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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十二

作者:冻京橙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竟然还有「医学」天赋者?


    奥利维娅顿时严肃了起来,这衣食住行还在其次,其实这个世界最令人难绷的还属医学水平。


    中世纪啊,无论是传闻还是现实,最令人诟病的就是医学了,像流行的什么放血疗法水蛭疗法,分分钟就能要了人的小命。


    这就让奥利维娅对这个医学四星天赋者产生了好奇,他如何能在这样愚昧的医学环境中拥有四星天赋呢?


    奥利维娅装作不经意地询问主教,坐在角落里读经书的修士叫什么。


    “他啊,他叫法农,是我们这里年龄最大的修士了,平时擅长绘制壁画,做一些雕塑,做事倒是很仔细...”


    主教为了顾及体面,有些遮遮掩掩,他实在是夸不出口,法农虽然画的好,但效率慢的出奇,无论要他画什么东西,他都要先严谨的研究个把月再开工。


    主教说,侧厅门口摆着的那尊栩栩如生的创世神神像就是他做的。


    “原来是这样。”


    奥利维娅点开人物前传。


    「法农出身商人家庭,父亲是镇上的矿石颜料店老板,他自小就被认为有绘画天赋,从小就被培养成为一个画匠,但却因为绘画速度缓慢被父亲嫌弃,送来成为了修士。」


    对于奥利维娅来说,绘画这种技能也太华而不实,她连一颗矿石都买不起。


    但是,她也大概明白了此人为什么会从小就被人误以为是个做画匠的料子。


    就比如现在最流行的肖像画,要对人体骨骼肌肉了如指掌才能画的好,所以,他能做好眼下这些,纯粹是来自天赋的副产物,对这些东西有天然的敏锐。


    很有可能,就连法农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在医学研究上的天赋。


    一个有天赋的人,被推上了错误的道路,努力努力再努力,也只不过是做的中人之姿。


    奥利维娅想了想,婉转地又向主教询问起其他人。


    主教看奥利维娅问了一圈,似乎比较迷茫选择谁,于是说道:“夫人想好了吗?”


    他这里的修士,出身只有三种,骑士家庭的小儿子,商人的小儿子,以及主教在镇上收留的孤儿。


    能拥有自己的教区,也就算是得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前途,未来不愁吃喝温饱,就算是很好了。


    奥利维娅想了想,转头询问了母亲和妹妹的意见。


    她们各执一词,特蕾莎看好熟读经书的修士,莱妮和珊莎则认为性格十分重要。


    奥利维娅装作为难,两边也不得罪的说道:


    “我相信主教培养的修士,无论是谁都能做的好这两项。


    但是,明年我打算修建教堂,新的堂口建立起来,事物繁多,既然如此,我就选择年龄最大的吧,好歹也成熟一些。”


    年龄最大的,那就是法农了,他今年十九岁。


    主教点了点头,似乎没想到会这样,但夫人的理由也确实是这样,他说道:


    “嗯,让法农去锻炼锻炼也好。”


    特蕾莎与两个妹妹看起来也都被年龄这个理由说服了,确实如此,要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去应付堂口里的事物,还是有些难的。


    于是,一行人决定了下来,主教说,他会通知法农,让他明天就收拾行李,准备去教区就任。


    ...


    经过漫长的听训,社交,选修士之后,离开拉沃森教堂时,已经是上午十二点左右。


    附近的小钟楼里,敲钟人在楼顶拉动一口大铜钟,使得其旋转起来,钟声嘈杂地鸣响,传递在这座小城中。


    这个年代还没有机械钟楼,铜钟还需要手动拉响,时间还早。


    几人还不打算这么快就回家去,而是乘坐马车,朝着来时经过的闹市而去。


    冬季适合出行的天气少见,她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揣着钱财,准备在镇上换取一些物资带回家去。


