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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贵重礼物!

作者:安平喜乐财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王顺说不用什么礼物,但白雨洁不肯,硬是拉着他,来到了自己家里。


    她的家是那种小洋房,门口还站着两个很壮硕的女保镖。


    王顺一看她们的眼神,就知道绝对是经过专业训练的。


    说不定还见过红。


    不然眼中不会蕴藏着杀气。


    对于白雨洁的身份,又多了一丝丝的好奇。


    这个女人的背景究竟是什么?


    挺神秘的。


    王顺发现白雨洁的家里面,不管是院子里还是房间内部的装修,都是欧式风格的。


    这其实也正常。


    这个时期,大量的外来文化进入国内,在很长一段时间,国人的审美都是偏向于欧美风格的。


    一直到2000年之后,国风才随着崛起,并且被越来越多人接受。


    像那些四合院之类的,就只有顶级权贵才能住得起。


    “坐下吧。”白雨洁指了指洁白的大沙发,然后就扭动着性感的小蛮腰,走到酒柜前,拿出一瓶红酒。


    倒了两杯出来。


    一杯放到王顺面前:“这个是拉菲,一瓶要三千多媄元呢。”


    目前媄金跟国内的兑换比例大概是1:1.9的样子。


    换算成国内的货币,这样一瓶酒的价值在五千左右。


    王顺心中一动。


    82年的拉菲因为某一部电影,有一段时间是很出名的。


    导致其价格也是大幅度飙升,一瓶得十几万。


    不过王顺暂时没有要囤积的想法。


    囤积这个,还不如等茅台上市之后,多购买点股票来得划算。


    “谢谢白姐。”王顺拿起酒杯,轻轻的摇晃了几下。


    这个动作又是让白雨洁对王顺多了几分意外。


    他知道怎么品红酒。


    “嗯,很不错。”王顺先是闻了一口,而后又轻轻抿了抿:“层次感很丰富,余味悠长且令人愉悦,口感也很浓郁。”


    白雨洁惊呆了。


    王顺说的,跟她品出来的是一样的感受。


    她认识不少大老板,喝这红酒除了说好喝之外,就讲不出别的什么所以然来了。


    不像王顺,可以很精确的说出这个酒的各种特点。


    这一瞬间,白雨洁就生出了一种知己的感觉。


    “你家里,不会以前是贵族,然后落魄了吧?”白雨洁很是怀疑的看着王顺。


    “那肯定不是了。”王顺笑了笑:“可能我对酒比较敏感吧。”


    白雨洁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


    “你等一下我给你拿礼物。”白雨洁放下酒杯去卧室里面拿出来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


    放在王顺面前:“你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谢谢白姐。”王顺打开盒子。


    里面是一款金光闪闪的手表。


    看其标识是劳力士表带是纯金的。


    光是看着就给人一种很尊贵的感觉。


    “白姐这.太珍贵了


    劳力士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是名贵的代名词了。


    动辄大几千甚至是几万十几万也有。


    王顺记得劳力士最贵的一款手表是迪通拿(PaulNewmanRolexCosmographDaytona)在2017年以1780万媄金成交。


    按照当时的汇率差不多1.3亿软妹纸了。


    所以劳力士的增值能力还是挺强的。


    “我送出去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来的。”白雨洁轻哼道:“而且这也不是多么名贵的手表就八千多而已。”


    ‘就八千多而已’瞧瞧这说得多么的轻描淡写啊。


    就跟普通人说‘就一分钱而已’一个样。


    “那我就不客气了。”王顺也没有再推辞。


    知道白雨洁这种女强人送出去的东西你不收就是在打她的脸。


    王顺把自己原来那块手表给换下来戴上这块劳力士。


    都说男人提升气质最好的办法就是戴一块好的手表。


    的确是这样。


    手表一戴王顺整个人的气质就有了明显的提升。


    “不错很好看。”白雨洁笑着点头:“中午就在这边吃饭吧。”


    王顺知道她这是要赶人了就摇头说不用。


    从白雨洁家里离开王顺感慨万千。


    跟这种大老板打好关系果然是好处多多。


    换下来的手表可以给王爸戴。


    王爸也将成为村子里第二个拥有手表的男人。


    回到家王顺第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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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先去看开荒那三块地玉米的长势。


    嗯挺不错的嫩芽差不多有十厘米高了。


    长得还是很快的。


    这还得得益于王顺的复合肥以及从深山弄下来的肥土。


    这些玉米到时候的产量估计会比一般的高好几成。


    目前这三块地是村子里的人轮流来打理施肥、除草之类的。


    接着,王顺又去看了下自家田地里种植的荞麦跟玉米。


    也长了有三四厘米的嫩芽。


    王顺在田地里待了一会儿,把一些烂根的给弄掉,免得影响别的生长。


    弄完之后回到家。


    王青青跟王妈在做饭。


    距离吃饭还有一点时间。


    王顺就准备先把昨天做的冰棍拿去卖。


    先是拿了一块小棉被,放进桶里面,这样可以起到保温的效果。


    冷知识,棉被是不制热的。


    它只是起到一个锁住温度的作用。


    热的东西放进去,它就把热量给锁住。


    冷的也是一样。


    做完做了72根冰棍。


    早上给了王浩一根,王爸王妈也吃了一根,还剩下69根。


    他把所有的冰棍都带上,出了门,就沿着田埂上叫卖了起来。


    “卖冰棍,五分钱一根。”


    虽然,即使是全部冰棍卖掉,也只有三块四毛五,扣除掉成本,大概也就是赚个两块五左右。


    不过王顺从来不会嫌弃赚的钱少。


    普通人的家底,都是通过一毛一毛钱给攒起来的。


    眼下村民们都干了一上午的活,又累又渴。


    而且五分钱,大家伙都消费得起。


    于是就一拥而上,很快冰棍就只剩下最后一根了。


    恰好这个时候王浩送货回来,王顺就给了他。


    “啊,真爽啊。”王浩几口就把冰棍给吃了。


    完了还吧唧下嘴,一脸的意犹未尽。


    感慨道:“冰箱可真是个好东西啊,我也要赚钱买。”


    王顺笑道:“那不是有几千块吗,买个小一点的也是可以的。”


    “不不不,我要留着娶老婆的。”王浩摇头,而后话音一转:“我这里有一笔生意,你要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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