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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十三 章 爱人如养花。

作者:清越流歌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五十三章爱人如养花。


    这一天是所有人玩得最开心也最尽兴的一天,不需要花钱买门票,吃饭喝水全部自备,想怎么玩怎么玩,想玩多久玩多久,甚至还可以往家里带点海货特产。


    一听真有这种好事,钱菊香可激动了,还在车上就开始摩拳擦掌,柳素琴的计划是到了地方先去四处逛逛,看看村子和周边的风景,沿着海岸线吹吹风也不错,等到下午两三点以后,太阳也没那么晒了,大家就下海滩挖挖螃蟹贝壳,玩到五六点回家刚刚好。


    结果钱菊香一下车就想拎着小桶往海边跑,说是怕去晚了,那些好吃的螃蟹大虾都被当地人捡光了。


    还是几人轮番劝说,早早下海弄一身泥,后面就没法去四周看风景了,这趟光赶海不逛风景岂不是很亏?毕竟自己开车过来花了近一个小时,来回的油费也不便宜呢。


    再说他们可以挽起裤脚下海滩,小芳芳只能被大人抱着,参与不了,总不能让小家伙一直看着他们吧?


    钱菊香这才勉强被劝住,耐着性子陪外孙女去四处走走逛逛,中途遇到赶鸭子的队伍,在小家伙急得嗷嗷叫,甚至开口要他们“追追追”的催促下,一家人直接追着小鸭子回了家,还在鸭棚外面看了好一会儿,才成功抱着恋恋不舍的小家伙去了别处。


    村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着鸡鸭鹅,猫狗也不少,还有养牛养猪的,像是进了小型动物园,这可把小芳芳乐坏了,让她在村子里转一天都不腻的。


    可惜父母心硬如铁,留给小朋友在村子里追鸡撵鸭的时间只有区区两小时,后来就把她抱走去沿海岸线兜风了。


    看了海,填饱了肚子,钱菊香的耐心彻底告罄,再也没心情陪他们漫无目的的闲逛了,她要干正事,自顾自拿上小桶和钳子就下海了。


    林南江和林全生这两个意志力不坚定的,一看有人带头,也纷纷拿上工具跟在后面。


    小芳芳以为大人背着她去吃好的玩好的,生怕自己慢了一步真的会被落下,在妈妈怀里使劲往外扑腾,急得就差自己迈开小短腿追上去。


    柳素琴只好抱着她跟上大部队,让小芳芳亲眼确定他们并没有背着她偷偷吃好吃的。


    小家伙倒也不失望,一眨不眨盯着爸爸他们奇怪的动作,直到有人成功抓到第一只螃蟹并扔进桶里,小朋友一瞬间瞪大双眼,意识到什么,开始在旁边欢呼尖叫,并手舞足蹈试图挣脱妈妈的怀抱,自己也要下来亲自抓螃蟹玩。


    可惜妈妈纹丝不动,反而是她先挣扎累了,下巴垫在妈妈肩上安静的围观了一会儿,然后就索然无味了。


    这么好玩的活动,她只能看看,不能亲自动手,就连水桶里活蹦乱跳的小动物,妈妈也只让她凑近瞧一瞧,才试探的伸出一点点小手,下一秒就被抱着后退远离,小芳芳觉得没意思极了,没一会儿就指着岸上咿呀叫唤,意思是她想上岸了。


    婴语十级的柳素琴秒懂,立刻抱着小朋友回到岸边。


    熟悉的爸爸、外婆和叔叔都还在海滩,小芳芳也不肯走远,就在岸边牵着妈妈的手散步。


    是的,小芳!


