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傻子男主的正确使用方式》
1. 拒婚
阳春三月,庭院的桃花开了,昭京城的倒春寒比往年要更冷些,才脱下斗篷,祝逢春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宝珠忙不迭将褪下的斗篷又披在她身上。
“小姐,你何必这么折磨自己呢,旁人求着喊着嫁给秦王殿下都来不及,你为何一定要拒婚呢!”
祝逢春褪去鞋袜,抬脚去试探湖水,反被那湖水冻得一激灵,想到今日要投这湖,心里禁不住发怵。
若是能将这水换成热水,就好了。
宝珠也好,爹爹也罢,旁人又怎会懂她的处境,世人都道她命好,从小便与那至高至上的秦王殿下尉迟暮定下一纸婚约。
秦王殿下何许人也,五岁能吟诗作赋,十岁便可上马定乾坤,圣上对其极为宠爱,加封为至高无上的秦王,这样的人,定是大昭的储君之才,若她嫁给尉迟暮,将来就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如若不是知道这是一本小说的世界,知道尉迟暮是全书最大反派,且将来会为了主角杀妻证心,祝逢春真就躺平摆烂了。
原著里的尉迟暮,明明权势滔天,然心眼极小,整日阴着脸撇着嘴,跟窝瓜似的,甚至在一次宫宴上看不惯她尚书府的小丫鬟,越俎代庖,把人赶走。
她已经够惨了。
在现生卷了三十多年,好不容易卡着三十五岁的年纪上岸,却被一辆飞来鬼火,一轮子砸进了这破小说里这个鸟不拉屎的朝代。
她现在就想躺平当咸鱼,别再来嚯嚯她行吗,她惹不起,躲得起总行了吧。
又是一阵刀子样的寒风吹来,祝逢春忍住寒颤,扫视一遍庭院众下人,道:“我落水后,你们一个个能嚷多大嚷多大,最好嚷得整个昭京城都听见,腿脚能跑多快跑多快,去爹爹书房把他给我拉来,听懂了吗。”
宝珠心里急,想辩驳,祝逢春又瞪了她一眼,只得硬生生憋了下去。
其他人也都拖拖拉拉地应声。
爹爹向来疼她,还是能在圣上面前说得上话的朝廷重臣。
如今赐婚尚未正式下旨,还只是曾经先祖爷一句戏言而已,若爹爹知道她宁死不嫁的决心,定会在圣上面前给她讨个情分,回绝皇后娘娘。
冷是冷了点,豁出去了!
祝逢春两掌在胸前上下,平缓呼吸,捏着鼻子跳了下去。
“噗通”一声。
湖水飞溅,几瓣桃花打着旋儿卷进那激烈的水花中。
宝珠听从命令,不敢耽搁,连忙转身,佯装惊吓朝尚书令书房狂奔,
“快来人呐!”
“小姐投湖了!”
“快来人——”
这句呼喊声硬生生卡在喉咙,宝珠脸色煞白,不远处庭院的连廊下,赫然立着一抹修长的玄色身影!
男人身形高挑,一头飘逸墨发被玉冠高束,玄色长袍暗暗绣着一层金枝玉叶的暗纹,贵气十足。
他的肤色似是比这春寒要冷,长眉秀目,俊美至极,左侧脖颈有一颗淡淡痣,眼角眉梢微垂,轻轻一瞥,便是四方威严,让人不敢直视他。
似乎不知尚书府何故如此大动静,他驻足,眉心轻拧,本就凌厉的面颔线条看上去更加骇人。
宝珠而今不过金钗之年,尚且不经事,更常伴着祝逢春深居闺阁,鲜少与外男相见,如今哪里经得住这般惊吓,登时五官僵住,腿软跪下,不敢再嚷嚷。
“奴,奴婢参加秦王殿下!”
尉迟暮顿住脚步,眼神冷淡。
他身后三个人,其中两位男子面容正气,似是校尉,另外一位面容白皙,普通侍从打扮。
他声音略尖细,问道:“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宝珠咽了咽口水,嘴唇哆嗦,她不会撒谎,却知道小姐死活不愿嫁给秦王殿下,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磕磕巴巴好半天,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口。
那内侍听着烦,正要质问,又听庭院外有人大声叫唤“快来人呐,小姐投湖了!”。
尉迟暮眉心一拧,眼神落在宝珠身上。
宝珠被这视线压得喘不过气,终究撑不住精神,塌下肩膀道:“小姐,她,她投,她掉下去了!”
话刚说完,耳畔荡起阵伴着淡香的风,玄色衣袍在眼前一闪而过。
宝珠回头,见那阴涔涔的秦王殿下似是加快了脚步,走进假山庭院。
她咬住下唇,心底懊恼,顾不得再去叫老爷,连忙跟上前面四人脚步伐。
再踏进庭院,那道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的的视线再度压过来,刚才宝珠没来得及收拾,岸边还散着祝逢春那件兔绒斗篷和些许珠钗步摇。
“投湖自尽,却提前脱下外衣和步摇?”
尉迟暮的声音没有丝毫起伏,却犹如一股步步紧逼的刽子手般,听着就毛骨悚然。
宝珠到底是个十二岁的稚童,被这么一问,吐豆子似的将知道的全交待了:“殿下恕罪,殿下恕罪,小姐,小姐不想嫁给您,才交待奴婢等人宣扬此事,闹到老爷面前,希望老爷能去圣上面前讨个脸,能,能让圣上收回赐婚的意思……”
她的声音越说越小,四肢跪趴在地,余光不敢观察尉迟暮神色如何,只觉落在身上的视线越发可怖,甚至隐隐散出几分杀意。
那声音尖细的内侍翘着尾指,数落道:“不知好歹的东西,能嫁给我们殿下已是你们尚书府十辈子修来的福气,如今竟还想回绝殿下,真真该扒了你们小姐的皮!”
宝珠被这么劈头盖脸骂,一时眼泪啪嗒啪嗒地掉。
却又听见尉迟暮开口:“你家小姐会水?”
小姐常常描述秦王殿下是个凶神恶煞的人,今日却没有介意婚约之事,宝珠心觉奇怪,面上还是点了点头。
尉迟暮眉头紧蹙,又问:“她有多久时间没出水了?”
宝珠神色一滞,方才注意力全在回应秦王的质问上了,一时间也不知小姐的情况。
“奴婢……不知道……”
话音刚落,耳畔传来“扑通”一声,水花飞溅到脸庞,众人才堪堪反应过来——
秦王殿下自个儿下去了!
又是几道扑通声,身后两名校尉也跟着入水。
那内侍急得团团转:“哦呦,真是造孽啊,我们殿下若是有半分闪失,你们小姐十个头都不够砍的!”
水底昏沉沉一片,祝逢春沉在水下,只有一片微弱的光勉强透下来,落在她脸上,满头青丝在水里软软地散开。
她睁着眼,视线却模糊得厉害。
脚踝处,被水草一圈圈缠得死紧,根根交错,动弹不得。
祝逢春虽长在深山,在沿海城市打拼多年,水性不错,只这倒春寒的池水太冷,一入水,她被冻得一抽筋。
祸不单行,脚踝好死不死被这湖底常年耕种的水草绊住。
真是应了那句“淹死的,都是会水的人”。
起初还想挣脱水草,引人注意,可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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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脚,庭院的人都被她遣走,任凭怎么挣扎也不见有人来救,她只得躺在这里,节省出体力。
眼皮越来越重,祝逢春存住气息的力气也没了。
难道她性命当真要绝于此了吗?
脑海闪过走马灯,迷迷糊糊,她好像……
她好像看见了尉迟暮。
散乱的青丝间,尉迟暮划开水波,朝她伸来手臂。
祝逢春只觉可笑,自己当真是把嫌弃尉迟暮刻在骨髓里,以至于,弥留之际都是他的脸。
虽然不想承认,但尉迟暮是极好看的,是她前世今生加在一起拢共五十年里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眉骨高且锋利,衬得一双深邃墨玉眸很是摄人心魄,剑眉入鬓,鼻梁高挺,唇瓣薄削,明明是清冷的高岭之花,举手投足间却常常透出一股让人脊背发寒的贵气。
祝逢春努力抬手,抚上他的眼。
这双眼睛,真漂亮啊。
他的皮肤很冰,似是比这池水还要冰。
尉迟暮抓住她抚住眼边的手,扯住她向上,察觉到阻力,才发觉她脚踝的水草。
不知他在想什么,忽地,那张脸缓缓在祝逢春眼前放大——
唇边一软。
一股气流缓缓渡入口中。
祝逢春仅剩的意识略怔了片刻,是上天料想她前生今生牡丹五十年,于心不忍,让她临死前还能享受一次美色吗?
就是……算了……尉迟暮也行吧……
她笨拙地回吻过去。
完全没料想她会如此反应,尉迟暮瞳孔登时变大。
身后,校尉划到身边,见状虎躯一震,连忙避开视线,转而去扯开祝逢春脚边水草。
“小姐!小姐!”
祝逢春是被宝珠凄厉哭声吵醒的。
睁开眼,不再是庭院,她回到了自己房中。
四周围了许多人,宝珠哭得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见她睁眼,那张哭哭啼啼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小姐醒了!”宝珠抹了一把眼泪,“小姐,秦王殿下特意命人进宫为您请了太医,太医马上就来了!”
“秦王……殿下?”祝逢春茫然,心底涌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宝珠用力点了点头,满眼感激地看向屏风处,“是秦王殿下救了小姐您,如果不是秦王殿下,小姐你,你就真的……”
她不敢再说下去,捂住巾帕又开始哭起来。
寻着宝珠视线,屏风外,坐着一抹欣长的青色身影,似如窗外绿竹一般,就是屏风也挡不住他身上那股矜傲气质。
察觉到她的眼神,那人抬首,隔着屏风朦胧的软纱,朝这边看了过来。
祝逢春脸色顿时变红,迅速别开视线。
偏偏方才水下场景阴魂不散,逐帧在她眼前闪过,唇瓣似是还留存着那点淡淡的温热……
“小姐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我这就去请太医!”
宝珠见她脸红得滴血,属实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即如临大敌,瞪着脚,跑了出去。
祝逢春眼神暗暗骂了几句宝珠多话,回过神,才发觉房中方才还围得水泄不通的人,这会儿只剩下了尉迟暮,他身后的几位侍从。
再就是孤男寡女为了避嫌,还留了一位老嬷嬷。
屏风映射出尉迟暮的身影,他似是抿了口茶,修长如玉的手轻轻捏着杯盖,一圈圈研磨杯沿。
“为了拒婚,如此煞费苦心?”
2. 你方唱罢
他这般开门见山,祝逢春没再遮掩,深吸一口气,回道:“殿下您这样的尊贵之躯,什么样的女人娶不到,这福气,臣女实在消受不起,还是留给其他人吧。”
闻言,尉迟暮研磨的动作一顿,“本王,是可以被随意转让的物件?”
他语气淡漠,祝逢春冷不丁打了个激灵:“臣女不是那个意思。”
“那是何意?”茶盏被他重重放在桌上,忽地莫名转开话头,“难道你都忘记了?”
祝逢春愣了下,心里没明白“你忘记了”是什么意思。
她老实问:“忘记什么?”
尉迟暮沉默了,许久没有回话。
这么僵持着也不是个法子,祝逢春主动再开口回绝:““殿下,臣女与三殿下两情相悦,早已私定终身,臣女此生,非三殿下不嫁!”
“三殿下……”尉迟暮道,“没想到你眼光竟如此之差。”
他说得慢条斯理,却隐隐听出其中夹杂着几丝怒火。
祝逢春当即不乐意了。
虽说三殿下是她拉过来的幌子,什么私定终身是子虚乌有之事,但她能开这个口,跟三殿下的关系也是不错的。
这人怎么这样,得不到开始贬低其他人!
她呛声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爹为官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向来不愿结党营私,又深得圣上宠爱,如今你与三殿下二人暗中争斗,水火不容,你便惦记上我爹在朝中权势,娶我不过是想拉拢我爹,为你所用罢了!”
话落,四周是死一般的寂静。
谁都没想到此女能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尉迟暮身后站着三人身体僵直,隔着屏风都能感觉到另外几人快迸出来的眼珠子。
老嬷嬷满头大汗,倒吸了好几口凉气,磕磕绊绊道:““小姐,您得仔细着说话!”
