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漫山遍野》
1. 登场
据说,那一年饿殍遍野。
直立的躯体像枯木一样插满山头。
草木凋零,万物死寂,活死人阻止了春回大地……
诸位,请容许我冒充一回说书先生,在这儿以笔带口,陈述下这么一件陈年往事,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走个过场。
而我又是谁呢?
兴许你们不在乎。
可是就像古时茶楼酒肆门口不断摇着扇子的说书先生,在滔滔不绝地讲述一个漫长而又趣味性十足的故事之前那样,允许本人先做一下自我介绍。
无他,这是说书人的职业素养使然。
我在这先不吹嘘一番,也不敢施施然立下豪言壮言,说这是一个会走进你心里、让你体验到心绪此起彼伏的故事。
我呢,在现实生活中,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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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靠嘴皮子树立过任何丰功伟绩,无愧为是一个混不吝的二流子,无非是□□里有一点儿长处,挠着挠着就把这一件秘事给道出来了。
来吧,索性啥也不管了,痛痛快快地将这一桩心事付诸笔端吧!
先别急,一切旁枝末节,容我细细道来。
这个故事又是从何而来?
对了,是从黄土之下挖掘而出。
2. 难以医治
“爹,娘,我好饿,我好饿好饿……”
病榻上的孩子意识混乱,嘴巴不停重复着对于饥饿感的控诉。
“石头,你想吃什么呀!”传福很着急地问。
“无论你想吃什么,娘都给你做好端来。”红梅站在床前,面黄肌瘦,像个侍从。
“我想吃肉,我想吃肉……”
……
和平乡,禾实村。
这一天,村里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有个当儿子的把他的亲娘给咬伤了。
在乡下,人吃人的事情其实并不罕见,民风彪悍,秩序原始,易子而食在荒山野岭较之乡镇城市发生得更为频繁。
从古至今,只听闻过大人吃小孩,小孩子啃咬大人一事一经发出,便在父老乡亲中引发了慌乱。
去年洪涝,今年干旱,百姓的日子很不好过。
……
土根刚要出门,打算在村子里转一圈,看看能否找到点充饥的食物,哪怕是做点顺藤摸瓜的事儿。
“你到哪边去?”淑芬的声音有气无力。
“随便转转去。”土根一甩手,很不耐烦地说。
“你可别净干些偷鸡摸的事情。”
土根心虚得很,像准备入侵鸡舍而又害怕被抓包的黄鼠狼,左右张望了两下,急急往屋内无厘头走了两步。
“臭娘们,给我闭上你的嘴巴。”
刚从亮的地方走进黑的地方,土根什么都看不清,像在对着虚空辱骂。
黑暗的房间里,卧床上躺着的四条人影动了动,像一窝肥嘟嘟的小老鼠。
“我们娘儿几个还指望着你呢!”一个身影晃动了几下便从床上坐了起来。
“你们能指望我啥?”土根说着就火冒三丈起来,“我现在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爹,我好饿!”
“爹,我也好饿!”
“爹,我快要饿死了!”
三个女娃的声音从淑芬那个地方传来,听得土根一个脑袋两个大。
“吵什么吵,叫我爹有用吗?你爹我也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叫我天王老子也没用。”
好一番大动肝火,土根气得摔门而出。
左脚迈出门槛的一刹那,土根觉得自己像一只燕子,一想到鸟巢里好几只明黄色的鸟喙张得比脑袋还大,便想着扶摇直上直插云霄,再收了翅膀一头撞死在庄稼地里。
饶是如此,土根还是寻思能弄点什么吃的回来。
……
前些年收成好,大家都在铆足了劲儿造娃生子,新生儿犹如青蛙产卵一般呱呱坠地。
这也造就了一门产业的兴旺,十里八乡的接生婆可谓赚得盆满钵满,自家女人是接生婆令她们家男人引以为豪。
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眼下人间已不太平,往年人畜兴旺的辉煌,在连续两年粮食低产的击打下,开始变得脆弱不堪,几乎长成一个个张牙舞爪的魔鬼,潜伏在暗处,不知什么时候就冷不丁地蹿出来,把人狠狠地咬上一口。
靠山吃山,村里各家各户谁不是靠着一亩三分田生存,收成怎样全看老天爷脸色。
“可是这狗娘养的,高高在上,两个年头没干过人事。”土根常常这么对他婆娘说。
家中没有多少余粮,粮食告急,嗷嗷待哺的嘴巴又多,实在很让人头疼。
今年无望了,人们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明年,人们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大家都有个好收成。
土根走着走着,一不小心撞到了老伙计传福家的墙,就看见了一件稀罕事儿。
……
传福家的儿子石头病得很重,情况一直不见得好转。
从早到晚,家中的四个大人轮流照看。
石头的病情怪得很玄乎,就连有几十年看病经验的老大夫都瞧不出个门道来。
如今,庄稼地是指望不了了,田地间的事儿荒芜,几个人就一门心思扑在孩子身上,希望他的病情能够尽快痊愈。
数天过去,病情不见好转,石头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做母亲的红梅坐在床边,日日以泪洗面,脸颊上的肉以最快的速度凹陷下去。
“这该如何是好呀?”
石头的阿爷和阿奶心急如焚,他们老两口可就这么一个孙子,平时都是当宝贝的。
病来如山倒,你说好好一个大胖孙子,平日里能吃能喝,像条刚刚被打捞上岸的鱼,抓都抓不住,活蹦乱跳的,怎么说病就病了呢?
连日里,灶台上的瓦罐就没有停止过煮药,这个家被药味和绝望的气息笼罩了许久许久。
只是不管是土方子还是常见药方,用在治疗石头的病情上,效果都不太好。
饶是老两口在人间经历了数十年的风风雨雨,也没见过这么反常的病症,这些天里也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也想不到问题出在哪里。
末了,也只能总结为上天没有好生之德,绳子专挑细处断。
……
传福和红梅结为夫妻有些年头了,婚后第二年生下了石头。从那之后,红梅的肚子就没了动静,像一块墓地那样寸草不生。
“你们还年轻,多生几个孩子终归是好的,等你们上了岁数就知道孩子多的好处了,别等年纪大了又来后悔!”
“娘,是我们不想要么,你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呢?”传福毕竟年轻气盛,
“臭小子,别这么跟你老娘说话。”
“不要嫌娘啰嗦,做娘的跟你说件事,我年轻的时候就只生了你这么一个儿子,你的姐姐和妹妹嫁出去了,我们能依靠的就只有你。”
“你跟他们说这么多有什么用呢?”老头子不满地说。
“你让我把话说完,”传福他娘态度强硬地说,“你的爷爷和奶奶催着我多生几个,可我生了三个孩子之后就撂挑子不干了,怀孕妊娠的过程太过于痛苦,我不想再折腾了。”
“现在你们长大成人,接过了传宗接代的衣钵,我们是一步步向着厚土走去了,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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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多要几个孩子,看见那些老不死的子孙满堂的,我就羡慕得要死,你要相信娘说的话,有孩子,才有未来,才有希望,死了也有脸去见列祖列宗。”
传福的脾气终于爆发了,“娘,我们这不是不想生,是生不了。”
两位老人家有诸多不满也不敢表现出来,明里暗里催促儿媳妇再多生几个,可是他们这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孩子不是一厢情愿就能生下来的。
谁家都不可能只生一个孩子,传福和红梅也想多要几个孩子,既能让家中多几个劳动力,倘若万年被欺负了也好有个照应,为此见了很多大夫,日子就在瓦罐的煎熬中一天天流逝。
从全家齐心协力想让淑芬怀上二胎那天起,这家人四处寻医问药,那股子狂热着实令人钦佩。
几年药物的精华浸润下来,红梅身上都散发着一股药香味,夏天可以免于被蚊虫叮咬。
名义上配合着治疗,可红梅打心眼里放弃了挣扎,也没觉得怀孕不了是自己体质的问题。
药味经久不散,从求子药变成治病药。
第二个孩子没盼来,头生子却陷入了昏迷中。
买了一个个药方子,请了一个个大夫来把脉,一次次给人希望,又一次次把人踹向绝望,老天爷好狠的心,干灭子绝孙的事情一点儿也不手下留情。
一旦想起在这个乱世中可能连唯一的孩子都保不住,红梅就会悲痛欲绝,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
石头时好时坏的病情,让这个年轻的妇人一次又一次地经历了丧子的切身之痛。
……
直到有一天,事情出现了转折。
“传福啊,隔壁家婶子说镇上新到了个江湖郎中,妙手回春,简直是华佗转世。很多人慕名前往,他也没有拒绝,消除了许多患者身上奇奇怪怪的病症。”
“真有这么一回事?”传福涣散的目光一下子收拢,发出一道幽幽的精光。
“大家都在说,建议把他请来给石头治病,肯定能立刻见效。”
“老婆子,你不要听风就是雨。”老头子“啪嗒啪嗒”吸了一口旱烟,把烟雾吹去,冷冷地说。
“我说老头子你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快去,”红梅脸上有了笑意,“咱们石头有救了。”
传福刚跑出去两步,又被他娘给喊回来了。
他被老娘领到了米缸那儿,用布袋装了一升米。
葫芦勺子与米缸底部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这声音渐渐就与传福的肠鸣声有了共鸣。
传福接过大娘手中一袋大米,舔了舔嘴唇,“娘,你这是在干嘛?”
“咱们虽然是穷人家,眼下又时运不济,但是要懂规矩知礼数,你上路带着这一升米,当作见面礼交给郎中。”
“明白,”告别了家人,一路小跑着离开了禾实村。
钱币不值钱了,一升米的诚意价值千金。
可这价值千金的米引来了灾厄……
3. 丢半斤肉
传福是个不会语言艺术的男人,不过手中有那一升米,哑巴都能把江湖郎中请到家中。
领着郎中回到家门口,传福朝家里喊了一声,全家人都欢天喜地地出门,迎接这个极有可能成为石头救命恩人的男人。
在大家都在忍受着慢性饥饿的今天,郎中脸色红润得像个番茄,想必是有一番本事在身的。
“孩子在哪儿?”江湖郎中大老远赶来了,就直奔主题。
“在里屋,”红梅端来一杯冒着腾腾热气的茶叶水,满怀着敬意看向郎中,“大夫你先喝口茶!”
郎中把茶水接过,也不喝一口,直接就放在了窗台上。
“容我先进去看看。”
传福他娘紧随其后,“大夫,我们总算把你给盼来了,也不知道我们家孩子究竟怎么了?”
“放宽心,我会尽心的。”
“把就近的大夫挨个请了个遍,可最后非但治不好孩子的病,还把本钱赔了进去,外面天地是大,也听说有很多郎中很会看病,关键是天高皇帝远,我们莫得法子把人请来,幸亏大夫你刚好游历到这,我的心终于是安定一些了。”
“老嫂子,既然收了差遣费,我定当会竭尽所能医治。”
问诊的过程中,江湖郎中频频摇头,眉头紧紧凑在一处,嘴里还念念有词的,那是一种没有人能听清楚的呢喃。
另外一边的传福倒也没闲着,刚到家时气都没喘匀,急匆匆喝了一碗水,就神色紧张地把他爹拉到门口去了。
“有事?”
“大事。”
老爷子吞云吐雾,一副愿闻其详的表情。
“和你身上这套衣服有关?”
传福出门时穿的是一套衣服,回来时穿的是另一套衣服。
“是的。”
有太多话想说,反而不知道从何说起,传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传福就给他爹介绍了一路上的见闻。
……
往镇上去,只有一条半米宽的泥路,雨天泥泞混乱,让人不忍下脚。
已经干旱很久,乡道坚硬厚实,雨天时留下的脚印和车辙凝固了。
四周很安静,像仲夏夜,只能够听到一些虫鸣。
阳光直直地照射下来,传福脑袋儿有些晕。
传福好久没吃到过一顿像样的饭菜,走得远了,脚步不免有些发飘,心想得走上好几里地呢,中途要稍作休息。
要是中暑了,这趟估计得有去无回。
又怕石头病情太重,撑不了多久,脚步能快点就快点,赶紧去把郎中请回家。
这样一想便又忍着头晕加快了步伐,浑身潮热的传福不快活地嘟囔着,“你小子要是命长活下来了,长大后可得好好孝敬你爹。”
乡亲们为了避免体力的损耗,尽可能窝在家里不出远门,这条道路走得人少了,杂草长得有人高。
传福,一阵风吹过,什么动物从草丛中蹿出来,把他吓得跌坐在地上,昏沉的脑袋一时清醒了过来。
仔细一看,是一条两尺多长的毒蛇,长着一颗烙铁状的脑袋,渐渐往草丛深处遁去。
这种蛇的毒液毒性很强,被咬一口就会命丧黄泉,要是搁在两年前,平白无故被吓一跳,肯定宰了拿回家炖汤喝,今时不同往日,体力不够充沛,思维不够敏捷,现在只好敬而远之。
又一阵风吹过,像被一只鬼手推了一下,再赶路就要坏事了,不远处有一棵大树,还算是枝繁叶茂,他向着树底下走去。
尚未走到树荫,传福就看到树底下有个人影,刚才被毒蛇吓了一跳,现在见到人多少是有些欢喜的。
那人背对着传福,看样子是个三四十岁的男性,他蜷缩在树根处,缩成一团的身体在抖动,肩胛骨很明显,从背影就能看出他整个人非常消瘦,体力就不会太好,可能也是在两地间走动,耗尽体能之后不得不休整一番。
“老兄,我在那边遇到了一条二尺多长的毒蛇,吓得我心脏都不乐意在胸腔里安窝,”传福一边说,一边按压着心脏,乐呵呵地笑着说,“我好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了,不然高低得把它逮回家做道菜。”
说完,传福就尴尬了,对方似乎并不乐意搭腔。
兴许他只是个比较木讷的人呢?
“不是我说,”对蛇不感兴趣?传福抬头看了一眼树叶筛落下来的光影,用手往脸上扇风,又换了个话题,“老兄,你可找到了个好地方,这儿可真凉快。
对方还是没有反应。
传福很纳闷,本想找人聊聊天解解闷,没想到碰到个哑巴,把心情整得更郁闷了。
当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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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也不是故意的,传福盯着他的后背看,看久了就看出些门道来了。
这人十有八九不太正常,这不正常指的不是他的精神状况,而是他的身体健康。
这人的后脖颈上毫无血色,呈现出反常的青紫色,像中了毒。
“老兄,你这是被毒蛇给咬了吗?”
等不到回答,尽管有些自顾不暇,传福还是想知道原委,把手贴在男人后背上搡了搡,想要引起他的注意。
……
“我活这么大第一次见鬼,”想起这件事,传福还是很震惊,“我能不怕吗?老子拔腿就跑。”
传福他爹摇了摇头,“别没大没小的,敢在你爹面前自称老子?”
“我说爹,听人说话要抓重点。”‘
“这事当真?”老爹还是半信半疑。“你确定没有眼花?
“千真万确。”
老爹吐出一口烟,目光也消散在烟雾中,似乎在回忆过去有没有听闻过相似的事情。
传福这话还没说完呢,就被挎着腰包出来的江湖郎中给斩断了。
“借一步说话。”郎中假意咳嗽了几下,好像他接下来要交代的事情至关重要。
老爹看到传福对这个郎中很恭敬,赶紧提步向屋外走了几米,两人用耳语般小声交谈着,他把在门槛上敲了敲,一些烟灰落在地上。
听完江湖郎中的叮嘱,传福的神情凝重了些。
天色不早,外面不太平,传福询问郎中要不要留宿。
“不必,”郎中招手,不想多逗留。
他的脚步比来时轻快多了,眨眼间消失在拐角处。
传福嘴角一歪,看郎中那落荒而逃的模样,联想起他最后说的那番话,有种被羞辱和调戏后的羞耻。
大费周章把一名声名远扬的郎中请来,就是为了让他这个药引子吗?
传福一回到家,他们就全都围上来了。
“郎中跟你说了些啥?”红梅只想知道孩子有没有救。
“啥也没说。”传福攥紧拳头,眉眼间浮上些愠怒。
“真个没说?”传福他娘失望地说,“那可是花了咱们家一斤大米才请来的神医。”
传福抓狂地说,“现在孩子他娘还得丢半斤肉。”
一时间,众人相顾无言。
4. 生食人肉
可怜天下父母心。
从自己身上把肉割下来是一件相当残忍的事情。
当传福把江湖郎中的话隐晦地传达出来之后,大家一齐丢弃了说话的欲望,莫名深陷在某种焦躁的情绪之中。
这件事太古怪了,超越了常理,人们没办法用常识来解释这个药方子。
若非要找一个理由,那只能用“吃啥补啥、以形补形”的原理来解释了。吃猪血补血,吃猪肚养胃,可那也不是用同类来达到这一目的的呀!
仅凭一个素昧平生的江湖郎中的一句话,就值得冒这样大的风险吗?
……
“试一试吧!”红梅怀疑过,但没抗拒过。
一生都是逆来顺受的人,哪里想过反抗呢?
传福担忧地望着妻子,眼眶发红,眼泪无声地落下来。
老婆子啥都没说,心里打定主意,这两天得寻摸着哪里能弄到肝脏,这可是能够补血的好东西。
老爷子无奈地抓了一把胡子,生怕儿子或孙子出什么意外,到时哪有脸面去见列祖列宗。
“他都没要我的命呢!”
见大家没反应,传福又找补了一句。
……
当天晚上,借着月光,传福把家里唯一一把菜刀磨得锃光瓦亮。
传福把菜刀晃动了几下,亮得像一面新开的镜子。银白色光芒直射入眼,白光之下眼睛爆盲。他不无欣慰地想到,如此一来,妻子红梅便不用体验钝刀割肉的痛苦了吧!
手起刀落,干净利落。
“给我吧!”
此时此刻,红梅的形象在丈夫眼里变得异乎寻常的高大起来。
传福没有动弹,手仍然死死地攥着刀柄,指关节发青发白。
“这孩子是非救不可吗?”
“你这说的是人话么?”红梅想从丈夫手中抢‘过菜刀。“这可是你唯一的儿子。”
“我又不是有三妻四妾的地主,你也是我唯一的老婆啊!”
菜刀在两口子的抢夺中胶着着,一个不肯放弃,一个不肯松手。
“你想不想要咱们儿子活命?”痛苦溢于言表,红梅近乎哀求。
“大不了把我身上的肉割下来喂儿子吧!”
“郎中说要用我的肉那就用我的肉当药引子,”红梅捂住被泪水打湿的下半张脸,“万一配方不对,耽误了救孩子呢?”
高烧和昏迷,已把石头折磨得不成人样儿。
传福松开手,菜刀转移到了红梅手上。
今天晚上,一家五口人的口粮全都供给给了红梅,他们带有一丝侥幸心理地想着,这样割了肉之后就能迅速恢复了吧!
……
屋内,摆放着几个空盘子的桌面上,煤油灯烛影摇晃。
烛光把红梅拎着菜刀的影子投影,贴着墙壁从这道墙移动到那道墙。
拉开门,红梅一个人步入屋外无尽的黑暗之中,影子被吞噬。
切肉的声音十分细腻,几乎能让人感受到横截面的光滑完整。
门再次被打开的时候,红梅手里一片深红的菜刀还在往下淌着血,左腿的裤脚湿漉漉的,颜色变深。
早知道会这样,红梅出门的时候没有穿鞋子,怕血液把鞋子弄脏,她打着赤脚,一步一个鲜血淋漓的脚印,踩着有点儿黏糊糊的。
在红梅的右手上,就是那一块鲜活的腿肉,红肉还在因疼痛而痉挛。
石头奶奶伸出去的手颤颤巍巍的,把肉接过去,拿进厨房打薄片。
这半斤八两重的肉滑得像条黄鳝,不使劲抓还抓不住。
石头爷爷拿来一只青花瓷的药罐,傍晚采摘的十几种草药都放在里边捣烂了。
青草的味道,发涩发苦,敷在伤口上促进疗愈。
石头奶奶把生肉切成了薄片,耐心而又细致地摆放在陶瓷盘子上,像对待一盘不可多得的珍馐。
往常,由红梅来照料孩子的饮食起居,这个晚上,她恐怕无能为力了,让两位老人家来干这种事,又显得过于残忍,传福作为家里的主心骨和顶梁柱,这个任务自然而然地落在了传福肩上。
猩红的血肉与雪白的盘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仿佛生与死之间横梗着的巨大鸿沟,传福强忍着内心的恶心与不适,用筷子夹起一块块薄可透光的肉片,送到意识朦胧的石头嘴里,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哄他的儿子将他母亲的血肉活生生地吞咽下去。
“儿子,爹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娘……”
滚烫的泪水从传福脸上滑落下来,混合着灰尘,冲刷出一条条干干净净的道道,有着无以名状的滑稽和哀伤。
传福使着筷子的右手在轻微颤抖,好几次夹不住肉,像第一次学用筷子的孩子。
传福整个人深陷在一种难以言表的巨大悲怆中,脸上的肌肉抖得像波浪,他心想这世界上大概没有比这更加违背三纲五常的怪事了。
这次喂食没有想象中艰难,石头是在配合不过,饿到了极致,当有食物送到嘴边,本能地就会咀嚼和吞咽。
“乖孩子,你慢点儿,慢点儿……”
看到孩子胃口这么好,传福脸上浮起欣慰的笑容,不知又想到了什么,这微笑上扬的角度向下弯折,变成了某种隐秘的痛苦。
“孙子,你慢点儿,没有人跟你抢食……”
石头爷爷纵然活了五十多年,也没见过这么豪横的吃法,跟大蟒蛇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石头的吃相实在不像是一个孩子该有的,他几乎不怎么咀嚼,梗着脖子,一口接着一口把生肉往肚子里吞。
自从石头生病以来,就没怎么吃过东西,身体像一个腐烂的柿子,一天比一天消瘦下去,还发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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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难闻的气味。
家里人把能找到的全部有营养的食物都翻出来煮给石头,但是他就是饭不吃水不喝,躺在床上疯病一天发作好几次,把神婆请到家里来没用,用符纸烧成灰化开的水也没用。
江湖郎中可真是个悬壶济世的好人,就这么一指点,石头就可以进食了,这个药引子虽然有点儿玄乎,但架不住它的确管用,一个病人只要吃得下饭,胃口变好食欲大增,身体就会慢慢痊愈的。
午夜时分,石头没有发烧,没有大吼大叫,没有像得了疯牛病或狂犬病的人做出一系列怪异的举动。
一家五口睡了个安安稳稳的觉,度过了一个平静的夜晚,第二天醒过来时,个个都神清气爽。
石头还是好好的,是不用怎么发愁了的,他们可以花费较多的心思,去琢磨如何度过这个灾年,做一些必要的应对措施,计划如何去展开行动,才能更快征服目前不得不用越来越节衣缩食的生活方式来消极作战的窘况。
……
临近中午的时候,石头那边又闹出幺蛾子来了。
石头在床上扭动挣扎着,活像一条泥鳅。
故态复萌,他还是滴水不进,疾病像是把他折磨得很厉害,使他对人间的一切情感都没有了依赖,对人间的一切都不再眷恋和有所期待。
食物是世间最恶心的存在,他打翻了饭碗,伴随着陶瓷清脆的破碎声,特地蒸给他的几片腊肉和整整一大碗干饭就这样喂了大地。
“哎哟,”石头奶奶心疼得都要哭了,“真是造孽!”
石头奶奶蹲下身子收拾着地上的残渣,腊肉和米饭洗洗还可以吃,就是可惜了那只四分五裂的碗。
“娘再给你割一块肉好不好?”
说着,红梅拄着拐杖走近儿子,她的左腿缠着一圈圈白色的亚麻布,有青黑色的草药汁渗出来。
红梅低下头看查看右腿,瘦是瘦了点儿,但也不失为一块好肉。
石头刚要张口,身体却突然抽搐了几下,话音卡在喉咙眼,像稚狼低沉的咆哮。
传福惊呼一声,愣在原地。
红梅离石头近一些,冲上前就要去抱住石头。
未曾想到,当娘的刚把儿子抱在怀里,他的双眼乍然睁开,露出眼皮覆盖下的可怕眼珠,灰白无光。
石头张开嘴巴,往红梅脖子上咬了一口。
红梅不设防,难以忍受的疼痛袭来时只感到震惊,心想这狗崽子竟然饿成了这种鬼样子。
“哪里来的那么多腿肉喂给你哟!”
石头像是见好就收,没有咬住不松口,在当娘的嗷嗷惨叫之下,咬紧的牙齿,硬生生扯了一口生肉下来。
只见红梅脖子上有块小孩手掌大血丝乎拉的伤口,几乎可以窥见白骨,随后鲜血喷薄而出,足有六尺高。
这是咬断了动脉。
5. 买卖钉子
“娃咋样了?”
“睡下了。”
石头应该进入了香甜的梦乡,表情很祥和。
也不知道他这段时间遭了多大罪,蜷缩在床上,脸蛋儿烧得通红,嘴里胡话不断,身体不时抽搐,紧抓着床板,凉席的纤维也被他的指甲给抠断,留下一块块抓痕,像发瘟母鸡的屁股。
隔壁大婶来了,也是频频摇头,说这孩子老遭罪了。
“就算是大人也遭不起这种罪呀!”
石头的故事一经传出,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可是谁也拿不定主意这是什么病,又该如何诊治。
一家人不知道为这事偷偷抹了多少眼泪,这一年本来就不太顺利,这该死的命运要把他们摧残到什么程度才敢收手呐!
把江湖郎中请来给孩子看病的夜晚,喂饱石头之后,传福在路上的见闻告诉了他老爹来富。
……
天可怜见,道路两旁的农田都荒芜了,营养不良的稻禾像一棵棵干枯的小草,野草有人高,和成熟的水稻一个颜色,没有一丝水分,可不能用来编草鞋了。
“放心,我天黑前准把郎中给带回来。”离家前,传福对红梅这么说了一句。
没时间思前想后了,他走得急急忙忙的,就是为了尽快完成这个任务。
和平乡是个小城镇,从禾实村到镇里这条路,传福走了三十余年,这天却意外地感到格外陌生,不知是心境不太平和的原因,还有反常的事情太多。
那条毒蛇吓人也就罢了,那个同乡的做法未免就太不厚道,人不人鬼不鬼的,净整这些吓唬人的玩意儿。
即使跑远了,为了消除顾虑,传福也得看看那个人有没有追上来。
传福心有余悸地想到,刚才那一幕绝对不是幻觉来的,他是个成年人,三十多岁了,还从来没有人能把他吓得心尖都在发颤,这件事说出去恐怕都要笑掉人家大牙。
他在树荫那儿,嘴巴发出沉闷又怪异的哼哼声,像个半截入土的老头子。他的四肢以一种不自然的姿势扭曲着。走得近了,才发现他的手指在泥地上抓挠,似乎在刨树根,又似乎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老兄,你这是咋了?
那个老乡没有啥反应,像是听不见。他嘴里还在哼,每哼一声,肩膀就抽搐一下,脑袋也跟生锈了一样,在左右慢慢晃动,很有节奏感。
结合当下的环境,这一套动作一点喜感都没有,虽然又在唱歌又在舞蹈的,但还是让人笑不出来,反而增添了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氛围。
后面发生的事情,传福不想再一遍遍去重复回忆,那个家伙太古怪了,朝他身上扑上来,就像要把他生吞活剥了。
而且传福仔细观察过他,后脖颈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脖子里的骨头像生了锈,很不灵活,这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他是个醉汉还是个疯子?
传福往脑袋拍了拍,想尽快清空大脑,事情想得多了,肚子饿得更厉害了,不相干的人就随他去吧!乱世中什么怪事都有,谁知道一个人饿极了,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呢?
那个怪人像一根刺扎在传福的心里,一想起来就会隐隐作痛。
一路上见到好几具尸体倒伏在路旁枯草堆里,他们瞧着瘦骨嶙峋的,光剩下一把骨头,比柴禾还细。
传福把气喘得越来越粗,脚步越来越沉重,这些见闻齐力把那根扎在他心里的刺推得更深了,很有种身世飘零的凄凉,他痛得好想哭。
这条路走了千万遍,唯有这一次走得如此艰辛,像在悬崖峭壁间陡峭的小路上艰难跋涉,一不留神就有粉碎碎骨的危险。
往常走这条路总是在赶集,同行的村民有很多,大家就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说会儿话,有挑着担子去镇上贩卖瓜果蔬菜的,也有挑着稻谷或柴薪去找有需要的人换钱的,总是热热闹闹的。
路上安静倒也罢了,来到镇上,也不见得有多热闹。
镇上的街道是很宽敞的,平时两边挤满了流动的摊贩,来往行人多,就拥挤不堪,现在行人没见到几个,摆摊的人也少得可怜,商户的生意也萧条了。
摊主们见传福来了,吆喝了那么几声,见他不像个客人,也就闭嘴了,探头探脑地往四处看,唯恐惊动了什么一样。
米店关门,吃食是不怎么见到有了,传福沿路问过去,可算打听到江湖郎中的落脚点。
“你走到镇西头,朝着西南方向往前走两条街,然后右转走到尽头,你要找的神医就暂时住在那儿。”一个大哥给他指路。
这大哥也是在镇上租了个店面做生意的,卖些吃食,现在行情不好,开店的买不起食材,老百姓也消费不起,就关起门来,回到乡下家中和家人踏踏实实过日子。
近日,还在村镇往返的老乡带回来一些消息,说有些可怕的东西终日在乡镇附近游荡,只是说得不太详细,不知是野兽、土匪还是鬼子,呼吁大家伙要紧闭门窗,非必要不出门,安全起见。最好把门窗加固一下。
这天,这位大哥就用独轮车拉了一些木板过来,又到五金店去买了一些钉子和一把锤头,想着把店面好好维护一些。
返乡的那些人语焉不详,但听着并不像危言耸听的谣言,他们的神情那么恐惧,就像曾经有人把冰冷的杀猪刀架在了他们脖子上,放在这种缺衣少食、国库亏空的时候,这话宁可信其有,有备无患方可迎万难,要是店面被那伙强盗洗劫一空,灾年过去后又该怎么做生意呢?
“好的,多谢!”
传福说着就要走,那大哥却还有话要说,“你村里头有什么不对劲的事情吗?”
“这倒没有!”石头那张憔悴可怜的小脸蛋儿在眼前一闪而过,传福轻轻叹了一口气。
“那老乡你是在为什么事烦心呢?”
“我家孩子生病好久了,怎么治都治不好,我可就这么一个儿子啊!”
“放宽心,”那位大哥把一枚铁钉砸进木板,接着说,“行走江湖的郎中没医术傍身可混不下去,对付小儿急症应该是手拿把掐的。”
“我也是这么想的。”
告别了大哥,传福向镇西头走去。路过一家五金店,他鬼使神差地进去了。这腿不听使唤似的,他明知道自个儿身上可是一块铜板都拿不出来。
……
五金行这两天生意貌似很不错,钉子剩的不是很多,这铁打的玩意儿可不便宜。
传福想把全部钉子买走,可是身无分文。
“掌柜的,赊账可以吗?”
“这可行不通。”
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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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前,五金行老板人要和气得多,大概由于吃饱了上顿没下顿,他脸颊凹陷下去,眼睛鼠目一样射出精光,像个精明的生意人了。
现在铁钉早已不是滞销品,好多人带着现金现粮来换,他何必赊账给乡野匹夫。
传福并不是非要买这些钉子不可,毕竟他也不知道假以时日,这些铁钉是不是真的能派上用场。
见传福转身要走,五金店老板又把他喊住,“你袋子里装着什么东西?”
“米。”传福如实回答,但怕对方打这一升米的主意,加重了力气护住。
“哪来的?”
“自家的。”
五金行老板知道这米是传福儿子的救命粮之后,就不再刁难他,但和他提出做生意。
“你只要给我一半大米,”五金行老板用手指轻轻按压着下巴,“这些钉子就都是你的了。”
“这……”
“再加把铁锤!”见传福还有些犹豫,五金行老板说道。
传福好像还在考虑这桩买卖划不划算,尽管他知道一把铁锤的价格很昂贵,但是现在有钱也难买到粮食。
“放心吧,我做生意讲良心,不会亏待你的。”
五金行老板的名声在镇上响当当的,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要是把一半给你,我担心请不动郎中。”
“老弟,不会的,”五金行老板摆了摆手,哄着说,“那郎中之前来我店里偷钉子被我当场抓包,我没有计较太多,他欠我个人情,他若是不肯,你报上我的名号。”
“你这人怎么那么死脑筋?”五金行老板拼命压住内心的不快,但不亏是做生意的,知道和气生财的道理,立即赔了个笑脸,“那我只要其中的三分之一总可以了吧?”
“成交。”传福咬紧牙关。
真是奇怪,郎中竟也会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米倒了三分之一,传福就要把袋子口扎紧,那五金行老板倒是贪心,又趁人不注意抓了一把放自己兜里。
……
拿好钉子,一路无话,传福找到了郎中。
郎中一脸书生气,长得斯文白净,加上医术高超,难怪大家伙对他敬爱有加。
有点冷的性情,是美中不足,但终归瑕不掩瑜,靠实力吃饭的人,不在乎这点儿细枝末节。
传福把来意说明,声音颤颤巍巍的,又把一升米如何少了三分之一的事情说明了。
人是毕恭毕敬的,话说得太多,有点画蛇添足,好在郎中并不计较这些,只不过有点儿不耐烦。
哪怕为了半升米,他也会走这一趟的,虽然时候不早了,回来的话天就黑了,但值得铤而走险,饥肠辘辘的滋味可不好受。
传福的话,郎中铭刻在心,他不认识那五金行老板,或许在大街上打过几个照面,但算不上跟他有什么接触,早晚有一天,那老板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那五金行老板假意用他的身份来诓这傻子的大米,而这大米原本是给他的,他拿走的那部分米少说可以煮三碗干饭了吧,熬粥的话可以熬满满一大锅呐,胆敢动他的东西,在他这就是忌讳,他可不会白白拱手相让。
引路时,传福的心情倒是蛮不错的,郎中请来了,钉子也到手了,美哉美哉。
6. 路上见闻
人倘若一时高兴到了极点,极有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
好比村里一老头,地里偷挖出几块碎银,人就一头往沟里载了,摔到脑袋,大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
传福虽然没有摔进沟里,但他仍旧感觉自己的生命遭到了威胁。
郎中是外地人,姓何,名字唤作正林,挎着一个药箱。
“你孩子得了什么急症?“
一提起孩子,传福脸上的笑意就顿时消散了,一对上何郎中锐利的眼神,眼底的委屈又重了好几分,像个受了委屈找娘要安慰的孩子。
“两句话是说不清的,”传福说话声小小的,“不知道是被什么脏东西给纠缠住了,一到夜间就高烧不退,身体止不住地抽搐,眼神发直。”
“嗯,到了你再好好和我说,”何郎中心里有数似的点点头,“但是我丑话说在前头,这病我不一定能治。”
“何郎中,你尽力就好,治不好,那是命定的事情,我们不会责怪为难你的。”
安静得很诡异,只怕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在暗中酝酿。
“你这一路上有预见到什么蹊跷的事情吗?”何郎中眼神十分警惕地望了望四周。
传福想了想,“还真是有一桩怪事。”
听传福把老乡那件事交待完之后,何郎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什么也没有说。
树叶从头顶的树枝上脱落,打着旋儿往下飘落。何正林伸手去接树叶,捏在手心里。
他抬头看了前头这个五大三粗的庄稼人一眼,有些话不知道是不想说,不值得说,还是没必要说。
“何郎中,你惯常走南闯北的,最近有什么听闻吗?”传福知道怪事接二连三地发生,只是不太清楚这“怪事”究竟指的是啥。
“这我倒不是很清楚,”何郎中顿了顿,好好地将脑海中那些一闪而过的血腥场面藏起来了,“只是这路上怕是不太平了。”
何郎中总是欲言又止的,他肯定知道些什么,但就是什么都不说,这让传福心里头很是郁闷,太阳光把他晒得神智又恍惚起来,在模糊的视野中,一个人影在小路前头晃荡。
传福揉了揉眼睛,先没有看清那是个什么玩意了,就看见他两只空空如也的袖子在摆动。
那人的腿脚又细又瘦,像根竹竿一样,看来是好久没有吃饱饭了。
哎,这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了,沿途他见到了好多皮包骨的饥民,饿死在马路边,男女老少都有,都没有人替他们收尸,让人担心会否爆发瘟疫。
不知道活人没有了双手之后,走起路来姿势会不会变得很怪异,总之面前那人的肢体动作很不协调,不像是在往前走路,倒像是一步一步往前晃悠,高低肩,两只腿也是长短不一。
“唉,那不是我们村的铁栓吗?”
凭借那一套衣裤和布鞋,传福把人给认出来了,虽然大家的衣着打扮趋于一致,可是铁柱这家伙娶了个贤惠的好老婆,给铁柱的服装鞋子上绣了很多花样。
旁人开玩笑说铁柱的衣物娘里娘气的,可这语气里却夹杂着几分羡慕。
铁栓他老婆心灵手巧,这样的衣服全天下找不出第二套,传福不可能认错。
把前头这个人和铁栓的形象联系在一起,传福心头又难免生出疑惑来,铁柱的两只手怎么就断了,那双手多么能干呀!
自从儿子石头生病以来,他很少离家外出,有大半个月没有见到过这个家伙了,期间只从老娘嘴里听到过一则传闻,说他去外村帮人家打短工,被什么野物给咬了一口,整个人就失心疯了,没有往家里跑一趟,找也找不到。
“铁栓,铁栓……”传福想把铁栓叫住,找他了解了解情况。
传福刚想要追上去,就被何正林一把抓住了手臂,只见对方皱着眉,露出又冷漠又惊骇的表情,手上的力道大得惊人,像一只铁爪。
“何郎中,这是为何?”传福表情痛苦,一是他快要接近一个秘密的真相,二是手臂的骨头都要被捏碎了,但他觉得何郎中把他拉住一定是有原因的,加上他对何郎中敬重有加,也不敢贸然挣脱。
“他不是人。”何正林冷冷地说。
传福搞不明白何郎中为什么要说这种话,刚才脑袋还晕沉沉的,又发热发烫,一听这话瞬间感觉冰冷刺骨。
等他反应过来何郎中为何说这种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住了,才明白他所说“他不是人”是什么意思。
刚才传福对着铁栓的背影喊了几声,引起了对方的注意,但他没有即刻回过头来,像一只反应迟钝的癞蛤蟆。
他的脑袋左右晃了晃,像在分辨声音从哪里来,当他确定声音来自身后,他就以缓慢而又确切的方式将身体转了过来,一晃一晃的。
“你看他还像是个人吗?”
只见铁栓面无人色,眼睛浑浊无光,像两块布满杂质的大理石,眼窝深陷,凝结着暗红的血渍,像经历过一场非人的折磨。
他的喉咙发出“呵呵”声,嘴唇外翻,有暗黄色的脓液从撕裂的唇角滑下,牙齿是黄黑色的,牙龈充血发黑,像得了很严重的牙病。
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是一道道正在溃烂的创口,有几处是干透了的深褐色血痕,体内的血管变成乌青色,像一条条快要钻出体表的寄生虫,□□腐烂的气味随风飘出,说不出的诡异恐怖。
“铁栓,你这是怎么了?”传福惴惴不安,还在尝试和铁柱交流一番,但音量很低,对方不一定听见,他也知道自己声音小,没有期待对方的回应,与其说是交谈,不如说是一句感叹。
“别愣着了,快走吧!”何正林推了一把还处在震惊中的传福,示意他跟上自己的步伐。
眼看着铁栓摇摇摆摆地冲了过来,传福想都没想,跟在和郎中身后,飞快地跑起来,一边跑一边想,这是大白天见鬼了。
不管相信不相信,这世道要变了。
……
被一个半人半鬼的东西追着跑,一时间,传福又想哭又想笑,这是个什么理?
上一次体验到这么刺激的心理,还是在他是个半大孩子的时候,在秋收后的土地上和同龄的孩子们疯跑,当时是在玩小鬼捉人的游戏,可现在明明白白不是在玩游戏。
特么的一把年纪了,还被人追得像个孙子。
铁栓跑来的方向就是二人的必经之处,谁也不知道他把人抓住会干些什么可怕的事情,他像个亡命之徒,要抓一个人陪葬。
道路狭窄,两个人并行都有些逼仄局促,跑步时手臂大腿摆动起来幅度更大,以他们身手和体量,不可能直接穿过去,必须得绕行。
好在何郎中表现冷静,对这种游戏不是很陌生,反应快速,从野草地里拐了个弯,又领着传福回到了马路上,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铁柱就被落在了身后。
何郎中在前面跑得很快,渐渐拉大了他和传福之间的距离。
要是在以前,一天到晚都在干农活、一次能扛两百斤稻谷的传福绝无可能跑不过何郎中,然而他饿了太久,身体太虚弱了。
好汉不提当年勇,传福欲哭无泪,体力逐渐不止,脚步愈发沉重,就快跑不动了。
身后传来低沉的咆哮声,越来越近,感觉马上就要被逮到了,儿时被其他孩子抓住的阴影又一次浮上心头,传福喘气如牛,想不明白这究竟是个什么怪物,走路时慢慢悠悠的,撒丫子跑起来都可以领到速度竞赛的头奖了。
“快跟上!”何郎中大喊,他能看到他们之间的距离有多近。
“做不到,做不到……”传福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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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上气不接下气,作为亡命徒沦为阶下囚般的耻辱拖慢了脚步。
“你不想活了吗?”何正林非常气恼,他大可以一个人跑掉,但总不能见死不救。
“我跑不动了,我真的跑不动了……”
求生的本能和逃生的欲望火拼,败了下风,传福脚步停了下来,他用手肘撑着膝盖骨,哼哧哼哧喘气。
真是不要命了,何正林翻了个白眼,他捡起一块石头,往回跑去。
传福大脑一片空白,有点儿缺氧,眼前冒着星星,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
“你小心点儿!”何郎中大吼一声。
再睁眼时,前方飞来一块石头,下意识地低下了头,躲了过去。
石头砸在后面的铁栓身上,在他胸口处砸了一个洞,如此这般,也没有把他给干趴下。
铁栓的身形大幅度晃动了几下,失去了双臂,再要控制住身体平衡难度很大,这为传福的逃跑争取到了一定时间,他咬咬牙,迅速起身就跑。
何郎中像是在等传福过来一块儿走,人一动不动地站着,眼里涌动着瘆人的寒意。
等传福跑过去了,何郎中还是纹丝不动,叫他也没有反应,他这才弄清楚,他是在等铁栓过来。
“何郎中……”
“别管我,你快跑!”何正林用不容置喙的命令语气说。
铁栓一稳住身子立即跑了过来,何正林在认真拆解着他的一招一式。
“一起跑!”
“你住嘴!”
传福心里生出一丝感动,这郎中挺有江湖义气的,为了给他争取足够的逃跑时间,不惜冒风险牺牲自己。
等铁栓跑到跟前,何正林找到破绽,来了一记扫堂腿,力道和角度和计划中的丝毫不差。
铁栓一个趔趄,在低沉咆哮声中倒进路旁一个浅坑中,何正林呼出一口气,他分明听见了几块骨头断裂的声音,暂时他是直立不了了。
这怪物不知因何故失去双手,对付起来就简单多了,只要让他控制不住平衡倒下去,再想站起来就不容易,要是恰好倒在一个坑里,能否再站起来就看天意。
铁栓像一只在人的捉弄下不幸四脚朝天的乌龟,难以翻身。
身后传来一声巨响,跑出百米外的传福才回头看了一眼,庆幸的是何郎中人还好好的。
至此,传福才明白何郎中的用意,感激万分。
……
“时候不早了,咱们继续赶路吧!”
传福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何郎中的救命之恩,乡下人遇见城里人多半木讷,见他背着一个大药想,边说:“医生,这药箱很重吧,我替你背一背。”
“不必。”
何正林把传福盯得后背发毛了才挪开眼睛,他不接受这种好意。
传福也不说什么了,只当刚才无事发生,一路无话。
可以说,传福被刚才一个意外吓得魂都没了,他的眼神是散乱的,直到缓了好半天,呆滞的眼球才转上一圈,他倒气似的一呼一吸,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手还在发颤。
传福回头望了后头一眼,心里莫名生气一股强烈的不安。
他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什么,举得这世上应该有比饥饿更可怕无情的东西。
传福站起来,快步追上何郎中,耳朵警惕地听着周围的动静,希望在再次发生什么变故之前,能提前预警到有效的线索。
到这时,传福还不明白,索命的黑白无常就拖着铁链行走在他身后,他同样也不知道,这场诡异的变故将会辐射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他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将被拖向怎样的泥沼与深渊。
天色向晚,无人知晓,一场致命的阴影,如同乌云密布,会覆盖每一寸曾被阳光普照的大地。
7. 共赴黄泉
红梅被石头咬了脖子,咬破了动脉,梦境一样,血液溅得老高,雾气一般弥漫卧房。
待得石头一松口,这个做娘的就没了生机,倒在血泊中,这血还是温热的。
传福惊骇得像根木头杵在原地,他不是不想当,人一时惊诧过度,是动也动弹不得的。
这天白天发生的事情太诡异了,任何一个人只要看到这个血腥的场面,第一件事就是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这对于一个梦而言,也是太过荒诞残忍。
石头吞下血淋淋的肉块,牙齿磨得咯咯响,眼神里全是狠厉,叫人见了就害怕。
传福不肯相信这个事实,他的儿子石头正在换牙,米饭煮得硬,他就说结实得像石子,不大咬得动,他又是怎么用参差不齐的松动牙齿,从他娘脖子上咬下这么大一块肉的呢?
就在忽然之间,人世间的一切都不再按照自然规律和世俗法则规定的那样运转了。
“中了邪”的石头像疯狗一样蹲伏在床上,发出野兽一般的低吼,他的身体在颤栗。这个一病不起的孩子,顿时间清醒得叫人害怕,眼珠白茫茫一片,不知看得见还是看不见。一不留神,他又像一支离弦利箭,“嗖”地一声射了出去。
石头的阿爷阿奶就站在门外头,压根儿看不清跑出去的是什么,又听见里间闹出好大动静,心里头茫然又诧异。
好一会儿,雪莲哆哆嗦嗦地问身旁的老伴儿,“老头子,跑过去的是咱们家的石头吗?”
“坏了,”来富预感不妙,腿脚固然不利索,还是奋力追赶石头。
昨晚上,儿子传福跟他说了好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让他也先于禾实村的其他人,被卷入一道魔幻的漩涡中。
传福这个楞头青魂都吓没了,但在石头消失之后,心智一点点在恢复,他没有追出去,他知道那是个怪物,不是他那个可怜的孩子。
传神跪在地上,把红梅从血泊中捞起来紧紧抱在怀里,他还没从这可怕的现实中回过神来,嘴里忙不迭地喊着“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啊”。
……
窗外,目睹了这一切的土根正在大喘气,他过去常常为了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和传福家不对付。
原本这件事是可以作为谈资在街坊邻居之间传递的,可事情朝着不可预估的结局恶化,就连他的后背也感到了一丝凉意。
闹出人命来了,谁还有使坏的心思,这可是要遭天谴的!
……
兴许是体内的血液快流光了,红梅的鼻息弱得像一根细丝,脸色惨白。
传福无助地看了看地板上的血洼,手拼命摁住红梅脖子上的缺口,鲜血还是止不住地从指缝中渗出来。
传福浑身上下都是血,为没能保护好妻子而内疚到了极点,他悲痛地大喊:“我对不住你,红梅,红梅……”
这叫声太刺耳,叫人听了很不好受,刺耳之后余音又是沙哑的,像被砂纸打磨过,土根听不下去。
走出两步,见到婶子正在东张西望,土根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但还是打了个招呼。
家里乱开了锅,雪莲正愁找不到援手,眼泪在眼眶里急急打转,急忙向土根招了招手,又恳切又哀求地说,“来,你过来,婶子想让你帮个忙。”
雪莲腿脚不方便,想让土根去追小石头,他叔来福一把年纪,又有老年病,指定追不上人。
土根没有拒绝,答应后就朝石头和来福消失的方向跑去,很快赶超了来福。
这老人家有了帮手,两腿便慢了下来,肺像在烧红的铁板上炙烤着,要炸了一样,呼吸都是种煎熬。
雪莲走进家门,站在房间门口一瞅,大喊一声“救命啊”,人就晕过去了。
儿子魔怔了,老婆没了,老娘也晕倒了,传福感到分身乏术,无力感像细小的虫子啃噬着内心,又不能捉出来捏死,他细细品味着万般滋味,咂了咂舌头,嘴巴是苦的。
土根尽心尽力,一刻不停地追赶着,石头横冲直撞的,又像只兔子那么灵活,捉不到,只能把距离死死咬住。
“石头,石头,你别跑……”土根的声音在空旷的草地上回荡。“你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啦?
土根心里也有点儿慌,亲眼目睹的那个惨状在脑海中一闪一闪的,红梅脖子上的伤口参差不齐,经络骨骼都暴露出来,而这全都是自己正在全力追赶的这个孩子造成的。
又跑了一段路,一晃神,石头突然就人间蒸发了。
“见鬼了。”
土根眨了眨眼,前边有口鱼塘,那小子十有八九是掉进水里去了。
……
这鱼塘是村里共用的,每三年换一户人家管理。
鱼塘水深,岸边长满了野草。
有一处水域正在咕嘟咕嘟冒泡泡,可能是鱼吐出来的,也有可能是石头。
土根走近了,在岸上看到有一簇草被踩扁,经由这打滑的痕迹,才确定石头真是掉鱼塘里了。
渐渐的,水里头就没什么动静了。
土根蹲在岸边,内心不安,正在遭受良心的折磨。
于情于理,他是该跳下水去捞人,他不识水,这水也淹不死一个成人,何况干旱了这么久,水位线下降了不少。
没事,大不了有人指责他见死不救的时候,他死不承认就好了,没有人会为难他。
这孩子把他亲娘给要死了,又有多少人会同情他呢?谁知道相似的事情还会不会再次上演,说不定他还无意中促成了一桩好事呢!
土根在鱼塘边蹲了好久,来来回回想的无非就是那三两件事,说来也话长了。
……
两家人的不合是早两年就爆发过了的,传福媳妇儿和土根媳妇儿不对付。
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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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欠,和村里其他妇人八卦,说土根女人生不出儿子来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知道是不是红梅语气不太好,蕴含着一丝丝几不可察的冷嘲热讽,还是说有意者居心不良,想要拱火挑拨两人关系,这话传到淑芬耳朵里就变了味了,毕竟是添油加醋、煽风点火后的版本,不管怎么说,是红梅丑话说在了前头。
于是乎,淑芬也给天天寻医问药的红梅编派了一些话,她说红梅是一只一辈子只能下一枚蛋的母鸡——这可戳到红梅痛处了,两个人谁都不肯退让,战局愈演愈烈,而且愈来愈不分明。
两人是五十步笑百步,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没有当面对峙过,但两家人积怨已久。
另一件事就发生在不久前,那时候石头身体还健健康康的。
栗子成熟了,从枝桠上掉下来,传福家的石头和土根家的三个女儿在捡栗子时起了冲突。
今年是荒年的第二个年头,每个人都很珍惜粮食,一点儿吃食引起的纠纷,大家都见惯不怪,三天两头就有一起。
板栗是荒年里大自然馈赠给人为数不多的慰藉,孩子的争吵最终演变成两个家庭的战争。
两家人的栗子树挨得近,老一辈是把地界给划分清楚了,可谁也没有认认真真数过自己家有多少棵栗子树,对于一棵生长在交界处的栗子树掉下来的栗子的归属权,就成了值得大吵一架的宝贝儿。
这棵栗子树或许是哪一年趁人不注意自己悄悄从土地里探出头来,而后在被两家人共同忽视之后,以惊人的毅力和谨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变成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隐患。
传福找个剃头匠把头发剪了,把头顶的疮疤露出来,“瞧见没,这个伤疤是我上一年捡栗子,壳斗砸在我脑袋上留下的,你以为我没有证据证明这棵栗子树是我家的?”
“好啊,”淑芬气得满脸通红,“你不说我还不知道,敢情是从去年就惦记着我家的栗子了。”
“是你家的,我认你男人是我老斗。”红梅挺胸抬头,想在气场上压对方一头。
“你可真够意思的,这么大的伤口能是壳斗砸出来的?”土根不甘示弱,“要是胡说也能成证据,你说你全家人都被这棵树的壳斗砸伤过还更有信服力一点儿。”
村长赶来劝和,两方面都不妥协,他们都自认有理,一个劲的摆事实讲道理,一变而成话糙理不糙的语言艺术家,劝服对方尽快放弃。
村长说的退一步海阔天空是鸟话中的鸟话,这世道,只要你忍让,他们就会把你当孙子。
两家人的关系之前就不和睦,在这多事之秋彻底交恶成了死对头。
人追没了,多少要给传福家一个交代,土根心不在焉地他家走去。
待传福见到了土根,二人对视皆笑了。
那笑很无奈,但也一笑泯恩仇了。
或许吧。
8. 埋葬半山
“兄弟,我得请你帮个忙了。”
如果不是实在不够,传福万不会腆着脸请求昔日的仇敌来搭把手。
土根没多思索,点了点头。
孩子的事情,土根已经向传福一家说明。
“我家的事情,你先别到处声张。”传福知道有时候这种请求起不了一点儿作用。
如果请求的对象是个不讲理的,反倒有促成流言蜚语的作用。如果你不心虚,又怎会想要去极力隐瞒呢?
“这个道理我懂。”和传福一样,土根也是心乱如麻,他家接二连三发生了令人费解的事情。
孩子是死是活还不知道,来富在村里转了两圈,找了几个水性好的青壮年随他一同往鱼塘走去。
传福则在家里筹办其另外一件事情,让妻子入土为安,此事宜早不宜迟。
雪莲从昏迷中醒来,表情呆愣愣的,眼神还是发散的,没有完全从那样的惊吓中缓过心神。
“娘,你待会儿清理一下房间的地板。”
这家里得有个顶事的人,传福着手安排着,他希望尽快把这些糟心事解决掉。
一看见儿媳妇的一体和喷溅得到处都是的血污,雪莲的眼睛又一片模糊起来,从噩梦中醒来,见到的还是噩梦,要不是拼命忍着头昏的症状,差点儿再次昏厥过去。
眼下这种情况,不可能为妻子筹办一场风光的葬礼,而且红梅岁数才三十,死得太早,又是人祸,算是枉死,连祠堂都进不了,切忌大操大办。
入土的流程只能化繁为简,找块地,挖个坑埋了,也就只能为死者做到这种程度了。
传福将家里最破烂的一张草席铺在地板上,然后把红梅的遗体放进去,他的泪止不住地流,妻子的□□遭遇了怎般的折磨,他在心理上也遭受过怎般的同痛楚。
传福的视线从自己布满血污的双手转移到妻子的遗容上,眼泪一滴滴清洗着红梅的脸。
她仰躺在破旧的凉席上,手腕枯瘦如柴,皮肤泛着一种诡异的青灰色。
死者的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左腿上的伤口先一步腐烂发臭,传出一股脓液般的异味。
用手把红梅眼神僵直的眼睛合上,传福在极大的痛苦之下,用草席把妻子的遗体给裹紧。
土根叫来了两个帮手,水波和高正,他们从小就经常参与到村里的白事队伍中,对挖坑埋人一事再熟悉不过,墓坑是多少深度和宽度,他们一挖一个准,都不用死者家属操心。
请来这两人,不但因为平日里来往的多,还因为他们话不多,他们是干实事而不是耍贫嘴的人,不会知道哪家死了人,就打破砂锅问到底,当下一定要知道死因是什么。
这种事不吉利,两个人不是白干活,传福让土根去请两个人来料理后事就定好了,这事办妥之后,每个人可以得到两晚干饭的酬劳,绝不会让他们白花一分力气。
这点儿酬劳不算高,搁在过去是非常拿不出手的,但同乡一场,又碰上如今这般光景,已经不可能再奢求更多,他们也愿意给传福一个面子。
抬死人的活就落在传福和土根身上,浓稠的血浆一滴滴落在泥路上,从密集到稀疏。
传福想好了要把妻子埋在哪儿,走在前头引路,另一个就配合着前进,注意着不让遗体触地。
水波和高正就硬着头皮跟着,话说他们也是见过数十名死者了,其中枉死的人也不少。
他们之前见过溺死者的遗体,浑身上下一处伤口都没有,无非是遗体像面食在水里泡得又大又胀。
从来没见过这种杀人放血的可怕场面,他们不知道是动刀还是动斧头了,但别人家的事他们又不好掺一脚。
裹着尸体的席子渗出血水,看着就瘆人,水波和高正互相递了个眼神,知道红梅的死因不简单,十有八九是人为的。
倘若是为了吃肉的缘故,就不会把这尸体拖到山上去埋了,又或许是这两口子起口角,一气之下闹出命案来了?
二人低头不语,在队伍前头用柴刀砍着拦路的藤蔓荆棘,心中有很多典故在翻转,结局无非都是刀光剑影中,一个人直取另一人要害,想的越多心里越害怕,拿着工具的手攥得更紧了些。
……
“埋这儿吧!”
这是传福家的一座小山头,地势不是很平整,他勉强找了一块稍微不那么陡峭的坡地。
几人抡动锄头,开始挖掘坟坑,用铁镐将松土的泥土铲出去。
“快些,天要黑透了。”
没人应声,大家却都咬着牙加劲儿干活。
锄头撬动泥土发出沉闷的声音,像某种古怪而又单调的哼哼声,乌鸦凄厉的叫声也在渲染恐怖的氛围,令传福想起妻子临终前的哼哼声,这么一想,微风拂过脖子上淌着大汗的皮肤,拔起一片鸡皮疙瘩。
妻子的死,他是有愧于心的。
向水波要了纸皮和烟丝,传福卷了一根烟,蹲到一边靠着块大石头抽烟解闷儿。
土根饿得头晕眼花,一想到为了两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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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为传福家花了这么多力气就不甘心,为此还耽误了大半天的时间。
土根心思多,想当然在给那条没有走过的路镀金,他在想如果他没撞上传福家的事儿,到处去找食物,说不定能找到比两碗饭更管饱管够的晚餐。
念想又一转,他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天真,连续好多天空手而归,在田野山川挖过土,也在小溪河流摸过,手气很差,什么都没有找到,有两碗米饭就该知足了。
一支烟很快抽完,还觉得不够味儿,传福把烟屁股扔在湿漉漉的黄土里,火无声地熄灭了,腾起的青烟消散在空气中,一条人命说没了就没了,也是这么稍纵即逝。
同土根一样,水波和高正二人在挖土的时候,挖着挖着就忘记了正在干的事情,思绪早就飘到风牛马不相及的事情上去了,饥饿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让他们一刻不停地幻想着。
那“哼哼”声阴魂不散,传福觉得自己一定是魔怔了。
“传福,咱们家石头到年纪了,来年收成好的时候攒点钱,就送他去镇上读书吧!”
“好嘞!”
传福还是不肯接受妻子死掉了这个事实,她有这个念想两三年了,只是一直没办法完成这个心愿。
他想起红梅活着的时候,阳光照进小小的一间厅房,她就坐在门槛上,一边纳鞋底,一边和邻居话家长里短。
阳光落在红梅的眼睛里,连眼底都是亮晶晶的,多好看啊!
……
红梅下葬之后,夜色已经浓得像化不开的墨。
没有光源,一盏灯也没带,几人扛着工具走得很慢,脚步虚浮,刚处理了一具尸体,有点怕黑。
树影重重,暗中像有不知名的鸟类打量着他们,发出乌鸦般令人发怵的名号鸣叫,取笑他们的胆小。
“传福,回去早点洗漱睡觉,你累坏了。”快到村子里,水波拍了拍传福的肩膀,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干涩。
“节哀顺变,明天太阳升起,又是全新的一天。”高正淡淡地说。
“人总得往前看不是?”土根这话不像说给传福听,倒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回到家,传福瘫坐在门槛上,将过往的欢乐时光一遍遍回溯。
末了,痛苦的记忆针扎般往脑袋里钻,锥心刺骨的痛。
传福望着远处黑漆漆的山脉,脑子里全是红梅和石头的影子,想多了头痛欲裂。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挺得住。
9. 夹缝求生
村里的存粮早就见了底,粮食还有富余并提前预知到了这场饥荒的人们,多多少少还藏着一些粮食应急,只不过全家一致对外宣称没啥吃食了。
这年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镇上为这件事闹得头破血流的人家可不在少数。
人们像蝗虫入境,将能下咽的东西一扫而光,一开始是集体采挖野菜,然后能入口的草根也被挖得差不多了,再到后来,人们把树皮也扒得干干净净。
摸鱼捉虾的项目也是必不可少的,镇上最大的一条河流,快干涸了,水深只没过脚背,挤着数千民众。
人流像连绵起伏的群山,巍巍壮观,就在那一天时间,河流及两岸生灵涂炭,有的人幸运,抓住了两条大鱼,更多的人只抓着了几只小虾米。
大量的河水被脚步溅到岸边,两天后,河床彻底显露出来,河道上分布着一个个水洼,要想让它们重新汇聚成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非降下整整三天三夜的暴雨不可。
禾实村那口鱼塘的景象就更热闹了,那口鱼塘这三年由文习家承包管理,他把人想得太善良,不知道人们在特殊情况下是会无恶不作的。
文习一家全都是心善之人,他老爹脾气虽然又臭又冲,当其他家人决定做个善举的时候,他明面上也没有反对。
这老爹只是语重心长地告知儿子,“这种事做一次就好了,做多了会引火上身,可以的话,不起心动念是最好的。”
文习年轻,想事情不长远,看到好多人饿得眼圈发黑、双颊凹陷,地里头臭烘烘的虫子都挖来吃,在本能的驱使下丧失了为人的尊严,有几位老人更是饿死在了晚年,心想大家都是乡亲,能帮衬一点是一点。
村里大多数人家经历过饥饿,文习一家只是涉入不深,不知道今后的日子将会越过越艰难,除了天灾,还有人祸。
隔天,文习在鱼塘里泡了大半天,捞了二三十条大鱼,下午亲自宰好洗净,傍晚挨家挨户送了一斤过去。
文习的这一举动让家伙很感动,都说他这个小伙子太好了,有些老妇人不知怎么表达感激之情,直接跪在地上要给他磕头。
文习还没有把鱼肉香味,一些人家已经把鱼肉下锅了,鲜甜的鱼肉香味从一个个烟囱里冒出来。
禾实村大几十户人家,只有新余一家给了文习回礼。
在过去,虽然没人大富大贵,但钱粮年年有余,村里每个人都像他一样,不会立即接过鱼肉,即便接受了,也会给一些回礼,不好意思平白无故拿别人家东西。
猎人没有推脱不要鱼肉,反倒是文习忸怩起来,他原本就没打算要别人家东西。
新余是个猎人,好不容易猎到一只野鸡,秉着有来有往,让媳妇儿去厨房斩了一只大鸡腿,让文习拿回家去蒸熟了给孩子吃。
三年时间,这口鱼塘是属于文习一家的,他早晚去割鱼草,鱼是他亲手喂大的,他想怎么把这些鱼分配就怎么分配。
逢年过节,他可以把其中一部分鱼打捞上来,卖给村里人,或运到镇上出售,算是补贴家用。
不走运,遇到了荒年,文习一家就不能指望依靠这口鱼塘挣钱,好处也有,就是能改善饮食质量,比别人家多吃上点肉。
或者是没有想到,或者是有那个贼心没有那个贼胆,或者是不敢冲破秩序当第一个吃螃蟹的,好多人家饿得团团转了,池塘里的鱼还是太平无事。
尽管如此,当村里偷鸡摸狗的人越来越多,偷鸡摸狗的事情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文习心里有点不安,镇守自家的财产时十分恪尽职守,每天都要到鱼塘里巡逻好几回。
一天晚上,文习暗中坐在鱼塘边,听到不远处传来脚步声。
等那鬼鬼祟祟的身影走近了,有水声传来,这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当即大吼一声,“是谁?”
