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她再择君》 1、何处调饥贫少年 沈铭要把妻子卖了。 这是迫不得已的事情。 总不能两个人一起饿死吧。卖了她,两个人都能活。 这个念头,日日夜夜地折磨他。 有诗说,“东家少妇价万钱,西家大妇五六千。”沈铭觉得自己媳妇的姿色至少值万钱。 至于她究竟怎么想,她没什么想法。 她越是没什么想法,沈铭就愈加痛苦。一个男人把自己女人卖了,实在丢人丢脸。可是尊严,抵不过肚饿,最终会被求生的本能压垮。 此时此刻,她佝偻着背,像一只烫熟的小虾米,拄着一根木棍子,颤颤巍巍跟在自己丈夫后面。营养不良让她头发又枯又少还有些白发。 出发前,沈铭用锅灰把她脸上、手上、脚上全抹了一遍,又从干裂的地上搂了几把黄土,撒在她头发上。 家里那只墨斗的墨仓里还剩最后一点墨,他沾着口水化开,仔仔细细在她脸上、腿上画了几个大痦子。那些痦子又黑又大,有的还带着毛刺一样的墨迹,看上去恶心极了。他又撕了一块破布,把她的长发包起来,只露出几缕灰白枯黄的碎发。 “不要说话!驼背走!不准擦脸!听懂了没有?”他板着脸叮嘱,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被路过的流民听见。 她才十七岁,如此打扮看上去却像五十岁的老妇。 “懂了。” “叫你别说!”他恼了,一巴掌拍在她背上,把本就弯下来的背拍得更弯。她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但还是死死抿着嘴,一声不吭。 家里仅剩的一双草鞋,太大了,他还是给她套上了。她不得不拼命蜷着脚趾,才勉强把鞋子扣在脚底。 在外人眼里,沈铭背上的是他老娘,不是婆娘。灾荒年月,能活着逃出来的,没几个善茬。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远比白白嫩嫩的少妇安全。老柴禾似的瘦肉,也没有十七岁女人的肉好吃。 一路上树皮草根早已吃尽。他来时的村镇沦为废墟,大路上行人罕见,偶尔见到的也都是面如土色、扶老携幼的流民。 官府赈济不到,吃不着粮食,乡间便有了公开贩卖人肉的摊子,起初还遮遮掩掩,后来竟插上旗子,成了光天化日下的酒肉买卖。 人们从最初的惊骇,渐渐变得沉默,最后连沉默也省了,只剩下默然的挑选与交易。 这是个一个人命贱如草、人肉与猪肉无异的年景,甚至比猪肉还便宜。 沈铭没来由说了一句道:“等我走不动了,我就把你送到那种摊子上去。” 背上的女人没有什么反应。她的身子微微颤了一下,但也只是颤了一下。 沈铭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他颠了颠背上快要滑下去的女人,把她重新背稳,继续往前走去。他的草鞋早就穿坏了,光脚踩在滚烫的土路上,脚底板裂开一道道口子,每走一步都留下一个浅浅的血印。 他路过菜人摊时,他高声问道:“怎么卖?” 屠夫一边抬头瞄了一眼他背上的女人。然后漫不经心地说:“孩子两千,女人三千,老人一千。” “一千就想买我老娘?”沈铭的声音带着怒意又带着颤抖。 “呵,爱卖不卖,我可是做正经生意的。” 屠夫嗤笑一声,刀尖在案板上点了点,“遇到不上路子的,直接抢你老娘吃了。你要是卖给我,不仅给你钱,我还能分你一碗馄饨。” 他说着,指了指旁边一口翻滚的大锅,锅里的汤是乳白色的,飘着一层油花。那股肉香顺着风飘过来。 沈铭咽了咽口水。 插在摊位上方的旗幡上往日里写的是“酒”,如今是个“人”字。风吹过来,那个“人”字旗噗噗作响。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 沈铭又想起小时候念的诗歌了。那时候先生摇头晃脑地教他们念。不知道背上的女人还记不记得了。 现在也是春天,春天很美……可是春天也是最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冬天已经把存粮吃完了。可是种在地里的麦子还没有成熟。逃难前他把未成熟的麦子割下来用碾盘压磨成“碾转”。那种青绿色的条状物,带着壳,带着芒,碾出来像一条条虫子。 这种未成熟带壳的麦子很难吃,又苦又涩还刮舌,是没办法才吃的东西。 一路上,他们早就已经把“碾转”吃完了。 天黑了,沈铭背着自己女人饿得头昏眼花,两个人在一个背风处歇下。 那是一堵倒塌的土墙,墙根下有一堆干草,不知道是谁留下的。沈铭把女人放在干草上,自己蹲在旁边,像一条看门的狗。 行囊里还剩下一些野菜和树皮,女人把混着沙砾的野菜和树皮放进嘴里开始小声咀嚼。这些东西很难咽,要嚼烂了再咽下去。 男人说他要省点力气,让她把这些东西嚼烂了再给他吃。 一开始她表示自己不用他背,沈铭很嫌弃地说她走得太慢,流民太多,走散了就完蛋了。 后来她坚持要走,非要自己走。结果迎面涌来一群流民,像潮水一样把她冲倒了。不知道是谁的脚踩在她的左腿上。 沈铭把她从人堆里捞出来的时候,她的左腿肿得像发面馒头,青紫一片。他什么也没说,把她往背上一甩,从此再也没有让她下来走过。 嚼东西的时候,她像只饿急的兔子一样,她的腮帮子鼓鼓的,嚼得飞快,牙齿和沙砾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然后她咽了咽口水,把嚼出来的东西吐在掌心。 “我走不动了,我要把你卖了!”他看着她掌心那一团黏糊糊的野菜团树皮,知道她一口没吃,有些气急败坏道。 女人牢记男人的嘱托,没有说话。她只是举着手,掌心朝着他的嘴,像喂一个婴儿一样耐心。 “你说话!我要把你卖了怎么办?” “额……那就卖了吧。”她的声音很轻道 “妈的,与其卖了,还不如我自己把你吃了。不便宜别人了。”他嚷嚷道 手里的柴刀往面前的土地里一插,刀身没进泥土半寸,刀柄嗡嗡地颤着。 也不知道眼前的女人是不是真的饿傻了,还是被一路上吃人的景象吓傻了。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他那个一向有点古灵精怪和奇思妙想的丫头,越来越呆了,而且眼睛永远是直愣愣没什么光彩的。那双眼睛像是蒙了一层灰,看不到底,也看不到光。有时候沈铭盯着她的眼睛看,感觉就像看一条死鱼。 他吃了两口她嘴里吐出来的野菜糊糊,就倒在地上睡了。说是睡,其实只是闭着眼睛。 沈铭没有睡着,他在内心煎熬祈祷道:“老天,求求她了……赶紧跑吧,跑掉我就轻松了。” 对男人来说,莫大的耻辱和无奈,无非是自己婆娘跟别人跑了。 可是对现在的沈铭来说,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女人跑掉,赶紧跑掉。什么耻辱,什么笑话,什么男人的脸面,在饿死面前都一文不值。 她跑了,自己就轻松了,自己万事大吉了,不要担什么责任了,她是死是活他也不用管了。 到时候他可以一个人走,一个人饿,一个人死了也无所谓,他心安了。 只要她跑,哪怕她把最后一点口粮、最后一把铜钱,还有衣服、箩筐、柴刀等他的全部身家都卷走,沈铭对天发誓,绝对不睁眼看,当做不知道。 夜风从土墙的裂缝里灌进来,风不冷,吹在饥饿的人身上却像刀刮。 远处传来几声犬吠,又像是人的哭喊,他分不清了。沈铭把眼睛闭得紧紧的,耳朵却竖得高高的。 他在等一个声音,她起身的声音,她走路的声音,她离开的声音。 可是等了很久,身边什么声音都没有。 他忍不住微微睁开一条缝。月光底下,她蜷缩在他身边,紧闭着眼睛,那张扮丑的脸,在沈铭眼里仿佛又变成了昔日的样子。 沈铭的眼角滑下一滴泪。他没有去擦,任由它顺着脸颊流进耳朵里。 沈铭内心绝望呐喊道:“老天爷呀!我都说要把她卖了,把她杀了吃了,她怎么还不跑?!!” 他把自己冰冷、骨节分明,像枯柴一样的手,覆盖在自己痛苦扭曲的脸上。 赶不走,只能主动卖了,把她丢了算了?那不行,她会忍不住回头找的。只有她自己跑了才行,他才心安。卖了说不定两个人都能活。 不过他才舍不得把送到那种摊上去呢。 他得想个法子,把她卖个有钱人家,做奴隶也是一条活路呀,总比当个饿死鬼强。 想着,想着,他长叹一口气,他累了,困了,睡前抓紧身边的柴刀,想着明天再说吧。【】 2、将妻匍匐到街前 次日依旧,依旧的困苦、饥饿、迷茫。沈铭握着柴刀,挣扎着站起身,眼前又是一阵发黑,天旋地转。 他已经没有力气再背她了。 “走吧,你自己走吧。”他喘着粗气,声音干哑。“我累了,背不动了。” 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这些日子,她其实早就看明白了,丈夫带着她一路逃难,心里打着什么算盘,她不是不知道。 可她没有想过反抗,也没有力气逃跑。这乱世里,一个柔弱的女人,跑又能跑到哪里去呢?不过是一个被糟蹋的下场罢了。 能活一天是一天,要是自己死了,能让他多活几日,倒也不错。 见惯了生死,她早就麻木了。 接下来的日子,沈铭顾不得她了。每天拖着她拼命赶路,她走不动就拖,拖不动就拽,直到她摔倒在地,爬都爬不起来,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他才肯歇一歇。 身后是浩浩荡荡的流民队伍,敌人的铁蹄踏破了他们的家园,无数人流离失所,谁也不比谁好过半分。 沈铭的腿脚倒是真好。他总是跑到前头去,跑得越前头,要到的饭就越多。他才十七岁,从前家里也是殷实的,落了难,到如今还残存着一点可笑的尊严。 要饭这行当,头一关就是跟狗斗。看家护院的狗最是欺生,见着生人就狂吠不止。他学来的法子是拿根木棍戳狗嘴,咬人的狗不叫,叫的狗不咬人。喊得越凶的,反倒越不用怕。 过了打狗关,他不会唱莲花落,只能带着她跪在人家门口。若是肯赏一口饭,他那点残存的尊严便让他绝不肯白吃,总要砍几捆柴、挑几担水才算还了情。 人家若是不愿意,他也不纠缠,起身便走。 今夜,她倒在枯草堆上,气息奄奄,连喘气都费劲了。她觉得自己大概真的要死了。沈铭已经出去好一阵子了,往日他从不离开太久。她闭着眼睛想,他一定是自己跑了。 可她一点都不怨恨他。她知道他的难处。这世道,谁不是苟活着呢?带着她这个累赘,他早晚也是死。 夜幕一寸一寸地落下来,庙外的夜枭开始凄厉地嚎叫。她闭着眼,忽然听见了脚步声。心猛地一紧,随即又缓缓松了下来。 那脚步,她再熟悉不过。 “太好了,我终于找到门路,可以把你卖了。”他一回来就兴冲冲地喊道,声音里带着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他蹲在她身边,喘着粗气。 她有些听腻了他要把自己卖了的话。这些天他至少说了几十遍,有时候是自言自语,有时候是对她。 他从怀里拿出半个硬邦邦的烙饼,饼已经干裂了,上面还沾着灰。他小心翼翼地掰碎,一点一点喂到她嘴里,急慌慌道:“赶紧吃下,快点。不管怎么样,明天你一定要打起精神。我跟你说,明天一早我们就去官道上等着。” “你也吃点。”她费了好些力气说道。 沈铭没有吃,他把最后一点碎屑都塞进她嘴里,自言自语道:“太好了……我有预感,我觉得肯定能把你卖掉。” 她看着神神叨叨的丈夫,没有再说什么。丈夫递过来的饼,她也没有再拒绝,她想可能是她的最后一餐了吧。饼很硬,她嚼不动,只能含在嘴里,用唾液慢慢泡软了往下咽。 现在是夏天了,天气越来越热,破庙里闷得像蒸笼,蚊虫嗡嗡地围着人转。沈铭却一整晚抱着她,也不嫌热。地上又硬又潮,他直接靠坐在墙角,把她拢在怀里. 她坐在他腿上,靠在他身上,迷迷糊糊睡着了。睡在人身上,比睡硬地舒服。 天不亮,沈铭就醒了。他背着妻子跑到河边,河水在晨曦里泛着光。他脱下自己的上衣,把衣服浸到河水里,拧得半干,然后让她拿在手上。 他又从河边拔了一根枯草,插在她头上。这是卖人的记号,然后他背起她,沿着河岸走了两三里路,来到一处官道旁。官道两边是光秃秃的田地,远处有几棵歪脖子柳树,柳条在晨风里轻轻晃着。 一贯钱就是一两银子,沈铭这个人,脑子其实挺灵光的,家里虽然是个农户,但也有闲钱,让他读过两三年私塾,不是个傻憨汉子。 他背着她站在路边,等了一会儿。远处传来马蹄声和车辘声,一辆四匹骏马拉着的翠盖珠缨八宝车出现在路尽头。 那马车装饰华丽,车盖四周垂着珍珠缨络,车身漆着朱红,在晨光里熠熠生辉。拉车的四匹骏马通体乌黑,鬃毛油亮,蹄声整齐有力。后面还围着十来个穿着灰衣的家仆跟着。 沈铭见了马车,像是见了救星一样,扯开嗓子高喊道:“卖妻,一百两!” “卖妻,一百两!” “卖妻,一百两!” 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官道上传得很远,惊起了路边树上的几只乌鸦。 女人趴在他背上,有气无力地叹息道:“一百两,哥,卖不出去的。我觉得三贯钱就够了。三贯钱能买好多米,够你吃好久了。” 马车越近,沈铭的声音越高。他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着。终于,马车停下来了。里面的主人高声说道:“有点意思,八十两如何?” 沈铭心想上钩了,咬了咬牙,硬着脖子道:“一百两,少一文都不卖。” 马车里的人不屑地笑了一声:“你这是卖的天上嫦娥不成?一个村妇竟然敢开口一百两。我见过的扬州瘦马也不过这个价。” 沈铭把背上的女人往上托了托,喘着气道:“老爷不妨下车看看。” 车帘彻底掀开了。下车的不是“老爷”,是个“少爷”。那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长得面容白净,浓眉大眼,一身白衣胜雪,腰间系着翡翠禁步,行走间叮当作响,通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透露着富贵。 少爷站在车辕上,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沈铭和他背上的女人,嘴角微微上翘。 当地富绅江家的公子今日礼佛回来。他年过二十,不曾娶妻,这是沈铭昨天无意间听到的消息。 他舍不得把自己婆娘卖去人肉摊,也舍不得把她卖给老色鬼头玩弄。妓院青楼,那是更不能卖。 他要卖也得卖给年轻有钱的人,这样也不算亏待她了。 所以他蹲守在这里,高喊道:“卖妻,一百两!” 刺眼阳光下,江公子眯着眼睛道:“让我看看你的女人。” 沈铭用自己沾湿的上衣,撩起她的裤腿,用力一擦,这情景就像人挖出深埋在淤泥里的荷藕,在池塘边搓洗掉藕的淤泥,露出晶莹粉色的玉藕。 她很白,白得发光,天生的白雪肌肤。江公子看到确实一愣。 “让我看看脸。” 他一说完,沈铭把她护在身后,昂着头道:“看脸是要价的。” “好个贪财的人。没有你这么做生意的道理。”说罢就要掀帘进车内。 “呵呵,看来公子也不是个有钱人。罢了罢了。” “哦?想用激将法,你这人倒是有意思,要不你卖给我,我给你娘子一百两。” “这乱世之中,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护住一百两银子,公子莫要说笑了,公子无意,那就别打扰我卖妻。”【】 3、但道谁人肯买去 往日里,她总是那副呆滞麻木的模样,眼神空洞,像一潭死水。可此时此刻,她终于有了一丝活气,眼前这位衣着华贵的公子,或许真能将她买走。 整整一百两银子,足够她丈夫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想到这里,那双布满血丝、疲惫不堪的眼睛亮了起来。 换作从前,他们还在那里争辩时,她一定低垂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可今天,她却主动抬起了眼帘,小心翼翼地打量着那位公子。清晨的阳光刺得人眼疼,她干涩的眼珠转了转,又眨了眨,心里翻涌着说不清的惶惶不安,她既盼着能被这位公子买走,那样丈夫不必再为生计发愁,可又舍不得与他分离。 就在两人目光相触的那一刹那,她出于本能地扯了扯嘴角,算是礼貌地笑了一下。随即,她一把夺过丈夫肩上搭着的那块湿衣裳,往自己脸上擦了起来。 此刻,想要被卖掉的心思,竟压过了羞涩与难堪。沈铭见她这般主动,微微一怔,但也没有上前阻止。 倒是那位江公子先开了口,笑着打趣道:“破烂衫,越擦越脏。” 说罢,他从袖口里抽出一方月白色的绸缎帕子,又从随身的青靛色香囊里摸出一锭银子,用帕子包着银子,朝两人丢了过来。 沈铭抬手稳稳接住,攥紧帕子,转过身来,轻轻往她脸上擦拭。只一下,雪白的帕子上便留下了一道乌黑的印痕。 她的左脸总算露出了一点底色,但是一层灰黑还覆在上面,却终究没能擦净。等他把帕子两面都用黑了,她的脸依旧是污糟糟的,但五官的轮廓已经依稀可辨,眉目清秀,鼻梁挺直,竟是一张颇为标致的面孔。 江公子出身富贵,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 可不知怎的,看见她这副模样,心里竟生出几分好奇来。其实这也怪不得他。 沈铭当初故意把她弄得又丑又黑,如今稍微擦洗一下,前后反差之大,任谁都要多看两眼。倘若没有这一百两银子的豪气叫卖,没有这从泥垢中渐渐显现的容貌,见多识广的江家公子,又怎会在此驻足留目。 她本就是个清丽可人的女子,浑身上下如出水芙蓉般娇嫩。当年她之所以能嫁给沈铭,凭的就是这副好相貌。 如今这乱世之中,她要是能被这位有钱又俊俏的公子买走,还得归功于她的那个聪明机灵、深爱着她,却又不得不将她卖掉的丈夫沈铭。 江公子下了车,低声跟仆人耳语了几句。他一边把玩着手里那柄名贵的象牙透雕徽章折扇,一边朝夫妻二人走来。人还未到,一股清雅的檀香便先飘了过来,夫妻俩都闻到了。 “没水,怎么能擦得干净?”江公子话音刚落,一旁的仆人便递过来一个葫芦。他亲自拔开塞子,又拿出自己常用的青色帕子,将帕子沾湿了。 男人最懂男人。沈铭强忍住心头翻涌的苦涩与屈辱,他咽了咽干涩的喉咙,把妻子往前推了推,自己则后退了好几步。 她一个踉跄,差点被推进别的男人怀里,心头不由得一阵慌乱。长这么大,她还从未离一个陌生男子这样近过。 江公子将湿帕子递到她面前,语气淡淡的,却不容拒绝道:“自己把脸擦干净,我看看。” 她颤抖着接过帕子,湿凉的水意透过绸缎粘湿指尖。她没有犹豫太久,将帕子覆上了脸颊,扑面而来的却是刺鼻的酒气。 那葫芦里装的不是水,是烈酒。 这江公子看起来一表人才,相貌堂堂,没想到却如此使坏。 她强忍着委屈,什么也不说,闭着眼睛,憋着气,往自己脸上狠狠又抹了几下。 烈酒滋味很快就消散在风里了,但是烈酒入鼻入眼的痛苦却是久久刺痛着神经。 这几下子,终于把她脸上的污垢全擦干净了。 她还把脖子都擦干净了,拜酒所赐,她被酒气呛得脸通红,像整张脸都抹了一层桃花粉胭脂,又与她白净雪白的脖颈相衬。杏眼小嘴和一双粗长眉,在一张小小秀气的瓜子脸上,胆怯之下又隐忍的懂事听话,或者说是一种懦弱。 看着她的红脸白脖颈,不知道为什么,他想买下的欲望更重了,可能是刚刚一路上都在想祖母的唠叨。让他赶紧找个女人结婚生子,就算不娶妻,也要纳个妾。 娶妻娶贤,纳妾纳色,此女有美色,而且看起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纳个老实的,也不会让家宅不宁。再说他今日本就是去寺庙给祖母祈福回来,遇到此女也算有些缘分。 “不错,不错,是个小美人。一百两我买了。她叫什么名字。”江公子说着话,眼睛却没有从她身上移开。 “妹妹她叫……”站在妻子身后的沈铭喊道。 他一时语塞,他竟然一时忘了她的名字,于是便道:“她姓温,没名字,就叫丫头。” 这些日子,温丫头一直以来没怎么哭,听到自己丈夫这么一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忍不住低头开始抽泣,控制不住情绪,悲伤湮没了脑海,却也冲散了麻木,她肩膀一抖一抖的,断断续续的喘息着。 两个大男人,现在一个有心,一个无力,不管咋样,就是不上前问一句她怎么了,毕竟买卖时候太过关切商品,是不利于交易的。 “哪里人?” “云岫县。” “多大了?” “十七。” 江公子心想,看身形不像十七,但才像十五岁的样子,可能是太瘦小了。 “那就给我做个妾室吧。你们之前有过孩子吗?” “没有。” “拿着我这个玉佩,去我府上签好卖身契领钱,放心,自有人领你去。” “好。”沈铭接过他抛过来的玉佩道。 江公子又不怀好意笑道:“要是你女人不乐意,想跑怎么办?” “那就把她栓起来呗。反正她从小就是被拴起来长大的。不需要锁链,只要拿根麻绳捆在脚上,她绝对跑不了。” “果真?” “当然。不信公子可以试一试。以后她的生死,公子随意,我管不着。”【】 4、免我身向沟中填 买卖人口这事儿,讲究的就是“快、狠、绝”,半点拖泥带水都不行。 尤其是眼下这“卖妻”的交易,更容不得半分柔情蜜意。若是还黏黏糊糊、你侬我侬的,惹得买主心里不痛快,那可就坏了买卖。 她垂下眼,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珠,声音压得极低道:“公子,我能跟哥哥说几句话吗?” 江凛之倒是故作大方,一扬手,语气里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施舍道:“当然。” 