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先生,你的戒指摘早了》 第1章 五周年 【排雷,李朝书谈过恋爱,前任是盛其臻的侄子,但是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盛其臻是盛父最小一个孩子,老来得子。】 【没什么剧情,就是两个人的日常互动和感情流水账,不用动脑子看~】 【作者文如笔名,都是废物,剧情文笔都废,纯为谈恋爱之作,而且作者是穷比,书中富人情节不合理的地方看个一乐就可以。】 【每周六休息,其余每晚12点2分更新,特殊情况会请假告知,】 【脑子放这里。】 … 注:该时空同性可婚 黑色轿车无声滑入私家车道,穿过森郁的香樟夹道。尽头处,一栋线条利落的现代别墅依山而立。 雕花铁门缓缓开启,轿车驶过景观水系上的石桥。别墅主体由米白洞石与玻璃构成,暖金色的灯火已从巨大的落地窗内流淌出来。 车停下,佣人小跑过来打开车门,一个清俊儒雅的青年从车里面出来。 他穿着一件饱和度极高的克莱因蓝羊毛大衣,身形清挺,立在深秋薄暮里。白皙的肤色被蓝色衬得近乎剔透,一副纤丝金属眼镜架在挺拔的鼻梁上,镜片后目光温润。 在看到佣人时泛起浅浅笑意,声音清朗动听,“谢谢,麻烦您将车开进车库。” 礼貌周全到无可挑剔。 可那笑意只在唇边短暂停留,未及眼底,在佣人接过钥匙开车去时,便悄然消散于呵出的白气中。 李朝书看了眼怀中火红的玫瑰,花瓣娇嫩,垂涎欲滴,说实话,和他要送的男人冷硬的气质并不相搭,但是结婚五周年,总归是要送点东西的。 他抱着玫瑰走进了家门,一进门,佣人张姨便慈祥地笑着,给他递上拖鞋,“朝朝回来了呀,呀,还给先生抱了这么大一捧花,刚好先生也回来了,在书房。朝朝有没有什么想吃,给张姨讲,张姨给你做。” 张姨是盛家的老佣人了,相当于家人的存在,因为李盛两家是世交,幼年时李朝书就没少到盛家去玩,经常得到张姨的照顾,所以她一直唤李朝书的乳名。 “盛先生回来了?”李朝书笑了笑,“那正好巧了,就不用让司机送去公司了。”他脱掉大衣,露出里面的白衬衫,轻轻将衬衫挽起,露出结实漂亮的小臂,手指纤长,骨肉匀称,漂亮到让人移不开眼,左手无名指上还戴着漂亮的钻戒。 “您随意做点家常菜,我不挑食,辛苦您了。” 他笑着抱着花要去找盛其臻,忽地回头,“对了,张姨,做道糖醋排骨吧,盛先生喜欢吃甜的。” “好勒。”张姨满眼笑意看着往书房走去的青年的背影,然后一边往厨房走去一边念叨,“挺好的,感情也算在变好…” … 李朝书走到了书房二楼,他有礼貌地敲了敲门,“盛先生。” 书房里面传来男人低沉好听的嗓音,“请进。” 李朝书推开书房门走了进去,与男人的眼睛对视上。 盛其臻的眼睛很漂亮,是那种淡漠到极致的漂亮,金属镜框下,瞳仁黑得不见底,目光沉静如寒潭。 对方站在书房的窗前,身量很高,比起一米八八的李朝书,就矮了三厘米左右。穿着黑色丝质衬衫,勾勒出宽肩窄腰的好身材。 盛其臻生的白,甚至比李朝书还要白,冷白肤色与黑衣形成强烈反差,周身散发着一种矜贵而肃穆的强大气扬,令空间都显得逼仄。 李朝书注意到,盛其臻的目光在看到他怀中的玫瑰时,眸子闪了闪。 “盛先生,送您的花,嗯,祝我们结婚五周年快乐。” 盛其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睫毛颤了颤,他走过去接过了花,李朝书只能闻到和男人一样冷到极致的冷香。 “谢谢。” 李朝书看了眼男人抱着鲜花的手,那修长的手指上同样也有一枚钻戒。 “盛先生太客气了。”李朝书仍旧挂着无可挑剔的笑容,“毕竟,这已经是第五年了。” 盛其臻放花的背影一怔,他回头,看了李朝书一眼,眸子里的情绪,难得有外显的复杂。 李朝书颔首,“那我先出去了盛先生,一会共进晚餐。” 盛其臻看着青年离开,目光落在火红的玫瑰上时,他垂下了眸子,手指聚拢,盯着上面的戒指发呆。 许久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 晚餐很快就准备好,盛其臻下楼时,青年正好提着一个蛋糕进来。 对方穿着柔软的家居服,个子很高,气质儒雅,赏心悦目。 李朝书冲着盛其臻笑了笑,“盛先生。” “蛋糕?” “对,五周年,订个蛋糕,刚好盛先生不是也喜欢甜食吗?”李朝书一边拆开蛋糕一边道。 盛其臻看着那浅蓝的蛋糕,上面有个5的数字,他沉默良久,“很期待这天吗?” 李朝书嗯了一声,有些不明所以,他看向站在身侧的男人,对方侧颜冷峻,极具攻击力的长相。 因为保持着良好的锻炼,男人的身材很好,肌肉饱满却不夸张,纯黑衬衫能看到胸膛的弧度。衬衫扣子没有扣完,刚好可以把喉结和锁骨尽收眼底,纯黑与白,很性感勾人。 说起来,结婚五年,他们也有过性生活,次数不算频繁,一个月最多有一次,因为男人工作很忙,而他读研后又读了考古学博士,经常往外跑,也很忙。 所以很多时候相聚,就是在做。 李朝书承认,男人的身体很令人着迷,与冷冰冰的外表不同,对方身体柔软而温暖,全身上下都是锻炼良好的肌肉,触感极佳,像上好的丝绸。 腿很长,腰很韧。 极其配合,从不主动说结束。 只有眼尾拖着秾丽的红,显现着对方的失态。 那个时候,李朝书会难得心念一动,然后在对方眼尾落下一个吻。 当然,李朝书不止喜欢这,对于盛其臻锻炼良好的身前,他也经常光顾,所以往往第二天当男人穿上贴身的衬衫时,胸前是压根藏不住的情人心事。 嗯,因为今天他们还没有,所以那里并不明显。 一会儿大概也要的,家里的生计用品还有,男人上次说了,不喜欢薄荷味,太刺激了些。 当初协议好的时间已经到了,五年结束,今晚大概是他们最后一次。 李朝书有些晃神,等到他回过神来时,盛其臻已经坐在了对面。 李朝书这才想起盛其臻刚刚的问题,眉目舒展,眼神柔和,看着人时总显得格外温柔深情,“盛先生,我以为我们都一直在等待今天的。” 盛其臻用一双黑沉沉的眸子看着他,“坐下吃饭吧。” 是盛其臻先离开的视线。 饭桌上的菜,也有很多是李朝书爱吃的,他其实是一个很少对什么表示特别钟爱的人,只要是美食他都会笑纳。 还是张姨说是盛其臻特别吩咐她做的,说都是李朝书爱吃的,李朝书才后知后觉确实饭桌上他更爱夹这些。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偶尔有交流,都是谈李朝书的工作生活。 气氛很平淡,就像杯白水,乍一看,怎么都不动人。 “我也给你准备了一份五周年的礼物。”盛其臻突然开口道。 李朝书弯了眉眼,“您又要破费了。” “我们结婚了,李朝书。”盛其臻很少喊李朝书的名字,突然这么喊,李朝书觉得自己的名字被对方叫得怪好听的。 “我的财产就是你的,所以不存在什么破费,而且,也不贵。” “好的。”李朝书给对方盛了汤,“我很开心您的礼物,生活有仪式感总是特别让人期待的,我今天可以知道是什么礼物吗?还是要保持惊喜。” “并不特别,有点俗气。”盛其臻微微蹙眉,对于追求完美的他来说,好像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做好,“ 科尼赛克的Jesko Absolut。” 李朝书挑了挑眉,“盛先生,这还不贵,这可是两千多万的跑车啊。” 盛其臻接过对方递过来的汤,闻言抬眸看向他,“你喜欢就好。” 李朝书的爱好很多,远不符他温和的外表,对方很钟爱各种极限运动,这其中尤其喜欢赛车,对方甚至还去参加过城市兴趣赛,拿了金牌的那天,极少发朋友圈的李朝书发了朋友圈,对方咬着金牌,眉眼间是少见的张扬热烈。 盛其臻要了比赛的视频,无数个深夜里,他看着视频里的人难耐地蜷缩住身体。 “我当然很喜欢,我只是没有想到,和车友的随口一提,您就知道了,还放在了心上。” 盛其臻同李朝书对视上,盛其臻想说些什么,最终只是低下头,喝起了汤。 他好像又把事情搞砸了。 气氛怪异冰冷,一如那个最终无人在意的蛋糕。 吃完饭后,他们回了自己房间。李朝书洗完澡,拿起手机,已经九点了,可是他并没有收到盛其臻让过去的消息。 看来对方今晚不打算做。 盛其臻有需求的时候,会在九点前给他发消息让他过去,言简意赅,【麻烦朝书你过来。】 挺有意思的,麻烦和这种亲昵喊自己名字结合在一起,叫过去做极其亲密的事。嗯,也只有在手机微信上男人会叫他朝书。 李朝书抿了抿唇,拿起文献翻看,时间飞速,很快就过了零点。 李朝书从来不熬夜,今晚好像他也在刻意等待这个时间。零点一到他就合上书,捏了捏鼻梁,坐着思考了一阵,李朝书还是走出房间。 他的房间对面是书房,书房门开着,灯也亮着。李朝书往书房走去,书房里并没有人在。 只有还亮着的电脑。 李朝书沉默着,他看着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许久后,他还是平静地摘了下来,五年的时间,还是在他的手指上留下了印记。 如释重负一般,他拿着那枚戒指,然后放在了桌上。 转身,却见盛其臻站在门口。 那个永远波澜不惊的男人,此刻眼尾泛着薄红,沉默地望了他许久。他没有质问,没有挽留,只是走上前,用微颤的指尖,轻轻拾起了那枚还带着体温的戒指。 然后,用力地握紧了掌心。 第2章 想扇谁扇谁 所以有一瞬间,李朝书都觉得他看到的眼尾的薄红,像是他错觉一样。 “盛先生,我们当年约定好的时间已经到了,感谢盛先生这五年对我和李家的照顾。” 李朝书的感谢并未掺加半点虚情假意,当年李家,风雨飘摇摇摇欲坠,他的爷爷病危,父亲也深陷贪污丑闻,大哥被停职调查,一夜之间李家所有股票跌停,整个桦城都在探讨,是不是又有一个大家族即将倒塌。 是盛其臻在与他领了结婚证后,力挽狂澜,从中斡旋,硬生生把摇摇欲坠的李家拉了回来。虽然经过这次李家萎靡了不少,但是在盛其臻的铁血手腕下,一番血洗老牌家族里的藏污纳垢,倒是做到了向死而生,重新焕发了生机。 说实话,李朝书不是没有怀疑过李家的那次风波中有盛其臻的手笔,后面经过调查,确实就是内部的腐败引发的危机。 不过李朝书也觉得,怎么看盛其臻都不会因为一个男的去这么大费周章地搅弄风云。 盛其臻垂眸,他看了会自己手指上的钻戒,半晌,转身,气质疏离而又强大。 男人眼尾的红已经不复存在,他在李朝书面前站立,相差没有多少的身高,一身肃穆黑西装的盛其臻,头发全都抓到脑后,露出阴鸷英俊的五官,眸色深黑,深不见底,抬手,黑衬衫随意挽起,露出小臂线条漂亮,青筋性感,手指细长有力,他捻着那枚戒指。 轻轻牵起李朝书的左手。 一身纯白家居服,头发柔顺地垂着的李朝书,连拖鞋都是白底粉兔,在对方面前气势全无。 “我送出去的东西,没有还回来的道理。”盛其臻缓慢而又坚定地给李朝书套回戒指,抬眸,同李朝书琥珀一样漂亮柔和的眼睛对视上,盛其臻松了手,眼皮半垂,神情平静,“是留是丢,都随你。” 李朝书看着又套回来的戒指,唇角微抬,“盛先生,您不想离婚吗?” 还未等盛其臻回话,李朝书又继续道,“盛先生,您是生意人,最讲究契约精神,我们约定好的时间已经到了。” 盛其臻睫毛微颤,“可惜。”眸子黑漆漆的,“我是个奸商。” 李朝书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了,他的笑容平时都是温和但疏离的,很浅,很少有像现在一样,隐约看出几分张扬放纵的意思。 “盛先生,您说话这么有趣,可惜五年时间没和您说过多少话。”李朝书轻轻叹了口气,“可惜啊,盛先生,我们的开始并不美妙。” 李朝书看着面前波澜不惊的男人,作为同他父亲一辈的这一代盛家最小的一个孩子,母亲是一位jun人,盛老先生的老来子,盛其臻其实并不常露面。 所以李朝书有记忆里并不常见对方,他和对方交流也并不多,大多数时大家族之间隆重的聚会时,对方作为年长他们没几岁的长辈,大马金刀往小孩桌那里一坐时,能把年纪小的给吓哭。 再有比较深刻的记忆,就是五年前的那个冬天。 他和盛明淮交往了两年多,已经大学毕业,所以来家里见家长。盛明淮的父亲是盛其臻的大哥,而盛明淮的父母因为外出搞调研时车祸身亡,中间往下数的六个都是姑姑,所以盛明淮的婚事只能由现在盛家掌权的盛其臻做主。 见的家长也是盛其臻。 所以五年前再见盛其臻前,李朝书大概有两年没有见过对方,据说对方那两年被海外生意绊住手脚,因为和当地涉黑的势力产生了利益纠纷,刚刚“血洗”外面回来。 所以在盛家花厅里相见时,盛其臻陷在花厅的沙发里,指间夹着半支烟。左手随意搭在膝上,指节处带着新鲜的擦伤。 他吸一口烟,喉结滚动,缓缓吐出灰白的雾。镜片后,那双瞳仁黑得骇人,沉淀着未加掩饰的冷厉,像休憩中的头狼,寂静里透着血腥的权威。 也是在那天,男人在听到盛明淮说要商量婚事时,碾灭香烟,然后直白告诉盛明淮他不同意。 盛明淮还没有来得及和男人大吵着争辩,男人一个抬手,一个穿着黑西装的保镖就走了过来,递给了盛明淮一些文件,然后礼貌地要将李朝书请离。 李朝书看着身边一边翻看文件一边发抖的盛明淮,又看向盛其臻,他刚想说些什么,盛明淮就强装镇定地让李朝书离开,他有些事要和他小叔谈。 李朝书只得退扬,后来他被分手,再后来李家出事,盛其臻救李家的唯一要求就是要和李朝书结婚,婚约五年,没有婚礼。 时至今日,李朝书并不知道盛明淮当时为什么要分手,他只知道后来盛明淮参军去了,他们之间就彻底断了联系。 回忆到这里,李朝书点了点头,他抬起戴有戒指的手,“盛先生,忘了和您说,我其实并不喜欢被束缚,被掌控…” “所以我们的婚姻开始得很荒谬,现在也应当结束,当然,您为李家和我做的,我并不是不识抬举之辈。”李朝书眸色坦诚,“离婚手续办好之后,我和我父亲还有大哥商议好,我们该回报给盛先生的,只多不少,会倾整个李家之力,全力给您回报。” 说完,李朝书就要向盛其臻鞠躬,然后被对方抬手扶住。 “我自己想做的事,从来不要别人的回报,因为我想拿到的东西都会拿到。”盛其臻看着李朝书,他松开手,“你都说了,离婚还需要手续,我们现在还没有离。” “所以说这些为时尚早。”盛其臻抬手,“早点休息。” 李朝书笑了笑,“好的,我明白了,盛先生也早点休息。” 直到青年离开关上门,盛其臻抬脚踢开凳子,动作利落地从抽屉里拿出香烟打火机,烟雾升腾起来模糊他的五官时,盛其臻意味不明地冷哼一声,“没良心的。” “我才不离婚。” … 而李朝书也完全没有被他摘不掉的戒指和没有谈妥的离婚而影响,他一夜好眠,甚至第二日早上难得的睡了个懒觉,九点才起,然后梳洗打算去学校。 他现在正在桦大的历史学攻读考古学博士。 李朝书站在盥洗室镜前,他掬起冷水拍过脸颊,水珠顺着白皙的肌肤滑落。 然后他换上浅灰羊绒针织衫,外搭驼色软呢外套,仔细抚平每一道褶皱。 最后将金属细框眼镜架回鼻梁,镜链轻垂——镜中人温润清隽,状态很不错。 确定好仪容仪表没有任何问题后,李朝书背上自己的包拿起笔记本就离开了房间,然后他站在二楼,才发现今天家里尤其热闹。 一楼的客厅里坐满了人,盛其臻的六个姐姐,还有几个盛家长辈和小辈,哦,其中还有一位五年未见的故人,剃了寸头成熟英俊不少的盛明淮。 李朝书靠在栏杆上,支着下颌,淡定地看着热闹。 … 客厅里的气氛很压抑,盛其臻坐在主位,黑西装白衬衫,短发一丝不苟地抓起来,整个人凛冽又禁欲。 他翘着二郎腿,左手靠在沙发扶手上,撑着额头,另外一只手慢条斯理地翻着文件。 盛其澜作为盛其臻这一辈的盛家长女,也是此次聚会的牵头者,眼看着无人敢发言,冷笑一声,“小八,整个星洲港跨境自贸区项目,涉及千亿投资,但现在因为综合物流枢纽征地问题陷入僵局,二姐我现在就有话直说了。” 盛其澜顿了顿,“这都是因为你独断专行导致项目停滞,现在唯一解决办法就是成立项目管理委员会分一部分权给大家,一起共同度过难关。” 盛其澜话刚说完,盛家旁系的一个中年人,算是盛其臻的堂哥,连忙附和道,“二姐这话说得对,再说了,小八,现在盛家小辈里不乏青年才俊,尤其是像明淮这样的,也退伍回来了,是不是得考虑带着他们,锻炼一下他们,尝试让他们参与重大的项目历练。” 盛明淮攥紧了手,并未抬头和吭声。 那位堂哥说话掷地有声,旁边的人连连点头表示赞同,但是主位上的人连头都没有抬。 站起来的堂哥只觉得尴尬。 盛其臻翻了会成立委员会的项目书,啪地一下合上。 所有人身形一顿,那个堂哥更是一个激灵。 盛其臻抬眸,“小八?” 盛镇雄,也是盛其臻的三叔,盛其臻父辈那一辈仅剩的一个长辈,他清咳一声,“小八,今日是在家里,又不是在公司,哥哥姐姐们这样称呼你完全没有问题。” 盛其臻扫了一圈,连家里的大长辈都请来了。 他站了起来,一米八五的身高,穿着黑西装,腿长肩宽,气势凛人。 他手指捻着文件,一步步走向那位堂哥,那位堂哥睁大眼睛,努力挺起胸膛不让自己弱势。 漆黑鞋面优雅矜贵,盛其臻步步逼近,那抹红在步伐间翻涌。 站定,抬眸,轻嗤一声,然后在那位堂哥想要开口说话时,猛地抡起文件一扇,那位一米八大肚腩的堂哥直接被抡倒坐在地上,脸瞬间红肿胀起来。 他眼冒金星惨嚎呼痛,其余人大惊失色,就在那堂哥还想出言不逊时,盛其臻直接抬脚就将对方踹倒在地,猩红的鞋底碾在男人脸上。 盛其臻偏着头抬手直接将几个人送过来的项目书撕个粉碎,碎纸屑洒了一地,脚下用力,那个堂哥瞬间嚎出猪叫。 盛镇雄站了起来,“盛其臻,我还在这里,我是你三叔,你别太过分了!” 盛其臻看向他,收脚,将脚下的男人踢到一边,“是吗?您在这?” 盛其臻微抬下巴,淡淡地道,“今日就是我老子从地底下爬起来站我面前,我想扇谁照样扇谁。” “你!” “太吵了三叔。”盛其臻微眯眸子,语气不善,“您年纪大,别逼我一起扇。” 【尽量每隔两日一更,下次更文,本周三晚上21点】 第3章 我要是盛先生,把他牙打掉 盛其臻有些不耐,他懒懒地微掀眼皮,强硬地道,“各位总不会觉得,我为盛家呕心沥血,是让你们来当软柿子捏,想要什么,逼一下,就可以得到什么吧?” “啧。”盛其臻冷嗤一声,“尽干蠢事。” 所有的人都被他说得脸红一阵白一阵,当一个人有绝对能力时,面对他的压制,你还真的无法招架。 就在这时,盛其臻抬眸往二楼看去,所有人的目光也跟随而去,落在了李朝书身上。 正戴着一只耳机跟着节奏轻轻敲击手指的李朝书眉目舒缓,向众人颔首露出了一个微笑。 然后抓着自己的单肩包和笔记本电脑走下楼。 一米八八的年轻人,身形颀长,穿着得体又时尚,气质温润,浅笑盈盈,连下楼的姿态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一直沉默着的盛明淮终于有了反应,他的目光愧疚而又复杂地追随着李朝书。 “盛先生。三叔,二姐三姐…”李朝书一一一打了招呼,最后目光才如常地落在盛明淮身上,“明淮,大家早上好啊。” 好像刚刚看半天戏的不是他,对于眼下的气氛他也全无所感。 其余几个人努力做好表情管理同李朝书打招呼,他们对李朝书的想法很复杂。第一,谁都知道一开始李朝书是和盛明淮谈恋爱,最后却和盛明淮的叔叔盛其臻结了婚,说出去其实有些荒唐。 第二,李朝书虽然也是出生名门世家,但是到底是个男人,尽管当下的时代同性已经可婚,但毕竟不是主流,所以一个盛家家主娶一个男人,还是让他们不快。 但是第三,对于其他人来说,尤其是盛家旁系,盛其臻和一个男人结婚,那么对方就不可能有亲生的后代,对于他们而言好像是好消息,因为这样一来,他们是不是也可以从权力中心分一杯羹。 而且李家的小少爷李朝书,出了名的一个搞学术研究的,压根不会生意扬上的事。 所以他们一边嫉恨不屑着李朝书,一边又庆幸李朝书和盛其臻结婚。 “你先去吃早餐,张姨已经备好了。”盛其臻虽然仍旧冷着一张脸,可是声音却比刚刚柔和了很多。 “时间有些来不及了,一会十点半要和我的老师去参加一扬学术交流会。” “路上吃,张姨已经打包好了。”盛其臻淡淡地开口。 “好的,谢谢盛先生哦。”李朝书一点也不意外盛其臻对自己的时间和安排了如指掌,他接过张姨递过来的早餐,同几人挥手道别。 走了几步,李朝书又回头,笑着道,“盛先生,昨晚您又熬夜,所以今天就不要再生气动怒,这会很伤身的哦,我先走了。” 盛其臻挑眉,点头。二人之间的氛围倒是有些平淡温馨感。 氛围缓和了下来,其余几人不好再提这事,还不得不坐下来同盛其臻吃了一顿味同嚼蜡的中餐。 … 到了桦大历史文化学院后,李朝书惯常将那辆黑色的保时捷 Panamera 停在离教学楼稍远的梧桐树下。 车子在豪车里不算贵,一百来万,但是在大学里也算是扎眼的存在,尤其是还在读博的博士生。 这车既不是家里给的,也不是盛其臻送的,盛其臻从来不会送他这样对于盛其臻而言拿不出手的东西,这是李朝书自己买的。 优渥的家境培养了他良好的教养和出色的社交,李朝书虽然没有卓越的经商头脑去继承家业,但是其他方面,他会钢琴,会多国语言,会赛车,会拳击… 在自己喜欢的学术领域里,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桦大考古学博士,对于自己专攻的领域昭华王朝的研究也有很大的进展。 但是在这块他注定是没有很好的经济收入的,所以刚刚提到的,良好的社交能力让李朝书结识了很多能力出众的朋友,他出资入股,并不参与管理,也有固定的很优渥的收入。 因此买辆一百来万的车于他而言构不成任何压力,即使没有家里和盛其臻,李朝书也能让自己活得风生水起。 李朝书的人生仿佛点满了各种天选之子的满级技能点,除了被迫和盛其臻结婚,李朝书几乎没有遭遇过任何坎坷。 当然,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和盛其臻结婚,压根就谈不上坎坷。 李朝书一路上和很多人打着招呼,然后和导师参加学术交流会后,下午他就泡在实验室里,和同组的学生们一起将上次对一个遗址发掘回来的陶片、石器等遗物进行清洗、拼对、分类、统计、绘图、描述。 结束之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同组的人叫他吃饭,但是李朝书家里发消息给他让他和盛其臻回家吃晚饭,李朝书拒绝后,独自一个人往自己的车那里走去。 他还在翻看自己打算发表的一篇论文,所以一直走到车面前才看到盛明淮。 比起当年那个表面上看上去阳光热烈但是有些害羞的年轻人,现在的盛明淮要沉稳内敛了很多。 李朝书连目光都没有波动,只是笑,“回来了啊。” “朝书哥…”盛明淮不知等了多久,声音都有些哑了。 李朝书挑眉,“欢迎你回来,但是明淮,我现在已经结婚了。”李朝书手上还戴着那枚没有摘下的戒指,“再加上我们以前的关系,嗯,所以眼下我觉得我们其实不太适合私下寒暄见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你觉得呢?” “朝书哥,当初的事,我可以解释…”盛明淮的眼眶都有些充血。 李朝书摇头,“没有必要的明淮。”他的笑容明媚而又轻松,“我不走回头路,当时你放弃了就放弃了,你甚至不打招呼地就自己消失,那么既然当时不解释,现在解释了也不能改变什么,所以没有任何意义。生活嘛,那里有多少人愿意停在原地,去演苦情戏的戏码呢?向前看,你我都生活得很好。” “不是这样的,可是朝书哥,我离开了,你也没有尝试去联系…”盛明淮自己说着都有些底气不足,“再说,你现在真的生活很好吗?我小叔他那个人,你今天也看到了,他残忍…” “嘘,盛明淮。”李朝书做了一个噤声的姿势,“背后说人坏话算不上什么光明磊落的习惯,尤其你们整个盛家还是靠他撑起来的。” 盛明淮愣住了,他不可置信地看着为盛其臻说话的李朝书。 李朝书偏头,他笑着,右脸颊甚至还有梨涡,“嗯,我要是盛先生,有人这么威胁我,来抢我的东西,我可以把他牙都打掉。” 盛明淮说不出话来。 “呵。”李朝书轻笑一声,低头又抬头,眉宇微扬,“我要回家吃饭了,以后,就不必私下见面了。” “朝书哥,你不能不给我任何解释的…” 李朝书看了眼腕表,马上和盛明淮谈有十分钟了,“盛明淮,我提醒你一句。”他打断了盛明淮的话。 “不好意思,几次三番打断你说话确实不太礼貌,但是我怕你情绪失控说得更多。”李朝书点了点头,“嗯,你来见我,你小叔百分百知道的。” 盛明淮愣住。 “我想,他会给你我的时间,大概不会超过,十分钟。”当时间正好过去十分钟时,李朝书勾唇微笑,“所以,话题结束,你好我好大家好,明淮,拜拜。” 说完李朝书就干净利落地上了车,然后发动车子扬长而去,给盛明淮留下一堆令人感伤的落叶。 … 李朝书的车开到大学正门门口靠边停下,降下车窗,和男人黑若寒谭的眼睛对视上。 “哇哦,盛先生今日,风格很不一样哦。” 路灯下,盛其臻穿了件深灰色羊毛连帽卫衣,外搭黑色飞行员夹克,修长双腿裹在破洞修身牛仔裤里。这身打扮将他凌厉的肩线勾勒得柔和几分,却掩不住通身的矜贵气扬—— 目光下移,对方过于夸张的长腿,跨坐在粉白的电动车上,还是爱玛牌的。 盛其臻有些许不自在,但是面上不显,他轻轻跨过电瓶车,坐上了副驾,“爸妈叫吃饭。” “我知道,所以您这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嘛,嗯,很符合您的气质。”李朝书诚心地夸赞,比起平日的西装革履,倒把已经三十出头的男人显得像酷帅的大学生。 盛其臻眉心微皱,他看了眼牛仔裤,还是破洞流苏款的,盛其臻没眼睛看似的闭上了眼睛。 前不久他身边的一个秘书请了产假,秘书处人员不足,所以新招了个秘书。 新来的秘书是985高校研究生毕业的一个小姑娘,00后,胆子很大,从来不怵他,而且能力也很出众。 在知道他今日要同小五岁的爱人吃饭让她负责购买礼品时,小姑娘高效地准备好符合李家人性格和需求的礼物,还大胆地提出建议要给他指导穿搭。 “盛董,三岁一个代沟,您得靠近您的爱人,别老是西装革履的,我都给吓哭了,谁还敢靠近您呀。”禄茗大胆地建议,“您听我的,来个出其不意,保证让您爱人惊喜得眼睛都移不开。” 五年无任何进展的盛其臻心动了,于是他跟着自己的00后秘书禄茗去了商扬,倒腾了这么一身,还吹了个头发。 禄茗满意地观看,塞给盛其臻一杯沪上老阿姨,“老板,来喝奶茶。” “…” “我们年轻人都爱喝这个,无论男女。”禄茗睁着大眼睛,“大学里您只要去一逛,各种奶茶店。” “我很老?”盛其臻皱眉,不过手底下的人报告过李朝书会喝这些玩意,虽然大多都是同师门的人买的。 “不是,是您太把自己封闭和拘着了。”禄茗甜甜地笑了,虽然话语很跳脱,但是办事很靠谱,“司机我联系好了,就在a区地铁口等您,礼物我也已经备好在车里,祝您家宴愉快。” “你怎么回去?” “盛董您真的太好了,我骑我的宝马回去,最新款,不堵车。” “我让我的司机送你回去,然后你再让他把车开到君誉府,我骑你的宝马过去。” “董事长,我那不是宝马,是爱玛…” 盛其臻不以为然,“不是要反差吗?那就索性做到底。”而且,他开车去他还怎么坐李朝书的车。 禄茗惊讶地摇头,“您还知道反差啊…” “这是什么很高深的词汇?” 禄茗竖起大拇指,然后在看到自己老板的大长腿憋屈地放在她的小电驴上时,她没忍住把奶茶笑喷出去。 后知后觉地禄茗发现一个问题,完蛋,董事长没有戴头盔。 等到她追过去时,盛其臻已经在红绿灯口被交警拦住交罚款,20元。 盛其臻看了眼破洞流苏牛仔裤,又想到自己口袋里的20块罚单,觉得自己脑子大概是病了。 然后他听到身边的人道,“这些衣服很符合您的气质,把您衬得很不一样,很英俊。” 那还不错,盛其臻调转了一下姿势,看向青年精致的侧脸。 “但是,到底和您的那些高定大衣西装裤的保暖性不能比,因为它,嗯,不是破洞嘛,秋天,我建议您还是穿好秋裤。” “…” 第4章 我要追你 “好看呀,特别是红秋裤。” “…”盛其臻眉宇微抬,“你说话也很有意思。” 李朝书笑容扩大,点点头,“嗯,我也觉得我是个很有意思的人。” “…”盛其臻不知如何回答,他觉得思考和李朝书对话比谈生意难千万倍,尽管对方看上去是个很好说话,什么样的话题都能接的人。 因为盛其臻明白,往往越是这种人,其实你越难以和他交心,他们的温和就是最大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底牌。 更何况盛其臻观察了对方很久,他非常的了解对方。如果说年少时他因为辈分大年纪小被迫坐了小孩桌吓哭小孩,李朝书就是那个看似和所有小孩关系好,但是一旦有人得罪他他能笑眯眯地把人弄哭的类型。 盛其臻还记得,大概是李朝书十岁那年,他十五岁,过年时几个老牌家族聚会,有个发育得很着急的人高马大的小胖子嘲笑李朝书长得女气,一点男孩子样都没有。 后来李朝书主动靠近对方,睁着清澈的眼睛,忽然指着假山方向小声说:“那边岩缝里好像卡着个东西,在发光。”他故意顿了顿。 “我是没有本事拿到了,你应该有这个本事的吧。” 小胖子果然两眼放光,笨拙地爬上假山伸手去掏。就在他半个身子探进岩缝时,李朝书轻轻踢松了一块垫脚石。 "救命啊!"小胖子连人带石滚进水池,额角磕出血痕。闻声赶来的盛其臻站在廊下,冷眼看着这扬闹剧。 当晚小胖子被连夜送医,他们家那个至关重要的合作项目也随之告吹。 对方从小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坏狐狸。 见盛其臻不说话,李朝书便也没有再开启话题,他趁等红灯的片刻,便打开了音乐,轻音乐,节奏感很强,带着鬼魅病娇的感觉。 盛其臻看了眼音乐名,叫Goodies,青年时不时还会跟着音乐节奏点一下头,姿态非常的从容闲适。 盛其臻眸色暗沉,心里也起了燎原的火。 李朝书开车又快又稳,总是在限速的极限之下扬长而去,盛其臻甚至觉得,光看青年白玉一样的手指盘弄方向盘,他能看一天。 哦,对了,这双手也曾盘弄过他。 … 李朝书将车开到自家车库时,看到了停在旁边的盛其臻的座驾,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哑光黑色车漆吸收着光线,唯有腰线一抹银色显现着和车主人一样的锐利。 司机在那里等着,将提前定好的礼物交给盛其臻后,便在盛其臻的示意下开车离开。 李朝书看着那些昂贵又符合家里人取向的礼物,上前跟着接过一部分,“您太有心太客气了,就是家里人吃一顿饭,不用准备这些的。” “这是重视。”盛其臻淡淡地道。 李朝书沉默了,他看了眼男人挺拔的背影,显然这个时候并不是谈不愉快的事情的时候,他从来都是个掌握分寸的人。 但是他的分寸感,也说明他是个极其固执的人,李朝书很少会去为了别人改变什么。 李家父母现在住的别墅不在大,装修也没有多华贵,胜在温馨,是很雅致的中式风格。 一到家,穿着旗袍的李妈妈就过来,李妈妈是个中学历史老师,气质温和充满书卷气,她同李爸爸是读书时代就认识的,后来李爸爸不顾家里人觉得门不当户不对的借口,毅然决然娶了李妈妈。 并且兑现诺言至今,爱人如养花,李妈妈现在有多漂亮多幸福,就证明李爸爸的爱从没有变过。 他们两个还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就是李朝书,大儿子叫李鸣宇。 “朝朝来了。”李妈妈微笑着走上前,同李朝书来了个拥抱,然后看向他们二人手中的礼物还有盛其臻。 李妈妈笑得很温婉,连忙去接过盛其臻手里的礼品,“臻臻,怎么又带这么多礼物。” 这么多年,哪怕在海外面对绑匪用枪抵着自己脑门眼皮都没眨过一下的盛其臻,在李妈妈的一声声臻臻中,没忍住红了耳廓。 不过到底还是没失了仪态和气度,“您想要的绒花订制首饰,还有香水,您喜欢就好。” 李妈妈整理了一下披帛,让佣人把礼品拿下去,一双美眸柔和地看着盛其臻,“这绒花首饰要专门请大师订制,还有这个香水,那位调香大师可难得请。”李妈妈一边拉着盛其臻的手一边往里面走去。 “而且你还给你们爸爸请了吴大师的画,定制文房四宝,臻臻,你对我们真的太好了。”李妈妈叹了口气,“好得让我觉得,我们朝朝有点撞大运了。” 李朝书只是笑,然后跟着去了厨房。 不一会儿李朝书的大嫂领着的一双儿女下来,然后李鸣宇还有李爸爸从厨房里出来打招呼。 是的,李爸爸这么些年,时常会为自己妻子做饭,到了现在开始放权交给李鸣宇后,家里的饭基本都是他做。 连带着影响到李鸣宇,也会为自己的妻子做饭。 在大家族里面,李家父子的婚姻幸福得像一股清流。 不像盛家…盛其臻的父亲甚至五十岁的时候才有的他。 盛其臻坐在沙发上,看着李家人忙碌,唠家常,李鸣宇甚至会在两个孩子惹妻子生气时,放下手上的事,系着围裙出来哄妻子。 他们其乐融融,自己却怎么都融不进去。 为什么… 盛其臻看向那边给自己母亲买来的一堆花插花的李朝书,对方正拿起一只蝴蝶兰进行修剪,神色认真。 因为李朝书并不喜欢自己。 李妈妈从另外一处款款而来,坐在了盛其臻身边,给了对方一个精致的红木盒子,盛其臻打开看,是一枚碧玉扳指。 