文习在鱼塘这边,那人在鱼塘,他那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吓得对方惊呼一声,人仰马翻掉进鱼塘里。
知道那人落水,文习却不敢靠近,担心对方携带有什么武器,“是谁在那儿?”
对方不回答,他抓着枯草爬上岸边,灰溜溜地跑进村子里。
接下来两个晚上,文习都没再见到人,但他有预感事情不会就这么草草结束。
第三天晚上,又出了事情。
这次来的是两个人,带来了麻袋带来了绳索,面对两个作案工具齐全的家伙,文习无力招架,被绑了。
手脚被捆绑之后,他们还往他嘴里塞了一块抹布,以免他的求救声惊扰了村中其他人。
提前计划好了偷捕的步骤,二人之间并无交流,文习就很难判断这两个人是谁,但可以确定,他们是熟人作案。
开元老爹看他出去那么久没回来,以往不是这个习惯,留了个心眼,脚步静悄悄的。
“好啊,没天理啦!”
开元老爹捡起一块大石头,往水声传来的地方砸去,砸进了水里,溅起很高的浪花,发出很大的浪声。
东窗事发,本想多捞几条鱼的两个贼人决定立即收手。
“那老头来了,现在就走吧!”一个人一边束紧袋口,一边压低声音对同伙说。
“行,咱们下次再来。”这个人同意了伙伴的建议,先把手里的抄网扔上岸,双臂一撑,下半身也爬上去了。
“饿不死你们,偷鱼偷到人家鱼塘来啦!”开元老爹气得都要心梗,又朝那边扔了块石头。
两个人当没听见,兴高采烈地走了,袋子里的鱼活蹦乱跳,两人心里乐开了花,一路上嘀嘀咕咕的。
文习听到了老爹的声音,倍感亲切,呜呜咽咽,竭力引起他的主意。
谁知,开元老爹正在气头上,对着鱼塘龇牙咧嘴、骂骂咧咧的。
等开元老爹发现麻袋里的儿子,文习都快哭得倒不过气来了。
第二天第三天的白天,开元老爹像个闲来无事体察民情的高管,在村子里兜兜转转,尤其挑在饭点的时候转得最勤快。
屋子里飘来鱼香味的人家可不少,味道交织在一起,哪怕开元老爹的嗅觉像狗鼻子一样灵敏,也分不出谁家是新鲜的,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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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隔夜隔餐的。
“你家给我送来的一斤鱼肉,我们家一天割切一小块,今天煮的这一块都发臭了。”
“我们家一斤鱼肉吃六天,现在还剩下大半,多放点儿盐,每一餐都热透了,就可以多吃几天。”
这些迷惑性发言又来添堵,只好作罢。
百姓都是大老粗,喜欢蹲在家门口吃饭,刚好可以和邻居说说话。
“你家吃饭啦!”
“饭点了,你怎么还不回去吃饭,我家可没有饭给你吃。”
看到有不敢和他对视的可疑人物,开元老爹就在心里记上一笔,之后再慢慢排查,他就不信小偷可以全身而退。
吃一堑长一智,往后守夜父子一齐上阵,文习捎了一把斧头塞在裤腰带里当武器。
“这些强盗尝到味道了,就来偷来抢。”
第二天晚上,鱼塘又被抢了,这次来的是一伙人。
文习家的鱼塘损失惨重,他们的确带了武器,但拗不过对方人多,双拳难敌四手,两个人被揍得鼻青脸肿。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倒在一边的时候,父子两个已神志不清,有的声音熟悉,有的声音模糊,有的声音听得清晰,有的声音听不真切,眼前浮现了好多人的脸,又全是扭曲变形的。
天亮了,身受重伤的开元和文习强撑着起来了,率领家里一干人马来到鱼塘边,要把鱼塘里的鱼全部打捞干净。
“这些个不怕遭天谴的孙子,我把鱼捞完了,看他们怎么来偷。”一晚上过去,开元老爹还没消气,这些人下手不知轻重,敢对一个老人下这样的毒手,真是没有王法了。
文习的眼睛肿得像被马蜂扎了好几下,他忧心忡忡地说:“他们昨晚阵仗多大啊,都不知道鱼塘里还有鱼剩没有?”
“傻孩子,”仁大娘擦了一把又一把眼泪,“有一条是一条,尾指大的鱼也得抓回家,我们一家人指望不了这口鱼塘,也就快吃不饱饭了。”
刚开始打捞,傻球狗旺闻着味儿就来了。
这狗旺是个狗见了都要摇头的人,脸皮极其的厚,为人处世极其不要脸,正因如此,村里很多人都躲着他。
狗旺名字中单有个旺字,“狗”是村里人不约而同给他加上去的称谓,见到他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去招惹他,不然会像一个人惹到疯狗一样惹一身骚。
这狗旺可不是个小孩子,他还个孩子还好说,做错了事,派他个不懂事也就算了,可他是个成人,有媳妇也有孩子,一个年近四十的人还那么不懂事就太令人反感了。
这狗旺似乎不太害怕别人讨厌他,甚至不大在意别人的看法,别人的讨厌和他人的看法又不能当饭吃,他在几岁大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个看法,年岁上来了之后,生活的阅历也一同增长,他发现这个道理没有被推翻,反而愈发巩固起来,像肌肉和骨骼之于人体一样,于他而言是很重要的人生智慧。
“走走走,你来这干什么?”用的是打发乞丐的语气,仁大娘不和他客气,知道他这个瘟神来了准没好事。
10. 保卫鱼塘
说狗旺是个傻子呢,他又不傻,他是个很会为自己乃至于他的家庭着想的人,也就是说,他很会代表他的家庭谋一己之私。
最重要的是,狗旺看清了生活在身边的人是什么样的脾性,像他这种不要脸的人在一群要脸要皮的人当中是很混得开的,好比如混蛋最能在一群道貌岸然的君子中吃香。
狗旺又不是明摆着讨人厌,他不会故意转悠到你面前忽你一巴掌屎,但当他靠近你时,他会先让你闻到一股臭味,你知道这味道难闻,却又不好说些什么。
你无法确定这臭味究竟来自于哪里,无法当场指责他在你面前拉屎,最可怕的是,这屎他可能是从你家粪坑里弄来的,你又不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人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常议论说狗旺这个人不是真的缺根筋,他傻得很有智慧,他通过装傻的方式来为自己谋福利,别人见他得了便宜还卖乖,还拿他没办法了,他太精明了,即是说他太狗了。
狗旺笑呵呵的,二话不说往鱼塘里跳。
溅得文习家一身水后,他傻呵呵地说,“我下来看看你们在玩什么。”
文习家的小儿子站在岸边,用小渔网砸了一下狗旺的脑袋,怒气冲冲地说,“臭狗旺,再不上来,鱼塘淹死你。”
小孩子普遍认为这狗旺真是个傻子,逮着他一次就羞辱他一顿。
“你狗旺叔会游泳的,”小孩子不礼貌,他一点也不生气,这人德行不好,脾气倒是不孬。
“你快上来,别抢我家的鱼,”文习家的二女儿说,气得两道眉毛都连在一起,凶得像门上贴的关公像。
小儿子听二姐这么说,才知道这狗旺的真实目的是什么,赶紧趁热打铁附和一声,“不许抓我家的鱼。”
狗旺非但不听,反而挑衅地说:“原来你们在这里抓鱼呀,我还以为你们都在洗澡呢,我还说我要和你们一块儿洗个痛快澡呢!”
说罢,狗旺就弯下腰,在水深不及膝盖骨的鱼塘里摸起来了,很生动又形象地诠释了什么叫“浑水摸鱼”。
狗旺说话一本正经,但不妨碍说出来的话很可笑,开元和文习两父子脸上洋溢着笑容,微笑把他们眼角和嘴角的伤口弄疼了,一旁没闲着的仁大娘扫了他们一眼,两人便噤若寒蝉,脸上的笑容便只流露出痛苦。
文习家的二女儿气得要死,狗旺没来之前,她是这里完完全全的秩序管理者,站在岸边,一手扠腰,一手指向鱼塘各个方向,命令爷奶爹娘和大哥到处捞鱼,且收获颇丰。
这大傻子一来,可就要了玉儿这个指挥官的命了,他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现场简直乱了套了。
小儿子有点害怕这个正在发作的姐姐,她把牙齿咬得咯咯响,在岸边直跺脚,晚上睡觉她就是这样磨牙的,腿也是这样蹬来蹬去的。
狗旺摸了大半天,一条鱼也没摸着,有几次的确瞎猫碰上死耗子了,“死耗子”滑溜溜的,这“瞎猫”抓不住。
文习笑脸不再,想发作很久了,他觉得必须严肃处理这个人,凶巴巴地说了一句,“饿了回你家找你媳妇要奶喝,别打我家鱼的主意。”
狗旺转头去看文习脸色,很糟糕,但一点威慑力也没有。
文习媳妇儿秀珍朝他是使了使眼色,语气不悦,“文习,当着孩子的面说什么混账话!”
“啊哈哈哈,这是被谁给揍了一顿。”狗旺指着文习乌紫淤青的脸一阵嘲笑,引得岸上的两个孩子也捂着嘴巴偷笑起来。
文习说的话连孩子都听出不对劲来了,这羞辱意味太明显,狗旺沉得住气,但他不是个心胸豁达的人,下定决心再不隐藏实力了。
狗旺趁乱从秀珍手里的抄网抢了过来,不管旁人打呀骂呀,自顾自地捞起鱼来。
两个小孩子哭闹起来,从岸边捡石头、拔野草,使劲往狗旺身上扔。
“你是个什么东西,女人手里的东西也抢。”开元用抄网照着狗旺屁股就是一抽。
狗旺全身心沉浸在抓鱼这件事上,对他们全家人的击打和辱骂无动于衷。
开元和文习身上有伤,教训狗旺这个入侵者的任务就交给仁大娘和秀珍。
狗旺惯常做些不要脸的事情,在鱼塘里如履平地一样迅速移动,一下子就有一条鱼落网了。
两个女人没有那么灵活,塘泥很厚,走一步就很难把脚拔出来。
很快,第二条鱼落网了,狗旺抬起抄网掂了掂重量,似乎是满意了,眼睛笑得眯成一道缝。
爬上岸,身后两才追到脚下,狗旺不紧不慢地把抄网里的两条鱼弄出来,顺手把抄网扔回给秀珍,“谢啦,帮上我大忙了。”
两个孩子跑过来,又不敢动手抢鱼,急得眼泪哗啦啦流。
“你可真是不和我们客气。”仁大娘捏了一把塘泥,朝狗旺身上扔,扔是扔中了,可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
“都是一个村的,我和你们客气啥?”
这种人已经不能用厚颜无耻来形容了吧!
打开鱼鳃盖,狗旺提溜着两条好几斤重的大草鱼,哼着小曲儿欢快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路上,村民看到狗旺手里的鱼,眼神都直了。
“狗旺你这两条鱼哪儿来的?”
“咱们村里不是有口鱼塘么?”狗旺斜着眼睛看了,好像责怪对方明知故问。
“文习家的?”汉生挠了挠头。
“什么文习家的,谁捉到的鱼不就是谁家的。”
汉生目光炯炯地看着两条鱼,狗旺被他看毛了,“你看再久,这两条鱼也不是你的。”
汉生咽了口唾沫,狗旺在他耳边煽风点火,“想娶媳妇自己找,想吃鱼肉自己捞,我和你交情好我才跟你说,去晚了可就没有了啊!”
狗旺吹着口哨走远了,汉生拿定了注意,把家里多年未用的抄网拿了出来。
后来发生的事情,文习一家穷极一生都不想再体验一次,如果他们可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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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终老的话,有这么一遭就够够的了。
来鱼塘捡漏的人越来越多,把鱼塘围了个水泄不通。民众显然是把鱼塘当作自家财产了,捕鱼行动热火朝天地进行着。
真是奇了怪了,不知道是哪一股神秘力量把群众聚集到一起的,以前村长召集大家到祠堂开会,村民们懒散得可以,上午的会议往往会推迟到落山以后。
一个两个人还拦得住,大不了蛮横一点,他们一窝蜂地来,恁是会武功,也只得甘拜下风。
这一次不知找谁说理去,文习抬头一看,迷茫地发现村长也混迹在人群中。
在人们到来之前,文习一家已把一些鱼打捞上岸,人闹泱泱地来了,辛辛苦苦捕的鱼要不就被踢回鱼塘,要不就被一下不敢下水的女人抢走人,这些人为了活下去简直无法无天。
文习一家人哭得喉咙都嘶哑了,为饲养这些鱼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作,起早贪黑去割鱼草。
遑论前些天,他们大发慈悲给每户发了一斤鱼,他们不念着好就罢了,还来哄抢,把他们的私人财产一抢而光,真有种良心喂了狗的沮丧。
人陆陆续续走了,哪个不是欢天喜地的。
文习一家人还在收拾残局,他们明知道骂再多也没用,嘴里还是在问候全村人的老祖宗。
开元老爹声音嘶哑,“这些人太过分了,我也算是开了眼了。”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仁大娘把这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一个人向文习走去,手里提溜着一串鱼,用草绳绑起来的。
“这是?”文习知道这鱼是递给他的,但一时搞不清楚状况,就没有伸手去接。
“拿着吧!”新余笑着说,“我帮你抢回来的,局势太混乱,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太可怕。”
秀珍率先率先过来,“还是你心善,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
有五六条大鱼,提着挺重的,秀珍把鱼放到地上,动手去解绳子,心想着人家这么辛苦抢来的,要懂礼数,给人家一两条。
“不用,文习媳妇,真不用。”新余一家子野味吃得多,尽管现在三天两头才能猎到一只小动物,但村里任何一户人家可能都没有他们家抗风险能力强。“我饿不着。”
“哎哟,你可太好心了。”
“没有没有,这边吵闹,我原本只是想来看看的,没想到是这么回事儿,顺手的忙能帮就帮!”
新余家藏了很多肉干,他确实不太在乎这几条鱼。
“谢谢新余叔。”两个孩子在阿奶的怂恿下眉花眼笑地说,一会儿前还哭成了小花猫呢!
新余走了,一家人又沮丧得不行,这段时间挨打受骂,鱼塘里的鱼最终还是飞到别人家餐桌上了,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现在,一家人只有一个希望,保护好这几条鱼别再被人偷了抢了。
“秀珍,你先带孩子回家把鱼处理干净,用盐腌了,挂在房间窗口前风干。”
11. 入水打捞
那头,传福带着几个人手上山去找墓地。
这年头也不该再讲究什么,待以后日子好过了,再考虑迁坟不迁坟,最近发生太多让人焦头烂额的事情。
这头,来富领着村里头几个水性好的青年来到水边,急于探寻石头的下落。
“土根看见石头落了水,时辰耽误,我这乖娃儿估计救不活了,可不管是死是活,人还是得入土为安,”来富鼻子一抽一抽的,哭得像个倒霉孩子,“你们谁愿意卖我个面子,帮我把石头捞上来?”
除了受邀而来的几人,现场断断续续来了几十人,听说石头掉鱼塘里了,都争先恐后想来看个究竟,在饿死者重出现了一个有可能溺亡者,引起了死寂人群的骚动。
“石头不是病了好久吗?”问话者满脸的惊讶。
“对呀,怎么突然间把自己活活溺死了?”这已经不是稀奇,这是离奇了。
自从鱼塘里的鱼被一抢而光之后,人们就渐渐遗忘了这口鱼塘,没想到石头竟然掉下去了,水这么浅还能淹死个孩子,太稀奇了。
来富老泪纵横地看着大家伙,这可是他唯一的孙子,在常人有谁能体会到他的心酸呐!
“眼下贵重的酬劳我这个老家伙付不起,谁肯下水帮我把孩子捞起来,我晚点儿亲自蒸一碗干饭送到家里。”老家伙嘶哑的声音像刀片在磨刀石上打磨着,每说一个字,胸腔震动都会引起疼痛。
这事还是诡异至极,有人七嘴八舌地讨论,“明明一个孩子站起来,这水就淹不死他,怎么石头就不站起来呢?”
“你这是没有溺水的经验,我男人就差点儿在只有半人高的水域淹死过,还好过路人救了他,他跟我说人掉进水里,双脚落地还好,能感知到地面,要是不幸躺倒在水里,又不识水性,不知道怎么自救,立刻就会失去方向感,非常恐怖,双脚就像被水鬼抓住,一动也动不了。”
现场有不少会浮水的人,但大家的表现并不积极,死亡在当下已经算不上是一件晦气的事情,但接触死人需要巨大的勇气,他们担心走着走着就踢到了石头的遗体,活人遇到死者,不论在什么时候都会令人难受。
鱼塘里的水很低,一个半大孩子也能在里边行走自如,将尸体打捞起来的难度不高。
一碗米饭是个巨大的诱惑,现场必然有不少人饿着肚子。
邻村有一场命案,一个大人跟一个孩子争抢一块红薯干,大人把孩子活活打死在晒谷场。
这世道,一碗干饭能救命。
可是谁也犯不着为了这一碗饭把小命给丢了。
“来富伯,我们不是不想帮你,”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从人群中走出来,“如果是其他人还好说,我立即就会下去,小石头病了很久,一直找不出病症,大家心里都有点儿忌惮……”
黑汉子话没说完,但是大家心里都明白他想表达什么意思,关于石头的病,村子里有很多传言,有人说他是得了瘟疫,有人说他害了痢疾,也有人说他患上了传染病……是一些相当可怕的描述,谁也不敢怀疑这些谣言的真实性。
这黑汉子也到传福家慰问过,分明看到石头变了个人,他的嘴角流着涎水,看着异常狰狞可怖,他的眼球浑浊发黄,布满血丝,瞳孔扩散得几乎与眼白融为一体,两个眼球都是一片死寂的白。
“我求求你们了,帮帮我吧!来富老爹声泪俱下地说,“帮我把小石头给捞上来,可不能让他一直泡在水里呀!”
“我知道他病成啥样了,人不人鬼不鬼,可他是我的乖孙儿,”雪莲大娘刚从家里赶来,手里捧着一只粗陶碗,碗里堆着扎扎实实一碗饭,“不管变成什么样,也不能让他孤零零一个人泡在水里,当个孤魂野鬼!”
“大娘,我明白你的感受,可近来石头变化太大,你就不怕……”山娃儿没有继续说下去,他摇摇头没有说下去,那只是传闻,不好说出来自乱阵脚。
“我们家石头还不到十岁,他可不会祸害谁,”雪莲大娘说着说着眼睛里又冒出泪花来,“他以前多机灵多乖啊,会帮我捡田里的稻穗,会帮我捶背,会帮我捡鸡蛋,也会帮我生火……”
来富老爹将那一碗米饭接到手中,用红彤彤的眼睛恳切地望着大家伙,“我和你们雪莲大娘年纪大了,又不会憋气,谁要是卖我们一个面子,这碗干饭就是他的了。”
人群里有人叹气,有人摇头,还有人悄悄往后退了退。
谁看了那碗饭不心动?
说话的还是那个黑汉子山娃儿,“来富老伯,你这碗饭是不少,可命更值钱啊!”
谁都想要那碗干饭,可没有人想去干一件不知好歹的事儿。
翰林左右看了看,老乡们大多穿着打补丁的人粗布衣裤,脸色是清一色的蜡黄和麻木,过度的营养不良导致他们思维呆滞。
翰林还是个小伙子,今年才十八岁,在场的人中他必然是最有冲劲的那个。他的个子不算太高,肩膀却很宽。
当他决定要干一件事的时候,眼神总是很坚定,有时候竟让人忘记了他的年龄,以为他是已然是个历经风霜的中年男人。
横死都是死,大不了给自己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在其他人权衡利弊之后并反应过来一碗米饭的奖赏意味着什么之前,来富举起手来,向来富说道:“我去吧!”
自从种下地的农作物颗粒无收之后,村民们靠存粮和一些难以下咽的植物果腹充饥,吃食早就见了底,上头派来的救济粮十天半个月来一趟,层层剥削之下,每人就那么一小把,填不饱肚子就算了,还断了一个月,大家早就认清了现状,别再奢望他们以后还会再来。
“算我一个。”说话的是启盛。
启盛一得知此事,就从村里头跑来了,站在人群外围,一听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立刻就在翰林后头跟上。
人群听到这个声音,自动分出一条小道来,他拨开人流,走到翰林和来富老爹跟前,“兄弟,这碗饭我跟你夺定了,谁先捞起石头来算谁的,怎样?”
来富老爹和雪莲大娘的手紧紧相握,对二人的相助很是感动。
有人来抢饭碗,翰林毫不怯场地说,“那咱们就看花落谁家了。”
仿佛抢绣球一样,这场打捞尸体的比赛有了十足的看头。
上个月满月那天,天还没亮,翰林的父母就出去找吃的,村子里的吃食所剩无几,他们翻山越岭一路前行,想到更远的地方去。
父母说很快就会回来,可过去都快一个月了,翰林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听到,只怕是凶多吉少。
在心理上他做好了往后日子要孤军奋战的准备,可仍旧满怀着能再次和父母相见的希望,他必须好好地活下去。
翰林在这个世上是没有什么牵挂的了,正因如此,他可以凭着自己的心意和喜好去做任何事。
大家竟然害怕一个死人,而且还是一个儿童,他们大概不是真的恐惧,只是不想折腾而已,但是现在只有能折腾并且擅长折腾的人才能活下去。
对手只有翰林一个人,启盛很有把握能得到那碗饭。妻儿都快饿死了,他一定要得到那碗饭。
同乡们大都选择袖手旁观的做法让他有点儿摸不着头脑,但凡有脑子的人略微思考一下都知道这件事利大于弊。
翰林和启盛双手交叉,放在上衣两处衣角,往外一扯,弯着腰,将衣服往脑袋那儿一拉,上衣扔在草地上,一个接着一个跳下水。
鱼塘的水冰冰凉凉,怪的是这水好浑浊。
雨水多时,塘水里经常长绿藻浮萍,但这口鱼塘好久不长这些,泥沙往下沉淀,水质应当干净一些才对。
阳光落在水面上像落了一地金子,两人往不同方向走去。
有一处水域发生了一样,好像有什么水生生物不停在水下搅和,静止的塘水像泥浆一样浑浊起来。
连点成线,被泥浆污染的区域还在蔓延扩大。
二人在全神贯注地注意着水里的动静,当然塘水不够清澈,他们无法用肉眼捕捉到什么有效信息,只好用小腿感知着水里的一切,间或像摸田螺的人,附身下去瞎抓两把。
塘水不深,淤泥却很厚,他们的膝盖陷进肥沃的泥土中。
一个孩子要是陷在这样的淤泥里,不懂得脱身的方法,不停地挣扎,就会被塘泥吃掉。
“啊,那是什么?”
就在翰林身旁,一道窄细的水波荡漾起来,像鱼鳍划过水面。
水又浑浊了一些,翰林在恐惧心的驱使下本能地抬了抬脚,心里生出一丝奇怪的感觉。
“小老弟,别担心,怎么被一条鱼吓得面无人色了?”启盛往这边走了两步,望着发愣的翰林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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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让你启盛哥给你演示一下啥子叫浑水摸鱼。”
说着,启盛弯腰往冒泡泡的地方一抓,可是除了一根杂草,什么也没有摸到。
“呀哈,可惜了,没抓住,没想到这池塘里还有漏网之鱼。”启盛性子热情些,听他这么说,岸上传来一阵笑声,好多人都跃跃欲试,但没有一个人真的下来。
“要是你运气好逮住了条鱼,”启盛以商量的口吻对恢复镇定的翰林说,“那碗干饭就归我了,咱们可说好了啊!”
翰林默不作声,现在的重点不是摸鱼,得抓紧时间把石头的遗体找到。
看不清水面之下的场景,两人又不想光用手和脚扫地雷一样排查,那样太耗费时间精力,有时他们就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仔仔细细观察水里有没有不合常理的东西,要是有个孩子沉水,在一无所有的鱼塘里,算是一个异样的存在,总能感觉得到的。
哎,若是来富老汉和雪莲大娘一家人不急着找,大可以等石头的尸体浮起来再捞了,但是到了那个时候,把人捞起来也就得不到奖赏了。
前面几米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启盛浮出水面换一口气,又蹬着腿往下游。
大家听到动静,揪心地看着启盛急忙又钻进水里,似乎是把人给找到咯!
水里能见度极低,启盛划动双手朝正前方游去,突然他的指尖碰到了一个柔软的东西,像是装满了脂肪的布袋子,心里一喜,连忙伸手抓住,想往水面上带。
这东西很重,像被什么东西给拽住,启盛废好大劲不能拖动分毫,嘴里吐了一大串泡泡。
启盛加大力气,就在这时,诡异的一幕发生了,水里这东西似乎还活着,它扭动了一下,低沉的嘶吼声融在水里,紧接着,右手虎口袭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像是被毒蛇的尖牙咬了一口。
翰林以为启胜腿抽筋了,连忙赶过去支援他。
岸上一种群众在惊呼,他们置身事外看得清楚,启盛潜水那一块塘水都变成浅红色了。
启盛一时疼得眼前发黑,喝了几口塘水呛得脸都红了,情急之下将手缩回,急忙向岸边游去。
“你没脑子啊,还过来这边干嘛?”看到翰林在往自己这边赶来,启盛不要命地大喊,“快,快回岸上去,这水下有不干净的东西!”
看到启盛没有大事,翰林就放心了,两个人迅速地被拉上岸,鱼塘又平静下来。
启盛大拇指被整个给咬断了,虎口那儿留下一圈凹凸不平的伤口,他忍着疼痛控诉着:“这水下有东西咬了我。”
“冷静冷静,不要激动,”山娃儿把裤腰带解下来,“我得想个办法给你止血。”
“什么东西咬人这么厉害?”
“谁知道是什么鬼玩意儿?”
“甲鱼?鲶鱼?”有个人说出了他的猜测,如果鱼塘里头还有鱼类,那也是饿了好久的。
“它们能把人的手指整根咬断吗?”
“这事可说不准,”一个村民说,“饿极了,兔子也会咬人。”
“是啊,”一位妇人念念叨叨地说,“它们能比兔子还温顺?”
“不,不对,”水里杂质很多,但启盛好像看到了一张模糊的人脸,噩梦里、想象中的水鬼就长那样,他不敢继续往下想,“有水鬼,有水鬼,你们可千万要相信我。”
水鬼的传说由来已久,但大家怀疑水鬼是否存在,倘若水鬼不纯在,启盛的大拇指怎么就断了呢?
“来富老伯,这事我帮不了你了,你找其他人吧!”启盛还在失血,神智有些癫狂。
“对不住,对不住,是我这个老家伙害了你……”
来富老爹和雪莲大娘不住地对着丢了根手指的启盛道歉,要不是为了帮他们打捞石头,何至于落得这么个下场呢?
“先别吓唬大家,我带你回家包扎伤口。”
山娃儿扶着启盛走远了,那撕心裂肺的吼声也远了。
村民们沉默着,一同望着风平浪静的水面,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敢动,这鱼塘已被化为一块禁区。
众人心里五味杂陈,那碗干饭无人再敢觊觎。
翰林的四肢还在发抖,他只是运气好,一想到刚才被啃掉拇指的人也有可能是他,心头就一阵后怕,今夜他就要带着这惊吓入睡了。
天边擦黑,人群散去。
12. 夜袭新坟
入夜,传福一家乱成一锅粥,这个家支离破碎了。
传福心灰意懒地坐在家门口,无精打采的,似乎这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
许诺给三人的两碗干饭,他们愣是一粒没有见到。
尽管他们在门口徘徊了好半天,又进去对不停抹泪的老人家嘘寒问暖一番,这家里的三个活口还是跟死人一样,一点儿没想起该给他们劳务费。
“算了吧,算了吧,咱们改天再来。”
“传福一家子也真够倒霉的,不知道触了什么霉头。”水波从老两口的哭诉中得知了石头落水的消息,心想这两件事合在一起,对这个家庭的打击不敢想象会有多大。
“用人朝前不用朝后,我早看清他们一家人是什么德性了,”土根性子急,心里窝着一团火,“事前不都说好了,办妥之后就给我们两碗干饭,没有现成的米饭,倒点生米给我回家蒸也妥啊!”
土根心情很不爽,空着肚子给他干活,用完就扔。
“土根,少说点,”高正觉得土根说话太绝了,“都是一个村子的人,他们还能跑了不成?”
“万一这家伙不给,假意想不起来呢?”土根做事的原则就是当天的账当天算清。
“总会有办法的。”水波很肯定地说:“传福哥不是那种人。”
“那你说他是哪种人?”到这种时候,还给那人讲话,土根气不打一处来,直愣愣地瞪着水波,这眼神中的狠厉和阴郁是夜色也挡不住的。
“那你说怎么办?”水波死咬着嘴唇瞪回去。
“直接去他家理直气壮地要!”土根说。
“你怎么有脸去?”水波很看不惯土根的作风,“人家一小子都那么可怜了,你是要去当强盗吗?”
“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怎么就是强盗了?”土根被水波天真的言论气得笑了起来。
“趁人之危,”水波挺胸抬头地说,“怎么不算?”
“你这人早晚会饿死,饿死你活该。”土根捏紧拳头,要是水波说话再那么欠揍,他可要揍人了。
“你俩别这样,怎么和小孩过家家一样?”
“你去不去?”土根凶巴巴地看着高正,“去了我们两个人今晚就都饿不着。”
“我寻思着明天白天再去也不迟,人总不该这么健忘。”高正说的话耐心寻味。
“好,很好,一个两个都这样,”土根眼睛瞪得溜圆,咬牙切齿地说,“搁着错的还是我了,没天理。”
高正和水波分别往自己家走去,听到身后仍是时而传来土根骂爹的声音,二人皆是摇了摇头。
没有回家,土根沿着村庄走了一圈,气快消了才往家里走去,要是让淑芬见到他怒气腾腾的模样,指不定又得当着孩子的面大动肝火。
没进门,就听见屋里传来啼哭声,心头浮上一抹不妙的预感。
进去一看,不但是妻子在哭,就连三个连悲伤为何都不懂的女儿也哭得梨花带雨。
“你们在哭什么?”稍早前拼命压制住的怒火一下又被点燃了。
“你下午干嘛去了呀,”淑芬哭得不能自已,一句话要缓半天才说得完,“你知不知家里发生了啥事情呀!”
土根回家之前,母女死人哭得还算克制,他一回来,这泪水落得跟雨水似的,那哭声就是天上的惊雷。
“爹呀,爹呀,我的爹呀!”
“你爹,不是,我爹,我爹他怎么了?”土根想到了不好的事情,表情略显局促,慌张地问道:我爹怎么了你倒是说呀,话只说一半,你是死了还是哑巴了?”
淑芬膝行到土根身前,张开手臂抱住了他的双腿,女儿们有样学样,也纷纷揪住了他的裤脚。
在土根尝试着挣脱重重束缚的时候,淑芬扯着哭腔喊了一句,“咱爹死了。”
“死就死了,有人不死才奇怪呢!”土根嘀咕着,“今天传福家还死了两个呢,做人哪有不死的?”
“阿爷死了。”大女儿大着胆子又吼了一嗓子,像是想要唤醒活爹的良知。
“什么?”土根一下子炸了,像是刚反应过来,惊讶之余,难以接受。
……
“饿死的。”
土根急匆匆地往老家赶,见了面,孬蛋说。
眼下除了这个死法,还有什么能害死一个大活人呢?
“饿死的?”土根把死因重复了一遍,胸腔里传来一阵锥心的刺痛。
“哥,嫂子和我媳妇都不敢来看一眼,我在这守了半天了。”
“历朝历代,女人家什么时候靠得住,娘生前怎么说的,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土根又忘了正事,数落起女人的不是。
“爹,爹诶……”土根跪在床前嚎了一阵,想把他爹还没有走远的魂儿给喊回来,“都怪儿子不孝,没在你死前把吃的送来。”
土根那张脸上的情感变化千变万化,不知道还以为爹的死去对他的打击真有那么大。
的确,他心事重重,但他想的事情和父亲的去世并无多大关系。
传福没有把两晚干饭送来,土根觉得他罪大恶极,他爹的死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应当承担这个责任,要不是他足够自觉,他爹何至于活生生饿死呢?
孬蛋看了哥一眼,见他脸上一滴泪没掉,那哭相还有点好笑,跟小时候满脸委屈、哭爹喊娘时一个样子。
哭了一会儿,土根抬起袖子假意擦了擦眼睛,忽然想到什么重要事情似的,翻了翻老爹的柜子,发现一点儿吃的都没有,又哭得山崩地裂。
“爹,再没有吃的,一家老小可都要饿死了,咱们家就要断子绝孙了!”
“哥,你做人可真不厚道,不讲良心,爹都死了,你还威胁他作甚?”
“你懂个屁!”这弟弟从小人就傻,土根压低声音吼他一句,像是担心声音大了,会把他们老爹给吵醒,“不是这么说咱们爹能听得进去吗?”
“哥说得对,”傻归傻,兄长一点拨,孬蛋很快上道了,“爹,你在天有灵,给我们指一条生道吧!”
“你大爷的,”土根的手臂在对着空气挥舞,“我就说咱们死不了吧!”
视线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孬蛋呆呆地看着土根,“哥,咱爹这是跟你说悄悄话了?”
……
后半夜,万里无云,月亮洒下一片惨白的光。
两个身影,看着像农民,各自扛着一把铁铲和锄头,鬼鬼祟祟地摸上了山。
一路上并无遮挡,这条路新开的,没有枝枝蔓蔓遮挡。
为了一点世俗的礼节,不敢伸手找活人要吃食,那就去找死人吧!
“哥,你确定真的要这么做?”孬蛋不情不愿地跟在土根身后。
土根走在前面,手脚并用地在山路上爬行,头顶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在孬蛋看来就像一道扭曲的鬼魂,他打了个寒颤,心里有点发怵,光是置身于此,就足以把他吓个半死。
“现在吃的越来越少了,你还想不想活了?”
“这……”
“赶紧给我干活,”土根将下巴顶在锄头的握柄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
“办法总比困难的,我总不信全天下的人都会饿死。”
“嘿,我说,”土根没来由地说了一句,“上回我给咱爹送了些吃的,爹想了饭量小,按照我的计算,不至于今天就会饿死。”
“这种事谁说得准,”孬蛋挠了挠头,不敢抬头迎上土根审问犯人般的目光,“爹为了节省食物,没必要都不下床,用水把肚皮撑大一圈来抵抗饥饿感……”
“咱爹是太苦了自己,对自己太狠心,好东西全用在自己身上,何至于此呢?”土根的笑无奈又阴冷,“我听说咱们爹一向很偏袒小孙子,到死之前也三番五次接济小孙子呢!”
“哪有的事!”孬蛋笑得像个苦命人,他就不该跟着他哥上山,这人曲里拐弯骂他不要脸,怂恿儿子接受老家伙的食物。
天黑是滋生恐惧的温床,树林中传出各种白天听不到的怪叫声,见不得光的生灵正在尽情享受这一夜的时光。
下午压得不是很结实,泥土有些松动,挖起来不是很费劲。
土壤下发出一股奇臭,孬蛋强忍着不适,早点干完早点收工,丝毫不敢怠慢。
孬蛋摸了摸肚子,饥饿的感觉像一团火,烧得他什么也顾不上了。
“要怪就怪你男人,是他对不起我在先的。”
席子露出一角,两人加快速度挖掘,心跳得飞快,双手都在轻微发抖。
孬蛋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有那么一瞬,他感觉席子上细小的泥土块震动了几下。
“亲爹呀,土里有东西在动。”
“专心点,别自己吓唬自己。”
把席面上的泥土拔干净,一股混杂着肉身变质腐烂和泥土腥臭味的味道扑面而来,土根皱了皱鼻子,孬蛋反应更大,蹲在地上不断干呕。
土根面部的肌肉在痉挛,他做了一组深呼吸,弯下腰,张开双臂,用力抬起双手,作力往下一扯。
本以为这么一扯,红梅的尸体就能从草席上滚落下来,可是血液在变干的时候会变粘稠,彻底干了之后就像糨糊一样把衣服和席子粘在一起。
“狗皮膏药这不是。”土根很不耐烦地骂了一句,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手拽着席子使劲扯了几下。“我干你爹,死了还不让人省心。”
在土根骂骂咧咧的背景音中,红梅的遗体终于完整地显露出来,好巧不巧,正好滚落到孬蛋脚边,脸对着脸,他受到惊吓,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爹刚死,娘几年前也去世了,这不是孬蛋第一次见到死人,但这是他有生以来撞见一个货真价实的“死人”。
爹和娘走时面容都较为安详,以至于孬蛋以为所有死者都该带着安详的神情离开人世。
红梅尸首带来的恐惧还来自于距离感,两家人不交好,平时很少来往,接触的少,交流有限,对对方的认识程度就流于表面,远望着对方就不像一个真实的人,像活在书籍里,活在传说中,或是以其他类似方法生活在周围。
“你给我小声点,要是被人发现,告到村长那里,”土根伸手点了点自己心口,又对着孬蛋比划比划,“你和我,两个人,都吃不了兜着走。”
孬蛋没忍住,又往红梅的脸看了一眼,月光下看得清清楚楚。
孬蛋对红梅的记忆停留在五六天前,孩子生病了,当娘的气色有点差,但一眼看去还是赏心悦目的。
他眼前这具尸体腐败得太快,青灰色的皮肤紧紧贴在骨头上,眼睛闭着,嘴唇干裂,黑色的血丝布满了白唇上的纹理,下颚处的皮肤绷得很紧,似是生前为咬紧牙关绷紧的肌肉死后还没有放松。
好像看走眼了,又好像是真的,红梅快速眨动了一下眼睛。
“啊啊啊……”孬蛋又一次被吓坏了,像刺猬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要你有什么用?”土根照着孬蛋屁股踹了一下。
孬蛋被踹翻在地,呜哇呜哇叫了好一阵,害怕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了。
“快起来整活。”
“你自己干吧!”
“你不会被吓得尿裤子了吧,”土根笑了一下,“给你看点东西。”
两人鼓起勇气重新走到死尸那儿,土根从裤兜里掏出一把匕首,照着缠绕在左小腿上的麻布一划。
麻布也黏在皮肤上了,用刀刃将乌黑的麻布和蘸着血水的草药轻轻刮走,露出一块结着黑痂的伤口。
孬蛋胃袋里又有东西在翻涌,“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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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梅死之前,把自己左腿上的肉割下来喂石头。”
“怎么会?”孬蛋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饿极了吗?”
“非也非也”,土根故作高深地摇了摇头,“药引子,给石头治病的。”
“啊?”孬蛋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土根将传福家的事情大致说了说,用刀子戳了戳右腿,“差点儿这半边的腿肉也没了,只不过这次是丢了命。”
“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怪事。”
“自己人都这么狠,”土根一屁股坐在地上,犹豫地看着红梅狰狞的易容,说服自己是在做一件并不可耻的事情。
“喂,你看到没有,刚才她的表情不是这样的?”说着,孬蛋凑近了些,好近距离观察观察。
土根近距离端详了一番,好像是有点儿不对劲,但具体又想不起来是哪里不对劲。
“先被管这些了,好好想想怎么把尸体给弄回家吧!”
“哥,咱们做的事是不是不太道德?”
“别扯犊子了,”土根白了他一眼,“动动你的脑子想一想,道德能不能让你吃饱饭。”
红梅的眼皮慢慢地睁开,动作僵硬得像提线木偶。她的脖子咔哒咔哒地转动,像生锈的轴承。她的目光锁定在孬蛋的脸上,嘴角慢慢咧开,露出一排白得发光的牙齿,牙缝一条条黑色血污画成的细线。
乌黑的静脉凸出于青紫色的手臂,像某种诡异的纹身,红梅很快地伸出双手,掐在孬蛋的脖子上,张口就要啃咬他的脖子。
孬蛋反应及时,脖子一被抓住,人就反抗起来,看到朝自己扑来的血盆大口,用手臂往脖子前头一档,另外一只手猛地把她的脑袋往后一推。
红梅嘴里发出“嗬嗬嗬”的声响,像有人在拉扯一只破风箱,脑袋被孬蛋控制住了,手却还在使劲掐孬蛋的脖子,指甲尖锐,划破了脆弱的皮肤,渗出丝丝血味。
“天老爷,这是诈尸了?”土根的嘴唇在颤抖,“还是没死成?”
“土根,别站在一边破案了,”孬蛋急得眼泪都出来了,“快把我把这个妖怪弄开。”
土根提着把铁铲站起来,腿脚发麻,踉踉跄跄地走到了孬蛋和红梅身边。
他用两只手架起铁铲,好几次找准了位置刚要往下一拍,猝然发现对准的是孬蛋的脑袋。
孬蛋和红梅纠缠着,他额头上汗多得像下雨,怕弄伤对手,迟迟不敢下手。
看准时机,土根抡起铁铲重重地往红梅脑袋上一拍,这死人可算安分下来了。
全身发抖,手心全是汗,土根把手里沾着乌黑血迹的铁铲一扔,躺在地上痛快地呼吸起来,“大姐,你给我死得认真一点好不好。”
“我干你爹,叫你要我,叫你咬我,叫你咬我……”孬蛋被吓得急火攻心。
土根一把他从红梅手里救下来,他就不住脚地往红梅脑袋上踢,踢得头骨都碎了一块,踢得鞋子尖尖都被血污都染黑了。
怒火消了,孬蛋用干土在鞋头摩擦,抓起一把干草把干土扫落,不大看得清血迹了,他脸色惨白,心一下子沉到谷底,嘴唇哆哆嗦嗦地问土根:“你们是不是埋了个活人,这可犯大忌了。”
“人没死正好,”土根拿出匕首,用舌尖轻轻舔了一口,“肉还嫩着呢!”
“土根,你、你……你这是咋了?”孬蛋话都说不连贯了,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头顶。
“别让这事打乱我们的计划。”
红梅衣服上沾满泥土,头发凌乱地贴在脸上,可怖的是,这具“死尸”头骨都凹陷了一块,又一次站起来,饿虎扑食般猛地扑向孬种。
“闪开,”土根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一脚把红梅踹翻在地,“我还就不信了,两个男人制服不了你一个。”
两个人打着配合,在确保红梅不会伤害自己的前提下,把红梅四四地摁住地上。红梅力气大得超乎想象,二人略显吃力。
“哟嘿嘿,这下站不起来了吧!”
孬蛋单膝跪地跪在红梅脑袋前边,两只手笔直地摁住红梅的肩膀,让她上半身抬不起来。
红梅牙齿咬得咯咯响,自从见识到她有多凶猛之后,孬蛋就不把她当个活人看,两个人联手一起制裁她的时候,良心不安的感觉也没有那么强烈了。
能把红梅整个人抬下去固然很好,一家人可以长久不愁吃喝,只是这样子很难遮人耳目,况且这个怪物有的是扰人清梦的本领,没人会放心把这个怪物放在家里的。
没有顺手的工具,在红梅凄切的叫唤声中,土根用锋利的匕首在右腿上环切了一圈,骨骼除外,血肉都被切断了,冰冷的黑血从伤口处溢出来。
刀斩不断骨头,得想个骨头把骨头弄断,他跑到不远处捡了块大石头,垫在红梅的右脚下,抬脚用力一踩,接连踩了三四下,终于传来骨头断裂的声音。
红梅凄惨的叫声惊动了树上的一只飞鸟,振动翅膀掠过树枝,尖叫着冲上黑夜。
右腿暂且搁置一旁,二人火速把生死不明的红梅卷进草席,扔进墓坑,手忙脚乱地再一次把红梅给埋了。
泥土之下,传来鬼哭狼嚎般的呜咽声。
月光暗了下来,仿佛被什么东西给遮挡了,可是天上一丝云也没有。
夜深了,山里的风变得阴冷,像冰冷的刀片在皮肤上摩挲,带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孬蛋拿着工具,七手八脚地往山下跑,跑得耳边风声阵阵,像群鬼的哀号。
土根紧紧跟在孬蛋后头,扛着红梅的一只大腿。意料之外,这腿没有特别僵硬,膝盖骨处可以弯折,简直像个活人坐在他肩头。腿上的切口还在不停流血,把他的裤腿濡湿,也滴了一路黑色血迹。
到了村口,线就断了。
13. 有个疯子
山娃儿睡下了,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是谁啊,“晓凤语气不悦地说道:”这么晚了还不让人睡觉。“
”你别急,兴许有要紧事。“掀开被子,山娃儿跳下床,打着赤脚就出去开门去了。
“好处没见着落你头上,最近村子里麻烦事一堆,”晓凤转个身又把眼睛闭上了,越来越低的声音变成了一阵呓语,”人命关天的是多了去了,怎么个个都要你去?“
门打开,见是一脸着急的桂英,山娃儿立刻了然。
桂英的男人是启盛,白天在鱼塘咬断了拇指,桂英找来必然是为这事儿。
深更半夜,雾气降温,山娃儿披了件外衣就跟着晓凤往外走。
”启盛他怎么了?“
”我不晓得他是怎么了,你跟我过来看一下吧,“桂英的泪珠大颗大颗地滚落,”兴许你有办法治一治。“
两家挨得很近,出了门拐个角走几步路就到了。有男人的呻吟声从屋内传来,启盛的孩子在小声地抽泣。娃儿心一沉,预感到即将面临一个棘手的麻烦。
孩子在客厅里哭闹,被爹的样子给吓坏了,一见到他们哭得更凶。
二人走到房门前推门而入,尽管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们还是被眼前这一幕给冲击到了……
这个时候应该在床上躺着的启盛,不知何时落在地上了,连同床单被褥一同拽落下来。
房间里许多物品也掉落在地,一地狼藉,凌乱不堪。
启盛头发被汗湿,搅和着地上的尘土,结成脏兮兮的一辔辔。他像野狼发出进攻信号一样龇着牙齿,鼻头处的皮肤发皱,上嘴唇翻着,露出暗红色的牙龈。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晓凤哽咽着,“你看看他这哪里还像这个人啊?”
山娃儿一边儿做好应付随时可能扑上来的启胜的防御姿势,一边紧张地说:“启盛媳妇,你有事别瞒着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我,否则我想要帮忙也无从下手啊!”
“傍晚,你把他送回来,那时候他还好好的,断了根手指还笑得出来,看他那样子,我真忍不住数落了他几句,我是假意埋汰他,心里还是很在意的,”讲这段话时桂英用的还是轻松欢快的语气,一忽儿表情变了,语调又平稳又哀伤,“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是不是我哪句话惹他不高兴,他就不搭理我了,幸好伤口包扎好了,不然他可能都不让我碰伤口了,就让血一直流着,他这人有时候就是很固执。”
这件事可不简单呐,启盛流着哈喇子,像看食物一样盯着两人,看得人心慌,山娃儿初步判断启盛性情大变和那一截断掉的手指有关。
“打那以后,好话歹话我都说了好多,我这人嘴巴就是闲不住,他对我就是不理不睬,对孩子的关心也是冷冷淡淡的。”
桂英眼圈红肿,别过头不去看丈夫那副鬼样子,她用手捂住口鼻,又悲伤又委屈地继续往下说:
“东西都没吃,衣服也不换,鞋子也不换,虚脱无力的就躺床上去了,我也不好说什么,看他流了好多血,该好好休息休息,就把他的鞋子扯了,给他换上干净衣裳。”
山娃儿没说什么,点点头示意他接着往下说。
“家里也没啥可吃的,我和孩子分了点糠咽菜应付了事,不把自己饿死就成。我心想着今晚不宜过多打扰我男人,就跟我的孩子睡一个房间。我当时还生气呢,气他真不是个男人,晚上不吃东西就算了,干嘛要把碗摔碎了。”
“那陶碗多漂亮啊,还是我们两个成亲的时候,还是我爹娘买来当嫁妆的。气着气着我又心软了,拇指少了一根,往后很多事情干起来就困难了,有点脾气很正常。我就这么翻来覆去地想,翻来覆去的转身,才浅浅地入睡,那边又闹出动静来了。”
“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半夜,启盛在屋里头哼哼唧唧的。估计是伤口疼,我想让他小声点,别吵到孩子。过去一看,看他身体抽搐,面部潮红,一准是发烧了,用手背贴一下额头,温度高得唬人,再这么烧下去不把脑袋烧坏才怪。”
“我赶紧去打了一盆凉水,浸湿了毛巾,敷在额头上,换了好几次水,他的温度终于降下来。那时候他的身体还在抽搐,好在额头摸上去冰冰凉凉的,像早晨沾着露水的石头,我安心多了。”
桂英指了指他们站着的这个房间,“后半夜,这屋里又开始噼里啪啦响起来,把孩子吓哭了,我哄好孩子,忍着睡意来这屋里,我倒要看看这人又在玩什么炮仗。看到启盛把房间弄得鸡飞狗跳,我气不打一处来,又心疼又无奈,提起放在门口的扫帚就要打人,他不知道撞了什么邪,先是把房间弄乱,见了我又作势要伤人。我拿着扫帚本意是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他这人跟我动真格,男人力气终归大一些,我可招架不住,一边用扫帚阻止他靠近,一边往后撤。”
桂英出门,把扫帚一扔,再把门一关,用钥匙反锁住房门,安慰孩子几句,就火急火燎地去向启盛求助。
“我一想起这件事就后怕,因为我感觉这个环节的任意一步走错了,启盛这个狗男人就会把我和孩子撕碎。”
“启盛以前打你们吗?”启盛不解,他没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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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这档子事,虽然大家都是关起门来过日子,但乡里乡亲住得近,不可能听不到闲言碎语。
“你误会了,以往他可不会把我折腾得一晚上睡不了觉,”桂英摆摆手,连忙澄清,“我们家一向很和睦,要是他敢打我,我就敢打回去,夫妻之间有点磕磕绊绊在所难免你,但我们可从来没上升到肢体冲突这一步,正因为之前没有发生过,他这样子才把我给吓坏了……”
山娃儿还有话想问,没来得及说出口,只见眼圈冒着红光的启盛像青蛙蓄势蹦跳一样矮下身子,接着一样子蹿到他们面前。
“啊……”桂英失声尖叫。
“别在这杵着啦,我的耳朵都快聋了,”山娃儿一边尽量控制住启盛,一边示意桂英尽快出去。
直觉告诉山娃儿,眼前不是个人,是一条见人就咬的疯狗,启胜这个壮小伙也是力大如牛,他不敢大意,凭他的力气也就是勉勉强强和他打个平手。
“启盛媳妇儿,你家有绳子吗?”
“有,就在这屋里头,”桂英又走进来,谨慎地绕过正在僵持的二人,拉开柜子,取出绕成一圈又一圈的麻绳,有成年男子拇指粗细,很结实。
两人合作把启盛手脚绑了,一个抬头一个抬脚,把人扔到床上。
山娃儿把房门关上,“启盛媳妇儿,以防万一,你最好再把房门锁上。”
桂英也正好有这个打算,对着山娃儿苦涩一笑,很利索地就把房门锁了。
山娃儿抹了抹孩子的头发,“启盛以前梦游吗?”
桂英想了一会儿,很肯定地说:“没有的事,以前何止不梦游,连梦话都不说一句,倒是我喜欢在梦里嘀嘀咕咕的,还磨牙,他还老是抱怨我影响到他睡觉,”
“也许是鱼塘的意外让他心智上受到了污染,他这精神失常不会持续很久的,”山娃儿笃定地说,“今天晚上先到这里吧,先睡个好觉,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虽然山娃儿表情上很肯定事情就像他说的一样,不久之后一切都会重回正轨,但他心里并不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事发生得太诡异。
“好,那你也先回去吧!”桂英又哭成了个泪人,启盛前途未卜啊!
“我先告辞了,切记,非必要不要开锁,绳子更是不能解开,有有突发情况好处理。”
回到家,山娃儿刚躺下,晓凤转过身把他抱住,用慵懒的腔调问:“咋啦?”
“启盛疯了。”
山娃毫不迟疑地撂下这个定论就沉沉睡去了。
这话反倒把晓凤激醒了,“怎么会?”
