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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作者:夜晚的血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这个底座里藏着什么?”


    顾轻的询问吸引了几人的注意力,纷纷过来查看,榭晋则将底座拿在手里,瞧了许久,最终摇摇头。


    “我不知道。”


    不仅不知道,他甚至对这个旧牌位底座一点印象都没有。毕竟一年才来一次祠堂,每次都是匆匆上完香就走,能指望他有多么关注上面的某个牌位底座吗?他甚至都不愿意抬头多看一眼。


    榭晋则虽然对牌位底座毫无印象,但是对于牌位上的名字还记得几分,主要是前几天上课时老师才提过一句。


    “当家榭兆,娶妻殷氏。”榭晋则低声喃喃自语,突然他想到了什么,转头扎进杂物堆里不断的翻找,好一会,找到一个老旧的木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放着几个陈旧的银簪,因为岁月太过久远,簪子已经通体乌黑,看不出曾经的闪亮,只能通过上面的雕花和镶嵌的宝珠看出曾经的美丽。


    “这是什么,银钗?”钱兴文好奇的探头。


    “以前守孝时不能佩戴金饰,只能用银钗挽发,这是以前传下来的榭家女性守孝期间的发饰,因为太旧了,一直存放在祠堂边的耳房,没有动过。”榭晋则拿起一只银钗说道,“我以前在杂物间翻旧东西时看过这个,上面有刻字。”


    钱兴文原本想要接过来细看,瞧见面具人走了过来,立即避开,东西就落在了顾轻手里。


    顾轻拿着银簪细瞧,就看到簪底确实刻着‘殷道云’的名字。顾轻摩挲着这几个字,他注意到刻字的地方有些许凹陷,不够平整。


    “嫁到榭家的殷氏,只有一个人。”榭晋则补充道。


    就是当年榭兆迎娶的妻子殷氏。


    银钗放在耳房不知多少年了,以前也没少被榭家守孝的妇女使用过,不论它们都经手过多少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的第一个主人是榭殷氏,名为道云。


    “嗯……可这有什么用?”钱兴文不理解。


    只是一个祖辈留下的发簪吧,谁家都有点老东西,他家还有他奶奶陪嫁时的木匣子呢,虽然现在破的快没法用了。


    榭晋则低下了头:“可能,没什么用吧。”


    他只是想到了而已。


    说完就将盒子扣上,打算放回去时,被顾轻的手摁住。顾轻拿过盒子,将里面寥寥无几的几只钗环都拿起来细细观察。这几发钗和顾轻手上那只显然是一整套,都刻着相同的雕花,镶嵌着一样的宝珠。


    顾轻查看了一会,瞧见还有一只簪环上也刻了名字,同样是‘殷道云’三字,和之前那只一样,刻着字的地方微微有些凹陷。


    顾轻在脑海中询问系统:‘系统,这是被打磨过的痕迹吗?’


    【是的,恭喜宿主,发现真相的冰山一角。】


    “原来如此。”顾轻将几枚簪环全部收起,光明正大的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中。


    钱兴文张了张嘴,看着顾轻那张白色的诡异面具,最终还是没说什么,毕竟连榭晋则这个主人都没有开口制止。


    “它们哪里特别吗?”榭晋则问道。


    “确实很特别,这些钗环的第一个主人并不是殷道云,而是属于另外一个女性。”顾轻将刻字的钗环拿出一支来,“是有人磨掉了原本上面的刻字,新镌刻上了‘殷道云’的名字。”


    “所以,这原本是别人的东西?”钱兴文脱口而出,“榭家这么有钱,重新打一支不行吗?不至于这么抠吧。不对,这东西原本是殷氏的,所以没钱的是殷氏?她买的旧货,然后磨字刻上自己的名字?”


    “谁知道呢。”顾轻将钗环收了起来。


    蓝木渝猜测道:“可能原本是送给妾室的,因为一些意外没送成,所以磨字重新送了?”


    “这什么渣男行为?”钱兴文没忍住开口吐槽,“再说那么有钱,榭家重新打一个不行吗?”


    “懒得再费周章?用情不深,做事就不用心,不是还有人将送给前女友的戒指要回来直接送给现女友当定情信物,有钱和省钱是两码事。”蓝木渝说道。


    钱兴文:“啧,真够抠门的。”


    榭晋则:“……能不能别在祠堂耳房讨论我的老祖宗渣不渣?抠不抠门?”


