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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31章 死人沟

作者:小扑街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两山夹一沟,村子里的人起名字会叫什么峡,比如虎跳峡,青山峡。。。


    而像这种被三座山包围住的一个风口,村子里的人反而没有一个具体的称呼。


    上一代刚刚来这边的老人,有的叫那边是死人沟。


    也有的叫那边发财路。


    这些名字全都来源于那里特殊的地形。


    如果是初冬的时候进去,山谷间清风徐徐,从上到下,一日可见四季景色。


    山沟最下面,不仅植被繁茂,甚至还有一个山泉口。


    如果只是叫那里风口也不太准确,毕竟,那里面的风全都是从入口处吹进去的冷风。


    等风口处被积雪给堵住,那里反而是整个西山,最安全,最温暖的地方。


    三季生长的繁茂植被,绝对够野生动物食用的。


    而那比外面温暖的环境则更适合动物过冬。


    至于死人沟和发财路的由来。


    那是因为这个沟沟刚被发现的时候,不少赶山人都在里面收获了不少真正值钱的山货。


    甚至听说有赶山人在里面用红线拴住了一个百年野山参!


    在大山里,有值钱的山货,就容易起争执。


    当然。。。。那繁茂的植被也适合杀人越货。


    之前陆永尚上山,一般都会从那个沟沟绕着走。


    老爷子的嘱咐,他全都记在心里。


    不过,今年的雪比往年的大很多!


    再加上今天找来的这几个大活。


    陆永尚略一思索,如果那个出风口已经被积雪给堵上。


    那这个传说中的死人沟里,绝对会困住不少的野兽!!


    不管是关门放狗,还是下“绝户套”,都能将里面的猎物一网打尽!


    “大哥,你不会惦记上那个地方了吧,咱家老爷子不是不让去那里么?”


    狗蛋见陆永尚半天没说话,一股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嗯?不让?那你不也去过么?”陆永尚嘴角微翘,用铅笔在这个地方画了一个圈。


    相比于去威虎山深处打狗围。


    这种天然的地形,如果不利用上,那可就白瞎了!


    距离近,也方便尝试!


    如果没有打到足够的猎物,还可以再去威虎山深处。


    反正也耽误不了几天!


    “大哥,那咱啥时候去?我提前做好准备!”


    虽然心里有担忧,不过既然陆永尚已经发话了,狗蛋就没有不敢去的地方!


    “不用着急,你一会去储木厂弄点铁丝回来,你看看看大门的是谁,要不是知青,你直接要就行。”


    “咱们多做几个套子,王德清下午就能送来猎枪,正好咱们去后山打几只兔子练练枪法去!”


    “什么猎枪?”狗蛋走出大门好奇的问了一句。


    “56式半自动。”陆永尚幽幽的回了一句。


    “56式。。半自动??我艹!哥你等我,我去去就回!!!”


    狗蛋只是听到名字就无比的兴奋,陆永尚又何尝不是!


    哪个男人没有一个枪械梦!


    前世的时候,为了享受开枪的乐趣,他还专门去了一趟老毛子那边。


    足足打了五千块钱的子弹,才打过瘾!


    而这一回,在老爷子的争取下,56式半自动,子弹无限使用!!


    那不先给突突个够本才行!


    。。。。。。


    而此时。


    死人沟中。


    沈大洪看着眼前的一幕彻底呆住了!


    还没有下到山沟子里。


    入目可及的灰黑色野猪密密麻麻,完全看不到边际!!


    整个山沟子里的腥臊味仿佛排不出去般,奇臭无比。


    这时候别说有开枪的勇气了,就是能举起枪,都算他还是个男人。


    不多时,捂着围巾的两个小跟班这才跑了下来。


    扒开前面的泛黄的杂草。


    那沙沙的声音给沈大洪吓了一蹦哒!


    “嘘嘘。。。小点声!!”


    沈大洪急忙用围巾捂着嘴,对着两人说道。


    而王忠和刘云起二人这才反应过来,从身后拿出带着的看到和斧头,小心翼翼地扒开前面的杂草。


    然而!


    这两个小跟班的胆子绝对没有沈大洪的大!


    或许是两人因为杂草的遮挡,看到的野猪和沈大洪所看的不一样只是看了一下下面的野猪群。


    “砰!嗙当!”


    两人握着的砍刀与斧头齐齐掉落。


    说来也巧,正好两人的脚下有一块暴露出来的石头。


    宁静的山谷中,除了野猪的哼唧声再无别的动静。


    而这金属与石头的碰撞声!


    瞬间让所有野猪警觉起来!!


    “我艹!傻逼!跑呀!!”


    沈大洪见状,第一个反应过来。


    自古以来就是,不怕野生动物凶,就怕野生动物成群。


    就入目所及,少说都有五六十头大野猪!


    这要直愣愣的朝着三人撞过来。


    别说留个全尸了!


    就是还能找到肉泥都算三人祖坟冒青烟了。


    沈大洪大叫一声,也不管两个小跟班,疯了似的朝着山上跑去!


    刘云起从小性子就比较滑,直接跟在沈大洪的身后,踩着沈大洪踩出来的脚印,以最省力的方式逃跑。


    至于王忠,不是他反应慢,而是当他听到需要跑路的时候。


    第一反应就是蹲下去将砍刀和斧头给捡起来。


    那可是公家的财产,每年年底都需要上报的。


    而这低头捡砍刀的功夫,沈大洪两人早就跑没影了。


    王忠抬头,也没有功夫思考,抬腿朝着两人追去。


    身后那疯狂的野猪已经发现了三人的位置,疯了般地朝山上追来。


    野兽刻在骨子里的就是憎恨两脚兽!


    不管是身上的味道还有发出的声音都太独特了!


    山沟最深处和半山腰看着没多远的距离,但真跑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他们已经下了半山腰,但凡只要跑过半山腰的石头砬子,野猪就撵不上了。


    不过,老话虽然常说,上山容易下山难。


    但在这冰天雪地里,每跑一步都异常艰难。


    王忠与前面两人的距离是越跑越远!


    身后的野猪群距离他则越来越近!


    手中的砍刀与斧头此时早就成了拖累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武器能伤动物,自然也能伤己。


    不多时,山沟沟中的两脚兽的嚎叫声消失不见。


    而一直跟在沈大洪身后的刘云起也跑到了沈大洪前面。


    能不能跑得过野猪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但只要能跑得过沈大洪,那就还有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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