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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小偷”(未修)

作者:萝卜头不靠谱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什么传说?”这句话勾起了林昭的好奇,没想到一个俱乐部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哪有什么传说,赏金猎人干的都是刀尖舔血的活,常常赚一大笔钱后就酗酒生事,所以你才会以低廉的价格接手这个商铺。”沈哲毫不留情地揭穿道。


    “那是你不知情,这个赏金猎人俱乐部的老板啊,是个变态,最喜欢解剖尸体,还用幼童练药,所以虽然年近五十,但仍像妙龄少女,白天睡觉,晚上杀人,邪性的很。”祭煞有其事地讲道。


    “这是你现编的吧,编也编的新颖点行吗?你拿这话吓唬小孩都费劲。”林昭对这个毫不新奇的传闻非常嫌弃。


    乔医生走了进来,两人回到屋里检查伤势,简单问了下受伤的缘由,青一块紫一块的虽然看着吓人,但都是皮外伤,没什么大碍,只开点活血化瘀的药给林昭涂抹上。


    林昭送乔医生到楼下,又看了看沈哲的腿:“伤口恢复的很快,过两天我来给你拆石膏。”


    “他的腿伤的这么重啊?”“八爪怪人”盯着沈哲的腿,面露担心。


    “已经好很多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一直叫人家“八爪怪人”都不知道人家真正的名字是什么呢,林昭有些不好意思。


    “名字……”那些挨打的画面一个连一个的浮现在脑海里,泪珠在红红的眼眶里打转,倔强地不肯掉下来,他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我不记得了,要不您给我取个名字吧。”


    “我取啊!”林昭楞了一下,据说名字会关乎一个人的运势,可不能瞎取啊:“要不我找人给你算算吧。”


    “我只想让您取。”他渐渐平静了下来,但仔细点还能听出他在发抖:“祭先生说,在赛场上是您救的我,也是您带我离开了角斗场,所以拜托您了。”


    她看起来不像是心狠的人,如果努力讨好她,是不是以后就不会挨打了?


    明明是我救的他好吧?怎么一下子把我的功劳给抹杀了?沈哲用那条好的腿狠狠踹了祭一脚,但祭好像早有防备一样迅速躲开了,摇头晃脑地跟沈哲使了个眼神:不高兴,你自己澄清啊。


    爷不稀罕。沈哲扭过头,伸手抓住了“八爪怪人”的一条胳膊:“叫‘小八’好了。”


    “不要。”


    “不行!”


    林昭和“八爪怪人”异口同声道。


    林昭来回踱步,皱眉抿嘴,深思熟虑了半天:“要不,你就跟我姓,叫林正安吧,希望你以后都能被公正对待,不受嘲笑,永远平平安安。”


    “名字虽然简单了点,但是寓意是好的,你说呢,安安?”祭把胳膊搭在林正安的肩上,凑到他耳边说道。


    少年怯生生地点了点头,声音细的像蚊子:“我喜欢‘安安’。”


    林昭长舒了一口气:“喜欢就好,那我们开始下一项工作——重新装修餐馆。”


    “我看了你的厨房,柜子太破了,都得拆了重装,你那点钱精打细算点勉强够用吧。”祭一屁股坐在了沈哲的轮椅扶手上,被一把推了下去。


    “哎,你这个人……”


    “开什么玩笑,小本买卖装修能花上四十万?”林昭把沈哲拽到身边,打断两人的打闹。


    “四十万?你哪来那么多钱。啊,忘了告诉你了,卡里总共三十万,你买人就花了二十万。”祭见状只好走到柜台后面坐下,拿起桌子上的笔装模作样地转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现在卡里就剩下十万了!我只要他,你走人,然后退我十万。”林昭震惊极了,到手的钱还没捂热,就没影儿了,这个奸商!


    “他二十万,我是赠品,0元。”祭坐在椅子上摇来摇去,无赖至极:“你可是买个人啊,这个价格不高了。你要是嫌贵,那就不买了,钱退你,走吧‘小八爪怪’!”


    “你!”算了,十万也不少,更何况她得到了人,林昭一把按住林正安的肩膀:“他归我,不带赖账的,你要是想留在这也行,不过说好了,我可不包吃包住,但活一点也不能少干。”


    “你留我,我也不会在这住的,这里太破了,我新买的房子,林正安跟我住。”眼看协议达成,祭身体后仰把脚搭在桌子上,悠闲地晃起来。


    “那现在咱们一起去买些东西,你推着沈哲。”说完,林昭拉着林正安走出了餐馆,留下沈哲和祭面面相觑。


    “她这是惩罚你还是惩罚我啊?”沈哲不放心地看着祭:“你别把我推沟里去。”


    “净扯淡,这宽敞的大马路哪有沟,走了走了。”祭放下脚,站起身整理好衣袖,人模狗样地推着沈哲往外走。


    “我联系了装修师傅,他一会儿带人来把柜子拆了,把墙重新刷一下,白色的就行,是不是?”祭一只手推着沈哲,一只手打起电话,因为一只手控制不好方向,把沈哲推的七拐八扭。