说罢自己转身上了马车,帘子一放,仿佛事不关己,车内传来他轻轻掸袖子的声音。 她这才走到沈铭面前,攥了攥袖口,小声问道:“哥哥,拿了钱,你打算去哪儿?” 沈铭看了她一眼,语气平淡道:“我打算去当兵。” “为什么?”哥哥……你拿了这笔钱,大可以找一处安稳的、没有战乱的地方,重新安家过日子啊。不比当兵强?” 沈铭轻轻拨开她的手,那动作干脆利落,嘴角又扯出一丝冷笑道:“当然是让你找不到我了。再说了,一百两银子算什么东西?当兵才挣得来荣华富贵。你往后……好自为之吧。” 听到这里,她怔在原地,眼眶泛红,嘴唇微微发抖。半晌,她才低声说道:“还有哥哥,你怎么把我名字忘了。我叫温可。” 沈铭微微一顿,随即漫不经心嗤笑一声道:“你自己小时候胡思乱想取的,又不是你爹取的。你爹不从来都喊你丫头吗? 我看这名字不好,反正你去别人家肯定要改名。再说了……咱们哪怕成亲,不也哥哥妹妹叫的。说不定你把我名字都忘记了。” 她不服输地抬起头,眼中依旧含着一层薄薄的水光,语气却倔强起来:“我记得哥哥名字,铭。我第一个会写的字。” 沈铭脸色一沉,声音骤然冷下来道:“闭嘴,别说了。反正拿了钱,我就走。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以后就看你造化了。生死我终于管不着了。我解脱了。你别恨我就是了。” 她摇了摇头,泪珠终于滚落下来,声音却异常平静道:“没有……我从来不恨哥哥。” 沈铭叹了一口气,他不再看她,只伸手拉扯着她的手腕,把她拖向马车。他握得很紧,力气很大,像是怕她跑掉,又像是怕自己反悔。 到了车前,他松开手,面无表情道:“公子,交给你了。” 车内江凛之阴阳怪气地笑了笑道:“你们夫妻话说完了?”他的笑意不达眼底,带着看戏的轻佻。 沈铭没接话,只把刚刚那一锭银子硬塞到温可手上,银子上还带着他掌心的余温。 马夫拿了一个小木凳,往地上一搁,发出“咚”的一声闷响。温可踩着凳子上了马车,弯着腰钻进车内。车内铺着暗红色的毡毯,那位贵公子闭目端坐正中,双手搭在膝上。 她正踌躇着自己该坐哪里,是缩在门边,还是跪坐在一旁?就在这时,车外一记响亮的马鞭声骤然炸开,像是抽在人心尖上。她吓得心头一颤,下意识掀开帘子,身子往前一倾,竟想跳到沈铭怀里去。 那是她的本能。是穷途末路时他挡在她身前的记忆。 还好马夫察觉了,一声厉喝劈头盖脸砸过来道:“疯了!赶紧回去,坐好!别再耽误少爷时辰了!” 那声音又凶又硬又吓人,她浑身一僵,最后才慢慢缩回手,帘子落下来。 “对不起……”她道。 这三个字不知是对马夫说的,还是对江凛之说的。车外马蹄声起,车轮碾过碎石,吱吱呀呀地向前滚去。路边的柳树一棵接一棵往后退。 她蜷在角落里,抱紧自己的膝盖,手里紧紧握着自己哥哥给的银子。 “坐过来,让我好好再看看你的脸。” 她听着话坐在江凛之身边,闻着他身上昂贵的香薰味,不知道是紧张害怕还是被香味冲到了,感到有些头晕目眩。 “你真是个村妇,这么白净?别是倒卖了好几手的瘦马妓子吧。”他套话道。 “我是天生的……我不是,我十五岁就嫁人了。就跟过一个人。我爹死了,我就养在沈家当媳妇的。” “刚刚跟你说是做妾,但是我江家的妾也不是这么好做的,我想了想,先给我做丫鬟,懂了吗?” “懂。” “那男人说一根麻绳就能把你捆起来?” “我想是的……”接着温可保证道:“公子,我不会乱跑。我跑不到哪里去的。” 沈铭并没有夸大其词,在遇到她之前,温可一直是被拴着的。 从前村里人提起她,总会先伤感地说道:“这孩子真可怜,刚出生就没有娘。”但是接着感慨道:“这孩子运气好,有个好爹,竟然把温丫头拉扯大了。” 温可的爹爹是个老实,话不多的庄稼汉,娶上妻后,次年生了个女娃,妻没了,还剩个她。他爹用狗奶羊奶猪奶和讨来的一点人奶把她养大了。 温家就父女两个人相依为命,靠着温父种着几亩薄田糊口。后来温可能走路了,村里有水井,村外有溪河,温父怕闺女掉下去,又或者有那十恶不赦的人贩子骗走,从她会走路开始,她的脚腕上就系着一根麻绳。 温父种地时,就把绳子绑在一旁的大树下,回家时,就牵着绳子把她带回家。上山砍柴采药时,更方便,他牵着绳子,也不怕闺女失足摔下山崖。 温可小时候活动的地方,取决于绳子的长度。 所以如果拿一根麻绳绑在她脚上,她可能真的会被吓着不敢跑。 此时江凛之又发话道:“虽然是丫鬟,但是妾该做的本分你知道吧?” “我懂。” “明白就好。” 接下来两个人一路无话,快到江府时候,江凛之吩咐道:“今天从东小门进,把这野丫头带到我房里去。备一桶热水,好好洗干净。这身上的味道带到祖母那边去,真怕冲撞了她老人家。” 到了地方,两个老嬷嬷已经候着了,温可掀开帘子下来,就听见其中一个老嬷嬷小声道:“这哪里来的野丫头,把少爷这车厢里搞得一股酸臭味。” 温可羞红了脸,不敢说话。 江凛之已经走了,只丢下一句:“交给你们了,洗干净了先送到我房里来。” 两个老嬷嬷应了声“是”,一左一右夹着温可,把她带进了东小门。 ———————————— 江凛之这个人,年至弱冠,已经稳重了不少。小时候可是个混世魔王,上房揭瓦、下河摸鱼,连他爹都管不住。如今,虽然收敛了不少,只不过把那些张扬跋扈藏进了骨子里。 从前他不近女色,一是觉得娶妻束缚了自由,二是他从前爱好游街打猎,骑马射箭才是他的心头好。只是近些日子,特别是打了春之后,夜里欲望难以疏解,竟恼得他夜夜难以安眠。 家里的丫鬟,他嫌没意思。外头的妓院,又嫌脏。 一百两银子,买个处子也绰绰有余,但是见到温可那番柔弱人妻的样子,男人的征服欲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龌龊感觉就上来了。她那双含着泪的眼睛,像小鹿一样怯生生的,却又带着一股说不出的韧劲儿,让人想把她狠狠蹂躏碾碎。 不过一百两还是贵了,有钱人也不是冤大头。一个瘦弱村妇,没什么才艺,懦弱胆怯,根本不值这个价。 到了中午,温可终于沐浴完成。那两个老嬷嬷可没客气,用丝瓜络在她身上搓了一层一层的灰泥,搓得她皮肤通红,像是被剥了一层皮。 洗澡水换了三遍,头一遍倒出来都是浑浊的泥水,黑乎乎的,连嬷嬷都皱了眉头。到了第三遍才见了清亮。 她站在木桶里,被搓得浑身发疼,却一声不敢吭。嬷嬷们一边搓一边嘀咕道:“这得多久没洗过澡了?” “乡下来的,可不就这样。” 温可咬着嘴唇,也不敢说什么。 洗完之后,嬷嬷给她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衣服上又是那股很霸道熏人的檀香。然后她被领着穿过一条长长的回廊,绕过一个弄堂,来到了江凛之的屋前。 嬷嬷敲了敲门,恭敬道:“少爷,人带来了。” 里面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进来。” 温可深吸一口气,低着头走了进去,然后关上门。 “把衣服脱了躺床上去。” “好。” “呵呵,中午了,你曾经的男人马上也要到我府上来了,正好试一试你的滋味,跟他说说你值不值这个价。让他以后别乱做生意了。” 温可一边解衣带一边道:“公子,你……还是别说了,我们穷人……过得不容易。您可怜可怜我们吧。”【】 5、此日遇不淑 江凛之慵懒地靠在红木雕花漆背椅上,嘴角挂着一抹浅淡的笑意。 他微眯着眼,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站在他面前脱衣的温可。 她苦苦哀求的声音断断续续,却让他心底深处涌起一股奇异的满足,那种彻底拿捏住自己看上的女人的快感,是金钱带不来的滋味。 温可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双手颤抖着解开衣襟。外衫、中衣、小袄……一件件褪去,滑落在地。最后身上只剩下淡粉色的亵裤和藕色的抱腹。 “真是太瘦了。” 江凛之淡淡点评,语气里听不出怜惜,倒有几分失望。 他原本正襟危坐的姿态微微松动,身子向前探了探,忍不住又多问一句:“你真的十七岁?别是你丈夫哄骗我的?或者说那个人不是你丈夫?我对小孩可不感兴趣。” “是十七岁……我们没有骗你。”温可哽咽着回答,手指摸索到背后,缓缓解开抱腹的系带。薄薄的绸缎滑落,露出她瘦骨伶仃的上半身。胸前只有小小的一点隆起,往下便是清晰可见的肋骨,一根根排列着,白皙到近乎透明的皮肤下,青色的筋脉和紫色的血管蜿蜒分明。 江凛之方才还因她那张“可怜巴巴”“我见犹怜”的脸而心痒难耐,欲壑难填,此刻目光落在她这副身板上,却像被浇了一盆冷水,欲望顿时全无,了无兴趣,整个人瞬间冷静下来。 他甚至有些自嘲地想,再多扫两眼,自己怕是要成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了,简直要修成大圣人。 他这个人,如今虽以冷面示人,内里却曾是生性炙热的骄阳少年。年少时在郊外猎兽,他就酷爱肥硕高大的猎物,射死一头膘肥体壮的公野猪才算本事。要是被人瞧见他一天天射死的只是只孱弱瘦小的母鹿,他自己都觉得丢面。 他这种癖好,很好地体现在某些方面上。 于是他烦躁地摆了摆手:“把衣服穿上吧。” 温可一怔,随即跪下来连连磕头,感激涕零道:“多谢公子!”可话刚出口,心里又涌起新的恐惧,她害怕被“退货”。若是公子连把她当作泄欲的欲望都没有,那沈铭怎么办呢?他岂不是要白欢喜一场? 她咽了咽口水,鼓足勇气,不顾双膝疼痛地挪着,最后匍匐在江凛子脚下。 “公子,我……可以的……您可以试一试。别不要我好不好?” “哟,这么害怕?你对你男人这么情深义重?跟了我,心思还在别人那里?”他轻笑着,挑了一个刁钻的角度问道。 温可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脑子一片空白,只是支支吾吾道:“您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人吧。往后我一定会好好服侍您的。”最后她鼓起勇气去碰男人腰际的玉带钩。 可江凛之现在对她的玉体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对逗她倒是有些兴趣。 他宽厚温热的大掌一把把她捞起,让她坐在自己腿上。 “抬头看我的眼睛。” 温可看着他不容置疑的威严眼神,很害怕,但是还是下意识地讨好一笑。 江凛之一手环住她的腰,一手用力又霸道地扒开她的嘴唇,用指腹在她的牙龈牙面上划过,这举动就像给牲畜看牙口,检查牲畜的年龄,当然她也微微张开着嘴巴,任他玩弄。 “牙全的,不是小孩,但是这牙齿竟然松了?” 她如实解释道:“吃麦麸树皮,有点难嚼…所以牙齿有点松了。” 江凛之“啧”了一声,没说话。 戏其口齿,留有口涎,乘此微湿,入此秘径,正当其便。其本能犹豫抗拒,然念及己身之困,战栗而任身心俱敞。 真是任人采额的乖顺。 眼角垂泪,对其无章揉捏之举,彼以为其顽劣,不知其青涩也。 少倾,红豆相思难磨,不得其位,略有苦楚,便咬齿含羞道:“公子,汝可入否?。” 他恼怒呵斥,神情俨然,须臾过后,峰回路转,得其门路,总算是柳暗花明。女者温顺通情达理,放其歌喉以助公子之兴,声音娇啼婉转如柳莺。 久了那期期艾艾的声音,在江凛之耳里听起来真是“杜鹃啼血”的哀鸣的刻意。刻意到江凛之都能感觉她在逢场做戏。【】 6、岂肯遽别离 他将指尖从方才的纠缠中抽离出来。骨节分明的手上带着薄茧,此刻正沾着水渍,他垂眸看了一眼,看来眼前这人虽显青涩,却终究并非完璧。 江凛之拧起眉,眉宇间一股子阴沉的郁气,遮住了方才因为动作生疏的恼怒。 他唇角一勾,语气里略显尖酸刻薄道:“做了两年人妻,果然是曲径通幽啊。看来你那位男人,不怎么中用呢。” 温可的脸颊烧得绯红,她张了张嘴,想反驳,又被他身上霸道而浓郁的香气呛得说不出话来。 “你跟你男人,这鸳鸯交颈水乳交融之事,一般什么频次?” 江凛之一想到这村妇可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换了个露骨粗俗的说法问道:“你男人几天睡你一次?” 就在这时,温可忽然胃里一阵翻涌,忍不住弯腰干呕了几声,喉咙里泛出酸涩的苦味。 “你怎么了?不舒服?” 他皱起眉,收敛了刚刚的嘲讽,露出一丝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关切。 “公子……没关系的,” 她摸着空瘪瘪的肚子道:“可能是我有些饿了。”说完,她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江凛之看了她一眼,沉默片刻才道:“去把衣裳穿好。还没到晚膳的时候,你先吃些点心垫垫肚子。” “嗯嗯,谢谢公子。”温可连忙点头,眼中闪过一丝感激。她犹豫了一下,又小心翼翼地试探道:“那……他的事?” “我自会办好。”他语气淡淡。 温可垂下眼道:“只要公子能买下我,我什么都愿意做。” 江凛之不想再听她反复念叨这句话,冷冷地沉下脸,不发一言。 他抬起那只还沾着水渍的手,将那湿意重重抹在她滚烫的脸颊上。 温可此时想起公子刚刚的问话,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刚成亲那会儿多,几个月后,各种灾各种祸的,再加上公公婆婆去世,我和哥哥夜里就是安稳睡觉……” 他看着她回答的样子,“真是又骚气又单纯,倒也是个极品。” 江凛之心里默默点评了一句,唇角却忍不住微微扬起。 正好外面的人通报,沈铭已经到了,江凛之出去“会客”。 温可一边忙着系衣带子一边道:“公子,我能再见他一面吗?就看最后一眼,最后一面。” 江凛之听到这话,心里甚是不舒坦,但也没有说什么,一言不发地大步出门而去。 温可穿好衣服和鞋子,连忙跟了上去,走了几步,她懊恼得跺了跺脚,“差点忘记这个!”她赶忙跑回去。 在江凛之院子的花坛一角里,她把沈铭偷偷塞给她的银子丢在这里。之前老嬷嬷给她洗澡的时候,她手里紧紧攥着银子不肯松。临了要进公子的屋子,没法藏,才丢到花坛的草堆里。 这可是她丈夫留给她唯一的东西了。 温可蹲在花坛边,把草木一株一株拨开,土屑沾了满手,指甲缝里都是泥。她找了半天,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却什么也没找到。 心里焦躁得像有蚂蚁在爬,又眼见江凛之早已没了影子,偌大的院子里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院外头她又不敢乱走,怕冲撞了其他主子,只能急得在原地直打转,眼眶里渐渐蓄满了泪。 此时此刻,一处偏厅内,檀香袅袅。江凛之坐在主位上,看着沈铭卖身契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字迹工整,一笔一划都透着力道。他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道:“你还会写字?你女人会吗?” “认得一些,不过就算公子您在她面前写下藏宝图,她也不会透露的。” 江凛之道:“好性子,当个妾室是不错的。可惜……那女人身子真差,刚刚在床榻之间,差点没喘过去。一百两估计也让我玩不了多久。” 江凛之观察着沈铭的反应,沈铭的脸上却是反常地淡然一笑,然后道:“一百两,十次有十次的玩法体验,一次有一次的刺激。 我已签下卖身契,她的生死与我无关。只不过江公子看上去一表人才,没想到竟然还有对外人讨论自己床上雄风的癖好,真是看不出来。” 江凛之没想到被这“卖妻”的流民呛了一嘴,想来这沈铭的能力与机智,将来未必不会出人头地。 江凛之对他刮目相看的同时,心中竟然萌生一股不爽郁闷的情绪。 江凛之完全可以等沈铭出门后,偷偷找人干掉他,然后把钱收入囊中,白得一美人,但是出于种种原因,他没有这么干,而是临走前又忍不住道:“拿了这么多钱,有空去城南的乱葬岗看一看,说不定有天会看到熟人。” “明白。”沈铭看着江凛之的眼睛,颔首笑道,随后他拿着银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走出大门的那一刻,沈铭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低声道:“终于把她卖了。” 声音里没有庆幸,只有一种近乎残忍的温柔。 她太美了。他护不住她。在这乱世里,与其让她跟着自己颠沛流离、朝不保夕,不如把她推到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至少就算死,那个地方能让她吃上点好饭。 江凛之回到后院时,远远就看见温可正蹲在花坛边,扒拉着那些草木,一脸着急的样子,嘴里还在喃喃自语。 他停下脚步,看了她片刻,终于忍不住高喊道:“你在干什么?” 温可这个实心眼的女人崩溃道:“哥哥给我的钱没有了。我想把钱给哥哥的。我在这里不需要钱,哥哥在外头,一定是要钱的。” “别找了,他已经走了。” 温可听此哭得更崩溃了,她没有看到她丈夫最后一眼,还把丈夫留给的自己的钱弄丢了。她无措地伫在原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哭得凄惨。 江凛之受不了她这样,掏出一锭金子朝她砸去,不偏不倚正好砸到她额头上。 “闭嘴!十两银子而已,这么宝贝?我给你十两金子。” 温可用沾了泥巴的手揉了揉砸疼的额角,低头看到滚到自己脚边的那一块金灿灿的小金元宝,愣了一会儿,赶紧将自己的脏手往自己衣服上擦了擦。把手擦干净了,捧起金元宝,跑到江凛之面前道:“谢谢公子……我不要钱的……您赶紧收好。”【】 7、愿割妾身肉 沈铭带着钱,走着走着突然很懊悔。 当然不是懊悔把自己女人卖了。 而是卖得太着急,没有好好叮嘱他那个傻妹妹几句。 他那傻妹妹,脑子不灵光,到时候别刚到有钱人府上,就惹他们不高兴。 “算了……算了……这就是命。我总不能护她一辈子。”他自我安慰道。 温可实在是没有让沈铭失望……果然很快就惹恼了男主人。 此时此刻,江凛之背着手,往后退了几步,冷眼笑道:“哦,我给你的你不要,你还想着与你无关的野男人。好个不知趣的蠢货。口口声声说愿意为我当牛做马,看来全是胡扯。倒是我一时糊涂,买了你这么个不值钱的玩意儿!” 他推开她递过来的手,见她依旧这副呆愣模样,心中越发烦闷。他皱了皱眉,一甩袖子,转身便走。走出几步,又忍不住暗自懊恼,自己真是鬼迷了心窍,竟在一个村妇身上浪费这许多口舌。 温可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见他步履匆匆,满是不耐与不忿,不知该如何是好。她只能踌躇在原地,嘴唇张了又合,直到他身影消失在院门外,到底还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院门“咣当”一声合上,四周便静了下来。 温可独自站在院子里,发了好一会儿呆。午后的阳光白晃晃地铺在地上,照得她有些发晕。她推开门,把小金元宝放在他的书桌上。然后又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 到了屋外,她摸了摸干瘪肚子,轻声说道:“好饿……还好哥以后不会饿了。哥哥走了,留给我的银子也没了……哎到时候再找找吧。我有些找不动了。” 不过想到沈铭揣着那些银子,至少能吃饱饭了,她心里竟隐隐生出几分欣慰。 她环顾四周,见院子里空无一人,便在廊下的台阶上寻了个地方坐下。她将头枕在膝盖上,缩成小小的一团,像是要把自己藏起来似的。 她这身子骨本就虚弱,虽说已是初夏,可只要风稍微大些,吹到她身上,她便觉得冷。 这会儿又饿着肚子,坐久了,整个人止不住地打颤。她闭上眼睛,默默忍受着胃里一阵阵泛上来的酸水。 她额头抵着膝盖,迷迷糊糊之间,连院子里来了人都没察觉。 “哎!” “哎!” “嘿!” 连着喊了三声,到了最后一声,温可才猛地回过神来。她茫然地抬起头,看见面前站着一位身着绿衣裙的女人,温可眨了眨眼,赶忙起身道:“怎……么了?” 倒也不怪她反应迟钝。饥饿、疲惫、不安,再加上方才与哥哥分离的难过,公子的不高兴,桩桩件件压在身上,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木木的,呆呆的,像个木头人。 老太太身边的大丫鬟琏眉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开口道:“老太太喊你过去。” “哦。” 琏眉见她衣裳上沾了泥土和草屑,皱了皱眉道:“你衣服怎么脏了?赶紧重新换一件吧。别让老太太等太久。”说着,便提溜着温可进了老太太院子旁的一间别屋,从柜子里翻出一件粉色衣裙,抖了抖,递过去。 “这是我的衣裳,你先穿着。”琏眉的语气虽然不算热络,倒也没有嫌弃的意思。 温可接过那件衣裳低声道:“谢谢姐姐。等我穿好洗干净了还给你。” “那也不用,反正也是件旧衣裳。过会儿家里的裁缝来,给你做几件合身的衣裳。” “不用给我做,我穿旧衣裳也没什么……这衣裳比我以前的新衣裳还好。”她怯生生道。 琏眉见少爷花了一百两买下这女人,原以为是那种刁钻古怪、难伺候的狐狸精。 没想到人挺老实的,因此也放下戒心,笑道:“你不是少爷的妾?穿丫鬟的衣裳不失了少爷体面?” “少爷好像说让我做丫鬟?