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钱能赚,有些钱不能赚。”老四快步疾走,边走边说。
他一向是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
从不会将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
他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找到那些残画才行,这是高层给的命令。
老四陡然停下脚步,看向跟在身旁的初九,认真且严肃地说道:“老九,我警告你,你跟着雷家一起和锋芒作对,早晚有一天会害死你的。”
初九不明所以,但他了解四哥,四哥轻易不会说谎。
“四哥,陈锋背后有人?”初九问,他认为只有这一种解释才说得通。
老四不想透露过多的信息,转移话题,说道:
“带我去找画。”
初九错愕道:“我们就这么去?”
老四道:“不然呢?”
初九呲着牙,有点为难地说道:“就我们两个?直接去闯弗兰西斯科的庄园?四哥,这……你是知道的,弗兰西斯科的家可不是那么容易闯的,我听说他庄园内有着几十名保镖,我们就这么空手去,而且就只有两个人……”
老四轻哼了一声,道:“一群废物而已,有什么可怕的。”
初九咧了咧嘴,说道:“他们手中有枪,你不是神仙,我也不是神仙,挨了枪子,也会死的。”
老四淡淡道:“初九,我告诉你,枪的确是利器,但打不中人的枪,就是废铁一块,这个道理,你明白吗?”
打不中人的枪就是废铁一块?
四哥啊四哥,你身手不凡,我就不一样了啊,你能躲子弹,我躲不掉啊……初九抚着额头,他很好奇密修者是经过什么样子的残酷训练,才会强悍到如此地步。
“开车,带我去弗兰西斯科的庄园。”老四说,“到了那里,在远处等我就行。”
话音刚落,老四的脸色就变了。
他的面孔开始扭曲,身体也躬身成虾,似在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四哥,你……你怎么了?”初九吓了一跳,赶忙搀扶住老四,“四哥,四哥,你别吓我啊。”
“我……我没事。”老四冷汗岑然而落,这句话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他捂着小腹,肠胃痉挛的感觉铺天盖地袭来,简直是生不如死。
“快,把我上衣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
老四瘫坐在地,手和腿都开始剧烈的抖动起来,就像是被电击了一样,任谁都能看的出他在忍受何等剧烈的痛楚。
“好好。”初九赶忙朝老四上衣内口袋摸过去。
里面有一个铁盒,打开一看,铁盒内一些蓝色的注射液体。
“扎……扎给我,快……快啊,操!”老四疼的五官都扭曲在了一起。
“扎……扎什么地方。”初九紧张的无以复加。
“给我,我自己来。”老四抢过装有蓝色液体的注射器,对着自己小腹就扎了上去。
“呼!”片刻之后,老四长长地舒了口气,脸色恢复如初,随后余悸未消的看了眼铁盒。
他心下暗道:“东西不多了啊,看来得尽快知道残画,好回去换药了。”
“好了,我们走吧。”老四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他现在的模样,就好像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初九人都是懵的,刚刚老四忽然就像是瘾君子犯了瘾一样,着实惊到了他。
“四哥,你……你刚刚那是……”
“不该问的别问。”
“那些蓝色液体?不……不会是……”初九十分怀疑那东西是新型毒品。
他虽不是什么好人,但绝对不碰毒,他也不希望四哥碰。
因为他很清楚碰了那鬼东西的人,最终会变成什么鬼样子。
“四哥,我也劝你一句,毒品不能碰。”
“这不是毒品,你想多了。”老四拍了拍初九的肩膀,对于初九突兀而来的关心,他心中多少有些暖意流动。
自从成为密修者之后,已经很少有人关心他的死活。
高层只当他是冰冷杀人的工具。
“那就好。”初九不再多问,心中疑惑翻涌。
俩人驱车,朝甘比诺家族的老大弗兰西斯科的庄园驶去。
途中,初九还是觉得有些不稳妥,尽管他知道四哥身手了得,但但凭一己之力,就敢独闯甘比诺家族老大的私人领地,在他看来,危险系数实在太大。
“老九,谢谢。”老四笑了笑,“不过你的担心应该是多余了,到了晚上,那里就应该就不会有什么人了。”
初九好奇道:“四哥,你什么意思?”
老四眯眼含笑,笑道:“因为他应该活不过今晚了。”
初九:“……”
……
……
宾夕法尼亚酒店。
甘比诺家族的老大弗兰西斯科派人枪杀了洪门龙头赵风骨。
本来呢,这件事他也没打算瞒着华人帮的人。
一群黄皮猴子,远渡重洋,漂洋过海,来我的地盘抢我的生意,留你活着,去问耶稣答不答应。
弗兰西斯科对于枪杀了赵风骨的事,没有半点愧疚和怜悯,更别说惧怕了。
在他看来,纽约是他的地盘,他每天刷牙洗脸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就是纽约的救世主,杀了赵风骨这个黑帮头子,是为了整个纽约的和平。
就在今天傍晚,他接到了赵风骨儿子赵冠的电话。
电话中,赵冠约他在这里面,说要找他讨个说法。
“说法?”弗兰西斯科坐在酒店大厅那张偌大的圆桌前,手中拿着一柄黄金沙漠之鹰,神色看起来颇为嚣张跋扈,“去找上帝要说法吧,上帝会回答他这个问题的,哈哈哈哈……”
赵风骨死了,但青帮还没亡,华人帮还有很多人。
杀赵风骨,只是开胃菜。
灭掉青帮才是终极目的。
赵冠和雷震都在他的必杀名单上。
弗兰西斯科带的人并不多,但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这里面有蓝色贝雷帽的队长,还有毛子国的格斗无冕天王,还有毒皇巴勃罗手下最得力的杀手。
可以说,每个人单拎出来,都能够在安哥拉监狱关到监狱倒闭。
穷凶极恶的性格,暴力嗜血的狂魔,用这些话来形容弗兰西斯科和他的那些手下实在太委婉了。
瘸子帮的威廉斯和他一比,善良的就像是一个学前班的儿童。
弗兰西斯科有一套自我融洽的逻辑思维。
他是真认为自己是个地地道道的救世主,并且以救世主自居。
尽管他又贩毒又倒卖军火又抢劫杀人勒索绑架,但他却不认为自己在做坏事。
比如贩毒,他是这样解释的。
那些该死的瘾君子如果我不卖他们药,他们就会死,我是在拯救他们于水火之中。
我替耶稣普度众生,救了这么多人,难道不是在做善事?
弗兰西斯科的很多兄弟都觉得自家老大说的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