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用书生到天下王》 第一卷 第1章 娘亲想要我吃软饭 大周朝,宣德年二十二年,山东行省青州府青山县----- 一间只摆放着书桌木凳和书柜的简陋土砖书房里,林长风反复地念叨着。 他已经苏醒三四天,在反反复复推算和测试之后,确定自己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个蓝星上,并没有存在过的异界。 这个世界是蓝星上并不存在过的大周朝,但大唐之前,五代十国之前的世界,与蓝星上还是一模一样的。 只是在后周周世宗柴荣上位之后,他并没有死于显德六年(959年),而是带领着后周继续进取突破,然后创造了大周朝。 但因为国力有限,邻国的辽人和西夏人又野蛮生长,国土面积基本上与蓝星上的北宋一致,领土大约也在300万平方公里左右。 目前,已经是大周元丰二十二年(1122年),建国160多年,先后历经了十二任皇帝,眼下是宣德宗柴恒在位第二十二年。 随着帝国的久远,越来越多的制度结构性问题,开始逐渐爆发。 再加上邻国西夏和辽国的长期霸凌,使得税收高起,巨量的财富和土地,更是越来越集中在极少数的官宦和豪族手中。 这就让普通的老百姓,越来越贫寒,越来越难以为继。 这也让神州大地狼烟四起,强盗渐生,民不聊生。 这些都是林长风关在书房里,翻阅了大量的资料,再结合原生书生林长风的记忆之后,总结出来的结果。 那自己该怎么办呢? 是赤手空拳创建商业帝国,成为独霸一方的豪族? 还是继续科举,进入官场,然后通过自身穿越千年的前卫见识,改善一小片的区域民众。 但是,在这个文官掌管一切,纵使凭借着千年后的先进意识能一时暴富,在没有相当强势的背景支撑下,再多的财富,也不过是权贵们眼里,随时可以夺取吞食的肥肉而已。 只是,科举这条路实在太难,前途虚无缥缈,付出与收获的性价比太低。 但如果不继续科举,就凭自己这单薄的身体,操劳得白发已生的老母,家中仅仅能食饱的几亩田地,自己能有出头之日吗? 穿越者也不是万能的,只有打下坚实的基础,才能站得高看得远。 不然,就算自己将精制盐和精酿高度酒搞出来,自己敢卖吗? 那么,自己只有通过科举提升自己的阶层,再根据自身的实力,徐徐图之。 在这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文人掌权的大周帝国,每年有上百万的学子参加各地的县试。 比如他所在的青山县,今年二月共有1800多人参加县试,最终录取50人,获得八月底的府试名额。 而府试成功取得童生名额之后,才算是跨入科举的门槛。 再之后是通过院试争取秀才功名。 可就算是取得了秀才,还依然还是贫穷之身,除了能免税免徭役,能见官不拜之外,也没有太多的实际利益。 可就连这小小的秀才,都已经是万中选一的人中尖子。 至于举人,那更是数十万中人淘汰出来的人中精英。 蓝星上的林长风当过几年兵,参加过地下黑拳比赛,也当过几年豪门的保镖,总而言之,是一个武力值远大于脑力值的肌肉男。 以在蓝星上千年之后的表现来看,他根本就不是考取功名的料。 结果,在一个人自驾西藏旅行时,不小心连人带车摔进了沟里。 来到这个世界,附身在县试成功后,昏倒在贡院门口的书生林长风身上,成为一个穿越者。 “风儿,你开开门,娘亲给你做了好吃的。” 正在苦苦思索未来之路的林长风,突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肉香。 