宫规森严,这里虽是宫外,圣上手眼通天,祝逢春今日说出的每一个字,若是传到圣上的耳朵里,别说是她自己,就是整个尚书府上上下下,十遍脑袋都不够砍,
祝逢春捂住嘴巴,自知失言,可也一时情急,难不成还能告诉尉迟暮,这里是小说的世界,你是全书最大反派,将来会为了还没有出现的女主杀掉她不成。
若是被其他人听见,保不齐就传扬尚书府千金大小姐中了癔症,整日说疯话。
万幸,向来小心眼的尉迟暮,这次竟没有在意此事,隔着屏风,他似乎一直在看着自己。
祝逢春被这眼神看得头皮发麻,朝床帘后躲了躲。
忽地,听到尉迟暮低呵一声,“那就,如你所愿吧。”
再看过去,屏风后已经没有人了。
祝逢春不明白如你所愿是不是自己想的那个意思。
只人总得为自己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尚书令祝思谦虽博学多知,位高权重,但自幼身子不好,连带着祝逢春也遗传了他体弱多病。
她名“逢春”由“病树前头万木春”而来,虽有病树,却也有万木争春。
只“木春”二字作女子名稍显不妥,便取为逢春。
她这一跳湖,彻底病倒了,病得不醒人事。
宝珠为了让她心中无虑养病,特来告知她说,秦王殿下回绝了赐婚。
即便如此,祝逢春还是卧床两月有余,才堪堪恢复精神。
能出门的第一天,祝逢春就拜访了秦王府。
尉迟暮不是什么好人,可确确实实救了她性命,是救命恩人,还回绝了赐婚,无论如何,她都得登门道谢,以全礼数。
只是,昔日巍峨辉煌的秦王府邸,却难掩破败之气。
祝逢春心觉奇怪,拉住外门小厮打听。
小厮面露丧气,哀叹道:“我们殿下,他,他殁了!”
平地一声闷雷,炸得祝逢春大脑一片空白。
她只觉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道:“殁了,尉迟暮殁了?”
那小厮重重点头,眼角含泪:“殿下几月前染上风寒,用尽药方也无用,上月末走的。”
几月前染上风寒……
祝逢春血都凉了半截,莫不是为了救她跳湖才染上的吧。
明明应当庆幸这个将来会祸国殃民的隐患提前死亡,可祝逢春却怎么也,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因为她一场无心之举的戏码,将一条人命,害死了。
像是在替代本该死亡的她一样……
每每想起魂不守舍,闭门不出的女儿,祝思谦心里都遗憾非常。
为了不让她卷入朝堂斗争,他只得眼睁睁看着女儿消沉度日。
现如今,是该告知她真相的时候了。
“爹,快,换上衣裳,跟我出去!”
看着眼前扮作狱卒,满脸焦急的女儿,祝思谦眼眶红了。
他摇头:“逢春,你过来,爹最后再交待你几件事。”
“我不听,我不听,你现在跟我一起走!”祝逢春喊到破音,怎么也不愿接受父亲即将被问斩的事实。
明明父亲一生清正廉洁,为民立命,而今却因为圣上受奸臣小人谗言,诬陷他结党营私,贪赃枉法,被圣上下旨秋后问斩。
不该是这个下场的!
她在现代本是大山里的留守儿童,父母工地上出了意外,彻底成了孤儿,记事起便没有任何关于父母的记忆。
来到这个世界虽非她本意,可她从婴孩被祝思谦养到十八岁,更是十余年都没有再续弦,他在她身上倾尽所有,,祝逢春早已把他当成了真正的父亲,是她在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
现在让她亲眼看着父亲含冤,要斩首示众,她不甘心,她一定要带着祝思谦走,就算逃亡天涯,也要一起走。
祝思谦在牢房只住了几日,脸庞就瘦削非常,就像骨头上挂着一层皮。
“这里是死牢,圣上已格外开恩,没有抄家殃及他人,若是逃了,你,还有其余人都会被连累,爹就想逢春能好好活下去,嫁个好人家,平安一生。”
祝逢春无助地跪在地上,哭得鼻涕眼泪糊在一起,“我不走,要死一起死!”
“听话,爹现在最不放心的就是你。”祝思谦努力扯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心疼地揉了揉小女的发髻,问道:“鲁王那里给你传信没有。”
昔日的三皇子三殿下,而今已加封鲁王。
祝逢春摇头,眼底满是绝望。
她已经给鲁王捎了许多信,盼他能从江南早日归京,救爹爹一命,可所有信件全部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动静。
祝思谦面色凝重,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是皇帝的孤臣,曾经那些在他身上受气结怨之人,定会在他这小女身上讨回来。
他本想着秦王薨逝,鲁王就是储君最有希望的人选,再者小女与其的确两情相悦,本应是一对佳侣,今日他获罪,不求鲁王能迎娶小女为正妻,只求能入他那鲁王府,保个平安就心满意足了。
可谁曾想……
祝思谦愁得一夜之间头发白了大半。
就是奉旨入江南治水,抽不开身,也该传个信回来。
他心中倒是还有一人选,就是不知道人家还愿不愿高抬贵手,留下小女。
不求荣华富贵,只愿保住一条性命足矣。
祝思谦开口问道:“逢春,你曾说嫁傻子也无所谓,还作数吗?”
祝逢春茫然抬头。
祝思谦又说:“你去丰水村,找一个叫王君明的人,他就是爹给你指的一门好亲事。”
祝逢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心里一点都不想思虑婚姻之事,只攥着爹爹身上的囚服,不愿松手。
祝思谦自知时日无多,只想最后再瞧上几眼珍爱的女儿,叮嘱她几句吃饱穿暖。
却千言万语下,只说出一句:“逢春,答应爹,出去之后别再打听任何与爹相关的事情,远离朝堂,平安幸福地过完一生,好不好?”
“这是爹最后的心愿了。”
祝逢春哭得头昏脑涨,听不清任何话,不愿接受现实。
终是祝思谦狠心放了手,他背过身去,不再回头。
“你走吧。”
“爹!”
还是被祝思谦赶了出去,祝逢春不甘心,出了监牢便策马到了京郊。
若要回京,鲁王众多人马,那必要从这条路走,他近日要回京,既不回信件,那她就在这里等着!
“小姐,吃点东西吧。”宝珠端着食盒,焦急又担忧。
“你已经三天三夜没怎么进食进水了,连睡觉都时常惊醒,整日来这里等候,老爷若是知道了,又该心疼小姐了。”
正如宝珠所说,原本还珠圆玉润的祝逢春,几日下来已是形容枯槁,皮肤毫无血色,嘴唇起皮皲裂,瘦削得面颊凹陷,眼神里也不再有过往的鲜亮,犹如一潭死水。
她淡淡扫了一眼宝珠,苦笑摇头:“不碍事,你放着罢,我少候再吃,说不定鲁王马上就回来了。”
如此对话两人已经说了很多遍,只这一次,宝珠举止奇怪得很,她咬着唇,欲言又止。
察觉她这般模样,祝逢春蹙眉问:“发生何事了?”
宝珠突地跪在地上,泪珠颗颗坠地。
“老爷,老爷明日就……”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一道惊雷从远处炸响。
祝逢春从马上摔了下来,额角磕在碎石上,划出一道血痕,血痕顺着眼角流下,如同血泪。
明日,明日……
祝逢春浑感觉自己五脏六腑好像被人用力攥住,想呼吸,张口却不进一口气。
心脏疼,疼得她浑身发颤,额前满是汗,汗水混着血,染红衣襟。
宝珠快步上前扶着她,“小姐,你没事吧!”
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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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死死咬着嘴唇,强迫自己清醒下来。
她抓住马鞍,重又上马。
“小姐,你要去哪?”宝珠不知她要干什么。
祝逢春没回话,马鞭重重落下。
一声嘶鸣,马前蹄高扬,祝逢春夹紧马腹,朝着京郊外驰骋而去。
既等不到鲁王,她便自己前去!
她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头顶墨黑的乌云压在她头上,笼罩着整个昭京城。
又是一道似要把天都要震出一个窟窿的闷雷炸响。
下雨了。
这场雨下得又猛又急,狠狠砸在祝逢春头上、脸上、身上。
她直直站在冷雨中,雨水顺着眉眼往下淌,分不清楚究竟是雨,还是泪。
喉咙堵得发闷,可再怎么前进,也找不到鲁王的踪影。
她不甘心!
凭什么!
凭什么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却落得如此下场!
祝思谦死了。
宫里头的李公公说,圣上念尚书令恪尽职守,尽心竭诚,特准大人保全尸首。
斩首改为鸠酒。
昔日那个温文尔雅却不失威严的祝思谦,安详地躺在棺木中。
祝逢春不知道这几日是怎么过来的。
在族人的帮助下料理完祝思谦后事后,她就一头扎进房中,闭门不出,不思饮食。
日子就这么浑浑噩噩过着。
直到一日夜晚,宝珠猫着腰,小心翼翼地推开了祝逢春的房门。
屋内安静得落针可闻,房门的吱呀声格外刺耳。
祝逢春气若游丝,“宝珠,都说了我不饿,你下去吧,我就想一个人待着。”
昔日神采奕奕的大小姐,如今成了毫无生气的躯壳,宝珠又开始掉泪了。
只这一次,她没有听命退下,而是坐到祝逢春床榻边。
她说:“小姐,姑太太来看你了。”
祝逢春:“就说我不便见人。”
宝珠咬牙,强硬地将祝逢春翻过身来。
“小姐,姑太太还带了一个人,要给你说一门亲事,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他叫孙有田!
这人是十里八乡都知道的恶霸,整日吃酒赌钱就罢了,还把自己媳妇卖进暗娼馆,活活将人逼死了!”
听宝珠这么说,祝逢春心里咯噔一下。
她爹刚走没多久,于情于理,她这个女儿的都得守三年孝,别说这个孙有田了,就是爹爹亲自给她指的那门亲事,她都不想搭理。
况且,那孙有田的名声,她是听说过的,确确实实是个顶坏的人。
姑母带着这种恶徒上门说亲,不用想便知是何居心。
爹爹走了,这偌大的府邸宅院,乃至田庄家产,自然引得其他人分外眼红。
大抵是都想着她早晚要嫁出去的,也是深闺女眷,哪当得了什么大事。
才几日,就按捺不住那些吃绝户的肮脏心思了,莫说守孝三年了,就是三日,她这个孤女都不知道守不守得住。
当初三年过去,宝珠已经从曾经十二岁的小丫头出落成水灵的大姑娘了,尚书府出了天大的事,这回,宝珠竟比她这大小姐还要成熟,有条不紊地将妆奁里的金银珠宝,柜子里的换衣衣物都收拾好,塞进她手中。
“小姐,老爷一定不想看见你被那恶霸欺负,现在还来得及,你逃吧,逃得越远越好!”
看着宝珠脸上的坚定,祝逢春一时鼻子又酸了起来。
她后悔了。
爹爹有意培养她,带她知书识礼,带她出入宫闱,思虑朝政,只她整日将自己闷在房中,摆烂躺平,不思进取,不问世事。
以至于如今,连为父申冤报仇的门路都没有。
现在更是自暴自弃,重蹈覆辙。
宝珠说得对,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不能让一身清正廉洁的父亲背负天下骂名,不能让那些人逍遥自在。
看着祝逢春眼底冉冉升起的希望,宝珠一时情难自抑,主仆姐妹俩就这么抱头痛哭着。
“宝珠,你跟我一起走吧。”祝逢春说。
宝珠摇了摇头,拉着祝逢春来到侧门:“姑太太还在前厅候着,我若走了,姑太太定会反应过来追查小姐,至少我留在这里,能为小姐多争取一些时间。”
“小姐你快走吧!”
黑夜中,宝珠身影小小一个,却如一座山般,挡在她面前。
祝逢春吸了吸鼻子,许诺道:“宝珠,你等我,我一定会把你接到我身边!”
“我相信小姐!”
披着夜色,祝逢春艰难来到了丰水村。
如今她一介孤女,跟姑母争斗,不亚于螳臂当车。
姑母霸占府邸,有的是门路找寻她,爹爹临走前至少给她指了条路。
她要活着。
她要找到王君明。
3. 掀盖头
“你说找谁?”
祝逢春又说了一遍:“我找王君明。”
陈瘸子坐在田埂上,仔细打量眼前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姑娘,“你找他作甚,你知道他是谁吗?”
祝逢春一愣,还能是谁?
