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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章 你的最好

作者:东渣木鸡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林妩回到公主府时,府中异常安静,明明到处都是人,但连脚步声也无,唯有大雪簌簌落下的声音,大家似乎都缩起脖子做人,噤若寒蝉。


    但她并没有意识到,因为她太累了。


    果然夺来的位子烫屁股,新上任摄政王这几日,她总算真正见识到什么是来自朝堂的审视与考验。


    先前世家的獠牙还藏在恭谨弱势的面皮底下,现在已经全然露出来,与她针锋相对。


    一个个都是千年的狐狸,出手就是各种闹鬼的聊斋。


    林妩每日处理公务到深夜,回府时已经是二更天,天寒地冻又累又困。


    她甚至连沐浴都提不起劲,打算洗个脚就睡了。


    而下人将洗脚水端来时,她已经靠在椅背上,阖眼昏昏欲睡。


    接着,一双炽热的手包住她的脚,轻轻放在微烫的水中,立即有一股暖流从足底涌遍全身,她不由发出嘤咛。


    而后,那手又轻轻为她按摩足底,手劲刚刚好,穴位也精准,舒服得她褪去一身疲惫,感觉整个人酥软得要化掉。


    府里的丫鬟终于开窍,晓得去学一点按穴功夫,为她解解乏了?林妩模模糊糊地想。


    该说不说,这手艺还不错,这手也……


    不对。


    混沌的脑子登时清醒:


    这手怎的这么大,骨节还粗?


    她面色骤冷,从水中提脚便蹬,快准狠踹到了一个尤其挺翘的鼻子上,听得闷哼一声。


    林妩骇得赶紧又把脚缩回了:


    娘嘞,有边台!


    小脚哗啦入盆,水花乍起,溅了对面一脸。


    五官极其立体,鼻子高到在面中投下一片阴影的男子,一张湿漉漉的脸滴滴答答往下淌水,沾湿的睫毛底下瞳仁格外深邃明亮,显得深邃英俊的面庞愈发有美感和冲击力。


    他先是翘唇露出单边虎牙,而后红色舌尖闪现,卷走唇边一滴摇摇欲睡的水珠:


    “真~甜。”


    林妩:“……那是洗脚水啊,大哥!”


    贺兰太一满不在乎,甚至意犹未尽:


    “换过一盆水了。”


    那也是洗脚水……林妩真是服了他。


    就说呢,长公主本身不喜按穴,府里没人有这门功夫,丫鬟怎可能突然如此精通,原来是老手艺人来了。


    林妩很是无语地又把脚提起来,准备自己擦一擦完事,却冷不丁又被抓住脚踝。


    “不……”


    她刚要阻止,却被喝住:


    “别动!”


    身量超过两米,肌肉虽不如一般达旦人壮硕,但也十分健美剽悍的男子,明明看起来像一头攻击性极强的野熊,此刻却毫无尊严,也不以为耻地双膝跪地,将她的脚放在膝头。


    然后垂下头去,用干净的帕子擦拭残水,生怕稍微用力就会擦破皮,十足小心翼翼。


    “都肿了。”


    眉头蹙起来,连眉峰都是那么漂亮。贺兰太一很不高兴:


    “大魏穷成这般了?摄政王行走连个步辇也坐不得,就靠两只脚?”


    林妩:“……也不是没有,就是有时候走着更方便……”


    实在太忙了,有时候并非需要宫中行走,仅是在议事殿和两个小厅当中来回,就能走上万步。一会儿这个事情找她,一会儿那个事情找她,总之事情都堆到一起,让她忙得前脚掌打脚后跟。


    几日下来,脚就这么走肿了。


    “如豚之足。”贺兰太一嫌弃,把帕子一扔:“上点药吧。”


    林妩不大乐意:“我要睡了……”


    “你睡你的,本王来上,与你何干?”贺兰太一不耐烦。


    而林妩:……能不能把话说完整,不是你来上,是你来上药好吗。


    可贺兰太一的耐心已然告罄,一边把抱她,一边抱怨:


    “每日为那些个破事殚精竭虑,值当么?本来身子就弱,又弄得这般憔悴,那群老东西天天叽叽歪歪让人看了就烦,本王随手就能将他们的脑袋拧下来,你还傻傻地被他们支使得团团转……”


    抱怨是这么抱怨,但将林妩放在床上时,动作还是轻轻的,且怕她好不容易热乎起来的脚失温,马上给她盖上被子,又将脚抵在自己的腹部。


    他真是血气充足,火力很壮,林妩立即感到足底暖洋洋的,十分惬意。


    唯一缺点是,腹肌太硬了,硌脚……


    “喀什王还是这么会伺候人,难不成这些年还在做马夫?”她不由得兴起,开了句玩笑。


    当年她与贺兰太一初遇,他便是扮做马夫,演绎得那叫一个到位,卑微恭谨吃苦耐劳,洗脚擦地跪着服侍怎样都来得。


    只是没想到多年过去,他连喀什王都当上了,这档子功夫还是一流。


    对此,贺兰太一眯着他那双极为罕见的琉璃眼瞳,瞟了林妩一眼。


    “那确实是日日苦练,不敢荒废。”


    他一边用指腹轻柔地打圈上药,一边用极为甜蜜的嗓音回忆:


    “本王抚摸了无数,幻想是你,就这么捧在手心,揉捏按捻。”


    “但这还不够,还不够美味,还不够刻骨铭心。”


    “故而本王也会用一点工具,比如长针啦,匕首啦,烙铁啦,先是挑去脚筋,再划开皮肤,在暴露的白骨刻上你的名字,而后印上滋啦作响的烙印,哦,本王最喜欢烤肉了,实在是活色生香……”


    林妩:……


    造孽啊,大哥,你能不能别顶着为我的名头,做一些悦己的凶残之事,回头阎王爷把账算我头上,等我死了让我下十八层地狱可还行。


    贺兰太一沉浸在自己的血腥艺术里,对林妩的惊惧无知无觉,继续道:


    “美中不足的是,那脚实在脆弱,玩玩就烂了,实在没趣。只能玩烂一双,就换一双。”


    “有些肤质和肌肉欠缺的,虽经本王苦心雕饰,最终也不够美丽,只能扔给狼吃了,实在恼人,浪费心机。”


    他摩挲了一下林妩,脸上显出十分满足来:


    “思来想去,还是你最好。”


    “若是你的脚,本王一定更加小心,用上好的巫山血石针,用喀什最强勇士留下的匕首,用弥山大巫当年雕刻头骨用的刻刀……把你的脚,做成最完美的稀世绝品。”


    “然后,砍下来,摆在本王的寝室,日日欣赏。”


    “待本王死后,还可以与本王的头骨一同放在神庙中,同享后世供奉……”


    林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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