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系统不提醒,陈飞平也不会错过。
梅花鹿死掉了,还是得先放血,不然肉容易臭。
这个地方离村里远,天气炎热,怕是没法把鹿血带回去了,否则路上就得变质。
那就直接生喝好了。
说干就干,陈飞平解开腰间的羊皮袋子,把里面的饮用水全部倒掉,再用小刀割破梅花鹿的咽喉,盛入袋子里,盛满之后把鹿颈抬起,先喝了再说。
“咕噜咕噜咕噜……”
陈飞平举起羊皮袋仰天豪饮,一口气把整袋鹿血喝光。
有点腥,不过还能接受。
柱子看得咋舌:“飞平,鹿血能生喝吗?”
“当然能啊,为什么不能,这可是好东西!”陈飞平笑道:“喝了之后,以后能经常给媳妇交公粮。”
柱子不解:“飞平,公粮不是交给郭嘉的吗?而且每年才交一次,为啥会交给媳妇啊,还得经常交啊?”
陈飞平干咳了声:“交给媳妇的是另外一种公粮,总之喝点准没错。来,你也整上一袋子!”
“不了不了,飞平,你喝吧,我不口渴!”
柱子连忙摆手。
这鹿血他可不敢生喝。
再说了俺连媳妇都没有呢,不用向媳妇交公粮。
既然柱子不喝,陈飞平也不勉强,那就便宜自己了。
一袋子鹿血喝完,继续喝第二袋,第三袋……
一只这么大的梅花鹿,鹿血至少得有七八斤,也就是接近4L。
喝到最后,陈飞平肚子涨得老高,撑得实在喝不下了,打了个饱嗝。
好在这会鹿血也快流光了,装满最后大半袋子,等肚子里的消化一些,半路在它变质之前还能再喝点,尽可能一滴都不浪费。
就这么一会,腹部就有股热流涌起。
这鹿血见效可真快啊!
以后凤婷凤娇有福了……
系统建议我喝鹿血,看来也是希望我收了姐妹花吧。
天命难违,也只能如此了。
陈飞平暗暗想道。
清脆电子音道:“系统并无此意,只是希望宿主借助鹿精之血修炼,此乃宿主自身心声,请勿甩锅!”
陈飞平诧异:“哟,阿统,你不是挺高冷的吗,咋还会吐槽?”
可惜系统吐槽过后又没动静了,重新恢复了高冷姿态。
没事,高冷就高冷吧。
有bug也没关系!
好使就行!
还是把梅花鹿绑在背架上弄下山。
两百斤的大货,对于两人着实没什么难度。
柱子天生神力,陈飞平如今的力气和体能更是比柱子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先前那只四百多斤的大野猪都能整下山,更别说一只梅花鹿了。
半路陈飞平撒了泡尿,把剩下的大半袋鹿血也喝掉了。
回到落雁湾已是日暮时分,村庄里炊烟袅袅,家家户户都在生火做饭了。
陈飞平一眼就看到了自家那土坯房厨房烟囱的炊烟。
每天的这个时候,姐妹花都会做好饭,等着自己归来。
家里有人等的感觉可真好啊!
不过柱子还是单身狗呢,我得尽快给他也找个媳妇。
但是太聪明漂亮的女人柱子hold不住,像李翠花那种母老虎只会找罪受,就连孙德胜那狗东西都怕得要命。
人长得过去就行了,关键是勤劳踏实,对柱子好就行。
刚走下那天试飞鹰100性能的那条长岭,来到岭脚村路。
恰好碰到了孙德胜。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艹,是陈飞平这臭小子,他咋没被山里的野兽吃掉呢,还打了只梅花鹿,特么的这小子运气也忒好了吧!”
“前几天陈飞平害我开车的时候把翠花摔地上了,还被媳妇臭骂了一顿,真想上去揍这小子!”
“算了,我是有身份的人,不和这种蛮子一般见识!”
“这小子整日进山打猎,迟早会被野兽吃得骨都不剩!”