爹爹只说让她找王君明,确实没说这个人是谁啊。
她一概不知,便拿爹爹原话回道:“我爹为我说亲,把我指给了他,我,我来找我……夫君。”
牡丹五十年,夫君这个词说出来怪难为情的。
听她话,眼前的陈瘸子啧了一声,“你这什么爹啊,怎么给你说了这门亲事。”
他这反应,让祝逢春心底忍不住泛起嘀咕,难不成爹看走眼了,还能给她指一个比孙有田还烂的人?
她从耳边摘下玉坠,塞进陈瘸子手中:“陈大哥你就帮帮忙,我就想嫁他。”
腊月农闲,陈家村挨家挨户都猫在家里消遣难得的空闲时光,荒凉的土地上,只有一个男人还在田垄间挥着锄头,远远看过去很是扎眼。
祝逢春放下眼前遮光线的手,心跳如鼓。
听陈瘸子说,那就是王君明了。
前面汉子步伐迈得又大又快。
常年被药罐子泡着的身子实在禁受不住这般赶路,祝逢春额角挂着冷汗,张口呼吸时都带着血腥的干涩。
可她却不敢落后,只能咬牙加快步子,紧紧跟着前头的陈瘸子。
听他说,这王君明是个傻子。
难怪听她指名道姓要嫁人,会那副反应。
不过,就是傻子又如何。
祝逢春暗暗下定决心,无论如何她都要赖在这里。
正想着,前面走着的陈瘸子已经停下了脚步。
应是到了。
祝逢春抬头,前面不远处是个四合院样式的土院子,大门敞开,依稀可见里头几个正在纳鞋底的妇人。
陈瘸子指着里面说:“傻子的意见不重要,你先见见他们家里人,他们同意了,多半就成了。”
长安城外共有三个能说得上名字的村子,陈家庄,丰水村,福水村。
陈家庄是陈姓大家族,互相帮衬扶持,日子过得蒸蒸日上。
福水村临着长安的万年县,蹭着坊间一些生意,也发展得风生水起。
就数丰水村穷乡僻壤,屈居最后。
然而在这其中,属丰水村的名气最大。
外头都叫丰水村为泼妇村。
其中原由正是今日他们要去的这个王家。
这王家往上数三代,个个都娶的泼妇,生得也是小泼妇,一言不合就跟其他人骂街动刀子。
王君明便是王家捡来的小儿子。
“老太太。”陈瘸子进门热情喊道。
屋里两位妇人停针,寻声瞧过来,陈瘸子念过书,在几个村子里都有往来,为人圆滑,鲜少与人结怨,见他来,两人顿时起身招呼道:“哟,稀客啊!”
陈瘸子笑呵呵跟两个妇人寒暄,祝逢春十分配合他,朝前一步。
王家老太太拢共生养二子二女,两个女儿都已出嫁,两个儿子也都早早结了亲,唯一还没着落的便是王老爷子突然捡回来的小儿子。
院内两间房,主屋住着老太太和大儿子一家,二儿子一家住一间房,那小儿子就腾了一间柴房住。
这多年同老太太住在一起,比弟媳委屈,院子里也难免逼仄,现在肚子有了动静,便不够住了。
两家都想把那柴房腾出来,找伙子再砌间房。
怎么腾出来呢,他们想给王君明说门亲事,好分家分出去,反正王君明不是王家的人。
可这王君明是个不搭理人的货,村里都疑他痴傻哑巴,再加上这王家泼妇的名声,都不愿把好姑娘嫁他,
两个妇人一眼就瞧明白陈瘸子的来意,当即喜上眉梢,一人忙不迭地进屋唤那年老耳背的老太太。
陈瘸子带祝逢春进了屋内,走到王老太太面前。
王老太太坐在炕上,陈瘸子凑到她耳边,不知说了什么,引得她抬起头,两手搭在拐杖上审视祝逢春。
王老太太今年已六十高寿,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不少皱纹,阳光打在她半边脸上,一半明一半暗,凶狠精明,看得祝逢春忍不住发寒。
她的容貌算不上美艳,面容清丽柔和,一眼看过去就能记在眼中,多看几眼反觉她美得独特,确实是大官千金气质,浑身萦着一股脱俗的书卷气,立在这简陋土院里,很是格格不入。
只是面容憔悴,眼眶凹陷,形容枯槁,十八岁的年纪,头上已经长出了白发。
对于她的样貌,王老太太是极满意的,可这千金小姐,是能安下心过日子的人?
祝逢春猜出她心有疑虑,当即取下耳边另一只玉坠子,塞进王老太太手中,没说话,只轻轻笑笑。
那张紧绷得布满沟壑的老脸登时绽开,连连称赞这是门金玉良缘,晚上简单办个礼,就算媳妇进门了。
大媳妇杨秋菊瞧见事情成了,有理由,忙捂住肚子,凑到老太太跟前道:“娘,弟媳嫁过来,柴房哪住下两个人呀,何不在后山那块地界给他们二人再砌间房出来呢,弟媳住着也舒服些。”
不是他们二人不想搬出去,是王家那块地临着村尾后山,时有传出豺狼虎豹吃人之事。
那地也是个荒地,破屋也根本不能住人。
眼下王老太太高兴,想也没想也答应了。
祝逢春被领到了柴房。
院角是一个极小的土平房,屋顶上还破了个大洞。
里头没有坑,只放得下一张木板床,再无其他。
她是苦过来的人,一朝落魄倒没让她心态失衡,这屋内虽破,却算得上干净无异味,能看出屋主大抵生活能自理,多少在她心里添了几分好印象。
陈瘸子将她推进去,又给了她一张方才王老太太给红布,说盖在头上全当意思意思。
他这就去把新郎官叫回来。
……
暮色压得极低。
尉迟暮扛着锄头,走在田垄上,身后的陈瘸子连声催促他快点快点。
他也不搭理,自顾自走着。
陈瘸子没辙。
都传王家小儿子傻,可实际上此人并不傻,只是问他什么也没个应声,让他锄地,他就不知道地界,连带着把邻村的地也给翻了。
久而久之,大家才都叫他傻子。
此人只是不懂变通,听得懂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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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瘸子慢步走在他身旁,突地提出一句:“你整日一个人独来独往的,就没想找个搭伙的?”
尉迟暮顿住脚步,扭头,觑着身旁喋喋不休的陈瘸子。
冷不丁提起一句搭伙,他约莫猜测出陈瘸子想说什么,十有八九是成婚的事。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今日二十有二,是成家立业的年纪,倒不排斥成婚之事。
只是他素日独来独往惯了,如今多个拖油瓶,还是让他有些不悦。
果不其然,一进家门,大哥就接过他肩膀扛着的锄头,自己屋内走出来一个盖着红盖头的女子。
尉迟暮打量着那女子,眉头紧蹙。
女子身上沾染了泥土,可那细密的阵脚、流转的暗光,定是上好的料子,绝非这穷乡僻壤能拿出来的东西。
这样的人,会嫁给一个穷傻子?
正想着,那女子已然走到他身旁,脊背挺直,仪态落落大方,不像是被逼迫的,他收回思绪。
王家没准备红绸,让二人以牵手代替,反正都是要过日子的人了。
尉迟暮木讷,本就有些不情愿,没伸出手。
那姑娘是个胆大的,白软的手掌试探地摸索到他的手,抓住他的拇指。
尉迟暮眉梢一抬,这女子只面上胆大,掌心却湿津津的,还带着微微的战栗。
被架到这地步,他也没辙,只得回握过去。
虽与三殿下相识许久,可这还是祝逢春“第一次”主动同男人亲密接触。
男人的手很大,合拢起来,几乎完全将她的手掌裹住。
王家其他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捧干瘪的花生,口中嚷着闹着多子多福,就朝天上扬去,祝逢春被花生砸得猝不及防,下意识又握紧男人的手。
似是感知到她的紧张,男人手掌稍稍加重力道,粗粝的掌心带着某种安抚的意味。
祝逢春心底的慌张消散不少,余光开始偷瞄身旁男人,想透过这层红布看清未来相公的相貌。
男人身子高大雄壮,是个顶天立地的,平视下只能看见他略微黝黑的脖子喉结。
她贪心,荡悠起盖头,又能看见男人的嘴唇。
他的嘴唇很好看,薄薄的,粉粉的。
拜堂时,侧身而立,左侧脖颈,有一个淡淡的痣。
痣?
祝逢春怔了一下,莫名觉得眼熟……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思绪被其余人起哄声扯走,王家大儿子是个好事的,礼刚成,便迫不及待地将两人推进角落的小房。
木板床上搁着两半系着红线的葫芦瓢,瓢中隐隐飘来一阵酒香。
“掀盖头,掀盖头!”
这接连催促声激得祝逢春浑身是汗,实在想看看爹爹说得这门好亲事的相公长什么模样,恨不得当场掀了这碍眼的红盖头。
尉迟暮心中毫无波澜,木讷抬手,指尖挑起那层垂坠的红布。
盖头被掀开,屋内起哄声,嚷嚷声,一片哗然。
谁都没想到,新娘子新郎官两个人的脸,肉眼可见的,黑了下去。
祝逢春:……
尉迟暮:……
4. 冤家路窄
方才那点温情,在看到尉迟暮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后,彻底散了个干净。
他虽穿着一身浆洗得发白的粗布麻衣,可体长英挺如松,屋内光线昏暗,却也挡不住他这过分出众的皮相,剑眉入鬓,目若点漆,鼻梁高挺,貌觉冠玉。
旁人看不出,祝逢春见得多了,一眼就能感觉出他身上带着的那股熟悉矜贵感,绝对不是什么面容相似的人。
祝逢春只觉天都要塌了,这破小说是铁了心让她死。
早知如此,当初何必费那劲,又是跳河又是绝食的,折腾得半条命都差点没了,到头来兜兜转转,一点用处都没有。
这尉迟暮也是个坏心眼的,亏她以为自己害死了他,自责三年多!
祝逢春牙齿咬得咔咔响,屁股悄摸往尉迟暮另一端挪了挪,偏过头不想看他。
尉迟暮脸色同样好看不到哪里去,眸光阴冷,一张脸拉得老长。
天色已经不早,其余人没再打扰,识趣退了出去。
门刚合上,就听见“哐当”一声。
尉迟暮一点都不想喝那交杯酒,抬手便扔掉葫芦瓢。
两人一个坐床头,一个坐床尾,背对着彼此,若贴在门上,跟两尊门神似的。
谁也不说话,谁也不理谁。
空气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寂静。
终于祝逢春按捺不住心底的怒吼,主动开口:“你没死,你耍我?”
“你很希望我死?”尉迟暮反问她。
祝逢春怔了下,心里应该大概可能有一点希望,但面上还是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想说至少应该告知一声,可转念想好像他们也没好到能说这种事的地步。
问题是爹爹把她指给尉迟暮,爹爹是知道这件事的,居然眼睁睁看她因为这件事茶不思饭不想,莫不是以为她心里惦记尉迟暮,才给她指了这门亲事吧。
现在该怎么办,祝逢春努力回想,才勉强找出一个原著能存活下来的bug。
原著中,尉迟暮是与妻子相爱的,只是女主出现后,他更爱女主,女主却不信他的爱,两难之下,为了女主决定杀妻示爱,真是一对颠公颠婆。
如此的话,只要不让尉迟暮爱上自己,应该就不会让他陷入两难之地了吧,自己或许就不用死了?
想到这里,祝逢春清了清嗓子,认真地说:“我不会爱上你的。”
黑暗中,她看不清尉迟暮的脸,却还是能感觉到他那凉薄的视线朝自己看了过来。
很多年前,尉迟暮也听过类似的话。
“我怎么可能心悦秦王呀,我心悦你都不会心悦他的。”
御花园里,少女一身粉绿襦裙,梳着双丫髻,软软地跟丫鬟嬉笑交谈。
微风拂过,浮动她发髻两旁的粉色丝带荡漾。
丫鬟疑惑:“那小姐你为什么要给秦王殿下补衣衫呀,宫中有那么多绣娘。”
少女抬头努嘴想了想:“皇后娘娘薨逝,他衣衫破了,被陛下责罚,只是顺手补一下而已啦。”
丫鬟:“可是秦王殿下文武双全,品行又好——”
话还没说完,就被“啧”的一声打断。
“你啊,太年轻,知人知面不知心。”少女满脸鄙夷,看样子是恨透了他。
“什么品行好,整日惯会躲在背后算计人,朝三暮四,我最看不起这种男的了。”
看不起他。
那为何指名道姓要嫁给他。
她难道忘了,他的字,叫君明吗?
还是说……
存心羞辱他?
