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阳光很暖吗?李博元和狗娃拉在一起的手都出了汗,本来就沾了土,粘津津的,可两人都不敢松开,死死地攥着,感受着对方的用力。
紧张啊,直觉告诉李博元,人生的变故,他可能又要面临一次了。
那些腰间佩刀的劲装汉子一律是藏青色的紧身箭袖,外罩玄色薄棉斗篷,肩部绣着淡淡的云纹。他们分立两排,间隔五步肃立着,如同钉在地上的木桩。
就像天兵天将,他不敢多看一眼。
比官府的衙役穿得都要好,这些得是什么人呀。
李博元他们两个循着召唤的声音,快速地穿过人群,来到山洞前的空地上,看见大叔神态自若地冲他们招了招手,这才略略放下迟疑走了过去。
“阿天,狗娃,他们是我的......家人,来接我回去,你们跟我一起走吧。”大叔蹲下来,看着他们的眼睛,目光真诚,充满期待。
李博元又迟疑了,其实他有很多话想问,可是碍于周围这些人,他不敢说出来。
大叔失去了以前的记忆,他如何确定这些人的身份?万一是骗了他呢?
他跟着东家这几年,亲眼见着东家一张巧嘴睁眼说瞎话张嘴就来,说得连他都快信了,其实全是编的。
看这些人的排场,如果是真的,大叔的家一定不普通,侍卫小厮也一定少不了,怎么就让他一个人流落到山间这么久呢?发生了什么?未来又会发生什么?
“你叫阿天?”
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李博元抬起头来,说话的人刚才一直站在大叔身旁,他身形挺拔如松,并未穿着与众人一般的劲装,而是一身墨色锦袍。
他低下头,含笑看着李博元,下颌线条如刀削般分明,眸子却又像盛着温水。他从怀里掏出帕子,顺势也蹲了下来。
旁边有人似乎是接到了他的暗示,端了一盆水过来,那人拿帕子沾了水,小心翼翼地要给李博元擦手上的脏兮兮的泥。李博元心疼那雪白的帕子,手往后缩了缩,却被他温暖的大手紧紧地拉住不放。
一下,两下,一只手擦完了擦另一只,李博元的手擦干净了又给狗娃擦。
“我叫南山,你们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南山叔。他是我大哥,谢谢你们救了他。”
“大叔他都跟你们说了?”
“说了,他发烧迷路,是你们照顾了他。”
“你们......为什么才来找他?”李博元松开咬着的嘴唇,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问道,他不想让自己后悔。
“我们家在外地,来杭州办事,和大哥走散后还以为他独自回去了,所以我们也就离开了杭州,后来一直找他,总算找到了。”他并没有因为李博元还是孩子就敷衍他,回答得认认真真。
“大叔他伤到了脑袋,以前的事记不起来了。”
“没关系,我们会找最好的大夫,他会好的。”
李博元点了点头,往陆鸿铭身前挪了挪,“大叔,你要跟他们走吗?”
“嗯,走吧,虽然我想不起来,但是看到他还是觉得很熟悉,我们应该是认识的,我决定跟他们回去了。”
“好啊。”李博元努力笑着,但他却觉得脸上的表情不太好控制,刚被打湿的帕子擦过的手露在外面,风一吹竟然觉得冰凉。
“你们跟我一起走。”大叔把他和狗娃往自己面前拉了拉,三个破衣烂衫的患难之交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对,一起走,你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以后跟着我们,至少能让你们吃饱穿暖,不用再到处流浪了。”南山叔依旧含着笑。
跟陆大叔相比,南山叔更亲切些,他眼里闪动的怜惜是李博元第一次见到的,那么暖,那么让人依恋。
他看了看身边的狗娃,狗娃近来吃得好睡得好,对他和大叔的感情日益深厚,想来也是不愿意分开的。
分开了他们又能走到哪里去呢?平常哄自己的话都是自欺欺人罢了,天下之大,他们无锥地无片瓦,朝不保夕,命不长久。
大叔把两个孩子领进了山洞,避开众人,严肃地问他,“阿天,你不想跟我一起走吗?”
“我......我不知道。”阿天心思重,虽然还是个孩子,但瞻前顾后思虑特别多。他被东家哄骗的这几年,一边看人脸色尽力讨好,一边又保持警惕提心吊胆,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谁好,换句话说,谁会愿意收养两个来路不明的孩子?
