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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章 年代冤种前夫1

作者:秦无疆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救命!救命啊!”


    “我,我不会……咕咕……不会水………咕咕咕……”


    顾长清刚回神,就听见有人呼救的声音。


    一抬头,不远处的水里,一个姑娘在浮浮沉沉,不停喊救命。


    什么个情况?


    顾长清四下环顾,四周是庄稼,附近是村落。


    这是靠近村子的小河沟。


    房子土墙居多,远远的,还能看见墙皮上写着鲜红的标语。


    地里干活的人很多,热火朝天,干劲十足,不时飘来几声大娘大婶们爽利的交谈声。


    顾长清再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装束,藏青色的粗布,脚上是手工纳的千层底棉布鞋。


    这是年代文啊。


    年代文可不能随便乱救人啊!


    顾长清立即查看原剧情。


    这是一个年代文衍生的小世界。


    讲述的是特殊时代大背景下,两个下乡知青相爱却被迫分开,最终又再续前缘的故事。


    下乡知青向红华,和同为知青的刘光明相识、相知、相爱。


    就在两情相悦,即将谈婚论嫁时,向红华被人设计落水,又恰好被附近村汉所救。


    众目睽睽下,村汉把她从水里捞出来,肌肤相贴,她不清白的闲言碎语几乎一夜之间传遍整个村子。


    无奈之下,向红华只能含泪和刘光明分手,嫁给村汉。


    村汉家贫穷落后,人口众多,家里的女人活得完全没有自我,成天只知围着家里锅台和男人转。


    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向红华来说,格格不入。


    她做不到失去自我,放弃自我,只为他人奉献。


    她崇尚自由,向往自由的行为,在村汉家里人看来,就是不服管教,就是好吃懒做,就是心不在这里。


    因为生活理念完全不同,她和丈夫,和婆家人经常发生矛盾。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鸡飞狗跳闹得很凶,以至于孩子早产。


    有了孩子以后,矛盾不但没减少,反而增加了,吵得更凶更勤快了。


    这让她感到十分压抑,不止一次产生想要逃离的想法。


    可想到孩子,她又咬牙忍了下来。


    后来,上面出台了知青返城政策,可是因为她已经和当地农民结婚,想返城,必须离婚。


    村汉家里倒是同意跟她离婚,但是孩子必须留下。


    她想带着孩子回城,却无力抚养,只能再一次妥协。


    同年恢复的高考机会,也因为她这些年都困在家务和孩子身上,根本没时间复习而错过,没考中。


    但向红华积极向上,从不轻言放弃!


    接下来的日子,咬牙复习,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


    终于,重考三次以后,她成了一名光荣的大学生。


    这个年代,国家对人才的渴望体现在方方面面,大学生不但学费全免,国家还给大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向红华终于有了带着孩子离开的底气。


    这一年,孩子六岁,无论是送幼儿园,还是自己带,都比带一到三岁的孩子轻松许多。


    为了离开,她做了好久的准备,先是把自己铺盖寄去学校,然后把自己各种证件全都收好,缝在贴身的衣服里,又给已经返城的刘光明寄了封信,希望他能帮忙,到时候去车站接一下自己母女。


    临行前几天,向红华走到哪儿都带着孩子不离手。


    出发前头一天,向红华抱着孩子,说要带孩子去县里玩一天:“明天我就要出发去学校了,这一去,得有好几个月看不见孩子。”


    “等我下次回来,孩子都要不认识我了。”


    “我今天带她去县城好好玩一天,希望下次回来,孩子还记得我这个妈妈。”


    孩子搂着她的脖子,贴在她脸上,小声喊妈妈。


    她轻装上阵,身上什么都没带,就抱了个孩子,婆家人只当她快出发了,舍不得离开孩子,也就没多想。


    就这样,她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百般筹谋,让自己和孩子从那个窒息的家庭全身而退。


