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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狼群!

作者:水里捞鱼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锦衣卫?”


    王二牛瞳孔一缩,露出愕然的神情。


    他虽是个乡野村夫,见识不广,却也听说过锦衣卫的大名。


    那可是天子犬齿,皇帝悬在百官头上的一把利刃,拥有先斩后奏之权,级别非常高。


    随便一个锦衣小兵到了徐阳县,县太爷都得点头哈腰接待的那种。


    “春生哥你怎么知道山中有锦衣卫?”


    王二牛愕然道。


    陈余边快步上山,边道:“昨夜薛愕抓住两名锦衣卫密探,从他们口中得知凤梧县那位隐藏的贵人,当朝八贤王之女林筱筱已混入镇中,因此才会入镇搜查。锦衣卫出现在沦陷区,不外乎是要救走林筱筱。而他们的营救行动,肯定不会只是寥寥数人而已,山中肯定还有他们的人马潜伏!”


    “锦衣卫应该还不知道林筱筱的身份已经暴露,否则便不会只派两人进镇刺探,而是全力营救!我们若能找到锦衣卫的人,将林筱筱被擒的消息告诉他们,或许就能借他们之手除去薛愕!”


    王二牛惊道:“可锦衣卫能行吗?且不说镇上驻守着数千反贼,人多势众。就说...锦衣卫真有能力杀得了薛愕,又岂会让林筱筱被擒?”


    陈余却笑道:“那可不一定!锦衣卫是精锐内卫府兵,擅长的是情报搜集与行刺暗杀,正面战场或许打不过成编制的反贼队伍,但说到敌后潜伏杀人,他们可是一把好手。杀薛愕用不了蛮力,暗杀的成功率更高!”


    这倒是一句实话。


    锦衣卫,就类似于特工之流,分明卫、暗卫两部分。


    一群特工上战场,由于职能和装备的缘故,打不过成编制的正规军团很正常。


    但要是说到敌后潜伏,暗中刺杀...那便是他们的老本行,不说一定能杀得了薛愕,至少存在这样的可能性。


    陈余若能帮助锦衣卫混入镇中,并蛊惑锦衣卫成功刺杀薛愕,那剩下周皮一个酒囊饭袋,便会好对付得多。


    而锦衣卫本为营救而来,带不走林筱筱,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陈余断定,只要锦衣卫知道林筱筱已经被擒,肯定会不惜代价出手。


    他若再能帮助锦衣卫成功救走林筱筱,日后朝廷打回来,便是大功一件。


    届时论功行赏,估计连升数级,坐上县太爷的位置也不说定,此乃一举两得的妙计。


    不过他不得而知的是,真正的林筱筱现在就在他家中,被反贼抓住的那个,其实是顶替其身份的许思思...


    “但是...”


    王二牛听了,脸上仍有忧色。


    陈余却也摆手道:“先不要多想,找到人再说!”


    “可后山这么大,就算林中真有锦衣卫潜伏,咱们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找到。”


    “无妨。林筱筱刚被抓住,薛愕和那位反贼少主肯定会亲自过问,暂时不会来找我们麻烦。这两天我们可以留在山中全力寻找,务必找到!走,先陪我去拿件东西!”


    陈余说着,便拉着王二牛往先前“捡”到林筱筱的那棵树下跑去。


    在树下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挖出一张军弓与三支带血的箭羽。


    王二牛一眼就看出那是反贼制作的军弓,惊讶道:“这是反贼的东西,春生哥你怎么弄到手的?”


    昨天猎杀野猪之后,陈余并没有把军弓带回去,而是就地掩埋。


    从马国堡手中拿到这把军弓之后,他便没打算要还回去。


    即使他能如约完成与马国堡那“三只狍子”的赌约,他也会借口军弓已经损坏,继而私藏起来。


    更何况马国堡现在疲于应对那位少主,根本没有闲暇来理会那个赌约。


    无形间,倒是让他投机一把,白白夺得一把上好的军弓。


    这年头兵荒马乱,手上没一两件防身的武器,还真不好过活。


    陈余浅笑,“马国堡给的,以后就是我的了。”


    话刚说完,眼角余光似乎瞟见了什么东西。


    他脸色一凝间,快速朝树下跑去。


    只见地上斜插着几支袖箭,正是锦衣卫此前在这里捡到林筱筱腰牌时,驱赶野狼发射出来的。


    袖箭制作精良,精铁箭身,尾部还刻着某种徽记。


    陈余警觉,袖箭是暗器的一种。


    反贼正在与朝廷军正面对抗,集团作战并不会大量装备暗器,而且箭上的徽记与军弓不同,那就应该是出自朝廷。


    换句话说,林中果然藏有一支锦衣卫队伍!


    但还不及开口说话,王二牛从地上捡起一支袖箭,凝重道:“春生哥你看,这支袖箭染血,且带着一小撮毛发,竟像是...狼毛?”


