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的目光扫过第二组证据。
“关于被害人李立春的询问笔录,同样是废纸一张!”
“程序倒置,法律何在?!”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语气凌厉,“笔录的形成时间是去年7月17日,那是治安案件阶段!而本案的刑事立案时间,是8月7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程序中收集的言词证据,必须在刑事立案后重新收集、固定!请问公诉人,你们做到了吗?!”
王建的脸色更白了。
“啪!”
有记者激动的拍了一下大腿,引来周围人的侧目。
“绝了!行政证据不能直接用作刑事证据,这是最基本的法条啊!检方怎么会犯这种错误?”一名戴着眼镜的法学博士生,喃喃自语,脸色震惊。
“这是要动摇整个司法系统惯例的节奏啊!”
刘全德的心里也泛起了嘀咕。
李立春的询问笔录确实形成于治安阶段,而本案是刑事案件。
刑事证据有其特殊性和严格的合法性要求,行政程序中收集的证据要转化为刑事证据,必须刑事立案后重新收集、固定。
这一点他前几次也没注意到。
张伟抓住了这个关键点,这确实是个硬伤。
他看向王建,对方的窘迫显而易见。
张伟继续说道:“其二,陈述严重失实!第一次说钱在背包夹层,第二次又改口说在钱包里。如此关键的细节都自相矛盾,其证言的真实性,何在?!”
陈强听到这里,眼眶一红,终于忍不住低声抽泣起来。
所有的委屈、愤怒、不甘,在这一刻得到了宣泄。张伟说的,正是他被审讯时,反复强调,却无人理会的事实。
张伟的视线扫过第三份证据。
“至于这份辨认笔录,更是荒谬!”
“时空错位!辨认在8月3日进行,比刑事立案还早了4天!连案子都还没立,请问你们辨认的是什么?是未来的犯罪嫌疑人吗?!”
王建感觉脊背发凉,冷汗已经浸湿了衬衣。
辨认笔录的问题,他心里一直清楚,可这种程序上的瑕疵,在以往的庭审中,法官都会“通融”过去。
可现在,张伟却像个最严苛的法条机器,要把每一个螺丝都拧紧,不给他留丝毫缝隙!
“未卜先知啊这是!”
“哈哈哈,未来犯罪嫌疑人,神逻辑!”
旁听席上传来阵阵压抑的笑声和窃窃私语。记者们更是兴奋得红了脸,这简直是庭审教科书式的打脸现场。
张伟补充道:“这是明显的程序瑕疵!”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要求辨认时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请问公诉人,除了你们自己人,见证人在哪里?!”
他指向第四份证据,案发现场照片。
“这份照片,来源不明!没有提取人,没有时间地点记录,更没有附带《提取笔录》!原始存储介质呢?在哪里?谁能保证这张照片没有经过后期剪辑、篡改?!”
王建的嘴唇颤抖了几下。
这种照片,确实是他们侦查取证的“灰色地带”,方便办案,但一旦被较真,就毫无合法性可言。
这小子,真是往死里打啊!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下来。
“这证据也太粗糙了吧!”
“天呐,我以为只有电视剧里才敢这么演!”
“这是完全没有证据链啊,全是漏洞!”旁听席上的议论声越来越大,直播间弹幕更是铺天盖地。
刘全德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而现场照片没有提取笔录和原始介质,更是无法保证其真实性。
张伟每一点都点在要害上,让检方根本无从辩驳。
他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水,试图掩饰内心的波澜。
最后,张伟的目光落在了那沓厚厚的“情况说明”上。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极尽嘲讽的冷笑。
“至于这十二份所谓的‘情况说明’,在我看来,更像是十二份‘责任推诿书’和‘法律认知错误报告’!”
“《延迟立案说明》称需要核查前科,可我的当事人清清白白,从未有过任何犯罪记录,这一点早已证实!你们到底在核查什么?!”
“《合法性说明》更是可笑!竟然将辅警单独讯问,辩解为‘见证性质’!这是公然混淆侦查主体与见证人的法律职能!请问公诉人,您的法律,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噗嗤!”
旁听席上,终于有人没忍住,发出了轻微的笑声。
这笑声如同导火索,迅速蔓延,虽然很快被法警的眼神制止,但整个庭审现场的气氛,已经彻底被张伟引爆。
记者们笔下生风,疯狂记录着这句“体育老师教的法律”。
公诉席上的王建,脸色已是一片煞白,由青转紫,再由紫转红。
他羞愤交加,身体不受控制地晃了晃,差点没站稳,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想反驳,但张伟每一个字都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得他颜面扫地,无力反击。
刘全德摇了摇头。这些所谓的情况说明,确实是站不住脚的辩解。
辩护人说的对,就是推诿责任和混淆概念。
王建真是……自作聪明,反而被对方抓住了把柄。
他看向张伟,眼神中多了一丝复杂情绪,赞赏、忌惮,以及一丝若有似无的担忧。
陈强再也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他猛地站起身,却被苏婉柔轻轻拉住。
他没有看苏婉柔,只是死死地盯着张伟的背影,眼泪夺眶而出,无声地流淌。
张伟深吸一口气,转身面向审判席,声音铿锵有力,响彻整个法庭!
“综上所述,公诉方今天出示的所有证据,都存在三项根本性的、致命的缺陷!”
“第一,程序严重违法!立案前收集言词证据,辅警越权进行侦查!”
“第二,形式存在重大瑕疵!关键物证完全缺失合法有效的取证链条!”
“第三,证明力完全缺失!被害人陈述前后矛盾,且没有任何一份合法有效的证据能够予以补强!”
“依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五条之规定!”
张伟的目光直视审判长,一字一顿地说道:
“辩护人,请求法庭——”
“将公诉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当庭予以排除!依法维持一审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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