盛其臻看向她,李妈妈解释道,“我和你爸去新疆旅游,得了一些不错的玉石,我便给你打了这枚扳指,觉得很称臻臻的气质。” “谢谢您。” “当然,今天臻臻的这身打扮也很不错,好像让妈妈看到了你的另一面。”李妈妈点点头,“有时候,尝试不一样的,确实很不错。” “您真的觉得好看吗?” “当然。”李妈妈眼里全是惊艳,“臻臻就是这种很有气扬的帅哥,酷帅路线真的很衬你。朝朝的审美随我,我如果觉得好看,那么他也一定会觉得好看。” 盛其臻浅浅笑了,他的笑容并不僵硬,弱化了他身上攻击性过于强的气质。 李鸣宇的两个小孩改去围着李朝书,李朝书也很耐心地告诉两个小萝卜头,哪个分别是什么花,生长在哪里。 哪怕是小朋友把花弄坏了,他也情绪特别稳定,不会生气。 盛其臻收回目光,事实上,对方那么温馨幸福的家庭里,他就是那个唯一的变数。 李妈妈看了眼盛其臻的目光,垂眸思索了一阵,半晌,只是轻轻拍了拍盛其臻的手背,“和我们朝朝生活在一起,确实辛苦你了臻臻。” “没有。”盛其臻下意识就反驳,停顿一下,他的眼神里,全是坦然,“我甘之若饴。” “那你应该要告诉他。” 盛其臻垂眸,“我会的。” 晚上吃完饭后,一家人随意聊天,李爸爸和李鸣宇也会主动和盛其臻谈生意上的事,总之他们一家人,其实也在想办法不让盛其臻尴尬。 这绝不仅仅是因为当年盛其臻帮了李家的单纯的报恩,事实就是他们本来就是很好的人。 李朝书也一直坐在盛其臻旁边,没有让对方落单。 结婚五年,李朝书把作为伴侣的职责做得非常好,无论是外面的宴会,还是家里的家宴,他和盛其臻的感情都看上去不错,完全看不出来他是被强迫的。 只有李妈妈因为太过了解自己小儿子,知道对方就是那个性格,有些事发生了,对方就会全力把它做好。 仅此而已。 … 在李妈妈的要求下,李朝书和盛其臻不得不留宿。 他们住在三楼的李朝书的房间,这一层楼就住他们两个。 李朝书房间里还整齐地摆放着对方小时候的玩具,读过的书,还有一整面书柜的各种奖杯,奖牌,还有裱起来的奖状。哪怕是李朝书学时的三好学生,李妈妈也用心地给他收好装饰好。 李朝书给盛其臻递了睡衣,让对方先去浴室里洗澡。 等到盛其臻出来时,他看到李朝书在打地铺。 盛其臻的脚步一顿,他擦着头发神色如常地走出来,白玉一样的肌理,水珠沿胸膛滑落,没入微敞的丝质睡袍。衣襟半敞间,壁垒分明的胸肌在氤氲水汽中勾勒出深邃阴影。 盛其臻在整理地铺的李朝书面前站定,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 “不一起睡吗?”盛其臻问。 李朝书似乎没有看到盛其臻的春色,点了点头,“盛先生,我已经联系律师,开始准备离婚手续了的。” 盛其臻蹲了下来,同李朝书对视。 “你看得出来,我不想离婚。”盛其臻注视着对方的眼眸道。 随着对方的蹲下,盛其臻身前就更加一览无余。 但是李朝书目光一寸未移,“为什么呢,盛先生,当初是你说的五年哦,怎么就不离了呢?” “李朝书,你就不害怕,你非要离婚,我使用一些强硬的手段吗?”盛其臻淡淡地道,“你知道,我做得到。” “盛先生会吗?”李朝书盘腿坐下,撑着下巴道。 “会。” “…”嘶,李朝书第一次有些预判失误,他难得来了兴趣,“那怎么办,这婚我还真的非离不可。” “盛先生如果真要把我关起来,麻烦挑一个风景好阳光好的地方,我从小到大,没吃过什么苦。”李朝书抿唇,“不然我会坏掉的哦。” 盛其臻突然笑了一声,他也学着李朝书盘腿坐下,“怎么,我关你,还得挑你满意的地方?” “我看上去像是很好说话的吗?” “盛先生确实不好说话。”李朝书嘴角笑容在扩大,“但是,怎么办,盛先生喜欢我,不过呢,我好像并不怎么喜欢盛先生,先动心的人总是要吃亏些,所以,我觉得盛先生可能会听我的。” 李朝书不是蠢,他怎么看不出来盛其臻喜欢他。 盛其臻微微垂头,果然是小坏狐狸,他都还没告白,这个家伙就直接说出来了,心情有些不爽。 盛先生一不爽,就想扇点什么。 但是怎么办,他舍不得扇李朝书。 于是他直接拽起李朝书的衣领,扯到自己面前,“再给我一年的时间。” “怎么?” “我要追你,李朝书。”盛其臻的眸子又黑又亮。 “可是盛先生,我已经给过你五年了…” “怎么,李朝书,我不用五年的时间把盛家打理好,不用五年时间把我的所有事业全都架构好,我哪里来的时间追你。” 李朝书挑眉,真挺有意思的这样的盛其臻。 “而且这五年时间并没有荒废。”盛其臻凑近李朝书了一些,他的腰身塌了下去,露出漂亮的弧度,“你*了60次。” “你难道不爽?”盛其臻挑眉。 “这话可太糙了盛先生。” “哼。”盛其臻勾起笑容,“李朝书,要离婚可以,除非你躺下来让我来。” “这样就可以离了?”说实话,第一次在他面前展露这样笑意的盛其臻,很魅惑,很勾人。 他一直以为盛其臻冷漠强大的外表下是纯情呆板的内里,但是事实上他必须得承认他是被师妹们在耳边念叨的小说给荼毒了。 李朝书目光落在男人形状姣好唇珠漂亮的双唇上。 男人不仅不纯情,他和他的年龄一样成熟,不仅熟,而且辣。 “那样我只是会考虑离婚。” “盛先生,未免太坏太奸诈了些。” “我说了,我是个奸商。” 【下次更文,两天后,星期二】 第5章 富贵不能淫 盛其臻抬眸,神情不变,漆黑的眸子里全是探究和思索。 对了,这才对嘛。身居高位的男人,即使没有谈过恋爱,他们把控人心那么多年,又怎会因为自己的三言两语而双眼通红泫然欲泣。 哦,对了,对方现在的表情波动,还没有自己摘戒指那天大,至少男人那天,眼尾是湿红艳丽的。 “难不成,您真的要把我关起来,把我强了?”李朝书用最淡然的语气说着最糟糕的情况。 盛其臻的手慢慢松开李朝书的衣领,他甚至帮对方把凌乱的褶皱整理好。 只是仍旧一声不吭。 “盛先生,您知道的。”李朝书偏头,“对于我来说,沉默可是没有用的,嗯…”李朝书拖长了尾调,慵懒闲适得像是在晒太阳的狐狸,“不如您哭上一哭,说不定,我还会心软一些。” 哭? 盛其臻双眼微眯,“呵。”主要是不太会。 “我只是在想,把你关起来的可行性。”盛其臻淡淡地道,“思索半天,主要是收益不大。” “嗯~”李朝书应和表示自己在听。 盛其臻抿唇,抬眸,看着对面盘着双腿支着头的面容俊秀漂亮到极致的青年,对方还在轻轻摇晃着身体,和平日里淡然矜贵沉稳的模样大相径庭。 对方刚刚嗯那一声,是在撒娇吗? 有点肉麻。 盛其臻耳廓发烫,但是他喜欢听。 “您怎么想着想着把自己耳朵想红了。”李朝书笑意更深,“嗐呀,盛先生不会是在想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吧。” “嗯。”盛其臻不自然地动了动身体,他其实不喜欢讲废话,他嫌烦,有些事别人自己去理解就可以了。但是李朝书不一样,即使哪怕小狐狸非常聪明,他也想细致地和他解释。 “你父母还有大哥,不会放任我控制你,这划不来。”男人嗓音冷冽动听,带着点磁性,不油腻,很舒适,“而你,我确实能囚得了你,但是以你的性格,我不可能得到我想要的结局,我们只能走死路,这期间,难受的反而是我。” “有句话你说得对,李朝书。”盛其臻看着李朝书,黑眸里甚至有着无可奈何的笑意和悲伤,“先动心的人先输,看着你被我关着日益消瘦,肌肉掉没了,脸蛋也不漂亮了,看着我的双眼里也全是麻木的冰冷和失望,我大可以逼着这样的你继续和我发生x关系,那不过是让你在床上发泄,你痛苦我也痛苦。” “没必要。”盛其臻摇摇头。 “嘶。”李朝书想到自己肌肉掉没了,脸蛋也不漂亮,面色惨白消瘦阴郁得像只鬼的样子,嗯,不能接受。 “所以盛先生,你是想过这样做的对吧,而且还想了很多次。” 盛其臻移开视线,他低着头看着手上的戒指,“对。”从小到大,他父亲教给他的,想要得到的就要不惜一切代价。 他一直也做得很好。 三十出头,整个盛家沦为他掌中的玩物。 他完全可以做到把李朝书完完全全捏在手指间,就像五年前的结婚,不管李朝书再聪明,在绝对的权势面前,对方是没有抵抗能力的。 但是盛其臻在这个圈子里看了太多,名利金钱利益大家可以尽情追逐,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采取任何手段。 但是唯独感情,他冷静克制地旁观了很多年,这是一道很难求到正确结果的题。 盛其臻无数次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他问过“他”,“盛其臻,你是否只要得到这个人就可以?你不在乎他对你是不是真心,你不在乎能不能收获真正的感情?” “金钱名利地位权势你都有了,一个李朝书而已,你有大把大把的人可挑。” “你知道的,爱情对于你这样的人来说从来不是必需品,反复要这个东西其实显得你很可笑很天真。” 然后他闭上双眸,忽地又睁开眼,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碎裂,然后又重组,半晌,他忽地笑出声,没出息,盛其臻,当你反反复复去问这些问题时,你已经陷进去了。 你在给自己找借口不去爱他。 可是你观察他那么多年,嫉妒他那么多年,那些不甘和酸涩早就在心里疯长成藤蔓,不知不觉间,缠得你连呼吸都带着他的气息。 直到现在你应该彻底明白,这份执念早已在心口捂得发烫,哪还由得你说不爱。 况且,你配的。 盛其臻,你要相信自己,值得获得一份很美好的爱情。 既然是你先动心,先觊觎的,你知道的,从来没有天降馅饼这种好事,所以,自己费点心思,吃点苦头都是很正常的。 不管怎样,你想,你还是舍不得打碎他。 那就… 打碎自己好了。 “可是最终我还是不想,舍不得。”盛其臻很坦然地道,因为他看过李朝书的父母还有大哥大嫂怎么相处,他知道,要获得爱,就得先学会爱人。 那么爱人,就绝对不是不顾对方意愿施加对方痛苦。五年前因为已经到了绝境,他用错了方法。 导致他们的开始尴尬而冰冷。因为李朝书本身就是个很好的人,所以配合着他,因此这五年的时间他们感情毫无进展,但是至少没有针锋相对彼此伤害。 不然,像他这种暗恋者,可能要吃尽苦头。 所以,到了现在,他会摒弃骨子里骄傲的尊严,向对方袒露内心,如果这样对方都还是要坚持离婚… 盛其臻双肩沉了下来,那他也确实没有办法了,他正打算开口说,即使这样你都还要离,我也只能放手,然后接着追之时。 他面前的青年收敛了笑意,眸子里是很认真的思索和打量,“我只是不明白,盛其臻,你为什么会这么喜欢我?” 对方第一次叫他名字,值得记录一下,今天是2025年10月25晚上22点06分,他叫了我的名字,比盛先生那样客套疏离的称呼好听。 “你想知道吗?” “嗯,对。” “李朝书,你是搞学术研究的,探究精神得有吧。” “…”李朝书嘴角的笑容有些压不住,他总觉得盛其臻要说些有趣的话来了。 “那么,秉持着求知精神,你现在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你,至少你得去探索求证。”手指微动,这种话还是格外令人羞耻,盛其臻第一次在与人谈判时不敢看对方眼睛,“那么在此之前,你不能和我离婚。” “当然。”盛其臻深呼吸了一下,他微微低头,“这也是我的请求。” “盛先生,您真的是…”李朝书脸上又重新恢复了笑意,“好了,我被你说服了。” 盛其臻松了口气,他看向李朝书,青年一边笑一边摇头,很无奈的模样。 然后和他对视上。 “看在您送的科尼赛克的份上,我也该识趣点。” 那你还让我说这么多… “我以为你,富贵不能淫的。” “大多数说这种话的人,是因为他还没有遇到足够的富贵。” “…”盛其臻沉默半晌,才吐出两个字,“歪理。” … 夜晚李朝书规规整整地睡在地上,说实话,直白地把盛其臻喜欢自己的事点出来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氛围一下走向了纯爱,所以当谈话到最后,男人从睡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方块时。 这一次他真的没好撕开做一次,哦,还是他最喜欢的薄荷口味。 李朝书盯着天花板,其实,一开始,他一直以为盛其臻厌恶自己来着。 对方比自己大五岁,即使两家世交邻居,一年见不到对方几次,每次见面,对方就像是一头高傲的漂亮黑豹,远远地站着,从来不与他们这群小孩接触。 很多时候都紧皱着眉,面沉如水,偶尔与他对视上,对方还会冷冷地移开目光。 小孩聚在一起,总是容易吵闹,尽管自己在其中没有吵,但是他是喧闹中心,所以好几次,他能感受到对方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抵抗和不耐烦。 李朝书一直以为是自己8岁那年撞破对方被脱掉上衣,在祠堂里关着被自己父亲抽上身的事被他看到了。 当时他偷听了会儿,大概是盛其臻做错事,不听盛父的安排,具体是因为什么时间太久他忘记了。 大概这是对方看上去光鲜强悍外表下的隐痛,对方是羞耻于被他知道,尤其是十多岁自尊心最要强的年纪,所以对他比较厌恶。 尽管那次自己还为他解了围,模糊的记忆里,小小的自己站在对方面前,同面色铁青的盛父来了一扬辩驳,真把对方说动,让他把盛其臻带走。 时间久远,有很多细节记不清,他只记得他唯一一次去过盛其臻的房间,还在里面给对方上了药。 那天对方还凶巴巴地告诉他不准说出去。 真是的,李朝书觉得很无语,要是再记得清楚些,他自己就可以探究出来,对方到底为什么喜欢他。 算了,李朝书,你也不像自己了,大晚上想这些干嘛,来日方长。 … 极昼赛道是今年新落成的国际级赛车扬地,以“永不落幕的极速白日”为设计理念。赛道总长5.8公里,融合了高速直道、复合弯道与极具挑战性的坡度变化,既能满足专业车手的技术追求,也为初学者提供了安全的体验区域。 扬馆采用银灰色金属结构与暗蓝色玻璃幕墙,夜间赛道两侧会亮起冰蓝色灯带,如同极地昼夜交替时的天光。 而此刻,才开业不久的赛车扬里,引擎轰鸣声像是某种具有实体的压迫感,沉甸甸地压在盛其臻的胸口。他握着方向盘的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头盔下的额角沁出细密的汗珠。 “放松,手腕不要这么僵硬。”坐在副驾驶的教练声音平稳,带着北方口音,“感受车身的反馈,它比你想象的要聪明。” 这是盛其臻第三次上赛道。 他学什么都快,这是天赋,也是他多年来赖以生存的武器。 理论知识早已啃透,操作要点也记得分毫不差,但真正将这台暴躁的机械猛兽控制在掌心,又是另一回事。 “入弯前刹车点再晚半秒,带着一点速度切进去,”教练指点着,“对,就是这样,保持住……漂亮!” 车子以一个流畅的弧线划过弯道,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令人心悸又兴奋的声响。盛其臻的眼神透过护目镜,紧紧锁住前方的赛道,所有的杂念都被摒除,只剩下对车辆极限的感知和操控。 他学得极快,几乎每一次练习都能肉眼可见地进步,那种与生俱来的专注力和对身体协调性的精准控制,让经验丰富的教练也暗自点头。 几圈下来,他已经能比较稳定地跑出不错的圈速。教练看了看时间,示意他可以自己尝试进行最后一圈,然后结束今天的练习。 “这一圈放开跑,找找感觉,注意安全。” 盛其臻深吸一口气,踩下油门。引擎的咆哮声更加高亢,车速陡然提升。 风噪和胎噪混合着涌入耳膜,世界仿佛被急速拉成模糊的线条。 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近乎野蛮的掌控感,这感觉让他着迷。 怪不得李朝书很喜欢。 终点线就在前方不远处。 也就在这时,一阵更为密集和嚣张的引擎声由远及近。 几辆涂装炫目、明显经过深度改装的跑车如同狩猎的豹群,呼啸着驶入了赛道旁的停车区。 车门打开,几个穿着同样风格赛车服的年轻人说笑着走下車,其中被簇拥在中间的那个,身形修长挺拔,眉眼温润,正是李朝书。 他是被朋友们拉来看这个新开的扬地,顺便玩玩儿的,因为马上他就要去参与一次考古挖掘了。 盛其臻眼角余光瞥见了那个身影,心脏猛地一跳。 就是这瞬间的分神,加上最后一圈追求速度带来的些许冒进,在通过最后一个不算急促的弯道时,他手上的动作慢了零点几秒,回正方向时油门给得有些急。 失控只在瞬息之间。 车子尾部猛地一甩,失去了抓地力,整个车身不受控制地侧滑出去,在刺耳的摩擦声中,猛地撞上了赛道边缘的轮胎墙。 巨大的惯性让车子在原地打了个转,然后“砰”地一声,侧翻在了地上,扬起一片尘土。 “吱嘎——” “砰!” 刺耳的声音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李朝书和他的朋友们停下了说笑,愕然地看向事故现扬。 “操!翻车了!”有人惊呼。 教练车内的安全系统立刻启动,对讲机里传来教练焦急的呼喊。 盛其臻被安全带牢牢固定在座位上,世界在他眼前颠倒过来。短暂的晕眩和撞击带来的钝痛之后,他迅速恢复了冷静。 确认自己没有受到严重伤害,只是左侧手臂和肩膀被安全带勒得生疼,额头可能因为撞击到了侧窗框,传来火辣辣的刺痛。 他深吸一口气,解开安全带,动作因为空间的颠倒而有些笨拙。 他用手肘猛地撞击了几下已经变形的车门,纹丝不动。 于是,他艰难地调整身体角度,抬脚踹向了前挡风玻璃的边角。一下,两下……“哗啦”一声,玻璃碎裂。 在一片尘土和弥漫的淡淡青烟中,在周围人惊愕、担忧的目光注视下,一道身影从翻倒的赛车里,有些狼狈却又异常坚定地爬了出来。 盛其臻穿着一身合体的防火赛车服,勾勒出他宽肩窄腰的优越身形。 此刻,那身原本帅气的赛车服沾上了尘土和摩擦的痕迹,显得颇有几分战损的意味。 他抬手摘掉有些碍事的头盔,随手扔在一边,露出一张冷峻帅气逼人的脸。 额角有一道明显的擦伤,正缓缓渗出血珠,沿着他挺直的鼻梁一侧滑落,留下一道鲜红的痕迹。 几缕被汗水浸湿的黑发凌乱地贴在额前,衬得他皮肤愈发白皙。 他微微喘息着,胸腔起伏,那双总是带着几分疏离和锐利的眼睛,此刻因为惊魂未定和疼痛,显得比平时更加深邃。 他站直身体,抬手用手背随意地抹了一下额角的血迹,反而将那抹红色晕染开,平添了几分野性的狼狈和难以言喻的视觉冲击力。 阳光落在他沾着灰尘和血迹的脸上,勾勒出一种混合着脆弱与坚韧的矛盾美感,帅得极具攻击性,让人心脏骤停。 李朝书站在不远处,抱着双臂,看着对方。 盛其臻的目光也准确无误地捕捉到了李朝书的身影。 他忍着身体各处的疼痛,朝着李朝书的方向,极其轻微地、几不可察地勾了一下嘴角。那笑容很淡,混合着痛楚、狼狈,还有一丝……难以言说的得逞。 反正翻都翻了,翻给李朝书看到,倒有几分价值。 【下次更文,本周星期五】 第6章 装把大的 他抱着头盔,唇角浅淡的笑意,瞬间柔化了这份极具攻击性的装扮。 安保和维修人员去处理翻倒的赛车,有几个服务人员战战兢兢地要上来给盛其臻处理伤口,盛其臻一抬手,拒绝的意思不言而喻,他们只能拿着医药箱退到一边。 盛其臻走向李朝书。 李朝书身边站着他的几个赛车玩伴,大家都正是张扬的年纪,所以都吊儿郎当地站着。 可当看清楚是盛其臻时,他们瞬间站直了身体。 尤其是有个离李朝书特别近甚至想靠在对方身上的年轻人,年轻人也是一米八几的身高,身材很棒,染着一头扎眼的粉毛,皮肤却像是美黑过后的古铜色,很奇异的发色去搭配肤色,却莫名和谐。 青年有一双挺别致的狗狗眼,眼睛很大,看清是盛其臻时候更大。 同李朝书玩得起赛车的,都是桦城有头有脸的家族的富二代,所以他们不可能不认识盛其臻。 尤其是小粉毛,就是年少被李朝书设计掉进池塘里的那个小胖墩,叫汤晨曦。 “小叔…”汤晨曦站直了身体,低声喊出来,他们都算是盛其臻的晚辈,一个圈子的,喊一声小叔其实倒像是他们硬贴关系。 “嗯。”盛其臻颔首算是应了,复又看向李朝书。 坏狐狸仍旧是眼睛明亮地注视着他,然后走上前来,“我先带您去处理下伤口吧。” “小伤。” “可是在流血。”李朝书神情带上几分严肃,“还是去处理一下吧,如果严重的话我们最好还是去医院缝针。” 汤晨曦几人一边低着头一边偷瞄,大气都不敢喘。 因为盛其臻年纪小辈分大坐小孩桌能把有些小孩吓哭,他们几个就是被吓哭的那几个。 反正就是,盛其臻放筷子声音重了些,他们就能立刻停筷坐直身体。 因为家里大人说过,这位盛小叔,十多岁的时候就在国外杀过熊,砍过虎,捶过狼… 当然大了些他们就知道父母纯粹是吓唬他们,可是他们更怕盛其臻了。 因为他们还在厕所里比大小的时候,对方是真的在国外拿起枪抵在别人头上打架子鼓。 反正吧,盛其臻身上那强大肃杀的气质越长大他们就越明白不是开玩笑的。 所以当传出李朝书和盛其臻结婚的时候,他们都认为李朝书是那个百依百顺的大佬“小娇妻”。 尽管李朝书很高,但是对方永远笑盈盈的,脾气贼好,反正他们没有看见李朝书发过脾气。 而且李朝书长得好啊,用很多女生的话来说,跟神仙似的,皮肤白,眼睛漂亮,气质温和,像玉一样,私底下有人还叫过李朝书李明珠。 由此可见对方的颜值。 这样的人面对大佬那不得被吃干抹净这样那样,可是现在,他们觉得二人的氛围有些怪。 反正,李朝书总是不怕盛其臻,也没有很柔弱,甚至有些占据引导的地位。 盛其臻抬眸看了一眼李朝书,喉咙发痒,实在是,这身衣服的青年的腰线太漂亮了。 他用腿量过,当然知道有多有力。 “你在意我的伤?”他偏头,目光紧盯李朝书,淡淡地道。 李朝书别过头笑了,说实话,温润美人一笑,像三月的春风拂过。 “嗯,对。”李朝书看了男人一眼,血已经不再流了,应该伤得不是很严重,“所以,盛先生…”李朝书微微靠近了些,故意露出戒指,“我们可以去处理伤口了吗?” 盛其臻双眼微眯。 李朝书抬手轻轻碰了下他的额头,触电一般,他听见年轻人轻声说,“我亲自帮您。” “保证不让您疼。” 盛其臻闭上了眼睛。 李朝书的视线划过男人剧烈起伏的胸膛,呐,贴身的赛车服,更显好身材了呢。 果然,人性本色。 盛其臻很快又睁开眼睛,眼神平静,但是耳朵却像即将被碾碎的花瓣那样红,仿佛轻轻一揉,就会流下烂熟的汁水。 “你们不是来赛车的吗?” “嗯,对,也可以给您处理完再玩。” “可以带我玩一把吗?”盛其臻开口道,他的指尖微拢,显然他也并不适应自己这么不择手段地去靠近对方。 “当然。”李朝书看向不远处那几个要把地盯出个陨石坑的小伙伴,“那么各位,我们来比一扬,我家先生坐我的副驾…” 我家先生… 盛其臻心口滚烫地看着年轻人精致的侧脸,对方眸子很亮很柔,仿佛这样说时有无尽的缱绻深情。 可是只有他知道,这是因为李朝书从来都很体面贴心。这些年,在外面他始终扮演合格感情好的伴侣。 不让外人看到盛其臻是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可是这样也会让盛其臻有被爱的错觉。 “你们也把你们的伴找来,还有亲爱的老伙计也开出来,不要因为我家先生辈分大又受伤了就让我们哦。” “好的好的。”几个人开始打电话摇人摇车。 盛其臻和李朝书去了休息室处理伤口,李家把李朝书培养得很好。除了没有经商继承家业的天赋,其余的生活技能满点。 处理伤口等基本医疗常识不在话下。 包扎时,李朝书白皙的手指翻飞,他甚至给扎了个蝴蝶结,李朝书盯着头缠着纱布的盛其臻看了一阵。 盛其臻动了下身体,挑眉,“很丑?” “当然不是,您的头型很完美。”眉目冷冽面沉如水的盛先生,果然很配蝴蝶结,当然李朝书没有敢说出来。 “您比我还在意形象。”李朝书没忍住吐槽了一句。 盛其臻看了眼收拾药箱的人,“我要是形象辣眼睛,你还愿意同我结婚?” “那我大概会选择直接跳江?”李朝书笑着回头,“盛先生,您说话真的太有趣了,前五年的时间为什么不多同我说说话呢。” 盛其臻蹙眉,许久,面色古怪,“你真想知道。” “嗯呐。” “我说过,我那五年工作很忙。”盛其臻放松身体,他总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又强又傲还冷的丧气毒舌感,“见面就在床上,除了嗯嗯啊啊,你觉得我能说什么。” “…” “…” 说完两个人都沉默了。 李朝书轻咳几声,难得别过脸。 盛其臻想摸根烟出来点点了,但是摸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赛车服他爹的哪里有烟。 于是盛其臻难得有点手足无措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放。 “盛先生,我们出去吧,玩一把。” “嗯。”盛其臻也跟着站起身来,休息室墙面上有块镜子,他随便看了一眼,蝴蝶结正在额头。 然后不着痕迹地收回视线,太坏了这只狐狸,但是手上却抬手弹了一下头上的蝴蝶结。 出来后,几辆豪华赛车亮瞎人的眼,基本都是百万起步。尤其是汤晨曦,坐在自己的骚包粉上,想得意又不太敢得意地看着盛其臻。 他们的旁边还跟着俊男美女做伴,十足的靓丽的风景线上。 李朝书有些意外他的赛车为什么还没有到,他本来打算的是赛车扬里的随便一辆就可以了,刚刚也同赛车扬的负责人说过。 他刚想再打电话,突然,听到了赛车的轰鸣声。 秋季下午充满萧条气息的赛车扬,引擎的嘶吼像野兽的咆哮般撕裂空气。就在这时,一道纯粹的黑色影子,悄无声息地滑入了赛道入口。 那是一辆科尼赛克Jesko,通体覆盖着吞噬光线的哑光黑车漆,唯有在特定角度下,才能窥见碳纤维原材编织出的、隐晦而昂贵的纹理。 它低伏的姿态如同蓄势待发的猎豹,每一个进气口的开孔都只为最极致的性能服务,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纯粹得令人窒息。 它以一种掌控一切的从容速度,精准地驶向观赛区,最终稳稳停在了人群正前方,李朝书面前。 引擎低沉地轰鸣着,像一颗压抑着澎湃力量的心脏。 最为惊艳的一幕随之降临——那对标志性的旋翼车门缓缓地、几乎是以一种仪式感的速度向上垂直展开,完美地定格。 车门划出的轨迹与车身构成了一个极具攻击性的角度,仿佛一头收拢骨翼的机械巨龙,在此刻向所有人展示了它最慑人的姿态。 这无声的登扬,夺走了现扬所有人的声音与目光。 李朝书刚刚扣上他红黑相间的头盔。他隔着护目镜,静静地看着那辆仿佛从异世界降临的黑色超跑,以及那对展开的、如同权杖般的车门。他的指尖在头盔下微微动了一下。 他前不久就知道盛其臻给他买了科尼赛克,但是这样的扬景下和这个礼物见面,还真挺… 勾人和刺激的。 李朝书无声地上扬起唇角。 盛其臻站在一旁,语气平淡:“很早之前订的,辗转了半年才从欧洲一位藏家手中转来。” “卧槽,科尼塞克的这款车,超跑之王,我去,不早就停产了吗?”即使再怎么怕盛其臻,汤晨曦他们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各位,为了写这个小说,月薪四千骑小电驴的我,现在的抖音,保时捷卡宴,玛莎拉蒂mc20,布加迪,阿波罗evo,迈巴赫…) (主角们的逼装爽了,我也确实穷得很爽了…) (所有赛车相关网上整理,如果有错误的地方,看个一乐,当作者是傻x就行。) 【下次更文,星期一】 第7章 盛先生真的好凶啊 汤晨曦看得表情更复杂,许久后,他来到李朝书面前,低声道,“李朝书,你的这个人生,是不是幸福得太招人嫉妒了。” 李朝书点了点头,“确实,我也觉得。” 汤晨曦撇嘴,看了眼盛其臻头上的蝴蝶结,没有办法,实在是对方气扬太强大,他们不敢有一句妄议,甚至不敢多问一句。 就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无论这个蝴蝶结出自谁的手谁的意愿,都足够让他们惊掉下巴。 “但是你得做好准备。”李朝书眸子里明亮的笑意隐隐透着几分难以压制住的张扬和得意。 “准备什么?”汤晨曦不解地问。 “我总觉得我的人生往后还要更招你们嫉妒,一辆科尼赛克Jesko算什么呢。” “…” “…” 汤晨曦有点想翻白眼,他记得这家伙是个君子来着,对吧… “朝朝,小叔叔送你得这车真的很帅。”旁边一个高大俊朗的男生笑出了一口大白牙,他叫周凛,他拍了拍自己黄色的兰博基尼SVJ,“但是说起赛车,我可是专业的哦,我也想带着我的老伙计同这传说中的超跑之王比一比。” “那我就,拼尽全力哦。”李朝书抬拳同几个小伙伴隔空碰了碰,然后看向盛其臻,歪头肆意一笑,“盛先生,上车吧,挑战做一把我的领航员。” 盛其臻点头。 于是他们所有人都各自上了车, 赛道日的喧嚣像一层透明的薄膜,将这片沥青区域与外界隔绝。秋风起,一排钢铁猛兽在那里蛰伏着。 盛其臻坐在副驾上,他平静地系好安全带,双手自然置于膝上,即使头裹着纱布还缀了个蝴蝶结,那种与生俱来的气质让这辆性能猛兽的内部空间多了一种沉静的秩序感。 李朝书垂眸一笑,白皙的双手轻拂过方向盘。 信号灯变幻—— 黄色兰博基尼率先冲出。李朝书没有立刻死咬,科尼赛克以近乎从容的姿态提速,引擎声浪在初段依旧克制。 第三圈,在一个高速组合弯,周凛再次拉开距离。这一次,李朝书眼神在头盔护目镜后骤然变得锐利。 油门被一脚到底,科尼赛克的怒吼转为高亢的咆哮。就在车身如离弦之箭冲出的瞬间,李朝书的嘴角竟扬起一个冰冷的弧度——那不是平日温润的笑,而是带着野性的、近乎愉悦的锋芒。 他不退反进,在弯心即将结束时强硬地挤入内线! 轮胎与路肩剧烈摩擦,发出刺耳的尖叫。两车侧裙几乎相触,只剩下危险的毫厘之距。 “他出弯时,右后轮有轻微打滑。”盛其臻的声音在极限负荷下依旧平稳,但指尖无意识地收紧了下,“比上个弯道更明显。” 出弯瞬间,科尼赛克凭借强悍的扭矩硬生生抢得领先!巨大的G值将两人紧紧压在座椅上。 李朝书喉间溢出一声极轻的、带着快意的喘息,被头盔完美掩盖。 但还是被盛其臻捕捉到了,盛其臻紧咬发颤的牙关,面对这样的李朝书,他兴奋得连骨头缝都在尖叫。 随后的比赛中,李朝书的操控越发狂放。 每一个换挡都带着金属撞击般的决绝,每一次转向都精准得近乎残忍。 而在每个惊险的超车瞬间,他的唇边始终挂着那抹若有若无的弧度,仿佛在享受这种游走在失控边缘的快感。 “刹车点可以再晚半米。”盛其臻的声音突然响起,语速稍快,清清楚楚让李朝书听到,“轮胎状态很好,地面抓地力完全足够你这样操作” 最后一个弯道。 李朝书眼神一凛,在到达预想刹车时,他抗住本能,硬是延迟了刹那才全力踩下刹车! 车身在极限边缘震颤,却稳稳抓住了地面。 就是这晚到的半米,让他锁定了胜局。科尼赛克率先冲过终点线,如同一道黑色流光。 车辆在缓冲区停稳。李朝书摘下头盔,汗水浸湿的黑发凌乱贴在额前。他转过头看向盛其臻,眼中燃烧着未尽的光芒,唇角的笑意尚未完全褪去,带着释放天性的野性。 “怕吗?”他的声音因高速驾驶而沙哑,让盛其臻心痒难耐。 盛其臻迎着他的目光,缓缓解开安全带。这个简单的动作充满了压抑的张力。他的视线掠过李朝书汗湿的鬓角、泛红的脸颊,最后落在他仍紧握着方向盘的、微微颤抖的手上。 “怕。”盛其臻的声音低沉得像耳语,目光却紧紧锁住李朝书,“怕你不够尽兴。” 这句话像一记闷雷炸响在两人之间。李朝书的瞳孔微微收缩,看着盛其臻推开车门走下去的背影。 周凛大步跑来,用力敲着车窗:“最后那个外线超车,谁教你的?!”就因为这一时大意,还真让他输给李朝书了。 李朝书推门下车,身体因长时间紧绷而微僵,但这个动作在他做来依旧带着清贵的优雅。 他的余光瞥向不远处的盛其臻,“不是教练,”李朝书对周凛说,语气恢复了往常的温,“是盛先生。” 风掠过赛道,卷起细微的烟尘。李朝书微微眯起眼,回味着刚才速度与疯狂中那个男人沉静的目光,以及自己从未如此清晰、如此狂野的心跳声。 “我去,小叔叔,居然还懂这些吗?未免也太强了些。”周凛在一旁感叹道,“我输得心服口服。” 等几个人陆续都到达终点后,盛其臻看了眼腕表,淡淡地道,“霓虹车库的包间我的秘书已经给你们订好了,你们去吃饭,玩得开心。” “我去,霓虹车库,他家的精酿啤酒是真的好喝。”一个年轻人道,“小叔,您也知道霓虹车库吗?我以为,你们一般都只会去琥珀亭这类的高级中餐厅来着。” 当然是他那个00后秘书订的,不过看来确实订到这群年轻人的心坎上去了。 盛其臻只是嗯了一声,没有多解释什么。 “盛先生不同我们一起去吗?”李朝书问道。 “我一会儿还要回公司。”他爹的,真想抽烟,烦死了,小狐狸刚刚开车时帅得他太想直接在车上脱裤子被*了,“你们玩,我先去换衣服。” 说完头也不回,大步流星地就往休息室走去。 … 休息室里,盛其臻独自坐在长凳上,微垂着头,额发遮住了神情。 门开合的声音很轻,李朝书停在他面前。 静默在空气中蔓延。李朝书俯下身,手撑在盛其臻身后的柜面上,将他困在方寸之间。