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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二十年前

作者:蛇甘柳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二十年前。


    霍雨集手执折扇扭着蛇尾滑过铺满腐叶的湿地,越过崇山山脉间的一条窄道,终于来到一处阴凉如水、四季如秋的山谷。


    这里是羽衣族崇山一脉的居地,因山谷中央有颗长了千年的大桑树,便称这里为桑叒谷。


    此时正值六月,那巨大的桑树上正缀满了一串串饱满鲜嫩的果肉,霍雨集从谷口远远望去都能瞧见那点缀在大片绿叶中的紫红色。


    自七年前他不小心将父亲的私库付之一炬后便再也没回过这里了,如今普一见到这熟悉的景色便也情不自禁的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来。


    畏罪潜逃七年,前日他接到父亲的来信,说是召他回来有事要说,令他务必回到桑叒,若不然就叫人来抓他,到时候便不会顾及他少主的颜面。


    无奈之下,霍雨集便只好放下那怀胎的书生,紧赶慢赶的回来了,心下也不由有些纳罕。


    “霍少主?”有个低沉的声音从一旁的大树上幽幽传来,霍雨集侧头一看,便见繁茂大树上正有个欣长的身影侧坐在粗壮的枝干上。


    此人正面无表情的垂眸下望,一身气势沉静如海,让人看了就情不自禁心中胆颤。


    竟是姜竟水!


    适才自己进来竟没察觉到他也在此,霍雨集脸上笑容一僵,干笑了两声:“是竟水呀,未料你也在这儿,咱们应是有许多年没见了吧?”


    “……”二人对视一会儿,姜竟水眼见霍雨集的笑越来越挂不住,便收回视线一圈一圈的将自己缠在树干上的漆黑蛇尾给放了下来,而后慢吞吞的滑到他面前,慢条斯理的说:“十一年未见。”


    霍雨集闻听他这话,心中讪讪,面上却故作惊讶:“原是有十一年未见了,时间可过的真快!”


    感叹过后,霍雨集便立马一本正经的说:“若是平日定要跟你切磋一番,只是此回是父亲紧急召我回来说话,所以……”


    霍雨集满脸歉意的看着他,示意这个大刺刺拦在他身前的人可以识相的走人了。


    只未料到此时姜竟水说:“那可真巧,前日里族长吩咐我在此候你,说若看见你回来了,便直接将你拘到霜牢里去面壁思过十年,好让你长记性。”


    “故而。”姜竟水说:“霍少主不用再去族长那儿了。”


    霍雨集闻言一脸错愕。


    父亲将他一纸信笺召回来,根本目的竟然是要关他十年?这其中定有问题。


    霍雨集真实迷惑:“等等,父亲怎会……”


    姜竟水淡淡的截断了他的话:“前日族长在林间散步,不知不觉间走到往日的私库废墟中,一时忆往昔便想惩戒少主一番以解心头之恨。”


    “这都过了七年了,竟还如此记仇?”霍雨集一言难尽:“当真小人!”


    只是猛然之间,霍雨集想到了一件事,人间有个书生肚子里还揣着他的崽,再过一个月还得去给他接生呢!


    瞬间,霍雨集便又想到了一个逃避惩戒的方法,他一脸严肃的说:“父亲这么生气?那我可得赶紧去见见他老人家,我这次回来可是带着大喜事来的,保准我爹一听就舍不得我进霜牢了!”


    霍雨集一边说着,一边就要往谷内滑去,然而就在他正要与姜竟水擦肩而过之时,姜竟水却伸手抓住了霍雨集的手臂。


    他微微侧了侧头,从容不迫的说:“族长下令之后还特意嘱咐了我一句话,说是霍少主惯常阴险狡诈、谎话连篇,叫我什么也不要听你的,且在去霜牢之前也不能让你离开我的视线。”


    霍雨集听了脸色不由一黑,只觉得父亲这是在赤·裸·裸的污蔑自己清白的名声,正要反驳一句,却又听姜竟水冷冷淡淡的继续说道:“但是有鉴于霍少主幼时对我极其仰慕,还给我送过花环的份上,霍少主进霜牢之后,我可代你向族长报一报你的喜事。”


    “……”


    宛如吞了千只苍蝇的霍雨集:你是在挑衅我吗?


