171
大概是难得出门一趟的缘故,沈采苹也没有径直就往松江去,反而是趁着这个机会在绕了一圈,看山看水看人情,等她人到了松江的时候,那最后一丝的郁气也已不见。
她站在那里,盈盈而立,温柔静美一如江水。
沈采薇见了她这脱胎换骨一般的模样,面上神色虽是不改,心里却着实有些酸楚。
她本以为,几个姐妹里面,大概最需要忧心的是沈采蘅——颜沉君年纪本就比她大些,沉稳内敛又因为家庭缘故总有些复杂事情,对上那么个不会看人眼色的沈采蘅,肯定要有事情。谁知道,那两人成婚之后便和和美美,那腻歪的模样反倒叫原先看不上颜沉君的裴氏都放了心。反而是最乖巧隐忍的沈采苹,遇上了邹家那混蛋,这般的年纪就经历了那些事。
沈采薇心里有百般念头转过,口上却还是温声道:“你一路上走走停停的,倒是叫祖母念叨了好久。整日里都问我‘四娘这会儿到哪儿了?什么时候到松江?’我都不知该如何答才好。”她伸手握住沈采苹的手,问她道,“路上可好?”
沈采苹微微颔首,面上显出几分淡淡的笑意来,应道:“我第一次出京,路上倒是见了许多从前从未想过的事情。各地风俗人情皆是不同,真真是开了眼界。”
见她笑了,沈采薇悄悄松了口气又和她说起沿途的趣事。她自己上回来松江的时候走过一段陆路,两相而对,倒是很有些话题可聊。故而,一直到沈府下马车换上轿子,两人面上都带了一丝轻松的笑容。
知道沈采苹是今日到,沈老夫人今日亦是起了一个早,早早的就坐在堂上等着。
沈采苹还是第一次回松江,第一回见着沈老夫人这个祖母,虽是第一回见但见着老人家看着自己满目慈爱关切,亦觉得心中微微一暖,便要俯身下拜。
不及她下拜,沈老夫人早就红了红眼睛,伸手将她搂到了怀里,拿着帕子擦了擦眼泪,低声道:“好孩子,祖母一瞧就知道你是咱们沈家的姑娘,你生得像你姑姑呢,都是乖孩子,偏偏命不好”沈老夫人所出三子一女,最疼的就是那个小女儿,只可惜那姑娘生来就体弱,辛辛苦苦的养了几年,还是没养住,早早就夭折了。沈老夫人为着这个伤心的不行,家里再没有哪个敢在她前头提起。后来,沈老夫人接了侄女林氏小住方才渐渐好了一些,因着移情的缘故她对侄女便如女儿一般。
沈采苹伏在沈老夫人怀里,只觉得周身暖暖,被她的哭声一引,眼眶亦是红了起来。她眨眨眼把眼泪忍回去,反而是安慰起沈老夫人来:“祖母莫要难过。都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那些坏事说不得最后都会成了好事。再说了,我亦不觉得自己命苦。”
宋氏和沈采薇亦是来劝,沈老夫人这才略略止住了一些,拉了沈采苹的手,切切道:“我都叫人把院子收拾好啦,你就安心住下,本就是你自己家里,若有不好的只管和你伯母还有我说。”
一边的宋氏闻言亦是跟着问了几句:“行李和仆人可都安排妥当了?若是缺人的话伯母再挑几个给你,你那院子里有小厨房,我给你选了两个个京城的厨子,若有想吃的只管说”宋氏当家这么些年,做起事来自是有条有理,一条条的说下了却是细致又周到。
沈采苹一一回了,然后又颇是感激的道了谢。众人说了一番话,都依着位置坐下,几个丫头捧了茶水果点上来,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沈老夫人吃了一口菊花糕,喝了茶水缓了声气,之后才问起沈采苹途中之事。等闲话说完了,屋中气氛稍缓,宋氏方才试探般的问了一句:“日后可有什么打算?”这倒不是她小心眼不欢迎人,只是沈采苹这般的年纪和经历,若还是和过去似的一个人呆在闺中不出门未免也太过苦闷了,可若是出门赴宴又和年轻的姑娘处不来。总要定个目标,有些事情可做,日子才能过下去。
这话却是沈采薇接了过来,她轻声道:“前不久我回女学看望温先生,她这段时间正在整理文史,收集各朝女子诗文典籍,正缺个助手。我也问过采苹了,她闲着也是闲着,正好可以去帮个忙。”这倒是个好差事,大越素来崇尚才女,而沈采苹目前确实需要有一个好名声。
沈老夫人听着也很满意,侧头和沈采苹说道:“温先生性子虽冷了些,人却是极好的,且又是你二姐姐的先生,必是不会亏待了你。你既是得了这机会,可要在边上多学一学才是。”
晚上大家一起聚在一起用了膳,直到李景行来接,沈采薇方才起身告辞。她想了想,还是把沈采苹拉上送自己。
她们两人走在路上,夜风习习,拂过耳边,依稀带来一些湿润而甜蜜的花香和草木之香,那丝丝缕缕的清甜仿佛都染到了衣带发梢。
沈采薇仰头望了望那洒落清辉的明月,声音渐渐也跟着柔软了下来,侧头和沈采苹说道:“温先生出自杏林世家温家。我听说温家男丁都是四十无后方才纳妾,乃是少有的方正之家。你若是有意,可以考虑一二。”
沈采苹闻言怔了怔,慢慢的摇了摇头,她握住沈采薇的手,轻轻的道:“二姐姐,我已想过:女人并非只有嫁人这一条路可走。我亦不愿把自己的命运交托到另一个人的手上。”她的眼眸在月下明亮如初,声音轻的就像是花瓣落下,轻柔而徐徐的舒展开来,“我听说,松江女学的朱院长亦是从和离之后再未嫁人。”
这话若是叫严氏或是沈老夫人她们听到,怕是要狠劝一顿了,毕竟朱院长如今虽是受人敬仰,但那一路走来却是不知吃了多少的苦——为人长辈,总是希望能够替小辈选一条轻松的路。
可是沈采薇却只是轻轻一笑,握住沈采苹的手笑道:“我倒不知四妹妹竟是有这般雄心。既如此,做姐姐的只能祝你万事如意,平安顺心。”
沈采苹得了她的认同,本还绷着的心也跟着舒了口气,一直把她送到了垂花门口。
李景行的马车就等在垂花门口,沈采薇闷声不响的上了马车,就被他抱到了怀里。
沈采薇心里想着沈采苹的事,实在气不过,低头就在李景行的肩上咬了一口,小声道:“天底下怎么就有这么多的混蛋,还叫四娘遇上了个”
李景行皮糙肉厚,倒是不怕她咬,只是蹙了蹙眉便接口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走的路,那些事四娘都已经不记在心上,你又何必拿着来自苦?邹家那一头,这般行事,又能落得什么好?”
沈采薇仍旧闷闷不乐:“男人就是靠不住”
话还未说话,她的嘴就被李景行给堵上了,背靠在车厢上,只觉得李景行灼热的呼吸在她面上烧出一团火来。
如今已是夜里,并无多少行人,车马走在空旷的街道上,哒哒的马蹄声格外的清楚,仿佛都能听到回响。在这种氛围里,那种当街羞耻play的感觉油然而生。
沈采薇脸一下子全涨红了,等回过神来,她就急忙忙的推开了李景行。
李景行却强硬的把她搂在怀里,垂眸看她,眼中微微含了一点笑意,轻声问她:“你说谁靠不住?”
