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400章 写给自己的墓志铭

作者:狂暴熊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陈锋和林宇是同一届的同学,只是不在一个班,平时的关系也就是个点头之交。


    在林宇的记忆中,陈锋是个开朗乐观的帅小伙,一米七八的个头,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总是背着个红色的三叶草单肩包。


    他会弹吉他,嗓子也不错,上学时是学校有名的情歌王子,每次学校开联欢会他都是控场王。


    高中时还有两个女生为了争当他女朋友打的不可开交,孙佳琪有段时间也疯狂迷恋他。


    可此时此刻躺在床上的却完完全全是另外一个人。


    光头,戴着口罩,瘦得皮包骨,像是具刚出土的楼兰干尸,皮肤是一种病态的苍白,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濒死的气息。


    林宇进屋时他在睡觉,又像是陷入昏迷。


    “稍等一会儿吧,他睡不了多久。”


    陈锋妈妈小声说了一句。


    林宇盯着床上那个曾经熟悉的同学:“阿姨你先去忙吧,我在这儿等他。”


    陈锋妈妈默然无语,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还顺手把房门带上。


    房间里安静下来,林宇拉过张凳子坐下,环顾一圈陈锋的房间。


    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别无他物。


    书桌的墙上挂着一把落满灰尘的民谣吉他。


    林宇认得这把吉他,这是陈锋的挚爱,上学时他经常背着这把吉他去学校嘚瑟。


    “它叫云雀”


    林宇回过头,看到床上的陈锋已经睁开眼,正一脸回味的望着墙上的吉他。


    “是一种鸟的名字,声音很好听,我就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不错。”


    林宇打量着床上的陈锋:“什么时候得的病?我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三年前,那时候我还在南方上班,查出有病之后就一直在外地看病,始终没回来。”


    “你这个治不了了?”


    陈锋脸上露出释然的微笑:“不治了,已经拖累我爸妈三年了。”


    他喘了口气:“其实我早该放弃治疗的,能给家里省下不少钱,可那时的我还想活。”


    “现在呢?看开了?”


    “看不开也不行了,已经没救了。”


    说着,他费力的拉开盖在身上的薄被。


    看到他的小腿后,林宇悚然一惊。


    陈锋的小腿已经开始腐烂,白森森的小腿骨就暴露在空气中,黑灰色的腐肉甚至已经不再流血。


    “看,其实我已经开始死了,呵呵”


    林宇伸手替他把被盖好,薄被下面有一个木质的笼子撑着,避免棉被和他直接接触。


    “还有什么心愿没完成吗?”


    “唔,那可太多了,不过都不可能了,不说也罢。”


    到了这个阶段,他已经变得很豁达,又或者是认命了。


    林宇沉默片刻:“你说你有后事要交代,是什么事?”


    陈锋轻叹一声:“办一场葬礼是不是挺贵的?”


    “嗯还行吧,多少钱的都有,一般的也不算很贵。”


    “最便宜的多少钱?”


    林宇想了想:“要是不请大执宾的话,一千来块钱就够了,关键是骨灰盒贵,最便宜的也要五百。”


    “我能自己上网买吗?网上应该便宜些吧?”


    “能,网上的确便宜,质量还不错。”


    “好,那我就让我妈上网买。”


    陈锋停顿一下:“还有件事,我还没结婚,死了之后是不是不能立墓碑?”


    林宇看看他:“也不是不能立,只是你没有后人烧纸祭拜,立墓碑的话,以后不觉得凄凉吗?”


    “立一块墓碑大概要多少钱?”


    “这个嘛几千几万都有,具体得看材质和工艺要求。”


    陈锋的眼神顿时黯淡下来:“这么贵呀,我还寻思挺便宜的呢。”


    “怎么?你想给自己立碑?”


    陈锋没说话,转头望着墙上的吉他。


    “大宇,你说人死以后,是不是就会被这个世界遗忘。”


    林宇抿抿嘴唇:“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最终都会被遗忘。”


    他声音不大,说的也很慢。


    “当你的亲人、朋友和仇人都死了,也就不会再有人记得你,后世的人也不会在乎这个世界是不是曾经有一个叫陈锋的小伙子。”


    陈锋躺在床上望着自己的吉他出神。


    “我的人生太短暂了,我还有好多事没尝试,还有好多梦想没实现,我来这世上走一遭,没想到这么着急就要离开了。”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陈锋说话的声音。


    “我再想要不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至少能证明我曾经活过。”


    “于是你就想给自己立块碑?”


    “是啊,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了。”


    陈锋脸上浮现出两抹病态的红晕:“不过我想要的可不是那种普普通通的墓碑,那样太沉闷,太压抑了,会吓到别人的。”


    “那你想立个什么样的?”


    说起这个,陈锋像是忽然有了力气。


    他缓缓抬起手臂指了指床头一个笔记本,示意林宇打开看看。


    林宇拿起笔记本翻开,第一页有一幅粗糙的手绘画,似乎是一个墓碑的样子,但造型和传统墓碑却截然不同。


    “这是我给自己设计的墓碑,是一把吉他的造型,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出来。”


    他一提醒林宇才看出来,这墓碑还真像是一把竖起的吉他,旁边还写着一段话。


    “能看到这座墓碑的人请不要害怕,我叫陈锋,曾经和你一样活着,能呼吸,能奔跑。”


    “我的人生只有短短的二十八年,很短暂,也很平庸,几乎没什么高光时刻。”


    “我对这个世界没做出过什么杰出的贡献,不过幸好我还会写歌,这也是我唯一能留下的。”


    “假如你有几分钟的空闲,不妨听听这首歌,是我在临死之前写的,名字叫《来过》。”


    林宇合上笔记本:“这是你的墓志铭?”


    “嗯,写的不好,不过这就是我要说的话。”


    “挺好的,我记得上学时候你语文成绩不错,单科总是能进年级前十。”


    陈锋脸上浮现出一抹惊喜的笑容,发自内心的。


    有人能记得他曾经的事,这让他感受到一种生命存在的踏实和厚重。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