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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年代傻妞(34) 二合一

作者:花榆树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姜望舒来了首都后, 就一直住在高大厨家,高大厨的家是一处四合院,院子很老旧了, 但是青砖地每天都被扫帚扫得干干净净, 还能看到丝丝痕迹,入门就能看到一片花花草草,利用了家里的各种破罐子破瓦,现在是初春, 花草已经郁郁葱葱地在窗台下生长着。


    今天是个晴天,院子里晾晒了不少衣服被褥,在碧蓝的天空下随风摇晃着,当秋菊提着一兜子橘子进门的时候,差点没被院子里的衣服打了脸。


    “秋菊来了, 来得正巧,我们家小舒正在家呢,哎呀,怎么还拿东西来呢?太客气了。”


    一个身上系着蓝布围裙的干净女人,笑着迎了上来, 这是高大厨的妻子孙爱莲, 自从认了姜望舒当干女儿, 她好像一下子找到了主心骨, 精气神都回来了,来了首都后,又经过一番治疗, 现在看起来正常得很,见谁都笑眯眯,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个干净有气质的中年妇女, 曾经是一个疯子。


    “阿姨,我路过供销社,看到有新鲜的橘子,甜得很,就想着给小舒带一点。”


    秋菊热情地把橘子塞到了女人手中:“是您不要跟我客气才是,这点东西不算什么。”


    说着,秋菊就以不容置疑地热情将东西塞给了女人,面对社牛秋菊,孙爱莲也只好收下了。


    秋菊见她收下,这才高兴地朝左边的屋子走去,掀起门口的布帘子,一个肌肤胜雪的姑娘正坐在床上,认真地吃着一碗鸡蛋羹,她漂亮的眉眼,让整个破旧的房间都生辉了,看得秋菊也跟着晃神,回过神后,她才心里感叹着,果然无论多少次,还是会被小舒的容貌惊艳。


    这样仙女儿似的人物,到底是怎么生出来的啊,秋菊小时候也听说过女娲娘娘用泥造人的传说,她小时候自认为是村里一枝花,总觉得自己一定是女娲娘娘认真捏出来的,和那一地的泥点子可不同,而自从见了姜望舒,秋菊便深深地以为,果然,其实她才是那一地的泥点子吧,而眼前的姑娘,恐怕是用雪捏出来的娃娃吧。


    秋菊不客气地坐了过去,少女正忙着吃高大厨给她炖好的虾仁鸡蛋羹,没空搭理她,秋菊也不气,眼神一瞥,注意到少女身边一捧鲜花,这个季节还能弄到鲜艳欲滴的红玫瑰,那可不一般,秋菊立刻来了兴致。


    “哎,你这花是哪个送的啊?”


    少女这才放下手里的汤勺,看到花的时候还回忆了一下,可惜她对送花的人并没有太在意,所以很粗神经地忘了。


    “我不记得了。”


    这股不上心的态度可算是把秋菊逗笑了。


    她一边笑着,一边狠狠点头:“对对对,就得这样,可不能把那些臭男人记在心上,美得他们。”


    不知是不是因为洗头妹的那段经历,让秋菊对男人这种生物有了很不一样的看法,不同于现在女性依然部分封建的思想,秋菊的想法很开放,男人嘛就是个玩意儿,条腿的□□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是满大街都是?


    “小舒,你记得,心疼男人,天打雷劈,男人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秋菊认真地向少女传达着自己的观念,不是她故意影响姜望舒的男女观念,而是她发现,少女的男女观念太简单,太被动了。


    按理来说,这么漂亮的姑娘应该是从小就受尽了男人的追捧,应该是一个骄纵的小公主,对男人不屑一顾,可是在姜望舒身上完全不同,或许是由于她智商欠缺的缘故,小姑娘总是很轻易被男人拿捏了,哄两句,她就信以为真,用一句话总结,那就是,少女在男女关系中,是被动的接受者。


    为此秋菊简直伤透了脑筋,她不允许有姑娘如此浪费自己的美貌,被那些狗男人占便宜!更何况姜望舒还是她的恩人 ,是她见过的最好的小姑娘。


    因此,秋菊自从发现了这点后,一直试图改变姜望舒的想法,她告诉少女,男人是世界上最贱的东西,越是得不到,越是心痒痒,不能做男女关系的被动者,要学会利用各种优势,成为主导者。


    虽然有些道理,姜望舒实在理解不了,但是,她从秋菊那里学到了一点,那就是如何判断一个男人可不可以当做奴隶使唤,秋菊告诉她,只要她靠近男人,和对方对视,如果对方五秒都没移开目光,那就说明眼前这个人就是她的小奴隶,可以随意使唤啦~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人当奴隶怎么这么容易,但是真从半个奴隶社会走出来的少女,对此适应良好,很快就学会了怎么拿捏那些想要追求她的男人。