我可以洗衣服,做些打扫之类的活。我还会做饭。不过我做的饭,你们有钱人应该吃不惯。” 琏眉点了点头,心中有数了,领着她见了老太太。温可一直低着头,也没有看清这位后宅女主人长什么样子,只见她下摆的衣裙是亮闪闪的绸缎,上绣各种花雀纹,看得她眼花。 屋子里的七八个丫鬟都围着老太太身边,瞧着少爷带回来的女子。 琏眉弯腰在老太太旁边耳语了几句。 老太太道:“看着确实像个老实本分的,以后就好好服侍少爷知道吗?” “知道。”温可连忙道。 老太太点了点头笑道:“他爹去了江都做官,后年才回来。给你个任务,好生看着那位小祖宗,知道吗?” “嗯嗯。” 她的声音与跟她认识的其他老太太没什么不同,但是说话就是让她感觉威严十足。 “琏眉,吩咐厨房,舀一小勺香油放米里熬一碗浓米粥。临了再撒点核桃杏仁这些干果子。 丫头你这几天就先吃喝这个。其他的不要贪嘴吃。到时候再吃其他的。” 温可点头如捣蒜道:“好好好……让我吃剩饭都行。我吃的不多的。” 老太太可是见过大世面的官宦贵族小姐,死人也不知道见过多少了。知道流民饥民吃点好的,就容易死,便吩咐厨房煮这几天煮米粥先养着身子,再慢慢喂点肉汤和米饭,这得养个大半个月,才能慢慢正常吃饭菜。 老太太问一句,她答一句,很快老太太就把她的家底摸清了,很普通,但也很干净的家世背景。看来果真是自己大孙子是一时兴起了。 又见这丫头瘦得很,估计生育都难,就算怀上了,也不见得能生出来,不过一百两能买孙子高兴,让他屋子里有个人不去外面招惹,也无妨。 老太太觉得很值,但是她的宝贝孙子觉得被忽悠了,觉得很不值。 比如说现在,给江凛之倒贴一百两,他都不会买这个“活宝”回来丢人现眼。 老太太果然见识广,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粥端到温可面前,她真的是两眼发光,要不是这粥里有不少坚果葡萄干,堵着嗓子,她还要嚼一嚼,她都能直接把白米粥往嗓子里灌。 她真的已经好久没吃上什么香甜的大米了。一时间忘乎所以,沉浸在吃饭之中…… 很快一碗热粥还没有凉下些许,就被她吃完了。 温可还不够吃,于是她一手捧着碗,一手握着小汤匙,刮着碗底剩余的白米汤往嘴里送。汤匙碰到碗底时,发出“呲啦呲啦”的碰撞声。 周边的丫鬟们听到这声音,实在忍不住都发出笑声,就连老太太都被逗笑了,笑得一脸慈祥。温可只顾着吃饭,也没有意识到她们在笑自己。她其实懂这样吃饭没有礼貌,但是她真的好饿好饿好饿…… 江凛之进来见她脸都要埋进碗里的样子,和那都传到外屋的死命刮碗声。一时间脸都涨红了,刚进屋,就要退出去。 老太太看热闹喊道:“阿玉,你走干什么?”【】 8、充子一朝饥 老祖母端坐高堂,江凛之立于一侧,神色略显窘迫,低声开口道:“实在是让老祖母见笑了。” 温可听到他的声音,这才慌忙放下手中的碗,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方才的失礼。她连忙站起身,红着脸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 “你又没做错什么,没有什么好道歉的。” 江凛之语气依旧平淡,听不出喜怒。方才那一幕确实让他面上有些挂不住,可一瞧见她瘦削的身子,仿佛风一吹就要倒,又想到她这衣裳底下怕是只剩一副骨架子,心底那点不快便也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阵不忍。 他暗自叹了口气,心想这丫头也不过是个苦命人,自己堂堂男子,又何苦与她计较这些细枝末节。 老祖母也开口道:“阿玉,你给这丫头取个名字,之后就领回你屋里去吧。” 江凛之沉吟片刻答道:“今日她到家,今日黄历上说诸事不忌,万般皆宜。便取个‘宜’字吧。” “宜?”温可轻声念了一遍,眼中带着几分疑惑,微微歪着头,似乎在努力从自己有限的学识里搜寻这个字的影子。 江凛之见她一脸茫然,料想她一个村妇未必懂这字的意思,便随口解释道:“万般皆宜,就是万般皆可的意思。” “可,我知道,我还会写呢。”温可忽然弯起眼睛,笑眯眯地说道。她跟着丈夫上过几天学堂,后来婆婆不让她去了。好在丈夫有时得空,也会教她认几个字。她认得一些简单的常用字,却不太会写,只偶尔拿根树杈子在地上比划着描画。那个“可”字,便是她最早学会、也写得最熟练的一个“复杂”字。一横,一竖钩,再一个“口”,她闭着眼睛都能在地上画出来。 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就是一个“可”字。虽说不上有什么深意,可那是她自己选的,念起来顺口,写起来顺手,她便觉得好。 “行吧,那你就叫温可吧。”江凛之见她那般欢喜,便也不再坚持,妥协道。 其实“宜”这个字他私心很是喜欢,文雅周正,又带着几分古意,让他想起《诗经·桃夭》里的那句“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虽然眼前这个瘦弱的小丫头,横看竖看也不像能兴旺家室的样子,不过人又已经到了跟前,祖母也同意了,那便姑且留着这个美好的祝愿吧。 “谢谢公子,我很喜欢!也谢谢老太太给我的粥,真好吃!”温可终于鼓起勇气,抬起头看向老祖母,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满是感激。 她这才仔细看清了老祖母的模样。老人家虽然一头白发,脸上也爬了些皱纹,可是皮肤却格外白净,气色也好。她身上穿着一件竹青色莲纹圆领袄,颜色素净却不失雅致,头发简简单单地拿一根玉簪挽着,额前箍着一条金银点缀的云锦抹额,整个人看起来既慈祥和善,又透着说不出的富贵气度。温可从未见过这样的老太太,一时竟看得有些呆了。 没一会儿,裁缝来了给她量了量腰身,忍不住道:“是个瘦弱的。” 温可笑道:“那我还可以省几尺布。” 老裁缝和老祖母相视一笑,她们两个活了这么些年纪,细看就能看出孩子以后有得长个子呢。 —————————— 江凛之拜别祖母后,便领着她往外走。温可跟在后面,一碗热粥下肚,身上有了些力气,精神头也跟着足了。她这人有个改不掉的毛病,就是一放松下来便爱自言自语,嘴里嘀嘀咕咕个不停,像是跟自己说话,又像是跟路边的花草说话。 从前在村子里,沈铭早就习惯了她那些稀奇古怪的行径,一律当做没看见,由着她去。可江凛之不知道。 “温可,名字真好听,我喜欢这个名字。”她像只小鸡似的,紧紧跟在江凛之身后,脚步轻快,嘴里念念有词道。 江凛之走在前面,听见身后细细碎碎的念叨声,嘴角实在忍不住,微微勾起,显出几分笑意来。 他以为温可说的是“江凛之取的名字真好”,其实分明是她自己夸自己取的名字好听,跟江凛之没有半文钱关系。 有人说女人最难讨好,江凛之觉得至少讨好这个村妇,随便施舍一个名字就能满足,实在太容易了。 江凛之总是认为自己才是赋予她一切的人,包括她的名字。温可却一直认为一切都是自己争取得来的。 到了傍晚,是主子用晚膳的时候,因为老太太的吩咐,没有给温可吃,温可只能站在一旁看着江凛之吃。 她虽然馋得一直咽口水,但是在心里告切自己道:“我不能贪吃,我要乖乖听那个老太太的话,毕竟公子都要听老太太的。 如今哥哥走了,我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要努力活下去,等哪一天哥哥有出息了,说不定我还能再见他一面呢。” 沈铭和她两个人可是正经拜过天地,同生共死的夫妻,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两个人是绝对的行动派。 沈铭能做出“卖妻”的事情,温可身上则有一股“天真的残忍”和能为自己自圆其说的诡辩。 温可稍微有了点精力,有力气思考后,她开动她的脑袋瓜子想到:“哥哥离开了,我也要开始我的新生活了。不能让哥哥小瞧。 公子还没有娶妻,要是有了正房夫人,我这个做小妾陪过公子睡觉的人,要是不被正房喜欢,说不定会被撵出去。 要是被撵出去,他们肯定不会像哥哥一样给我找个好人家。 我也不能走,我走了,万一哥哥回来找我。找不到我就坏事了。 我得在夫人过门前,赶紧给公子生个孩子,最好生个儿子,到时候公子看在孩子面上,就不会赶我走了。” 江凛之见她在一旁站着,喉咙不停滚动,心生怜悯,扳开一块绿豆糕递到她嘴前,温可馋得要死,强忍着饥饿,难受得红着眼眶道:“没事儿,公子,我不吃。” 他命令道:“别拿老太太的话当圣旨,在我屋里,你就得听我的。多吃半块糕点,又吃不死。”温可审时度势一番,又觉得江凛之说得也对,在他屋子里,得听他的,毕竟靠他才能给自己生个孩子。 她听了他的话,然后……温可又出丑了,她实在忍不住,一口咽下,就被豆糕糊住了嗓子,噎着了。 江凛之实在忍无可忍拍桌道:“看来我花一百两,买了一个连嚼东西都不会的蠢货!” 几盏热茶下肚后,温可见他依旧一副板着脸生气的样子,她赶忙跪在地上喘息道:“对不起……公子……您别生气了。我知道一百两很多很多钱,我几辈子都赚不过一百两。您也别嫌弃我……您怎么着都成。”说着就开始解腰带。 江凛之看着她这副模样,笑了……无语至极的笑了。 他觉得这女人真的挺可怜的。 被自己丈夫卖了,又没有父母兄弟,给她取个名字,就欢喜的不停念叨,见他生气,就慌得下跪脱衣服,毕竟这浅薄的村妇也只能想到这个,也只有这个来讨他欢心了。 既然如此,那他便顺她意了。【】 9、洞房昨夜停红烛 夜色沉沉,烛火摇曳,映得床榻上的人影忽明忽暗。 方才那场突如其来的情,像是骤雨一般猛烈而又仓促地席卷而过。此刻雨歇云散。 空气中还残留着暧昧的气息,江凛之的呼吸还未完全平复,胸膛微微起伏着。 他看见女人一直将脸深深地埋进被褥里,只偶尔发出一两声极低的堵在喉咙里的闷哼,除此之外,便再也没有说一个字,肩膀也微微颤抖着。 初次的急头愣脑之后,江凛之稍微冷静下来,目光也不由自主地移向那处,真是一抹糜艳的红。 他想起自己方才的举动,那样急切粗暴,几乎没有给她任何适应的时间,带着些愤怒来惩罚她宽衣解带,毫无廉耻心的行为。 于是忍不住微微俯下身,声音压得很低,轻声问道:“疼吗?” 温可将脸从被褥中抬了起来,听到公子唤她,她赶紧道:“不疼的,没事儿,公子您怎么舒服怎么来。” 她说完这句话,停顿了一下,转头看着江凛之,语气里甚至带上了一丝轻松的、近乎天真的感叹道:“公子,您家的被褥子好软好滑呀,我跪在上面一点都不疼。要是在以前我住的那地方,跪在上面,您这么大力气,我肯定会疼,膝盖肯定也会掉皮。”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亮晶晶的,像是在说一件值得庆幸的好事,那笑容干净而明媚。 但是那句话像是一把极薄极利的刀,她说他的被褥好软好滑,说跪在上面一点都不疼,好像在跟他说,她之前习惯了跪在坚硬冰冷的地面上,习惯了把所有的不适与痛苦都咽进肚子里,然后笑着对别人说“没事”。 她不是在抱怨。她甚至不是在诉苦。她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并且笑着告诉江凛之一件令人欣喜的小事。 于是乎,她话出口一会儿,江凛之就“萎”了,身体上心理上都萎了。 只觉得浑身那股尚未完全散去的燥热,在这一瞬间彻底凉透了。他的兴致,在这一刻,消失得干干净净。 这种感觉并不陌生。 就像白天一样。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今早初见她的时候,那张脸是怎样打动了他。 那时候她站在街边的柳树下,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落在她刚刚擦干净的脸上,斑斑驳驳的,像是碎金。她的眉眼生得极好,是那种让人看了便心生亲近的好看。 他当时心里便生出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贼心”。 这是一股子少年人血气方刚的、见色起意的、想要占有的冲动。可等到她褪去了衣衫,露出了那具纤细而瘦弱的身子,他忽然觉得没意思。 后来到了晚上她主动宽衣解带,既然她有求,自己便顺了她的意思。趁着那股躁动,做了他想做的事。 他现在觉得索然无味,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烦躁。他草草地、几乎是敷衍地收束了,最后几下便草草了事。 事毕,他坐在床沿,衣襟散乱,他的心里,没有半分喜悦,也没有半分满足。他本该高兴的。他不再是“童子”身了,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江凛之这个人,他还有点良心。 温可想到自己第一次,那天晚上自己跟沈铭哥哥弄了恨不得一晚上没睡。 她看着现在这个江公子,衣袍半敞,露出一截精瘦而有力的肩骨。明明身体健壮,那处也颇有雄姿,刚刚还很猛烈,怎么就突然停下来。 这让她有些不安。于是小声道:“公子您累了吗?要不要我给您捏捏脚?捶捶肩膀呀。” 她温可,可是想做狐狸精勾住男人,在江府立足的! “不用。” 她又小心翼翼试探问了一句道:“哦,好的。公子,那您还来吗?” “你既然喜欢这张床,就睡这里吧。” 江凛之的话让她摸不着头脑,为什么好好的,突然说起床了。自己夸床舒服,让他不高兴了吗? 温可有些迷茫。她想勾引男人,但是她已经在不知情间把自己男主人搞萎了两次了…… 不过她见江凛之不愿意,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办,想着想着她也正好困意上头,缩在柔软厚实的蜀锦被子里,也不顾身下的疼痛不堪,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她早就习惯了疼痛,她对疼痛有股麻木感。 她真心感觉不疼,但是别人见了心疼。【】 10、待晓堂前拜舅姑 人的身体真是奇妙。温可跟着沈铭逃荒数月,一路上风餐露宿、饥寒交迫,精神时刻紧绷着,反而没生过一场病。 如今终于躺在这温暖干净的卧榻上,身体像是感知到了安全可依的环境,一下子便彻底松懈下来。 她蜷缩在被褥里,呼吸浅浅的,身躯一动不动,像是要把所有积攒的疲惫都沉进柔软的被褥中。 即便有人用宽厚的掌心缓缓抚过她的脊背,她也浑然不觉,沉沉睡去。 江凛之没有睡着。这是头一次有活人躺在他身边,他实在睡不着。怀里的人瘦得厉害,搂着像一副骷髅架子,可他还是贴得很紧,他的月白色上衣半敞着,一只手揽着她的肩膀,轻轻抚摸着那光滑而薄削的脊背,另一只手叠在自己脑后,半靠在床头上,姿态既慵懒又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守护。 除了那件薄薄的真丝寝衣,他身上便再无遮盖,毕竟整床被子全被她霸道地裹了去,连一角都没给他留下。 好在这已是五月的天气,炎热未消,倒也不觉得冷。他只是静静靠着,听着她均匀细微的呼吸声,眉头微皱,想着怎么安排好她。 掌心之下,她的肌肤渐渐发烫,出了些薄薄的汗,他看着她小巧精致的脸,眼里竟透着几分怜爱,带着些关切的责备,凑到她耳边喊她道:"这么热了,还裹紧着被子。" 几声不应,他又忍不住拍了拍她的肩膀,温可在半梦半醒听到他的话,呢喃道:“哥,对不起,我又裹被子,一起睡......”说罢很熟练的将被子一半盖在江凛之身上,然后很自然而然的滚进他的怀里,手指还揪着他的衣系带子 他略有恼怒的反驳道:“我不是你哥...你真是睡糊涂了。怎么还想着那个男人,他都把你卖了。你真是痴心不死。那个人也是好福气,估计他也想不到,你倒对他念念不忘。” 带着酸涩醋意的话说完不久,他发现身边人不对劲,身上越来越烫,鼻息声也越来越重。 他心里一紧,连忙凑上去,将自己的额头轻轻抵住她的额头。两个人的额头相触,滚烫的温度让他心头一惊。 他那唇角永远微微翘起的薄唇,无意间又触碰到她微张喘息的樱桃小嘴。那一瞬间,一股电流从唇尖直窜到心底。他心里一颤,蓦然悸动,连呼吸都乱了一拍。 他连忙转了转眼珠,为了掩饰那一瞬间的心慌,他猛地直起身,故作镇定地说道:“糟糕,不会是生病了吧?”未免还要加一句话,像是要给自己找个理由似的道:“我那一百两银子,可不能就此打了水漂。” 此时天也快亮了,东方隐约泛起鱼肚白。家里目前就祖母一个长辈在,温可又是他房里正儿八经的第一个人,哪怕只是个妾室,按理说今天一早她也要过去敬茶的。如今她这副模样,怕是连床都起不来。 老太太一大清早没见着温可,却见自己的孙子一个人过来了。 “怎么没见着那孩子?你们不一起吗?” 老太太依靠在梨花小木榻上,慢悠悠地问道。她鬓发梳得一丝不苟,虽已年迈,眉眼间的贵气不减。 江凛之从琏眉那里接过她递过来的人参茶汤,双手奉到老太太跟前,垂眸道:“祖母,孙子见那人睡了一宿之后,浑身发烫,脸白唇干,低声梦呓,似乎是病了。这刚买回来头一晚上就病了,实在是孙子愚钝,买了个不中用的。” 老太太见孙子这副模样,倒是不以为意,反倒宽慰道:“正常。这猫儿狗儿到了新地方都会应激吓着,何况人呢。她一路逃荒过来,身子本就亏虚,如今到了安稳地方,那病气自然就发出来了。先让她养一个月再说,我这儿,她也暂时不用来了。一个月后,择个好日子,喊着家里管家仆从们摆几桌酒席,也算给你正经纳个良妾再说。” 江凛之假意推辞道:“祖母,这就不必了吧,多麻烦您老人家。” “我们是大户人家,不能失了规矩。” 老太太摆了摆手道:“再说了,家里好久也没有热闹热闹了。又不是请外客,就是请家里人,摆上两三桌,让下人们也高兴高兴。” 江凛之应下了又道:“那我去请郎中来看看。这一百两银子,我不可能白花了。” 老祖母颇为嫌弃地看了他一眼道:“阿玉,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斤斤计较的?” 老祖母可是王爷之女,郡主出身,眼见、胆识和肚量都不是一般人可比拟的。 不过在这乱世,渡江迁移到南方来之后,也算是家道中落了。于是乎她的孙辈后代,似乎眼光也短浅了些,她看着眼前这个精打细算的孙子,心里不免生出几分感慨,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挥了挥手,让他快去请郎中。 其实江凛之一走,她马上也醒了,见身边没有人了。赶紧爬起来。 “糟糕,第一天,我不能睡懒觉。不然肯定要被笑话嫌弃的。” 睡了一晚上,感觉脑子昏昏的,她强打着精神爬起来,整理一下身体,赶忙穿好衣服,梳好头发。 “以前在家,我要跟着婆婆织布做饭,这里要我干什么呢?听说有钱人家都要敬茶,我这个陪公子睡觉的,我也要去吗?算了,先去老太太要去干什么吧。”想着想着她又连打了几个喷嚏。 温可生病了,发着烧,脑子不清醒,跟别人问了路,没记住,江家又太大了,几进门,又好几个院子巷弄,把她都绕晕了。 等找到老太太屋子,江凛之也刚走不久。 她一进门,屋里几个丫鬟都停下动作看着她,有人道:“你怎么来了?不在屋里好生歇息?” 温可揪着衣摆道:“我来问老太太,我要不要干什么活?”说完她进了内屋,见到老太太就赶紧跪到地上道:“老太太,对不起,我来晚了。” 老太太疑惑道:“咦?阿玉呢?你怎么独自来了?” “我不知道公子去哪里了,我一起床,公子不在,我就赶紧来了。我不太认识路,废了些时间。” “阿玉说你病了。” 温可确实觉得浑身发烫但是感觉又冷,她不想说自己病了,赶忙道:“没有什么问题的!我还能干活。我来问老太太我要干什么活。” “你不用干活,回去歇着吧。” 温可听此,一下子慌了,不干活回去歇着,就没有价值,没有价值,就要被赶出去。哥哥走了,被赶出去,他能去哪里呢。 不被赶出去,被体罚打骂,她也活不了多久。 若是被转手再卖掉其他人,哥哥回来也找不到她了。 于是她急道:“可是人怎么能不干活呢?不干活吃什么呢?老太太我真能干活的,您不要嫌弃我。我以后绝对不会起晚了。我知道我第一天就起得比公子还晚,一定坏了规矩。我下次肯定不会了。”【】 11、妆罢低声问夫婿 有钱人家就是这样,养得起闲人。 在温可从小到大的认知里,人活着就要日日劳作,才有资格吃上一口粮食。所以当老太太亲口说出不用她干活时,温可心里涌上来的不是感激,更不是心安理得,而是一种无处安放的迷茫和惶恐。 琏眉领着她往回走,温可一路上心神不宁,终于忍不住又问了一句道:“姐姐,真的不用我做什么吗?要不要我去公子屋里打扫打扫?” 琏眉笑着摇了摇头道:“那些事自有别的丫鬟做,你去了,他们做什么呢?” 温可伸手挠了挠鬓角,认真想了想道:“也是哦,我不能抢了别人的饭碗。” “你回屋好好歇着吧,这几日都不用去太太那边了。” 温可脚步一顿,心里忽然揪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道:“姐姐,老太太……是不是不喜欢我?” 琏眉被她这副忐忑的模样逗笑了,连忙安抚道:“哈哈,怎么可能,你多想了。老太太要是真不喜欢你,哪里会留你住下?” 温可听了这话,心里才稍稍安定了一些。等她们回到屋里,发现床上的被褥和床单已经被人悄悄换过了,干干净净的,还透着一股淡淡的皂角香。案上的小铜炉里重新点上了熏香,整间屋子都弥漫着淡淡的香气。 琏眉四下看了看,忽然凑近她,压低了声音,带着几分打趣的意味问道:“昨儿晚上公子要了你几次?