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月光被乌云遮蔽,雾气氤氲,一处荒芜不长枝叶的古怪林子中,唯有一抹火光格外清晰。
一高一矮两个特点鲜明的黑衣人正围坐在一簇篝火旁。
矮的那个随手折下树枝扔进火堆里,头也不抬,“火行了,老二,鱼篓递我。”
说完伸手在空中抓了半天,却抓了个寂寞。
矮个子狐疑地抬起头,只见对面他二弟弟人虽然还在对面坐着,但根本没听见他的声音,魂儿却早就飘走了,一双眼正直勾勾看着那不远处,插在群木中央的一座“冰棺”。
虽然被称作冰棺,但那座斜插在地面的棺材并没有一丝一毫想要融化的迹象,甚至连四溢的寒气都没有,八成是个什么神奇的法器。
当然了,棺材无论再怎么神奇到底是一个棺材,没什么好看的。
真正吸引黑衣人老二的是那棺材之中的人。
虽然那棺中人双目紧闭,虽然他身上的衣衫破烂,但那修长的身形、绝世的容颜却叫人根本移不开眼。
尤其是现在,不知是不是梦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棺中人双眉微拧,身体小幅度的颤动着,汗珠顺着颈部流畅的曲线滚向微敞的衣衫下……
高个子老二的眼神贪婪的跟着那水珠移动,喉结滚动,压根没注意到身旁接近的愤怒黑影——
“啊呀!”
“痛痛痛!”
高个子忽的惨叫一声,捂着头顶蹦了起来,“大哥,你突然打我干什么啊?”
他还没看尽兴呢!
矮个子瞧着他那精虫上脑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指着那棺材破口大骂:“老子让你给我拿鱼!那他妈是鱼啊!”
说罢就抡起拳头再次砸在了他弟脑袋上,伴随杀猪般的哀嚎,高个子的骂声也没停。
“真是他大爷的信了你的鬼话,什么把这副好皮囊卖进鬼市能得不少玄鸟币,我看是你早就动了色心!”
天知道他们兄弟二人追踪一个任务目标来到此地,刚到林子入口就听“砰——”得一声震天巨响。
二人寻声而至就看到弥散的灰尘下一个巨大的冰棺斜插进了地面,不仅如此,俩人凑近查看的时候还有一只黑猫从棺上跳下扑向两人。
那黑猫身如鬼魅,呲牙吓退二人后就迅速消失在了幽深的林子里,独留兄弟二人在冰棺前面面相觑。
黑灯瞎火,妖异树林,天降冰棺,黑猫出没!
怎么想都不吉利。
矮个子本想当没看见,赶紧换个地方安营扎寨,是他这弟弟眼睛尖,一眼就认出了棺材中的人身份不一般。
竟是那玄机阁的赤妄仙尊,青禾。
当今天下三宗鼎力,玄机阁就是其中之一,以阵法、符箓、炼器等机巧之术闻名修真界。
而面前这位青禾便是玄机阁数得上名号的符修,每年想要拜在其名下的修士不计其数,甚至慕名而来的修士称得上是玄机阁之最。
只不过大多数并不是冲着着青禾的本领去的。
因为相较于其他玄机宗师来说,青禾多了一个不可明说的头衔。
鬼市天榜——艳色榜中的探花郎,修真界公认的高岭之花。
鬼市飘渺不定暂且不提,但它的天榜却在整个现世中都颇有威信力。
而这艳色榜什么概念呢,就是只要在这个榜单上有了名字,无论男女,长相、身材那都是没话说。
据说去年成交的艳色榜第十三名卖出了一个亿玄鸟币的天价。
一个亿的玄鸟币又是什么概念呢,相当于修真界的一座灵矿山,人间一个王朝的财富!
什么叫红颜祸水,什么叫真正意义上的富可敌国。
这还只是第十三名,而青禾可是第三名,有价无市的第三名!
兄弟二人出任务的前几天,在客栈里打牙祭的时候就曾听闻,那高高在上的赤妄仙尊近日好像是修炼出了岔子,不仅走火入魔还失了踪迹。
两人当时还以为是那传信的人是本子看多了神志不清,竟然什么人都敢肖想。
玄机阁可是掌握着整个现世最先进的追踪阵法,别说走火入魔了,就算青禾成了个废人,满阁的高手也不可能把一个大活人搞丢了,所以兄弟俩当个屁话听过,转眼也就放了。
他们哪能想到,这泼天的富贵第二天就这么砸在了眼么前。
可这天上掉的馅饼岂是那么好拿的?