    或许有时候,姜望舒自己也没意识到,她在利用自己那绝顶的美貌,诱惑男人成为她的工具,但是有时候,无知的天真,才是最可怕的武器啊。


    最起码现在,来友谊饭店吃饭的人,有一大半都是冲着她来的,每天光是鲜花都能淹没了这个四合院,更别提其他的来自男人们的讨好,可以说,如果姜望舒是个真真正正的钓系,那么,现在她靠着自己的美貌都可以发家致富了。


    当然,这还没算上首都圈的大小姐们,毕竟,谁能拒绝得了一个美貌无比,又天真可爱的瓷娃娃呢,那些因为男人来找茬的女人们,在见到少女的那刻,无不被她的美貌惊艳,转头就怒骂起不怀好意的男人了。


    “呸,就凭黎飞那个臭狗,也敢觊觎我们家小舒。”


    一个戴着墨镜,踩着高跟鞋的白富美,日常来饭店里打卡,和美人贴贴,顺便疯狂diss各种肖想她们家美人的臭狗们。


    “对了,车子给你开来了,你今天不是要去火车站吗?你要接谁啊?”


    白富美王芸芸发泄一番后,抓住美人的小手,一边感受着掌心的柔若无骨,一边好奇地询问她。


    倒不是姜望舒主动要车子,是前几天,她看见少女差点就被黎飞忽悠上车,这才知道,她最近一直想去接一个人。


    一个从老家来的臭男人,想到此,王芸芸撇了撇嘴:“别的我就不提了,这回接人我一定要跟去,我非得瞧瞧是什么样的男人,让你一直记着。”


    首都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尤其是还是友谊饭店这样的地方,每天接待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物,因此在姜望舒跟着干爹干妈来到首都,跟着高大厨一块成为了友谊饭店员工的第一天,首都来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的消息,就传遍了圈子。


    不少人都是为了一睹芳容才来这里吃饭,虽然,并不是每次都能碰见她,可是,每个见过她的人,回去后都跟丢了魂儿似的,那模样不知道地还以为是见到了吸人精气的狐狸精了呢,于是更多的人涌到了友谊饭店,一睹芳容。


    而当见到了狐狸精长什么样子后,他们也跟着丢了魂,并且喃喃着,若是真是狐狸精那倒还好了,而那少女,分明是高悬于夜空的明月,是只可远观,无法得到的稀世仙姝啊。


    于是,一时间,不少人为了她闹得天翻地覆,不少人发了疯地调查这位绝色美人的身份背景。


    路沉星这个名字,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了大家的视野,成为了无数男人嫉妒,女人愤恨,被扎小人的对象。


    现在没动静,不过是因为他尚且还在乡下,而且和姜望舒的婚姻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无数男人憋着劲,准备现在首都拿下这个美人,再收拾那个不知好歹的臭小子呢。


    直到有人得知了路沉星考上了首都大学,要来首都了,这才令一些人警惕起来。


    “能考上首都大学又怎么样,还不是一个穷小子?”


    黎家别墅内,得知了这个消息的黎飞也警惕了起来,他嘴上说着不在乎,身体还是很诚实地要出门,他今天特意把自己打扮地贵气逼人,就是准备去会会那臭小子,那臭小子能因此知难而退最好了,然后他就可以把小舒娶回家了,嘿嘿,黎飞一边往门口走,一边美滋滋地想着,这一走神就让他差点撞到了人。


    “大,大哥,你在家啊。”


    看着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男人,黎飞被他身上那股子严肃的气质吓得脖子缩了缩。


    “你又准备去哪鬼混?”


    黎飞顿时来劲了:“大哥,你这是毁谤我,我哪鬼混了?我是出门办正事!”


    说着眼尖地看见家里的保姆王姨端着果盘过来,他赶忙拉人作证。


    王姨果然点点头:“是啊,二少爷最近很听话呢,先生夫人都很高兴,对了,我听说,二少爷今天也是要去见那个小姜同志吧,夫人还等着喝你们的茶呢。”


    王姨打趣着黎飞,黎飞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没有人注意到一旁的黎恪眸色变了变,直到黎飞再次准备出门的时候,他被大哥叫住了。


    “今天不成,家里来客人,你有什么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哥?我亲哥?您就饶了我吧,咱家哪天不来几个客人?这可是关系到我半辈子幸福的大事,您就放我走吧。”


    “不行,这次来的是祖奶奶,全家人都得在场。”


    黎恪以绝对的地位,镇压了黎飞,断了他今天出门的念头,可他不许黎飞出门,自己却转头出了门。


    “少爷去哪?”