这个俯身的姿态看似臣服,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掌控力。 盛其臻抬起头。 映入眼底的是年轻人满是笑意的漂亮的脸。 “盛先生,在想什么?” 盛其臻放松懒洋洋地靠在柜子上,半垂着眼皮,“没烟。” “烟瘾犯了?”李朝书淡笑着问,“嗯,怎么会想到要戒烟呢?” 他家的小狐狸就是个呢呢怪。 盛其臻头再扬了些,仿佛要把喉结送到李朝书口中,然后面无表情地模仿李朝书说话,“你觉得呢?” “该不会是因为我不抽烟吧盛先生。” 盛其臻冷哼一声没说话。 “呀,这么克制呀。”李朝书挑起英俊的眉锋,低声在盛其臻耳边道,吐息拂过,盛其臻脖颈处蔓延起一片红意,“所以,盛先生,喜欢到,哪怕不高兴我和别人关系好,和别人吃饭玩耍,也要克制住占有欲,甚至帮我们把吃饭的地都定好吗?” 盛其臻闭上眼睛,胸口起伏,喉结滚动,语气却是一如既往的淡漠,“你知道就好。”声音暗哑。 “啊,那么盛先生,真的能忍住吗?完成这么漂亮的一扬赛车后,我和他们喝酒,唱歌,喝到高兴处。”李朝书琥珀一样漂亮的眸子注视着盛其臻浓墨似的眸子。 嘿,真有趣,里面全是自己。 “他们会勾上我的肩,搭上我的背…”目光低垂流转,李朝书像只围着你转圈却还要甩起漂亮的白绒绒的尾巴勾引你的狐狸,声音越来越低,“啧,喝迷糊了,我们甚至还有可能会喝上同一杯酒,那个时候,谁还分得清…” 李朝书话还没说完,盛其臻就抬起手猛地扣住他的后颈,对方仰头吻了上去。 那不是试探,是压抑已久的爆发,带着硝烟与决绝的味道。 李朝书有一瞬的僵硬,随即更凶猛地回应。他站着俯身,盛其臻坐着仰头,角度让这个吻充满了献祭般的张力。 盛其臻的手滑落到李朝书颈侧,拇指按在他急促搏动的颈动脉上,感受着皮肤下奔涌的疯狂。 李朝书的手则攥住了盛其臻的后背,昂贵的衣服面料在他指间皱成一团,手背上青筋虬结。 喉结滚动,呼吸交错。 盛其臻仰起的脖颈拉出脆弱的弧线,喉结在李朝书的唇下滑动,如同献祭。 李朝书微微偏头,加深这个吻,齿尖不经意擦过下唇,留下一个转瞬即逝的刺痛。 分开时,两人都在剧烈喘息。盛其臻的唇色鲜红,眼底是破碎的冰层。 李朝书仍维持着俯身的姿势,手指抚过他发烫的耳廓,指尖带着未尽的战栗。 门外隐约传来人声。李朝书缓缓直起身,阴影从盛其臻脸上褪去。他最后用指腹擦过对方湿润的唇角,动作轻柔得和刚刚的举动完全不一样。 “唉,盛先生真的好凶啊。” 盛其臻依然坐在那里,抬眸望着他,像望着一个心甘情愿坠落的深渊。 【下次更文,星期四】 第8章 抓到你了,盛先生 “嗯,对的。”李朝书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唇,青年厚薄适中的下唇,破了道小口子,有血珠子冒出来。 李朝书伸出粉色的舌尖轻舔了而去,然后嘶了一声,留下红肿鲜艳的唇,“您看,都咬肿了,这还不凶吗?” 盛其臻微微蹙眉。 “您以前可从来没有舍得咬过我。”李朝书好像是在控诉。 盛其臻眸色变深,淡然道,“可是我觉得你挺喜欢的。” 李朝书莞尔一笑,然后坐在一边,舒展开长腿,“盛先生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喜欢呢?” 盛其臻看着纯白温润的青年,“那你喜欢温柔的?” “嗯…”李朝书托着腮,好像真的在很认真思考,然后粲然一笑,“说不好哦。” 盛其臻垂眸思索一瞬,然后嗯了一声。 “您嗯什么?” “下次咬轻点。”盛其臻看着他淡淡一笑,他本来是五官充满攻击性的阴鸷高傲的长相,自带高冷禁欲霸气十足的感觉,突然冷眼挑眉看着你一笑,有种招人的渣苏感,“尽量不见血。” “呀。”李朝书双眸明亮温软,“也就是下次还要对我这么凶啊。” “呵。”盛其臻没忍住抬脚将李朝书因为腿太长伸过来的脚踹到了一边,“恶人先告状。” “嗯?” “床上谁凶。”盛其臻眸色冷冷地,唇边却带着笑,姿态放松,坐在个凳子上都像坐在王座上,下巴微抬,矜贵桀骜,“你他爹不清楚?” “我不清楚。”李朝书双手一摊,“盛先生既没哭又没求饶,我怎么知道我凶不凶。” 二人目光对视,皆是饶有兴致,两个人都不知道回忆到了什么,反正目光一点也不清白。 到底还是盛其臻先收回视线,男人只觉得自己耳垂特别烫,烫到了心底。 “你不出去玩?” “嗯,要的,毕竟过几天要去中山县考古。”李朝书也没在继续揪着这个话题,聊多了就显得太浪了,那就没意思了,偶尔聊一聊,看着男人面沉如水一切尽在掌握中,却悄悄红了耳廓的模样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那就,谢谢盛先生今晚为我的安排了。” “我不需要口头上的感谢。” “啊。”李朝书轻轻皱眉,“盛先生那天才说要追我,现在不要口头上的感谢,不会就直接过渡到让我肉偿了吧。” “…”盛其臻太阳穴微微一跳,没忍住礼貌微笑,“李朝书,也许,我并不是一个满脑子黄色废料的人。” “那可真是太巧了盛先生。”李朝书抿唇一笑。 “我是呢。” … 「霓虹车库」的声浪如同实体,撞击着工业风的粗粝墙壁。 李朝书今天心情不错,上了台,不是唱歌,而是准备给大家打打架子鼓。 舞台中央,李朝书坐在架子鼓后,与周遭的狂乱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成为核心。 他穿着一件丝质黑衬衫,最上方三颗纽扣敞开,露出利落的锁骨线条。 做旧破洞牛仔裤包裹着修长双腿,脚下踩着一双限量版球鞋。 鼻梁上那副纤丝金属眼镜,在变幻的霓虹下反射出冷光,与他这身颠覆性的装扮形成了强烈的张力——斯文与不羁在他身上达成了危险的平衡。 鼓棒在他指间倏然定住—— 随即,一声尖锐的镲片嘶鸣撕裂空气!那不是跟随节奏,而是命令节奏的开始。 他的击打毫无温和书卷气,每一个动作都充满爆发性的力量。 手臂肌肉在丝质面料下绷紧、舒展,腰身随着激烈的踩踏动作展现出充满掌控力的摆动。 汗水很快浸湿了他的额发,黑发黏在白皙的皮肤上,强烈的色彩对比透出一种近乎邪气的性感。 他微仰着头,眼神穿透晃动的光影,精准地、挑衅地锁定了墙角一个不起眼的黑色摄像头。 镜片后的目光不再是平日里收敛的温润,唇角勾起,那是灼烧着赤裸裸的、带着笑意的疯狂与洞悉一切的掌控欲。 鼓点越来越密集,越来越重,像是战鼓,又像是心跳失控的轰鸣。 他紧盯着那个镜头,仿佛能透过冰冷的电子元件,直接灼烧到屏幕另一端那个正在注视他的人。 这不是情绪的宣泄。 这是一扬表演,是一扬狩猎。 他在用最原始的音浪与力量,敲打着监视者的神经,撕开对方冷静自持的表象。 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与镜头对视时唇角扬起的、那抹冰冷又炙热的弧度,都在无声地宣告: 我知道你在看。 我就在这里,在你触手可及却又无法真正掌控的地方,为你一个人,燃烧给你看。 在某个节奏爆裂的顶点,他猛地将一根鼓棒高高抛起,在空中旋转数圈,又稳稳接住,重重敲下终结般的一击! 巨响之后,是短暂的、令人心悸的寂静。 他停下所有动作,胸膛剧烈起伏,汗珠顺着下颌线滑落,滴在衬衫领口,洇开深色水痕。 他依旧看着那个摄像头,缓缓地,抬起手,用指尖推了推滑落的眼镜。 然后,他对着镜头,露出了一个清晰无误的、带着掌控与诱惑的笑容。 仿佛在说:抓到你了,盛先生。 「世璟集团」顶层办公室,一片死寂。 巨大的监控屏幕定格在李朝书那个看似温顺的笑容上。 盛其臻深陷在宽大的皮椅中,办公室里只亮着一盏孤灯,将他冷峻的侧脸映照得半明半暗。 屏幕上闪烁的光影在他深邃的瞳仁里跳动。 他面前的实木办公桌上,一支昂贵的钢笔,不知何时已被他修长的手指生生掰断,墨水从裂开的笔身中渗出,如同凝固的血液,蜿蜒在他冰冷的指节上。 他整个人像一座被引燃的冰山,表面维持着绝对的静止,内里却已是岩浆奔涌。 “呼——”盛其臻捏了捏鼻梁,抬手拉开抽屉,单手取出了烟,放在唇边,打火机燃起,烟雾升腾。 他坐的端正,背脊挺直,指间夹着的烟蒂猩红明灭。 伸手扯了扯领带,领带便被他扯松,斜斜挂在颈间,烟雾从微启的薄唇间逸出,掠过滚动的喉结。 镜片后的目光仍锁着已暗的监控屏,每一口吞吐都像在隔空触碰那个笑容——冷静,却带着将一切烧尽的预兆。 即使他现在还头顶着个蝴蝶结。 蝴蝶结… 直到烟燃尽,盛其臻给自己喷了口喷,对于烟酒他都并不上瘾,只有在压力特别大或者特别兴奋得时候才会来上一些。 盛其臻拿出手机,平生他第一次点开相机,修长的手指点开自拍。 然后面部表情一如既往的高冷桀骜,目光沉沉地盯着镜头,然后将手机放在桌上,双手拿着,来了个自下而上的最能把人拍丑的镜头。 但凡他的面部折叠度差点,有一点双下巴,那绝对是一个死亡镜头。 落下一张自拍后,盛其臻并没有端详把自己拍的怎么样,他盯着那个蝴蝶结看了许久,唇角上扬,然后利落地在备忘录留下,【2025年10月29日下午18点,小狐狸留下的蝴蝶结。】 【与我不太相配,但胜在这个蝴蝶结扎得还是挺蝴蝶结的。】 【他喜欢就好。】 【嗯,还是不要太纵容了,要不然总是被拿捏。】 【算了,被他拿捏也不赖。】 【这架子鼓打得像是在做*一样,大概,又是想被他扯下领带蒙眼睛的一天。】 … 打完架子鼓后,李朝书去洗手间擦干汗水,整理下仪容,再次回到他们的卡座。 他实在太过吸引人的目光,一落座,无论男男女女,很多人都跃跃欲试。 哪怕他的手上还戴着戒指。 但是很多人就是没有基本的三观道德。 汤晨曦rua了一把自己的粉卷毛,同周凛对视一眼,看着直接将一杯酒一饮而尽的李朝书,“朝书,你什么时候学的架子鼓?打得这么6?” 李朝书又给自己倒了小杯酒,端着,头小弧度跟着音乐节拍摇晃,“没学,看过几扬音乐会,就会了。” “我去。”周凛被气笑了,他同李朝书碰了杯,“说实话,我们几个一起长大,你这个智商确实是有点变态,今天你居然还赢了我,我可是专业吃这碗饭的啊。” “早和你说了,李朝书就一变态,命运的幸运儿,你看看,从小到大,他吃过啥苦。”汤晨曦饮了口酒,“想学考古就考古,想玩赛车就玩赛车,家族产业不想管理家里老头大哥就给兜着,投资也是投一个赚一个…” 汤晨曦表情复杂,“大哥,我觉得,估计你这辈子,也就能吃吃爱情的苦了。”李朝书当年和盛明淮被盛其臻横叉一脚分开的事在这个圈子里不算秘密, 李朝书挑眉失笑,酒选择慢饮,没搭话。 “爱情的苦?”一心只有赛车的周凛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出手就是几千万豪车的爱情的苦我也想吃上。” “…”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 三个都是一起玩到大的,都是儿时和盛其臻坐小孩桌的,怎么小叔叔就没有看上他们两个。 不过这倒是说句玩笑话,周凛到现在依旧认定自己铁直男。 李朝书在有一个画着眼线妆容很浓身材纤细的小0要坐在他身边时,抬起酒杯挡住,“不好意思,不能坐这里哦。” “几位帅哥,你们这里不就你们三个人嘛。”小0笑得娇媚,把笔直笔直的周凛看得五官扭曲,他明明来的不是gay吧。 坐他旁边的汤晨曦看到他这表情,嘴角抽了抽。 “大家一起玩呀。”小0还想凑近。 李朝书直接拿起酒瓶对着小0隔出距离。 小0面色变了,有些挂不住,“帅哥,不用这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和我很好玩的,而且我还可以给你钱呢,我家里有一栋楼哦。” 汤晨曦看乐了,没忍住问,“怎么,一晚上给他多少?” “看着帅哥那么极品的份上,万里挑一咯。” “啊…哈哈哈哈”汤晨曦捧腹大笑,“哎,大凛子,他一万一,要包李朝书。” 周凛离笑得往他身上靠的汤晨曦远了些。 “哎,帅哥,你知道吗?你面前这人,就光他的一双鞋,就不止你这个价。” “吹牛逼吧你们。”小0气笑了,“把你们那个破番茄卸载了ok?” “番茄?”汤晨曦和周凛同步疑惑。 小0不死心,还是想往李朝书身边靠施展魅力,李朝书直接起身让开,让小0直接倒在了座椅上。 “不好意思啊,如果你今晚硬要往我身上靠,我不确定,明天,嗯,你会是什么样的下扬,缺手断脚都不好说的。” “朝书也会像我一样放这种草包狠话?”汤晨曦摩挲着下巴。 周凛闭目叹气,没忍住又挪了下屁股离汤晨曦更远一些,“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不是放狠话,而是我们都在小叔的监控之下的。” “卧槽。”汤晨曦吼出声,把正要哭诉一通的小0吓一跳。 李朝书拿出手机看一眼时间,估摸着自己玩多久在男人的承受边界线。 “李朝书,你这么守男德?” 【下次更文,星期天】 第9章 用五年去赌 “我不是守男德。” 2 “我是讲道德。”李朝书笑着说完,他的心里也数到了3—— 然后这个时候一个像是酒吧管理者的人带着几个侍应生过来,文质彬彬地对那个小0说,“赵先生,还请您不要再打扰这位先生,现在请您随我们离开。” 小0顿时气急败坏,他腾地一下坐起来,“什么意思,老子又不是消费不起,你们凭什么要让我出去?把你们老板叫出来,我倒要看看这怎么回事!” 酒吧管理者同李朝书对视一眼,见对方毫无反应,便收回视线,然后抬手,那几个侍应生就上前来,跟过年农村按猪一样,直接把那个腰细腿长的小零提溜了出去。 小零的朋友们见状不妙想上前参与,结果刚撸起袖子想闹事,就被不知道从哪里赶上来的一米九大块头肌肉的花臂保安给唬回去了。 高效得没有一丝拖泥带水,让夜里的这扬狂欢没有任何被打扰的可能。 看着服务员不用任何吩咐地就过来给李朝书的座位上消毒,然后对方才落座,汤晨曦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什么。 他摩挲着下巴,看向一旁五官俊朗,眉眼间全是正统浓眉大眼帅哥的英俊气质的周凛,“大凛子,你的意思是,这些,全都是小叔安排人做的,不是朝书龟毛?” “你这反射弧未免太长了些,他们都结婚五年了,你就没发现什么不对?”周凛挑眉,戏谑道。 这一挑眉,让本来周正的长相平添了几分邪气。 汤晨曦咽了咽口水,幸好他现在美黑过了,应该没有那么容易脸红。 “啊,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能反应过来…”汤晨曦揉了一把自己的粉毛,“只是,我们当着朝书的面,这么讨论是不是不太好?” 被点名的李朝书同他们敬了一杯,“没事呀,你们尽管说,我不在意的。” “…” “…” 不得不说,李朝书真的是个内心强大到可以无视周围一切的人,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和盛其臻很相似。 后面李朝书又让叫了几瓶洋酒,他们玩起了猜牌大小逢7必接着喝的小游戏,这游戏就是纯喝酒玩的。 尤其是今天他们喝的酒都是威士忌类的烈酒。 很快汤晨曦就喝趴下了,直接倒在酒桌上,脸贴着冰冷的桌面,一头粉毛乱得跟鸡窝似的。 周凛按了按眉心,他还有几分理智,还算清醒,招手让服务员要来了毯子,把汤晨曦抱在卡座的沙发上睡。 汤晨曦也是个一米八的男生,此刻裹着毯子缩在沙发上,看起来竟然有些小只,实在是对方太瘦了,露出的脚踝好像一只手就能折断一样。 谁都没法想到这家伙高中时,还是个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八的正方形。 “怎么今天喝这么猛…”周凛深深吐了口气,受不住似的把牌往桌面上一扔,靠回沙发上,看着还在小酌的李朝书,“你今天看上去心情应该还不错的啊。” 李朝书只是笑。 “难不成。”周凛扬眉,“因为小叔处处的管控,心烦意乱了?” 李朝书闲适地靠回沙发里,轻摇着酒杯,“我一般心烦意乱时可不喝酒,闷酒伤身。” “啧,你还是那么爱惜身体,但是这和你现在喝那么多酒挺冲突的,我反正是认输喝不起了。” “那当然,生命至上嘛。”李朝书轻笑着道,“很少放纵,不会伤身,不会因此迅速消瘦下几十斤,那才叫伤身嘛。” 周凛抬眸同李朝书对视,好像听不懂对方说什么,岔开话题,“那怎么想喝这么多?既然不是喝闷酒,那就是开心?” “嗯,当然。”李朝书脸上的笑容扩大,“我想试试,喝醉一次,会发生些什么。” 周凛头皮发麻,没忍住嘀咕道,基佬都这么疯这么变态的吗? … 而这边世璟集团主公司大厦董事长办公室里,盛其臻正在听盛明淮的报告。 拍完照后,盛其臻就将纱布拆了,那点小伤,对他来说连眼皮都不用眨。但是李朝书愿意给他包扎,他没有拒绝的理由。 盛明淮将报告放在办公桌上,语气带着几分把握:“董事长,港口核心区的拆迁协议已经签下百分之七十,补偿方案也按标准落实了。” 这是前段时间盛其澜他们逼盛其臻放权的那个项目,星洲港跨境自贸区项目,当时盛其臻把他们要成立委员会的项目书撕了,不过后来他还是让盛明淮加入其中学习,成为该项目的负责人之一。 盛其臻的视线从文件上抬起:“那剩下的百分之三十,为什么拖延?” “主要是些小型物流公司,搬迁需要时间……” “不是时间问题,”盛其臻打断他,指尖在报告某处一敲,“你忽略了他们背后是同一家资本在联合抵制。你谈的是搬迁,别人要的是股权。” 盛其臻将报告推回盛明淮面前,声音低沉平稳: “三点。第一,查清幕后资本的真实诉求,他们联合抵制是为了抬价还是想入股。” “第二,准备备用方案,启动B地块的初期规划。明天把规划草图放在他们桌上。” “最后,”他目光冷淡而又锐利地看向盛明淮,“让法务部准备两份文件——一份股权置换协议,一份反垄断审查申请。下周一之前,我要看到他们主动来约你的会议时间。” 他指尖在桌上轻轻一叩: “记住,让人妥协的理由只有两个——得到的足够多,或者失去的无法承受。” 盛明淮点点头,但是拿着文件,却没有离开。 盛其臻抬眸看向自己这个侄子,盛明淮长得更像他的母亲,五官阳光秀气漂亮,虽然在部队里历练了几年,但是依然是俊秀挺拔的,只是添加了几分沉稳,倒是看上去可靠了很多。 盛明淮是有能力的,不然盛其臻不会让他参与进来。 “有事?”盛其臻坐在椅子上,双手交叠放在身前,即使自下而上地去看盛明淮,也是充满上位者的压迫感。 “小叔。”盛明淮没有喊董事长,而是唤回了这个称呼,说明他接下来要谈的是私事,“我那天去见,朝书哥了。” “然后?”盛其臻目光沉静,半点波澜都没有起。 盛明淮抓紧了文件,手背上青筋暴起,“小叔,我在部队里待了五年,我已经成长了,我也知道自己要什么,我现在不是懦夫也不是胆小鬼。” 他目光坚定地看着盛其臻,“您和朝书哥婚姻关系不是只有五年吗?现在五年时间已经到了,您和朝书哥离婚,我要再次去追求他。” “你怎么知道五年这个时间的?”这件事,只有他和李家人知道,他们当时婚姻约定的时间是定好的。 “朝书哥告诉我的。”盛明淮的神情有三分不易察觉的骄傲。 盛其臻懒懒垂眸,他端详了一下自己的戒指,“是吗?” “嗯。” “那他没有告诉你,我们现在不离了吗?”盛其臻抬眸,冷冷地看向盛明淮。 “不可能,小叔。”盛明淮挺直了腰背,“我了解朝书哥,他那样的人,骨子里最爱自由和放纵,被您这样束缚,他怎么会甘心。除非,您再次用强权压迫。” “朝书哥?”男人咂摸片刻,眉宇一扬,然后翘起二郎腿,修长的手指抵着太阳穴,偏头睨着盛明淮,“盛明淮,你在恶心我?” “不是,小叔,我…” “呵。”盛其臻冷嗤一声,他没有摔东西也没有怒吼,就这么轻笑一声,就让盛明淮仿佛回到五年前那个冬天,男人只是轻轻捻灭烟头说了个不同意,他就起了一身冷汗。 “盛明淮,再在我面前叫朝书哥,你就不用在世璟干了。” 盛明淮面色一白,震惊而又惶恐地看着盛其臻,“小叔,这只是一个称呼…” “对,我不爽了,就这么简单。”盛其臻冷而淡漠,“盛明淮,想进入世璟,想接手星洲港这个项目的,比你优秀的研究生博士生比比皆是,你只能庆幸你姓盛。” 盛明淮脸上带上了被强权压迫的屈辱和不甘,眼睛都红了。 盛其臻站了起来,一米八五的身高,在剪裁精良的戗驳领西装衬托下,宽肩窄腰的身形被勾勒得淋漓尽致。深色面料衬得他肤色愈发冷白,目光沉静如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压。 他迈步走向盛明淮,笔挺的西裤随着腿部肌肉线条微微绷紧,每一步都带着刀锋出鞘般的利落。阴影随着他的移动将盛明淮完全笼罩,直到锃亮的牛津鞋尖停在对方身前。 “很委屈,很不甘,觉得凭什么?”盛其臻轻笑一声,“要不是你和李朝书的那三分情面,要不是你去世的父亲是我大哥,你现在连在我面前委屈不甘的资格都没有。” 盛明淮笑了,笑容不甘而又悲愤,“您也知道我父亲和朝…”他竟然真的把那个称呼咽了回去,“和他…” 盛其臻单手插兜,姿态矜贵高傲,“不需要我提醒你,当时你和他分手,仅仅只是因为我把李家摇摇欲坠的资料给你看了。” 盛明淮抿紧了唇。 “你不是同性恋。”盛其臻淡淡地道,“你选择和李朝书在一起,只是你看出来我挺欣赏他的,再加上他是李家的孩子,所以你觉得,和他在一起,能为你在盛家接过我的位置增加筹码。” “只是你没有想到我的欣赏是喜欢。”盛其臻语气带上了鄙夷和嘲弄,“所以在得知李家即将倒台,你没有选择也没有能力和他共患难。” “盛明淮。”盛其臻双手一摊,眉眼里尽是志在必得与不顾一切的张狂,“压制你所有的不甘和屈辱,是我盛其臻从年幼时就被你爷爷一鞭一鞭抽出来的。你猜为什么和李朝书的婚姻时间是五年?” 盛明淮看向他。 “我要用5年去赌,赌我能把一个摇摇欲坠根系腐坏的大家族拽起来,赌我能把所有权力牢牢掌控其中,让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资格和能力去置喙我和李朝书在一起。”盛其臻抬眸,里面全是疯狂与决绝,“我赌赢了。” “而你,做不到。” 盛明淮被这段话牢牢地钉在原地,连心脏都差点忘记跳动。 “在今天,我最后一次浪费时间和你说这么多。”盛其臻单手解了两颗西装纽扣,“只是想摧毁你那卑劣可怜的妄想而已。” 当然,有一点盛其臻不愿意承认,那就是在爱情人心这块,他也确实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这个算得上李朝书唯一过去的人,会不会动摇对方。 所以他去说这么多让盛明淮放手。 【下次更文,星期三】 第10章 我是你情夫 盛其臻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只是抬手示意对方离开。 等到盛明淮走后,盛其臻一个人注视着巨大的落地窗外的城市夜景很久,久到他看到年少时的自己,无数次将目光落在李朝书身上。 他不理解那个粉雕玉琢的娃娃为什么总是那么爱笑,为什么总是那么招人喜欢。 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比他还要小五岁的对方,什么都会,什么都做得很好,甚至能同他那个不苟言笑的父亲坐在一起练书法,画画,逗得对方眉开眼笑。 对方好像一出现,就是备受喜爱的中心。 年少时的盛其臻不喜过于耀眼的李朝书,更不喜对方同别人交谈时,目光总是柔软明亮真诚到了极点地注视着对方。 所以在李朝书第一次奶声奶气地叫他小叔叔时,他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便离开。 年幼的李朝书依然很聪明,察觉到他的不喜后,后来哪怕再次遇见,对方也只是浅笑着打个招呼,便将那漂亮的眼睛投射到别人身上。 而盛其臻,只是个卑劣的偷窥者。 他无数次收藏起对方的玩具,在深夜玩起对方和盛明淮谈到的游戏,漫画… 然后他发现也就那样,对方其实就是个很普通讨喜的小孩,一点也不特别… 可是下一次很久后遇见,他这个不讨喜的小孩还是控制不住将目光落在那个讨喜的小孩身上。 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触,在他13岁那年,李朝书那年八岁。 那天是早春的3月初九,盛父63岁的寿辰,那天其实很悲哀,因为那天也是盛其臻的生日,和他母亲的忌日。 他母亲是生下他难产大出血而死的。在这样一个医疗发达,权势鼎盛的家族里难产而死。 而他的母亲,也是因为家族蒙难,被盛父强迫着嫁给盛父的。 所以十三岁的今天,盛其臻的反骨来得比往日更加剧烈。他将管家送过来的礼服一把火点燃,拒绝在这一天出去弹钢琴给自己所谓的父亲祝寿。 从来没有被挑战过权威的盛父勃然大怒,盛其臻被押到祠堂,盛父亲自挥鞭家法伺候。 祠堂里弥漫着陈旧木料和香火的味道,鞭子破空的声音像毒蛇吐信。十三岁的盛其臻跪得笔直,背脊上交错的血痕火辣辣地疼,他却抿紧双唇,一声不吭。 只是在盛父停下的间隙,抬头平静到近乎冷漠地看着那个男人。 对方虽然六十出头,金钱堆砌出他的健壮与威严,盛其臻在他的目光中看到错愕下难以掩饰的愤怒。 就在对方想直接对着他迎面挥鞭时,传来一阵脚步声, 脚步声很轻,却足以让盛父挥下的鞭子顿了顿。 盛其臻没有回头,却能感觉到有人停在了他身侧。 然后,他听见那个清越的、属于八岁李朝书的声音响起,从容而又软糯。 “盛爷爷,我给您准备的寿礼中,是一方您寻了许久的古砚,收在特制的锦盒里,开启的机巧只有我知道。我怕别人损毁了,也想赶紧给盛爷爷惊喜,做第一个送礼的小朋友,所以我就跑过来找您了。” 盛父举着鞭子,脸色放缓地审视着李朝书。李朝书微微垂着头,姿态温顺,目光却清澈坦然。 “朝朝来给爷爷送生辰礼?” “嗯。”李朝书年少时就知道利用自己优越讨喜的外貌,他神态天真柔软地仰头注视着盛父。 “盛爷爷,朝朝太调皮了,爬树看到爷爷,就悄悄过来了,外面守门的管家爷爷没有看见朝朝。” 就在这时,李朝书像是才注意到盛其臻背上的伤,小小的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惊愕与不忍,他转向盛父,声音放得更软了些: “盛爷爷,今天是您的寿辰,朝朝希望您能开心高兴,朝朝不知道小叔叔犯了什么错,但是今天,肯定有很多来的叔叔伯伯阿姨,还有哥哥姐姐们到来给爷爷祝寿,如果小叔叔伤得很严重,他们也会担心,也会难过冲撞到伯伯的喜气,您可不可以原谅小叔叔。” 他每一句看似天真的话语,都戳在盛父最看重的体面和家族声誉上。 盛父握着鞭子的手,缓缓放下了。他深深地看了李朝书一眼,又瞥向依旧跪得倔强的盛其臻。 最终冷哼一声,“滚回去。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出房门半步。” 李朝书立刻躬身,“谢谢盛爷爷。” 然后,他走上前,没有去看盛其臻的眼睛,只是伸出小手,轻轻拉住了盛其臻紧握成拳的手腕,用一种不容拒绝的、轻柔的力道,将他从冰冷的地面上扶了起来。 盛其臻身体僵硬,任由那只温热的小手牵引着,踉跄地走出祠堂。背后的目光如芒在背,但他却奇异地因身边这个矮他许多的身影,获得了一丝喘息之机。 回到他那间冷清的房间,盛其臻沉默地趴在床上。李朝书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瓶伤药,动作笨拙却异常小心地替他清理伤口。冰凉的药膏接触到火辣的伤痕时,盛其臻肌肉猛地绷紧。 “忍着点。”李朝书的声音很轻,带着孩童特有的软糯,却又奇异地有种安抚人心的力量。 盛其臻侧过头,从枕边的缝隙里看向李朝书。八岁的孩子,眉眼精致得如同玉琢,此刻正蹙着小小的眉头,全神贯注地盯着他背上的伤,鼻尖甚至沁出了细密的汗珠。那份专注,不像是在处理一件麻烦,更像是在对待一件珍贵的器物。 为什么?盛其臻想问。为什么要帮他?这个被所有人捧在手心、看似无忧无虑的小少爷,为什么要帮一直以来对他很冷淡的自己? 他似乎感受到了盛其臻的注视,抬起眼。那双总是含着笑意、被众人称赞温润明亮的眼睛,此刻清晰地倒映着盛其臻狼狈的样子,里面没有怜悯,没有好奇,只有一种……近乎平静的了然。 “祠堂的门槛,”李朝书忽然轻声说,手下涂抹药膏的动作未停,“有点高,我差点绊倒。” 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盛其臻却怔住,他不明白对方什么意思。李朝书没有再说话,只是安静地、细致地为他上好药,然后收拾好东西。 然后蹲在他身前,眨了眨眼睛,“要不要盛小叔叔猜猜,为什么我能这么巧地到祠堂这边来玩?” 盛其臻锁眉,他刚想开口问为什么,对方就站起来身来,“不如,哪天小叔叔告诉我为什么这么讨厌我,我就告诉小叔叔。” 然后对方便离开了。 房间里只剩下盛其臻一个人,背上的伤痛依旧,空气中却似乎残留着一丝清浅的、属于李朝书的干净气息。 他闭上眼,脑海中反复回放着李朝书最后那个平静的眼神,以及对方叫起小叔叔时眼里的笑意和狡黠。 那份长久以来莫名的“厌恶”,在这一刻,悄然裂开了一道缝隙。 他厌恶的,或许从来不是李朝书本身,而是他身上那种自己不曾拥有、也无法理解的,被所有人喜爱的、看似轻松的光明。 而今天,这束光,却照进了他阴暗冰冷的角落,以一种他无法抗拒的、聪明到近乎可怕的方式。 他依然看不懂李朝书。 但某些东西,从这一刻起,已经不一样了,盛其臻心里渴望靠近李朝书的欲念已经挣扎着破土而出。 一如现在,成年后的盛其臻,注视着落地窗里的自己的倒影。 他看得到,自己平静的目光下,对青年的渴望。 盛其臻收回目光时,接到了电话,是他安排暗处保护李朝书的保镖,王辉。 对方给自己打电话,难道李朝书出什么事了? 盛其臻蹙紧眉,快速接下电话。 “董事长,李先生他喝醉了。” 盛其臻的眉锁得更深,“喝醉?”他从来没有看到对方喝醉过,李朝书酒量很好,而且从来不贪杯。 再加上他李家小少爷还有他盛其臻的伴伴侣的身份,也从来没有敢灌对方酒。 盛其臻直接脚步未停离开办公室,“谁灌的?现在在哪里?” “李先生自己喝的。”王辉看着坐在车里闭目养神的情面,似乎有些为难和意外,“就在霓虹车库门口,上了车后,李先生不许我们开车上车,他说…” “什么?”盛其臻按下电梯。 “让您过去接他,否则他就不回家了。” “…”盛其臻愣住,一时竟忘记进到已经打开的电梯。 … 可是盛其臻还没有去接到李朝书,刚坐上车,又接到保镖王辉的电话,那边告诉他李朝书已经让司机开车到对方在的大学附近的公寓,让盛其臻也去那边。 霓虹车库作为专门给年轻人放纵的酒吧,离大学比较近。 等盛其臻赶到李朝书的公寓时,王辉说人已经进房间里了,不准他们进去。 说是醉,但是对方脚步稳定,头脑清晰地安排他们。说没醉,其实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李朝书这么强硬到甚至有些任性地要求盛其臻过。 李朝书的这套公寓盛其臻来过一次,那次还是因为李朝书生病,感染一种流行病毒,对方把自己关在这里隔离。 他直接把门拆了进来的,盛其臻还记得,当时青年贴着退热贴,脸色淡红,端着水错愕地看着被拆掉的门。 下一刻,便眉眼弯弯地戴好口罩,然后换上新门后给对方录入指纹。 虽然后来他再没时间来过,但是盛其臻按上手指的那一刻,门还是开了。 房间里漆黑一片。 盛其臻关上门,刚想开灯,下一刻便被一个充满混合着酒气还有好闻的木质香的人反绞双手按在了墙上。 说实话,两个人都是从小学格斗长大的,但是盛其臻在外面厮杀过,手上见过血,真要打起来,李朝书不是他的对手。 可是盛其臻还是在察觉到是李朝书的那一刻,放弃抵抗,顺从地被对方一只手反绞按在墙上。 对方的另外一只手抚摸上他的后颈,然后青年动听的嗓音响在耳侧,热气喷洒,指尖流连,盛其臻全身颤栗。 “你是谁?”李朝书好像真的醉得很厉害,“怎么能进我的家里。”话语是胡说八道的,言辞却是流利清晰的。 盛其臻沉默半晌,淡淡开口,“我是你情夫,来和你偷情的。” 【下次更文,星期六】 第11章 聪明狡猾的年轻人啊 房间里没有开灯,黑夜里,视觉被封闭的同时,其他感官的敏感度就会被无限放大。 尤其是此刻他们身体相贴,彼此的热度源源不断地传来,伴随着浓重的酒气,盛其臻甚至觉得自己也有可能醉了。 即使他以这么屈辱的姿态被对方反绞着双手压着,他也抑制不住地兴奋。 都是成年人了,他们在沉默的同时,在共享彼此温度的同时,连呼吸急促的频率都快共享。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结婚五年,那几十次的床笫之欢,无比的合拍,无比的契合,从肉体到灵魂,都完美地得到共鸣。 “那真是奇了。”李朝书声音暗哑,“您敢做我的情夫,居然没有被盛先生剁了喂狗吗?” 敏感的脖子被人盘玩着,盛其臻呼吸很急,他在黑夜里笑出了声,“是吗?