沈采薇:o(>﹏<)o我错了
☆、172
沈采薇其实还真有点不放心沈采苹,本还打算趁着自己在松江的这几年照顾一二,不想边境忽然传了急报。
戎族入关,分兵三路。一路往辽东,一路往宣府,一路往大同。戎族大汗托雷亲率铁骑领中路大军,直攻宣府,连破怀安、蔚州、阳和等地,宣府守关三万部将皆是死战而亡,都指挥使赵斌、总兵杨勇殉国。一时之间,血流成河,天下为之震动。
江南方安不久,大越朝局渐定,可那遥远荒凉的北境已然点燃烽烟,戎族亮出的雪亮的刀尖亦是指向了京都。
李景行虽早有预料却也不知竟是这般惨烈境况。如今大同虽仍是固守,但恐怕也守不住多久。一旦戎族沿着大同、阳和、宣府一路攻破居庸关,必是要长驱直入,直抵京都。
朝中一接到战报,立刻就点了兵,集合三大营二十万兵力,亦是兵分三路齐赴北境。李景行早早上奏请战,萧远斟酌了一二,便把他配给了中军大元帅彭老将军,本着对好兄弟的信任和了解又暗中给他塞了一道秘旨。
好在李景行这些年在江南与倭寇作战,百战而百胜,敌寇闻其声而丧胆,早已积了声名。朝中虽是有些异议但也无人全力反对。因为情况紧急,沈采薇也没再和搬家似的收拾东西,只是带了洗漱用具和写了一半的医书就跟着李景行往北境去了,连伺候的丫头都只带了个身体强健的绿焦。
沈老夫人年纪大了,沈采薇自是不好叫她操心着急,故而只是说要回京一趟。宋氏倒是知道事情,亲自来送了他们一程,临去前握着沈采薇的手道:“男人打仗,你凑上去做什么?若有万一,你祖母和我们该有多伤心啊听伯母一句,回京里等消息就好了。”
沈采薇眉间笑意淡淡,声音却是沉静的:“伯母不必担心,我和景行在一起,总不会有事的。”她顿了顿,俯头郑重的行了一礼,“祖母体弱,四娘年幼,有劳伯母操心了。”
宋氏还真不知道她这信心是从哪里来的,也不好说李景行不可靠的坏话,只得道:“记得写信,要不然你祖母那里可不好瞒。”
沈采薇连连点头:“伯母放心,我一定日日都写信来。”
宋氏被她那讨好的小模样逗得一笑,随即又有忧思浮上心头,犹豫了一下只得目送沈采薇离开。
等马车的轮子动了,车里的李景行方才伸手把沈采薇抱到了怀里,长长的叹了口气,学着沈采薇的语调说道:“‘我和景行在一起,总也不会有事’,采薇你对我倒是很有信心。”
沈采薇眨眨眼,与他双目对望,隐约可以看见他黑亮的目中那一点轻微的犹疑。
也是,他尚年少,虽是经了许多战事,但那些倭寇到底是无法和草原上那些铁骑相比。对上来势汹汹的戎族,他心中亦是会有些许的自我怀疑。
沈采薇忽然觉得心中一软——这样的男人,他对所有的人都是坚不可摧的强大,只有对着最亲近的人的时候才会显出一二柔软来。就如同最凶猛的野兽,独独在对着你的时候收起利牙利齿,温柔以待。
沈采薇用力的伸手回抱住他,轻轻一笑,好似玩笑一般的接口道:“你是我的夫君,我不信你信谁?”
李景行顺手把她搂到怀中,下巴抵在她的头顶,手指轻轻的抚着她的手指,声音听上去低沉而温柔:“戎族来势汹汹,战场之上又是刀剑无眼。只怕若有万一,救之不及。”
沈采薇闻言,缓缓仰起头,乌黑的眼眸明亮如同星辰,“先贤有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固。我从不怕死,只怕死的不值得。”她的声音就先是潺潺的流水一点一滴的流入人心,“景行,我一直以你为荣,一直希望能够与你并肩,而非躲在你的身后”
李景行怔了怔,垂头看着她,目光细细的描绘着她的五官,只觉得心尖仿佛有一支羽毛轻轻拂过。随即,他轻轻阖了眼,低头深深的吻了下去。
他的吻轻轻的落在沈采薇的唇上,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慢慢的软下去,如同浸在温水之中,无处不妥帖,无处不舒服。
此去战场,前途莫测,生死亦是难料。他早就有过为国死命的觉悟,只是不忍叫心爱之人与自己一同,可是听到这样的话语,他心中升起的却是无与伦比喜悦。
苍天待他何其之厚,让他遇见沈采薇,令他此生再无忧虑。
戎族攻破的宣府城中,戎族的骑兵在街头巷尾之间来去穿梭,早已不见城中百姓的踪迹,只能看见地上不知堆积了多久的尸体,血腥味和腐烂味久久不散。
就在这时,一辆蓝布车帘的马车从街头穿过,小心地避开那些横倒在街头的尸体。干净而精致的马车,整齐而清脆的马蹄声,在这样的氛围里显得格外的可怖。
不愿处的两个骑兵望了一眼那辆蓝布车帘的马车,不由的皱了皱眉,沉下了脸。
“这种时候,估计也只有那位贾先生能够这般大大方方的乘着马车来去了。”其中一个骑兵冷笑了一下,眼中讥诮之意不言而喻。
另一个则是冷淡的开口截住了他的话:“行了行了,大汗看重人家,术赤大将军不过是对他有点不恭敬就被罚了。你这些话要是叫别人听到了就不好了。”
那骑兵也知道这话不好再说,只得吐了一口唾沫,恨声道:“那越人最是会耍些花花肠子,大汗现下只是叫他迷惑了,等明白过来,说不得就把他给处置了。”
另一个人拉了他一把,随口道:“也是,一个越人专门跑到我们戎族这儿来当什么谋士,能是什么好人?听说他还是落马城那里的人,当年咱们大汗屠城屠了个干净,怎地就叫他给逃了出来?”
他们两人都是术赤大将军的手下,早就瞧那贾先生不喜,现下说了起来,骂骂咧咧的,倒是背着人把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拿来说了一遍,把那个贾先生骂了个底朝天。
那马车却是无声无息的进了城中央的府邸。比起外头那些杂乱的环境,这府邸上下倒是收拾的极其干净,熏了淡香的屋子里面,大汗托雷端坐在木案前看着战报。
他生的英武不凡,仅仅是端坐在那,也依旧有一种泰山一般的威仪,叫人望而生畏。
就在这时,账外武士恭声禀报道:“大汗,贾先生求见。”
托雷闻言抬了抬眼,随手把案上的东西一推,抬声道:“让他进来吧。”
帐外走进一个穿着湖蓝长袍的男人,他身量极高,脊背挺直犹如松竹,行走间衣袍不动,端看姿仪显是个少见的美男子。然而,他面上带了个玄铁面具,只露出半边的脸,即使如此亦是遮不住那面上的大块丑陋的疤痕。
“大汗。”他双手交握在一起,郑重的行了个礼,手腕上的那串沉香把他的手衬得更加白皙修长,莹润如玉一般。
托雷朗声一笑,伸手虚扶了一下:“先生不必多礼,此回能攻破宣府,先生当领首功。”
贾先生只是摇了摇头,以一种轻而缓的声调开口道:“是大汗麾下能将辈出,就算没有在下,也不会影响胜局。可见,天命所归。”
“哈哈,先生这话说得好,好一个天命所归!”这话确实是说到了托雷心底里——在他看来他能重活一世,可见是得了上天眷顾,好叫他一统关内,光复先祖荣光。他面上笑意愈盛,扬了扬手,笑着道:“先生坐下说话,不知今日来此是有何要事?”