他们是流民,没有户贴没有路引,被人带回去当个奴仆?一辈子不得自由。
“阿天,南山说我可能是脑袋受了磕碰,里面有淤血,他会找大夫给我医治,等淤血慢慢散了我就能想起以前。不管是我身上的银票还是看他们的穿着打扮,我家境应该殷实,有我在,不会让你们受委屈。”
“大叔,我没有这个意思。”
“罢了,大叔不勉强你们,如果你不想跟我走,那这银票你拿着,带着狗娃好好生活。”大叔从怀里把银票掏出来,李博元不要,他又往狗娃身上塞,狗娃直往李博元身后躲。
许是南山叔听到了动静,他进来继续劝说,“阿天,狗娃,跟我们走吧,大哥失忆,把我们都给忘了,现在你们可是他最熟悉也最亲近的人,就当是帮人帮到底,陪着他把病治好,有你们在,他说不定能好得快些。南山谢谢你们!”说着南山双手抱拳,竟然施了一礼。
李博元惊慌失措,差点就要双膝着地跪下了,却被大叔伸手拉住了。
南山叔太和善了,和善到他不愿意错过,于是他下了决定,陪大叔一起回家。
后面就像做梦一样,南山叔拨了专人照顾他和狗娃,他们住进了酒楼甲子一号房,换了崭新的衣服,桌上的点心从来没有吃光过。
几天后,启程回乡,大叔和大夫一辆车,李博元和狗娃一辆车。大叔这几天偶有头疼,大夫给他添了安神的药,众人围着,除了每天休息时见一见,基本没有什么说悄悄话的机会。
当然,也没有什么悄悄话可以说,李博元可一直上心着呢,他看着南山叔给大叔安排周到悉心照料,这才渐渐放心。
赶路时,他和狗娃缩在马车里,车厢里铺着厚厚的棉褥,旁边堆满了肉干果脯糕点,简直是做梦都梦不到的日子。
那天荒郊野外,人烟稀少,不知狗娃又想起了什么,趴在李博元耳边悄悄地说,“哥哥,他们不会把我们卖了吧?”
“不会,他们不缺钱,我们才能卖几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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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他们不会吃小孩吧?”
“不会,他们不缺钱,买头大肥猪不比小孩香?”
狗娃埋下头,李博元搂了搂他的肩膀,“阿弟,没有人吃小孩,那都是大人吓唬小孩子时说的话,以后不要再提了,会让别人笑话的,记住了吗?”
“记住了,我听哥哥的。”
一路颠簸,时走时停,最后到了大叔的徽州老家。
气派的门房,绵延的房舍,精美的装饰,一群人候在门口齐齐喊着老爷,李博元确定这是大叔的家。
大夫说到了熟悉的环境更有利于病情的恢复,再加上针灸和汤药,不出两个月就会好的。
果然,大叔打量着家里的一切,穿过前厅走进书房,他下意识地拉开抽屉,顺手拿起一方名章,又从另一边的抽屉拿出对牌,都是习惯性的动作,让他也相信了这是自己的家无疑。
可是当他走进卧房时,眼里浮现出浓浓的疑惑。
“大哥,这里重新布置过,前阵子遭了场火,您忘了。”南山若无其事地说。
大叔缓缓地点了点头,他什么都没想起来,但能觉察出陌生,不似书房那般人熟悉感。
李博元和狗娃被安顿在了别的院子,小厮侍卫丫鬟婆子都配齐了,照顾他们的一日三餐饮食起居。
那段日子,他们再也没见过大叔,还有南山叔。
李博元问过,小厮说老爷和总管都很忙,让他们且安心住着,有什么需要尽管说。
能有什么需要呢?已经过上了做梦都梦不到的生活,只是不敢多想,想多了仍会惶恐不安。
很快两个月过去了,这天南山叔亲自过来,领着他们去了主院。
两个月未见,大叔清瘦得厉害,眼里寒光逼人,仿似换了一个人。
他的病好了,他想起了一切。
他是锦记商号的主人陆鸿铭,家资丰厚,没有家室,孑然一身。
看见李博元和狗娃进来,他连笑容都没有,李博元心里缩成了一团。
“阿天,你姓什么?”大叔突然问道。
“我我......我姓李。”这么久了,大叔从来没有问过他姓什么,今番这般相问不知为何。其实李博元根本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但他又不想被人瞧不起,瞬间想到了他羡慕的唐代大诗人李白,索性随了他的姓氏。
“我想收你为徒,当我今生唯一的弟子,你可愿意?”
“大叔......”
“你只需要回答是否愿意。”
“阿天,大哥一身武艺,经商有道,做他的徒弟能学到很多,而且师父师父,亦师亦父,从此你们便是亲人。”南山叔在一旁和善地解释道。
“我愿意。”李博元跪下来磕了个头。
“狗娃,你可愿意做我的养子?”大叔又问。
狗娃懵懵懂懂,他谁都不看,就盯着李博元。
“大哥没有子嗣,家业传承,以后还要靠你们。”南山叔又说道。
李博元冲狗娃点了点头,狗娃也跪下来,“我愿意。”
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却又无从探究根源,他们就像飘到这里的种子,被雨露收留,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