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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291轻罗小扇扑流萤(十一)^^……

作者:月如辰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法务司司长将卷宗整理了一下,命侍从将提前准备好的复印件分发给在场的各司司长及与会代表各一份,示意大家可以详细查看,“你们可以翻看一下这桩案件的来龙去脉。”


    “这桩案件很简单,一个三十七岁,没有灵力的普通男性桃源城居民,也就是孙某,猥亵侵犯了一名七岁的女童。”


    “女童的父母发现女童受伤后,前来报案。”


    “巡检司接案后立即派人缉拿了凶犯。”


    “由专业的审讯人员对其进行了讯问。”


    “鉴于仙门修士在灵力方面的优势,以及幻术和真言药水的加持,这名罪犯很快就招认了这一犯罪经过。”


    “巡检司、审讯司将卷宗整理上报,法务司跟进,不管是按照周国的律令,还是近十年此类案件的惯例判罚。”


    “这名罪犯被处以五年的牢狱之灾,加上医疗费赔偿,都合乎法令规定。”


    “倘若情情报司司长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妥之处,可以一一指出来,我们大家共同商议。”


    轩辕瑶华深吸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见解,“我只是认为这种刑罚对那个罪犯而言实在太轻了!”


    “七岁的女童,这是什么概念?!”


    “他一个三十七岁的成年人,居然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下手!”


    “而他最终所获得的刑罚竟然只有区区五年的监禁。”


    “你们难道不认为此案量刑过轻了吗!”


    法务司司长则有着不同的见解,“正是因为此案的受害者只是一名年方七岁的女童,所以我才会特意在这次例会上提出来,希望能够重判通过。”


    “三年前,在周国发生的另一起相似的案件中,受害者是一个不满一岁的婴儿,而且那个女婴事后还因为严重感染去世了,你知道那起轰动社会的案件中,施暴的那个堂叔,也就是罪犯按照周国律令被判处了几年吗?”


    “也只有五年!”


    “而在我今日提交的此案中,受害者是七岁的女童,虽然身体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可是至少这是在桃源仙城里发生的要案,我们这里有疗愈师,可以通过灵力疗愈帮助受害者治愈身体上的创伤。”


    “现在那名七岁受害者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并且没有留下任何伤口,相较于三年前那起在周国其他地方发生的恶性案件来讲,这名受害女童并没有因为严重的感染而不幸去世。”


    “受害者活着,而且也比上一个类似案件中的女婴年龄大了七岁!”


    “而我上报的这个量刑标准已经要比上一个类似案件中的判罚要严重的多。”


    “受害者活着与受害者事后感染去世,判刑都是五年。”


    “这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我们法务司在此案上的严肃对待吗!”


    “既然受害者还活着,那么按照周国的律令规定,无论如何我们也不可能判处罪犯死刑啊!”


    “这样的判罚已经是会同巡检司、审讯司商议后的一致决定,各司都认为这样的量刑判罚相较于周国判罚的惯例来讲,已经是罪加一等了!”


    “根据周国律令,此类案件中初犯者一般处以三年及三年以下刑罚。”


    “此案中的罪犯侵犯的是幼童,因此我们从重判处,判了他五年!”


    “你要是当真觉得少,我们可以再给他加一年!”


    “毕竟受害者是幼童,刑期加倍也是他咎由自取!”


    法务司司长的这番话得到了在场各司司长的一致认可,仙门各族族长代表也对此毫无异议。


    毕竟相较于三年前周国某地发生的那桩‘堂叔侵犯6个月大女婴致女婴事后感染死亡’的案件判罚来讲,他们桃源仙城法务司司长提议的量刑裁夺的合情合理。


    坐在高层代表席位的独孤大长老独孤炎昌一直保持沉默,既没有出言反对,也没有表示支持。


    独孤世家代理族长独孤炎升见状,也不敢附和一众同僚们的意见,声援那位平日里还算交好的法务司司长了。


    眼见其他人都是一副不以为意的表情,轩辕瑶华终于坐不住了,她直接推开手边由法务司司长刚才派侍从送来的卷宗详情,直视法务司司长道:“我不是对法务司司长有意见!”


    “我只是认为这桩案件中量刑过轻!”


    “你们知道七岁是什么概念吗?”


    “是,这桩案件幸好发生在桃源仙城,我们这里有整个周国最好的疗愈师资源,还有专门隶属于医疗部麾下的疗愈坊,疗愈坊中的疗愈师不仅会给桃源仙城仙门百家的修士看诊疗愈,也会在必要时帮助居住在这里的普通百姓,那些没有灵力的凡人看伤问诊。”


    “此案中那名受害的小女孩之所以能够活下来,不是因为罪犯终止了暴行,也不是因为小女孩的父母及时找到小女孩制止了犯罪,而是因为我们桃源仙城的疗愈师足够优秀,所以才没有酿成另一桩受害者死亡的惨剧!”