    “要奶黄色的,换个新门之前那个吱吱嘎嘎的,太破旧,让师傅刷成浅粉色。”林昭像个好奇小孩,边说边东张西望,这家瞅瞅那家瞧瞧,看别的餐馆都是怎么装修的。


    “安安,你来推我,一会儿他非得给我推翻了不可。”沈哲快要被祭晃晕了,忍无可忍像林正安招了招手。


    祭正嘱咐装修师傅,一听沈哲这么一说,立马松手,乐不得当甩手掌柜的。


    手多是好,林正安两只手推车,两只手给沈哲捏肩膀,还有两只手轻轻拽着林昭,生怕她东张西望地撞到什么东西。


    家具城非常大,简直像个小镇,最高的楼才四层,里面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卖的。商品琳琅满目,性价比超高,基本上没有人可以空手离开这,还给送货上门,一个人买很多东西也不怕。


    林昭一进去就被门口小店卖的云朵椅子吸引了——厚厚的坐垫非常柔软,坐在上面,整个人都像要陷进去了一样,云朵型的靠背散发着微弱的光,商家介绍那是一种名叫“风团”的异种生物制成的,冬暖夏凉,难得的佳品,还有多种颜色供选择。


    “风团是什么?”完全没听说过,林昭问起了系统。


    【风团,0级异种生物,无毒无害,长得像云朵,捕捉难度极低,一般作为甜品上的装饰。】


    原来如此,林昭一口气买了四套桌椅,老板还送了一大块“铁榆木”的嫩芯,磨成细粉,做菜的时候加一点提味增香,留了个联系方式,等到林昭那边装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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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给送货上门。


    厨房的柜子和收银台都得定制,选好款式后,师傅会上门量尺寸,在挑碗的时候林昭格外开心,一个款买两个,奇形怪状买了一大堆。


    她自己也有些心虚:“碗架柜里放下吗?他们似乎摞不起来。”


    “没事的,我们这都有最先进的碗架柜,全自动摆放,最大程度提高空间利用率,甭管什么样的碗,都能摆的下,我这可是从繁城进的货。”卖碗的老板娘热情地推出了自己的碗架柜,确实有一种与弥昶格格不入的先进科技感。


    林昭心动不已:“多少钱?而且繁城是哪啊?”


    “三万,概不讲价。繁城你居然不知道!那可是最繁华的城市,聚集了无数富商权贵,科技水平遥遥领先,跟那一比,弥昶也就是个农村,不,农村都算不上,算是个贫民窟吧。”


    没想到贫富差距这么大,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趟繁城,林昭暗暗下决心。可是这也太贵了,虽说一分钱一分货,好东西它就是不能太便宜了,可自己也有点负担不起。“刷墙、换门啥的多少钱?”她弱弱地问道。


    “不到四万。”祭看着装修师傅发来的收费清单说道。


    林昭的心止不住地滴血,可是她又忍不住想买,提出了八百个理由劝自己,最后还是一咬牙一跺脚,奢侈一把!


    “总共八万八,祝您开业发发发,欢迎下次光临!”老板娘喜笑颜开地收了钱,并把他们送到门口。


    “还剩八万,不能都花了,还得留着进货呢。”林昭在“这么好看,干嘛不买,都是为了开店嘛”和“省省吧,别花的太过分了”之间反复横跳。


    “想买就买,花光了,我们再想办法。”沈哲看出了她的纠结,轻声安慰道。


    林昭盯着眼前流光溢彩的绝美羽毛灯,又贼心不死地问道:“这个多少钱啊?”


    “十万,这可是六千根“棉花糖”的毛制成的,这我都不挣钱。”


    “棉花糖是一种鸟,羽毛又厚又长,特别柔软,远远看上去像个‘棉花糖’。你要是实在喜欢,我可以借……”祭看出来她的疑问解释道。


    还没有说完,林昭就打断了他:“不买,回家!”不能再让他说下去了,要不然自己就要贷款买这个灯了,抓紧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再买下去,多少钱都不够花。


    夜晚,林昭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是白天的那个漂亮的羽毛灯,放在大厅里一定超级好看!


    突然,她听见了什么窸窸窣窣的声音从楼下传来,上锁的门似乎被打开了,穿堂风把柜台上的东西都吹到了地上,紧随其后的就是一连串叮叮咣咣、噼里啪啦的声音。


    林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家里进小偷了!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蹑手蹑脚地走下去,到一楼拐角处,探头探脑地伸长脖子,想要看清楚小偷的模样,但是楼下空无一人。


    难道只是风把门吹开了?林昭产生了一丝怀疑,由于过度的紧张,心跳的特别剧烈,走到门口时她停了下来,好像隐隐约约能感觉到湿冷的呼吸喷在了她的手上,她连忙抬起手想要开灯。突然,不知从哪冒出的一只手一把抓住了她的腿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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