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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恨不能早十年认识探花!

作者:大头鬼头大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北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做洪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


    李寻欢将手中的木雕放到一边,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车辕上,赶车的虬髯大汉赶紧吆喝一声,停住马车。


    “少爷,还有一段路才到雁门关……”


    “无妨,我听阿飞说,这里有一间有趣的酒馆,更有许多有趣的人!只是不知道那些人还在不在……”


    “这鬼天气,就算有人怕是也回关内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说:“那这段路就太孤独了。”他取下腰间的酒囊,咕嘟咕嘟猛灌了一口。


    辛辣的酒液,顺着喉管入腹。


    也让他那张俊美却苍白的脸上,多出一抹病态的嫣红。


    又是一口烈酒下肚,大概是风太急,也或者是酒太烈,他大口咳嗽起来。


    虬髯大汉拍了拍李寻欢的背,小声劝道:“少爷,少喝点。”


    李寻欢咳嗽了几下,勉强笑道:“放心吧,死不了!”


    话音刚落,他忽然指着冰天雪地的尽头,惊讶道:“你看那儿,是不是有灯光?”


    大汉顺着李寻欢指的方向看过去,仔细打量了会儿,回答道:“好像真有!”


    ……


    这是一家酒馆,一家开在塞北的酒馆。


    酒馆被收拾的很干净,但李寻欢还是能闻到那股淡淡的血腥味。


    不过,酒馆里的人却很特殊。


    他们既不是老板,也不是客人,而是一群捕快。


    这些捕快正围坐在酒馆中间的篝火旁,听着少年说书。


    稍远处,一个容貌极美的女人,坐在轮椅上,侧头望着少年,脸上噙着温柔的笑意。


    “那一日,乌坦城少年萧炎指天划地,当着未婚妻的面发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少年一身缁衣,官职虽不高,但长相俊朗,剑眉星目。


    即便是以风流倜傥著称的小李探花,看到这少年也不禁在心里暗道一声:好俊的小郎君。


    不过,更让李寻欢在意的,还是对方讲述的那段故事。


    天才陨落,未婚妻退婚……


    若是故事主角的经历放在他李寻欢身上,他大概会一笑置之吧!


    毕竟,众生皆苦,唯有自渡。


    可他自我放逐了十多年,仍旧没有找到自渡的船。


    少年说完一段书,停下来喝了口茶水。


    其余捕快登时卖力的大声叫好,还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故事内容。


    “好!苏兄弟说的好!”


    “不过话说,为何萧炎十一岁就斗之力九段了,到了十五岁,反而退步了啊?”


    “这有啥难理解的,练武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肯定是这小子,光顾着情情爱爱,没有用功呗!”


    “有道理,昨日苏兄弟不是还说,女人只会影响出剑的速度嘛……”


    随着最后一人的话音落下,一众捕快忽然反应过来,只觉得周围的温度都降了下来。


    轮椅上的无情望着苏珏,笑盈盈地询问道:“你昨天说过这话?”


    “绝对没有,明明是丘老三自己说得!”


    丘老三接到苏珏的眼神示意,连忙尬笑两声说:“啊,对对对,是我自己说的,我都给忘了。头,可能是我这两天太累了,产生了幻觉。”


    “既然累了,那等回了京城,我给你多批几日假,让你好好休息!”


    酒馆门外,李寻欢听着里面的欢声笑语,嘴角不自觉的翘了起来。


    能在这苦寒的塞北,遇上这么一群有趣的人,也算人生一大乐趣。


    于是,李寻欢走进了这家小酒馆。


    “崖余丫头,好久不见了……”


    无情看到走进来的中年帅大叔,先是一愣,继而露出喜色,语气里带着一丝难得的娇憨。


    “李叔,你可算是来了,我奉世叔之命,专程来塞北等你。”


    李寻欢离开京城前,也在官场待过一段时间。


    因为武功相近,趣味相投。


    他和诸葛神侯的关系还算不错,当年无情年纪尚幼的时候,就认识李寻欢。


    严格意义上来说,李寻欢当年还指点过无情的武功,可以算她半个师父。


    “我看到神侯的信了,没想到十多年没见,当初的崖余丫头,也成了一代名捕……”


    “李叔,你取笑我……在你面前,我哪敢说自己是名捕呀!”


    无情说着,连忙招呼李寻欢就坐,还让手下临时客串厨师,给李寻欢做了一桌子的好菜。


    待人落座后,无情这才给李寻欢介绍起苏珏。


    苏珏望着传说中的小李飞刀,心中不自觉的冒出一个念头。


    果然是能驾驭泡面头的男人,光论颜值,也就只比我差了那么一丢丢!


    “苏珏……君子如玉,藏锋而不露,好名字……”


    苏珏笑道:“小李探花谬赞了,我可是你的粉丝!”


    “粉丝?”李寻欢不解。


    “就是崇拜你的意思,一直把你当做信仰,最好能和小李探花做个兄弟!”


    尽管无情不知道苏珏这话有什么深意,不过还是瞪了他一眼道:“别瞎胡说!”


    “四海之内皆是兄弟,苏兄弟看得起在下,以兄弟相称也无妨!”


    李寻欢是悲苦的,但也是骄傲的。


    他会愿意和苏珏做兄弟,只是因为前几日阿飞特意去找过他。


    告诉了他一件趣事!


    那就是,他败给了眼前这个少年。


    一剑破雪十四,那是连李寻欢都会为之赞叹的快。


    苏珏望着李寻欢,心里不由暗暗感叹。


    果然,武侠世界里有各种伪君子……


    但只有李寻欢,他活得足够真实,不像其他人,永远带着一副面具。


    人们都说,李寻欢最强的是飞刀,但其实,他最强的永远是真诚……


    唯一可惜的是……


    “可惜,遗憾的是没能早十年和探花相识。”


    “现在也不晚。”


    李寻欢淡淡一笑,越发觉得苏珏有意思。


    这个世界里面,无论是街边卖糕点的大妈,还是卖炊饼的大叔,都有可能要你的命。


    但唯有两个人,只要你对他没有恶意,你永远不必担心自己的安全。


    这两人,一个是楚留香,另一个就是李寻欢。


    想到这,苏珏热情地给李寻欢倒了杯酒水。


    “这一杯,敬兄弟情义!”


    “好!”


    有酒喝,对李寻欢来说就是好事。


    他没有拒绝,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苏珏等对方喝完,这才起身,从不远处的柜台后面,拿出了金丝甲。


    “李探花,这便是江湖中人人争夺的金丝甲。但是你可知,为何这金丝甲会出现在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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