    芳虽然还没学会独立行走,但已经能牵着大人的手走路了,在家里客厅自己扶着墙壁或者沙发,更是健步如飞,走得又快又稳。


    小朋友这么早就开始学走路学吃饭,并没有谁教她或者引导什么,一切都是芳芳自己先表达出这方面意愿,柳素琴才让其他人一起配合她的。


    说来也是奇怪,上辈子她一个人在家,又要带孩子,又要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时不时还要去打理一下菜地。毕竟她就算不缺这买菜的几块钱,农村好几天才一次的集市,也不能次次都跑去镇上买菜,自然是入乡随俗,自家也种点常吃的萝卜青菜豆角。


    刚回来那年,菜地翻地、施肥播种都有公婆和林大哥他们帮忙,柳素琴只需要定时浇水,蔬菜成熟了自己去摘回来,平日里再注意一下除虫什么的,已经是非常轻松的事情了。


    可即便如此,她每天也是从早忙到晚,停不下来一点。


    偏偏越是忙碌,闺女越是黏她黏得厉害,妈妈上厕所见不到人要哭,做饭不抱她也要哭,柳素琴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她在前面炒菜,闺女在后面的床上嗷嗷哭,她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就不想停下手中的动作去抱孩子,听着没完没了的哭声,自己一边炒菜一边也抹起了眼泪,母女俩活像两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苦瓜,把听到动静赶过来的林母吓了一跳。


    再后来,林母便给她做了一条背带,洗衣做饭的时候空不出手抱孩子,就可以绑在胸前或者后背,这样孩子不闹了,她也能安心做事,不至于总是听着恼人的哭声。


    上辈子后来提起这些,柳素琴内心总是无限抱怨和委屈,她觉得自己付出了这么多,牺牲了自己的生活,全心全意照顾孩子,结果儿子女儿都不贴心。


    这辈子她没想那么多,只做好能力范围的事情,能找人分担带娃任务就绝不自己扛着,平时也不耽误自己的享受和学习进步,她的孩子反而在不知不觉间,养成了她最初想要的那种天使宝宝,活泼,机灵,爱笑,同时还有很强的自主意识。


    明明家里这么多人围着她打转,养出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娇贵小公主也是不意外的,但小家伙偏偏又坚强又独立。


    就像前天在家扶着墙练习走路,脚滑不小心摔了下,膝盖碰到瓷砖上留下了浅浅的痕迹,长辈们看了大呼小叫的,纷纷围过来又抱又亲又哄的,小家伙自己却只是倔强的含着一包眼泪,看着外婆给她的膝盖施法,念完“痛痛飞走”这最后一句咒语,生理泪水也褪去了,小家伙一抹眼角,从爸爸腿上下来,继续扶着墙练习走路了。


    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什么的,是不存在的。


    这坚强的小模样又惹得大家一阵稀罕。


    柳素琴也在心里感慨,闺女两辈子性格差异越来越大了,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负负得正?


    她越发理解了“爱人如养花”这句话,仅仅用来形容男女关系也太狭隘了,父母对孩子才是真正的浇灌成长,用爱和心血来培育,这辈子他们是否能亲手养出一株娇艳但不娇弱的带刺玫瑰?


    柳素琴突然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闺女想在海边走走,柳素琴当然是满足她,牵着她的小手!


    迎着海风漫步,眼前是长长的海岸线和一望无际的大海,心境好像也随着视野变得开阔、疏朗。


    就在她极目远眺的时候,小芳芳伸出了她试探性的小脚丫,一脚踩进来泥地里,并忍不住发乎新奇的惊叹声,听到动静的柳素琴立刻低头一看,都给她气笑。


    小家伙的碎花小布鞋已经看不出原样了,且由于她使劲跺的那两下脚,衣服裤子上都溅了不少泥点子,雪媚娘爆改脏脏包。


    柳素琴深吸一口气缓和情绪,熊孩子果然不能掉以轻心,上一秒乖巧如天使,下一刻就开始作大死了。


    但小芳芳明显很喜欢这个游戏,一脚一脚停不下来,也只是在这边上踩泥巴,没有去海水地方,不用担心打湿衣服感冒发烧什么的,所以她最后也没抵抗住大眼萌娃的眼神攻击,由着小家伙一脚又一脚的玩泥巴,弄得浑身连小脸都脏兮兮的。