    钱兴文摊手,表示明白。


    这个耳房看着已经找不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了,毕竟东西太多,如果要深入调查的话,没个三天三夜清理不完。而且大多数都是这两三百年留下的物件,就是再大的家族,也会定期清理一些陈旧的或者没用的物件。


    最后要查看的就是榭家的族谱。


    榭家族谱从第一世开始记起,榭家公,妻黄氏,有子两人,长子榭兆,次子榭沦。


    长子榭兆娶妻殷氏,生有三子。次子榭沦娶妻焦氏,生一子两女。


    女子外嫁后不再记入族谱,因此后嗣中只留男子的名字。


    再往下,第三世。榭兆三子,都各自娶妻,一共生下六子四女。谢沦一子,娶妻宁氏,生两子。


    顾轻正要往下看时,突然注意到榭沦的儿子逝世年纪,代宗三年出身,代宗三十三年过世,年仅三十岁。


    如果只他一人不算奇事,问题在于之后,顾轻注意到榭沦的儿子逝世年龄后,就去看了一眼榭兆的三个儿子,发现他们也都是在年三十岁的年纪过世了。


    略有些巧?


    第四世,榭兆和榭沦的孙子辈,榭兆六个孙子,除了一个八岁夭折以外,两人在二十八岁时过世,两人在二十九岁过世,还有一人十五岁还未娶妻就没了。


    无一例外,没有超过三十。


    榭沦的两个孙子也不例外,一个九岁就没了,可以算为夭折?一个死在了十二岁的年纪。两人都没有娶妻,因此榭沦往下一脉,算是断干净了。


    只剩下榭兆这一支。但到了第四世,六个孙子虽然有四个能娶妻,但一个膝下只有女儿,族谱记录断了。一个膝下两子全部未满十岁就夭折,记录也断了。


    剩下两人,一个继承了家主的位置,年二十七而终,一个为旁支,留下两子。


    但这两子,只有一人活到了二十一岁,留下一个三岁的儿子跟着夭折,两人尽亡。


    唯独继承家主位置的这一脉还存活着,族谱记录仍旧往下。


    持续六世,竟然一脉单传,其余男子传承尽断,看着有些惊心动魄,也有点可怜。


    之后三世仍旧如此,榭家被诅咒了,除了家主这一脉能勉强维持下去,其余子嗣都传不过三代,必亡。


    这样的记录只有一两次还好,若是次次如此,且就算是传承了家主位置的男子也年不过三十就亡故,怎么想都有些问题。


    往上回顾族谱,除了第一世的老祖宗活了四十六岁亡故以外,只有作为第二世的家主榭兆活到了八十多岁,其妻寿命不长,三十多就没了。


    所以说,这位活了八十多的榭兆送走了妻子和弟弟,又送走了儿子和侄子,还一路眼睁睁的看着孙子辈接二连三的亡故,甚至在闭眼之前,还看到一个曾孙年幼夭折。


    前前后后送走家族成员超过十个,还基本都是小辈,不知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短命记录到了第九世,发生了改变。九世家主寿命突然加长,四十七岁亡故。


    放在现代不算长寿,但在古代算是很不错了。而家主的兄弟却好像没有享受到长寿福利,一个个全部都在二十多岁时亡故,且子嗣不丰,传不过三代。


    顾轻继续翻看着族谱,然后他发现一个有趣的事。作为家主寿命偏长,而没有继承家主位置的男子仍旧背负着诅咒,可以想象这样的情况下,家主之位的竞争会变得多么激烈,因为争的不只是钱和权,还有命。


    只看一条记录就明白了,榭家第十一世,得家主位置的还是嫡长子,等到了第十二世,继承的却是庶出次子。明明前面有三位嫡兄,在诅咒还未覆盖后嗣之前竟然接连在成年之前过世,多半不是意外或者病逝,而是兄弟之间自相残杀。


    而后数代,都可以通过族谱记录看到血腥的历史,历代家主嫡庶不一定,多半不是长子,而在家主位置确定后,家主的其余兄弟子嗣都会在同一年接连死亡。


    连诅咒都不能保证在同一年送走所有的人,但人为可以,斩草除根,是害怕自己子嗣的家主之位再被夺回吧。


    顾轻快速翻了好几页,发现这样的血腥历史竟然持续了将近两百多年之久,直到某一世,正室所出的嫡长子接任家主位置,将兄弟和旁系的名字都从族谱划了出去后,情况才发生改变。


    而后族谱中的记录就成了榭晋则所说的那样,没有继承家主位置的子嗣在成婚前名字就会在族谱中划掉,以‘亡故’记录,年十四到十七不等,族谱往后只会记录家主的姓名,和继承家主的子嗣姓名,其兄弟基本都‘早逝’。


    就以族谱内容来看,真真切切成了一脉单传。顾轻闭眼回忆在祠堂上看到的牌位,那些因诅咒而死的,或者自相残杀的人,名字都没有在祠堂祭祀。


    族谱最后一页,是五十四世的家主榭银生,有两子,长子榭晋远,次子榭晋则。以及最后一行的五十五世家主榭晋则,卒年还未记录。


    顾轻摸着黑色毛笔书写的榭晋则三字,簪花小楷的笔迹清秀柔美,只是最后一字被晕染开了,似乎曾经被水渍污染,而且这一点晕开的很小,更像是滴落的水珠造成,是泪水?


