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笛走之前闻人昱还穿着书学生的衣服呢,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变成囚服了。
她在正式进来之前,其实偷摸在门口观察过好一阵儿,观察了一下他的情况,想着自己等会儿可以和他一起做些什么来度过这个漫漫长夜……或许是因为确信他不会死了,也不必紧张了,也还真的想出了很多可以一起做的事情来。
这死牢也就这么似乎成为了一个两人约会的空间了。
苏笛带着不少玩意回来了,都装在一个大食盒里,借着送吃的的名义,就这么名正言顺地顺了不少东西进来。她拿出一只毛笔蘸了墨远远地比划了半天,闻人昱大概猜到了她估计是要来改自己胸前的那个字了,只是不知道苏笛想要改成什么。
“可以吗?那我动笔啦?”
“行,我人都是你的,你想怎么样都行。”说完闻人昱张开双臂,完整露出那个囚字,由着苏笛开始进行创作。
苏笛打了一路的腹稿,此刻也是下笔如有神,三两下就把那个“囚”字改成了“闻”字。
闻人昱知道,从此那个“囚”字被改变开始,他和苏笛都真的得救了,不再是被困住的要死的人了。苏笛回来了,自己应该就绝对死不了了,闻人昱看着那个其实只能勉强看出是个“闻”字的字,心里觉得很高兴。
那半年多的日日夜夜的煎熬终于结束了,他终于可以不要抱着那些个与她有关的物件暗自神伤了,可以抱着苏笛,那个最好最好的姐姐放声大笑了。
苏笛回来了,回到他身边了。苏笛原谅他了,甚至还愿意继续喜欢他。
好,太好了!考上状元郎都没这么好!苏笛的回归让闻人昱看到了真切的希望。
关于那只蝴蝶钗的事情,闻人昱没有任何头绪,但苏笛作为陛下的恩人应该能保下他吧,他不会有性命之忧的,想到这里,看到那个也一直全心全意为他好的苏笛,他深深地松了口气。
苏笛把那个“囚”字,努力改成了一个封口的“闻”字之后,一抬头,就撞上了闻人昱想着自己的生活一起就好起来了的情不自禁露出的那个灿烂的笑脸,一个和这里的气氛很是违和得笑容。
闻人昱盘腿坐着,双手放在双腿侧,头发有点儿乱,脸上和囚服上都有些许脏污尘土,看起来应该是一副憔悴的邋遢样才对,可……那一刻,苏笛看到的却是一张灿烂至极的笑颜。
闻人昱不光有一双狗狗眼,笑起来,也很像狗狗,牙齿很整齐很洁白,两颗虎牙尖尖的很可爱,看到他整个心情也就随着那温暖治愈的笑容一起明朗起来,让苏笛也忍不住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说到狗……抱歉打断一下,苏笛想起了上辈子的一件事情。
宋淼刚开始送外卖的时候,因为不熟悉这份工作,遇到过很多的挫折和困难,与此同时还遇到过一只小狗,一只黄色的鼻子又圆又黑,眼睛亮晶晶,尾巴长长,腿短短的,就是那种最常见的小土狗。
虽然和它相处的时间也不过一个多月,后来某一天开始,它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再也没有在她的面前出现过,但是苏笛还是因为它的存在感受到了莫大的安慰。
宋淼送外卖的时候,午餐不是一份附近店家里最便宜的盒饭,就是因为送迟了或者弄撒了,又或者是顾客发现问题或者根本就没问题就是不想要了的餐点。
有的时候分量太多,她会吃不下,但扔了又觉得很浪费,于是……就会选择一些这位小狗朋友能吃的,丢给它。它也很给面子每次都吃光。久而久之就这么有了感情,之后如果没有它能吃的,宋淼也会自掏腰包买点自己都舍不得吃的肉包子给它吃。
宋淼每一次吃午饭的时候都喜欢在一家饭店对面吃,饭店前面有一对气派的石狮子,长得很喜庆,她看到了之后,会觉得很高兴,石狮子是平安喜乐,富贵吉祥的象征,看到它们,宋淼总觉得自己浑身就涌出了力量来。
那只小狗也总是在那里和石狮子一般地蹲坐着等她投喂,她真心很觉得很可爱很可爱。
宋淼小时候其实一直想要养只小狗来着,可因为父母说家里只能有她一个畜生(当时她妹妹还没出生。),态度很坚决,语气很恶劣,根本没得商量,她也只好放弃了这个想法。
后来长大之后,一个人出来住了,也终于可以养小狗了,但说实话,宋淼一直活得很穷,工资除了自己生活和贴补家里,几乎没什么结余了,根本无法负担这样一位小祖宗。