贾先生对着大汗又行了个礼,斟酌一二方才缓声道:“臣知大汗心在天下,如此之时更该收拢民心。”他顿了顿,一鼓作气的说了下去,“这些日子,几位将军都以屠城灭族为乐,长此以往,天下皆厌大汗,何谈日后?还请大汗为大计故,稍加约束。”
托雷亦有所觉,微有迟疑,沉吟许久才道:“我也知道这么做不太好。只是此时最要紧的是北上京都,下头那些人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总是要叫他们尽了兴,方才能够卖力。我此时若出面,总有一番事故,说不得要耽误行程。”他起身拍了拍贾先生的肩头,“我知先生宅心仁厚,心系苍生,只是行大事者不拘小节,如今还是攻城破敌来得重要。”
居庸关就在眼前,只差一点就能长驱直入,兵临城下。对于前世被李景行打回关外的托雷来说,这是何等的诱惑,若不是现下还要修整人马,他恨不得亲自扛着大刀去打居庸关。
万里锦绣江山,离他真的就只差一点。
他忽然想起前世与李景行在居庸关最后见的一面。
那是尸山血海、累累白骨所簇拥出来的战神,真正的俊美无俦,强大无比。是立在大越边境不可逾越的壁垒,让托雷所有的雄图与伟略都付之一炬。
李景行。托雷重新把这个名字念了一遍,不自觉得笑了一下:今世从头再来,他占尽先机,还不知谁胜谁负。若是能够亲手打败这个前世最大的敌手、把所谓的战神踩在脚底下,那真是太叫人愉悦了。
☆、173 噩耗
本就已经是秋日,越近北地越是寒冷,虽然马车上面的车帘极厚,挡了不少风。但后面的一段路,为了赶时间,就连沈采薇都已经弃了马车改换策马。风声凛冽,吹得肌肤既干又疼,每日夜里歇下的时候,沈采薇都要悄悄用美人镜洗一洗面,即使如此,她的脸还是被风吹的又红又疼。
晚上休息的时候,众人搭了帐子宿在野地,沈采薇和李景行因为是夫妻用的自然是同一个帐子。
夜里风凉,凉气森然,沈采薇稍稍擦洗一番后便有些怕冷似的缩在李景行的怀里,她闲极无聊,先是拉了拉他乌黑宛若檀木的长发然后又忍不住伸手扯了扯他的面颊,很有些嫉妒:“你的皮肤怎么比我还要好”
李景行唇角扬了扬,垂了眼看她,见她面上确是被风吹的又干又红,想起她这些日子随自己一起风餐露宿,心里倒是十分心疼的。他蹙眉想了想,便从怀里取了香膏,替她擦了擦面。
他动作十分轻柔,一点一点,倒是叫沈采薇的面上红晕更显。好在帐中光色晕晕,倒是看不分明。
沈采薇不太好意思的眨了眨眼,纤长的手指不自觉的动了动,顺着李景行五官轮廓轻轻描绘,最后落在他的眼睫处。又长又卷的眼睫在她手上轻轻的动了动,有些痒痒的,使她不自觉得显出几分笑意来。
李景行刚好擦完香膏,顺手把她的手给拉下来,十指交握,掌心贴着掌心,轻轻叹了口气:“早点休息吧,明天就到居庸关了。”
到居庸关,他们就要分开了——沈采薇留在居庸关里,而李景行则是率城中的五千兵马去大同与彭老元帅汇合。再见面,还不知要什么时候。
沈采薇听到这里身子也顿了顿,她想了想,仰头凑到李景行的耳边悄声怂恿道:“他们估计都休息了,我们出去走一走吧?”
她吐气如兰,热气好似扑在耳边。李景行的耳廓微微有些红,点了点头,扶着她起了身,一起出了帐门。
这时候的环境污染远没有现代那样严重,这样的荒野里面,四下静谧,仰起头就能看见熠熠的群星和皎洁的明月。月辉如流水,星辉似薄纱,朦朦胧胧的罩在荒野之上,这样寂寂的长夜都显出荒凉的美感来。
沈采薇颇有些难为情,像是做贼一般的拉着李景行的手悄悄走了一段路,待离营帐有一段距离了,方才稍稍缓了声气,拉着李景行快步走了几步,深深吸了口气,开口感慨道:“这里看夜空,还真有‘手可摘星辰’的感觉。”
李景行被她的表情逗得一笑,拉了她一把:“行了,又不是没见过。”李景行还学过一点星象,倒也会观星,看着星空的时候反倒更理智些,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的想法。他的目光反倒落在沈采薇的面上,见她笑意盈盈,容色清艳,反倒起了一些情思,忍不住缓了声音,轻轻道,“去那边看看吧,我抱你上树看看。”
不远处确实有几颗树,只是秋天落叶,枝桠光秃秃的。如果树木有选美比赛的话,那几颗树大概连初赛都进不了。
沈采薇看了一眼,嫌弃道:“那树受得住两个人的重量吗?”想了想,她干脆拉了李景行的手,席地坐了下来。荒野上的草早就枯黄了,夜深露重,一坐下,衣服上面都沾了湿漉漉的露水,颇有些湿冷。沈采薇倒是不在意这个,她少见的文艺了一把,托着腮看着夜空,期待的道,“要是这场仗打得快一些的话,等春天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回来了。路过这里,也许漫天遍野都是野花呢。”
李景行瞧她一眼,忍俊不禁:“你看这地方是长花的地方吗?最多长一些草罢了。”
沈采薇瞪他一眼,抱怨道:“你难道就没有一点美好想象吗?”
李景行正经的点了点头:“自然有的。”他深深的看入沈采薇的眼睛,眼中好似染了一层薄薄的星光,“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正好可以带你和我们的孩子去游山玩水,赏尽天下美景。”
沈采薇自动过滤掉“我们孩子”这四个字,随口道:“你才及冠,怎就想这些?一点没有‘上报天子兮下救黔首,杀尽敌寇兮觅个封侯’的野望?”游山玩水、赏尽天下美景,这不是老年人的梦想吗?
李景行拉了她的手在手心摩挲,轻声笑道:“若能打退戎族,大越就真的算是四边皆安了。家国家国,国已安,自当安家。”他的笑声仿佛融在那脉脉的月光里,只把人心都捂得温热了。
沈采薇红了红脸,慢慢得靠在他的怀里,许久才小声道:“那,等我们回来就要个孩子吧。”男子二十而冠,寻常人大概早有子嗣。到时候并无杂事,自然可以要个孩子。
她就靠在李景行的胸前,听着他的心跳声,这样的凉夜也依旧有一种被烈火簇拥的灼热感,仿佛整个人都是蜡做的,要融了一般。
那天晚上,他们两人畅想未来,都有些动了情,回到营帐的时候自然又有一番甜蜜。最欢喜的时候,她抱住李景行,依稀可以看见眼前一片白光,即使是在营帐里面,都仿佛可以看见那漫天的星辰,熠熠闪烁,身心皆静。
事后,她倦极的靠在李景行的怀里,打了个哈气,轻轻道:“要是个女儿,可以叫静辰”
李景行把“李静辰”这三个字念了一遍,正要说话却见怀中的人已经睡沉过去,只得吻了吻她的额头,自语道:“那就叫静辰”
第二日,他们加快行程,傍晚时分果是到了居庸关。守将孟康亲自来接,把沈采薇安顿下之后,李景行还未来得及休息,便领了五千人马匆匆往大同赶去。
居庸关上头的那些人全拿沈采薇当养尊处优的大家夫人,心里嘀咕着她这时候过来添乱,但想了想还是给她选了个宽敞的院子,又拨了几个伺候的人去,衣食住行也算是上心。
因为前面的诸地皆失,守将战死,许多溃逃的士兵和难民都退到了居庸关,城中倒是有许多人,难民、伤兵,常常一出门就能见到。沈采薇看在眼里,见城中这般忙乱自己却独自安闲,心里很是不安,想了想便寻了人来问:“不知城中可还缺人,我略通医术,倒可略尽绵薄之力。”
那被拨过来伺候的是个瘦高的丫头,人高马壮的,听到这话连连惶恐摇头:“哪里要劳烦夫人,大人都交代了,让夫人安心歇息便是。”
沈采薇收拾了东西,翻了一两页医书,闻言反是一笑:“这怎么是劳烦?如今满城上下皆是众志成城,一心守城,我若安坐在房,连我自己都要瞧不起自己。再说,以前在江南的时候,我亦是在先生手下搭过手,这上面倒还称得上熟练。”她稍作思忖,还是起了身,“算了,这事还需和孟大人说,你替我去问一声,不知孟大人可有空?”
这话丫头倒是应得极快,一溜烟的功夫就跑了出去,一会儿便回来道:“夫人,孟大人请您过去呢。”
沈采薇理了理衣服,这才随着丫头去寻孟康。
正好是午膳时间,孟康刚从城上下来,正打算扒几口饭处理了府中诸事就回城上巡视。听到沈采薇求见的事,他稍作斟酌,还是把人请来说话了。他是武将,倒没有文官那么多的心思,见了沈采薇便放下筷子,朗声笑道:“瞧我这忙得,也还没问夫人可是住的安稳?”
孟康其实也挺不高兴李景行打仗还要拖家带口的,只是人家现在到底在前线浴血,他总也要替他照顾好家眷才是。认真算起来,也不过是理个院子、拨几个人,倒还不算麻烦。
沈采薇郑重的对着孟康福了福,这才接口道:“是我还未谢过孟将军。”她顿了顿,干脆直接开口道,“我见城中伤兵极多,不知是否是缺医少药?”