这一下,口水都流了出来。 他一下站起来,应声打开门:“娘亲,你做什么呀?我怎么闻到鸡肉香,你不会是把咱家的鸡给宰了吧?” “呵呵,宰了就宰了吧,鸡那有咱家儿子重要,这次你伤了身子,娘亲给你好好的补补。” 林陈氏透过热气腾腾的气雾,笑眯眯地看着儿子,这张虽然瘦了点,却依然十分俊俏,棱角分明的脸蛋,心底十分的自豪。 嗯,这就是咱家的宝贝儿子! 已经取得了童生考取资格,并且还是青山县第三名的宝贝儿子。 “娘亲,你怎么这样,这鸡可以卖钱,咱家的条件-----” 林长风的眼睛一红,自家什么情况,他一清二楚。 已经全部接受了原生意识的他,知道原生父亲在十年前就去世了,是守寡的母亲含辛茹苦地带领着自己和两个姐姐长大。 这中途,还死了一个没能长大的三姐。 为了供养自己读书,母亲将模样出众的大姐嫁给了一个铁匠,将同样出色的二姐,嫁给了一个杀猪屠夫。 也正是因为有了两个姐姐的默默支持,以及母亲的省吃俭用和勤俭持家,才让今年已经十六岁的自己,寒窗十载,勉强跨入科举的大门。 这其中的十年艰辛苦辣,是可想而知的。 以前书生的林长风可能不懂这些,但千年之后三十岁成年人的林长风,深解其苦。 所以在清醒后的这几天里,自愧得不敢面对生育自己身躯的林陈氏,自己都已经十六七岁长大成人,竟然还要靠老母亲来维持学业和生活。 可是这单薄的身体,虽然个子长到1米7出头,却肩不能挑,手无缚鸡之力,又能如何呢? 就连短短的三天县试都大病一场,昏睡了五六天,被千年之后的自己穿越附体。 才四十几岁的母亲,已经头发白了一半,原本清秀出众的模样,也苍老得如乡下老妇人,除了轮廓和气质稍微秀气点外,与乡间的其他妇人,已经没有太大的区别。 “吃吧风儿,只要你好好的读书,能取得童生秀才功名,能够成家立业,娘亲就对得起你父亲,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 林陈氏跨入书房,将大碗塞进儿子的手里,有些霸道的命令:“给娘亲吃了,吃了这碗就好好去上学,你整天关在家里算什么汉子,孙夫子昨天派人来说你考取第三名,以你的功课参加今年的府试,应该有几分把握。” 林长风感觉手一烫,下意识地端紧浓香的鸡肉碗。 这可是娘亲为数不多的来财之路。 农家的妇人除了养鸡养猪,在农田里刨些吃食,再做做手工活外,能有什么来钱的路子。 再说,这些路子老百姓人人都会,再辛苦又能赚到什么大钱。 “好的娘亲,我听你的,明天我就去学堂,既然夫子都说了,我就拼一把,只是苦了娘亲你。” 科举挺费钱的。 县试还好说,在本地县城考试三天,乱七八糟的花费大概用了3两多银子。 而府试则要去200里外的青阳府,这相当于千年之后的地级市。 府试五天,再加上来回旅程,时间长达半月之久,乱七八糟的开销加起来,最低也得十两银子以上。 而且,这还不包括这期间上学的费用。 所以说,如果林长风今年八月底府试没能考上的话,林家就彻底歇菜了,可能连饭都吃不起。 “不苦不苦!” 林陈氏听到关了四五天的儿子,明天就去学堂,还答应参加半年后的府试,一下眉开眼笑地伸手摸索着儿子的额角:“娘亲就你这一个儿子,你打小就聪慧,娘亲相信你的能力,只要你能取得童生功名,娘亲再苦再累都值得。” 说着,林陈氏好似想起了什么,假装随意地吩咐道:“等到风儿你有了功名,娘亲再给你寻一门好亲事,以你的模样和才华,这青山县员外家的女子还不抢着嫁你!你说好不好?” 正在吞食着鸡块的林长风,差一点给嗝住了。 自己才十六岁好不? 不过,这个世界人均寿命短,男女大概只能活到五十出头。 