那只偶然遇到的小流浪狗,在之后的某一天,突然就不见了,无论她怎么喊它,当然了因为它没有名字,她其实也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叫它。平时都是它主动来等她的,如今只要小狗不在,宋淼便也就再找不到它了。
宋淼祈祷它只是吃自己喂的饭腻了,而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当然了,至于它为什么突然不见了的这个问题,也始终都没有一个答案。
她之后有一次看到过一只和它很像的小狗,正和另一只大狗在一起,身后还跟着一位打扮时髦的应该是女主人的女士。
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不是它。
是它很好,这样他就终于有了一个家。
不是它也很好,做流浪狗也有流浪狗的快乐。
关于养小狗这一个小小的梦想,宋淼那一辈子都没有实现。
说来惭愧,看到闻人昱的时候,现在的苏笛还是会忍不住想起那只,也是这么和她萍水相逢,她不过分给它一点点多余的食物,就开始屁颠屁颠试图追她的电瓶车,在发现追不上之后,就每天开始蹲在某个特定的地方,等着她经过的小狗。
那只小狗在她最艰难寂寞的时候,用这样的陪伴深深地安慰了她,要不是它听不懂,宋淼真的很想和它说一声谢谢。
闻人昱真的和它有点儿像,都这么在得到了她无意的慰藉之后成为了她真正的慰藉,一样可爱,忠诚,值得信任,一样的在她被一切抛弃的时候,坚定地站在她身边。
对于眼前的闻人昱,苏笛其实也一直想说一句谢谢。
“真好!这样我是闲,你是闻,都是囚,也都不是囚,很别致,我们就有情侣装了!”
苏笛写完了字,举着那只还在滴着末的毛笔,很满意地盯着这幅大作。
“情侣装……那是何物?”
“哦,是我老家的风俗,相好的男女有的时候会穿一样的衣衫或者有类似纹样的衣衫上街,这样别人一看他们就知道是一对!不会来打扰。”
“原来如此,那闲汉服是不是也是我们的情侣装?”
“嗯,对!你很懂嘛,不愧是状元郎,好了,你看看满意不,你别碰到了,让它晾干,我给你弄点儿吃点儿来!”
“好!”
苏笛这么说完,就开始在那个摆弄起那个食盒来。
闻人昱盘腿坐着,双手规矩地背在身后,低头看着那个被改成了“闻”字的“囚”字,觉得苏笛真的是个有意思的人,比那些所谓的闺秀小姐要有意思多了。每天和她在一起都会遇见很多新鲜事,和她在一起的每时每刻都真的很开心。
或许这就是爱情吧,也是,找相好又不是找同僚,她要会琴棋书画,会舞文弄墨做什么?要一个和他差不多的人做什么?两个人每天就这么“照镜子”,简直是无趣至极!
闻人昱现在想想,自己以前可真傻,真是一点儿也不懂情爱。
幸好,遇到了苏笛,自己好像真的是越来越喜欢她了!
相遇的美好,分别的痛苦,生死的考验……让他们之间的情谊迅速地升华,闻人昱想着那个最特别的美娘子苏笛,心砰砰直跳,整个人都觉得很好。他很久都没有这样过了,上一次觉得这般神清气爽,志得意满,还是考中状元郎的时候。
苏笛比起状元郎来一定是要更好的,他有种预感他的人生会因为苏笛的出现完全改变。
那个落魄孤单的闻人昱在这一刻,才算是真正地死了。
苏笛摸出一个铁勺子扔给他,然后送上一碗鱼羹以及一些香喷喷的烤饼子,看起来很丰盛。
闻人昱自打被关进来后,其实就没怎么吃过东西,见此自然是非常高兴,一边想着苏苏果然是人美心善的仙女,一边刚准备开动,苏笛却突的冷笑一声。
他从来没有听到她这样笑过,毛骨悚然,手里的勺子便也拿不住了。
苏笛诡异地笑道:“别看我啊?吃啊,这碗鱼羹你用这勺子趁热吃吧,或者……你也可以别等陛下明早来放你出去,用这勺子自己挖出去也可以!”
苏笛一想起她白白误会了这勺子的用意许久就来气,神情突然又变得严肃起来。
她还是没忍住走过去,蹲下来,伸出手轻轻掐住他的脖子,闻人昱挺瘦,脖子也很细,苏笛一只手就抓得过来,他就这么被她拿捏住了,在闻人昱想着我们不是和好了吗的时候,她厉声问道:“说!你这么费劲地要把那铁勺子藏在那本书里送进来,是不是就是为了让我方便吃鱼羹的?”
“是啊!这死牢规矩里写不能送勺子之类的用具进来,我就只好偷摸着给你藏在书里了一个,瓷的玉的我怕弄坏了,铁的最坚固,也方便藏……”
“所以,你特意给我一个这玩意,不是让我用它挖出去的?”
“挖?挖什么?”
“呃……就是用这铁勺子挖地道要出死牢啊?你不是这个意思吗?”