    最终霍雨集还是没有向姜竟水低头,而是在被关入霜牢之后拜托看门的狱卒直接去他父亲那传话。


    “你就与我父亲说:烧私库的事是我不对,我认罚,但是再过半月我儿子就出生了,我得去接生呀,想必父亲也不想自己的后代刚一出生就死于非命吧?”


    不知第几次在霜牢里见到霍少主的狱卒闻言点完头就往牢外滑去,霍雨集见状赶忙叫住他:“哎,若是父亲说要亲自去将我儿子带回来,你就说我不知道地名,只知道怎么走!”


    半晌,狱卒回来复命:“霍少主,族长说这已经是你第五次拿后代撒谎做挡箭牌,故而他若是再信你一句话,以后就跟你姓。”


    霍雨集:“……”


    感情他跟自己父亲不是一个姓?霍雨集窝在结满了薄冰已成雕塑的稻草窝里,满腔槽点无处可吐。


    他知道自己这么说很像是在撒谎,可是这回真的是真的,他也真的是不知道地名,他压根就没注意过那地方是在哪,只知道书生住的那座城有个据说在凡间名声很大的什么书院。


    书院名字他也没注意……


    唉,看来我儿子能不能活下来那只能是看命了。


    眼见着狱卒走了,霜牢中的温度也瞬间下跌到寒冬腊月,霍雨集只感觉到自己体内流着的温血也随之渐渐变冷,他叹了口气,突然抬起蛇尾猛地往地上一砸,细碎的冰屑便从蛇鳞上崩开溅的满屋子都是。


    才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这霜牢里就冷的蛇尾巴上都结冰了。


    做为一个喜暖的妖,要在这样一个地方待上十年,虽然不碍什么,但心情也着实有些烦闷。


    可惜这霜牢里头竟然没有放上一件可供解闷的东西。


    霍雨集躺在稻草窝里,听周围都是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为了度过这无趣的时间,只好眼睛一闭,干脆睡起觉来。


    希望等他一觉睡醒,他儿子还是活的吧。


    霍雨集一脸悲悯的睡着了。


    四个月后。


    悉悉索索的滑动声自霜牢外的过道传入耳中,睡了四个月的霍雨集唰的睁开一双利眼侧头看去,正巧和一双沉静双眸对上了视线。


    霍雨集不由一愣:姜竟水?他怎么来了?


    “族长命我打开霜牢放你出去。”像是听到了霍雨集的心声,姜竟水淡淡解释了一句。


    霍雨集一动不动的看着他,有些诧异:“不是要关我十年么,四个月就放我了?”


    说关就关,说放就放,当我是狗?


    姜竟水语气一成不变的说:“若是霍少主还想要在这霜牢住满十年,我可现在这就去向族长禀报,想来族长听闻一定会感到非常欣慰。”


    “……”姜竟水说话惯来面无表情,现在这语气也与平常一般无二,霍雨集竟一时之间分不清他是故意嘲讽还是诚心建议。


    崩开覆盖在身上的那一层薄冰,霍雨集无言以对的滑到姜竟水面前,在触及到他那双暗沉幽深的双眸之后,又移开了视线,径直沿着宽敞的过道向外滑去。


    算了算了……就当他是诚心建议吧。


    霜牢处于桑叒谷最北边的地下,据说深达一百五十丈,有一百一十七层。每层有十间霜牢,过道呈旋转圆形,不过由于一层的空间很大,所以身处其中并不能明显感受到过道上下倾斜的角度。


    道旁坚硬的冰蓝色墙壁上纹刻着造型古朴的数字五,这些数字五串联在一起形成一条无穷尽的飘带自上而下一直绵延到最底层。


    而随着层数的下降,飘带上的数字也随之递增。


    现在飘带上的数字五正表明他们此刻正处于霜牢的第五层。


    霍雨集和姜竟水一前一后滑行在光滑的过道上,忽然霍雨集看见前面一间霜牢之中正靠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牢房顶端垂下两根细长的银色锁链,锁链贯穿了这个人的双肩使其双臂无力,他背靠冰壁,凌乱的黑发遮掩了面容,修长的银色蛇尾瘫软在地、黯淡无光。


    一大摊黑红的血液蔓延在他身下,有数十条筷子那么小的细蛇游弋其中,以他的血肉为食。


    霍雨集细细打量了他半晌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大哥!”