    随后又蹲下身,仔细察看地面上的脚印,接道:“地面上有狼足和人的脚印,按脚印的深浅和大小轮廓来看,起码有七八人来过这里!狼足印却并不密集,估计只有五六只左右,是一伙小型狼群。”


    “而这种袖箭过于精良,反贼缺少铁器,根本不会把材料用在制作暗器之上。那就只能是朝廷锦衣卫留下的,他们果然在这里。”


    王二牛猎户出身,自幼跟随父亲金山打野,虽年纪不大,却已经算是个合格的猎人。


    对林中各类野兽的习性与地面痕迹极为敏感,此时只是略微查看,便有了自己的断定。


    陈余走过去一看,点了点头,“且先不管这群锦衣卫为何会出手攻击狼群,但确定他们还在山中那就好办了。大山是我们猎人的大本营,循着他们留下的踪迹,肯定能找到人。”


    “林筱筱虽已被抓,但反贼并没有放弃追捕其他朝廷余孽,锦衣卫大概率还逃不出去。把袖箭都捡了,然后咱们四处看看。”


    袖箭必须配备专属的袖弓,才能形成杀伤力。


    陈余虽没有袖弓,但他看重的是袖箭本身的材质。


    作为穿越者,他脑中藏着许多远超这个时代认知的强大武器。


    例如铁质复合弓,连弩机,乃至火铳。


    要想把这些武器成功制造出来,必先有铁。


    反贼对铁器的管制极限,根本不容许百姓私自藏有。


    锦衣卫“财大气粗”,却用精制袖箭去驱赶狼群,事后也没有收走,倒是给他白捡了一个便宜。


    要知道,古代战争期间,需要大量铁矿制造兵器,铁是极其珍贵的。


    一个多时辰后,已是正午。


    林中变得闷热无比,二人循着昨日锦衣卫留下的踪迹找了大半天,却连个人影都没见到,只能暂时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休整。


    王二牛从身后包囊中取出羊皮水袋和半张烙饼,撕出一半给陈余后,小有腹诽道:“他娘的,这群锦衣卫还真是会藏,他们似乎故意留下许多假踪迹,让咱们好几次都扑了个空。”


    陈余接过烙饼,咬了一口,道:“毕竟是天子犬齿,锦衣卫具备一定的反跟踪意识,擅于潜伏和隐匿行踪,我们要是能轻易找到,那才叫奇怪!”


    王二牛哼道:“打仗的时候没见什么本事,逃跑隐匿的功夫却是一流。依俺看,锦衣卫也不过如此,脱了他们那身官衣,估计连俺都比不上。哎,春生哥,咱来都来了,要不就顺便打几只野货,回去好打打牙祭?反正,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可不能白白浪费了进山的机会。”


    “刚才咱们一路过来又发现了好几处狼群的踪迹,不如咱先开个小差,把那伙小狼群给打了?”


    陈余想了想,并没有反对。


    虽说此次进山的主要目的是找人,但顺带搞点猎物回去,却也未尝不可。


    那伙狼群的族员数量并不多,而且此前被锦衣卫用袖箭击伤过,如果能找到它们的巢穴,一窝端掉也不是不可能。


    再者,狼皮可是稀罕物。


    备下几张狼皮,等入冬后,给小姨做一件皮袄也挺合适的。


    于是,便点头道:“好,效率起见,分头行事,先在这附近布下陷阱,晚些时候回来查看,再去搜寻狼群的踪迹。”


    说完,便将手中的朴刀递给王二牛,自己则用从林筱筱手上夺来的那柄匕首。


    王二牛点头,接过朴刀快速离去。


    这大个子刚刚在衙门把狩猎的武器还回去,此时身无寸铁,陈余从反贼那里得到的这柄朴刀可暂时给他使用。


    二人都算是成熟的猎人,在林中布置捕猎陷阱已是驾轻就熟。


    陈余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将落叶铺在一处吊索陷阱上,起身刚要离开。


    正在这时。


    不远处的草丛中突然传出一声振翅,一只硕大的野鸡飞快扑翅遁逃。


    陈余眼前一亮,立即快步追去。


    同时手上弯弓搭箭,雷霆射出一箭。


    野鸡遁逃的速度极快,而且专往那些荆棘密布的灌木丛跑,极难捕捉。


    若一箭射空,几乎就可以放弃追捕了。


    只因,你根本无法在丛林中跑得过一只亡命奔逃的野鸡,关键是它逃跑的路线狡猾多变,让人无从预判。


    嗖!


    陈余对自己的移动射击还是很有信心的,但这一箭却射空。


    野鸡一个扑哧跃起,转眼消失在视野内。


    陈余停下脚步,哑然失笑,虽有些失望,但并没有盲目再追。


    然而。


    就在他走过去,拨开灌木,想要捡回那支箭矢时。


    眼前出现的某棵植物却蓦然引起了他的注意,待认清那棵植物时,他不禁兴奋大叫:


    “这是什么?老子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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