孟康也没遮掩,干脆的道:“夫人不是外人,我也不瞒着了。自开了战,城中的几个药铺全都叫我派人守住了,药材目下倒也不缺。只是,统共也就那么几个军医,死了几个,带去前线了几个,就算是抓了药铺的大夫补上,也还是不够的。”
沈采薇闻言,想了想便道:“我曾受教于贺先生,对于战后的伤员救治倒是颇有些心得和经验。如今情况危急,若是可以,还望大人能够叫我略尽绵薄之力。”
孟康乃是京都人士,贺先生的名头亦是知道,闻言不由大喜,直接拍板道:“夫人大义,孟某佩服。”
沈采薇倒是不知孟康这般好说话,稍稍沉吟,忍不住又说了几句,“既是城中人手不足,大人若是不嫌麻烦的话,可以在城中寻几个有心学医之人,我愿教授一二。这短短时间,虽不能令她们通晓医术,但简单的处理还是能够上手的,也算是替军医分担。”沈采薇想过了,像是这种战时紧急护理,若是细心些的人,短时间内还是可以学到一二的。
这一回,孟康可真是惊喜了,他实在想不到这位京城来的娇滴滴的夫人能做这么多事。这时候方才庆幸起来——还好李景行把他家夫人带来了。城中伤兵本就是孟康心头的一件大事,现今听得沈采薇一席话,心中仿佛落了一块石头,轻松不少。他越想越高兴,搓了搓手,干脆连饭都不吃了,起身和沈采薇说道:“夫人这事可是大事,我这就去交代下面。”说着就跑出去了,急匆匆的模样。
沈采薇只得眼见着他跑出门,想了想,还是回了自己的院子,把当初她和贺先生编了一半的医书拿出来,勾出几个重点,加上她自己知道的,干脆埋头写了一份简易的教案。
这东西写起来费时费劲,沈采薇熬了半夜,也没写完。不过,沈采薇也知道这事不能急在一时,起来后显示安安稳稳的用了早膳,在屋子里等了一会儿,果是有人来请沈采薇出门。
孟康在城中临时寻了个更加宽敞的大院子,一边安置伤兵,一边则住着他专门令人从城中选出来的妇人——都是稍识一二字的,学起东西来也快些。
许多伤兵的伤已经因为长久没有得到救治而开始恶化,情况自然是更加棘手,沈采薇顾不得其他,让人把那些要来学习的妇人叫来看着,自己则是直接就着那些准备好的东西开始上药救治。
那些伤兵实在太多,有一些都因为错过最佳救治期而需要截肢,沈采薇以前也只是在贺先生的眼下动过几回刀,如今一个人拿着刀,心中微微有些怕,不知怎的手却还是稳稳的。她手忙脚乱的忙了一天,连午膳也不过是让人拿了几块糕点,就着茶水吃了,一忙起来倒是连饿都忘了。
等到晚间的时候,她才稍稍停了手,顺便把那些妇人叫到跟前来,开始教她们一些照顾伤兵的简易法子。那些妇人看了一天本就有些半懂半懂不懂,听着沈采薇解释了一些,倒是若有所得。第二日的时候虽然还帮不上忙,却已经可以跟着照顾其伤兵,分着轻重缓急安排救治。
这般一来,沈采薇稍稍缓了口气,第二日又多了一些时间教授知识。这年头,许多手艺都是垄断的,那些妇人难得可以学到这些,既能够帮助城中的伤兵又能够有利以后,自然是学得用心。半月左右,她们都已经差不多可以帮的上忙,清洗、包扎伤口,甚至看着情况上一些药。
大概是真的人手紧张,那些妇人才刚学一些,就被调去其他地方帮忙,孟康则是又拨了一些人来。
沈采薇干脆排了个时间表,让先后的几批人轮着学习、实践、再深入学习如此反复下来,行知相践,自然是事半功倍。
这般两月下来,沈采薇的活也轻松了许多,早上接手一些比较棘手的伤兵,下午则是教导那些来学医术的人。这一日,她才刚刚从洗了手,让人把那一盆的血水端下去,忽然见到孟康从门外进来。
沈采薇随手拿了一块擦手的布巾擦着自己的手指,漫不经心的笑了笑:“将军怎么来这巡视了?”这些日子戎族的攻势越发猛烈,孟康都差不多卷了铺盖睡在城上。
孟康的面色有些发白,他看着沈采薇,轻声道:“我刚刚得了消息,正要和夫人说,还望夫人你一定要镇定。”
看着孟康这般神色,沈采薇面上的笑容也慢慢的消了下去。她不自觉的咬了咬牙,沉声道:“是景行的事?”
孟康有些艰难的点了点头,他看着沈采薇的目光满是痛意:“李兄弟他奉了彭大将军的命令,领着一万人马绕道去阳和突袭。不知怎的,途中忽然失去了联系。彭大将军事后派人去探看,发现途中一地曾有激战,死伤无数,只是还不见李兄弟的踪迹。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他的消息,怕是”凶多吉少。
“啪”沈采薇手上的布巾掉了下来,她呆呆怔怔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面色惨白若死。
她还记得,那日来时,李景行曾经笑着道:“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正好可以带你和我们的孩子去游山玩水,赏尽天下美景。”星辰熠熠,明月当空,情景皆醉人。
昔日之语,言犹在耳;今日山河,依旧壮丽;只是,说话那人却不知在何方。
沈采薇一贯心宽,这一刻却也觉出心痛如绞的滋味,来不及说句话,眼前一黑竟是昏了过去。
☆、174 梦回
有人说,睡是死的兄弟。
事实上,昏过去的那一刹那,沈采薇确实是看见了流淌在意识之下的黑色长河。
她茫然的顺着河流慢慢走过去,看见无数无法想象的画面。无数美得宛若神迹的美人,她们的人生便如一幅幅长画卷徐徐的在她面前摊开,那里的人或坐或立,或微笑或悲泣,凝固着每一个足以惊艳世人的瞬间。
沈采薇忽然意识道:这是美人镜过去的主人。
她们本来平凡的人生都因美人镜起了变化,不同的选择走向不同的命运:有人声名狼藉;有人籍籍无名;有人名垂青史。
沈采薇对于这些并没有太大的好奇心,她匆匆的从哪些画卷之中走过,随即又踏入了那黑色的长河。意识的河水从她头顶淹过去,眼前一片漆黑,意识渐渐模糊,随即便有光亮犹如萤火一般的渐渐在她眼前闪过,驱散黑暗。
然后,她看见了自己,或者说是前世的自己。
那是春日,清晨的松山是如此的翠绿欲滴,山间的花树上有大多大多的花压在枝头,洒落无数的花瓣,脚下的土壤松软芬芳。她提着裙裾从山间小道跑过,肩头有粉白的花瓣滑落,停下步子,一仰头就看见了站在那里等着自己的男人。
他站在那里,挺拔一如苍松翠竹,清贵俊美,望着自己的目光便如春日的江水,温柔缠绵。
那样叫人心动,却也那样叫人心痛。
那一刻,她仿佛与前一世的自己重叠在一起,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见到爱人时的喜悦和心痛。春日的潮湿冰冷的空气哽在喉中,她说出口的话却是那样的冷漠:“阿远,京城来人了。”
萧远的面色微微变了变,长眉轻轻蹙起。不等他开口,沈采薇已经一口气把话说了下去:“陛下病重昏迷,关外战火绵延,举国动荡。阿远,你我的感情本不该置于千万人生死之上,是我们该分开的时候了。”
少年的爱恋亦如朝露,美丽纯净却也转瞬即逝。
他们在松山相恋,在松山离别,然后各赴命运前程。沈采薇随着前世自己的脚步走遍北疆的战场,救了无数人命,看见了无数的生离死别,见证了最后的胜利。还遇见了那个被铁血磨成名剑的男人。
等再回京,萧郎已成路人,少时的情意早已如同川流水,一去不复返,再寻不回当年心迹。萧远虚后位以待,天下瞩目,她只能一退再退,终身不嫁。最后,她离开京城,轻车简行,行遍天下,看遍山水丽景,悬壶济世。
两鬓霜白之时,她心满意足的在清贫的山村小院里仰望那漫天的星辰和亘古不变的明月,听着村落里的小孩跑来跑去,发出清脆的笑声。闭眼之时,她少见的茫然了一瞬,不自觉的想着:若是重新来过
若是重新来过,也许我不会和萧远相恋,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寻到各自的幸福。
