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我弟弟,当初是怎么才会喜欢上你的。”
“不过,你还想结束后去叫男模?”
“你在想屁吃。”
“这一次案件结束后,你就要在里面踩缝纫机了。”
见对方听到,不仅没有吓到。
相反,还一脸要庆祝起来,张怡的脸上,露出了恶心的表情。
因为这是自己听到过,最恶心的一件事。
“不不不……”
“你搞错了。”
“要踩缝纫机的,不是我。”
“而是你弟弟的辩护律师。”
“因为,我的梦林姐这一次要超常发挥,把你的辩护律师送进去踩缝纫机。”
“所以,你还是先提前打电话回家,给你爸妈通一个电话,让他们快点准备好钱吧。”
“否则一会,要是闭庭的时候,我还拿不到钱。”
“那我不介意,让梦林姐,把你弟弟也给辩护成有罪,连同你弟弟,也一并送进去踩缝纫机。”
要把叶青送进去踩缝纫机一事,自己压根就不打算隐瞒。
因为很快,就要开庭了。
对方知道了,也改变不了被送进去的事实。
“哇,好怕怕呀。”
“叶律师,这两位说,要把你给送进去踩缝纫机。”
“实在是太吓人了。”
“都把我吓到,忍不住笑出来了。”
“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这么好笑的笑话。”
张怡见叶青走过来了,不仅没有被李萌萌吓到,相反,还捂着肚子大笑回话。
因为这是自己听到过,最好笑的笑话之一。
对方一个不知名的律师,竟然敢说,要把叶青送进去踩缝纫机。
“放肆。”
“李萌萌说的,可不是跟你开玩笑,而是真的。”
“还有,你叫叶青是吧。”
“我李梦林,现在在这里,正式向你通知,我要在法庭上,把你击败,同时还要把你送进去踩缝纫机。”
“你洗干净自己的鞋子和脚,准备好进去牢房踩缝纫机。”
“因为你现在不洗。”
“一会闭庭后,你连洗鞋子的机会都没有了。”
“希望你一会在法庭上,不要那么快被本小姐击败。”
见张怡看到叶青走上来,感觉自己有靠山了,然后大笑,不相信李萌萌说的话。这让李梦林很不爽,不仅警告张怡。
还在这里向叶青正式通知,自己要送他进去踩缝纫机。
“你的通知,我收到了。”
“至于你说,我的脚很脏?”
“我感觉不是很脏,你帮我看一下,是不是很脏?”
叶青听到李梦林的话,脱下自己的鞋子,留下还穿着袜子的脚,往李梦林的脸上伸过去,一脸让你帮忙看看。
“你……你个混蛋。”
“恶心死我了。”
“本来我还打算,一会在法庭上,给你一点辩论的时间,但现在,我觉得一分钟都不给你了。”
“开庭就要击败你。”
老师曾经跟自己说过。
你如果想要击倒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自己的心里先觉得恐惧。
所以这一次,自己才会对着叶青指鼻子大骂。
真正的目标,就是为了让对方,感觉自己不简单,有压力,或者出现谨慎,从而忽略了别的方面。
谁想到,叶青这家伙,不仅没有被自己震慑到。
此刻还恶心到,抬起脚,往自己的嘴巴伸过来,把自己给恶心到,慌忙捏着鼻子倒退大骂。
“你不是说我的脚很脏?”
“要洗一下吗?”
“怎么又扯到开庭了?”
女人两张嘴。
男人只有一张口。
和对方吵架,怎么可能吵得赢对方?