    “这是谁的字迹?”顾轻将最后一行指给榭晋则看。


    榭晋则一眼就辨认了出来:“这是妈妈的字。”


    母亲擅长书法,曾经参加过书法大赛,以一手清秀美丽的簪花小楷拿到了冠军,在榭晋则年幼时,没少对他炫耀自己手里的奖章。榭晋则不知道母亲参加的是比赛具体是哪个,只知道含金量很高。


    而他的父亲不会写毛笔字,只会用钢笔,银钩铁画的瘦金体是父亲的最爱。


    “看来还是要问一问你的母亲,她的电影看完了吗?”


    榭晋则一怔,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点头。


    已经过去快三个小时了,就算他们打电话时榭母刚进电影院,再长的电影此时也已经谢幕,榭晋则就一通电话打了过去。


    现在正是半夜凌晨,只希望他的母亲还没有睡。


    谁知电话那边竟然响起了女子略显机械的声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榭晋则不可置信的看着手机屏幕,挂断再拨,还是同样的回答。


    “可能是已经睡着了吧?”榭晋则这话自己说的都没有底气。


    “那我自己去见她吧,她住在哪里?”顾轻问道。


    榭晋则:“你去找她?”


    “当然,对于榭家的情况,她知道的肯定比你多很多,或许她知道全部。”顾轻再次询问道,“她住在哪里?”


    “和我大哥一起住。”榭晋则说道,“自从大哥搬出去后,她就时常去看望他,榭家的钱一分都不能用到大哥身上去,所以妈就会自己做一点零工,赚到的工资让老板直接打到大哥的账户里,不过她的手。”


    榭母能帮衬的不多,生怕插手的事情多了,将诅咒也牵连了过去,等后来榭晋远毕业找到了工作后,榭母对他那微不足道的支援就结束了。不过偶尔还是会去榭晋远那边坐一坐,帮忙打扫卫生。


    等榭晋则住校后,更是直接搬去了榭晋远的家中,很少再回榭家老宅。


    顾轻白色的面具对着榭晋则,无声的询问。


    榭晋则犹豫了一下,他在思考要不要将已经脱离榭家的大哥卷入到这件事来,虽然他对自己被选上的事怨念颇深,但从来没有恨过躲过这一劫的大哥,抽签是公平的,大哥也是无辜的。


    他最多,只能恨一下命运。


    “告诉我,他住在哪里?”顾轻侧头低语。


    “我带你们去。”榭晋则开口说道,“现在很晚了,他肯定在睡觉,天亮后我……”


    榭晋则突然想到了什么,改口说道:“我不能去,我把地址告诉你,他脾气不太好,你别动粗,他知道的肯定没我多。”


    “你不去吗?”钱兴文小声询问道。


    “榭家家主,不能见‘已死’的榭家人。”榭晋则小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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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


    大哥离家好几年了,久到他都快忘记这码事了。


    也只有偶尔从母亲的话语中可以知道,大哥还活着,日子过的也还可以。


    不来往,不见面,一切都是为了已经脱离榭家的人好。


    诅咒这东西讲不了理,与其期盼一个可能或者万一,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断的一干二净。


    至于榭母,也不知道诅咒是怎么认的,总之榭家妇人都算外人,被诅咒彻底排斥在外了,姑且也算是好事吧。


    不然消息断绝到他连大哥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了。


    “可以。”顾轻看向窗外的天空,距离天亮还有三个多小时,这点时间他还能等,不着急。


    “我可以一起去吗?”一直沉默的蓝木渝突然开口道。


    “什么?”钱兴文震惊,“你去做什么?”