孙德胜恶毒地诅咒着,不过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了,没敢拿出半点行动。
陈飞平比起瘦猴般的自己可不要壮硕太多,一只手就能打趴下,孙德胜平时最多也就敢和他打个嘴炮。
然而陈飞平脸上突然现出惊讶之色。
因为孙德胜的这番想法,他全都听到了。
可是这个狗东西分明没开口啊,这是怎么回事?
陈飞平突然想起了什么。
对了,是辟邪之瞳!
因为它的关系,我能看穿心怀邪念者的想法,就像拥有读心术那样!
这狗东西敢咒我,玛德,找死!
陈飞平眼睛一瞪,孙德胜吓得赶紧后退,生怕对方会跑过来打自己。
与此同时,陈飞平也听不到对方的心声了。
看来,辟邪之瞳并非任何时候都能读心,只有在别人有恶毒念头的时候才能听到。
孙德胜被自己吓怂,就听不到了。
不过,对于陈飞平来说,这已经是个大惊喜了。
如此一来,就能知道谁想对我不利,防范于未然!
回家路上,又陆续碰到了几波从地里归来的村民。
见到柱子背上的梅花鹿均是羡慕嫉妒恨,都很是纳闷陈飞平近段时间运气为啥这么好,没多久前打到了只大野猪,现在又一只梅花鹿。
甚至有些村民传言,陈飞平在山里头挖到了古董,卖了不少钱。
毕竟,光是那只大野猪,还不足以买一辆那么好的本田摩托车。
陈飞平也听不到这些村民的心声。
他们可能会瞧不起自己这个混子,但还没到心怀恶毒念头的地步,也算不上邪祟,于是辟邪之瞳就不起作用。
“嘟嘟嘟……”
伴随着引擎声,一辆摩托车突然从身后驶了过来,在两人身边停下。
却是辆嘉陵70,也叫嘉陵仔,80年代的另一款神车,只不过比起飞鹰100还是差了不少意思。
坐在嘉陵70上的是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一张圆盘脸便像一尊庙里常年被烟火熏染的胖弥陀。
落雁湾的村长孔祥兴,孙德胜的舅舅。
“哟,陈飞平,王铁柱,今儿又打了只梅花鹿回来啊?”
孔祥兴嘴角面带笑容,咋看挺和善。
然而那笑就像用鱼钩把嘴角两边的肉强行吊起来那样,颤巍巍地悬在油光发亮的脸皮上,有股子皮笑肉不笑的味道。
然而此人并非真的和善。
他外甥孙德胜和陈飞平打小就结仇,身为村长,孔祥兴是个护短的人,然而又不能因为孩子打架而出面,影响自己形象,不过却暗暗记在心里。
陈飞平双亲故去之后,这个后生不喜欢种地,孔祥兴就故意让人放出消息,败坏他的名声,说陈飞平是个不务正业的混子,此后村民们便对其印象不佳。
事实上,原主除了对种田种地不感兴趣之外,上山打猎下河抓鱼都挺勤快,而且偷鸡摸狗的事他也从来不敢,不至于落到人人不喜的地步。
然而,原主也不知道自己背负臭名是孔祥兴从中作祟。
此人是个伪君子,搞阴的很有一套。
“这小子最近是走了狗屎运吗,怎么老打到大货?还不知从哪里弄到那么多钱买了辆摩托车!”
“那辆本田可真是好车啊,这小子配骑吗,我身为村长,开的还是辆嘉陵呢!”
“之前我搞臭了陈飞平的名气,村里没有一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没想到跑来了两个外地的女人,始终还是让他娶上媳妇了!”
“……”
听到孔祥兴的心声,陈飞皮不由得一愣。
那么多村民看原主不顺眼,原来并非他的所作所为招人憎恶,而是另有隐情啊!
落雁湾的这个村长,是个岳不群!
只要自己能用辟邪之瞳读心的人,都不会是好鸟!
更何况,孔祥兴还是孙德胜的舅舅。
他的脸色沉了下去。
怎么说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和那个已经不在了的灵魂还是同仇敌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