    霍群取,年长了霍雨集三百岁的大哥,其性格浮躁、行事激进,自幼被人族养大,后来机缘巧合才被父亲带回崇山。


    因为从小在人族中耳濡目染,被教养的都是人族的那一套思想,因此不受族长父亲的喜爱。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大哥怎么忽然之间就如此狼狈?”霍雨集满腔疑惑的看向姜竟水:“四月前我来时大哥好似并未在这里。”


    姜竟水漫不经心、浑不在意的说:“大公子三月前与族长议事,双方意见相驳,大公子一怒之下便对族长大打出手,还不自量力的扬言说要取其而代之,结果被族长打到半死,后罚其霜牢自省,兼受妖链穿骨、冥蛇蚕身之刑。”


    霍雨集闻言不禁乍舌。


    妖族弱肉强食,自上古以来首领一职向来强者居之,光明正大甚至暗杀偷袭,只要能将首领斩首就能取而代之却是传统。


    但是古往今来敢于挑衅者从来都是自持身手、心有把握的妖,像是大哥这样仗着血缘就敢挑衅的……


    霍雨集摇头感叹:“大哥这浮躁的性格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好呀。”


    若是一直这样下去,保不住有一天就得给他收尸,毕竟他瞧着族长父亲的脾气可是越来越差了。


    “既然在这遇到了,我作为兄弟便要与大哥打声招呼。”霍雨集沉吟了一瞬,对姜竟水说:“如此,你便先走吧。”


    姜竟水抬眼瞧了霍雨集一眼,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霍雨集转眸看着霍群取,抬手招来了狱卒,凉凉的说:“你将这禁制打开,我与大哥说说话。”


    禁制一开,过道上的声音便传到了牢中的霍群取耳朵里,只见他垂着的脑袋轻轻抬了起来,露出了一只阴翳瘆人的红眼珠子。


    细小的冥蛇四散而逃,脏污的稠血被带的到处都是,霍雨集丝毫不在意,他盘尾坐到霍群取的面前,面上忍俊不禁:“我瞧大哥虽然脾气不好,但也不像是个蠢人,现今这么凄惨是演的哪一出啊?”


    霍群取压下心中腾起的怒火,猩红的眼睛微微眯起,他并未直接回应霍雨集的问题,而是沙哑着嗓音说起了一件近来大家都讳莫如深的一件事:“算算时间再过不久,就要甄选阴君继位者了,不知小弟对此可有关注?”


    在这个世上,人、妖、精怪、鬼神、仙魔共居一地,自古以来就纷争不断,上古时期为了平衡诸族,便由当时最强大的妖鬼神三族牵头共同创立了阴君之位,万族共尊。


    而初任阴君则是鬼族的一位谢姓帝尊。


    这位帝尊就任之后立下了一条规矩:每任阴君在位时长不可超过五百年。


    此后,每五百年,阴君之位便有轮转。


    霍雨集想到此处,念头一转,微微一笑:“大哥你一向清楚我这个人胸无大志,阴君继位与我也关系不大,我又怎会平白关注此事?”


    “是吗?”霍群取嗤笑:“现如今每族都在暗中观望下注,就看哪位能够坐上阴君之位,父亲也不例外,愚兄还以为你也是一样呢。”


    霍雨集无视这点嘲讽,只挑眉说:“每族都在下注,我羽衣族就算赢了恐怕也挣不到魁首吧?你和父亲便是因此产生分歧?”


