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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自己做羽绒服、收割了!

作者:安平喜乐财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游行货郎,就是一种骑着自行车或者摩托车,后面绑着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着各种货物的商人。


    他们一般手里头还会拿着一个铃铛,边走边摇。


    王顺:“咱们村子很少有游行货郎来啊。


    “是啊。王浩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所以村子里的人都去了,咱们快点走,晚点东西都被买光了。


    王顺就招呼家里人一起去。


    王爸对这个不太感兴趣,就说他留下来看家。


    游行货郎在祠堂前面的空地上。


    王顺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围了很多人。


    今晚上的月亮很大,地面都被照得亮堂堂的。


    游行货郎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正在快速的给一个个村民拿东西,找礼物。


    王顺拉着王青青钻了进去。


    低头一看,大大的货箱里面装着不少的东西。


    有麦芽糖、冰糖葫芦、糖炒板栗、还有千层布鞋,煤油灯,手电筒之类的。


    王顺开口:“老板,给我来一份麦芽糖,五串糖葫芦,一份糖炒板栗,手电筒也给我两个。


    货郎一听王顺要这么多,都乐开了花。


    有村民就感觉酸溜溜的了。


    王顺居然都没有问价格,肯定早就富得流油了。


    也有村民忍不住说:“顺子,你都那么有钱了,不如请大家伙都吃糖呗?


    王顺:“下次,下次一定。


    货郎把王顺要的东西打包好,总共是21.65元钱。


    最贵的是那两个充电式手电筒,其它东西倒是便宜。


    特别是在农村,外面没有路灯的情况下,手电筒作用就很大了。


    “来,一人一根。


    糖葫芦外表裹着一层糖浆,一个个都很大,很饱满,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十分开胃。


    没有科技与狠活的东西,吃起来就是爽。


    这年代的人们身体里普遍都缺少油水跟糖,吃这些东西能够让人感觉到极度的愉悦。


    不少小孩子看着他们吃,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王顺视而不见。


    这要是给其中一个人,其余的都会围上来的。


    王浩自己也买了一点东西。


    没过多久,游行货郎的东西就全部被买掉了。


    他又询问村民有没有鸭毛要卖。


    王顺这才看到货郎车前头有一个箱子


    里面装着的就是压缩的鸭毛。


    村子里平时也不会杀鸭自然是没有鸭毛卖的。


    但王顺还是上前问了一句:“鸭毛怎么收啊?”


    货郎以为王顺有的卖就带着期盼之色说:“一斤两毛钱。”


    “哦。”王顺点点头指着他收的那些鸭毛:“你的这些我收了一斤三毛钱。”


    游行货郎:“啊??”


    最后对方自然是卖了的。


    这比他拿去卖的价格还要高一些。


    不卖是傻子。


    “买这个东西做什么啊?”回去的路上王青青好奇的问。


    王顺笑道:“做羽绒服。”


    家里人都不懂什么是羽绒服。


    王顺也没有过多的解释。


    等到时候做出来她们就知道了。


    现在那种防水的布料不太好弄到也很珍贵到时候就用普通布料代替就行了。


    羽绒服的特点就是轻快、保暖穿着舒服。


    这个冬天有狼皮大衣再有羽绒服就可以过个暖冬了。


    第二天一大早王顺跟王爸王妈就带着各种工具出门去收割荞麦了。


    这跟割稻谷其实差别不大。


    所需要用到的工具是镰刀跟绳索。


    天还刚蒙蒙亮三人来到种植荞麦的田里面。


    判断荞麦是否成熟就看其全株有70%-80%的籽粒成熟与否。


    即籽粒呈现黑色、褐色或银灰色时即可进行收割。


    王顺活动了一下身子就拿着镰刀。


    弯腰用一只手握住荞麦秆


    把割好的荞麦秆根对根、叶对叶排放整齐再用绳子捆扎。


    没什么技术难度纯粹是体力活。


    王爸王妈脸上都带着笑容。


    这荞麦长得很好粒粒饱满家里面的粮食安全防线又提升了一大截。


    三人都不说话就闷头的收割。


    等太阳出来已经收割完了。


    其他村民这个时候也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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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出来干活了。


    在看到王顺他们家满满的收获之后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也表示想要种植荞麦。


    因为这个东西亩产太高了。


    比大米至少要高一倍。


    先用打禾机把荞麦打出来。


    然后就装袋子搬运回家放后院里摊开。


    要等晒干之后才能进行脱壳。


    村子里有一


    台专门用来脱壳的石碾。


    “这么快就弄好了啊?”王青青迎了出来,很是惊讶:“收割了多少斤啊?”


    王顺笑着回答:“现在秤不准,要等把水份晒干之后再来。”


    “哦哦哦。”王青青点点头:“那你们休息一下,马上就可以吃中饭了。”


    王顺他们一个早上劳动下来,都累得不轻。


    开了三瓶汽水,一人一瓶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大夏天的,来上这么一瓶,要多爽有多爽。


    王青青很快就把饭菜给端上来了。


    中午的主菜就是王顺昨天抓到的野鸡。


    一整只全部跺成块,加姜葱蒜、盐跟一点点的酱油去蒸熟。


    然后放几颗土豆下去,再煮几分钟。


    一打开锅盖,肉香味就汹涌而出。


    全家人都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


    “好香好香。”王顺按捺不住,赶紧给大家盛饭。


    先给爸妈一人一个鸡腿,再给王青青一个鸡翅,自己把最后一个鸡翅夹碗里。


    这野鸡的皮是那种金黄金黄的,在不断的滴着黄油。


    一口咬下去。


    王顺的感受就三个字:嫩、滑、香!


    普通野鸡味道就这么好了,不敢想象那什么环颈稚,八珍鸡的味道得多好。


    王顺闷头狂吃。


    鸡翅吃得干干净净,一丁点肉都没有了,才丢到门外给狗吃。


    往饭里面倒了点鸡汁,扒拉两口,同样是超级无敌的香。


    一顿饭吃完,全家人都露出了幸福的满足笑容。


    这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爽。


    “对了顺子。”王爸忽然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有件重要的事情忘记跟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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