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见绮面容平静地请两人进门:“先坐吧警官。”
她去厨房给两人倒水。
想到老何会将半夜见过她的事嚷嚷出来,没想到他还真报警了。
来得又是老熟人,这可有点麻烦。
“怎么从镇东搬到这边来了?”王书鸢跟着进来,到处看了一圈,“屋里好热啊,怎么不开空调。”
她了解王书鸢,看似平常的问题却挟有很强烈的目的,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里。
苏见绮不得不打起精神,说:“停电了。”
王书鸢轻轻啊了一声:“用了那么久的风扇,怎么就突然过来吹起空调了?该不会是为了给什么东西降温吧?”
“给什么东西降温?”苏见绮好笑地看了看她,“当然是给我自己降温了,天越来越热了,我跑过来吹空调,犯法吗王警官?”
她递给王书鸢一杯水。
王书鸢没有接,眼神锋利注视她:“要想保存白骨的话,就需要低温。”
苏见绮露出惊讶的表情:“白骨?我要那东西干什么?”
“我也想知道啊。”王书鸢幽幽道,“你拿走那副尸骨想干什么。”
不愧是警队的队长,问话巧妙又一针见血,一般人这时候应该就会慌得不行。
但苏见绮并非一般人,仍旧镇定:“我拿走尸骨?我为什么要那么做?王警官,没证据的话可不要乱说。”
“那就说点有证据的。”王书鸢并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正色道,“有人报警,你在昨夜绑架并恐吓了他,对此,你有什么说的?”
“没做过的事我说什么?”苏见绮一脸无辜,耸了下肩。
就在这时,厨房门口多了一个男警员的身影,给王书鸢递了个眼神,摇了摇头。
苏见绮立即了然于心,看来王书鸢将她堵在厨房问话的同时,这位男警员已经将她的屋子差不多看了个遍。
警方为了老何的案子是假,调查尸骨遗失案才是真。
王书鸢捕捉到苏见绮胸口小幅度起伏了一下,用着平常聊天的口吻:“听说你向殡仪馆辞职了,干得好好的,怎么想到辞职的?”
“烦了,不想干了。”
“尸骨丢失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那么大的事当然听说了,刚才王警官不是还怀疑我嘛,除了我就没有别的嫌疑人了吗?”
王书鸢先没说话,眼神凌厉地审视着她。
苏见绮眨了眨眼,黝黑的瞳仁像一汪深不见底的寒潭,神秘,冷漠。
她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厌世脸,以至于王书鸢根本无法从这种波澜不惊的表情中读出什么。
“还在调查中……”王书鸢转动着水杯,装作不经意的突袭,“你说世界上有那么巧的一件事吗?你前脚离职,后脚殡仪馆就丢了具尸骨?”
“是有点巧。”苏见绮微微一笑,“但还是那句话,我干嘛要拿走别人的尸体?又不是什么好东西。”
短短一句话,注视感再次陡然加强。
像一根细而有韧性的鱼线,猛地缠在她的脖子上。
苏见绮被看得脖间竖起细小的汗毛,条件反射往背后看去,只能看见一扇透过阳光的窗户。
王书鸢敏锐捕捉到她这一奇怪的反应,饶有兴致走去打开那扇窗户瞧了瞧,没什么发现,回过头:“怎么了?”
苏见绮摇了摇头,大脑飞速运转。
她知道警察会找上门来,早就想好了应对的措辞,只是不清楚警方那边掌握了多少证据。
当天,她利用秦之朗同母异父的弟弟赵希希完全是一个意外。
顺势而为罢了。
当时她正站在灵堂的侧门位置观察,突然感觉裤子一凉,赵希希举着喷水枪,弄湿了她的裤子。
——他哥哥的白骨冰冷地躺在棺材里,他却像进了游乐园一样哈哈大笑。
苏见绮本对这个孩子没有什么好印象,再看,更觉得讨人厌。
四年前有一次,秦之朗带他在外面吃饭,赵希希一掌就将秦之朗的饭碗打翻在地。
秦之朗默不作声蹲下身收拾碗筷,这个孩子还会用脚踢他。
一开始,苏见绮只是远远看着,想要看看素来爱干净的秦之朗被踢脏了衬衣会做出些什么。
后来发现他只会气得红着眼眶,一脸严肃跟这个孩子讲道理时,她就知道这个男人这辈子没救了。
最后,还是苏见绮一巴掌打服了赵希希。
葬礼那天,苏见绮没有打他,直接掐住他的嘴。
男孩终于被吓住,涨红的脸迅速退却成白纸状,安静下来。
她扫视一下灵堂里面的人群,想了想,轻声对男孩说:“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把更厉害的水枪,你想不想要?”