你们什么时候才歇下的?” 温可的脸一下子烫了起来。昨晚他只要了自己两次,跟自家夫君比起来,实在算不上什么。 她心里清楚,若是说了实话,恐怕显得公子待她冷淡,自己也不够得宠。 老太太那么厉害的人,万一觉得她没本事留住公子,说不定转头就把她赶出去了。 再者,琏眉她们总不好意思真去问公子这样的事。而且最重要的是…只要了她两次吧…显得公子不太行的样子,丢人呢。 于是她垂下眼帘,故作不经意地抿了抿唇,撒了个谎道:“记不清了……好几次,差不多折腾了一整晚。” 琏眉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只见温可眉眼间带着些倦意,身子看上去也有些虚虚垮垮的,大少爷一早还来说她病了,真像是被折腾了一夜,被少爷欺负病了。她在心里暗暗点头想到,这女人生得一副好皮囊,又这般懂事听话,也难怪自家大少爷会疼她。 “少爷不喜人多,这屋子里,除了送一日三餐的,也就早晚有打扫的丫鬟来。若是有事,你就来找我。”琏眉的声音温和又带着几分叮嘱。 “嗯嗯。”温可乖乖应下,心里暗暗记着这些话。 两个人正说着话,一个小丫头端着食盒进来,把温可的早点摆上了桌。今日这碗粥,又与昨日不同,昨天那碗只是滴了香油,今日这粥上面竟然盖着一勺酱炒肉丝,油亮亮的酱色裹着细细的肉丝,看着就让人直流口水。 温可虽然还发着烧,浑身的骨头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胸口也闷闷的,什么胃口都没有。可是,一个差点被活活饿死过的人,是绝不会放过任何一次有饭吃的机会的。 她端起碗,抓起勺子,吃得又快又急,简直像饿死鬼投胎。完全不是一副柔弱无力、弱不禁风的样子。 琏眉在一旁看着,倒觉得她这吃相怪有趣的,便没有急着走。没一会儿,见温可快把粥喝完了,琏眉才笑着叮嘱道:“吃饭要细嚼慢咽,这才是养生之道……” 话还没说完,温可已经把粥喝了个精光。碗底只剩下那一勺酱肉丝,她竟然一点都没动。只见她小心翼翼地舀起一勺肉丝,递到琏眉面前,眼睛亮亮地笑道:“姐姐,这碗里有肉,你吃不吃?” 琏眉有些意外。原以为她这般狼吞虎咽,定是先挑肉丝吃了,没想到竟留到了最后,还舍得让给自己。琏眉心里微微一暖道:“我不吃,你赶快吃了吧。” “这么好的东西,我舍不得吃……”温可小声说着,语气里带着一种朴实到让人心酸,虽然她饿得在吃食上狼吞虎咽,恨不得失去理智,但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让她还是没有去碰一点点荤菜。 肉是好东西,要等别人吃完了,自己才配吃。 “那你就慢慢吃。行了,时候不早了,我先走了。”琏眉站起身推辞道,又看了她一眼,才转身出了门。 又剩她一个人了,听着风从廊下穿过的声音。她有些无聊,低下头看了看碗底那勺酱肉丝,越看嘴里的口水越多。 以前在家里,只有过年过节才能吃到肉。而且吃肉是有规矩的,必须先紧着公公,公公吃完了,再轮到哥哥。等两个男人都动过筷子,剩下的才是她和婆婆的。 有时候哥哥心疼她,会偷偷把自己的那份塞到她碗里,可一旦被婆婆瞧见,少说也要唠叨大半个月。 温可端着碗站起来,走到屋外的台阶上,一屁股坐了下去。这个姿势让她觉得踏实,就像以前在村里,傍晚时分,她一个人坐在田埂上,等着男人从地里回来一样。 只是今天她发着烧,浑身上下像被什么东西压着,脑袋昏沉沉的,坐在台阶上被风吹着,身子忍不住微微发抖。可她就是不想回屋,因为坐在外头等人,她已经习惯了。 江凛之从外面回来,远远就看见她捧着碗坐在门口,他皱了皱眉,走上前去,语气里带着几分不解:“你怎么了?坐在这里干什么呢?” 温可抬起头,脸颊烧得泛红,眼睛却亮了一下,认真回答道:“等你回家呀。” 江凛之愣了一瞬,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拨了一下。他放柔了声音道:“那你回屋等,待在外面干什么?” “因为待在外面,就能更早知道你回来了呀。”温可笑着说道。 从前她屋外头等哥哥,远远瞧见哥哥的身影从田埂那头出现,就赶紧跑回屋里盛饭、端菜,等哥哥一进门,热腾腾的饭菜正好上桌。 江凛之看着她那张被风吹得发红的脸,又见碗里的的肉丝,他低声问道:“不舒服吗?不想吃吗?还是这酱肉丝不合胃口?” “怎么可能不合胃口!我没有舍得吃肉,等你回来,是想问问你要不要吃。以前在我家,肉都是家里男人先吃的。” 江凛之喉头一紧,刚要开口,却见温可忽然反应过来,脸上露出慌乱的神色,连忙摆手道:“哎呀……我都忘了……公子你肯定不缺钱,有肉吃,怎么可能会吃我剩饭呢。”【】 12、画眉深浅入时无 “我确实不要,你自己吃吧,我可没有吃别人剩饭剩菜的习惯。” 江凛之说这话时语气浅淡,可他的眼神却始终没能从她身上移开,谈不上多浓烈炽热,却带着一种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专注。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进屋后低头继续吃饭。 江凛之随意地靠在一旁的椅背上,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落在她身上。他发现温可今天吃得格外细致,每一口都咀嚼得很慢。 他忍不住挑了挑眉,唇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道:“原来你能好好吃饭。终于不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了。” 话音刚落,温可又扫了他的兴,她似乎根本没听出话里的打趣,反而旁若无人地开始嗦筷子上的油。 江凛之看着她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原本想责备几句,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他心想,坏习惯以后慢慢改就是了,眼下也不必太过苛责。只是终究还是忍不住低声告诫道:“以后少不了你的,别再含筷子了,很难看。” “哦……对不起。”温可放下筷子,声音里带着一丝歉意道。 “我是真的好久没吃肉了。上次吃这么香的肉,还是在我成亲的时候。那时候家里还勉强过得去,好歹能置办几桌酒席。后来……后来条件越来越难了,我只能吃些骨头,喝点肉汤,连块完整的肉都见不着了。” 说到这里,她像是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太多,便住了口,又低头看了看碗里剩下的肉。 “公子……我把剩下的放在这里,之后再吃。” “随便。”江凛之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门外传来轻轻的叩门声。丫鬟的声音隔着门传话进来:“少爷,您请来的梁大夫到了。” “公子,你生病了吗?”温可抬起头,眼里带着几分困惑。 江凛之道:“不是你病了?身上烧得厉害,我帮你喊的郎中。” 温可怔了怔,赶忙站起来,手足无措之间又随即露出一丝近乎自嘲的笑容道:“啊?原来我还能看病。我以为只有到站不起来的程度,才能看郎中。” 江凛之皱着眉头道:“笨!病,越早看越好,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温可没有反驳。她当然懂这个道理,可是穷人哪有闲钱闲功夫为了一点小病去看医? 都是等到熬不住了、忍不了了,才敢战战兢兢,揣着全部的家当银两跑去求郎中。 要是听到一句“没救了,等死吧”,反倒松了一口气,好歹能在临死前心安理得地吃顿肉,最后两腿一蹬再走。 就怕钱花了,苦吃了,临死前为了省钱,一点好吃的都没舍得吃,最后一点福都没享,人却没了。 江凛之倒是个心细的,特地请来了一位女郎中。不多时,门帘一掀,进来一位身着青衣的中年妇人,肩上挎着药箱,面容和善而沉稳。她朝江凛之行了一礼,便在温可面前坐下。 把脉期间,温可偷偷抬眼看了看江凛之。他倒是静坐在窗边,手里端着一盏茶,目光落在杯中浮沉的茶叶上,并没有看向她们,仿佛只是随意地坐在这里,对眼前的一切都不甚在意。 可温可总觉得,他在意得很。 梁大夫终于松开手,沉吟了片刻,才开口问道:“这位夫人,我先问几句,你的月事是不是很久没来了?” 温可愣了一下,没想到她问得这样直白,她想了想,回道:“是呀,好久了,我都记不清多久了。这不是好事嘛!血淋淋弄到裤子上又要洗裤子,洗得我都没有裤子穿了。可烦可烦了。” 她说这话时语气还带着几分庆幸,仿佛不来月事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温可确实特别讨厌来月事。她的量多,每次来了总是血流如注,稍不小心就弄得到处都是,身上也变得臭烘烘的,不过好在哥哥以前也不嫌弃,她裤子脏了,就穿哥哥的。只是那时候总免不了婆婆唠叨,说她嫁得好、有人疼之类的酸话,她听着烦,却也不敢顶嘴。 梁大夫听了她这番回答,却没有跟着笑,反而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这哪里是好事情!你这是体虚亏空,气血枯竭,月事才会久不至。你以为省了麻烦,其实是在拿自己的底子在耗。” 温可的笑容僵在脸上,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梁大夫又问道:“你最近是不是常常觉得头晕目眩,尤其是猛地站起来的时候?” 温可想了想,点头道:“是……有时候蹲久了,一站起来,眼前就一阵发黑,得扶着墙站好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可会觉得心慌气短?走几步路就喘?” “嗯,”温可的声音低了下去。 梁大夫又接连问了几个问题,冬天是不是格外怕冷,夏天是不是比别人更容易出汗,手脚是不是常年冰凉,温可一一如实答了,每答一个,梁大夫的脸色便沉上一分。 诊毕,梁大夫正色道:“这位夫人,您的身子亏空得实在厉害。您脾胃虚寒,长期吃不饱、吃不好,就算现在给您再好的东西,您也吸收不了几分。 您面色蜡黄、唇色淡白、爪甲不荣,气血两虚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最重要的是您方才说月事久而不至,这可是天癸竭绝之兆,若再不调理,恐会影响日后生育。” 温可听到前面几句时,还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她从小身子就弱,熬一熬也就过去了。唯独听到“生育”二字,她猛地攥紧了拳头,指尖深深嵌进掌心里,一股不安从心底升腾起来。 她身无长物,无依无靠,在这偌大的江府里,没有任何立足的资本。她唯一能指望的,就是靠生下一儿半女,才能长久地待在这里。 坎坷之中,她甚至不敢抬头看向坐在窗边的江凛之,生怕在他脸上看到嫌弃或失望的神色。 梁大夫继续说道:“夫人,您体内还有积年的寒湿之气,恐怕是长年睡在阴冷潮湿之处,已经伤了经络。您是不是常常觉得腰膝酸软、四肢关节隐隐作痛?尤其是阴天下雨的时候。” 温可听到这话,几乎是下意识地慌忙否认:“没有,没有的!”她的声音急促,连她自己都听出了其中的心虚。 梁大夫看了她一眼,目光里没有责怪,只有深深的叹息道:“那更严重了。看来您都已经习惯麻木了。” 温可听到这话,眼眶忽然一酸,鼻子也跟着泛红。她飞快地低下头,用力眨了眨眼,这种事她从不跟人提起,说了又怎样呢?家里连饭都吃不上,哪来的钱治这种无伤大雅的小病呢? 梁大夫道:“我给你开个方子,你记得按时服用。” “哦哦,好的,大夫您给江公子看吧…我也看不懂。” “好。”她洋洋洒洒写满了五六张纸。随后江凛之也跟着她走了出去。 温可发着烧,趴在桌子上,有些闷闷不乐,心里发牢骚道:“温可呀温可,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哥哥刚把我卖到好人家,我怎么就生病了呢?小时候家里生病的鸡和鸭子,都是等不了死掉就杀了吃的。我也会这样吗?” 温可的担忧实在多虑了…她不知道的是,门外廊下,江凛之正细细地向梁大夫询问每一味药的用法、禁忌,以及饮食上该如何调理。 他问得很仔细,甚至连什么时辰服药。每剂药熬多久都一一确认。 江凛之回屋时,见她趴在桌上,眉头微蹙,一副惊慌不乐的样子。他站在门口看了片刻,心中一阵酸涩。 可骨子里的顽劣到底占了上风,他不习惯说那些软话,更不习惯在她面前露出太多情绪。于是他故意放慢了脚步,用那种漫不经心的语气开玩笑道:“开几副方子,要几十两银子。你说怎么办?” “什么?!竟然这么贵!公子,我没事儿,还是别治了。我真的没事,忍忍就好了……”她急得眼眶都红,带着哭腔道。 江凛之看着她这副模样,心里那点故意逗弄的心思瞬间消散了大半,简直是瞬间破功, 他沉默了一瞬,然后淡淡地开口,语气比方才柔和了许多道:“无妨,小钱而已,都不够我买一套衣服的。” “谢谢,公子,你真好。” “哼,还行吧。我只是不想买来的人,这么快就死了。” “还是谢谢公子,我一定会好好服侍公子的。” “我是不是比你之前那个男人好多了。” “那才不是,哥哥哪怕不出门,在我来月事的时间,能把自己的裤子脱给我穿。但是公子给我看病,只是花一套衣服的钱。”温可心里的称很公平。 她表面上撒谎讨好道:“没错…是公子对我好。还有钱给我看小毛病。你是好人,不嫌弃我。” 倔强懂事的小白花已经把富几代的公子哥钓成翘嘴了,可能有钱公子天生就喜欢这种吧。 温可继续问道:“公子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喜欢我呀?”【】 13、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江凛之当即沉下脸,毫不留情地否决道:“你真是自作多情,我怎么会在一两天内喜欢上你?” 温可微微一怔,却没有退缩,反而轻声问道:“那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我哥哥就是因为喜欢我,才把我带回家的。不然的话,我现在只能当乞丐去了,然后早早死掉了。” 江凛之冷笑一声,目光扫过她苍白的脸道:“那你该感谢你哥哥。没了他那叫卖一百两的豪气,吸引我的注意,我都不会买你这个赔钱货回来,还得倒贴几十两给你看病吃药。我只是不想亏本罢了。” 他顿了顿,语气愈发疏离道:“父亲过两年就会回来,到时候自然要娶门当户对的小姐。你何去何从,自己心里要有数。 若是你能生下一儿半女,兴许还能留在府里做个姨娘。若是不能,你就走吧。毕竟娶新妇进门,有你在跟前,实在碍事。” 温可垂下眼睫,浅浅一笑道:“原来如此,那是自然,这个道理,我都懂。不过还是谢谢公子。” 她嘴上说着谢,心里却又将哥哥感激了一遍,若不是哥哥心善,把她带回家,危难之际,又寻了这么一户人家,她恐怕早就饿死了。 江凛之看着她唇边那抹浅淡的笑,莫名觉得心里像被什么轻轻扎了一下,但很快他便移开了目光,转身离去。 温可对自己的定位向来清晰。在这偌大的江府里,她不过是个任人宰割的奴婢,生死荣辱全仰仗江凛之这样的主子。他对她越好,她越觉得是哥哥眼光好,把她卖到了一个好人家。 至于情爱,她只对沈铭有情,对他念念不忘。 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相安无事。温可每日按时喝药、吃东西,从不叫人为难。 每日清晨,丫鬟都会端来一海碗浓黑苦涩的药汤,江凛之记得自己小时候,每回生病喝药,都是娘亲哄上半天,他才泪眼朦胧地抿上一口。那一小盅药汤,总要混上两勺蜂蜜才能勉强下肚,甜味盖过苦味,才不至于吐出来。 温可喝药,却完全是另一番光景。她端起那海碗,眉头都不皱一下,仰起脖子便往嘴里灌。药汁顺着碗沿淌下来,她也浑然不顾,咕咚咕咚几大口,一碗苦药很快便见了底。那模样活脱脱像山村野夫大口喝酒一般,粗犷、豪迈,甚至有些好笑。 最后嘴角沾着药渍,她也只是随意用袖子一抹,便该做什么做什么去了。 江凛之站在一旁看着,心里莫名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敬佩,甚至有次不信邪,自己偷偷先喝了一口,苦得他眉头紧锁,强忍着不适咽下。 他真会暗中庆幸,自己捡到宝了,这一百两银子花得太值了。 平日里她就做些端茶倒水、磨墨铺纸的轻省活儿,从不越雷池半步。江凛之看书习字时,她便安静地站在一旁。 每天早上也是不管刮风下雨,无论生不生病,都要去老太太屋子里,哪怕没有她要做的事情,她也会在老太太屋内站一会儿再走。 哪天老太太见她不来,都不习惯了。 转眼一个月过去。江府里张罗着摆了几桌酒席,虽然是家丁仆人管家们凑在一起吃了一顿,不算十分隆重,却也热热闹闹。阖府上下都认了这个温姨娘。 众人虽不说,但是都门清,少爷喜欢这姨娘喜欢得紧,每日从衙门监府回来,就是跟温姨娘待在一处。 相安无处相处了大半年,温可的身体也渐渐养好了,双颊生肉,头发乌黑,唇色樱红,江凛之肉眼可见把她养得很好。 至于每日安歇时,两个人如同寻常百姓夫妻一样,夜夜共睡一处,同房的次数也很频繁。 温可很有自知之明,从不拒绝江凛之的求欢。 她虽然嘴上讨好,身体上顺从江凛之,但依旧忍不住拿他与自己夫君比较。最后比来比去,不过是江凛之这个人比较有钱罢了。 这天夜晚,又是欢好之后。空气里弥漫着暧昧的气息。温可拖着疲倦的身躯,强打着精神,下床用备好在一旁的湿帕子递给他擦洗。她的动作熟练而机械,不带任何多余的情感。两个人清理过后,温可也完成了一天的任务。 然后她就钻进被子里,直挺挺地躺在一旁睡觉,这些日子里,温可的习惯也不是没有一些改变,比如睡觉也渐渐放松身体,仰面躺平,不会蜷缩在一起。因为这样的姿势,方便公子早上起来继续玩弄她。 她每次都是这样,完事之后从不有任何眷恋温存,从不撒娇,从不腻歪,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这让精力旺盛的江凛之感到备受冷落与烦闷。他躺在床上,听着她平稳的呼吸声,心里像是堵了一样难受。 同僚不是都说女人黏人得很吗?怎么他身边的这个女人一点不黏人。于是等到半夜,他故意翻了个身,半个身体压在她身上。 果然没一会儿,温可就被男人压不舒服了,她迷迷糊糊期间,小忍了一会儿,然后轻声喊道:“公子,你压着我了。” 江凛之听到了,但是不为所动,假装睡着,等着温可抬起臂膀努力把他推开时,他才假意翻动身体,但又顺势把她搂到怀里。 他这样的小心机,在温可眼里就是大少爷难伺候,要知道从前跟哥哥睡觉,都是她睡在哥哥身上的。 比如哥哥把她卖掉的前一天晚上,在阴湿的砖泥地上,她就是坐在哥哥大腿上,窝在他怀里睡了半宿。 江凛之很喜欢搂着她睡觉,特别是最近,她丰腴了些,这让他很满足,很有成就感。 次日恰逢江凛之休沐,不用去衙门点卯。 他在当地任职都水使者,主管监修河道堤口一事,是个实打实的肥差。他能得到这个职位,也是因为祖父和父亲都是水利方面的能臣干吏。 他子承父业罢了,不过但话虽如此,他本人也并非吃白饭的纨绔子弟。有他坐镇,至少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勾当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说起来,当年若不是他爷爷修河堤、改水路有功,造福了一方百姓,受了万民恩泽,就凭祖母那落败皇室之女的身份,他们一家根本等不到南逃,早就被鲜卑人砍死在半路上了。 这份家业,是靠治水保住的,江凛之虽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却比谁都清楚,自己肩上的担子不轻。不过休沐在家,他尚年轻,自然沉迷在女人香里面。 清晨的光透过窗棂洒进来,他又抱着温可温存了一番,餍足之后,声音里带着慵懒问道:“温可,你这几天是不是要来月事了?” 温可懒懒地应了一声道:“是呀,算日子,已经晚了四五天了。” “怎么会晚?”他微微蹙眉,语气里多了一丝认真道 “不知道,但是晚几天也正常呀。”温可对这件小事,并不在意,甚至觉得他有些小题大做。 江凛之沉默了片刻,忽然低声说了一句道:“难道是怀孕了吗?” 温可闻言轻轻摇了摇头无奈一笑道:“怎么可能呢?我月事才正常了两个月。而且女大夫不是说了嘛,我身体不好,很难怀孕的。”不过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里觉得怀孕也挺好的,毕竟怀孕了,她就稍微有了底气。 可是她又不想这么快怀孕,因为自己跟了哥哥两年,都没有给他生个孩子,怎能偏偏跟了外人,七八个月一过,这么快怀孕了。她有些不甘心。 所以对怀孕这件事,她有些抗拒,又有些期待。 之后的夜里,温可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动作比之前轻柔了很多,到了关键时期,也不是激烈的大开大合,是耳鬓厮磨,流水潺潺的温柔缠绵。 于是乎温可对于她之前的提问“公子你喜欢我吗?”