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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 9 章

作者:新琴不及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我用鼻尖蹭蹭他脖子上开始发红的牙印,他没有信息素,但身上带着很清淡的草木气息,充盈我的鼻腔:“你想主动?”


    陈谨忱仰起头,脖颈抻长,纵容我像小狗一样蹭他。他的喉结上下滚动:“我会表现得很好的。”


    我直起身,思考如果让陈谨忱主动,我的负罪感会不会更淡。


    我可以短暂忘记深夜十二点以后背叛爱情给助理打电话声称要职场潜规则并付诸实际的罪行,忠诚于我自己,被信息素和发情期支配。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开始我就已经告诉大家,我是渣男,人鸡分离、风流薄情,是被我的下-半-身控制的、彻头彻尾的不可回收垃圾。


    晏云杉在今天晚上问我,问我是否就是这样爱人的,我懒得辩解:我曾经不是,但我现在就是。


    我就是。


    陈谨忱很柔软地摸我硬硬的后脑发梗,目光和朦胧的灯光一起笼罩着我,很耐心地等我的回答。


    我重新撑起我的身体,用他的眼里的潭水和真实的自己对视,直面我的欲望和渴求。


    我对所有的快乐保持诚实的态度,我需要它们,需要它们来解决我的发情期。


    得到答案后我手贱地戳了戳他眼睛下面那颗小痣,对他说:“好啊。”


    我大概是碰到了不能触碰的开关。


    深潭水终于掀起波澜,陈谨忱的动作也是,他抓住我的手,只是刹那之间,我和他的上下位置已经颠倒,我处在一种全新的视角,突然地仰视他。


    他捏了捏我的耳朵,说:“躺好。”


    烟花熄灭之后,我目光涣散的看着陈谨忱,看他挺直的鼻梁上凝聚的汗水。


    后颈一直在发热,我想它一定已经红肿起来,期待着他人的啃咬标记,我凌乱地要求:“你咬我一口,快点,咬我一口。”


    “腺体吗?”陈谨忱问我,然后有些遗憾地补充,“我没有信息素,咬也没有作用。”


    “没事。”我说,“快点,咬我一口。”


    他看了我片刻,像是在确认,然后低下头,不太确定地咬住了我的腺体。作为beta,他没有标记的本能,咬的方式乏善可陈,用力也太小,几乎没有作用。


    “咬重一点。”我说。


    他加重了力气,不如alpha锋利的犬齿嵌入腺体脆弱的表层,极大地缓解了我的不适,精神上也产生了一种安全的错觉,我猜测这是omega的本能。


    松开我之后,他问我:“还要继续吗?”


    我胡乱地点头。


    后面的事情在我的记忆中一片混乱,我只记得陈谨忱一直注视着我,任何时候他的目光都冷静到过分,他细细观察我的反应,用beta的安抚方式帮助我解决发情期。


    他的服务精神实在是很过分,抚慰效果一定比市面上的任何一款玩具都要好。


    我与他始终面对面,我失神的时候一遍一遍去触摸那颗小痣,作为alpha多年的本能似乎还存在我的体内,犬齿发痒,我仰起脖子想舔一舔,咬一咬。


    我真的很迷恋美人,迷恋漂亮的东西。


    他的食指是最简单也最坚固的止咬器,它由上至下封住了我的嘴唇。


    陈谨忱在我耳边哑声说:“不要乱舔。”


    晨光熹微的时候,我的发情期平息,我对他说够了,真的够了。我发誓,陈谨忱绝对比市面上的任何一款发情期抚慰玩具都好,具有更强的智能和续航能力。


    发情期结束之后我清醒了一些,后知后觉地感觉腺体发痒作痛。我指挥陈谨忱:“药,要涂药。”


    陈谨忱从我的包夹层翻出了那支药膏,仔细的帮我涂好,药膏凉凉的,他的力气很轻,清凉的药膏附着在我的腺体表面,他的咬痕很浅,并没有任何痛感。然后他为我贴上腺体贴,拉好了我的领子。


    做完一切之后,他帮我掖好被子,给我发出了最后一张用户问卷:“还满意吗?”