所以,男女的成亲也早,女子一般十六七岁就嫁人,如果二十岁前不嫁掉,就成了大龄剩女。 而男子则无所谓早晚,也无所谓多少。 有钱有权人,三妻四妾,丫鬟成群。 没钱人打光棍的不少,甚至有些人家,几兄弟共娶一个老婆的,也不少见。 令他吃惊的是,自家娘亲竟然眼光超前,希望自己有了一定功名之后,让自己走向吃软饭之路——找一个富家女。 好继续开销更多的院试,考取秀才之路。 如果是这个世界书生的林长风,可能会清高在意,觉得违背了心意。 但穿越而来的林长风不觉得,反而觉得这比较现实,在自身虚弱的时候,能够借助他人成长,未免不是一条出路。 将来只要自身强大,小小的富家女子,还不就在自己胯下。 况且,自己既然都穿越了,还能不妻妾成群,儿孙满堂吗? 第一卷 第2章 长风长大了 第二日清晨,宣德二十二年三月初六,林长风身着洗得已经开始泛白的蓝色长衫,背着几件换洗衣裳和吃食的深蓝色包袱,恭恭敬敬地向娘亲弯腰行礼:“娘亲,你就别送我了,我自己走路去就好了,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差了点,得好好锻炼一下才行,不然五天的府试更难熬-----” 林陈氏泪眼汪汪地望着,比起自己已经高了半个脑袋,因为县试昏迷了五六天,变得更加清瘦的林长生,忍着心痛摸了摸儿子渐渐有了男人模样,眉清目秀的眉角:“你自己想清楚就好,实在不行,咱们等两年再考,你身体更重要,娘亲不催你。” “不等了,咱家的条件咱自己清楚,既然先生都说了有几分把握,咱就一鼓作气!” 说着,林长风用脑袋蹭了蹭林陈氏粗糙长茧的手掌,笑嘻嘻地笑道:“等儿子通过了府试,有了童生资格,咱就找个员外家女儿,我早点生个娃,也好让娘亲你带着孙子玩。” 这话听得林陈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轻轻用力地打了一下儿子的头:“你真人小鬼大,你要是真考上了童生,早点成亲生娃,那娘亲这一辈子就心满意足了,等娘亲走了见到你父亲,也有了交代!” 蓝星上的林长风是个孤儿,从小没有父母,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被丢在孤儿院的门口。 经过了这四五天的亲密接触,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眼前这个全心全意付出,才四十几岁就白发渐生的原生娘亲。 眼睛一红,上前轻轻一抱:“娘亲你放心,你会长命百岁的,儿子将来一定会当官,会儿女成群,让你有带不完的孙子孙女!” 林陈氏被儿子抱得浑身哆嗦了一下。 这个世界的民众,可是非常含蓄的。 别说身体接触,就连言语都吱吱唔唔,不好意思表露。 “好啦,我走啦,娘亲你就别送我了,儿子已经长大了,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 说着,林长风拍了拍林陈氏消瘦的肩背,抄起一根放置在门口的木棍,大步向着村口走去。 “风儿!风儿-----” 林陈氏望着大步走开的儿子,追出了院子,扯着嗓子喊道:“你还是坐车吧,你身体还没好,这一路有十几里路。” “不用啦,娘亲,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多活动活动,对身体有好处。” “那你小心点,这大早上的路上没什么人,你千万要注意。” “知道啦,娘亲!