    算了,拎回家洗一洗还是能要的。


    柳素琴忍着没给她擦脸,更没有换衣服,因为现在换了也还是会弄脏,她只给小家伙带了一套备用衣服,还是等回去的时候再换吧。


    这一等就到了五点多,钱菊香他们已经收获满满。虽然还能继续下去,但她知道这些都要吃上一两天的了。


    一次弄太多海鲜回家,又吃不完,到时候闺女以不新鲜的吃了对身体不好为由倒了,更加得不偿失。


    所以林南江和林全生一商量差不多可以回家,钱菊香也说什么,默许女婿把她的桶一起拎走,并默默跟着两人往岸上走。


    村子里有个小池塘,几人离开前去那边清洗了一下,柳素琴也在旁边给闺女换了身干净衣服,钱菊香匆匆清洗了下腿脚便过来,用小家伙换下的衣服沾了点水,给她擦了擦小脸和手脚,露出嫩生生的小脸,乍一看又是那个白白嫩嫩的奶团子。


    当然经不起细看,细看还是个小脏孩。


    柳素琴忍不住捏了捏她挺翘的小鼻子,“还笑呢,知不知道你脏成什么样了?”


    林南江笑嘻嘻凑过来,“我倒是觉得闺女小花脸的样子更可爱了,露出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机灵又惹人疼。对了老婆,我们什么时候去买相机啊?今天要是有相机,就可以把小脏包的乖宝拍下来了。”


    她之前吐槽了一句,说孩子把自己弄成了小脏包,林南江立刻就记在了心里,心想这个称呼真是又可爱又贴切,形容自家闺女太适合了。


    柳素琴之前以为林南江提议买相机是为了迁就她,那阵子她要忙的事情太多,买了相机也没时间用,就暂时搁置下来了。


    现在看林南江自己也挺想要的,她心里已经提上日程了,嘴上却故意说,“那东西可不便宜,买回来不仅要会用,还应该拍得好看。不然深市这么多家照相馆,又方便又省事,何必花这个大价钱自己买相机,是不是?”


    媳妇说的有理有据,林南江想也不想点头,“没事的,我会努力学习研究,多拍拍多练练,以后给你和闺女都拍出漂漂亮亮的照片。”


    他有这个心当然是好事,但柳素琴还是问了一句,“你哪来的时间研究相机?”


    “嘿嘿嘿。”林南江瞬间笑开了花!


    ,“这两天跟着媳妇你出门玩,不仅很开心,还涨了很多见识,有种前二十年都白活的感觉,我跟全生也就商量了一下,现在车子房子都不缺了,已经不用把自己逼得那么紧,赚钱之余可以稍稍享受一下了,以后店铺大概会每月休息个一两天,到时候在店门口贴个休息的告示,城中村夜宵街那边更是看天气出摊,营业时间不太固定,偶尔休息一两天不打紧。这歇着的日子里,正好陪你和孩子出门走走,顺便练习一下拍照技术。”


    林全生也凑了过来,笑得很是期待,“是啊是啊,我跟着一起练习,到时候给你们拍全家福。”


    柳素琴很是欣慰的点头,“你们终于想通了,那过两天一起去选相机。”


    钱菊香本来都要抱着外孙女回车边了,就是因为慢了一步,不小心听到他们又在计划花钱了,这脚便再也迈不出去,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小声问了句,“那个什么机的……要多少钱?”


    柳素琴也没详细了解,“跟车子一样吧,有便宜的,也有贵的。”


    很好,钱菊香彻底心死了。


    都拿车子打比方了,还能便宜到哪里去?


    他们讨论价值至少四位数的东西,语气跟明天吃什么一样随意,根本没把这点钱放在眼里,钱菊香却没这么云淡风轻,她甚至不敢再追问闺女他们准备买多少钱的相机了,怕自己知道具体价格心梗,这回终于抱着小芳芳走远了,离开前还扔下一句,“那你们买东西的时候,自己去就行了,别带上我,买回来也不要告诉我价钱。”


    她发现刚来深市那两天,什么都不知道,反而过得最更为轻松自在。


    无知者无畏啊。


    柳素琴看出老妈的逃避,故意在身后问,“什么,您不跟着去掌掌眼?不怕我们挑最贵的买吗?”


    钱菊香深呼吸了三次,才把那口气压下来,无力的摆摆手,“你们有钱,你们自己说了算。”


    反正这钱是他们自己赚的,又不是大风刮来的,爱买什么买什么,就是买一座金子回来,她都无话可说。


    说到金子,他们这天晚上回到家,钱菊香吃完饭感觉无所事事,又没这么早睡觉,便勤快的拿着拖把四处打扫,拖到主卧的时候,不小心碰开了柳素琴的梳妆台抽屉,看到里面还没来及盖上的珠宝匣子,当场被亮瞎了双眼,不敢置信的叫喊起来,“素琴,死丫头,你过来一下,抽屉里这满满一匣子的金啊玉的,是真家伙吗,你自己买的?”