有了答案。 “他给我治病,这么关注我月事,白日里一句话不说,但是又夜夜同房,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我生孩子。” 温可对江凛之可没有侥幸心理,对手捏自己卖身契的人怀着最大的恶意。【】 14、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腊月底,江府上下早已忙碌起来,这个冬天,是温可记忆中第一个不太冷的冬日。 狐皮暖裘如今裹穿在身上,柔软而厚实,炭火香炉安放在屋内角落,屋内暖意融融。 每日三餐,都是热腾腾的饭菜佳肴。这些东西,对她而言曾经是奢望。温可想起小时候的冬天。那时家中断了粮,她就去院子里捧一捧干净的雪,放进锅里烧。等雪化成水,咕嘟咕嘟烧开了,她便小心翼翼地把滚烫的水倒进那只豁了口的大瓷碗里,双手捧着碗沿,一边捂手,一边等水温凉下来。 热气扑在脸上,潮乎乎的。 热气扑在冻裂的伤口上,又疼又痒又舒坦。 等到滚烫的水能入口了,就大口大口喝下去。那股暖意从肚子里散开,贴着肚皮,连着脊背,整个人都被暖到了。肚子不饿了,身体也暖了。那种幸福的感觉,她至今难忘。 可如今,身处江府,衣食无忧,温可却莫名地惴惴不安起来,甚至有些烦躁。 这烦躁说不上从何而来,但每当江凛之在她眼跟前晃悠,她就忍不住烦。往日里她总是乖顺温驯的,从不多说一句闲话。可今日,她瞥见江凛之又闲坐在书房里,终于没忍住,脱口便道:“公子你为什么今天又不出门?你没有公务吗?” 江凛之抬眼看她一眼,说道:“你也不看看今天什么日子,都快过年了。” “真的好懒……一个男人,怎么五六天就在家歇一天。真是个懒汉子,我哥哥从小到大都没有一天空闲的。”她伪装忍耐了这么久,今天一不小心,竟把心里话全抖落出来了。 她说完,依旧恍恍惚惚的,压根没意识到自己竟把心里的牢骚说出了口。依旧低头引着针线,在绣棚上一针一针地穿梭。 而江凛之呢,温可那番话一字不差全落进他耳朵里。他几乎不敢相信,一向乖顺的温可会这样说他。他独自愣在原地,面上却依旧是那副白面君子的模样,不动声色,冷漠疏离,俊美里透着一股贵气。唯独那双耳朵,从耳垂到耳尖,一点一点,变得通红。 良久,他终于回过神来,轻咳一声,给自己找补道:“我是在温习一些典籍,你个妇人是不会懂的。行吧,我过会儿出门采买些东西回家过年。你想要些什么?” 温可听到他说话,茫然地抬起头:“啊?公子你说什么呢?我没听清。” 江凛之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声音比方才低了些,似乎有些不太自在道:“我说我过会儿出门有事,顺道买些东西,你要买些什么吗?” 温可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不要,我什么都不要。我只想一个人静静待着。”说完她打了个哈欠,懒懒地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叹气。那声叹息拖得很长。 江凛之敏锐地察觉到她的不对劲,眉头微微蹙起,语气里难得带了几分关切道:“是不是不舒服?我去喊大夫回来看看。” 温可懒懒地抬起眼眸,有气无力道:“随便。” 见她如此,江凛之也不再说什么。他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一个女人说“懒”,也实在没脸再待在家里了。他把书卷放到案上,整了整衣襟,抬脚便往外走。 温可侧耳听了听,确认他走远了,这才打起几分精神,半睁着眼睛长叹一声:“这尊菩萨是终于走了,我可是难得自在了。” 说完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香炉边,那香炉正袅袅地冒着细烟。 她掀开金银雕花的炉盖,用一旁铲香灰的小银铲子一下把燃着的香压灭了。 她皱了皱鼻子,嘴里嘟囔道:“一个男人身上的味道,比那桂花栀子花都浓都烈,比女人身上都香,香到发臭,真受不了。他的鼻子,我想早就被熏坏了吧。”说着她挥了挥手,像是在驱散那股不肯散去的香气。 她回到座位,拿起刚刚丢在一旁的针线道:“明知道我不擅长绣花还让我绣绣绣!他身上的香囊荷包比衣服都多,恨不得每天身上不重样。到时候绣得难看,估计又要嫌弃我这个村妇。” 骂完她也不解气,索性把自己的针线一股脑收到柜子里,眼不见为净。又转身去收拾茶桌上的茶盏。 “有钱人喝茶真是讲究,他说渴了,要喝茶,还要我先打出绿茶沫子来才能喝。我打出沫子要好久,他等着喝茶,渴着不难受吗?真是奇怪!可能有钱人就是难伺候吧。” 她把茶盏一只一只码好,抬头瞧见门口熟悉的影子,吓得心惊手抖,把茶盏摔碎了。 他听见了。【】 15、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典籍上说得好:“不痴不聋,不作家翁。”可江凛之自问还没修到那般豁达的境地。 刚刚他是折返回来是走到半路想着温可,带她出门挑几件首饰过年。 谁知还未走近,隔着屋门便听见她的一番牢骚。 他强压怒气,正要进屋理论,可紧接着听到“哐当”一声脆响。他便急急忙忙推门而入,只见温可满脸惊惶地跪在地上。 江凛之本想发作,见她这副模样,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于是乎刚刚“我花我的钱,你管不着!”的话变成了“你做事怎么这般蠢笨愚钝……”的埋怨。 温可心惊胆战地收拾着残局,一面暗暗祈祷他方才什么也没听见。 “手没坏吧。”江凛之忽然出声。 她微微颤抖,下意识道:“没、没有……可是杯子摔了怎么办呢?要找人补吗?” 江凛之心里还记着方才那番话,见她安然无恙,于是便忍不住要膈应她一下。他淡淡道:“我家还没穷酸到找个补碗匠。” 接着他又道:“不过听你这么一说,明儿个我寻个匠人来,融些金子银子,把那茶盏细细地补了。从今以后,只许用这一套缝缝补补过的盏子喝水。我让你天天看在眼前,也好长长记性。” 温可被这么一说,又不免想起哥哥了,顿时红了眼眶。 她手笨把碗磕破的时候也不是没有。那时候沈铭会说,“坏了就坏了,一只碗,又值几个子。你哥我又不是没钱。没有新媳妇刚进门,家里拿个破碗给新娘吃饭的道理。” 最后那个破碗,自己婆婆也没有舍得丢,立马找个人补了,说以后她只能用破碗,骂她活该。 第二天哥就立马带回来新碗,不是难看的土瓷碗,上面还画着牡丹花,哥哥就当着婆婆的面用新碗给她盛饭,还说“大男人跟女人抢个花玩意的新碗用,叫人笑话。” 哥哥没钱却对自己这么大方,这个江公子家财万贯,却这般小气。 她宁愿跟着哥哥吃苦,也不愿意伺候一个天天打扮得比女人还俊俏的男人。 她越想越难受,又愈发思念自己的丈夫,也不知道他如今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安顿下来,压抑许久的思念终于脱困而出,悲上心头,开始跪在一片碎片前,泪水涟涟…… 江凛之一时慌了神。可他向来好面子,心里虽有些发虚,嘴上却不肯服软,强装镇定道:“你倒是愈发娇纵了,你自己先委屈上了,你刚刚趁我不在说的那些话,我可全听进去了。再说我又没打你骂你,你哭什么?无理取闹!你真是命好,碰上我这样的好主子。赶紧出去洗把脸,别在这里丢人现眼的。” 他说完还觉得意犹未尽,又暗自思忖,自己待她真是大度极了。买回来的小妾,背着主子嚼舌根,竟没有施加任何惩罚,还关心她的手有没有受伤,简直是溺爱过头了。这般一想,倒觉得自己仁至义尽,倒是温可不知好歹。 可温可根本听不进去,她哭着哭着,忽然喘不上气来,胸口一阵翻涌,忍不住伏在地上干呕起来,直呕得她整个人抖成筛子,脸色煞白,心头发慌。 这下,江凛之彻底没了脾气。连忙吩咐下人去请梁大夫。不多时,梁大夫提着药箱赶到,两指按在温可腕上,沉吟片刻,便朝江凛之拱手笑道:“恭喜公子,这小娘子是有喜了。这不过七个月的光景,就给府上添了一桩喜事。” 江凛之一愣,面上神色几番变幻,最终只是“嗯”了一声,“小檀,赶紧给梁大夫包个红包去。” “梁大夫,那之后养胎接生一事,就劳烦您了。” 她笑道:“江公子放心,正好我顺道给老太太瞧瞧身体,再把喜事告诉老太太去。” “我与你一同前去。” 江凛之有些慌张,呆在一处,也不知道跟温可说什么好。 温可静静地躺在床上,望着帐顶,她没有丝毫初为人母的喜悦,她心里只有一种劫后余生般的庆幸,她摸了摸肚子,感慨道:“太好了,老天爷有眼,有了这个孩子,我总算能在这深宅大院里安身立命了。老天爷您就在保佑保佑我,让我一下子生个儿子。毕竟江府可是有千万家财要继承的。” 温可想给沈铭生个女儿,因为女儿像爹,她想生个像自己丈夫的娃。至于对江凛之,无所谓,是个儿子就行。 此时老太太听到这个消息,顿时喜得老泪纵横,紧紧拉着梁大夫的手道:“真是老太爷还在天上保佑我呢!那孩子刚来的时候,瘦得跟个麻杆似的,风一吹就要倒,我瞧着都不像能生养的。没想到这才半年,就给我们江府添丁了!” 梁大夫笑道:“我小时候见老太爷,也是个瘦的,可人家不也是有大本事的嘞。” 老太太便拉着她絮絮叨叨说起家常来,一会儿说老太爷年轻时如何清瘦却精明强干,一会儿又说温小娘子进门后的种种。江凛之见自己插不上嘴,便默默退了出去。 到了晚上,老太太把江凛之唤进屋里,也不再拐弯抹角,直言道:“温小娘子要是生产顺利,等你爹回来,就把她扶正了吧。” 江凛之一愣,面上露出几分踌躇,带着世家子弟惯有的傲慢,低声说:“算了吧……” “为何?” 老太太眉头一皱问道:“我瞧你不是很喜欢她?” “到底配不上我们家。做个妾就够了。” 老太太一听,顿时啐了一口:“呸,不知好歹的东西!她那么瘦弱,进门半年就有了身子。夜夜宿在你床上,你不喜欢,怎么不撵她走?我瞧着温可像个有本事的,让你这个假正经,睡了大半年还不腻,”她毫无客气的揭着孙子的短。 至于老太太为何如此开明,不得不提及老太太的传奇一般的经历。 老太太年轻时改姓之前,可是姓司马的。她是庶出的女儿,亲生母亲死得早,在王府里受尽了大姐二姐的欺负。她性子烈,不服气便闹腾,一来二去把三小姐的名声闹得又臭又硬。后来她爹嫌弃她不懂规矩,一纸婚书把她嫁给了一个寒门出身的泥腿子。 她至今记得,第一次跑出去见自己夫君,是在码头上。那人正跟着一群农夫挑淤泥,官袍脱下来随手丢在岸边,赤着膊,满身泥点子。她回家哭得要死要活,被大姐二姐好一顿笑话,逃婚之后被自己爹抓回来,不情不愿地嫁了过去。 造化弄人,她的那些高贵的大姐夫、二姐夫,连带大姐二姐,全被人砍死了。满门上下,就她一个人借着丈夫的光活了下来。 所以老太太从来不稀罕什么贵族联姻。她心里清楚得很,要是当初也攀了高枝,自己三十年前就被人砍死在旧都了。哪还能像如今这般,南渡过江,又多活了整整三十载。 江凛之依旧放不下傲慢与偏见,回去跟温可道:“老太太说你好生养胎,生了孩子,给你重重有赏。” “那是自然……对了孩子,公子你这些日子,恕不能陪公子同房。” 江凛之就是现在出去夜宿花楼不回家,她都无所谓。 要是能夜宿花楼,得了病最好,倒时候她孩子就是江府唯一的子嗣了,反正她的心里全然无对江凛之关切。 她不知道的是,另一边自己的丈夫沈铭也是再遇第二春。【】 16、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沈铭这个人,实在机灵得很。 他身单力薄,在这陌生地界,怀里却揣着一百两银子。走在街头,那种感觉,简直跟三岁小儿捧着金元宝穿行闹市没有两样,他很快想明白了这个道理。 于是,那一百两银子他没怎么攒着,也没拿去做什么显眼的营生,而是利落地换了几样东西,一件普通的布衣,一匹好马配上好鞍,一把趁手的长刀,还有一件贴身能穿的软甲背心。 有了这身,寻常人就算起了心思,也未必敢贸然来抢。沈铭把这些置办齐整,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会稽,策马径直奔北而去。 他早打听过了,江北地界上,有一支起义军占据了亳州,势头正盛。沈铭早就想好北上投军,好歹有条出路。他自己带了一匹好马、一口刀,算是“自带兵马”了。他觉着,这样去投奔,应该没人会拒绝。 果然,一切顺利。 不过哪怕自己带了马匹兵器,到了军中依旧得从大头兵做起。沈铭也不急,该当值当值,该拼命拼命,半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他做事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旁人避之不及的险事,他敢上,旁人偷奸耍滑的差事,他做得仔仔细细。就这么实打实干了大半年,终于被首领看在了眼里。 这支起义军的首领姓杨,手下管着几千号人,在亳州一带也算一方人物。杨首领膝下有二女一儿。大女儿早已远嫁,小儿子却偏偏是个只知道吃喝嫖赌的酒囊饭桶,半点正事不干。只剩下小女儿还待字闺中。杨首领早就有心招个赘婿上门,既能留在身边使唤,将来也好帮衬着那份家业。 自古至今,能吃赘婿这碗饭的,相貌必然不差。 军营里能力好的人也有,长得英俊又能力好的人只有他一人了。最最关键的是,这小子逢人便说自己爹娘早亡,没有兄弟姊妹,孤身一人,无牵无挂,简直是天赐的赘婿人选。 杨首领越看越满意,年底便做主把女儿许给了他,招沈铭入了赘。 入赘就入赘。沈铭半点都不觉得丢人。对他而言,这非但不是屈辱,反而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至于杨二小姐喜不喜欢他,他压根不在乎。 婚后,小姐闺房内,贴身丫鬟小杏一边替杨二小姐梳头,一边忍不住试探着说道:“姑爷真是一表人才,奴婢瞧着处处都好。小姐,就是这都成婚三天了,您怎么……还不跟他同房啊?” 杨二小姐听到这话,心头火起,一句话也不答,抬手便将手里的玉簪子往梳妆镜上一丢,叮当一声脆响。她咬着唇,撇下小杏,径自去找自己老母亲哭诉去了。 到了母亲房中,杨二小姐见左右没有外人,终于放下了一贯端着的矜持和温婉,扑进母亲怀里,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她哭喊道:“娘!爹这可真是害苦我了!您瞧瞧那个沈铭,他要是个女的,都能把爹伺候到床上去了!您看看他那副样子!” 老夫人倒是不急不躁,拍着女儿的手背,温声宽慰道:“沈铭不是那样的孩子,你多虑了。娘瞧着他踏实本分,是个靠得住的。” “呸!”她狠狠啐了一口。 二小姐的声音却尖厉起来道:“娘您也帮他说话!瞧瞧他那副卑躬屈膝、奴颜讨好之态!逢人就笑,那作秀的姿态活脱脱就是条摇尾巴的哈巴狗,真是令人作呕,下贱至极!您跟爹两个都老糊涂了,这是把豺狼往家里赶啊!” 老夫人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苦口婆心道:“哪有你说得这么夸张?那孩子来军中不过半年,就因为能力出众被人看见。你当你爹和底下那帮老狐狸,都是瞎的?他们看不出一个人的优劣品性?” 二小姐冷笑一声道:“哼!那是他老谋深算,装得好罢了!说句不好听的,等将来爹娘都归了天,大姐姐又远嫁在外,弟弟又不争气,到时候被这狗奴才鸠占鹊巢,反过来欺负我,我找谁哭去?” 老夫人沉默了片刻,叹气道:“你也知道你大姐远嫁了,弟弟无能。将来我们走了,你能靠他们两个?” 二小姐反问道:“可是大姐姐和弟弟至少是血亲。难道不靠血亲要靠外人吗?” 老夫人趁机劝道:“那你就赶紧跟你夫君生个一儿半女。将来还有个孩子依靠。” 她一脸怨恨道:“只有没本事的男的才上门做人家女婿。我宁愿像大姐姐一样,远嫁出去。也不要跟这种舔着脸、不要脸的、没出息的、没上进心、心机深沉、不怀好意的,想着做人家上门女婿的男的在一起。” “沈铭这孩子可是仪表堂堂呀。” 她急得直跺脚道:“娘!我不是那种只看中皮相的,那种肤浅的人好吗?哼!行,你们不听我劝,到时候引火上身等着哭去吧。我也不管了。” 窗外,暮色四合。沈铭正牵着他的马,从校场那头不急不慢地走回来。 二小姐出了门,见到他回来了,那双白眼恨不得翻到天边去了。心里直骂此人是“男狐狸精”,把她爹娘,那些军营里的叔叔伯伯们都迷惑了。只觉得她是清醒的。对他敌意颇深。 沈铭依旧挥手打招呼道:“小姐好。” 二小姐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比如温可心里就盼着生儿子,然后江凛之早死早超生.......她不喜欢自己的卖身契捏在别人手里的感觉。【】 17、闺中少妇不知愁 杨伏儿对沈铭的厌恶,简直到了骨头里。不是一般的不喜欢,是特别、特别、特别地讨厌。 成亲已有四五个月,她始终不愿与他同房,甚至连闺房的门都未曾为他打开过一次。沈铭倒也识趣,从未强求,连小姐的房中半步也不曾踏进。 旁人偶尔拿这事打趣他,他便笑了笑,云淡风轻地说道:“大小姐看不上我,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这话传到杨伏儿耳中,心里却莫名闷闷的,越想越不是滋味。他这般做派,倒显得她小肚鸡肠,而他宽厚大度了。 于是她越想越不爽,越想越气,整日闷在房里,脸色活活被气得憔悴了。老夫人看在眼里,便拉着她的手劝道:“孩子,别总跟自己过不去。不如出去散散心,去城外的庙里祈福烧香,兴许能好些。”杨伏儿想想也是。 首领家的千金出门,千金名义上的丈夫自然要跟着。 杨伏儿虽然不情愿,可如今外头兵荒马乱,确实需要人护着。她坐在马车里,沈铭的马就在前头开路,马蹄哒哒哒地敲着青石板路,她掀起帘子偷瞄了一眼那个挺拔的背影,黑溜溜的大眼珠子骨碌一转,忽然生出一个鬼点子。 到了庙前,杨伏儿趾高气扬地对着低头不语的沈铭道:“大殿里的大菩萨是我要拜的,你只配去偏殿拜小菩萨。” 沈铭抬了抬眼,语气依旧平淡道:“菩萨并无大小之分,你这么说……不好。” “轮不到你这个家奴来教训我。”杨伏儿把“家奴”二字咬得极重。 沈铭沉默了一瞬,随即微微颔首道:“那是自然。” 他无心与大小姐计较,抬起头,目光越过她,自顾自地望着庙上的那块牌匾。那双原本明朗的眼眸里,竟浸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杨伏儿读不懂他的情绪,却被那眼神看得心里一紧,嘴上却不饶人,哼了一声,扭身便往大殿走去。 她自幼常来这座寺庙,与庙里的和尚们熟得很。打点好一切后,她悄悄绕过回廊,穿过一条僻静的小路,来到后山一处偏僻的小殿内。殿里供的是一尊不起眼的石像,香火冷清,杨伏儿提着裙子,一弯腰钻进了供桌底下,缩成一团,捂着嘴偷笑。 小沙弥领着他边走边道:“您还是不要生大小姐的气,这处偏殿供奉得也是观音化身之一,您要是有所求,上三柱清香之时,说出自己的心愿即可。事已至此,小僧也不免自夸一番,此处许愿,颇有灵效。” “多谢,多谢。”沈铭双手合十回礼道。 杨伏儿想得是在菩萨面前,沈铭不应该许假愿吧,她倒是要躲在供桌下面听听沈铭所求何事。 殿外便传来脚步声。小沙弥稚嫩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响着:“施主,就是这里了,您请便。” 接着,是沈铭沉稳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踏进了殿内。 供桌底下的杨伏儿屏住呼吸,心跳却擂鼓似的咚咚响。她透过垂落的桌布缝隙,看见一双黑布靴停在面前。 杨伏儿以为他会像别人那样,恭恭敬敬上香,说些升官发财、平安顺遂的吉利话。可等了许久,上面却一点动静都没有。她正不耐烦,忽然听见一声极轻的叹息。 杨伏儿猜得一点没错,其实沈铭根本不是表面这样云淡风轻。 每一个深夜,他都会梦见自己把温可卖掉的那天。他常常在半夜惊醒,浑身冷汗,枕头上湿了一片,分不清是汗还是泪。 他不敢对任何人说起这些,只能把所有的思念和愧疚藏在心里。 卖妻这件事已经成了他深深的梦魇与心病。 一个男人连妻子都能卖掉,所以能自然而然的,破罐子破摔的做赘婿了。 良久之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颤抖着点燃三炷清香,他张开嘴,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把那些字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喉咙里挤出来道:“菩萨……我最近噩梦不断,心里不安,不知道是不是我妻遭了什么事情。” 他顿了顿,眼泪即将涌了出来,他的手指攥得骨节发白才忍了回去。 “求神灵保佑她,保佑我妻,她平安就好……让我受什么苦都行,我愿意替她受所有的罪……”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乎成了无声的唇语。供桌底下的杨伏儿捂着嘴,眉头皱成一团,也愣到沈铭出门很久,才喃喃自语道:“他就这么喜欢我吗?”【】 18、春日凝妆上翠楼 沈铭的预感果然没错。他与温可自幼一同长大,朝夕相伴,早已心有灵犀。 那段日子他总没来由地心慌意乱,坐立难安,夜里翻来覆去睡不踏实,是因为温可快要临盆了。 温可怀孕,阖府上下无不欢喜,照料得格外上心。