    “但这些不能成为轻判罪犯的缘由!”


    “是!按照周国的律令,以及以往的量刑裁定惯例来讲,此次法务司对这名孙姓罪犯的判罚已经是严加一等了!”


    “可是还不够!”


    “五年,你们知道五年后那个受害的小女孩才多大吗?十二岁。”


    “十二岁的受害者就有可能再次撞上那个刑满出狱的罪犯。”


    “我们为什么要给一个侵犯幼童的畜生改过自新的机会?”


    “谁又能够保证他出来后不会再对其他年幼的孩子下手?”


    “你们在座的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保证,自己会在这名罪犯刑满出狱后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跟在他身边,以保障不会再有第二个孩童被害吗?”


    “法务司司长,你能吗?”


    “皇甫族长你可以吗?”


    “还是审讯司可以?”


    “巡检司可以?”


    “你们说话呀!”


    “你们给我一个保证,只要有谁在这里保证,说这名罪犯刑满五年出狱以后,可以每日都跟在这名罪犯身边,监督他,确保他不会再对桃源仙城的任何一名孩童下手,此话我就绝不再提!”


    “怎么?都不说话了?”


    轩辕瑶华的这茬话没人敢接。


    真要接下来,难道五年后他们还真能日日夜夜,黑天白夜的不睡觉,一天二十四小时跟在这名人渣身后,监督他吗?


    怎么可能?!


    在座的谁不是位高权重,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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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权柄,又哪里会有多余的闲工夫去掺和这种事!


    没人会给自己找麻烦!


    所以情报司司长轩辕瑶华的反问无人接茬。


    就连一开始和轩辕瑶华辩驳得有理有据,有来有回的法务司司长也闭上了嘴。


    只因没有人可以保证还未发生的事会是怎样的结果!


    更没有人会自讨苦吃,去接下这样一桩出力还不讨好的无用功差事!


    轩辕瑶华就知道这些聪明人一遇到事就只会装聋作哑,她给出了自己的方案,“我提议,桃源仙城可以修改这部分法令条例,对于这种死有余辜的人渣,要么直接处死,如果法务司司长觉得这种方式不人道,那么我还有一个方案。”


    “凡对幼童下手的罪犯,皆处以阉刑,终生监禁,让他们在监狱里除了吃饭睡觉,一刻不停地贡献自己的劳动力,直到他们死去。”


    “比如此案的判罚,既然你们一直拿受害者没有死亡,所以罪犯也不应该判处死刑来说事,那么就可以照上述建议判罚。”


    “我认为这样的判罚才是对幼童下手的畜生理应获得的刑罚。”


    “这个世上,任何犯罪都可能存在不得已而为之的隐情,譬如偷盗,如果一个人连肚子都填不饱,迫不得已为了活下去而偷窃了一块面包,一顿餐食,那么这是情有可原。”


    “只有对幼童侵犯猥亵不存在!”


    “罪犯不可能不这样做就会当场暴毙身亡,这一切都是因为罪犯本身就是畜牲人渣!”


    “像这样的人渣,我们身为桃源仙城现如今安定和乐生活的维护者,难道不应该一经发现,便将他们终生监禁吗?”


    “为什么还要抱着旧有的法令对他们从轻判处!”


    “我们所在的地方是桃源仙城,是独立于周国其他地域的超然存在,是五大仙城,乃至五大国,整片修士大陆的风向标。”


    “对于这种本该严肃对待的恶劣案情,怎么能一句‘按照惯例判罚’就敷衍了事呢?”


    “我知道,你们都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以为有先例在前,何必要推翻旧有的法令条文,重新增改修补,给自己加大不必要的工作量!”


    “可是倘若制定法律的人本身就是一名犯罪者,那么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人,你们为什么要去共情罪犯呢?”


    “根据情报司这边得到的确切消息,当年周国都城负责制定此类案件相关法律条文的撰写者,已经在日前被捕,罪名正是强-奸猥亵。”


    “多么滑稽!”


    “周国的法务官员要用罪犯制定的法令来裁决罪犯!”


    “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讽刺的事吗?”


    “我知道你们一定想说,即便如此,我提出的建议量刑裁定对于这桩案件的罪犯而言未免也过于严苛了一些,可是受害者呢?”


    “我们难道只考虑罪犯的人权,而不考虑受害者的人权吗?”


    “在座的诸位都是仙门修士,我们桃源仙城有巡检司、审讯司、法务司、情报司等部门,这里还有优秀的幻术大师、炼丹大师、疗愈师,因此在日常审案断案过程中根本就不存在错判误判的问题。”


    “所以你们究竟在犹豫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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