    定鼎之功哪有那样好拿,再说了,要坐上阴君的位子,那就得得到万族认可,若单说妖族,谁想要认可,首先就得有打遍妖族无敌手的顶尖实力。


    霍群取忽然低声笑了起来,双眼满含深意的看着他:“看来你还不知晓……”


    霍雨集皱眉:“知道什么?”


    霍群取咧着嘴角一脸的愉悦:“那个跟你关系极好的姜竟水,他身体里流着的可是谢氏的血啊。”


    谢氏,初代帝尊留下的唯一血脉,鬼族和人族的混血,这条血脉因着谢帝尊的关系,大家出门在外都对谢氏有所照拂,所以即使现在距离谢帝尊逝世已经很久很久了,这一支血脉也还是留存至今。


    但说到谢氏,也就仅此而已了。


    姜竟水有谢氏血脉,按照霍群取这兴奋的语气,难道霍群取想让羽衣族“拥戴”姜竟水当上阴君?


    开什么玩笑呢。


    霍雨集翻了个白眼:“大哥,我看你真是被人族给养废了,怪不得父亲罚你罚的这么重。”


    霍群取阴了脸:“你什么意思?”


    霍雨集慢悠悠的叹了口气:“也许是因为妖族大都直来直去,所以对你这般脑子不清楚的,大家都不屑说什么,我以往也没怎么和你相处,但是大哥,这里可是妖族啊,你可快快把你在人族学到的家天下思想给摒弃吧,族人对你还算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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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因为顾及着父亲和我,你以为是因为我们血缘最近吗?”


    霍群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几百年,当然清楚妖族什么德行,谁拳头大谁就是老大,谁带来的利益多那就向着谁,妖族放纵·欲·望,遵从本能,就像是会说话,会读书写字沟通交流的牲畜,没有道德,也没有伦理可言。


    也许亲缘关系会让妖族照拂自己的至亲,但那大部分只是出于一个强者对于自己所有物的保护。


    更何况,妖族一个族群的诞生往往就是由一个妖族繁殖生育成的,靠亲缘关系和阴谋诡计走上高位?那是只在没有力量的人族中才能实践的手段。


    可是,霍群取却在想,这样只认力量的族群,诞生简单,毁灭起来不也轻而易举吗?


    没有力量的阴谋诡计或许在妖族中不会有好下场,但人族扩张的速度太快了,迟早会把妖族的地盘蚕食殆尽。


    而像羽衣族这样需要依赖人族来繁衍的妖,又会有什么好下场呢?


    “我当然知道,他们是把我当成父亲和你的所有物来看待的,我也知道阴君不是那么好当的,但是谢氏毕竟是鬼族和人族的混血,谢帝尊当初既然能够当上阴君,想来实力也是天下第一,那他的血脉又岂会简单?”


    霍群取发红的双眼透露着偏执:“姜竟水的实力大家都有所察觉,若不是他自己不想当少主,你又怎么能打得过他?”


    空气静谧了一瞬,霍雨集仔细看了看霍群取的神色,说:“阴君之位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到底是为什么执着?父亲把你关在这里的意思你想不明白吗?”


    “……”霍群取低头看着脚边的污血,呼吸急促,略显焦虑:“近些年新生儿越来越少了,周边的妖族都在觊觎崇山,隔三岔五便来约战,我知道妖族都肆意妄为,就算突然死了也不足为怪,但是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输的。”


    “嗯?”霍雨集略微有些疑惑,待反应过来他说这话的意思后,气的笑出了声:“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来操心我们的活路?世间物竞天择,妖族天生地养,成王败寇,无需多言,若是败了,改日胜回来便是,若是绝嗣,那便是气数已尽,有何可惧?”


    “没出息的东西!”霍雨集的骂声和族长的怒吼重合,震的霍群取双手发颤。


    出了地牢,霍雨集把脑子有病的大哥抛之脑后,赶紧溜出桑叒谷,认真思考起了自己儿子的事。


    无故被关霜牢四个月,算算时间,他儿子应当已经出生三个月了,自己没有在分娩现场,很难说他儿子现在是否还是活着的。


    对于妖类来说,弱肉强食乃是生存法则,自身实力若是比对方差就算是直接被无故杀死那也是理所应当。


    被迫交尾对于人类来说更是奇耻大辱,所以自己的子嗣被杀也是情理之中。


    只是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即使大概率已经重新投胎去了,自己也还是象征性的找找吧,万一没死呢?


