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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醉酒当歌,以舞剑谱史

作者:诸羊黄昏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台上的干冰烟雾还没散去,还有一点点时间让舞台上的众人们调整心态。


    当这些目光投射注视在自己身上的时候。


    有一种莫大的压力。


    那种压力投射到个人上面,是很极限的。


    那些什刹海武校的舞着们同样感到紧张。


    更别说主将了。


    此时,李清站前一步,随后对着身后微笑,眼神带着笑。


    ‘没关系的,就像往常一样就好,


    这个眼神,让这些舞者们安心不少...


    咱们主将都不慌,咱们这些做小兵的慌什么。


    咱就是要在这。


    春晚大舞台之上,展现出自己这些日子的训练成果...


    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这到来的舞曲。


    有着《象王行》的珠玉在前,这《秦王破阵乐》到底能不能超越前人,还是说,就此平稳过度。


    而当伴舞们出现的时候,大家都有一种感觉。


    好铁血,好肃杀。


    前奏也响起,有一股军庭之中的肃杀感觉。


    这是一首来自古代的军歌战曲。


    然而当摄像机给到舞台正中央特写的时候,出现的却是一位白衫少年郎。


    我去,这和《秦王破阵乐》的气质那么不搭?


    俊秀的脸庞,扎起来的长发,眼神中还有一点迷离和醉意。


    这是...喝了酒?


    在给秦王李世民献的曲里,你喝酒了?


    戏说不是胡说啊!改编不是乱编啊!


    《秦王破阵乐》作为考古复原的古代礼乐,还是有人听过的,也有不少大型节目上表演过。


    只不过很小众,但小众...却不代表有人不知道啊。


    这白衣少年郎的领舞,就不太搭调。


    虽然吧...这白衣少年的形象,确实是很帅...


    特别是那迷醉的桃花眼神,勾人!


    在帅气这方面确实是拿捏住了。


    「呼...要开始了。」当李清听着破阵乐的前奏节拍倒数。


    5.4.3.2.1.


    此时。


    醉剑于手中起,长剑于手中轻荡。


    铮。


    指尖弹剑。


    然后起势。


    荡漾起波纹和轻鸣。


    举重若轻,举轻若重。


    如笔走龙蛇,又如洪流激荡,浩浩荡荡。


    挑,疾,刺,砍。


    轻重有别,快慢有别。


    这一套舞剑之下,许多人都看错了。


    「这...」吴老和于明蕾看着大屏幕里,白衣少年舞的剑。


    错了。


    许多人都猜错了。


    包括于明蕾,包括吴老。


    以为这剑舞。


    舞不出军曲的威势和霸气来。


    事实证明,李清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和旁边手持长戟的军阵舞比起来,丝毫不逞多让。


    天地良心,那可是剑,那可是君子之器!


    看着大屏幕的吴老心中只有震惊。


    他....


    真的可以做到!可以编纂出,用剑也能表达军势威仪的剑法来。


    不仅能舞出威势和霸气来,还有属于剑本身的气质。


    君子有威仪。


    随着剑的起舞。….


    和歌曲的荡漾。


    这一次,春晚节目组里,包括于明蕾和吴老在内,都没办法去质疑李清编舞的能力


    。


    这一套剑法,已经能够证明这一点,将曲,和意融合在一起的视觉盛宴...


    视觉上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不说。


    而那剑如笔一样,仿佛能够讲故事...从剑舞的招数里,呈现出来的故事。


    带着观众一起,随着这美妙的曲和舞,回到了那李世民治下的贞观之治。


    那文明遗珠之中,文化与武力都达到巅峰的朝代。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真的不输《象王行》。」吴老眼神有些复杂,又有些欣慰。


    好在他自私的决定没造成什么不好的结果。


    这《秦王破阵乐》的表现,出乎意外的要好。


    起码是和《象王行》同一级别的作品。


    这个李清还真是妖孽啊...不仅自己能够舞出那么亮眼的剑舞,还是自己编纂出来的。


    然而,此时,舞台的场面陡然变。


    随着李清的舞动,眼神刹那之间由迷醉转化为了清醒,由刚才充斥着自信和飘逸的舞曲,变成了凌厉的,凶狠的。


    和旁边那些兵士们的铁血战阵,又好像...有些不一样。


    所演绎的方向,似乎,相当的不同。


    似乎更有冷血肃杀的感觉。


    大唐盛世,献与秦王的曲,到底什么事情,能让舞的基调产生变化呢?


    残烛冷灯金簪绾白发,珠屏色褪席落尘。


    盛世大兴,不过人声鼎沸流火喧嚣,幕幕皆可入画,君王举杯笑不忘勤政。忽而转摇曳灯前杀意现,石墙朱门,野火入城,铁蹄银甲颠簸阵阵响却,长戈冷剑,数石重弓一羽箭破。


    好似春初入秋枯叶哭也,立冬乍雪覆甲,掩腥盖色又转入春日,仅仅旧人闻故,余下皆赞好景更盛。


    一幕幕的景象,在眼前呈现。


    是玄武门之变!


    他,在用剑,用舞。


    谱画历史的余响。


    .....


    此时此刻,在电视机前的刘以菲,看着这一轮美轮美奂,波澜壮阔的舞曲。


    心中却也残留激昂。


    刘以菲手舞足蹈道。


    「李哥他舞的是大唐贞观盛世,也是宣玄武门之变,天啊,我感觉我眼前都有画面了。」


    「我也听出来了。」老道士也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道:「秦王受天命,大唐从此昌。惜时破阵乐,犹响镇四方,大唐盛世的瑰丽壮阔,还有无情冷血,都拿捏住了。」


    「嘿。」


    老道士的老脸上满满的都是骄傲。


    看啊,这是咱儿子。


    咱家李清!


    刘以菲也是这样。


    这是咱家男人。


    有一种小小的骄傲情绪在蔓延。


    曲舞谱写历史的瑰丽。


    另一边的刘晓则是低着头呢喃道。


    「也就这样吧。」


    嘴上这么说。


    刘晓所知道的秦王,一直是嬴政,从不知道,秦王也能指的是李世民,也不知道宣武门之变的历史。


    刘晓此时此刻看着电视机里的白衣少年郎。


    他的剑舞,还有澎湃的曲。


    在谱写的历史和画面。


    就连她这个不了解这段历史的人,也能感受到画面。


    白衣少年舞剑。


    清澹雅致。


    确实唯美。


    以剑为笔触,将一段恢弘的历史谱写出来。


    泱泱华夏,三千年历史。


    我们的文明,我们底蕴。


    我


    们的骄傲。


    刘晓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女儿一定要留在华夏演戏,不去好来坞发展。


    这是来自一个文明的壮美。


    她感受到了。.


    诸羊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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