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0章 狩猎

作者:公子谦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不理会身后的议论,王通带着武器进入山中。


    云霞山顾名思义,每天早晨都有朝霞萦绕,煞是好看。


    不少外地人被吸引来参观,还有不少的文人墨客在此留下诗篇。


    不过漂亮的东西下,往往隐藏着危险。


    云霞山外围还好,因为长期狩猎加上采摘药材,没有多少危险。


    一旦进入深处,就相当于进入原始森林,危险遍地都是,甚至一步一危险。


    王通前世喜好探险,进入过神农架,也去过亚马逊丛林,对于原始森林里的危险再了解不过。


    他并没着急进入深处,而是先在外围转转。


    这里草长树高,虽然很多被山下的百姓砍去做了柴火,但并不影响整体的环境。


    一片枯黄,充满了秋天的韵味。


    突然。


    王通在地上仔细寻找着,不多时便露出喜色。


    地上有一点不仔细看就看不出来的粪便。


    “这应该是野兔的粪便。”王通自语道。


    通过粪便来辨别动物是野外生存的一种能力。


    王通经过自学以及向高手讨教,能通过粪便分辨出一百多种动物。


    比如熊,它的粪便通常比较粗大且形状不规则,而且因为熊是杂食性动物,其粪便中可能会含有未消化完全的植物纤维,如浆果的种子、草类,以及动物的毛发骨骼等。


    再比如野猪,它们的粪便往往呈团状或节状。野猪也是杂食性动物,以植物根茎、果实、嫩叶为食,也会吃一些小动物,其粪便中常见大量植物残渣,形状类似一个个的土疙瘩堆积在一起,大小根据野猪的体型有所不同。


    还有鹿、鸟、松鼠等。


    不过眼前王通看到的,是最常见也是他最能粪便的野兔的粪便。


    野兔的粪便为小球状,非常小,直径通常在0.5-1厘米左右,颜色多为深棕色或黑色。野兔的粪便通常是成串排列的,看起来就像一条由小珠子传承的线。


    而且因为野兔主要以草和嫩叶为食,粪便中基本都是植物纤维。


    眼前就是一连串的黑色小球,王通随手折下一根草茎戳了下,一下戳穿,说明是新鲜的还没完全干燥,也就证明刚刚有野兔在这里拉过屎,最多不超过半个时辰。


    这时候是秋天,秋风萧瑟,刮得树枝呼呼响,这么大的风,如果野兔拉出的粪便时间长了,早就干了。


    “可惜,没有猎犬。”王通叹道。


    前世他专门托人买了一条上好的下司犬。


    别看这下司犬是本土猎犬,但有狗王之称,不输于其他任何名贵犬种。而且下司犬极其擅长是山地、丛林中捕猎,是打猎的一个好的帮手。


    前世时王通就带着他的猎犬,由猎犬把猎物追赶出来,王通用枪猎杀。


    当然了,那是在国外。


    在国内王通只能用弓弩。


    但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现在王通就不需要专门练习弓箭了。


    找了好久,王通终于找到野兔的踪迹。


    弯弓搭箭。


    射!


    一支箭飞出去,噗的插在野兔旁边一尺远的地方。


    野兔受惊,拔腿就跑,很快就钻进草丛里消失不见。


    “好久没用,生疏了。”王通自嘲道。


    不过一只兔子而已,不影响王通的心情。


    他这次进山,一是查看地形,二是练手。


    前世时进山探险,不光有上好的装备,硬壳防护服,能抵挡野兽的攻击,现代化的弓弩、麻醉针等,一旦真的遇到危险,还能打卫星电话求救,有退路。


    而这里可什么都没有。


    连武器都是很粗糙的原始武器。


    所以王通要慎之又慎。


    毕竟重获一次不容易,不可能死了还能再活一次。


    王通一边记录地形,一边慢慢走着。


    不多时,他手里就出现一个简易的地图。


    哪里有沟,哪里有水,哪里有崖壁,都记得清楚。


    这是王通的习惯。


    不管去哪里,哪怕只去一次,以后再也不去了,他也要把地形尽量的记下来。


    一方面留作收藏,另一方面也给其他的探险爱好者提供信息。


    王通的这个习惯虽然没帮过自己,却挽救过好几个探险爱好者的命。


    走了一上午时间,王通终于画了十几页纸,终于把桑溪村这个方向的大致地形记住了。


    恰在此时,一只野兔正鬼鬼祟祟的啃食着青草。


    “正好饿了。”


    这次王通弯弓搭箭,瞄了好一会儿,终于松手。


    嗤!


    箭支轻松穿过野兔的身体,将它钉在地上。


    野兔拼命挣扎,发出唧唧的惨叫,但终于随着血液的流失,慢慢不再动弹。


    王通拔出柴刀,熟练的把野兔剖开。


    兔皮留着,一些内脏也留着,可以用来喂鸡鸭。


    剩下兔肉,王通用火石升起一团火,开始烧烤。


    很快兔肉烤的滋滋冒油,王通忍不住拿下来,不顾炙热狠狠咬了一口,顿时满嘴流油。


    “唉,可惜没有调料。”王通叹息道。


    野兔肉很好,很有嚼劲,但是没有调料,只有简单的盐巴和辣椒粉,比不上前世的味道。


    前世王通每次外出探险,身上必备各种调料。


    在探险过程中烧烤,是王通的乐趣,他也因此认识了很多探险界的大拿,教了他很多探险知识。


    王通的八卦拳也是因此学来的。


    吃饱喝足,王通开始往更深处走去。


    刚离开外围区域,耳边就传来凄厉的嚎叫。


    嗷……呜……


    狼嚎!


    而且听声音,不止一只。


    王通并不意外。


    这种类似原始丛林的地方要是没狼才奇怪。


    而且狼是群居动物,除非极少数被赶出狼群的孤狼,否则一旦出动必然是成群结队,少数得有十数只。


    王通紧了紧腰间的柴刀,握紧了长枪,开始小心前行。


    要是能打一头狼也不枉此行。


    很快,王通就发现了狼的踪迹。


    一滩新鲜的粪便。


    甚至还冒着热气。


    显然狼群刚刚经过。


    王通小心爬上树,眺望远处,果然在密密麻麻的树林中看到了一些移动的黑点。


    “一、二、三、四……竟然有十一只狼。”


    王通皱眉。


    四五只狼,他靠着弓箭还能射杀。


    但十一只狼太多了。


    哪怕一箭一个,还剩一个呢。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