    钱菊香这一嗓子,不仅把客厅的夫妻俩都喊进了房间,正和他们聊着天的林全生也不动声色跟在后面,等看清楚抽屉里的情形,后者同样发出了没见过世面的惊叹,“弟妹,平日里有时间,我也跟着你们去商场,是亲眼看着你俩怎么挑选首饰的,但是没想到不知不觉的,居然攒了这么多的首饰,看起来珠光宝气的,跟商场金柜也不差什么了,真是富贵喔。”


    林全生更想说的是这一盒子首饰,都够买深市一套房了吧,但眼角余光扫到老板娘她妈那副难以置信的表情,他默默的改了口。


    林全生对于这么多首饰堆在一起的视觉效果感到很震撼,林南江却是早已见怪不怪的。


    !


    自己家里又不用上锁,媳妇有多少首饰,林南江心里全都门清,有时候在家赶上她打扮准备出门,他还会积极出主意,给她挑选适合穿搭的款式。


    虽然林南江的审美很直男,对于黄金玉石只有一个标准,最大最闪耀的,就是最好的,可以想象他每次挑选出来的都是什么风格了。不过,柳素琴除了第一次去市中心的商场时,不小心暴露了暴发户的本质,一个劲挑最大最粗的项链镯子,后面随着她逛金店的次数增多,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审美,越来越喜欢那些造型经典又不失雅致的款式。


    只能从这一抽屉她精挑细选的首饰中选择,林南江纵使想给她往花开富贵的方向装扮,也是很有难度的。


    稍微富贵或者说老气一些的款式,柳素琴的长相气质都能完美压制,落在林南江眼里就是只要自己稍微一出手,就能把媳妇打扮得赏心悦目,从来没翻车过,可把他得意坏了。


    看着自家精致洋气、就像天生是城里人的媳妇,林南江只觉得心满意足,浑身充满了干劲,出门又能多搬几块砖了。


    此时丈母娘和好兄弟被震撼到不行的模样,成功让他爽到了天灵盖,只是故意摆出一副毫不在意的表情。


    但他暗爽的眼神已经被柳素琴看在眼里,当下笑着肯定了老妈的疑问,“当然是真金白银了,从商场正规金店买的,对了,都是你女婿坚持要买的。”


    得到来自媳妇的肯定,林南江再也绷不住,嘴角已经飞上天了,顶着丈母娘夹杂着震撼不解的复杂视线,看似谦虚实则炫耀道,“还好啦,他们城里人有句话叫先敬罗衣后敬人,尤其是这边的本地人,您别看他们出门不怎么讲究穿戴,人家进金店买黄金才跟在菜市常买菜一样随便呢,但凡家里没有的款式、看着也不差,都是直接让人全部打包。到了他们家孩子结婚的时候就会发现,晒彩礼和嫁妆的桌子金灿灿一片,什么房子车子啊,都不如这些沉甸甸的黄金来得踏实,所以我们也是入乡随俗,除了素琴日常佩戴的首饰,芳芳也要从小攒起。”


    说话间,林南江把抽屉拉得更大一些,从里面搬出一大一小两个首饰盒,柳素琴那个高达三层,把占满了大半个梳妆台,视觉冲击比在抽屉里更为直观震撼。但里面大致有什么款式,他们基本已经看过了,林南江重点打开闺女的首饰盒开始介绍,“从芳芳出生前就给她准备了长命锁,纯金打造、寓意也好,然后满月、百天和满周岁也都有添置,除了我们自己买,全生、李红这些叔叔阿姨也会送黄金,这个项圈和铃铛就是全生买的……”


    面对柳素琴那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的首饰盒,钱菊香第一反应是人又长不出三头六臂,这么多金项链玉镯子她戴得过来吗?当看见属于外孙女的各种项圈手镯,她瞬间抛弃了实用性的理念,只觉得这个镯子好精致,那个铃铛也可爱,多买点也不打紧,他们家小芳芳正好换着戴,做全村最靓的崽。


    稍显粗糙的大手小心翼翼抚过长命锁,钱菊香嘴角含笑,“不错不错,我们乖宝长大了以后给她当嫁妆,放在旧社会,这可是千金小姐们才有的待遇。”


    话说这么说,但她的眼神却时不时在柳素琴的首饰盒!


