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百二十七章 木魅之身

作者:她说彩礼一百万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筑基期是一个分水岭。


    强的非常强,各种经文神通,信手拈来。


    弱的筑基期就是单纯的混吃等死,除了寿命比炼气期的修士长以外,实力增长的有限。


    偏偏这一类的修士,数量最是繁多。


    自知修行资质普通平凡,所以心性都很好。


    很少会到演法场,与人起争斗。


    只要能进阶,一般都比同阶的天才更能善终。


    毕竟筑基期以后,自认天赋不凡的修士,几乎都会踏上天骄血战那条不归路。


    届时,他们将要面对的对手,可都是这一域最顶级的天才。


    不是各宗的天骄,就是具有大妖血脉的纯血幼崽。


    每一个都十分难缠!


    稍有不慎,性命堪忧。


    其实很多的天才弟子,在踏上天骄之路的时候,身后会有护道者跟随,一路为他们讲解神通经文。


    但只要是属于天骄之间的战斗,护道者就不能插手,这是所有宗门默认的潜规则。


    哪怕守护的弟子濒临垂死,只要他们自己不主动放弃,外人就不能干预,


    当他们这类人踏上那条路的时候,能决定最终命运的,只有他们自己。


    这是一条真正的天骄血路,很是残酷。


    护道者的存在,只是为了防止外界的某些高阶修士对优秀的弟子下黑手罢了。


    总有人喜欢不按规矩出牌!


    坦白来说,每一个能在五域天骄战中取得名额的家伙,无一不是身经百战,气焰滔天,冠绝当世。


    一人镇压一宗的低阶弟子,都毫不夸张!


    一身的实力惊天动地!


    算算时间,距离下一次的五域天骄战也没多久了。


    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这段时间的宗门中,陆续有不凡的天才弟子开始冒头。


    百年为一个轮回,不知这一次我五行观的弟子能否大放异彩。


    “五域天骄战,秘境世界崩溃,唉.”


    老人轻叹一声,像是想到了什么难堪的事,背着手,晃悠悠的消失在了人群中。


    “未来靠你们了啊”


    画面一转,斗战台中的洛言从执法者的手里,接过转移了五万贡献点的身份玉牌,嘴角微微勾起。


    又是一波肥啊!


    见周围的人很多,洛言没有犹豫,朝着人群中的莲使了一个眼神,然后就从执法殿的另外一个出口走了过去。


    等他走过来的时候,穿着一袭黑袍的李思齐早已等候多时。


    他要外派出去了,职位升级,去当一个监察使。


    特地来跟洛言告别的。


    “想不到洛师弟如今的实力竟然这般厉害,能将炼气圆满的外门弟子给打败,师兄自愧弗如。”


    “不过为兄还是有一句良言,想提醒一下洛师弟,不要一味的追求修行速度。”


    “在炼气境界多打磨打磨,做到没有瑕疵了再去考虑筑基。”


    “假若你在这个境界没有打磨圆满的话,一旦筑基,你将永远无法回头。”


    “当?踏上那条路的时候,你任何一丁点的缺陷都会被无限放大,然后被人抓住,一举击溃!”


    李思齐潇洒的走了,又随手丢给洛言一枚特制的传讯志和,上面有他接下来要去的地方的地址。


    不仅是因为曾经的点悟之恩,更因为洛言自身的实力,足以得到李思齐的重视。


    平等结交也就成了必然!


    他们这一类的天才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性格会相对比较孤僻。


    基本上只与自己同等实力的存在打交道。


    就好比是莲,同龄人中,除了洛言以外,别人压根都不带搭理的。


    可在这个世界的修士群体中,人数更多的则是修行资质,经文悟性等都相对比较平庸的普通修士。


    尽管他们会为了一点修行资源争的面红耳赤。


    暗杀,偷袭,以众欺寡


    无所不用其极!


    就连很多家族一脉的弟子也看不上普通弟子的抠搜行为。


    普通的修士会嘲笑家族一脉的弟子好面子,狂妄自大。


    家族一脉的弟子则看不起那些为了几块灵石,都能爆发争斗的普通弟子。


    双方各有吐槽的点。


    但唯一共通的点是,他们的身上都有很足的人性!


    而那些修行天赋比较好的弟子,就好像是独立于另一个层次的存在,有强大的实力打底,自然不会被那些鸡毛蒜皮的事牵动心神。


    这类人就显得更加纯碎一些。


    所以在莲的眼中,同龄人之间,除了洛言,包括候力他都不怎么看的上。


    他们认可的只有实力!