14. 夜半惊魂
夜色像一块浸了墨的粗麻布,遮掩着即将到来的日出。
禾实村寂寂无声,村民们大都仍在酣睡。没有农活可干的日子里,可以心安理得地睡到天亮。
山风卷着松针的干涩味,刮过土坯房的茅草顶,发出“呜呜呜”的低鸣声,像是谁藏在暗处啜泣。
在集体倒反天罡的懒惰中,孕育了一种特别的勤奋,这或许不是一件好事情。
鬼滑头这个惯常偷奸耍滑的人,意外的不贪睡,天未亮就起床,两只脚滑进鞋子里。
鬼滑头摸出了家门,向猎人家摸去。他的一对眼睛黑的多白的少,滴溜溜转动,像一只初次在外面世界走访调查的小老鼠,尚不知道这外头的世界有多光怪陆离,一路上走马观花般看了个过瘾。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村庄静悄悄的,像午夜的坟墓。
村里剩了不多的几只公鸡,像被堵住了喉咙,一整天吼不出一声,尽管好长时间不打鸣了,人家也舍不得宰杀。
有几户人家仍有家禽,他们用层层叠叠的护栏把鸡鸭保护起来,可怜的是没有足够的食物,这些家禽也是奄奄一息的状态。
这个计划鬼滑头在心头筹划了数天,他被心里那个挥之不去的想法牵引着,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山脚下猎人家。
新余家种植了青菜,这是别人家没有的,这也就成了鬼滑头梦里梦外都在觊觎的东西。
鬼滑头提着一个菜篮子,菜篮子里放着一根细铁丝,今晚他就要把这个梦实现。
“老子再不吃点东西就要饿死啦,”鬼滑头嘀嘀咕咕的,“我宁可腿被打折也不要被饿死。”
村里头家家户户都会种青菜,哪一个大婶大娘种的不比新余家的青菜油光水滑呢?只不过现在形势特殊,家家户户种的青菜旱的旱死,要不就被贼人分光了去。唯有新余家的菜地硕果仅存,别人家的鸡鸭不敢来糟蹋,别人家的算盘也不敢往这儿敲打。
新余一家人花费许多功夫,才让家里的蔬菜得以存活下来。这块菜地就在房屋旁边,先用木头桩子围了一圈,又用铁丝扎着,围了一圈栅栏,安全性就高了很多。
在这个基础之上,他们又给菜园子加了一层保险,去河里捞了不少碎瓷片,洒在菜园子内外,镶嵌在栅栏之上,至少看上去已经牢不可破了,即使阻止不了邻里,也能把山上下来的野兽拒之门外。
栅栏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了,就要解决水源的问题。新余家有一口独立的水井,往年这水井里的水取之不尽,在荒年却几近干涸了,得省着点用。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一家人漱洗省下来的水不足以浇湿一块菜地。
菜地成了一家人饮食起居之外额外的负担,他们只得像村民们一样翻山越岭去挑水。
深山老林中有一处泉眼,至今还在源源不断地冒出山泉水,水流很细,泉水冒得很慢,可也算是一个安慰了。
泉眼一天的出水量有限,决不能铺张浪费就是了,一般都是人把水用了好几遍,才舍得用来浇地,地里头长出来的东西多半也是萎靡的。
村里人一般不敢冒犯新余家的人,禾实村起初有好几个猎户,如今只剩下他们这一脉,若新余没有点本事傍身,猎人的身份是传承不下来的,他知道如何追踪个猎杀一头狡猾的野兽,也就必然知道如何杀人于无形。
猎人这个身份具有一定地位,新余又是个讲究人,做人做事很到位儿,每次上山捕到一头野猪或其他大型猎物,一定会挨家挨户送上一块肉。
村民们都惦记着他的好,也对他这个不怒自威的人有所忌惮,不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轻举妄动,生怕小偷小摸的事情被发现,对于自身的安危会造成什么威胁,即便他不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但想必也不见得有多心慈手软。
鬼滑头有这么个计划,自然是在权衡之下痛下决心,在饿死和被揍死之中做了选择。
村民们的菜园子陆续遭殃了,如今就剩下新余一家菜地里蔬菜的长势还说得过去,在饥肠辘辘的鬼滑头面前,这是一个难以抵挡的巨大诱惑。
能够填饱肚子的东西不少,关键是如何才能弄到手。
鬼滑头是个不善于应对灾难的人,没有未雨绸缪的想法,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就很弱。
村里头差不多每家每户都有那么三两样叫他惦记的东西,可他知道要是一些打起人来不要命的主儿。
尽管新余一家闷声不吭,不参与到村中许多杂七杂八的事情中去,但谁都知到他们一家人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足以说明他们家的余粮比被人家多一些。
人们的幸福是在比较之中产生的,不管是多么自诩高尚的人,这点就连鬼滑头都想得到。
对于富有的人而言,你窃取了他一些东西,他并不把那仨瓜俩枣放在心里,对你的惩处就会轻一些。
倘若你去偷贫瘠人家的鸡呀鸭呀鱼呀,把这些视若珍宝占为己有,他定然会跟你展开一场殊死搏斗。
对比之下,闯进菜园子比闯进鸡舍里多了个好处,那就是菜园子里长得是一些不会说话不会言语的“死物”:不管你如何薅秃这些从地里头长出来的东西,它们也奈何你不得;设若你走进鸡笼鸭舍,它们闹腾起来有你受的,被啄几个血洞来不说,还会惊动主人家被逮个正着,这就是“活物”的坏处,一不小心就是一场混战。
鬼滑头很少干活,一旦动手就非奸即盗,在夜色的掩护之下,他很快摸到了挂在菜园子栅门上的锁头。
搁在以前,谁家在菜园子上锁,那可是要把牙齿笑掉的。
如今在菜地接二连三被洗劫一空的前提下,灾年后家园重建起来,他们得有这方面的考虑了。
这个菜园子搞得和监狱重地一样严密,没人能翻过栅栏进去出来还能毫发无损。
新余一家给菜园子挂锁做法的确时髦聪明得很,可这也奈何不得鬼滑头。他干了这么多年叫人不齿的事情,没有点技术傍身是行不通的。
他用一根细铁丝,插进锁孔里戳了戳,拉出来拧了拧铁丝,又伸进去探了探,反复调试,最终开了这把锁头。
锁头落地,发出沉闷而又轻微的一道声响,这声音惊动不了任何东西。
鬼滑头轻轻推开栅栏门,合页生了铁锈,发出钝重的摩擦声,好在这声音并不刺耳,很快消融在夜色中,被漆黑一片的环境吞噬了。
左右张望了几下,就这样,鬼滑头顺顺利利地抵达了菜地,像一个采花贼一样采摘着一株株蔫巴发黄的青菜。
“这他娘的可太便宜我了。”在鬼滑头眉眼间流露出欢愉的神色。
生活富裕的时节,家家都有余粮,鬼滑头可看不上这些蔬菜,每顿饭都得有点荤腥,不然总觉得难以下咽,如今情形不一样了,再挑食的人也不得不学乖。
……
新余翻了个身,耳朵贴在冰凉的土墙上,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枕边人的脸蛋。这是他的妻子春晴,当初教他打猎的邻村老猎户的小女儿。
许多年前,在他拜老猎户为师那一刻,这段姻缘就开始孵化了。
新余的打猎技巧是从小跟着老猎户一起上山猎捕锻炼出来的,这历经千锤百炼得来的经验,让他成为一个合格的猎人。
他有着异于常人的听力和细致的观察力,正是这些像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似的技能,让他们一家的境况没有在这个时候愈发寒碜下去。
禾实村的夜晚从不安宁,新余一向睡眠很浅,有时听见的是野狼的嗥叫,在山这头和山那头此起彼伏,有时是山猪在稻田里发出的拱土声,“哼哼”声交织成一首首欢快的歌曲,有时是黄鼠狼赶着鸡群的声音,随后是一个人举着棍子怒骂着赶跑黄鼠狼的声音。
近来,新余的睡眠踏实了些,野兽安分了不少,人们无须再去牵挂庄稼地或家禽家畜,一个个睡得像死猪一样安稳。
夜里有突发情况,贴在冰冷土墙上的耳朵感受到了声音的波动,他一下子就从梦里惊醒过来,身体一颤,他猛地睁开眼,担心打扰到安睡的妻子,把手抽了回来。
今晚的动静不一样,那是新余没办法分辨的声音,让他无比陌生。那声音很闷,像是有人拖着一条灌了铅的腿,一步一步踩在酥脆的枯叶上。“咔嗤、咔嗤”,那声音清脆,像唇齿间咬碎的油炸食品,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
新余跟这片土地以及环绕村庄的大山打了十五年交道,风里来雨里去的十五年里,他不但练就了一对能在夜里辨清野兔踪迹的眼睛,还有两只能分清人类脚步声和兽类行路声的耳朵。
翻身下床,没穿鞋子,他赤着脚踩在冰凉的泥地上。
新余轻轻地拨开卡扣,将窗户打开了一道缝隙,侧着耳朵,细细谛听着。
屋内的动静惊扰到了还在菜园子里的鬼滑头,没想到新余居然这么警觉,他记得每一步落地都很小心,没有踩中树枝或其他任何东西,没有制造出能把人从睡眠中吵醒的异响。
新余打开窗户的一刹那,鬼滑头是打算一口作气逃出去的,但估计来不及了,他所在的房间和菜园子尽一墙之隔,他又恰好走到窗口那儿,只要被看见就会被发现。
鬼滑头索性将身子一矮,蹲在窗下视野盲区没,尽量把身体蜷缩起来不被发现,只要新余不低头,他就不会被逮住。
等新余离开窗口了,他就立马想办法逃出去,作为一个偷儿对于喜欢的东西只能智取,不该和人硬碰硬。
虽然视力强于一般人,在这浓黑如墨的夜晚眼睛还是不如耳朵好使,要想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可以通过分辨声音的方法来做初步判断。
这片动静不是野兽发出来的,打猎时,他耐着性子倾听过各种各样的野兽的脚步声,它们的步伐要么轻快敏捷,要么粗重而又杂乱,这声音却不规整得可怕,像一个醉汉,带着一种迟疑的滞涩,像一个小心翼翼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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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追兵的士兵,逃到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接纳他的村庄。
分不清是什么,但那声音由远及近地走来。那声音不像一个东西发出来的,有另外一个相似的声音加入,两个生命体在这个黑灯瞎火的时候。它们好似没有什么目的,只是在漫无目的地闲逛。
新余的身体剧地摇晃了几下,这声音也太蹊跷了,没准儿是什么行踪罕见的野兽,在饿坏了的情况下长途跋涉来到人类居住地。
如果这是一种没有见过的野兽,新余肯定是要见识见识的,况且这村里头也就他最有能耐将其降伏。
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两头性情怎样的野兽,是凶狠还是温驯呢?趁它们给这个村庄造成危害之前,尽快把它们收拾了。
迅速地穿好衣服和鞋子,新余推门走出厅房,长弓挂在一个牛头下面,弓身是老黄杨木做的,浸过桐油,手再弓身盘过千百次,泛着温润的光泽。
新余将弓拿在手上,一招一式精炼纯熟,他从墙上取下箭囊,里头插着八支箭矢,箭头是黑铁打造,每一支都磨得锋利无比,发出金属又冷又寒的光泽。
那声音的距离不好判断,时快时慢的,他挪到门口,打算先勘察一下情况再出去。
新木门用厚实的松木做成,上下边缘齐整,留有年轮的纹路。新余屏住呼吸,用三根手指扣住门闩,慢慢向上抬起,发出的“吱呀”一声轻响。
新余顿了顿,见外面没什么反应,才缓缓推开一条缝,睁大眼睛瞅了瞅外面的情况,无事发生。
……
夜色浓得化不开,月光微弱,几颗星星像在眨眼,忽明忽暗,洒下微弱的星光。
一钻出门,新余拎起弓箭,手搭在一支箭矢上,作势防御任何东西的进攻。
一阵清冷的山风刮来,弓弦轻颤,发出一丝极轻极细的嗡鸣,又被一阵呜咽而来的山风卷走。
新余依靠着猎人的本能,在打猎时躲过了一场又一场野兽的攻击,他并非是个一惊一乍的人,只是时刻警惕着、提防着,多留一个心眼总没错。
新余站在原地静静地听了一会儿,那诡异的脚步声还在继续,从山脚下传来,越来越近,风把声音吹近,还夹杂着一股淡淡的腥气。
“怎么会有一股血腥味?”他皱了皱眉,心里升起一丝强烈的不安。
禾实村原本是一个很大的村庄,有三户依靠打猎为生的人家。去年洪涝过后闹了一场瘟疫,到处都死了很多人,一家一户断子绝孙的死,另外两户猎人也在这波浪潮中死了。只有他,守着祖上传下来的房子和猎场,成了村子里现有的唯一猎人。
靠山吃山,新余家离山头最近,平时方便打猎,但是如果有什么凶猛的野兽流窜到村子里,起了害人之心,他家是第一个遭罪的,而且由于只剩下他一户猎人,他多少充当起了村子里保护神的角色,护佑一方百姓的平安,不受到猛兽的伤害。
蹲伏在窗口下的鬼滑头,在这个穷极惊险的晚上,伪装成一颗大白菜,大气不敢喘一下。
新余远离窗口的时候,他站起身拔腿就跑,满怀着可以顺利脱身的希望。
快到栅栏门那儿,房门开了,他又只好找了个角落蹲下去,整个人瑟瑟发抖,不但因为担心被人发现,还因为晨夜交替的寒风侵入骨髓。
门只开了一道缝,从那个方向看不到菜园子,鬼滑头深呼吸,一鼓作气跑到栅栏门那儿,拉开门溜了出去,反手把门虚掩着。
就在鬼滑头以为自己侥幸逃过一劫长舒一口气之时,在大门口站了一会儿的新余绕到屋侧,顺着这个方向跑了过来。
栅栏门附近有一团枯草,这是唯一能供藏身的地方,鬼滑头一矮身躲了进去,其实这样的伪装聊胜于无。
他的块头太大,如果是一只野兔或是一只家猫还好说,一个人猫在那儿,稍微留点神,就能看到他。
在被抓住的万千恐惧之下,鬼滑头思绪万千,想了好几种脱身的方法,这儿离山脚很近,实在不行就跑到山上躲一会儿。
新余扛起弓箭跑了一段,怕打草惊蛇惊扰到什么,就开始猫着身子缓步往前挪。山脚下是一片开阔地,新余家的房子和菜地对过去就是几亩荒地。土地干旱,庄稼长不起来,地里的野草反而长得比人还高,风一吹,麦浪似的翻滚。
家里的菜地就在旁边,那里的地形新余更熟悉,行动起来也更方便。问题是菜园子前头是几棵榆树,往地上投下一大片阴影,阴森森的。
如果蛰伏在菜地那儿,那几棵榆树会在视野里造成盲区,不利于行动或脱身。掌握越多线索,往往越能立于不败之地,倘若来的是猛虎或豹子,新余不会和它们硬碰硬。
没多想,新余藏进田里,趴在一处田埂下,箭囊挎在身上,把弓箭握在手上。
新余做对了选择,那阵动静近了,走到了榆树下,先仔细观察一番,看是什么,他只待伺机而动。
15. 一对暗影
即将破晓的昏暗中,新余睁大眼睛去看,并非看不清楚,这个动作仅仅显示出他内心的诧异。
不是猛兽,是两个实实在在的人。
新余能看到两个模糊的暗影站在树下,一高一矮,高的是男性,矮的是女性,并排站在那里。
两个人前进速度不快,慢悠悠的,像在散步。
一般来说,两个人一起走,就有随着对方节奏迈步子的意向,尽管步伐不是整齐划一的,但至少不会相差太远。他们的步伐很杂乱,步幅大小不一致,一会儿这个在前,一会儿那个在前。
如果不是醉酒之人,在他们身上还有一点不同寻常之处非常醒目,新余发现他们的轮廓很奇怪,不像正常人那样挺拔,反而有些佝偻,散步的人身形会放松,但也不至于如此萎靡不振的吧!
新余凝神细瞧,只见其中一个人肩膀垮着,手臂微微下垂,像是挂在身上的累赘,身体在摇晃中前进,好似在玩跳格子游戏,两只手臂就甩来甩去的,左臂像在和右臂打架。
新余心里犯了嘀咕:“这时候出来的,会是谁?”
鬼滑头假装新余看不见他,他拿起一株青菜,也不看上面有尘土和虫子没有,张口就狠狠咬了一大口,不管之后要接受什么样的惩罚、承受什么样的后果,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这个点出门,是不吉利的,阴气很盛,阳气不足的人容易见鬼,山脚下荒草萋萋的,鲜少有人敢大着胆子靠近。
“难道是山那头逃荒过来的?”新余在心里琢磨着,又觉得不像。
山高皇帝远的,深林深处还有很多诡异的现象,山那头的人就算赶路,也不会选在三更半夜吧!
新余又抬眼仔细看去,那个高个子男人没有胳膊,或者胳膊贴在腰上一动不动,两只脚很僵硬,左摇右晃的,踢来踢去,像是在驱赶什么,又像是无意识的抽搐。
紧接着,那个一直很安静的矮个子女人也挥了挥手,像是在回应男人的动作。
莫非是吵架了?新余嘀咕道。
“啧,这时候还有心思干这事儿?”新余心里忽然冒出个荒诞的念头,来的恰好是一男一女,他怀疑两人是在夜色遮掩之下干了男女之事,此前他听闻过类似的事情。
男女趁着夜色在山脚下私会的事,多年来时有发生,只是他没想到,眼下都这光景了,肚子都填不饱,还有人有这份闲情逸致。
怕是多此一举了,新余望着手里的弓箭,忍不住摇了摇头,心里有些佩服又有些好笑,这荒山野岭的,哪个不是饥肠辘辘的,就不怕被野狼叼了去?
可那股腥气越来越浓,原先离得远不觉得,近了才发觉这味道如此浓重,钻进鼻腔里,让人胃里一阵翻涌。
新余皱紧眉头,这味道绝不可能从活人身上发出来,像是某种动物腐烂后散发的恶臭,像一口浓稠的痰黏在喉咙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新余再一次把目光聚焦在二人身上,他心里的不安越来越重,握着弓箭的手不自觉收紧,指节泛白,难不成那女人刚才偷偷生了个孩子扔掉了?
一股凉意顺着他的尾椎一路爬上了脊梁骨,不管事实真相如何,这件事新余都不敢掉以轻心,他也不敢轻举妄动,近来镇上发生了太多怪事,他必须严肃以待。
新余把弓箭搭在手上,箭矢朝着二人的方向,他呵斥一声,“是谁在哪儿?”
新余的话语宛如一阵惊雷,把鬼滑头的头皮炸了一道口子,他害怕地站了起来,菜篮子滑下手臂,砸在了地上。
鬼滑头下意识要去接新余的问话,担心不回话,对方的弓箭可能就射在他身上了。情急之下,这喉咙嘶哑得厉害,“是我”二字说出口跟蚊子叫唤似的,压根儿传不到对方耳朵里。这菜篮子砸在地上又发出很大的声音,无处可躲了,鬼滑头双手抱着头,几乎快要痛哭起来。
“谁在那儿?”
新余不知道菜园子门口有个笨手笨脚的蟊贼,如果不是菜篮子砸地发出那么大一声响,他恐怕永远也发现不了。
“你们是一伙的吗?”新余的声音尾音在发颤,他不认为自己有能力一挑三,又或者有更多的人潜伏在暗处。
鬼滑头能感受到怒火在新余身上燃烧,他的脸沉下来,眼神变得很尖锐,却一声不吭,非常愤怒。
新余举棋不定,正不知下一步该做什么,菜园子栅栏门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接着是一阵拖沓的脚步声,一个双手举过头顶的身影走到路上,他的步伐比那两个暗影灵活多了,即使未见其人,也能确定是人的。
“你怎么在这儿?”新余心里一凛,认出那是村里的懒汉鬼滑头。
他的眼神不错,离得不远,他看见鬼滑头的眼角正在神经质地不断地抽搐着,显然是干了什么亏心事,挂相了。
每个村庄里都有几个无赖,无赖不无例外都是有田不耕、有地不种的懒汉,平日里无赖靠脸皮厚活着,人们依靠诽谤和议论无赖也获得了诸多乐趣。
鬼滑头就是村里出了名的无赖,是个老单身汉,靠着偷鸡摸狗过日子,东西也偷,女人也偷,谁家没人了,大白天他就敢撬门进去翻找值钱的东西,拿到镇上的典当行换钱。
村子里好多个混混,就这家伙敢来新余家闹事,新余对他可谓印象深刻。之前有一次,新余差点儿被偷家,为此两人打过一架,从此结了梁子。好在新余那次给足了教训,鬼滑头尽管心里头愤懑不平,却好久不敢打他家的主意。
没想到这半夜三更,他竟然又摸到自己家附近来了,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家伙心术不正,他倒很有兴趣知道,这鬼滑头今晚又耍了什么花招。
新余屏住呼吸,往树后又缩了缩。他倒要看看,这鬼滑头今晚又想耍什么花招。
“我、我,我是……我是来……”
鬼滑头一时编造不出合适的谎话来,却不断往村道上走,村子是无处可藏了,要是被新余那小子逮住了,少不了他一顿好打,他得想办法跑到山上去,把风头躲过了再说。
“我知道你是鬼滑头,但他们是谁?”新余纳闷地问,无赖是不可能和无赖交朋友的,他可不知道鬼滑头和谁交好。
这声音很近了,人还是看不太清,没准儿新余走到了村道上,现在冲过去肯定跑不脱,鬼滑头心生一计,可以从老榆树那儿穿过去,却忽然瞥见两个暗影正迅速赶来。
鬼滑头先是愣了一下,大概是没想到这里还有别人。他眯起眼睛看了看,以为是新余的家里人,顿时来了火气。他压低声音骂道:“有必要么,三个人来抓老子?”
新余心里一动,听出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隐约有点儿不是滋味,原来他们都把那两个人误认为是对方的人了。
鬼滑头壮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离那两个暗影越来越近,以多欺少,自己怎么着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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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算,大不了斗个鱼死网破。
新余有股不详的预感,他认为鬼滑头和那两个人根本不认识。那两个暗影自从听到鬼滑头发出的声音,就加快了步伐往他那儿走去。看到他们朝他姿势诡异的小跑过去,第一反应竟然是担心鬼滑头的安危。
清晨的第一缕光线像锋利的匕首,把阴沉沉的夜空撬开了一觉,光明漏了下来,薄薄的一层洒在那两个暗影身上。
视野清明了不少,新余和鬼滑头同时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只见钻出树荫的高个子男人一脸血污,眼睛里红血丝十分明显,灰白色的眼珠不自然地转动着,僵硬,像是锈住了,他胸口剧烈起伏,表情茫然。
鬼滑头的目光落在那个高个子脸上,突然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脸上的横肉猛地抽搐起来,肿得老高了,“你搁这干什么?”
可那根本不是人的脸,毫无血色也就罢了,还呈现出一种尸体般的死灰色。皮肤下面的血肉都被蛀空了,一层皮紧紧贴在骨头上,那突出的颧骨和凹陷的脸颊再可怕不过。
新余听了鬼滑头的话,也扭头去看那个高个子,发现他的面部轮廓的确很像铁栓,但没办法确定那就是他,他离开村子好久好久了,没想到再次回来时已经变成这个鬼样子了,两只手臂都不知道被谁砍了。
眼前的铁栓憔悴得不像个人,他眼眶深陷,黑洞洞的,没有一丝神采。他的眼睛浑浊不堪,像是蒙着一层厚厚的污垢。
铁栓长得又高大,人又长得俊俏,好多媒人上门介绍姻缘。
铁栓在众多合适婚嫁的姑娘中选了最心仪的一个,结了婚,过了段踏实日子,又被兄长给搅黄了。
妻子不堪忍受铁栓哥哥对二人生活的指摘与骚扰,一气之下住回娘家,人们普遍认为,要不是他有个拖后腿的哥哥,恐怕婚姻会很美满。
铁栓这人厚道老实,这次出门是去给亲家送点儿粮食,许久没回来,村里人大都认为他凶多吉少了,也不乏有心态乐观的人认为他遇上了好事儿,对铁栓老婆打趣说他被哪个嫁不出去的黄花大闺女抢走当上门女婿了。
铁栓这哪里是从前风流倜傥的样子呢?他的嘴唇干裂渗血,露出暗黄色的牙齿,嘴角还挂着一丝暗红色的黏液。更可怕的是,他的半边脸颊似乎已经腐烂脱落,脸皮在晃动中被揭开一角,露出里面发黑的骨头。离得远,还以为这只是血污,谁知是正在腐烂的骨头。
矮个子女人的身影也出来了,新余这才发现她走得慢,是因为她只有一条右腿。
女人的脖子以一个极其诡异的角度歪着,肩膀僵硬地耸起,手臂垂在身侧,手指弯曲。
女人的指甲又黑又长,像是野兽的利爪,她前行得很艰难,却从她脸上捕捉不到一丝凶恶之外的任何表情,单脚跳着往前移动。
“这不是红梅吗?”新余心里头咯噔一下,他怎么从来不知道红梅断了一条腿的事情?
鬼滑头愣在原地动弹不得,与冲到身前来的那个被他认作弟弟的男人大眼瞪小眼了片刻。
那个怪物可不会发愣,头部朝着胸口猛地一撞,一下子将鬼滑头扑倒在地,借着微弱的光芒,他判断这是个死人,果然这个时间不宜出门,这不就见了鬼了。
那个叫红梅的女人听到鬼滑头的吼叫声,情绪突然激动起来,赶到了铁栓的身旁,一同俯下身去,掀开嘴皮,露出半黑半白的牙齿。
“啊!”
16. 首战告捷
一声凄厉的尖叫划破了夜空,鬼滑头吓得魂飞魄散,不住地挣扎。
鬼滑头想跑,但腿肚子转筋,使不上力气,他嘴里语无伦次地喊着:“鬼!有鬼啊!”
那声尖叫给了新余一个信号,他刚还在发愣,思索着大晚上的,铁栓和红梅怎么会走在一起,好在鬼滑头求救及时,他赶得及上前施救。
两个暗影的动作依旧僵硬,却比刚才利索了不少,鬼滑头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们一同压制着他。
二人膝盖弯曲的角度极其怪异,像是没有关节似的,全身的力气都压在鬼滑头身上,他们的喉咙里发出“嗬嗬嗬”的声响,带着一股叫人背后发毛的寒意。
眼下不能把他们当活人看待,新余站在他们身后,心脏狂跳不止,手心手背全是冷汗。
他终于明白,那不是偷/情的男女,也不是什么山精鬼怪,而是活尸,有人诈尸了。
这个词是他从江湖郎中那儿听来的,也就是那个给石头看病的何郎中,他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知道太多村里人不知道的奇闻怪事。
当时何郎中伟石头看病之后急于离开村子,背着一个医药箱匆匆上路,新余莫名其妙把人给拦下来了。
“郎中,我有个问题想向你请教一番。”新余见郎中和他是同辈人,说话就开门见山一些。
那个举动很冒昧,新余却不是不知礼数的人,他叫妻子从家里拿点好货出来。春晴二话不说就从家里拎出一个“药包”,黄纸裹着的,用绳子捆绑着。这“药包”份量沉甸甸的,里头是一块切得四四方方的肉,何郎中笑纳了。
新余鲫鱼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最近镇上也不太平,不论发生了什么,他都必须当个知情人,没有防备,容易被打个措手不及。
何郎中说最早听闻这件怪事是在三个月前,山外有些地方,人死了之后会重新站起来,变成一个个没有理智的怪物,只会咬人,被咬伤的人也会变成那样,近来镇上也出现了一些苗头,这怪病早晚会像瘟疫一样大规模传播开来。
新余以为他是胡言乱语,没有交谈下去的想法,就放何郎中走了。可是眼前的景象,竟和郎中描述的一模一样。就在他的眼前,何郎中描述的活尸的模样渐渐和铁栓以及红梅重叠了。
鬼滑头究竟是在求生本能的鼓舞下站了起来,可是跑得踉踉跄跄,没跑几步,就又被脚下的石头绊倒了,重重摔在地上,磕破了头皮,摔了个轻微脑震荡。
鬼滑头一阵晕眩,挣扎着想爬起来,摸了个石头砸过去,可那两个丧尸已经追了上来,一左一右围住了他,形成夹击。
人血的味道从鬼滑头磕破的脑袋传出来,让那两个怪物又张狂了些,他们像两条饿极了的疯狗,嘴角悬挂着一条长长的涎子,又腥又腻。
新余几乎能预见他们要对鬼滑头做些什么,他们会猛地低下头,朝鬼滑头毫无防御的脖子咬了下去,他的骨头被咬碎时会发出“咔嚓”一声响,紧接着鬼滑头的惨叫声戛然而止,他的身体会抽搐几下就不动了,就像被切断了咽喉被扔在一边放血的年鸡。
那两个活尸会蹲在地上,像两只抢食的鸡,大口大口地撕咬着鬼滑头的身体,暗红色的血会顺着他们的嘴角往下淌。
血液滴在干燥的泥土里,发出炙烤脂肪般“滋滋”的声响,像是强酸或者强碱在腐蚀土地。
这个想象让新余浑身发冷,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村民们住得远,哪怕鬼滑头的惨叫声传到了他们耳中,他们也得有一会儿才能赶到这里。
只有新余能把鬼滑头从那四只魔爪下救出来,再多的深仇大恨,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咬死。
在何郎中的描述中,活人被活尸咬死是一个无比血腥无比残忍的画面。
新余后悔没有向何郎中打听太多,比如如何杀死活尸,或是活尸根本无法被打死。
新余自认为他对于残杀的场面的忍受度要高于常人,他亲眼见过野狼撕咬猎物,见过山猪拱死野兔,也曾亲手拧断野鸭的脖子,却不知道目睹一个人啃咬一个人将是怎样一种疯狂。
“不能让他们害人。”新余咬了咬牙,眼神变得坚定起来。
何郎中说这怪物咬了人,会把正常的人也变成怪物,要是他们的势力发展壮大起来,只怕这个村子每个人都凶多吉少哦!
禾实村人口不少,要是让这两个活尸闯进去,后果不堪设想。新余自己以及他的家人,也会跟着遭殃,这种时候所有人都必须团结起来。
新余深吸一口气,平稳心绪,他竭力稳住颤抖的手,缓缓拉开了弓箭。
他的眼神锐利如鹰,多年狩猎的经验,让他在光线不明朗的环境中也能精准锁定目标。
“嗖”地一声,弓身弯成一个优美的弧度,弓弦发出“嗡嗡”的轻鸣,铁簇箭对准了铁栓的后脑勺。
弓箭射中了红梅的胸膛,这弓箭原本是不偏不倚对着铁栓脑袋射过去的,然而铁栓突然扑倒了——失去双手难以保持平衡,就刺穿了红梅的胸膛。
箭头从红梅的胸膛处穿出,一道血溅洒在鬼滑头的脸上,引得他连连怪叫。
箭簇穿透了红梅肮脏的衣服和腐烂的皮肤,深深扎了进去的,但她像是没有感觉到疼痛似的。
要是活人中了这一箭,就是该说遗言的时候,可是红梅一点反应都没有,正应了何郎中那一句话,这活尸很难对付。
眼看着红梅从鬼滑头那儿起身,一蹦一跳着过来了,新余发现那个胸膛插着一支箭矢的怪物朝自己过来了,还真是吓人。
他知道,对付这种没有理智的怪物,必须一击致命,否则一旦被他们缠上,就很难摆脱。
至死方休,新余明白必须得干掉对方自己才能活下去。
对活人而言,有两处地方是要害,只要能射中其一基本上可以做到一击毙命,一处是心脏,一处是脑袋。
捕猎时,如果是小型动物,新余不会刻意对准哪里,只要射中了它就必死无疑。如果是大型动物,那就最好对准它的脑袋,那是最脆弱的地方,动物多种多样,心脏分布的地方有差别,很难准确地找到位置,要么就是皮层和脂肪太厚,没办法把心脏设个对穿。如果想打猎一样猎杀活尸,射击心脏,没有用处,最好的办法就是射击他们的脑袋,不管能不能成功,试一试再说。
红梅走了,新余的箭矢将其惹恼了。把鬼滑头困住的死穴有了个缺口,在新余举起弓箭瞄准红梅脑袋时,他猛地一把将铁栓推开。
计划赶不上变化,鬼滑头不想藏到山上去了,这怪物或许就是从儿下来的,他在村道上撒丫子跑起来,脚步酿酿跄跄的,径直往自己家里跑。
只剩下新余一个人,好在打猎时他总是孤军奋战,心里不至于太过慌乱。天就快亮了,哪怕他一个人制裁不了这两个怪物,等村民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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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他就有了许许多多帮手。他就不信这么多人,搞不定区区两个怪物。
红梅身形起伏的程度很大,但多观察一会儿,就看得出来身形的最高处和最低处几乎总是分别处在一条水平线上,况且新余是一个好猎手,心里轻轻地打着节拍。
他追踪过很多野物,可比这独腿的活尸灵活轻便,目标的体积也要小上很多,只要过了心里那一关,击杀她并非不可能的事情。
“咻!”这次箭矢飞出去的速度加快了,箭簇带着破空声射了出去,精准地命中了红梅活尸的脑门。
铁簇箭穿透了红梅的头骨,暗红色的液体从洞口处流出来,那感觉和猎杀野兽的完全不一样,就像杀了一个活人令人心里难安。
红梅的动作猛地一顿,身体晃了晃,装满了空谷壳的麻袋似的倒在地上,声音很闷很沉,抽搐了几下,就再也不动了。
丢失了目标,铁栓猛地抬起头,看到红梅倒地不起,似乎察觉到了危险,但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浑浊的眼睛朝着新余的方向看来。
怪物嘴里发出“嗬嗬”的闷哼声,他拖着僵硬的步伐,向着新余的方向走去,他的速度虽然不快,顶多算是小跑,但每一步都透着一股不死不休的坚决。
接连射出好几支箭,几乎把铁栓射成了一只刺猬,对方的步伐也丝毫没有放缓。
“该死!”新余低骂一声,只剩下最后一支箭矢了。
新余又想起来,这种怪物没有心跳,设计心脏是没用的,刚才射杀红梅是对脑袋下手,想必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击杀铁栓。
新余毫不犹豫,从箭囊里取下一支箭矢,再次拉开弓箭,瞄准了铁栓的脑袋。
较之红梅,铁栓的身高要高一些,在距离足够的情况下,箭矢上扬的角度可以非常的小,倘若他靠得太近,箭矢射出去的角度就得再大一些,他瞄准了他的脑袋,在他逐渐靠近的情形下,调整着细微的角度。
现在还有一段距离,新余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命中头部,只好等待,他必须确保一击致命,否则他将会陷入困境。
这一次,他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在射箭这一件事上,他死死盯着丧尸的头部,手指微微颤抖,调整着角度。
“铁栓,你现在是怪物了,对不住了!”新余松开手指,又一支箭射了出去。
箭矢精准地射进铁栓的左眼,穿透了他的头骨。他僵硬的动作瞬间停止,身体直直地倒在村道上,扬起一片尘土。眼眶像被堵住的泉眼,往外翻涌着鲜血,随后便死气沉沉,变成了一口枯井。
新余还保持着拉弓的姿势,胸口剧烈起伏,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天蒙蒙亮,他放下持弓的手,那只手烫得厉害,只感觉血液不断冲刷着脑袋,眼前的景象有点迷糊,不太真实。
从猎杀红梅倒击倒铁栓,也就短短几分钟,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每一秒都提着心吊着胆。
新余把力气耗光了,他急需一场旷日持久的休息,这是至今为止,他漫长的猎人生涯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场猎杀。
他盯着地上的三具尸体,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似的,缓缓蹲了下来。
“新余!”土根惊呼。
新余还没缓过神来就被吓了一跳,他的心脏像被一只手挤压着,干瘪了,那只手松开,又膨胀了,很难捱。
“我……”
他欲言又止。
17. 有口难辩
土根换了身干净衣裳,合上眼皮躺在床上。月光很亮,直射眼睛,让人难以入睡。他回想着这个夜里发生的一切,恍然如梦。
不远不近处不断有水滴声传来,土根知道他扛了一路的那条腿,是这一晚扰人清梦的始作俑者。
那条断腿仍在渗出血液,这声音在寂静无声的夜晚很刺耳,像猫爪子抓挠着墙壁,一声更比一声递进。
土根记不清自己是怎么鼓起勇气砍下那条腿的了,现在回想起那个场景,后背一阵阵发凉,像被一只刚从冰水里抽出来的鬼手上下摩挲着脊梁骨。
红梅的尸体是没有见过的恐怖,面色青灰,嘴唇紫黑,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就连死人身上毫不起眼的指甲也泛着寒光,像冷兵器的光泽。
红梅被断腿的时候嘴里还在哀嚎,那条砍回来的腿还流淌着新鲜血液,土根活了半辈子,也没有听闻过这种怪事。
也许那时候应该跑掉,谁知道这种怪事降临到头上会酿成什么样的后果,假使红梅没死,他就是从一个活人身上弄断了一条腿,被人晓得了也是要被千刀万剐的罪名。
鬼使神差的,那时候土根一点儿也没有退缩,无论孬蛋如何劝说,他都发誓不能无功而返。
他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当人们饿得前胸贴后背时,这种事情早晚都会发生的,他只是当了一个先驱。
刀刃切入骨头的滞涩感一再闪回,那声音沉闷又刺耳,让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他坐卧难安,像任何一个受到良心谴责的杀人犯。
扛着一条腿往家狂奔的路上,土根总觉得身后有脚步声跟着,回头望去,却只有和摇曳的树影,和一条弯弯曲曲往前延伸的小径。
那股恐惧感迟迟无法消散,像钻进体内的一条虫子,如附骨之疽般吮吸着血液。
回到家时,土根已经累得几乎虚脱。妻子和女儿睡下了,他压低声音反锁上门。
又渴又累,可他顾不上擦汗,也顾不上喝水,他找来一段绳索,用人们捆绑火腿的方式把那条腿五花大绑起来,随后把一张木凳搬到厨房里,他站在凳子上,将那条血肉模糊的人腿牢牢系在屋梁下。
月光落在断腿上,土根的眼睛适应了这样的光照环境,他能清晰地看到皮肤下凸起的青筋,不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回到房间,换了身衣服就摸索着爬上床,床垫下铺着一层薄薄的稻草,比直接躺在木板床上要柔软舒适,可他躺上去,一点睡意也没有。
上山埋了两次死人,食物摄入太少,土根完全体力透支,疲惫感像潮水般包裹着他,可大脑却异常清醒,那些纷乱的画面如同被风卷起的沙尘暴,密密麻麻地在眼前飞舞……
红梅青灰的脸,裹着尸体发粘的竹席,匕首切入血肉的触感,还有屋梁下那条散发着腥臭味的断腿……这些画面或味道织成一张网,将土根捕获,有一只大蜘蛛蛰伏在暗处,把他当成能够令人身心愉快的玩物。
睁开眼,画面就消失,一闭上眼睛,那些画面就愈发清晰,土根浑身出了很多汗,头发竟然湿了。
土根辗转反侧,床板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
妻子淑芬好几次醒来,叫他睡觉不要发出那么大的动静,语气中有一丝丝脾气。
可是他放不下这件事,依旧在床上频繁转身。
好几次,土根想爬起来把那条断腿扔出去,可总归是于心不忍。
不知熬了多久,窗外渐渐泛起了鱼肚白,天快亮了。不安和慌乱纠缠着土根,他再也躺不住了,一骨碌爬起来。
土根进入厨房,抬头望向屋梁,心脏猛地一缩,如果他没有记错,那条断腿的颜色又变了。
夜里看,这条腿还带着些许活人的颜色,不到一晚上的时间,它的皮肤已经变成青褐色,像淤青停留在皮下。
皮肤表面冒出一层细密的紫红色水泡,腿上散发出都腥臭味也比昨晚浓烈了数倍,像一只鬼爪子捂住了口鼻,呛得土根忍不住咳嗽起来。
扔掉吧,一个想法折磨着土根。如果任凭这条腿悬挂在这儿,一会儿妻子和女儿们醒来看到,准会下个半死。
把昨晚踩过的那张椅子又搬来,土根刚把那条僵硬的人腿取下来,听到山脚处突然传来一阵急切的呼救声,尖锐且凄厉,刺破早晨的浓雾,在清晨的山间回荡。
土根听见卧房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淑芬被叫声吵醒起来了,他急忙拉起一把捆扎成团的柴禾,将人腿塞到最底部去。
一眨眼的功夫,淑芬就站在了厨房门口,一定是一醒来披了件外衣就匆匆忙忙地赶来的。
饶是如此,土根还是被吓了一跳,不知如何掩饰大惊失色的表情,便挑起一只眉头,疑惑地望着淑芬,像是在质问她的到来。
“发生什么事了?”
幸好把那条腿藏起来了,要是让妻子看见,他恐怕要因为这件事被纠缠好半天。
“我现在就去看看吧!
要给想走出厨房的丈夫让路,淑芬往后推了一步,在他走过身旁时,一股浓重的腥臭味袭来,鼻子就跟突然闻到一股醋味一样发酸。
“这是什么味道?”
“厨房死了一窝老鼠,刚被我打死的”土根一边狡辩,一边向门口走去,“你平时不是最怕老鼠么,我劝你在我回来之前不要进厨房。”
土根的谎言在别人听不出破绽,但淑芬和他一起生活了十年,很容易就能听出他说的是不是实话。
刚死的老鼠怎么会发出这么强烈的臭味呢?但凡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这不是真的。这味道确实和死老鼠有点像,还是不要去追究了。淑芬关紧了厨房的门,见到女儿们还没有醒来,就抱着胳膊在大门口转悠,等男人把消息带回来。
“那是鬼滑头的声音。”土根心里一惊,他的声音太有辩识性。
鬼滑头喊得这么撕心裂肺,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土根从未想过没有将鬼滑头和人命关天的大事联系起来,此人平常就爱偷鸡摸狗,多半是行窃时被人逮住了。
声音是从山脚下传来的,那里只有一户人家。这叫声整个村庄都能听到,可见鬼滑头用尽了全力在求救。土根感到不解,尽管小偷小摸的行为招人恨,可也用不着动私刑吧!
想着想着,土根心里就慌了,一丝恐惧像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正觊觎着他。
是不是当他的事迹败露了,也会有人这样惩罚他,把他揍得满地找牙呢?
越是危急关头,越要懂得随机应变,这是土根的生存之道,他不能将畏惧之色表露出来,更不能不打自招。
这个早上变得如此嘈杂,除了自己越来越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吸声,不远处的呼救声也还在继续,越来越近,也越来越绝望。
拐过一座房子,就是进山的路,眼见着鬼滑头连滚带爬地朝着这边跑来。
鬼滑头头发散乱,衣服破了好几道口子,脸上满是惊恐,眼神涣散,像是见了鬼一般,脸上乌黑的血液不知来自哪里,是自己的,或是他人的。
鬼滑头拼尽全力地跑,像是没见到迎面而来的土根,就这样跑了过去,差点儿把他撞翻。
“搞什么鬼?”险些被掀翻在地,土根有点发怒,对着鬼滑头远去的背影骂了一通,急忙追上去。
必有大事发生,鬼滑头当亡命之徒不是一天两天了,哪天见他神色这么慌张了呢?
鬼滑头被路上的石头绊了一下,土根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急切地问道:“鬼滑头,那边出什么事了?”
鬼滑头浑身发抖,嘴唇哆嗦着,要挣脱土根的手,可他掐得紧紧的,就像红梅和铁栓钳子一样的双手,骇得他透不过气来。
“别急别急,你跟我说清楚,”土根冷静地说,“我就放你走。”
鬼滑头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是指着山脚下那两个晃动的人影。
终于鬼滑头的情绪爆发出来,他的声音带着哭腔:“杀……杀人……新余他在杀人了!”
松开手,望着生怕自己再次猛扑上去 ,因而一把推开自己的鬼滑头落荒而逃的身影,土根心里咯噔一下,“怎么好端端的,新余会在这个时候杀人呢?”
年份好的时候,屠户偶尔会在这个点杀猪,将杀好的猪大卸八块,运到镇上去卖,土根没来由地想起杀猪的声音,又甩了甩脑袋把这些想法驱赶。
鬼滑头的恐惧比饥渴还要真实,土根一点儿也不怀疑他说的话,他只是想知道新余受了什么刺激,居然杀人,现在他贸然过去,性命又是否会受到牵连呢?
不得不说,鬼滑头对新余的说法和新余这个人留给人的印象,几乎把新余分裂成了两个人,一边是友善亲切的,一边是无恶不作的。
新余是村里仅剩的猎户,大多时间带了点干粮和饮水就进山。有时候当天就回,有时候隔几天才回来,有时候一进山就十天半个月那种。进山时间的长短,取决于他事先制定的捕猎计划,也取决了捕获目标的难度。
对于捕猎,新余很有一套,很少有空手而归的时候,野外生存,也是个中高手,能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在深山老林里悠然自得地找出一条生路。
村子里干这一行太少,很多事情需要独自完成,新余平时很少与人来往,但他踏实稳重,又不时分享一些野味给村民们,有奶就是娘,在土根看来,他是个招人喜欢的小伙子,从来没听说过他谁结过仇怨,怎么会突然杀人?
土根蛮好奇这一点的,从鬼滑头那儿挖掘不出太多内容,姑且过去看看吧,有危险的话注意点就是了。
地上躺着两具尸体。
土根放慢脚步,脸色变得苍白。
“新余!”土根惊慌地喊了一声。
新余转过头来,照样是一脸的难以置信,同时被人当成杀人凶手的痛苦彻底击垮了他,手里的强弓滑落在地,像一只被拔掉了牙齿和利爪的孤狼,全身上下一点儿攻击力都没有了。
一具是消失了很久的铁栓,浑身是血,身体上中了很多支箭矢,胸口那儿也插着一支,一支箭射进他的眼眶,眼球破裂,血液和浓浆溢出来,在眼周凝固一圈。
另一具尸体胸口也插着一支利剑,鲜血染红了身下的泥土,倒在地上的肢体不自然地扭曲着,关节处像是被人强行往反方向掰过。
后面这具尸体是独腿的,土根一点儿也不陌生,这是他埋过一次、挖过一次、又再次扔进土坑的红梅。
他双脚发软,身体往后倒在地上,两只脚一伸一缩蹬着小道上的砂石,硬是往后撤了好几米,好像在抗拒着什么。
土根完全想不明白红梅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莫非他和孬蛋埋得太敷衍,导致她从土里钻了出来,一蹦一跳回到村里来了?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土根喃喃低语,嘴唇哆嗦着。
新余就站在铁栓的尸体旁边,额头上的汗珠滑落到下巴,一滴一滴地往地下掉。
土根看见他眼神复杂地看着地上的尸体,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显然连他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土根从未见过这样的新余,也从未见过这样惨烈的场面,红梅和铁栓出现在这儿都让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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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不说红梅了,铁栓失踪有一段时间了,怎么就突然死在这里,而且是被他杀死的呢?
新余看了一眼土根,以及土根身后渐渐跑来的村民,身体几不可察地颤抖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出来,眼神里充满了无奈和绝望。
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没人会相信他是为了保护鬼滑头杀的人,也没人会相信他出于防卫杀人。
谁会相信他的解释,谁会相信他杀死的两个人曾经想要弄死鬼滑头?人们只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但不一定眼见为实。
所有人都看得到,弓箭是杀死这两个人的凶器,而这弓箭属于,谁会相信这两个人已经不是人了,尽管他们在形体上和人有着相似之处呢?
新余默默忍受着这种煎熬,这种等待被审判的煎熬。
天亮了,他四处望了望,发现菜园子栅栏门口扔了一篮子青菜,是鬼滑头摘的,人命关天,那又算什么,他已经不想追究。
这么大的动静,把村里睡不安稳的人都吵醒了,家里人怎样啦?他望向房间的木窗,春晴站在那儿,她捂住口鼻,哭红了鼻子和眼睛,好像哭了很久了,春晴看到他望向这边,泪水更加汹涌。他的视力很好,真的很好,又见到春晴矮下身子,是在哄孩子吧,他们的一儿一女也走到了窗前。
新余嘴唇动了动,说不出话来,他向家里摆了摆手,示意他们都别出来。
春晴不语,上齿咬着下唇,一个劲儿地点头。
新余的反抗是下意识的,他常年打猎 ,身手敏捷,练就了一身本领。在对付鬼滑头时,他能看出红梅和铁栓力气大得惊人,而且很能吃痛。两个人对鬼滑头下了狠手,如果他们继续缠斗下去,鬼滑头必死无疑。
新余本能想去帮助弱者,他狠下心来拉弓射箭,好歹救了鬼滑头一命。直到铁栓和红梅依次倒在地上,不再动弹,他才松了一口气。
可是那把弓和地上的尸体,却让他陷入了两难境地,他该怎么向村里人解释这一切?
“新余!你疯了吗?你怎么能杀人!”见村民们陆续赶到,土根开口就说,这话像一张狗嘴,狠狠地啃咬了那个手足无措的猎人一口。
人们聚拢过来,根据土根的责骂并依靠他们的想象力,推导出事件的全貌,红梅和铁栓死于新余收下,并肯定这个事实大差不差。
一方面,土根和新余惺惺相惜,他知道眼前红梅和铁栓都不太正常,但又不能确定究竟是哪里不太对,这件事让他很迷惑,他的行为太反人性;一方面,土根还在为昨天抗了红梅一条腿回家而担心受怕,在处理掉那条后患无穷的腿之前,他必须先发制人,把新余拖下水。哪怕最终不幸被人发现那条腿藏在他家,杀人的罪名在前,切断一条腿的罪名就轻了。
“杀人偿命!你这是要遭天谴的!”说话的是孬蛋。
孬蛋拨开人群见到这一幕,差点把胆汁吐出来。在看到红梅的尸体时,他跟土根的反应一样,但他知道这时候隐藏一下是很有必要的。为了自身的利益着想,他必然得顺着土根的话提一嘴,倒打一耙 撇清与死者的关系。
“两个多好的人啊!铁栓和红梅怎么得罪你了?你竟然下这么狠的毒手!”土根继续煽风点火,怒目圆睁道:“我来的时候还瞧见了鬼滑头,要不是他溜得快,你岂不是也要把他给害死了?
村民们陆续赶到了,他们都是被鬼滑头的呼救声引来的,而鬼滑头早就离开了这儿。
看到两个死者的遗体,所有人都炸开了锅,愤怒、惊骇、震惊、恐惧的情绪来势汹汹,像一场大火在人群中蔓延。
大家纷纷围了上来,指着新余斥责,眼神里充满了敌意。
想起了屋梁下悬挂了一夜的那条颜色变异的断腿,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土根心底升起,没时间凑热闹了。
土根拍了拍还在跟着人群瞎起哄的孬蛋,两人拨开人流一同朝村子走去,他们挨得很近,时不时低声交流几句。
面对轮番指责,新余张了张嘴,他无助地摊开双手,想要解释:“你们仔细看,他们不是……他们已经不是人了……”
“人都死了,你还想狡辩什么?
“杀人犯都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情,证据确凿,还在这里胡说八道!”
“你们……看他们的模样!”新余把手抬起手指着那两具尸体,颤得跟抖筛糠似的。
“死人就长这样,你要是供认不讳,我敬你是条汉子,”一个人不满地说,“人死之后,可不会像你娶进门的新媳妇一样长得花容月貌的。”
此话将沉重的气氛一扫而光,引起部分围观者窃笑。
村长喝止了大家的玩笑,“别对死者不敬。”
“我看你就是打猎打疯了,敢对村里人下手,”刚才引起笑话的人又说,“你该不会是太久没猎物,饿疯了,把村里人当成野兔野鸭了吧?”
“杀人还有理了?”一人附和道。
“仲和叔,”新余一脸哀求地望着村长,“我真没有……杀人,他们不是……”
可新余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村民们的怒骂声淹没了,村民们把他层层叠叠围着,唾沫星子喷溅在他身上,他一脸茫然。
认出那具女尸是红梅,传福从人群中口冲了出来,他跪在地上,泪水一滴滴砸在腐烂发臭的遗体上。
“红梅,我原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不一会儿,传福连连作呕,人们以为他用情太深,实际上他是被那股尸臭味给熏到了。
看客们为之动容,对新余的打压和怒骂甚嚣尘上。
18. 抓进柴房
红梅出现在山脚下一事有很多疑点,死过的人又怎会再被杀一次?
死在一旁的铁栓的死法也疑点重重,他早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何来被人杀死一说?
拜访江湖郎中那一路,传福打听到一些零零散散的传闻,让他可以跳出固有的圈子,拥有发散性思考的能力,得知眼见不一定为实的道理。
理智上,传福相信新余的说法。妻儿接连遇难一事刚刚发生不久,他还没从巨大的痛楚中恢复,有点儿神志不清,情感压了理智一头。
待他觉得危急存亡关头,一个人的生死可能影响到很多人的利益,很有必要拉新余一把时,他已经被带走了。
早前,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没有人愿意相信新余的话。
在人们看来,人证物证俱全,新余就是杀人凶手,杀人动机随意编造一个,就可以严丝合缝地套在他的身上。
事实真相在他们的议论中,变得越来越离谱与扁平,脱离实际,遥远得像一个神话故事。
禾实处地理偏僻,有几个混混,有几个无赖,不无例外都是胆小怕事的,建村至今从未发生过这等惨案。
一时间,恐慌的情绪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大家望向新余的眼神掺杂了点个人情绪。
人们像是在看一个怪物一样从头到脚打量着他,害怕他下一秒就变异,头上长出一对野牛般扭曲的犄角,牙齿像犬齿一样龇出来,从手指上长出随意能取人性命的利爪。
人群中,大家的表情很生动,即便最恐惧的人也是如此,像流云,每分每秒都在变化着。
唯有高正和水波二人陷入了茫然,呆滞木讷,面无表情,红梅是他们亲手埋葬的,对现实的体验出现了一道巨大的裂痕,其他人无法体验他们身上那种剧痛般的抽离感。
“安静点!”村长沉稳的声音响起,人群渐渐安静下来。
村长仲和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苍老的脸皮肤松弛,布满了皱纹,这是一张像苦瓜一样长满沟壑的脸。
这个自带威严的老者手里拄着一根拐杖,神情严肃地扫视着村民们。
现场瞬间鸦雀无声,他们想知道村长想怎么着手处理这件事情,不满意的话,他们可以随时提出反对意见。
仲和一把年纪了,是村里头年纪最长的几个老人之一,在村里威望素来很高,对于很多事情都是手拿把掐的,平时村里有什么大事,都是交给他来拿主意。
村长半眯着眼睛,先是看了看地上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又看了看面色苍白的新余,眉头紧紧皱起。
“人无法死而复生,死者家属节哀顺变,死者归还本家,家属们应该尽快处理后事,让死者入土为安。”
“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现在还不清楚,”村长沉声道,“在查清真相之前,先把新余关押起来。”
村长指了指两个村民,“你们两个先把新余架到祠堂,把他关在柴房里。”
顿了顿,村长继续道:“大家都散了吧,不要在这里聚集,也不要到处造谣,等事情调查清楚,到时候我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村民们虽然还有些不满,但村长都这么说了,也没人敢再反驳。
有几个冒进的村民瞪了新余一眼,要不是不敢冒犯村长,他们多想把他就地正法。
新余没有反抗,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被村民们拦着不让过来的妻子和孩子,眼神里充满了不甘和无奈。
突然之间,自己成了杀人犯,他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谣言四起,只能寄希望于所谓的真相了。
铁栓的爹娘死得早,鬼滑头又是个不管事的主,他的尸体躺在地上无人认领,村长委托了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帮忙把他埋了。
传福跪在红梅身前,看着新余被押走的背影,又看了看地上残缺不全的尸体,心里五味杂陈。
太多疑点,明明记得昨天下葬的时候,红梅并没有肢体不全,怎么今天不但莫名其妙曝尸荒野,还断了一条腿呢,是不小心弄断的,还是说弄断这条腿的另有其人?
他不敢再多想,一刻都不能耽搁了,扛着红梅的尸体转身朝着家里跑去。
儿媳妇和大孙子死得好冤,来福和雪莲还在以泪洗面,不知道山脚下发生了一件多么诡异的事情。
当传福把红梅的尸体往地板上一扔,激起一片尘土时,两个人的哭声戛然而止,他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这是闹哪出。
“你咋又把红梅的尸体挖出来了?”来富老爹嗫嚅着说。
不管人生前长得多么貌美,死之后都变得面目可憎,两个老人家被吓得半死。
“自己跑出来的。”传福并不知道是谁挖出来的,只是顺口这么回答。
两个老人家又被吓了一跳,险些儿晕厥过去。
事不宜迟,得抓紧时间尽快把红梅脏了,传福尽量让自己从消沉的情绪中振作起来,喊上爹和娘一起上山去,也不顾老人家见不见得死人了。
两个老人搞不懂儿子这么分秒必争是为了什么,难不成是找了风水先生看时间,不耽误下葬的时辰吗?
三人带着工具和遗体来到山上,传福发现原先那个坑果然被刨开了,很难说这是从外部还是从内部刨开的,竹席把尸体裹得紧紧的,如今也破损了。
儿媳妇是下葬过的,这儿的土坑都挖好了,怎么又要下葬一次?
这事闻所未闻,来富和雪莲傻眼了。
孬蛋紧赶慢赶,赶上了火急火燎往家里赶的土根,“我们得赶紧把那条断腿处理掉,万一那东西真的有问题,留在家里迟早会出事。”
“吃不了了吗?”孬蛋说:“那可是我俩个费了好大劲才弄回来的。”
“我的傻弟弟哟,要是你想吃,整条腿给你好了。”土根狠狠地剜了孬蛋一眼,“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忘了,今天早上红梅又出现了,阴魂不散的,指不定是来找那只残腿的,你敢吃吗?”
“那还是不了吧!”孬蛋脸上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
就快到家了,两人见到山娃儿急匆匆地从对面跑来,脸上满是焦急。
“那边发生什么事了?”山娃儿着急地问:“村长有在那边吗?”
对山娃儿的问题,两兄弟避而不谈,反而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么急着找村长。
山娃儿直说:“启盛晚上病了一场,今天早上病情又恶化了,只怕是凶多吉……”
不过是生病了,事态不严重,好在村子里没发生其他怪事,两兄弟松了一口气。
“村长在那边山脚下,你过去找他就是了。”两兄弟急急忙忙地就走了。
山娃儿小跑着去找村长,见到几人在押送一脸颓丧的新余,问走在队伍前面的村长:“我们借一步说话。”
“你们先把新余关进柴房,”村长招招手,“我随后赶过去。”
“山娃儿,你有事?”
“大事,”山娃儿虽然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原因要把新余关进柴房,但眼下这件事也很棘手。
闻言,仲和额头上两道银灰色的眉毛拧在一起。
“我怀疑启盛疯了,他家孩子出现了低烧症状,得尽快请郎中来,他家没有主心骨,桂英照顾大的小的抽不开身,得派个人去找寻。”
“这就难办了,”一头银发的村长抬头望了眼万里无云的天空,低声喃喃道:“老天爷真是不长眼睛。”
新余的双手被粗麻绳捆绑在身后,尽管他们念在往日的好,没有绑缚很紧,束缚感仍旧很强。
为了救鬼滑头,新余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囚犯,被关在一间柴房里。
柴房就几平米大,放置在这的柴禾不多,这儿几根,那儿几根,蜘蛛网到处张挂,这间房估计是好久没有派上用场了。
以前家家户户是齐心协力过日子的,有剩余的柴禾就搬到这儿来放好,作为公共财产一起保管,家族里有什么事情需要用到柴禾就搬出去烧掉。
这儿之前也充当过牢房,偶尔村民之间闹了矛盾起了争执,一旦打架动粗见了血,就会被关进这里关几天。
想起今早的事情,新余还觉得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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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噩梦。他在很惊险紧张的情况下,才把那两个怪物干掉,要是迟了一步,死的那个人可能是他。最可悲的是,其他人完全不能理解他正在做的事情。
新余想起来,在他解决了铁栓之后,那阵浓郁的腥气弥漫在空气中,叫人作呕,刚死的人身上会有这股气味嘛,人们怎么能对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视若无睹呢?
一定要斩草除根,才能永绝后患,在铁栓倒地之后,新余克制着内心的惶恐,缓了缓心神,站起身,握着弓箭,小心翼翼地朝着尸体走去。
他这么做是要确认,这些怪物真的死透了,确保他们不会再伤害他或者村民,而非以一个杀人犯的心理,去确定受害者有没有死透。
走到近前,他才看清铁栓的惨状,他的皮肤摸上去冰凉坚硬,没有一丝温度,他推断出他已经死了很久,刚死的人身体不会这么僵硬,也还有尚未被冰冷的空气吸收的余温。
新余的目光落在红梅身上,突然愣住了。
红梅的死尸疑点重重,先不说为何断了一条腿,得先弄清楚为什么尸体的身上那么多黄土,与血浆搅和在一起泛着黑橙色。
原来,红梅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新余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空了一拍。
新余又一次想起江湖郎中提到过的活尸,活尸是一种邪病,染上的人死后还会活动,当时他以为是无稽之谈,毕竟他没有亲眼见过,可现在,眼前的景象让他不得不信,他明白何郎中说的话是有依据的。
新余无法判断禾实村如今处在什么境况,他没办法出去呼吁大家联合起来对抗这个共同的敌人。
他也没办法厘清,今晚在禾实村游荡的活尸,只有这两个,还是说,更多的活尸还在村子里游荡,如果此事属实,他真不知该怎么办。
新余不敢细想下去,后背渗出一层冷汗,顺着脊梁骨往下淌,像一条条粘腻的鼻涕虫。
也许就算有机会告诉村民们这个可能性,他也会犹豫的,饥荒已经闹得人心惶惶,村民们饿得面黄肌瘦,要是他们得知了活尸的事情,恐怕会引发更大的恐慌。
况且就算告诉了他们,活尸一多,他们也没有什么战斗力,村子里老弱病残那么多,手里没有像样的武器,就算知道了活尸的存在,多半也只能坐以待毙。
在村民们即将蜂拥而至向他讨罪时,新余握紧手里的弓箭,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心里想着的念着的都是这一村人的生死大事。
如果到了无可挽回的一步,新余希望能有机会重新站在人们中间,做一个一往无前的战士。
他是村里唯一的猎人,也是有能力对抗这些怪物的主力军之一,保护村民,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他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和他站在一起,与他并肩作战,不管如何,他得拼尽全力。
新余心里也没底,如果活尸一个个来,他有办法制服他们,可要是活尸成群结队地到来,他只怕会丢了性命。
他只有一把弓箭,箭矢数量有限,哪怕他的箭术再高明,也很难同时敌对多个活尸。
形势所迫,也许在将来很长一段日子里,他的狩猎对象不再是动物,而是像自己一样可以直立行走的活尸。
如果哪一天,成百上千个活尸朝着村子涌来,他该怎么办?
新余的眼神暗淡下来,脸上失去了血色,旋即变得惨白,就好像肉身已经开始腐烂,就好像激情在瞬息之内逃遁了。
在村民们满脸惊恐,谴责他是杀人犯之前,新余心里想着都是这些,他一心想着要在村里组建一个自卫队,当尸潮来袭的时候有一手准备总比没有强。
该怎办,该怎办,新余站在田埂上,眼神复杂,思绪纷飞。
东方鱼肚白那一块的面积越来越大,天快要亮了,在他心里,却一片黑暗。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新余岿然不动地站在那里。柴房只有一扇窗,没有木窗,只有木框,六根木棍排列在窗框上,把光线分割成一块一块大小均匀的矩形。他的心是灰暗的,沉甸甸的,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19. 处理掉它
村庄静谧如初,鲜少有人在村道上走动。
新余杀掉了两个人,在禾实村营造出一种可怖氛围。
人们忽然醒悟过来,这年头不但要看老天的眼色行事,还得提防生活在周围的人。
有几户胆小的人家关门闭户,省得外界的声音干扰到他们,也省的被恶人盯上,偏于一隅,只求安宁。
很难再听到狗吠声,依赖于向家犬的狂吠寻求安慰的人们,只好竖起耳朵谛听村道上的动静,从脚步声来判断过路人的意图。
土根一推开家门,碰上迎面而来的妻子,很快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嫂子。”孬蛋见到淑芬,打了声招呼。
三个孩子瘦巴巴的孩子坐在椅子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又童真又无辜,还有一丝惧怕,孬蛋没有说什么客套话,只是对三姐妹笑了笑。
淑芬对孬蛋没有太多好感,对他的招呼也只是点点头,不冷不热。淑芬没想到孬蛋这时候会跟着土根近来,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土根知道淑芬有话要说,但碍于孬蛋在场,不知道该不该说。
“有什么事吗?”
土根扭头看了屋里一眼,发现厨房门被推开了,没事才怪。
像是有什么顾虑,有些话不能当着外人说,不过犹豫了一小会儿,淑芬还是开口询问。
“你放在厨房里的是什么?”
淑芬一眼看出来,他们两个是一伙的,单独一个人去干这种事,两兄弟无论哪一个都没这种胆量。跟在土根后面踏进家门的孬蛋,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淑芬语气中的强硬。这并不意味着,淑芬不想探究到底,她只是语气柔和了些,没有把话说得那么直接。
“多管闲事!”
很熟悉的一句回答,可以应付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疑问,淑芬没再说话,血气上涌,脸庞有一种火热的灼烧感,屈辱的表情浮现在脸上,早该知道土根不是一个会好好日子的人。
土根知道他的话击溃了淑芬内心那道防线,每次只要他一这样说对方就哑口无言。
“我的事你少管,”说着,土根就走进了厨房,不去看淑芬的脸色有多难看。
土根当着他的面不给淑芬面子,这让孬蛋有点儿不知所措,他不想参与进别人家的家事,即便是兄嫂一家,他想说点什么,又觉得眼下说什么都很多余。
孬蛋低下头,硬着头皮跟随土根走到厨房门口,刚要抬脚进去,就被喊住了。
“孬蛋,你别进来,”土根抬手指了指窗户,“你去厨房外面,我把东西从窗户递给你。
土根在柴禾堆里翻找,把断腿扒拉出来,又随意拽了一只破麻袋,将断腿撞装了进去,一大截露出在袋子外头。
露出来那一截让土根恼火得很,他已经没有多少耐心,可是断腿僵死了,不能随意弯折,动也不能动,想要裁短,只能用斧头或锯子。
他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和一条断腿打交道,索性不去管它了。一低头,看见大腿横截面那儿有一些白花花的东西在蠕动,定睛一看,是蛆虫在腐肉里翻滚。他头皮麻了,恶心得要死。
“你大爷的,我还想着拿这来东西充饥,我宁肯饿死……”土根的肠胃极度不适,用肠鸣来表示对这一口食物的抗议。
孬蛋穿过厅堂走出房门,很快绕到窗户外面。
土根见他早在这儿等着了,就把手里的断腿递给他,脸上的表情怪怪的,像食物中毒了一样。
孬蛋接过尸腿,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他左右望了望,又把烂麻袋抱紧了些,内心是抗拒的。
“挺沉的,”孬蛋心里很难受,他可不想一直这样抱着断腿。
他没有土根那样的嘴皮子,被人发现他抱着一条尸腿,他可不知道该怎么全身而退,要是沾上命案,这辈子不就毁了吗?
“想想办法,”隔着一扇窗户,土根的手指在太阳穴处转了转,“我们该怎么处理掉它?”
即便隔着一层布料,也能隐约摸到僵硬的轮廓,孬蛋抱着那条裹在烂麻袋里的东西,手心的汗把麻袋浸得发潮,“要不,要不扔沟里吧!”
“不行,绝对不行,”土根非常用力地摇了摇头,“水沟都变旱沟了,你觉得咱们能把这腿藏起来吗?”
“又没人知道是咱们干的。”
“你说扔沟里要经过多少户人家,你能确保我们能顺利抵达而不被人怀疑吗?”土根低声咒骂着,“你是猪脑子吗?万一被哪个不长眼睛的发现了,咱们两兄弟吃不了兜着走。”
“随便扔到哪里也好啊,”孬蛋坚持不了多久了,一想到自己抱着一条尸腿,他身体就抖个不停,又被那气味熏得头晕,“又不是我媳妇,别让我一直这么抱着呀!”