本以为这等激将法会等来尉迟暮一句“我也不会爱上你”,偏他没说,这样悬而未决的处境,反倒折磨人。
“你,你不说点什么?”
话音刚落,身后的人忽地起身,缓步朝她走了过来。
“你想让我说什么?”
沉重的脚步声在死寂里像是开了混响,一下一下踩在祝逢春心上。
她下意识朝后退去,直到脊背抵住墙,退无可退。
他带着薄茧的手抚上她的腰肢,讥诮道:“真是难得,你也会有害怕的时候?”
“我,我。”祝逢春想辩解,想抗拒,可这堂也拜了,门也进了,夫妻恩爱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时间她生生噎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支支吾吾半天,只能拿出上次的借口,说:“我,我心悦三殿下……”
“哦?”
尉迟暮越靠越近,高大的身躯完全将祝逢春堵在角落,俯身冷冷看她。
这视线实在阴森,祝逢春偏过头,不看他。
却被他抬手钳住下巴,迫使她直视他。
“那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句话狠狠戳中了祝逢春痛处。
因为父亲的事,她根本就找不到鲁王,更别提其他的了。
尉迟暮:“很难回答吗?”
“你!”祝逢春气急败坏,扯开话题,“你到底想干什么!”
“应该是我问你想干什么才对吧。”尉迟暮垂眸,手指力气加重,“娘子对相公说心悦他人,你把本王当什么了?”
下巴被捏得生疼,见他不按套路来,祝逢春实在没辙:“行行行,我错了我错了。”
“那咱们事不宜迟?”尉迟暮尾音上扬,暧昧十足。
他另一只手抵在墙上,又靠近些许,两人鼻尖相抵,温热的鼻息在眼前流转。
事不宜迟……
男人带着强烈荷尔蒙的鼻息激得她睫毛一颤。
更别提那隔着布料都能感知到的滚烫皮肤和肌肉,祝逢春浑身僵直,双腿跟灌了铅似的,动弹不得。
早晚都得这一步的,祝逢春红了脸,努力做好心理准备,接着磕磕绊绊道:“那,那你背过身去……”
她伸手解腰带,耳畔却传来男人一声轻蔑的冷笑。
“背过身?”尉迟暮语气带着嫌弃,“你真的以为我会碰你吗?”
他一边说,一边用祝逢春的衣服擦了擦手。
“别人不要的东西本王凭什么要?”
像是在报复她一样,话语似利刃,一把一把地扎进祝逢春心里。
“你才别人不要的东西!”
祝逢春气急败坏,怒火中烧。
正愁怎么呛回去,忽地想到曾经过往,她冷哼一声:“你不就是我不要的东西吗?”
光线昏暗,两人靠得极近,就算是呛声、争吵,燥热的气息依旧在眼波中交合。
这句话彻底惹恼了尉迟暮,他墨眸寒光一闪,手掌掐住她的脖颈:“你当真以为本王不会杀了你?”
他掌心用了力气,咽喉被人扼住,祝逢春额头爆出青筋,却依旧倔强跟他对视:“新进门的媳妇,第二天就死了,出了这种事,怕是要传遍十里八乡吧。”
“殿下出现在这里,不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么?”
尉迟暮磨牙,盯了她许久,倏地轻笑一声:“不愧是尚书令的千金小姐,这么有骨气。”
“本王想杀谁,还需要顾及旁人?”
话落,他手掌力气更大。
怀中女子只能努力张嘴,胸脯剧烈起伏,用力呼吸。
她的一双杏眼依旧直勾勾盯着他,明明蓄了泪,却没有半分求饶的意思。
他蓦地松开手。
女孩死里逃生,撑着他的胸膛连连咳嗽。
尉迟暮声线低哑:“真是小瞧了你。”
祝逢春抹了把眼泪,唇角勾起一抹胜利的微笑。
果然,尉迟暮还是不想惹人注目的。
她赌赢了!
可还没高兴太久,高大的男人猝不及防地俯下身,头埋进她的颈窝。
祝逢春吓得魂飞魄散,硬得不成,这是要来真的了!
从未经历此事的祝逢春怕极了,两腿发颤,不知所措地望着窗外的明月。
“啊——”
脖颈出传来剧痛,尉迟暮跟条狗一样,竟咬住了她的锁骨!
她双手抵住尉迟暮胸膛,努力想推开他,却被他反揽住腰肢,近乎完全贴在他身上。
脖颈疼痛更甚,祝逢春疼得实在受不了,双手不停扑腾,对男人又锤又打。
不知过了多久,那痛甚至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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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才见尉迟暮抬头。
淡淡的血腥味在两人之间弥散开来。
祝逢春常年闭门不出,免疫力很低,平日磕着碰着皮肤都会起大片淤青,尔今被这狗男人使力气一咬,锁骨处更是被咬出了血,齿痕很是明显。
祝逢春又是一拳垂在他胸前,怒骂道:“你他爹的是狗吗!”
“我是狗?”
祝逢春顿时怔住,自觉又说错话了。
这男人不会杀她,却很会恶心她。
不等她反应过来,手腕被他拉住,毫不留情地甩在板床上。
下一瞬,尉迟暮压了下来。
大手一扯,衣领里衣被他扯开,露出肚兜。
祝逢春脸色煞白,眼底几乎涌出泪水,说话都不利索起来:“你……你别这样……”
她捂住胸前,可双手却被尉迟暮单手攥住,压在上方。
“我别这样?”
他的声线极凉,就如同那日的春寒湖水一般。
可气息却烫得吓人。
尾指轻轻挑起后背系带,绽放一片春色。
“你没听说过,春宵一刻值千金吗?”
他明显不像说笑又或是其他威逼利诱报复的意味,更何况,那男人的东西竟真的……
祝逢春是真害怕了,她一点都不想跟一个不爱的人做这种事情。
“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再也不说——啊!!!”
这狗东西居然咬住了她,祝逢春疼得眼前直发黑,疼得肩膀乱颤,疼得呜咽痛哭。
尉迟暮终是松了力气,盯着她的泪水。
“刚才不是很有骨气吗?”
祝逢春捂住衣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这个教训,记住了吗?”
祝逢春翻身遮住身子,背对他,用力点头。
夜已经很晚了。
连夜出逃尚书府,白天奔波丰水村,祝逢春哭着哭着,呜咽声渐渐小了下去。
直到剩下平缓的呼吸声。
尉迟暮垂着眼皮。
起身在床单撕下一块布,又擦掉祝逢春锁骨处的血,放在了身下。
翌日。
天还没亮,两人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该敬茶了!”是大嫂杨秋菊的声音。
祝逢春迷迷糊糊应道:“宝珠,我再睡一会儿。”
听这话,门外杨秋菊登时发火,道:“什么时辰了,还睡!真以为还是从前的千金大小姐,等着我们一家子伺候你吗!”
祝逢春睁眼,目之所及是茅草天花板,不是她房中帷帘,也没有宝珠的温言细语,一时有些鼻酸。
“知道了嫂嫂,我马上就来。”
祝逢春支起身,天还是一片墨蓝的黑,鸡都没有叫。
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八成这新媳妇上门,也得三把火吧。
“快点!”杨秋菊又催促道。
昨日跟大嫂杨秋菊相处不多,只听门外这声音,便知这大嫂应不是个好相与的。
昨日不知怎得睡着了,尉迟暮睡在她外侧,被这动静惊醒,那一双深眸正淡淡地看着她。
他只穿了件素衣,本就相貌好看,这会儿竟衬得他多了几分清冷,全然没有昨晚那般禽兽龌龊。
祝逢春撇嘴,心底暗暗骂了句人模狗样。
似是被看穿心声,尉迟暮的眼神瞬间凌厉起来。
祝逢春忙避开视线,抬腿想越过他下床,却扯到锁骨伤口,疼得直抽气。
罪魁祸首依旧云淡风轻,好像不是他咬出来的一样。
祝逢春推了他一下,“你也得起来,敬茶。”
这茶怕不是好敬的,她也想通了。
不管死不死了,就算要死,也得报仇雪恨再死。
尉迟暮设计远离朝堂多半是憋了什么坏,绝不可能安心乡野,将来是要回去的,这样一来,尉迟暮就是她接触朝堂的唯一途径。
就算再恶心,再无赖,她也得忍。
昨晚尉迟暮不杀她,就是一个希望。
若要知他真正态度,这场刁难,便是一个好机会。
5. 家门不幸
二人到堂屋时,一大家子已经等候多时了。
虽是小门小户,架子却不小。
堂屋中央摆了一张椅子,王老太太拄着拐杖端坐之上,面色很是不悦。
“都说这高门贵女的礼数周全,这进门头一天,我这老太婆还等不来一口茶,是我们王家庙小,没那本事喝你口茶?”
她话语里夹枪带棒的,听上去很是刺耳。
祝逢春抿着唇,切实地感受到了这寄人篱下的憋屈感。
她深吸了口气,从牙缝里挤出来一个“娘”字。
又细声细语,讨好道:“儿媳知错了,以后不敢了。”
听这话,一旁木讷站着嗲的尉迟暮眉梢一挑,倒是难得看这千金大小姐低声下气的模样。
曾经高高在上的大户小姐,如今不得不仰仗他们这种小民,在场五人无一不带着抹幸灾乐祸的笑。
王家没有茶杯,桌上只摆放一个装着茶水的碗,祝逢春挺背掀裙,对着王老太太跪下。
抬手就要去端碗。
可就在指尖碰到那碗壁的刹那,她猛地抽回了手。
碗中是极其滚烫的热水
“哟,怎么了这是,连碗水都端不起来?我看呀,你还是别伺候了,我这老太婆伺候你!”说着,王老太太作势要拄着拐杖起身。
祝逢春没管她,只跪坐在地上,余光偷瞄尉迟暮。
狗男人演技不错,浑浑噩噩的模样真像个傻子,可仔细看,还是能觉察出他略紧绷的眉心。
祝逢春收回视线,沉了口气,伸手硬生生地端起了滚烫的碗。
她满头大汗,手臂颤抖,荡得那水四溅,被水花沾上的皮肤瞬间变红。
“儿媳伺候您喝茶。”
见状,王老太太很是得意,又坐了回去。
双手却只放在拐杖上,没有半点接过水碗的意思,摆明了存心刁难人。
偏偏这时,杨秋菊又凑了上来,仿似故意找借口挪走王老太太注意力,让她没空接碗。
她拿出一块布巾,捂着嘴笑眯眯地用肩膀轻轻撞了下老太太,又凑到她耳边说了什么,惹得老太太也眉开眼笑起来。
“没想到这傻儿子脑袋不灵光,这事倒是使劲儿得很。”
祝逢春抬头,那是块沾了血滴的床单布。
稍微一想便知这是什么意思,偏偏老太太还加重了使劲二字,惹得昨晚啃咬一事又在眼前掠过,祝逢春又羞又愤,垂下了头。
她这般反应,惹得在场几人哄笑一堂。
没人注意,她还端着那碗滚烫的水。
五指连心,祝逢春疼得脸色煞白,又去看尉迟暮。
那张俊美如斯的脸果然沉了下去,一双墨眸淬冰,紧紧盯着她。
祝逢春委屈巴巴地直视他,撇着嘴,泫然欲泣。
尉迟暮没帮她,反瞪了她一眼。
祝逢春绝望了,这狗男人,怎么这样!
手臂酸痛,指尖更是折磨,实在忍无可忍,祝逢春垂下手想将碗重新放在桌上。
倏然,手指一空。
尉迟暮一把夺过她手中水碗,转着圈地撒向其他人,在场的几个人,一个都没放过!
堂屋里骤然响起异口同声的惨叫声。
祝逢春怔怔地跪坐在原地。
滚烫的热水浇了其他人一头,尤其是正中的老太太和杨秋菊,承得更多。
一把老骨头竟被烫得跳了起来,哎呦哎呦地哀嚎。
瞧几人滑稽狼狈的样子,尤其是那上蹿下跳的老太太,祝逢春被逗得不行,死死压住自己嘴角,肩膀却绷不住颤抖。
大儿子王庆端来一盆凉水,一缓过了烫劲,王老太太脸气得比猪肝还红,指着祝逢春和尉迟暮,咬牙切齿:“你,你,你!”
她嘴上你了半天,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王庆也被烫得不轻,左脸颊红彤彤的,抢过话头怒骂道:“你这大傻子,胳膊肘往外拐是吧,你还是不是我们王家人!”