你就放心好了-----” 林长风头也不回地,用比自己身高还要长一些的木棍,耍了几个棍法。 蓝星上的他可是运动达人,当了几年的兵,又打了一年多的地下黑拳,精通各类拳法,对枪棍刀法也略懂一二。 林陈氏追出了几百米,望着儿子轻轻松松将木棍耍得虎虎生风,大步渐行渐远的背影。 只感到一阵恍惚。 只感觉,这养了十几年的儿子,一下子不认识了。 虽说轮廓体型一模一样,但是他说话的语气,以及偶尔显露的棱角,好似一个侠客。 以前的他,可不会对自己这么亲热,别说事事依从自己,愿意早日成家生娃,说些自己高兴的话。 他竟然好似会功夫,能将一根木棍耍得有模有样。 难道,这是他在书院里学会的吗? “风儿,那你路过你二姐家的时候,顺便去看看好吗?你已经通过了县试,给你二姐汇报一下成绩。” 听到这,林长生脑海里浮起一道亮丽的身影。 二姐林嫦娥比自己大六岁,出嫁六年,嫁了个杀猪的屠夫,生了两个女娃。 可能是没有生下男娃,又娘家没人给她撑腰,日子好似有些不太好过。 林长风顿了一下脚步,转身看向追得有些踉跄的娘亲,用力地劈砍了几下木棍:“我会去的,娘亲你放心,以后没有敢再欺负我们林家的儿女!” 林陈氏被儿子几个狠厉耍得有些破风声的动作,愣在原地:“好!好!儿子你真的长大了!娘亲就不送你了,记得多关照一下你二姐,她一直都很疼爱你的。” 这时候,天色渐渐亮了起来,一些早起的村民出门开始干活。 对于林家庄为数不多的读书人,特别是昨天听说已经县试成功,考取了青山县第三名的林长生,大家的印象非常深。 这孩子从小聪慧,话不多,可能是学习一直好,有着几分读书人的清高,不太爱和乡老村民交流。 以前大家可能看不上孤儿寡母的林陈氏母子,只是,眼看人家可能科举成功,自然热切了几分。 “长风,你这是要去念书吗?” 林长风点了点头,嘴角挂着淡淡的笑容:“二大爷早,根生叔早,先生来信了,让我参加今年下半年的府试,这几天休息得差不多了,就早点过去。” 驼着背的二大爷和几个远近走来的村民,感到非常诧异,一来是林长风从未有过的亲切态度,二来是林长风竟然要参加今年的府试。 “好事呀,长风你有出息了,成功了可别忘了你娘亲,是你娘亲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的。” 二大爷和林长风的爷爷是共一个父亲,只是他年轮最小,今年七十好几,目前是林长风这一房辈分和岁数最高的长辈。 “不会的,长风是娘亲身上掉下来的血肉,如有不孝,会天打雷劈!” 听到林长风如此慎重的回答,所有的村民都露出满意的笑容。 林陈氏更是眼眶都红了,踮着脚走向儿子。 二大爷欣慰地摸了摸花白的胡须,点了点头说了几句,然后问起林长风的学业。 林长风为了让一个人生活在村子里娘亲环境好一点,拍了拍胸膛:“没问题的,先生说了,我今年府试能有六七成的把握,只要发挥正常,童生应该不成问题,我会百分之百全力以赴的。”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林长风自己也没太大把握。 但想想既然都穿越了,结合了两颗灵魂的自己,按说怎么也比只是单纯书生的原生要强大聪慧一些。 但他此言一出,几个围过来旁听的村民,眼睛顿时亮了。 看了看身影清瘦,气质高雅如初生牛犊般朝气蓬勃的林长风,再看看仰望着儿子默默流泪的林陈氏。 大家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林家庄有六七百口人,除了百十来个杂姓,基本上都姓林,再往前推算一二百年的话,大家都共一个老祖宗。 