江老爷在外做官忙碌,平日里书信都难得写一封回来。这一回却特意托人快马加鞭送回大批补品,随货还附了一封亲笔信,叮嘱府中众人务必好生照料,不可有半分怠慢。 温可是当真怕了从前挨饿的日子。如今仗着有了身孕,嘴馋得厉害,仿佛要把从前欠下的吃食全都补回来。 可她的底子实在太差了。早年颠沛流离,吃不饱穿不暖,身子骨压根没养好。如今肚子里的孩子又像一棵贪婪的秧苗,拼命从她这截瘦弱的根上抢夺养分。 于是乎她吃进去的那些东西,大半都养了腹中的胎儿,自己却落不下多少。 到了十月临盆之际,她的四肢依旧纤细,手腕细得轻轻一掐就能握住。 唯独那个肚子鼓胀得惊人,圆滚滚地向前挺着,肚子皮肤被撑得发亮,青青紫紫的纹路密布其上。 整个人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活像一只被烫熟的大肚皮青蛙。 江凛之并非没有察觉她的异常,他也曾劝她节制些,莫要贪嘴过头,可每一次他开口,温可的眼圈立刻就红了,说什么江公子有钱有势,自己多吃了他几口米,就不爽,就那样无声地哭,鼻尖红红的,嘴唇微微发抖,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 若是换了沈铭在,他明事理,断然不会吃她这套撒娇卖惨的把戏。 可江凛之偏偏心软,被她一抱怨,也哑口无言。 他知道她命苦。实在下不了狠心去苛责她。每次被她一哭,他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步纵容。 到了临盆那日,可就遭了殃。从白天折腾到半夜,她哭嚎叫喊了一宿,到最后嗓子都喊不出声了,喊了一宿的疼,听得外头的人心惊肉跳。 后来连喊的力气也没了,整个人像一摊烂泥瘫软在榻上,浑身湿透,头发黏在脸上,她张着嘴,像一条搁浅濒死的鱼,无声地翕动着,身边的人怎么喊她也不应了,眼神开始涣散,瞳孔像蒙了一层灰雾。 稳婆终于撑不住了,慌忙朝外头喊道:“江公子,您快进来看看吧……再不做决断,怕是一个也保不住了!” 产房内,床周边的铜盆里全是血水,暗红色的一盆一盆。 屋子里点了浓烈的艾草香,本是为了驱除秽气,可那草药味混着血腥味让人作呕。 温可疼得已经说不出话了,连哼哼都发不出来。可奇怪的是,此时此刻,她的意识却前所未有地清醒,她甚至生出一种灵魂出窍的错觉,恍惚间仿佛飘到了半空中,低头看见自己那张因剧痛而扭曲变形的脸,看见江凛之站在床尾那惊愕到发白的眼神。 她看见他在叹气,眉头拧成了一个死结,左右来回踱步,靴子踩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她本能地抗拒死亡。她千里万里逃难出来,那样艰难的路她都咬牙走过来了。她不相信自己会死在生孩子这件事上。 她相信自己只是没了力气,歇一歇就好,喝口参汤就好。所以当她听见稳婆颤抖着问出“保大还是保小”的时候,眼泪就像决了堤的洪水,哗哗地往外涌。她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微微张着干裂的嘴唇,无声地说了一句话。 “我想活。” 三个字,淹没在江凛之和大夫的争辩里。没有人听见。没有人理会。 江凛之是没有见过世面的贵公子,宝玉一样的人物。事到临头,慌了神,急得满头大汗大喊命令道:“多少钱都无所谓!你要多少银子我都给!两个人都要保住!一个都不能少!” 梁大夫见惯了生死,她摇了摇头,声音又低又沉道:“那是不可能的。” “怎么不可能?梁大夫您妙手回春,您一定有办法的!您救救她,救救她啊!” 梁大夫见怎么劝说,也说不动他,无可奈何之下,一言不发就掀开盖在温可下身的毯子,指着那惨不忍睹的景象冷静说道:“公子您看看。这孩子是寤生呀! 这两个脚先出来的,身子横在里头出不来。保孩子,就是硬拽出来,大人活不成。保大人,就得拿钳剪弄死孩子,再把死胎取出来。再拖下去,两个人都得死。” 江凛之看到了这般场景,吓得差点站不住脚,他抬头看了一眼温可苍白的脸,他害怕,他不敢看,他甚至想吐,所以他赶紧把脸撇向一旁。血腥的画面把他的大脑冲成一片空白,耳鸣嗡嗡作响。接着他大吼着,指着粱大夫的鼻子,毫无客气的命令道:“必须给我都救出了,不然老子也不会让你活着出产房。” 他用他的虚张声势来掩盖他的无能,亏他还比沈铭年长三岁,如果沈铭在,他只会毫不犹豫的保温可。 粱大夫下了最后的通牒,帮他做出了选择。 “江公子,你已经浪费太多时间了,温小娘子都快没气了,不中用了。孩子脚还在动,还能救一救。保孩子吧。” 他们说的一切,温可都听到了,她不甘心,但是喉咙哑了,又说不出话来,她用手在床单上轻轻划出“不”字,她想要自己活。没有人理睬她。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在她彻底昏迷前,她也没有听到江凛之说救她。 她恨死江凛之了。 也可能是老天保佑,也可能是沈铭祈福有了效果,又或者是江凛之还在给粱大夫上压力,最后这个孩子竟然安全生了下来。温可也还活着。 是个男孩子,如温可所愿。 剪掉脐带,洗掉污秽,发出啼哭,乳娘喂奶,众人见此心头都落了地。 至于温姨娘,也好也好,还喘着气,没死呢。 江凛之没看孩子,一直守在她身边,在她昏迷期间,给她喂药擦汗。 十天之后,温可身上的高烧才终于慢慢退去。江凛之连日守在床前,人也瘦了一圈,如今见她发烧降了,这才难得抽身,去隔壁厢房看孩子。 温可醒过来的时候,屋里空荡荡的,江凛之不在身边。 几个丫鬟见她睁了眼,立刻围上前来,七嘴八舌地道喜:“哎呀!温姨娘,您可算醒了!您可真是大功臣,给老太太生了重孙子呢!” “是呀是呀!小少爷的眼睛真的好大好大,奴婢伺候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这么大眼睛的小婴儿,像黑溜溜的大葡萄似的,水汪汪的,可招人疼了。” “而且整整八斤六两,白白胖胖的,长得可漂亮了!阖府上下都欢喜得不得了。” 温可听着这些话,无动声色,而是忍不住在心底庆幸道:“老天保佑,我命不该绝,我还活着……好,好,我不要死,我要好好活着。她反复默念这几句。 “姨娘,我把小少爷抱来给您瞧瞧?”一个小丫鬟满脸欣喜,说着就要往外走。 温可嘴唇动了动,没有出声。她的心里却在暗暗咒骂道:“恶心,恶心,灾星,害我吃了这么些苦头,差点把命都搭进去。这个天生克我的不孝子,我不要看。” 不多时,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江凛之一听说她醒了,欢喜得什么似的,怀里抱着儿子,一路小跑着进了屋。他平日里最讲究仪态,走路都是不紧不慢的,此刻却跑得衣角翻飞,气喘吁吁。 他在温可床头坐下,低头看了一眼襁褓中熟睡的婴儿,又抬眸看了温可一眼,见她确实醒了、神色也还清明,脸上的笑容便再也收不住了。他低头望着儿子,声音里带着掩不住的兴奋道:“你终于醒了!来,快瞧瞧我的儿子,长得真是可爱。他们都说这孩子像我,我瞧着也是。也不知道长大些会不会变样子。” 他笑得一脸温柔,眼角眉梢都是初为人父的欢喜,身上笼罩着浓浓的父爱光芒。 几个丫鬟奶娘也来了,把江凛之围在中间,都想逗一逗这可爱的小孩子。…… 温可看到这场景,心酸极了,她在心里道:“我没有爹和娘,爱我的哥哥也不在,所以在这满是外人的府里,没有人关心我怎么样。我好想爹爹和哥哥。好想回家。”【】 19、忽见陌头杨柳色 “这孩子是拂晓时分出生的,不如就取个‘旭’字,如何?” “旭?”温可歪头想了想,轻笑一声,“然后道:“你有文化,我识字不多,你看着取便是。” 可心里却狠狠咒道:“江公子叫凛之,凛冬将至,冷死个人。我儿的旭日暖和,正好化了他的冰。凭什么只克我这个当娘的,就不克他亲爹?这名字正好克克他。”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了百天。 孩子健康可爱,江府上上下下都喜欢得不得了,过了快三个月,阖府张罗着摆百日宴。 温可虽然出了月子,但依旧养着身体,这种儿子百日宴大事,她也懒懒散散的不乐意搭理,让江凛之看着办。 可宴席还没开,坏事就来了。 蜀中地震,地动山摇,湖水改道,再不泄洪,下游几个县城都得淹。偏偏蜀地山高谷深,险峻难行,寻常人站都站不稳,更别提开渠引水了。 江老爷江聆春本在成都当官,听此立马去了前线,照着父亲传下的法子,疏通引流,顺沟开槽,深挖控高。甚至他亲自下到沟槽里量尺、划线,泥水没过膝盖,一连干了七八天,眼看着泄洪道就要挖通。可泥石流来了。 家仆后来说,老爷当时正弯腰查看一段槽底,石块从坡上崩落的时候,他一把推开身边的人,自己却被砸中了后背和脑袋。 江镜春感觉自己也快不中用了,赶紧吩咐人把自己抬回家。 蜀地距离会稽将近千里。几个家仆用门板抬着他,翻山越岭,水路旱路交替,一路换了三拨人,日夜兼程赶回老家。 老爷回来了,温可抱着百天的江旭跪在榻前。老爷子颤巍巍伸出手,摸了摸孙子的脸颊,当晚就咽了气。 按理说,她对这个陌生老头是没有什么感情的,但是看着那具又黑又瘦、活像个种地老头的遗体,心里头忽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涩。这老爷子跟江凛之全然不同,他儿子白净俊美,衣袍上熏着香,十指不沾阳春水。可这老头像她村头种地的人,跟她之前的老公公很像。 于是跪在江老爷榻下,想着江老爷做的好事,她也不自觉红着眼眶。 江镜春一死,整座江府的天就塌了一半。主事的人只剩下江凛之。可他毕竟年轻,又是独子,丧父之痛压得他好几天说不出整话。 老太太倒是先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恸里缓过了神,她年纪大了,见过太多生死,眼下头等大事不是哭,是把丧事办好,把宾客应付好,把江府的门面撑住。 何况还有一桩要紧事。 江凛之守父丧,三年之内不得娶亲。这偌大的内宅,迎来送往、调度仆役、支应银钱,总不能没个女主人。老太太把目光落在了温可身上。 老太太把温可叫到跟前,一桩桩一件件地教,祭礼上什么客人该坐什么位置,丧饭备几道荤几道素,吊唁的礼金怎么登记怎么回礼,下人犯了错怎么罚才不伤体面…… 温可一改为儿子办百日宴的懒散和不屑。此时此刻却听得很认真,不时点头。 头一回操办这么大的事,温可偏偏料理得井井有条,灵堂香火不断,宾客吊唁有序,下人们各司其职。 关键是来吊唁的除了达官贵人,还有不少在江家手下干劳役的劳工,这些人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温可对这些老百姓完全没有架子,很多人操着南方口音,温可听不大懂,依旧叔叔伯伯大哥大姐喊着。招呼客人吃好喝好。 那些人拉着她说江老爷生前怎么样,怎么好,她听不懂他们的土话,也有会说中原话的说给她听。 不管怎么样,她都听得认真,她一直陪着这些客人到半夜,一点都不喊累,一点也不偷懒,还亲自给这些客人斟茶。甚至都把自己的儿子抛在脑后了 而江凛之怕她出丑,不懂规矩,也就专门安排她去招待那些布衣百姓。自己则去接待贵客。 殡丧大事办完后,与江府往来的夫人小姐们虽没怎么见到温可,但街头巷尾的百姓都已听说,江府有了一位能干的温奶奶。 老太太对温可十分满意,事后特意赏了她一对金玉镯子,这金玉虽然旧了却是老太太母亲生前佩戴的,意义很深,老仆人见此都心领神会。她又拨了身边两个大丫鬟到她院里伺候。 得了赏,温可回到屋里,摸着腕上的金玉镯暗自思量道:“原来除了生儿子,只要把事情办好,老太太也会高兴。不过嘛,有儿子在,底气到底更足些。” 大事过后,江凛之找到温可,低声道:“这些日子,真是辛苦了。里里外外都是你一个人撑着。” 温可抬眼看了看他,低头答道:“江公子,没关系的,这是我应该做的。这是公公的丧事,我不能出错,得让公公走得安心。” 她心里也觉着,为好人办好丧事,是在积德。 江凛之疲惫的双眼望着她同样写满倦意的脸,哑声苦笑道:“公子……这称呼真是生分。你都管我没见过两次的父亲喊公公了,是不是也该改口了?难不成也要我死了,到了黄泉,才能听到你改口?” 温可听了这话,心头莫名其妙,不过没有立刻作答,而是垂下眼帘轻声道:“公子说笑了。”心底白眼却一翻。 她内心郁闷道:“江聆春,可是清官大好人,把他说成自己公公,自己多有面子。至于江凛之,江公子,不过投胎投得好了些吧。” 如果被沈铭现在的妻子杨伏儿知道温可的想法,她一定会把温可当做知己。因为温可和她一样,都不是看中相貌的肤浅俗人。 温可自认为自己是个美人儿,美人自古就要配英雄的。小白脸才不是什么英雄。 此时此刻他把她轻轻搂进怀里,抬起她的手臂,在她耳畔轻柔道:“这可是祖母的宝贝,她给你了,我也给你个宝贝好不好?” “不要。”温可心想,老太太明事理,而且只要老太太不犯痴呆,这镯子永远都是自己。江凛之看样子还能活很久,要是期间一不开心,收走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她不稀罕他的宝贝。 ———————— 另一边杨伏儿抽出一把剑抵在沈铭喉咙间道:“死贱人!一个狗家奴,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好呀成亲不到半年,就在外面招花惹草。”【】 20、悔叫夫婿觅封侯 沈铭面上未见半分慌张,语气平静如水的缓缓开口道:“那女人是你弟弟的人,性子不太安分。她喝醉了酒,脚下不稳,自己跌进了我怀里,恰好被大小姐你瞧见了。” 杨伏儿瞪圆了眼睛,怒极反笑道:“哼,好,说得轻巧。既然如此,我自然会去核实清楚。不过,在这之前,有第一件事你得先做到。” 她手中长剑一紧,寒光逼人,她道:“你要对天起誓,既入我杨府为赘婿,从今往后,你心里不许有旁人,不许碰别的女人。你若是敢多看其他女子一眼,我便挖了你的眼睛。” 你若是敢把别的女人带回家,我便连你们这对苦命鸳鸯一起杀了。上门女婿,就该有上门女婿的自觉。” 沈铭垂眸,目光落在那柄抵住咽喉的冰冷剑刃上。只差一公分的距离,锋利的剑尖便能刺穿他的喉管。他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低头轻轻一笑,抬手拨向剑身。杨伏儿一惊,没想到他竟敢如此大胆,慌忙握紧剑柄往回抽,却不想沈铭只用两根手指的指尖,便稳稳夹住了剑刃。 此刻,沈铭一改往日里温润平和的面色,眉宇间浮上一层沉沉的冷意。他盯着杨伏儿的眼睛,声音不高,却字字带着不容置疑的气质道:“如果没有杀人的勇气,就不要轻易拔剑指着别人。如今天下乱世,动荡不安,风云变幻无常,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他稍稍停顿,松开了指尖,任由长剑垂落,语气愈发淡漠道:“所以,我不想给你什么承诺。” 杨伏儿握剑的手微微发颤,既恼又惊,一时竟说不出话来,随后她又急忙忙道:“连发誓承诺的勇气都没有,小人!!胆小鬼!” “杨二小姐,有时候不要看我说了什么,要看我做了什么。我讨厌虚无缥缈的誓言。毕竟有时候人事难违天命。我尽力就好。” 当初跟温妹子许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情话,最后还不是走投无路,把她卖了?一年过去了,也不知她如何了。自己也没有机会回去看看。 所以他再也不想给女人什么誓言了,哪怕温妹子现在出现在他身边了,他也说不出口,他怕自己做不到。 杨伏儿看着他孤峭远去的背影,不知为何心中有些烦闷,呆滞在原地愣了很久,连找其他女人对峙的心都没有了,只是细细琢磨着沈铭的意思。 ———————————————— 三年光阴荏苒,沈铭当初投奔的那支起义军,如今已壮大到令人侧目的地步。 将士如云,粮草充盈,渐渐有了与朝廷中央军正面抗衡的实力。 然而外面的世道依旧不太平,灾荒连年,兵祸不断,就连江府这样的人家,也不得不开始节衣缩食,简朴度日。 江家老太太在这乱世中活了七八十载,什么风浪没见过。她心中比谁都明白,这世上从来没有永远鼎盛的世家。待孙子江凛之守完三年孝期,她并不急着替他操持亲事,更不讲究什么门当户对,只撂下一句话,孙子喜欢谁,便娶谁。 江凛之心里装着的,自然是温可。只是要将她正式扶正,始终没寻到合适的时机。 这一日,窗外日光和暖,温可安静地坐在屋内织布。她身旁,四岁的儿子江旭正像模像样地趴在小几上,握着笔墨歪歪扭扭地写写画画,嘴里还不时咿咿呀呀地念着什么。 说起这个孩子,不论皮相还是性情,都与他爹江凛之小时候如出一辙,活脱脱一个小小混世大魔王。 可偏偏他又生得玉雪可爱,声音软糯糯的,甜得像蜜糖。更难得的是,他随了母亲的一个好习惯,能及时服软道歉,仰着脸,眨着大眼睛,奶声奶气地说一句“对不起,我错了”。那可怜巴巴的小模样,任谁看了都没了脾气。 府里上上下下,从老太太到丫鬟小厮,都宠他宠得不行,连句重话也舍不得多说。 在这家中,唯独温可对江旭这孩子谈不上喜欢。他再可怜巴巴地撒娇、认错,她也不吃那套。在她看来,这孩子被宠得太过了。 这天,江旭又不肯好好吃饭。奶娘端着粥碗追在身后,低声下气地哄,他偏是不理。温可看不过去,冷冷丢下一句道:“爱吃不吃,少吃一顿,饿不死人。不用管他了。” 可奶娘和两个丫鬟哪敢真听,一个嬷嬷带着两个丫头,继续跟在江旭屁股后面,一边追一边求道:“哎哟喂,小祖宗哎,您都一天没吃东西了,这哪行啊!可别饿坏了身子呀!” 江旭却像发了神经似的,偏偏一口不吃。他精力旺盛得不像话,一会儿扑鸟,一会儿逮猫,满院子乱窜,就是不肯坐下来吃饭。 闹了一阵,他忽然跑进母亲织布的屋子里,躲在织机后面。奶娘端着粥跟进来,刚弯腰探身去找,江旭冷不丁从暗处猛地冲出来,一头撞进奶娘怀里。奶娘猝不及防,手一抖,整碗粥全泼在了地上,碗也碎了。 温可停下手中的梭子,眉心紧蹙,眼中已是不悦,沉声训斥了儿子几句。 江旭爬到桌案前,小嘴撅着,眼眶里泪珠打转,一副要哭不哭、可怜巴巴的模样。 换作旁人,早心软得一塌糊涂了。可温可连看都不多看他一眼,面无表情地低下头。 丫鬟们不敢怠慢,赶紧又端来一碗新熬的白米浓粥。粥里特意加了羊奶,煮得滚热,香气四溢,小心翼翼地递到小少爷面前。 江旭瞥了一眼,小脸一绷,伸手猛地“啪”的一声,整碗粥连碗带勺摔在地上,白花花的米粥溅了一地,眨眼间便浪费了个干净。 温可手里的梭子停住了。她看着地上那摊好端端的粮食,眼皮猛地一跳,胸中压抑多年的火气“噌”地窜了上来。她“霍”地站起身,几步跨到儿子面前,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耳光。她以前扒树皮吃野菜才活下去的! 那一巴掌打得又快又狠,四岁的江旭整个人被打翻在地,愣了一瞬后,扯开嗓子哇哇大哭起来。一旁的老嬷嬷心疼得脸都白了,赶紧蹲下身,一把将小少爷护在身后,嘴里不住地念叨道:“使不得啊,使不得……” 温可进江府整整四年,从没跟谁红过脸、生过气,府里上下都道她性子温顺。可今日,她像是换了个人似的,活脱脱一个乡村泼妇的样子,怒目圆睁,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儿子和老嬷嬷,声音都变了调:“你护着?你再护,我连你一起打!这个小兔崽子,简直是无法无天了!”动作间手腕的一对金玉镯子碰撞间发出清脆的声音。 接着她大喘了几口气,眼眶泛红,声音发颤道:“江旭,你知不知道,外面多少人吃不饱饭?我刚刚可看得清清楚楚,你今天是故意的你这个畜生东西,我已经忍你很久了!” 几个丫鬟慌忙上前去拦,温可转身从门后抄起竹帚,横在身前,厉声喝道:“谁敢拦?怎么着?连这孩子的亲娘,都说不上他两句了?” 满屋子的丫鬟婆子被她这一吼,全愣住了,只有老嬷嬷抱着大哭的江旭,连忙跑到老太太房间里去了。 老太太完美贯彻了“不聋不哑,不做家翁”的原则,见此情景,老太太虽然心疼,却对一旁的老管家念叨:“我不能管,我一管,我孙媳妇要记恨我的。等我瘫了,就指望着这孙媳妇在床前伺候我端屎尿了。”说着便让人搀扶着赶紧回屋,丢下一句“不要打死就好”。老太太眼不见为净。 温可追到堂屋见老太太走了,也不客气,上手给刚刚带儿子走的老嬷嬷两巴掌,把她推搡出了门,把门一锁,就开始打儿子。 “我叫你浪费粮食,我叫你浪费粮食!!!”她拿着扫帚抽着他打,江旭倍感委屈,又很不服气,边跑边推椅子,砸茶具。这彻底把温可惹炸了。 但是温可身体不好,气得头晕,再训他,自己也快被他气死了,再加上他砸东西的声音和哭闹声,震得她耳膜疼,她打不动了,捂着脑袋,呆在原地直喘气。 江旭见母亲不打他了,才慢慢吞吞挪过去,打算装可怜,让母亲当场原谅他。 结果他自投罗网,温可拽着他的胳膊带他往院子里走。 江旭不明所以,还在那边奶声奶气故技重施地道歉:“妈,对不起……” 到了住的院子里,丫鬟们在收拾残局,温可高喊道:“不要动。”丫鬟们也不敢动。 她找了一根绳子把儿子直接捆在院子里的树上了,众人都惊住了……接着她回屋把地上的米粥用手捧回碗里,曾经的一碗奶白的米粥现在变成黑乎乎的脏米粥了。 “ “江旭,你给我听着,你不把碗里的米都吃干净,我是不会放你的。你的老祖宗也不管你。” “呜呜呜……我等…我等我爹回来,我爹回来,我要他打你!!你放开我!放开我。”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没有用,生出你这个造孽的畜生东西,是我受害!”