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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肉甜多汁,也有后遗症

作者:笑看风云再起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时间进入了七月份。


    关陇大地的土地上,整整三个月滴雨未落了。


    大片的土地裂开了口子。


    好像张开嘴,向老天讨口水喝。


    百姓们,现在才发现,官府的通知是非常正确的。


    若是秋种的种子播撒在田地里,庄稼即便出苗,也绝对保不住。


    更何况,往往大旱之年,伴随着的就是蝗灾。


    就在土地荒废,百姓无所事事的时候。


    朝廷的布告,开始在各地张贴开来。


    今科科举状元郎,发明制造出刻印书籍之法。


    即日起,各地开始修建学堂。


    所有适龄少年皆可入学。


    朝廷将分批,为各地分发书籍,愿意承担教学的先生,朝廷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


    此消息一出,各地一片欢呼沸腾。


    各地奏折齐聚李世民的面前,奏折之上尽是欣喜之词,让李世民最近,一直心情大好。


    御书房里。


    李世民一边饮茶,一边批阅奏折。


    突然,李君羡急匆匆快步而来。


    “陛下,庄园周边暗探来报,庄园里种植的红薯,有要收获的迹象。”


    听了李君羡的话,李世民立即站起身来。


    “来人,立即传诏宿国公父子。”


    没过多久,程咬金父子,便出现在御书房外。


    “臣,知节携犬子,参见陛下!”


    “知节,处默,坐!”


    李世民微笑着,示意二人入座。


    程咬金知道,这是又有新任务了。


    这任务经常有,您倒是来点实际的封赏啊!


    天天画大饼!


    有意思吗?


    不过,程咬金也只是敢在心里滴咕滴咕,脸上笑的跟菊花一样灿烂。


    “知节,朕刚刚得到消息,根儿那边的红薯,就要收获了。”


    听了李世民的话。


    程咬金父子齐齐眼睛一亮。


    这个任务可以有。


    红薯,他们可是从未品尝过的。


    啥滋味还不知道呢!


    “陛下,此事包在俺老程身上,俺去给殿下收红薯去。”


    “俺身子骨硬朗着呢,一日十二个时辰,可以干他十个时辰,没有任何问题。”


    李世民嘴角抽搐一下。


    狗日的程咬金,你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想去干嘛吗?


    还一日十二个时辰,干他十个时辰都没有任何问题?


    吃十个时辰没问题才是真的!


    “知节,你能如此说,朕心甚慰。”


    “不过,朕觉得还是让处默前往,更适合一些。”


    李世民话音落地,程处默立即恭敬的施礼说道。


    “陛下圣明,处默自当为陛下尽心效力!”


    程咬金牙齿咬得咯嘣作响。


    狗日的,竟敢明目张胆拆老子的台。


    若不是在御书房内,程咬金保证一鞋底就呼过去了!


    “处默,你现在就过去吧,在庄园里多住几日,好好陪陪李根。记住一定要统计好红薯的产量,到底亩产多少?”


    《控卫在此》


    “处默谨遵陛下口谕!”


    看着程处默离开御书房,李世民嘴角弯起一抹弧度。


    刚刚程咬金的表情,李世民自然察觉到了。


    若是让他和处默一起离开。


    保不齐,处默得受一顿皮肉之苦。


    程咬金打儿子,可是誉满整个长安城的。


    打起来,就跟打别人家的儿子似的。


    下手之狠辣,可谓是罄竹难书!


    程处默返回程府,跟母亲打声招呼。


    骑上骏马,便直奔启夏门。


    出了启夏门,一路风风火火直奔庄园而去。


    四只狗狗,原本在庄园欢快的看着众人收获红薯,那一个个又红又大的红薯,馋的小黑它们直流口水。


    不过没有主人允许,它们也不敢轻易下嘴。


    突然一股熟悉的味道,传到狗鼻子里。


    在小黑的带领下,四只狗狗,欢快的往庄园门口跑去。


    “哥,有人来了。”


    长乐正在美滋滋的抱住一个硕大的红薯,啃的十分香甜。


    就连李渊也是甘之若饴。


    已经连啃两个了。


    此物肉甜汁多,爽脆可口,亦果亦蔬,实在是妙不可言!


    “乐乐,若是哥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熟人,而且很可能是处默哥来了。”


    李根话音落地,长乐举目往门口望去。


    “哥,还真是处默哥呢,他可是好久没来咱们庄园喽。”


    李根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红薯,往门口迎了过去。


    “处默哥,你可真会挑日子,今日刚刚开始收获红薯,就被你赶上了。”


    李根微笑着,将手中的红薯递了过去。


    “去那边水桶里去洗洗再吃。”


    看到程处默抓起来就想下嘴。


    李根苦笑着摇摇头。


    程处默将红薯洗干净,便开始大口咀嚼起来。


    “嘿,七弟,这口味不错啊,又脆又甜,水还多。”


    “处默哥,生吃虽然可口,还是煮熟和烤熟更美味,不过吃多了也有隐患!”


    听了李根的话,程处默啃着红薯,开口询问道。


    “七弟,这么好吃的东西,有何隐患!”


    “处默哥,这玩意生的还好,熟的吃多了,会……”


    李根靠近程处默耳边,低语一句。


    惹得程处默哈哈大笑起来。


    “俺还以为是啥隐患,不就是放屁吗?俺喜欢的很,听听响声多好,要不然无聊死了!”


    李根对处默这番话,真是无言以对。


    “好吧,既然处默无聊,那就帮忙收几日红薯吧,正好我们现在人手不足,连乐乐和爷爷都帮忙干活了。”


    “好,让爷爷和乐乐歇着,俺有得是力气!”


    一个红薯很快被程处默,啃的一干二净。


    二人走到地头前。


    “七弟这玩意咋整?”


    李根让有光和有亮送来工具。


    “处默哥,你力气大,可以试试直接拔起来!”


    “好嘞!”


    程处默直接弓腰撅腚,双手抓住红薯秧根部,深吸一口气,腰部勐一用力。


    一株红薯秧被他连根拔起。


    “嘿,这么多?”


    程处默当场就傻了。


    地面上,足足有五六个大小一致的红薯,每一个都跟处默的胳膊一般粗。


    而且比巴掌还长。


    “七弟,这样算下来,产量得多少啊!”


    “处默哥,今年这片土地,他们照顾的很好,再加上爷爷平日里赶赶野兔和野鼠,估计亩产应该在四十石以上。”


    李根的话,让程处默目瞪口呆,也让不远处偷听的李渊,眉毛跟着胡子一起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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