    提前返城的刘光明收到向红华的信,到火车站接她,把她送到提前租好的房子里。


    有落脚的地方,还有刘光明这个本地人帮忙,向红华松了口气。


    刘光明当年返城,家里没有能力给他安排工作,现在政策慢慢开放,可以自己做买卖,他就自己一个人出来做点小买卖。


    照顾向红华母女也方便。


    刘光明没出摊,抱着孩子,送向红华去学校报到,同学们还以为他们是一家三口。


    向红华笑了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在学校安顿下来以后,向红华给村汉寄了一封离婚协议书,和一封信。


    在信里,她从各方面向村汉阐述了孩子跟着她,比留在村里跟着村汉的好处,信里写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我们的孩子,你也不希望她以后,像你一样只能窝在那个小山村,一辈子一眼就能看到头。”


    “她跟着我,才能见识城市繁华,才能有无限可能。”


    “要是真为了孩子好,你就不要和我争!”


    不知道是那封信打动了村汉,还是村汉知道事情无法挽回,就算不同意也没法要回孩子,最终,村汉同意离婚,给她寄回来离婚证,还有一笔钱。


    三十七块五毛,说是给孩子花。


    向红华没拒绝,当爹的给孩子抚养费,天经地义。


    后来每隔一段时间,村汉就给孩子寄钱,有时多有时少,但养一个孩子绰绰有余,就这样断断续续,一直寄了好多年……


    向红华一边带孩子,一边读书,努力提升自己。


    刘光明更是一有空闲,就来帮助他们母女两个。


    就连向红华的同学们都说,向红华找了个好丈夫。


    是的,向红华的同学们,从来不知道,她的丈夫,不是刘光明,并且已经离婚了。


    从一开始,就把刘光明和向红华二人当成一对小夫妻。


    向红华和刘光明本就是感情深厚的初恋,哪怕到现在,也一直还有感情,于是,在同学们的祝福下,向红华和刘光明终于走到一起。


    他们结婚了!


    婚后,两人生了一儿一女。


    再后来,刘光明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富豪,向红华毕业后当了老师,几个孩子也培养成精英。


    一部大团圆结局的初恋重逢甜宠文,幸福美满……


    看了原剧情,顾长清大约猜到自己这回的身份了。


    是的,他就是那个“趁人之危”坏了女主向红华名声,逼得向红华不得不嫁给他的那个村汉!


    看完原主的记忆,顾长清都被气笑了。


    想也知道,在那个年代,在那么艰苦的生存条件下,女主向红华能够在结婚有孩子的情况下,接二连三的复读高考,原主又怎么可能是她口中抠门恶毒的极品前夫?


    只不过向红华是女主角,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她来写,没有顺着她心意来的,都是反派,都是极品,都是配角,都是炮灰。


    不然怎么能突出大女主的真善美!


    事情的起因,就是原主心善,路过村里小河沟时,听见有人喊救命,没想这么多,就跳下去救人了。


    结果女主喊救命时,边上空无一人,等他把人救上来,周围都是人。


    这个年代,民风还是相对保守,众目睽睽之下,男女双方浑身湿哒哒抱在一起,肌肤相贴,就算是救人,也抵挡不住风言风语满天飞。


    哪怕向红华有恋人,哪怕原主再三澄清,他们没有暧昧,只是救人。


    但是大环境如此,流言依然越演越烈,最后甚至有游手好闲的混混,骚扰女知青。


    女知青吓得嚎啕大哭,最终和初恋男友分手,和原主结婚。


    流言这才平息。


    然而从一开始就没有感情的婚姻,注定是坎坷的。


    特别是双方的眼界、见识、学问相差巨大的情况下,矛盾更加不可调和。


    向红华嫁给原主以后,原主家里就过上了鸡飞狗跳的生活,没有一天清静。


    向红华是知青,本来就不擅长干农活,结婚以后,地里的活自然是能躲就躲。


    地里的活不干,家里的活总要干吧?