这举动实在反常,祝逢春也好奇尉迟暮如何应对。
偏偏尉迟暮呆楞站在原地,不接茬不应声,依旧是那个傻子模样,仿佛王庆骂得不是他一样。
王老太太拍着大腿,对着王老爷子牌位哭天喊地,“真是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你睁开眼睛看看你捡回来个什么东西,好吃好喝养了多少年,养出来个白眼狼啊!”
“反了天了,帮着外人欺负自个儿家啊,你当初怎么就偏要留他啊!”
跟哭丧似的,抑扬顿挫,还有声调。
听了半天,祝逢春也听出了些许过往。
怕是自己来之前,这狗男人的日子也不好过,王家这几人都不承认他的。
隐姓埋名也不找个好人家,找到这无赖头上做什么。
祝逢春再次印证了自己心中的猜想,这狗男人就是个神经病。
哭了半天,老太太吸了把鼻涕,抬起拐杖戳着尉迟暮的肩膀,将人推开半步。
“今儿,我老太婆就做一回主,不要你这儿子了!”
话音一落,一旁气愤的兄嫂弟媳几人当即眉开眼笑起来。
本想着分家分出去,现在赶出去,正好!
……
祝逢春和尉迟暮被赶出来了。
说出来笑话,但也幸好昨日杨秋菊给指了条“明路”,后山还有块破落的荒地儿。
只是这砌房一事,是泡汤了。
好歹也有个落脚的住处。
虽说是想试探尉迟暮,可真受了他的好,祝逢春一时间还真有些不习惯。
她是不是该道声谢?
正欲言又止着,忽地,走在前面的尉迟暮先开口了。
“不是很有骨气么,在我面前蛮横无礼,怎么人家欺负到头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人说话真难听,祝逢春没了道谢的心思。
此人防备心重,想要利用他接触朝堂之事,少不了得磋磨好一阵子。
想到这里,祝逢春转而用衣袖去抹眼尾那不存在的眼泪。
她用哭腔道:“我,我已经不是尚书府的大小姐了,寄人篱下,我还能怎么办?”
尉迟暮头都没回,淡漠道:“你既知道,昨晚又哪来的胆子,在我面前说那些话?”
祝逢春:……
每每提起昨晚事情,祝逢春都觉胸前发疼,偏偏这狗男人非要提!
装可怜失败,反被狗男人讥讽了一句,她索性不装了,翻了个白眼,也不理他。
但不管怎么样,这狗男人现在至少还没有变成书中杀妻证爱的大魔头。
勉强算有点良知吧,知道护住媳妇。
后山不在丰水村,反而临近陈家庄,原本也不是王家的地,只是这地界实在太荒,又临着山脚,啥都种不成气候,还常常传出野狼下山叼孩子的骇人传闻,陈家庄就没人要这地,这才被王家老头捡去。
天已经亮了,头顶的云层浓浓几片,灰蒙蒙的,天气不算好。
将近二十里地,断断续续走了快三个时辰,才远远看见荒地上立着的一抹影。
再走近,祝逢春心凉了半截。
已经不能称得上房屋了,反倒像她从前见过的猪圈,甚至比猪圈还破,猪圈好歹四面还有矮墙栅栏,这破屋就两面墙夹成角,没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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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面有一片不知道耷拉多少年的草皮,虫子在上面都扎了窝,墙角还有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地也不算平,坑坑洼洼的,前些日子下过雨,里面还有未干的积水。
甚至还有……令人作呕的排泄物。
祝逢春讨厌下雨。
她在大山里长大,爷爷奶奶去世后,便吃着百家饭勉强度日,有上顿没下顿的,后来不知道谁传出来她不详,克死全家人,瞧见她就拿着扫把赶她走,传久了,大家都忌讳她。可村里那些老光棍却不犯忌讳,她常常害怕得连家都不敢回,没有饭吃就只能靠山吃野果,喝冷水。
不下雨还好,下雨了,就麻烦了,只能偷偷跟村民养的牲畜挤在一起,掩人耳目避雨。
就算来到这里当上大小姐,有闲情逸致赏雨听风,可她还是喜欢不起来。
偏她人生低谷,总是离不开这雨水。
这会儿,又开始下雨了。
雨丝伴着寒风,砸在身上似冰锥,疼。
实在忍不住,她蹲了下来,楚楚可怜,雨幕中,像只无家可归的猫。
尉迟暮看她这样,终是叹了口气,褪下外衣,走进矮墙夹脚,摊在地上遮掩住地上污秽,又在周围寻了块这屋子没破落前的烂门板,盖在地上,虽当不了门,垫在地上至少要比这坑坑洼洼的肮脏好多了。
“进来吧。”
祝逢春定定望着他做出一切,说不感动是假的,又或许是她心中对尉迟暮印象的太低,以至于这男人稍微做点小恩小惠,竟让她生出一股这男人还怪好的心思。
她搓了搓脸,混着冷雨的水让她清醒了不少,女人呐,可不能被这小恩小惠迷惑,这可是未来的杀人凶手!
清醒了,却也没端着,提着裙摆,走进去靠在了墙角雨丝果然被这茅草挡住了不少。
在她身旁,还留有一点空隙——
是留给尉迟暮的。
祝逢春屈膝,考虑到尉迟暮双开门的体型,又往旁边挪了一点,见他却不过来,问道:“你不进来?”
尉迟暮垂眼看她半晌,在她身旁坐了下来。
角落逼仄,他身材健壮,这一进来,两人肩膀不得不紧紧贴在一起,雨水很凉,他的皮肤却烫得吓人。
祝逢春绷直身体,却撑不住半晌,想着两个人昨晚多多少少“坦诚相见”了部分,干脆摆烂,将头靠在尉迟暮肩膀上。
这下紧绷脊背得反成了尉迟暮。
冷风阵阵,祝逢春双手合拳,不停哈气暖手,又得寸进尺道:“你贵为皇子,就不能带我换个地方?找个客栈也行啊。”
“可以。”尉迟暮斜了她一眼,又闭上眼睛,又指着不远处草垛,说:“你先把你包袱里的东西给他,省得纠缠。”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祝逢春这才看见那草垛隐隐作动,像是藏了个人。
她瞪圆了眼睛,这么大的雨,除了王家人,还会有谁能跟踪他们!
若是她忍不住去了客栈,或是回了尚书府,这王家人定会以她是进门媳妇为由勒索钱财。
难怪要那条沾了血的帕子!
茅草很脏,又被这雨点子击打,掉落了不少虫子尸体。
祝逢春忍了半天,也脱了外衫,抬手罩住了自己,和尉迟暮。
身旁闭目养神的男人果然淡淡睁开了眼睛,视线落在她身上,不知想什么。
祝逢春被看得脸有点发烫,垂首避开他的视线。
对狗男人这般,是有点不习惯,但她才不白白承者这男人的小恩小惠,现在就当她回刚才的好了。
半晌,忽地听尉迟暮开口:
“你……嫁给我,到底为了什么?”
6. 坦诚
祝逢春怔在原地,瞪着眼,错愕看着尉迟暮。
这么快就被尉迟暮质疑动机了?
她没做什么啊,就回个好而已,也没给尉迟暮什么好脸色吧。
可见这人果然心思重,小心眼!
“我,我,我……”祝逢春支支吾吾了半天,实在找不出个好理由。
她知道这种时候应当撒个谎的,不管尉迟暮信不信,至少这面子工程得做。
偏这时候,她突然不想撒谎了。
祝逢春诚挚地看着尉迟暮:“为了我爹。”
尉迟暮眉梢轻挑,似乎没想到她会如此直白。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便没有收回去的道理,祝逢春视线轻轻落在碗上的玉镯——
那是爹送给娘亲的定情信物。
“我爹是冤枉的,你知道的吧。”
尉迟暮没回她,但她知道,他虽煞费苦心远离朝堂,但朝堂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我是个没出息的,爹生前有意教我庙堂之事,可都被我搪塞了,以至于现在为他申冤都做不到。”
尉迟暮:“你就这么笃定,本王会帮你?”
祝逢春将下巴靠在膝盖上,笑得苦涩:“笃定不笃定的,都到这地步了,除了你,我还能指望谁呢……”
说完,她又仰起下巴,主动抓住了尉迟暮冰凉又粗糙的手,让他扼住自己脖颈。
“现在这荒郊野外的,你不是想杀我么,正好方便你动手了。”
她闭上眼睛一脸誓死如归,尉迟暮盯着她,手中稍稍用力气。
察觉到他的动作,女孩眉心紧拧,眼尾竟真的湿润了,却也没躲。
她倒是坦诚。
“保你平安,可以。”
一直笼罩在心头的阴翳散去不少,尉迟暮松了手,淡漠道:“我没兴趣帮你爹申冤。”
祝逢春后怕地摸着自己脖子,心底却有些庆幸。
她演戏果然很有天分。
这一招虽然彻底暴露了她的心思,可尉迟暮没杀她,她后面就没什么遮遮掩掩的了,反而轻松许多。
不管他将来会不会帮她申冤,早上试探出他善恶,现在又让他松口保她平安,短短一个早上,就有了这么大的进展,这么大的余地。
那利用他插手朝政的日子,还会远吗!
雨停了。
这地界里丰水村远得很,约莫快二十里路,天气冷,地方荒,宝珠给她收拾了一些金银细软,祝逢春屡屡想进京去当,可为了防止王家人再来试探,还是生生忍了十日。
吃饭,她便拾起老本行,上山采果子。
睡觉,便去临近的陈家庄捡别人家用来烧柴掉落的稻草,积少成多,算攒出一层薄薄的草垫,又在地上铺些干树枝和碎石块,再在上面盖上草垫子将就着睡了。
至于四面墙,祝逢春包里有些换洗衣服,她将脏衣服用树枝挂起撑起,全当做布帘,用石头压住,勉强能遮些风。
头顶的天花板,实在没办法,只能露天,好在也没有再下雨了。
起初几日,王家人还有些动静,只远远望他们。
几日后,次数就少了。
第八天更是不来了
保守起见,祝逢春还是等了两天确定不来了,才放下心中的大石头。
这破屋住不长久,十日已是她的极限,必须得找人修缮一番才行。
这一晚,祝逢春激动得都没睡着,想着当了银子怎么着也得找家上好的客栈住上一番。
天光一亮,她就捅了捅三八线另一头的尉迟暮。
“我要进城,你去不去?”
十日下来,两人相处算是和平。
白日她上山摘果,他就林间打猎,自己做自己的事,晚上划了三八线规定睡觉范围,估摸数下来,他们甚至还没说上五句话。
尉迟暮早已醒了,倚着墙,手上拿着卷兵书,借着晨光,认真地看。
“确定,要跟一个死人出去?”
他视线淡淡,瞥她一眼,“想当疯子就直说。”
祝逢春瞪了他一眼。
这人舔舔嘴唇会不会被毒死啊。
她就礼貌一下而已,给点颜料就开染坊了他。
没管这些,祝逢春从包袱里挑了件粉蓝襦裙,掀开脏衣服做成的屏风遮帘,换了衣服。
她从陈家庄捡草时候,意外捡了个破盆,湖边洗干净就当作了储水盆,这会儿正好可以当镜子,她给自己梳了个双丫髻,又挑挑拣拣,好一打扮。
当东西也是有讲究的。
世人向来捧高踩低,虽说到了当东西的地步,富人平民差不了多少,可若真是穿着朴素的平民去当铺,免不了要被那当铺压价。若是精致打扮,也能表明是个识货的,将来说不定有能力赎回去,那伙计也想攀点关系,不至于太欺负人。
浑身收拾妥当后,祝逢春就要回屋去拿要当掉的金银首饰。
可刚脏布帘,尉迟暮眼神也从兵书上抬了起来。
看见她模样,突然怔住了。
他的眸子太过晦暗太过阴沉,以至于让祝逢春心中生出一股不确定的错觉。
他好像……有些生气?
祝逢春摸了摸脸,难道是因为她太漂亮了?
那她能咋办,长得好看又不是她的错。
想到能惹尉迟暮生气,她更来劲了,抬高下巴,像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系好包裹又在他面前晃悠了圈。
男人明明在看兵书,却面颊紧绷,咬牙切齿。
就是在生气!
祝逢春心底爽快极了。
她不想探究他为何生气,只要因为她不爽,那就太好了!
