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附中开学那天,正值金秋九月。
微风阵阵拂过树梢,附中校门口水泄不通,熙攘的人潮如水涌动。
不远处,停着一辆银色劳斯莱斯。
一只皮毛光滑的漂亮银渐层探出车窗,圆溜溜的大眼睛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
“怎么还不来——”它撅起猫嘴。
话音刚落,一句大喊打破校门口的平静。
让开让开!前面正走路那个,你给小爷让开!”
一辆鲜红色法拉利如脱缰野马飞驰而来,驾驶座上的人染着粉发,刹车声刺耳,引得路人匆忙闪躲——除了车前走着的人。
银渐层歪嘴嘿嘿一笑,剧情点来了!
法拉利一个急停,勉强停住,粉毛跳下来冲车前的人嚷嚷:“你有没有长眼睛啊,瞎子吗你,不会故意碰瓷的吧?”
少年置若罔闻,继续往前走。
粉毛疾步追上前,想教训一顿少年。
可当他对上面前人的眼睛,被少年幽深的眼吓得退了几步。
“你算什么东西,也敢瞪我,你知道我是谁吗?!”粉毛气得晕了头,直接释放了信息素。
一股铁锈味弥漫在空气里。
有人认出他的信息素,指着他惊道,“S级alpha!”
沈之行得意一笑,“呦,还有识货的呢!”“怎么样,你现在服了吧?”他扭头,挑衅地问少年。
然而,在他信息素施压下,距离他最近的少年依旧站在原地,似乎这样强劲的信息素,对他毫无影响。
这下轮到沈之行迷茫了。他闻了闻空气里浓郁的铁锈味,怀疑自己的鼻子是不是出问题了。
没问题啊。
怎么这个小白脸没有半点反应?
作为S级alpha,沈之行一向预感很准。此时他莫名觉得一股寒意随着尾椎骨传到颅内。
潜意识告诉他,这个人很危险,必须立马撤离。
他刚想撤退,下一秒,少年抬起头,“到我了吗?”
空气中的铁锈味瞬间被清冽的佛手柑甜香取代,又变成馥郁茶香。
银色劳斯莱斯中,一直低头看书的少年忽然抬起头。他漂亮眼睛里闪过一抹惊讶,“这个味道是——”
果香与茶香交融的刹那,迸发出的西柚味让少年勾起唇角。
“是伯爵柑橘味。”
黄时雨最喜欢的香水味。
沈之行在宋迩的信息素压制下毫无招架之力,呆若木鸡地站着,蠢得要命。
黄时雨看了一会,关上窗:“没意思。”
单方面的碾压实在无趣,要是势均力敌的争斗,那才有欣赏价值。
不过——
他轻轻蹙起眉,问007,“上辈子,他的信息素不是伯爵茶柑橘吧。”
如果是他最喜欢的味道,平时闻不见,可是他和宋迩完全标记的时候,怎么会一点柑橘味都没有…
007肯定地回答,“不是。宋迩之前是ABO文里最大众的雪松味。”
“那就怪了啊。”黄时雨十指交叉,慢条斯理地抬眸,注视着宋迩的眼里闪过探究。
为什么人渣前男友的信息素会变成他最喜欢的味道?
“算了,不重要。”黄时雨垂眸,“看在你味道的面子上,捅你的时候我轻一点好了。”
远处的宋迩与沈之行似乎结束了争斗,宋迩大获全胜。
黄时雨转着脸,下颚线比007的猫条还清晰,他声音落在风里,显得飘渺:“第一幕,ending。”
“走吧,007。”
银色劳斯莱斯悄无声息地驶离了现场,一如来时。
黄时雨和007都没回头,因为这辆车被施加了屏蔽咒,按理来说不会被任何人看见。
所以他们也没看见,宋迩在汽车引擎发动的一瞬忽然抬头,黑发遮住的眼睛下是浓稠得化不开的痴迷。
宋迩轻轻启唇,声音低如蚊蝇,目光紧盯着车后座:“宝宝……你终于又来找我了吗。”
“我好开心,非常非常开心。”
“这次,能不能多陪我一段时间。”
——
第二天,初一五班教室内,先到的学生叽叽喳喳凑在一起,相互问着姓名,然后暗戳戳地打探附近人的中考排名。
聊完成绩,又扯起闲篇,话题自然而然引到最近发生的事上。
“诶,你们知不知道,昨天校门口……”
“你说那事吗,谁不知道啊!听说沈家那位回去就哭着闹着要那个alpha退学。”
“好像说,那个Alpha是中考状元?还挺厉害的……”中考第二如是说。
“状元又怎么样,得罪了沈家,以后可是完蛋了!不就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穷小子吗!”