    她又说自己不是嫁进来当老妈子的,家里的活也不干。


    如此一来,家里其他人意见很大。


    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大家埋头苦干,都不一定能吃饱饭,不干活就没饭吃。


    但向红华不这么认为。


    她觉得自己是高级知识分子,原本可以和同样是知青的初恋结婚,他们会有共同语言,也可以一起享受文学的浪漫。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天面对柴米油盐,家长里短,斤斤计较。


    都是原主的错!


    如果原主不去救她,她根本不用嫁给原主!


    最终向红华得出结论,原主救她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白得一个媳妇儿。


    说不定她会落水,都是原主害的。


    不然怎么解释,为什么会这么巧?


    她落水的时候就刚好原主在附近?


    原主又刚好救了她?


    原主刚把她救上来,又那么巧,被大量村民围观?


    可见是原主不要脸,为了娶媳妇儿,故意设计她!


    原主百口莫辩,怎么解释向红华都不听。


    结婚才几天,夫妻二人的关系就降到冰点。


    向红华把原主从床上赶下来,让他睡地上。


    原主当然是不愿意的。


    他也就是结婚当天喝醉了,被扶进新房,洞房时碰了向红华,他自己甚至没有一点印象。


    第2天早上醒来,向红华身上青青紫紫的控诉他:“跟蛮牛似的,我还以为你想要我的命!”


    后面就一直就不给他碰,说是被洞房当天弄出心理阴影了。


    现在倒好,连床都不让他睡了。


    二人又是大吵一场,最终以向红华闹着要寻死结束。


    就这样,夫妻二人从此开始分房睡,直到向红华带着孩子跑了,都没有再同过房。


    不久之后,向红华怀孕了。


    这下更是有了免死金牌,作威作福起来。


    看在孩子的份上,原主忍了,顾家其他人也让了一步。


    可向红华变本加厉,不但一点活都不干,甚至还要人伺候了,在吃的上头也挑剔起来,要求鱼肉蛋奶。


    一开口就是营养,就是科学,就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


    当然你不能说她说错了,可顾家的条件就摆在这里,不只是顾家,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家家户户,都做不到餐餐有鱼,顿顿有肉,天天有蛋奶的日子。


    这个要求肯定是无法满足的,于是新一轮鸡飞狗跳又开始了。


    她每天不干活,专门找事,精力十足,顾家其他人上工回来早就筋疲力尽,实在没有精力和她吵,每次都是以她胜利而告终。


    结婚8个月以后,肚子已经很大了,她还不消停,有一天不知为什么又和顾家人吵了起来,然后就早产了……


    好在母女平安。


    虽然她作天作地,好歹也为自己生了孩子,原主于是加倍赚工分,尽量满足她的要求,让她在月子里吃好些。


    有了孩子以后,很多事情看在孩子的份上,原主都忍了。


    虽然媳妇儿把自己当仇人,但孩子总是亲生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缘主心生满足。


    只是,等孩子稍大些,就不肯再亲近他。


    原主不知缘由,以为自己太过严肃,吓到了孩子,更是找机会去哄孩子开心。


    可这孩子是真难哄啊,他越哄,孩子越排斥他。


    原主不知问题所在,直到有一天,亲耳听见向红华教孩子,不要亲近爸爸,不要亲近爷爷奶奶,叔叔伯伯,堂兄堂姐,不要亲近这个家里任何一个人!


    “他们都是坏人!”


    “都是因为他们,我们母女俩才会受苦,才会在这山沟沟里受苦。”


    “如果不是你爸非要救我,我就不会嫁给他,我要是嫁给城里人,你就会在城里出生,在城里长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山沟里受苦。”


    原主气的一脚踹开屋门,厉声质问向红华:“你怎么可以在女儿面前颠倒黑白?”


    向红华看见他,先是惊慌,继而理直气壮:“我难道说错了吗?我哪点说的不对?”


    “我有对象!我们都快要结婚了!都是你故意害我,我才不得不嫁给你!”


    原主气得狠了,当场提出离婚:“好,我不耽误你,我们离婚!”


    “你去当你的城里人!我当我的泥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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