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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发黄的日记本三

作者:橘芝雪艳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第200章 发黄的日记本三


    我摇了摇头,甩出这个荒唐的想法。


    送送对于温莎小姐,他们只不过是陌生人,又为什么要克制对于陌生人的喜欢。


    也是那次以后,我发现,送送再没有向温莎小姐伸出过小手。


    温莎小姐的表情有点受伤,但很快垂下眼,无聊地把玩手腕上的新首饰,好像她一点也不在乎。


    我曾经试图请求温莎小姐给送送取一个名字。


    她当时眯了下眼,脱口而出了两个我听不懂的单词。


    我没学过英语。


    但好像送送也用不上英文名称。


    我小心翼翼地问,起一个中文名字如何?


    叶玫瑰?


    温莎小姐带着点调笑的语气说道。


    首先,我不知道“叶”这个姓氏来自何处。(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温莎小姐的母亲姓叶,而温莎小姐的中文名字就是叶娜珈)


    其次,额……我想,这个名字不太适合一个男孩子,即便是幼时的乳名也不合适。如果送送是女孩,这或许会是一个惊艳的名字。


    总之,取名字的事情被不了了之。


    我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女人,主教神父等人又都是外国人,不会深入了解东方的文化,温莎小姐身上有一半的东方血脉,但她起的名字……我不敢拿来祸害孩子。


    至于送送以后的名字,我希望等他长大一些后由他自己来取。


    名字这种东西,从来都是他人对自己的期望,终究不是自己的。


    更何况,送送的父母还将他抛弃了。


    他更加不需要去承受来自他人的期望了,他的名字,他的东西,理应全权由他自己掌控决定。


    ……


    记录送送——


    一岁,喜欢看雾。


    虽然早早就学会了说话,但似乎并不热衷于与人交流。


    他偶尔会在我织衣服的时候凑到我身边,默默地用软乎乎的小脸蹭蹭我。


    两岁,早慧。


    不仅已经学会了走路,甚至我隐隐觉得,他能听懂大人交流的所有的话。


    比如我做针线活找不到了什么东西,他就会递给我。


    我和同伴们一边闲谈一边缝制衣服,说完闲话找不到图样、线筒什么的时候,他已经冷着雪白的小脸,乖乖递到了我的手中。


    就好像,他知道我下一步要干什么,甚至一直在默默听我们的谈话,在我找不见物品的时候随手精准地递了过来。


    这种贴心的帮忙行为,下意识熟练得像个成年人。


    可他才两岁。


    简直聪明得不正常。


    对此我得出结论。


    嗯,我们送送是神童。


    三岁,喜欢看雾+喜欢看童话书。(那时候,他已经认了不少的字)


    四岁,喜欢看雾,看完了教堂里仅有几本童话书,开始看能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五岁……


    抱歉,我只陪他到五岁。


    温莎小姐是在送送三岁的那年离开的教堂,她应该是返回英兰了。


    但后来的两年,她回来过两次。


    都是在每年的雾临日,我所猜测是送送生日的那个时间。


    每年的雾临日,她都会为教堂里的孩子们购买大量的玩具礼物,很多很多,多到每个孩子都能拥有抱不完的礼物。


    前三年,我还误以为她在庆祝雾临日。


    可是送送四岁和五岁的那年,她又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地从国外飞回教堂,只是为了给福利院的孩子们过节?送礼物?


    这恐怕任谁都无法信服。


    我有一个很疯狂的猜测。


    我怀疑送送是温莎小姐的孩子。


    这不是毫无由来的臆测。


    我的鼻子很灵敏,就小就能精准识别各种草木花香。


    送送的襁褓中,有一块包裹孩子所用的薄绸,极柔软的贴身布料,像是从衣服上撕扯下来的,那上面残留这很淡很淡的香味。


    我从未闻过那种味道,所以不知道这味道出自什么花木。


    直到,温莎小姐院中花开的那一日。


    ……


    温莎小姐的庭院种满了一种华丽而圣洁的花,绚烂的瑰红纠缠着似雪圣洁的白。我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花,将两种完全不同的极致颜色糅杂在一起,仿佛炙热与霜寒的共生。


    花是三年前种的。


    三年后,花开了,温莎小姐却已经走了。


    她是在花开的前一个月离开的。


    她没有看到花开。


    照顾花的修女说,它叫——


    都铎玫瑰。


    都铎玫瑰的气味,和薄绸上残留的香味,如出一辙。


    像是源头和淡化后的微弱气味。


    这座贫瘠而蛮昧的山是生长不出都铎玫瑰这样高贵的花,薄绸上的香味来源于哪里不言而喻。


    我当时心神巨震,没有仔细听身边修女介绍都铎玫瑰的产地、习性以及种种,但她突然说了两个我听不懂的单词。


    “tudor rose”


    修女说这花的英文名字叫tudor rose。


    眼前仿佛天晕地眩,我听过的,我听过这两个单词。


    温莎小姐为送送取的名字就是它。


    ……


    是的,温莎小姐一定和送送有什么关系,即便不是亲生母亲,也会是亲人。


    修女说温莎小姐最喜欢的花就是都铎玫瑰。


    她将最喜欢的花作为送送的名字,她是什么意思?


    我胡乱猜想了很多。


    我捡到送送的那一年,她很快来到教堂。


    她对其他孩子有种一视同仁的冷漠,却偏偏对送送有些反常。


    雾临日可能是送送的生日,她偏要在那一天大张旗鼓地过节,送给孩子们那么多礼物。


    难道说,她只想借此将礼物给送送。


    她喜欢盯着送送看,却又克制着不去靠近。


    孤寂而冷漠得像一大一小两个漂亮的冰块,你不理我,我不理你。


    一切并非无迹可寻。


    我突然想起,送送两岁的时候。


    那一年,全世界都在爆发一种传染性疫病。


    那一年,也是白雾颜色加深彻底转变为黑雾的一年。


    不知道是不是年龄过小的缘故,送送罕见地发了一场几乎危及生命的高烧,在此之前,他几乎无病无灾的。


    那场高烧来势汹汹,处在温度计最顶端的温度整整七天居高不下,送送全身烫到我一度认为他活不下来了。


    我没有一点办法,哭得眼睛痛得要滴血,后来视力严重下降,不得已戴了眼镜。


    温莎小姐发了很大的脾气。


    她从来都是高傲又游刃有余的,她守着她的高贵与冷漠,美丽地装点自己。


    可那段时间我觉得她要疯了。


    教堂里原本就有一栋医院,制备着医生和全套的医疗器械。


    但那段时间,每天都有无数直升机在头顶打转,医生,更权威的医生,不同医疗领域的教授大能,急匆匆赶来,在束手无策又被撵走,换了一批又一批。


    我神情恍惚。


    我听到温莎小姐不顾体面地对着那些人喊。


    “我不管什么原因什么结果!”


    “治好他。”


    “当初!当初不是你们说没有任何问题!”


    我不知道那些医生说了什么,温莎小姐的声音变得疲惫而颤抖。


    “治好他……”


    “他不能死……”


    “听明白了吗……”


    “我要他活着……”


    “无论如何我要他活着长大,做不到就全部去死。”


    ……


    我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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