目的达成,以防这狗男人又做出那晚事情,祝逢春赶紧脚底抹油,跑了。
路途遥远,祝逢春是个不爱运动的死宅,路上走走停停,到长安县时,已是午后。
长安县多商贾,还有外来胡商,热闹极了,她深居闺阁,平日出行都靠马车,说起来这还是她头一回这么真切地来到这坊间呢,很是稀奇。
不过她却没忘正事,西市繁华,人流众多,首饰转手快,也掩人耳目。
祝逢春找了家波斯邸,爹爹是朝廷重臣,宫里头的赏赐都给了她,那些金银首饰都不是凡俗之物,那胡商没为难她,开价五百两,她当时就答应了。
爹爹的月奉也才五十两,五百两,已经是普通百姓几辈子都攒不下的天价了。
足足五百两的银铤,拿在手中沉得很。
一时间祝逢春眼圈又红了。
她想祝思谦了。
她抹掉将掉未掉的泪珠,又将其中一块五十两的银铤换成四块十两的银饼,以及十两碎银子。
其实应该只当一根首饰的,只是现在当都当了,没有收回的道理,便作罢。
早知道就把尉迟暮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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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人拿这么多钱,实在有些不踏实。
说归说,祝逢春还是好生将银钱收拾好,小心翼翼捂着。
这时,忽地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动静。
寻声看去,只见一个衣衫不整,发丝凌乱的姑娘从门前跑过。
接连不断的辱骂声由远及近,不多时,几个拿着棍棒的壮汉也从门口一闪而过。
口中怒骂着什么等老子逮住你,定要把你腿给打断!
这几人话语很是难听,祝逢春蹙了眉头,又心觉奇怪。
这胡商店主怎么一脸见怪不怪的样子。
人都爱凑热闹,祝逢春也不例外,但此时端着小姐架子,只能强忍住去外面的冲动,转而去问店主:“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她今日是大客户,那胡商店主也搭她的话,操着一口外国音调解释道:“这有暗娼馆,经常有妓女跑出来,很正常,估计是吸人眼球,招揽生意吧。”
祝逢春眉头更深,这男人臭味简直冲鼻子。
就算当了这么多钱,她也没给这店主好脸色,更是一刻都不想在这波斯邸多待,拿上银票便要离开。
只是她在坊间寻找修缮房屋的泥工瓦匠时,竟又碰见了那被追打的姑娘。
那姑娘屈膝,蜷缩在不是哪家的违规猪圈角落里,瑟瑟发抖,低声啜泣。
她的衣服像是被人为撕扯,露出半截臂膀,她的皮肤惨白,密密麻麻布满了青紫的伤痕,极为骇人。
那些牲畜还在不停拱她,咬她。
祝逢春看得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从包袱里摸出一块银饼,小心翼翼走进猪圈,蹲在小姑娘身边,她想开口说话,又怕吓着对方,便将银饼放在她脚边。
可刚放过去,小姑娘还是受了惊吓,浑身剧烈一颤,不停地把自己往角落里塞,嘴里喃喃“别过来,别过来……”
这声音沙哑,却有点耳熟……
祝逢春大脑一片空白,强硬捧起小姑娘深埋进臂弯的脸。
“宝,宝珠!”
祝逢春眼泪登时汹涌而出。
这分明就是她的宝珠啊!
这个名字一出,姑娘喃喃声停止了。
茫然又迷惘地抬头看着她。
宝珠的脸被打得不成样子,新伤盖住未痊愈的旧伤,整张脸没有一处好地儿,一只眼睛肿胀得根本睁不开,更是不知道是谁那么恶毒,拿着刀子在她脸上划了好几道皮开肉绽的伤口!
她,她的手指,脚趾所有的指甲也被拔了……
难怪她碰到她的脚边,她会有那么大的反应!
祝逢春快要窒息,她不敢看了,泪水模糊了双眼,她跪在宝珠面前,将宝珠紧紧抱在自己怀里,哭得撕心裂肺,哭得心都碎了。
她怎么能想不到呢,她连夜逃走,旁人只会是认为宝珠通的风报的信,姑母和孙有田怎么可能放过宝珠呢!
是宝珠替她承受了所有……
是她的错,都是她的错,她来得这么晚,她该死!
很久很久,宝珠才缓缓回过神。
“是,是小姐吗……”
“是我,是我来晚了,我来得太晚了。”
“小姐!”宝珠哇得一声哭了出来,紧紧攥住祝逢春的衣袖,不愿松手。
主仆二人抱头痛哭。
祝逢春抹掉眼泪,眼神阴狠。
“我带你回家。”
“我带你,去杀了孙有田。”
7. 利用
回到后山,已是后半夜。
破屋里燃着灯,在广袤的荒野下,散出些许微光。
宝珠走得气喘吁吁,心里很是难受。
住在这荒郊野外,小姐定是受了不少委屈。
跟着祝逢春再走近,借着那光亮,她这才将那破屋看全,瞅着那间比祝家府邸的猪圈还要破陋的房屋,宝珠眼泪登时下来了。
“小姐,你,你……”她呜呜咽咽半天,怎么也不愿再前进一步,“小姐你还是把我送回去把,我实在不想拖累你!”
祝逢春早就料想到宝珠会是这般反应,心想这才哪到哪,等会见到某个人,怕是更要说不出话来。
她没回宝珠,将手中的东西藏在背后,又深呼一口气,给自己作心理准备。
每次一想到要见到尉迟暮,她总会有一种心累的感觉,要演戏、要应付、更要应对他阴晴无缺的态度。
宝珠瞧她这般,心里更不是个滋味。
沉吟片刻,祝逢春终是掀开了衣帘。
屋内潮湿的气息扑鼻而来。
尉迟暮依旧倚着墙壁,手中已然换了一本书在看
尉迟暮英俊如斯,但却不属于正气凛然的相貌,从前,他的皮肤极白,一双狭长的丹凤眼,薄唇弯弯,很典型的微笑唇,就算面无表情也觉得他在笑,放在旁人身上会觉他阳光开朗,亲易近人,可放在他身上,简直阴得吓人,尤其是那阴涔涔的白皮肤,时常有种青鬼的感觉。
只这几年成了贫农,他晒黑了,身上阴森的鬼感少了不少,可现在,昏黄光线打在他脸上,半张脸都陷入阴影,抬眸看过来,宛若一阵阴风,祝逢春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身后的宝珠却目瞪口呆,眼睛都直了,难以置信地伸手揉了揉眼睛,却碰到眼睛伤口,又疼得直抽气,发觉会疼,又惊觉不是梦。
那男人身上虽穿着粗布麻衣,却遮掩不住他身上那股矜贵气质。
她竟然见到死去的秦王殿下了!
尉迟暮微微侧首,视线从书本移到门口二人身上。
那女仆他是见过的,只祝逢春那身粉蓝襦裙也沾满血污,晨时精心打扮的发髻散乱披在肩后,脸上是青紫的巴掌印,额角那抹干涸的血痕,一直蔓延到脖颈,如同一条狰狞的血蛇。
他眉心轻拧,脸色阴沉。
不等他问,祝逢春自己用袖子不好意思地擦掉血痕,眼神躲闪,小声说:“银子被抢了。”
说完,又神秘兮兮地从背后拿出一捧花。
那是一束腊梅,隐隐散发些许清冽的香。
闻着沁人心脾。
她记得原著中,尉迟暮是极喜欢腊梅的。
她需要尉迟暮这把刀。
尉迟暮垂眸看了一眼,没接,只抬起两根手指,懒散地挥了挥。
宝珠得令,退了出去。
尉迟暮墨黑的眸子静静盯着她,“浑身是伤,还有闲心思给我带腊梅?”
费尽心思想演的戏,就这么被他一语拆穿。
或许在尉迟暮面前她总是会心累,正是因为他的那双瞳仁深得近乎发黑,眸光锐利得好像在他面前无论干什么,都会被他审视着,心底什么想法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以至于她每次要做上好一番心理准备去应对他,去回答他。
祝逢春摸了摸鼻尖,自知演技拙劣,但还是认真地将腊梅带到一旁,说道:“我已经告诉过你的原由了,为了我爹。”
“我也已经说过,没兴趣。”尉迟暮看着那开得正好的腊梅,“况且,一捧破花就想让本王出手?”
祝逢春看着他的眼睛,“腊梅是真的想带回来给你的。”
“至于其他的,就当我攒着,攒到有天你愿意帮我为止,行了吧。”
她说得情真意切,尉迟暮却没什么表情地看着她:“无所谓,反正浪费的,不是本王的时间。”
祝逢春撇了撇嘴,重又将宝珠招进来。
“往后,她便与我们同住了。”
现在房中多一人,尉迟暮便是要发疯,应当也要掂量掂量一下吧……
尉迟暮眼睛都不抬一下,又翻了一页书,没回话。
索性不再搭理他,原先那破门板放在地上掩住那坑坑洼洼的泥地,勉强能当宝珠睡觉的地方,只是没有多余的草垫子。
宝珠嘴上说她哪里都能睡,祝逢春舍不得她再受苦,从包里拿出一件外衫,垫在地上,又把人给感动哭了。
祝逢春抹掉宝珠眼泪,说:“先将就着睡,往后咱们一定要搬回去!”
宝珠用力点头。
时辰不早,祝逢春催她早睡,明日要带她去长安县药房那里找郎中治伤。
十日紧绷的神经一朝放松,宝珠很快睡着了。
她没告诉宝珠,明日还要干一件大事。
……
夜已经很深了。
明月高悬,地上的腊梅似是结了霜露,尉迟暮伸手捻下一片花瓣,指尖凉丝丝的。
半晌,他曲着手指轻敲了两下土墙。
门外传来一声闷响。
走出去,三两身着夜行衣的侍卫单膝跪地,听候命令。
尉迟暮的指尖依旧捻着花瓣,声线比那月辉还要凉薄,“她身上的伤,怎么回事?”
其中一侍卫毕恭毕敬,一五一十道:“回殿下,祝小姐当掉银子后便在长安县外街遇到那偷跑出来的妓/女,小姐带人入住窦家店后,当晚便闯入一行人等,房内发生冲突,祝小姐带着那妓/女,连夜逃了。”
月光阴寒,尉迟暮眼皮微眯,微微上扬的唇角实在分不清他是否在笑。
“你是说,带着偷跑出来的人,入住窦家店?”
窦家店是什么地方,那是外域使者、皇亲国戚、达官贵人专住的客栈。
她是真的蠢,还是……
别有居心。
******
祝逢春是被冻醒的。
寒冬腊月,天儿越来越冷,尉迟暮命人拿了两床棉被,虽比往常好过些许,可悬挂的几件衣衫如何挡得住呼啸的北风,是以想大刀阔斧地给这破屋砌墙,可那王家依旧跟个炸弹似的,指不定哪天就来看看,实在恼人。
正想着,宝珠也醒了,她也冻够呛,缩着脖子满脸茫然地环顾四周,见自己还在破屋,她才松了口气。
瞧她那样,祝逢春也心疼,眼下日子难过,只是也急不得,还是得慢慢来。
宝珠习惯性起床服侍,见屋内尉迟暮不在,问道:“小姐,殿下他去哪了?”
用现代话来讲,尉迟暮是个自律的人。
前段时间两人能和平共处,一个很大原因便是相互不怎么见面,天还没亮,他便上山习武,天黑才回来睡觉,她也乐得自在。
“你不用管他,也别叫他殿下,就当家里住着个不相干又赶不走的摆设就行。”祝逢春起床盥洗更衣,又对宝珠补充知识,“日后,咱们就姐妹相称,省得落人口舌。”
宝珠乖巧应着,手上不得闲,要拿着那破盆去打水。
祝逢春拦住她,又从包袱里翻出一条淡青色襦裙,放到她手上,“你先收拾一番,我再带你进京看郎中给你治伤。”
宝珠:“小——”
一看就知道宝珠又要推辞拒绝,祝逢春没给她话头,索性掀开布帘,拿着破盆就要出门。
刚掀帘,迎面便见不远竹林处,伫立着一执剑身影,那是尉迟暮。
这还是祝逢春几天来,第一次在白天见到这人,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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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暮略抬眸,挑眉:“摆设?”
祝逢春深吸了一口气,反被那冷气呛得直咳嗽。
这人果然跟鬼一样,总是会被他揪住小尾巴。
她索性懒得接茬,摆烂地错开话题:“你怎么白天回来了?”
尉迟暮看她摆烂样子,也没追究,只说:“你不是要进京?”
这回轮到祝逢春惊讶了,杏眸睁大,“你要一起?”
“你不是不出门吗?”