在这以宗亲以乡亲为基础纽带的大周朝,一个有发展前途的自己子弟,无疑是极大的依靠。 “好!非常好!” 二大爷哈哈大笑地拍了拍林长风的肩头:“长风你好好努力,要是府试的费用不够,我去和大根说,咱林家就是砸锅卖铁,也保证你有去府试的费用!” 这话听得林长风心头颤了颤。 他对自己将来的生活,还是有几分把握,作为一个穿越人士,不说发大财,赚点小钱应该不难。 但乡老族人的这份心意,他不得不领。 毕竟将来自己不论是科考当官,还是经商成为一方土豪,都离不开这些本家人的支撑。 恭恭敬敬地弯了弯腰,先是向二大爷行礼,然后向围过来的村民抱了抱拳头:“谢谢,谢谢二大爷和各位叔叔伯伯,长生自小没有父亲,这些年来多蒙大家的照顾,将来长风若有出息,定不会忘了诸位的恩德。” 说着,伸手擦了擦娘亲脸上流淌的泪水:“娘亲,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吧,我下个月旬休的时候再回家看你,儿子我已经长大了,会自己照顾好自己,好会照顾好好个姐姐的!” 然后,手握着木棍再次向村民抱拳行礼:“长风要去上学了,麻烦二大爷和各位叔叔伯伯关照一下我娘亲,都是自家人,将来长生若有出息,定会好好回报大家的!” 说完,林长风一弯腰,手握着木棍,大踏步地向着村口行去。 第一卷 第3章 打上门 二姐林嫦娥嫁在离林家庄差不多有十里地的石头镇上,夫家祖祖辈辈杀猪,条件相比在乡下土坑里刨食的林家,自然好多了。 林长风一路上握着木棍,复习着曾经练习过的棍法。 大概行走练习了有一个多小时,才渐渐找到了些感觉。 只是,这172厘米左右的身高,才100斤出头的单薄身子,实在是没什么力气。 看来,自己不只是要刻苦地攻读学问,更要锻炼身体,不然将来自己想要做些什么时,没有一身过人的武艺,在这律法欠缺,拳脚武力为王的大周朝,就算是积攒一笔财富,也可能是他人眼里的肥肉。 更何况,结合大周朝内外交迫的现状,这个朝代很可能也存在不了多久。 那么自己,还是要做些长远的打算。 就在林长风要走到镇子东头二姐家时,只见几个自己不太熟悉的二姐家邻居,围观在二姐家门口。 还有,一阵阵怒骂尖叫声,传了过来。 林长风心头一凛,手捏着木棍跑了过去。 “林嫦娥,你这个杀千刀的,你给老娘老老实实的交代,老二的银子哪里去了?你今天要是不交代清楚,老娘就撕烂你的嘴,带着你这两个赚钱货,给老娘滚回林家庄去!” 林嫦娥手里抱着才不到一岁的小女儿,看了看婆婆又喊又跳面目狰狞得像个巫婆的样子,又看了看丈夫抱着胳膊若无其事的样子。 心头一阵发凉。 只感觉,自己在这王家,可能是呆不下去了。 只是,前几天唯一的弟弟因为参加县试昏睡了五六天,知道娘亲手头紧可能买不起药。 不得不从丈夫的褡裢里摸了几百文,再加上自己积攒的几百文,全送给了娘亲。 “你给老娘说,是不是前几天回娘家交给了你娘亲?就你林家那样子,还学什么念什么书,也不看看是不是那块料?” 王钱氏看着媳妇欲言又止的样子,感觉自己应该是说对了,不由上前扑了过去,扬起手臂就要往媳妇林嫦娥的脸上抽去。 林嫦娥退了一步,绝望的喊道:“我弟弟是个读书人,会有出息的,他前几天生了病,我只是借了几百文,过几月我会还上的。” 王钱氏扑了个空,更加的恼火,一边追打一边嘶吼:“老二,你这个窝囊废,给老娘把她捉住,然后送回林家庄,我王家没有不下蛋的鸡,也没有做贼的媳妇!” 王进看着向自己跑来的老婆,感觉娘亲说的话有几分道理。 这女人嘛,还不多的是,只要自己肯努力杀猪,大不了换一个,再找个年轻会下蛋的。 于是一伸手:“跑什么跑,你偷钱还有礼了?