若是重新来过,也许我会找到与我志趣相投、心心相印之人,我们一起并肩而行,看遍天下山水,行医天下。
若是重新来过,也许我会有一群的孩子,早晚忙碌,幸福美满
然而,那一世的她的人生终究圆满的,她做了自己许多自己想做的事,见了许许多多的事,救了许许多多的人,已经心满意足。
沈采薇茫然的看着前世的那些记忆,只觉得自己的心也仿佛被那最后的豁达从容而沉静下来,犹如月光澄澈轻盈。很快,她便从前世那繁复的记忆中清醒过来。因为她想到一个人,李景行。
意识被自身的意志所逼迫,渐渐浮出水面,她忽而从那寂静无声的黑暗里重新清醒,仿佛得到了新生一般。睁开眼看到亮光的时候,她泪盈于睫,心痛如割:李景行前世从未遇过这样的事,他百战而百胜,一如战神不可战胜。而今世,他遇见了她,然后遇见了这样的灾祸。
然而,等在床边的人却匆匆的握住她的手,急切的道:“夫人莫要悲伤,你已有两月身孕,万万要保重自身。”
沈采薇怔了怔,随即便反应过来——她与李景行早有打算,之前一直都小心谨慎,一直都有用药。可是离别前的那一夜,夜宿山地又是情意正浓,也就将错就错的没用药。谁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竟是真的来了。
那侯在床边的正是沈采薇教出来的吴医女,平日里最是细心,见着沈采薇微变面色,便再接再厉的劝道:“虽然李将军的部队正好半途遇见了敌军但也并非没有半点希望,毕竟那些阵亡的尸首里面并没有李将军。或许,他只是遇见了意外,一时没能传出消息罢了。”
沈采薇的眼睛亮了亮,随即握住吴医女的手:“我要见孟将军。”她顿了顿,一字一句的接着道,“我要去前线,我想亲自去找他。”无论生死。
吴医女被她斩钉截铁的语气所震住,本还想拿她腹中的孩子劝导一二,想了想却还是止住了声,起身去找孟将军。
沈采薇慢慢的坐起来,靠在软枕上,这时候她才发觉了自身的虚弱——看样子,她至少昏迷了一二日。她慢条斯理的抬手从床边的案上倒了一杯温水,咽下几口,稍作调息。等身子稍稍舒服了一些,她才低头看了眼掌心的胎记——美人镜。
她不自觉的蹙了蹙眉,忽而喃喃自语道:所以,这是我这一次的死劫?若得过,再无可忧;若不过,红颜薄命?她垂下眼,细长的眼睫一根根的垂落下来,遮住了眼中复杂的神色。
外头战局激烈,孟将军好些天没休息好了,这会儿敌军暂退,他本打算闭一闭眼,听到沈采薇醒了却也一个激灵,连忙过来了。
沈采薇这时候早已在心里把事情想清楚了,她坐在床头,听到推门声便放下茶杯,抬头轻轻一笑:“将军。”她昏迷几日,容色憔悴,可这一笑之间依旧是难以掩饰、超脱于皮囊的美丽。
陋室生光,不过而已。
孟将军这一刻忽觉面红耳赤——虽无绮念却也为那美丽而震动,那是人的本能。好在,他面上满是尘土和血迹,又有乱糟糟的胡子和头发遮了一大半的脸,那黝黑的面孔根本看不出那一点儿的红。他很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首先开口道:“我听说夫人打算去前线?”他估摸着沈采薇大约是不知道前线的概念,只得实话实说的劝道,“夫人有所不知。居庸关如今也算是战事激烈,戎族几番来战,日夜都不停息。可是前线比这更危险,至少居庸关易守难攻又有粮草人马,还是守得住城,夫人在城中也还算安全。路上那些可能遇见的危险就不提了,前线那些城池,大多都是拿命去填,来来回回,不知几经易手。夫人如今又是有孕在身,还是保重自身才好。若有万一,那才是追悔莫及。”
沈采薇摇了摇头:“我是医者,保命还是会的。”她抬起眼郑重的看着孟将军,随即起身行了个大礼,“我是个死心眼的人,绝不相信景行就这般而去。无论生死,我总是要亲眼见过方才甘心。还望将军能够成全一回。”
“夫人”孟将军手忙脚乱的去扶人,随即又发现自己满手的血迹泥土,手足无措的道,“夫人何必如此大礼,真是折煞了”
沈采薇只是定定的望着他,一字一句的:“还望将军成全。”
孟将军烦的不行,伸手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长发,只得咬了咬牙:“既然夫人都已经下了决心,那我这就去安排一下。只是,还请夫人先把身子养好,稍作准备才是。”
这话不用孟将军说,沈采薇也清楚。她得了许诺,心中定了定,犹豫了一会儿便又和边上的吴医女说道:“有吃的吗?稀粥就好,我有些饿”
吴医女面露惊喜,连忙点头:“有的,我这这就给夫人端来。”能吃就好,那就代表还有活下去的信念。
沈采薇想了想,手指轻轻的抚了抚小腹,开口道:“顺便给我一副笔墨,我写几个安胎的方子。”这孩子来得太巧,这两个月她本就忙得脚不沾地,之后还因为悲痛过度昏了几日,若不是自己之前还算身体健壮又注重养生,怕是早就保不住了。
吴医女满心欢喜,自然无有不应,连连应是,连忙转身去折腾了。
既然已经准备去前线,总是要先把安胎的药做出来才好,她真心希望能够亲口把这个惊喜告诉李景行。
也许,等战争平息的时候,他们可以带着孩子再次路过那片荒野,告诉他(她),他(她)是那一夜从天上落下的星辰。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175
有句话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沈采薇才初到阳和就正好遇见了戎族攻城和彭元帅昏迷。
彭元帅虽早已是沙场老将但到底是年事已高,这次几番折腾早已是劳累不堪,但他一意挂念战局,事必躬亲。日前敌军攻城之时,他亲自上城督战,不知怎的却被混在军中的奸细射了一箭,奸细虽是被乱刀砍死了,可彭元帅现今都还在躺在床上不醒,随行的几个军医束手无策,反倒是越拖越危险。
沈采薇一来,就被几个知情人请去了。
“早闻夫人乃是贺先生的高徒,元帅如今病情垂危,还望夫人能够去看一看。”因着如今这危急的战局,那些个昂扬威武的八尺大汉也都红了脸,只是一脸恳求的看着沈采薇。若说他们有多么相信沈采薇的医术那倒也没有,不过是因为如今情况危急,他们也是实在没什么好法子只能够死马当活马医一医。
沈采薇自然没有推却的道理,微微的点了点头:“值此之际,正是义不容辞。”她这一路颠簸,此时也来不及休息,只得从袖袋中掏出一瓶药,先吃了一颗保胎的药丸,稍稍缓了缓声气。
如今城外戎族真是列阵攻城,炮声和嘶吼声隐隐约约,可是城中那大将军府却依旧是戒备森严,五步一岗,沉静如同寒冰渊底。沈采薇随着那几个披着锁子甲的兵士进了戒备森严的府邸,小心的饶了一段路方才进了屋子,见到了躺在屋子里面的彭元帅和围在哪里的一屋子军医。
沈采薇也没理会那些旁人,径直走了过去,照例的望闻问切之后方才斟酌道:“我有一法能够暂可一试,只是这法子不过只有五成把握,余下的还需看元帅本人。”
床边站着的正是负责彭元帅的随行军医林大夫,他听到这里却是冷哼了一声:“小娘子还没学会什么本事就会说大话了?你这话说得到好听,五成把握,余下还需看元帅本人?如今城外战局危急,若是元帅有个万一,阳和城怕也守不住,你一个小娘子担当的起吗?”
沈采薇只是冷冷的回看了他一眼:“依我所见,元帅初时病情并非如此危急,若非你等畏手畏脚,以至于拖到如今气血两虚、伤势恶化,何至于今日这般需要行险的地步?如今大厦将倾,我虽不才却也愿意戮力一搏,总比你等坐以待毙的好。”
“你,你!”林大夫这一次的随行军医里面只他的医术最是高明,平日里那些人见着他都是毕恭毕敬,且他过去又读过几年书自觉与那些粗人不同,越发傲气起来。这回被沈采薇当面驳了面子,他忍不住气得拂了拂袖,愤愤然的骂了一句,“好好好,我是说不过你!你既有本事,我退位让贤便是了。”
换句现代话,大概就是:youcanyouup!你行你上啊!