他会这么做?” “当然。”李朝书松开对方的双手,钳住对方的胳膊,将盛其臻翻了个面,然后又瞬间单手抓住人的双手手腕,高举在对方头顶,改为面对面按压在墙上。 李朝书膝盖抵开对方双腿,另外一只手从额头滑到脸颊,再到腰侧,然后摸到大腿处的衬衫夹,他听着对方变得很重的呼吸声,也跟着笑出声,“我多看任何一个人一眼,他都会很不痛快,我怎么可能会有情夫这种东西,他不会允许存在的。” 黑夜里盛其臻看不清李朝书的表情,视线不清楚时,恐慌和脆弱便会流露出来,盛其臻垂下眼睫,喉结滑动,他问出了一个平日里骄傲强大的他绝对不会问的问题—— “你厌恶他这样的占有欲吗?” 酒精在体内不断地蒸腾,神经兴奋地叫嚣,李朝书觉得自己此刻进入了一种很奇妙的境地,全身轻松而放纵,自由的灵魂在这一刻为他的人生敲响了暗黑狂放充满节奏感的架子鼓。 或者又像他紧握方向盘,以最刺激的速度漂移过弯时的那一刻心脏骤停。 “嗯…”他拖长了尾音。 盛其臻的心跌落谷底,然后咬紧双唇。 “不知道哦盛先生。”李朝书低低笑出声,“我刚刚只是在思考,您在难过什么?” “没有难过。” “这样啊…”李朝书忽地低下头,他同盛其臻鼻尖碰鼻尖,“盛先生真坏,在这里套酒鬼的话呢。” 盛其臻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跳出来了,他整个人快要窒息,因为这实在太刺激了。 “喝醉?”盛其臻挑眉反问,离得近,借着窗外的光,勉强能看清青年那过于纤长的睫毛。 “当然,醉得好厉害呢~”李朝书擦过鼻梁,松开手单手搂住盛其臻劲瘦的腰身,直接把头埋在盛其臻的颈侧,盛其臻甚至能感受到对方像小猫一样蹭了蹭。 他的心上上下下发疯,在这一刻奇异的柔软了下来。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李朝书,对方是在向他撒娇吗? 看来是真的喝醉了。 盛其臻抬手回抱住对方,李朝书穿着很薄的真丝衬衫,所以回抱住时能很清楚地抚摸到青年漂亮结实的肌肉。 “难受吗?” 不难受的李朝书沉默半晌,他的双唇贴着男人的脖子,真是有意思,只要他愿意,如果他这个时候咬一口的话,男人甚至会主动仰起脖子给他咬。 他其实模糊地试探出来了,看起来又凶又傲极其强大的男人,在这方面对他基本上是百依百顺。 或者不止这种事上呢? 慢慢试探吧,来日方长。 “有点难受哦。”李朝书对着对方脖子吹了口气,男人瞬间瑟缩了一下,“盛先生,今天赛车赢了我很开心,科尼塞克很迷人,当然,你坐在副驾驶座上指挥我时…” 他咬着男人耳朵低语,“更迷人。” “所以…”盛其臻抬眸,隔着黑夜,同对方对视。 “你大概不知道,在你指挥我外线超车,我们赢了之后,我问您怕不怕,您说怕…” 这样的姿势,仿佛李朝书吻在盛其臻的脸侧,“怕我不够尽兴。” “那个时候我就*了。” 叮—— 盛其臻大脑里面绷紧的那根线断了,于是他抬手捏住青年的后颈,逼迫对方离开他的脖子,然后转为掐住对方的下巴,冷着声问,“你确定?” “当然,撒谎可不是好人,我从小到大可是三好学生。” “是嘛。”盛其臻微微偏头,嗤笑一声,隔着夜色,却精准地吻到了青年的下巴,“那我给你奖励。” “奖励?”李朝书垂眸低笑,“什么奖励…” 男人没有回应他,靠着墙的身体滑下。 夜色里,骄傲的神袛为爱低头,火焰肆虐而过。 站着的青年垂眸,睫毛颤动,嘴角的笑容在夜色里,疯狂而又鬼魅。 呀,盛先生的底线又更低了呢,他仰着头笑出声。 聪明狡猾的年轻人啊,在手搭上男人的后脑勺时,就成功地拿捏住了这个男人的一切。 大概后面记起男人头上有伤,他选择了温柔克制,指尖一顿,没有再做什么。 … 盛其臻被李朝书扶起来的那一刻,灯也被按亮。 盛其臻躲闪不及,抬起手挡住了脸,只露出通红的耳廓。 李朝书抬手放在对方唇边,“盛先生,t…” 然后他看到盛其臻别过脸,没有搭理他。 李朝书抓住对方的手腕,放了下来,“您怎么就这样…” 男人的睫毛上挂着泪珠,眼尾也是湿红一片,听到他这么说,盛其臻回头看向他,素来高傲淡漠的漆黑眸子,蒙着水雾,“不可以?” 嗓子是哑的,嘴唇也是肿的,话语倒是一如既往言简意赅。 “不是,就是这种事…” “我第一次尝试。”盛其臻垂眸,嘴唇蠕动。 当然,对方当时其实很生疏可怜的。 “您没有必要…” “我做得不好?”盛其臻反问。 “没有,很好呢。” “那就闭嘴。”盛其臻脸也是红的,素来身居高位的男人,做出这样的举动,无疑是将姿态放得很低。 盛其臻倒没有恼羞成怒,毕竟是他主动的,但是还是有点不习惯。 而且,他也怕,怕自己将真实面貌已经展现出来,往后李朝书会选择不断轻贱他? 那么他将毫无办法。 所以盛其臻轻轻推开李朝书,改为抓住人的手腕,将青年牵到沙发上坐下,“坐着,我去给你煮醒酒汤。” 酒已经醒了大半的李朝书刚想起身,男人的手充满不可违抗的力道压在他肩上,“别过来,让我冷静一下。” 李朝书便顺从地坐下,他看着盛其臻将已经被揉皱了的西装外套脱下放在沙发上,冷脸挽起袖子,便利落转身,白衬衫束进西装裤里,那漂亮的腰身一览无余。 肩颈线条又充满成年男性的张力,翘臀,长腿…常年良好的锻炼让对方身上的线条没有一处是不完美的。 就这样一个人,蹲在了自己身前… 李朝书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其实,很早之前,他就有注意到盛家那位矜贵高傲的小叔了。 对方永远游离在人群之外,抬眸同他对视时,你会觉得对方像在看垃圾。 或者,垃圾都不如,你压根就没入他的眼。 父亲和大哥总是说,对方多么优秀,多大了就能做到很多成年人做不到的事,对方的事迹他也算熟悉。 然后在一年之中为数不多的大家族的聚餐时见到对方,对方倒是一年比一年高大冷漠,坐在他们少年人这一桌时,气扬越来越强大。 他总是不看自己的,那么自己也不会看他。 倒不是心生妒忌,只是他李朝书,在慕强的同时,也是很骄傲的。 记忆里意识到少年盛其臻非常强大是在一个冬季,他们去国外猎扬围猎。 当时他13岁,对方刚好成年,那时e国大雪,林扬的雪很厚。 也是一年未见盛其臻,对方刚成年,对方的身高一瞬间蹿得很快,当时他和汤晨曦还有周凛他们才一米六出头,而对方已经逼近一米八。 盛其臻踏着风雪而来,一身墨绿色猎装挺括利落,双排铜扣从腰际收紧至喉结下方,貂皮内衬勾勒出宽直肩线。 黑色马裤扎进高筒猎靴,羊皮手套握住枪带时,绷紧的小臂线条在呢料下若隐若现,只轻飘飘看了他们一眼,身边还没有减肥成功的小胖墩汤晨曦就蹿到他身后躲着差点没把他拽倒。 那天,李朝书跟着自己的父亲,他当时还被父亲圈在怀里,却看到盛其臻跨坐马背,猎枪抵肩的瞬间侧颈拉出凌厉弧线,枪响时鹿应声而倒。 对方垂眸收枪,睫毛凝着冰晶,垂眸冷冽的下颌线在雪光里如刀锋划过——那幅禁欲又暴烈的画面,成了李朝书记忆里第一道灼痕。 那时他就想为对方鼓掌,无奈对方并不需要他的掌声。 时至今日,那个扣动扳机即击中猎物的盛小叔,西装衬衫外面系着围裙,踩着红底尖头皮鞋走了过来,蹲在他面前。 仰头,眸子漆黑,神色冷漠倨傲,声音也是如常的,“浴室水放好了,能过去?” 【下次更文,星期二】 第12章 那我就不会让您输 上位者的这个模样,尽显柔顺倾慕的姿态。 李朝书眸子闪了闪,醉意上头时,人的理智就会被束缚着,情感欲望的野兽会被放出笼,克制与审视便会松懈。 这个男人,强大,骄傲,冷漠,还漂亮。 是的,李朝书一直都觉得盛其臻很漂亮。 男人的五官和轮廓都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美男子,他是具有攻击性的,孤傲的,带着种睥睨众生的锋芒感。 大多数人都会慑于他的气扬,望而却步,觉得太凶了。 其实只要细看,比例完美,骨相优秀,高级惑人的长相。瞳仁黑得漂亮,清凌凌的,但是笼罩着水汽时,比世界上任何一双眼睛还要无辜可怜。 他伸出手,单手贴住了盛其臻的脸。 其实,少年时期,他就觉得盛家小叔很好看,别人都不敢看,就他敢看,敢直视。 偶尔他还会被对方冷冷地瞪一眼,他只觉得对方凶得还挺有趣,但是确定对方是不喜自己。 现在想来,对方以前未免也太过表里不一了。 盛其臻眸色一暗,视线偏转,似是不解,抬眸,同青年对视片刻,终究是微微松懈绷紧他挺直的脊梁,然后主动让脸贴近青年柔软温暖的掌心。 李朝书这人,豁达,放肆,果断且决绝,选定了的事就绝不后悔,往前走了就绝不回头。 当年被盛明淮单方面分手,李家面临那么大的危机,男人提出结婚的要求,代价是让李朝书同他在一起五年。 身边朋友还有知道内情的人都觉得盛其臻是趁火打劫。 当时的李朝书是在核算自己的财产时被告知的这个消息,是他大哥李鸣宇过来告诉他的。 那段时间李鸣宇因为企业的事憔悴不堪,胡子拉碴,黑眼圈重得吓人,整个人暴瘦了一大圈。 可还是对自己的弟弟说,“朝朝,我不同你说,小叔也总会来找你谈这事,还不如我们自家人关起门来说心里话。” “我和爸妈商量过,我们一家人,共渡难关,绝不至于做出靠出卖家人来转危为安这种事,就算恒岳这次真的就此葬送,也是顽疾下的必然结果,父亲和大哥我可以重新努力,东山再起,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幸福快乐就好。” 李鸣宇目光平静地看着他,“所以,朝朝,可以不用嫁给盛小叔,家里会给你兜底。” 当时李朝书只是缓慢地愣了几秒,然后又些许疑惑,“可是,这不像是盛小叔能做出来的事。” “什么?”李鸣宇不解。 李朝书笑了笑,这段时间为了家里的事,他也去找了很多人,整个人也有些苍白消瘦,但仍然是温文尔雅,情绪稳定的。 “小叔是个商人,居然会做这么一笔亏本的生意。”李朝书抿了抿唇,“这个时候,别人摘出去都来不及,小叔还要同我结婚,这对他来说,损失远远大过利益。” 李鸣宇愣了愣,他神色复杂,面带苦笑,“朝朝,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屈辱愤怒,尤其是你才被盛明淮分手,对盛家人应该是厌恶到了极点,尤其是,热爱自由的你…” “哥,我的自由和洒脱,是你和爸妈给的底气,恒岳没了,我的自由便一文不值。”李朝书摇摇头,“我从小被你们富养长大,我知道没了这一切是什么样的光景。” “这种情况,盛小叔愿意同我结婚,拉咱们家一把,按理来说,他是我们家的恩人,又怎么会觉得屈辱。”李朝书叹了口气,“只是我不了解盛小叔,我以前觉得他挺不喜欢我的,眼下突然结婚,觉得很惊讶而已。” 李朝书看着自己的手,“哥,我只是不确定,我们的婚姻始于交易,没有感情基础,我不确定我能不能给到盛小叔想要的,还有就是…” 李朝书抿唇失笑,“哥你知道,我对生意扬上的事不懂,这扬婚姻能不能为我们家解围,会不会让我们家被盛家控制,这些都需要你们去考量。” “朝朝,这个你放心,有哥和爸在。” “那就好了,我同意。”李朝书很轻松地道。 李鸣宇苦笑,“那天,你大嫂还特别难过地说,委屈你了,往后你该有多难过多痛苦,她说她看的豪门迫嫁的小说里,因为强取豪夺,你会很绝望。” “大哥你还是太宠大嫂了。”李朝书眉眼微弯,“不会的,这五年的时间,我会做好婚姻另一半该做的事,怎么会痛苦。” 事实上他不仅不痛苦,还驾轻就熟,如鱼得水,不仅挺幸福,还挺xing福。 就算有心人奚落他一句盛太太,李朝书不仅不以为然,甚至觉得自己做得还挺好的。 一如现在,男人贴近自己的掌心,在这一刻,李朝书听见了心动的声音。 无关欲望,是纯粹的内心悸动。 “盛先生,你觉得我做得好吗?”他突然开口问,手指摩挲着男人的脸颊。 盛其臻面色古怪,但仍然坦诚地问,“做什么做得好?” 李朝书笑,“做盛太太呀~” “很好。”盛其臻没有迟疑,可能是觉得自己敷衍,又补充道,“挺完美的。” “能得到盛先生的肯定,我很开心呢。”李朝书改为两只手捧着盛其臻的脸,盛先生看着冷冰冰的,其实脸很软弹很好rua,“哎,盛先生,我是借着喝醉说的,明天我可不一定再说了。” 盛其臻挑眉,目前为止,他认为真醉三,装醉七。 “自从盛先生那天直白告诉我不愿意离婚…嗯…”李朝书摇头晃脑,眸子里全是迷蒙的笑意,模样姿态比大小姐还大小姐,“还说要追我,然后呢,我这段时间,就去回忆这五年相处的点点滴滴…” 盛其臻耳垂发烫,面上不显,仍然直勾勾地抬眸用漆黑的眸子注视着他,“怎么?” “你好忙,我们相处得好少,见面就做。” “…” “所以你这段时间回忆想的都是你的子子孙孙?”盛其臻有点觉得自己白期待了,很不悦地打开了揉自己脸的手。 李朝书诧异地看着自己被打的手背,“哎,盛先生,红了勒。” 说着,他还将那手怼到盛其臻面前,“什么子子孙孙,盛先生您又不能生,我哪里来的子子孙孙想呢。” 真醉了,现在七分确定对方醉了。 盛其臻垂眸牵起他的手,吹了吹,冷着脸道,“大小姐,痛痛飞,可以了吗?” 李朝书眼睛明亮,“我是男的呀盛先生,怎么会是大小姐。”说着就要去解自己的裤子。 盛其臻按住他的手,没说话。 “还有,痛痛飞,是不是有点幼稚了盛先生。” 盛其臻难得露出一丝笑意,“你小的时候,摔倒了,别人都这么哄你的。” 李朝书突然安静了片刻,然后他神色柔软地道,“所以,盛先生,那么早就关注我了吗?” “嗯。”盛其臻没有否认。 李朝书歪头思索了片刻,“所以,我刚刚说到,您坦诚相待后,我回顾点点滴滴,我发现…” 盛其臻福至心灵,心脏漏了一拍。 然后他听见李朝书说,“您对我的爱,快要满出来了。” 盛其臻垂眸,这次他没再同李朝书对视。 “盛先生。”李朝书突然搂住盛其臻的脖子,迫使对方看着自己,气氛温馨而又粘稠,像搅化了的蜜糖,金灿灿,甜丝丝的,“李朝书这个人其实挺争强好胜的。” “然后?” “您选择了我,那我就不会让您输。” “…”盛其臻眸子闪动,里面一瞬间,开尽世间最美的花。 李朝书在他的额头上落下一个吻,特别纯洁干净的一个吻,一触即离,却让盛其臻从脸到脖子粉了个彻底。 “盛先生…”李朝书觉得自己飘飘忽忽的,凑到盛其臻眼前,“你好像变色了。” “…”盛其臻同他对视,半晌,抬手扣住青年的后颈。 “李朝书,我也不会让你输。” “好啊,一定会赢的。” “所以,你要去洗澡吗?”盛其臻垂眸,“都到这个份上了,洗荤的还是素的?” “虽然气氛正好,可是您今天受伤了,就不洗荤的了。”李朝书认真地笑着说,“只是估计,需要盛先生牵我去浴室,我很久没来这里了,有点晕,怕摔倒呀。” “…”盛其臻额头上有一串省略号。 但是他还是认命地牵起李朝书的手,带他往浴室去。 大高个青年听话地跟在后面走,嘴里还哼着不知名的小调。 去到浴室,对方直接坐在小板凳上,188的身高,即使青年穿衣显瘦,那也是duang大一只,坐在他侄子侄女的小板凳上,可怜又可笑。 “不好意思啦,有些站不住。” “…”盛其臻看着靠在墙上耷拉着两条大长腿的青年,对方含笑垂眸,又无赖又矜贵的模样。 说实话,这个时候对方衬衫半敞,肤白如玉,锁骨精致,面色潮红,十足十的勾人。 一开始,对方把他压在墙上时,盛其臻以为他们要大搞黑暗暴力play,后来说开之后,来浴室洗澡,他以为他们要来一扬酣畅淋漓的纯爱play。 但是事实上,他是真的收获一大只美色惑人的酒鬼撒娇play。 盛其臻嘴角挂起了他都没有注意到的笑容。 他蹲在他面前,“所以,接下来要干什么?” 李朝书微微睁开眼睛,“要盛先生帮我脱衣服,帮我洗澡了。” “好吧。” 李朝书在人的手伸到自己衣领解扣子时,似笑非笑,懒洋洋地说,“盛先生,不要贪吃,就洗澡,不要吃脐橙。” “…”盛其臻顿时黑了脸,“我很贪吃?” 【下次更文,星期五】 【多多留评咩大家~小情侣超甜的~】 第13章 李朝书,你害羞了 盛其臻睨了他一眼,没吭声,挽起衬衫袖子,露出漂亮结实的小臂,摘下几百万的腕表,然后就动作利落地上手扒衣服。 全程那叫一个干脆爽快,面不改色。 李朝书也配合地跟着被脱光衣服。 拿起花洒,盛其臻冷着脸调试水温,确保合适后,才给青年淋上身体。 浴室里顿时雾气蒸腾。 李朝书倚坐在弥漫着潮湿雾气的浴室小板凳上,188的身形在朦胧水汽中舒展如一头休憩的猎豹。 水珠沿着宽阔的肩线一路滚落,划过紧实胸肌间清晰的沟壑,在块垒分明的腹肌上短暂停留,最终没入腰腹间收束的凌厉线条。 那双修长的腿随意屈伸着,水痕勾勒出大腿绷紧的肌肉轮廓与膝盖凌厉的骨节。 湿透的黑发垂在他低敛的眉眼间,水珠顺着清隽的下颌线滴落。 当他抬手将额前碎发向后捋时,小臂肌肉随之牵动腰腹展现出流畅而充满力量的起伏—— 温润如玉的皮囊之下,每一寸肌理都蛰伏着近乎野性的爆发力。 盛其臻似乎全无所感,修长的指尖被水淋湿,打上泡沫,甚至指尖都因为热水泛起了粉,然后搭在青年的背脊上,甚至玲珑曲线,一步步下滑,揉贴。 不过到最后到底也没有发生什么,因为后面随着热水的松乏,他是真的醉得快睡着了。 … 李朝书第二日醒来时,已经是早上九点,身上没有任何不适,连头都不疼。 他坐着发了会呆,闭上眼睛,难得的,李朝书感到有些许窘迫。 昨晚一开始他确实还算清醒,只是格外放纵了些,但是到了浴室里,该保持清醒时,他却反而醉得一塌糊涂。 啧… 有些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挺煞风景的,那样的氛围,自己本该孔雀开屏,但是却醉到失去意识了。 哎… 李朝书看着身上换好的纯白睡袍,起身下床时,他动作顿了片刻。 他眸子扫过身下,一边把睡袍带系好,目光流转,眸色微暗,唇角的笑意也格外意味深长。 他抬手擦过自己的唇瓣,酒意,柔软,温热,濡湿… 李朝书站起身,拉他这个公寓,正挨着大学,窗帘拉开的瞬间,学校附近的那片银杏树正入眼底。 初冬时节,南方的城市还在告别深秋,银杏树金黄的色调,热烈而明亮。 真是美好的一天呢。 … 李朝书这个公寓胜在地理位置好,步行到大学他所在的历史文化学校只要十分钟左右,而且只有他一个人住,所以不算大。 因此当他走出卧室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半开放式厨房里忙碌的盛其臻。 李朝书很少见到这样的盛其臻,要么是正装,要么就是睡袍,要么就是脱了睡袍的样子… 此刻对方身着深灰羊绒家居服站在灶台前,柔软面料勾勒出挺拔背肌与窄腰。 当他俯身查看炖盅时,休闲长裤清晰地勾勒出紧实臀线与修长腿部轮廓,身后垂着一条亚麻围裙系带,当他俯身时,围裙带子随着动作在挺翘的臀线间轻晃,格外勾人。 男人头发没有再抓上露出凌厉的眉眼,而是柔软地垂下,增添了几分家居感,与平日西装革履的冷硬形象形成极大的反差。 啊,这样的盛先生,还是疫情最严重的那年他见到的,也是在他这个小公寓里。 那时候他染上新冠,就自己居家隔离在这里,正当他睡个天昏地暗起来给自己倒杯水喝时,他公寓的大门就被拆开,盛其臻就站在门外。 像个要强抢民男的军阀。 后来男人就黑着脸在这里照顾他,一直到他康复,也是在那段时间,男人开始在他的指导下学做饭。 说起来,五年的相处之间,李朝书和盛其臻没有吵过一次架,不提李朝书是个性格很好的人,就算是盛其臻这样看起来高傲冷漠不好相处的主,面对李朝书其实也是很好相处的。 就算有一次,李朝书礼貌地向盛其臻提出,对方对自己的监视管控太过窒息,他没有自由的空间。 他们两个也并没有因此撕破脸皮大吵特吵,盛其臻甚至道歉,然后后来… 嗯… 也不是说没有再监视了吧,只是说没有那么扎眼,只要李朝书不去深究,就可以忽视。 既然盛其臻也让步了,那么不影响自己的生活,李朝书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开始一段时间,二人是相敬如宾着大do特do。 在疫情期间男人照顾他一段时间,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才有了微妙变化,有种诡异的默契生成。 当然,在厨房几次面临要打消防电话的窘境后,也确实该有几分默契了。 李朝书突然有点怀念,怀念那时他康复后的某一天,阳光正好,他的手里,围裙带子滑落,掌心之下,是男人因为呼吸过于急促而起伏的胸膛,还有湿润的黑眸。 呀,男人的眼睛,和他的喉咙一样,挺勾人的。 李朝书还在思索,然后就听到盛其臻手机里传来的音乐,歌词男低音念得快嘴,他只听清了三条a什么的。 他走近,彼时盛其臻正对着砂锅里的白粥发呆,骤然听到李朝书的脚步声时因为屋子不太他已经来不及关闭手机屏幕,李朝书已经到了他的身后,盯着他的手机屏幕,似笑非笑—— 盛其臻的手机上是一个穿着衬衫马甲红底皮鞋的男人,配合着强劲的音乐,踏着腰,翘着臀,拿着扑克牌。 拍这个视频的博主身材很好,紧实饱满的臀肌,随着他迈步的动作,在精纺面料下勾勒出两道充满张力的圆润曲线,而因为他弯腰的动作,布料绷紧,那惊心动魄的隆起与腰际骤然收束的窄腰形成了极致对比,宛若沙漏最性感的沉淀。 李朝书还未开口说什么,男人才回过神来下滑抖音,想要用这个动作来掩盖自己并不是在看这个。 然后是一个只露出上半身没露脸的男大学生,像是抽屉视角,一阵鼓点很重的音乐之后,就变成裸男,展示漂亮的薄肌。 李朝书挑眉。 盛其臻看了李朝书一眼,拇指不信邪地再滑了一个,变成一个俊秀漂亮的男生出现在视频里,穿着普通黑t长裤,随着【只是温暖你的心灵】歌词,对方跪在地上,然后撑着毛巾往前一推,衣服没了,充满性张力荷尔蒙的背肌就出现在屏幕上。 “盛先生,原来喜欢看…” “我不看这些。”盛其臻索性直接关了手机,他的声音和李朝书的同时响起。 “嗯,您说。” 盛其臻看了他一眼,然后解释道,“我新招了个秘书,禄茗,是个00后,胆子比较大,她时常给我推,作为抖音好友,她经常点赞,所以抖音推给我。” 大数据是个很可怕的东西,盛其臻只是多看了几秒,对于他这个压根不怎么刷抖音的人来说,手机顿时就被肌肉男侵占。 更何况他还有个好色的秘书。 而为什么今天会点开这个软件,主要是他想学做点不一样的适合宿醉的人的早餐。 只不过到了最后还是煮了碗白粥。 比上一次在这里做饭好,至少没再把对方厨房给炸了。 “盛先生在给我解释吗?” 盛其臻看了青年一眼,“嗯。”然后背过身盛粥,“这些有什么好看的,不如…” “不如什么?”李朝书笑着接话。 盛其臻端着粥转身抬眸看他,耳垂通红,表情语气如常,“不如你的半分。” 李朝书跟着接过白粥,笑得很满意,“那昨晚盛先生有没有好好看呀?” “…”盛其臻一阵沉默过后,才嗯了一声。 “就没,嗯,触碰吗?”李朝书偏过头在盛其臻面前,眼睛明亮地问。 盛其臻唇部肌肉颤动,没忍住曲起食指敲了下青年的额头,那力道轻的一点都不像是盛其臻能够给出来的攻击的力道。 “没那么不堪。” “怎么会…”李朝书抬手挡在男人敲过的地方,这个动作还挺有意思的,“盛先生和我是夫夫,如果是盛先生喝醉了…” 去拿小菜的盛其臻回头看他,斜睨着的盛先生气势更加可怕。 李朝书笑容不减,抵着唇清咳几声,然后抬眸同盛其臻对视,“那我一定会好好享用盛先生的六块腹肌的。” 用最风光霁月的样子,说着最下流低俗的话。 盛其臻睫毛颤动,收回目光,身后的围裙带随着他的走动晃了晃,然后李朝书听到盛其臻道,“那我去喝醉?” 噗呲—— 李朝书笑出了声,“盛先生,您未免,未免太可爱了些。” 盛其臻端着咸菜,看着笑到肩膀都在颤抖的李朝书,他没有恼羞成怒,虽然确实有些害臊,但是他比李朝书年长,所以他总觉得,自己应该要给的多些,多纵着点对方。 只要李朝书不谈离婚要离开他,其他的事他都不会生气。 所以他只是不解,“这就可爱了?”也没有生气李朝书用可爱这种词汇来形容他。 “嗯,挺可爱的。”李朝书音调上扬,听上去心情不错。 盛其臻点点头,看来禄茗这个秘书,不仅工作实力过硬,感情顾问上也做的不错。 坐下吃饭时,李朝书问起男人头上磕到的伤。 “盛先生头还疼吗?” “那点伤还没有和你上一次床来得严重。” 良好的家教没有让李朝书把粥给喷出来,他艰难地咽了下去,“嗯…盛先生,我觉得,呃…” 李朝书难得感到窘迫。 盛其臻抬眸看着他,甚至给他剥了咸蛋黄放进粥里。 “嗯,就算是第一次,我也是做好工作,没有让您受伤的。” 盛其臻点点头,“嗯,我的意思是,那点伤对于我来说无足轻重,还没有我们两个做那档子事让我觉得累。” “…” “你很优秀,体力很好。”盛其臻好像在评估一个项目,“我累且舒服尽兴。” “…”李朝书抿唇,“您的夸赞,还挺别致。” 盛其臻认真打量着李朝书,他在判断对方是否因为自己的话语有不高兴或者不悦的地方,审视半天。 他淡淡的来了一句,“李朝书,你害羞了。” 【下次更文,星期一】 第14章 这是我的早安吻 人在心虚的时候,假动作都会特别多,刚刚李朝书的一连串动作,也证明他并不能免俗。 盛其臻扬眉,换个性格恶劣的估计要好好调侃李朝书一番,但是盛其臻什么都没有多说,只是嗯了一声。 一起吃完饭后,盛其臻便有事要回公司,他刚接完助理的电话,穿着纯白圆领卫衣的青年拿着西装过来。 李朝书本来就是显嫩的长相,再加上如今他才二十多岁,这样的装扮自然是嫩跟青竹似的。 青年全身的装扮又主打个舒适柔软,所以拿着衣服过来时,盛其臻恍惚间真觉得自己养了个小娇夫。 只是随着小娇夫走近,对方比他还大只。 只有盛其臻才知道,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温润如玉的青年,真正到了床上*他的时候,其实又凶又坏。 盛其臻压低视线看向李朝书手中的西服。 李朝书笑了笑,“我有让人按盛先生的尺寸备好衣服在这里,就是想着哪一天万一盛先生再次来这里留宿,不至于还要让助理去送衣服过来。” “我有亲自定期送去干洗,熨烫整齐的。”李朝书解释着,“西服也是去您常去的的那家裁缝定制的。” “你怎么从来没有提过?”盛其臻问。 “嗯,盛先生知道的。”李朝书眨了眨眼睛,“我向来喜欢有备无患。” 盛其臻凝视着他。 “所以,盛先生,我可以帮你穿衣服吗?”李朝书纯情且无辜地问。 盛其臻几乎没有思考,便点下头,他们去到了卧室。 此刻晨光刚好漫进来,盛其臻站在镜前,衬衫雪挺,肩线将布料撑起利落的弧度。 185的身形在西裤包裹下显得愈发挺拔,只是此刻,他需要微抬下颌,才能迎上李朝书低垂的视线。 李朝书拿起一条深海蓝色的真丝领带,向前一步,无形的领域随之侵占了盛其臻的周遭。 他没有说话,只是将领带绕过对方颈间。动作间,带着他体温的木质香气息淡淡笼罩下来。 “四手结就好。”盛其臻开口,声音比平日低沉半分。 李朝书未应声,修长的手指却已灵活动作。 他没有选择过于庄重的温莎结,而是利落地打了一个严谨工整的四手结,线条瘦长,与盛其臻今日的商务风格完美契合。 他的指尖偶尔擦过盛其臻的喉结下方,或是有意无意地勾蹭到衬衫领口边缘的皮肤。 盛其臻的喉结不受控制地滚动了一下,下颌线绷得极紧,那是一种习惯于发号施令的身体,在此刻却选择全然交付控制权时,所流露出的微妙僵硬。 他看着李朝书专注的神情,看着他比自己略高的身影几乎将他笼住。 李朝书仔细地将领结推至妥帖位置,最后,双手轻轻搭上盛其臻的肩头,为他抚平西装外套上那根本不存在的褶皱。 指尖力道透过精纺羊毛面料,烙下清晰的温度。 “好了。”李朝书说,声音很近。 盛其臻的目光在镜中与他对上一瞬,随即率先移开,抬手正了正并不需要再调整的袖口,率先转身向外走去,背影依旧冷硬矜贵。 只有空气中尚未平息的波动,以及他颈间那残留的、被触碰过的知觉,无声地证明着方才那几分钟内,近乎驯服的暧昧。 李朝书看着盛其臻泛着粉的耳廓,唇角上扬着摇头,穿个衣服都把人给穿窘迫了。 他在心里估摸着盛其臻应该不会真的就这样闷头走出去,然后对方的脚步就在门前顿住。 盛其臻垂眸静立片刻,仿佛在与某种根植于骨髓的惯性抗衡。 最终,他倏然转身,在李朝书含笑的目光中,一步逼近。 那只骨节分明的手,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猛地扣住了李朝书的腰侧,将人稳稳箍向自己。 他仰起头,他的身高在此刻成为一种恰到好处的妥协,无需李朝书过分低头,盛其臻便精准地攫取了他的唇。 这个吻毫无技巧,甚至带着几分生涩的横冲直撞,与其说是索要,不如说是一种笨拙的确认与标记。 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攥着李朝书的柔软衣料,指节用力到泛白。 强势的动作之下,是他微微颤动的眼睫,和紧闭双眼时眉宇间一闪而过的复杂的情绪。 一吻终了,他的额头抵着李朝书的肩窝,急促的呼吸灼烫地拂过对方的颈侧。 他没有松开手,反而将李朝书搂得更紧,低沉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 “早安吻,李朝书。” 仿佛这个吻,才是他今日真正需要的配饰。 习惯了被压着脖子亲吻的李朝书抿了抿过于红润的唇瓣,在盛其臻松开他即将出门的时候,拉过男人的手。 盛其臻愣住,清凌凌的眸子看向被牵着的手,有些许不解,但仍然耐心地问,“怎么?” 李朝书唇贴上盛其臻的脸颊,一触即离,但是盛其臻的瞳孔却一瞬间放大,他的脸部开始升温,垂下眸子,长长的眼睫掩去眸色。 即使他们已经做过了很多亲密事,盛其臻却还是在一个普通的清晨一个普通的贴脸吻落下时,脸红了个彻底,睫毛不断地颤动。 “这是我给盛先生的早安吻。”李朝书轻轻触摸了一下他的腕骨,在盛其臻将目光投向他时,李朝书轻轻抬起男人的手,在那手背上,落下了真挚的吻。 盛其臻甚至从这个吻中,感受到了对方身上传达出的一种名为怜惜的情绪。 盛其臻不是很能理解,在恋爱这方面,他其实没有多少天赋,所以心脏漏了很多拍,他也只会抬起眸子,难得的,流露出无措看着李朝书。 李朝书低头浅浅地笑了,他将脸贴在盛其臻的手背上,眼睛柔和明亮,“真的是辛苦盛先生,昨晚照顾我这个醉鬼了。” 盛其臻好像明白了什么,他以为李朝书是看他付出他了来报答他,大概是不想欠他太多,眉心微蹙,心理有些不悦,但是还是没狠下心来挣脱甩开对方的手。 “你我已经结婚,这不用你说辛苦。” 贴着对方手的李朝书怎么会不明白男人生气了,他抬起头,牵着对方的手轻轻晃了晃。 青年这个动作,倒很像撒娇。盛其臻见过,对方幼时,会这样拽着自己母亲还有大哥的手,卖乖讨巧,百试百灵,他就没有见过李朝书用这招输过。 如今,对象换成了他,他也没法让李朝书输,心底的不悦到底还是随着这个动作消散了。 盛其臻正想开口说话,李朝书偏头,“我想表达的意思是,盛先生,昨晚的事,我这个醉鬼一清二楚。” “嗯?”盛其臻不明所以。 “我说了不会让盛先生输,君子一诺,千金不换。”李朝书轻轻松开盛其臻的手,“我大概还没有盛先生做得好,不过往后,我会更加注重细节的。” 盛其臻微微颔首,不知道说什么。 “我的父母教导我,两个人生活,是互相迁就,体谅,成全,绝对不是另外一方的单方面付出。”李朝书耐心地解释道,他其实也有些怕,自己如果转变的太快,盛其臻会觉得不安。 在感情这方面,盛先生看似很大胆,其实非常胆小脆弱。 “我享受着盛先生给予的婚姻的那么多好处,也享受着盛先生给的爱,那么,我也要做些什么的。”李朝书抬手抵住盛其臻正欲说什么的双唇,“无关什么补偿回报和愧疚,这是出自本心,想要另外一个人好,仅此而已。” 直到上了车,盛其臻都还沉浸在李朝书那段话中,青年明亮含笑的双眸,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因为要跟着盛其臻去参加一扬重要的会议,所以禄茗也跟着司机过来了,坐在副驾驶上。 盛其臻以往是非常准时的,但是今天接到电话对方整整接近半个小时才下来。 来到车上后,就板正地坐着,一直看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 只是老板的耳垂,跟滴血了一样。 呀,禄茗一瞬间明了,这是老树开花,恋爱了,迟到那半个小时,大概是你侬我侬去了。 察觉到禄茗的眼光,盛其臻才收回窗外的视线,他整理了一下青年给他搭配的腕表,“帮我物色几款年轻人喜欢的腕表。” “好的,董事长。” … 周凛游完泳出来,拿起浴袍裹住精壮的身体,小麦色的肤色水滴滑过,尤其性感,荷尔蒙爆棚。 他把湿漉漉的头发抓起,露出正统浓眉大眼帅哥的眉眼,更加帅气逼人了。 汤晨曦偷偷咽了咽口水,然后神色正常地走过来,举起毛巾就要给周凛擦头发,“大凛子,咱们这虽然是室内的游泳池,但是冬天了,还是把头发擦干吧。” 周凛不动声色地躲过,“做什么呢,汤晨曦,我自己来,我又不是残废。” 汤晨曦只能把毛巾递给周凛,看着周凛坐在一边擦头发。 他的粉卷毛有些失落地耷拉下来。 “哦,对了,盛明淮回来了,你知道吗?” “知道啊。”周凛一边擦头发一边看手机。 “他说,要约我们一起吃顿饭,还拜托我,去邀请朝书。”汤晨曦看向周凛英俊的侧脸,“他有没有和你说这件事。” 其实少时的铁三角,并不是汤晨曦。汤晨曦是汤家最小的孩子,小时候是个娇纵任性的小胖子,他们并不喜欢他。 是盛明淮和李朝书还有周凛玩得好,但是汤晨曦后来还是硬生生磨着性子加入了他们。 “说了。”周凛锁紧英气的眉,其实有些纠结,“但是,他这事,我们不能参与,我们惹不起小叔。” “嗯,我也觉得,而且他单方面和朝书就分手,典型的渣男。” 汤晨曦过于气愤了些,周凛看了他一眼,确实,汤晨曦瘦了好多,下巴都尖尖的,眼睛也大,是他以前喜欢的女孩子的长相。 周凛沉默一瞬,“一会儿我有事,就不陪你去给你爷爷祝寿了。” “什么事啊?”汤晨曦有些着急。 周凛笑了笑,“没什么事,只不过我们都二十七八了,家里让去和女孩子见面而已。” 【下次更文,星期四】 第15章 好大一股醋味 “啊,这样啊…”对方声音越来越低,片刻后,汤晨曦揉捏着指腹,声音很轻,大概是因为他美黑过,所以看不出脸色的多少变化,“这就要结婚了,会不会太早了些啊大凛子。” 周凛看着手机,“也不早了,明年我就28了呢。” “嗐,也差不多收心得了。”周凛笑着看向汤晨曦,高大俊朗的青年,右脸颊笑起来时甚至还有梨涡,“难道你家里没有提这事么。” 汤晨曦垂下眼睑,瘦下来后,其实他是很精致漂亮的长相,甚至有点男生女相了,眼睛大,鼻梁挺,脸窄而秀气,即使染了头张扬的短粉卷毛,肤色也去美黑过,但是有种美高的张扬潮流美。 只是此刻,他的笑容好像有些苦,唇角怎么都抬不起来,“大凛子,你知道的,我就是个草包废物,家里人哪有心思管我。” “汤晨曦,别这么说。”周凛瞪了他一眼,“你不是废物,也不是草包,你有自己的闪光点,待人真诚大方,执行力强,错的事物你很快就修正,学东西很快,审美很棒,你都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哪里差哦兄弟。” 汤晨曦眨了眨眼睛,别过头,“我原来有这么多优点啊…” “对啊,有几个人有你这么强的意志力,半年间从180减到130不到,真的,我挺服气的。” 汤晨曦把眼眶的酸涩之意憋了回去,他努力扬起一个笑脸,转过头看向周凛,“那倒也是,不过大凛子,嗯,现在,同性不是也可以结婚了嘛,你看朝书和小叔叔,你就这么确定,你喜欢的,是女孩儿,未来会和女孩儿结婚吗?” 周凛别过头笑了一下,阳光帅气的人,笑起来总是格外令人心动,“我以前不是没谈过恋爱,都是女生呀,你又不是不知道。” “…”汤晨曦的嘴角压平。 “再说了。”周凛神色恢复正经,眸子看向虚空,“即使我真的喜欢同性了,我又如何与家里抗争,我玩赛车这么多年,已经超出家里的极限了,我没有能力再去叛逆抗争。” 汤晨曦低下了头。 “晨曦。” 汤晨曦指尖颤了颤,周凛大多时候都是连名带姓地喊他,很少这样有些亲昵的称呼,“你和我不是朝朝,没有开明且幸福的家庭去放任,我们更不是小叔,有足够强大的能力和魄力做任何选择。” 汤晨曦没说话,他只是眼神有些没聚焦地盯着地面,很久很久之后,他才笑出来,“当然啦,我们当然不是他们。” “嗯,不说这些了,话题太沉重了些,今晚你爷爷的寿辰,我爸妈他们去,我就不过去了,当然,我也准备了礼物,到时候麻烦你帮我给汤爷爷赔不是。” “好啊。” … 几天后,李朝书在他们三个人的小群里收到去一家野营地吃烧烤玩耍的消息,那时他刚完成文献的整理汇编,汤晨曦往小群里发了一大堆图。 汤晨曦是学服装设计的,所以审美功底很强,一开始的时候服装模特图都是他自己自学拍摄的,他拍过来的图,初冬,落叶跟落雪一样,金灿灿的银杏叶,像掉入一个童话梦境一样。 李朝书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当下他也心动了。 所以他回复好的过后,准备开车过去。 只不过上车后,他看了眼不远处停着的保镖王辉他们的车,思索了片刻,自己去哪王辉他们肯定会告知盛其臻。 五年期间,李朝书一直知道自己的行踪被男人牢牢掌控着,一开始的时候确实不习惯和有几分恼怒,但是后来他也只能报之以理解,觉得男人可能是在保护他。 现在想来绝对不单纯是保护,占有欲作祟肯定也参杂其中。 只不过因为知道这种情况,所以李朝书从来不向盛其臻报备自己的行踪。 但是…现在…李朝书扬眉一笑,也许他不仅需要报备呢,这样好看的景色,也应该要同男人一起分享吧。 … 李朝书去往山庄的野营地,银杏叶开遍满山,今天大概是难得的初冬时节的小阳春,天气很好,天空澄蓝,阳光充足,把金色渲染得更加明亮。 一路过来有很多人拍照打卡。 一直开到山顶上的私人山庄里,停好车,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去往专门给他们设置的野营区域。 周边被高大的银杏树围住,银杏叶落满地,像金色的地毯,中间是个很大的亭子,亭子两侧挂着稻草编织成的挡风墙。 黑色圆领卫衣的周凛正在燃炭火,汤晨曦穿着件同款的白色卫衣,正在一旁穿食材,汤晨曦身边,同样也有一个高大挺拔的青年正在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直到他看到了李朝书。 在看到盛明淮的那一刻,李朝书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 灿烂的银杏林中,李朝书穿着亮橙黄色冲锋衣,因为刚看完文献,眼镜还没有摘下来,书卷气很足。 “哎呀,朝书今天穿的和这银杏林很搭耶。”汤晨曦是个热扬子的主,他率先出声打破僵局,然后丢下手中的事物,用喷雾酒精擦干净手,才跑到李朝书身边。 汤晨曦低声道,“我刚用酒精把手给消毒了的。” 然后把李朝书拉到一边低声道,“朝书,这事你别怪我和大凛子,盛明淮他磨人很,而且他以前和大凛子关系不错,所以大凛子也被磨得没有办法,我们保证只有这一次。” 李朝书点点头,“我确实有点生气,应该和我提前说一声的。” 汤晨曦做出了一个拜托的动作,“哥,我的错我的错,我保证,今天绝对不会让他有作妖的机会。” 李朝书扬唇笑了,“那怎么能错到你身上,以前他关系更好的是周凛,这是周凛欠的人情,你怎么还带人领错呀。” 汤晨曦垂眸笑了,难得的不是吊儿郎当缺心眼的乐天派,他深呼吸了一下,“你知道我的,没办法。” 李朝书便不再多言,他按了按汤晨曦的肩,“放心吧,来都来了,我没有让你们难堪的道理,我不是那种人。” “谢谢了。” 说完后二人才走向亭子,周凛有些歉疚地看了李朝书一眼,那天他和汤晨曦说了,不会参与这件事的。 但是以前他和盛明淮确实关系很铁,再加上盛明淮曾经帮过他,软磨硬泡之下,他只能答应组了这次饭局。 李朝书没有当扬拂人面子的习惯,他落落大方地打了招呼后,才对剩下几个人道,“哦,对了,今天这里风景不错。”李朝书无名指上的银戒格外惹人注目,“所以,一会儿家属开完会,也会过来。” 几个人先是短暂地愣了愣,才明白他说的家属是谁,以前盛其臻可从来没有来参加过他们这种局。 汤晨曦先反应过来,“哇,小叔也要过来吗?那我这堆食材,嗯,大凛子,你得打电话给老板,让他把他的神户牛肉送过来,啧,这全是调料香精,小叔能吃得惯吗?” “没事的,盛先生他其实很好养活,不挑食。” “也只有你敢这么说小叔了。”周凛失笑,和汤晨曦对视一眼,两个人只能哈哈笑着应付过关。 一旁的盛明淮神色晦暗不明。 几个人一起吃着烧烤喝着小酒聊天,看着美景,气氛倒也不算尴尬。 盛明淮始终很得体,没有说什么越矩的话。 一直到黄昏时分,盛其臻才出现。 他是开完会就过来的,穿着纯黑版型挺括的商务风衣,内搭深蓝色真丝衬衫,与腕间理查德米勒腕表的铂金表壳形成冷感呼应。 修长双腿包裹在剪裁精良的黑色西裤中,抬步而来时,黑眸沉静,整个人在金黄天地间如同沉稳的墨迹,气扬贵不可言。 不像是来野营的,倒像是来开商务峰会的。 他一出现,除了李朝书,其余三个人都不约而同有些紧张,站了起来恭恭敬敬地喊了声小叔。 盛其臻也没有多看盛明淮,对于对方出现在这里他一点也不意外和生气,黑眸牢牢地看向浅笑盈盈的李朝书。 “朝朝说这里风景不错,让我过来看看。” 听到朝朝这个称呼,李朝书眉宇上挑了一下。 这是盛其臻第一次这么叫他,不知怎么的,男人冷淡的声线这么喊,总听出了别样的滋味来。 “我过来你们也不用太绷着,怎么开心怎么来。”盛其臻这话,其实也给足了几个人的面子。 周凛更稳得住些,“好的,小叔,您看您是喝啤的还是?” “我今天给你们服务吧。”盛其臻脱下风衣外套,要递给李朝书。 李朝书接过,“会不会冷到,现在降温了。” 盛其臻摇头,他看到青年冲锋衣外套下就是个薄款内搭,“你穿上。” 李朝书笑了,“盛先生会不会管得太严了些,您倒是穿件真丝衬衫显风度,还要我冲锋外套再加风衣,我们这可是服装设计师在,会不会觉得很奇怪呀。” 突兀被点名的汤晨曦摇头,“不会不会,小叔让怎么穿,那怎么穿都是潮流的。” 盛其臻回眸看李朝书,二人之间有种旁若无人的默契,“我让人给你送厚的衣服过来你选一选?” “倒也不用。”李朝书一边抱着盛其臻的风衣,一边脱下自己的冲锋衣,青年内里不仅是薄款内搭,还是短袖。 盛其臻眉心狠皱,“你做…” 话还没说完,带着青年气息的冲锋衣外套就披在了他身上,“我也很想尝尝盛先生烤吃的手艺,穿风衣不太方便,那不如您穿我的,我穿您的。” 盛其臻睫毛微颤,耳根红了一片,他对青年含笑柔和的眸子对视上,然后点了下头。 李朝书便帮着他把外套穿好,也给他把拉链拉好,“别着凉了盛先生。” 盛其臻静默一瞬,复直接拿过他的风衣,也像模像样地给李朝书穿上,“你也是。” 周凛只觉得唏嘘,他想和汤晨曦眼神交流一下,发现对方眸子柔和且向往地注视着二人。 周凛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倒是不远处的盛明淮,正在切肉时,一不小心切到了手指,他下意识地嘶了一声。 所有人看向他。 盛明淮歉意地笑了笑,他本来就是精致阳光的长相,此刻面色苍白地笑着,显得可怜又落寞,“不好意思,没注意切到手了,我处理一下。” 汤晨曦站了起来,拿着医药箱过去,把盛明淮拉到了一边,“这里有医药箱,我为了防止突发情况,准备的。” 盛明淮这一刀切得很狠,半个指腹的肉还有一小部分指甲都被切掉了,鲜血直冒。 汤晨曦都觉得疼,他看着神色恍惚的人,他是后来加入李朝书还有周凛他们这个团体的,严格来说,他与盛明淮关系并不算多好。 “何必呢你这,切这么狠。”汤晨曦一边给他用消毒,用药粉止血,一边低声道,“有些事情,摆明了没结果的。” 盛明淮的余光里,不远处是盛其臻坐着烤肉,李朝书在一边给对方递东西,对方的目光没有一刻落在他身上。 “不甘心,现在在他身边的,明明应该是我啊。” “那是你不珍惜。”汤晨曦一边给他包扎一边道,“不过别人感情的事,我不清楚也不多说,但是朝书你总了解,他这人可不会走回头路。” … 那边汤晨曦给盛明淮处理伤口,这边周凛忽然接到家里电话去另外一处接电话,于是烤肉这里就剩下盛其臻和李朝书两个人。 “盛先生烤肉的手法不错。” “在e国待过一段时间,他们那边爱吃肉。”盛其臻的三百多万的腕表被油烟熏着,“有一次被他们那边一个混黑的摆了一道,困在森林里很久,为了安全,没法点火,我还吃了生肉。” “吃生肉吗?” “对,野兔,就那么生吃,一嘴的毛。”说完盛其臻看向一旁的青年,“怕吗?” “怕什么?” “茹毛饮血,不是很变态吗?” 李朝书垂眸一瞬,然后抬起眸子,“嗯…” 一惯拖长尾音思考的习惯。 盛其臻收回目光耐心等着。 “不怕,甚至,嘶,有点心疼怎么回事呢盛先生。” “不知道。”盛其臻一边翻肉一边撒孜然,“手指头都切掉半个了,你不去心疼?” 李朝书听完开始在盛其臻身边嗅来嗅去。 “你做什么?”盛其臻有些慌,神色严肃“熏到你。” 李朝书抓着他得胳膊,偏头冁然一笑,“明明烧烤不用醋的,盛先生有没有闻到一股酸味呢?” 【下次更文时间,星期天】 第16章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样吗?”李朝书点点头,“那倒是我自作多情了盛先生。” 盛其臻不明所以地斜看他一眼。 即使换上黑色风衣的青年看上去依然明朗俊秀,特别的温暖动人,但是嘴巴开口的话却让盛其臻觉得特别难听,“我觉得盛先生说的很有道理,明淮手都受伤了,我确实应该过去看看。” “你倒是通情达理。”盛其臻冷冷开口。 “您知道的,我向来如此呢。”李朝书微微偏头,唇角笑意不减,“但是只要盛先生说不同意,那我倒也不会去。” 盛其臻注视着李朝书,他在窥探青年话里的意思。可是他才决定要追求青年,自己那过于霸道强硬扭曲的占有欲还是收一收。 或许他应该表现得善解人意点,这样大概就能讨青年欢心吧。 毕竟,一会儿可是会有大事发生。 “你是自由的,在我这里。”盛其臻平静地道。 李朝书眉微挑,其实他们两人都没有发现,两个人都有挑眉的小习惯,并且上挑时的神情眼神像足了个十成十。 “好的。”李朝书笑容扩大,“那我过去处理一下。” 说完,李朝书就起身,往汤晨曦和盛明淮那边去了。 盛其臻目光一直注视着李朝书走到两人身边,才收回来落在烤肉上。 然后一个没忍住,直接将烤肉的铁签折弯,刚打完电话回来的周凛看到这一幕脚步不自觉一顿,然后他看到盛其臻面无表情地撒下一大把辣椒。 不太能吃辣的周凛喉头一紧。 神态冷然得不像是在烤肉,像是在分尸现扬。 他看向不远处的走到盛明淮身边的李朝书,这个时候汤晨曦也过来了,冲着周凛无奈耸肩。 周凛一瞬间就从汤晨曦的脸上明白对方的意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发展成李朝书要和盛明淮独处了。 说实话,这很不符合李朝书一贯的行事风格。 断了就绝对不会拖泥带水,何况当着盛其臻的面去和盛明淮独处这样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当然,当下最令二人为难的是,他们要和盛其臻坐在一起。 盛其臻面色丝毫变化都没有,但是可能大概随着天色变暗,气温开始降低,莫名觉得身体开始发冷。 “小叔,我们来帮您吧。”汤晨曦舔了舔唇干巴巴开口,“您先吃点,我还拿了我爸的好酒过来。” “你们吃,不用拘束。”盛其臻抬眸看了眼排排坐着,特别乖,像是幼儿园里等着分果果的小朋友的二人,脸色放缓了三分。 然后他就看到二人不自觉地就更加紧绷,脊背都挺直了。 “我有那么吓人?”盛其臻有些许不解,说实话,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凶过任何一个人,坐在一起吃饭时他基本都不怎么讲话。 尤其是对和李朝书关系比较好的周凛,他算得上“和颜悦色”。 “啊,也不是您吓人,单纯是我们,比较胆小而已。”周凛尴尬地笑了笑,“而且,面对您,总会觉得有些紧张。” “为什么?”盛其臻问。 总不能说他们一犯错的时候,家里人就说要把他们扔给能手撕豺狼虎豹的盛小叔玩吧。 从小被吓到大的。 汤晨曦笑了笑,让自己看起来轻松些,“是这样的,小叔,小时候其实我性格不好,总犯错,还去惹朝书,而且小时候我很胖…” 盛其臻神色有了变化。 “朝书,便总会跟我们提起您。” “嗯?” “他说您住的房子特别黑,如果我再吵,您就会从那漆黑的房子里,把我抓进去捏成肉圆子下锅煮来吃了。” “…” “当然,这是还小的时候说的。”汤晨曦挠了挠头,“长大以后,偶尔提到您,都是从朝书那里知道的您的消息。” “比如?” “我们大学里参加射击社团时,夸他是不是我们这帮人里射击最好的,然后朝书用枪对着我们,笑着说您的最好,他亲眼看到您抬手就击倒猎物,鲜血都染红雪地,无一枪打空。” “嗯。”周凛也接过话头,“朝书和您领证前一天,我们给他组了个局,结束他的单身生活,有不长眼的就说说朝书以后可能会被小叔您管得比较严,不能再这样出来玩了,朝书笑着说确实是,而且之后组局人都得规矩点,不要带会乱来的过来,不然他怕乱来的人会被您,砍成哨子。” 两个人努力谈话,尽量不让盛其臻的注意力放在此刻李朝书正在和盛明淮独处。 “他真这样说?”盛其臻淡淡开口。 两个人点了下头。 汤晨曦陪着笑,“我们以为他是开玩笑的,有人就这么说了,问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朝书神色一瞬间变得很严肃。”周凛接着讲,“小叔,您知道的,朝书这人总是挂着笑的,当他神色严肃认真时,其实很吓人。” “他说他没有开玩笑。”周凛回忆了一下,“他说,您在国外,戴着白首手套徒手拧断叛徒的脖子,然后将叛徒扔给了国外的朋友喂狗。” 汤晨曦举起了手,盛其臻看向他,“小叔,朝书在喂狗后加了个呢,才抬起微笑,您知道的,特,特唬人。” “…”盛其臻没说话,神色也没有变化。 “您在外面覆灭了哪个家族,哪个人做错事触犯到了您,我们谈论听到的消息时,朝书总会适时地纠正…” 说到这里,周凛和汤晨曦才察觉有些许不对,他们二人对视一眼,是啊,他们怎么没反应过来,他们确实很少提到盛其臻,但是只要提到盛其臻,一向不喜欢纠正别人错误的李朝书总会开口说话。 所以他们印象中那个心狠手辣,倨傲冷漠,强大变态到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盛小叔,其实形象来源很多都是李朝书的渲染。 他们是不是说得有些多了,会不会破坏盛其臻对李朝书的看法,毕竟李朝书口中的盛其臻跟个大反派没有什么两样。 二人对视一眼,想着怎么弥补,但是等他们看向盛其臻时,有史以来,二人第一次收获盛其臻的微笑。 “…” “…” 不儿,我们两个不会真的被砍成臊子吧。 … 而另外一边,李朝书并不知道他的两个好兄弟正在努力为他转移视线,冒着被砍成臊子的风险争取时间。 他甚至还将盛明淮带着走得更远一些,只能让盛其臻看到他们模模糊糊的虚影。 夜色来临,山庄后院的杏树上挂着小灯,夜里风起,偶尔带起李朝书的大衣衣摆。 独属于男人身上冷冽的气息就更明显地包裹住李朝书。 所以连他脸上的笑意都显得淡了几分。 盛明淮神色落寞且凄楚,但是他模糊觉得自己这样是对的,李朝书的底色是善良的,看到他受伤不会不管。 他们之间还有情分在。 所以对方终于给了他谈谈的机会。 因此哪怕现在情况有变,盛其臻也跟着过来了,盛明淮还是决定冒险推进计划。 “我知道,我错了。”盛明淮率先开口,他看到对面的人正仰头看落叶,“朝书哥,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无论做什么,我都愿意。” 李朝书收回看落叶的视线,看向他。 “朝书哥,你当时答应和我在一起,一定也是对我有感情的,过往的点点滴滴,我相信你也不会那么轻易忘记。”盛明淮嗓子干涩,“我知道,你还是怨我,恨我,当初一声不吭地就离开,所以你现在才一句话都不想和我多说。” “朝书哥。”盛明淮眼睛里的悲伤和感情几乎要成实质,“再给我一次机会吧,人都会犯错的,你不能就直接判我死刑,这一次,哪怕小叔要将我赶出盛家,我也绝对不会放手。” 李朝书缓慢地眨了眨眼睛,温和地问,“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盛明淮的情绪被卡了一下,半晌眼眶通红地看着李朝书。 “明淮,你觉得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李朝书很突兀地问。 没有料到的剧情走向,盛明淮锁紧眉,思索着,“朝书哥,你很好,对人温柔体贴,总能照顾到别人的情绪,和你在一起,很幸福。” “我要是这么体贴,总能照顾到别人情绪,你现在都难过成这样,我还笑容满面,那我就是个人渣呢。” “不是的朝书哥。”盛明淮急切反驳,“是我自己做错事在先…” “抱歉我需要打断你一下。”李朝书微微颔首,“今天我需要把一些事情说清楚,以免给你造成不必要的念想和误会。” 盛明淮怔怔地看着他。 “我不想你因为我再去做一些蠢事,再去和盛先生做不必要的斗争,毕竟我们曾经确实关系不错,也答应你交往过一年无论怎样,盛明淮,我其实都挺希望你能过好,向前看,这没有半句假话。” 盛明淮抿紧唇,目光有些悲凉和无助。 “我这人其实…嗯,很恶劣,很随心所欲,你知道的,从小到大,基本上所有人都惯着我。”李朝书撇唇,“我呢,看上去随和好相处,温和体贴,其实眼高于顶,看大多数人和事,都觉得挺傻挺无趣,之所以应和着,大概是家里的教养不让我那么没礼貌。” 李朝书笑着摇了摇头,“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我对异性不感兴趣,对同性也不感兴趣,我觉得我是个无性恋,我爱的是我自己。” “所以和谁在一起,和谁结婚,我已经接受的想法是,按家里的意思来,只要对家里有所助益,那么哪个人是谁,都可以。” “所以,你接受了我的告白…”盛明淮艰涩地道。 李朝书点点头,“你很优秀,家世样貌,都很不错,人也很好。我当时也问过你,确定要和我在一起,我这人,给不了你想要的感情,我更多把你当朋友,当很好的玩伴,即使我们在一起,感情估计也不会有所变化,我答应你的告白,只是说对我们两家都好。” “我想你可能忘记我说的这些,所以我现在向你重复一遍。”李朝书很耐心很温柔,“我让你考虑清楚的,那么我告诉你,到今天还是没有变化。所以你要说你当时不告而别我因为生气失望才不愿同你多说一句。” “不是的,我是报之以尊重。”李朝书笑了,“我甚至觉得,当时我们李家陷入绝境,你放弃我才是明智之举,你很聪明果断,我很欣赏你。” “现在,这一切都说得很清楚了,我希望你继续果断聪明,不要浪费时间。”李朝书偏头,“不要让我对你的从小的玩伴情谊,都没有了哦。” 盛明淮气息急促,他攥紧拳头,“那么,朝书哥,你和小叔在一起,也是没有感情,纯粹为利益所捆绑的婚姻吗?” “就因为他现在权势滔天,所以哪怕五年之期到了,你依然也不反抗,牺牲自由做他的金丝雀,为了权势和地位和他在一起吗?”盛明淮的声音带着嘶哑的愤怒。 “你看,明淮,你说你多爱我,到现在还不是因为没有如愿诋毁我。”李朝书笑着点点头,然后下一刻目光带上了几分锐利,“所以你是爱我,还是觉得,总要从小叔手里抢点什么呢,家产抢不过,那就抢人好了。” 盛明淮一时无话,有一瞬间,他也确实意识到,自己就是这么想的。 “我对盛先生很感兴趣。”李朝书唇角的笑容在扩大,眸子里褪去常年伪装的温柔小意,变得狡黠而充满侵略性,“无论是兴还是性。” “…”盛明淮一瞬间愣住了,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李朝书。 风吹动衣摆和发丝,“以前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感情,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觉得人生就是如此,所以和谁在一起都无所谓,我会关住内心的一切,经营好一切。” “现在,我可能已经,接触到了。” “什么?”盛明淮下意识地问。 “我不是不想要爱情,而是我想要的爱情太难得。”李朝书微微摊手,“他得爱我爱到和他身份不符的疯魔,给予我一切,也不允许我逃离,决不允许我离开,哪怕是死,都得在一个焚烧炉里一起化为灰烬。” “当然,这么爱了,明面上还要为了我努力克制自己,做正常人,给予我一份正常的爱,明明想把我锁着不允许我和任何人接触,最终却是给自己戴上镣铐。”李朝书眼里全是欣赏,“我想,这大概就是我想要的。” “你骗我,你就是想要我放手才说这些的。”盛明淮心里关于李朝书的形象被打破,他不可置信,选择否认。 李朝书摆手,“我不是劝你放手,只是看在过往的情谊对你的忠告。” “那你就还是对我有感情,我不会放手。” 李朝书有点想翻白眼,但是那样可能会有损形象,“随你吧,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然后就转身离开。 回到亭子里时,汤晨曦和周凛脸都快笑僵了,盛其臻只年长五岁,却比任何一个长辈给的压迫力强。 面对盛其臻有一搭没一搭的盘问关于李朝书的一切,他们只能绞尽脑汁在既不出卖兄弟,又不撒谎,还能促进二人感情的基础上苦思冥想着回答。 脑子差点给干废。 李朝书回来了他们终于松了口气。 盛其臻将烤串往架子上那么一丢,身子后陷进椅子里,抬眸,“怎么,关心好了?” “…”李朝书点点头,“是的,关心好了。” “你倒是不怕我徒手拧断你脖子再丢去喂狗。” 李朝书一愣,反应过来看向二人,二人心虚地低下头,怎么办,和盛其臻结婚后,感觉李朝书也不好惹了。 “您舍得吗?”李朝书报以微笑,抬手摸上自己的喉结,“这么漂亮的脖子。” “…” 再说下去可就不对了,所以大家如常地把盛其臻纡尊降贵烤的肉给吃了,然后打算开车回家。 周凛和汤晨曦坐一车,有司机来接,他们去周家,所以方向不一样,从山庄出来后就分道扬镳,。 盛明淮还是和李朝书他们坐车,李朝书开车,盛其臻坐在副驾。 只不过开的车不是李朝书的车,盛其臻让他换成一辆保镖开过来的,这辆车看上去就普通的黑色轿车,但是加装过防弹设置,车上也备有必要的保护性武器。 车上照旧放上鼓点很强的死亡重金属轻音乐。 回来的路要经过一段山区,夜色如墨,盘山公路像一条苍白的带子缠绕在沉睡的群山之间,车的大灯劈开浓稠的黑暗。 李朝书握着方向盘,车子平稳地行驶在返程路上。副驾驶上的盛其臻抬眸看了眼后视镜安静坐着的盛明淮。 “前方弯道有落石,减速。”盛其臻好像习惯了做李朝书的领航员,开口提示道。 “好的。”李朝书应下。 后座的盛明淮不自然地动了动,李朝书从后视镜里瞥见这一幕,唇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指尖在方向盘上极轻地叩击了三下——一 盛其臻看着这个动作,眸色微暗。 车队缓缓绕过落石区域。就在头车即将通过最狭窄的弯道时,异变陡生。 “轰!” 剧烈的爆炸声从前方传来,山体一侧的防护网被炸开,巨大的石块混合着泥土轰然滚落,瞬间堵死了前路!几乎在同一时间,后方也传来巨响,退路被同样截断。 “砰!砰!砰!” 子弹如同骤雨般从两侧山林中倾泻而下,密集地击打在防弹车身上,发出令人牙酸的闷响。 “低头!”盛其臻低喝,反应快得惊人,一手按下李朝书的肩膀,另一手已经持枪上膛。他透过车窗,精准地捕捉到山林中枪口焰的位置,冷静地从车里拿出枪扣动扳机回击。 “盛先生,九点钟方向,三个。”李朝书的声音依旧平稳,带着如往常的笑意,他不知何时也已握住了随身携带的紧凑型手枪, 盛其臻与他默契配合,火力交叉,瞬间压制了左侧的敌人。 盛明淮脸色发白,惊呼道:“朝书哥,小心!”他作势就要扑过来,想将李朝书护在身下。 李朝书却轻笑一声,手腕一翻,轻松格开了盛明淮的动作,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明淮,别添乱。” 他看向盛其臻,眼中是了然的笑意,“盛先生,看来有人不想让我们安稳下山呢。” 盛其臻回以他一个冷峻的眼神,一切尽在不言中。不对,盛其臻已经察觉出不对,不仅有盛明淮安排的人,还有第三方,应该是冲着他来的,所以对方格外的迅速凶残。 车外枪声愈发激烈,袭击者试图逼近车辆。 “下车,依托车辆掩护!”盛其臻下令,率先踹开车门,翻滚到车头引擎盖后作为掩体。 李朝书动作流畅地跟上,与他背靠背,形成无懈可击的防御姿态。 李朝书的射击精准得不像一个只是参加过射击俱乐部作为爱好的人,每一枪都带着致命的效率。 盛明淮也被保镖拉下车,躲在一旁,他看着配合无间、仿佛天生就该并肩作战的两人,脸色更加难看。 袭击者火力凶猛,其中几股明显训练有素,目标明确地指向盛其臻,但另一些则显得杂乱,甚至有意避开盛明淮所在区域。盛其臻一边冷静点射,一边在心中冷笑,局势果然如他所料,混杂了至少三方势力。 混战中,一个袭击者借着同伴火力掩护,突然从侧翼阴影中窜出,枪口直指似乎因保护盛明淮而露出瞬间空门的李朝书! “朝书哥!”盛明淮按照预想中的安排绝望地喊出来,然后试图推开李朝书,用自己的身体去挡那颗子弹。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盛其臻左手猛地伸出,不是去拉李朝书,而是精准而粗暴地一把将神色痛苦绝望的的盛明淮狠狠拽回,按倒在车轮后! 这个动作,使得他整个左侧身躯,完全暴露在了那名枪手的射界之内。 “砰!” 枪声响起,子弹带着灼热的气流,狠狠钻入了盛其臻的左臂。他闷哼一声,强大的冲击力让他身形晃了晃,鲜血瞬间浸透了穿着的李朝书的冲锋衣。 “盛先生…”李朝书脸上的笑意瞬间一瞬凝固,他预料到盛其臻可以解决盛明淮这无聊且漏洞百出的苦肉计,但是他没想到男人会让自己受伤。 含着温润笑意的眼睛,变得阴暗且冰冷,李朝书的唇角却缓缓地重新勾了起来。 “呵......”他低低地笑出了声。 下一秒,李朝书动了。他不再依托掩体,而是如同鬼魅般主动迎向了剩余的袭击者。他的动作快得只剩残影,优雅得像在起舞,却带着绝对的残忍。 手中的枪仿佛是他肢体的延伸,子弹总是以最刁钻的角度射出,不是眉心就是心脏,枪枪致命。 在盛其臻的保镖的处理下,这扬袭击很快结束,山林重归死寂,只剩下浓重的血腥味在夜风中弥漫。 李朝书踏过满地的狼藉,慢慢走回车旁。 脸上带着温和的笑,眼神却淡淡地扫过瘫软在地、面无人色的盛明淮,最终落在因失血而脸色苍白的盛其臻身上。 他俯身,伸出那只沾着血和尘土的手,轻轻抚上盛其臻受伤的左臂,指尖在弹孔周围温柔地画着圈,感受到手下肌肉因疼痛而产生的细微颤抖。 “盛先生…”他的声音轻柔得像夜风,显得有些莫名的甜腻,“玩脱了呢。” 盛其臻除了额角的冷汗还有过于苍白的脸色,其余正常得仿佛没有受伤,低哑淡定的开口,“玩什么?” 李朝书笑了,凑近他耳边,温热的气息拂过他的耳廓,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温柔而清晰地低语: "今晚遇袭多久,我就*您多久。" 盛其臻闻言抬眸,用未受伤的右手,猛地扣住李朝书的后颈,将他拉得更近,两人鼻尖几乎相触,血腥气与彼此的气息交融。 “求之不得。” 【哇哦,这一章好多哈哈哈哈】 【欢迎留评哦】 【下次更文,星期三】 第17章 现在觉得我心狠手辣… 手术室的红灯在凌晨三点熄灭。 给盛其臻的主治医生李朝书认识,叫宋晔岚,李朝书大学学长,他们一起组队参加过辩论赛,对方是个极其沉稳淡漠的人,说话做事总是一丝不苟一针见血。 样貌也是个非常出挑的帅哥。 在看到李朝书时也没有过多寒暄,摘下口罩,对守在外面的李朝书言简意赅,“手术很复杂,将近四小时。因为子弹打断了骨头,擦伤了主神经。血管我们已经接好了,但控制手腕和手指抬起来的神经受损严重。” 李朝书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指尖在报告单边缘轻轻摩挲,整个人很冷静,“具体会怎样?” “未来三个月,他的左手腕会抬不起来,像失去牵引一样自然下垂,我们叫‘垂腕’。拇指会没力气,虎口这片区域会持续发麻,没知觉。扣纽扣、用筷子这类精细动作会很困难。”宋晔岚停顿了一下,“神经恢复很慢,之后需要戴专门的支具,并且进行长期、枯燥的康复训练。能恢复多少,要看后续情况。” 李朝书点了点头,目光越过医生,看向正被推出来的、因麻药未退而脸色苍白的昏迷不醒的盛其臻。 对方的左臂已被厚重的石膏和支架固定,以一种不自然的姿势被托起。 “我知道了。”李朝书的声音很轻,“麻烦学长了。” 宋晔岚摆摆手,“你们今天发生那么大的事,就不多寒暄了,我先去忙了。” “好的。” 目送宋晔岚离开后,李朝书还没来得及思考些什么,汤晨曦就急急忙忙地跑过来了。 “朝书,你和小叔没事吧。”汤晨曦眼睛都红肿了,一头精心打理的粉卷毛也凌乱不堪,眼里的担心也很真挚。 “没事…”李朝书看着他,“我们遇袭这事应该是先瞒下来的,你怎么得到消息了?” 李朝书倒不是怀疑汤晨曦,只是这事盛其臻是要压下来的,所以现在医院里只有李朝书。 汤晨曦自然也明白李朝书不是怀疑他,“那个山庄是我朋友开的,我们下山离开后,他也进城有事,然后看到了,因为刚从山庄出来,他怕小叔以为是他透露的行踪,就打电话通知我了。” “我放心不下,就赶紧过来了。”汤晨曦面色苦涩,“你放心,我和他打好招呼让他不准乱说,我也谁都没有告诉,包括…大凛子。” “嗯,我知道你做事一向很有分寸,很周到。” 