所以叶青听到,依然是不和李梦林正面回话。
“扯雷老母。”
“你个恶心的东西,老娘在法庭等着你。”
“萌萌,我们先进法庭。”
李梦林此刻,已经不想和叶青废话了。
因为对方那穿着袜子的脚,往自己伸过来,实在是太恶心了。
而且回话的时候,也是答非所问,加上开庭的时间,也到了。
“好的,梦林姐。”
“你个恶心的东西,给我等着吧。”
“一会你就笑不出来了。”
李萌萌话落,快速追上李梦林。
“我们也进去吧。”
“快要开庭了。”
见两人进去,叶青看向自己旁边的张怡一眼,也朝着法院走进去。
当然,进入法院,需要出示身份证和检查身上是否带有刀具一类,如若有,不得带进去,好防止出现有些人败诉后,情绪激动不受控制动手杀人。
“二审的法庭,比一审的不仅大很多。”
“而且这里的椅子,也更舒服。”
“就是不知道,那被提起公诉,羁押在中间的那一个椅子,是什么感觉?”
“会不会比一审法庭那椅子舒服?”
一审李萌萌是被提起公诉,坐在那一个被羁押的椅子。
但现在不是。
而李萌萌又是那一种,有话直说的人。
进入到法庭后,坐下法庭给准备的椅子,发现这椅子,竟然还是软的,还很舒服,忍不住吐槽两句。
“别废话了。”
“法官进来,要开庭了。”
“而且那椅子,不适合你去坐,适合那叶青去坐。”
李梦林说这话的时候,把自己准备好的证据,从自己的文件包里面拿出来。
这一些证据,是用来证明原告方有错,伤害到李萌萌的心理,需要赔偿李萌萌精神损失费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份,送叶青进去踩缝纫机的证据。
“法官来了。”
“一会别乱说话,有什么我来说。”
叶青看到法官出现,也看向自己旁边的张怡,提前给她提醒一下。
因为自己怕一会她忍不住,激动乱说话。
“知道了。”
张怡听到,点头回话。
毕竟自己又不是第一次来法庭,对于这一个,自然是知道的。
“全体起立。”
“现在宣布法庭的规则。”
这一次的二审判决,现扬一共五个法官。
而负责审判的,是一个年纪很大的老法官,在他旁边的两人,也是男的。
和一审不一样。
一审的法庭,全部都是女的。
“原告方不满一审,上交了一份证据,指出被告方提前买了水果刀,属于有预谋杀人,请求追究被告方故意杀人罪。”
“证据是一张截图。”
“上面写着,被告方2999年6月13日在微信上,给原告方发布了一条消息,说要复合,如若不同意,就去捅死原告方。”
“然后说,水果刀,已经买好了。”
“接着,还发了水果刀的照片。”
“请问被告方,对证据是否有异议?”
聊天内容的截图,是受害人张怀在叶青离开医院后,突然想起,最后截图发给张怡,张怡又发给叶青。
而拿到证据的叶青,则是拿来当上诉的证据。
至于视频内容,叶青还没有上交,打算在开庭的时候,再补交上去。
“怎么一回事?”
“之前你不是说,没有跟他说过吗?”
“怎么现在,他拿出截图的证据来?”
看到证据的李梦林,眉头紧皱看向自己旁边的李萌萌问话。
“这……这不是当时我被吓到了。”
“然后,你让我快点把手机聊天信息给删除。”
“在删除后,就忘了这一个吗?”
李萌萌听到,脸上难看了起来。
因为要是叶青出示截图,自己都想不起这一个来。
“行了,既然这样,那你别说话。”
“一会,等我来说。”
李梦林听到,示意不用慌。
“法官,我方对证据有异议。”
“因为这一个截图证据,真正的情况,是这样的。”
“当时我的当事人李萌萌,和张怀正在闹分手矛盾,然后闹着闹着,李萌萌就怒火冲天,拍一把自家的水果刀来吓唬张怀。”
“并不是说,提前买好水果刀,然后还发给原告看,说要杀人原告。”
“因此,发脾气的时候,拍家里的水果刀来吓唬原告,不能说是属于预谋要故意杀原告。”
“特别是,女人本身就是感性动物,会在某些时候,说出一些极其愤怒的话来,也属于正常情况。”
李萌萌不慌不忙回话。
因为那水果刀,拍的很模糊。
自己说是李萌萌家里的,完全是没有问题。
毕竟谁家里没有一把水果刀?