沈采薇冷眼旁观着这人气冲冲的离开,神色不动:“你们替我准备一些东西,我等会儿给彭元帅施针,刺激穴位,试着能不能将他催醒。若元帅大人意志坚定,能够维持住清醒意识,之后再用以汤药温补,大概能够撑过这一段时间。”
守在两边的几个护卫见着沈采薇先是几句话气走林大夫再是卷袖子拿针灸用具,一时之间差点跟不上这雷厉风行的步奏,只得怔怔的应了一声。
沈采薇对着他们倒是没什么脾气,只是徐徐的报了一串的药名,让人记下后赶紧去快火煎一碗来,自己则是将手中的银针消毒之后亲自动手扎起针来。
她这套针法还是贺先生的独门绝技,可以短时间内催发人的生机,若是病者体弱昏迷不醒,那就正好可以用上。只是,副作用也很大,若是病者没有坚定的意志熬不过那种疼痛,那也不过是白费功夫。
这一整套针法坐下来,顺序穴位全都不能错,沈采薇本就奔波劳碌了一整日,从马车上下来后就连一口水都没喝过,现下劳神劳力的扎了半套的针,只觉得额上薄汗层层,握着针的手都有些颤了。
她知道自己这状态是不太好,尤其是腹中还有孩子,不自觉的伸手护住了自己隐隐作痛的腹部,她咬咬牙只得用没握针的左手取了一颗安胎药先服下,心中稍定之后立刻就一口气把接下来的针给扎完了。
大事成了一半,她长长的出了一口,手一松,银针就从手上掉下来,差点扎到自己脚上。沈采薇就着边上的人的搀扶站稳了身子,深深的吸了口气,稳住声调,接着问道:“药好了吗?”
外头的护卫端着滚烫的汤药急匆匆的跑进来,高声应道:“好了。”抬脚小跑着递了药来。
沈采薇让人把彭元帅扶起来,灌了几口汤药进去,这利落的模样倒是叫一边的人颇是惊诧:这些日子,彭元帅牙关紧咬,统共也就喝了一些米汤和少许的汤药,这一回喂药倒是简单了许多,显是刚才施针有了功效。一旁没走的几个军医不由的心中暗暗咂舌——都说名师出高徒,这李夫人年纪轻轻的倒真说的是上医术高明了。
沈采薇却没有吭声,默默的候在一边——若是估计的没错,彭元帅大约也快要醒了。
果然,不过片刻,一直昏沉的彭元帅忽而睁开了眼。他目中带着一丝迷茫之色,随即便又清醒过来,锐利宛若刀剑的目光掠过屋中的每一个人,最后落在床前满面惊喜的护卫身上,匆忙问道:“如今战局如何了?”他一心惦念战事,自然是不问自己先问战局。
只是,到底是大病初醒,彭元帅的声音沙哑而虚弱,隐隐带着一种宝剑锋从磨砺出的锐气。那护卫听在耳中只觉眼中湿润却也不敢耽搁,立刻应道:“自元帅昏迷,戎族那边得了消息便便日夜叫骂攻城,城中将士亦是担忧元帅,军心不定。若元帅再不醒,阳和城怕也要守不住了。”
彭元帅恨铁不成钢的瞪了眼护卫,吃力的伸手把眼前的汤药一股脑的喝了下去,觉得精神稍好便厉声道:“还不去取我的甲衣来?”
那护卫哪里敢应,跪倒在地,苦苦求道:“元帅伤情未愈,还望保重才是。”那甲衣少说也有十多公斤,以彭元帅目下的身体状况如何支撑的住?
彭元帅却是虎目一瞪,扬声呵斥道:“你可知道,戎族铁蹄之下,我大越多少无辜百姓为之丧命?你可知道,为了夺回这阳和城,前后有多少将士为之浴血舍命?你可知道,如今居庸关下,戎族可汗虎视眈眈就盼着长驱直入,兵临京都?我等既从军,自当有保家卫国、马革裹尸之念,安敢惜身?”
他本就血气虚弱,这一场话出口,便忍不住低头咳嗽了起来,胸口包扎伤口的绷带亦是染了血色——显然是伤口裂开了。
护卫被彭元帅这一番话说得怔怔,只觉得面皮发紧,胸口热血上涌。他不敢再顶嘴,默默然的垂下眼起身去取甲衣,双手捧着递给彭元帅。
彭元帅接了甲衣,欣慰的抚了抚那护卫的肩头,朗声勉励道:“我大越数十万将士,皆有为国舍身之心,何惜一战?”随即,他又似想起什么,转了头看了看沈采薇,不无调侃,“还是景行娶了个好媳妇,这一回可是救了我彭某人的性命!”
沈采薇本还是沉默不语,听到“景行”二字,忽而觉得眼中一热,咬了咬唇才沉下声音:“我有一事想问元帅”
“你放心,他没死!”不等沈采薇问完,彭元帅已经斩钉截铁的打断了她的话,抬手一挥道,“我已让人整理过那一块的战场,确实没有发现他的尸首。你就算不信我也应当相信景行。以他的身手,既是逃过了一劫,自当平安无事。”
沈采薇这一路走来,心中亦是如此宽慰自己的,此时听到彭元帅的话,只觉得再也忍不住眼泪,眼睛一红,咬着牙道:“我,我自然是相信他的”
彭元帅生平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见着沈采薇红了眼睛,不由的缓了声音,硬着头皮道:“这个,景行媳妇,你可有什么长精神的药?我这马上就要上城门,要是半路倒了就不好了。”
沈采薇被彭元帅这话逗得显些笑出来,想了想还是从怀中取了药来:“只有半个时辰的效用,而且后患极大,您若要用还需郑重斟酌。”
彭元帅问:“什么后患?”
“半个时辰之后,浑身无力,大概要将养三日才能好。”沈采薇认真的应道。
彭元帅却满不在乎,豪气的摆摆手:“怕什么,现在是先把戎族那些狼崽子打退了再说。三日后的事情三日后再说!”
彭元帅干脆利落的接了药服下,立马换了甲衣带着护卫往城墙上去,沈采薇犹豫了一下也跟了上去——彭元帅的身子本就需要静养,如今服了虎狼之药就更需小心。她为人医者,总也需要跟着去看才放心。
他们一行人匆匆忙忙出了门,倒是叫之前那个一怒之下推门而去的林大夫踌蹴了一下:他本还想摆一摆架子,等着沈采薇来道歉认错呢。一等二等没等到人来,只得拉下脸去问了一句,听到彭元帅带着沈采薇上城门的消息,只觉得晴天霹雳正好戳在他天灵盖上,浑身都被打得冒烟。
完了!他呆怔片刻,不由得打个冷颤。
☆、176 千钧
这还是沈采薇第一回上城门。以往她至多不过是在城墙下头晃悠,最危急的一次则是和那些士兵一起在侧边的城门杀倭寇。而这一次,她随着彭元帅上了城门,迎面边上用箭织出来的密网,不断的有搭着云梯的戎族人奋不顾身的要从城下爬上来,厮杀呐喊之声犹如滚烫的热浪迎面扑来,叫人浑身的皮肤都不自觉的紧绷起来。
城上有人架了火,把油烧得滚烫,然后两人一起抬着桶把沸腾的油顺着城墙泼下去,下头那些戎族人皆是被热油泼了全身。滚烫的热油在皮肤上面烧出“嗤嗤”的声音,许多戎族人被痛得大叫,忍受不住的从云梯上滚了下去,人事不知。可是,随即便又有更多人悍不畏死的跟上来。
戎族可汗托雷早有野心,为了这一仗更是早有准备。虽然戎族人最擅骑射,但他还是可以令人暗中备了好些门火炮,现下的城墙下就有好几门火炮堆在那里,点一次火,城上就有一群的士兵被那炮火炸得扑倒。
这一刻,炮火、刀光、剑影、箭网,似乎都成了最平常的东西,人命亦如杂草,毫不起眼。沈采薇立在后面,只觉得一眼望去,连天边都仿佛被染上了一层血光,皆是茫茫的血色。
那些士兵一见着彭元帅披着甲衣上城门,不由得显出几分惊喜之色,几个督战的将领更是快步迎了过来,拱手为礼:“元帅!”