忽然,土根的眼神在阴影里亮得吓人,他拉着孬蛋的胳膊,把脸凑近了一些。“扔鱼塘里吧,现在没人敢在那边走动。”耳语时,他把声音压得极低,神情凶恶,笑容狰狞。
鱼塘是几十年前集体挖的,村里各家各户轮流承包。土根为这个好主意感慨了一把,他家离鱼塘不远,启盛又被水底都怪物咬断拇指,那场景着实把大家吓坏了,谁还会在这么可怕的地方蹦跶呢?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一个人影都见不着。
好几次孬蛋希望土根能把麻袋接过去,可是他并不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兄长,他认定孬蛋会默默受下这样的窝囊气,也假装听不懂孬蛋话里话外的意思。
孬蛋自认倒霉,他就不该和土根这样的人合作,忙活了大半夜没把一口肉吃到嘴里就算了,还要来干这擦屁股的话,真是把他当奴隶使了。
麻袋里的血腥气味越来越重,钻进鼻腔,像一个拳击手给了他脑袋重重一拳,揍得人晕沉沉的,又沿着喉咙沉下去,这个拳击手被胃袋也来了一拳重击,孬蛋弯着腰把胆汁吐了出来,把肚子里头的东西吐了个干干净净,又连连干呕起来。
“别出声!”土根狠狠瞪了他一眼,伸手扶了扶麻袋,生怕里面的东西掉出来。
孬蛋蜷缩成一个虾米,站也站不直了,那东西摇摇欲坠的,土根只好强忍不适,将麻袋里的尸腿整个抱了过去。
土根放手,将装在麻袋里断腿扔进鱼塘里。麻袋“噗通”一声入水,水花溅起。麻袋在水面打了个转,慢慢往下沉。
接着土根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双手按在腰上,心里的石头落了地,长舒一口气。
断腿砸在鱼塘里引出的一圈圈波纹还未散开,水里头就有了新动静,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土根吓了一跳,他跌坐在地上,双眼目不转睛地望着鱼塘。
土根没说话,眼睛死死盯着水面。麻袋沉到一半,像是被什么给截住了,水面开始冒出密密麻麻的泡泡,像一锅被烧开的水。
这些泡泡起初是小小的,像碎掉的肥皂泡,一个个往上窜,又在水面上破裂,发出越来越响亮的破裂声,像洒了生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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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水。
没过多久,泡泡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成团成团地从水下涌上来,彻底沸腾了一般,水面都跟着微微晃动。
每个水泡都像携带着一股异味的气囊 ,在爆炸的瞬间喷出一股说不出的腥腐味,远比麻袋里的味道更浓烈,萦绕在鼻尖,挥之不去,呛得土根忍不住咳嗽。
“这是啥呀?”孬蛋往后退了几步,做出随时准备跑路的姿态。
土根攥紧了拳头,喉咙发紧:“别说话,看着。”
水底下似乎有什么饿极了的生物,闪电般游到仍在下沉的断腿旁边,能听见麻袋被撕裂的声音,血肉被啃咬咀嚼的声音,还有骨骼被嚼碎的声音,断腿的脓液将水染成墨紫色,朝着周边晕染开来。
这一骤变把孬蛋吓傻了,他恍惚地站在鱼塘边。风吹过枯草发出的沙沙声,像有人在暗处窃窃私语。
孬蛋总觉得背后有人盯着,好几次猛地回头,什么也没有看见。
当他往前方望去的时候,意外的遇上了山娃儿那张冷峻的脸,他不知何时站在了鱼塘对面,用一种怀疑的目光打量着这边。
他不知道山娃儿是什么时候来到这边的,也不知道他看见了多少,只是心慌得汗水如雨淋下。
当孬蛋看见对面神出鬼没的山娃儿而发出一声难以被忽略的惊呼时,土根也顺着他发直的目光望了过去,顿时颓废得像一只丧家之犬。
与此同时,土根感到胸腔变成了一处灶膛,一股无名的怒火在里头熊熊燃烧,他会在这场大火的怂恿下,做出一切可怕的事情,甚至犯下滔天罪行。
“快走,快走!”土根拼命压制住内心的不满与不安,招呼孬蛋一起离开鱼塘,此地不宜久留。
孬蛋点点头,脚步却有些沉重,他回头望了一眼鱼塘,现在水面静得可怕,刚才那一场动静真像一场幻觉。
兄弟两个沿着原路返回,一路上谁也没说话。
土根和孬蛋急急忙忙地走了,他们无法确定山娃儿看到了多少,也没办法和他当面对峙,不管他看到了什么,证据已经被销毁。
只要他们一致对外,矢口否认有过那么一回事,谁也不会知道他们曾经做过什么,况且新余已经把这一切罪名坐实了。
山娃儿挠着腮部的短茬,纳闷地望着二人落荒而逃的身影。他很想叫住他们,想问问他们是否有空帮个忙。
见他们心急火燎的不知要干什么去,又不是热心肠的人,他心想还是算了,复又注视着平静下来的鱼塘思索着什么。
刚才看见两个人拽着一个麻袋,鬼鬼祟祟地直冲鱼塘,想找人手帮忙的山娃儿就直接跟上来了,他没大看清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知道这鱼塘里肯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否则不会把两兄弟吓成那个模样。
回到家,土根很轻车熟路地端起碗,在妻子和女儿的注视中,呼噜呼噜喝完了一碗清水粥,巨大的疲惫涌了上来。
困意来袭,他回到卧房,把上半身的衣服脱光了躺在床上。
土根的耳边仿佛还回荡着泡泡破裂声的回响,鼻尖还萦绕着那股腥腐味,他害怕这声音和这气味会成为他一辈子都甩不掉的梦魇。
睡着了,土根回到那片黑沉沉的鱼塘,那里藏着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在寂静的夜里,有什么搅动淤泥,将水弄得浑浊不堪,也许还会有泡泡,源源不断地从塘底缓缓冒出来,上升到水面,破裂。
上升,破裂。
20. 合作达成
启盛一家的事情,山娃儿跟村长汇报过了。他很努力地在提醒村长,这场病相当诡异,应当给予高度重视。病人身上出现的不是一般的病症,也就难以用一般的药方来治病。
光是山娃儿知道的有类似症状的病人就有好几例了,有的是一起上山挖野菜,从外村人那儿听来的,有的是本村人一夜之间病倒了,只怕是瘟疫来了。
村长被好多事拖着,根本无暇顾及此事。倘若真的是瘟疫来了,他们只好受着,大多数人活不下去,能够活下去的就是幸运儿。
这和事先有没有做准备是没用的,瘟疫一来,大家都得完蛋,他们的食物不够,饮用水得翻山越岭去扛,哪一个不是时时刻刻在消耗大家的生命?
山娃儿是这么理解的,尽管村长说的话很隐晦。他是一个村子的管理者,统筹兼顾着一个村庄的民生福祉,在言语用词上会谨慎得多,自然不会把话说得太过直白。这样说话的好处,是既可以在风平浪静的稳定中展示处变不惊的定力,又可以在动荡不安的分裂中推卸部分责任。
村长的意思是让山娃儿看着办,现在村子接二连三出现怪事,民心已乱,很难再把大家的心凝聚起来。
大家都在顽强拼搏,在生与死之间艰难求生,自顾不暇的人民群众,难以再为整个集体贡献一份力量。
山娃儿并不能预测旦夕祸福,若不是和启盛是邻居,两家平素来往密切,他应该也不会把这事放在心上,不会把启盛一家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
桂英和晓凤的关系也蛮好,彼此间常来往走动,做一些八卦或女红技艺上的交流。晓凤的意思是,桂英他们家有难,帮忙是应该的。风水轮流转,人不该过于冷漠,他日万一自己家出事情,他们也会出手相救的。
荒年,很多人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并不想在别人家的事情上插上一脚,但有时候保全他人就相当于保全自己,说到底人类的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
外面的世界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山娃儿想要出去一探究竟,但是他认为单独出行并不是一个理智的做法。他需要一个并肩作战的同伴,一起到镇上闯荡一番。
“村里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山娃儿敲定注意,打算去碰碰运气。
不该漏掉传福,听说他不久前刚去镇上请过一回江湖郎中呢,他的心情突然愉悦起来,这笨脑子,刚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山娃儿来到传福家时,他正在山上,和老爹老娘一起埋葬妻子。
按照计划,今天一天都会忙得分不开身,在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之后,传福不会再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把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的,像丰收时的谷仓,快囤积不过来。
事态紧急,的确是这样,山娃儿认为要尽快把江湖郎中请来,也认为这事值得等待,他就坐在传福家门口,心焦如焚。
红梅还是被葬在了老位置,那儿有个现成的墓坑,不想再费时间挖一处新坟,只能暂时委屈死者了,待日后生活质量上来了,有精力了再迁坟。
让两个老人家一起帮忙埋葬妻子,传福心里很不好受,下山的时候他接过所有工具,先扛着农具小跑着下山,让两个老人互相搀扶着慢慢地回家。
在家门口等候多时的山娃儿看见传福,心跳瞬间加速,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经历了大起大伏的传福倒是一脸平静地看着山娃儿,出声问道:“进来喝口茶?”
“不用,”山娃儿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我不渴。”
传福推开屋门,将工具顺手放在门背后。
他拍了拍手,询问道:“来很久了?”
“也没多久,”山娃儿难为情地说下,他确实多了好一会儿,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久。
“有事?”
“有。”山娃儿往前走了一步。
传福伸出一只手挡在身前,像是在阻止山娃儿继续往前走,他开门见山地说:“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事找我,但我还有事情要做,我的儿子下落不明,我想去鱼塘边找一找。”
“你知道的吧,你爹昨个儿下午悬赏一碗干饭,谁要是跳进鱼塘里捞着了石头的尸体,那碗饭就归谁,”山娃儿也不想车轱辘话说来说去,那多没意思啊,不如直接标明来意,“现场乌泱泱一大片人,只有两个汉子跳下去了,一个是翰林,另一个就是启盛。”
听了这话,传福有点儿愣住了,山娃儿看得出来,他似乎还没有听说过这件事,这是他们家的家事,估计是有什么隐情,他不可能是单纯的不在意,肯定有另外一件事拖住了他。
“你昨天下午不在鱼塘那儿,你去哪里了?”山娃儿很快就发现了问题,一个当爹的怎么可能不在意儿子的下落,除非有什么事情抽不开身。
“你先别管我,”传福不想向更多人透露妻子死亡的事情,更害怕他们急于知道妻子死亡的真相,那是他们一家的痛楚所在,“你继续说。”
“翰林和启盛在鱼塘里找了好久,他们非但没有把你儿子尸体找着,启盛还丢了一根拇指。”山娃儿希望自己把事情交待清楚了。
“你说什么?”传福怀疑自己是听错了,“断了一根拇指吗?”
山娃儿呼吸声很大,事情一件套一件的,整理起来很费心神,他真是有点累了,假使传福是知情人,他就不必在这大费口舌浪费时间了。
山娃儿耐着性子往下说:“是启盛,他的右手大拇指在鱼塘里被什么东西给咬断了。”
“这怎么可能?”传福听说过甲鱼会咬人手指,一旦咬住就不会松口,除非天上打雷。“是甲鱼咬的?”
“闻所未闻,”山娃儿很有力地摆弄着五官,扭出一个莫衷一是的笑,“甲鱼能把人咬成那样?”
“那后来呢?”传福隐约猜到那不是个圆满的结局,山娃儿特地来找他是为了让他赎罪么?
“启盛回到家就躺下了,半夜发高烧,说一些胡话……可能是受惊过度,什么东西能把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子汉吓成那样呢?”山娃儿反问道,见传福一言不发,又接着说,“可能是伤口感染了,也有可能是别的原因造成的,具体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呢?”传福把双手交叉在胸前,摆出防御的姿态,在山娃儿表明来意之前,他有必要认为他一肚子坏水。
“你们家做人太不厚道了,没把石头捞上岸不假,但启盛为了找你家孩子在水里头断了一根拇指这事也不假,出了这茬子事,你爹还把那碗米饭带回家这个做法太让人心寒。”
“你来,就是为了给启盛讨那一碗干饭的是吧?”这件事传福完全不知情,自然是山娃儿说什么就是什么,在心底升起一抹为老爹不顾及体面的尴尬之余,又有一种被牵着鼻子走的耻辱。
“我爹的做法是不通人情,好在我们家里人都没胃口,没把那碗饭吃掉,我给你端来就是,希望还没馊掉。”
山娃儿从传福的话中听出了一点儿刻薄,开始反省是不是自己说的哪句话太尖酸了,诱发了传福的敌意,他们应该是合作伙伴,而不是对薄公堂的仇敌。
传福走近屋里头,室内采光不好,黑黢黢的,啥也看不清,等他的身影再次出现时,手里头就端着一碗饭了,他把那碗同人一样消沉的米饭向山娃儿的位置递了过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山娃儿拒绝接过那碗饭,太多想法在脑海里闪过,“我来请求你帮我一个忙。”
“用威胁的方式,用震慑的手段?”一个体型壮硕的人用轻蔑的语气指出你的错误,相当令人不快。
“你知道我是个糙汉子,说话不大中听,”山娃儿难为情地笑着,“我只是想通过这些话,让你把石头的事情和启盛的事情联系起来。”
“我不明白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传福脑袋一歪,望着山娃儿不太理解地说,“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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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在鱼塘里是一说,启盛跳进鱼塘里被咬了是另一说,你这样强行将他们扯在一起,不是有意要将我拖下水吗?”
“我不是有意要糊弄你,”山娃儿使劲在乌漆麻黑的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来,“难道你没发现,启盛被咬了之后出现的症状和石头一样?”
“从你的描述来看,是很像,但不能说一模一样,”传福叹了一口气,“说吧,说你真正的想法。”
“我们一起去镇上,找那位江湖郎中,”山娃儿握紧拳头,眼神灼热,眼睛几乎要冒出青烟来,“找他回来把启盛医治好。”
“你确定那郎中有治病的妙招?”
山娃儿不知道其中的隐情,对江湖郎中的医术很有信心,“石头的病不是他治好的吗?”
哼,传福没说话,轻轻哼了一声,何郎中恐怕只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家伙,到处招摇拐骗混口饭吃。
“你信他不如信我。”传福不想把家事告诉一个外人,他只能这么坦白了说,他的确知道药方是什么。
“可是石头不是能蹦能跳了吗?”山娃儿声音低了下去,“谁也想不到小孩子病刚好就出了这个意外。”
“我为什么要跟你一块去呢?”传福突然生气道:“我犯得着跟你一块去吗?”
“你去不去随意,我只是很需要你这个同伴,你有经验,我一个人到了镇上不认得路,也不知道镇上现在情况怎样了,希望得到你的帮助,”面对一个阴晴不定的人,山娃儿只能尽力挽留,他的语气很诚恳,“你出头脑,我出体力,我保你全身而退。”
“我把找石头这件事排在第一位,”传福直截了当地说。
“你可以把这件事缓一缓。”山娃儿说,“石头溺水了,你知道他在那里吗?你下去了,你敢担保自己不会像启盛一样,也被水里的怪物咬上一口吗?”
传福气恼地望着山娃儿,不发一语。
“石头要是真溺水了,更不急于这一时,时候到了尸体会浮上水面,费不着冒着被咬的风险下水去打捞,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的,”山娃儿将心里不停盘算的东西一吐为快,“我稍早前刚从鱼塘那边过来,并没有看到任何一句浮尸,我知道你急着要找到石头,但这事儿还偏就不能急。”
山娃儿的话触动了传福某根心弦,他已经有点动摇了,太阳穴上有一根筋在突突突地跳着。他一直在为拒绝和山娃儿一起去镇上找托辞,他知道他缺乏胆量,也有脆弱的地方。他原先是想下水找石头遗体,但在听说了启盛的事情之后,他就不敢动这个心思了。
“你要是认为我说的话有道理,你就听我这一次,我不会害你的,我隐约觉得这两件事是有关联的。”
难道启盛一家人的病,和石头有关?
事不宜迟,传福把那碗干饭就放在门口。
来富和雪莲前脚刚到家,传福后脚就要走了,山娃儿喊了他们一声。
“传福,你干嘛去?”
在山娃儿听来,雪莲大娘的声音比两天前苍老了很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呐!
“我要去镇上走一趟。”
“外面不太平,你注意点。”来富老爹知道传福去意已决,拦不住他的,有什么话简短了说。
“放心吧,你们照顾好自己。”
“我们你就不用担心了。”
“门口那碗米饭给气盛家送过去吧,”传福又加了一句,“这是我们欠他的。”
山娃儿向老两口招了招手,“来富叔,雪莲婶子,我们先走了。”
“走之前,我还有两件事要办。”
“什么事,我陪你。”
“首选去看看启盛家的情况,去次我要同新余说一说今早上的事。”
山娃儿点点头,早上发生的事他不在现场,去了启盛家再去关押新余的柴房,多了解一下情况挺好的,也耽搁不了多长时间。
21. 蛛丝马迹
山娃儿和传福一同往祠堂那边的柴房走去,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
路上没人,村民们都站在屋檐下,或蹲或站在房门口。他们多半在议论新余一大清早的所作所为,一脸恐慌。
这事没发生之前,谁也想不到杀人犯就生活在他们身边,以后得提防着点儿。
二人没有心思理会这些,只想着快点赶到启盛家,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启盛家的事情村里知道的人不多,这事儿暂时还没有成为大家讨论的话题,即使有,也是炒旧饭的说法——关于昨天他被咬断拇指一事,个中缘由,无人知晓。
启盛家的门虚掩着,一推开门,伴随着门栓的嘎啦声,一股淡淡的腥臭味扑面而来。
山娃儿捂住鼻子,又急忙放下,省得不敬。
传福眼里的光芒忽明忽暗的,这味道他可太熟悉不过了。不论在红梅身上还是在石头身上,他都曾经闻到过,这气味像是与他结下血海深仇的敌人,激起他强烈的厌恶和反感。或许是多想了,或许这是死者身上共有的味道。
担心被过路的人看见,桂英把木窗关得严严实实,屋里光线昏暗。
孩子发病晚,也没有发狂的迹象,两个人先去了孩子的房间。
桂英坐在床头,头发凌乱,满脸的泪痕。
团子盖着厚厚的被子,小小的身体还在不停发抖,嘴里发出模糊的呓语,一会儿打打杀杀的,一会儿说屋子里太冷了。
团子脸色潮红,呼吸急促,嘴唇干裂,眼睛紧闭着,眉头紧紧皱起,似是在承受巨大的痛苦,他不时蹬着腿,像在躲避一头猛兽的追捕。
想起石头,传福心疼得很,他发病的最初症状和团子太相似了。他走上前,伸手摸了摸团子的额头,滚烫的温度让他下意识地缩回了手。像碰到了一块烙铁,他低下头看手。
“好好的,怎么会……”
山娃儿紧紧抿着嘴唇。
传福的视线从手上挪开,注意到团子手腕上有一处伤口,用布条缠得紧紧的,还是有鲜血渗出来,“这……”
山娃儿倒吸一口冷气。
“怪我没拦住,孩子要怎样就让他怎样,他年纪那么小,怎么懂事嘛?”桂英说话像在嘶吼,声音里充满了委屈和自责,“团子说他爹好久没吃饭,肚子要打雷,他要喂他爹吃饭。”
桂英拗不过团子,看他夜里那么害怕他爹,天亮了又心疼他爹,心里很欣慰,用钥匙开了房门锁。
开了门,团子端着一碗粥进去,启盛没有安分地躺在床上,滚落在地了。
那粥很稀,喝起来跟喝白开水一样,加了点儿下粥的咸菜进去搅拌了一番,粥水发黄发绿,味道属实不错。
夜里,启盛的怪叫声着实吓人,山娃儿把他手脚捆绑起来之后,桂英又往他嘴里头塞了块抹布进去,瘆人的叫声就化作几不可察的呜咽了。
团子太乖巧了,把粥放在地板上,跪在启盛身前。启盛那时候还不算乖戾,可能是晚上折腾太久,没体力了。桂英还是担心,守在一旁,随时提防着丧失了理智的丈夫。
桂英没有阻止孩子去做他要做的事情,团子用手将那块破抹布扯出来,不扯出来的话,白粥要喂到哪里去呢?
团子重新捧起那只碗,撇了撇碗里的粥水,确保那勺子上有白粥也有咸菜,嘴唇嘟圆了,往勺子上吹了几口,就将那一勺子粥水围巾启盛嘴巴里。
一夜之间,启盛可真是长得面目可憎,像个病入膏肓的怪物。牙缝间血丝糊拉,牙齿长得黑黢黢的,像吃了一把锅底灰。尽管团子心生畏惧,但担心他爹饿死,丝毫没有退却。
勺子刚伸进嘴巴里,粥水还没倒完,就被启盛一口咬住了,似乎他对勺子的兴趣胜于粥水。
担心爹神志不清,会把勺子吞掉,团子用力拔。勺子不是启盛想要的,一泄劲,又是一扑一咬,咬住了手腕。
团子用很大的力去拔勺子,启盛一松口的时候,整个人由于惯性在往后倒。一个黑影压下来,手腕处忽然袭来一阵剧痛,团子发出一声惨叫。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桂英一反应过来,就不顾一切地冲到两个人中间,哪怕启盛是孩子他爹,他也是个恶魔,一定要阻止恶魔行凶。
在孩子撕心裂肺的求救声中,桂英想把启盛的嘴巴和团子的手腕分开,可他们的这个部位像焊在了一起一样牢不可分。
鲜血直流,从启盛嘴巴里冒出来,这血像是他吐出来的,实际上却来自于团子被咬开的手腕。
血流在地上汇聚,成了一处血洼,看得桂英心头发颤,和团子一起呜哇乱叫。
场面僵持住了,目前只能确保启盛的牙齿不会咬得更深,但不能让团子脱身,桂英急中生智,放弃掰扯嘴巴和手腕,转而把矛头指向了恶魔的嘴巴。
再这样下去,团子不被咬死,也会流血身亡。咬合力太大,从嘴巴里拽出手腕不切实际,那就只能把咬人者的嘴巴撬开。桂英救子心切,一双手直接塞进启盛的嘴里,使出吃奶的劲儿,却怎么也掰不动。
桂英哭着大声呼救,希望有个人来帮帮忙。被叫声引来的山娃儿吭哧吭哧地跑了进来,启盛喉咙里发出的声音愈加疯狂。
山娃儿一下就傻眼了,他糊涂了,没想到启盛变了一个人,他该寸步不离守着这个怪物的,眼下更大的混乱被制造出来了。
村子里其他早醒的人正在往山脚下赶去,孩子哭是常有的事,他们不以为然,当是启盛的家事。
山娃儿立马想出了个策略,把桂英的手指拉出来,将自己的手伸了过去,左手四指扣住下颚,右手四指抠住上颚,两根拇指锁住位置,两只手往反方向用力。
山娃儿脸憋得一阵红一阵紫,额头上和脖子上青筋毕露,可算撬动了启盛的嘴巴。
“快、快点……”山娃儿快撑不住了。
有一点空隙,团子的手腕就能挣脱出来,小孩子吓晕过去了,停止了哭嚎,桂英急忙将团子往后一扯,把他紧紧护在怀里。
伤口咬得很深,启盛差点儿把团子的手腕咬了个对穿,这可怜的孩子遇上个这么狠心的爹,桂英哭得五官扭曲,五张六腑间传来一阵阵针扎般的刺痛,心跳不动了,呼吸不上来了,哪哪儿都不对劲。
山娃儿缩回手,把满地打滚的启盛控制住,又把那块被血液浸湿的破抹布塞回他嘴里,这才倒在地上大口喘气。
看见昔日的好友变成了红眼睛的恶魔,山娃儿红了眼眶,他深知他已经没有人性了,为团子和桂英的遭遇,他狠狠地踹了他几脚,以求解恨。
“启盛媳妇,快给孩子包扎伤口。”
桂英连连点头,把孩子抱了出去。
山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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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间里逗留一会儿,见启盛消停不了,也就不管他了。
把房间锁上时,山娃儿在心里头盘算着,他得把这件事告知村长,请他拿个主意。
离开团子的房间,他们从桂英那儿把启盛房间的钥匙拿来了。开了门,是一股更加腥臭的味道,直冲天灵盖。
启盛的情况不容乐观,眼神涣散,活像个茹毛饮血的野人,嘴角挂着血迹。
地板上有一大块血污,他就在那儿蹭来蹭去 ,嘴里反复念叨着什么。
传福和山娃儿不忍看不下,但他们强迫自己仔细观察启盛的异样。他像个中毒之人,这毒深入骨髓,指甲盖都隐隐透着黑色。
一股寒意从传福的脊梁骨升起,石头扑向红梅的画面在眼前来回闪回,这些事情似乎受到同样一股力量的驱使,那力量是未知的、可怕的,也是邪恶的。
“桂英,你好好照顾好团子,我们去一趟村祠堂,接着马上就出发到镇上去。一般的郎中对这事肯定没法子,镇上那个江湖郎中治好了石头,就也能治好你家里人。传福识路,要不了多久就会把江湖郎中给请回来的。”山娃儿沉声道。
桂英脸上满是担忧,用手背擦了一把泪水,“你们快去快回,我怕他们撑不了多久。”
听山娃儿夸下海口,传福有点心虚,明知道江湖郎中救不了怪病,又不能一点希望也不给他们。
传福处在一种矛盾中,这矛盾几乎把他割裂,让他没办法专注于眼前的事。
答应和山娃儿一块去找江湖郎中,传福是有私心在的。
如果何郎中不来乱指挥一通,石头的病情不会好转,但也不至于一头扎进鱼塘里溺死,红梅也不会把腿上的肉割下来喂孩子,孩子也不会害死他娘。
一方面,他要找到江湖郎中,要和他当面对峙,他会揍他一顿,兴许还要把他这个祸害杀了,等待这个人的结局是死是活,视他的愤怒程度而定。
另一方面,传福又明白江湖郎中不能为这事负全责,他的确间接害死了他的孩子和妻子,可看了启盛和团子身上的症状后,他觉得不论江湖郎中来或不来,结果更好更坏都不一定,他只是个行走江湖的骗子,用禁不起考验的医术骗走了他好一些粮食。
想要见到江湖郎中的最后一个原因是,他对于这怪病肯定知道些什么,包括他的起因和对抗方法。在这个立场上,传福和山娃儿是站在一起的,他们不能让村子里那么多人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遭殃受罪,江湖郎中可能不会治病,但可以向他打听一些消息。
禾实村太闭塞了,没有渠道去探听外界的消息,将来村子里不知道有多少会染上怪病,哪怕不能杜绝灾难的发生,也得尽力把伤亡降到最低。
寻找江湖郎中一事刻不容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二人加快了步伐。
正午太阳升到最高处了,日头照在身上,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恐惧会使人的内心发寒发冷,山娃儿不知道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究竟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村里还会有多少人遭殃。
一盘生肉片,红梅断了一条腿的尸体,启盛和团子诡异的病症,新余杀人后被扣押时流露出的无奈眼神……
这些画面在传福脑海里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张巨大的网,让他喘不过气来,不论他愿不愿承认,村子平静的日子已经到头了。
22. 事实真相
村子里的房屋结构特殊,民居房大部分首尾相连,将祠堂围在村子中央,柴房在祠堂外围的左侧。
大家伙都在忙着寻找食物或窝在家里节省体能,村长没有特地安排人手守着新余。
他们跑到祠堂门口,就听到柴房里头传来村长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和犹豫:“事情我已经大概了解了,只是你单方面的说辞不太可靠,这事从未有人听闻过,说出来难以服众。”
新余的声音低沉而沙哑:“村长,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不会为了摆脱杀人犯的罪名而作假。”
“我相信你,你一直以来都是一个诚实可靠的男子汉。”
他作为一村之长,需要在多方面进行考虑,也不能因为对新余的印象很好,就做出他永远不可能犯下杀人罪行的判断。
“他们当时已经没有理智了,鬼滑头被他们压在地上,他们那样子像是要把他给生吞活剥了。我们是一个村子的人,几百年前我们拥有同一个祖先,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他们两个见人就扑,力气大得吓人,我不杀了他们,死的就是我和鬼滑头。”
山娃儿和传福推开门走了进去,看到村长仲和站着,拄着一根造型流畅的拐杖,眉头紧锁,神色凝重。
村长看了来人一眼,继续说:“这件事很难决断,这样吧,新余,委屈你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如果你被误会了,我会还你一个公道;如果没有人证,没有事实证据,你就会被关押在这里大半辈子。你刚才说的证人是鬼滑头吧,我现在去他家打听一下情况,我待会儿会回来找你的,关于你的最终审判,大家也会参与进来。”
“我会等着的。”新余捏紧了拳头,希望老天有眼。
“你们两个这会儿来干什么?”仲和打量了山娃儿和传福一眼,“新余还没被判罪,公报私仇的方法不可取。”
山娃立即挤出一张无害的笑脸,连忙朝村长摆了摆手。
传福注视着村长的眼睛说:“我们有点事情要问新余。”
“那好,你们两个走的时候,记得把柴房门锁好。”
见村长那老头走远了,山娃奇怪道:“村长怎么怀疑我们是来揍你的呢?”
“有人来过一回了,村长刚把他们赶跑。”说话间,嘴角还在抽痛,新余深吸一口气。
新余瑟缩在暗处,脸色苍白,双手反绑在身后,身上的血迹还没干透。
他鼻孔和嘴角都在流血,刚进来瞧不仔细,他们这会儿看清楚,即刻明白了村长话中的深意。
传福记得在事发现场,新余用弓箭杀人,没有近战,身上一点血迹都没有,可见是有人偷偷溜进柴房里揍了他一顿。
新余可不像他到处和人结梁子,传福实在想不到他会招惹到谁,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就来揍人,用欺负人的方式来取乐,这群人真是目无法纪,在乱世指定是要逞凶作恶的。
“新余,”传福看着他,又看向山娃儿,“山娃儿,”他用舌头捅了捅口腔,把腮部顶出来好大一块,像是在思索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我信得过你们,有几件事我要和你们说,不过我们得讨论新余能否洗清嫌疑一事。”
新余和山娃儿同时抬起头,看向眼色忧郁的传福。
“新余,要是你把身家性命押在鬼滑头身上,恐怕是凶多吉少。”
“为啥?”新余心想他好歹救了鬼滑头一命,他哪能把他往火坑里推呢?
“没事的,没事的,”当个和事佬一样,山娃儿乐呵呵地说,“新余老弟的为人我信得过。”
传福冷笑一声,“鬼滑头说过多少真话,又说过多少谎话,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知道,他那个人很记仇,尽管你出手相助,他也有可能倒打一耙的。”
“见鬼,”新余的心当下就冷了一截,“我怀疑他摸黑来我家菜园子偷菜。”
“啊?”山娃儿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他们现在讨论的东西怎么像孩子在玩过家家。
“这不就得了。”传福扬了一下眉毛,神情有点儿诙谐,像是在拿新余打趣,对他说,只能帮你到这了,你好自为之吧!
“那我该怎么办?”传福的话把新余吓得脸像石灰一样白。
新余确实对逃脱罪名太有信心,现在看来高兴得太早了,把信心建立在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鬼滑头身上,无异于镜中花水中月,一切有利于脱身的依据都存在于那一座建在空中的楼阁。
那两个死人,一个是红梅,一个是铁栓。铁栓是鬼滑头的弟弟,亲人遇害,他不可能不受到情感的左右,加之他的生命被威胁,心智上受到那样的惊吓,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谁知道他会说些什么屁话,就算他一五一十地招供,实话实话,一点儿不添油加醋,说他早上为了偷菜去到那里,只要他把他看见的事实说出来,说新余如何如何杀了红梅呢铁栓,新余就别想躲过这场牢狱之灾。新余的心拔凉拔凉的,他落到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我承认红梅和铁栓是中了我的箭才倒地身亡的,”新余撇着嘴无可奈何地说,“可是我并没有做错。”
山娃儿大吃一惊,他听说了早上的事,可他没到现场去看,又一直在为启盛家的事情忙活,很多细节还不知情。
他总以为事出意外,有人把杀人犯的罪名栽赃嫁祸给新余,可是他亲口承认他杀人了,说明那人原本就是他要杀的。
新余就是个杀人犯,而且还不认为他做错事了,这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吗?他脑子有点糊涂了,看向新余的眼神中有了恨意和恐惧,觉得新余被人揍是活该。
“你是个好人,”传福面不改色地说:“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
“红梅是你妻子,”新余淡淡道:“你有什么理由帮我?”
谈话变得有点费脑筋,山娃儿插不了话,他的眼睛在两个人脸上转来转去,这会儿停在传福脸上。
局势有点儿难以预料,就不该答应和他一起来见新余,不知道他靠近新余有什么目的,会是为了帮妻子报仇雪恨吗?
山娃儿也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就站在新余那一边,认为他不会杀人,肯定是被误会了。他还生怕这误会不澄清,会像毛线球一样越缠越大,新余就没办法脱身了。现在他知道新余的确杀了人,他不能站在新余这一边,不然他就成了杀人犯的帮手。
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方在于,新余杀了传福的妻子,传福还说新余是个好人,他即使对妻子一点爱意也没有,也不至于帮杀人犯说话吧……这都什么跟什么,山娃儿头脑恍惚了一下,突然间泄了气,不知道自己为何要站在二人中间。
“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会站在这里,”传福的食指往地下指了指,“我们对真相都一知半解。”
新余和山娃儿动作再一次同步,不解而又迷茫地看向传福。
“我们知道的都很有限,但只要我们把我们所知道的都分享出来,事实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传福要跟他们说几件事,这些话不但能帮助新余摆脱杀人犯的罪名,还是能把所有事情串联起来的关键线索。
“第一件事是,昨天我和江湖郎中赶回村子的路上,见到过铁栓一次。那时,铁栓就没有神智了,他朝我扑过来张大嘴巴要咬我。何郎中有手段,看他没有双臂,引他栽进一处旱坑。我们摆脱了他,以为他再站不起来,没想到他居然游荡到村里来了。”
太离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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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都没吭声,静静地听着。
“铁栓变成那样子很久了,他失去双臂也有一段时间了,他就和行尸走肉一样,任何一个人撞见他,为了自卫,都会把他杀死的。”
“第二件事是,”传福顿了顿,接下来要说的事情很离谱也很重要,他得确保两个人没有在开小差,“我的妻子红梅是昨天去世的,下午就入土了,我和土根、高正和水波四个人一起忙活的。”
山娃儿眨了眨眼睛,他真想掐自己一把,“我肯定在做梦。”
“确有此事,他们可以为我作证。”
“红梅是你杀的?”山娃儿不敢置信地看着二人,天塌了,他居然和两个杀人犯共处一室。
“这不是重点,”传福朝着山娃儿翻了个白眼,怕被他误会,还是解释道:“人不是我杀的。”
“那我放心了。”其实山娃儿的心还是七上八下的,老实说,也就放心了那么一点点儿。
“那我今天早上杀的人是谁?”
“也是红梅。”
“人怎么可以死了一次,又死一次?”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啊,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情?”传福说:“百思不得其解。”
“难不成红梅下葬的时候人还没死?”
“我不知道,我不情愿去细想去深究,再想这些都没有意义了,”传福不太肯定地说,“按理说,红梅是死透了的。”
“没准儿你们把假死状态的人给埋了,你怎么确定红梅死透了呢?”
“你这种人不可理喻,”传福瞪着山娃儿,一字一句地说:“红梅脖子上的动脉断了,血是飙出来的,这是故事会吗,你要我说得再详细一些吗?”
“我又不知情。”山娃儿反击回去,但没有勇气和气头上的传福对视,他还想知道一些细节,比如红梅脖子上的动脉为什么断掉了,但憋在心里没敢问出口。
新余心思比较活络,把这件事琢磨来琢磨去,还是没想出个头绪来。
“还有一个地方很怪,红梅入土时四肢百骸是完整的,今天早上却少了一条腿,”传福看着新余,声音低沉下去,“你见到红梅的时候,腿还在吗?”
“我一开始没认出那是嫂子,”没想到这事这么诡异,新余战战兢兢地说,“对嫂子的第一印象就是个独腿女人。”
“那么那条腿稍早前就断掉了,可是现在那条腿在哪里呢?”
有什么话堵在了山娃儿心口,没来得及说,过会儿又忘了,两人的对话冲击力太大,他有点融入不进去。
“今天上午,我爹,我娘,还有我,把红梅葬在原先的位置,那土坑像被人动过手脚,又像是红梅自个儿从里往外刨了土,但是终归没有找到那条腿,”传福嗓子哑了。
“是被人吃掉了吗?”山娃儿说,见两人齐刷刷看向他,他紧张得咽了一口唾沫。“你们不是说他们要吃了鬼滑头吗?”
“是谁吃掉的?”
“铁栓吧,”山娃儿鼓着嘴唇,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不是铁栓,还能有谁?”
“铁栓的手臂呢,”新余有个问题,“也是被谁吃掉了吗?”
“不可能是红梅,”传福煞有介事地说,“时间线对不上。”
“他们的同类?”山娃儿问,连忙解释,“我没说他们不是人,我指的是行为像他们一样的人,外面的世界肯定还有的吧!”
“不太像,”新余摇了摇头,“伤口很整齐,像被人砍下来的。”
山娃儿猛抽一口气,这口气太猛了,差点儿倒不上来气,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头脑中形成,有那么一个人像砍树一样,挥舞着斧头把铁栓的两只手臂给砍下来了。
23. 还你自由
传福毕竟拥有第一手情报,可信度很高,并非无稽之谈。
在这些具有极高含金量的话语面前,他们突然醒悟过来,深知很多事情会彻底翻案。
新余的心脏不自觉地缩紧了,将这些话告诉他人,引导更多的人站在他们这边,说服村长相信这些,他就能脱掉这一身囚服了。
“你们说说吧,”传福抬起头对着二人点了点,补充道:“你们这两天的经历。”
山娃儿抖了抖手,示意二人把注意力集中到他身上。他将启盛怎么被咬、夜晚发作的症状,未经添加,如实告知。他说得又快又急,但说得很细,生怕遗漏了任何一个细节。
听完山娃儿说的话,传福眼神里充满了惊讶和疑惑,在启盛和石头身上有太多相似之处,病症几乎重叠在了一起。
谈话没被打断,也没有中断,等山娃儿一口气说完之后,新余就续了上去,他用平淡之中带着点不安的语气将早上的遭遇复述了一遍。
传福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事已至此,他不打算继续隐瞒妻子的死亡原因,这个死法太过离奇,但在山娃儿和新余说完他们了解到的事实之后,说出来并不会不可信。
“红梅是被石头咬死的,”传福轻轻呼了一口气,一想到妻子的这个死法,还是让他难以接受,“当我听说启盛也咬了团子一口时,我就隐约猜到这是他们攻击人的方式。”
“难以置信,”震撼之余,新余发出一声感慨,“不管是红梅还是铁栓,他们身上都有这种攻击倾向。”
“你们是说,他们几个人可能患了一样的病吗?”
“或许吧!”传福没有足够的把握去肯定。
“既然如此,”山娃儿搔了搔头皮,“村里第一个人犯病的人是石头。”
传福低声道:“也许是,但这边在外头由来已久了。”
“这怪病来得莫名其妙啊,”新余垂下眼帘,像个真正的罪犯那样消极,“据我推断,铁栓患病的时间更早,他离开村子好长时间了。”
“这种病莫不是通过咬人的方式来进行传染的?”这场谈话,山娃儿很多时候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但关键时候却指明了应当予以重视的一点。
“铁栓怎么被感染,追不追究没多大用处,他不是在村里染病的,”新余慢慢地说,“要想确定这病的来处,只能从石头那儿抓起,这点想必你们两个都认同吧!”
柴房里一片寂静,只有新余的声音在回荡。
传福的眉头越皱越紧,脸色也变得越来越凝重。
想要探究出个结果来,彼此间就不能有所保留,这是一开始传福就信奉并宣扬的道理,他痛苦地说:“那我再说一件事,事情发生在数天前,苦于家里存粮不够,担心早晚会饿肚子,我们一家到野外去,分头寻找吃食……”
山娃儿点点头,表示他能理解这种恐惧,谁都不想饿肚子。
本来好好的,石头突然跑到传福身前,眼睛哭得肿肿的,说是被野人给咬了,脱了血淋淋的裤子给他看。
在石头肚腹那儿,真的有一排人类的牙印,咬了好大一块肉,血流不止,传福很纳闷,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野人,但是他又不得不信,不然什么人会平白无故把人咬伤。
太阳晒得脑袋发热,石头找东西找累了,又饿又困又渴,他想偷懒,找了个阴凉处躺着休息,睡得好好的,腹部传来一阵剧痛。
一睁眼,把石头给吓坏了,一个胡子拉碴的野人在咬他的肚子,情急之下顾不得许多,他顺手捡了块石头砸那野人的脑袋,连续砸了好几下,砸得挺重的,才侥幸跑了出来,他担心那野人还在后面追着他。
不管是不是野人,总之有东西攻击了一个孩子,肯定不是什么好家伙,不知道他会不会再次进攻。
什么东西也没有命重要,石头肚子上的伤口迫切需要止血,血流得又多,伤口又痛,小孩子脸上都快没有血色了。
千万别为了找食物丧命,传福抱着愈发的虚弱的石头,用喊声将一家人集合在一起,他们着急忙慌地沿着原路返回,赶紧撤离野外。
回到家,石头就发病了,肚子上的伤口止住了血,但他的意识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的,像是消毒不及时,导致伤口发炎肿胀了,感染又造成持续的高烧。
受惊吓过度,也会让人生病,生理上的疼痛和心理上的折磨,彻底摧残了石头的生命。
石头一病不起,一点儿生命力都没有,像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
对外,传福没说过被野人咬伤的事情。首先别人会觉得野人咬人一事是危言耸听,谁都没见过野人,野人可能是孩子想象出来的;其次是伤口在愈合在恢复没有流血了,家人没太在意,总认为这样严重的病症不可能是一个正在痊愈的伤口造成的;请来的郎中的大夫忙得焦头烂额,也诊断不出这是什么病,分别下了不同的病书,掀开衣服给他们看是否腹部的伤口,他们的看法却没有了分歧,完全一致,说这病与此无关,伤口敷了发炎药,一天一换,没有发炎感染。
“看来我们离真相八九不离十了,”新余又兴奋又惆怅地说,“患了这病的人咬了另外一个人,那个人就会患上同样的病。”
“不知道启盛是被什么给咬了。”山娃儿自言自语地说了这么一句。
“石头和启盛,我把他们两个划成一组,红梅和铁栓,我把他们两个划成另外一组,”传福看向二人,“你们觉得他们有何不同吗?”
“石头和启盛看着更像活人,”新余做出自己的判断,“红梅和铁栓看着更像死人。”
“或者说,石头和启盛虽然感染了,可还没到最后一步,如果这期间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传福试着说出自己的想法,“红梅死了,感染得比较彻底,铁栓的两条手臂可能是生前就断了,没有人给他止血,他就血流而亡了,他们两个是死人复活。”
似是想到了什么,山娃儿瞪大了眼睛,眼神里充满了震惊,他看着两人,激动地说道:“红梅死了,可是红梅又活了过来,这病能让人起死回生吗?”
“你认为这病能让人长生不老吗?”尽管事实摆在眼前,对这个说法新余还是不敢苟同,“人死了就是死了,死去的人重新站起来,也不代表他又作为一个人活了过来。”
“对的,能给人带来这么大好处的能叫做一种病吗?”传福认同新余的说法,他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这病会把活生生的人折磨得面目全非,我们坚决不能将其视作一种好东西,尽管尸体重新在我们眼前站了起来,看上去就像人死而复生,我们也不能接纳他们是人类当中的一份子,不管他们是我们的亲人、我们的伙伴还是我们的敌人,永远永远不能把我们和他们归为一类人。”
“我同意,”山娃儿向虚空中挥了一拳,在想象中击败了一个敌人,“他们身体和意识都发生了病变,高烧不退,胡言乱语,他们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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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理智,在他们彻底病变之后,我们就应该消灭他们,除非有什么解药把他们变回正常人。”
“凡事不能下定论太早,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我们去弄清楚,我相信何郎中会为我们解答的。”传福拍了拍山娃儿的肩膀,来回踱了几步,鞋跟敲打在地板上,显得格外沉重。
新余沉默了许久,看向木窗外头灼热的日头,这才缓缓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恐惧:“看来事情远比我们想象得要严重,邪祟出来祸害苍生了。”
传福的想法是,在他们从镇上回来之前,先静观其变,父老乡亲们该怎么过子照旧怎么过日子,这事先搁置下来,暂时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免得引起更大的恐慌。
等到他们从镇上回来,就得尽快把这件事告诉村长,无论如何先要让他信服,让他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
让村长看清了局势,接下来的事情,诸如借助村长的威信让大家明白目前是个什么状况,让大家团结一心共同御敌一事就水到渠成了。
“村长活了那么大岁数,尽管没有见过这种奇事,但召开会议还是很有经验的,到时候我们就让村长召集村里的长辈们过来商量,看看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启盛和团子那边,只能让桂英先好好照顾着,他们临走前,也跟桂英说了,最重要的事情是要确保自己的安危,谁也不知道他们父子两个最终会变成什么样。
“新余,放心吧,”传福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一定会没事的。”
“我们一回来,向大家伙解释清楚,”山娃儿中气十足地说,“你就会被释放的。”
“这都是命吧!”传福没来由地感叹了一句,他想到如果不是上回请教了何郎中几句,这些事情他领悟得就没那么快。
“上回你把江湖郎中请来村子,我和他也见了一面,我请教了他几个问题,他对我讲了些活尸的事情,”新余面部表情严肃,像阐述一个事实那样阐述着,“看得出来,他性子孤傲,如果你们就这样空手而去,恐怕也会空手而归。”
“你是想让我们送点礼吗”山娃儿若有所思地想道,“礼多人不怪,是有这么个说法。”
“谁还不是刀尖舔血的人,”传福也料想不到,这种时候他还有心情朝着新余挤眉弄眼,“我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如果你们两家拿不出东西来,就和他说我有东西给他,请他到村子里走一趟,”知道传福是在开玩笑,新余和善地说,“对,就让他来村子走一遭吧,村子里有很多老顽固,他说话比我们有信服力,能避免不少口舌之争。”
“你就放心吧!”山娃儿把胸膛拍得贼响亮。
正要走出柴房,传福一个转身,灵活得像在树枝之间荡秋千的猴子,手从腰间拔出一把短柄刀,绕到新余的身后,一个矮身,对准绳索就是一切。
绳子被松开了,新余将手举在身前活动活动,手都发僵了。
这把短柄刀是新余特地带在身上的,去了镇上一趟之后他就刀不离身,刀的好处挺多,既可以威胁人为自己办事,又能在自卫时派上许多用场。
“这是……”新余不解地望着传福的脸庞。
传福起身,一边倒着走,顺便扯一下裤腰带,一边将短柄刀重新插回远处,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阿弥陀佛,”传福掌心相对,合掌一击,“你可不出意外能,还有人来打你你就揍回去,后头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的协助。”
24. 在劫难逃
何正林蹲在门槛上,将手举过头顶,眼睛透过指缝,去看那轮高悬在头顶上的烈日。
直到这时,他还不知道大难临头。
何正林点了一支烟,吧嗒吧嗒抽起来,烟丝是劣质的,呛得他直皱眉头,可比起心里的焦躁,这点呛咳根本算不得什么。
和平乡不再是一个安全的居所,目及所及,一条宽敞的马路延伸向远处,大片荒地上有暗影在浮动,他们闻着味就来了。
该走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何正林心想这么琢磨着,指尖的烟蒂燃到了尽头,烫得他猛地缩回手,骂了一声:“要命,真见鬼。”
从手背上掸走的烟灰落在门槛上,在白蚁经年累月的蛀蚀下,木芯腐烂,形成蜂窝一样的组织。
何正林晃了晃神,慢慢地拉回飘远的思绪,想起那些游荡在荒野里的活尸,他们空有皮囊,灵魂贩卖给了魔鬼,只剩下咬人的本能。
和平乡,只是何正林在机缘巧合之下来到的地方,他坐在门槛上,望眼欲穿地看着北方。
那里是他日思夜想的地方,要没日没夜地向北走,他的家乡在很远的地方。
如果要离开和平乡,绝不像当初背井离乡一样那么难以痛下决心,如果不是以为老家毁于一场无可避免的浩劫,他恐怕不会孤单一身来到这么遥远的地方。
一路上到过很多地方,短暂居住过,没有一处长留之地,与和平乡一样,何正林对这些地方没有丝毫感情。
何正林既没有在一个地方长期生存的伎俩和手段,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给了他想要落地生根的念头,他于这个世界永远只是一位擦肩而过的过客,这世上像他这样的人应该也有挺多,所以没有什么好寂寞的。
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不会停留,他不会在任何一个地方长居久留,他不随便交付感情,也不随便信任他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朝夕相处的人就变成了活尸。
他不是什么神医,这点他比谁都清楚。要靠哄骗,才能换取他人的信任。他原先在一家药堂跑腿,他现在成了人人爱戴的神医。
一路都在逃亡,何正林逃了三个月,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里,他见证了太多悲欢离合,也经历了太多生离死别。
就是这些人间事,把他塑造成了与三个月前的他截然相反的人,他跟换了一个人似的,从头到脚、彻头彻尾的换了。
原来的他,诚实、可靠、率真,现在的他,狡猾、冷酷、无情。
三个月前的他,有爹有娘,住在城里一所砖房里,每天都可以睡在一张宽敞的木床上打盹。
砖房又漂亮又结实,不怕日晒,不怕风打,不怕雨淋,不怕雷鸣,哪哪儿都很好。
活尸成群结队地发起攻击时,方便人进出的木门、方便阳光和空气进出的窗成了最脆弱的地方,它们是挡不住活尸的。
灾变前,何正林是一家药堂的伙计,自打进入药堂干活以来,生病的人就有那么多,每天忙得闲不下来,那占了一面墙的药柜摸了个千八百遍,且摸出感情来了,他忙着抓药、捣药,得空了还要擦药柜。
那时候何正林勤劳能干,才被药堂掌柜的看中选了当伙计,他头脑很灵活,人很有上进心,一有空就偷学几句掌柜的诊病术语。
相处时间久了人就会产生感情,掌柜的女儿对他芳心暗许,掌柜的也有意提拔,何正林能接触到的药学知识越来越广。
很长时间里,他连脉象都摸不准,但这并不代表何正林不适合这一行,这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积累的,还得掌柜进行大量的指导。
不幸的是,活尸的消息从乡下飞进了城里。第一个活尸到来之前,城里就人心惶惶了。很多强盗打家劫舍,城里民不聊生。
在那时,丧尸的恐慌还没完全蔓延开来,人们也没见到传闻中的活尸,只是偶尔有外乡逃来的人说些骇人听闻的传闻,一些强人已经唯恐天下不乱,他们残害无辜,肆意传播谣言,官府不但没怎么管,很快就从城里撤离了。
强盗们集结起来,占地为王,为百姓们看病救命的药堂也成了他们搜刮的对象,掌柜和他妻女悍然反抗,遇刺身亡。
药柜上的每一个小抽屉都被拉开了,他们把名贵的药材搜刮一空,把据说能够用来对付活尸的药物则塞在裤兜里,不知名的或者廉价的药材则被洒在地板上,乱脚踩了一通。
要何正林听闻消息,急忙赶到药堂,满目疮痍,三具尸体的血把一地的药材浇成血红色,那是他第二次目睹歹徒们的凶狠残忍。
看见东倒西歪的药柜,看见一地狼藉,何正林闭上眼睛,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当城里流言四起时,何正林乐呵呵地认为,哪个无聊的人又编出一个故事来唬人了,彼时的他事业爱情两手抓,抓药材一样,探囊取物的神偷一样,带着一个风头正劲的年轻人的无知无畏,笑话着像老鼠一般四处逃窜的人群。
这时,他站在药堂,心脏骤然紧缩,承受着几乎把他压垮的痛苦,他知道,在活尸真正到来之前,就变天了。
何正林第一次目睹惨剧,是在家里,有一伙强盗挨家挨户搜刮民脂民膏,爹娘也许语言上或行为上冒犯了他们,也许不给他们更多方便,脖子上一人挨了一刀。
爹娘遇难时,他正在药堂帮忙,与他们一同想办法抵抗强盗的侵略。掌柜一家遇难时,他还在拒绝承认爹娘已经去世这个事实。
就这样,何正林完美错过了两场命案,稍不注意,他也会成为倒在血泊中的一员,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可悲的是,这不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失去至亲的疼悲痛,像一座大山,沉甸甸地压在双肩。
何正林把掌柜一家和爹娘的尸体埋在郊外一处空地,回到城里,污血横流,许多无人认领的尸体还躺在街道上,时刻提醒着他,这场可怕的灾难还没有过去。
乡邻们有点毛病,来找何正林看看,他起初还推辞,可架不住病人家属在一旁撺掇,来的是熟人熟客,让他们吃闭门羹又实在难为情,便硬着头皮应了下来,似乎还希望一切重回正轨,把药堂收拾得干干净净。
何正林的眼神冷了,他体内的血液也冷了,但他对病人们还是有求必应,就代表他绝不是冷酷之人,至少在给病人问诊的时候,他这个半吊子郎中总是亲切而有耐心,对有个头疼脑热来看病的人,他一文不取。
药堂真正的掌柜死了,何正林被推举为新一任掌柜,他没有承认,也没有推脱,他只是在竭尽所能去帮助大家,这个名头于他而言一点都不重要了。
以前他的想法又多幼稚可笑,要如何如何快速赶超掌柜的医术,成为城里首屈一指的大夫,就为了那个响当当的名号,他茶不思饭不想的。
缺药材,经验不足,何正林用虔敬之心做着敷衍的事,一个个药方开出去,也不知缓解了病人的痛苦,还是加速了病人的死亡。
没过几天安稳日子,变故还是发生了。
两天前,登上城里最高的塔楼,极目远眺,会看到层层叠叠的黑影,像一片茂密的丛林在移动。
看仔细了,人影绰绰,或许是灾年流民的求生本能被唤醒了,像动物一样在大迁徙,黑压压一大片。
走近了,才知道,那不是人,那是活尸,他们闻着味儿就来了。
活尸围城的消息传来时,何正林在惊险紧张中有条不紊地做好了计划,他先是从家里一处隐秘的角落取出几吊钱,又从药堂的柜子里取出几包常用的中草药,放进掌柜出诊用的药箱里,连夜逃出了城。
何正林跟着土匪强盗跑了一路,还好跑得快,他可不想和那些活尸起正面冲突,那可是让这些穷凶极恶的人都害怕畏惧的怪物呀!
视野开阔,远处城里硝烟弥漫,跟打仗一样,也许会有流血,也许会有尖叫,老弱病残成了待宰羔羊,不知道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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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城是怎么壮观的场面。
这些强盗一离开已被活尸们攻占的城里,好像就金盆洗手、洗心革面了,在他们身上狠戾的气质一去不复返,难以找到一丁点儿他们干过杀人放火的罪行的影子。
强人们的罪恶面孔轻而易举就被剥落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慈祥善良而面孔,他们和他一样眺望着那座被他们一同弃置不顾的城,眼睛红通通的,泪水像下雨天的屋檐,一大串一大串哗啦啦地往地上砸,脸上布满了恐惧和不安。
爹娘和掌柜一家被他们毫不留情地杀了,那可是五条人命,何正林本该和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可这些人太会隐藏和伪装,看不出谁的手上有人命,他们几乎和他一样下场,刚捡回一条小命。
何正林太软弱了,他下不去手,医者仁心,良知尚存,他干不出这种事。而况在逃亡的路上,他们一直把他当亲兄弟对待,将掠夺的物资与他分享,让他不至于忍饥挨饿。他没有白吃白喝,他给逃命时不小心弄伤的人包扎伤口,好似他们真的血浓于水。
相处的时越长,他就越不相信他们曾经是强盗是土匪,他们之中有几个人,何正林还要喊一声叔。
心里想的和手上做的压根不是一码事儿,一直到双方在一个分岔路口分道扬镳了,何正林都没有杀害一个人。
和那伙强人分别时,何正林问过一个叔,为什么要帮着匪徒把城里洗劫一空,弄得民不聊生。
“叔和你说一句,每个人都是一个复杂的个体,你把我分为单纯的好人或是纯粹的坏人,我都不接受,这不是太幼稚的想法么?”
“叔的思想好复杂,”何正林很执拗地把头甩向一侧,用嘲讽的语气说道:“我不懂。”
“做人别太实诚,要学会揣歪捏怪。”
“一门好高深的学问,”何正林歪着嘴笑,“我不懂。
“你认为我是坏人吗?”
“难道你不是吗?”
“我不是,我只是想要活下去。”
“像我一样也可以活下去。”
“你早晚会变得像我一样。”
“麻木不仁,”何正林重重地咬字,牙齿磕绊在一起,“我不会。”
“你是不会,还是不敢,倒不如你现在杀了我,”叔笑了一声,“我这条命是药堂掌柜救回来的,现在我甘心用这条小命用来给你练手。”
“不杀。”
“你早晚会变得和我一样。”
叔的话,像一个洗不掉的诅咒。
一路向南,走走停停,物价水涨船高 ,盘缠越用越少。
饥寒交迫之下,何正林开启了招摇撞骗的行医生涯,内心毫无波澜。
一路走来,不合常规的事情,他见得太多了,他只是乱世中仍在努力生存下去的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
以后,见到何正林的人都要称呼他一声何郎中,尽管他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郎中,但和很多偏远乡村的土大夫比起来,他这个冒牌货的医术造诣颇深。
何正林一度沉迷于为自己脸上镀金,自称是来自京城同仁堂之子,流浪至此。他尤其热衷于当名医的私生子 ,这样说更有噱头,也更能赢得别人的同情,别人可怜他私生子的身份,只有私生子才会混得这么差。当别人信以为真的时候,他心里就乐开了花,当今世道,一个人要是能控制住不去胡诌八扯,对其他事情也没有欲望的。
何正林还很年轻,在大夫这一行,年轻意味着不可信,医术不高明,但在长期的奔波之下,他改头换面了,头发长,还油腻,胡子拉碴,他至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长了个二十岁。
后来,借刀杀人的事情也做过,锄强扶弱的事情也做过,和饥荒斗争过,和活尸斗争过,没有饶过自己的时候,也有放过自己的时候……
这时候,要把道收一收,把身上的魔放出来,唯有如此,才能活着。
25. 遭遇突袭
用一棵大树做掩体,传福和山娃儿可以看到那活尸半张着嘴,后颈有一个触目惊心的伤口,黑红色血液已经结痂,像一块烧焦的肉排。
两个人死死地压住翻涌的胃和心中蔓延的恐惧,他们的脚颤抖着,静悄悄地等待活尸过去,再绕到活尸的身后继续前行。
传福和活尸打过几次照面,初次见到活尸狰狞模样的山娃儿却有点儿适应不良。像是胃里落了重拳,为了压制住上一阵阵涌的呕吐欲望,他不停地吞咽着嘴里分泌的大量酸水。做事向来勇气可嘉的山娃儿,从这一刻起脚步不停地跟着传福。
“我没想到外边变得这么危险了,”山娃儿声音在发抖。
“如果把那些怀疑新余杀了人的人带出来看一看,”传福坏笑道:“你说他们会不会被吓尿裤子的。”
“搁谁大早上遇到那样的事情都挺衰的,要不是新余有一身捕猎的本领,那两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指不定要害死多少人呢!”
“新余有实力,运气不太好。”打趣归打趣,传福眼里的警惕分毫不减。
刚走出禾实村不远,他们已经见到好几个活尸,这是对那些行为古怪、姿势扭曲的人类的称谓,也很难说他们究竟还属不属于人类的一部分。
好在双方并没有起冲突,一是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确保他们饿虎扑食一般猛地扑上来,二是当活尸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时,他们可以利用身边的草丛和树木躲藏起来,只要动作不惹眼,轻手轻脚地走动,似乎就不会触发危险。
“你走到镇西头,朝着西南方向往前走两条街,然后右转走到尽头,你要找的神医就暂时住在那儿。”
路上,传福回想着那个好心大哥告诉他的江湖浪中的落脚地址,希望二人能不走弯路,尽快赶到那儿。
前半段路,两人平安无事,可越靠近和平乡的地方,没有心智的行尸走肉就越多。
活尸依靠啃咬的本能在小镇周边游荡着,饥饿是一种太过于痛苦的感觉,他们和人一样,在满世界寻找新鲜食物,嘴里不是,那似乎是一种不满的发泄,也是一种抗议。
和平乡正在逐步被瓦解,像千百个惨遭沦陷的小镇一样。大家似乎都在饿肚子,饿着肚子的活尸要用饿着肚子的活人充饥。
常住人口好几万的小镇,早晚会被这些一拥而上的活尸包围,一个个变成他们的同类,等着把剩下的人类吃光抹尽。
“等等,”传福拍了拍山娃儿的肩膀,他的左手五指并拢朝前方一挥,“你看前面。”
“别和他们硬碰硬,咱们得找个地方躲好了。”
这次出行,他们以防御为主,不到迫不得已,他们不会了结那些家伙。
没有预料到事情会这么棘手,山娃儿此行主打一个轻装上阵,工具不够,也不知道他们的要害在哪里,最好的办法就是逃避正面冲突。
山娃儿平时是很莽的一个人,不曾想现在怂得厉害,好几次他扭着屁股闪身一躲,溜得比谁都快。
几乎次次剩下传福和活尸远远地干瞪眼,他就要骂娘。对这样的局面,传福笑而不语。倘若他武器不离手,有一把砍刀或斧头,也不至于闪躲这么快。
不过,当下,山娃儿直接避免暴露在活尸视野的风险是很正确的行为,不然传福不但要保护自身的安全,也得抽开身去救助他。
在距离小镇还有一公里的地方,山娃儿和传福遭遇了伏击,为了避开前方并排走来的两个活尸,他们躲在一簇灌木丛后,殊不知一只活尸绕到身后,张嘴就要吃肉。
这次的险情更多是出于他们的疏忽和粗心,因为没有证据表明,活尸可以和同类进行直接交流并达成合作,尽管他们嘴巴里不时发出低沉的声音,可那是没有意义的闷哼。
那只活尸扑上来的时候,山娃儿根本没有反抗能力。
一来事发突然,他事先没有做好准备。
二来因为高度紧张,他的身体发僵,就像许多动物遇见危险的第一个本能就是僵死,危险的预警让他失去了自控能力,根本做不到拔腿就跑。
“快来,传福,快帮帮我……”山娃儿得脸都红了。
眼见着活尸把山娃儿扑倒在地,传福一着急,急火攻心,被一口唾沫呛入气管,他手握空拳赶紧堵在了嘴边。
一方面,他得尽快施以援手,将山娃儿从活尸手下救出来,一方面,他得尽力抑制住咳嗽,要么就轻轻释放出来,要么就彻底压住,否则惊动了周围的其他丧尸,他们两个人就别想活着离开。
“你、你先别急……”山娃儿是死是活就看他能否及时援助了,他把脸都给急红了 ,“小声点,别把其他活尸给招来了。”
好不容易压住那阵想要咳嗽的冲动,传福从腰间抽出那把短柄刀,反手握着刀柄,矮身上前,趁着山娃儿还在和活尸搏斗的功夫,找准时机,对着胸膛的位置就是一刀。
这刀在磨刀石上磨得锋利无比,使出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这刀从活尸后背插进去,又原路返回给扒出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把他的心脏给扎穿了。
很明显,被扎了一刀的活尸,他的动作迟疑卡顿了一会儿,就那么笑一会儿之后,他为了更好控制住拼命挣扎的山娃儿,手上又加大了力道。
“这是什么鬼呀?”山娃儿声嘶力竭地说,“刀不死他?”