“抗议无效。”
“法律面前,男女平等。”
“因此,法庭上,不得以女性就不一样的情况作为证词。”
“如若被告方对证据存在质疑,请拿出合理的证据。”
“请否被告方,是否有证据?”
作为一个老牌法官。
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在法庭上,必须随时都要理智。
否则,很容易判决出错。
“没有证据。”
李梦林听到,依然是不慌不忙回话。
毕竟自己的大招,还没有出呢。
现在,自己先让叶青把所有的证据,都拿出来再说。
“被告方没有证据,请问原告方,是否有要补充的证据?”
法官听到李梦林的话后,示意法警把证据拿回来,然后看向原告方这一边,开口问道。
“有证据要补充。”
“我这边,有一份当时案发现扬,被监控摄像头拍下的完整录像。”
“里面记下了双方的对话,还有杀人的过程。”
叶青见法官问自己是否还有要补充的,马上把自己准备好的U盘拿出来,然后上交给法官。
拿到案件U盘的法官,立刻插入到电脑。
很快,案发现扬的过程,出现在法官的眼里。
“怎么一回事?”
“你不是说,对方家里没有监控的吗?”
李梦林也没想到,过程还被拍下了。
看到叶青上交的证据,眉头紧皱了一下。
当然,也只是紧皱了一下,因为李梦林,很快就想到了,反驳叶青证据无效的方法。
“是真的没有。”
“除非说,对方在房间,安装了偷拍的东西。”
“对,肯定是对方在房间安装了偷拍摄像头,然后偷拍到的。”
李萌萌听到,回忆了一下,很是确定回话。
“那你一会,记住了,一定要一口咬定,当时没有看到有监控,对方是偷拍的。”
“不过偷拍也分两成情况。”
“你当时,是不是真的在他的房间?”
李梦林听到李萌萌的话,小声教了她一下后。
又想起,她当时说自己是在房间捅人,但自己不敢确定,她是否这样说,所以再次问话。
“对,就在他的房间里面捅了一刀。”
“因为当时,我打算强行推倒他,把他给睡了。”
“男人嘛。”
“只需要让他开心了,发泄了,还不是随便拿捏?”
“只是没有想到,对方当时,属于刚和五兄弟交流过,处于刚删除小视频,静如佛的状态。”
“因此,没有成功。”
“所以,和我产生了吵架,然后我就捅上去了。”
李萌萌听到,回话道。
李梦林听到,没有继续问,而是看向法官,等待法官的开口。
只见上面的法官,终于在这一刻看完视频,然后看向法警开口说道。
“把证据递给被告方,请被告方确认,证据是否有异议?”
法官说完,把U盘让法警转交给李梦林。
拿到U盘的李梦林,打开视频看,当看到视频中,李萌萌的确是在房间的时候。
马上看向法官,很是严肃回话。
“我方有异议。”
“对于被告方出示的视频,我方不认可。”
“因为法律上有规定,私密空间,属于隐私权的核心领域,在隐私的地方拍下的视频,属于偷拍,属于非法的视频。”
“非法的视频,不能采纳作为证据。”
“因此,对方的视频,就算是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是故意杀人的,那又怎样?”
“视频都不合法。”
哼!
我师承罗大鹏。
你一个无名小卒,还想跟我斗。
你斗得赢吗?
李梦林看完视频后,不仅承认视频的真实,还一把反驳回去,说你的视频就算是真实,也无法作为证据。
毕竟谁让当时李萌萌是在房间,私密的地方捅人的。
“抗议。”
“我方抗议。”
“所谓的隐私空间,指的是关上了门的房间。”
“可当时,房间的门,是打开门的。”
“因此,房间当时,不属于隐私空间,属于和客厅连起来的公开区域。”
“而我的当事人姐姐,因为养了猫,在公共区域安装了移动摄像头,属于合法的监控。”
“而既然是合法的监控。”
“那这视频,是在公开区域监控拍到的,自然是属于合法的录像,不存在非法视频,不给予采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