老实说,昨日她气得昏头,一时草率,想着苦肉计来引尉迟暮上钩,一夜过后才明白这计谋疏漏太多,低估了尉迟暮的城府,也高估了她在尉迟暮心中的分量。
毕竟她跟尉迟暮积怨已久,若是仇人遇难,高兴还来不及呢,就算不高兴,也应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怎会出手帮忙,她这次是真心想带宝珠找个小诊所治伤的。
可尉迟暮竟然……
尉迟暮收起剑,“本王说过,会保你平安。”
他的语气毫无起伏,却重重地落在了祝逢春心上。
她甚至生出一股,莫名想要依靠他的错觉。
尉迟暮咬了咬唇,别过脸躲闪,随手将水倒在地上,重又小小地掀开帘子一角。
屋内,宝珠已经换完了衣服,坐在一旁默不作声,很识趣地没有打扰祝逢春和尉迟暮的对话。
祝逢春个子高,衣服在宝珠身上有些大,不太合身,她上前去帮宝珠理裙摆。
宝珠眨巴几下眼睛,嘀咕道:“小姐,殿下对你好好啊。”
祝逢春啧了一声,轻拍了一下宝珠脑门,“小孩子懂什么!”
说着就要拉着人出门启程,刚掀帘子,便见一旁的水盆。
已经打满了水。
今日的尉迟暮,像变了个人一样。
祝逢春百思不得其解,她想问,又找不到由头。
正愁着,刚将宝珠送去宝安堂看郎中,后脚出门抓药,迎面就撞上了一个不速之客。
“哟,这不是我苦苦寻觅好几日的娘子吗,可让我好找啊!”
药房外,站着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
那人身着一身粗布麻衣,衣领间还有洗不掉的污渍,隐隐散发杵一股令人不适的恶臭。
瞧见这人,宝珠吓得脸色煞白,本能想逃。
祝逢春当即明白这男人便是孙有田,连忙拽住宝珠手腕,将人紧紧护在身后。
“别怕别怕,我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昨夜的问题,尉迟暮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可现如今,真的清楚地感受到这种被人利用的感觉,还是没来由地让他生出一股怒火。
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利用他。
就算是那束腊梅,也是在利用他。
他的视线淡淡落在祝逢春脸上。
这双眼睛带着审视,带着质问。
祝逢春本想信誓旦旦利用尉迟暮这把刀的心思,现在有些不确定了。
又听尉迟暮说:“你想我来,就是因为他?”
她张着嘴巴,没想出来能安抚尉迟暮的答案,那头的孙有田又跳出来:“京城人人都说逢春小姐才貌双全,今日见了,果然名不虚传!”
“老子我今天运气真好,双喜临门,正牌媳妇也给找到了!”
他嘴上说着话,似是当尉迟暮不存在一般,那双指尖满是黑泥的手已经伸过来,要扯她的袖子。
“走走走,相公带你们回家!”
他全然没注意到,尉迟暮本就阴沉下去的神情,这会儿已经释放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杀气。
祝逢春指尖勾住尉迟暮的衣角,坦然地直视他的双眼,用一种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
“我要让你帮我杀了他。”
8. 反噬
“那陈瘸子什么人,与其嫁给一个傻子,还不如嫁给爷爷我呢。”孙有田嘚瑟地走在前方,“小娘子你瞧瞧,爷爷我只说一句话,他就心甘情愿地把你卖给我!”
他的嘴角都要咧到后脑勺。
宝珠浑身颤抖,被祝逢春拉着手一起走在这逼仄狭窄的巷子里。
巷子终日不见阳光,墙根底下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孙有田走在前头,嘴里不住地嘟囔些浑话,一点都不避人,跟走在最后的尉迟暮盘算着要把二人卖个什么价钱。
“小姐,我们走吧……”宝珠害怕得满脸是泪,不愿再朝前一步。
孙有田听这话当即转身,手臂抬起作势要给宝珠耳光,祝逢春作势挡在她身前。
可那动作还没落下,一道寒光骤然在眼前闪过。
扑哧一声,刀柄划破脖颈皮肉。
孙有田甚至连一声惨叫都没得及吐出口,直愣愣倒在血泊中抽搐,像一条死鱼。
尉迟暮神色如常,衣衫上没有沾上丝毫鲜血,那双阴沉冷峻的脸上毫无波澜,仿佛他刚才杀掉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祝逢春捂住宝珠双眼,站在五步外,饶是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可真的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瞬间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她的腿还是控制不住地发软。
宝珠咽了咽口水,透过指缝,她看见了面色煞白的小姐。
小姐跟她一样,恐惧,害怕。
可小姐的眼睛却不一样。
那双眼眸下,是丝毫不逊色尉迟暮的阴冷、算计。
几个男子不知从何处跳了下来,司空见惯地处理地上孙有田的尸体。
又出现一个紫衣侍女,将祝逢春身后的宝珠拉走。
没一会儿,巷子里便只剩下祝逢春和尉迟暮二人。
仿若世界上,从来没有孙有田这个人一般。
祝逢春深吸一口气,知道该轮到自己了。
尉迟暮指尖还残留着干涸的血。
他用那修长的食指尖,轻轻划过她渗着汗的脖颈。
“你利用我,怕不怕,被反噬?”
“扑哧。”
指尖戳中喉咙中心,他坏心眼地发出刀刃刺入血肉的声音。
他们的距离极近,他的指尖很冰,祝逢春恍然间,竟真觉刀尖刺入喉咙,几乎喘不过气来。
尉迟暮见此,抿唇一笑。
他笑得极其恶劣,似是很享受如此凌驾他人之上的感觉。
这种时候,祝逢春明明应当觉得恐惧,可她没来由生出一股气。
她搞不懂,尉迟暮是在耍她吗?
要杀要剐,好歹给个痛快,牲畜都讲究一个杀生不虐生。
白日口口声声说保她平安,就是这么个保法吗?
尉迟暮是何等城府,她一时昏头想出的满是缺漏的计谋,他这种老狐狸不会察觉不到她居心不良,既然跟她出来就是默认,何故现在还以此吓她,折磨她?
一时间怒火、委屈、恐惧交相结合,最终所有都化作眼睛满含的泪珠,淌了下来。
“你说保我平安,就是这样保的吗?”
她这句带着埋怨的哽咽质问,蓦地让尉迟暮心头一紧。
他忙收回手,取出怀中巾帕擦掉血痕。
尉迟暮绷着声线:“本王只问你,你所作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让本王杀掉他,没有,没有一点点……”
他忽地泄了气,眸中突地生出一股看不清的诚恳:“没有一点点真心?”
他那丝诚挚,看得祝逢春头皮发麻。
哪有人这么质问一个人的真心的。
更何况,他们也不是可以质问真心的关系吧。
不管怎么样,人家已经出手帮忙,哄哄也是应该的。
祝逢春:“也不全是利用吧。”
“昨日,是皇后娘娘的忌日。”祝逢春神情低落,眼睛茫然地看着尉迟暮那张故人相似的五官,“皇后娘娘,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她像娘亲一样,待我极好。”
“她最喜欢腊梅了。”
无论是遥远的21世纪,还是这个无名的时代,她都没有关于妈妈的任何记忆。
没有人教她任何有关女孩的知识,以至于在穷困落后的大山里,那些恶心的男人摸她,哄骗她是为她好,还是一位女性支教老师帮她驱逐那些人,教导她基本的常识。
来到这里,她已经能熟练处理一切事情,可还是挡不住少女初潮突如其来时弄脏衣裙的尴尬。
尤其是,在那时的尉迟暮面前。
他就像原著那般讨人嫌,大声嚷嚷要请太医,以至于整个宫中都知道她这非礼勿听之事。
皇后娘娘心慈,像妈妈一样,叮嘱她误碰凉物,吩咐下人衣食住行样样注意,更是为她收拾一处偏殿,让她时常住在宫中,由她照料。
祝逢春曾许愿,若是有朝一日,皇后娘娘真的变成娘亲就好了。
只是……她终究在那金碧辉煌的大明宫香消玉殒了。
“送你腊梅,也是有真心的。”
或许是有真心的,祝逢春不知道,至少对皇后娘娘是真心的。
再或许,真心地想让尉迟暮帮她杀了孙有田,也算真心吧?
显然这番话看样子说动了尉迟暮,祝逢春第一次在他的脸上看见了黯然的情绪。
尉迟暮略颔首,喉结一滚:“我该相信你吗?”
祝逢春耸了耸肩膀,反问回去:“我说应该相信我,你就会相信我了?”
尉迟暮沉默了。
他知道,这个问题无论怎么问,都没有一个答案。
一切都取决于他,想不想相信眼前这个处处都在他身上耍心眼子的女人。
说话间,外头突然传来动静,很是热闹。
巷子很深,却还是隐约能听见行人攀谈的对话声。
“谁啊,谁啊,这么热闹?”
“说是下江南治水的鲁王殿下回京了!”
……
交谈声你一言我一语地走远了。
巷子深处,僵持着的一男一女,却都沉默了。
尉迟暮垂眸,他看见身下的女人眼底闪过一瞬落寞。
突地,他心脏一紧,他竟然忘了,这女人和那人之间……
他不想相信她。
他断不会再出手帮她一回!
长街那头的声响由远及近,祝逢春走出巷子时,那对人马已经走到她视线所及之处。
只见金戈铁马,旌旗招展,中间那一骑红鬃大马上,坐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男子。尉迟丞生得极好,金高马大,端坐在马背之上,那种天潢贵胄的贵气和不可一世的傲气,同祝逢春记忆里鲜衣怒马的少年没有丝毫偏差。
他似乎朝这边扫了一眼。
祝逢春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手心满是汗。
上一次见面,她还是金枝玉叶的大小姐,如今再见,身份已是云泥之别,更何况,在爹爹一事上,她是怨尉迟丞的,她不相信曾经信誓旦旦不会让她受委屈的男人,会对她父亲的死亡,视而不见。
可这男人,就是那么冷漠,那么决绝,一时间,她竟不知该如何面对尉迟丞。
显然,她多虑了。
那道目光再也没有从前的含情脉脉,很轻飘飘地掠过了她,像是掠过一只微不足道的阿猫阿狗,没有半分停留。
可祝逢春知道,尉迟丞是看见了她的。
她心底仿佛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很疼,说不出是失落,还是自嘲自己痴心妄想。
不管怎样,都与她无关了。
正想着,肩膀突然被人撞了一下。
回过神来,才发觉是宝珠。
宝珠凑到她耳边,气声道:“小姐,殿下还在呢……”
被她这么一提醒,祝逢春眼神寻了几眼,果真穿过重重人群,撞上尉迟暮那双凉薄的墨眸。
像是丈夫看见正欲红杏出墙的妻子,那眼神很不和善。
祝逢春被这眼神看得很是头大,倒不是觉得尴尬,本来也没什么,只是看几眼而已,又不是出轨。
况且,就是真的出轨,那日后他还会杀她这个发妻呢,一个皇子一个平民,她又上哪说理去,她只是犯了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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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女人都会犯的错,又不是杀人放火。
不过,就算红杏出墙,她也不至于选尉迟丞,好马不吃回头草。
宝珠这会子已看完郎中,得了药方,趁着去给她抓药的功夫,祝逢春打算去昨日埋银子的地方,取些银两好找泥工瓦匠给房屋修缮一番,那地界,天儿再冷点,是真会冻死人的。
况且宝珠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就算有她在,平白跟男人同处一室,像什么道理,得给宝珠砌间旁屋,这些都少不了银子。
尉迟暮是个不愿见人的,这会儿只幽处人群深处,相比也不愿同她跟人打交道。
祝逢春走到他身边,说:“你先回去吧,我去找人给后山那地界修出个正经房子去。”
尉迟暮讥诮一笑,“是我在得不是时候,引得你去见旧情人还得顾忌旁人。”
他这番话说得阳奉阴违,夹枪带棒的,可把祝逢春气着了。
这什么人啊,真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祝逢春睨他一眼:“对对对,那你还不赶紧走,要不我带你一起去鲁王府?”
若是放在前几日,这狗男人怕是又咬她恶心她,这回有宝珠在,她晾尉迟暮得当个体面人,不会在外人面前如何,当即起了腰板。
话音落,见这小心眼的男人脸色陡然一沉,竟旁若无人地朝她近了一步,一旁小摊贩眼神若有似无地朝这边看了过来。
“你当真这么迫不及待?”
“你,你干什么,这可是大街上!”
上次被他恶心得不轻,可见他脸皮是真的厚,祝逢春这次不敢再赌了,一个侧身闪过他的控制范围,哼了一声:“对,我就去找他,我不要你了!”