彭元帅一心挂念战局,随手拿了一柄大刀砍了一个差点要爬上城墙的戎族人,口上道:“战场之上,无须多礼。此次若能守住阳和城,再攻宣府,大局便可定下。到时候,我们就可以把那些戎族人赶出我们大越的领土。”他朗声一笑,开口激励道,“有话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我大越大好男儿,皆是顶天立地,不若随我舍命拼上一回,也不枉来人世一遭”
彭元帅话声方才落下,忽而听到后面有鼓声传来,一下又一下,沉重激昂一如天空之中的暴雷闪电,亮出雪亮的刀光,刀尖之上有血气亦有杀气。他侧头望去,原是沈采薇正在后面击鼓,鼓声如雷,震在耳边,心头热血亦是跟着滚动,本还沉静的心也跟着跳动起来。
这还是沈采薇第一回击鼓。她学过琴也和李景行学过一点箫,可是击鼓却还是第一回。只是大道万千,殊途同归,乐理一事若是到了深处本就是一法通万法,就如周先生曾经和她说过的‘琴为心生,情真方才能动人心”,再没有什么比真心实意更能打动人心。
她不能与那些是士兵一般上前杀敌却也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能祸福趋避之”的心意,愿意与他们一同守在这里。城上的士兵皆是从大越各地而来,家境不同、年岁不同、经历不同,但是他们此刻抱着的却是同样的心情——守住大越的国土,为死去的同胞复仇。
鼓声如雷,响彻城墙上下,徘徊不去,那样的激昂几乎如同点燃火炮的那一簇火焰,激起人心头最后的一点热血,烧得心头火热。仿佛有无数牺牲的先辈的英灵随之而来,一起巡猎战场。
一寸山河一寸血,哪怕已经有无数的人为之牺牲,大越的热血也永不会尽。
而就在此时,托雷暂住的宣府城中亦是一片大乱。
先是东门的守将被杀,大批的大越兵马急攻东门,随后又发现城中的许多马匹不知食用了什么,四腿发软,皆是跑不起来——戎族本就是弓马取胜,少了马匹的骑军便少了一半的战斗力。意外频频而出,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有奸细混入,一时之间看谁都生疑心,满城上下亦是乱作一团。
这时候,东门的副将策马直往托雷暂住的府门去,一路喊道:“东门失守,我有重要军情禀报大汗。”
守在门外的几个护卫也知道事关紧急,不敢狠拦,只得小心的引了他入内禀报大汗托雷。
托雷正四平八稳的端坐在房中和贾先生说着战局敌情,面色不改,不动如山——正所谓一力降十会,宣府城坚,易守难攻,就算有奸细混入,只要自己稳得住,那些越人也拿自己无法。那些小手段,他还不放在眼里。所以,他听到东门来人急报紧急军情,便开口问了一句:“来的是谁?”
“好像是术赤将军手下的马吉贞。”进来通报的护卫想了想方才开口道。
此次随着托雷来的数十万人马本就是他集合了各个部落精兵组成的,人多而杂,各个部落的人马大多都是泾渭分明,互不相识。似托雷这般身份自然不太识得底下的副将小兵,不过听到“术赤”却是立刻明白过来了。术赤将军本就是托雷手下的一员大将,算起来还颇有些血缘关系,只不过贾先生初来乍到,为了给他树立威望,托雷干脆寻了个借口把对贾先生不够恭敬的术赤给罚了一顿,他手下的那些人马自然也交到了其他人手上。各个部落虽都受托雷这个大汗的调遣但也都有自己的小心思,术赤的人马自是比不上自己部落的精兵来得金贵,故而全是当成炮灰来用,脏活累活全落到他们身上。宣城东门难守,自然是让术赤的人顶了上去。
托雷虽不识得所谓的“马吉贞”,一听之下哪里不知道里面的那些内/幕。他也没把事情挑破,随口应道:“把人叫进来吧。”
贾先生礼了礼,避嫌的往后退了几步,缓步退到了后头屏风后面等着,举止之间更见高贵从容。
马吉贞被人引了进来,大概是冷静下来知道怕了,他浑身有有些瑟瑟,低着头不敢去看上头的大汗。这一路跑来想必也是急的慌了,他一副披头散发的模样,满身都是血污,浑身灰扑扑的。
托雷看了他一眼便觉无趣,垂了眼看眼前的地形图,随口问道:“你有何事要报?”
“城中有奸细混入,属、属下知道是谁。”马吉贞垂着头,结结巴巴的说道。
托雷这才有了兴趣,抬头看着他:“是谁?”
马吉贞左右瞧了瞧,像是有些害怕,往前几步,开口道:“是”
他话声还未落下,雪亮冰冷的剑光一闪,快得仿佛天际一掠而过的闪电,以无法想象的速度疾疾得直往托雷胸口而去。
托雷本就起了一点警觉,此时抬眼去看马吉贞的面容,只觉得心头一跳,掀了木案,翻身避开,口上喊道:“来人,有刺客!”他一眼之下就认出了此时面前之人,只觉得心口急跳,再不敢恋战。
来的正是李景行。
这时候见到这个前世宿敌,拖雷恨得咬牙,躲得却是快,可那剑光亦是极快得跟着他,虽然叫他险险的避过心口但还是直往右胸刺入,几乎刺穿胸口。托雷忍着痛往后一退,翻了个身逃出死角,避开接下来的一剑。
很快,门外的护卫便冲了进来。
李景行一击不中也没多做耽搁,当机立断的往后退去——他那日在途中遇到了戎族之人,虽是险胜却也拼了个两败俱伤。不过,他也从那一仗中得知了因为赤木将军受罚,他手下的人因此备受欺凌的事情。借着戎族各个部落彼此防备、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他脱了那些戎族人的衣袍换上,稍作易容,假借了赤木手下马吉贞的名头带了下头几个人以赤木将军手下残军的名头冒险混入宣城。本来,他已经和外边的顾将军约定好了,在杀了东门守将之后立刻退回。只是,他一心要早些结束战局,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前来刺杀托雷。此回能够重伤托雷、全身而退已是大幸。
那些护卫见着托雷负伤皆是红了眼,不要命似的一窝蜂的将人围住,李景行且战且退,差点就要被逼入死角,忽而听到后面的贾先生疾步而出,急呼了一句“大汗”声调惶急,不复淡定。
护卫皆是挂念托雷伤势,听到这声音都不由得分神回顾,倒是叫李景行趁势持剑一挡,寻了个空隙跳出了包围,夺了马就跑。他一路飞驰,直往东门去——越军主力就在东门,东门一破,任是宣城如何坚固亦是要守不住了。更何况,托雷重伤,那些戎族人怕也没有守城之心。
李景行策马而过,此时满城皆乱,却有不少戎族人闻讯来拦,城楼之上亦是有人拉弓射箭,一支支箭便如箭雨一般落下。李景行身上虽是披了甲衣并且有心避开,但这般密集的攻势之下,他的手臂上还是先后中了几箭。他浑不在意的拔出长箭,伤口血如泉涌,一眼看去恍若浑身染血,只是他一双眼眸却明亮锐利一如铁血之中打磨而出的刀剑,胸中意气大生,扬声长笑:
“鸿鹄振翅万里天,千军万马只等闲。若得一柄辟邪剑,敢下悬渊斩鬼神。”
众人皆是为他气势所折,一时之间竟是不敢去拦。
☆、177 一笑
这般闹了一场,宣府上下人心惶惶,当真是称得上是一场大乱。本就被大越军队猛攻的东门亦是再守不住,犹如水闸被打开,大越军马一如洪水滚滚而来,势不可挡。
本该出面主持大局的托雷因为伤重,只得带了人撤退。这一撤退,方才发现李景行早前带人在马匹饲料里面下药的险恶之处——因为大部分的马匹都不得用,这一次戎族撤退亦是及其狼狈,犹如丧家之犬一般的被大越大军逼着跑了好一段路。
好不容易到了辽东附近,因为有援军前来接应,托雷等人方才稍稍安心,令人安营扎寨,稍作调息。贾先生因为会些医术又受托雷信赖,特意留在了帐中,亲自捧了汤药递上去。
托雷靠坐在榻上,右胸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只是上面依旧还染着斑斑的血迹。即使是这样的时候,他的脊背依旧是挺得直直的,如同走到末路的狼王,依旧维持着那最后的骄傲。他有些吃力的伸手接过那碗药,并不喝,只是扬了扬眉,嗤笑了一声:“是那木罕那小子让你给我的?”那木罕乃是托雷长子,如今已有十三岁,因为母族强势、人才出众,早早受封左屠耆王,乃是众所周知的内定继承人。
贾先生神色不动,或者说面上的那张面具已经遮去了他大半的面容,只听他声调和缓的接口道:“宣城既失,此战再不可为,只能退回关内。戎族受此重创,需要的不是战败的可汗,而是认识到自己错误、为了弥补错误而英勇牺牲的英雄。”
“呵”托雷并不接口,只是握着药碗淡淡一笑,神色不定,“先生到了如今竟还是一句实话都不愿说吗?”