先不提玄机阁那边,光是想从鬼市拿钱就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矮个子从前听过不少鬼市的传闻,据说很多人头一天在鬼市成交当天晚上就身首异处了。
矮个子惜命,思来想去,觉得还是不要掺和这件事为妙。
是高个子提议先留一留,此举虽然冒险,但只要成了,矮个子复兴门派的愿望就唾手可得了!
是哪位前辈说的来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他们倒霉了那么久,也该走运一回了,那黑猫说不定就是献宝的祥瑞呢!
矮个子当时还挺感动,老弟竟然为了送自己走上那权利的巅峰甘愿冒这么大风险。
如今看来,这小子哪里是为了他!分明是为了自己心里那点子小九九!
“你难道忘了之前为了你那点子破事把我们害成什么样了?!老娘传下来的家底都让你败完了!竟然还敢动色心!”
矮个子一边骂一边呼呼喘着粗气,明显是回忆起了什么不好的过去。
而高个子一看就是个心眼子多的,眼珠一转,立马开始卖惨,“哎呦!我的好大哥,我可是你亲弟弟,我能害你吗!
我那点癖好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馆子里擦脂抹粉的我看不上,俗世抢的那几个也玩腻了,如今,这天上的月亮突然掉下来送到了嘴边,你叫我怎么忍得住?
而且,我这一开始不也没动心思,不也是为了您吗?难道您不想成立宗门?不想为老娘报仇?”
“我怎么不想!但你要是还想把人卖到鬼市你就不能动他!”高个子虽然嘴上坚持,但到底是吃软话的,语气虽然还很强硬,人却已经坐回了身后的磐石上。
高个子见状立马乖巧拿过鱼篓,然后凑到他大哥身边,贱兮兮道:“大哥,你就别气了,你想想啊,只要我们成功卖了青禾,拿到赏金。
我们还用再看那个什么神使的眼色,在这冒着被侵蚀的风险找什么尖耳朵的小鬼吗?
到时候您大手一挥,您就是那万人之上的一门之主,手下信徒无数!到时候我们的宗门必将比肩那玄机阁,成为现世第四大仙宗!”
这马屁一拍,老大面色才逐渐好转,不轻不重的冷哼一声,目光也深远了些。
高个子见状眼珠子又是一转,趁热打铁,一脸失望:“就是可惜啊,位列仙宗的门主,连他弟弟这么一个小指甲盖大的愿望都不愿意满足,真是——”
老大秒懂,夺过鱼篓后踹了他一脚:“得得得,滚滚滚!老娘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满眼色、情的种!你要是非得干,就带着那人离我远点干!别污了我的眼睛!”
“哎呦呦!”高个子捂着自己的屁股叫得大声,实则喜上眉梢,“小弟明白!小弟现在就消失在您眼前!绝不耽误您烤鱼!”
高个子说完,转身就直奔棺中人而去。
“别他妈给老子留下抹不去的痕迹!”老大十分不放心道。
“哎!知道了知道了!”高个子挥挥手应了声,也不知听没听进去,猴儿急的拔起棺材就往那林子深处跑,瞧着差不多了,找了颗粗实的树干往上一靠,一挥手,轻而易举的就掀飞了那棺材盖。
消失了许久的寒气就在此时扑面而来。
这点温度对于身为修士的人来说自然不算什么。
高个子馋了人家的身子这么久,临了根本等不及,顶着那窜天的白雾就扑了上去,准备顺着那流畅的曲线一路——
岂料,一声不明意味的笑就在此时响起。
“人类啊……真是久违了。”
掏鸟儿的高个子心中一惊,他猛地抬头,却只来得及看到男人唇角一抹弧度。
“呃啊!——”
老二根本来不及思考,身体已然向斜后方飞去,转眼的功夫就已经和身后的树梢肩并了肩,再低头的时候,只见到一柄通体洁白的骨剑贯穿了自己的胸膛。
骨剑染血后仿若得到滋补一般,剑身上的白色柔光大盛,周围冰雾尽数消散。
棺材里的男人就在这时仰起了头,凌乱的发丝向后散落,露出一只左眼。
他的睫毛处尚有白色雾凇凝结,眼睛因此灰蒙蒙一片,皮肤也苍白的不像人,但衬得眼角眉梢两颗红痣格外鲜艳刺眼。
男人由下至上瞥了一眼老二,单眉微挑,眼尾流畅狭长,那戏谑眼神仿佛在说:“毛还没齐……玩儿得倒是挺花。”
“你——”
老二惊恐的看着下方的男人,眼珠子瞪得老大,嘴唇又蠕动了两下,明显还想说些什么。
只可惜再从嘴里涌出的只剩下汩汩鲜血,然后头颅一垂,身子一泄,丢了性命。
遥想三日前,他见到青禾的第一眼就肖想了许久,这美人若是睁开眼会是怎样的光景,却不成想,这一眼就成了他的死期。
“老二!”