    前面司机询问,后座上,男人眼神晦涩了一瞬间,飞快地说出了一个地名:“先去宝格路吧。”


    说完,他似是怕被人察觉到什么似的,还特意解释:“先去那给祖奶奶挑点见面礼。”


    黑色的小轿车在宽敞的马路上行驶,如今已经到了春日,路边的行道树已经初初萌芽,远看路的两边,仿佛被人用鹅黄色的水墨晕染开来,一团团,一簇簇地染绿了天空,只是看着这幅春日绿树图,就叫人心里直舒坦,而当看到了那站在路边,亭亭玉立,引得无数人放慢了脚步的佳人时,心里的欢喜便好似要溢了出来,只等着一只春天的小鸟轻轻啄吻。


    “停一下。”


    明明知道该假装没看见,男人还是按耐不住心口的那只茸茸小鸟,叫人停下了车。


    吱呀——


    汽车在马路牙子边停下了,吸引了那电线杆下的姑娘的主意,少女闻声看去,首先见到的是被黑色西装裤包裹的修长双腿从车上伸出来,紧接着便是窄腰、宽肩以及那张俊毅的容貌。


    “姜同志,你怎么在这?”


    来人用一种很熟稔的语气对少女说话,少女却愣了愣,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迷茫,她缓缓眨了眨眼睛:“你是谁呀?”


    男人一愣,这才发觉,是了,在少女的视角里,自己从来没有和她真正相识过,男人喉结滚动了一下,半天才挤出一句:“我叫黎恪,是……黎飞的大哥。”


    提起黎飞,少女终于想起来了,毕竟得益于黎飞狗皮膏药般的刷脸,她想不记住都难呢。


    见此,男人心间又是一阵默然:“你……这是要去哪?”


    少女想了想,还没有说话,忽然,一侧跑来了一个火急火燎的姑娘,她一边跑过来,一边沮丧地说着:“完了,小舒,我家车子抛锚了,怎么办,不能送你去火车站了。”


    来人正是白富美王芸芸,说好了,她今天要送小舒去火车站接人,她可是摩拳擦掌,就等着去会会那臭小子呢,谁知道临到头了,车子竟然抛锚了!如果换成骑车子去火车站,那可得足足骑上小半个小时呢!她倒是没关系,可是她不舍得舒舒大美人受这个苦啊。


    正当王芸芸欲哭无泪抱着美人小姑娘趁机贴贴的时候,两人身后传来了黎恪低沉的声音——


    “你急着去火车站?”


    王芸芸警惕地回头,对上了一张熟悉的脸,她猛地一呆:“你,你……恪哥,您怎么在这啊?!”


    王芸芸看清楚来人的时候,从小被训练的恐惧感瞬间涌上了心头,他们家和黎家算是世交,小时候几个孩子都是一个大院的,还记得小时候黎恪就是他们这群孩子里的孩子王,永远是说着最狠的话,下着最狠的手,上树,钓鱼,打架,无所不能,简直是大院里的刺头子,也是他们这群孩子的心理阴影,直到后来,黎恪忽然被送进了部队,一年之后,等黎恪回来的时候,彻底变了个人,个子高了,人也沉稳了,整天板着脸,跟个老干部似的。


    但是,王芸芸永远不会忘记小时候,黎恪打架时那疯狂地满脸血的模样,他可是有一度都成了王家父母恐吓不听话的小王芸芸的利器!


    因为这股心理阴影,看见了黎恪的瞬间,王芸芸下意识地从美人身上离开,站直了身子,跟接受检阅似的,笔挺笔挺,还偷偷扯了扯自己露出一点肚脐的上衣。


    出乎意料王芸芸的是,这一回,男人并没有用严肃的语气批评自己瞎混,语气好的,她甚至以为眼前换了个人。


    “你们是要去车站吗?”


    黎恪再次好脾气地询问了一遍,王芸芸呆呆地点了点头。


    五分钟后,汽车后座上,王芸芸呆呆靠着车窗,窗户外景色飞快地闪过,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就上了黎恪的车了呢?她也呆呆地看了一圈,身边的小美人依然光鲜亮丽,正快乐地喝着男人递给她的果汁,橙色的果汁顺着少女雪白的下巴滑落,滴答——


    那滴果汁简直是滴进了王芸芸的心坎上!


    再次被美色迷惑住的王芸芸,红着脸,尖叫一声就要扑上去和美人贴贴,直到一声低沉的咳嗽打断了她。


    是坐在前座的黎恪,只见男人用不悦的目光看向王芸芸:“开着车呢,小心点。”


    陷入美色中的王芸芸只觉被冰水当头泼下,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近在尺咫的小美人却不能贴贴,咬着手帕哭唧唧了。


    该死的黎恪,不好好地在部队呆着,掺和她们女孩子的事情干嘛!简直是盐吃多了!闲得没事干!哼,就他那样子,一辈子也没女人喜欢!


    等等——


    王芸芸心头忽然一凛,顾不得对黎恪的害怕,她猛地抬起头,看向了前座的黎恪,男人人在前座还不忘关心后排的姑娘,时不时跟变魔法似的掏出点小零食,递给后座的小姑娘,而少女也开心地全部收下,气氛好的不行。


    在这和谐的气氛中,王芸芸的眼睛一点点亮了起来,不妙了,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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