    但这类人,因为在宗门里顺风顺水惯了,吃的亏较少,出了宗门后往往也最容易遇到挫折,然后一蹶不振。


    心态是个很大的问题。


    从执法堂出来以后,洛言就与候力、顾幽雨等人告了别。


    并约定好下一次再聚。


    紧接着,他就回了骑上灵鹤,回了大泽。


    半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大泽水域的湖心小屋,一袭青色道袍的洛言正盘坐在屋顶,额前还有十几道绽放着各色光辉的符文在闪烁。


    他的对面坐着一位鸭蛋脸面,秀眼修眉的少女。


    只不过此时这位如邻家碧玉般的少女,鼓着腮帮子,眼神死死地盯着对面的青色人影,像是在生闷气。


    “看我做什么!我脸上又没有花!”


    “看符文,快记下来!”


    “而且我这只是一道灵身,你再冲我瞪眼,我也感受不到!”


    对面的青色人影,面目模糊,四肢虚幻,像另一个维度的生物。


    稍微有点抽象。


    这样做的原因就是避免身体接触。


    毕竟双方男女有别。


    甚至莲的身影就在水域上闭目打坐。


    在邀请他们来这之前,洛言有想过把后山上的千年灵植和灵泉都给遮掩住的。


    尽管灵泉池和千年灵药不是特别稀有之物,但财不外漏的道理,他还是知晓的。


    后来,洛言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选择那样做。


    就凭他在找莲商量如何设局做诱饵的时候,少女毫不犹豫的就将她身上的身份玉牌拿了出来,表示支持,压根不担心贡献点还不回来的时候。


    洛言被触动了。


    君以诚待我,我也必将坦诚对君。


    更何况灵泉池加千年灵药的价值总和,还比不上人家借他的贡献点多。


    这又不是那个化形了的白玉娃娃,确实也没什么好隐藏的。


    再者就是灵泉池的存在,确实能加快少女对灵气的吸收效率。


    所以大泽水域里的一切,对莲和少女来说,基本上都是完全敞开的。


    她的资质很差!


    属于那种四灵根的杂灵根。


    现在也才炼气四层的样子。


    洛言这样做的原因,只是为了督促眼前的少女研习符文。


    三年前就答应过莲,要教会盈盈一门身法。


    现在到了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在他的指点下,盈盈去藏经阁兑换了一门《木魅之身》的神通。


    这门神通最初就是通过观察木魅的天赋神通得来的。


    只要山林间有植物存在,有木属性的灵气影子,神识能扩散多远,就能在瞬间移动身形。


    堪比瞬移!


    只不过少女比较贪玩,对这种枯燥的符文记忆很没有耐心。


    她最喜欢做的就是,把噬灵鼠抱在怀中揉捏,和大泽中的三只灵鹤打闹。


    除了洛言自己的那只,另外的两只灵鹤是他们俩从宗门骑来的。


    原本这两只灵鹤在载完莲和盈盈之后,是准备要回去的。


    但当它们看见大泽中的灵鱼,并知晓聚气丹可以随便吃之后,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每天都在大泽水域中捉洛言喂养的月鳢吃,把肚子吃的撑撑的。


    十来天的功夫,就好似胖了一圈。


    让人很担心它们还能不能飞的起来。


    而洛言自己的那只灵鹤,因为跟随他的时间较长,灵智得到一定的增长以后,反倒不怎么胡吃海喝了。


    每日一粒聚气丹打底,再来几条月鳢当作零嘴,打打牙祭。


    活脱脱一只养生鹤。


    在小家伙的眼中,这水域中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的,放在那里又不会跑。


    因而在它的那双红色眼睛中,经常对另外两只灵鹤流露出人性化的鄙视。


    很是看不起两个只知道吃的同类。


    一点都不优雅!


    嫌弃的表情丝毫不加掩饰。


    “洛师兄,这符文太难了,我记了半天了,还是记不住”


    少女嘟着嘴,眼睛水汪汪,像在撒娇。


    可坐在他对面的只是一道幻影,有点类似于对牛弹琴,那般不解风情。


    “那是你没用心!”


    “一共才一万七千多个符文,你每天记二十个,不到三年就能掌握一门小神通。”


    “就算是再偷懒一点,每天只记十个,三十岁之前肯定能掌握!”


    “相比较普通的外门弟子,这已经算很快的了。”


    “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到了筑基期以后,经过漫长岁月的累积,才学会了那么一两手经文神通。”


    “你比人家提前了几十年,应该开心的”


    洛言没有告诉少女,只记住演化神通的符文还不行,身体内还得熔炼进相对应的符文才行。


    怕引起更大的焦虑。


    到时候少女发现学会一门神通的时间,竟然要十几、二十年的时候,肯定更没动力学习了。


    隐瞒这一点也是为她好


    1.关于月票加更,本月结束后,会统一计算,然后五一回来之后补上,还请投了月票的道兄不要着急,满5张,我都会记下来的。


    2.更新量的问题,还请各位道兄给我点时间,让本书多点曝光量,看的人还是太少了,还有两个多月,想试试看能不能更改命运。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