“他甚至感觉不到疼!”传福看了看手上血淋淋的短柄刀,又看了看又活尸后背上那个洞眼里冒出来的鲜血,很不甘心地发现了这一点儿。
正常人哪怕被针扎一下也会迅速缩回手,这是本能,还会把被针扎破的手指含在嘴里吮吸,这样做不但能止血,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弱疼痛,是人类爱抚自身伤口的表现。
倘若一个人既不怕死,也不怕疼,那他就无愧于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但一个人如果失去对于疼痛的恐惧和感触,也会尝试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比起其他人,生活过于平淡,感知不到危险,他需要更多的刺激,来让他感受何为活着。
一个怪物能控制本能反应,该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他既然死不了,他就不畏惧死亡,如果他正好也体会不到疼痛,那么即使五张六腑被掏空,他也绝不会发出一声呻吟。
活尸压在山娃儿的身上,那么一副瘦骨嶙峋的身躯却力大无穷,像一个可以力拔山兮的巨人,来自于天地日月的力量都一同汇聚在他身上。
传福还有点儿发愣,他以为凭借刚才那一套手起刀落的动作,可以干脆利索地解决活尸,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变故,这活尸不怕疼,也不会死。
“这活尸死不了,”山娃儿和活尸扭打在一块,好不容易翻过身来把活尸骑在身下,极度的恐惧之下已没办法正常说话,他慌乱地对着传福吼,“我们该怎么办?”
“别急,肯定会有办法的。”传福虽然这么安慰着山娃儿,自己心里却没有底。
忽然,传福想起一件事,一路走来,见到不少尸体,有些是饿死者的尸体,这些尸体大都保存得较为完整,尸体是风干的或腐烂的,是干瘪的或潮湿的,有些是活尸的遗体,残破不全,稀烂得像一坨屎,倒下前俨然遭到过誓死抵抗者的不少攻击。
这些活尸大都死状惨烈,躺在碎了一地的肢体中,死因很不明确,这个断了一节手臂,那个缺了半条腿,又或者肚腹处被豁了个大洞。
有个别活尸的脑袋被整个削了下来,暴露出碗口大的切口,这种很少在和平年代见到的场面,在如今或许就像一棵梨树上掉下一个梨子一样稀松平常,遗体和尸首做着令人发指的分裂。
不论活尸的尸体是完整的还是残缺的,他们的脑袋都遭受了重击,有的被砸碎了,有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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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器戳了一个洞眼,有的沿着头盖骨中间被掰成了两半,血液和脑浆把地面弄得一塌糊涂。
“传福,你再不动手,”在绝望之中,山娃儿眼里分泌出大量的眼泪,悲哀得像一只被主人送进屠宰场的老牛,“我可就要死在这活尸口下了。”
“我想到了个办法。”传福半跪着身体,反握着短柄刀,刀子在手里上上下下,在寻找着合适的时机下刀子。
“有用吗?”山娃儿一只手压住活尸想要抬起来的上半身,一只手抵住活尸的额头,免得他昂起脖子咬人。
“不试试看,怎么知道。”传福跃跃欲试,眼里满是光彩,刀子还在手里上下比划着。
“要是没用,我们两个就得死在半路上了,”扣眼珠抓头发都没用,真想不出其他对策了,山娃儿委屈地说,“我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我呢!”
“怎么了,开始哭爹喊娘了?”传福笑着说,接着眼神一冷,绕到山娃儿和活尸的脑袋前面,吩咐他道:“一会儿我给个命令,你立即起身离开,我会解决掉它的。”
“你确定你能?”
“不敢百分百确定,但我希望如此,”传福的声音里充满了力量和信心,能平复人心里的焦躁和着急,“路上有倒下的活尸,他们即便感受不到疼痛,也免不了终有一死。”
“走!”传福大吼一声。
就是现在,山娃儿双手猛地把活尸往地上一摁,整个人跳了起来。
找准时机,趁着活尸反应过来起身之前,传福一刀插在了活尸的天灵盖上。
山娃儿弹跳得太猛,起身后刹不住,往后惯性太大,脑供血不足,又有点发晕,身体控制不住地往后倒去,倒在了一棵树下,哼哧哼哧的喘气。
活尸的行为动作是被大脑控制的,只见他抬起来要抓的手忽然往地上一摔,两只腿往前一蹬,咽气了。
“有效!”传福兴奋地说。
新余曾在柴房里隐晦地对二人提到过,活尸难以被杀死,但他没有活尸不可以被杀死,他没来得及给他们指明的那条生存之道,他们靠自己悟到了。
“终于……”山娃儿把手揪在心脏那儿,可算安全了,他平复着呼吸。
后来回到禾实村,作为教学案例,山娃儿给村里一些人讲述这件事的时候,语气很淡然,又是删繁就简,又是夸大其词,完全略过了当时的手忙脚乱。
那天的山娃儿自认很窝囊,虽然在那种情境之下,圣人也难以保持清醒,但有过这样的表现,就有这样的一面,他还是不大乐意让别人知道的。
山娃儿能把故事讲得引人入胜,让人有听下去的欲望,那点儿细节上的瑕疵不至于掩盖整体的光芒。
他能够从中跳出来,作为一个理智冷静的旁观者,去描绘当时血腥凶残的场面,仿佛是一个旁观者,在讲述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山娃儿有意把杀活尸的事情讲得像吃饭喝水一样,以减轻父老乡亲对于伙食的恐惧,人一旦心慌了就会自乱阵脚,万一活尸突然闯进人群中,这可不妙。
故事很生动,但教育性收效甚微,哪怕山娃儿跳过与活尸斗争期间的可怕意外不提,可村民们却受到了冲击,他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去填补这个相当于一个人杀人的故事的细节,该有多么残酷血腥。
这是传福杀死的第一个活尸,由此拉开了和活尸抗争的序幕。
此时此刻,传福突然间领悟到新余猎杀红梅与铁栓的感受,良心的谴责,他人的不解,思维的矛盾。
活尸长得一言难尽,很倒人胃口,真正让他感到恶心却是活尸的突然死亡,他死于他手里的那把刀。
尽管明白身前的活尸是由人类变成的怪物,但传福心底深处仍感到不适,有一种被当成杀人犯的羞耻感和罪恶感。
或许,这是每位求生者的必经之路。
26. 英雄落俗
没有一堵密不透风的墙能护人周全,要想活下去,就注定得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这世界上不存在一个绝对安稳的居所,你只能在动荡的生活中寻求短暂的安宁。
比起初时的一惊一乍,在和数不清的活尸面对面交手后,再遇上棘手的事情,何正林要从容和淡定许多。
除了绝境生存,他没有其他志向,只有活下去才有希望,过去梦想着能得到的名誉和财富,如今化作尘土,拿得起,放得下,但终有一天,它们会卷土重来。
何正林眼睁睁看到过人被活尸要了之后就会被同化,这些死亡的人没有倒下,生和死的界限不再分明,每个人被逼迫着分脚站立,一只脚站在生,一只脚立于死。
……
和平乡一处荒郊,一块绿油油的草地,在枯草丛的包围圈中分外醒目。
顽强生长的野草表明这块地是一块风水宝地,有充足时地下水在滋养着土地上的生命。
一个篮子里装了几株野菜,一个丫头跪在草地上,仍在细心地采挖另外一株。
活尸来了,走路的声音很细,但丫头像只机敏的小兔子,突然警觉地抬起头来看了一圈,耐心顿无。
丫头将生长在草地上的野菜一薅,又将连根拔起的野菜扔进菜篮子里,提起菜篮子就跑,跑得挺快,看来不是第一次被活尸追赶。
一个人影站在枝头,目光炯炯,看着不远处这一戏码,看得相当开心,他心里在为丫头喝彩,希望他能尽快逃出尸口。
如果足够幸运,丫头会像前几次一样溜之大吉,既不让活尸饱餐一顿,自己晚上还能饱餐一顿。
树上的人影视野好,看着眼前的场景,心里有股不妙的预感,在野外,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光顾着后面不顾着前面是不行的,顾此失彼的话,会遇到天大的麻烦。
盯着后面那具活尸跑了好久,丫头一转身,迎面碰上另一具活尸。
“啊!”像打雷声震耳一样的尖叫。
活尸前后夹击,马上就要被抓住了这个事实,把丫头吓得六神无主,一时间拿不准主意要往哪儿去。
往哪走,往哪走,汗水浸出额头,成串成串地流淌到下巴,丫头前头看了又看,才想到从侧边可以突围出去。
两个险些撞在一起的活尸,几乎同时掉头继续追赶,丫头跑了个十来米,好巧不巧,踩中了不知哪来的一根树枝,摔了个人仰马翻。
“噢哟!”树上的人影惊呼一声,这场戏结束了。
人影连忙将手里的石头朝活尸的方向扔去,吸引注意力,短暂阻止他们的进一步动作。
随后,人影跳下树,急急忙忙朝着丫头跑去,一边行动一边大吼,他跑得飞快,目的明确,像个训练有素的士兵。
丫头脚崴了,跑不动,低声抽噎。活尸赶上,他们一个扑身就能咬到丫头,可这时,他们被人影竭力发出的怪叫声吸引住了。有把握能把丫头救下来,人影飞快地向三人跑去。
活尸的注意力只是转移了一小会儿,片刻之后,他们又把獠牙对准了丫头。
争取到了时间,一切都来得及,人影手上挥舞着一把斧头,极速冲向前。
一斧头下去,削去活尸半边脑袋,黑红色的血液飞溅,脑袋一分为二,脱离脖子的一部分飞出三尺外,粘着脖子的一部分连同身体一同倒在地上,这边脑袋像个刚被打破的瓦罐,脑浆和血流混合着往外涌着。
又是一斧头下去,劈柴一般的招式,直挺挺落在活尸头顶,一声破裂的沉闷声响传来,也像是劈柴,血流汩汩,沿着一指宽的裂缝渗出来。
“糟糕!”人影惊呼一声,呢喃低语道:“大爷的,斧头卡在骨头缝里了。”
活尸的污血滴了丫头一脸,被压在丧尸底下的丫头还在哭泣,闭着眼呢,压根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开始脑补这些又腥又臭的液体来自何处,握着脖子,疼痛的感觉很真实,就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咬了一口。
粘腻腥臭味变得浓郁时,丫头睁开双眼,那双眼睛在血糊糊的脸上打开时,明亮又闪烁,但充满了恐惧和悲伤。
丫头张大嘴巴,吃惊地发现自己还活着,身上是悬空的活尸,皮囊丑陋,他仍然在张牙舞爪着,仍旧一心想要咬自己。
在活尸之上,还有一个身影,不知道是活人,还是另一个活尸,可能是两个活尸在为食物大打出手。
丫头上方那个人影做了很多的努力,还是没能把斧头扒出来。如果不补一斧头,不伤及到大脑更深处,这个活尸就死不了。人影研究过活尸,他们的头盖骨比活人的脆弱一些,可硬度还是不容小觑。
一个经常用斧头砍树劈柴的人很少会犯这种错误,他们在多次实践之后,知道了劈柴时斧头该以怎样一个角度和多重的力道砍入,也知道如何将斧头顺势从木头上拔下来的技巧,一鼓作气,懂得利用巧劲。
这个人影用斧头还不是很顺手,可能是之前很少砍伐树木,斧头一但卡壳,严丝合缝地塞在一处,就难以再被撬动。
哪怕斧头真的有所松动,活尸下面的丫头小命就保不住了,因为一旦斧头脱落,制衡他的那股力量也会消失,他会直接扑到丫头身上,他的嘴巴也直接会在丫头的脖子啃上一口。
如果这只是一场没有危险的真人表演,这个场面其实挺怪诞滑稽的,丫头被一只疯狗逮住,一个人赶来英雄救美,把绳子套在了疯狗脖子上,费老大劲才能把疯狗给拽住,那疯狗还在嗷呜乱叫,把下面的丫头吓得花枝乱颤。
现场触目惊心,可这不是表演,人命关天,一刻容不得疏忽,人影握住斧头握柄,作力把斧头往侧边一甩,在斧头的制约下,活尸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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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愿,上半身也一头磕在了丫头旁边的草地上。
活尸下半身还压在丫头身上,人影见状,又拽了拽斧头,把活尸彻底脱离丫头。
活尸在地上扭动着身体,像一条被一把刺刀固定在地板上的毒蛇,人影一脚踩在活尸的后背上,双手合力把斧头刀刃向上一台,“咔啦”一声响,终于松动了。
双手把斧头举过头顶,对准丧尸开了道缝的脑袋,人影又是一斧头劈下去,斧刃劈入活尸天灵盖的时候几乎带着破风的锐响。
两斧头下去,直接给活尸的脑袋勺开了个十字刀,硬脆的颅骨崩裂,大脑糊成一团,红白浆液混着黑褐色的血液流出。
丫头听到动静时就把头拧过来了,斧头劈下来害怕地闭上眼睛,这会儿把眼睛睁开,发现活尸已没有了生命迹象。
丫头睁大眼睛看,看清了更多细节,头发被脑浆与血液打湿,脑浆和血液是粘稠的,比活人的粘稠很多,呈半流质状,裹着细碎的骨渣,顺着裂开的颅腔往下淌,腥味混着腐臭味瞬间弥漫开来,地面一片污浊。
恶心上涌,丫头把头转到另一边,把肚子里的东西尽数吐了出来,乱七八糟,是未消化的草本植物。
丫头没事,那就没事,人影欣慰地笑着,把斧头从活尸后脑勺上卸下来,就用活尸的衣服把斧头上的血液脑浆擦了擦,血浆一但凝固就很难清洗。
是有人出手将自己救了,丫头扭过头来,望着他的救命恩人。
还嫌不够干净,人影将一株枯草拔起,甩了甩草根上的干土,用干草擦拭斧头。
看到丫头盯着自己看,人影讥诮一笑道:“你不怕?”
“怕活尸。”
丫头心有余悸地看着活尸的尸体,不是一具,是两具,原来两个活尸都被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人给你撂倒了。
“不怕我?”
“不怕,”丫头像只大花猫,从地上爬起来,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补充道:“虽然你长得像活尸,但你不是活尸,你还救了我一命,我不怕你。”
擦干净了,将干草一扔,又将斧头一扔,人影席地而坐。
“活尸有什么可怕的?”
“活尸会把人吃掉。”丫头真就认真回答了这个问题。
人影望着郊外的风景,此时残阳如血,霞光万道。
“刚有只活尸蹿到天上去,狠狠地将天空咬了一口。”
“胡说,活尸不会飞,有一些走路都走不利索,”丫头天真地说,“春节那么多人点烟花炮仗,也不见得能把人轰到天上去。
丫头的话逗得人影哈哈大笑,他刚和两个活尸大战一场,体力透支,原以为笑不出来了。
丫头听得出来,这救命恩人的笑声中有点凄凉,抬头一看,看那云霞围成一圈,鲜血淋漓,真像是天空的伤口。
27. 护花使者
何正林行走江湖,医术是有一点,但只是微乎其微的一点儿,完全不能够用来傍身,如果发病者有他摸不清的脉象,全靠蒙。
凭借着当药柜伙计的那点浅薄知识,每到一个地方又适应融入得很快,何正林当真还就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
他的治病理论很简单,开的药方也很小儿科,来看病的患者发烧的就给点柴胡,咳嗽的就配点甘草,跌打损伤的就更好打发了,伤口处敷上捣烂的蒲公英即可。
实践出真知,人越多,万一有人发生尸变,逃出去的可能性就越小,何正林走的是乡土的道路,绕开一些人口爆炸的大城市,医术也一点点入乡随俗本土化、平民化。
城里人用药谨慎些,也精细一些,每付药都要精心搭配,每位药材克重也要精准确保疗效最佳疗程最短。
乡土人活得粗糙,人又真性情一些,不大在意这些,开的药方按量抓取,多一些少一些并不在意。
平时乡土人干的都是大粗活,对身体没那么爱惜,认为无非药剂弱一些好得就慢一些,药剂强一些好得就快一些,殊不知有些药剂量大了会死人,伎俩不够又相当于白服。
江湖郎中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在奔波流浪的最初,何正林就意识到了这点。
天高地阔,阳光普照下,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自由快活。
何正林的名声比他的脚步走得更快,在很多地方他一现身,百姓们就知道那个会看病救人的江湖郎中来了,其实他所有看病救命的本领都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
这一处民间有什么房子来治病,到那一处就照本宣科用什么土方子来给人看病,东学一点,西学一点,能照猫画虎了,就能混得有头有脸。
偏偏运气好,乡下人健壮结实,没有那些治疗起来弯弯绕绕的富贵病,乡邻们的病大多是常见的风寒暑湿,几副草药下去都会慢慢好转,每到一处多逗留几日,何正林就会被推崇备至,得到病人及其家属的交相称赞。
一来二去,这位江湖郎中神医的名声就传开了,在他离开一个地方之前,周边村落的人都会慕名而来,送铜板的,宋吃食的,送美酒的,络绎不绝,踏破门槛。
能有好吃好喝的,就是何正林每到一处都最大心愿,只要开了锅,往后只会越来越顺,吃饱睡好,人生足矣。
铜板也收,尽管在他心里,货币贬值了,但到了一些穷乡僻囊,或是没被活尸侵入的地区,铜板还是很值钱的。
何正林靠着这点虚名,骗吃骗喝,倒也混得不错,他通常不会在一个地方久留,以免黔驴技穷的那天到来,打破人们对他的推崇。
待久了,早晚会露馅,狐狸尾巴藏不住,就会招来骂名。
人们起初是怎样拥护他的,在他名声臭了之后就会怎样诋毁他,出事之后的那种无能为力他经历过的。
切忌在一声声的赞叹和喝彩中迷失自我,事物昌盛到了极点就会开始衰退,缠着个人的名望盛誉,随时有可能变成长着棘刺的藤蔓,要尽快脱身。
即便生活得舒适,名声很好,紧急情况下,何正林还是会选择离开一个地方,他一开始就向他人介绍自己是江湖郎中不是没有原因,他从不会停下前进的脚步。
何正林不是不喜欢过安稳日子,可是时势是这样,没有一处可以长时间落脚,活尸野草一般蔓延大地,每当一处出现活尸,不必大惊小怪,尸变愈演愈烈了,就是他抛弃一个住所的时候。
在长时间的摸爬滚打之下,何正林掌握了很多真正有用的本领,他可以搞定一个活尸,两个三个都不在话下。
如果他们一窝蜂冲上来,他必死无疑,他只能在这种情况发生之前跑掉,只要活下去,怎么着都成,逃跑不代表懦弱。
跑,不停地跑,跑到天涯海角,跑到你确定身边没有一个同类的时候,你就安全了,没有人类的地方就没有活尸。
第一次遇见活尸的时候,要不是急中生智,何正林早就玩完了,一只活尸向他走来,把他逼到一处墙角,他抓起路边的石灰粉撒了过去,又捡起根扁担胡乱挥舞。
他下了狠手,把活尸的身体拍得血肉模糊 ,一阵手忙脚乱之后,尽管他没有把那具瘸腿的活尸给赶跑,但好歹让自己钻了个空子逃了出去,捡回一条命。
后来,何正林变得心狠手辣多了,他在多次尝试之后明白了看似是不死之人的活尸的致命缺陷,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
第一次杀死活尸的时候,何正林举起一把刺刀,“噗嗤”一声,捅进丧尸的眼睛,往外拔出时,刺刀离开眼窝处,带出一串黏腻的血丝。
从此往后,见到活尸,遇到走不掉的情况下,何正林向来都是真刀实枪的干。在人们还未能理解他的做法时,他也不解释为何要杀人,他宁肯当一个孤傲怪异的人,宁愿背着杀人犯的罪名逃离这里逃往他处,也懒得去解释太多。平民百姓还在沉睡,他的声音低弱,唤不醒所有人。
那天发生的事纯属偶然,何正林出手相救,从两具活尸手下救下一个丫头。
救人的事情他干过三两件,害人的事情他同样干过三两件,本就不值一提。
那丫头是何正林遇见的第一个和平乡人,看她把脚扭伤了,天色又黑了,他好人做到底,把丫头送到家附近。
江湖郎中是个外乡人,黄丫头见他无家可归,便把他领回家,他也不推脱,他需要一个落脚的地方,如果不用住宿费,那可就太好了。
黄老汉看他谈吐斯文,为人正直,又挎着个医药箱,想必懂些草药,便做主,特地腾了一间房,让他在后院住下。
黄老汉不是个糊涂人,他知道何正林内有乾坤,能在江湖上想走之人决不简单,他看似平凡朴实,但内里或许藏着什么玄机或秘密,他有着表象上难以察觉的内在复杂性。
这个房间是,原先是停放棺材的,为了让何正林住下,全都挪到隔壁一间房里,统共也没几副了,也卖不出去了。
早先,饿死的人不多,有人来订棺材,卖出去了几副。
后来,人死得太多,人们自顾不暇,不再给予死者足够的尊重和重视,棺材就卖不出去了。
城外多了个乱葬岗,人们像扔瘟鸡瘟鸭,把家人冰冷的尸体扔到了那儿。
城里铺了青石板路,道路平整,小巷的尽头就是冥器铺,黄老汉的营生。
乌木门总是半掩着,门楣上褪色的慎终二字蒙着薄尘,这种店不吉利,这边走动的人少,平时就安静,这会儿更冷清。
冥器铺随处可见纸扎的金银元宝,屋内隐约飘出的香灰味与桐油味。屋内暗沉沉的,不见窗户,白天也要靠一盏油灯照明。走一步路就会扬起灰尘木屑,连尘埃木屑落下都显得无比庄重无比严肃。
屋子一角堆积着小山丘似的木屑,是做棺材时刨刀刨下来的边角料,货架上整齐码着叠得方正的草黄色纸钱,地上放着一堆颜色诡异的纸人纸马,五颜六色的纸人纸马在阴影里依旧泛着冷光。
一想到自己睡在停放棺材的房间里,何正林就乐不可支,他日不小心把人医死了,他的好日子到头了,黄丫头家的生意也要开张了。
酒香不怕巷子深,医术也不愁无人问,何正林开始接客,也接受出诊,反正无处可去,这里又还太平,既然来了,多住一段时日又有何妨。
向病人收取的费用,何正林付了房钱,对方不收,他也一定要给。黄老汉一家每餐会做得多一些,给何正林来上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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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会把收来的大米红薯交给他们,改善一下全家人的伙食。黄老汉一家是心善之人,他不能做白眼狼,饮食起居有人照顾,日子过得实在滋润。
一直以来,危机感促使何正林不断赶路,算一算时间,这样的好日子快到头了。
那天,何正林躲在树上,通过黄丫头一看见活尸拔腿就跑的表现,推断出这块土地并不安全的结论,十有八九已被活尸包围,或早或晚。
其实这很好判断,正常人见到活尸的第一眼,一定会大惊失色,何正林也是如此。
活尸长得那么可怕,又那么凶残,黄丫头的表现出人意料,很明显不是第一次遇见。
黄丫头见到活尸第一反应不是惊恐,不是愣在原地,连手上的动作都没停歇,跑路的时候连菜篮子都没忘记带上。
那超乎寻常的镇定和有条不紊的举止,足以证明她见过活尸,而且有可能是撞见过很多次,并且幸运地逃过了很多次。
这一次幸运之神似乎没有眷顾黄丫头,但实际上还是格外照顾了她,何正林正巧在这里。
看到活尸,何正林原本只计划路过这里,但在护送黄丫头回家的路上,并未再见到活尸,这点让他感到蹊跷又奇怪。
留宿了一夜,何正林出去招摇撞骗,正好顺便刺探情报,他讶异地发现,和平乡竟还有人在做着营生的生意,让他十分担忧。
一日无事,何正林对和平乡稍微放了心,尽管很多人都听说了有怪物在四处游荡,见人就咬,有的人说他们是饥饿的流民,有的人说是凶恶的洋鬼子,可他们并不曾倾巢而出过,还未在百姓中引起恐慌。
在救命恩人的质问之下,黄丫头也向何正林坦白了:那天他们相遇的地方,很少有人会去,那边有野菜,水分足也鲜嫩,但是不多。黄丫头几天去一次,留着慢慢采用,没敢告诉过别人,怕野菜被人哄抢光了。可那一片有点危险,老是有疯子一样的死人在晃荡,每次去都得冒很大风险,但黄丫头还是不敢告诉别人,担心野菜会被抢光。
“你把这事告诉你爹没有?”
黄丫头摇摇头,诚恳地说:“没有。”
“为什么不告诉你爹?”何正林很生气,他本不该管这事,可黄丫头才多大呀,出了意外哪有自保能力。
“我不敢。”
何正林没话说,很无奈地叹了口气,担忧地看着黄丫头,这丫头还不知道做那种事有多危险吧!
“以后你还要去?”
何正林的眼神很吓人,黄丫头瑟瑟发抖,感觉被看穿了,“要去。”
黄丫头甚至没把郊外的遭遇告诉黄老汉,摘了几次野菜回来,家人都对她称赞有加,仿佛没人关心她的安危,他们都不知道外面有多不太平。
“你不要命了是吧?”想了想,他还是忍住没把这句气话说出口。
上回,黄丫头与阎王擦肩而过,还甘愿冒着生命去挖野菜,只能说明野菜的诱惑太大,或者说与摘到野菜充饥相比,那种风险根本不值一提。
和平乡,这里的人过得太浑浑噩噩,何正林不能将自身经验与他们的生活常识混为一谈,可是他必须做点什么,不能等一件事过去很久,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才恍然醒悟这件事错得有多离谱。
过了会儿,他问道:“那边还有野菜吗?”
“剩了一些,不多了,”黄丫头思考时眼珠子一转,接着道:“再去个一两回,就没了吧!”
“你下次去,叫上我一起,别单独行动。”何正林无可奈何地说,“我们去一趟,把所有野菜摘回来。”
黄丫头答应了,何正林放下心来,他倒不是有多乐于助人,只是这丫头不知死活,不想平白无故看人送死。
28. 插翅难逃
“何郎中!何郎中在哪?”
何正林背着包袱,正要从大门出去,
听到这声音赶紧往后撤了一步,他刚缩回脚,双手关上门,敲门声就忙不迭地响起。
正是从禾实村赶来的传福和山娃,山娃儿把大门拍得哐啷作响。
两天前,传福来到这,门是没关的。也就这两天,镇上的氛围变化很大,道旁再见不到摆摊吆喝的人。或许在和平乡发生了与禾实村一样的事情,人们关闭门户躲灾避祸。
“何郎中,我们要找何郎中。”敲门之人声音嘶哑,带着一丝绝望的急切。
这时候来找人,不说求医问药一事,多半不是什么好事,何正林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地想躲起来。
这声音粗犷,带着点野蛮和霸道,应该是从附近那个村落来的,何正林心里有个判断,现在这时候还来求医的,多半和活尸有关。
自从两天前到禾实村走了一趟,给那个高烧不退、面色绯红的孩子看了病,他就知道要尽快离开和平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人找上门来了,把大门拍得越来越响,何正林也只是寄人篱下,怕惊扰到黄老汉一家人,前去把门栓卸了,将门打开一道缝,看向外面的人。
“你们来做什么的?”何正林警惕的眼神穿过一道又窄又细的门缝,看到为首的人是个长着络腮胡的黑皮肤汉子,跟个流氓土匪似的。
他顾虑重重且极度没有耐心地把眼睛一闭一睁,问,“要草药还是要棺材?”
“你……”山娃儿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传福听出何郎中的调侃和怒火,用不怀好意的语气“哼”了一声。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有病人。”
“哪里?”何正林把眼睛压在门缝上,看了另外一人一眼,那个背影很熟悉,眼珠子一转,像在思索什么。
“禾实村。”传福扭过身体,不疾不徐地说。
“我不出诊了,”何正林慢条斯理地说,“请二位谅解。”
“哟,”传福挥了挥手,抓了抓空气,“我们这手上没个见面礼,是请不动你这尊大佛了。”
传福的恶意和敌视太明显了,尖刺一般扎在何正林心里,他隐约猜到他的敌意从何而来。
这一次传福很可能是来找他算账的,如果他被他们牵着鼻子走,一点主见没有,他的下场会很惨。
“不是见面礼的缘故,”何正林后背发僵、喉咙僵硬,脸上保持着礼貌的微笑,“从昨天起我就不再给病人看病人,一来外边不太平,二来我得走了。”
“仅仅因为这两个原因?”传福意有所指地说,“再跟我们走一趟如何,我们两个护你周全。”
何正林身体发冷,像当头被泼了一盆冷水,他坚持道,“我概不出诊,二位请回吧!”
黄老汉一家焦灼地望着大门的动静,何正林再一次把门关上,来到屋里头,说是执意来请他出诊的人,让他们不要担心,无论如何也不要出去。
说罢,何正林又站在大门前,挎着药箱站在那,打算等两个人走了之后,就按照原计划离开和平乡。
何正林将耳朵贴在木门上,倾听着外边的动静。
外面安静了好一会儿,就在他准备开门离去的时候,“哐”的一声响,门闩断裂了,冥器铺的木门被踹开。
黄老汉一家吓了一跳,在窗户前缩成一团,像一群互相依偎的小鸡。
两个浑身是土的乡下人闯了进来,他们不像是来请郎中看病的,倒像是来找茬闹事的。
走在前头的是个年近四十的黑汉子,身材高壮,肩膀宽阔,呼吸急促,胸口剧烈起伏着。
黑汉子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裳,头发乱糟糟的,杂草一样,脸上沾着血污。
他的一双眼睛亮得惊人,像个未经世事的婴儿,从头到脚带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儿。
在黑汉子身后跟着一个三十出头的汉子,他似乎有一段时间没休息好,黑眼圈很重,眼睛浮肿,手里紧紧攥着一把明晃晃的短柄刀,刀刃上还挂着暗红色的血渍,像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何正林的注意力集中在传福手上的那把刀,他看得出来,那刀上沾的不是活人的血,这血是从活尸身上来的。
山娃儿的目光就没有从站在身前的何正林脸上挪开过,他的眼睛一刻比一刻亮,像是在黑暗中找到了唯一的光。
何正林既犯难又犯愁,不知道两个人所为何事,用意何在,让他看病或许只是个噱头。
“何郎中!可算找到你了!”山娃儿踉跄着冲过去,脚步不稳,差点摔倒,一把抓住了何正林的胳膊。
看到他背着一个药箱,很像要上路的样子,看来启盛一家有救了,不用再苦口婆心地解释了,他很惊喜地说:“你这是准备好了要跟我们回村吗?”
黄丫头跑了出来,警惕地盯着山娃儿,手里柴刀微微抬起,护在何正林身前。
“丫头,不得对客人无礼,”何正林对身边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黄丫头说。
“他们看着不像好人。”黄丫头想用凶狠的表情吓唬他们,发现一点效果没有。
山娃儿打量着眼前这个衣着得体、谈吐文雅的郎中,见他头发和胡子有些不修边幅,心下有些怀疑,可目前,这是禾实村里病人们唯一的希望了。
“他就像是个好人吗?”说话的是传福,时间紧迫,他并不像在这大费口舌。
“你说什么,给人乱泼脏水,会不得好死的,”黄丫头像只鹅一般昂起脖子,“先生今天要走,你们别拦着他。”
“这可由不得他,”传福一把冲上前,推开了在那儿耀武扬威的黄丫头,抓住何郎中的肩膀一甩,找准位置用短柄刀抵住了他的脖子,眼睛盯着其他人,在他耳边轻声地说,“怎么,你要跑了,畏罪潜逃说的就是你吧?”
何正林心里暗叫不妙,双手举过头顶做投降状,脸上却强装镇定,皱着眉头说道:“兄弟,有事好商量,犯不着动刀子。”
黄丫头和传福大眼瞪小眼,黄老汉也跑了出来,看到现场乱成一团,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说些体己话,让大家的心火都往下降一降。
黄老汉见山娃儿有点眼熟,知道二人不是恶人,这事就还有转圜的余地,急忙出声问道:“这么慌慌张张的,出什么事了?”
“我是山娃儿,他是传福,我们都是禾实村人士……”也担心传福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动刀子,把何郎中像杀活尸一样杀了,话说到一边就瞄一眼两人,山娃儿喘着气,语速飞快地说,“我们村……我们村有人生病,现在躺在村里,奄奄一息,来找何郎中,跟我们回去看看!”
“那更急不得了,”黄老汉安抚道,“大家心平气和坐下来聊一聊,也比动刀子要好呀!”
“我们可没那功夫,”传福盯着脑袋冒汗的何正林,“这家伙心术不正。”
“你说什么呢?”黄丫头气得嘴巴都歪了,来人真是满嘴喷粪。
“什么病?”何正林的脖子动也能不动,说话说得很艰难,“你和我说说看。”
“有人断了根手指,”两天里村里发生太多事情,讲死人有顾虑,传福只能选一些无足轻重的事情说道,“发高烧,急需就医。”
“只怕你是避重就轻了吧!”传福耍的那点小伎俩,根本瞒不过何正林。
“明知故问,”传福凶巴巴地回了一句,又怡然自得地说,“你知道就好,省得我解释。”
果然是为了活尸的事,何正林心里盘算着,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他回绝道:“兄弟,恕难从命呐,不是我不帮你们,只是病症太过怪异,我……我也无能为力啊。”
何正林一直观察着传福劫住他身体的力道变化,想钻空子趁机溜走。
“放屁,无论如何你要和我们走这一趟。”传福知道何正林在想什么,束缚他的力道加重了,让他彻底断了这个念头。
“小兄弟,这是在干嘛?”黄丫头气得不想说话,倒是他爹参与了进来,“何郎中要是不想去是他个人的选择,你们也不应该动粗啊!”
“这可由不得他。”
“我无药可治。”看来何正林铁了心要顽抗到底。
“你骗人,你不是什么病都能治好么,你怎么能见死不救呢?”山娃儿急了,上前一步,脸贴脸向他吼道:“大家都说你是神医,什么疑难杂症都能治好,你一定有办法的!何郎中,求你了,求你和我们走一趟,再晚就来不及了!”
“你这是在干嘛呢?”黄老汉生气到:“这也要看何郎中本人情愿不情愿,哪能威逼利诱呢?”
“我劝你少说两句,”传福恶狠狠地说,“这样能多活几年。”
山娃儿看着发狂的传福,很担心他会控制不住情绪,把这儿杀个片甲不留,如果有必要这么做,他必定会这么做的。
以退为进吧,山娃想着,就要跪下去,传福腾出一只手,一把扶住,“犯不着,他又不是你爹你娘,跪他什么?”
传福缩回手,眼神变得冰冷,柴刀往后递了递,刀刃几乎要割破何正林的喉咙。
“何郎中,我们知道你不想出诊,但今天,你必须跟我们走一趟。”传福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要么,你跟我们回禾实村救人,事成之后,你会得到食物作为出诊的费用;要么,你就留在这里,把你的脑袋留在这儿,我们就不强迫你了。”
何正林吓得浑身一僵,喉咙发紧,他知道传福的话里威胁成分大于实际伤害,但一听说地方要砍了他,全身都在战栗,这是恐惧的本能反应。
黄丫头率先反应过来,“你这明明只是一个选择,非要把话说得那么好听。”
“传福,不要,”山娃儿表情痛苦地说道,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传福手上的动作。
那刀子在何郎中脖子压出了一条血丝,可不能让他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何正林看着那把锃光瓦亮的短柄刀,又看了看山娃儿那双充满恳求与绝望的眼睛,心里天人交战。
一来,他不想去淌这趟浑水,去了村子里,就相当于羊入虎口,要杀要剐随他们便,活尸的厉害他见过,正常情况下他有自保能力,要是深入敌营,被强人要挟和控制住,就发挥不出一身的本事,此行多半凶多吉少。
二来,要是不跟他们走,性命就落在了他们手里,这两个人像是被逼到了绝路,说不定真的会对他动手。尤其是那个传福,看他的眼神总是不大对劲,有什么血海深仇似的,但是事出有因,要怪就怪自己。
三来,和平乡也确实不安全了,迟早会被活尸攻破,或许跟着他们去禾实村,还能多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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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情况来看,禾实村也不见得有多安全,但是他此行要往南走,那儿是在和平乡的南边,运气好的话,找机会逃上山林,翻过几座山头或许就可以抵达又一座风平浪静的村镇了。
“我跟你们走一趟,就能放过我吗?”何正林试探着问道。
“当然,你是我们的贵客,并非我们的人质。”山娃儿立刻回答,生怕他反悔。
“何郎中,你可以不跟他们走的。”黄丫头知道何郎中压根儿就不想和他们走这一趟。
“你给我闭上嘴巴,”传福咬牙切齿地说,“这事还轮不到你来指挥。”
何正林皱了皱眉,这路上不知道会遇到多少活尸,但不管如何,先答应了再说。
一个人行动,有利有弊,不会被别人拖后腿,也不用团队配合。另外两个人也有本事,不然走不到镇上就被活尸吃掉了,那就无需太过担心。
何正林想起自己当初逃亡时的狼狈,那些游荡在田野荒地上的活尸阴魂不散。他们面色青灰,他们四肢僵硬,嘴里发出一连串“嗬嗬嗬”的怪响。要是双方互不打扰还好,一旦被盯上,就很难摆脱。
“既然答应了,那就别站着了,”传福收起短柄刀,猛地将何正林往门口的方向推了一把,“走吧!”
何正林一边向门口走去,一边扭头和黄老汉一家告别,“黄叔,黄婶子,黄丫头,黄小弟,你们保重,我先走啦!”
“你路上注意安全。”黄老汉心有戚戚地说。
“照顾好自己。”黄丫头大喊一声。
一出大门,传福就对山娃儿说,“把东西拿出来。”
山娃儿望了望四周,心有不忍地说:“这还在镇上,要不算了吧,等我们到了郊外再说吧!”
“少废话,”必须在计划之内行事,可不能出现意外,“这街道上一个鬼影都没有,你还在担心有人说你是绑架犯把你扭送牢房吗?”
传福说对了,山娃儿心里就是那么想的,他赶紧从裤兜里掏出一大捆麻绳,先把何郎中捆成个粽子再说。
看来二人是要把自己五花大绑了,何正林又好气又好笑。
“路上……路上活尸多吗?”何郎中忍不住问道,他担心路上活尸多,拳脚施展不开会很受罪。
山娃儿和传福对视一眼,脸上露出了后怕的神色。他们这一路过来,简直是九死一生。今后绝对不出远门了,不想再经历一遭了。
“挺多的。”传福实话实说。
“等会儿有活尸冲上来的时候,”何正林和二人商量着说,“能尽快给我松绑吗?”
“看情况吧!”传福冷淡地说。
“我有点功夫在身上,”何正林还是有商有量地说,“你们给我松绑,我就能救你们一命。”
“再考虑吧!”传福依旧冷漠。
他又不是囚犯,用得着这么瞧不起人嘛,好声好气地和他们商量,无非是热脸贴冷屁股。
“你们当真以为困得住我吗?”何正林被惹恼了,恼羞成怒地说,“干脆半路把我杀了吧!”
“嘴这么硬,”传福站住,让何正林走到身前,脚尖蓄力,朝他膝盖窝一踢,让他吃痛跪倒在地,“那你倒是跑啊!”
看到何正林狼狈的模样,传福有种快意恩仇的爽快。
山娃儿把起不了身的何正林扶起来,不论怎么看,何正林都像个屈辱的战俘。
直到现在,山娃儿依然不知道在传福和何郎中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他猜到是上次出诊,在传福和何郎中之间发生了什么。
何郎中应当当个客人被请回村子,二人一路上还得恭恭敬敬地赔笑才对,不然他怎么会全心全意地给人看病呢?
山娃儿屡次想阻止传福动粗,但他觉得还是不要介入二人的因果为好,很大程度上,何郎中多传福的打骂又逆来顺受。
山娃儿和传福,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红脸白脸,走在何正林的身后,就像那索命的黑白无常。
走得好好的,忽然何正林蹲下身子,摇晃着脑袋。
“何郎中,你怎么了?”山娃儿关切地问。
“头晕。”何郎中闭着眼睛。
“诚实是很重要的品质,信任消耗完了就没了,”传福走向前,无情地拆穿何正林的伪装,“要是你的双手举过头顶,现在为了沿着一场戏,恐怕都要把头发给薅光了吧!”
“我真疼!”何郎中睁开眼睛,眼珠子转来转去。
传福正好走到何正林身侧,还要往前走,打算转过身来像训斥狗一样把何正林训斥一顿。
机会来了,传福暴露了腿腹,何郎中往地上一倒,胳膊使劲撞向他的小腿。
何正林把传福撞了个趔趄,但没有把他整个人撞翻。
结果就是,传福站稳了身子,何正林挨踢,这会儿头是真晕了。
怎么可能?何正林心想,他的小腿应该有伤才对,那可是他开的药引子。
“还想跟我偷奸耍滑是吧!”传福说话时带气音,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
说完,传福又往何正林脑袋上踹了几下,他一定得好好收拾收拾这个家伙。
山娃儿拦腰抱住,才让怒火缠身的传福停止揍人。
三人重新上路时,传福一手扶着额头,愧疚感在作祟,心跳撞得肋骨发疼。
29. 险情迭起
来时,遇见活尸,那是能躲就躲。
返程,为了化解心里的烦闷,山娃儿是充分发挥了东道主的好客本性,来者不拒,见一个杀一个。
“遇佛杀佛,看来用不着我。”困住人的不是绳索,何郎中被一个莫须有的神医身份困绑着。
“何郎中,何必这么谦虚,”说着,看到嘴角渗血的何正林,传福嘴边露出了微笑,狐狸般狡猾的笑容,“依我之见,你的用武之地大着呢!”
“你怎么打起退堂鼓来了?”山娃儿有点奇怪,这何郎中怎么和他人口中的说法不一样,他畏畏缩缩的表现,可担不起神医这个称谓啊!
“何郎中,我知道你可能不是什么神医,又或许和神医这个名讳八竿子打不着,”传福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带着一丝疲惫,却异常坚定,“但现在,你是我们村唯一的希望,如果你胆敢耍计谋,我们不会让你好过的。”
一想到村子里接二连三发生的怪事,山娃儿急忙上前一步,眼眶通红,哀求道:“何郎中,你就帮帮我们吧!外边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村里头也闹得鸡犬不宁,我们村有老人,有孩子,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们该怎么活下去?”
“那是你们的事情,我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何正林扭过头去,不去看他们脸上的风云突变。
传福看着眼前这个江湖郎中,心里五味杂陈。
“何郎中,此番多有冒犯,但实属迫不得已,”传福晓之以理地说,“即使你不使出看家本领来帮助我们,那也是你的选择,这一趟劳烦你了,你跟我们回村子,用你江湖郎中的身份,跟大家伙说一说活尸是个什么东西也好。”
“活尸?”何正林吃惊地说,“你们村里人全都知道了吗?”
“不能说全都知道了,只有几个,”传福一板一眼地说,“我是今天才猜到的。”
“我也是,”山娃儿动情地说,“我们对活尸的情况知道的太少,毫无防备的话会输得很惨。”
何正林从山娃儿的眼睛里看到了责任和担当,从传福的脸上看到了决绝和勇气。
这是何正林从来没有过的样子,他一辈子都在为自己而活,遇到危险就逃,靠着坑蒙拐骗过日子,活得像条丧家之犬,自从家里人被害,从未把谁真正放在心里。
可现在,面前的这两个人,在对活尸一知半解的情形下,却愿意为了村里人,冒着生命危险来找他,他有些羞愧,又有些动摇。
“我……我实话跟你们说吧,我真的不会治活尸的病。”希望这种东西如果没有,还是趁早打破要好,不然会触发更多后遗症。
何正林的声音弱了下来,带着一丝辩解,“据我所知,活尸的病,我就是个药柜伙计,懂的那点草药知识,对付个风寒感冒还行,对付活尸,根本没用。”
“怎么会?”山娃儿的嘴唇嗫嚅着,这一天滴水未沾,一些没有水分的干皮从嘴唇上将脱未脱,随着说话的气音上下起伏。
“没用也得试试!总比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死去要强,”眼看山娃儿几乎要被击溃了,传福急忙说道:“何郎中,就算你治不好,也请你跟我们回去看看,我们不会亏待你的,说不定……说不定能想出什么办法呢?”
“我说的话你们怎么听不进去呢?”何正林捏住拳头,眼睛冒火,“这病无药可救,无药可医,你们还要我想什么办法呢?
传福的手紧了紧,又将短柄刀抵在何郎中脖子上,戳出一个浅浅的血洞,“何郎中,你给我老实点,别逼我动手。要么,你跟我们走,别说丧气话;要么,你就留在这里,等着活尸来收拾你。”
“传福,别这样。”山娃儿冲上去,将传福的手腕掰弯。
挣脱山娃儿的手,将短柄刀贴紧在裤腿上,传福怒气未消,目光依旧直直地看着何郎中。
“我只是将实情告知你们,你就这样来糟蹋我?”被刀尖扎破的洞眼里血流不止,何正林无所谓道:“我和你讲究实际,你又不乐意听。”
何正林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也看到山娃儿和传福眼中的绝望。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躲不掉了,不能再有逃跑的念头。如果他不跟他们走,这两个野蛮人真的可能会杀了他,就像他杀死他们的希望一样杀死他。
“我会跟你们走的,说到做到,不会反悔。”
山娃儿脸上立刻露出狂喜的神色,“那就一言为定吧!”
传福连忙说道,“只要你肯跟我们回去,就算治不好,我们也感激你!”
何正林叹了口气,放弃了抵抗,“但我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们认为我有能力治好患病的人,也只是出于这个目的把我押来,还不如放弃我另请高明。”
“不单单为了这件事,我们有许多问题,必要时还请你主持公道。”传福说道,语气和缓了很多。
“我们村有道难关要过,烦请你指点一二,过不了是我们自身的问题,与你无关,我们不是落井下石的人,也请你放下心来。”
“如果有我能帮忙的事情,我定然会鼎力相助。”何正林深吸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早说嘛,我们也就不必这么无礼了,”传福绕到身后,给何郎中解开了绳索,“我们是很讲原则的人。”
“这就给我解开了,”何正林活动了双手,负担一下子减轻了,“不怕我撒腿就跑?”
“这绳子就是装装样子,”传福将绳索一圈圈缠好握在手里,“难不成你还能从我们两个大活人眼皮子底下溜了不成。”
“这可难说,”何正林像是挑衅似的说,“我早听说大山里的人民风彪悍,可我此前确实有过几次出逃的经历。”
“知道何郎中见多识广,”这有什么好臭显摆的,传福不吃这一套,“这正是我们把你视作座上宾的原因啊!”
“何郎中,你可以和我们说说活尸的事情吧!”山娃儿开口询问。
“让我看病救人,我心里没底,”何郎中的倒也不藏着掩着,先故弄玄虚开了个头,“关于活尸,我倒是略知一二。”
“那活尸什么时候出现的。”
“由来已久,算一算日子,我第一次见到活尸是三四个月前,”何正林说,“具体时间不清楚,可能半年前就有了,如果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第一具活尸出现在一年前也有极大可能。”
“活尸之灾,何时能够结束呀!”
“活尸只多不少,比瘟疫还可怕,依我之见,人类要么被活尸干掉,要么找到一个折中的办法,与活尸共存亡。”何正林对于人类能够战胜活尸并不抱有希望,“我看到过想把活尸灭掉的人,固然勇气可嘉,可他们缺了智谋,无一不是在自取灭亡,他们就像那杂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山娃儿叹了口气,原以为搬来江湖郎中这个大救星,全村人就有救了,没想到他骨子里竟是这么一个悲观的人,也罢也罢,让他回村子里当一会儿参谋吧!
“你们遇到什么事情了吗?”何正林看了一眼低头不语的传福,话对着山娃儿说,“村子里发生了什么事?”
山娃儿将村子里大体的情况告诉了这个外乡人,尽管传福明里暗里示意他不要透露太多底细,该说的他还是如实说了。
“在我看来,这情况还不算太严重。”
“一个人一旦被活尸咬了一口,就一定会变成活尸吗?”
“是的,没有个例。”
“那么这种变化需要多长时间?”山娃儿问,他想起启盛和团子,不知道他们现在怎样了。
“这很难说,每个人都不一样,有个体差异,有的潜伏期长,会发病一周,才变成活尸,有的被咬时间很短就大作,一个时辰两个时辰的,我见过最早变成活尸的人,是在他被咬两刻钟之后就变异了。”
传福疑惑地问道:“那你认为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呢?”
“依我看,把他们全都杀了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什么?”山娃惊讶地跳了起来,瞪大眼睛,“把人全都杀了?”
“为了全村人的未来,谁被活尸咬了或抓伤了,就得把谁杀了,才能永绝后患,不然后果你们承担不起,别怪我没提醒你们。”何郎中冷冰冰地说。
传福脸色阴沉,阴恻恻的眼神很吓人,“何郎中,我问你一句话,如果你的家人无意中被咬了一口,你会把他杀了吗?”
“我会的,”何正林很严肃地说,“换作以前的我,不会杀,在我见多这么多惨案之后,我会毫不犹豫地杀了,这既能减轻家人的痛苦,又能防止活尸继续行凶。”
何正林的说法,传福是赞同的,在他亲历了孩子的死亡与妻子的尸变之后,他们要面临的对手有多强大,他已了然,也心中有数。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办法,能确保活尸不会伤害你们,你们也不必把活尸干掉,”见两人听得入迷,何正林用冷酷的口吻说,“那就是打造一座监狱或一座牢笼,让你们变成活尸的亲朋好友的住进去,每天好吃好喝地招待,你们最好期待他们没有逃出来的一天,否则你们会成为他们嘴里的第一道点心。”
“这不是养虎为患吗?”山娃儿脚尖无意识地踮起又放下,他看出来这个方法有多不靠谱了。
和活尸交手几次,山娃儿发现他们根本没有一丝一毫人类的情感,像是从地狱里跑出来的,他们会狰狞地挥舞着双臂,嘶吼咆哮着追逐人类,会抓住见到每一个活人,在他们身前喷出冰冷的鼻息,对准活人的脖子一口咬下去的时候,嘴角会因为口腔开合得太剧烈而撕裂,他们乐此不疲,就好像只是一个有趣又好玩的游戏。
传福周身的气温仿佛骤然降了几度,气流都凝滞不动了,何正林以为他是无法面对现实,又继续找补道:“不管你们能否听进去,我还是得和你们说,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倘若面对第一个活尸,人们有清醒理智的头脑,摸清活尸不是同类,有勇气去排除异己,把他干掉了,现在大家伙都相安无事。”
“当真有这么可怕吗?”山娃儿知道,这句话不应该是一个疑问句,他应该是一个陈述句。
“你们村子的尸变情况还不算特别严重,一定要尽早且及时把活尸的事情告知大家,让他们快点醒悟过来……”
“这就是我们向你求助的原因,”传福知道没见过活尸的人,根本不相信这些,并且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你比我们更有威望。”
“行,这个忙我帮定了,”半是妥协,半是被逼,何正林无奈地笑着,“你们一定要千百次体型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活尸,我亲眼看过很多村子被活尸灭了个干干净净。”
“真的吗?”山娃儿不敢置信。
“确有此事。”
传福垂下头忧心忡忡地赶路,得抓紧时间赶回去。
何正林没有吓唬人,活尸不但会攻击人的身体,更会对人施加精神迫害,人类如果不心狠手辣一点,当尸潮到来的时候,人类如蝗虫过境般的田野,完全没有生还的可能性。
有一个村子,何正林眼巴巴地目睹了它被活尸掠夺的全过程,看它如何从一个风景秀丽、人杰地灵的村庄,变成了遍布横尸遍野、残肢断臂的坟墓。
有一天,有几个异乡人现在村外的田埂上,是几个从山外逃荒的难民。在他们的百般哀求之下,村子里的人好心地接纳他们。
当天夜里,他们就发了病,不知何时变成了活尸。如果他们变成活尸前闹出很大的动静,村民们还有个反应时间,问题时这尸变来得太过于突然。有一部分人在变成活尸的过程会哀嚎不止,另一部分人则人是静悄悄的。
这几个难民隐瞒了他们的伤势,看着就像普通的外伤,原来他们早就被外边的活尸给咬了,村里人非但不知道有这一回事,事后做什么都来不及了。
清晨几个活尸毫无征兆地冲进村里,咬伤了早起挑水的两个村民,村子里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活尸没找到活人,慢悠悠地离开了村子,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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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走去了。
那两个挑水的村民昏迷不醒,人们看到他们被咬伤了,推断是那伙外地人咬的,既然他们不告而别了,此事就不予追究了。
到了晚上,那两个被咬的村民就发起了高烧,后半夜,升高的温度就退了下去,一直退得比室温还低,他们醒了过来,皮肤变得冰冷僵硬,眼神浑浊,见人就咬。
村长听闻此事,立刻组织人手,将把被咬的人隔离起来,可是已经晚了,被咬之人的数量远远多于没被咬的人,他找不到足够的帮手来做这事,被咬的人又在反抗,不想被隔壁。
越来越多的人被感染,活尸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活人又不能一直留在家里坐吃山空,一旦出去就会被活尸盯上,最终这个村子全军覆没。
何正林第一次抵达这个村庄时还是一派祥和的,后来他走了,在大山深处迷了路,兜兜转转,再一次走到这个村子,发现村子已经面目全非。
那些善良的村民,像以前在田间地头干农活一样,游荡在田野荒地上,他们穿着破烂的衣裳,在田埂上漫无目的地行走,有的拖着一条腿,有的手臂扭曲着,看起来诡异又骇人。
太震惊了,何正林坐在小山丘上望着这一幕,气都不敢出。
原本还想借宿一宿,看到这一幕的何正林死了这条心,此地不宜久留他,在夜色降临之后,压低身子,沿着尸群的外围慢慢逃了出去。
“所以我说,你们村子是幸运的,”每次想起这个充满了欢声笑语的村庄,何正林心里都很不是滋味,“虽然早有活尸出现,但还没有被活尸侵占。”
“我去放个水。”
“去吧去吧,”传福对山娃儿说,脚尖踢了几块石子,扭过头了对何正林笑了一笑,“他太紧张了吧!
“正常。”
传福背对着何正林,隔着几米的距离,犹豫着要不要溜掉。
正当何正林眼珠子乱瞟的时候,传福回过头来,见他眼神飘忽,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这点小伎俩又被识破了,何正林举起双手假意投降,脸上的笑很生硬,这次传福倒也没有要把他的双手重新绑起来的意思。
水放完了,抖了抖屁股,山娃儿把裤腰带系上。
一转身,不小心踩断了一根枯枝,“咔嚓”一声脆响。
山娃儿抓着额头面露苦色,他惊动了不远处的一具活尸。
只见那具活尸猛地转过头,青灰色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灰蒙蒙一片,朝着他的方向踉跄着扑了过来,喉咙里发出一连串“嗬嗬”的怪响。
山娃儿之前都是用传福手里的短柄刀杀活尸,这会儿手上没有武器,石头又砸不中,山娃儿吓得浑身僵硬,双腿灌了铅似的,站在原地动弹不得。
千钧一发之际,离他更近的何郎中冲了过来,反应极快,一边跑,一边打开医药箱,取出一把弯刀,走到近前,一把推开山娃儿,举起弯刀朝着活尸的脑袋砍了下去。
“噗嗤”一声……
刀刃深深砍进了活尸的头颅,暗红色的血和浑浊的脑浆喷了出来。手握住弯刀,再一使劲,切瓜一样,他把活尸半边脑袋给扒拉下来了。
活尸动作一顿,晃了晃,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了。
差点儿被咬了,山娃儿瘫坐在地上,冷汗浸湿了衣裳,后背凉飕飕的。
“多谢!”山娃儿“咻咻咻”地喘着气。
他看着地上的活尸,心脏狂跳不止,半天缓不过神来。
传福赶上前拉起山娃儿,看了活尸一眼,脸色凝重地对他说:“咱们得小心点,林子里不知道还有多少。”
“知道。”山娃儿抓住传福伸过来的手,借力站了起来。
“身手不错。”传福恭维道。
“不敢当,不敢当。”
“哟,咱们的何郎中还怪谦虚的。”传福把手搭在山娃儿肩膀上,两人一起看向面色发红的的何正林。“怎么还害羞了?”
两人对视,大笑起来。
三人不敢再停留,加快了脚步。
活尸变多了,有的单独行动,有的三五成群,他们只能尽量避开,实在避不开,传福就用短柄刀开路。
传福力气不大,但下手又狠有准,将刀扎进活尸的眼睛里,有时候担心没伤到大脑,保险起见,他就顺势把短柄刀转上一圈,把活尸的脑袋给搅成浆糊。
这是传福一路摸索出来的经验,只有搅烂活尸的脑袋,他们才会彻底不动。
“待会儿逮两具活尸的尸体回去吧!”
“为什么?这活尸的身体跟死鱼一样又腥又臭的。”山娃儿不理解。
“你们不是要说服力吗?”何正林左右压了压脖子,骨头发出清脆的响声,“有什么东西比真凭实据更有说服力呢?”
一路上,三人耗费了大量的体力,身上沾满了尘土和血污。
快到村子时,山娃儿又摔了一跤,把膝盖给摔破了,腿脚火辣辣的疼,与被活尸咬一口比起来,这已经是很大的福报了。
往常这个时间,正是烧水做饭的时辰,村子里的烟火气淡了很多。
现在只有几户人家的烟囱上有白灰色的炊烟飘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其他的人家则揭不开锅,至少不是每顿饭都有锅可揭。
目前看来,村子里还没什么一样,在可控制范围内。
村口,传福把身上抱着那具活尸尸体扔到了何正林身上。
“传福,你去哪儿?”
山娃儿有些害怕要一个人去解决这些事情,尽管何正林站在他身边,他也依然担心处理不好各种事宜。
“我有事先回去一趟。”
“人手不够。”山娃儿向着传福走去的方向疾呼,真想也把活尸扔掉甩手不干了。
“你和先把新余捞出来,后面的事情再说吧!”传福招了招手,头也不回地说。
山娃儿看向身旁的何正林,他不甘地努着嘴唇,一副听候差遣的神态。
30. 一团迷雾
黄昏降临,残阳如血。
这一天,可真是消停不了,从早到晚都有热闹可看。
双手负在背后,狗旺缓缓地踱着步子离开家,像个国王私服出巡一样走在村道上。
走到传福家门口,狗旺站定,一动也不动,似乎在思索什么,表情有些纠结。
一回到家,传福就把去镇上穿的那套行头换了,脏衣服上面的汗渍和血污容易招人误会,他换上了一身适合干活穿的粗布衣裳。
从房间里翻出一只小铁桶,里头装着前两天在五金店铺那儿用部分大米换来的钉子和榔头,传福就站在门窗边敲敲打打起来。
在传福的脚下是一堆木材,木板或是劈薄的柴禾,这是事前准备好的。在传福去镇上的时候,来富老爹和雪莲大娘忙活了两三个时辰。尽管不明白孩子有什么注意,老两口还是照吩咐把事情办好了。
“传福,你这是干啥子?”雪莲大娘听到敲打声,满脸疑惑地从屋子里走出来。
“娘,我得把门窗加固一下。”传福手上敲打的动作并没有停下来。
“不刮风不下雨的,”雪莲大娘弯下腰,捡起一块木板递给传福,“门窗不加固也没得问题。”
“娘,这事你还真得听我的,”传福没有把事情道出,“以后你就知道了,做事情多留一手准没错。”
来富老爹吸着烟从屋里走出来,整张脸烟雾云绕的看不清。“老伴儿,这回我支持孩子的做法。”
上次请江湖郎中回来给石头看病遇到的事迹,传福是一字不落地和他说了,最近又发生了很多怪事,来富老爹尽管不能理解造成这一切后果的源头来自哪里,但他心里隐隐知道,不能够坐视不管。
一座砖瓦房是乡下人住所最高的配置,不论是贼人或是悍匪,当他们想要进攻一间房屋,最优先考虑的方法是破门而入或破窗而入。
门和窗是一座房子最脆弱的地方,如果在门和窗上面下功夫,当有流氓土匪到处掠夺,坚固的床和结实的门势必能为活命争取到一定时间。
父子俩想到一处去了,来富老爹吸完烟也去帮忙,一家三口在房屋外忙得热火朝天。
找郎中那天,在镇上看到那位指路的大哥在敲敲打打加固门窗,传福就动了这样的心思,不然也不会那么快就去五金店铺询问钉子。
和平乡各方面的发展都比禾实村要好,外界的消息也是先到镇上再陆陆续续传到各个村子,跟着镇上的人的步伐走,一般不会出大问题。
“哟,传福,这是在干啥呢?”