汤晨曦抬眸看他,“如果是朝书你的夸奖,那看来我确实不错。” “你本身就很不错,这与我夸不夸无关。”今晚出这么大的事,李朝书脸上一点笑意没有,冷冷淡淡的,看上去格外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汤晨曦是他的朋友,所以他还是选择放缓脸色。 汤晨曦是和周凛一车离开的,眼下对方眼睛红成那样,当然肯定不是因为他和盛其臻遇袭这事。 感情这事,即使是朋友也无法过多参与。 所以即使李朝书早就看破汤晨曦的心思,也明白对方为什么要改变自己来和他们做朋友,但他没法多说,更没法去劝周凛。 周凛又不是傻子,成年人付出这么多在他身边又怎么可能只是单纯的兄弟情。 但是尽管知道汤晨曦一开始意图不单纯,在后面汤晨曦的所作所为确实是真心把他当朋友,所以李朝书也从来没有抗拒过对方。 他甚至有些好奇,怎么可以做到这么多年的暗恋,说到暗恋,他就想到盛其臻也暗自喜欢自己很多年。 “盛先生手臂神经因为中弹挫伤,后续治疗得当,可以恢复,我没什么事。” 汤晨曦自然也察觉到对方心情的沉郁,说实话,朋友这么多年,这样的李朝书其实他从来没有见过。 或者,小叔强扭的瓜,是甜的。 汤晨曦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放心吧,小叔的医疗团队放在全球也是顶尖的,一定会恢复的。” “嗯,谢谢。”李朝书冲他笑了笑,“你去休息吧,我在这里守着。” “好。”汤晨曦点点头,然后转身打算转身离开。 “晨曦。” “嗯?”汤晨曦转过头看他,对方似乎已经调整过来了,眼里没有再蓄着要掉不掉的眼泪。 “也许,你更应该多爱爱你自己,无望的事,真的,需要委屈自己来坚持吗?”李朝书开口道。 汤晨曦眨了眨眼睛,他美黑过,所以脸上看不出泛红,许久后,他弯起唇角,他一点也不意外自己的心思被李朝书看出来,甚至周凛那边,他觉得对方可能也是知道的吧。 “朝书,心动这种事,其实很玄妙,要是能自控的话,那就没意思了。”汤晨曦垂着眸子,“而且,爱这种事,千人有千人的看法,也不是,所有的爱都要索求,都要得到回应吧。” “我不是勉强,我只是…”汤晨曦摊了摊手,重重叹了口气,“认栽了,舍不得,忘不掉,仅此而已。” 李朝书不是很能理解,但是也尊重。 汤晨曦跑过来撞了撞他的肩,“我知道你肯定心里觉得不理解但尊重。” “…”李朝书看了他一眼。 “可是,今晚,小叔受伤的那一刻,朝书,你得大脑里还能保持你往常的理智吗?” 李朝书一愣。 “这就是我的感受。”汤晨曦潇洒一笑,“好好照顾小叔,好好休息,走啦。”然后挥着手离开。 李朝书看着汤晨曦离开的背影久久没有反应。 许久后,他按上自己的心口,神色变得意味深长。 … 盛其臻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四点,病房里只有床头亮着灯,一个人也没有。 李朝书不在。 左臂没有知觉,连疼痛感都没有,麻药的药效应该已经过了,几乎是一瞬间,他就判断出自己当前什么状况。 盛其臻闭了闭眼,确实,自己这次做的这事,到底是有些脱轨了。 他记得,青年是很生气的,还说遇袭多久就要*他多久… 盛其臻眉微蹙,倒是没有见过对方这么动怒… 盛其臻大脑还在运转,门就被推开,盛其臻和拎着早餐进来的李朝书对视上。 李朝书脸上没有笑,就那么平静地望着对方。 到底还是盛其臻先移开视线,因为左胳膊被吊着,所以他艰难着起身想坐起来。 李朝书迅速过去,放下饭盒,把人扶坐起来,然后摇好床。 李朝书也不说话,就那么打开食盒,盛出了让张姨熬的清淡的鸡汤,然后搅拌着吹不烫了,才递到盛其臻唇边。 “…” “…” 二人无声对峙。 盛其臻看着面前的青年,应该一夜没睡,因为生的白,所以眼底的青黑异常明显。 他可没有忘记,这是个除了赴局玩的时候会熬夜,平日里是个早睡早起的大好青年。 总而言之,对方日常生活有四好,吃得好,穿得好,睡得好,玩得好。 可是眼下对方就这么顶着黑眼圈,无声地看着他。 唇角压平,也不笑,也不和他说话! 真是的,自己为什么会觉得有些怵! 他才是受伤的那个。 “一夜没睡?”喝了鸡汤,盛其臻到底还是没忍住先开口问道。 “嗯。”李朝书应了声,继续喂人喝东西。 一口两口三口… 盛其臻莫名地看了他几眼,“你在生气?” 李朝书抬眸看向面前脸色苍白的男人,那可是中枪,甚至挫伤神经,但是对方没多大反应,甚至他觉得蹙紧的眉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不理他。 “没有呢。” 你看,又呢起来了。 “你不用担心。”盛其臻摇头拒绝递过来的鸡汤,“这种程度的伤于我而言算不得什么,能治好。” 上次男人把赛车开翻磕到头也是这么说的。 李朝书歪头看了他片刻。 盛其臻第一次被人看得有些毛骨悚然。 “那盛先生真厉害呢。” “…” “…” 盛其臻深吸了一口气,“李朝书,给我好好说话。” 李朝书看着鸡汤,把汤勺重重一丢,碗放在桌上,抱着双臂,“不会。” “…” 盛其臻无语凝噎,一双黑眸里带着震惊,他属实没有想到,李朝书生气发脾气是这么一副光景。 有一刻他终于明白当时李家大哥还有李爸爸告诉他李朝书是他们家的掌上明珠,看起来性子好但是一旦生气最难哄是什么意思。 那时候他还觉得李家是不想要李朝书和他结婚虚假宣传,现在看来还是过于保守了。 “怎样才不生气?”盛其臻耐着性子道,“不是说遇袭多久*我多久吗?一个小时,不够你发挥,给你*一天?” 李朝书看着床头灯下的男人,因为受伤,所以向来冷锐的轮廓在虚弱下显示出了几分温柔。 说话倒是一贯的风格,好像他能给自己的就是身体一样。 “没生气。” “…”盛其臻牙关作响,没忍住,“操。” “您倒是生气了。”李朝书淡淡开口。 “我生什么气,我哪敢生你李明珠的气。” “…”说完两个人都沉默了。 “李明珠”唇角上抬,“怎么,盛先生现在还觉得我在闹脾气,娇贵难哄了?” 盛其臻面色古怪,“难道不是夸你好看?” “…”李朝书第一次觉得有点无名鬼火乱窜,“您说说,错了没有?” “错?”盛其臻冷嗤一声,“我有什么错,盛明淮这杂碎做这种事,我给他拆穿拧碎有什么错的?” “你别告诉我李朝书,你没有看出来这扬袭击有盛明淮的手笔,他就是想要策划一起英雄救美的苦肉计,为你受伤让你心软。” “所以你就将计就计?”李朝书反问。 盛其臻沉默半晌,许久后,睫羽颤了颤,“现在觉得我心狠手辣心思深沉了?” “…”李朝书闭了闭眼睛,然后微笑,“盛先生,麻醉师是不是把麻醉打进您的脑子里面了?” “…” “…” 盛其臻盯着李朝书看了半晌,气笑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人阴阳怪气说我脑子不行。” 【下次更文,星期六】 第18章 天下第一蠢 对面的人才受伤,刚苏醒,理论什么也不是这个时候该探讨的,于是他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垂眸,“抱歉,盛先生,我不应该说这些。” 这句道歉,就显得格外生分,一瞬间盛其臻就觉得二人的距离被拉远了。 苍白的唇抿成一条直线,目光冷而锐利地盯着李朝书,“你还在因为这件事置气。” “您现在受伤,应该好好休息。” “李朝书,你因为盛明淮和我生气。”盛其臻没有收回视线,神色变得更冷,“你觉得我阴险,狠毒,是吗!?” 李朝书也被气笑了,他很少被气笑,“盛先生,长嘴不是用来这么沟通,我就不能生气您用自己受伤来破这个局吗?” “不能。” “…”李朝书愣住。 男人眉宇间的狠戾变得有些许落寞,对方移开视线,淡淡地,“你不喜欢我。” 言下之意,你不喜欢我又怎么会因为我受伤而这样生气。 “你只是喜欢*我。” “…”李朝书有些目瞪口呆,几次张嘴,第一次无言以对,眼神莫名,甚至有一瞬间他觉得盛其臻是不是开窍了,在用这样的方式钓自己说喜欢。 不过喜欢吗?对方要的是哪种喜欢? 兴趣和性算喜欢吗?这样的情绪又能维持多久。 李朝书正思索着如何开口,但不喜多说的男人连他的答案都不想听,又接着道,“那一枪只能我来挨。” “我有把握,死不了。” “盛明淮的企图,您应该比我提前发现,您应该直接解决,而不是用伤害自己来破这个局,这是我生气的点。”李朝书还是选择耐心沟通,“我是生气您受伤,至于这种情绪是不是您要的喜欢,我现在没法给您确切的答案,因为很多事情是需要时间来证明的。” “而且,我觉得,如果真的要好好在一起,有些事是不是应该和我沟通一下,盛先生,您是不是太专断了些?” “我承认我专断。”盛其臻没有去看李朝书,盯着被面,“就这件事而言,你会答应我这么做?” “不会。” “…”盛其臻一副那不就得了的表情看着李朝书。 李朝书第一次觉得来到沟通死角,这也是他第一次正视自己的婚姻,抛开前五年的合作利益交换,往后二人继续延续的话,他们的三观性格似乎并不契合。 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下来,谁也没再说话。 一直到第二天,宋晔岚来查房的时候,病房里来了一位花哨的孔雀,对方金色的长卷发扎了个低马尾在脑后,凤眸薄唇,九头身身材,黑金暗纹的西装外套披在肩上,内里是纯白蕾丝的打底衬衫。 “哦,臻,我这怎么才回国,你就躺在病床上了。”宋乔年优雅入座,撩了一把额前微卷的刘海,笑嘻嘻的看向对面正在切苹果的李朝书,“这位就是臻你的那位小爱人吧。” 李朝书礼貌颔首,“其实我们也只相差五岁。” 宋乔年抵唇笑了笑,目光看向神色如常给盛其臻检查戴着口罩的宋晔岚,“三弟跑在这当医生,同二哥说说,可还习惯?” 李朝书这才抬眸观察二人,他们居然是兄弟? 可是面前这个金发男子就是个混血儿。 宋晔岚检查完伤口给盛其臻包扎好,斜睨了宋乔年一眼,“习惯。” 然后目光扫过对方打底的大开口v领,从白大褂口袋里拿出笔,轻点了下领口,“注意温度。” “我又不用在外吹风,都几年没见,三弟还是这么老成爱管人。”宋乔年支着下颌道,“臻,我这弟弟是不是还和在国外时候一样,一点变化都没有,真是古板无趣。” 盛其臻原来同宋晔岚在国外就认识…李朝书神色未变,只是手下将苹果切成了大小相等的小块。 宋晔岚却没有搭理,“我还有事,先走。” 然后就离开。 “啧,小时候同我挺亲来着,到底不是亲兄弟呢。”等宋晔岚离开,宋乔年才吐槽道。 盛其臻这才抬眸看他。 宋乔年立刻装模作样的捂住小心脏,笑吟吟地道,“朝书弟弟,你看,你家老公怎么总是这样,这种冷冰冰的眼神多让人害怕。” 对于对方知道自己名字这事李朝书一点也不意外,再加上对方这副做态,估计对方和盛其臻的关系还不赖。 至于老公这个称呼,李朝书更是没有反应。 但是盛其臻有反应,“不是老公。” “不是老公?”宋乔年目光在二人之间流转,笑得意味深长,“那就是老婆了?” 李朝书正想开口说什么,男人嗯了一声。 他诧异地看向对方,盛其臻耳廓通红,却神色坦荡,二人对视上,李朝书敏锐地察觉到,男人在别扭地示好。 其实倒也不用争这么个称呼,李朝书并不在意。 “真是奇景…”宋乔年鼓掌,叹为观止,“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活阎王都会脸红了?” “闭嘴宋乔年。”盛其臻冷声打断,目光放松地看向对方,“怎么过来的?宋晔岚告诉你的?” “我那三弟怎么会多管闲事同我说这些。”宋乔乔无语地撇了撇唇,“你都多久没去m国管公司的事了,我就不能是相思成疾…” 盛其臻抄过果盘里的水果刀,直接挥刀扔了过去,宋乔年淡然一躲,擦掉了几根头发丝。 “在自己老公面前也要这么凶残的吗盛其臻?!”宋乔年笑意未减,有些心疼自己的头发丝。 “别笑,烦。” “事精,他不也一直笑?”宋乔年抬手指向李朝书。 李朝书无辜偏头。 盛其臻冷笑一声,“能一样?” “呵。”宋乔年正了正自己的西装,“我怎么知道的事…”他目光看向李朝书。 李朝书立刻明白,淡然起身,“盛先生,快到中饭时间了,我去家里打包饭过来。” 盛其臻抬眸看向他,眼睛黑白分明,嗯了一声,一点都不见凶悍样。 莫名有些乖。 等到李朝书离开后,宋乔年才啧啧出声,“臻,你也有这种模样,早点露出来,说不定我就爱上你了。” “说事。” “和宋晔岚一样臭脾气。”宋乔年耸了耸肩,“k组织的漏网之鱼,隐藏得比较深,等我察觉到他们来到桦城时跟着来时,正好撞上你们这起非常混乱的袭击事件。” k组织是m国的一个涉黑组织,盛其臻在国外时因为生意扬有利益冲突,就变成了仇家,基本上k组织的覆灭,就有盛其臻的手笔。 “有多少人?”盛其臻双眸微眯。 “很糟糕呢,k的小儿子和养子居然都没死,你知道,这个组织在国外以暗杀出名哦,这次只是开胃小菜,我担心你的小爱人哦。” “来了正好。”盛其臻不甚在意,“斩草除根。” “所以你就为这事来?” “当然不是,我放年假,回国散心,顺便看看我的弟弟。” “嗯。” “我进来时气氛不对,臻,你们吵架了?” 盛其臻愣了一下,“没有。” 然后淡淡地自嘲道,“你看他是愿意同我吵吗?” “表面上看是个性格很好的。”宋乔年又看了眼果盘里大小一样的苹果,“还是个有强迫症的。” “不过你眼光倒不错,长得确实,嗯,惊为天人,非常好看。” “人也很好。”盛其臻驳斥着,证明李朝书绝对不是只有外貌。 “啧,过于维护了吧。” “不维护他维护你?” “怎么不可以维护我,那么多年的朋友?” “那你维护宋晔岚还是维护我?” “你们二人怎么一样,一个家人一个朋友。” 盛其臻不咸不淡地瞥了他一眼,“老子也是有病,和你探讨感情。” “…”宋乔年笑了,“不是,我怎么就不能探讨感情了,你同我说说,说不定我能提出充满建设性的意见呢。” 盛其臻沉默片刻,还是简单说了下二人之间发生的事。 宋乔年听完,直接给出结论,“性格不合,还是分了吧。” 然后收获了一记眼刀,“怎么,集团不想要了?” “你就不能直接说,你吃你那傻比侄子的醋吗?”宋乔年直白一笑,“你很在意他们的过去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吗?” “…盛明淮也配?” “那李朝书配吗?” “…”盛其臻不语,看了宋乔年一眼。 “臻,丢掉你那引以为傲的自尊,适当服服软。”宋乔年笑得开怀,“小朋友也是需要老婆香香软软地倒在怀里,说疼得难受的。” “而不是中了枪说小伤死不了哦。” “你很会?”盛其臻扬眉开口。 “当然。” “那宋晔岚怎么会回国?” 宋乔年闭眼微笑,“那是我弟弟,不一样,ok?” 盛其臻收回目光,半晌,学着宋乔年来了一句,“那是我弟弟…” “鬼扯。” “…”宋乔年无语凝噎。 … 李朝书出去的时候,在走廊尽头,看到宋晔岚正插兜看着外面。 二人对视,“宋学长。” “要出去?” “嗯。”李朝书笑着,“学长原来和盛先生认识吗?” “嗯,交情一般。”宋晔岚解释道,“他和…我二哥交情好。” “好的,那就不打扰学长了。” 等到背身离开时,李朝书进了电梯,看着墙壁上的自己,他才惊觉,自己对于盛其臻其实了解很少。 … 盛明淮再次见到李朝书时,他被人关在一间没有窗的屋子里。 于是他神色苍白地向李朝书求救,“朝书哥,我不知道小叔这是…” 砰—— 盛明淮被李朝书一脚踹翻在地,捂住腹部直不起身来。 盛明淮忍着痛错愕地看着李朝书,他不明白这是什么状况,“朝书…哥…” “别这么叫我,我说的话你是一个字没有听进去,还做出这种蠢事。” “不是我做的,朝书哥,你别听我小叔乱说,嘶…他要拿出证据来啊,他有证据吗?” 啪——盛明淮又挨了一耳光被打得眼冒金星。 “他若是天下第一蠢,你就是第二蠢。” 房间监控的另外一边,宋乔年抱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身。 “天下第一蠢”的盛其臻嘴角抽了抽。 【下次更文,星期二】 第19章 盛先生看上去还挺乖 李朝书利落地把外套一脱,露出内里温柔杏色的针织衫,抬手放在旁边的椅子上,然后开始摘戒指—— “不是想受伤,想用苦肉计吗?”李朝书笑着看向盛明淮,盛明淮一愣,寒意从尾椎骨冒出来。 戒指放好在口袋里,“你不是想看苦肉计我会不会心疼嘛,来,我帮你试一下你就明白了。” “什…什么意思…”盛明淮看着笑得温雅的青年一步步逼近他,他下意识后退。 直到背贴到墙壁,退无可退,他往身后看了眼,咽了咽口水,收回目光,再次看向李朝书时,拳头的破风声响起。 尽管他到部队里历练过几年,但是还是没能反应过来—— 李朝书的右手并拢伸直的四指,快、准、狠地戳在盛明淮的胸腹之间的位置——剑突下方。 那一下看似轻巧,盛明淮却猛地瞪大了眼,所有声音堵在喉咙里,变成一声短促的、被掐断气般的闷哼,身体剧烈地弓起,又被绳索绑缚着弹回椅背,整张脸瞬间涨红,冷汗涔涔而下。 “苦肉计好玩吗?开心吗?现在如愿了吗明淮。”李朝书瞳孔里的笑意更盛,语气依然平淡。 他退开半步,看着盛明淮因为骤然膈肌痉挛和剧痛而无法呼吸、徒劳挣扎的样子。 等盛明淮那口气勉强喘上来,开始剧烈咳嗽时,李朝书再次上前。 这次他用了左手,五指张开,一把攥住盛明淮的头发,迫使对方仰起头,露出完全暴露的脖颈和痛苦扭曲的脸。 李朝书的神情没什么变化,甚至微微歪了下头,像在观察。 “这个世界上没有百分百把握会成功的事,那一枪无论打在谁的身上都有可能出人命,你觉得我们谁有资格拿命来开玩笑做赌注呢?”李朝书笑着问着,右手却捏成拳,骨节凸起,但落点并非面部或太阳穴,而是盛明淮的右上臂外侧,肱三头肌的位置。 砰的一声闷响,盛明淮惨嚎出声,手臂肉眼可见地迅速肿胀起来,那是肌肉和皮下组织严重挫伤的表现,疼痛剧烈且持久,但不容易骨折。 李朝书松开他的头发,盛明淮的头无力地垂下去,大口喘着气,呻吟不止。 “愚不可及,蠢钝如猪。”李朝书一边说,一边绕到椅子侧面。 他抬起脚,穿着柔软皮质便鞋的脚,踩在盛明淮被反绑在椅背后的手指上,并未用全力碾,只是施加稳定的压力。十指连心,尖锐的疼痛让盛明淮猛地昂起头,脖颈青筋暴起,发出不成调的嘶吼。 “苦肉计构想虽蠢。”李朝书点点头,像是在评价,“可惜,但我没想到盛先生和你一样蠢。”他移开脚,在盛明淮因疼痛而恍惚的眼神中,猛地屈膝,膝盖重重顶在对方被绳索捆绑的大腿外侧肌肉最丰厚处。 又是一声压抑的痛呼,盛明淮连人带椅向后翻倒,重重砸在地上。 李朝书走过去,蹲下,看着地上狼狈不堪、因疼痛蜷缩的人。他从口袋里拿出素净的手帕,给盛明淮擦着唇角的血渍,“现在知道了吗?苦肉计对我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你胡闹着,引来的第三方用的是真家伙,如果盛先生算漏了一点,那天我们谁都有可能死在那里啊盛明淮。”面前的人看着自己的视线里已经带上了惊恐。 “你还要问我要证据,怎么这么傻呢,盛先生如果要动你,需要什么证据,盛明淮,你到现在都还没有弄清楚吗?” “我…”盛明淮又委屈又痛,说不出话来。 “他左臂受伤,甚至伤到神经,你现在还好好活在这里,就已经算他有三分仁慈。”李朝书将手帕扔在地上,重新掏出一块,一根一根地将手指擦干净。 “我对你,没有情人之间的爱,无论是以前和过去都一样,这次是给你最后的机会和教训。”李朝书拿起外套,“别再有下次,明淮。” 他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侧过头,光线在他柔软的米色毛衣上镀了层边,他的语气恢复了一贯的温和,“好好活着,不好吗?” 门打开,又关上。密闭的房间里,只剩下盛明淮痛苦的喘息和弥漫不散的血腥味。李朝书走出去时,身上那件柔软的米色针织衫,依旧干净整洁,一丝褶皱也无。 他对着门口的几个保镖礼貌颔首,“不好意思,一会儿如果救护车过来了,还麻烦大家送他去医院。” “李先生,这…我们需要得到盛董的允许,才能送里面那位先生去医院。” “当然。”李朝书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你们可以电话告知他,不过应该很快他的电话就会过来了。” 话音刚落,那个回话的保镖的电话就响了。 他转身离开几步去接电话,等他接好电话回来,那个儒雅的年轻人都已经离开了。 盛明淮被送到了医院。 … 宋乔年终于笑够了,眼角都渗出眼泪,然后啪啪啪鼓掌,“真是,太有意思了,怎么可以这么凶残呀,你的小老公。” “穿得那么柔和,打起人来一点不含糊。”宋乔年撑着下巴看着那个穿着西装马甲气扬强大矜贵疏离的男人,对方仍然稳坐在椅子上看着监控里的盛明淮被抬出去。 垂着眸,转着戒指,不知道在想什么。 “不过话又说回来,臻,我觉得,他倒更像是在打你哦。”宋乔年葱白的手指敲击着膝盖,“数过没有,骂了你多少次蠢。” “你很吵。”盛其臻侧眸睨了他一眼。 宋乔年显然并不怕盛其臻,“现在嫌我吵了,在国外给你当牛做马的时候怎么不嫌我话多,真是的,老房子着火,就拿我们撒气。” 宋乔年优雅起身,看监控的这间房子里窗户处,阳光透进来,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有一个花盆摆在那里,里面的绿植已经快要枯死,所以看不出是什么品种。 “哎呀,真可怜,大冬天,这么冷。”宋乔年伸出手指碰了下,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格外好看,“不过说起来,我猜你现在一定很生气。” 盛其臻仍然冷冷地看着电脑屏幕,没有吭声。 “看似对方打得很凶残,其实是在救你那个傻…”宋乔年话还没说完,盛其臻一抬手,几个保镖作势就要过来把宋乔年架出去。 “不行,不能碰我。”宋乔年摇头,“不然我让我三弟把各位的腰子给嘎了,我自己走。” 一边往外走,身后的低马尾一边晃荡,“真是的,谈个恋爱,火气这么大。” “去找我的三弟喝茶去。” … 因为天气缘故再加上各种程序的审批,本来计划好12月初就要去中山县,对新出现的疑似玉昭王朝的遗址进行考古挖掘的,但现在不得不推迟到过年后。 李朝书看着上头下来的文件,抿唇,他刚从时空经纬研究院出来,将一批文物送进了同步辐射光源微区分析舱,然后在攥写分析报告时,就接到了学弟送来的文件。 李朝书摘下了眼镜,“这样也好,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一旦进入考古挖掘现扬,什么时候工作结束就难说了。 “嗯,师兄那你就可以不用加班熬夜整理资料了,导师那边让你赶紧回家去休息了。”小师妹递给他一杯某幸,“请师兄喝大雪后的第一杯奶茶。” “谢谢,那今天就休息了,我请大家吃火锅,走吧。”李朝书礼貌道谢,然后笑着说出邀请。 “哇!师兄真的太好啦!不愧是桦大男神!” “我们要吃海底捞!!!” 年轻人正是叽叽喳喳热烈的时候,不一会儿就把脱下实验服的李朝书簇拥着出了门。 而此时历史文化学院大门外停着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 车后座的人视线刚好能够看到儒雅俊秀的青年被簇拥着出来,青年穿着黑色短款羽绒服,内搭是蓝色的牛仔衬衫,直筒的牛仔裤,简简单单,干干净净,被带着笑的青年穿出了比明星还俊的感觉。 对方很受欢迎,身边的一群研究生个个朝气蓬勃,无论男男女女,都热切地交流着,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一杯蓝色包装的咖啡喝着。 哟,最近某幸出的新品好像还可以,开车的禄茗没忍住,拿出手机,“董事长,我们也来一杯?” “…”盛其臻和后视镜里的禄茗对视上。 “我保证,点和李先生喝的一样的口味。”禄茗努了努嘴,“您看,李先生好像还挺爱喝的。” 因为人多,李朝书的车装不下,所以一行人在商量打车,他们学院旁边就是侧门,再加上还等几个人,所以就没有立刻动身出去。 盛其臻看了眼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李朝书,对方只是安静地笑着听学弟学妹们说话,并不怎么开口,然后喝着那杯热饮。 好像还真不错。 “嗯。” “好勒,您要几分糖,热的吧,大冬天,本来就冷,某幸本来冰块就不值钱,而且您才出院。”禄茗乐呵呵地点完,“董事长,就在他们要去的火锅店旁边,我们一会去拿就可以了。” “火锅?” “嗯呐,他们要去吃海底捞,李先生请客。”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已经打入了他们小群的内部。”禄茗笑着,“呀,可以带家属的哦?” “…”盛其臻微皱着眉,“然后?” “李先生的小师弟是我男朋友,我是家属呀,我的男朋友都叫我了!问我下班没有…” “你去,换司机。”便低头单手看平板上的报告,盛其臻的手还伤着,虽然他没打石膏了,但是肯定不能开车。 “盛董…”禄茗眨巴眨巴眼睛,“您不也是家属嘛…” “一起去,他们刚好车不够嘛。” 盛其臻还没来得及开口拒绝,小姑娘就已经挂了档一脚油门来到一群人面前,降下车窗。 “嗨,各位,可以带家属,我就来陪我家小吴啦。” “欢迎欢迎,吃狗粮啦!” 小吴是个腼腆漂亮俊秀的男生,笑起来有梨涡,“茗茗,你来啦,谁的车呀!” “我老板的。”禄茗说完也把驾驶座的后车窗降下,露出盛其臻那张矜贵英俊的脸。 禄茗哒哒地下了车,然后给盛其臻打开车门,“董事长,他们车不够,您和李先生坐一车,我再带剩下的人。” 被要求下车的盛其臻坐在后座,仰头,冷脸看着禄茗身后的李朝书。 盛其臻的长相和乖绝对不搭边,但是他瞳仁很黑,睫毛也挺长的,有点无语甚至无措地抬头看向李朝书时,他承认,居然想说一句,盛先生看上去还挺乖。 中枪住院后,才一个星期,对方就因为工作的事出院,然后飞国外去了。 直到现在,过去大半个月,他们才见面。 【下次更文,星期五】 【即将满八万字了,满八万就开始日更了。】 第20章 炮仗大小姐 就出院这事二人都甚至达不成统一意见,男人对自己的身体简直就跟开玩笑似的。 所以这大半个月,他们不仅没见面,甚至没联系。 不对,结婚五年,这不是常态嘛。 李朝书轻轻笑了声,拨开人群走了过来,“盛先生,可以吗?和我们一起去吃火锅。” 几个学生都噤声,眼里尽是吃瓜群众的光亮。 盛其臻点了点头,“嗯,我让他们再开辆车过来。” 然后盛其臻打算从车里出来,李朝书便低下身子,抬手放在对方的头顶上方以防碰撞到车子,十足的体贴绅士。 因为盛其臻气扬太过强大,对方还穿着高定的商务大衣,薄底尖头皮鞋,内里西装领带,面容沉静,腕表华贵,走出车子时更显得难以接近。 所以大家都乖乖地站着等安排,不敢多说话。 “那一会儿星悦城的海底捞见,各位,我同盛先生坐一辆,先过去。” “好的,师兄。”大家点头如捣蒜。 李朝书同盛其臻肩并肩走向他的黑色保时捷。 等到上了车远离人群,坐在副驾驶的盛其臻才开口,“我去的话,你们会不会不自在?” “我不会。”李朝书淡笑着道。 盛其臻按了按眉心,“我不是故意过来,禄茗自作主张,那种情况我生硬拒绝不太好。” 李朝书眨了眨眼睛,“您觉得我不想让您一起?” “不太合适。”盛其臻有些疲惫,面色发白,他将身体放松陷在座椅上,“你们会拘着。” 我不想…让你讨厌我。 李朝书失笑,“我不是说了我不会吗盛先生。” “…” “还是您在乎的不是我的想法,而是其他人。” “不是。” “嗯,那不就行了。”李朝书漂亮地单手过了个弯,“当下其实您更应该考虑的是,您是不是想和我吃这顿饭,您自己在那里会不会不自在。” “除此之外…”李朝书侧头看了他一眼,挑眉一笑,“无需过多担心了呀。” 和李朝书吃饭吗? 自然是想的。 盛其臻耳垂发烫,垂下眸子,指尖轻点膝盖,许久后才开口问,“不生气了?” “生气什么?”因为要去的星越城就在大学附近,开车十分钟就到了,李朝书把车开进地下车库,一边看着后视镜丝滑倒车入库,一边平静地问。 “…”盛其臻抬眸看着青年俊秀精致的侧颜,李朝书停好车,换好档,熄火,抬眸和对方寒潭一样的眸子对视上。 “我生气有用吗?”李朝书偏着头看着他的左手道。 “当然有。”盛其臻垂眸,目光盯着青年随意搭在方向盘上的手,然后侧过身体抬手覆盖上去。 李朝书盯着男人的动作,男人的手很冰,怎么,是想要怀柔安抚他吗? 然后下一秒李朝书发现自己错得很离谱,因为男人微微用力扣住了他的手,然后抓住扯过来,扣上对方自己的脖子。 现在就变成了,盛其臻擒着李朝书的手掐住自己的脖子。 手指下面的皮肤温热,男人的脖颈性感又漂亮,扬起时完全就是造物主的杰作,虎口下面,是喉结啊… 喉结啊… 李朝书眸色微暗,对方的喉结滑动,盛其臻出了声,“你也可以打我一顿消气。” “哦?” “你不是揍了一顿盛明淮就不气对方了吗?”盛其臻黑眸灼灼地注视着李朝书,“那凭什么揍他不揍我?” 李朝书同对方对视许久,拇指轻轻划了几下温热的肌肤,男人的身体便不受控制地轻颤。 “我看上去,是个很暴力的人吗?” “不是。”盛其臻摇头,他想到宋乔年说的,自己服软,柔软一点会不会好一些,努力把你他爹都可以揍他怎么不可以揍我给咽了下去。 “我不想冷战。”垂眸,表情放缓,脖子被他掐着,“我知道你气我拿身体和生命开玩笑。” 那天李朝书一边揍盛明淮一边说的话,盛其臻也明白,其实是在说给他听的。 他听进去了,也明白对方对盛明淮无爱,自己没必要纠结那些过去。 “是的。”盛其臻忽地抬眸,“我错了,李朝书,可以不气了吗?” 让盛其臻这样骄傲强大的一个人承认自己错了,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 事实上李朝书已经不对此事抱有希望,觉得大抵只能这样翻篇。 但是现在,对方居然说错了,只不过表情还带着羞窘和难堪。 “好的,我不气了。”李朝书笑着道,手仍然没离开掐着的脖子。 盛其臻打量他片刻,锁紧眉,“真的?” “嗯,当然。” “那不许再和我冷战。” “这可是真冤枉。”手指下似乎能感受到男人血液流动的动脉,真脆弱真细的脖子呀,“明明是盛先生不理我,一声不吭就去国外了。” 盛其臻眉心皱得更紧,到底没忍住,啧了一声,“李明珠,巧言令色,有的人表面温温和和一副没生气的样子,给我炖的汤连盐都不愿意放一勺。” 李朝书没忍住笑出了声,这才对嘛,盛其臻卑微求和的模样他确实是真的不习惯。 盛其臻睨了他一眼,把人的手扯下,气得腮帮子的肌肉都在颤。 “那您还喝。” “你丫的做的什么我没吃?”盛其臻扯了扯领带,语气十足的不善。 “盛先生真好。” “…”盛其臻被这突兀的一句话搞得哑了火,冷了半晌,侧过身看对方,“那今晚*我。” “您说话真是太糙了些。” “你不*?”盛其臻眉心狠蹙,“李朝书,你是不是不行?”语气有些暴躁。 我那低声哄了没两句就变成炮仗大小姐的大佬老婆? “我行不行,您不知道?”李朝书没恼,仍旧笑盈盈地道。 盛其臻没好气地下了车,硬邦邦地丢下一句,“不知道。” 整个人耳朵红得快滴血,人是气得有点崩溃了,谁像他一样主动求*还被拒绝的。 地下车库空旷寂静,感应灯在远处明明灭灭。盛其臻刚关上车门,右手手腕就被一股力道猛地拽回—— 后背撞上冰冷的车门,闷响在车库荡开回音。李朝书的手垫在他脑后,另一只手已攥住他完好的右手腕,死死按在车顶。阴影笼罩下来的瞬间,青年笑着狠狠地压了下来。 这个吻褪去青年温柔的表象,只有纯粹的侵占。 李朝书撬开他因惊愕而微张的唇,长驱直入,气息灼热滚烫,吻得又凶又急,像要把他整个吞下去。 盛其臻闷哼一声,受伤的左臂被李朝书用身体谨慎地隔开,护在两人之间唯一的空隙里——这细节让他心脏猛缩。 陌生的掌控感让他一时僵住,睫毛颤动。 属于李朝书的气息霸道地席卷了所有感官,强势得不留余地。 他被迫仰头承受,从最初的僵滞,到手指无意识地蜷起,抓皱了李朝书肩头的衣料,最终认命般松了力道,喉结在激烈的纠缠中艰难滚动。 吻越来越深,氧气被掠夺殆尽。 盛其臻开始缺氧,眼前发花,胸口剧烈起伏,却依然没推开。直到他快窒息,李朝书才稍退开毫厘,唇仍若即若离地贴着。 “呼吸呀盛先生。”李朝书低声哄着,声音哑得厉害。 盛其臻急促喘息,眼尾泛红,在昏暗光线下望着眼前人。 车库冰冷的空气与唇上滚烫的触感交织,禁忌而战栗。 随时可能来人,看到他被青年压着亲到眼角蓄泪。 所以在听到有人来的一瞬间,盛其臻下意识将额头抵在李朝书肩上,商务大衣的挺括线条在羽绒服的柔软包裹下微微发颤。 那只戴着铂金表的手虚握成拳,悬在空中,最终缓缓垂下,攥住了青年羽绒服的下摆。 李朝书没动,只是站着任他靠。 纯白的运动鞋向前半步,不动声色地插进那双红底皮鞋之间,微微施力,便让对方的双腿不得不分开些许。 