    上流连,更喜欢哪个简直一目了然。


    柳素琴故意道,“妈,想就看就看呗,不用偷偷瞄几眼,喜欢的话一个个试戴也没关系,不过这些都是你女婿精挑细选的,都是他的心意,不好转送给您呢。”


    钱菊香:……


    她刚想反驳自己是这种贪心的人吗?下一秒,又听见闺女故意放慢的声调,“不过,后天就过节,除了吃吃喝喝,肯定还要去商场步行街逛一逛,要是金店有新出的款式顺便买一两件,你到时候一起去看看嘛,也选个喜欢的,就当我们孝敬的节礼了。”


    钱菊香脱口而出,“胡说,节礼最多买身新衣服什么的,哪有把金首饰当节礼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林南江却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不错不错,丈母娘第一次来深市,送件金首饰什么的,既是咱们的心意,也可以当做纪念,还是媳妇你考虑的周到。”


    钱菊香一边摇头一边后退,浑身写满了抗拒,“不行,我不要,给你们带带孩子还要收钱,已经很说不过去了,在贪你们的好东西,我还要不要做人了?”


    “这有什么,孝敬长辈天经地义,老家的人知道,也只会羡慕您有福气。”林南江劝丈母娘的同时,还不动声色往自己脸上贴金,“对了,您到时候帮我们掌掌眼,正好我妈也挑一件,过段时间老乡回去的话,就可以帮忙捎回去了。”


    听说亲家母也有,钱菊香一时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拒绝了。


    而她停顿的几秒钟,林南江已经自顾自跟柳素琴和林全生讨论起来,“金店那些各种款式的耳环耳坠多好看啊,偏你每次都说不要不要,太老气,正好丈母娘和我妈都有耳洞,就给她们选耳环好了。”


    林全生也点头,“没错,那些金叶子金穗子的耳环又好看又喜庆,弟妹怎么会看不上?”


    柳素琴心想直男审美真是灾难啊,那些女人理解不了的奇葩设计最终顺利流入市场,估计都是这群人的功劳吧。


    “耳环我还是喜欢珍珠的,又好看又高级,而且只有你们男人分不清珍珠的款式,市面上好的珍珠像是澳白、天女和大溪地,不同的品种,颜色和光泽都有很大的区别,花样可多了。”


    就像她年前入手的那对澳白珍珠,因为够大够亮,做成了简约的耳扣款式,最大程度展现出珍珠本身的质地和光泽,柳素琴每次戴上它,不管有没有化妆洗头,穿的是漂亮裙子还是居家服,都能被它衬得光彩照人。


    总之,珍珠带来的气质加成不是其他贵金属或宝石可以媲美的。


    想起自己目前的心头好,柳素琴嘴角含笑,好心情的总结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习惯,全生哥你以后找了对象,想要送首饰当礼物,最好也多问问,了解人家女孩子的喜好,可千万别自己灵机一动。”


    不敢想象他以后送对象礼物,女生充满期待和激动打开,看到里面躺着一副妈妈、甚至奶奶们最爱的金耳环,会是什么表情。


    林全生挠了挠头,憨笑道,“我记下了,以后有这种需要,直接找老板娘参详参详。”


    柳素琴还没说话,林南江已经骄傲的竖起了大拇指,“那你可找对人了,我媳妇的品位是大家公认的好,有她给你出主意参谋,什么姑娘拿不下。”


    几人的话题已然歪到十万八千里了,所以也无人注意,在他们聊起金耳环的时候,钱菊香下下意识摸了摸空荡荡的、这辈子除了茶叶梗就没塞过其他东西的耳洞,客套拒绝的话便再也说不出口了,开始琢磨着到时候挑一对最简单轻便的耳环要多少钱,应该会比他们年前送的金链子便宜很多?


    第五十四章林全生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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