    霍雨集一边想着,一边咬破自己的手指,便有四滴血依次从伤口中飘流出来凝聚成珠。


    此时右侧桑叒谷所在方向传来三道吸引力,使其中三颗血珠聚在一起,不受控制飘浮向右。


    这代表的是父亲、大哥和二哥三人。


    霍雨集一挥手使这三颗血珠就地蒸发,而后看向第四颗血珠。


    这颗珠子滴溜溜的在空中转了半晌,而后才慢吞吞往西南方向飘去,飘了没一会儿却又好似找不到方向一般开始四处乱转……


    如此反复,时断时续。


    霍雨集挑眉:“看来我那子嗣命大些,竟还没死。”


    只是看这血珠颜色淡薄的样子,想来身体也是格外虚弱,依靠血脉牵引想要找到他怕是有些困难了,可他也没什么其他的寻人办法。


    一个月后。


    一边跟着血珠寻亲,一边游山玩水的霍雨集终于在一个叫做中楼镇的地方找到了他家刚出生四个月的子嗣。


    他皱着眉头捏住白胖婴儿的脖颈将其提了起来,对视半晌,眼睛缓缓下移见着了一双白花花的小胖腿。


    霍雨集陷入沉思:这是他家崽吗?尾巴呢?尾巴被狗吃了?


    豁然松手,小婴儿啪唧一声摔在了硬板床上,下一瞬,一股尖锐刺耳的啼哭声冲天而起……


    霍雨集站在原地一脸无情的看着他哭。


    难怪血珠色泽浅淡,原以为是因着受了伤的缘故,未料到竟是如此。


    这时,忽然从房间外冲进来一个三四十多岁的中年大汉,其神情忧虑的将小婴儿抱在怀里不停的安抚:“怎么突然哭了啊,是不是饿了?流安不哭啊,爹爹马上就带你去吃奶啊,流安不哭……”


    说着,中年大汉便抱着小婴儿出了门。


    隐形妖霍雨集施施然紧随其后,静静的观察起了这个中年大汉。


    这个中年大汉姓陈,父母早死,尚未娶亲也无子嗣,家中仅其一人,开了个面摊,生意不好不坏,勉强为生。


    在两个多月前,他去山上为父母扫坟上香,回来的路上捡到了被遗弃在路边的小婴儿,这个小婴儿被包裹在绸缎所制的襁褓之中,一看便是富贵人家的子嗣,可不知为何被抛于荒野。


    怜悯之下陈大汉将其抱回了家,便当做自己的儿子养,由于襁褓之上绣有流安两字,就为其取名为:“陈流安”。


    因家中没有女眷,陈大汉一开始是用米糊来喂的陈流安,可哪知道这个小婴儿格外娇气,饿的奄奄一息都不吃米糊,后来陈大汉只好舍了面子去隔壁一户刚生了孩子的李姓人家,借奶给他吃。


    以上,是从街头巷尾的一些闲言碎语中提取出的信息。


    “没想到那书生倒还有点良心。”霍雨集眯眼看着陈流安,凉凉的说。


    人类虽然自以为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有良知、拥有道德底线的种族,但有一点他们远远比不上妖类。


    那就是妖类对于幼崽的天生爱护。


    这种爱护并非是捧在手里怕掉、含在嘴里怕化的紧张溺爱,也非是面面俱到、要啥有啥的贴心宠爱,而是一种可以在妖类中横行霸道却不会有丝毫性命之忧的最高特权。


    这特权并非只限定于哪一族的幼崽,而是囊括全天下数千万的所有种族,包括人类。


    人类就不一样了,只要威胁到自身的利益,就算是刚出生的幼崽,也难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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