八岁的孩子,其实道理什么都知道,完全就是被父母家人纵容出来的臭脾气。
赵希希害怕地狂眨眼,苏见绮松开手时,他乖乖抿住嘴。
“你从这个门出去,后院有个小池塘,你往里面走,去捞捞看。”
男孩半信半疑地往外走。
被溺爱的孩子最缺乏危机意识,不一会儿,尖叫声果然传来。
后来,她又喊了一嗓子:“葬礼当天出事,说不定就是死者灵魂回来了,大家快去看看啊!”
于是灵堂一下子就空了,苏见绮顺利装走了尸骨。
最后,王书鸢去露台转了一圈,注意到取暖炉子有使用过的痕迹,问苏见绮:“这么热的天,还用取暖用的炉子?”
“啊,昨晚吃烧烤来着。”
苏见绮指了指垃圾桶里的竹签子。
王书鸢若有所思看她一眼。
苏见绮歪着头,笑得人畜无害。
应该有不少人会害怕与这双眼睛对视。
王书鸢见过了许许多多重型犯的眼睛,也没有此刻与她对上眼来得令人心惊胆战。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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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绮瞳仁的黑,更像是血色太过浓郁、风干之后的黑。
王书鸢有点心累。
说实话,她挺讨厌和苏见绮打交道的,这个女孩城府太深心思太重,极少能在她这边攻破缺口。
苏见绮想要做的事情,肯定提前已经踩好了路线,脑中反复演练过成百上千次,轻易无法暴露破绽。
装扮用的红衣服、登山包估计也早早被她处理干净了。
王书鸢猜想,苏见绮就是故意在用颜色鲜艳的衣服来模糊警方视线,去买水时还特意站在了监控盲区。
男警官刚才也偷偷汇报了,她的衣柜里只有深色系的衣服。
这也符合了王书鸢对她的记忆——苏见绮讨厌红色。
这次暗中调查一无所获,王书鸢胸口漫长起伏一下,和客厅里的男警员使了个眼色,两人离开。
下到楼底,男警员的脸色很不好看,长吁一口气:“队长,老何报警那件事要怎么处理?”
王书鸢蹙眉看了一眼苏见绮的新房方向:“凌晨一点多,一个小姑娘把两百多斤的男人从镇东拖到镇西,再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回他家,送到他家床上,你觉得可能吗?”
今天登门,王书鸢名义上是为老何的案子,其实完全是为了偷盗尸骨案件,结果什么都没发现。
男警员倒吸一口气:“队长,那老何说的白骨复活……”
后面的话他没能说出,被王书鸢的一记冷眼怼了回去。
……
苏见绮虚倚在窗边,目送楼底下的两人上了车离开,转身走进卧室。
今晚她计划去找第一起受害者的家属了解些细节,开始收拾东西。
正准备拉拉链,手顺势摸到枕头底下,突然,她发现了一个令人头皮炸裂的问题。
——她一直在用的那把锋利匕首,不见了。
这一瞬,她觉得自己疯了。
意识到这把匕首很有可能是秦之朗拿走时,竟然产生了莫名的兴奋。
血液疯狂冲撞着她的四肢百骸,太阳穴处的神经就跟打鼓一样,不停跳动。
她愣在原地。
让她想想,他为什么要拿走匕首?
明明一只手就可以掐死她了。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不敢再与她直接进行身体接触——每次与她亲密接触,他都慌乱得无可救药。
细想一下,这样一个随时可以杀死他的非人生物,这样一个阴森恐怖的存在,却在因为她的亲密接触而惊慌失措,是不是还挺……刺激的。
秦之朗想要杀她,却害怕与她肢体接触,只能借用一把匕首来完成。
苏见绮久违的出现了热血沸腾的感觉。
当然,她在兴奋之余也不敢掉以轻心,毕竟不能确定他会不会从某个位置直接抛出匕首,割断她的喉咙。
他会吗?
也许吧。
谁也预测不了一个脾气阴晴不定的骷髅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