    “替你去看看。”蓝木渝看向榭晋则,“加个好友,有什么事,我可以告诉你。我不姓榭,懂的一点历史和古墓,能帮上忙。”


    他未来是想要进入灵异部门的,这次事件一看就知道和灵异相关,他自然想要参上一手。


    哪怕跟着面具人这样疑似非人的存在一起行动。


    “可以。”顾轻没有拒绝,他拿起族谱对榭晋则晃了晃,“这本我先借走了。”


    榭晋则点头答应了,将大哥的住址告诉了他。


    走出门外,登山客明骏才已经背着手在门外等了许久,正无聊的抬头看着星星。


    “走了。”顾轻指了指蓝木渝,“带着他一起。”


    明骏才微笑点头。


    “时间还早,先去墓前看一看。”


    明俊才的手放在了蓝木渝的肩膀上,跟着顾轻一起化为水流融入池水中离去了。


    榭家老宅只剩下榭晋则和钱兴文两人,榭晋则低头翻看着手机,旁边的钱兴文将动过的东西放回原来的位置,擦了一下额头:“我们怎么办?回校吗?”


    “你回去吧。”


    “都说了,我不可能放你一个人在这里,要不我们住下?”钱兴文环顾周围,“我还没住过历史这么悠久的老宅呢?或者去山上找找?你知道榭家古墓大致在什么位置吗?”


    “不知道。”


    “好吧。”钱兴文耸了耸肩,打了个哈欠,“总之我们还是先休息吧,忙了大半个晚上,你不困我还困呢。”


    瞧着榭晋则没有精神的样子,钱兴文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想太多,先休息吧,没准等你一觉醒来,或许事情已经解决了大半呢?车到山前必有路,放心。”


    “……嗯,你说的对。”榭晋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先歇一会吧。”


    “那就对咯,反正现在还好好活着,先往前看。”


    “谢谢你。”


    “兄弟,客气啥。”


    *


    大坟村旁边的柠山峰。


    鱼明达扶着树气喘吁吁,远远的看着洋东小跑了过来,连忙问道:“追到了吗?”


    “追个屁。”洋东没好气的说道,“大半夜的不睡觉,跑来山上盗墓,这几个小子真敢想。”


    原本他们都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等着第二天的天亮,再用罗盘上山寻那个带着鬼物的漏网之鱼。结果半夜被尿憋醒了,洋东就迷迷糊糊的起来上厕所,出来就瞧见拿着工具背着包打算偷偷上山的小吴三人。


    秉持着身为官方灵异部门成员的责任,洋东自然上前阻止了他们,谁知才开口,这三人就做贼心虚的拔腿就跑,直接上了山。


    看着他们一路摸黑往山上奔,洋东气的直骂人,真是活路不走闯死门,洋东没办法,连夜把鱼明达他们叫起来了,摸黑上山寻这作死的三人。


    因为天太黑了,对山路也不熟悉,鱼明达几人没敢过于深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力追了,结果还是追丢了。


    “睡了还不到三个小时。”洋东揉着太阳穴,“让他们去死算了,不对,运气不好的话,可能现在已经死了。”


    “行了,回去吧。”阎伦和秦隐从林子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登山用手电筒,“人没找到,到时候我们几个摸黑坠下山崖就有乐子瞧了。”


    “走走走,真是晦气。”洋东摆手说道,“老天保佑他们命大吧,我尽力了。”


    “嗯,走吧。”鱼明达走在最前面,准备下山回到大坟村。


    他盯着地面避免滑倒,突然他脚步一顿:“嗯?”


    “怎么了?”走在他身后的秦隐问道。


    “手电筒给我。”鱼明达伸出了手。


    从秦隐手中接过手电筒后,鱼明达单膝跪地用手指丈量:“三十六码的运动鞋,重量约在七十公斤左右,脚印很新,最多也就一个小时前,脚印前方更深,背着重物。”


    “那还真是够新的。”阎伦思索道,“村子里的外来人中没有女性吧?”


    “没有。”秦隐可以断言,“来的都是年轻男性。”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女性就算对盗墓好奇看到了那个帖子,基本也不会一拍脑门就来。


    而脑子一热就来的,都是男生。


    力气比女性大,能做体力活,且男性大多比女性更有自信。


    相信自己帅,相信自己有能力,相信自己运气好,相信自己是天命之子。


    在很多女生画着精致的妆容对着镜子还哪里都不满意的时候,很多男生可以用水抹一把脸告诉自己堪比吴X祖然后扭头出门。


    不管怎么说,半夜有古墓的深山上出现一个女性脚印怎么看都不太正常。


    “那个盗墓贼多大的脚?”秦隐询问道。


    洋东思索片刻:“人虽然瘦小了点,但手脚粗大,至少三十九码。”


    “真麻烦。”阎伦烦躁的挠了挠头,“先拍照留证,然后下山补觉,天亮再上山。”


    明明只是一个追捕盗墓贼的案子,最多回收对方手里的东西可能费点劲,怎么感觉奇怪的事情好像越来越多,像是误入了另一个邪恶怪物的蛛网当中,不知不觉就被缠绕其中,成为了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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