狗旺双手摸在腰上,像个视察工作的领导一样看着传福一家在忙活,脸上笑得欢。
传福立刻警惕起来,眼神锐利地扫视着四周,看到土根以那样的姿势站在村道上,一副小人得意的模样,顿生反感。
“我们家的事儿你少管。”来富老爹说了一句,他们可没时间和土根磨叽,省得耽误了大事。
“皇帝老儿都没你们这么忙。”说罢,孬蛋从地上捡起了一根粗壮的树枝,紧紧攥在手里。
“哪像你,”传福冷嘲热讽地说,“我们可没有当皇帝的命。”
“呵哟,”本意只是想问问情况,对方给脸不要脸,狗旺现在只想找茬,“我哪里像你们,征用民兵,一点血汗钱都不给,把平民老百姓当奴隶使。”
“你胡咧咧什么呢?”传福的脑袋隐隐作痛,他现在可没有时间和人扯皮。
“人在做,天在看。”狗旺不想在这被气得吹胡子瞪眼,撂下这句话就走了。
传福看着狗旺远去的身影,叹息了一声,说道:“这么晚还出门,不做点坏事手痒了。”
狗旺走到土根家门口,看见土根走出家门反手把门合上,也是有要出去转一转的意思,赶紧跟了上去。
“土根,土根,你干什么去?”
土根回头一看,见来的人是狗旺,表情一变,脸上立马浮现出玩味的笑容。
“狗旺,是你当皇帝还是我当皇帝啦,这么急着赶来见我!”
“皇帝来请你当太监去。”
呼呼呼,狗旺喘了几口气,一溜小跑,跑到土根身边才停下来。
“我可没有请你来我家吃晚饭哦!”土根幽默地说。
“你这人可太有意思了,”狗旺不服气地说,“就只许你家财大气粗,不许我来请你去我家喝口粥?”
两个人四目相对,哈哈大笑。
“有事?”土根看得出来狗旺有话要和他说,脸色憋得青紫,似是便秘了。
“你猜怎么着?”狗旺舔了舔嘴唇,他情绪一激动就有这个小动作。
“怎么着?”土根把狗旺的话传福了一遍,用手推了他后背一把,“好伙计,你可别跟我卖关子了。”
“我刚才路过土根家,在给你讨公道呢!”
“你还相信公道,”土根难以置信地看着狗旺,真担心他给他添乱,对谁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我有什么公道可讨的?”
“那小子不是欠你两碗干饭嘛,我有意点拨,他却装傻,”狗旺说着说着怒气就上来了,“话说自在人心,你又没有作奸犯科,怎么搭把手把人埋了,人家翻脸就不认账呢?”
土根这天可没闲着,打听到传福不在村里头,往镇上去了,到处找人说他和高正以及水波二人如何命苦,传福一家如何势利,恳求他们帮忙做白事,把红梅的遗体下葬了,答应事后每人给二剜干饭,却一粒米都没让人看见。
人们这一天时间光用来讨论各个事件,这事传播得很快,也就传进了狗旺的耳朵里,他认为土根这个人能处,心里向着土根,见到传福一家,就把他们当仇敌。
“会的人不用教,不会的人教不会,要给的话,他当晚就给了,”说起这件事,土根就来气,大着舌头说:“但凡人有点良心,怎会做忘恩负义的事情?他们一家的做派让人寒心,以后再有什么事,别人会还来帮他们家吗?”
“你说的很在理啊,他们一家吝啬鬼,有当地主的潜质,”狗旺凑近了土根一些,把嘴巴贴着土根的耳朵,“那启盛不是捞石头,断了一根拇指嘛,听说回到家就病倒了。”
“别提了,晦气。”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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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丧气地说,看来是不想再提这件事了,气话说多了气喘,肚子又瘪瘪的,让人烦躁。
“你先听我说完,”狗旺越说越来劲,“当天,他们一家对启盛的伤,是一句问候都没有,今个儿中午,才给启盛家端去一碗饭。”
“好歹给了一碗。”土根咧了咧嘴角。
狗旺笑嘻嘻地说,“给的那碗饭不新鲜,都有点酸味儿了,米饭是前一天晚上蒸的,你说他们这家人心眼怎么那么坏。”
“人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本性难移的,”土根一愣,对传福一家的厌恶更深了,他看着狗旺幸灾乐祸的神情,似乎预感到接下来要说什么话才能和对方的看法达成一致,“我听说了,很多人对传福一家的做法都不满,把人家的性命看得太低贱了。”
“那可不。”狗旺照例一脸讪笑。
土根抬头挺胸,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走慢点儿!”狗旺略显不快。
“怎么,还有事儿?”土根倒不介意多打听一点消息,哪怕不能得知事情的全貌,至少可以知道说话者出于何种心态和意图转述了这件事。
“告诉你件事儿,我还看到他们一家在大兴土木呢,”想起传福一家一根筋的模样,狗旺冷笑道,“赶明儿要狂风暴雨了,还是倭寇入侵了?”
“怎么个大兴土木?”土根来了兴致。
“想用木头把门窗给封了,连榔头和铁钉都用上了,罕见。”狗旺说。
“脑袋抽了风了。”吐根嘴上这么说,心里头想的又是另一回事。
“真像房子给官府查封了似的。”
“城里时兴这个,大潮流是这样的,”土根讥笑道:“一家子都是时尚女郎,他们一家不是一向很爱赶时髦吗?”
“话不是这么说,”狗旺把头发一抓,很急切地说,“我就奇了怪了,好端端的,怎么就把想着加固门窗了呢?”
“鬼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估计有些是他门儿清吧,”土根深吸口气,依然摇头,“村子里不是出了个杀人犯么,担心这种事落到自己身上吧!”
“唉,你还真别说,你一说我心里就发慌……”狗旺苦恼地挠着脑袋。
土根耐心地等着狗旺把话说完。
“你说,”狗旺的眼神渐渐暗淡,脸色灰白,“新余会不会继续杀人啊!”
“有什么好慌的?”土根双目充血,忿恨地说,“天理昭昭,没有人可以随随便便杀人。”
狗旺面如死灰般的平静,闭上眼睛说:“我听说山娃儿领着江湖郎中给新余脱罪去了,带着两个死人,估计现在还在柴房里呢!”
土根不语,只是一味地往前走。
“唉,你到哪边去?”
“想去柴房看一看。”这倒是实情,如果不是被狗旺拖住了,他恐怕早就到祠堂了。
想说的话都说完了,狗旺不再说什么,他尽管想凑热闹,但并不怎么想去祠堂那个地方,列祖列宗的牌位放在那儿不说,红白喜事举办地也是在那儿,那个地方太鱼目混杂了,时常烟雾缭乱的,进去了就让人不舒服。
31. 旧日之事
与土根在一个分岔路口分别之后,狗旺一个人走在村道上,心里七上八下,紧张得手心冒汗。
太安静,往年这个时候,该是到了农忙时节,晚饭后,大家坐在家门口乘凉,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如今见不到摇着蒲扇闲话家常的场景,有的只是一扇扇紧闭着的木门,整个村庄死气沉沉。
日落月升,月光斜斜挂在老槐树的枝桠上,把狗旺落在地面的影子拉得老长。
石头砌成村道的尽头是条土路,半米宽,被日头晒得秃噜皮了,一踩就簌簌往下掉渣。
狗旺家位于禾实村外围,这条路走的人少,道路又狭窄又简陋,狗旺每下一脚,又薄又脆的地面上就响起此起彼伏的“咔嚓”声,这声音在这死寂的村子里格外刺耳,他的心跳得更快,像有个小人在耳朵里擂鼓。
夜风吹来,起了点凉意,狗旺打了个寒噤,他拢了拢衣襟,手心里全是冷汗。
早上新余干下的那桩杀人案像一块烧红的烙铁,在他心上烫了个焦印,他想不明白两人做错了什么事情,被新余这样迫害,他很担心犯人没有得到该有的惩罚,有一天他会调转矛头,把他也给杀了。
红梅和铁栓的尸体横在村口老槐树下的模样,他不敢细想,他们好像背恶狠狠地揍了一顿,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肉,血肉模糊,血浸红了土地。
传福老早就把红梅的尸体运走了,苍蝇嗡嗡地聚在铁栓尸体上面,直到日头升得老高,也没见鬼滑头露面。
铁栓的尸体发出异味,又腥又臭,比臭鸡蛋还难闻,狗旺看不下去,发动几个人把他的遗体抬走,随便找了一块荒地将人埋了。
现在狗旺要去讨个说法,要和昔日的老伙伴叙叙旧,当然也得捞点好处才行。
铁栓是鬼滑头一母同胞的弟弟,即便生父不是一人,但铁栓也是鬼滑头唯一的至亲了,于情于理,就算是天塌下来,做哥哥的也该出来给弟弟收尸。
可这鬼滑头不知受了什么刺激,自打早上出了事儿,就跟缩头乌龟似的躲在屋里。
要知道,村里发生的大事小事,鬼滑头一概是不会错过的,村中谁人不知他爱抛头露面。
鬼滑头躲在家里不出门,外人呼喊找人也没用,表现很反常,有闲人特意路过去窥视,发现他那又老又破的房子今个儿像监狱一样戒备森严,窗户紧闭,门闩得死死的,里边连一声哭嚎都没传出来。
“不做人事,真是个孬种。”一想到这儿,狗旺儿啐了口唾沫,脚下的步子顿了顿。
狗旺和鬼滑头打小混在一起的老伙计,年轻时两人结伴,偷东西偷得出神出化,自封为偷神。
夜里两个偷神经常摸到邻村去,到大户人家里偷粮,想吃甘蔗就偷甘蔗,想吃红薯就挖红薯,想吃肉了就偷只鸡偷只鸭。
白天他们也没少干混账事,拦过独行的外地货郎,把箩筐里的稀罕玩意儿一抢而空。
熟人多的地方不好作案,就跑到镇上去,专门从落单的老人或孩子手里抢东西,不知道惹哭了多少耄耋老人的和只会哭哭啼啼的小鬼。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那些腌臜事儿,村里人心知肚明,可几乎每次他们做事情都做得干净利落,连个脚印都没留下,办案的来了几趟,也只能不了了之。
有好几次,两人顶风作案,被人逮住了。
抓住了也没奈何,半大孩子,一点小事,要么骂一通,要么打一顿,太过追究,倒显得不懂事了。
刀口舔血的生活,两人过了好多年,非但没有破一块皮肉,反而由于吃喝不愁,吃肉得甩开腮帮吃,长得比同龄人更高壮。
当年,狗旺和鬼滑头称兄道弟,二人差了几岁,狗旺认鬼滑头为哥,鬼滑头认狗旺为弟。
狗旺这一声大哥叫得相当值,鬼滑头将他视作出生入死的兄弟,出事了他就担着,撇清和他的关系。
铁栓经常当两个人的跟屁虫,但他生性正直憨厚,非但不出力,还千方百计阻止他们,每次他发现两人有所行动,都要百般阻扰一番。
那些年,鬼滑头把狗旺当弟弟,反而不把有着同胞之情的铁栓当弟弟看待,住也不住在一起,两个人的关系并不亲近。
狗旺和铁栓倒没有那么生疏,尽管铁栓老是打乱他们的计划,真要出事了,总有一个人顶在前头,另一个就满脸不高兴的神色,好像两个人在抢风头。
要是行动得手了,不必给铁栓分赃,偷来的东西他不吃,不是正道来的铜板他不收,二人也乐得均分战利品。
铁栓跟着他们夜以继日地到处流窜,腱子肉却长不起来,他这个死脑筋,营养跟不上身体的发育,长得又细又长,活像棵玉米秧子。
长大成人后,铁栓就不再跟着两位哥哥行动了,他对于人生有了自己的目标和规划,靠自己的本事耕田种地,赶上收成好的年头,身子日益壮硕起来,结实得像一堵墙。
另外二人也是兴致缺缺,两人之间也没有开诚布公地说,就都不约而同洗手不干了,那种事情干多了就没有新鲜感,他们也不再是血气上涌的年轻人,去干那种自以为刺激的事情。
鬼滑头变得游手好闲了,窃贼的生活习惯把他变成一个好吃懒做的人,有的时候,他会手痒,端倪露出太多,破绽也是百出,好像为了调剂生活的乏味枯燥,特地去做一些讨打的事情。
尽管铁栓在母亲去世之后,每日好吃好喝地供着他这个唯一的至亲,他身上的肥膘仍旧消瘦下去,成了一个干瘦之人,但那不是病态的示弱,他的两只眼依旧精光四射,到底还是活得很滋润,只是不太爱亲近人。
狗旺和鬼滑头追求相似,也喜欢过养尊处优的生活,处境却和鬼滑头大不一样。
狗旺早就在为将来打算,他老早就在暗中下定决心,不可能断了自家的香火。
靠跟着鬼滑头混日子,把偷来抢来的东西换钱,积年累月,攒了一笔钱,用这笔钱把房子翻新了,又用这笔钱娶了个媳妇,心安理得地过上舒服日子了,也没有把偷奸耍滑的本事落下。
村里人对狗旺不比对鬼滑头的印象差 ,他年龄上要比鬼滑头小个几岁,人们自然而然首要把错误归咎于鬼滑头,断定是他指使狗旺去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把一个好好的人唆使坏了。
狗旺心思活络,也就将计就计为自己谋福利,装傻装得愈发纯熟,老是做出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
人们没有细想狗旺制造的笑料和闹剧背后的原因,多少人为这是个合理的报应,坏事做多了,心理扭曲了,人变得疯疯癫癫的,他却仍有本事娶妻生子,看来骗子疯了也还是骗子一个,别指望骗子疯了就变成傻子。
“铁栓这短命鬼,摊上他哥哥这种货色,到头来连个收尸的都没有。”狗旺嘀咕着。
好在铁栓生前干过不少好事,积了不少功德,村里几个受过铁栓恩惠的汉子不怕惹一身骚,偷偷拉着板车把人埋了,连块木牌子都没立。
一切从简,大家也没有请示过鬼滑头要怎么安排,也是,谁愿意跟一个做过亏心事的人扯上关系,生怕沾了晦气,要是上头派人来盘问,真是有理说不清。
狗旺儿走到鬼滑头家的土坯房前,事没有院子的独栋,据说瓦片碎了好多块没有修补,下雨天住在里面跟在野地打地铺一样,刮风天,挂在屋檐下的瓦片还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哀鸣,像厉鬼的叫唤。
这房子是鬼滑头他爹生前建的,年久失修,有一面墙缺了几块砖,冬天北风灌进去,人不管盖多少被子都够呛。
有人说那面墙那个洞,不是泥砖自己倒塌的,是鬼滑头抠出来的,他经常不走正门,从那个洞口出入,他这个人有挺多怪癖的。
杂草长得比人还高,把房屋包围了,黑暗中看去就像很多鬼手伸向房子。
窗户是黑的,屋内没有一点儿光亮。
诚惶诚恐,他试探着喊了一声:“鬼滑头?在家吗?”
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回应。
身上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一想到自己是来邀功请赏的,他尽心尽力地料理了铁栓的后事,赶紧挺胸抬头。
大着胆子,狗旺又往前走了两步,他想敲门,手刚放上去,叩门的力道就让房门晃了晃,门竟然没有锁。
狗旺推开虚掩的木门,转轴发出“吱呀”一声响,干涩的摩擦声在沉寂中划拉一刀,很快这沉寂便把声音吞没了,连骨头都不剩。
屋门敞开,屋里光线昏暗,一股异味扑面而来,呛得狗旺儿皱起了眉头,好多种怪味混合在一起,汗臭味,血腥味,霉味。
“鬼滑头,鬼滑头,别躲着呀!”
没有回应,呼喊声又被无所不在的黑暗给吞噬了。
“人呢?”狗旺心里咯噔一下,原本就悬着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像一团棉花卡在那里上下不得。
狗旺明明听说鬼滑头一天都没出门,村里人怎么叫都没回应,村长派人来找也耍性子不出门见人。
“难不成做了什么事见不得人?”
有传闻说,新余菜园子门口扔了一篮子蔫了吧唧的青菜,以狗旺对鬼滑头的了解,他怀疑鬼滑头重操旧业了。
没敢迈过门槛,狗旺停止了叫唤,静静地站在门口,眼睛适应了片刻,才看清屋里的陈设。
房子很小,有两张小凳子,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一张床。
一张缺了腿的木桌摆放在房子中央,桌上放着一个豁口的粗瓷碗,碗里还剩着半碗水。
一张破旧的木床靠着墙,床上铺着草席,走近了看,草席边缘磨损,毛边了,草席多年没有清洗,落满了污垢。
床上有一摊黑红的污迹,狗旺伸手去擦,摸上去像糖浆,捻了捻,粘稠,未干,放到鼻子跟前闻一下,他大惊失色地发现这是血污。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狗旺喃喃自语,手不自觉地在裤腿上擦了擦,眼神却有了异样。
狗旺想起到鬼滑头这走一趟,一来是确实担心鬼滑头的处境,亲眼看到铁栓惨死在新余手下——毕竟那几年他们两个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就算平时很少往来,真出了事儿,心里还是惦记着的。
二来狗旺存了些私心,想知道鬼滑头这段日子有没有想办法搞来一些食物,如果有,他就会趁火打劫。
狗旺很擅长以正义之名行不义之事,鬼滑头那人对信赖的人不太计较,对老伙计狗旺的贪婪,他肯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时他就可以拿走好些好东西。
其次,狗旺觉得这一趟来得很有必要,无论有没有充足的理由,他可都是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的。
狗旺在身上藏了一把小刀,非必要不拿出来,但要是对方不顾在往日情分上誓死抵抗,可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鬼滑头常喝酒,但不好酒,人清醒时很精神,但活得像一摊烂泥,要是失去了铁栓的庇佑,被人欺负他,他也没有换手的能力。
狗旺心里清楚得很,这几年铁栓宁肯自己省吃俭用,却悄悄给鬼滑头捎了好些东西,不然他早就被饿死了。
他们家田地多,农忙季节,铁栓那是累死累活地干,收获的零食两个人吃,那是绰绰有余的,余粮全都挑到镇上去换了铜板,攒了好几年,生活该是改善了不少。
鬼滑头有铁栓这么个好弟弟也算是花掉了八辈子的好运,狗旺也动过去铁栓家翻找的念头,但铁栓家附近邻居多,多管闲事的耳目太多,还不如先来鬼滑头家试试水。
这铁栓也是倒了八辈子霉,前些年他把家里的大部分铜板拿了出去,到镇上买了些礼品连同彩金一同送到姑娘家,该是谈婚论嫁当新郎官风光一回的时候了,殊不知成亲那天,婚礼现场被醉酒的鬼滑头这根搅屎棍弄得七零八落。
灾荒年月,去亲家家里走一趟,接着人就失踪了,接着人一出现又被新余给打死了。
这鬼滑头头几日也是找过铁栓的,估计是铁栓好些日子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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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动吃食了,想去质问他。当鬼滑头发现铁栓不在家,又听村民们煽风点火说他把存款全部拿走接济老婆家去了,他的反应倒出乎意料,竟然哭得稀里哗啦,说他弟弟终于出息了,不靠偷不靠墙,努力忙活了那么多年,靠着自己的本事娶妻生子,哪怕妻子意外死亡了,仍是岳父岳母的大孝子。人们以为鬼滑头会大发雷霆的,没想到他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虽然感到好笑,但不如想象中精彩,也就散去了。
狗旺在想,是不是没有铁栓送饭,鬼滑头太饿了,就想着去新余家偷菜呢,万万没想到菜偷到一半,就当场被抓包了 ,又不知道出于什么不可控的因素,红梅的死因先不表,铁栓赶到了事故现场,被怒上心头的新余一箭射死了。
还是不相信鬼滑头会挨饿,铁栓临走前一定给他送了很多吃食过来,借着月光,狗旺在鬼滑头家里翻箱倒柜起来。
依据草席上半干的血液,狗旺判断鬼滑头没走多久,他眉头皱得更紧,“难道狗旺被早上的事儿吓破了胆,担心新余会把他们兄弟两个杀个片甲不留,连夜溜了?”
心下很慌,手上的动作就加快了,现扫了一圈屋里头的瓶瓶罐罐,趴在地上查看床底下……到处都是空空如也的景象。
一层层厚厚的灰尘,沉淀在一处,在这样的翻找之下,居然纹丝不动。
狗旺不甘心,又走到墙角,那里堆着一堆破旧的衣物,缝缝补补的痕迹像一道道醒目的伤口,他把衣物一件件扒拉开来,手指在一个个口袋里摸索着,连一丝金属的凉意都没有感觉到。
吃的没找到,钱也找不到,怪哉怪哉 ,狗旺绝不认为这间房里什么值钱的玩意儿都没有,只怪自己眼拙。
“藏哪儿去了?”狗旺儿有些急躁,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这可是入室盗窃,逗留的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以前一块干坏事时,鬼滑头最会藏东西,有一次他把偷来的银镯子,藏在房梁上的木缝里,银镯子被偷的人找上门,硬是没找到。
气急之下,那个人指着鬼滑头的鼻子叽里呱啦地骂,骂就骂吧,损害不了人的切身利益,最终那个银镯子还是成了鬼滑头的。
想到这,狗旺抬头看了看房梁,房梁上积满了灰尘,蜘蛛网层层叠叠的,像蜘蛛精几姐妹住的山洞,不像藏了东西的样子,放在门后的梯子也坏了,就是想爬上去找一找也没有工具了。
“邪门儿,该不会是带在身上跑了吧?”狗旺咬了咬牙,心里又气又急。
这好像是个陷阱,就等着他往里钻,让他徒劳无功跑这一趟,人们说早上鬼滑头还是门窗紧闭的,狗旺不开心地想到,他果然还是来晚了一步吗?
狗旺心里的怒火在腾腾燃烧,他气鬼滑头这人不够意思,跑了也不跟他打声招呼,也气自己空手而归,白忙活了一场。
“能跑哪里去呢?”狗旺走到门口,往外面看了看,村道上空荡荡的,连个人影都没有。
“还真就不信这个邪了!”
房子就这么点,狗旺又折返,他走到床前,把枕头一扔,将草席扔到一边,发现床只剩下木板搭成的骨架了,还是什么都没有。
“不对,等一等!”狗旺死灰色的脸上焕发生机,在月光下像泛出惊喜的光泽。
那个枕头的手感不太对,普通的枕头份量没那么重,砸在墙上地板上也不是那么沉闷的声音。
那声音像是朝墙面扔了一袋砂石,这袋砂石又落到地板上的声音。
脏污的枕套里塞着许多令人难以想象的东西,小部分棉絮,小部分鸡毛鸭毛,几张不知道使用过没有的手纸纸团,一些烧给地府的冥币,碎成粉末的树叶,乱七八糟的,应有尽有……真不知道睡在这样的枕头上面是不是种折磨。
终于,掏出来一小袋大米,摸着就像,这老伙计没亏待他。
拉开袋口,借着明亮的月光,狗旺像守财奴在数家产,满眼都在发光。
这袋子大米放了好久的样子,发黄发沉,长虫,大部分被米虫咬碎了,还有些没挑捡干净的石子。
大不了把石子和虫子挑了,不碍事,狗旺掂了掂重量,该有个两三斤,心满意足了。
“这荒郊野岭的,鬼滑头能跑哪儿去?”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大山,狗旺儿挠了挠头,心里越发不安。
狗旺把大米塞进衣服底下,他像一个腹部隆起的孕妇,晃晃悠悠地出了门。
早上新余杀人的事儿太过蹊跷,铁栓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被新余杀掉呢?难不成这件事另有起因,铁栓是被和鬼滑头有过节的人杀了,新余只是一个替罪羊?
昔日,狗旺和鬼滑头干过的坏事儿不少,结下的仇家也多。
或许他们以前得罪过的人找上门来了,不然亲兄弟离奇死亡之后,为什么当哥哥放手不管。
一想到这儿,狗旺儿打了个寒颤,抓着大米的手都在发抖。
以前仗着年轻,腿脚利索,身手敏捷,就算出了事儿也能立刻跑得无影无踪,可现在年纪大了,世道乱了,跑也跑不动了,要是真有人找上门来报仇,鬼滑头跑了,逮着他,他也难逃干系。
“鬼滑头啊鬼滑头,你可别连累我。”狗旺对着空荡荡的屋子低声说,语气里带着一丝哀求。
狗旺关门前,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确定搜寻时没有遗落任何一处,才不甘心地关上门。
这房子给他的感觉很怪,仿佛有什么鬼魅在角落里蛰伏着,让他心里发毛,狗旺不敢逗留。
这样的结果已经很好了,狗旺没有和鬼滑头火拼,他只是消失了,没有死亡,没有受伤。
“鬼滑头,你不要怪我。”狗旺叹了口气,两只手把隆起的腹部遮得严严实实的,转身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枯草在他身后沙沙作响,像是有人在跟着他。
狗旺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心里的不安越来越强烈,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还是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32. 捕鼠游戏
稻草上长满了干枯的野草,两个人影蹲在草地里,身影完全隐没在成片成片的荒草里。
这两个人正是高正和水波,家里存粮告急,他们饿得前胸贴后背,眼看走投无路了,正在想法设法,从田地里弄些吃食出来。
高正的手里抓着一把枯萎的艾草和一把棕红的松针,水波拎着一个浅黄色的葫芦,这会儿又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两个人都是跃跃欲试的样子。
“高正,到这来,”水波放低了声音,还轻轻“嘘”了一声,他快活地说,“这儿有个洞,咱们来搞只大的。”
高正眼神里带着股野性,像个顽皮的孩童,一蹦一跳地蹲在了水波身边。
高正放下手里的艾草和松针,分别从两小堆中取出一小撮摆在一边,心里暗搓搓地兴奋起来。
“来,到你了,”高正对水波说:“往艾草上淋些水。”
“好嘞!”水波拔掉了葫芦瓶口的塞子,控制着力道,很谨慎又细心地给艾草浇些水给艾草,生怕浪费了水。
接着,高正拾起淋湿的艾草放在那一小撮松针上面,将它们挪到了那个洞眼的上风口。
水波从火柴盒里掏出一根,粗大的拇指和是指捏住纤细的木梗,在火柴盒侧边的磷面上一滑。
磷头擦过黑褐色的粗糙纸边,“嗤”地一声,火柴头迸出橙红火星。
刹那间,火光像被唤醒了,一腾而起,清晰地映照出水波手指的纹路。
风吹来,微弱的焰苗颤巍巍地舔舐空气,风静止,火焰稳定下来,像一颗含苞待放的火红色花骨朵。
在火柴熄灭前,水波将火种引向松针,“呲啦呲啦”,松针着火了,“噼里啪啦”,火烧得正旺。
火焰正在试探着引燃艾草,但艾草含有水分,难以被点燃,冒着大量难闻的浓烟,味道刺鼻,烟雾顺着风飘,像洪水涌进田地里的鼠洞。
“水波,你说这洞里能有老鼠吗?”高正小声问,眼睛紧紧盯着地上的鼠洞。
今年干旱,地里的庄稼没收成,人囤积在谷仓里的稻谷一寸寸矮下去见了底,田间地头也没什么可以吃的。
水波就想到了这个主意,把这个点子告诉了高正,以往,老鼠是影响粮食产量的一大祸害,是要跟人抢粮食的,往往是人还没有收割稻穗,就被准备过冬的老鼠运走了大半。
天一黑,高正和水波就出来了,想捉几只老鼠回去。
“肯定有,”水波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歪扭的牙齿,“你看这老鼠洞,洞口的土还是新的,说不定里面藏着一窝呢!”
“你说这老鼠怎么就不会被饿死呢?”高正很钦佩老鼠的生存能力。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高正的问题太白痴了,水波笑得合不拢嘴,“老鼠都会打地洞了,地下埋着什么它们一清二楚,肯定会抢占我们的先机,把地里头能吃的都刨光呗!”
没得吃食,鼠洞里掏不着老鼠,说不定还能掏找一些坚果粮食。
水波把艾草往鼠洞里塞了塞,烟雾更浓了,顺着洞口往里钻。
高正望着直往洞里钻的烟雾不说话了。
“想什么呢?想小姑娘了?”水波看到高正在走神,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问道。“嗨,这年头,别想了,来年把家里的谷仓填满了再说吧!”
高正连脸都羞红了,急忙辩解道:“没有,我只是在想传福叔什么时候才会把许诺给我们的两碗干饭给我们。”
“哎哟,谁知道呢!”鼻子痒,水波伸手抓了抓,“传福叔不给,我们也没办法去要,我们还没饿死呢,真到什么吃的都没有的时候,我们再去找他要吧!”
“到时候传福叔不一定能拿得出来了,”高正悔恨地说道,“我们应该听土根叔的,一起去传福叔家理直气壮地要回来,我感觉我们像借了钱出去要不回来的人,净吃哑巴亏。”
“你先别想这些了,打起精神来吧!”洞里传出一阵叽哇乱叫,水波提高了音量说,“听到了没,要不了多久这老鼠就会受不了浓烟逃出来了。”
高正也听到了老鼠的叫声,立刻聚精会神地盯着洞眼,水波看到他那副板正的面孔就想笑,刚才还委屈得像个被相公冷落的小娘子,这会儿一认真起来,就烟消云散了。
过了一会儿,鼠洞里传来“吱吱”的叫声,这声音又急促又嘹亮,急剧往洞口靠近。
紧接着,一只灰黑色的老鼠从洞里窜了出来,跑得飞快。
高正眼疾手快,两手朝着小黑影一扑,左手正好压住了老鼠的尾巴。
这老鼠很狡猾,脑袋拐了个弯,张嘴就是一咬,高正手背上多出个伤口,血滴肉眼可见地由小变大,一阵刺痛。
吃痛,高正手在发抖,但忍住没用送来,不然就前功尽弃了,抓住只老鼠可不容易啊!
高正用右手去交换左手,将老鼠整个儿提拉起来,这会儿它无论如何逃不脱了。
老鼠在他手里拼命挣扎,发出尖锐的叫声。
这老鼠体型挺大,肚子又肥,毛发油光水滑的,看来没饿着。
“抓住了!抓住了!”水波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忙朝田埂跑去,“真走运,这是我们抓住的第三只老鼠了吧,我去把鼠笼提过来。”
高正把老鼠扔进鼠笼里,新到来的老鼠又引发了新一轮的骚动,三只老鼠在铁笼子里撞来撞去,却怎么也跑不出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呐!”高正擦了一把脸上的汗。
“你的手没事吧?”
“没事,又不是第一次被咬,血很快就会止住,小时候抓老鼠玩,被咬出血的次数还少?”高正用松针敷衍地擦了擦鲜血。
“那就好,”水波打趣道,“没看出来你还是个硬汉。”
“这哪跟哪儿?”高正笑得眼睛眯起来。
“这个洞恐怕就只有这一只老鼠,太可惜了,那么好的洞眼,我还以为有一窝呢!”水波提起葫芦和鼠笼,恋恋不舍地看着那个已被他们攻陷的鼠洞。
“不是吧,水波,我的好哥们,你捉只老鼠,都能对老鼠洞产生眷恋的感情啊!”高正觉得水波这个人又让人觉得好笑又让人觉得心酸,“没啥好遗憾的,一只一只抓,早晚也能抓到一窝的。”
“也对。”
“水波,我有个问题。”
“你说。”
“为什么他们说老鼠肉有毒啊?”
“据我所知,乡下人很少不吃老鼠的吧,这老鼠吃粮食长大,肉质鲜嫩,和鸡肉差不多,烤着吃也好,总比饿肚子强,”水波很乐于向高正卖弄他的学识,“有的人接受不了把老鼠当食物,全在于城里的老鼠和乡村的老鼠的品种不一样,生活在不同的地方,老鼠肉的味道肯定也不一样。城里也能见到这老鼠,但城里的老鼠可不像乡下老鼠过得那么逍遥自在,城里老鼠走路都走臭水沟下水道的,不知是他们城里人,就连我也感觉这老鼠肉不干不净的,城里污水横流,这臭水沟下水道是用来排污的,老鼠在脏水里浸泡久了,肉肯定散发着一股垃圾味。城里人说我们乡下人是乡巴佬,竟然把老鼠当美味,他们哪里听到过真正好吃的老鼠肉呢?橘生华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老鼠不跟橘子一样,城里的老鼠臭烘烘的,是吃垃圾长大的,乡下的老鼠香喷喷的,由五谷杂粮滋养着的生命,味道能差到哪里去,我要说的就是这么个道理。”
“想不到你还挺有文化的。”高正是没吃过老鼠肉的,听水波这么一解释,彻底放下心来。
“我好歹也是上过几年私塾的。”水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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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点儿也谦虚不起来。
“再来再来,这几只才一点肉呢,”高正干劲十足地说,“多捉几只,晚上就能饱餐一顿了。”
两个身影水平移动,没走出同一块稻田,水波就又停住了脚步。
水波闪开身子,高正看见他脚下又有个很大的老鼠洞,不禁翘起一个大拇指,夸赞说:“有经验的人就是不一样。”
没敢耽误,两个人把艾草弄湿了,用松针引燃,往另一个鼠洞塞去。
把老鼠引出来倒不需要什么技巧,和捉蜂人赶蜂弄蜜一样,老鼠怕烟,只要把烟往洞里一熏,它们就会受不了,乖乖跑出来。
“这次换我来抓。”
果然,没过多久,又有老鼠从洞里窜了出来。
“有两只!”在双重惊喜之下,水波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好像笔直跑出去的水牛忽然间拐了个弯。
老鼠被烟雾熏晕了脑袋,跑得摇摇晃晃的,轻轻松松就能把它们逮住,水波用手逮住了一只老鼠,又用鞋子踩住了另一只老鼠的尾巴,两只老鼠都在哀求似的叫唤。
高正说:“我猜是一公一母。”
水波将老鼠翻了个肚,将它们的性别瞅了个仔细,“没错,它们是一对。”
高正喃喃说:“它们还挺有闲情雅致的。”
水波问:“你觉得它们生崽了没有?”
“我不知道,生了老鼠仔,它们也活不下去了,”高正用一种关怀的眼神看着毫无反击之力的两只老鼠,“不管怎样,我们都要把它们弄熟吃掉了。”
忙活一个多时辰,铁笼子里有五只老鼠了,如果不以吃饱为目的 ,这几只老鼠煮熟了分成两半,足够他们一家人每人吃上一口了,如果只是他们两个人抽空,那就可以吃个半饱。
“水波,还是你厉害!”水波一向有过人的聪明才智,跟他混了一段日子,高正都快成了他的信徒了,“别人讨饭的路上饿死了,都想不到还有老鼠可以吃。”
“生活经验,生活经验!”
小时候水波很调皮,上房揭瓦的事情都干得出来,下河摸虾摸鱼就更不在话下,从小为家里的餐桌贡献了很多山珍野味河鲜,就算去到原始人的社会,他也有本事活得好好的。
“瞧把你给能的,”高正笑得身体发颤,像风中枯树乱颤到树枝,“不过你捉老鼠的本事的确一流,这么会就捉五只了,这点时间要是去地里挖花生,能挖出两颗就不错了。”
高正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哄小孩似的说:“这算什么?要吃就敞开了肚皮吃,哪能说够就够了呢!等会儿我们再找找,说不定还能再捉几只。”
“必须的。”生活还是有奔头的,高正这么想着,倘若有吃不完的老鼠,他们就可以撑过这个荒年。
“好久没吃顿像样的肉了,天天做梦梦见一大桌子荤菜,刚夹了一筷子送进嘴梦就醒了!”
“哈哈哈!”高正倒在草地上,笑得拍打起巴掌来,“水波,你做的梦怎么和我做的一样?”
“大家都吃不饱,白天心里想着一样的事情,夜里自然会做同样的梦。”水波会心一笑。
水波抬起头朝四处看了看,目光落在不远处一片枯黄的草丛上。
“你看那里,”水波用手指着那片草丛,在另一块地里,高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骗草丛长得又高又密,我打赌下面肯定藏着不少鼠洞。”
“走,”高正手里抓着干草,风风火火地摸了过去。
水波边走边说:“如果运气不好的话,我们可能会被蛇咬;如果运气好呢,我们说不定能抓到只野鸡或野兔呢!”
“要是真有那样的好事,我们可太走运了,”高正额头上两道眉毛飞舞起来,“不走运的人,能有好口福吗?”
33. 祸乱之夜
高正和水波走到那块杂草丛生的田地上,趁着微弱的光亮将周遭环境扫视一眼,果然鼠洞密布,像种花生或玉米时,农人用锄头一排排撂出来的种坑。
鼠洞那么多,看得人眼花缭乱,其中必定只有小部分洞眼里有老鼠,有一些则被老鼠遗弃了,不知道先从哪个洞口试探才不会扑空。
“想要再续辉煌,只能靠你了,”被这么多老鼠洞给搞得晕头转向的高正惨兮兮地说,“我可没法子。”
“刚才传授了你那么多经验,”水波不置可否地耸耸肩,往上揪着两只耳朵说,“左耳进右耳出,全都白说了。”
高正嬉皮笑脸,英勇无畏地承认了,“我脑子里能倒出一碗浆糊。”
“那敢情好啊!”高正埋汰道:“大年三十我家要贴年画贴对联,麻烦你走一趟。”
“残忍无情。”高正朝着夜空翻了个白眼。
“我这叫资源对位物尽其用。”
找老鼠主要靠经验行事,别看水波是个青年,手段却很老道,他放弃了很多个有塌陷迹象的洞眼,找了个靠谱的洞口,把点燃的艾草塞了进去。
烟雾顺着洞口往里飘,可过了好一会儿,里面却没有任何动静。
水波还在耐心地等待,高正性子急,倒有点儿急不可耐了。
前几次,老鼠早就急不可耐地跑出来了,就像家里着火了一样,尽管再心疼,屋里有再值钱的物件,也是保命要紧。
“怎么回事?难道里面没人?”水波有些疑惑地问。
“不可能,再等等,我们有的是时间。”按理说,这不应该是个空洞,高正皱了皱眉:“这个洞眼很新鲜,我伸手进去了,里头潮潮的,肯定有老鼠。”
每个老鼠洞的深度和长度以及广度都有偏差,如果这只老鼠比较精明,挖的地洞又神又大,同样的烟量飘进去,同样的时间内可能还不足以达到把它逼出来的浓度,要么就再多等等,要么就多排点烟儿进去。
眼看高正坐不住起,水波较真似的想要尽快验证有无老鼠,又往洞眼里塞了一撮艾草和松针,烟雾更浓了。
艾草生产烟雾,快把人都给熏晕了,松针负责燃烧,烧得很是剧烈,有些火星溅了出来,落在旁边的枯草上。
被太阳持续晒了上百天,枯草丧失水分,早就干透了,是绝佳的生火材料,与此同时,当身上携带有火种时,人们不得不警惕另一种隐患,那就是火灾。
一点火星落在上面,瞬间就燃了起来,起初只是一小团火苗,似要熄灭,又倔强地复燃,毫不起眼。
任何灾祸一开始都这么容易被忽视,可是这火焰在顺着枯草慢慢蔓延,就像一个饿鬼参加一场丰盛的宴席,想要将餐桌上的冷盘硬菜席卷一空。
两人光顾着盯着鼠洞,根本没注意到。
“怎么还不出来?”水波有些不耐烦了,伸手想把闷烧着的艾草拔出来,“不会是被熏晕了吧?”
就在这时,火焰熊熊燃烧起来,火光冲天,照亮了一方天地。
烧焦味和光亮让人无法忽视,高正震惊地指着旁边的草丛,大喊道:“咋办!水波!着火了!”
水波回头一看,只见那团微不足道的火苗已经烧大了,顺着枯草快速蔓延,转眼间就烧了一大片荒草地,这可不是一泡尿能解决的事情了。
风一吹,火苗窜得更高,噼里啪啦地响着。
浓烟滚滚,呛得人睁不开眼睛,吸入大量尘烟,肺部火烧火烧地发烫。
“不好!快灭火!”高正心里咯噔一下,连忙扑了过去。
天干物燥,水源稀缺,大火要是把田间地头和荒山野岭点着了,全村人都别想有好日子过。
届时,大山会被烧成一堆又一推寸草不生的黑炭,树林里的野生动物会被烧得只剩残骸,果树会被烧毁,生灵涂炭,人们再也无法向自然界索取。
连点缀在杂草丛中的房子也会被祸及,房子一座座烧过去,所有人都会无家可归,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大火可以一夜之间把人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文明社会烧毁,当文明社会毁于一旦,就不知道花上十年时间,够不够把家园重建。
根本没有时间考虑后果,水波扑大火里,两只脚把野草踩倒,踩着根茎上的火苗,双手抓起地上的土,往火上撒去。
水波也反应过来,跟着高正一起扑火,这土干巴巴的,不太管用,他把外衣脱了,要衣服来扑打迅猛的火势,这火反而趁风而起,越烧越旺。
可枯草太干了,不含水分,无须扇风,燃烧起来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火势蔓延得极快,他们两个能力有限,手头没有合适的扑火工具。
谁能想到捉只老鼠把农田给点着了,那点儿扑火的举动根本无济于事,不小心还可以把命搭上去,他们感到有些心灰意冷,却丝毫不敢懈怠,打火的动作一刻不停进行着。
火势越来越大,很快就烧遍了半亩地,所到之处,浓烟滚滚,火焰直冲云霄,把半边天都染成了暗红色,像一场盛大的丰收节篝火之夜。
一波一波的热浪像涟漪一样扩散,视野之内的事物都在这炙烤大地和天空的热浪中扭曲了。
高正和水波被明黄色的烟雾呛得直咳嗽,眼睛也被熏得哗啦啦流眼泪。他们的衣服上被火星戳出许多黄豆大的洞眼儿,洞眼儿边缘是一圈红色的火星,将熄不熄。二人脸上、手上都被火星烫出了一个个小黑点。
“水波,我们该怎么办,火太大,光靠我们两个人灭不了!”高正吓得声音都发颤,眼里充满恐惧。
火灾见过很多次,但长这么大,高正从来起势这么迅猛的大火,那熊熊燃烧的火苗像一头从林中深处蹿出来的凶猛野兽,青面獠牙,张着深红色的血盆大口,仿佛要把他们吞噬。
水波也慌了神,火势越来越大,他心里又急又怕。
如果运气不好,稍有闪失,连大山河房屋也被点燃的话,他们会变成千古罪人,还被父老乡亲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死,也肯定会像过街老鼠一样讨打挨骂。
今年几乎没有收成,要是火势只在庄稼地是上焚烧,大家应该不会多加责怪,要是蔓延到住所和大山,酿成的灾害和造成的损失就不可预估了。
到时,就是把他们两个的脑袋拧下来当皮球踢,也不能解大家伙的心头之狠,要想让一把火烧掉的土地环境自然复原,重新长出高产的果树,没个十年八年是很难的。
“快,我们去找人帮忙!”高正对水波说,他转身就想跑,心想来的人越多越好,人手多了就能控制住这场大火。
可就在这时,火光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影,火光照在他身上,勾勒出一个诡异的轮廓,轮廓被金黄色火光照出一圈璀璨的剪影,像是救世主一般的降临。
那个人影站在火圈中央,背对着他们,身形佝偻,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土布衣裳,头发乱糟糟的,像一蓬枯草,让人担心靠火那么近,会不会被点着。
“奇怪,怎么会有人站在火里?”高正百思不得其解,“是来救火的吗?”
“靠那么近,”水波心疼地是说,“不会被熏晕,也会被烫伤的吧!”
“谁?谁在那儿?”高正的声音有些发颤,他想走近一些看看是谁,但耀武扬威的大火把他逼停了。
那个人影没有回应,依旧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后来他似乎与火融为一体,他抓狂了似的,连同大火一块儿张牙舞爪起来,两只鹰爪般的手伸向天空。
火势越来越猛,火苗已经快烧到他的衣角了,可他却像没感觉到任何恐惧和异样,依旧保持着那个姿势,就好像近距离接近大火没有对他造成一丝疼痛。
这一幕把水波看得心惊肉跳,忍不住问道:“高正,你看他是人吗,他是不是鬼啊?”
高正也觉得头皮发麻,即便热浪扑面而来,后背仍然直冒冷汗。
“喂,你是谁呀?”水波壮着胆子,又喊了一声:“别靠近了,快点撤离,火要烧到你了!”
那个人影终于动了,他缓缓地转过身来,一张阴鬼般的脸出现在火光中。
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睛空洞洞的,像是两个黑洞,没有一丝神采。
浓烟裹着焦糊味呛得人窒息,高正弯下腰拼命地咳嗽,当那个人转过身来时,他看到它残破的衣物在火光中被烧掉了一角,手占满黑红色血污,死死攥着半只死老鼠。
这人唇周涂满了鲜血,被血液盖住了大半张脸,嘴角沾满暗红血沫,脸上还挂着老鼠的碎毛。
没想到,大火中转过身来的那个人,比大火还要可怕,他一片阴翳的眼球在火光里泛着死寂,手里血淋淋的,嘴巴都是血,抱着半只死老鼠在啃,老鼠的五张六腑都被嚼碎了。
橙红色的火光照在那人的脸上,却融不开那张脸上彻骨的冰冷与寒意,这是谁,他又是怎样的怪物?
水波看到此人上下颌还在不断配合着进行研磨的动作,张大嘴巴从剩下的半只老鼠中又一口咬去一半,他锋利的牙齿轻松碾碎老鼠的骨骸,老鼠的腹腔被嚼得稀烂,腹腔的粘液混合着血流下坠落地。
老鼠粉白的脏器混着暗红血水从此人宽大的齿缝溢出,滑至下巴滴落地面发出黏腻声响,在庞大火势的助威下,这黏滞的声音还是那样清晰可闻。
这人喉咙里滚出“嗬嗬嗬”的嘶吼声,牙齿每咀嚼一下,细小的鼠骨便断裂,发出细碎的脆响,听得人脊椎骨发冷。
这一幕简直不可思议。“这是谁啊!”高正嘟囔着,停止用衣服抽打大火的动作,衣服上的星星之火半明半暗。
那人站在火光中,背对着大火,他仍旧咀嚼着,脏器碎屑与红白相间的血沫,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流淌,在烤得焦黑的皮肤上划出一道道蜿蜒的血痕,面貌狰狞得令人头皮发麻。
“这不是……”水波望向一边同样手足无措的高正,他头皮一紧,难以置信地呢喃着:“是鬼滑头吗?”
“他是不是死了,他怎么变成这个鬼样子了?”
“难不成他饿成这种程度了,冒着大火也要把老鼠吃完?”
他们口中的鬼滑头迅速地把剩下的老鼠残体扔进嘴巴里,嚼烂吞咽,眼神像两盏幽幽鬼火,这鬼火在移动,迅速逼近。
水波吓得尖叫起来,转身就想跑,连鼠笼也忘记了。
他无法确定鬼滑头是否还活着,即使他还活着,神智多半也不正常了。
水波以前听村里的老人说过上百年前坟地上冒出过僵尸,人死时怨气太重心事未了,地下尸体死而不僵,会钻出来害人,眼前这个举止怪异的鬼滑头,就像老人口中描述的僵尸。
“僵尸啊,僵尸……”见高正还愣在原地,水波忙出口大喊,“你没看出来,鬼滑头那眼神是要吃人的,赶紧跑啊!”
高正吓得浑身冰凉,双腿像灌了铅一样,动弹不得。
他意识里知道要拔腿跑掉,但嫉妒的惊恐像一道闪电击中来他,任凭心里怎么催促,腿脚就是不听使唤。
高正看着鬼滑头一步步向他走来,步伐僵硬,两跳腿都跛脚似的,每走一步,嘴里都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鬼滑头牙齿在摩擦,手脚关节处的骨头也在摩擦,骨头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
这声音像桩子把人钉在远处,高正想屏蔽掉这声音,可是根本办不到。
那个人影的速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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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很快,可每一步都像踩在高正的心尖上,五张六腑在交流着疼痛。
火光映在鬼滑头狰狞的脸上,显得格外可怖,那股腐臭味越来越浓烈,夹杂着烧焦的草木味,以及烟熏味的熟肉味道,呛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别……别过来!”高正颤抖着说,双手在身上胡乱摸索,想找个东西防身,可是什么都没有。
那个人影并不在意他的挑衅或是他的恐慌,依旧步履不停地向他走来。
水波的方位远一些,鬼滑头对他想失去了兴趣,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高正,空洞的眼神里没有任何情绪,却让人不寒而栗。
高正是他找来一起捕鼠的,火灾也是两个人一起造成的,水波可不能丢下他一个人跑掉。
如果他不出手相救的话,他有可能今晚就得死在这里,不被大火活活烧死,也得被鬼滑头害死。
也就还差两步到距离,鬼滑头停下了脚步,似乎在打量着高正,该怎么开启这顿大餐。
过了一会儿,鬼滑头突然张开嘴,发出一声低沉而沙哑的嘶吼,像是月圆之夜饿狼的咆哮。
紧接着,鬼滑头猛地朝高正跑了过来,速度快得惊人。
水波急中生智,三步并作两步跑回来,把那个老鼠笼子提在手上。
灾难当头,笼子里的老鼠也是半死不活的状态,痛苦地“吱呀”叫唤着。
水波提着笼子,在鬼滑头面前晃了晃,成功截住了他并引起他的注意力。
“上当了,还好这家伙不是很聪明。”水波冷静地处理着这件事。
把老鼠晃来晃去,让它们发出尖叫声,用鼠笼当诱饵,水波朝远离高正的方向走去,一路引领着鬼滑头走了二十来米。
身后是火势发展得最迅猛的一段,等鬼滑头靠近了,水波迅速将铁笼门一拉,往他身上一扔。
鬼滑头没有接住老鼠笼。尽管他两只手费力地伸向老鼠笼的方向,但也只是徒劳,他的肢体太过笨拙,他的手指也不够灵活。老鼠笼落在地上,几只要死不活的老鼠摔晕了,有几只在尖叫声中仓皇而逃。
鬼滑头一门心思扑在这些老鼠上面,有一只跑得慢的老鼠跑错了方向,跑到了他的脚下,他一脚下去把老鼠给你踩扁了,腹腔瘪下去,发出“啪叽”一声响,内脏都被挤压出来。
没跑掉的老鼠也不幸沦为了鬼滑头的点心,好在它们总比那只拼尽全力连忙逃窜、却被一脚踩成薄饼的老鼠要幸运,至少不必体验鬼滑头巨脚的压迫。
这个方法奏效了,老鼠太有诱惑力了,生老鼠肉对饥肠辘辘的鬼滑头来说肯定很好吃。
像被雷击中,水波愣了愣,很快又支棱起来,跑到了高正身边,拉了他一把,拽着他的胳膊跑远了,那叫一个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跑着跑着,绊了一跤,膝盖摔疼了,两个人手脚并用继续逃离这块是非之地。
田野里,大火熊熊燃烧,他们俩拼命地往前跑,可是浓烟滚滚,挡住了他们的视线。
他们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跑,可以跑回村子寻找救兵,只能凭着感觉往前冲。
枯草在四只狂奔的大脚踩踏下发出“沙沙沙”的声响,火焰周边的白雾比大火中心的更浓,聚在一起散不开,他们看不清路很吃亏,时不时就会被土块绊倒,或被野草缠绕解不开。
“他会不会追上来?”高正眼眶红了,火光在那一层泪水里舞动,他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惧。
“几只老鼠够拖他一段时间了吧!”
“啊,那是什么?”高正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浓雾里有个人影紧随其后,离他们越来越近。
“我们该不会兜了个圈子又跑回来了吧,太邪门了吧!”水波咬紧牙关,使出全身的力气往前跑。“别停,别停下。”
水波心里有数,要是被鬼滑头追上,他们俩肯定活不成了。
高正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跑,要快跑,一定要逃出这片火海,逃出鬼滑头的魔爪。
他们跑了很久,跑到烟雾不那么浓厚的地方,直到再也听不到身后的嘶吼声,才敢停下来喘口气。
两人瘫坐在田埂上,手心手背都是汗,全身上下都被汗水浸透了,湿漉漉的头发紧紧贴在额头和脸上。
他们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上、脖子和手臂上全都是划痕和烫伤。
“他没追上来吧?”高正惊魂未定地问,眼睛还在四处张望。
水波摇了摇头,也不敢确定。
二人回头看了看,火势仍在蔓延,火舌像古代宫廷里的舞女能歌善舞,万幸鬼滑头没有追不上,他们终于摆脱了他。
然而,为着一个渺茫的未来,他们的心依旧紧绷着,眼睛里的恐惧也丝毫没有减少,该如何收拾这场烂摊子呢?
“你看到鬼滑头没有?”
“没看清,只看清了大致轮廓。”
“我看得清清楚楚,”水波心跳加快,“他看上去和死掉的红梅婶子还有铁栓哥长得好像。”
“啊!怎么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高正快被这些急速包围而来的怪事搞疯了。
水波望着身后的大火,要不是鬼滑头突然出现,耽搁了他们灭火的时间,说不定他们咬咬牙忍着灼痛,还是有希望扑灭这场大火的。
“我们回村子去喊人帮忙吧!”高正声音沙哑地说,他实在是太累了,也不想待在这里看着大火把土地一平方米一平方米地烧毁。
水波点了点头,什么话都没说,深知说再多也不管用,扶着高正,慢慢站了起来。
二人互相搀扶着,一步一步地往村里走去。
身后的大火还在燃烧,映红了半边天,这是一场盛大的浩劫。
34. 死无对证
阿爷,鬼滑头不知跑去了哪里。”
“又没有把人找到?”
“没有。”
“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仲和一怒,“夜深人静,他能跑到哪儿去?”
“我不知道。”胜利颤颤巍巍地说。
这场对话是从柴房里传出来的,室内一片昏暗。
爷孙俩面对面僵持着,剑拔弩张,一个人影缩在墙角处。
仲和余怒未消,胜利大气不敢出,他这个爷爷通常火气很大,在家里和在外面都一样。
胜利是跑回来通风报信的,前脚他刚被训斥一通办事不牢,后脚他爹明德和二叔明道就赶到了。
这大半天,一家人为这事又是忙活又是操心,就没有个当事人站出来。
“爹,这事不能怪我们,我和大哥白天去过几趟,关门闭户的,谁知道刚想破门而入把他拉出来,他人就消失了。”
“办事不力就是办事不力,别找借口。”
“爹,我和二弟他们都跑了一天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就是,爹你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是一村之长,你一有事吩咐下去,跑断腿的还不是我们。”明道就事论事,可不会因为他爹是村长,就给他好脸色。
“我们陷入死局了,”仲和用拐杖猛击了几下地板,“这破事没完没了。”
明德走在木窗前,取来半截蜡烛,蹲下身子,划着火柴,把蜡烛给点着。
柴房明亮起来,原本隐藏在黑暗中的几张脸,被微弱的烛光照出轮廓来了,半是清晰,半是模糊。
“咚咚咚……”一阵急促是敲门声打破了屋内的死寂。
门扇“吱呀”一声被推开,走进来两个人,是开元和文习两父子。
“事情怎么样了?”开元老爹问。
“案情有眉目了吗?”文习皱着眉头。
事发之后,两父子坚定地支持新余无罪的说法,这是他们的直觉,也是出于对新余人品的信任,他们一直密切关注着这件事的进展,希望村长能尽快发令释放新余。
开元老爹也是个老叟,是村长仲和的晚辈,饶是如此,村长仲和对开元老爹也是相当敬重的,他们一家都是读书人,村里知书达礼的人很少,蛮不讲理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年份好的时候在地里头拔花生,一株花生苗可以带出好几十颗花生。
旧时,开元受聘在富贵人家当书房先生,专门教授富家子弟读书写字、念诗诵经、备考科举。
那个时代没落了,开元就耕田种地,农闲时,村里有人送孩子来学字,他也不推脱,即便大家给的恩惠很少,他也从不表露出不满。
既钻研学问,又负责村中部分孩子的启蒙教育,现如今成长起来的青年,能够读书识字的,很多都曾经受益于开元的谆谆教诲。
开元年轻时,性格脾气很好,给富家子弟指导文学时为人称得上温文尔雅。一回来村子,重新继承祖辈先业变成泥腿子之后性情大变,变得又急又燥,为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
人们认为开元受不了这种落差,心里适应不良,落在秉性上,就像变了个人。
不然,仲和却很能理解开元的苦衷,他教书育人,几乎不是贪图村民们交给他的那点聊胜于无的小恩小惠,读书识字是大潮流,而是想用一己之力让禾实村兴旺起来。
如果一个村子满是目不识丁的文盲,他就没办法像知识分子一样崛起,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在这样一个时代混得出人头地。
然而,村民们和孩子们却不能很好地理解开元的良苦用心,他倒贴了时间精力,在这些孩子身上倾注了毕生心血,却根本没有几个孩子把读书认字当成一份马虎不得的学业来认真对待。
背地里,这些孩子还用什么“之乎者也先生”来给他取外号,气得他大发雷霆。
生气还好,大不了被人说脾气又臭暴躁,如果不生气,一直闷在心里,迟早气出病来。
开元脾气是不好,好在生了个争气的孩子,文习打小学习就很自觉,不用家长怎么操心。
在一群闹哄哄的孩童中,文习总是安静地端坐一隅,提着毛笔在宣纸上龙飞凤舞。
开元开开心心地走过去一看,顿时傻了眼,文习写出来的字很是潦草,跟鬼画符一般,似乎高兴得太早,但是他还是压抑住了心中的怒火。
对小孩子而言,照着性子来写字再正常不过,有心就好,只要勤加练习,字会练得越来越好,不能指望他一开始就笔峰遒劲。
文习读书一向又用功又上进,但是,一直等待他成年,开元才讪讪地觉得儿子的书法能看,他战战兢兢地等了十多年啊!
那是怎样漫长的十多年啊,开元这人最喜欢对人说“字如其人、字如其人”,等有人问他文习学习这么刻苦,是不是写的一手好字,他也只能呵呵一笑然后岔开话题。
等到文习可以独当一面了,开元就不再教书育人,文习也没有这方面的志向,他主要是抄书、整理文书为业,村里有人要送孩子念书的,只好送到其他地方去。
塘鱼被哄抢那天,让开元终身难忘,那是个不堪回首的日子,有多少跳进鱼塘里抢鱼的汉子曾经是端坐在他面前的学生,他教书育人半辈子,不求他们荣华富贵飞黄腾达报答恩师,却没想到培养出来是尽是一些流氓混账,那一天把他的一生钉在了耻辱柱上。
明德和明道两兄弟受惠于开元,和文习也算得上是同门师兄弟,事情有什么进展自然不会瞒着父子二人。
“有杀人嫌疑的人只有新余一个,”明德向新余点点头,他垂下脑袋,不知是瞌睡来了,还是在闭目眼神,“部分村民认为要把杀人犯即刻处死,也有部分人相信他不会杀人。”
明道往下补充说: “大家的一面之词不能听信,我们原先是想把死者家属叫过来,先听听他们怎么说,让他们给个定夺。”
“死者有两个,红梅和铁栓,想找传福过来一趟,又听说他到镇上去了,说是有急事,现在回没回来都不知道。”
“来富叔和雪莲婶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好像门口站着一偷凶猛的老虎,他们太固执了,不放我们进去,让他们出来谈一谈都不行,那么固执,八头牛都拉不动,说是传福出门前交待他们在他回来之前不要外出,搞什么嘛?”
“至于铁栓,他就剩鬼滑头一个亲人。鬼滑头早上不知道看到什么,大概受了很强的刺激,行为反常。去他家门口喊人,无人搭理,好几次都是一样的结果。刚才又去了一趟,门是虚掩着的,屋内乱七八糟的,人不知去了哪里。”
“来,新余,”文习走到新余身前蹲下去,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把手帕打开,露出一块金黄色的玉米饼,“趁热吃。”
文习揪心地看着,新余舔了舔嘴唇,伤痕累累的五指犹豫着,摸过那块巴掌大的玉米饼,他饿得肚子里全是酸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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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饼热乎乎的,还有点疼嘴,闻着很香。
“小心烫!” 文习看着新余想吃又不吃的样子,又问道:“怎么不吃,是嘴巴被打烂了,怕吃了疼吗?”
“不是,”眼泪掉在手背上,泪水像刀片一样又让伤口处的疼沸腾起来,“我想知道我媳妇和孩子们的情况怎么样了,我听他们的话是有要欺负他们的意思。”
“没有,你放心,他们就是嘴皮字厉害,哪里敢真正动手。”
“你到我家去看过了吗?”新余的眼睛里含着希望,尽管他挨了揍,青紫色的眼眶肿得很高。
文习说:“去过了,他们三个好好的,你不用担心。”
有部分事实,文习略过不提,春晴心想着他在柴房一天,没人送饭吃,会很饿,就特意给新余做了些吃食,装进饭盒里想带来给他。
那伙人想跟新余有深仇大恨一样,硬是不让春晴出门,文习过去一趟,春晴就想把吃食转交给他,委托他给新余送来,这些人也不肯。
“都是爹娘生的,偏偏你们铁石心肠。”文习撂下这一句话就走了,留下那伙人大眼瞪小眼。
回到家,文习让秀珍做个玉米饼,家里还有玉米面。
一家人为了节省粮食,很常一段时间不吃晚饭了,秀珍不肯,能省一点是一点。
“你就吃吧!”文习拍了拍新余的肩膀,“其他的吃饱了再说。”
一块玉米饼并不能填饱肚子,但能降低磨人的饥饿感,新余抬起头,直视着文习的眼睛,点了点头,手把玉米饼举到嘴边,三口五口就吃完了。
“等我出去,上山给你捕只松鼠。”新余眼睛里有泪花在打转。
“一言为定。”文习感到很好笑。
文习知道新余是个报恩的人,不过他被揍得鼻青脸肿,出去了得好好养伤才对,哪里有体力上山捕猎,这家伙考虑些实际一点的事情行不行啊!