    我说:“满意,满意。”


    陈谨忱说:“我怀疑您昨天误食了有诱发发情期或者易感期成分的食物,刚才已经联系酒店调查。”


    我有点懵,他接着说:“我稍后会更改您明……今天的行程,您可以先休息一下,等您醒来之后,我送您去医院检查是否有残留,还要检查一下信息素水平是否正常。”


    我合理怀疑陈谨忱是超人。我真的很满意地点点头,让他也早点去休息,真是辛苦了。


    他看了看手机,说:“现在是六点三十七分,加班时间是六个小时。”


    我财大气粗:“给你算八个小时,我可以休息了吗。”


    陈谨忱替我拉好窗帘。


    我醒来的时候是午饭时间,房间全部收拾干净,胡闹过的地方没有一点痕迹,我的手机移到了现在睡的床头,已经充满电。


    我给前台打电话叫午餐,菜品已经由陈助理预约好,随时准备送上来。


    陈谨忱办事我放心。


    午饭之后陈助理拉着我去医院。他又带上了眼镜,陈助理的眼镜可能有那种动漫里让人瞬间隐形的功能,我有点想帮他配一副隐形眼镜。


    我决定不开除陈谨忱。


    我想现在就算开十倍的薪水,我也找不到比陈谨忱更合适的人选,他用事实证明了他的不可取代。


    录用陈助理的时候我二十岁,其实算起来,他是我同校的学长。在他成为我的助理之前,我就听说过他,管理学院的学生,副业代写,论文和作业都接,水平很高。


    后来我在国奖答辩上见到他,中规中矩的好学生,我听狐朋狗友议论说他家境不好,在他入职之后我去了解了他的家庭。


    他是单亲家庭,母亲在他进大学那年确诊癌症中晚期,他大学期间一直在凑钱给母亲治病。


    陈谨忱入职之前向我提出请求,问我能不能预支半年的工资,他母亲的住院费要补交了。


    我同意了,顺手联系了我哥,问他我们家的医院有没有合适的专家。


    我哥说有,问我怎么回事。


    我把陈谨忱的母亲转到了那个专家手下治疗。


    告诉陈助理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很震惊,那时候他比现在青涩很多,震惊之后问我:“治疗费……多少?”


    我说正常收费,不会让他倾家荡产。


    他感谢我。


    我说不用。


    我确实不用。我不是在收买人心,我只是在弥补我自己的遗憾。在长大的单行线上,我回首童年无数次,去想如果我的母亲在那时候得到更好的治疗,是否能陪我更久?


    我无法逆行回到过去,所以我帮了陈谨忱。与此同时我溯回时间的长河向幼年的我伸手,假装自己成为了自己的超级英雄。


    陈谨忱的母亲多陪了他六年。


    两年前我出席了他母亲的葬礼,陈助理一身黑色西装,胸前别了一朵白花,他清丽的面庞和花一样惨败,眼睛也无法掩饰眼底的血丝。


    那时候他又一次对我说谢谢。


    我拍拍他的肩,扶正那朵歪斜的花,说:“节哀。”


    ***


    时隔一天我又进了医院。


    今天陈助理穿的不太一样,米白色毛衣软糯宽松,衬得他面颊冷白,唇色血红,轮廓柔和的如同第一次见面,让我不合时宜地想到春天和栀子花。这件内搭和他剪裁利落的长外套并不搭配,现在灰色外套搭在他的手臂上,毛衣领子立着。


    他露出的那一小截脖颈粉白,我戳戳他的领子,问他:“不热吗?”


    陈谨忱很无奈地看着我,把领子翻下来一点,露出一个清晰青红的牙印。


    我赶紧移开视线,低头看手机,假装自己很忙。


    我听见陈谨忱很轻地笑了一下。


    我抽了几管血,化验结果出来的很快,陈谨忱给我读:“结果显示有药物残留,是xxx新型药物,来源B国,目前血液内残留量已达到安全标准,这种药物的副作用很小,不需要住院观察。”


    被用药这种事情,我不是第一次遇到了,说实话只要不是对身体影响很大的,我都不是很在意。我错怪了omega的身份,发情期无法平息的全部责任在于药物。我心很大,趁陈谨忱不注意又摸了摸他的毛衣:“那就行……你穿这种风格的衣服挺好看的。”


    我该怎么描述,看他穿这个的感觉就像是你结婚八年的老婆穿衣风格突然回到了你们恋爱的时候,给人一种穿越时空的惊艳。


    这个比喻不太严谨,毕竟陈谨忱不是我老婆,但大致可以类比。


    陈谨忱比我更在意被下药的事,他蹙眉,并没有理我的打岔,说:“酒店的监控我已经让人去调了,您使用过的餐具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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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去化验——”


