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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他就叫李二!

作者:梦幻诗人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李世民!”


    陈迎新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那不是……”


    兕子刚想反驳,一旁的李丽质迅速捂住了她的嘴。


    “舞蹈要开始了,我还从未看过突厥人的表演呢!”


    杜尘见状暗自庆幸,幸好自家公主反应快,否则就露馅了!


    陈迎新给他带来的震撼有些大!


    当初长安城内。


    他算是第一大纨绔。


    此等惹祸精如今却被陛下推崇至极。


    不知道这小子到底有什么妙招呢?


    很快,音乐声响起。


    颉利可汗满脸不乐意地跳起舞来。


    陈迎新看了一会儿,觉得特别无聊。


    看他一个大男人跳舞实在是提不起兴趣。


    但其他人看得津津有味。


    毕竟这是鼎鼎有名的东突厥首领,这些年他的名字让无数百姓闻风丧胆。


    现在却在这里被皇上要求当众跳舞!


    一瞬间,大家感到无比自豪。


    作为大唐的子民,能够亲眼目睹这一幕,简直是天大的荣幸。


    以后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欢呼声响彻天空。


    到最后,陈迎新索性闭上眼睛不去看。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音乐终于停了下来。


    颉利可汗累得瘫坐在地上。


    百姓们却还没尽兴。


    陈迎新见状直接调侃起来。


    “这是作甚,因为都还没停,你为何停了下来!”


    “接着奏乐接着舞!”


    “去拿五十贯钱来奖励!”


    “如果跳得好,还有重赏!”


    杜尘见状赶忙给这个昔日的东突厥可汗使了个眼色。


    生怕他说漏了嘴。


    陈迎新见状不由得感慨起来。


    “却没想到李二今日竟然做了这么一件让人酣畅淋漓的大事!我还以为他会给这家伙加官进爵呢!”


    “挺让我刮目相看的!”


    杜尘听完,嘴角微微上扬。


    这样的话他也敢对皇上说。


    如此看来,最起码可以笃定陈迎新这小子是完全不知道陛下身份的!


    否则谁敢当着李二的面去调侃李二呢!


    这种反差太强烈了。


    他简直不敢多想。


    “大哥哥,兕子饿了,有什么好吃的吗?”


    兕子打断了他的思绪。


    “确实看得够久了!走吧,今日带你们姐妹吃顿好吃的!”


    ……


    进了屋,陈迎新给他们准备了火锅。


    四个人吃得热火朝天。


    “慢点吃,小心烫着。”


    “还有很多呢,不用这么急。”


    陈迎新看到兕子吃得飞快,便劝了一句。


    兕子听到后,赶紧点头。


    她的小嘴里塞满了肉丸。


    等到她咽下去,陈迎新问:“这段时间没见你,还有没有胸闷的症状?”


    兕子摇摇头。


    “没有了,大哥哥的方法很管用,妈妈一直都在照料我,她说我最近脸色很好。”


    说完,兕子有些不高兴地说,“不过有一点让我不开心的是,妈妈不让我养花姑娘了。”


    “花姑娘是什么东西?”


    陈迎新问道。


    “就是一只全身白毛的小猫,妈妈不让我们养宠物。”


    一旁吃饭的李丽质解释道。


    “你妈妈说的对,等你彻底好了再养小动物吧!”


    兕子听话地点了点头。


    看着如此乖巧的小丫头,陈迎新忍不住笑了。


    兕子像个可爱的小肉团,性格又温顺,真是讨人喜欢。


    这个老家伙,能有这么听话可爱的两个女儿,真是有福气。


    “留点肚子,哥哥还给你们准备了好东西,特别好吃。”


    陈迎新说完,吩咐锤头,


    “把甜点端上来吧。”


    不一会儿,管家锤头端着甜点上了桌。


    是几个热腾腾的烤红薯。


    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香味。


    “真香啊!”


    兕子抽了抽鼻子。


    李丽质也好奇地看了过来。


    “快尝尝看。”


    陈迎新递给她俩。


    兕子吃了一口后,满意地说:“真好吃!”


    女孩子总是难以抵挡甜品的诱惑。


    “今天你也吃了不少,吃完这个就没了哦。”陈迎新笑着说。


    一旁的杜尘忍不住开口了。


    “能给我一块尝尝吗?”


    他不是贪吃,而是对红薯感到好奇。


    这种东西好像可以当主食,之前他从没见过。


    陈迎新拿了一个红薯给他。


    杜尘掰开红薯,撕下一小块放入口中,香甜且不干涩。


    挺好吃的,吃了几口后还挺顶饱。


    陈迎新解释道,“你们可能没见过,这是我们庄园的特产。”


    说起这红薯,陈迎新的心里就有点不舒服。


    这么好吃又高产的食物,非常适合这个时代,他觉得一定能迅速推广起来。


    种植红薯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切成块,泡水后,再将幼苗种进土里就行了。


    他本打算带着整个庄子一起种植。


    如果他想通过做官来赚钱其实非常容易。


    但他并不是为了赚钱才推广红薯,毕竟吃这些东西的都是百姓!


    如果能推广出一个好品种,可以让很多人免于饥饿!


    穿越过来,也不能白活一场。


    能让大唐的百姓记住他,也算是有意义的事情。


    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


    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万年县的村民在他提出建议后全都拒绝了。


    他们认为陈迎新简直是傻瓜。


    好好的粮食不种,非要弄这个稀奇古怪的东西!


    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的红薯!


    要是种不出来,岂不是要饿死?


    他还大胆说,一亩地能产四十石!


    这么夸张的话,他也敢说!


    对此,陈迎新感到无可奈何。


    在大唐那个年代,农民们主要就是种粮食过日子!


    根本没有别的赚钱的路子。


    土地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命根子一样重要!


    别说是一整年不种庄稼,就算两个月不播种,都有可能让一家人饿肚子。


    大家都没有见识过红薯这东西,不愿意尝试也正常。


    没有人愿意拿性命去冒险,去做自己不知道后果的事情。


    陈迎新全县推广红薯的努力失败了,最后他也只能回到自己的村庄。


    他自己也有田,


    好在红薯长势喜人,这才慢慢让村里的人接受这种作物。


    “陈公子,这个红薯味道不错,产量咋样啊?”


    对于杜尘来说这才是一件大事。


    若是产量还不如普通精米,那完全就是在浪费时间啊!


    不得不说,杜尘的历史政治格局确实担得起做一个优质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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