文习说不是他要吃的,新余在柴房饿了一天,又惨遭毒手,很遭罪,给他送块玉米饼过去垫垫肚子。
听说是给新余做的,秀珍赶紧进厨房去洗手和面。
文习站在厨放门口,看着手忙脚乱的秀珍,连忙进去起火打下手,好生打趣了一番。
文习说的是,秀珍胳膊肘往外拐,对别的男人比对自家丈夫还好。秀珍羞得脸色潮红,说上次村民哄抢鱼塘,新余照顾了他们家,帮他们抢回来好几条大鱼呢,他们可算有个机会报恩了。看到秀珍难为情的样子,文习低着头看火,眉眼间满溢着笑意。
“这就难办了,”把明德和明道两兄弟把话听完,开元老爹叹了口气,望着瑟缩在角落拼命降低存在感的那个人影,“新余岂不是要在这里过夜了。”
“夜里凉,怕是难熬哦!”村长仲和心有不忍,“下午那些混账又来了一趟,把好端端的人折磨成这样。”
柴房外,传来两声沉闷的落地声,米铺里,工人把装满大米的麻袋往地上一扔,发出的就是这种声音。
“是谁?”有个心急火燎的声音传来,众人循声望去,推门而入的正是黑脸大汉山娃儿。“是哪个王八羔子无法无天,又把新余揍了一顿是吧?”
“我操他爹的,是谁动私刑?”
“他奶奶个腚的,真把自己当包青天了。”
“我操他个大爷的,我和传福费了老劲把何郎中请来了,别告诉我新余死翘翘了,这可不就孩子死了奶来了吗?”
35. 一桩命案
大家静静地听着山娃儿的辱骂,在他没有平复心情之前贸然发声,有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
出门一趟,再回来,山娃儿的形象可以说是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种破败落魄绝非衣衫不整一词可以形容。
此番出动,山娃儿不知经历了什么非人之事,连向来憨厚正直的他眉眼间都多了几分戾气。
只见山娃儿身后跟着一个人,步子迈得从容,每一步落地都很踏实,他缓步走来,面容俊朗,气质儒雅,那一身衣服却也和山娃儿身上那套一样,沾着墨汁般的污点。
仲和在村里颇有威望,为人正直公道,平日里谁家有矛盾,只要他出面调解,大多能妥善解决。
没想到新余这件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证据都不足,一时化解不开,还真让他也犯了愁。
“新余,你怎么被揍成这个样子了?”
新余摇了摇头,不置一词。
“传福临走前不是给你松绑了吗?”
“那没用,双拳难敌四手,”新余把头低下去,“看到我挣脱了绳子,他们更加变本加厉。”
“你们呢?”山娃儿质问在场的其他人,“你们明知道那伙强人不会放过新余,就没有阻止吗?”
明德问心无愧地说:“我和明道有安排人手看管柴房,奈何他们人手多,我们架不住啊,谁阻拦他们,就对谁拳脚相向。”
山娃儿双手抱胸,斜着眼睛看他们,对比皮开肉绽的新余,讥讽道:“你们两兄弟全须全发的,看来是没受到皮肉之苦啊!”
胜利不满地说:“山娃叔,你别说瞎话。”
“我啥说什么了,”山娃儿很强硬,说话像拳头一样重拳出击,语气满是试探和戒备,“我要是瞎说,他们怎么抬头直视我的眼睛?”
明德和明道一听这话,脑袋愈发垂下去,就像干坏事被人抓包了。
“山娃儿,你少说点。”仲和咳了几声,弯下腰,手握空拳,往心肺出叩击了几下。
“怎么,做错了事还不让说,新余差点儿就被那帮爹生的打死了。”山娃儿嘴里充满了火药味,“为了去找何郎中,我和传福差点死在路上,村里那帮不识趣的家伙还在村里搞这一套,连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
大家看向站在山娃儿身旁一言不发的男人,他应该就是那位颇有名望的江湖郎中了吧,他看上去面色凝重,顾虑重重的样子,眉头拧成了一个死结。
“对了,”山娃儿指了指何正林,“这为就是何郎中。
第一次见面,表现不能太木讷,以后说话就没有信服力,何正林历经大风大浪,心性沉稳,应付这种场面还是绰绰有余,将人逐个看过去,点了点头。
“把何郎中请来,是为了启盛病重的事情吗?”仲和背着双手。
想必这为老人家就是村长了,看样子在禾实村很有威信,何正林心里琢磨着,这个老人说话声音沙哑,中气很足,举手投足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不单单因为启盛,”山娃儿走到新余那儿,“还可以还新余一个公道。”
“怎么说?”
如果要让一个外人来主持公道,那他这张老脸往哪里搁。
“何郎中可以证明新余是被冤枉的。”
“这不是无稽之谈吗?”明德用力挥了一下袖子,认为让一个外人来解决此事,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
“他是哪里人,是在禾实村土生土长的人吗,他分得清青红皂白吗?”明道说这话,也是为了给他爹挽回面子。
“这件事或早或晚都要告诉你们的,我也不怕你们知道,”要是传福在这就好了,山娃儿不太擅长与人周旋,更讨厌与人车轱辘话说来话去,“启盛的病情和新余的杀人动机有着共同的渊源,石头生病还有其他一些大事小事也一样……”
“你把我说糊涂了。”村长稀里糊涂地打断了山娃儿。
山娃儿的话把大家都绕晕了。
山娃儿一来就顶撞村长,那番高谈阔论实在也不高明,明德没好气地说,“时局够乱了,你还来着当搅屎棍。”
本意还是想让山娃儿赶紧走,明道体贴地说了一句,“山娃,我早前和启财一起去了启盛家一趟,启盛看样子是快不行了,快点带着郎中去给启盛看病吧!”
“不急,有些事情更重要。”
胜利插了一句嘴:“什么事情能比人命重要。”
胜利不懂,为什么他的山娃叔明明把那位号称能起死回生的郎中请来了,却不急着带他去病人那儿号诊把脉。
“如果你们一家明察秋毫,把人命看得比我只要我,当年花雀的事情会发生吗?”气头上,山娃儿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过去这么久,不该再次提及,开元老爹捏了一把汗,要是村长一家人心眼小,日后追究起来,可能会针对山娃儿。
山娃儿那一句话,如同五雷轰顶,轰村长一家人遍体生寒。
那是一段灰暗的记忆,大家装作忘记了,一旦有人开了个头,又会情不自禁想起往日种种纷争。
数年前,禾实村出了一桩命案。
一村民树茂在后山除草,挖出一具女尸,吓得赶紧回村喊人。
杀人放火的勾当,他可没有做过,近来家里怪事频出,恐怕与这具女尸脱不开关系,要是死者的幽魂缠上了他,他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山上挖出死人不奇怪,奇怪的是那一片一向不埋死人,树茂难免被吓得魂不守舍了,肯定是有人偷偷把人埋在他山上了。
要么这人跟他有仇,纯心破坏他家的风水,要么他手脚不干净,看上了他家这块地,家了死了人就趁夜里埋在这了,要么就还有其他阴谋诡计,蓄意为之,连块墓碑都没有,更像是一场凶杀案,那就是更可怕的事情了,总之,不论事实怎样,不知道这具尸体的下落之前,这事就不可能终了。
树茂回到村子里把这事一声张,真相大白于世前,村民们皆惶惶不可终日。
几个胆子大的男人,在树茂的带领下,成了第一批赶赴事发现场的人。
经过一番详细勘察,有个男人就死者的身份,给出一个最有价值的推断。
一听到那个名字,在场所有人皆是一惊,可也都同意了这个说法,没有哪个名字比这个名字更贴近死者的身份。
回到村子,他们将心里的猜测全盘托出,村长闻言,又率领数人到后山走了一趟,其中有一对两鬓斑白的夫妻,一见到遗体就掩面哭泣。
经核实,死者是花雀,村中一个失踪数月的女人。
对死者所携带的遗物和丧命时的衣着来推断,死者只可能是花雀,几乎可以百分百确定,树茂锄草时不小心挖出来的那名身份不明的死者就是花雀。
事已至此,大家才知道,花雀不是失踪了,而是被人谋害了,大家都知道,如果一名女性突然消失,和真正迷路走失了相比,更大的可能性是被遭到了毒手,只是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为了安抚人心,统一口径说是一起失踪案而非谋杀案。
事后,村长仲和也是把树茂训斥了一通,说他干事情毛毛躁躁还不知变通,连死者都不知道是谁,不该在村子里乱说一通,此事很不利于村子的稳定。
虽然是在树茂家的山头发现尸体,但他没有作案嫌疑,村里人一边倒相信他是无辜的,意外挖到死人就该是他那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像张开嘴打哈欠不小心吃到了一只苍蝇的样子。
尽管如此,村长仲和还是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说他把这事捅了个天大的娄子,不但不利于维护治安,还有可能打草惊蛇,让作案凶手有充足的时间来做心理建设,好用谎言把大家诓骗过去。
究竟是谁杀害了花雀?
杀人凶手是丰源。
“丰源,你再好好想想,半年多前,你当真没去过后山?”
丰源没想到村长会把他抓住,他脸色苍白,嘴唇抿得紧紧的,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没有,我好几年没去过树茂家的山头了,我去那里能干吗?”
“关于是谁杀害了花雀,全村人中你的嫌疑最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村长望着丰源,大家长似的语重心长地说,“仲和叔是看着你长大的,有什么苦衷你和我说,干错了事也不要不承认。”
“村长,我真的没去。”丰源的声音有些发颤,却透着一股执拗。
“有谁可以为你作证?”
“没有,没有人和我一天到晚黏在一起,而况这事发生了那么久,我怎么知道花雀是哪一天被坏人害死的。”丰源冷静地说,“我不知道具体的时间,我怎么交待我哪天在做什么,即使我知道日期是哪一天,我也未必记得我那天干了些什么啊,可这不代表我就是杀人凶手啊?”
仲和认定丰源就是杀人凶手,他不松口,无非是死鸭子嘴硬,“这么说吧,如果你不摆事实讲证据,我也帮不了你。”
“一个村子那么多人,为什么给怀疑到我头上?”丰源笑着笑着就哭了,他真是个苦命人啊!
仲和冷哼一声,捋了捋下巴上稀疏的胡须,“连同花雀的尸体葬在土里的还有一件棉袄,有人洗干净晒干了,一看款式,跟你去年冬天穿的那件棉袄一模一样,连补丁的位置都一样,这你怎么说?”
明德把那件棉袄拿进来,丰源身子一僵,接过来一看,傻眼了,的的确确是他的棉袄,补丁的走线是阿娘特有的手法,能用一段最短的缝衣线缝出最严密、最美观的针脚,全天下找不出第二件。
那件棉袄去年冬天有一天不见了,丰源一共也就那一件棉袄,找了好久没找到,以为是干活时出汗了扔在了那里。
田间地头找了,山上野地也找过了,寻找无果,心疼得很,索性冻了半个冬天。
如果再次看见这件棉袄,不会与命案联系在一起,丰源肯定会很高兴,这个冬天终于不用挨冻了,可是眼下他笑不出来,心心念念了半冻的棉袄,竟然以这样一种离奇的方式回到了他身边。
“村里这些年太平无事,突然出了人命,还是死在历来僻静的后山,不从重处罚,难以平息民愤,”仲和来回走了几步,“没办法,村民人都知道你是杀人犯了,眼下我只能把你押送到镇上的牢房,让官差来定夺你的去留了。”
丰源急得眼眶都红了,却不知道该如何辩驳,老人家需要养老送终,孩子不满十岁,双手死死抓着那件判决了他生死的棉袄上的补丁,无声地哭泣着。
想到什么,丰源认命似的说,“村长,如果不能翻案,我有个不情之请。”
“你说。”
想起村里开始有人说自己是杀人犯的时候,爹和娘挥舞着扫帚大人的样子,丰源心上一紧,像有根绳子勒在脖子上,越挣扎缠得越紧,喉咙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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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见家人最后一面。”
“真的不告别吗?”一种诡异的感觉萦绕在仲和心头,为丰源突然的决绝。
下定这样的决心,心痛不已,丰源倒在地上,再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个劲地点头。
“丰源,我一直不相信是你,我不相信你会做出这种事情。明德大明道太多,小时候两兄弟处不来,你和明道一起长大,哥儿俩感情好得可以穿一条开裆裤,”仲和心有不忍,他蹲下去,两只手搭在丰源的肩膀上,“明道在家里闹,我让他兄嫂把他锁起来。他在屋里头喊着即使你真的杀了人,他也要帮助你逃出去,那傻孩子,帮人也不是这么帮的……”
“如果是我误会你了,你一定要说出来。”
“没用的,没用的……”丰源甩了甩脑袋,声音里布满了悲哀,“杀人偿命,总有一个人要死的。”
花雀的两个兄弟一定要亲自押送丰源去牢房,村长仲和忧心忡忡地看了看花雀两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哥哥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果不其然,村长仲和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这两个家伙不是省油的灯,路上把丰源狠狠地毒打了一顿,拿了状纸到了牢房,半条命都没了,但是这事没有传到村里。
睡在牢房铺了薄薄一层干稻草的地板上,一生走马灯一样在脑海中过了一遍。
任谁都会说,丰源是勤勤恳恳的庄稼人,平日里帮邻里挑水劈柴,嫌少与人争执,哪怕与人吵架,也不会得理不饶人,不管对错,一般都是先低头的一方。
丰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被卷入这样一桩人命案里。
丰源想起在村长是如何步步紧逼,要把他的罪名坐实,他的语气越来越严厉,等他认罪了,村长又打起感情牌来,似乎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可是证据确凿了啊,古往今来罪名都是这样盖棺定论的,他不敢去挑战那个体系。
丰源只觉得胸口发闷,像是被一块大石头压着,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当天晚上,狱卒送来了一份相当不错的伙食,有荤菜,有素菜,有鸡蛋,有豆干,丰源捧着断头饭,大口大口吞入肚子,放下托盘,使筷子的手仍在发抖。
第二天早上,在围观群众的唾骂声中,丰源登上了断头台。
就像对待每一个死刑犯,人们把臭鸡蛋和烂菜叶扔在丰源身上,想让他遗臭万年。
断头台下,有一个小孩跑进人群,在咒骂喝吆喝声中使劲往前拱着身体。
这小孩子天没亮,就突破了层层封锁,一个人偷偷往镇上的刑场跑。
这小孩前一天从其他孩子那里听到了很多可怕的言论,心里又急又气,一晚上没睡好。
以前他们也经常三五成群约着去看砍头的,每次都走到半路就无功而返,一是不识路,二是恐惧感愈发强烈,他知道这一次,无论如何要跑这一趟。
找了好久才找到地方,小孩子使劲往前拱的时候,哭得两眼泪汪汪,手里抓着两大把红薯干。
刑场肃杀,刽子手的血红色衣袍一动不动。
监斩官扔出一块冰冷的令牌,气沉丹田的一声“斩”字落地。
只见刽子手沉腰凝气,两手把砍头刀高高举过头顶,在午时三刻,对准死刑犯的脖颈,猛然挥下。
刀锋破风如裂帛,血花四溅,头颅滚落在尘埃中,双目圆睁。
刽子手收刀而立,拿出一块白布,无情地擦拭刀刃上森寒的猩红,红血渐渐把白布浸透了,染成了一方红帕。
刀起刀落的刹那,周遭死寂了片刻,旋即又喧哗起来。
尸首分家,跪着的身体早就趴下了,那头颅滚呀滚呀,滚到了小孩的脚边。
下半身一热,眼眶一红,小孩子在打摆子,高举的双手垂了下来,又高举起来。
小孩子用手背轮流擦着眼睛,眼前却像下了一场雨势滂沱的大暴雨,怎么擦也擦不完。
小孩儿听多了杀人砍头的故事,也跟着小伙伴在远处张望过,却从未走到过这么近的距离观看,不知道会这么难受,眼泪如洪流,漫过心底伤。
那一件事,给小孩留下了关于死亡难以磨灭的印象。
那天他有样学样,抓了两把红薯干,跑了几公里赶到奔赴刑场,杀人犯的家属给杀人犯送行时,总是会带上蜜饯,这一生坏事干尽,只有苦的份儿,让他死前尝一口甜,期盼来生甜甜蜜蜜。
那天之前的一天,他也不跟其他孩子吵嘴,也不说其他孩子胡说八道,他似乎明白一切已成定局,他唯一在做的事情就是酝酿一个计划。
这红薯干握在手心举过头顶跑了一路,手心出汗,红薯干表层蜜糖般的融化了在手掌中,黏黏糊糊的。
如果这红薯干融化在嘴里,肯定很甜。
可是这红薯干没来得及送到嘴边。
天空变成了血红色,小孩低头一看,尿液也是鲜红色的。
有人在笑,笑他胆小,笑一个孩子在死刑犯的脑袋前吓尿了裤子。
那天,山娃透过那对流出过血泪的眼睛看向这个世界,眼前所有人所有事物都变成了红色,和鲜血一样的红色。
那一天,山娃把刑场上的画面想个不停啊,那颗脑袋看上去那么陌生,一滴红泪流出,染红了整个眼睛,他发不出声音,嘴唇变化了两个动作。
小孩儿读懂了他的唇语。
“山娃。”
36. 捕鱼归来
乌云沉沉压在青瓦村的屋顶上,夜晚比往日降临得更快,干活的农人们放下手中的活,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丰泽心情颇好,手里拿着一包哄小孩的点心,肩膀挑着根鱼叉,扛着半筐鱼干。
鱼干被换洗衣服遮了个严严实实,鱼干是好货,得藏起来不被人看到,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他裹着草鞋的双脚踏在村口的石板路上,裤脚卷起到膝盖下面,裤子仍旧脏兮兮的,溅起的泥点沾在裤头上,尽管湿腥气被烘干了,这裤子还是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鱼腥味儿。
邻镇有个大户开了个养殖场,专门在一处大水库养鱼,占地几十亩,每年这个时候,老办都会请许多工人帮忙捕鱼,留一些活鱼年节贩卖,剩下的全都腌成鱼干出售各地。
老办是按照喜好来挑选工人,亲朋好友又想去帮工的优先录取,本镇上的人也是优先于其他镇上的人录用,很多人挤破脑袋都进不去。
好在丰泽结识了文火,是他帮忙牵线搭桥的,去年花雀也来过这边干活,但只忙了两天就回家了,但不管怎么说,全村人只有他们两个有这样的运气。
水库里打捞上岸的鱼群规模之大真是难以想象,是十里八乡人尽皆知的大工程,很多想赚些铜板儿补贴家用的男人女人,就会扔下家里的农活去邻镇帮工,男人多半负责入水下网,女人们不下水则在岸上杀鱼去内脏抹上盐风干。
捕鱼持续一周到半月不等,期间老养殖场老办包吃包住。
住的是十二人间,工人们带上铺卷盖过来,在地上打个地铺将就着也就睡下去了,捕鱼劳其筋骨,不管怎样都能睡得很香。
吃的也不含糊,厨下煮的米饭可能不够,只要胆敢放开肚皮吃,鱼肉可谓是吃到吐,有人回到家一上称,发现还重了好多斤。
捕鱼时的厂里很壮观,浩浩荡荡的人群,把上衣脱了,扎个猛子入水,水花四溅,白浪翻腾。
捕鱼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组人马配合着扯一张渔网捉鱼,有的用抄网或鱼叉,捉住了就放在背着的箩筐里,背了个百来斤,就走到岸边卸掉,如此往复。
抓上来的鱼集中归置到岸边女人们聚集的地方,女人们手里的菜刀和岸边是从自家拿来的,盆子和食用盐则是老办提供的,型号一样,不会搞混。
手起刀落,就一会儿功夫,岸边的鱼鳞和内脏就堆积如山,有人爱吃鱼杂,可以白拿回去做着吃,内脏泥腥味重,吃也吃不了多少,就有人负责把内脏清理掉,晒干了磨成粉末再混合麦麸一类的做成饲料养卖掉,否则岸边会一年四季都臭气熏天。
大家热火朝天地干了七八天,老办觉得打捞上来的鱼差不多合理了,就让大家停工,一个接着一个排着队去财政那儿领工钱,工钱之外还有一笔赏钱。
一听到还有赏钱,大家心里就都乐开了花,几天的疲劳一扫而光。
这老办挣了大钱,做人也是越来越厚道了,来年他们还要来这儿帮工。
赏钱,丰泽没全要,工钱,丰泽没要全,他用这笔钱用内部员工价低价换购半筐鱼干。
把鱼干剁成块,泡泡水洗掉一些盐分,放在饭面上蒸熟了,出锅前浇些花生油,撒上一些葱花,这么简单的点缀一下,肉香味混合着葱香味,就很下饭。
一家人都好这口,这也是丰泽折了那么多工钱也要拿回一些风干鱼的原因,尽管老办管的一日三餐鱼都有鱼肉,天天吃鱼肉吃得腻得慌,但鱼干做成菜那是别有风味,想到这他又咽了咽口水。
路上,见到不少邻居,熟人的面孔让人感到亲切,但不知为何,当他热情地跟乡亲们打招呼时,对方的表现却很反常,像是刻意为之的冷漠,也像是源于内心某种恐惧,又或者是某种对于真实情绪的隐藏。
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对方给了什么回应,丰泽也只是一笑了之,他并不想去深究,幸福会让人嫉妒和眼红,而且谁知道是不是这天色搞的鬼。
暴风雨来临前,人们就像那低飞的燕子和蜻蜓一样,也会做出一些特异性的行为,行为上会急躁一些,情绪上也有所起伏,毕竟万物的生存有赖于自然环境,雷雨天气会影响方方面面,不管是农业,还是个人的心情。
这鱼干好储存,放上一年半载都没事儿,逢年过节,太久没吃荤菜的时候,那可以切半条蒸熟了解解馋,一家人省吃俭用,总是把风干鱼当成年货储备起来。
干活干得最卖力,多劳多得,工钱也是拿的最高档次,此次满载而归,疲劳一扫而光,丰源心情很好,惦记着家人,一路哼着渔歌,推开了家里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一般这个时候,天色阴沉,山娃儿会蹲在门口找蚂蚁,看它们用脑袋举着家当,在大雨落下来之前搬家。
丰泽经常外出打短工,养鱼场只是其中一份工作而已。
他这是头一回去养鱼场打工,没想到挣到了那么多钱,心里美滋滋的。
一个镇上的劳动力就很多了,好多人被拒之门外,要不是有老伙计从中掺和,他都不一定能被录用。
以前,丰泽每次外出回来都会给山娃儿带回来一包点心。
多来几次,山娃儿就念着二叔的好,二叔离开家没有回来的每一天,他都站在门口翘首以盼,期待着二叔的身影出现在道路尽头的拐角处。
这次没见到山娃活蹦乱跳的身影,丰泽纳闷极了。
“山娃?山娃儿在哪儿?”丰泽扬着手里的油纸包,声音在空荡荡的屋门口打了几个转,“二叔回来了,给你带了一包镇上点心铺的糖糕!”
没有人回答,给山娃儿搭腔的人也没有,引来几声鸡叫,风卷起几片枯叶,又狠狠砸下。
门口的石墨仍然摆在那儿,放在墙角的锄头还沾着黄土,就快刮风下雨了,也没见到家里人着急忙慌把干柴火运进灶房的场景。
“难道没有人在家?”丰泽疑惑地站在屋门前。
不像啊,虽然没有人回应他,但屋子里传来好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有好几种声音,像抽噎,像哭泣,像叹息,细若游丝,被厚重的木门挡住了,传不出来。
他不在家里的这一周,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是好事,家里不会这么死气沉沉,丰泽心里咯噔一下,快步走进堂屋。
推开门,屋内黑洞洞的,门洞拉进来一扇光,把昏暗的室内切出昏亮的一角。
爹和娘正坐在八仙桌旁,爹神色凝重得像挂了霜,抬头看了丰泽一眼又像丧家之犬般垂下脑袋,娘的眼睛红肿着,手里攥着块破布,反复揉搓着。
帮工这么多天,一回来爹和娘就摆脸色给他看,丰泽感到委屈,心下不太快活,把鱼叉和半筐风干鱼玩地上一扔,打算去找家里那个小家伙寻求点安慰。
糖糕的甜香混着空气中的压抑,显得格外突兀,丰泽拿着油纸包走向一扇屋门,他抬起手敲了敲门,无厘头没有回应。
“山娃儿,山娃儿在吗?”门没有反锁,丰泽推开门,像一只灵活的大鹅,下半身不动,把上半身探了进去。
和堂屋一样的昏暗,只有窗户射进来一方微弱的光,大风呜咽着从门窗刮进来,吹得蚊帐翻卷飞舞。
天色愈发阴沉,丰泽很庆幸回来的早,要不然白瞎了那半筐鱼干。
嫂子坐在床头,低下头用手捂住脸,听见开门声一开头看见丰泽,赶紧用手擦了擦眼睛,黑暗中一双眼睛明亮,是泪光在打转。
床上躺着一个小孩儿,全身都被杯子遮住了,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额头上搭着一块湿毛巾,像是生病了。
丰泽讪讪地叫了一声:“嫂子。”
“你回来了?”
“对。”
简单的问候之后,两人也没话说了。一家人,丰泽唯独和山娃儿能有几句可聊,现在山娃发烧了,也不好多加打扰。
丰泽走到床边,将油纸包放下,就径直走出房间了。
丰泽肚子有点饿,帮工时忙是忙了点的,三餐还是很规律的,现在到了饭点,肚子里没点吃食,饿得身体都有些打幌子。
原以为回到家,就是一艘漂泊在外的穿回到了温馨的港湾,真的到家了才发现家中这么凄冷。
想象中,一家人会开开心心地围着八仙桌吃晚饭,共同庆祝这丰收的一天,现实呢,家里冷锅冷灶,大家都懒懒的不想动,跟家里死了人一样。
没有一个人有所行动打破这一僵局,他越想越生气,也愈发不解家里氛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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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冷寂的原因。
“爹,娘,我哥呢?”他的语气是慌张的。“天擦黑,要下大雨咯,怎么还不回来?”
逛了一圈也没发现丰源的身影,丰泽直觉出什么事了。
爹是个老烟鬼,一天到晚都在咳嗽 ,他一边咳,一边把八仙桌敲得砰砰响,“泽子,我和你娘跟你说件事,你……不要激动。”
话还没说呢,丰泽扭头去看娘,娘的眼泪又掉了下来,心里那点不安开始骚动,像潮水般涌上来。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丰泽的耐心耗尽了,他对着爹娘吼道:“你们快说啊!”
“我哥到底去哪了?”丰泽上前一步,抓住爹的胳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你爹身体不好,别缠着你爹了,”娘哽咽着开口,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你哥……你哥前两天被抓了,村长派人扭送到镇里的牢房交给官差了,昨天已经砍头了!”
“什么?”丰泽如遭雷击,不敢相信娘说的话,他笑了起来,笑容很苦涩,“你们不会联合起来骗我的吧?”
“我哥他犯了什么错,怎么一下子被砍头了呢?”这件事疑点重重,丰泽一点头绪都没有。
看来父老乡亲们都知道了这件事,当他背着箩筐走在村道上时,人们纷纷露出了不同于往日的态度,他当时还很不解,现在他醒悟过来,理解了村民们的态度。
村民们的眼神中有顾虑的成分,对这个出了一个杀人犯的家庭有所忌惮,也有可怜他们一家人的成分,因为从今往后,他们家少了一个成员,就是一个残缺的家庭,甚至还要遭受很多的白眼和诋毁。
在水泽的质问声中,爹和娘对视一眼,眼里布满了哀求,像是都不愿提起这件事,皆别过脸上,望着地上的坑洞出神。
“砍头?为什么要砍头?我哥犯了什么罪?”越想越觉得匪夷所思,丰泽的声音陡然拔高。
“杀人偿命!”爹咳着说,“你小点声,人家等着看我们家热闹,你还嫌不够丢脸?”
“就你好面子,儿子的死活都不管了?”带着难以置信的嘶吼,丰泽连珠炮似的喊道:“我哥老实巴交的,年节杀鸡宰鱼的活都派给我干,说是见不了血,怎么就杀人了?”
“你哥他就是杀了人了,证据确凿,翻不了案。”爹说话时还呛着,带有不容侵犯的威严。
“怎么会?”丰泽又一次如遭雷击,后退半步撞在身后的木凳上,凳子腿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响。
“我们也不相信,源子人那么好,怎么会去那种勾当?”
爹垂下头,声音沉闷:“你仲和叔说……说你汛伯家的花雀尸体被找到了,失踪了多久,就死了多久,被人埋在你树茂哥家的山头,埋得很浅,几月来大雨冲刷又把土层冲薄了些,树茂铲地锄草时无意中挖到了尸体,被发现时尸体离地面也就十公分……”
村长仲和村里有智慧的长者们讨论,不出意外,花雀是被凶杀的,没办法,花雀人长得俊了些,容易被男子盯上。
杀人犯避开了眼线,动用手段把花雀拉到无人地的地盘□□,花雀性格既不文静也不温顺,和其他同龄的姑娘比,脾气泼辣着呢,期间应当没少挣扎。
花雀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女子,事后杀人犯担心花雀告状,把花雀给活活掐死了。杀人犯极有可能是熟人,如果陌生,花雀记不住那张脸,他大可以一走了之。如果是熟人作案,想要摆脱罪名就难了,花雀脱身一定回到村长那里报案,将他是谁指认出来。
“证据指向你哥,连辩解的机会都没给。”
“你们怎么不拦着?怎么不跟村长说清楚?我哥不可能做这种事!”丰泽怒目圆睁,一条条血丝迸裂,似有火舌要从眼睛里钻出来。“我哥什么时候手脚这么不干净了,先奸后杀,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会做出这么逊的事情吗?”
“你们就相信汛伯一家是受害者,不相信我哥他是无辜的?”
“证据在前,我们无能为力。”爹气馁地说。
“这可是一条人命啊,什么叫做无能为力,根本是你们没有尽力吧!”丰泽正在气头上,什么话也听不进去,脸上似笑非笑地说,“我懂了,我懂了,你们也相信花雀是哥杀了的吧?”
37. 冤冤相报
“村长手里头有证据!”爹声音沙哑,“我们这不是没得办法!”
“你哥也是,”娘抹了一把眼泪,“直接就走了,都不愿见我们最后一面。”
“证据都指向我哥?人证物证都齐全吗?”丰泽红了眼,“谁是人证?物证有什么?”
丰泽不信证据是毫无漏洞的,就如同他不相信没有一桩命案的实施是天衣无缝的,老天爷不会包庇罪人,但罪人的手脚会,他必须问到底,让真相水落石出。
娘扑上来拉住抓住丰泽的胳膊,哭喊道:“花雀穿了件里衣,外头套了一件棉袄,那棉袄是你哥的,那补丁还是我一针一线缝上去的,这就是证据。”
“光凭一件衣服,就能判一个人死刑吗?”丰泽坚信那是一个阴谋。
“普天之下,那件棉袄找不出第二件了。”娘的眼泪哗啦啦流,像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
“去年冬天,你哥挨冷了半季,我问你哥,棉袄去哪儿了,他也不说,就说丢了,不见了,”爹痛心疾首地说,“唉,这棉袄就裹在一具尸体身上,谁知道呢。”
“爹,娘,我向你们保证,”丰泽咬紧牙关,“哥他绝对没有杀人。”
“人都死了,事情就过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爹和娘就怎么放弃了,难怪一辈子被人打压,眼睁睁看着这种事发生却无能为力,他丰泽实在做不到。
“是谁断的案?”丰泽眼睛要冒出火来。
“你仲和叔。”
“村长?”丰泽咬着牙,一字一顿地念出这两个字,眼里的怒火更盛了,几乎要把他的理智烧个片甲不留。
“你仲和叔也没办法,他谁也没有偏袒啊,”娘说,“花雀身上啥也没有,只有你哥的棉袄啊!”
丰泽猛地想起一件事,这件事爹和娘肯定不知道。他去养鱼场打工前一天,哥跟他说,村长一家人想把鱼塘边他们家的那块菜地占为己有,要把一小块贫瘠的土地还给他们,哥没同意,和明德吵了一架。要是爹和娘知道了,两家人打起来都有可能,哥想着息事宁人,在家里就没有声张。
丰泽一向不喜欢村长一家人,别看他们人前很会主持公道,背地里却道德败坏。
村里好多人都被他们一家人欺压过,他们看谁老实巴交,就用不好的土地去换人家的良田。
本着为别人好的目的,长着一条七寸不烂之舌,又是当村长的,老实人在他们的怂恿之下换了地,他们家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好。
“狗屁村长,”丰泽叱骂了一声,“是他是他,一定是他陷害哥!”
丰泽猛地推开爹娘,抓起一根鱼叉,转身就往外冲。
“凭什么杀了我哥,凭什么杀了我哥,那帮孙子凭什么杀了我哥……”
下雨了,雨势很大,丝丝缕缕的雨,半透明,像鱼线,遮天盖地织成一张网。
天黑了,雨又大,一出去,整个人都被黑暗和雨水浇透了,捋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他手握鱼叉,眯着眼睛往前小跑着。
看不清路,丰泽像一条钻进了网眼里的鱼,横冲直撞,有点儿晕头转向,凭着对村子地形的熟悉,找回来方向感。
“泽儿,你去哪?”娘戴了一顶斗笠,在后面哭喊着追赶,却被他远远甩在身后。
丰泽魔怔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哥无罪,哥不应该死的,哥要是死了,村长必须付出代价!
十年前,丰泽就很爱打鱼,经常一个人河里打鱼,丰源就给他做了一把鱼叉,这鱼叉他用到了现在。
不久前,这把磨得锃亮的鱼叉,成了丰泽赖以谋生的工具,铁尖锋利,轻易刺穿鱼鳞,刺穿鱼腹,他用得很顺手。
丰泽单手抓握鱼叉,木柄被他攥得发烫,冰冷的雨水也不能把温度降下来,他脚步踉跄却异常坚定,冒着倾盆大雨朝村长家的方向冲去。
村长家背风,雨丝飘不进屋里,窗户关紧,房门是打开的,用来透口气,没那么闷。
屋内点了灯,橙黄色的灯光不甚明亮却很温馨。村长的小女儿秋梨正在门槛那儿,坐在一张矮凳子上低着头缝补衣裳。
昏黄的烛光映着秋梨清秀的脸庞,手里的针线穿梭不停。到了该找亲家的年纪,干这种活已经得心应手。秋梨脸上偶尔出现笑容,抬头望望屋子里忙碌着的家人,很快又收住了。
“啪,啪,啪……”大雨中,有人在狂奔。
秋梨扭头看向屋外,心里担忧着,下这么大雨,不知道哪个倒霉蛋没来得及赶回家。
由天空垂直地面上的雨幕构成了一堵墙,一个人影穿过这堵墙,慢慢现身了。
这个时候还有人往自己家赶来,得看看是谁,秋梨听到响动很近了,停止了手上的针线活,抬眼望去,就见丰泽双目赤红,两只手一前一后按在鱼叉上,像一头失控的野兽般冲了进来。
“丰泽哥,你……你怎么来了?”秋梨吓得手里的针线都掉在地上了,连忙站起身,往后退了两步,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怯意。
村里的人脸,秋梨认得全,丰泽更是从小就认识,知道他这个人性子直,但从未见过他这般凶神恶煞的模样。
丰泽此刻理智全无,空有报复心,他想象着丰源怎么被村长扣押,又怎么背刽子手一刀砍断脑袋的画面,怒火拔地而起,像一座巨山把他压住了,顾不上其他。
水珠滑过眼球表面,秋梨的嘴脸在眼前扭曲,身材臃肿变形,像妖怪似的。
丰泽耳朵被雨水堵住了,他根本没听清秋梨的话,只觉得眼前的人是村长的亲人,是害死了丰源的帮凶。
秋梨话到嘴边,成了对丰泽的咒骂。从小一起长大,彼此说了很多体己话,算是知根知底。
丰泽因为秋梨看穿了他心里的想法,要来阻止他施暴,血海深仇,这是不可以被阻止的。
这村长面目可憎,连同他的家人一样面目可憎起来,丰泽的眼珠子缩了缩,杀意波动。
“都是你们害的,你们一家子是祸种!我哥死得冤枉,你们都得偿命!”
丰泽嘶吼着,猛地扬起鱼叉,朝着秋梨刺了过去。
眼前有水雾,就像打鱼时的场景,不偏不倚地刺了过去。
丰泽有打鱼的本领,两指宽的小鱼,被水折射了,眼中的位置和实际距离位置有所不同,依据老道的经验,他都能一击而中,何况是那么大的目标,一个活人。
秋梨惊呼一声,想要躲闪,却已经来不及。鱼叉三道锋利的铁尖瞬间刺穿了秋梨的胸膛,在衣服和胸口扎了三个大洞。一插一拔,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秋梨身上的素衣,也溅在了丰泽的脸上。
秋梨的身体软软地倒下去,眼睛睁得大大的,还带着难以置信的惊恐。
就在刚刚,秋梨还是满脑子幸福的幻想。她要嫁到养鱼场的老办家当儿媳妇,据说他的儿子文质彬彬。早几年,秋梨也有心仪的人,但愿不是面前这个男人。
爹给她找了一门好亲事,至少人人都是这么说的。爹说疏通了很多关系,才把这门亲事订下来。彩礼都送来了,村里没有人家受到过这么贵重的聘礼,婆家许诺秋梨后半生衣食无忧。
屋子里的其他人一阵躁动,凳子翻倒,脚步蹭地,凄厉的尖叫声在屋子里打转。
“秋梨啊,秋梨,我的秋梨,”村长夫人敲击着心脏,快喘不上气来了。
村长夫人望着脸色苍白倒在血泊里的女儿,想赶过来把女儿扶起来看看伤得重不重,却被站在左右两边的两个儿子分别架住了,两只手徒劳地往前抓着捞着,却什么也捉不到。
丰泽杀红了眼,头发紧贴在脑袋上,雨水顺着发梢往下流淌,他低下头,去看倒地不起的秋梨,知道人死了,后悔也没用,只能一条道走到黑,又抬起眼睛,去看一屋子瑟瑟发抖的人。
怒火暂时平息下来,这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他竟然把村长的女儿秋梨给杀了,秋梨就是那个笑容很甜美的姑娘,往日的回忆翩翩起伏,如一只只梦幻的黑色蝴蝶,顷刻间灰飞烟灭。
村长在里屋出来,刚踏出堂屋,就看到浑身是血的女儿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地板。
“你……你杀了我女儿!”村长举起手,手晃得厉害,指着凶神恶煞的丰泽。
丰泽握着鱼叉,胸口剧烈起伏,溅到脸上的鲜血向下滚动滑出好多道道,血腥味呛得他喉咙发紧。
村长的出现,再次点燃了怒火,丰泽此刻完全失去了理智,胸腔里有一丛复仇的火焰,烧得他五脏六腑都在疼。
从秋梨身体里拔出来的鱼叉,铁尖滴着血,看到村长,那个给哥定罪的罪魁祸首,他再一次掉转鱼叉,朝着堂屋冲去。
村长仲和明白主要丰泽是冲着他来的,要不是把他杀了,他不会停止杀戮。现在他只想着快意恩仇,完全不顾及后果,和他讲道理也没用。要想活下去,就得耗着他,别让他得逞。
“站住!”丰泽怒吼着追赶上去,鱼叉在手里胡乱挥舞,“村长,你陷害我哥,害他被砍头,今天我就要杀了你,为我哥报仇!”
先一步反应过来,明德对着村长大吼:“爹,快进去。”
村长仲和转身又往里屋跑,丰泽追上去,慢了一步,眼看鱼叉就要刺到他了,一扇门“砰”地关上,尖刺扎进木门里。
丰泽一看,更加恼羞成怒,鱼叉对着木门使劲戳,木门发出尖利的呻吟,鱼叉把门都戳烂了,还扎了好几个窟窿眼儿。
“泽儿!住手!快住手啊!”
屋外,声势浩大的大雨中,传来丰泽爹娘焦急的呼喊声。
丰泽的动作顿了一下,回头一看,爹娘跌跌撞撞地冲进来,浑身也淋湿了,像两只落汤鸡,衣服紧紧贴在瘦削的身体上,看上去又可怜又憔悴。
看到地上秋梨的尸体躺在一汪血泊中,还有举着淌血的鱼叉都儿子,娘当场就晕了过去。
爹抱住娘,一起倒在了秋梨前面,他大骂着这个不孝子:“你疯了吗?你杀了人啊!”
“我没疯!”丰泽挣扎着,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混合着脸上的血迹,显得格外狰狞,“是他们先害死我哥的!我哥死得太冤了。村长陷害他,官府不问青红皂白就砍了他的头。”
“冤?有什么冤屈不能好好说?你杀了人,这可怎么办啊!”爹老泪纵横,紧紧抱着妻子,如果可以,他会拼命抓住儿子的胳膊,防止他再做出什么傻事。
村长躲在里屋,哆哆嗦嗦地喊着:“你儿子杀了我女儿,我要报官!我要让他抵命!”
“你再哔哔赖赖,你再威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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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我就弄死你。”丰泽举着拳头,使劲敲打大门,他凶狠地喊道:“我要杀的就是你,下一个死的就是你,你做人不仁不义,你女儿是替你死的。”
“儿啊,”爹近乎哀求道:“咱别干这种事了成吗?”
望着死去的秋梨和晕倒的娘,心里闪过一道闪电,一些线索被照亮了,丰泽眼睛的火焰行将熄灭,他的心软了下来,垂下头,喃喃自语着些什么。
明德给明道递了个眼神,两人猫着腰冲上去,一人抓住丰泽一只胳膊,反手一扭,把上半身一押,彻底压制住了丰泽。
明德伸手去掰丰泽的手腕,他手里的鱼叉“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完全失去反击能力,局势这才缓和了一些。
“你们放开我,你们放开我!”丰泽向一头发狂的疯牛在原地蹦跳。
“放了你?”明德满腔怒火,语气里满是鄙夷,“让你继续杀人?”
明道嘴唇嗫嚅着,他不知道这件事发展至此,错的究竟是谁?
丰泽挣脱不得,怪自己犯蠢,就这样被抓住了,心有不甘,又心存悔恨,不能说哪种情绪占据了上风,没来由地嚎啕大哭起来。
“你脑袋糊涂了,不管你哥是不是真的杀了人,你却是真的杀人了。你哥人品好,好多人还相信他是无辜的,只是没处说理去。你倒好,把人杀了,你自己坐实了杀人犯的罪名,哪怕你哥是清白的,你这么一搅和,也给你哥抹黑了。人家会说我们家就出杀人犯,我两个儿子都是杀人犯!”
丰泽听到这话,反而冷静了几分,有些矛盾不会随着杀人而瓦解。他看着地上秋梨的尸体,心里涌起一丝愧疚。可在内心深处,对哥哥的心疼,和对村长的恨意,依旧一样的深。
丰泽看着爹,声音嘶哑地喊道:“爹,他们要把我送官的。哥已经死了,我之手杀了秋梨,我也活不成了!但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哥是被冤枉的!”
“丰泽,我知道你性子急切,要给你哥讨回公道,但这是你做错了,你太莽撞,做错了事,就要受罚……”
快说不下去了,爹扬起袖子,把脸遮住放开了哭,“天老爷,儿子一个接一个没了,我家这是怎么啦?”
仲和时刻关注着门外的动静,见没有刚才那么剑拔弩张了,便把门拉开。
挡住路了,明德和明道见他们爹要出来,急忙把丰泽架到了另一处。
“你这家伙还有脸出来?”丰泽瞪了他一眼。
“丰泽,住嘴,这是你仲和叔。”
悲伤之余,仲和依然镇定自若地站在堂屋,他是一家的主心骨,更是一个村子的话事人,要藏好心里的脆弱。
“这是我家,我为什么不能站在这里?”声音也是哭腔,死亡让这个家遍布荒凉。
“你仲和叔跟你无冤无仇,你一声不吭地跑来,杀了你仲和叔的女儿,还想对你仲和叔一家赶尽杀绝,问问你自己,你是何居心?”
“爹,这种时候了,你还帮着外人说话?”心里的怒意死灰复燃,丰泽攥紧了拳头,把牙咬得咯咯响。
“活林叔没有向着谁,”明德在丰泽耳边说,“活林叔说的是公道话。”
没有一个人向着他,死期将近,丰泽感到迷茫,他的眼神彷徨着,深吸一口气,目光突然扫过在场人员,声音陡然提高,带着一种玉石俱焚的决绝:“杀人的不是我哥丰源!是文火!是养殖场老办的儿子文火。”
这话像一颗炸雷,在众人之中炸开了锅,他们张大嘴巴,脸上都带着难以置信的神色。
“此话怎讲?”说话的是一直没出声的明道,他诧异地张大了眼睛。
“没有证据的事情,休得胡说!人证没有,物证指向丰源,怎么会是别人?”
文火是亲家公的儿子,仲和顿时一个脑袋两个大,这小子估计又开始泼脏水了,总之他在这件事上秉公执法,一点私心也没有,他哥罪有应得,他不服,就开始和稀泥。
“丰泽,别瞎说,我看这事就一了了之吧!”
活林心死了,两个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儿子,一个接着一个紧赶慢赶着去阎王老爷那儿报道,养老送终的人都没了。
“我没有胡说!”丰泽红着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文火是你准女婿,你这个老丈人向着他再正常不过。”
“你说吧,我女儿都死了,我们也当不了亲家了。”哀莫大于心死,村长仲和唉声叹气地说,有一种满不在意的凛然,身体贴着门框滑了下去。
丰泽望着浑身无力瘫坐在地板上的村长,不知道是不是偏见先入为主,老觉得村长是一只道貌岸然的老狐狸,擅长演戏,对这件事虽然了解不深,但有一部分他是知情的,不完全是个局外人。
丰泽竭力按捺着内心的冲动,压制着冲到村长面前指着他的鼻子问“村长,你为了估计亲家的周全,你为了一块近水的菜地,就害了我哥一条命,你良心过得去吗”的冲动。
嘴角抽了抽,丰泽扭曲去看秋梨的尸体,脸是僵笑着的,好像是不知道该怎么哭了,说话时,舌头控制不住地乱颤,“秋梨,对不起,我不该杀你。”
丰泽掉头,用怨毒的眼神去看村长。
“可我实在太恨了,我太愤怒了,我哥那么好的人,凭什么要替别人去死?”
38. 出手相救
半年多前,丰泽第一次见到了运天,在那个北风呼啸的冬天,一个天寒地冻的夜里。
这里是南方,那天夜里,气温很低,很罕见地下了一场小雪。
天气冷,大家都早早地睡下了,禾实村安详地躺在大地之上。
夜不是很黑,丰泽站在窗前看雪花飘落,白茫茫一片,画面很美,有古诗里的意境。
这雪不会下很大,第二天太阳一露面,瓦片上草丛中的积雪就会融化。
别顾太多,先看个够再说吧!
听到窗外有喘息声,丰泽太注意雪景,注意到时,这声音似乎已经响了好一会儿,不知是谁在下雪了还在外边走动。
丰泽离开房间,推开大门。
一阵风吹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裹紧衣服,缩着脖子走了出去。
不远处,有一片树林,丰泽循声而去。
一棵大树底下,有一处灌木丛,大树是常青树,一年四季不会落叶,枝繁叶茂,挡住了雪花,树底下干燥清爽。
走近了,喘气声没了,他疑惑不解地站在原地。
丰泽站在灌木丛前张望,发现树底下有人影。
就在这时,那人也注意到了丰泽,他走了过来。
是一个面生的男人,还戴了一顶毛毡帽子,他向丰泽走来,怀里抱着一个女人,步伐稍显吃力。
丰泽感到很奇怪,这人大晚上在外面,身上一件厚实的衣物都没有,现在谁出门不是把自己过得严严实实的。
女人长发披肩,衣衫单薄,脸靠在男人的怀里,看不清长什么样,一缕头发滑落下去,侧脸露了出来。
长发女人脸蛋的肤色比男人的胳膊还深,夜色下看不清,丰泽不能确定那是不是绀紫色。
丰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有些犹豫,反倒是那个仪表端庄的男人先开口,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回答说这是和平乡。
男人惊讶地叹息了一声,“我是安平乡人士,竟来到了和平乡境内。”
安平乡就在和平乡隔壁,两个地方是邻镇,几座大山把两个地方隔开了。
男人说:“我领着表妹上山打猎,遇到一头野猪,连开几枪没打死。”
二人仓皇而逃,火枪也丢了,迷了路,转不出去,见到有路的地方就走,就这么一直走,走到了和平乡。
男人说他和女人虽然是表兄妹,但他们是偷偷约着一起跑出来玩的,两家人是仅有一墙之隔的邻居,但双方关系一直不怎么对付。
山里的气温太低,表妹遍体发寒,约摸一两个时辰前,就冻晕了过去,他很着急,要把表妹送回温暖的家。
两个人一起失踪,两家人肯定已经吵起来了,要是表妹有个三长两短,他一回去,指定会被打死。
这一路走得心惊胆战的,男人背着女人翻山越岭,一路光线太暗,深山老林中更是伸手不见五指,硬了摔了好几跤,每摔一跤,他就愈发沮丧。
就在快要放弃的时候,男人在半山腰看见了一处村落,也就是夜色下的禾实村。
这处村落没有一盏灯火,但是瓦房片聚集在一起,远远就能看见,在村子周边,还零零散散分布着几座木屋,像点缀在夜空中的星星一样。
男人背着女人马不停蹄地冲了下来,走到了后来丰泽发现两人的这片树林。
当他兴奋地和背上的表妹说他们马上就要获救时,对方却不理不睬。
女人没有回应,让这个做表哥的心凉了一大截,那颗心扑通扑通地跳,几乎要从胸膛里钻出来了。
男人担心表妹出了意外,就在灌木丛把表妹放了下来,见她面无血色,嘴唇发紫,像是冻伤了,望着头顶遮天蔽日的树冠,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气温太低,人又累又饿又冷,男人喘气声粗重,白气“呼呼呼”地从嘴巴里冒出来。
女人像是没有了呼吸,鼻子和嘴巴都没有气息冒出来,男人担心表妹冻僵了,坐在躺倒的表妹身旁,两只使劲错表妹的双手双脚,想让表妹的体温尽快回到正常水平。
两人在山上躲避野猪时,表妹一个脚滑,踩到了苔藓,掉进溪流里,拽着他也掉进了溪流里,这声音把野猪吓跑了,但是他们的处境也糟糕透了。
上岸后,两人就在寻找出路,把身上打湿的棉衣棉服都脱了,不然核心体温很快就会下降危险的水平。
冻了一天,他们都很虚弱了,只能用这种蠢办法来取暖,真是没办法了。
可是这么做根本无济于事,男人给女人搓手搓脚,一点儿效果都没有,表妹身上的温度还是很低。
得找个人家才行,男人起身,刚要抱着表妹进入村落,去挨家挨户敲门,看有没有人愿意帮助的时候,幸运地遇到了丰泽。
男人的这套说辞听得丰泽是又揪心又心疼,就问男人需要什么帮助,人命关天的事,容不得马虎,想让他帮什么忙,那都是顺手的事儿。
丰泽询问男人需不需要留宿,他可以把自己的房间腾出来,两个男人是怎么折腾都好,姑娘家可不能敷衍对待。
按照丰泽的想法,回安平乡山高路远的,首先把表妹安顿好,喂点姜汤驱驱寒,明天早上吃过早饭,看看表妹的情况有没有好转,精神状态好了,再出发返回安平乡也不迟。
男人却急着说不用,怕打扰到丰泽一家人,他有个不情之请,希望丰泽可以给他一件棉袄,表妹怕冷,有件衣服保暖,大概能够坚持到家里。
丰泽再三挽留,对方却很固执,把家里人说得跟才狼虎豹似的,晚一步回去,不会被冻死,也会被家里的长辈给揍死。
世人都有苦衷,丰泽也就不再强求。女人的情况不容乐观,但男人的精神状态还不错。
连屋门都不肯进,男人抱着女人在屋外等着,丰泽进屋去找棉袄。
第一眼,丰泽就看到了丰源的棉袄,心念一转。
家里的棉袄也就那么一件,哥成亲前,娘用破被子缝出来的一件,一转眼也穿了十年。
要是拿出去给那个人,不知道他会不会还回来,哥一家三口在屋里头睡沉了,也不好去打扰。
踟蹰了会儿,丰泽抓起那件棉袄出去了,就当给哥攒功德了。
“我怕她冷。”天空飘着雪花,站在雪中的男人说。
女人横躺在两只弯曲的手臂上,运天没办法伸手去接衣服,他一个劲道谢时,丰泽心下了然,把衣服盖在它臂弯里那位女人身上,并顺手整理好。
“现在她不冷了。”丰泽微笑着说。
怕衣服半路上会滑下来,对男人的走动是种阻碍,丰泽把棉袄的边边角角,掖进男人和女人肢体间的空隙中去,这样也会更加保暖一些。
无意中,丰泽触碰到女人的肌肤,冷得像冰块,吓得他立即缩回了手,像被烫伤了一样。
“怎么会这么冷?”丰泽在心里想着,但没有将这个扫兴的疑惑说出来。“还能坚持到家里吗?”
丰泽匆忙掩饰手上的不安,运天看着他,说他不必把衣服塞得这么紧。
待会儿抱不动了,就得换个姿势,背人走的时候,他会给表妹把棉袄穿上。
郑重其事地道了声谢,运天就走了。
丰泽站在门口,望着运天怀抱姑娘远去的背影。北风吹得他头发凌乱,耳朵都被冻红了。他抓过一缕乱飞的头发,按回原处。
转身往家里走,在家门口看到有一块东西在发亮。
“这是什么?”
丰泽弯腰,捡起那块亮闪闪的东西,手感冰凉冰凉的。
是一块碎银,份量还不轻,丰泽猜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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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天给的,为了那一件棉袄留下给他的补偿。
丰泽捏着那块银子,转过身,目视前方,可是看不到人影了,雪花没飘几朵,地面上的积雪也不足以留下运天的脚印,就像无事发生过一样。
将碎银举到眼前,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意识有些恍惚起来。
放下手,摇摇头,丰泽再次转身,走进堂屋,关上木门,将风雪隔绝在门外。
那个寒冬余下的时光,丰源一直在找棉袄,以为是丢在了哪里。
丰泽假装不知道丰源在找棉袄,也假装没在屋里头见过丰源的棉袄,把那块碎银捏在手里当宝贝似的把玩着。
以往每一年最冷的数九寒天,外出的活儿都是丰源干的,他的那件棉袄保暖。
即使棉袄没了,要正面对抗隆冬的,还是丰源。
最冷那几天,看丰源冻得瑟瑟发抖,丰泽心有不忍,他是做好事不留名,却要让他哥冻到春暖花开。
丰泽把那块碎银拿出来在他眼前晃了晃,让他哥把银子拿去镇上成衣铺买件新棉袄,一家人都没买过棉袄,也不知道一件棉袄要几多钱,有多出来的钱,就再给山娃儿和嫂子买件新毛衣。
“行哦,你小子啥时候变成地主了?”丰源调侃道,把玩了会儿银子,随后脸色一变,用力拽住他的手,“你这银子是哪里来的?可别跟我说你拜扒手为师了。”
“哥,哥,手疼,轻点儿,”丰泽眉头都拧在一起了。
“告诉我,银子是从哪里来的?”丰源掂了掂重量,少说得有一两吧!
鬼使神差的,丰泽没有说实话,编了一大堆谎言去诓骗他哥。
丰泽说他成日里去河里打鱼,拿到镇上去卖,攒了点儿私房钱。
一块铜板一块铜板攒下来,占位置不说,份量还挺重,合计着去镇上当铺换个值钱的玩意儿,换金子不够格,换银子就正合适。
那么多铜板,差不多可以换一两银子,他问还差多少,老办说还差二十五枚铜板。
那块银子是由铜板组成的,铜板的来历都是干净的,只有那二十五枚铜板是脏钱,是丰泽太想要那一两银子,一时动了邪念,瞒着他,把他的棉袄偷偷拿去典当铺换了。
那当铺老办还挺鸡贼,说那件棉袄一看就穿了很多年,不值二十五枚铜板,但衣服父母,顾客就是老天爷,他愿意帮丰泽达成心愿,就以二十五枚铜板的价格成交了。
字字句句说得恳切,像是办了件大好事。
丰泽还以为能有多,多出来的几枚铜板就可以在镇上买点零嘴回去,年底了得吃点好的。
丰源听了很生气,他问丰泽把棉袄拿去换铜板为什么不跟他说,跟他商量一下,他未必就不肯给他二十五枚铜板,这样一两银子有了,也不用把棉袄拿去当铺了。
丰源越说是心酸,买一件现成的棉袄价格可不便宜,即使他那件棉袄打了补丁也不止二十五枚铜板,相当于低价贱卖,这棉袄是被子做成的,看着不咋样,保暖性能好着呢,谁穿谁知道。
看着丰源那苦口婆心夸那件棉袄的样子,丰泽没忍住笑了出来,心里想着那件棉袄既然那么好,想必运天应该顺利把表妹带回了安平乡,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丰源还在气头上,看到丰泽一点不知错,还在那笑,还想着再教训两句,见对方越笑越欢,皮下的肌肉像波浪一样涌动,很有个人特色,他也就破功了。
丰源把胳膊架在丰泽肩膀上,悄悄跟他说要把那银子给藏好了,留着筹办人生大事,他早几年就该娶媳妇了。
两天后,丰源去赶集,摸了二十五个铜板,想了想,又多摸了五个铜板,镇上好几家当铺来回走,没有找到那件棉袄。
好几个当铺的伙计说没见到过,兴许给人买走了,丰源就把这件事给忘了。
39. 隔岸观火
丰源把丰泽的银子扣押了,说是暂为保管,害怕丰泽管不住口袋。
棉袄一事,丰泽还惦记着,心里一直过意不去。
丰源太节省了,可不会过日子,一两银子白送给他,他也绝无可能去买一件棉袄过冬,这笔钱在他看来是冤枉钱。
一听到人们在讨论养鱼场的事情,丰泽就起心动念要去那里打工,挣一大笔工钱回来。
等冬天到了,用工钱给丰源买件新棉袄,他就不会像去年一样挨冻了。
人们说养鱼场老办那儿太多人报名当工人,本地人优先录取,丰泽去了也不一定能上岗。
广阔天地,总得出去闯闯,养鱼场的活儿实在干不成,总还有别的苦力活可干,而况那地方在安平乡,没准儿还能遇到熟人。
丰泽一腔热血,当真说走就走,拿着鱼叉,找了一套换洗衣服,用块破布一包,这就挎着上路了。
来到安平乡,人山人海的,果真壮观,打工的人排成一条长龙。
要不是丰泽眼尖儿,跟着人群排队时,看到远天走过去叫住了他,他还真有可能无功而返。
远天左右跟着两个干部一样的人物,三人排成一排走过去,风头十足。
丰泽担心认错人,喊了几声,声音就弱了下去,心里产生了一丝一样的感觉。
远天听到有人喊他那个名字,当下心里就很困惑,也想一探究竟。
远天走过来,打量了丰泽好久,才认出他是谁。他的表情变了又变,好像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心情来面对丰泽。
远天的态度谈不上热情,好像忘记丰泽做过什么事情。也许,这是正常反应,当人群中,有一个你不知姓名的人叫住了你。两人只见过一面,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
即便如此,丰泽的心情还是愉快起来了,为一种奇妙的缘分。
安平乡的人口比和平乡多多了,丰泽又是头一次来到这儿,在人山人海中,他们就见到了对方,这难道不是一种特殊的缘分吗?
终于,远天恢复了面无表情的状态,看着又惊喜又兴奋的丰泽,望着他,用疏离的口吻,问他是不是来打短工的。
丰泽眉头一舒展,连连点头称是。
“你叫什么名字?”
“丰泽。”
“丰泽是吧,好的,我记住了……”
虽然这么说,但远天的表情很茫然,丰泽打赌他根本不知道“丰泽”这个名字的读音是哪两个字组成的,他也根本不好奇或者说没必要知道。
远天又说:“组长在队伍前面招人,你继续排队,轮到你了,你就上去跟组长说你的名字,他会录用你的。”
“明白。”丰泽应声道。
远天说话很有威严,从周围人恭恭敬敬的反应来看也的确如此,丰泽不知不觉地压低了态度,没办法,听到这种吩咐,就是会不自觉地放低姿态。
然后,远天就带着两个随从走了。
队伍中有几个人,祝贺似的拍了拍丰泽的肩膀,他一头雾水。
男人们女人们问丰泽是从哪里来的,丰泽回答说是和平乡,他们一听丰泽是和平乡人就都有点愣住了,说没想到他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难怪面生。
男人女人又对丰泽说你小子走运了,要不是刚才那个人发话收下他,估计他今晚就得带着行李回家去,来登记上岗的人太多,养鱼场老办发言外镇的人统一不收,给点儿往返的差遣费就赶人走。
丰泽心里一惊,邻居们说的都是真实,难怪没有人同来。
又转念一想,远天会是什么身份?
“刚刚走过去的是谁?”
“哈?有这种奇事?你居然不知道他是谁?”
“我以为你们两个很熟呢!”