    “好的好的好的。”我打断他的汇报,说,“下午的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工作状态的我暂时顾不上其他事情,譬如给洛棠送礼物。我对金钱有一种不可理喻的渴望,这大概源于我物质生活匮乏的童年,我自从踏入商场就学会疯狂的攫取,榨干每个人每一分每一毫的价值。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剧情结尾走投无路的时候去做不能做的生意,签下协助贩卖违禁药品的合同。


    陈谨忱的担忧很正确,我沉浸在工作中无暇顾及其他,忙碌的日子一直持续,持续到那天我去江边晨跑。


    我遇到了一只很帅气的德牧,还有他不善的主人。


    晏云杉锋利的眉目肃杀如秋风,全黑运动服严丝合缝,拉链拉到最顶上。深秋的背景色是灰白,他金属拉链之上的脖颈与面庞毫无血色,眉眼沉郁浓墨,这幅缺红少绿的白描画的所有着色都汇聚在他艳红的唇上,如若凋落在秋日里的一瓣玫瑰。


    他在当街恃靓行凶,当然,他的表情也很凶,凶的像是随时能掏出枪把我崩了。


    我对他招招手当作打招呼,他牵着的德牧忠实地蹲守在他身边,警惕地看着我。


    这场景莫名熟悉,但我没有证据。


    我对小狗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于是我旁若无人地蹲下来,开始嘬嘬嘬。


    德牧的眼睛亮起来,狗尾巴也开始摇晃,明显地跃跃欲试,但他的主人死死牵着他,甚至轻叱了一声。


    德牧立刻收了动作,乖乖坐好,晏云杉眉梢粘着冰霜,睫羽像是拢着的乌云:“连我的狗都要骗走。”


    我无辜瞪眼:“没有啊,我只是和它打个招呼。”


    墨蓝如深海的眼波流转,晏云杉甩我一个白眼,说:“它很有良心,也很忠诚,只认我一个主人,不会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小把戏就跟你走的。”


    晏云杉很久没对我翻白眼了,这让我觉得他很熟悉,他以前对我不满的时候也会这样,翻个白眼阴阳怪气,但我很喜欢。他可爱的冷脸也一样,我就喜欢贴他,然后巴巴地甩尾巴,在这一刻我的喜爱卷土重来。


    我笑起来,露出的右脸的单边酒窝,说:“小狗本来就很忠诚,我没想骗走,我也骗不走它,我只是觉得它长得很帅,我可以摸摸它吗?”


    我一直很想养狗,我哥不同意,他说家里有一只就够了,再多他养不过来。我怀疑他在说我,我质问他的时候他只是笑,胡噜我的头发,把我为了耍帅搞的刘海弄的一团糟。


    “呵。”晏云杉红唇间发出冷笑,“谁知道呢。”


    “有的狗一根火腿肠就骗走了,不拴绳就往外跑。”


    德牧威风凛凛的站在晏云杉身边,丝毫不知道他的主人正在质疑他的忠诚,我暗暗为它打抱不平,想摸摸它的头安慰它。


    我伸出的爪子被晏云杉打开,晏云杉居高临下瞪着我:“脏爪子别碰我的狗。”


    我操,他骂我。


    又凶又烦,但无伤大雅,不知道为什么我想他再骂几句。


    对一些人,我大概是有变态的舔狗属性的,晏云杉打我一点也不疼,和被猫挠了没有区别。学生时代我常觉得晏云杉像猫,大概是那种高贵的品种猫,贸然上手会被抓出血痕,但是配上小鱼干他就会容忍你摸一下他柔软的毛,但只能一下,再多还是要打要咬。


    我伸手又想偷摸狗,但其实是想再被他打一下。


    我如愿被再打了一下,第二下力道重了很多,我的手背都红了,再撩估计要出事。


    和晏云杉吵架归吵架,小三归小三,我并不讨厌他,或者说他这副样子我从来都讨厌不起来。我尽量抛却我们之间的恩怨,很友好地就狗的话题提问:“它多大了呀,好乖,你养的真好。”


    晏云杉回答我:“八岁。”


    “你在国外的时候就养它了吗?”我问了句废话。


    但我确实没想到他养了这么久,问句发自真心。


    “嗯。”晏云杉的眉毛和霜叶一起压下,压住他漂亮眼睛里的神采,我大概说了什么不该提起的东西。


    他问我,“拍了那么多东西,还没去找洛棠?”


    “工作太忙。”我心平气和地和我的情敌解释,“棠棠也不愿意见我。”


    晏云杉红唇轻泛:“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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