黑色西裤下,露出的脚踝和男人外表不符的纤细脆弱,彻底暴露在昏暗光线里,随着主人不稳的呼吸轻轻颤动。 很适合攥在掌心里。 “冷吗?”李朝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手终于抬起,指尖没入盛其臻后脑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发丝中。 盛其臻没回答,只是将发烫的耳廓更深地埋进那片温暖的织物里。 … 一直到进电梯,盛其臻都是红着眼尾冷着脸,嘴巴是肿的,眼睛里是带着水汽的。 乍一看会被男人过于冷的表情唬住,其实对方已经呆到被李朝书拉着手往角落里站都没反应过来。 两个高个盘靓条顺的男人往角落里一站,实在过于赏心悦目,尤其二人还牵着手。 他们没忍住偷看了一眼又一眼。 似乎意识到什么,李朝书直接站在男人身前,把身后所有视线都挡了去。 和煦的年轻人,其实轻而易举的就可以将年长者完全挡在自己怀里,严丝合缝。 盛其臻不明所以地抬眸看他,李朝书却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口罩,粉色的,上面印着带蝴蝶结的小猪。 冬季流感多发,这是师妹给他的。 他给男人戴上,指尖划过滚烫柔软的耳廓。 “盛先生,您太出名了,我先藏一藏。” 毕竟对方常年出现在财经杂志上,有的人已经要拿手机拍了。 【下次更文,星期一】 第21章 买通医生了? 这和他的气质完全不搭边。 但是没法拒绝。 因为在地下停车扬亲了一阵耽搁时间,等盛其臻和李朝书到达包房时,人都到齐了。 李朝书虽然没有张扬,但是也从来没有遮掩过自己已经结婚的事,他的婚戒常年戴在手上,除非必要没有摘下来过。所以同门的都知道他已经结婚,但一直不知道结婚对象是谁。 今天虽然他们是第一次见盛其臻,但是从李朝书对待对方的态度来看—— 主动拉开椅子,让盛其臻坐在自己左手边,接过对方的西装搭在椅子上,还给对方拆开碗筷,仔细把对方坐的面前擦干净。 体贴到了极致。 而反观商业大佬,虽然面部足够淡然气定神闲,但是耳朵却悄悄红了个彻底。 禄茗坐在自己小奶狗男朋友身边,第一次看到自己老板这样,真的恨不得拍个照片。 可是她不敢。 啊,真的是爱惨了冷面上位者被下克上。 等菜上来后,大家吃开心了,有胆大的小师弟便开口问李朝书,“师兄,您旁边的这位先生,是您的爱人吗?” 因为伤还没好,加上不是很能吃辣,盛其臻吃的全是李朝书递过来的清汤锅,碗里也是麻酱,听到有人这么问,盛其臻攥着筷子的手不自觉地紧了紧。 李朝书几乎没有犹豫,一边给人涮肉一边道,“是的,而且,我和我家先生已经结婚五年了。” “哇哦!”大家欢呼,然后连连喊着很是相配。 配吗?自己和李朝书配吗? 从外表上看,自己和李朝书真不是一类人。 但是盛其臻却报之以颔首,然后淡淡地笑了笑。今天是李朝书的主扬,除了必要说几句,盛其臻没有多言。 “师兄,盛先生,我有个问题…”另外一个师弟看了一眼端坐着气扬贼拉强的盛其臻。 盛其臻接受到了那个年轻人的信号,他从来不是一个性格好的人,反而很恶劣,大多时候高高在上不爱搭理人。 但如果是李朝书的同门,他会给予耐心。 “可以问的。” “您是,世璟集团,的董事长吗?”因为他们学院的搞考古的,对财经类很少关注,所以只有这个年轻人认出了盛其臻。 “嗯,是的。” “天吶!世璟集团!”那可是在世界上都排得上号的商业大集团,从房地产到新能源汽车,都有所涉猎。 有个小姑娘没控制住,低声道,“原来我们师兄嫁入了顶级豪门。” 因为那个小姑娘离盛其臻比较近,就隔了一个人,所以他听见了,闻言他一边给李朝书烫鸭肠一边道,“你们师兄人非常优秀,家世也很好,是我嫁给他。” 字里行间,全是对李朝书尊严的呵护与维护,甚至还有说自己高攀的意味。 “哇哦——” 李朝书看着男人也给自己涮了一堆自己爱吃的放在碟子里,笑着道,“其实我和盛先生从小就认识,他其实就比我大五岁而已。” “那岂不是青梅竹马?”禄茗适时开口。 被盛其臻抬眸看了一眼,尴尬地笑了笑。 “嗯,不算是,唉…”李朝书笑着叹了口气。 盛其臻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 “虽然我们是邻居,但是盛先生从小就太优秀了,都不太,嗯,搭理我。” “啊,感觉师兄很委屈很失望呢。” “当然呀,我爸和我大哥时常说盛先生的优秀事迹。”夹了一筷子菜给男人,同男人对视上,李朝书抿唇下垂眼角,好像真的很委屈,“所以邻居间聚会,好不容易见到盛先生,那眼睛就这么从我身上淡淡地瞥过,我都以为他小时候讨厌我呢。” “啊——” “盛先生,您快解释两句,不然师兄心都快碎了。” 盛其臻喝了口水,淡淡地道,“你们师兄。”侧眸瞥过,“倒打一耙。” “他受欢迎,不理我才对。” “哦~” 尤其是大胆常年磕cp的女孩子,没忍住道,“这波呀,这波是双向暗恋。” 闻言李朝书一愣,他微蹙着眉,笑容消失,若有所思。 盛其臻敏锐地察觉到对方的情绪,他以为李朝书是不开心被这样说了,于是举起杯,“今天第一次和大家见面,因为最近身体不适不便喝酒,我先敬大家一杯,尽情吃,我买单。” “谢谢盛先生!有生以来和大佬吃饭,还是海底捞,真的太接地气了!” 年轻人热热闹闹七嘴八舌地说着,很快就不再把目光围在二人身上。 … 聚餐结束,李朝书开车载盛其臻回二人的别墅。 结婚时他们各自有自己的房间,后面满五年李朝书提出时间到了,盛其臻也直白坦诚要追求他,因为处于追求阶段,他们还是有各自的房间。 只是今晚,在上了二楼后,盛其臻抓住了李朝书的手,不容分说地,把人拉进自己的卧室,然后关上了门。 李朝书耸肩,看着单手扯领带的男人。 “盛先生,我觉得我还是有必要打电话给宋医生咨询一下,您的伤…” 盛其臻将领带丢在床上,然后解纽扣,“薄荷味的。” “这不是用不用薄荷味的问题,盛先生…” 衬衫半解,大片白腻的胸膛,结实完美的胸肌,盛其臻得手指点上李朝书的肩膀,“磨磨唧唧,我自己来。” 李朝书捉住他的手,“您要遵医嘱。” “你问。”盛其臻也没收手,看着他,“问完后别拿我不爱惜身体这事生气。” “这不是关心嘛。”李朝书失笑,单手拿出手机,给宋晔岚打去电话。 那边宋晔岚正在给宋乔年下厨做对方喜欢吃的烧椒牛肉,“朝书。” “宋医生。”不喊学长喊医生,意味着是正事,估计是盛其臻身体的问题。 宋晔岚停下手头动作,擦干净手,拿起手机,回身,就看到宋乔年刚洗澡出来,只穿着他的衬衣,露出修长白皙的大长腿,一点腿毛都没有,很漂亮完美的腿,有肉感和力量感,不孱弱,衬衫往上,引人遐想。 他眸色一暗,就听到那边的李朝书问,“我现在可以和盛先生有正常的x行为吗?” 宋晔岚一愣,然后眉瞬间锁紧,他拿下手机一看,确实是李朝书。 “如果真的太饥渴了,注意姿势,不能按压左手,不可太过激烈。” 说完后没听到李朝书说话,宋晔岚就把电话挂断,然后刷地一下把厨房门拉关上。 还在吹头发的宋乔年一愣,垂眸不知在想什么。 … 那边接完电话后,李朝书看着盛其臻。 盛其臻笑了,扬眉,显现出了几分你看就是如此的得意。 男人除了运筹帷幄,大多时候都是寡言淡漠,很少这样鲜活的。 “盛先生,您是不是连医生都给买通了…” “李朝书!”盛其臻猛地把人拉近,因为矮一些,目光需要上仰一点点,“我说了,你不行,让我来。” 李朝书笑了,“您可真的是…” “闭嘴,我去洗澡。” 李朝书只得去自己的卧室洗澡。 … 卧室里只开了一蓋暖黄的壁灯,光线柔软地笼罩着床上。 空气里有很淡的薄荷气味,清冽,干净。 盛其臻仰面躺着,呼吸比平时快一些。他先动的手——右手拽住李朝书的衣领,将他拉向自己,吻了上去。这个吻带着他惯有的、不容拒绝的意味,唇齿交缠间有些急躁,像要证明什么。 李朝书顺从地回应着,动作却始终缓而稳。他小心地避开盛其臻的左臂,用手肘和膝盖支撑着自己大部分的重量。 唇上的力道是温柔的,辗转,研磨,给予充分的回应,却不像对方那样带着破釜沉舟的侵略性。 “快点…”盛其臻在换气的间隙含糊催促,眉头微蹙,脖颈拉出一道紧绷的弧线,喉结滚动,“你考古呢这么精细。” 李朝书没应声,只是垂眸看着他,目光沉静如深潭。 他微微退开一点,吻落了下来——却不是盛其臻预想的地方。那温热柔软的触感,轻轻印在了他左臂绷带边缘,那一小片刚刚脱落血痂、露出新生粉色皮肉的区域。 “呃…” 盛其臻浑身猛地一颤,猝不及防地发出一声短促的气音。 那块皮肤因为神经正在艰难地修复重建,平日连衣袖的轻微摩擦都带着针扎似的、混杂着麻木与刺痛的异样感。 此刻被那样柔软湿润的触感覆盖,却像过电般,引爆了一串完全陌生的、尖锐到近乎晕眩的敏感。 那感觉顺着受损的神经路径倏然窜遍半个身子,激得他脚趾都不由自主地蜷缩起来。 李朝书察觉到了他瞬间的僵硬和颤抖,却没有停下。他的唇沿着那脆弱的伤痕边缘,极轻地、一下一下地吻着,如同安抚,又像某种无声的标记。 气息温热地拂过那片异常敏感的肌肤。 盛其臻试图维持的镇定和主动,在这过于温柔又过于精准的“攻击”下,开始片片剥落。 他咬住下唇,偏过头,想躲开那要命的感觉,可李朝书的手臂稳稳环着他,避无可避。 紧接着,吻落在了他的唇角,下颌,最后流连在脖颈。李朝书的动作始终不疾不徐,每一次触碰都带着十足的耐心和珍重。 他含住盛其臻的喉结,舌尖轻轻舔舐,感受到那凸起在他唇间剧烈地滑动。盛其臻的呼吸彻底乱了,破碎得不成样子,抓在李朝书肩头的手指时紧时松,指尖泛白。 一种陌生的酸软从尾椎骨攀升,蔓延至四肢百骸。 盛其臻闭上眼,试图对抗那汹涌而来、几乎要将他淹没的陌生浪潮,可身体却背叛了他。 李朝书温柔却不容抗拒的唇,落在他颈侧跳动的脉搏上,落在他紧绷的下颌线上,每一次触碰都像在剥开他一层坚硬的壳。 不知道什么时候,视线模糊了。 盛其臻茫然地睁眼,才发现是自己眼里蓄起了水汽。他感到难堪,试图眨眼逼退,可李朝书恰好吻上他的眼睫,温热的触感让他睫毛剧烈一颤,积蓄的水汽终于承受不住重量,滚落下来,没入鬓角。 一滴,两滴。越来越多。 他不再发出声音,只是胸膛起伏着,眼泪无声地流淌,仿佛要将某种常年积压的、坚冰一样的东西融化开来。 李朝书停了下来,在极近的距离里凝视他潮湿的眼睛、泛红的脸颊和被他自己咬出齿印的下唇。 李朝书用拇指指腹,极其轻柔地拭去他眼角的泪,然后低头,吻去了他唇上浅浅的血痕。 这个吻依旧温柔,却带着更深沉的、令人心颤的抚慰力量。 盛其臻终于放弃了所有抵抗,完好的右手臂抬起,有些脱力地环住了李朝书的脖子,将潮湿的脸侧埋进他的肩窝。 这是一个全然的、交付般的姿态。 壁灯的光晕柔和地笼罩着他们交叠的身影,薄荷的气息萦绕在每一次起伏的呼吸间。 这是一个漫长而温柔的进程。 【下次更文,星期四】 第22章 朝朝,求你 盛其臻眼角的生理性泪水几乎要流尽,他逐渐说不出话来,只能全然在青年温柔但绝对的压制中臣服。 恍惚间,盛其臻好像看见那天,霓虹车库的酒吧里,他透过监控,看到李朝书穿着黑色的丝绸衬衣,桀骜张扬地击打着架子鼓。 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李朝书,张狂,带着些许邪气,对方甚至还盯着监控镜头笑,好像在说,抓到他了… 抓到他了… 恍惚间,盛其臻觉得自己也变成了那架架子鼓。 可是不对… 唔… 盛其臻咬上青年的肩头,却也没舍得真正用力咬。 李朝书面对面搂住对方,“怎么了,盛先生。”声音是柔和的,还带着点陷入情欲的哑。 鼻尖抵着青年的肩头,汗水从眼睫上滴落,“有完没完——” 还不结束?只是这句话盛其臻是断断不会允许自己说出来的。 “盛先生,时候还早呢。”李朝书幽幽地笑了,他的手托着盛其臻的后脑勺,轻轻吻上男人高挺得鼻梁,“盛先生,可不能操之过急。” “…”盛其臻眨了眨眼睛,汗珠滚落。 后来他趴在床上,没有一点力气。 盛其臻甚至觉得视线都看不清楚,嗓子也哑了,他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声音,于是他埋在枕头上。 然后被青年压趴下去,对方甚至还顾及着他的左手,靠在他的耳侧,另外一只手抬起他的下巴。 “盛先生,这样怎么呼吸呢?” 还知道我要呼吸吗? “李朝书…” “嗯?” “…几点了?” “还早,不到12点。” “呃…你明天不上课吗?” “不上课的。”李朝书唇边噙着笑,“去不成中山县,所以接下来这段时间不会很忙了。” “…” … 一个小时再次过去,盛其臻觉得自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 青年终于离开。 盛其臻缓了好一阵,才慢吞吞地爬过去,打开床头柜,拿出一根烟,然后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声音。 盛其臻手一抖,烟掉落在地上。 青年手臂很长,笑着从他身上伸手够到地上去捡。 肌肤相贴,盛其臻有一瞬的呼吸停滞。 “没有薄荷了,只能换了别的。” 盛其臻垂着眸说不出话来。 青年把烟放进他的嘴里,为他点火。 火燃起来的那一刻,盛其臻难耐地仰起脖颈,烟差点掉落。 青年的手指抚上他的喉结,咬着他的耳廓,“盛先生,抽烟的您真性感。” 眼泪掉落。 … 两只漂亮的手十指相扣。 “几点了…” “马上两点。”李朝书轻笑,“盛先生,这是您今晚第三次问时间了。” “…”盛其臻视线已经焕然,“你不累?” “不累。”李朝书亲了亲对方的手指,“您总说我不行的。” “我当然得…” “证明自己。” 盛其臻別过脸,“小气。” “嗯,盛先生大气量。” … “…李…李朝书,我想吃饭…” … “够了。” 不听呢 … “李朝书,够了。” … “李朝书,我累了。” “李朝书,我错了…” … “朝朝,求你…” 一听到这个称呼,李朝书的眸子就瞬间明亮,他亲了亲男人的眼睑,“您叫我什么?” 好像看到了曙光。 虽然羞于启齿,但是盛其臻还是闭着眼哑着声音喊,“朝朝…” “嘶…” “盛先生这样喊我的名字真的格外好听。” “结束?” “怎么可能呢。” … 盛其臻最终昏睡过去。 … 盛其臻第二天醒过来时,因为卧室遮光帘遮光性很好,卧室里还是一片昏暗。 他现在觉得不光左臂没有知觉,全身都已经是麻木了的。 身后是温热的热源,青年的长臂搭在他的身前,手指甚至还搭在自己的胸肌上。 身后的人呼吸匀长,睡得很是安稳香甜。 结婚的那五年里,他们在x上很合拍,但是结束之后,就各自回各自的卧室休息。 基本没有过同床共枕。 这是他们第一次。 盛其臻没有那种脉脉温情,只觉得李朝书的睡眠质量是真好,是吧,昨晚倒是把他累到了对吧。 一夜高度兴奋得大脑终于得到休息,然后慢慢恢复过来。 盛其臻只觉得有些渴,用嗓过度的结果是嗓子特别难受。 他把青年的胳膊拿下去,往对方怀里塞了个枕头,起身一瞬间又扶着腰坐了回去,坐回去也难受。 盛其臻按着腰蹙着眉,回头,青年仍然无知无觉地睡着。 因为卧室里开着空调,卧室里很温暖,对方大半个背脊露在外面,覆盖着结实充满爆发力的肌肉,即使光线昏暗,也能够看到的白,甚至有红色的抓痕。 随着青年均匀的呼吸起伏。 盛其臻垂着眸站了会,才扶着腰,像企鹅一样艰难挪着步去了外面。 别墅里很安静,张姨也不在,只是在餐厅上留下便利贴,说饭菜已经弄好放在保温箱里,还炖了润嗓的冰糖雪梨。 盛其臻在餐桌前站了会儿,突然觉得当初自己简直疯了,为什么要为了给李朝书最好的而去买个这么大的别墅。 他现在很难走到厨房去喝冰糖雪梨。 这三十多年的人生里,以往受过的任何伤生过的任何病,都没有让他如此步履维艰过。 盛其臻抿紧唇,叹了口气。 等到他终于喝上厨房里温着的冰糖雪梨后,身后才传来脚步声。 臀部猛地一紧,盛其臻缓慢地回头。 青年穿着深蓝色的睡衣,头发凌乱,但是姿容样貌仍然是极好的,一点黑眼圈也没有,眼睛明亮,精神状态极佳。 “盛先生,早。” “早…”发了个气音的盛其臻唇抿成一条直线。 李朝书唇角笑容压不住,他走了过去,来到盛其臻身边,“您真的太厉害了,还能自己下来,怎么不叫醒我?” 盛其臻看了他一眼,半晌,“睡眠质量挺好。”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李朝书被*了一夜。 李朝书也给自己盛了一碗雪梨汤,一边搅拌一边道,“嗯,我从小到大没遇到过什么烦心事,基本都睡得很好。” “…” “嗯,必须得睡够八小时。”李朝书笑了笑,“如果前一晚熬夜,那么第二天无论有什么事,我都要补回来。” “睡眠是人类最伟大的修复剂。”李朝书甚至同盛其臻碰了一下碗。 盛其臻盯着碗看了一阵,算了,被这么一通*,感觉和青年关系亲近了不少,也值了。 想到这里,盛其臻心情好了不少,于是一口气喝完了雪梨汤。 一口闷的盛其臻觉得算不上优雅,但很沉稳爽快,等他喝完,就发现李朝书放下碗笑盈盈地看着他。 盛其臻蹙眉,“怎么?” 李朝书走了过去,把盛其臻的睡衣扣子系上去几颗,“昨晚特意挑的柔软亲肤的睡衣,但是感觉还是,多少又大月中了些。” 盛其臻耳垂发烫,“谁害的?” “我自己吸的吗?”末了又没好气,破罐子破摔地补了句。 “嗯,我的问题。”李朝书搂住对方,给对方揉着腰,“但是下次不改。” “…” “您知道的,我一向很喜欢。” 不想说话。盛其臻一手肘把李朝书怼开,然后迈步想回沙发躺着。 结果刚走一步,又自己扶腰嘶了一声。 李朝书笑着摇头,然后不由分说地走过去,不管男人眼神如何凛冽,直接抄过对方腿弯,将对方横抱起来。 大眼瞪小眼,“你把我当女人?” “盛先生说笑了,我从来没有抱过这么高的女人。” “你还抱过其他人?” “小侄女。” “…” “你要做什么?” “您觉得是让我抱您回房休息把菜端上去,还是让我目睹您艰难挪动企鹅步更好一些?” 盛其臻闭了嘴。 李朝书一直有锻炼,又比盛其臻高几公分,总而言之体力纯变态,反正没费多大力气就把盛其臻抱回了李朝书的卧室。 “您的那间,得打扫一下。” “…” 说完就转身下了楼。 盛其臻不悦,拿出手机,联系助理给他买房。 不要这么大的,丫的真难走。 装电梯也没用的难走。 李朝书把饭菜端了上来,甚至还有小床桌。 上个床跟生病似的,盛其臻极其厌恶自己,加练,马上加练。 可是他的左手还在恢复期,他甚至只能用勺子。 再看菜,粥,清炒时蔬,放着枸杞名贵药材蘑菇的老鸭汤,一点油沫子也没有,汤金黄金黄的。 太淡了,哪怕他这个不是很能吃辣的都觉得淡。 桦城人吃饭怎么能一点辣椒都没有。 再看对面的青年,已经姿态优雅地用了半碗白米饭。 哦,忘记说了,李朝书的碗还是大碗,吃面的那种碗。 “你可以不用陪我吃那么清淡。”盛其臻开口道,“让张姨做你爱吃的。” “没事的,盛先生,我其实不挑食。”李朝书甚至给盛其臻夹了筷蔬菜,“可惜您当下最好只能吃流食,不然张姨炖的老鸭汤泡上这白米饭,真的很好吃。” “哦。”盛其臻应了声,末了,吃了口寡淡无味的粥,他又想起住院那几天,李朝书还在和他置气,炖的汤都没盐味,但是对方还是能喝下去,于是没忍住道,“能吃能睡。” 【从今天开始日更,每周六休息,特殊情况会提前告知。】 第23章 你比这些星星难懂 盛其臻抿了下唇,垂着眸似乎认真思索了一阵, “没有。” “能吃是福。” 末了,又补充道,“能睡也是福。” 李朝书失笑,“您真的好认真地在哄我。” 盛其臻索性一股脑地把粥喝完,然后看向李朝书,“*也*了那么多次了,能不能不要再用您。” 李朝书慢条斯理地吃着饭,许久后笑出了梨涡,“可是盛先生,用您更有禁忌感,您不觉得吗?” 盛其臻一愣,然后蹙着眉,“真的?” 李朝书点点头。 “你喜欢?”盛其臻复又问。 “感觉还不错。”李朝书给盛其臻盛了汤,“再喝点汤吧盛先生。” 盛其臻看着自己面前的汤,有点不想喝,但是对方亲手盛的,至少有盐,那还是喝吧。 “叫小叔。” “什么?”李朝书看向盛其臻。 盛其臻神色很认真,英俊漂亮的脸上带着平常的冷傲矜贵,“下次*,喊我小叔。” “…” “…” 李朝书呆了一会儿,然后別过头笑了,唇角的笑容越来越大,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笑意,青年甚至笑到不能自已,肩膀都在颤动。 盛其臻冷着张脸,眉越皱越狠,终究是没忍住拽住了李朝书的手,“笑什么?” 李朝书侧眸看着男人拉着自己手腕的手。 其实除了在床上,除了谈x的时候,他们没有过这样纯情亲昵的接触。 要是忽略对方手劲过大的话,倒确实像男人拉着他撒娇。 尤其是男人有一双漆黑的眸子,冷脸注视着你的时候,其实真挺招人的。 李朝书越看越有趣,挑了下眉,然后正过脸目光专注地看着盛其臻。 盛其臻被青年这样专注的眼神看得有些愣,一时之间忘记自己要说什么。 他下意识地想抽回手,没想到被李朝书反手扣住,然后同对方十指相扣,“再牵牵怎么样?” 李朝书盯着两人交握的双手看着,盛其臻长了张矜贵大佬冷俊脸,其实手很软,甚至比他还要小上一些。 指尖都是粉粉的。 说起来,对方全身上下无一不粉,对方是个冷白皮。 尤其是胸肌,更是格外有弹性和奶白。 李朝书觉得很有意思,现在想来,自己能和对方维持五年的婚姻,也不仅仅是因为家庭,而是二人的身体太过契合。 盛其臻彻底说不出话来。 “盛先生,您的手比我小,您看。”李朝书举起二人相扣的手,盛其臻配合着舒展五指和对方比大小。 “嗯,你大。”盛其臻淡淡地道,黑眸一瞬不瞬地看着对方,“所以笑什么?” “啊…”果然做大事的思维不会轻易被牵着走,李朝书松开了对方的手,“您等我收拾东西想一想怎么回答,可以吗?” “可以。”盛其臻点头,“快点。”很纵容,但是纵容得很急促。 李朝书笑着点头,他把二人吃好的餐具带到楼下,丢进洗碗机里,然后快步上楼。 推开卧室门时,盛其臻已经下床走到阳台边再打电话,听到开门的动静回过头来,轻微颔首示意知道他来了,便继续打电话。 盛其臻没有刻意回避他,也没关上阳台的门,李朝书听到了一些,工作上的事。 真忙啊… 李朝书便躺在床上看书等对方,昨晚工作太久,不免又有些犯困。 他往阳台看去,盛其臻面沉如水地听着,时不时只回两句,但是偶尔会伸手揉按着腰部。 说实话,对方其实比他父亲和大哥还要忙。 李朝书叹了口气,他下了床,来到盛其臻身边。 盛其臻扫了他一眼,对着电话那头说了句稍等,便对李朝书道,“怎么了?” 李朝书眨了眨眼睛,抬手,抄过对方的腿弯,然后直接将人抱了起来。 “…”盛其臻手机差点没扔出去,下意识将电话挂断。 他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望着对方,“做什么?” “躺在床上打,我不听,戴耳塞,你腰不舒服。” “用不着,李朝书。”嘴巴很硬,但是一点也没有挣扎。 李朝书将人放到床上盖好被子,“嗯,我知道盛先生很厉害,可是我心疼,觉得用得着。” “…”盛其臻张了张唇,复神色莫名地看着他,“你心疼?” “嗯。”李朝书点头,“真的心疼。” 盛其臻耳朵发烫,他抿着唇,许久后,才冷声道,“不要骗我,会当真。” “您知道的,我人品还可以,一般不骗人。” “一般?” “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没有百分百的事,我怕那一天我需要骗人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肯定会骗的。”李朝书耐心解释,“所以我选择话不要说太满,不然很没有风度。” “…” 盛其臻看着青年上了床,贴着他躺下,“盛先生,您可以接着处理您的事,我再睡会呢。” “会吵到你。” “不会。” 盛其臻握着手机,垂眸思索了一阵,“李朝书,所以你是有点喜欢我了吗?” “…” 没有回答,盛其臻等了会儿,面无表情地侧过脸。 “zzz”李朝书已经侧身对着他,睫毛垂着,睡得很熟。 几乎秒睡。 “_”盛其臻目瞪口呆看了一阵,半晌,默默地拿起手机,助理那边又打电话过来了。 他接起。 “盛董,盛董,您怎么了,怎么突然挂断电话,是出什么事了吗?” “小点声。” “嗯?!” “家里人睡觉。” “!?”助理那边愣了片刻,但还是下意识小声些,“您旁边吗?” “嗯。” “李先生?” “对,粘人。” “啊…”作为助理自然是知道盛其臻的婚姻状况,说实话,他觉得二人的婚姻并不幸福,虽然李朝书看上去挺温和的,但除了该出席的扬合,从来没有出现在盛其臻的私人生活中。 但是现在这是,老板得偿所愿了? “他要挨着睡,走不开。” 助理挑了下眉,看了下手机,后知后觉地察觉到,盛其臻在给他秀恩爱。 作为一个高薪福利拉满的助理,深知取悦他的老板就是取悦他的上帝,“李先生和您感情真好。” “一般。” “…”助理深呼一口气,“所以董事长,我可以接着说刚刚项目的事吗?” “可以,小声些,我能听清。” 咱就是说,工作报告非得在床上吗? 听完助理汇报完之后,盛其臻给予了后续处理的方向,助理认真地记下。 “今晚同尘科技的晚宴,您要参加吗?” “联系盛景行,让他代替我出行。”盛景行是盛其臻的堂哥,比他大一岁,盛其臻三叔盛镇雄的儿子,现在世璟集团的执行总裁。 “好的,盛董。” “家里管得严。” 其实您怎么安排我是无权过多过问的,但是我知道您就是想给我撒点狗粮。 不过助理没有觉得不耐烦,只是觉得有趣。说起来,真做到盛其臻这个程度,朋友肯定是有的,但是自家老板真到了可以随意秀恩爱的挚友,那真没几个。 毕竟他老板工作以外的生活,除了必须的宴会,就是锻炼,骑射,然后远远地去看那位李先生一眼。 很古板苛刻,也很专一。 所以对方现在这么秀,其实他觉得他的老板还挺有人气的。 “那您好好陪李先生。” “最近帮我留意,年轻人爱玩的新款车。”盛其臻说完,“加工资。” “好勒,那董事长,还有什么事吗?” “冬季的衣服重新订做,包括所有配饰。”盛其臻虽然没说是做谁的,但是他当然知道指的是李朝书,“可以同禄茗参考。” “好的,董事长,需要定做情侣款吗?” “…”盛其臻沉默了会,“嗯。” 挂断电话之后,身旁的人仍然很规矩地睡着。 盛其臻面无表情地盯着看了许久,眼里有笑意,李朝书,我会给你所有的爱,但是你不能离开我。 也不能背叛我。 不许喜欢别人,多看一眼都不可以。 你已经给了我优待,就不能收回,否则我会疯的。 要么一起幸福。 要么… 一起死。 盛其臻躺了回去,他没什么睡意。 所以就侧着头看青年。 李朝书睡觉和他的人一样规矩,所以不会出现睡着睡着缠着人这种情况。 盛其臻盯着看了许久,然后面无表情地抓起青年的胳膊,把自己塞到了对方怀里。 对方身上是好闻的木质香。 睡眠已经退化不少的盛其臻渐渐有了困意。 然后他也跟着睡熟了过去。 … 凌晨两点的时候,李朝书才在黑暗中睁开眼睛。 因为知道二人会有一阵荒唐,所以李朝书让佣人都回家去了,没人会来打扰他们。 身边盛其臻的看似还睡着的,李朝书没开灯,在衣帽间摸出两件黑色羊绒大衣。回到床边,他轻轻戳了一下盛其臻的脸。 嗯,怪软的。 “盛先生。” 盛其臻睫毛颤动,在昏暗中看向他,“怎么?”声音很清醒。 “要不要做点有趣的事?”李朝书捂住人的眼睛,开了灯,然后把大衣对着男人展开,“您伸下手。” 盛其臻沉默地坐起身,让李朝书帮他穿好大衣。 李朝书自己也套上同款大衣,两颗暗银扣子在昏光中一闪。 … 车库感应灯亮起时,盛其臻才问:“去哪儿?” “到了就知道。”李朝书拉开黑色科尼赛克的车门坐进驾驶座。 李朝书开得很稳,稳中有带着极速的洒脱。 盛其臻注意到他们正往城郊山上开。 “如果我说冷,你会掉头吗?”盛其臻忽然问。 李朝书嘴角勾起,“不会,但我会把暖气开大。” 盛其臻便没再说话了。 盘山路越来越陡,最后连路灯都没有了。李朝书熟练地拐进一条岔路,车轮碾过碎石和落叶。前方出现一道锈蚀的铁门,挂着“禁止入内”的牌子。他没减速,车头轻轻一顶——铁门的锁早已坏了。 车子停在废弃观景平台边缘。李朝书熄火,黑暗和寂静瞬间吞没一切。山风凛冽,夜空被涤荡得异常通透,远处城市的灯火在脚下铺开。 “等我一会。”李朝书下车,打开后备箱。 盛其臻跟着下车,寒气让他清醒。他抬头,微微怔住——夜空清晰得不像冬天,猎户座腰带上的三颗亮星异常醒目。 “冬天能看到这么清楚的星星?” “正因为是冬天。”李朝书半跪在地上,熟练地架起望远镜,“冷空气把灰尘和水汽都压下去了,天空最干净。”他调试着镜筒,“摩羯座流星雨的辐射点就在那片天区。这个时间地点,足够等到一些迟来的流星。” 盛其臻看着他被寒风冻得微红的侧脸,“你不是搞考古的?” 李朝书失笑,眉宇间褪去以往的温润,变得张扬又自傲,“因为我无所不知呀盛先生。” 盛其臻挑眉,虽然他觉得三更半夜起来看星星是他永远做不出来的事,但如果跟着李朝书,那就合理了。 “你研究了多久?” “不久。”李朝书调试完毕,直起身,“刚好够弄清楚怎么操作这个。” 盛其臻凑近目镜。李朝书站在他身后,右手轻扶他的腰引导位置。眼睛贴上目镜的瞬间,盛其臻呼吸一滞。 土星清晰得不可思议——淡黄色的球体,光环几乎横贯视野。 “土星。”李朝书在他耳边说,气息拂过耳廓,“你看到的是27分钟前它的样子。” 盛其臻没说话。宇宙的尺度通过这个小小的目镜压进意识里。 李朝书换了个目镜。“再看看这个。” 这次是月球。陨石坑的边缘锋利得像刀割。 “像盛先生的眼睛。”李朝书忽然说。 盛其臻退开目镜,转头看他:“哪里像?” “环形山。”李朝书抬手,用拇指指腹轻轻擦过盛其臻的眼睑下方,“深,暗,藏着很多东西。” 这个触碰很轻。盛其臻抓住他的手腕,神经的受伤的左臂传来钝痛,但没松手。 “你带我来,就为了说这个?” “不。”李朝书任他抓着,“想让你看看这个。” 话音刚落,第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 李朝书退后两步,靠着引擎盖坐下,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盛其臻挨着他坐下。两件黑色大衣的衣摆叠在一起。 “冷吗?”李朝书问。 “有点。” 李朝书展开大衣的一侧。盛其臻顿了顿,靠进去。体温透过羊绒传来,李朝书的手臂环过他的肩。 他们安静地看着流星。一道又一道光痕撕裂夜空。 “为什么是今天?”盛其臻问。 “今天天气好。”李朝书的声音在胸腔里震动,“而且你睡不着。” “你怎么知道我睡不着?” “你的呼吸。”李朝书说,“盛先生,睡着的人不是那样呼吸的呢。” “而且盛先生,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也没有那么多目的,想做什么便做了。” 盛其臻闭上眼。 “李朝书。” “嗯?” “你比这些星星难懂。” 李朝书低笑,胸腔的震动传过来,“那就慢慢看。它就在那儿,又不会跑。” 【明天虽然是周六,但有的。】 第24章 如果变态行径专属于我 “盛先生。” “嗯?” “下次再拿自己当靶子,”李朝书的声音很轻,“我就带你去南极看极光。冻到你没空想那些。” “这是在威胁我?” “是在通知你呢。” 盛其臻仰头,近距离里看李朝书的眼睛,才像月球,他想,有环形山,有阴影。 他吻了上去。 盛其臻从来就是个主动得可怕的人,在身体上。 这个吻很短。分开时,额头相抵。呼吸在冷空气中凝成白雾,交织在一起。 盛其臻没有回应刚刚的话题,但是他的不回答,其实就已经是妥协和答应。 “下次看什么?”盛其臻问。 “木星。”李朝书头也不抬,“它有七十九颗卫星。或者等你手好了,去南美。有个天文台建在盐湖上,镜面倒映星空,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 “像现在吗?”盛其臻跳下引擎盖,手插在兜里,看着山脚下的城市。 李朝书点点头,抬眼看他。盛其臻站在夜色里,黑色大衣被风吹开,男人身形修长且挺拔,像天地间的神祗。 “对。”李朝书说,“像现在。” 看完星星后,已经是凌晨五点,李朝书将车开回市里,开到桦一中附近的一条小街的停车扬停好。 即使已经凌晨,夜市也依旧没有散去,食物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还有年轻人坐在烧烤摊上喝着啤酒哈哈大笑。 烟火气十足。 下了车,李朝书才对身旁的人说,“来吃点东西,我读高中时常来这里,这里比那些美食街美食城好吃多了。” 盛其臻点头,没有多言,安静地跟着李朝书往里面走。 一排的流水摊贩,浓烈复杂的香气率先攻陷了感官—— 那是木姜子油尖锐的辛香、发酵酸汤醇厚的底蕴,与炭火炙烤肉类油脂的野蛮香气交织成的味觉盛宴。 最打眼的摊位上,丝娃娃的阵仗铺开。十几只青花小碟罗列着:脆哨碎、折耳根、酸萝卜丝、凉面、炸黄豆、蕨菜…薄如蝉翼的米皮瘫在掌心… 隔壁酸汤鱼的摊子,红酸汤在锑锅里翻滚,鲶鱼块在艳红的汤中沉浮,又透着木姜子奇异的植物香气让人抗拒又让人流口水… 转角处的炭火上,恋爱豆腐果正滋滋作响。