这个被草原称作雄鹰的男人有着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那一瞬的目光竟如闪电雷霆一般雪亮吓人。他的声音也冷的惊人,犹如被磨成冰刃的冰片:“你不过是把我当做助你父子扬名立万的踏脚石罢了。就连我那个傻儿子那木罕,怕也不过是被你糊弄了。贾先生,假先生,哈!与你相比,我倒真是个傻子!”前一世,他甚至直到死都不曾知道真相。
贾先生闻言,眼中掠过一丝意外的神色,随即便缓缓伸手摘了面具,还有贴在面上的伤疤。那样一张长期遮在面具之后的脸在帐中摇晃的烛光里显得分外苍白却依旧带着难以形容的丰神俊秀。天人之姿,不过而已。
他负手站在帐中,仪容高贵从容,微微垂了眼去看榻上的戎族可汗,神态淡定:“我一直以为,男儿当长于铁血,方能成器。只是,我确实没想到景行生于诗书礼仪之家,竟有不退反进的果敢决断和以身为剑的勇气。作为父亲,我为他骄傲。”他声音清淡,言语之间却满含为人父的欣慰。
托雷的手指紧紧抓着床榻,青筋毕现。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放声一笑:“拿刀剑来。”他微微一顿,声如金石相撞,毫无半点颓然妥协,犹如高傲不屈的头狼,目光凛然,“孤王此生只死于刀剑而非病榻。”
李从渊并未犹豫,从善如流的把匕首递了过去。他亦不愿意在去看英雄末路之景,重新戴上面具,徐徐然的转头去了帐外。
那木罕就等在那里,见了贾先生连忙问道:“父汗如何了?”
“当无大碍,晚间大王就能得到消息了。”李从渊并不愿意多说,只是接着道,“此战既不可为,戎族就要再退回关外。不知大王接下来有何打算?”
那木罕对此亦有犹疑,随即便开口问道:“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马上就是冬天,草原之外冰天雪地,我们此行更是受了大挫。怕是回不了草原,其他部落就要闹开了。”
那木罕眉心微蹙,脱口问道:“还望先生明言?”
李从渊静静的看着那木罕,唇角忽而扬起:“过不了多久,大王便是戎族的新可汗,何不替自己再结一门好亲事。”他抬眼去看那泛白的天边,声音清冷一如冷彻的月光,“大王大可递降书给大越,求娶大越公主,以结秦晋之好。”
那木罕似有疑虑,只是道:“此事事关重大,容我再考虑考虑。”
李从渊并未催逼,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而去。
那木罕身边的戎族护卫上前一步,压低声音开口问道:“大王,可要”他看着李从渊的背影,抬手比了一个下刀的姿态。
那木罕摆摆手,看了眼托雷的帐子,目中复杂神色一掠而过,抿了抿唇:“再等等。”不想这一等却是错了时机,等发现托雷死讯,再去寻李从渊的时候,李从渊早已不见人影。
而另一边,本还在阳和城下攻城的戎族人听到托雷负伤退出宣城的消息后皆是仓皇退去。沈采薇敲了半天的鼓,热血过去了,刚刚把手放下的时候只觉得手部发麻僵硬都不是自己的了。
只是,城中皆是为打退戎族而欢欣鼓舞的军民,她缓步从城墙上下来,看着满城之人载歌载舞,琥珀色的酒水如同雨水一般洒了一地,心中竟然也隐隐升起了一点儿无法言语的欢喜。
她如今有孕在身,既不能喝酒也不能随着那些人歌舞欢腾,只得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街道上的军民各自欢腾。空气里带着醇美的酒香,那样甜蜜的香气就如同空气中的暗流,飞溅时显出无比的欢欣,让人情不自禁的跟着微笑起来。
就在这时,城中大门打开,大批的骑兵从城外进来,一个个仪容英挺的骑兵列队从外进来。不少少女眼睛一亮,扬了扬手上的手绢,欢笑着上前去丢香囊、香果,四处皆是清甜的笑声。
沈采薇却把目光投向队伍后面最后的那个人身上。
那人手臂受了伤,包扎伤口的纱布染着鲜红的血,那鲜红的颜色一如刀尖上绽放的玫瑰,艳极美极,热烈如爱情的火焰。
沈采薇与他隔着长街相望,看见他骤然明亮的双眸,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178 番外1
“因为戎族有所防范,我当时只能一路往北走。越往北就越冷,走到最后就看见了大雪山。”李从渊顿了顿,合上手上的书,看着趴在他膝头等下文的男孩,缓缓的把话说了下去,“等事情都过去了,我就回来了。那时候,长安你已经出世。好了,你该去练字了,再磨蹭的话,小心你爹揍你。”
李长安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又圆又亮,当他抬起眼看人的时候简直能把铁石的心肠都看软了。他听到这话不由得瘪瘪嘴,小小声的道:“祖父你还没和我说大雪山上是什么样的呢?”
“大雪山能是什么样的?不就是满山的雪?”李从渊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让他站起身。
李长安磨磨蹭蹭的起了身,然后迈着小短腿“蹬蹬蹬”的跑了出去,等到了院门口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和李从渊摆手:“祖父,等我练完字再来陪你吃晚膳啊。”
李从渊没理他,只是随意的摆了摆手。
李长安刚出生的时候,四边初定,李景行带着妻子回京都安胎。他和沈采薇都以为这是个女儿,已经想好了名字就叫“静辰”,没想到到了头抱到怀里的竟是个儿子,只得捡了个简单的名叫“长安”,也算是好寓意。正好,李景行又要外放出京,想着孩子年纪尚小不适合长途跋涉,便干脆的儿子交给了回京的李从渊。
有了这么一个小尾巴,停不住脚的李从渊也只得安安稳稳的呆在家里,倒是叫李老夫人跟着高兴起来。大概是年纪渐长,心肠越软,李从渊能对着李景行狠心磨练,对着小孙子却怎么也硬不起心肠。那么小小的人儿,总也要拉着他的手指才肯睡;再大一些,眨着眼趴在榻上要听他说故事;吃到好吃的了,就喜滋滋的捧着来和他一起吃
不知是否是移情的缘故,他总觉得这个孙子反倒比李景行更像是许氏。说实话,李景行与他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论性情容貌。作为父亲他自然是十分骄傲,可是想起许氏却又觉得可惜。直到李长安出生,他终于稍稍觉得安慰了些——终究,许氏还是留下来血脉。
他不自觉的想起更早时候的事情,他和许氏少时的事情。
还记得许氏刚刚来李家的时候,身子就不大好了。她年纪尚小却也知道自己的病大约是治不了了,最亲近的家人又不在身边,百般的心事都无人能说。故而,她对着人时虽是笑盈盈的,背地里却暗暗哭了好几场。李从渊正是人嫌狗厌的年纪,成日里瞎跑,有一回就撞见了她在哭。
不知怎的,素来少年不知愁滋味的他也跟着难过起来。他怕许氏一个人闷着会乱想,悄悄寻了一只兔子送给许氏,逗她道:“这是我从古安寺外头抓到的,说不得沾了佛性,总不好杀了吃,想着还是女孩家才能养得活。”
许氏喜欢得不得了,忍不住摸了摸兔子的耳朵,抱着兔子对他笑:“谢谢表兄。”
李从渊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从那时候开始,他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忽然坐的住了。他常常去寻许氏,两人一起看书、一起说话,有时候忽然说到了一起,便相视一笑。那种心意相通的喜悦,几乎无以言表。
许氏心情好了,病也渐渐好了许多,常常能跟着他去园子里头转悠,看他爬树摘花,看他游湖嬉闹。
有一回,他们站在院角,听到墙外婚嫁时候敲锣打鼓的声音,都忍不住红了脸。
那时候,他们都多少知道了婚约的事情,李从渊看着她面红耳赤的模样,忍不住道:“以后。我会好好对你的。”
许氏抬了眼看他,面颊微红,唇角却含着一丝温柔的笑意。她轻轻的点头,声音也是轻轻的:“我知道的。”
是啊,世间再没有第二个人比她更了解他。她总是知道的。
她知道李从渊爱她也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所以,她才拼了性命生下儿子,好叫他不得不留在这个没有她的世上。【你现在阅读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