随后就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反正等到晚上,孩子肯定哭累了没力气了,不闹腾了。至于现在随他去吧。赶反正又不是大夏天的。【】 21、十年生死两茫茫 到了晚上,江凛之回来了。 “你算个什么东西!竟然动我儿子!”书房内江凛之手一扬,打开的折扇狠狠扇到温可脸上,扇骨边缘立刻在她脸上刮出几道血红的印子。 温可捂着脸,眼眶泛红,委屈道:“现在米粮价高上天,我教训他不要浪费粮食。再说我是他母亲,为什么不能教训他?” 江凛之脸上愠怒更盛,丧父之痛尚未消散,儿子成了他唯一的软肋。 愤怒烧光了他的理智,他刻薄地开口道:“那又怎么样,你管不着。 还是吃你了,用你的东西了? 你算个什么东西?说好听点不过是一个妾,我家的家奴罢了。我的旭儿,可是主子。你一个奴才竟欺负到主子身上,我看是我平日宠你太过,让你无法无天了,你给我跪下面壁思过!” 温可觉得自己没错,捂着脸,挺直脊背,就是不肯跪。 “爹,她还打了好几个耳光呢。爹爹,你帮我报仇,也打回去嘛。”江旭抱着江凛之的大腿,奶声奶气地添油加醋道。 江凛之迟疑了一下,随即高声呵斥道:“你给我跪下!” 温可像根柱子,杵在那里一动不动。江凛之气急败坏,手中的折扇猛地敲上她的额头,“咚”的一声,额角立刻肿起一块青紫。温可咬着唇,依然不跪。 江凛之这般护着儿子,是有苦衷的。 有一件事,怕她伤心,他一直瞒着温可,那次难产之后,她再也没有了生育的能力。 这个孩子,就是他唯一的骨血,江家未来的继承人。江旭是他唯一的心肝宝贝,他如此溺爱,一点也不奇怪。 况且平日里温可对这个孩子并不疼惜,他当父亲的,自然要多疼一些。 再加上他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他便把所有的爱与愧疚,一股脑儿都倾注在儿子身上,无上限地溺爱着。 “好呀,你还是不认错是吧。今天还把你的主子捆在树上,行,那我也把你捆在树上。”说完就推搡着温可让她往院子去。 江凛之拿了个铁链拴在她脚上,一侧连着院子里的银杏树。他们的儿子得逞的拍手叫好道:“爹,妈捆了我一个下午,爹你也捆她一个半夜,给她教训教训!” 温可坐在地上,看着脚上的链子,想到自己的爹爹。她看着江旭耀武扬威是样子,想到他有个好爹护着,自己却没有了,于是低头抓着链条,终于忍不住崩溃哭了。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说五个字都要喘三口气,在那边断断续续道:“我爹…小时候…也是捆我…在树上…怕我乱跑…掉水里…我被欺负了…我现在…没有爹…没有人给我做主…我想我爹。你们就是欺负我没爹没娘。” 她哭得难看,说得话也让人听不懂,江凛之父子只当她认错了。父子两个人默默看了一眼,这下谁也不说话了。 江凛之有些后悔,这时候他突然想起沈铭那时候对他说的话,如果温可要跑,把她捆在树上就行了,反正她从小到大就是捆在树上的,一条破绳栓着她,她都不走。 他想刚刚自己这么做,一定让她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伤心事了。 “妈,你知道教训了嘛?你打我,我就叫我爹打你。你现在只要说声对不起,我就叫爹放了你。”江旭听到她哭,也心疼,于是上前拽着他妈的衣摆如此道。【】 22、不思量,自难忘 听到儿子说出那般混账话来,江凛之自己都觉着脸上挂不住了。他伸手拍了拍儿子的后背,低声劝道:“你也别再生事惹祸了,赶紧回去找小蝶姐姐她们,让她们给你上些药,早早歇下吧。” 江旭却不肯依,扭着身子撒娇道:“不要嘛,我今天就想跟爹爹在一起。” 江凛之蹲下身,心疼地看着儿子脸上红肿的掌印,语气软了下来,说道:“行了,行了。你娘正哭得伤心,你待在这儿,她心里更难受。” 江旭虽不情愿,但见爹爹今日这般护着自己,到底还是勉强点了头,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目送儿子离去,江凛之这才上前解开温可脚上的链扣,语气低沉,带着几分歉意道:“不过是打翻了一碗粥,芝麻大点儿的事,你也值得大动干戈?旭儿可是你亲生的骨肉。” 温可眼含热泪,定定地望着江凛之,那目光里满是悲切与自怜,她声音颤抖着道:“他有你这样的好爹爹,我却没有。” 江凛之看着她哭花的脸,听她这么说,却未能体察到她心底的痛楚,只当她说的是阴阳怪气的酸话。 于是他反倒轻轻笑了出来,语气里带着几分不以为然道:“呵呵,你跟自己的孩子较什么劲呢?”说着,便伸手去擦她脸上纵横的泪痕。 温可渐渐止了哭泣。他又道:“好了,回去了。我可舍不得让你一个人在屋外待着。你呀,心也太硬了,对儿子竟这般铁石心肠。” 若换了沈铭看到温可教训儿子,他定是一句话也不会多说的。甚至还会嫌温可下手太轻,要是孩子朝他撒娇求庇护,他准能甩出一句:“我比你娘心狠多了。” 江凛之见她仍呆坐在原地不肯起身,叹了口气,只当她还赌着气,便又说道:“气消了,就赶紧回屋去吧。那小子今晚我绝不让他进来,就咱们两个人在。回屋后,我给你上上药。” 说完,他便转身走回了屋子。 温可却一屁股坐在地上,伸手摸着自己脚腕那只冰冷的链扣,思念着自己的爹爹。 此时此刻,夕阳已彻底沉下了,天边只剩下深蓝与暮紫交织的夜空,缀着点点繁星。 院子里一片难得的宁静,屋门大敞着,窗扇也全都推开,一截红烛端端正正地放在窗前。徐徐的晚风吹过来,吹干了温可脸上的泪痕,也吹得窗前的烛光摇摇晃晃。院子里,映出男人剪烛花的影子,孤零零地晃动着。 哪家人把蜡烛放在风口,江凛之故意的。他就这样静静等着。 直到弯刀似的月亮爬上树梢,她都没有回来,此时温可看着天上的月亮,想起父亲割草药的镰刀,又想起沈大哥就是拿这样弯弯的石片子把她脚上的绳子割开的。沈大哥跑到他爹面前提亲,让她当自己媳妇,磨大半年她爹才同意的。那年他们才十岁。 她在心里痛苦的呐喊道:“哥哥,你在哪里呀。我以前觉得生了儿子,有了依靠,就能在这个地方安生过日子了。现在想想还是太天真了。 我管不了我的儿子,因为他是主子,我是外人。 哥哥,我想去找你,等我的儿子长大了,他必然更加欺我,厌我。而我什么都做不了。” 温可吹了半夜的风,终于想明白一件事。自己连管儿子的资格权利都没有,想靠儿子养老是不可能的,她又不喜欢江凛之,她想跑了。 而这边江凛之也在心里嘀咕道:“沈铭这人说话一点都不假,真是拿个东西随便一捆,她就一动不动了。一百两买了这么个贤惠美丽的妻子,实在是太值了,听说红巾军出来的将领也叫沈铭,不知是不是他?我以后倒是还想跟他做做生意。 顺便问问怎么才能让她高兴。我这次实实在在伤了她的心。”【】 23、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杨伏儿真正动心,是在三年前。 那一年,她爹杨首领深入敌腹,不慎被困火海。烈焰冲天,浓烟滚滚,所有人都以为凶多吉少。唯独沈铭,二话不说,拎起一桶水往身上一浇,独自一人冲了进去。 等他从火海里把人背出来时,杨首领除了受些惊吓,呛了些浓烟,竟毫发无伤。倒是沈铭自己,手臂和大腿上燎起了一大串水泡,看得人触目惊心。 杨伏儿站在一旁,看着他身上那些伤,心里一紧,嘴上却半分不饶人道:“哼,你又在这里假惺惺做甚么戏给我爹爹看呢。苦肉计。” 杨首领历经凶险,深知刚刚凶险,差点丧命黄泉,见女儿如此蛮横无礼,当即一巴掌扇在她脸上,厉声喝道:“闭嘴!” 话音未落,老人家转身握住沈铭的手,满眼感激道:“贤婿,你莫见怪。这丫头被我宠坏了。” 杨伏儿捂着火辣辣的脸,眼眶泛红,却依旧不服气地嚷道:“爹,你竟敢打我!我也是为你好。” 沈铭神色平静,淡淡道:“二小姐也是一片苦心,我能理解。” 杨伏儿一时语塞,自知理亏,捂着脸欲言又止。可那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往他身上瞟去。 那些烧伤的痕迹,在她眼里忽然变得刺眼起来。她想起这两年,沈铭入赘杨府以来,对自己始终相敬如宾,从无半点逾矩,更不曾仗着父亲的器重而轻慢她半分。 想着想着,她又偷偷瞄了一眼他那健壮硬朗的手臂,以及腹部若隐若现的薄肌,脸上顿时分不清是巴掌留下的红肿,还是少女心头泛起的羞赧。父亲这一巴掌,倒真把她打清醒了一些。 到了晚上,营帐内烛火摇曳。杨伏儿破天荒地换上一身红罗裙,命人喊来沈铭。她端坐案前,开门见山道:“你救了我爹爹,我还在置疑你。白天一事,是我的错。你要怎么惩罚我,我都受着。” 沈铭摇头道:“杨首领对我是再造之恩,没有他就没有我今日。冲进火海救人,不值一提。” 杨伏儿沉默片刻,忽然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道:“好,那我问你,如果我爹爹年纪大了,百年之后怎么办呢?” 沈铭微微一怔,随即坦然答道:“那自然是杨二小姐怎么样就怎么样。若要沈铭走,我便走,绝不死皮赖脸地赖在这里。” “哼,你当我傻呀?”杨伏儿冷笑一声,语气咄咄逼人道:“你走了,肯定要把我爹爹的部下带走。到时候就剩我和我那苦命的母亲,还有那个没用的弟弟,我们孤儿寡母的,怎么在这乱世里活下去?” 沈铭被她这番话说得一愣,沉默半晌,反问道:“那二小姐想如何?” 杨伏儿心中暗自思量起来。她不得不承认,沈铭身强力壮,相貌出众,人又机灵,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一个极好的……借种生子的人选。 想到这里,她故意做出一副委屈至极的模样,低头摆弄着衣袖,声音也放软了几分道:“你知道我弟弟无能,爹爹留下的东西,除了大姐姐那一份,余下的我全都要,可不能给弟弟糟蹋了。可这乱世,我一个女子又如何护得住这份家财?再者,我跟你在一起两年了,外人看我早就不是姑娘了……嫁人都嫁不到好的。你说,我该怎么办?” 沈铭何其聪明,一下子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不等她说完,他便抢先一步,神色郑重地说道:“那绝不可能。二姑娘不爱我,我心知肚明。我早已把杨首领当做我的亲生父亲,他老人家对我恩重如山。 他日仙去之后,我自会把二姑娘当亲妹子,替你择一个好人家,风风光光把你嫁出去,绝不让你受半分委屈。若是你那无能的弟弟敢来争你的家产,我也绝对不会同意!” 这一番话义正词严,滴水不漏,一招“借力打力”将杨伏儿的话全堵了回去。 杨伏儿被他呛得一时语塞,张了张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想起从前在庙里求自己平安,今天给他机会都不中用,想来是真的生自己气了。 可她这小姐,是何其高傲,她也不要再而三的低头道歉了,于是她按下心中的不快,眼珠一转,很快又想到一记“损招”。 她柔声道:“沈铭大哥,有你这份话,我就放心了。” 这晚过后,杨伏儿就开始在自己爹爹娘亲面前演戏了。她端着一碗黑漆漆的苦药,在二老面前晃来晃去,时不时唉声叹气一番。当着爹娘的面长叹道:“这沈铭,上门两年了,也不曾给我留下一男半女。如今还得我花银子请郎中,喝这些苦药受罪。 爹娘你们是知道的,我从小身体好得很,连风寒都少得。也不知道是不是爹娘看中的这女婿不行……这肚子再没有动静,可怎么办呀?实在不行,休了他吧。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杨首领与杨老夫人面面相觑。杨首领眉头紧锁,杨老夫人却留了个心眼,事后悄悄把二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叫来细细盘问。丫鬟不敢隐瞒,支支吾吾地说了实话:“二小姐与沈铭虽说成亲两年,却从未同房,哪里来的孩子?” 杨老夫人听完,先是一愣,什么女婿不行,什么喝药受苦,分明是这丫头自己动了心,却又拉不下面子罢了。【】 24、纵使相逢应不识 红烛摇曳,光影绰绰。杨伏儿一身红嫁衣端坐床榻,凤冠霞帔,与她两年前成亲时的装扮别无二致。 唯一不同的是,她并未盖上那幅绣着龙凤呈祥的红盖头。 新郎沈铭推门而入,佳人已候多时。他饮了些许酒,面上微醺,步履却还算稳当。他走到杨伏儿身边,垂眸望见她绯红的脸颊,心中暗想道:“杨二小姐生得美,可惜……还是没有我家温妹美。那鬼丫头,如今也不知怎样了。” “你在想什么呢?”杨伏儿轻声笑道,随即低下头,抿着唇,露出一抹羞涩。 沈铭回过神,心里暗暗告诫自己道:“又成家了,又得对另一个女子负责了。过了今夜,还是少想那丫头罢。”于是顺着她的话道:“我在想……你这嫁衣真好看。” 杨伏儿抬眸睨了他一眼,语气里带着几分撒娇似的娇蛮道:“胡说!你两年前难道没看过?那时候我穿的不也是这一身?” “那时候……未曾仔细看。”沈铭目光落在那红缎金线的嫁衣上,声音低了些。 “我从未见过这般漂亮的衣裳。往后,若我有了女儿,她嫁人那天,我定也要给她弄这样一件。” 他说完,嘴角微微上扬,心底却泛起一阵酸涩,当年温妹成亲时,哪里有这样的好条件。 杨伏儿听他这样说,脸上飞起两朵红霞,低头抿了抿唇,小声道:“是呀,我也想要个俊俏姑娘……不过,还是先生个小子吧,也好让爹爹高兴。” 她说完,见沈铭仍旧站在床边不动,既不急着掀帐,也不急着说话,只一味地出神,心里又羞又急。 她性子向来爽利,最受不了这般磨蹭,索性自己伸手,一把将帐前的蜡烛吹灭了。 黑暗中,她拉着男人的衣袖,两人便滚进了床褥里。 杨伏儿心里想着,“这个沈铭啊,征服她之前,早就把自己的爹爹和爹爹手下的兵都征服了。他若再不来征服自己,岂不显得她这个杨家二小姐太没用了?她虽是女子,但在这件事上,身段还是软些好,主动些好。” 这一夜过后,沈铭与杨伏儿便与寻常的新婚夫妻别无二致。不过月余,杨伏儿便有了身孕。 与温可怀孕时整日懒散、小馋猫不同,杨伏儿怀了孩子后依旧精神抖擞,喜欢上马下马,纵马狂奔。 杨家上下都替她捏一把汗,她却浑不在意,直骑马到七八个月,肚子实在大了,才稍稍消停下来。 待到临盆,她生产也颇为顺利,没吃太多苦头,最终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儿子。 沈铭是入赘的女婿,这孩子自然是要姓杨的。 老丈人抱着孙子,越看越欢喜,但是想想自己这个女婿又救过自己的命,又觉得有些对不住他。 便拍着沈铭的背,爽朗地笑道:“这孩子,就叫杨沈吧。等以后你们再生一个,就姓沈!” 沈铭站在摇篮旁,低头看着儿子安静的睡颜,面色平静如水。他淡淡道:“我无所谓。反正都是我的孩子。” 他又轻声补了一句,“再说小姐生产辛苦,孩子有一个就够了。” 永远不要看男人说了什么,要看男人怎么做。 沈铭骨子里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主要体现在那份近乎执拗的责任感上。 有了孩子之后,他越发卖命,越发拼杀,加上性子好、做人厚道,不卖关子也没架子,身边聚集的人才越来越多。这支起义军,渐渐有了称王的底气与规模。 为了攻城略地,他常年不在亳州,杨伏儿等女眷自然留在大本营照看家中事务。 可等到儿子杨沈刚满一岁,学会走路的时候,沈铭二话不说,把孩子抱去了军营,直接养在自己的营帐里。 儿子缺母乳,就拿马奶来喂。那时带兵打仗的已经是沈铭说了算,杨首领虽然心疼孙子,可看着这个已经成了气候、动不得的女婿,也只能无奈叹气。 夜里儿子尿床、哭闹,扰沈铭休息,他也都认了,谁叫他是当爹的呢。 沈铭心里有自己的算盘,“我儿子都不跟我姓,要是再继续养在杨家人身边,等他长大了,我不彻底成了外人?再说是个儿子,又不是女儿,历练历练也好。” 倒是苦了杨伏儿。她每两三个月就要骑马赶赴前线,陪儿子住上两个月,再骑马赶回家照顾父母。两头奔波,辛苦自不必说。不过杨伏儿倒有些乐在其中,她喜欢军营里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将士们围着喊“夫人”“嫂子”,让她觉得风光又踏实。 说到底,江旭和杨沈这两个孩子,都是被各自父亲一手带大的。不同的是,杨沈虽然活得辛苦,却比那个养尊处优的江旭,正常太多了。连好脾气的杨沈都被江旭折磨得想逃。【】 25、尘满面 时间回到三年后。江府深处的小院子里,夜风轻拂,月色如水。 温可还在怄气,连临到子时都不肯回屋,独自地上,偏过头不看人。江凛之在屋里等了又等,终究是耐不住了。他披衣出门,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她面前,俯身一捞,将她整个人横抱起来。温可也没挣扎。 进了屋,他将她稳稳放在榻边,低声道歉道:“你呀,气性也大。是我错了,别恼了。想吃什么?明个儿要冰奶酥还是桂蜜糕?” 温可闷闷地摇头道:“不要。我要买大金镯子。” “买!”江凛之答得爽快,心里却暗暗松了口气,她向来不爱这些金银之物,顶多要点甜食,如今主动开口,可见是真委屈了。 他连忙又补道:“大金镯子买,宝石戒指也买,云锦绸缎一并买来,再给你做两件新衣裳。你到我家五年了,真是年年长个子,年前刚裁做的裙子都快短了一截。”说着,他轻轻捏了捏她的手,眼里满是宠溺。 温可嘴角终于微微一弯,算是肯消气了。可气虽消了,心却不知飞去了哪里。她怔怔地望着窗外的夜色,只觉得一辈子困在这江府的小院子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实在是没意思透了。 她垂下眼睫,声音低低的,带着几分委屈和茫然道:“刚刚江公子说我是奴隶,说我要当一辈子奴隶。我不想当奴隶了……” 她一边说,一边想起这些年来江凛之待她的种种,说到底他从未克扣过她的吃穿用度。 她心里怀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既感激又怨怼,就这样将自己心事脱口而出了。 江凛之听了,反而伸手捏了捏她柔嫩的脸颊,笑着打趣道:“您哪是什么奴隶?你呀,是个狐狸精,还是个本事通天的狐狸精。”他的语气轻佻有宠溺的,但是显然没把她的哀怨当回事。 温可却忽然怔了一下,喃喃道:“我哥在的时候,也说我是小妖精……” 话一出口,她自己先愣住了。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她也特别知趣,再也没有提起过沈铭,今日也不知怎么,竟稀里糊涂地提了一句。江凛之如今成熟了许多,倒也不怎么吃醋了,只当是自己白天惹恼了她,才让她触景生情,想起了旧事。 他略一沉吟,便接话道:“他?他都把你卖了。看来他根本不喜欢你,你也没有勾住他。我可不一样……” 温可越听越心烦。她明明是在说正经事,可他却只管开那些不合时宜的玩笑,一句句都没个正形。 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刚刚,江凛之心底已盘算好了一件大礼,他要借着这次道歉的名义,名正言顺地将她扶正。想着到时候温可得知消息,该是怎样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样,他的唇角便忍不住微微上扬。 今晚缠绵悱恻之间,温可喘息着断断续续道:“公子…你什么…时候买些避子汤回来吧。我感觉生的儿子不太听话。不想再生个孽种了。” 江凛之咬着她的唇舌,深深一吻后低沉道:“我看你脑子迷糊了,咱们儿子冰雪聪明,哪里是孽子了。母子哪有隔夜仇。乖乖,不说他了…” 事毕之后,他搂着她光滑的身躯,看着她渐渐丰满的玉体,心里上有莫大得满足,这可是他养大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温可总觉得江府上下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老太太忽然不让她管家了,只说:“你脸上还带着伤,别出去见人,安心在屋里待着。” 又让她给自己做几双鞋子,说是要穿得舒服。温可虽觉得奇怪,却也没多想,乖乖应了下来。 她不知道的是,如今整个江府都在瞒着她,偷偷筹备一场盛大的婚礼。上至老太太,下至丫鬟小厮,甚至连她年仅几岁的儿子江旭都知道了,唯独她这个新娘子被蒙在鼓里。 江旭这几天格外乖巧,天天黏在母亲身边,寸步不离。他倒不是贪玩,而是生怕母亲身边哪个小丫鬟一时嘴快,把这天大的秘密说漏了。温可只当儿子最近懂事了些。 这天午后,温可正坐在窗前做针线,江旭凑过来,拿起篓子的绣棚,歪着脑袋端详了半天,指着上面绣了一半的“三点水”问道:“娘,你这绣了一半的,是给爹绣的,还是给我绣的呀?” 温可抬头看了他一眼道:“给我自己绣的。” “哦哦,我都忘记了,妈妈的姓也是有‘三点水’的。妈,你啥时候给我做一个呢?” “你有专门的绣娘给你做。我没有。” 江旭赶紧讨好她道:“那我给妈做一个。” 她语气淡漠,又轻哼了一句道:“哼,你不好好写字,做这些玩意。别这么没出息。”江旭愣愣看了她一眼,心中有些苦涩,鼻头一酸,强忍着没哭,继续安安静静坐在母亲身边看她纳鞋底。 到了五月底,江凛之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但还有一件事,他必须亲自带着温可和儿子走一趟。 