小眼睛男人啧嘴道,不大的眼睛里满是不屑。
黄时雨刚进来就撞见这一幕。
他上下打量了眼小眼睛,然后樱唇微启,嘲弄道:“这位小眼睛同学,你一个眼睛睁大和闭上都没什么区别的人,中考多少分我都不需要问,怎么好意思嘲笑市状元的?”
小眼睛恼羞成怒,刚要发作,却在目光触及黄时雨校服上别着的家徽时瞳孔骤缩。
他一秒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原来是黄家小少爷啊,您说的对!我这眼睛就是小得芝麻一样,是我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状元!”
说着,他甚至打算给自己几个嘴巴子。
黄时雨蹙着眉喝止了。
他不好仗势欺人这一套,要是小眼睛真打了自己,他岂不是成了以暴制暴的坏孩子。
他不知道市状元是谁,只是见不惯这些碎嘴的人背后嘲笑家境一般的优等生。
谢邀,黄时雨从小到大,成绩虽然稳定倒一,却很受老师喜欢。一是家境优越且漂亮,二是他团结同学,故而他在的班级,从来没有校园霸凌。
被热心同学小眼睛指着到了位上,黄时雨很欣慰。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他不理会脑袋里的007疯狂的提醒。
黄时雨启唇一笑。
ooc?
恶毒炮灰?
评价是主观的,世人的评价不影响黄时雨。
事实上,黄时雨的爱与恶,统统给了宋迩。
在遇到宋迩之前,黄时雨为什么不能是个乖孩子?
套用家暴男的一句话——我坏,是因为爱你啊。
黄时雨上扬的嘴角在看到旁边的沈之行时微微一滞。
他叹了口气。
唉,橡皮糖一样,甩也甩不掉。
皱着脸走上前,拉开板凳坐下。
“小雨宝贝,怎么昨天你没来报道?我接到你的电话知道你不来,差点也不想来学校了。”沈之行没眼色,笑嘻嘻地凑他旁边。
他身上的热气仿佛透过校服衬衫要压过来,粘腻的皮肤将要触碰到黄时雨露出的半截手臂。
黄时雨猛地伸手推开他,粉白小脸染上怒气,“说了多少次了,别离我这么近!我不喜欢这样。”
可惜他力气小,脸涨红了也才推开沈之行一点。
这副柔弱姿态取悦了沈之行,他笑着调侃,“好好好,我们小雨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娇气,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黄时雨垂下眼睫,对他暧昧的口吻装聋作哑。
不想理他。
这么讨厌的人,自己为什么当初见面被他蒙骗,要给他递最后一块薄荷巧克力……
黄时雨第一千五百六十次为薄巧后悔。
他托着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旁边的讨厌鬼,目光落在走廊,窗帘没遮住的那束阳光上。
窗外无非是新生扛着书包的场景,过了一会,他看得无聊,又觉得晒,准备移开视线。
下一秒。
一个骨骼高大,身形清瘦的白衬衫少年踏着日光而来。他五官被朦胧微光模糊,唯一能清晰辨认的是浓密的眉,和那双水光潋滟的黑眸。
黄时雨感觉呼吸都停了一下。
附中居然有此等帅哥!
妈妈诚不欺我。
他目光直勾勾盯着那个人进来,到了教室,看清楚长相,黄时雨心跳砰砰直跳,感觉小鹿马上要撞死了。
这人毫无疑问是个帅哥,更重要的是,他浑身气质清冷,颇有种遗世独立的斯文学霸感。
高智商帅哥,完美长在黄时雨的性取向上。
还没等他主动和帅哥搭讪,教室就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这不就是那个市状元……”
“天,长得好帅!”
黄时雨跟着点头,对啊,超级无敌帅。
不过——市状元?他撇头看讨厌鬼。
果然,沈之行露出他很熟悉的发怒的表情,一个箭步就从位上冲了出去:“呦,我还以为你今天不敢来了呢!”
宋迩没理他,继续往前走。
沈之行觉得这个画面很熟悉,可是——他惯用的台词昨天说完了,一时间竟然呆在原地。
宋迩往前走了很久,从第一排走到中间,又走到倒数几排。
全班人都假装不好奇地偷瞄,想知道市状元到底会选择哪个风水宝地。
黄时雨也期待地看着他,看着他,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忽然停下脚步,走到自己身边。
宋迩冷淡的唇扬起笑,他俯下身,语气很温柔地问:“这位同学,我可以坐在你身边吗?”
于是,等沈之行终于想到自己的拽炸天威胁后,再一抬头,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黄时雨轻轻眨眼,瓷白皮肤投下蝴蝶振翅的阴影,他羞红着脸,对一旁半躬身的男人缓缓点头。而刚刚冷着脸的少年,嘴角竟然也弯出甜蜜的弧度。
他们靠的很近,两个人却都没发现——或者说,故作不知。
多么般配而幸福的两个人。
如果当事人不是他暗恋多年的青梅竹马和昨天刚打了一架的死对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