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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0章 河南地窖奴役案李浩(六)

作者:甜柔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2011年8月30号,李浩带着婷婷去了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的一个宾馆接活,事后收取了350元的费用。


    两天后的9月2号,李浩又带着马小倩去了上次那个宾馆对面的福利彩票店接活,这次赚了400元。


    这两个女孩都是李浩觉得比较听话的,而且挺会来事的,因此带她俩出来的频率要高一些。


    紧接着9月3号上午,李浩又接了个电话,这次客户提供的地点是一家ktv的包房,需要小姐上门服务。


    李浩赶紧带着23岁的马小倩屁颠屁颠的过去了,到了包房门口之后,马小倩进去给客人服务,李浩则是在门外寸步不离的守着,毕竟办这事儿的时候,他是不方便在旁边看热闹的。


    但是这次跟之前不一样,李浩在外面等了很久,已经超出预定的时间了,但是马小倩一直没有出来。


    又等了几分钟,李浩实在是忍不住了,他赶紧敲了敲门,然后伸头往包房里看了一眼,结果发现马小倩并不在,里面只有一个男人正坐在沙发上喝酒呢。


    李浩心里一紧,赶紧冲过去问那个男的:“刚才进来那个女孩儿呢?”


    那男的喝的迷迷糊糊的,一脸迷茫的回答道:“我还想问你呢,到底咋回事啊?刚才那女的进来,我还没看清楚长啥样呢,她直接跳窗户就跑了。


    原来马小倩这段时间一直在寻找逃跑的机会,毕竟她在这些女孩儿里年龄最大,想法和胆子都要多一下,所以她平时伪装的很好,这样才得到了李浩的信任,有了可以外出的机会。


    这次马小倩抓住机会成功的逃了出去,然后直奔自己的亲戚家里,把自己这两个月的遭遇,一五一十的全都说了出来。


    亲戚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马上打电话报了警,这一下就全都露馅了,李浩也知道自己彻底废了。


    李浩连那个地下室都没回,直接跑去了自己的堂妹李媛家里,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了她,并且哭着向她求助:“你先借我点钱,我得赶紧跑路,洛阳已经不能呆了。”


    堂妹和李浩的关系不错,马上就给他拿了一千多块钱当路费,当天晚上七点钟左右,李浩只穿着背心和短裤,就跑回了河南省新野县的老家,因为他实在是没地方去了。


    李浩见到父母之后,扑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一边嚎啕大哭,一边把所有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父母。


    李浩他老爹差点没气死,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子:“畜生啊!我们一直以为你在外面是为家里争光,你为什么要干这种事儿啊?”


    但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用了,老爹骂了李浩一会,就要带他去投案自首:“现在警察这么厉害,你根本没地方跑,一会跟我自首去吧!”


    不过李浩老家的村子里没有派出所,自首得去县里才行,所以当晚八点钟左右,老李头去一会村民家里借了个摩托车,想驮着李浩去县城。


    结果老李头前脚刚出门,还没等借到摩托车呢,警察就赶了过来,进屋直接将李浩给拿下了。


    与此同时,另一路警察去了那个地下室,把地窖的铁门砸开,准备营救里面的其他三个女孩。


    警察从地窖通道进去的时候,那三个女孩就听到了外面的动静,她们还以为是李浩回来了呢,一个个全都特别兴奋,而且十分柔情的喊着:“大哥,你可算回来了,我们都想死你了!”


    负责营救的警察都懵逼了,报案人明明说这几个女孩是被囚禁的,怎么是这种情况呢?


    等警察撬开铁门,出现在这三个女孩面前的时候,这几个女孩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就抱住警察嚎啕大哭,这两年遭的罪终于到头了。


    然而她们刚刚脱离了魔窟,马上就被戴上了手铐,罪名是涉嫌故意杀人。


    随后这起案子就引起了全国的轰动,除了案情比较大之外,大家还在关注一个问题,那几个女孩会不会被判刑?


    案子的审理一共用了一年多时间,2012年11月30号上午,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终审判决,判处李浩死刑,婷婷因为被迫参与了两次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他几个女孩都是缓刑。


    其实通过这起案子就能看出来,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完善的,以往有很多案子里,同伙被老大逼迫杀人,缴纳所谓的投名状,然后再一起作案,最终这些小弟大部分都被当成了同案犯处理。


    其实有些时候,这些人并不是主观要故意杀人,完全是被逼迫的,身处那种环境下,你不动手就会被杀,没有任何办法。


    这个判决结果算是起到了一个普法的作用,真遇到有人胁迫你的话,你也不要跟着他一条路走到黑,只要悬崖勒马,一切都可以挽回。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浩的妹妹李媛同样被判了缓刑,这要是放在以前,肯定是窝藏重罪,至少也得判个五七八年的。


    2014年1月21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李浩的死刑,这起案子从案犯落网,一直到最后执行,一共用了三年多时间,这也体现了现如今法律的慎重性,只要涉及到死刑,就要仔细分析,不差让你再多活几天。


    在这起案子中,李浩的主要作案动机是为了赚钱,但他并不是被钱逼上了绝路,之所以会做出如此举动,可能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前后落差太大了。


    自己拼了命获得了大量荣誉,却换不来金钱的收益,在如今这个经济社会,可能换成任何人,心里都不会平衡的。


    也许用掌声和鲜花来对待英雄,在这个年代已经不合适了,但荣誉这个东西,又不能完全用金钱来替代,那样就失去了意义,至于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就不是作者能操心的了。


    最后就是这起案子中呈现出的人性问题,地窖里的每一个女孩都是受害者,按理说她们应该团结一致,共同寻找逃跑的机会,然而她们的选择却是内斗,彼此争风吃醋,反而把共同的仇人当成了救世主。


    这种事情在现实社会中非常普遍,而且从古至今,各种内斗不断,也许这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糟粕部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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