娘亲舅大,江凛之成亲这样的大事,不可能不请舅舅。舅舅如今住在杭州,离会稽不算远,可细算起来,他已经有十来年没登过江府的门了。每年都是礼到人不到,就连江凛之父亲去世那回,舅舅也未曾露面。 这其中的缘由,还得从上一辈说起。江凛之的母亲是家中长姐,一手将弟弟带大,真正是“长姐如母”。 她嫁入江府后,与丈夫性子不合、观念相左,两人常常争吵不休。有一日,江父又要出远门,一去便是三四个月。母亲闹完脾气,赌气说要坐船回娘家。谁知船行半路出了事故,她不幸落水。 虽然被救起来了,却因受惊发烧,身子烧大半个月,最终还是走了。从那以后,江凛之的小舅舅便恨极了他的父亲和祖母,唯独对这外甥还存着几分怜惜。 江凛之作为晚辈,心里清楚,哪怕舅舅不参加婚礼,自己也该带着媳妇和孩子提前去拜见,不能失了礼数。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老太太为何能如此爽快地答应孙子娶温可为妻。 原来多年前,那位娇纵的王大小姐把老太太折腾得够呛。 所谓“司马与王共天下”,老太太姓司马,而江凛之的母亲姓王,正是江南乌衣巷一带那个赫赫有名的“王”。嫁到江府,真把自己当天王老子了,头年生了儿子之后,更是连自己婆婆都看不起了。直接骂自己婆婆是个“破落户”。 这天,江凛之拉着温可的手,轻声说道:“过几日,我带你和孩子去杭州散散心,顺便见见我舅舅,如何?” 温可一愣:“我也去吗?” “怎么不去?”他笑着反问。 温可低下头,犹豫道:“我去干什么?虽然我还没见过你舅舅,可我总觉得他好高傲。逢年过节,礼是送到了,可送礼的人连门都不进,放下东西就走了……” “我舅舅是脾气不好,所以你到了王府可要机灵点。我那几个表妹,也不是好惹的。我如今出了服丧期,舅舅说不定还要将表妹许配给我呢。我不得带着你和儿子见见她们? 顺便看看我那几个表妹能不能容下你?”他瞧着她的脸,捕捉她脸上的神情继续戏弄她道。 “原来如此……我懂了…”她心慌道。 ——————— 此时此刻另一边,杨伏儿担忧道:“夫君,那姓王的宴请不能去。” 沈铭宽慰妻子道:“他杀了我,师出无名,况且我要死了,正好要其他人看看他的真面目。此人色厉内荏,优柔寡断,我向来不做无把握之事,你也无需太担忧。” “可我也听说,那个姓王的,最爱意气用事。唉…我劝不动你,不过这次,你把我的小红马骑上。” “哟,你终于舍得把你的宝马给我啦?” “讨厌嘛,这种时候还在开玩笑。我不理你啦。” “不开玩笑,难道让你在这提前给我哭丧呢?脸都皱成老奶奶了。” 她气急了,但是又笑嘻嘻,她急忙转身,不想让沈铭看见自己笑了,她道:“你真是油嘴滑舌,我走啦。” “照顾好儿子。” “那是自然,你那宝贝儿子,是天天问爹什么时候回来。可别让你儿子失望。”【】 26、鬓如霜 温可被江凛之的话唬住了。这些日子里脑海里反复盘旋着那些话,若是将来真地位高的新妇进门,即便自己生了儿子,日子恐怕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到那时,她算什么?一个买来的奴婢,只怕连立足之地都没有吧。 可转念一想,离了江府,自己又能去哪里呢?外头兵荒马乱,匪患四起,多少流民露宿街头、朝不保夕。 至少此刻,江府暂时短不了她的吃食。厚着脸皮待在这里,倒也不失为一条活路。 然而这份“厚脸皮”又让她浑身不自在。 更重要的是,她有些害怕独自面对这乱世的腥风血雨。温可进退两难,于是心生忧怖。 以至于在去拜访他舅舅的路上,夜晚床榻两人难舍难分之际,温可的理智连身体一同丢了。 她主动环住他坚实的胸膛,眼眶一红,泪水滑落,她竟情不自禁,情迷意乱,迷迷糊糊之中,脱口对着他喊了好几声“爹爹”。 她出生无母,父亲将她带大,彷徨无助之间喊出最亲密的人,乃是人之常情。 此时此刻她毫无保留地接纳着他的一切,浑身上下都是男人的气息,她昏了头,在如此场合喊出“爹爹”二字。 当她意识到自己无礼失态之后,心头身躯一紧,双颊更是通红。 江凛之自然听到她的情话,他占了便宜,看她那强烈的反应,心头一喜,黏在她身上笑道:“你叫你那前夫是情哥哥,如今跟了我,唤我爹爹了,不错不错,父比兄大。你爹爹把你养得不错,至少把你从白骨精养成这爱吃鸡的丰腴狐狸精了。” “闭嘴,闭嘴,闭嘴!!!”温可听到他轻浮的荤话,直接气哭了,拿起枕头就往他脸上砸,他一点不恼,只当夫妻二人之间的小趣味。 握住她的手腕,把她压在被褥间又是一阵猛亲,“好女儿,好女儿,你有我这样好脾气的爹,就偷着乐吧。” 温可听到此,更是难受,大半夜里是哇哇大哭,哭得哀嚎声不断,比外面的夜枭叫声还凄厉。 “谁是你女儿!谁是?反正我不是!!” 温可要是出于不得已的情况下,确实是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谁都能当丈夫,但是爹爹就只有一个。 沈铭卖她的时候忘记跟江凛之嘱咐了,别拿她爹爹说事,不然后果很严重。 温可这个人,其实是有些“恋父”的,但是她从小又不缺爱,所以她喜欢的是成熟稳重能带给她安全感的年轻俊小伙。不是光比她大几岁就可以的人……… 江凛之道:“你自己喊我的,羞不羞?羞不羞?” 温可心想确实如此,自己不占理,哽咽着躲在被子里默默哭泣了。 此夜过后,江凛之见她一直闷闷不乐,也不碰她,她难得睡了几天身上清爽的夜晚。温可因为有了一个克她的混账儿子,因难产又害怕生育,心里不停祈祷不要怀孕了,两个人频次这么多,到现在没怀上,她都没察觉到是自己不能生育的事情。 临了进舅舅家前,她换上一身淡绿色新罗裙,双腕都各戴着一对金玉镯子,颈间带着一串白得发光的珍珠项链,茂密的头发间除了几只点翠小花钿,便只用一个流苏银凤钗挽住头发。 这都是江凛之为她精心打扮的,连她的翠眉都是他亲自上手画的,江凛之的审美是很不错的,如此打扮,在这初夏季节,温可就像绿荷一样,清新可人,清雅秀丽,像极了一个温雅淑娟的书香女子。 只是梳头发间,江凛之见他的宝贝儿竟然生了两根白发,才懊悔他玩笑开过了,赶紧拔去她的白头发,最后还是想了想为她准备的惊喜,憋住没说什么,只是拍了拍她肩膀道:“你放宽心,没事儿的。”【】 27、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到了王府,温可等人被引进了内宅。只见回廊曲折,一步一景,处处透着富贵人家的气派。王家几位年轻的夫人,连带着几位尚未出阁的小姐,早已在厅堂里候着,招待温可和她的儿子江旭。 这些女眷尚不知江凛之此番的来意,只当是江公子带着她这位姨娘来府上小住几日,散散心罢了。不过初见温可,众人都在心里暗暗惊叹,这小娘子实在生得太过出众,肌肤如雪,眉眼如画。几位夫人交换了一个眼神,有羡慕,也有隐隐的酸意。 江旭这孩子倒是嘴甜又大方,从不怯生。一进门便甜甜地唤了各位“婶母”“姐姐”,几句乖巧话说得大家心花怒放,直把他搂在怀里,这个捏脸,那个喂点心,疼爱得不行。 可到底年纪小,又是连日舟车劳顿,精力远不如平日。没过多久,他便眼皮打架,小脑袋一歪,趴在不知哪个丫鬟的怀里,沉沉地睡了过去。丫鬟连忙轻手轻脚地将他抱到里间的软榻上安顿。 见孩子睡熟,几位夫人便渐渐坐不住了。 有的揉着额角说头疼,要回去歇一歇。有的瞟了温可一眼,觉得一个小姨娘犯不着自己亲自作陪,便借口有事走了。还有的确实有家事内务缠身,纷纷起身告辞。 转眼间,厅堂里便清静了大半,只剩下几位未出阁的小姐。小姐们年纪相仿,正是爱说爱笑的时候,又少了长辈在场,说话便随意了许多。 其中最小的那位王小姐,刚刚及笄,她眼珠滴溜溜地转,看着温可,忽然笑道:“听说姐姐是表哥从逃荒人那里买来的女子?姐姐长得倒是俊俏,天生丽质,真真不像什么穷人家的女儿,倒像是哪家富贵的千金落了难,被我表哥捡到了。” 她这话说得轻巧,语气里却带着几分玩味。话音刚落,众人便都陪笑起来,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温可,那神情里分明透着好奇,却独独少了尊重。有人掩着嘴,与身旁的姐妹交头接耳。 这时,不知谁嘀咕了一句:“估计是表哥从扬州买回来的瘦马吧?调教好了的。不然那些黑漆漆、脏兮兮的农奴,哪能生出这样的人来?” 说着,几个人又笑作一团,眼神愈发轻薄,看温可,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被估价赏玩的物品。 温可一路颠簸,又惦念着江凛之的用意,心情烦闷,此刻见这些小姐们像看玩意儿一样看着她,话里话外尽是轻蔑与取乐,心头那股火再也压不住了。 她冷笑一声道:“我就是穷人家的女儿,不是什么千金,也不是别人养出来专供你们玩乐的瘦马。” 她昂着头继续不屑道:“你们这些达官贵人真是贪心,有钱有势了还不满足,还要觊觎别人的美貌。怎么,穷人就不是人?生不出美人来?那老天爷也未免太不公平了!没道理美是富人的专属,也没道理穷人不能天生丽质。” 温可原以为这几位小姐听到她的话会自惭形秽,没想到她们一整个爆笑如雷,接着继续说说笑笑,仿佛把她当做一个透明人,只留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无人理睬。 她有些不知所措,感到尴尬,脸烧得通红,只能独自闷闷离开。 她来之前就自知与那些小姐说不到一起去,特地把自己未做完的女红带来,于是独自一个人坐在连廊下的茉莉花丛旁边纳鞋底。老太太要她做的鞋子,她还没有做完。 她刚刚一番话彻底惹恼了那些大小姐,她们觉得她不领情,夸她美,还在那边说恶心人的话,实在是太不知礼数。 待温可走远后,王府的二小姐道:“瞧瞧她那了不起讲道理的样子,真当自己是谁了?若我是表哥夫人,家里有这样顶撞的妾室,不得狠狠教训,真是丢死人了。” “她以色侍人,能有几时好?到时候结局不过是色衰爱弛。如今恃宠而骄,能蹦跶几年?夹着尾巴做人,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会,表哥也不知道怎么教育侍人的。” “大姐姐说的有理,咱们不跟这种没见识的人计较。让她自个玩去吧,咱们不管她。” ——————— 此时此刻,好巧不巧,前厅的局势,比后宅还要血雨腥风。江凛之的舅舅王玄,至少在明面上是朝廷亲封的侍中,领扬州、苏州刺史。 说白了,谁能击败他,谁就能将江南吴越之地的数十城邑尽收囊中。江家与王家相比,简直算得上清贫寒酸了。 现在王玄高坐主位,他慢悠悠端起酒樽,遥遥一敬,笑容里带着几分毫不掩饰的倨傲道:“沈小将军远来,难道是为了送死?” 沈铭独坐客席,面前酒菜未动,沉着冷静道:“王大人您虽然拥军数万,坐拥吴越膏腴之地,可前有我岳父大人的红巾军阻拦,难以北上半步。西进又有张诚踞守荆楚大地,铁索横江。大人困守此城,难道真的心甘情愿坐吃山空,将来面对这四面楚歌的境地?在下前来,正是为将军寻一条明路。” 王玄面色一沉,他眯起眼,冷冷施压道:“年少轻狂,不知死活。不过是一群拿着镰刀锄头的流民军,也敢大言不惭。还想拿我这用刀戟训练出来的中央军威胁,简直是不自量力。” 沈铭反问道:“王大人,要是真有您说得那么不堪,我岳父大人的兵马怎么会攻下济南城呢?晚辈这次前来,还是真心想求合作,具体事宜,我们可以慢慢细谈。”他的前半句话直戳王玄的心窝痛点,王玄又观此人已有龙虎之相,瞬间动了杀意。就在这剑拔弩张之际,一亲信掀帘而入,通报了江凛之前来拜见一事。 王玄一听自己心爱的大外甥来了,脸上刚刚那层阴鸷瞬间散开,换上了几分真切的喜色。他猛地站起身来相迎江凛之。 江凛之掀帘而入,正好与沈铭目光对视,两人皆是一愣。 五年过去了……两个人竟然都没有忘记彼此长相。 刚刚临危不惧的沈铭竟然开始心慌了,心跳如雷鼓一样,突然心虚的他,端起面前酒杯,一饮而尽。 他躲闪飘忽的目光,被对面的江凛之看得一清二楚。【】 28、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俗话说,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江凛之踏入正厅的那一刻,便察觉到了沈铭眼底闪过的慌张,他见此心里不由得意起来。 就在进门之前,他已敏锐地发觉廊下暗处藏着刀斧手,刃光隐现,杀机暗伏。看来,舅舅是想要取沈铭的性命。 换作旁人,或许乐得坐山观虎斗。但江凛之偏不。他非但不想借刀杀人,反而要亲手救下这个情敌,杀死他很无聊,杀人诛心才有意思。这念头一浮上来,他嘴角便勾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 于是他不急不缓地先上前拜见舅舅,依旧的言辞恭顺。随后转过身,换上一副欢喜热络的神情,大步迎向沈铭,拱手行礼,语气亲昵得像见了故交老友道:“好久不见呀,沈兄弟,近来过得可好?” 坐在高位上的王玄顿时露出诧异之色,忍不住问道:“外甥,你竟与他认识?” 江凛之笑容不改,朗声笑答道:“不仅认识,而且颇有一段缘分呢。当年我就观沈兄弟并非俗人,给了他一笔钱财,以解燃眉之急。你说的是不是沈兄弟。” 沈铭心慌意乱,他强忍不适,故作镇定道:“江公子说得不错。”他说完,看着江凛之脸上的笑意,迟疑了很久,他又低声道:“我们是旧相识了。” 其实沈铭此刻恨不得骑上小红马,八百里加急一路向北,或者有那遁地仙术,赶紧逃离这个伤心之地。 他绝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他曾经在走投无路之下抛弃了结发妻子,另娶高门千金。 若是传了出去,这岂不等于昭告天下的英雄好汉,他是个能舍弃糟糠之妻的无耻之徒。 而他沈铭这些年恰恰就是凭着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好人设,挣到的如今威望与地位。 就在他恍惚神游之际,江凛之又上前颇为热络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一拍力道不轻不重,却把沈铭吓了一跳。 江凛之见他这幅模样,嘴角又忍不住上扬,他转而对着舅舅王玄道:“舅舅,我与沈兄弟好久不见,能否让我们小叙一会儿?舅舅若是有事,再择其他时机跟沈兄弟谈谈如何,反正沈兄弟也不着急这几天走吧?” 王玄沉吟片刻。他本是护短之人,看自己外甥难得热切的样子,心头杀意便淡了几分。甚至暗自思量,既然外甥与沈铭有此旧交,倒不妨借着这层关系与之结盟。毕竟方才沈铭说的那些话不无道理,自己确实隐隐约约感到身处困兽之地,多一个盟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于是他点了点头,点头道:“当然可以。” 至于沈铭,此刻已经将先前的谋划忘得一干二净。他方寸大乱,本能地想就地告辞,逃出这座令他窒息的府邸。可他忍不住想知道那个人的消息,想知道她过得如何,于是,他几乎又没有犹豫,就答应了江凛之去花厅品茗的邀请。 此时,正午烈日当空,白花花的日光照在两人脸上,院子里蝉鸣聒噪,一声高过一声,搅得人心烦意乱。 沈铭一身黑衣劲装,亦步亦趋跟在江凛之身后。江凛之则是一袭白衣,步履从容。两个人穿过游廊,往花厅而去。 一路上江凛之偏偏先不提起有关温可的半分事,倒是悠悠然问起沈铭来:“呵呵,沈兄弟,这一别五年,拿着我给你的一百两银子,娶妻生子了没有?” 沈铭苦涩地无奈一笑,低声道:“江公子,你也是明知故问……” 江凛之得意地轻笑两声,不紧不慢道:“抱歉,这我还真不知道。可能我就是这样的人罢。如今天下大乱,管他外头的春夏秋冬,从不喜欢过问什么江湖庙堂之事。只想过好自己的小家日子罢了。” 江凛之这话倒没有撒谎,说得诚心诚意。他们一家是祖传三代的技术性官僚,这王朝不管是姓曹、姓王、姓司马还是姓拓拔,朝廷总要治理水患、建造工程的。 乱世之中,凭着一技之长,确实有恃无恐,不必看谁脸色过活。 江凛之又道:“一别五年,沈兄弟倒是变化不大,不过比起第一次见面,气色好了不少。但我敢肯定,你要是见到她,一定不大认出来了。” 沈铭心中一紧,强作镇定道:“是吗?那也难说。” 江凛之摇头否认道:“肯定认不出来了。她现在吃好穿好,养尊处优,哪里像当初跟着你朝不保夕,瘦得跟个白骨精似的,一阵风就能吹倒。” 这番话如刀子剜在沈铭心头上,让他无地自容。这燥热难忍的午后,他因为心中烦躁与羞愧,竟然浑身冒了冷汗,后背的衣衫湿漉漉地贴在皮肤上,又黏又冷。 他想挽回一些颜面,于是硬撑着回道:“那丫头其实很不听话的,估计没少在你面前提起我。还请公子勿要计较,莫怪她。” “哈哈,沈兄弟真是多虑了。温可她自从给我生了一子之后,就从未提起过你了。” 沈铭有些惊诧道:“你们……竟然有孩子了?” “是呀,孩子都四岁了。是个儿子,我的长子。全家上下都很是喜欢他呢。不过我那儿子实在调皮了些,经常惹他母亲生气。唉,成了人父才知道这孩子难养。你说是吗?沈铭?” 他垂下眼,看着青石板上的光影,哑声道:“那是自然。”【】 29、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江凛之又耐着性子问道:“沈兄弟,你到底有没有妻儿?”沈铭无奈地摇了摇头,心知这种事撒谎也无益,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他终是叹了口气坦然道:“不瞒江公子,我确有妻儿,儿子今年已经三岁了。” 江凛之一听,脸上顿时绽出由衷的喜色,拍手笑道:“那可太好了,沈兄弟!既然如此,等到了我与温可大喜之日,你定要携妻儿一同来喝喜酒!你也不必担心我舅舅会为难你。有我在,自会护你们一家周全,保你性命无虞。” 沈铭却皱起眉头疑惑道:“婚礼?什么婚礼?” 江凛之解释道:“温可当初进门,我也是正经摆了酒席、行了纳妾之礼的。如今要扶她为正妻,自然也要再办一场婚礼,风风光光地迎她。” 沈铭听罢,只觉不可思议。他心中暗暗思忖:“温丫头出身不高,既非名门闺秀,顶多算个贵妾罢了,怎至于此?” 他忍不住脱口而出,语气中满是诧异:“你……竟真愿意将她扶正?” 江凛之抬眼看向他,语气里满是真心实意地称赞道:“为何不愿?她乖巧柔顺,识得大体,又生得貌美,这些年在我身边从无半句怨言。只可惜……她如今没了娘家人,孤零零的一个。呵呵,不如这样,等到了成亲那日,你便算是她的娘家人,如何?” 沈铭一时无言,只是怔怔地望着江凛之那副认真的神情,心中百感交集。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觉得喉咙发紧,什么都说不出来。 江凛之又接着自顾自叹息道:“哎……温可她也是命苦。当初遇到你这个把她卖掉的男人,吃尽了苦头,后来到了我家,生育时也凶险万分,差点命丧黄泉。 大夫说她伤了根本,如今已不能再生育了。这件事我还未告诉她,怕她伤心。 不过我不在乎这点事情。生育那种过鬼门关的苦,我也舍不得让她再走一回了。” 沈铭听完这番话,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击中了一般,半晌说不出一个字。他在心里苦涩想道:“温妹子有儿子了,马上就能被扶正做正妻,还有江凛之这样把她捧在手心里的男人,她现在一定万分幸福快乐吧。 她又怎么可能会想起我呢?跟在我身边的那几年,回忆里全是苦日子、糟心事。至于这场婚礼……他苦笑一声,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是万万不能去的。不能在这大喜的日子里,给她添堵,让她再想起从前那些不痛快的事。 就在此时,江旭竟然闯了进来,看见他们,隔着老远就拖着长音喊江凛之道:“爹爹——爹爹——”然后一路小跑过来。 “是温妹子的儿子?!” “是呀。”他轻轻应了一声,然后迈着小急步赶紧跑上前牵住了江旭的小手。 沈铭也下意识上前,看到那一眼孩子,就双手急急忙忙的在衣袖胸前摸来摸去,可惜钱财一并都在底下人手里,身上只有藏在袖中用来防身的暗箭。 见到故人之子第一眼,他竟然连个像样的见面礼都拿不出来,刚刚他还能强忍着心酸苦楚,现在直接红着眼眶,对着江凛之父子二人抱歉道:“实在匆忙,都没有给孩子准备什么见面礼。日后我亲自派人送来。” 江凛之笑着大方道:“不必,不必。” 江旭看着眼前这位叔叔神情有些异样,一副快急哭了的模样,便安慰道:“这位叔叔,没关系的,我不要什么礼物。嘿嘿。爹爹,他是谁呀?” “他是爹爹的朋友,你母亲呢?” “妈在屋里睡呢,我刚睡醒,睡不着就跑来找爹爹了。舅爷爷屋子太大了,走了这么久,才找到爹爹。我估摸着妈也要醒了。我要再回去了。” “小心点,大暑天的慢慢走。”沈铭蹲下身,先江凛之一步提醒他道。 “这孩子真像她母亲。”接着他道。 江凛之只当他随口感慨,没把这句话当回事儿。毕竟只要不瞎都知道这孩子不像温可,至少现在不像。 ——————————— “你说什么??!”温可站起身,放下手中的绣棚,惊呼高喊道。 江旭嘟囔道:“妈,你吓到我了。就是那个叔叔很奇怪,所有人都说我长得像爹爹,只有他说我长得像妈妈的。” “那人长什么样?” “跟爹爹一样高,但是没有爹爹白。” 温可就是凭着儿子这一句认定那个人就是沈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