“不!”
色字头上一把刀,又是这某种意义上极致的颜色。
矮个子到底是放心不下自家弟弟,思虑再三还是想跟着看看,没想到才一回头,看见的就是这幅场景——
自家弟弟胸口插着一柄骨剑,漂浮在半空,眼舌突出,咽了气。
而那把洁白的骨剑此刻染上了斑驳血渍,发出嗡嗡的低鸣声,剑身红白相间的柔光在漆黑的夜色下妖冶异常。
为什么!
怎么会!
他们明明探过,那青禾确实失了灵根,全身上下没有了一丝灵力,怎么会!
矮个子瞬间红了一双眼,抽出腰间弯刀,脚下蓄力冲向杀人凶手。
而凶手却只是赤脚踏出冰棺,散漫的一挥手。
骨剑立马听话的返回他手中。
而老二的尸体就像丢垃圾一样被甩下。
见弟弟从空中陨落,矮个子瞳孔地震,立马改道,奔跑着去接自己的胞弟。
与此同时,男人反手执剑,轻描淡写向着老二的尸体一斩。
嗡得一声,白色骨剑再次柔光大放,这次竟掺了半分血色。
矮个子一手带着弟弟,来不及反应,只得一手持弯刀来挡,不料那看似轻描淡写一击,冲击力却如此之大,老大的弯刀应声碎成两半,人也被反震得连连后退,砸在一颗粗实的树干之上。
“哇!”
他吐出一口血,恨声说了句:“卑鄙!”
“不想你青禾自诩现世正道,竟然也会用如此下作的手段!”
死不瞑目的弟弟让矮个子失了智,完全忘了一开始好像是他们要行不义之举,要将人卖进杀人不眨眼的鬼市。
天太黑了,老大也根本看不清男人的表情,但话出口的一瞬间他便后悔了,因为在那一瞬间他突觉毛骨悚然。
果不其然,下一秒,一柄利刃就没进了他的胸膛。
矮个子只觉眼前一花,那刚还在三尺之外的男人竟倏地出现在他面前,而手里攥着的,正是他那碎掉的半截弯刀头。
“你……叫我什么?”
男人缓缓凑近老大的耳畔,声音不再似刚刚那般沙哑,反而磁质低沉,宛若深渊之物在耳畔低语。
老大的瞳孔蓦然涣散,竟真的乖乖回答:“青——呃——”
只可惜,男人没给他说全的机会,他松了手,老大的尸身徐徐滑落。
片刻后兄弟整整齐齐的躺在了一起。
空气中迅速弥漫起血腥味。
而男人就在这时回过头,眸光轻佻,然后不明所以的,缓缓勾了下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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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碎念:
很开心,也很抱歉,时隔多年才让《师尊》与大家见面。因为上一本文写作中途遭受了太多导致一度被要求放弃写作。
但《师尊》的大纲早已完成,每每看到他安静的躺在桌面,又总有情愫上涌。
好在时间是一剂良药,她告诉我,仙人掌永远长不成玫瑰花,但是仙人掌本身就很好,没必要因为别人喜欢玫瑰而自怨自艾。
我亲手种下的种子,都是我的孩子,无所谓那些人喜不喜欢,有人喜欢就够了。
所以我回来了,这次我要完完整整的陪伴我的孩子们走完这段旅程。
我是灵感型选手,心态很重要,为了避免再出现之前的状况,所以本文更新期间作者不会再进入评论区,而是专心写文更新。
有缘我们终能在这趟旅途的结尾相遇。
peace and love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诛邪退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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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青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