“见过一面。”
“原来如此,”排在丰泽前面的中年男人扭过头来说,“他是养鱼场老办的儿子。”
“运天?”丰泽有点不敢置信。
“什么?”那男人又不知道丰泽在叽里咕噜个什么。
“没事。”丰泽咧着嘴说,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水。
欣慰的是,丰泽留下来了。
夜里,和另外十一个男人打地铺时候,丰泽听到了很多八卦。
十一个男人都是安平乡人士,说的也都是安平乡的奇闻轶事,在他这个和平乡人听来新鲜又有趣。
很快,丰泽就弄通了一件事,远天真是养鱼场老办的儿子,远天是他的花名,文火才是他的真实姓名。
能有什么阴谋诡计呢,丰泽没多想,可能是那天风太大,那人说话声音又低,钻进耳朵,音调就变了。
一周后,回到禾实村,一个可悲的消息传到了丰泽耳里,无论如何,他不相信他哥丰源是一个杀人犯。
那件棉袄成了推导出丰源是凶手的有力证据,也正是因为这一件棉袄,让丰源进了牢房,又迅速地在群众的臭骂声中被处决。
可是事实明摆着不是这样的,在丰源最后一次见到棉袄并穿在身上的时候,村子里平安无事,后来这件棉袄一去不复还,丰源毫无机会再次接触到这件棉袄,怎么可能把棉袄连同死者的遗体一同掩埋在地下。
丰泽想起一些事情来,很快他就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在脑海中形成一条完整的脉络。
要是丰泽没有记错,那个迷路的男人和女人到来的晚上,也正是村子里失踪的那天,天底下竟会有这样的巧合吗?
养鱼场老办的儿子文火就是那天前来求助的运天,平常人不可能随随便便拿出一两银子,不出意外,他怀里的那个女人是已经被他害死的花雀,而非什么他在安平乡的表妹。
好一招金蝉脱壳,文火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骗子,花雀死于他手的可能性最大,他向丰泽讨来那件衣物,随同花期一起被他埋葬了,当尸体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所有矛头都会一齐指向棉袄的主人。
倘若是胡扯,丰源会誓死抵抗,即便那件消失已久的棉袄作为物证,他也不可能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他的棉袄不见了,挨冻了大半个冬天,或许是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用了。
后来有一天,丰泽对丰源说出了棉袄的下落,这些胡乱编造的话,丰源想都不想就相信了,可悲的是,关于那件棉袄,他说的话没有一句是真的。
被指认为凶手时,丰源矢口否认杀了人,但他突然间想起丰泽说他把那件棉袄拿到当铺换钱了,他心里犹豫着,否认罪名的意志就不再那么坚定了。
丰源不知道是不是丰泽在说谎,同样丰源也不知道是不是丰泽把人给杀了,无意中把他的棉袄一同埋了,给衣不蔽体的死者穿上棉袄,兴许是出于有限的一点儿慈悲心。
活林扶住晕过去的妻子,泪水模糊了视线,如果丰泽说的一切成立,他的大儿子就是被活活冤枉的。
“泽儿,你晚回来啦,你早说,我们就可以作证了。”活林声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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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下,“怪我这个当爹的做人太失败,连儿子都保护不了。”
“我说了有用吗?”丰泽苦笑一声,脸上满是绝望,“村长在村里一手遮天,官府又只听他的话,我们说的话谁会信?”
村长仲和听了丰泽的话,心里很不是味儿,即使两人再不对付,他也得承认丰泽这小子说的话有一定道理,他们是弱势者,他们也是受害者,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冤假错案,结果就是丰源人头落了地,此事没有公道可言。
见妹妹秋梨惨死在他手下,爹的威信又遭到他的猛烈抨击,明德的脸色变得惨白,浑身发抖,指着丰泽大骂道:
“你血口喷人!你杀了秋梨,又编出一个蹩脚的谎言,来陷害我们亲家!丰源死有余辜,是他自己做了错事!”
“蛇鼠一窝,是不是血口喷人,你们心里比我清楚!”丰泽目光如炬地盯着村长,“如果不信棉袄最后落到了他手里,你可以去安平乡问他,如果我说的是假的,我甘愿受罚!”
丰泽竹筒倒豆子一样,把所有话都说完了,但是说完之后,他觉得自己像个疯子,这些话正常人都不会相信吧!
“我们家和养鱼场老办家是亲家没错,如今秋梨死了,这亲家也做不成,”村长嗫嚅着嘴唇说,“即便是亲家,我又怎么好意思出面去质询文火,我能够听了你的一面之词,就认为他是杀人凶手吗?”
“泽儿,养鱼场老办势力那么大,我们去挑战他,相当于螳臂当车呀,”活林抹了一把泪水,像他们这样的穷苦老百姓总是无处申冤,“有那么多机缘巧合促成了源儿的死,这都是命中注定的。”
“村长,你欠我哥一条命,我欠秋梨一条命,咱们两清了。”
“我爹只是按照流程办事,丰源并非死在我们手下,也不可能在我们这里讨回公道,”明德呲着牙说,“你杀了秋梨,是你一个人的错,你必须偿命。”
丰泽知道,丰源死于正义的铡刀之下,死于集体对正义的征讨,不能推卸到某一个人身上,也不能认作是某一个人的错误。
自己杀了人,说再多没用,秋梨是无辜的,他将没有过错的秋梨杀死,于情于理,终究是难逃一死。
“正义难以伸张,哥的冤屈,我只能申诉到这一步了,”心里的话一吐为快了,丰源也没办法起死回生,他扭头看向爹娘,眼里满是愧疚:“爹,娘,儿子不孝,不能给你们养老送终了……”
丰泽没有再反抗,他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秋梨死而不僵的尸体,泪水无声地滑落。
就在大家以为丰泽冷静下来而有所懈怠的时候,他突然不顾一切地挣脱了身旁的明德与明道,又奋不顾身地冲进滂沱大雨中。
生怕丰泽再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明德和明道两兄弟立即冲出去抓人。
大雨遮住了视线,目力所及全是雨丝,看不见人往哪儿跑了。
两个人找一圈没找到,想着丰泽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便放弃了。
被留在堂屋的仲和和活林相顾无言,他们的妻子则都遭受了刺激,陷入了半昏迷状态。
丰泽在心里默念着:“哥,我只能做到这了,我做了对不起秋梨的事,也许很快,我就会来见你了,到时候你可不要骂我傻。”
第二天,雨停了,光芒万丈,万里无云。
道路泥泞,积水成潭,一村民路过鱼塘,看到鱼塘水面上漂浮着一具尸体。
靠打渔为生的丰泽,将自己溺死在水里。
40. 燃眉之急
山娃儿眨了眨眼,思绪拉回。
“一条人命跟一百条人命相比,哪一个比较重要,你们自己心里清楚。”
“此话怎讲?”
“启盛的病会传染。”
山娃儿看了何正林一眼。
何正林让后背贴在墙上,“但说无妨。”
启盛对活尸的了解也有限,他就把何正林告诉他的有关活尸的事情,简要地向在场的人转述,诸如活尸如何一传一十传百,诸如被活尸咬了一口感染后身体有什么病症,诸如怎样对付活尸才有效。
启盛的话对新余有很大启发,早上杀死的红梅和铁栓不像活人,他们的动作很机械,没有活人的那种灵活性。
他们也好似没有其他的本能,一心一意只想吃人填饱肚子,像湘西赶尸人赶的那种尸体,原来外边的人管这些会走动的尸体叫活尸。
启盛人很少说胡话,更不会为了帮他洗脱罪名撒谎,新余心想,只要村长是个明理的,早晚他会被无罪释放的。
此时他却高兴不起来,活尸一事如若是真的,脚下是一条更加崎岖陡峭的道路,禾实村村民共同拥有的也只是一个灰暗的未来。
村长仲和听了之后仍旧半信半疑,他是个七老八十的老者,对这等怪事至今闻所未闻,即便这是事实,也难以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缓冲。
长久以来,村民们没有走出村子的必要,他们很少外出,连村子外头发生了什么都不大知情,这个消息犹如当头一棒,除了让人脑袋发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作用,并不会让人当场警醒。
就在这时,一个温和的声音从人群外传来,这人说道:“村长,还有大家伙,可否听我说一句?”
“明哲,”村长紧张的脸色缓和了些许,侧身让那个叫明哲的人走了进来,“你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明哲是仲和派来看守新余的两个人之中的一个,和仲和一家沾亲带故,算是远房亲戚。
明哲自小父母双亡,人又乖巧伶俐,年纪比胜利还小上许多,仲和就把他留在了身边,当做亲孙子一样对待。
备份还得理清,不能由着喜好乱喊人,仲和还是让他管自己叫爷爷,管自己的妻子叫奶奶,管明德明道为伯父,家中女性长辈则称呼伯母,喊胜利哥哥,其他兄弟姐妹就以年纪大小自行称呼。
明哲走到新余身边,目光扫过村长和两位伯父,缓缓开口:“村长,各位伯父叔父,新余叔的为人,村里上下谁不清楚?他性子纯良,连踩死一只蚂蚁都要心里不安半天,怎么可能会杀人?”
“这倒不是真的,”山娃儿额头冒汗,尽管明哲这小子有心了,知道他新余叔被抓是有难言之隐,做事儿还是得讲究实际,“新余是个猎人,被他盯上的猎物,就没有一只能逃走的。”
“那是新余叔的生计,并不代表新余叔就是个嗜血如命的人,我做这样的比喻,只是为了强调新余叔这个人不会滥杀无辜,”明哲打断山娃儿说,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我想拜新余叔为师好久了,在我看来,新余叔虽不善言辞,做事却极有分寸,不会做光明的事情。”
“你也不能因为敬佩新余叔,就无条件相信新余叔是清白的啊!”胜利明摆着要和明哲争个高低。
“咱们讲理不讲请,不能以个人的喜好来模糊事实与幻想。”儿子的发言,明德自然是要力挺的,他质疑道:“如果我们为一个罪人洗清了罪名,以后再有人以同样的借口同类相残怎么办?”
“世上真有活尸吗?活尸真个有那么可怖吗?”明道惴惴不安地想着。
村长仲和眉头皱了皱,没有说话。
明哲这个小家伙说的话确实有道理,山娃儿那套说辞可信度也很高,胜利和明德的话也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我一向是帮理不帮亲的。”山娃儿说,那场发生在上一个时代的命案塑造了他这种性格。
“要是你被居心叵测之人利用了呢?”
“你当我是傻子还是我眼瞎?”山娃儿想起这一路上有多不容易,差一点点就被活尸给咬成活尸了,气得鼻子耳朵都在冒白烟,“你们害死的人还不够多吗?”
明德被山娃儿话给噎住了,像平白无故被塞了一嘴土。
“我们就事论事,不要企图用其他事情来给这件事情找掩体。”胜利说的话比他爹还要冷静。
“说谁呢?”山娃儿眼里直冒火,“你懂个屁。”
“我没说你,山娃儿叔,这件事不是我们搞不清楚状况,是活尸这个概念太不清晰。就我而言,我很难想象人死了还会复活,死而复生的人满心满眼只想着咬人,而且死人活过来了,他也还是我们的父老乡亲。谁知道他们的情况会不会好转,就这样又把他们给杀死了,不是相当于杀了人吗?”
新余平日里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可是早上的命案又确实疑点重重。
一时间,众人各执一词,陷入了沉默,柴房的气氛变得有些凝滞。
大难当头,这种僵局就像大热天的穿了五件外套在身上,实在憋得慌,何正林出言,打破了这一僵局。
“谁不想死的,可以到村子外头转一圈,你活着回来,再来谈条件。”
“你谁啊你,我们村子的事,轮得到你插嘴吗?”胜利不屑一顾地说。
“臭小子,休得无礼。”明德冲上前,两只手把胜利的嘴巴捏得紧紧的。
胜利两片嘴唇合在一起突出来,扁扁的,像一只鸭子嘴,引得明哲捂住嘴巴咯咯偷笑。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活尸能够轻轻松松把你弄死。”何正林目光一冷,盯着缩头缩脑藏在明德身后的胜利,他现在就是日子过得太舒服,不懂得居安思危的道理,“你现在还不是我的对手,等你变成活尸了,我对付起你来难度还大一些。”
“爹,你看他,叽里咕噜说些啥呢?”胜利感到自己被侮辱了,自尊心相当受挫。
“何郎中,你少说一点儿。”山娃儿担心村长会怪罪下来,先假意拦住何正林。
在山娃儿看来,何正林这人心肠不坏,就是嘴毒,可是没人喜欢听这种话。
“山娃儿,你放心,我做事有分寸,”何正林拍了拍山娃儿放在他肩膀上的手。
“你和传福不是委托我把活尸的事情告诉你们村里所有人么,我既然答应了会帮你们这个忙,就绝不会反悔,我会一直把活尸儿子挂在嘴边,直到他们彻底相信。”
“我一直很相信你。”山娃儿是没有办法了。
怎么说都没用,他们从始至终疑神疑鬼的,就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活尸,即使相信活尸或许存在,也还是执迷不悟,不认可新余杀死的那两个活尸不能算作是人的说法。
何正林目光犀利地打量着在场人,话锋一转,“如果新余杀了活尸,将会被当成囚犯别关押在这,那么我和山娃儿也是囚犯,因为我们两个也杀了活尸,如果我和他誓死反抗,你们该当如何?”
说罢,不顾他人的惊讶,何正林示意山娃儿跟他走,二人一起走出柴房,在门外把什么东西举了起来。
众人看到,何正林抱着一具女尸,山娃儿驮着一具男尸,两人表情皆很淡定,分别把尸体扔在了他们脚下。
“山娃儿,何郎中,你们这是在做什么?”村长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厉声问道。
“看到没,这就是我和山娃儿杀死的两个人。”何正林快活地说,笑得像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其他人皆是一脸震惊,内心的恐惧久久不能平复。
何正林拍了拍手,“凡事将就证据是吧,看到没,这就是证据。”
尸体浑身僵硬,四肢扭曲,看起来颇为诡异。
“你们看到没?”何正林半蹲下去,“我看到你们傻眼了,容许我给你们讲解一下,这就是活尸,”用手在女士脸上抚摸过去,“活人的脸是这样子的吗?”
“要是我长成这样,我就天天待在家里不出门,要是我长成这样,我就别指望着能有一天嫁出去,要是我长成这样,我一照镜子就会恶心得想吐……”
虽然何正林说的话很不讨喜,但是大家承认他说的一点没错,如果一个活人长成活尸那样,你都没办法辨别他是面部骨骼分明的男性,还是脸部轮廓圆润的女性,压根儿瞧不出性别来,只能称之为丑人。
何正林指着那张脸多触目惊心啊,是一大块一大块腐肉黏附在颅骨,灰绿色的脓液顺着塌陷的眼窝蜿蜒,暗红色的血痂糊住了半张脸,眼角凝结着干涸的血痕,左眼的眼球玻璃球似的破裂了,右边的眼球浑浊如蒙尘的玻璃,嵌在肿胀的眼框里,毫无生气地歪斜着。
尸体嘴唇缺失了一大块,上下牙咬得紧紧的,外露的牙床泛着黑黄,像几十年老烟枪的口腔卫生状况,牙齿断了好几颗,两排牙齿间点缀着几个黑洞,断齿间挂着腥臭的黏膜。
左半张脸上颧骨处的皮肤绷得紧紧的,右半张脸颧骨处的皮肤则皲裂翻卷,露出灰黑色表皮下青紫色的筋络与血肉斑驳的白骨。
鼻头不知被谁啃了,在脸部中心处形成一个黑洞,浑浊黏液像蜘蛛网糊在那儿,谁能想到,这竟是血肉之躯,和想象中厉鬼的形象又有甚么分别?
何正林越说越来劲,在大家像提线木偶一样跟随着他的情绪层层递进的时候,他突然用三根手指捏住女尸的下巴,将半张脸上的皮完整地揭了下来,露出附着在头骨上模糊的血肉。
现场登时鸦雀无声,皮肉分离时发出的声响被无限放大,人群中不时传来吞咽口水的声音。
“村长,这是我和何郎中带回来的。”山娃儿走上前,挠了挠头,有些怯生生地说:“你们不用过于担心,他们被我们杀死之前就不是活人了。”
大家看到何郎中扔掉手里那张活尸的脸皮,在地板上把手上的血污擦干净,留下三道由深变浅的血痕。
何正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神色严肃地说:“村长,各位乡亲,你们都看到了,这不是普通的尸体,而是一具活尸。”
“这就是活尸?”明德一愣,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胜利嗤笑一声:“江湖郎中,你莫不是在开玩笑?尸体就是尸体,怎么会是活尸?”
“我没有开玩笑,我不会拿活尸的事情开玩笑。”何郎中的表情异常认真,“活尸活尸,字面意思,这名字再恰当不过。”
“人死后尸体保留活动能力,尸体腐烂到一定程度就会停止,这就是活尸了,若是被它抓伤咬伤,活人也会被感染,变成新的活尸。”
几人面面相觑,脸上满是惊疑不定。
村长皱着眉说:“何郎中,这种说法太过离奇,我们怎么能相信你?”
“活人的皮肤有那么轻松就能撕下来吗?”何郎中也不辩解,只轻描淡写地说了:“这活尸半个时辰前还行动自如,我现在却能轻而易举地私下脸皮,活人的皮肉有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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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腐烂吗?只要我想,我甚至可能把肚皮也剥下来,露出内部严重腐败的脏器给你们看,但是开膛剖腹,那气味可不好闻。”
明德和明道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犹豫。
新余和文习也站在一旁,脸上满是好奇与担忧。
“这……这真的是活尸?”村长脸色发白,声音都有些颤抖,在场人中他就算是上个时代的遗老了,见过不少尸体,却从未见过这般怪异的模样。
何郎中将那具男尸仔细检查了一番,对众人缓缓说道:“依我看,这具活尸生前是个樵夫,不知在哪儿被活尸咬了,毒素在体内蔓延,在无助和恐惧中发作而死,死后尸体发生异变,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也是偶然间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有关于活尸的记载,没想到今日竟然真的遇上了。”村长的声音带着一丝恐惧,到了这节骨眼,此事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那他会不会真的像你说的那样,还能活动?”
“不会,”山娃儿说,“这两具活尸被我和何郎中击中了要害,它们不会再祸乱苍生了,只是这世上还有很多活尸……”
“有关活尸的古籍我也钻研过,说是怨气太重的死人长眠于地下,在月圆之夜也就是阴气最盛的时候,很可能会从墓地苏醒过来,四处攻击活人,”何郎中站起身,摇了摇头:“但眼下我们要面对的活尸可不一样,他们可以直接由活人变成。”
“怎么会?”明哲感到不可思议。
像有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胜利猛地打了几个寒颤。
“据我所知,只要你被咬了,或是被活尸抓出很深的伤口,即便侥幸没有被吃光抹尽 ,或早或晚也都会同化为活尸。”
众人看着地上的尸体,脸上的疑惑渐渐被恐惧取代。
明德更是脸色苍白,他想起自己平日里经常上山砍柴,要是像这个樵夫一样不走运,遇上活尸并且被活尸攻击,后果不堪设想。
开元老爹皱着眉,若有所思地说:“这么说来,死在新余手下的,不是红梅和铁栓,是经由他们变化而来的活尸?”
何郎中听完,沉吟道:“是这样的,他们可能也是被活尸所害而变成了活尸。”
“你们可曾检查过死者的伤情?”村长文明德和明道两兄弟。“确认过有没有其他伤口吗?”
两个人摇了摇头。
明道哑着嗓子说:“当时只道是他们死于新余射出的箭,还没来得及仔细检查。”
明德说:“证据确凿了,家属都不上心,我们管那么多干吗?”
村长无话可说,他们说的有理,怎能派他们个不是。
明哲心里有个困惑,“铁栓叔外出,很久没回来,在外头遇害能理解,红梅婶子是怎么一回事,我头两天还看见来着,每日每夜照看石头,除了脸上憔悴瘦削了些,一点儿不像死人。”
“明哲的困惑也是我的困惑,”明道说,“红梅头两天不是还好好的吗?我也没见红梅离开过村子,怎么就变成活尸了呢?”
“传福和我说了,石头早就被咬了,没个经验,只当是病重,他变化慢,好多天才变成活尸,现在都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没时间把所有事情解释清楚,山娃儿长话短说,“头一天红梅就去世了,红梅是石头的第一个攻击对象,脖子上被变成活尸的石头咬了一大口,血流而亡。”
“这个我真没听说过,”村长的瞳孔紧缩,“我都不知道红梅死过一回了。”
“前一天傍晚,传福就找了土根几人一起上山把人埋了。当时事发突然,也没和其他人说,他们几人也不是爱说闲话的,好多人都不知道,要不是我和传福走了这一趟,我也不知情啊!要不是亲眼所见,谁相信下了葬的人又从土里爬了起来?”
村长仲和是个拎得清的人,分得清事情的轻重缓急,明白活尸早已渗透进这个村庄,此事刻不容缓,得把这个情况赶紧通知下去,让大家做好防备。
“我听说启盛病得很重,”开元老爹小声问山娃儿,“是不是也被活尸给咬了。”
“你们终于相信我和山娃了,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启盛家看看,”何郎中当机立断地说,“若是启盛也是被活尸所要,这个村子就不安全了,说不定还有其他的活尸潜藏在附近。”
众人一听,都紧张起来。
村长立刻说道:“好,我同你们一块去。”
开元老爹开口说:“我也一同前去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又去吩咐其他人:
“明德明道,胜利明哲,你们跑得快,分头跑,速速把这件事告知大家伙。”
“受到。”四个人应声道,眼神坚毅。
“危难当头的真实情况要告知,也得说些安抚人心的话,切忌引发骚乱。”
“新余,老头子我误会你了,先给你道个歉,不要怪你仲和叔不讲情面,当时下情形我不得不把扣押起来,不然你杀了两个人而没有受到处罚,更会被村民们针对。”
“我明白。”新余一脸肃穆。
“新余,我宣布,你现在没有罪名在身了,”村长望着伤痕累累的新余,心有愧疚,没有其他补救措施了,只好对文习说,“文习,帮你仲和叔一个忙,把新余护送回家吧!”
“嗯嗯,即使仲和叔你不说,我也会送新余回去的。”
这不再是一场宣判有罪无罪的豪赌,这是一场迫在眉睫的厮杀。
41. 祸不单行
狗旺儿捂着肚子,正好路过附近,就看到了庄稼地里冲天的火光。
“不好,起火啦!”
那一大片土地上有一亩三分田是他家的,列祖列宗拼死拼活留下给他的家产,心里一惊,狗旺连忙往大火的方向跑了几步,打算找个高处看一看火情。
跑到一处高高隆起的土坡上,狗旺看到那片熟悉的田野已经变成了一片火海,当场就辱骂起来:
“是谁在烧荒,要烧就烧自己家的,别人家的地烧什么烧,老天爷睡回笼觉去了是吧,按着自己的想法随心所欲地来这么一手,这都是什么事!”
狗旺儿大喊几声,随后声音又弱了下来 ,他彻底闭上嘴巴,赶紧捂住了腹部,像一个孕后期的母亲。
心里突然有股强烈的不安油然升起,是刚才在鬼滑头家就感受到的不安。
那火是怎么起的?真的是有人在烧荒吗?难道是有人故意放的?还有鬼滑头,他到底去了哪里?不会是鬼滑头放的吧?
难道鬼滑头知道他到他家走了一趟,并拿走了他的粮食吗?
这火不尽快止住,恐怕要把整个村庄烧没呀,狗旺咬牙切齿地说,“要是让我逮着了是谁放的火,命根子我都给你拔掉,难怪城里人老说我们乡下人是刁民,穷山恶水出刁民。”
就在这时,他看到两个的身影从着火的方向跑了过来,他认出是高正和水波。
两个青年跑得气喘吁吁,身上湿淋淋的,脸上满是惊恐,像是见了鬼一样。
“高正,水波!”狗旺儿连忙迎了上去,大声问道:“怎么一回事?怎么起火了?你们俩怎么了?”
高正和水波看到狗旺儿,像是看到了救星,也不管他有多不靠谱,连忙跑到他身边。
两人都是喘气不止,高正匀出一口气来说:“狗旺叔,田地里着火了,火里还有个人在吃老鼠。”
“你们两个就不能把话说清楚一点儿?”一发生火灾就没什么好事,狗旺心上烦躁得很,手却还是紧紧搂住肚子。
“有个人站在火堆里吃生老鼠肉,”水波尽可能言简意赅地说:“不怕火烧一样的。”
狗旺儿心里咯噔一下,他欲言又止,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
站在火光里吃生老鼠肉的人,显然要比这场大火更可怕,人饿得无法忍受了,把老鼠当食物并不让人意外。关键是如果有弄熟的条件,为何还要生食鼠肉,像野人一般茹毛饮血?天地间漫天大火了,他怎么还不逃走,站在大活里吃东西充饥呢?
狗旺儿想到很多奇奇怪怪的理由,最后断定这个奇怪的人饿得慌,来田里捉老鼠,又生了一堆活,想把老鼠烤熟,一不留神,火星子点燃了一片田,发现的时候太晚,田野已经腾腾燃烧。
大火是一场殃国殃民的浩劫,他知道等待他的将是一场审判和责罚,惩处只重不轻,与其如此,不如葬身大火,反正吃食不够,活不下去了,怎么着都难逃一死。
似乎是料定了,等待他的将是一种怎样灰暗无光的未来,在多重因素的刺激之下,他一心赴死,老鼠也没耐心去烤熟了再享用,人也没有了求生的欲望,于是高正和水波就看见了那个叫人不忍去看的画面。
“你们两个知道这火是怎么烧起来的吗?”
“不……不知道。”水波别过脸去,不想让人精明的狗旺儿叔从他脸上看出破绽。
“我也……我也不知道,在家门口……看到这片很明亮,一来就……就看见火势竟然这么大了。”高正缓了好几口气,才把这话说完。
平时高正结巴会让狗旺起疑,但此时此刻大家心里都很紧张,他们又没经历过太多事,吐字不清,是他们太过于意外的缘故,他也就没有细想。
“看得清楚是谁站在庄稼地里吗?”
“看不清,他那个样子把我给吓坏了。”高正想起那个人影朝自个儿扑来、想是要把他生吞活剥的一幕幕,简直就像反复梦见了同一个噩梦。
“我好像……看到了,”水波的声音弱了下去,“好像是鬼滑头,不知道有没有看错。”
除了铁栓会叫鬼滑头一声哥之外,他只有一个称谓,从牙牙学语的孩子到牙齿掉光的老人,全村里都喊他鬼滑头,没有敬语。
“鬼滑头……不是吧!”狗旺不完全相信那会是鬼滑头,又不完全不相信那不是鬼滑头。
狗旺儿自然不会告诉高正和水波,他刚从鬼滑头家出来,还从他家里头打劫了一小袋米。
狗旺想起了早上红梅和铁栓的死,想起了鬼滑头的失踪,再加上眼前的大火,一股莫名的恐惧涌上心头。
难道说,鬼滑头的失踪与这场大火有关,他在蓄意报复整个村子的人吗?
狗旺儿看着远处熊熊燃烧的大火,又看了看眼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两个孩子,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冲天灵盖。
由不得他相不相信,他知道,这个平静的小村子,恐怕要变天了。
灭火一事迫在眉睫,可是家家户户用水紧张,烧水做饭都缺水,用水来灭火相当不切实际,而救火最快捷的方式就是泼水,他们既然没有那个条件,就只能另辟蹊径。
狗旺儿大声命令道:“势单力薄,又如何能对付一场熊熊大火,你们得赶紧去村里招呼更多的人来灭火。”
“对对对,光靠我们几个人,根本无法扑灭这场大火,我们得赶紧去喊人来帮忙。”高正点头称是。
“你就在村东这边喊人,”水波快步往前奔跑,“我多跑几步,去村西头叫人。”
在高正和水波的鼓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这场救火行动中,他们的双手围拢在嘴边,让声音可以传播得更远,声如洪钟,把很多人震醒。
夜晚的村子太过静谧,一点点儿响动就会引起人们的警觉,卧房里,做妻子的把做丈夫的吵醒,做孩子的把做父母的搡醒,在很短的时间内,一个家庭又一个家庭的全体成员一一醒了过来。
听到灾情的村民们纷纷响应,有部分人在传信人到来之前就往那边跑了,有些人在他们到来之际就拿着工具准备好大干一场了,有的人则刚刚从熟睡中惊醒,恍恍惚惚地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跟着大部队急匆匆往田里跑。
当然在了解了情况后,也有一些不愿起床的,尚未睡醒就起身,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半梦半醒中又听闻火灾发生在村东边,没有田地在那边的人放宽了心,一下子又倒头就睡了。
狗旺儿吩咐高正和水波去集结村民来灭火,他却一动也不动地站在田埂上,静静地观望这愈演愈烈的火势。
不一会儿,先头部队赶到了,大家纷纷挥舞着手里的农具,朝着大火扑过去。
主心骨不在,又没有人指挥,他们想到无头苍蝇一样冲进农田,站在大火外围抡着锄头和铁镐,亦或用扁担击打大火,像一群在手舞足蹈的孩子,在玩一个盛大而又危险的游戏。
无论是谁站在这样的大火里都会被烧成灰烬,哪怕是人不人鬼不鬼的鬼滑头,在这样的浓烟和高温中也坚持不住多久,可是狗旺儿看到火里好像真的有个诡异的人影在走动,似是鬼滑头的鬼魂回来了。
狗旺儿不由得一惊,但他左右看了看,没有人像他一样注意到火光里的身影。
狗旺儿混在人群中,脸色苍白,一言不发。
逗留了一会儿,在人流中逆行,狗旺儿捂着肚子偷偷地溜回了家。
“不好啦,村东头的稻田着火啦!”
一行人正打算离开柴房,去往启盛家,走出柴房还没把脚抬起来呢,就又有了突发情况。
“大家赶紧救火去,天干物燥,救火不及时,几十亩地都会烧起来。”
那人见到这边人多,赶紧往这边飞奔而来,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村长打量着眼前这人,练被熏得乌漆麻黑,竟然认不出是哪位。
“你把话说清楚,田里一向无事,又是夜里了,怎么就着火了?”
“村长,我也不知道啊,突然就着火了啊!”听声音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村长,你赶紧组织人员去灭火,这火要是灭得不及时,我们就没好日子过了。”
望向东边,的确有火光冲天而起,灰烬满天飞,这火烧起来可不得了,庄稼地烧了还好说,来年就化作养分了,可是这火势要是控制不住,火势会有一路蔓延到山上去,也会有一路烧到房屋来,这房子多是瓦房,檩条和屋梁可都是木头结构的呀!
村长的头隐隐作痛,村里乱了套了,坏事一起扑了上来,流年不利啊!
“启盛家的事可以缓一缓,我亲自走一趟就可以了,留一人给我指路就好。”何郎中对山娃儿他们说,“你们救火要紧,其他事再说吧!”
何正林望着村子东头的火光,内心的不安异常活跃,这火来得蹊跷,说不定也和丧尸有关,现在民心动荡,不万分确定之事,还是不要说出来吓唬人了。
几个人点点头,同意了这样的安排。
“明德明道,胜利明哲,”每到这个时候,村长是一定要站出来的,他说话铿锵有力,丝毫不像八十多岁的老人家,“你们沿着村道上来回跑,把男人们都喊出来灭火。”
“好的,爹,你照顾好自己,我们这就去。”明德说完,领着三人飞奔而去。
村道上,也有不少人在大喊,村民们自发地喊人,想把人集中到一块儿去救火。
“村长,你领着何郎中和开元叔去启盛家吧,”山娃儿急切地说,“我去帮忙救火。”
“也罢,我们两个老人手脚不利索,灭火一事也帮不上什么忙,”村长仲和同意了这个安排,“山娃儿,你去指挥救火,命大家在大火外围清理出一圈隔离带来,阻止大火的蔓延。”
“好的,村长。”山娃儿急急点头,身子超右后方一歪,拔腿就跑。
“要是有人不从,你就说命令是我下的,再不行,你把他的名字记下来,我亲自找他算账。”
“放心吧,”山娃儿说的每个字都是在呼啸的风声中传过来的,“父老乡亲们都很团结的。”
夜色渐浓,山风呼啸,大火把稻田烧得噼啪作响,冲上半空四处飘落的灰烬,像一只只灰黑色的蝴蝶,趁风而起,片刻落地。
方才景行吆喝着冲进祠堂,对刚走出柴房的众人说着火一事时,身影隐藏在暗处的土根就趁着他人不注意,悄悄地从大门口溜了出去。
土根表情不大淡定,却不是因为火灾这一突然起来的噩耗,那一片没有他家的农田,一时半会儿他家的土地不会遭殃,他心中并没有急需动身迫切救火的危机感。
他脸上的不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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惆怅,在于他刚刚窃听到的一些重要事情,那些即将被村长仲和的儿子孙子散播到村民耳中的信息。
出门时见到鬼滑头,土根就说说要到柴房这边看看有无动静,他一向坐不住,村里的大事小事他不发生,但必须要掺和一脚。
从死而复生的红梅断了一只腿从坟墓里跑出来,并且有一次死于猎人新余手里的弓箭时,他的心里就有一种预感,村里会发生一件令人讶异的怪事。
等他真正到来之际,他才发现柴房里的众人已在交流一些不符合常识的发现,几乎等他把以往的蛛丝马迹串联起来,关于活尸的一条完整脉络才出现。
藏在暗处才能把事情听完,土根原本就没有打算在柴房现身,就早上对于新余的指责又得解释一通。
为了省去这许多麻烦,到了之后他就立即藏了起来,这样既方便他们畅畅快快地聊天,他也能能把所有事听得明明白白。
活尸一事已足够让人闻风丧胆,火灾突发就更是在本就崩溃的内心火上浇油,土根望着脸色苍白的众人,再一次庆幸他没有现身,不然一定会被拉去灭火,他得好好地躲起来,直到这一场火灾结束。
火灾一直一定有什么隐情和猫腻,说不定有人趁乱纵火,就像他们身上有无处发泄的怒火,对于让他们颗粒无收的土地 ,对于让他们不得不忍饥挨饿的干旱,全部都演变为了对杀人犯新余的拳脚相向。
胜利快速跑上前来,赶上了他,见到是他,赶紧说:“土根叔,那边着火了,大家都应该去救火,你怎么不去啊?”
土根家不在东边,他想摸回家,向着火灾发生地的反方向走。
该死的,还是让人给找到了,明德家这小儿子鬼精鬼精的,而况村长家就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土根鼻子尖渗出冷汗,但他毕竟经验丰富,这小家伙还不是他的对手,他一下子就想好了说辞。
“我这不是回家拿工具嘛!”土根像一个做错了事的人一样陪着笑说。
胜利对土根的印象一贯不好,他老觉得这个土根叔干的事不光明。尽管他们两个对早上发生的事持有相同意见,认为新余是个杀人凶手,罪该万死,但现在他相信了何郎中的话,认为新余杀死他们不算犯罪。率先从这种想法中脱离出来的人,必定会为难还保持着这种挂念的人。
胜利眼睛微眯,目光犀利地看着土根,旋即眼睛一睁,带着一种猫凌驾于老鼠之上的威严。
土根搓着双手,好像很冷的模样,胜利用容不得反抗的语气对他说:“土根叔,你回家取了工具就早点过来,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尽快灭掉这一场大火。”
“是的,我知道,我这不就在忙着往里赶嘛,”土根笑嘻嘻地说,“你快去,快去忙吧,时间太紧,赶紧去招呼其他人。”
“好,我这就去!”胜利扭着屁股就跑了,一溜烟就没影儿了,喊人救火的声音还在村头巷尾回荡着。
“这小混蛋,越来越有他爷的派头了,毛都没长齐,竟敢指使我做事!”土根恨得牙痒痒,往地上吐了一口痰。
明面上是答应了要去救火,这个决定不过是在敷衍胜利,内心还在纠结,要不要去趟这趟浑水。
灭火一事劳心伤神不说,这风从四面八方刮来,火势没个定向,弄不好半条命就没了。
不去吧又说不过去,要是被人发现了,被人叫做逃兵,这脸上挂不住,大家看你不团结,很多事就不会给你好脸色看,以后在这禾实村,可就是个没脸没皮的人了。
要是藏得好,就没人会发现,可是胜利那小子的眼神太市侩,让人隐隐觉得有些后怕。
土根丝毫不怀疑这小子一闲下来,就会在火灾现场数人头,看村里哪个人没到场就统计下来,到时候一并汇报给村长。
这一家人的作风,真是越想越气,类似的事情他们又不是没有做过,土根从来不会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忧心,有这样的想法,倒不是空穴来风,他为此而焦虑着,这焦虑是具体的,有实感的。
身后有嘈杂的人声和杂乱的脚步声,土根回头一看,是文习搀扶着新余走了过来,幸亏他们走得慢,他连忙加快了脚步,尽快躲避他们的视线。
村里那些人没搞清楚缘由就大人,下手太重,新余的右脚有点瘸,心里既后怕又庆幸,幸好山娃儿和何郎中及时出现,解开了活尸的秘密,否则在被处决之前,他会被关在柴房里不知道多久。
新余自认为运气还是很好的,现在大家自顾不暇,很多机关停止运转了,判案的章程慢了,不然他现在指不定都被关在牢房里了,到时候想要脱身会很难。
“火势那么大,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要不我们过去看看吧?”
新余的家离大火很近,让他这么袖手旁观着,实在是一种煎熬。
“你别逞强了,一会儿我会去的。”文习不咸不淡地说,想用冷静且强硬的语气把新余荒谬的念头逼回去。
“最近村子好多事,能够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就好了。”
鱼塘里辛辛苦苦养大的鱼被村民们哄抢一事让文习成熟了很多,他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摇了摇头,“救火不差你一个人,你去了被人碰倒了怎么办,那不是帮倒忙吗?”
新余不吭声,只是停下脚步,看着众人抢险救灾的身影消失在暮色中。
42. 患难与共
往启盛家赶路时,首尾相连的房屋中间出现一段空隙,透过一座倒塌的房子,可以望见近处大火的局势。
这房子原先是寡妇秀芹家的,男人采摘草药跌落山崖死后,房屋年久失修,已有些摇摇欲坠之势。
住人的房子要时常翻修,泥砖房不是很牢固,年份一久,就会漏雨漏风,若是置之不理,墙体就会出现更大的裂缝。
寡妇秀芹后来改嫁了,带上孩子告别禾实村,去了别的村子,偶尔回来料理一下弄事,也只是回家休憩片刻,决不会留下来过夜。
再后来,这座房子已然千疮百孔,秀芹把里边的生活物品搬走,直接弃之不理,农田转卖给了别人,再也没回过这个村子。
在一个狂风暴雨、雷鸣电闪之夜,秀芹家的房子坍塌了。
房倒屋塌时发出巨大的声响,把睡梦中的邻居们吓了一大跳,那种地动山摇的感觉把孩子吓得尖声哭泣。
邻居们惊醒过来以为发生地震了,走出门发现暴风雨中的废墟,才搞清楚这是怎么个情况。
透过这一处坍圮的废墟,村长一行人看到了这场火灾的原形,只见它来势汹汹,像一头无孔无入的巨兽,在大地之上肆虐,吞噬土地,不断壮大。
“这该如何是好啊?”村长仲和用手扶了扶额头。
开元老爹也是面有戚色,呢喃道:“村长,这糟心事都撞在一起了。”
看着两人焦头烂额的模样,何正林出言宽慰道:“二位放宽心,无非一场大火,只要村民们团结一心,即便面临无水的困境,也有望将其灭掉。”
村长仲和又扭头看了大火一眼,巴不得马上就把它扑灭,庄稼汉们上日常生活中最担心的事情都上赶着发生了。
这种种灾祸来得不明不白的,就算全村人共进退又能抵御多少未知的危险,开元老爹目光湿润,对村里秩序回归并不抱有多少期待,不知何时才能了结这一内忧外患的绝望境地。
村长看着燃烧的火堆,眼底带着无可奈何的凄凉,对何郎中说道:“何郎中,多亏了你现身说法,不然我们还不知道要冤枉新余多久,也不知道村里竟会面临这么大的危险。”
“村长客气了,我也是碰巧来到这和平乡,能帮上忙是应该的。”要不是山娃儿和传福百般阻扰,他一定会扬长而去的。
“这边走!”走到一处拐角,村长站住了身子,用拐杖支撑着身体,把手举起来指了指方向,示意何正林先走一步。
表面上要过得去,何正林拱手道,“只是容我说一句,大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在摆平火灾一事之后,别忘了活尸一事,活尸才是需要大家共同对抗的首要敌人,不得马虎莽撞或大意轻敌。”
“何郎中,你是我们一村人的启明星,还望你多逗留一些时日,给父老乡亲们多讲述一些有关活尸的事情。”村长仲和感喟不已。
“我尽量。”
“功德无量啊!”开元老爹对着何正林恭维了一句。
明明就是走投无路,这种赞扬,何正林自认为无福消受,“哪里哪里,份内的事。”
自打从镇上回来,传福就一刻不停地在忙碌,像个木匠工,对着几扇窗户敲敲打打。
石头生病后,传福第一次去镇上,看到那好心给他指认方向的大哥在加固门窗,又和他说了那许多体己话,他的危机意识被唤醒了。
传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也要把家里的门窗巩固一下,好保护家里人的人身安全。
那会儿石头还在家,妻子也好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种直觉却由不得他忽略。
当传福走进五金店铺的时候,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要买回一些铁钉,无论如何,他都要把铁钉带回家,即便那五金行老板要克扣他身上所有的大米,他都会交给他。
至于江湖郎中那里,只要不是太顽固之人,或许可以用其他办法将他请去给石头看病。
传福这么做并非不重视石头,他只是觉得铁钉太过重要,能把所有家人都保护起来,谁也不知道即将面临的将是怎样的挑战。
坏就坏在,这病江湖郎中也治不好,反而给他出了一个馊主意,害得他孩子丢了,妻子死了,要不是老父母尚且健在,他就家破人亡了。
从石头犯病消失妻子死亡以来,传福就没有功夫去加固门窗,钉子和木材都没有,差点是时间。
终于又一次从镇上回来,目睹了太多离奇死亡的人,也和太多活尸交过手,传福知道加固门窗这件事目前是最紧要的,爹和娘劳苦了半辈子,得先确保他们的安全。
不祥的预感萦绕在心头,就像秃鹫在一块腐肉的上空盘旋哀鸣,门窗不够结实,就没办法安下心来过夜了,谁又知道半夜醒过来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会是些什么。
作为一个普通人,他能做的十分有限量,何郎中是在他的威逼利诱下才来到这的,对这个村庄,他尽了自己的力,重要的是大家是否能把握住这个机会。
新余能否脱身,就看山娃儿和何正林如何说服众人,活尸事件的走向如何更不是他能决定的了。
传福并不太想把自己卷入到这一场场纷争中去,在漩涡的中心发声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
夜幕下,有夜色掩护,传福并不担心有人在窥视他的一举一动,虽然不明白这种恐惧感产生于内心的根源,但此种慌乱根植于内心由来已久。
可是,凡事有利也有弊,夜色既然可以遮人耳目,也会把榔头击大铁钉的声音无限放大。
传福时刻注意着周围的动静,他不怕这动静会把好管闲事的父老乡亲引来,只怕这声音会招惹些不三不四的家伙过来,何正林可说过活尸不是聋子。
别惹得到头来,门窗没有加固好,反倒成了村中遭遇活尸群起而攻之的第一户人家。
传福手里拿着一块木板对着窗户比划比划,看看长度怎样,再考虑打横还是大竖。
一片黑暗的禾实村,逐渐地亮堂起来,即便传福家坐落在远离村东头那片庄稼地的位置,视野内的景象仍无可避免地被照亮了一些。
村东头的动静分散了传福的一些心思,放下那块木板,他抬头望去,天空像着了火,火红火红的。
夜深了,天空这么亮,在黎明时分出现的朝霞出现在这种时候,终归不是一件能让人省心的事情。
那边有人在疾呼,还有很多人在大呼小叫,隔着太远,听不太清,总之,那边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会和活尸有关吧?”心一紧,恐惧如同一条冰冷的虫子,从尾椎骨沿着脊梁往上蠕动。
不去多想,传福认为还是尽快把手头上的事情忙活完,不管发生了什么,这样做总是最稳妥的。
稻田里一阵噼里啪啦,发出爆炸一般的声音,一片指头大的灰烬趁风而起,顺着风势,飞到半空中,横跨了大半个村庄,在风收敛之后,开始了降落。
“传福,外边发生了什么事?”来富站在窗户内。
那片灰烬保持着完整的形体,在风中晃晃悠悠地前进着,像一只濒临死亡的蝴蝶缓缓降落。
传福伸出一只手,用巴掌接住了那片灰烬,用手指一捻,灰烬化作了尘埃。
“难道是火灾?”传福若有所思地望着东边,把手里那一小撮尘埃往风中扬。
良久,传福才出声回应,“没事的,估计是谁在田里生火。”
“外边这么吵闹,我们这也睡不着啊!”不懂传福为什么要把他们囚禁在家里不让他们出去,来富难为情地说,“你快忙完了吗?”
“快了,快了,”传福劝说道:“爹,你和娘早点休息,听我的,千万不要出门,睡不着也躺在床上养养精神。”
“外边这是咋了,你也不和我们说,我和你娘都有点担心,心里一抽一抽的。”
“我这不也是不知道嘛,”传福三两下把一枚铁钉敲进木板里,“你们别管这事,等我忙完了,我再过去看看。”
“行,我和你娘说说,”来富老爹说,“我回房间去了,你也早点休息。”
回到房间,来富很心慌,和雪莲说话,说他这脑瓜子一阵阵发疼,儿子这铁钉像在往他脑子里敲。
雪莲很有同感,说他们儿子不知从哪儿听来的谣言,怎么说都说不通,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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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门窗加固。
房子那么结实,会有什么危险,敲敲打打一晚上,像在给他们两个老家伙造棺材。
汗珠接二连三地滑过传福的脸颊,火光把晶莹的汗水照成橙黄色,他从火光中辨别出了浓烟,从嘈杂的人声中分辨出了咳嗽,的确是一场火灾。
……
孬蛋解衣欲睡,就在这时,明哲沿着街道狂奔而来,一边跑一边大喊:“着火了!村东头着火了!大家快去救火啊!”
孬蛋一听,惊呆了,登时睡意全无,把女人和孩子都摇醒了。
“什么?着火了?怎么突然就着火了?”孬蛋的媳妇儿反应过来,立刻大喊道。
孬蛋的儿子走到窗户前,望见村子东边的天空烧得一片通红,犹如火烧山一般的晚霞。
“谁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尽管饿得脚步发飘,孬蛋还是迅速穿衣。
一家人摸黑,也不点灯,满屋子找工具。
村东头是村里农田最集中的地方,那里足有数十亩地,今天没有收成不假,会一路烧到山上和民居是真,若是火势就此蔓延开来,后果不堪设想。
不远处土根一家人也醒来了,淑芬领着三朵金花走出家门,像战场上侦察兵吹响了号角,其他人就一窝蜂从营帐里钻了出来。
三个女孩子不修边幅,头发乱成鸡窝,三个人顶着鸡窝,目光却异常坚定,像极了三名视死如归、保家卫国的士兵。
淑芬心急,一把扔掉大女儿手中无用的水桶,四人迈着乱七八糟的步子,浑浑噩噩地走出一百来米,和孬蛋一家人回合了,才勉强清醒过来。
“我哥呢,”孬蛋东张西望,企图找到土根的身影,“他去哪儿了?”
“明知道村子时局乱,他天一黑就出去了,不知道有什么要紧事。”淑芬气愤地说,脸上有点愠怒。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大哥不可能不知道,”孬蛋的媳妇儿丽君向着大嫂说,“他应该得知了火灾的事情,先赶过去救火了吧!”
“唉,你们……”正在赶回来的路上,土根见到妻子女儿要去救火,正要出声喊住他们,见到有一群人过来了,担心被发现 ,赶紧打住。
“你也到这来了?”明德一脸惊讶地看着明哲,心想这小子跑得真够快的。
“是啊,明德伯父。”明哲说罢,往另一个方向跑去,“我再去那边跑一趟,你先率领大家伙去救火吧!”
“成,天黑,你多注意脚下,别摔跤了。”
“你放心吧!”明哲的身影远去了。
附近几家人听到明哲和明德的对话,也都回过神来,纷纷跑回家去拿救火的工具,一时间,村里乱作一团。
原本是只让男丁去灭火的,很多人一听说着火都是男女老少全家出动,这时候也顾不得许多,只好让大家注意自身安全。
“不管危险不危险,先把火扑灭再说!”有个男人转过身对家里人说。
在明德的带领下,土根家里人和孬蛋一家人与邻居们汇合成一路,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像一群灰头土脸的散兵游勇,向着村东头走去了。
邻居中有个瘸子,他也紧随其后,一伙人拿着各式各样的救火工具,浩浩荡荡地朝着村东头奔去。
远远地,他们就能看到村东头的天空被火光染成了红色,滚滚浓烟直冲云霄,空气中已经能闻到烧焦的味道。
往年在庄稼地烧毁稻秸,空气中弥漫的正是这样一股味道,但是在植物燃烧发出的干枯味之中,还有一丝似有若无的肉香味。
有人舔了舔嘴唇,也有人吞了吞口水,这下意识的举动,就连他们本人也未曾注意到。
等他们的交谈声和脚步声远去之后,土根才慢慢地从一扇墙后露出身来,他无法得知,此情此景下的禾实村,有多少人在像他一样浮皮潦草装样子。
又没田在那边,还想赶回来拦着点的,可还是晚了一步,眼下家人都被明德带去灭火,土根望着众人远去的身影,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
土根最后也没往家里躲,一转身,在漫天飞舞的灰烬中,向着明哲跑去的方向大步走去。
43.被困绝境
不断传来的类似于敲梆子的声音,把这一片笼罩在一种诡异的氛围中。
明哲走到这儿,举目四望,一时之间忘了正事。
“传福叔,在家吗?”
“梆梆梆”的声音还在持续不断地传来,附近的房子好像都没人在了,明哲大着胆子,又吼了一嗓子。
“传福叔,你在家吗?”
“我在这呢!”
明哲站在村道上,踮起脚尖,全神贯注地打量着传福家的房子。
“你小点声,你叔公和叔婆可能已经睡下了。”
“不好意思。”明哲抱歉地说。
“没事,没事,不打紧。”
“那就好。”明哲缓缓吐出一口气。
传福家的房子背后是一片树林,树影婆娑,看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一扇窗那儿有一个晃动的黑影,原来传福叔就站在窗外。
“明哲?”传福有点疑惑为什么大晚上的明哲一个人到他家来了,莫不是启盛家有了什么意外,“你怎么来了?”
“村东头那块地着火了,大家都在忙着抢险救灾,阿爷叫我们来喊大家伙过去。”向村民们说过一遍又一遍的话,明哲又不厌其烦地向传福复述了一遍。
大惊小怪了,原来不是活尸,传福嘲笑自己,村民们都急成热锅上的蚂蚁了,能让明哲特地请来了,除了这件事,又还能有哪件事呢?
传福好一会儿没有应答,他抓起一包铁钉扔在门口一角,又把一捆木板和木材挪到了门口处。
明哲觉得自己已经把话说得足够直白了,这个传福叔怎么就不上道,还在不紧不慢地做自己的事情,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一个人来找传福,明哲心里头多少有点犯怵,他平时很少和传福接触,又听见石头和红梅的事,当他面对传福时,心里就更打鼓了。
“发生火灾的原因是什么?”
“起因还未调查清楚,现在灭火要紧。”
“这样。”传福的谈吐依旧是不疾不徐的,事不关己的态度再明显不过。
多一个帮手就多一份力量,传福的表现可把四处拉帮手的明哲给急坏了,摆出十万火急模样,“说是快烧到粮仓那去了,大家都去帮忙了。”
只要与活尸无关,那这件事就不紧急,这场大火早晚会止住的,传福心里闪过这个念头。
“情况很危险,这个燃眉之急,需要大家共同处理,传福叔你也去帮忙吧!”明哲又说了一句。
“好的,我知道了,等我忙完了,一会儿就去,你还要喊其他人嘛,你先去吧!”提起一块木板在门上打斜对比,传福不冷不热地说。
“那好吧!”明哲从小脑子就挺灵活的,听出了传福的言下之意,也就不过多打扰了。“传福叔,你看着点时间,一定要去啊!”
殊不知,二人的聊天内容全被另外一人听去,他大步流星,向传福走去。
……
火灾发生得太紧急了,这才刚从镇上回来,把新余从柴房里解救出来,又马不停蹄地赶来组织人员救火。
一口水都没得喝,山娃儿唇干舌燥,一张口就是一嘴火灰,哑着嗓子指挥大家分头行动、分工合作。
“快!大家加把劲!”山娃儿在火圈外围一边跑一边喊,心里焦急万分。
山娃儿神情肃穆,这一天过得太辛苦了,跟眉头着了火似的。
大火快烧到粮仓了,他得快点想办法把大火与粮仓隔绝开来。
这个粮仓是过去大家一起建造的,用来储存村里人一年的粮食,现在闲置不用了,里头也没有粮食。
粮仓烧了不可惜,只是粮仓地理位置特殊,就像古时候那种城池,是个重要的据点,一但城门失火,整座城都会生灵涂炭。
最近的民居就在粮仓后方,若是不能尽早阻止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火势凶猛,叫人痛心疾首,烟熏得人脑袋又晕又沉,山娃儿强撑着身子,在哭喊声和咳嗽声坐镇。
“老人家和孩子放下工具,帮我一个忙,家里有水的,你们回家取几块布,抹布、手帕、毛巾,什么布都好……”风吹得很乱,浓烟无处不在,根本躲不过,眼泪都被烟雾给熏出来了。
“你们把布在水里浸湿了,拧个半干,打湿了蒙在脸上,这烟雾就不会那么呛人了,每个人尽量多带几块布回来,看见有人脸上没有蒙布的就发一块……”
一些人咳嗽着离队,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跑。
“晓凤,晓凤……”
人们都在忙着救火,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山娃儿找了好久,才找到他的媳妇晓凤。
“晓凤,我就知道你在这儿,”山娃儿关切地说,“你没事吧?娘没事吧?咱家女儿呢?”
“没事,我没事!”晓凤弯腰咳嗽,抬起衣袖擦了擦脸,这一擦就把自己擦成了一张花脸猫,那脸上被烟熏黑了,袖子把脸上一部分烟灰擦走,那对比就很明显。“你什么时候回来了?”
山娃儿眼睛里有了点笑意,但整体表情还是很严肃,每个字都是从齿缝间蹦出来的,语气急促地问:“娘呢?咱家女儿呢?”
“娘没事,女儿也没事,”晓凤一边咳嗽一边说,“她们都在家里,这火太大,我怕伤着她们,不让她们出来。”
“这不得行,这不得行,危急存亡关头,要把大家动员起来,旱年遇大火,这是雪上加霜了,”山娃儿爱怜地望着妻子,一咬牙,狠下心来说,“你听我说,不阻止这场大火,我们全村人活不过这个冬天……”
晓凤一脸恐慌地望着丈夫,他也就离开村子才半天,回来好像变了一个人。
山娃儿嘱咐道:“你赶紧回家去,让娘和女儿协助你,你们把家里的布匹全都找出来,不管是新的还是新的,全部裁成四四方方的,打湿水,去掉一些水分,留个半干,一人往脸上系一块,遮住口鼻,剩下的给我带来,发给父老乡亲们。”
“可是……”
“先别管太多,照我说的做。”山娃儿毅然决然地说。
浓烟滚滚,视线模糊,呛得人无法呼吸,半个村庄的人都快要被烟雾给吞没了。
浓烟大量钻进人体,有几个人已经奄奄一息,如果不及时想办法阻止烟雾进入肺部,将会更多的人在火海中丧生,到时,大火将会势不可挡,成为半村人的火葬场。
晓凤望着几个倒在地上呼吸不畅的人,满脸悲伤,眼泪盈满了眼眶,转身朝家里跑去。
……
稍早前,鬼滑头神采飞扬地说了一件稀奇事,土根可没有忘记。
火舌舔着半边天,浓烟裹着焦糊味往鼻子里钻。
气温一点儿没降下来,好似正是日上三竿的时候,远处的迹象都在热浪的冲击下扭曲了。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还是确有其事,土根走在村道上,就像在火焰山行走,大火把大地都给烤焦了,脚下的土地发烫。
即使没去火灾现场,土根依然觉得自己灰头土脸的,汗水一出,脸上就黏黏糊糊的。
土根抹了一把脸,耀武扬威地往传福家走去,他正蹲在屋檐下挑拣木板,庆幸钉子还有剩余,最后再把大门加固一下就可以收工了。
“传福,传福,你在家的吧!”感觉被空气中的灰烬尘埃糊了一嗓子,土根嗓子哑得像砂纸在摩擦,“村里都烧起来了,你倒好,在家磨洋工!”
这不是纯心来找茬的吗?明哲刚走,土根这家伙就来了,开口闭口就问他在不在家,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土根不是善茬,明摆着是来上门闹事的。
传福慢悠悠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眼神沉得像块浸了水的石头:“我磨洋工?我有家事要做,怎么就成磨洋工了?你不会说的是你自己吧!”
“家事?”土根气得发笑,指着远处的火光,“我看大火都快烧着村里的粮仓了,在你眼里就只有你和你的家事?”
“你呢,你又在干吗?”传福又好气又好笑,他可不想和一个无赖扯皮。“我眼里有什么,轮不到你来说。”
“行吧,行吧,别说啦,”土根挤出一个笑脸来,“谁也别说谁了,咱俩个是一样的。”
传福脸一红,梗着脖子反驳:“你少来,谁跟你是一路货色。”
“好啊,你小子,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土根很生气,但怒火是假的,“前两天,我喊人帮你葬了红梅,过了两天就翻脸不认人了?”
“那又怎样,你帮了我忙,我就该把你当土地公公伺候吗?”传福冷笑,“以往你陷害我家的次数还少,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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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做过不少好事!”
“好人没好报,什么时候我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我帮你葬了红梅,弄脏了手,我现在也不图你把许诺的两碗干饭给我送来,我知道要不来,你就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我早就跟你划清界限了,你凭什么污蔑人呢?”土根攥紧拳头,指节发白。
“原来你就为了这事儿来呀,那两碗米饭我给忘记了呢,现在想起来了,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不给也没事了吧!”传福用鼻子出气,冷哼一声道。
埋葬妻子红梅一事,土根的确尽心尽力,让传福对他的为人有些改观,此番他又恢复一贯的冷嘲热讽、得理不饶人,他对他的好感又顷刻间消散了。
传福动了气,声音陡然拔高道:“你这做派,孤寒,真让人瞧不起。”
“我就喜欢看到你瞧不起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又不是第一次和土根吵架,传福也是掌握了诀窍见招拆招。
“你这人不顾及邻里的感情,太自私自利了。”土根气得头发丝都在颤抖。
“自私自利,你好意思说我自私自利,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传福把手里榔头一扔,指着土根鼻子就骂,“当初你家盖房,全村人都来帮忙,现在村里遭难,你倒缩在壳里!”
土根自知理亏,嘿嘿笑了几声,他脸皮厚,挨训了,也不会往心里去。
“烟熏火燎的地方,我哪能去!”土根脸红脖子粗。
“哟,老人孩子都能去的地方,你当然去不了。”传福讥笑道。
“大家都往火场走,我肯定要往反方向走啊,我不爱凑热闹,”土根贱兮兮地说,“我这人手笨脚笨,去了指定要添乱的。”
“那你来这儿干嘛?”传福眼神平静地盯着土根,反而把他盯得心慌,“稀客啊,哪一阵风把你吹来了?”
土根口吻轻浮,掐着嗓子套近乎说,“大家都救火去了,只剩下你和我在这了,一个人未免太孤单,我来和你叙叙旧都不行吗?”
“别了,黄鼠狼给鸡拜年。”
土根往前走两步,仔细瞅了瞅传福家的房屋,发现狗旺儿说的都是真的。
“听说你在大兴土木,我特地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土根试探着说。
“我看不必了吧,你笨手笨脚的,不收费,我也不敢用。”传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土根克制着愤怒,觍着脸说,“嗨,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犯得着这么针锋相对吗?”
传福瞪着他,土根也不甘示弱地回视。
“我做什么事,又与你何干?”
“乡里乡亲的,问候一下怎么了?”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土根哪里会不知道传福对他偏见很大,要是经过瓜田时他弯腰提鞋,人家就怀疑他偷瓜,要是经过李子树下时抬手扶帽,人家就认为他蓄意偷李子。
“你说谁是贼呢?”
“别急着否认。”
“手脚不干净的事,你也做过不少。”土根把眼睛一瞪,或像只充了气的癞蛤蟆。
“是吗?”传福气笑了,兴致勃然地问:“说来听听。”
远处人们呼天抢地地救火,二人也战火正酣,话里的刺一根比一根尖,兜着圈往对方痛处扎。
明明说的是救火的事,又牵扯到一本本陈年旧帐,字字句句裹着指责,像拳头似的,一拳拳砸在彼此心上,谁也不肯退让半步。
一阵旋风裹着浓烟,呛得两人直咳嗽。
土根没再说话,径直走了。
看见土根走了,传福摇摇头,一身轻松,像甩掉了一块狗皮膏药。
土根一边走,一边揣摩传福到底在做什么,离开时他把家里的窗户都给封了,正要在大门上下功夫。
一向见义勇为的传福一反常态,对村东头的大火视若无睹,侠道心肠的人变成了铁石心肠之人,个中缘由只能细品。
柴房里的对话,土根可是一字不落地听到了,他恨得牙痒痒,传福当他是白痴以为什么都不知道,他也就只好装疯卖傻,给点时间容他琢磨琢磨,他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等着吧!”土根神情冰冷,眼里闪过一丝阴鸷之色,“人生在世就为了争口气,看咱们谁能扳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