耀武扬威完,这回是连尉迟暮的表情都不敢看了,拉上宝珠,脚底抹油跑了。
直到回头再也看不见尉迟暮,才长长松气,什么王家孙有田、尉迟丞、尉迟暮的,这会子全都把气,把憋屈一股脑地撒在尉迟暮身上,心里可是要多痛快就有多痛快。
宝珠跑得气喘吁吁,瞧祝逢春开心,她也跟着开心,但还是不忘问一句:“小姐,你真打算去找鲁王殿下呀?”
“你也别嫌我多嘴,现在看来鲁王殿下还没咱们秦王殿下好呢,若是咱们姑爷,肯定不会像他那么绝情!”
听她一口一句姑爷,咱们地叫着,祝逢春抬切了一声,“臭丫头,才一天,就变心了,我问你,你在哪个话本子里面听过新婚夫妻会这个样子的!”
说完,她就去咬宝珠锁骨,宝珠是她的贴身丫鬟,除了这十日受的伤,平日比旁人家小姐还娇贵,更不用去学那些繁琐规矩,除了基础礼仪规矩堵外人嘴以外,私底下都是怎么自由怎么来,如今被她稍稍一咬,小丫头眼泪登时就下来了。
“小姐,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为姑爷说话了。”
瞧她反应,祝逢春恨得磨牙,那狗男人咬她时是使劲的,还不如她会怜香惜玉!
宝珠揉着自己被咬的伤口,讶异道:“殿下真的咬你呀,可那图上不是……”
她说着,就红了脸。
为了给少女科普一些教育,祝逢春平日也会带她看一些见不得人的图,宝珠每次觉得羞人臭不要脸,实则也没少看!
“所以你还为他说话,都跟你说多少遍了,这人是个坏心眼,还偏不信。”祝逢春胸有成竹给宝珠洗脑。
宝珠越长大越聪明,突然问道:“那小姐,你自小跟我说秦王殿下是坏心眼,以前秦王殿下也没咬你呀?”
祝逢春在宝珠面前不设防备,差点就要说出口,幸好脑子机灵回过神,才压下分享欲,只说:“你别管,你家小姐本事大,反正将来这个尉迟暮可坏了!”
宝珠听不懂,只懵懵点头,“那咱们真要去鲁王府呀?”
“肯定不去呀。”祝逢春把人推到猪圈面前,“你一口一个姑爷叫他,那你进去拿银子。”
两人埋头苦挖着曾经埋下的银子,丝毫没有注意一旁酒楼屋檐上,伫立站着的男人。
尉迟暮眉心紧蹙。
她本事如何大,能知道将来的事?
9. 不满
泥工说,若是要砌一个普通茅草土墙小房,约莫要十五日上下。
祝逢春本想着都找人砌房了,怎么着也得起个好点的砖木瓦房小院,可一问要二月有余,只得放弃。
这年月,先把这冬好歹过完再说吧。
回到后山,天又是擦黑。
装银子被抢走的事情被尉迟暮看穿后,祝逢春也懒得装了,这回采买了不少东西,吃得,穿得,用得,也不敢买太多,多了要用车拉回来,要是被那王家瞧见了,还没歇几天又得找事。
尉迟暮已经在家了,他本事大,这回在屋内支了张桌子,桌上燃了灯,跪坐桌前,伏案执笔写字。
他脊背挺直,玉冠半束,墨发半数散在肩后,文质彬彬,温文尔雅,俨然又变成了那高高在上,矜贵优雅的秦王殿下。
要颜值有颜值,要人品有颜值。
祝逢春一时看迷了,尉迟暮视线看过来,她还以为是抛媚眼,直到宝珠戳她腰,她才回过神来,想起来街上还斗嘴来着,这会收了眼,故意道:“鲁王赏赐的东西精贵,得好好放起来。”
宝珠叹了口气,瞧门外祝逢春正忙,扭捏半天,终是决定了,小心道:“殿下,其实我们小姐没去鲁王府。”
“我们家老爷是被人冤枉的,小姐当初为了求鲁王殿下高抬贵手,至少能免我们老爷一死,都说鲁王不日便会回京,可小姐在那京郊不吃不喝等了三天三夜,也不见鲁王殿下归来,偏老爷问斩后,小姐有了着落后,他才回来。”
她原是想小姐和殿下已结为夫妻,本着夫妻和睦,定是有什么误会,才没有将下午小姐的话说出来,眼下这些话,想来秦王殿下动动手也都是知晓的,她再设身处地多说一遍,也能想着殿下会心疼小姐,可这一开话匣子,便停不下来,絮絮叨叨控诉尉迟丞起来。
“就算鲁王殿下不帮咱们老爷,可小姐与他多年情谊,总得想着小姐吧,可若不是小姐得了机会逃了,就真的……”
说到最后,宝珠直接哭了出来,心底也是一阵后怕。
尉迟暮默不作声,静静听着,他眸光晦暗,宝珠看不清他是何情绪,想着应是多少生出几分怜惜,应是不会再作出咬人之举,欺负小姐了吧。
可又见他不说话,宝珠也怔住了,还有人心肠如此坚硬,难不成真的如小姐所说,是坏心眼子?
“宝珠,你怎么哭了!”
祝逢春掀开帘子便见这样的情形,尉迟暮黑着脸坐在案上,宝珠一人在一旁哭哭啼啼。
她登时火冒三丈。叉着腰,指着尉迟暮破口大骂:“你欺负我就算了,现在还欺负宝珠,你有什么事冲我来,欺负丫鬟算什么,上一个丫鬟被你赶走,这次又想赶走是不是,我告诉你,宝珠在哪,我就在哪!”
宝珠忙上前摆手解释,“小姐,你误会了,是我,是我主动给殿下说的,殿下从头至尾都没有为难我。”
“说?”祝逢春心底一咯噔,“你跟他说什么了?”
难不成把下午她的话都说了吧?
宝珠一五一十全交待了,不是什么秘密,尉迟暮想知道,确实轻而易举便能知道。
却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她本还能拿鲁王当个挡箭牌,眼下还被这小心眼的知道她被鲁王始乱终弃,那张毒嘴,定会好生讥讽她一番不可。
祝逢春不愿待在这里平白受人刁难,掀开帘子说要去收拾东西,晚点再歇息。
山脚下有条溪流,流水潺潺,平日不见人时,祝逢春很喜欢来此处EMO一下,等所有情绪被这溪水带走了,人也就坚强了。
只今夜,宝珠重提起那天的雨、那天静静躺着再也不会醒来的祝思谦以及宝珠自己十日受到得非人折磨,所有情绪便滔天汹涌,以至于哭了半天,也没被溪水带走半分。
尉迟暮来得悄无声息,浑然不觉间,祝逢春一转头,便见月光下,他的影子笼罩住自己。
他不来还好,一来这眼泪更止不住了,原先是委屈,现在还多了一层屈辱,如此狼狈模样被讨厌的人看到,真是要多丢人有多丢人。
“你来干什么?”祝逢春扁着嘴,强抑住自己的情绪,“是来看我被始乱终弃的笑话的么。”
“是,我能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鲁王不要我了,你满意了哇——”
越说越绷不住,说到最后,声音已然成了烧开的水壶,哇哇大哭。
尉迟暮视线落在祝逢春脸上,看了许久,蓦地俯身,坐在她身边。
“我来是想说,你爹的事情,本王会帮你。”
祝逢春抽噎一下,茫然看他。
月辉照在他面庞上,第一次没有那股阴涔涔的瘆人感觉了,取而代之的,只是清冷,只是带了几分慈眉善目。
“真的?”
尉迟暮轻声道:“嗯。”
“但不是现在。”
话音一落,女人哭声更大了。
尉迟暮一怔,头一回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我眼下不是秦王殿下,现在不是我能出手的时机,但我说出手,便不会反悔。”
祝逢春点头,表示听到了,可泪花依旧啪嗒啪嗒掉不停。
尉迟暮落下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我帮你,你也要哭?”
祝逢春拿他衣服抹了一把眼泪,抽抽搭搭地说:“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哭都不让?”
尉迟暮:“我不是这个意思。”
难得竟在他脸上看到吃瘪的意味,祝逢春一时也被他逗笑了。
这人总是冷冰,硬邦邦的,拒人以千里之外,总是让她心累,偏偏干了不少人事。
就好比那晚针锋相对那般地步,第二日他仍会帮她出头,对付王家众人,跟着她一起被赶出来。
难道真的是她先入为主,看错了人,此人本性其实不坏?
意识到自己产生了多余念头,祝逢春连连心道不该。
知人知面不知心,此人最善伪装,原著不也曾描述他与结发妻子如胶似漆,少年夫妻,可遇到原著女主后,不还是另外一番境况么。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眼下帮爹爹报仇申冤,才是第一要紧事。
只接连几日的崩溃难过这个夜晚释放出来,她顿时轻松不少,向来剑拔弩张,说话便要斗嘴的两人,气氛相较从前,平和不少。
耳畔听着溪水,祝逢春突地开口;“我问你一件事,你实话跟我说,算我求你,行么?”
尉迟暮:“问。”
祝逢春眼神看向远方,“鲁王,在我爹一案中,充当得是什么角色?”
她本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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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跟祝思谦结党营私一案有无关联,转念一想,爹既然能将她说给尉迟暮,想来便知他清白,她也多余问。
但至少,鲁王在结党营私一案中,定不清白。
尉迟暮略侧首,认真回她:“知道这些,对你没好处。”
“如果我说他跟你爹一案有关系,你又当如何,你能杀了他?”
祝逢春扭头跟他对视,掀唇一笑,“能啊。”
尉迟暮屈着一条膝盖,手臂枕着脑袋,听此,指尖抬起祝逢春下巴,轻轻一笑:“堂堂尚书令的千金,竟如此天真?”
他如此戏谑态度,实在让人不爽,祝逢春撇开他抬自己下巴的食指,眸光阴沉:“不只是他,所有让我爹含冤下狱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倘若你也在其中——”
话没说完,尉迟暮食指便抵住她双唇,硬生生堵住她所有的话。
“这是你对恩人说话的态度?”
祝逢春瞪大眼睛,想从尉迟暮神情中找到一丝蛛丝马迹,可他毫不在意,坦坦荡荡。
他堵住她双唇不是因为他心虚,而是他不满,不满她的怀疑。
祝逢春闭上眼睛,猛地张嘴,一口咬住他的食指。
想着新婚那日的屈辱,她发了狠,使了不少劲,直到口腔爆出一股血液的铁锈味。
她睁开眼,尉迟暮依旧枕着膝盖,单手支颐,慵懒地凝着她,仿佛那被咬出血的手指不是他的一般。
祝逢春怔然地看着他,“你不疼?”
她这么问出口,尉迟暮忽地朝她俯身而来,揽住她腰肢,祝逢春背后是溪流,使不上力,竟被他揽住,几近跨坐在他身上。
两人近在咫尺,他滚烫的鼻息喷洒在她唇间,一时间,她满心慌乱起来,她看见尉迟暮狭长的眸子盯着她,还盯着她的嘴唇,他是要亲她吗。
“你是在关心我疼不疼?”
什么关心,她关心吗?祝逢春大脑已经无法思考了,浑身的血液都在往大脑涌,尉迟暮的距离好像更近了,他真的要亲她了!
祝逢春下意识抵住他的胸膛。
尉迟暮眸光一凛,拇指蹭去她唇角淌下的血,“放心吧,我不会咬你。”
“但下次再咬我,可就不一定了。”
说话间,他松开了揽住她腰肢的手。
距离拉开,理智恢复大半,再去看尉迟暮,他依旧是那般面无表情的俊冷模样,只把食指放进那溪流中,冲刷掉渗出的血珠。
她也连忙去到上游,一则是同他拉开更远距离,二则是这上游溪水干净,她用溪水洗了脸,头脑更加清醒。
怎么回事,那一瞬间她竟然,她竟然……
她竟然期待他能吻下来!
不对劲,她对尉迟暮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能对一个男人产生感情,祝逢春脑海突然有了个大胆的猜测——
原书中尉迟暮和发妻情比金坚,如胶似漆,光景没几年便尉迟暮便心悦他人。
难不成是这本书在推剧情?
不行,在没有给爹爹报仇雪恨之前,她不能这么被感情迷惑,走向这条被蜜糖包裹着的灭亡之路。
“不是关心。”她起身,看着尉迟暮微僵的背影。
“你疼不疼,与我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