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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找上门

作者:无聊到爆棚了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刚戴上蓝牙耳机,东方明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金胜,恭喜你啊....这次又打赢了官司。”


    “别打趣我了,你那边什么情况?”


    听到金胜直入主题,东方明也立即开口道:“已经查到一些东西了,但实质性的证据还没有。”


    “前两天向梁部长汇报后,我们便对龚锦玉上了技术手段。”


    “她在今天上午10点24分的时候,发了几条消息给别人。”


    “具体是谁我暂时还不能告诉你。”


    “我只能说......她确实涉嫌违规违纪。”


    金胜心里冷哼了一声,有什么不能说的。


    能让龚锦玉这么做的原因,无非是为了‘进步’。


    而能画出这个大饼的人,要么是部门的直系大领导,要么是单位排名靠前那几位。


    说不定还有上头更高层面参与。


    涉及资本,没什么好稀奇的。


    得亏了国内制度,否则像美丽国、泡菜国那种,或许连马爸爸都能巴啦啦小魔仙.....变身。


    毕竟同样姓马的,人家都混成部长了。


    没等金胜开口,东方明又继续说道:“还有哪个宋佳怡。”


    “法院那边已经移交给治安局了。”


    “她的背后,应该就是你提过的哪个刑昊阳。”


    “包括其它两个案子,后面同样也有联络人。”


    “我们暂时锁定的嫌疑人,是一家资本公司。”


    “.........”


    挂断电话后,金胜忍不住摇了摇头。


    这个东方明啊!


    太过于爱惜自己羽毛了。


    说话永远都是留一半,任何一点险都不会冒。


    哪像林夏这个老刑警。


    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给你搞得明明白白。


    要不是这次的事情非他不可,自己才不会把功劳丢给他。


    ...........


    下午两点半,金胜正在办公室忙着的时候,张琴和蒋梦瑶一起敲门进来。


    “金律,刚才接到通知,明天下午你需要去一趟楼上的网络部门。”


    “干嘛?”


    金胜有点摸不着头脑。


    张琴解释道:“咱们律所不是为了与时俱进,年前也搞了一个免费咨询‘法律问题’的直播间吗?”


    “一直以来都是由初级律师轮着出镜的,每天固定直播3小时。”


    “从1点半到4点半,双休日除外。”


    “刚才萌萌私下里跟我说,负责这个事的主管顾莎莎,中午去找了部长。”


    “她希望金律你能去一次。”


    “说你身上的流量这么高,不利用起来可惜了。”


    “都是为了律所的工作,部长不好拒绝......所以便答应了下来。”


    金胜无奈的叹了口气道:“行吧!我知道了。”


    “还有没其它事情。”


    蒋梦瑶上前一步,把卷宗袋递给金胜道:“金律,这是我写的法律意见书。”


    “里面还有案子的具体情况。”


    “希望你能帮我看看,如果哪里有不对的地方,也可以及时改正。”


    金胜随手接了过来。


    这次的说话方式,听了就很舒服。


    明知道是领导安排的,却依然抱着一颗想要‘成长’的心。


    大小姐进步速度很快嘛。


    “行....我先看看。”


    “张琴你如果有事就先去忙,没事就坐下一起研究。”


    “想喝什么自己弄,冰箱里也有饮料。”


    金胜一边掏出文件,一边对着两人说道。


    搬到这边办公室后,可谓是鸟枪换炮。


    按摩椅、冰箱之类的东西一应俱全。


    不得不说....还是人家懂享受。


    眼下倒是便宜了自己。


    没去管两人,金胜把注意力放到了文件上。


    这是一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竞合的处理问题。


    被告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根据规定,那个重就按那个罪名来处理。


    被告人:臧海安、男,1978年3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


    户籍所在地为隔壁省的广陵市。


    目前被关在当地看守所。


    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被告人为谋取利益,私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了311.8万。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销售金额200万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没收财产。


    .........


    金胜花了大半个小时,把所有资料全都给看了一遍。


    得出一个结论....如果自己亲自出马,差不多能把刑期搞到10年以下。


    但前提是得退赃、签认罪认罚具结书。


    蒋梦瑶的法律意见书中,列举了几条辩护意见。


    一:对销售金额存疑,还针对商标这一块做了说明。


    倒是有点知识产权的理论功底。


    二:最关键的证据鉴定意见书存疑,程序存在多处违法。


    三:点明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因。


    整份意见书中除了一些小瑕疵之外,水平不低啊!


    金胜抬头问道:“梦瑶,这份东西是你独立完成的吗?”


    蒋梦瑶有点不好意思道:“其实我是在悦姐姐指导之下做的。”


    “但是我保证,她只是说了下大致的方向。”


    “所有内容,包括引用法条,全是我自己找的。”


    原来背后有陈悦出手,那就说得过去了。


    金胜心思随之一动,这以后免费的劳动力不是有了。


    上次跟她交流过,水平不低。


    说回眼前这个案子。


    被告人自己在治安局做的口供中,都已经撂的一干二净了。


    辩护空间直接给定死了。


    这一点就很无奈。


    根据相关规定,案子在治安侦查阶段,律师是无法直接阅卷的。


    有些客气点的‘蜀黍’还能跟你简单说一下,否则完全是靠盲猜。


    要问三个部门中,谁最烦刑事律师。


    那无疑就是治安了。


    因为到了检察署阶段,律师就能开始挑刺了。


    有一个模糊点,就可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


    搞来搞去的,你说烦不烦。


    万一有点程序违规什么的,还有可能被追责。


    “咚咚.......”


    金胜正准备说自己意见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卢晨推门进来道:“金律,前台通知,有一个叫卞奇峰的律师来找你。”


    金胜一听也想起了对方是谁。


    宝山区那个案子的一审代理律师。


    没想到他会主动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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