“啊?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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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道?逃出去?这……这……”
闻人昱瞪大眼睛,一脸的疑惑不解,他作为状元郎真的很少遇到他无法理解的问题,不过苏笛说的那个挖出去就是一个,她……怎么会这么想?
苏笛望着他那清澈中难得混入了愚蠢的眼神,深深地叹了口气。
看来我真是多心了,全想错了……还真就是用来吃饭的,这是死牢,就算用铁锹估计都来不及也没机会挖出去,更别说一个小勺子了,也怪我,当时怎么就突然觉得有点儿希望了呢?
“算了,不管了,你吃吧,我给你讲个故事可好?”
“好,苏苏你来坐!”闻人昱将鱼羹和勺子都暂时放下,将他已经做好的颇多草虫子简单收拾一下,归置到一旁,将身边的干草蓬了蓬,掸了掸,请苏笛入座。
闻人昱开始用那铁勺子吃鱼羹,苏笛在他身边坐下,一边数着他做了多少草编织品了,有没有完成她不知给他的任务,有没有懈怠,一边给他讲了一个来自于她那遥远的老家,所谓的“穷乡僻壤”的“未来世界”的故事,也就是《肖申克的救赎》,她将银行家变成了商人,将男主角安迪杜佛兰变成了杜安兰这样有古代色彩的中国名字,将这个著名的电影变成了一个她听说的同乡人的故事,以便于闻人昱理解。
苏笛给他仔细讲了讲这部相当有名的影片的内容,讲了讲这个也是和他们差不多被冤枉了的男人是怎么通过他的智慧、坚毅和勇气,从那样的绝境里,就靠着那么一根小铁勺以及坚韧的心逃了出去,从此获得了自由和救赎。虽用了二十年,大好年华荒废,但他依然对于生活憧憬热爱和二十年前一般。
除了主角之外,这个故事里其实还有一个和男主形成映照的配角,名叫老布,和男主角不同,老布已经习惯了监狱的生活,深谙牢房里的生存之道,和肖申克监狱已然融为一体。
所以出狱之后的他,并不觉得获得了解脱、救赎和自由,反而觉得迷茫无措,很不习惯,会继续等待着看守点名,保留着牢狱里囚犯的习惯,他无法适应这个已经在他坐牢从小伙子变成糟老头的那几十年里外面世界的巨变,于是,彷徨在那无数新奇事物间的他,也无法回到监狱里的他,选择了上吊自尽。
苏笛将那部电影给她感触最深的部分都分享给了闻人昱。
(注明:以上内容都来自真实的著名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再去仔细了解一下。)
那碗鱼羹的味道和苏笛说的那个真的很精彩的故事,当然了,还有那一晚的苏笛,闻人昱都记了一辈子。
不愧是状元郎,即便那个故事来自于几百年后,来自于先进的现代社会,只凭苏笛的讲述也很难了解故事的全貌,但闻人昱还是都听明白了,理解了其中的内含和深意,也对于苏笛的老家更感兴趣了。
要是和她关系再好些,她说不定会带我回去看看吧,哪里可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这个故事很新颖,闻人昱从来没听过,加上故事生动感人,情节也很复杂,也不像是苏笛能编出来的,应该是真实发生过的吧。
那个叫杜安兰的真的很了不起,还有那个叫老布的,确实,适应新生活真的很不容易。
不过,其实,小昱啊,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不过却是虚构得比现实还真是呢!
闻人昱望着身边那个因为在北宋也找到了能听得懂她分享现代的事情的人而变得神采奕奕的苏笛,觉得那就是他的自由和救赎。
如果自由的定义是随心所欲,不受束缚的话,那么现在的他就和那只一心想着那个挖出去了的故事的苏笛的思绪一样,都忘了身在死牢的事实,大胆任性,乐观洒脱。
如果救赎的定义是重获新生了的话,那现在的他也确实已经从外到内的都重新活了一次,他不会真的被斩首,他的人生也不会永远受困于他寒微的出身,苏笛就是最好的例子,一个小闲汉如今却就成了这皇宫里最大的贵客。
闻人昱知道,当那个“囚”变成“闻”字的时候,他其实就已经逃出去了。
不光是从这死牢里,更是从他那失败的人生里,他觉得自己的野心好像又都可以实现了,从此只要苏笛在,他便再也不会哀叹、绝望。
他的生活里就这么多出了一条一直存在的,只要他肯努力,肯花时间,就能用勺子挖出去的活路,而在那牢房之外等待着他的也绝对不是茫然无措。
那勺子挖出来的活路通向的,一定是世间最美好的去处,而在他的身前,那个大宋第一女闲汉一定会出现引领着他找到正确的方向,哪怕时过境迁,他也能迅速适应一切的改变,和被关进大牢前一样的,追逐着欲望,肆意地拥抱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