    特别是特蕾莎,她要为一周后的诞什节做准备。


    这是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是十二月的第一天。


    她不仅邀请了奥利维娅带凯撒去雷诺庄园,还邀请了在隔壁弗勒斯男爵驻守的卡隆镇上生活的妹妹纳西莎。


    奥利维娅抽到的母亲是个羊毛商人的女儿,外祖皆不在世了,只有个小三岁的妹妹。


    而这位纳西莎姨妈也嫁给了一个羊毛商人,跟随姨夫住在卡隆镇上的祖传小房子里。


    由于做冬季生意的姨夫现在正跟着商队四处倒卖羊毛,即便是过节也不能回来。


    特蕾莎看妹妹孤儿寡母的在卡隆镇太孤单,就邀请她们母女俩来自己的庄园里小住一段日子。


    顺便,特蕾莎准备问纳西莎打听打听,卡隆镇有没有适合的青年人,准备给二女儿莱妮物色订婚对象。


    她已经十五了,先订婚,过一年再结婚,是这里的习俗。


    对于临近几个骑士庄园里的小伙子,特蕾莎一清二楚,全是些歪瓜裂枣文不成武不就的货色。


    譬如托克逊骑士的儿子,原本在男爵大人身边做侍从,男爵大人引荐其去了伯爵大人的骑士团做侍从历练。


    但仅仅呆了两个月就被骑士团以他逃避决斗的理由退了回来,所谓完璧归赵。


    这倒霉孩子又继续在男爵身边做侍从了。


    要是过两年,回到骑士团做侍从,还不能成功的通过决斗,就不能得到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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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的晋封成为骑士。


    等他爹一死,他家的采邑就要被男爵大人收回去了。


    一旦失去了采邑,阶级滑落起来,那叫一个快,说不定以后混的还不如个能吃苦的商人。


    要说,方圆百里内最有前途且仪表堂堂的,已经成了她的大女婿。


    虽然不指望能找到第二个这样的,可也不能太垮了。


    特蕾莎琢磨着这事儿,带着姐妹三人来到拉沃森集市里。


    奥利维娅主要打算购买一些生活用品,例如做衣服用的东西。


    在拉沃森的三百户常住人口中,有一半以经营小商品为生。


    这里也算是王国北方的一个小型枢纽,曾经莱尼亚还算和平的时候,也是多国商人边贸互市的地方。


    现在也是边境上最繁荣的小镇,集市占据了城内大半的地区。


    从城门口的主道左右,有十几条小街巷,而城内的所有街巷都以星座命名。


    奥利维娅和母亲妹妹们首先来到的就是集中售卖肉类的猎户座。


    在猎户座的入口处,有一处羊肉摊,挂着一只剥皮的羊,屠夫正在解肉。


    由于后两年免了税,特蕾莎也比平时要大方一些。


    她在羊肉摊前面挑挑拣拣,问老板割了两条肥肥的的羊腿,以及一大刀羊排。


    两条羊腿的价格是八个可里,羊排更是紧俏货,一刀就要卖五个可里。


    不过,羊排一肋一肋的切分出来,足够一桌人晚宴吃的。


    奥利维娅感觉,这一可里的购买力要是拿到上辈子,应该跟一百多RMB差不多,银币金币也以此类推,乘以十或一百。


    她看了看,有点挑不懂,问了特蕾莎半天,选了一块大约六磅重的羊腩肉,花费两可里五苏里。


    毫无疑问,这种昂贵的肉类只有地主阶级能消费得起。


    没那么有钱的平民来买羊肉过诞什节,只能捡几只没什么肉的羊脚羊头和杂碎下水。


    但想把杂碎下水处理的好吃需要太多昂贵香料,所以她不打算买。


    一只羊脚的售价是三苏里,奥利维娅掰着手指算了算,这只不带羊皮的羊,羊肉至少能卖出四五个银币的价格。


    一只带皮带毛的活羊,售价在十银币,也就是一个金币左右。


    所以,对于羊来说,皮毛能够占据一半的经济价值。


    买完羊肉,珊莎想去天兔座的“加工类食品”一条街找麦芽糖和香橼糖。


    但特蕾莎还打算继续往前走,选一条牛舌和全鸡,等过节的时候做菜。


    于是,奥利维娅主动请缨,带珊莎和莱妮去附近的天兔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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