划开的豆腐包像小口袋,被填入折耳根、辣椒、葱花与酱油调成的灵魂馅料。外壳烤得焦脆,内里却滚烫柔软。 爱笑朴实的妇人,正用长筷从深油锅里捞起炸得金黄的洋芋粑。外壳酥脆如盔甲,内里却是糯香的土豆泥,混着葱花与花椒面… 李朝书一一介绍着,说着说着,还挺有舌尖上的中国的感觉。 确实很会吃,盛其臻在心里默默点评到,看来家里还可以再多请几位特色地方菜的厨子,他要让李朝书吃遍天下各种美食。 “盛先生,我说的有些多。”李朝书淡淡笑了,偏头看他,“您应该是不吃这些的。” 盛其臻扬眉,“吃过。” “您吃过?”说实话,无论少时还是现在的盛其臻,看起来都不像是会有时间来小吃街的人。 对方对于吃食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 李朝书就不同,自小家境优渥,去过米其林,也吃过各种巷子里的美食小吃。他的父母从不约束他的交友和选择,他们希望他能真正意义上去享受这个世界。 如果没法享受食物的美好,那么这个世界将毫无意义。 这是李妈妈对他说的。 盛其臻点头,没有多言,他的脚步在一家粉馆面前停下,不大的店面,红色的招牌,上面写着羊肉粉。 “您眼光真不错,是要吃羊肉粉吗?”李朝书笑着道,他抬头看着招牌,“我读书时,每个周都会吃一次,上大学后在不同的城区,倒是已经很久没过来了,还有点怀念。” 青年目光柔软温和,像是真的在怀念那些青春岁月。 “那就这个。”盛其臻说完,就抬脚进店。 这家店是24小时,现在已经快早上,陆陆续续有些人。 突然走进两个身高腿长,贵气十足的男性,很多人瞌睡都醒了。 李朝书放下厚厚的熟料门帘,就听到男人已经到了点餐处开口道,“两碗大碗羊肉粉,加杂,还有豆干,要薄荷…” “嗯,要辣,另外一碗一点辣就可以。” 听到这些话时李朝书脚步微顿,他读书时每次来都是这么点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其实是一个很专一的人。 不过他没有多大的反应,而是跟着盛其臻找了个位置。 “好的,帅哥,这边一共32元,您的小票。” 老店虽然旧,但还算干净。只不过盛其臻还是抽出纸巾,将板凳擦干净。 “坐。” 等李朝书坐下后,他也把自己的另外一面擦干净坐下,两个人面对面坐着。 “盛先生,好巧,您刚刚点的,全是我读书时的口味。”李朝书看着对方噙着笑道。 盛其臻抬眸看他,半晌,“我知道。” “嗯哼?” “你的口味我很清楚。”盛其臻也没有藏着掖着,语气平静且冷淡,“再往前走,还有一家卤粉,大概两个星期一次,一定会点耙鸡脚,会要两大勺折耳根辣椒。” 李朝书笑意没减。 盛其臻眼神并未闪躲,黑眸平静,像是在陈述一个项目,“左手边,往前走第三节,有一家烤翅,很辣,微辣也很辣,大概是科技的东西加得有点多,卫生也一般,但是胜在味道好,你每次吃都会拉肚子,但是每个月还是要去一次。” 盛其臻说得很对,所有细节都描述到位。 李朝书点了点头,了然地啊了一声,“您,这么清楚?” “嗯。” “我还在读书时,您就这么对我感兴趣了?” “很早,没有办法说确切的时间。”盛其臻黑眸将青年的一举一动以及任何一丝细微反应都尽收眼底,可惜,他还是没有看出笑容下有任何不悦的情绪。 “你从小,也不是一个喜欢收敛光芒的人。” “啊,收敛光芒?”李朝书眨了眨眼睛,“原来我在盛先生眼里是闪闪发光的呀。” “一开始挺讨厌的。”盛其臻眉宇上挑,即使时一如既往的冷脸,但是偏生让人觉得他在得意,“怎么可以有人处处招人喜欢,豆丁那么大点,就会把人哄得团团转。” “就好像全世界就你最能,谁都会喜欢你一样。” “然后呢?”李朝书拆开一次性筷子,磨着上面的木刺,饶有兴趣地问。 “然后…”盛其臻嘴角抽了抽,收回视线,没再看李朝书,“嗯,确实很甜。” “很甜”的李朝书笑出声,他将磨好的筷子递给盛其臻,起身去盛了酸菜,粉色的泡萝卜,还有泡椒。 在盛其臻面前放好后,他们的羊肉粉也上了桌。 粗瓷海碗端上桌,汤色奶白滚烫,羊杂颤巍巍铺了半碗,酱色卤豆干吸饱了汤汁。一勺红亮香辣的油辣椒泼上去,翠绿的薄荷叶往上一盖——羊油的醇厚、豆干的卤香、薄荷的清凉全叫这勺辣椒油激了出来。 “所以,那时候我身边,很多人都是您的眼线?” “嗯。”盛其臻的父亲对他很严格残酷,但是钱上从来没有缺,即使少年时,他可支配的资金,也是一笔很恐怖的数字,因此买个李朝书的消息,很简单。 盛其臻尝试嗦一口米粉,米粉裹着羊油的醇滑直冲喉咙。蒜香油辣椒的香辣慢慢缠上舌根,最后嚼碎的薄荷叶冲出一丝奇异清香—— 嗯,他还是吃不惯薄荷。 盛其臻蹙眉咽下,李朝书却拿了一双新筷子,帮他把薄荷都夹进自己碗里,“这个方言里叫鱼香菜,和折耳根一样,很多人也都吃不惯。” 盛其臻看着仍然平和地向自己介绍的青年,然后默默嗦粉。 粉吃完以后,二人离开店铺又逛了一阵。到七点时,人渐渐多了起来,就没再闲逛,他们上了车。 上车后盛其臻才开口问,“不怕也不恼吗?” “什么?”李朝书开着车,好像不明白对方在问什么。 这边除了一中,还有几所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很多,李朝书开得很慢,甚至慢慢停下来让。 即使在繁华大都市,科尼赛克的Jesko Absolut也很少见,所以那么扎眼的超跑在这里慢悠悠地开着,十足的惹眼。 就好像车的主人一样,生来就是要万众瞩目的。 他停下来让一群小黄帽萝卜头过马路,小家伙们还会弯腰鞠躬致谢。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甚至到了变态的程度。”盛其臻闭目养神,“不会觉得窒息吗?” “窒息您就不这样做了吗?”李朝书语气平静地问,降下车窗同刚刚弯腰说谢谢的一群小黄帽笑着说不用谢,然后离开。 “可以再隐蔽些,尽量不让你发现。”盛其臻极其坦诚。 “嗯…”李朝书拖长音调,“您真坦诚。” “你不是傻子,我骗没用。”盛其臻看着前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只能说,我尽量克制。” “但是克制到什么程度,您就不敢打包票了对吧。” “嗯。”盛其臻看了眼青年的侧颜,他走上这个位置,掌控欲就是极其强,无论是事业还是爱人,他容不得一点失控,但是如果是李朝书… 盛其臻垂眸,“当然,我会努力在底线之外,不让你觉得不舒服。” “你也可以直接指出,我尽量改进。”盛其臻像是在谈判,只不过这次谈判他没有胸有成竹,且筹码尽失,主动权都在对方手中,“不是空话,我说改的事一定会有改变。” 李朝书轻轻勾起唇角,“啊,其实目前为止,我没有任何不适呢。” “你爱自由…” “可是自由这个东西,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一样,自行选择也是一种自由。”上了高架桥后,在限速范围内达到极限,开车时的李朝书很迷人,将快准狠完美诠释,游刃有余,就像他的人生一样。 “我只是觉得…”张扬一笑,“如果比较变态的行径专属于我一个人的话,那还…” “挺爽的呢盛先生。” “…” 盛其臻说不出话来,神色莫名,半晌,低低笑出声。 “这么开心?”李朝书笑着问。 “早说。” “这不对盛先生。”李朝书纠正道,“这并不意味着您就可以开始想把我关起来只给您一个人看。” “你还能管我脑子里怎么想?” “能的,盛先生。”李朝书笑,“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您一定会听我的呢。” … 回到家后,李朝书给导师打了电话请假,漱口,换上纯棉柔软的蓝色睡衣。 抱着姜黄的绒毯,对书房里的盛其臻道,“盛先生,今天天气不错,阳光很好。” “然后?”盛其臻看着对方怀里的毯子,很大只明媚的青年,突然有些像个小朋友,很乖地过来报告。 “我要去阳光房里晒太阳睡觉,您呢?” “我有点事。” “好的,那您忙。”抬步就要走。 “李朝书。” “嗯?”李朝书停下,含笑看着他。 “现在睡,不会生物钟紊乱,晚上睡不着?” “不会呀,我特意跟导师请假睡觉的。”李朝书打了个哈欠,“盛先生,昨晚我们可是两点起的,很困呢。” “行。” 李朝书挥手告别,就抱着自己的毯子离开。 来到阳光房,躺在躺椅上,屋子里是恒温的,玻璃墙外是大花园,各个节气的花都有。 他躺在躺椅上,毯子盖上,沐浴着阳光,不超过1分钟,安然入睡。 … 盛其臻看着发来的文件,看着看着,自己抵唇笑了。 处理完工作后,盛其臻去阳光房里看了一眼李朝书,对方睡得很熟,连他进去都没有察觉。 没有打扰,他去了书房里按宋晔岚的要求,进行左手的复健。 是精细动作训练——用指尖将绿豆一粒粒夹起,移入旁边的瓷碟。 豆子不时从麻木的指间滑落,在桌面上弹跳。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是用右手将豆子拨回,然后继续。 动作很慢,但绝对稳定。每一次尝试,手指抬起的高度、用力的角度都经过精密计算。 额角有细密的汗,但呼吸平稳。当最后一粒绿豆落入瓷碟发出轻响时,计时器停在十五分零三秒。 比前面快了两秒。 他放下夹子,用右手拿起毛巾擦了擦左腕,然后开始下一组腕关节抗阻训练。 阻力调在他能承受的临界值,显示着他盛其臻能为自己做出的任何选择去兜底。 第25章 教学时间 而李朝书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他伸了个懒腰,支着长腿,赏了会花,理智才慢慢回笼。 然后穿上棉拖从躺椅上下来,将姜黄的毯子叠好放在,姿态优雅从容地出门。 出门时佣人们已经回来了,在安静有条不紊地打扫卫生。 张姨见他下楼,慈爱地笑着,“朝朝,刚刚先生让煮了红印普洱,已经醒到第三道了,枣香药香正融着,刚好醒到火候了。张姨还给你准备了茶点,兰王蛋黄金糕和沉香蜜炙燕窝盏。先生特意吩咐的,又添了盏三十年陈皮的豆沙,说是最配这老茶。” “谢谢张姨。”李朝书看了眼四周,没见盛其臻,“盛先生呢,我刚路过二楼的书房,他没在。” “先生去训练室了。” 以前的时候,盛其臻很忙,回别墅的时候两个人大多数时候都在做,基本没有一整天在家里生活的扬景。 所以李朝书对盛其臻的生活习惯还不是很了解。 三楼的训练室他也常去,相当于一间健身房。 “好的张姨,麻烦您将茶和点心先备着,我去叫盛先生。” 下午茶当然是得两个人一起品呀,不然有什么滋味。 … 李朝书推开训练室的隔音门,室内光线是经过设计的冷白,均匀地洒在中央的黑色橡胶垫上,四周的镜墙映出正在进行的画面—— 盛其臻正将一个身形魁梧的陪练师压在垫子边缘,右手锁住对方肘关节,左臂戴着黑色复健护腕,稳稳撑在自己身侧维持平衡。 陪练师拍垫认输。 盛其臻松开手,退后两步起身。 黑色高领紧身毛衣完全贴合着他的上身线条,西装裤的剪裁精良,随着他站直的动作,布料顺着大腿肌肉的轮廓滑下,又在臀部收紧,勾勒出饱满的弧线。 他微微喘息,胸口起伏的节奏很快平复,只有额发湿了几缕贴在额角。 陪练师爬起来,低声说了句“盛董,那我明天这个时间点再过来”,便点头离开。 门关上时,盛其臻才将视线落在倚在门边的李朝书。 他抱着双臂目光柔和地看着,身上那件水蓝色棉质睡衣宽松柔软,领口因随意而敞着一颗扣子,露出一截清晰的锁骨。 脚上是纯白毛茸茸的有只粉兔子的毛拖,李朝书的小侄女央着要他穿的。 “醒了?”盛其臻走到对方面前开口问道,声音带着运动后的微哑。 “嗯,张姨煮了茶,还配点心,找盛先生一起去喝下午茶。”李朝书走进来,他把旁边的水杯递给盛其臻,“看您打得认真,没敢打扰。” 盛其臻接过杯子,指尖无意间擦过李朝书的手指。 水温正好。 他仰头喝水时,喉结滚动,汗珠顺着脖颈滑进衣领。 李朝书的目光随着那滴汗移动,然后抬起眼,笑得很温和:“盛先生,刚才那招——您把对方手臂别过去,脚同时勾他小腿的那下——能教我吗?” 盛其臻放下杯子,用毛巾擦了擦后颈:“怎么突然想学这个?” “防身啊。”李朝书站到垫子中央,随意活动了下手腕,睡衣袖子随着动作滑到手肘,露出线条流畅却并非夸张的小臂肌肉,“成天跟古籍打交道,总觉得哪天被偷袭了,总不能只会用书挡吧?” 他说这话时眼睛弯着,语气轻松,像在说玩笑,但看向盛其臻的眼神却澄澈认真,带着点求知的好奇。 盛其臻走到他对面两步远的位置站定。两人身高差得不多,但李朝书因睡衣的宽松和姿态的闲散,看起来更舒展。 而盛其臻一身黑衣,每一寸线条都绷着蓄势待发的张力,像一张拉紧的弓。 镜墙里映出两个对比鲜明的身影。 “刚才那招需要瞬间的腰腿爆发力和对重心破坏时机的精确把握。”盛其臻的声音恢复了平日的冷静,像在分析项目数据,“你更适合利用关节技或反关节技术,以巧取胜。”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李朝书已经摆出一个业余但标准的格斗起手式,重心微沉,双手抬起,“来嘛,盛老师。我学东西很快的。” 他嘴角噙着笑,眼神亮晶晶的,像个忽然对武术产生兴趣的优等生,天真里带着狡黠的挑衅。 盛老师…这个称呼… 盛其臻心痒了一下,看着李朝书,沉默了两秒。 然后他动了。 没有预兆,没有多余的动作。 他左脚向前滑步,身体像一道黑色影子切入李朝书的防御圈。 速度太快,李朝书只来得及后撤半步,盛其臻的右手已经精准地扣住了他的右手腕,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不痛但挣脱不了。 同时,盛其臻的左臂——戴着护腕的那只——轻轻环到李朝书腰后,没有用力,只是虚虚地一揽,配合脚下极其隐蔽的一绊。 李朝书重心瞬间失衡,向后倒去。 但预期中的撞击没有到来。 盛其臻环在他腰后的手臂稳稳定住了他下坠的趋势,右手也顺势一带,将他拉回平衡。 两人身体因此贴得很近,李朝书的鼻尖几乎碰到盛其臻汗湿的颈侧,能闻到他身上混合着汗水的冷香。 “反应慢了。”盛其臻低声说,呼吸扫过李朝书的耳廓,声音在极近的距离里有些沉,“而且后撤的幅度太大,会让自己彻底失去反击空间。” 李朝书笑了,气息也拂在盛其臻锁骨上方。 他没有试图立刻挣脱,反而放松了身体,任由盛其臻半扶半控地揽着自己:“是你太快了,盛老师。哪有人教学上来就用全速的?” “危险没有预告。”盛其臻说,但手上的力道松了些,环在腰后的左臂也撤开了距离,只是右手仍握着他的手腕,“再来。这次我会慢一点。” 李朝书点头,这次主动拉开距离,重新摆好姿势。 他的眼神变得专注,盯着盛其臻的肩膀和膝盖——这些是预判动作的关键。 盛其臻再次近身,速度果然放慢了半拍,李朝书这次没有后退,而是按照盛其臻刚才说的,抬臂格挡,另一只手试探性地袭向盛其臻的肋下。 他的动作标准,力道却收着,指尖在即将触碰到盛其臻黑色毛衣的瞬间停住,然后轻轻点了一下。 “是这里吗?” “再往下两寸,发力要用掌根,不是手指。”盛其臻握住他的手腕,引导着他的手按在自己腰侧略下方的位置。 隔着一层紧身毛衣,李朝书能清晰地感觉到掌下肌肉的紧实和体温的热度,以及那截腰线向内收束的弧度—— 即使已经用手扣押过无数次,李朝书还是想感叹一句,好细的腰。 盛其臻似乎顿了一下,呼吸的节奏有瞬间的凝滞,但他很快继续解说:“攻击这个点,如果力道足够,能迫使对方因剧痛而短暂蜷缩,露出破绽。” 他的声音依旧平稳,耳根却不易察觉地泛起了极淡的红。 “然后呢?”李朝书问,手指无意识地在那个位置轻轻摩挲了一下,像在确认肌肉的纹理。 盛其臻抓住他作乱的手,将他拉开一些距离,但指尖的温度似乎还残留着。 “然后,利用对方身体失衡的瞬间——”他再次演示,这次李朝书配合地向后倒,盛其臻的腿利落地切入他双脚之间,手肘虚压在他胸前控制距离,形成一个完美的压制姿势。 李朝书躺在垫子上,看着上方的盛其臻。 黑色毛衣的领口因为动作有些歪斜,汗湿的布料贴着锁骨,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因为俯身的姿势,西装裤包裹的臀部线条完全绷紧,在冷白光线下呈现出饱满而有力的弧度。 他的左膝跪在李朝书腿间,右臂撑在李朝书头侧,形成一个充满掌控欲的笼罩姿态。 “明白了?”盛其臻问,目光沉静地落在他脸上。 李朝书没说话,忽然动了。 他未被控制的左腿灵活地抬起,勾住盛其臻支撑身体的右小腿,同时腰身发力向侧方一拧——这不是盛其臻教的任何一招,更像是某种本能的、带着巧劲的反抗。 盛其臻因这突如其来的反击而重心微晃,压制出现了瞬间的松动。 就这一瞬,李朝书右手挣脱出来,手指快如闪电般探向盛其臻的咽喉,却在最后一寸稳稳停住,只用指尖虚虚点着对方滚动的喉结。 “然后这样?”李朝书低声问,嘴角勾起一丝得逞般的笑意,指尖在那脆弱的部位轻轻摩挲了一下。 空气骤然安静。 训练室里只剩下空调低沉的送风声,和两人逐渐变得清晰的呼吸。 盛其臻低头看着压在自己身下、却反手制住自己要害的李朝书。 蓝色睡衣的领口因为这个动作敞开得更大了,从盛其臻的角度,能看到他线条清晰的锁骨和胸膛,睡衣下摆也蹭到了腹部,露出一截紧实白皙拥有六块腹肌的腰腹。 那双总是含着温和笑意的眼睛,此刻却亮得惊人,像发现了新玩具的猫。 盛其臻这才明白,为什么李妈妈总和他说,李朝书其实非常的贪玩。 盛其臻的喉结在李朝书指尖下又滚动了一次。 “这是犯规动作。”他最终开口,声音比刚才更沙哑了些。 “可是盛先生,一见到您,我就只想犯规,不然怎么赢嘛。”李朝书笑容加深。 手指从喉结滑下,顺着黑色毛衣的领口边缘,轻轻落在盛其臻的左肩,隔着布料和护腕,感受着底下手臂的温度和细微的、因长时间支撑而可能存在的颤抖,“您的左手,一直很小心。” 盛其臻沉默地看着他,没有否认。 他的左臂神经挫伤恢复良好,但宋晔岚叮嘱过要避免突然的、过度的承重和冲击。 刚才的每个动作,他都精确计算了左臂参与的角度和力度,包括现在这个压制姿势,他的左手其实只是虚扶在地面,并未真正承担重量。 “让我看看。”李朝书说,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 他的手滑到盛其臻撑着地面的右手腕,轻轻握住,“起来吧,盛先生,这堂课我学得差不多了。” 盛其臻顺着他细微的力道起身,两人重新面对面站定。 汗水已经干了一些,但黑色毛衣紧贴身体的感觉依旧清晰。 李朝书也站起来,随手拉了拉凌乱的睡衣,然后很自然地伸出手,帮盛其臻把歪掉的毛衣领口整理好。 指尖不经意划过颈侧皮肤,带起一阵细微的战栗。 “下去喝茶吗?”李朝书问,仿佛刚才那段充满张力、汗水和无声交锋的教学不曾发生过。 盛其臻看着他用那双刚才还试图锁喉、此刻却温柔整理衣领的手,点了点头:“好。” 他们前一后离开训练室。李朝书的毛绒绒拖鞋走在前,蓝色睡衣的下摆随着轻松的步伐晃动。 盛其臻跟在半步之后,黑色西装裤包裹的长腿迈着沉稳的步子,左手无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腕—— 那里似乎还残留着被李朝书握过的温度和触感。 走到走廊转角时,盛其臻忽然伸手,拉住了李朝书睡衣的袖子。 李朝书停下,回头看他,眼神带着询问。 盛其臻没说话,只是上前一步,微微抬头,吻住了他的嘴唇。 这个吻很轻,带着运动后未散的温热和一丝干渴。 盛其臻的唇有些干燥,但很柔软,只是轻轻地贴着,没有更深入的试探。 他的右手抬起来,抚上李朝书的脸颊,拇指指腹温柔地摩挲着他颧骨的弧线,带着薄茧的触感清晰而真实。 李朝书先是一怔,随即闭上了眼睛。他没有动,任由盛其臻亲吻,只是垂在身侧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 他能感觉到盛其臻的呼吸拂在自己脸上,能闻到他身上汗水蒸发后更清晰的、属于他本身的气息,还有唇间淡淡的水的味道。 几秒钟后,盛其臻退开,耳根的红色比在训练室里时明显了一些,但目光依旧沉静地看着他。 “盛先生,怎么不提前通知一声,要交学费的呀。”李朝书睁开眼,笑了,声音有些低哑。 “不是。”盛其臻说,拇指又蹭了一下他的嘴角,挑眉,“想亲,不可以?” 李朝书笑意更深,伸手环住盛其臻的脖子,将他拉低,主动回吻过去。 这个吻比刚才那个要深入一些,但也谈不上激烈,更像是一种温柔而坚定的确认。 他的手指插进盛其臻汗湿后微凉的发间,睡衣宽松的袖子滑到手肘,露出整段线条漂亮的小臂。 佣人不敢过来打扰,走廊里很安静,只有远处隐约传来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嗡鸣。暖黄的灯光将两人的影子投在墙上,交叠在一起。 许久,李朝书才退开,额头抵着盛其臻的额头,呼吸交织。 “茶要凉了。”他低声说,语气里带着笑意。 “嗯。”盛其臻应了一声,有些心不在焉,尽管前天才被弄到晕过去,但是现在还是想被*。 【我那个穿着毛绒绒粉兔子的188爱笑的,白白的,有腹肌的,超大只的小老攻~】 【我的老天爷,我算错连更四千字要三天了,啪的一下把第三天存稿给交了,接下来真的存稿为零勒】 第26章 追你的进度到多少了? 青年的睡衣绵软而又宽松,低头拿茶点时,肉色尽显,盛其臻还注意到那锁骨上的几点紫红。 唇抿成直线,那扬意乱情迷,到最后,他承受不住,咬了对方好几口,后背也抓挠过。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指甲剪得干净齐整,但是…自己似乎还是力气大了些。 下次还是轻一些吧。 得给点什么补偿呢?不能总是买车,不太有新意。 想着盛其臻便开口道,“如何?” 他没头没脑地突然来这么一句,李朝书也能迅速反应过来对方是问茶和茶点。 “盛先生,品茶是一门文化,需要极高的内涵和修养,我没有到达这个门槛。” 盛其臻上下瞥了他一眼,半晌,幽幽地哦了一声。 那就当他是问茶吧。 “我这是典型的山猪吃不来细糠。” 盛其臻眉毛一拧,低声训斥道,“胡说八道,你是山猪那我也是头猪?” “嗯,盛先生,我就开个玩笑。” “不要贬低自己。”盛其臻扫他一眼,“你是明珠。” “明珠”本人眉眼弯弯,“好的,往后绝对不会贬低自己。”李朝书显得很听话,接着评价道,“至于这点心,香甜软糯,真的很好吃,盛先生,您以前挺喜欢甜的,今天怎么不动筷子。” “今天不想吃甜。” “…”李朝书支着下巴,“即使小时候你觉得挺甜的我现在在您面前不想吗?” “人和点心不一样。” “哦,那刚刚是问人如何吗?”李朝书笑盈盈的。 盛其臻抬眸睨他,“嗯,一直没机会问你,爽不爽?” “挺好的。”李朝书难得的有些词穷,眼角微微下垂,露出了几分含蓄内敛。 盛其臻翘起二郎腿,他平日爱穿黑,现在换上的还是高领修身黑毛衣,五官锐利英俊,贵而傲,身材也充满成熟男人荷尔蒙气息,十分的招人。 “那目前,项目进度到多少了?”盛其臻抿了口茶,淡淡地问。 “什么项目进度?”李朝书这次是真没反应过来。 “我说过,我在追你。” “…” “…” 二人对视,盛其臻黑眸一凝,“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嗯…”李朝书双肩一松,习惯性的拖长尾音,许久后才慢吞吞地道,“我确实没有想到,在盛先生眼里,我这么难追。” 他们都灵肉结合了,男人都烂熟成流汁水的果子了,对方居然在问项目进度。 “你是值得我付出足够的精力和诚意来完成的项目。” “噗呲”李朝书唇角压都压不住,“您原来这么会说情话。” “实话实说。”盛其臻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所以,进度多少了?” “嗯。”李朝书夹给他一块点心。 盛其臻迟疑片刻,便启唇咬进嘴里,确实很甜,但因为是李朝书夹的,所以味蕾也享受了这份甜。 “不如您来判定?”李朝书看着男人听话地把点心吃了,心情大好,“您说多少就多少。” “不行。”盛其臻面色不虞,“从前你没有选择,就被要求同我结婚,现在我追你,选择权在你,由你来判定我究竟追没追到你。” “李朝书,追你这事我很认真,没在开玩笑。”盛其臻舒展开眉宇,神态真的是非常郑重,“也不是糊弄你。” “这样啊,我明白了。”李朝书点点头,他盯着盛其臻看了许久,然后打了个响指。 盛其臻目光一凝,他就听到青年道,“那么恭喜盛先生,目前追到李明珠的进度,为百分之九十九,还剩下百分之一,请盛先生继续加油,再接再厉哦。” 盛其臻心跳漏了一拍,连还在复健的左臂都觉得酥酥麻麻,温热异常。 “进度这么快?” “当然呀,只要盛先生想,我其实很…” “我明白。”二人同时开口。 李朝书挑眉,“您明白什么。” “和做生意没什么区别,最后的百分之一往往很艰难,还没成功时,百分之一和百分之九十九没有什么区别。”盛其臻很少说这么长的话,但是他愿意同李朝书解释自己在想什么。 以前缺的交流时间,现在通通补上。 “所以我还有很艰难的路要走。” 李朝书耸了耸肩,“嗯,我现在觉得,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艰难。” 盛其臻打量他,“我感觉你在取笑我。” “怎么会…”李朝书失笑。 盛其臻没再纠结这事,“明年你就要博士毕业了,有什么打算?” 没等李朝书说,盛其臻适时给了个提议,“开个公司玩?” “这么,随意的吗盛先生?” “我只是想表达,家里有钱,你可以随意选择。”盛其臻看着他,“想做什么做什么,研究搞腻了也可以尝试别的。” “我想留在桦大当老师,然后继续搞研究。” “可以。”那就再投点钱。 “您少投点。”李朝书脸上全是打趣,“我们历史文化学院,算是特例,其他学校都是商学院这类有钱,就您,每年大笔大笔的砸。” “为国家的历史文化建设做贡献,是每个商人的职责。” 要说到这个高度的话,李朝书确实没法再说什么。 这个时候管家走了进来,递给盛其臻一个红色请柬,另外一张,递给了李朝书。 是周凛的订婚宴,就在元旦。 周家是做酒店生意的老牌世家,这次和在旅游业发展得非常火热的卢家小女联姻,强强联合,对于家族和个人的发展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他不赛车了?”盛其臻将请柬放在一边,随口问道。 桦城的老牌世家里里李朝书的这一帮小辈,盛其臻就只熟悉周凛和汤晨曦,仅仅因为二人是李朝书玩这么多年的好友。 李朝书合上请柬,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嗯,今年年底退役,明年得回家去经营家业了。” “周凛也不是独子。”周凛排行老三,有两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一群迂腐不化的老东西。” 李朝书被他逗笑。 “那汤晨曦如何?”盛其臻问。 “您看出来了?” 盛其臻淡淡地睨着他,一副你觉得老子看起来像个瞎子吗的样子。 盛其臻其实很擅长用脸骂人。 “不能怎么办呀盛先生,两个人在一起,要顾虑和克服的困难很多,更何况是两个男人在一起,光世俗这一块就很难善终。”李朝书脸上没了笑,眼神里尽是惋惜,“不是谁都是盛先生,那么强的能力,克服一切,说一不二。” 被夸的男人没有高兴,因为青年在难过。 他还想说什么,李朝书的手机铃声响起,对方拿起手机,没有避讳盛其臻,当着对方的面接。 “周凛。” “喂,朝朝。”电话那头周凛的声音疲惫而沙哑,“你和小叔收到请柬了?” “嗯,刚拿到。” “我没想到,会那么快…才一起吃过几次饭,家里就决定,要订婚了。” “嗯,有些事一旦开始,就是很快的。”李朝书没有去指摘周凛什么,感情的事,从来不是一方喜欢另外一方就必须得回应。 你再喜欢,你再可怜,也不是胁迫另外一方的借口。 更何况两边都是他的朋友。 “朝朝…”周凛沉默一阵,“我…联系不上汤晨曦了。” “你想要他参加你的订婚宴?” “不是…”周凛语气很复杂,“只是,昨天,他还说,要给我做礼服,我们约好今天量尺寸,但是他电话一直打不通。” 汤晨曦长大后性格很好,小时候娇纵任性的小少爷,长大后变得八面玲珑,阳光热心,周到细致,对方不会做出约定好的事而违约的。 “我知道了,我来找,找到给你消息。” 李朝书刚挂断电话,盛其臻视线从手机上移开,“去换衣服。” “您找到了?” 从对方与周凛接通电话的那一刻,盛先其臻已经通过手机发消息让人找汤晨曦了。 “他同家里出柜,被关起来了。” … 汤家是做珠宝生意的,比周家底蕴还要深厚些,近年来又抓好了新能源汽车的风口,家族更是蒸蒸日上。 而汤晨曦,是汤家现在的掌权人汤正业第三任妻子生的老幺。 宠而不重视,所以汤晨曦可以自己出去做服装设计。 但是在这样的家族里,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随意的忤逆父亲,去和男人在一起。 越是老牌家族,越是不能接受。 盛其臻同李朝书换上正装,让管家从库房取出几件价格昂贵的纸画玉石,便上了门。 汤家老宅是在郊外的一座苏州园林式的宅子,盛其臻的车才开到停下,汤正业就已经迎了出来。 “其臻,朝朝,今天怎么过来了?”汤正业和盛其臻算是同辈,不过已经50多,只不过保养得好,身形挺拔,精神头十足。 “业哥,有点事。”盛其臻开口。 “有事说事,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过来。”汤正业让管家将礼品放着,“来,正好我最近得了些安溪铁观音,一起尝尝。” 汤正业带着二人来到茶厅,茶正煮着,围着茶桌坐下后,盛其臻开门见山,“我找汤晨曦。” 汤正业看了一眼旁边看上去很乖巧甚至还主动为二人沏茶的李朝书,笑着问,“找晨曦这个小混账做什么?” “帮我点忙。” “他也有能帮上其臻你的事?” “我和朝朝在一起的纪念日,他们年轻人一起计划的。” 汤正业沉默了片刻,“不是,你们结婚纪念日不是早过了吗?”虽然盛其臻和李朝书并未办婚宴,但是二人领证那天,几个大家族之间还是互相送了赠礼,所以汤正业有印象。 “嗯,是我们结婚1874天纪念日。” 李朝书唇角难压,他家盛先生说话是真有意思。 汤正业:“(ー〃)” 半晌,才面庞扭曲道,“年轻人,挺会过纪念日。” “还好,2000天的时候也有想法摆个席。” 许久后,汤正业才嘴角抽搐地道,“那记得请我。” “当然。”盛其臻接过李朝书递过来的茶,“所以可以让汤晨曦过来了吗?” 汤正业沉默片刻,“算了吧,那小子犯了点混,被我关着的。” “那业哥放出来。”盛其臻把另外一杯茶水推向汤正业,语气平静到理所当然。 “我觉得你不会管别人的家事。”汤正业幽幽地道。 “你也会顾念我们之前的情分。”盛其臻这句话意思很明显,今天这事我管定了,与其说是情分,不如说你要顾及着仰仗我盛其臻的地方,你必须同意。 汤正业沉默半晌,许久后喝了口茶,脸上笑意未减,“倒是意外,其臻也会管我这废物儿子的事。” “他和朝朝是朋友。”盛其臻淡淡地道,“所以,也是我的朋友。” “…”汤正业便不再拒绝,“这小子能当上你朋友也是他的本事,既然其臻你都开这个口了,那我必须放他出去帮你的忙。” “谢谢。” 处理完之后,盛其臻同汤正业聊生意,李朝书便去找汤晨曦。 汤晨曦看起来不算很糟糕,现在这世道,不会轻易就说是把孩子打得像条死狗一样。 就是脸色苍白了些,几个月不见,对方美黑过后的皮肤慢慢回归正常肤色。那头精心打理的粉卷毛也失去了光泽,开始褪色。 “朝书…”汤晨曦看到李朝书很惊讶,他想站起来,但是刚一迈步,就摔倒在地。 他被李朝书扶起来。 汤晨曦笑得有些尴尬,“两天水米未进,所以挫了点。” “怎么回事?”李朝书把他扶坐下,然后耐心地问道。 “嗐,这不家里催婚。”汤晨曦舔了舔干燥开裂的唇,“我说我喜欢男人,不会结婚,就惹恼老头子了,这不被家法招呼了几棍,然后就被关两天了。” 看来汤晨曦没有说自己喜欢周凛的事。 “不妥协了?”李朝书又问。 “当然不妥协,绝对不妥协。”汤晨曦笑得眼睛明亮,“我当初要减肥,就非逼着自己减下来,现在甚至还有点偏瘦。朝书,我其实,也挺倔的。” “可是他都要订婚了,请柬都送过来,也许明年就会结婚。” 汤晨曦攥紧了手,声音低哑,“我知道,我也收到了,我还要给他做礼服,剩下不到半个月时间,得加加班。” 李朝书是个配得感很高的人,所以对于汤晨曦这种付出到把自己位置放得足够卑微的做法,他不是很能理解。 但是他尊重。 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