今天让我娘亲教教你怎么做人,怎么样做人家的媳妇。” 王钱氏看着儿子抓住了媳妇,兴奋得哈哈大笑:“我看你往哪里跑?今天不把你的嘴撕烂,你就不知道老娘的厉害?” 说着,扬起手,就要往林嫦娥的脸上抽去。 林嫦娥看了看与自己同床了六年多,一脸冷漠的丈夫,再看看扬起手臂的婆婆,想想就要被赶出婆家。 就不想活了。 闭上了眼睛。 “咚!”的一声。 眼看着王钱氏的巴掌就要落了下去,大门口传来一声巨响,然后一道清亮满是怒气的嘶吼声传来:“住手,你TM敢打我姐,老子就灭你王家满门!” 王钱氏被惊得猛扭头,只见二媳妇的小弟林长风,手捏着一根木棍煞气十足地逼了过来。 林嫦娥蓦然听到弟弟的声音,一下睁开眼,尖叫了起来:“长风,你好了呀,怎么不去念书,姐姐的事不用你管。” 这时,王钱氏反应过来,恼羞成怒地吼叫:“小崽子,你敢打老娘家门,你敢灭我王家,我倒看看你有几分货色?” 说着,就向林长风劈头盖脸的扑去。 林长风可没管她是谁。 至于二姐林嫦娥能不能在王家生活,大不了,接回林家庄先养几年,等到自己考上了童生考上了秀才,再给她找个好人家。 “呀!” 林长风一声怪叫,耍了几个好看的棍法,就向王钱氏的脑袋劈去。 当然不是真的劈她。 现在的自己连童生都不是,还没到真正翻脸的时候,再说二姐可能还要在王家生活,并没有走到真正分家的那一步。 “长风,长风你快住手!” 林嫦娥挣扎着从丈夫王进的怀里扑出,张开双臂,挡在被吓得脸色苍白了的婆婆王钱氏前面。 王钱氏刚才差点就被砸中了脑袋,只感觉棍子在自己的头顶和耳朵边虎虎生风。 她看了看一脸凶像的林长风,再看了看躲在后面没出声的儿子和丈夫,尖叫了起来:“你们都死了呀,都被人家找上门了,还像个男人不?老二你给老娘上,给老娘打断他的腿,大不了出点医药费。” 王进看着突然间变得凶神恶煞,手捏着木棍,好似有几分武艺威风凛凛的林长风,有些为难。 因为小舅子林长风是个读书人。 曾经在镇上读过几年,后来成绩很好,被镇上的毛先生推荐到了县城的青山书院。 打了他本人倒没事,只怕是会惹了在镇上很有威望的毛先生,以及青山书院。 他想了想,走了过去,脸色阴沉地盯住林长风:“长风,你这是什么意思?捏着一根破棍子,对着我娘亲又打又骂的,眼里还有没有宗亲长辈,毛先生和书院就是这样教你做人做学问的吗?” “哈哈哈哈------” 林长风仰头一阵豪笑,耍了两个精妙唬人的棍法,再用棍头点了点王家几人:“我姐姐都要被人打了,难道就不能还手吗?大周朝的哪条律法规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 说着,仰了仰头,做出蔑视状,语气不屑地环视了一下众人:“前天书院给我来信,这次的县试我考取了第三名,我的学问和做人,还需要你们来评论吗?” 此言一出,整个院子里里外外围观的众人,全部惊呆了。 青山县800多人参加的县试,林长风竟然考取了第三名! 那么,他将来极有可能能考上童生,甚至是秀才! 林嫦娥揉了揉耳朵和眼睛,不敢置信的尖声问道:“长风,你是说真的吗?你真的考取了第三名?” “当然是真的,前天书院的孙山长亲笔写来信,还要我参加今年的府试,说我有六七成的把握能通过童生。” “啊呀,我的天呀!” 林嫦娥兴奋得又喊又叫,上前抱住又瘦了些的林长风,不敢相信地捏了捏弟弟的鼻子和耳朵,高兴得双泪直流。 而王家的众人对视了一眼,纷纷露出害怕的神色,特别是平时欺负习惯了的王钱氏,以及那个老大媳妇小王钱氏。 她是婆婆大王钱氏娘家的侄女,仗着婆媳之间特殊的关系,以及生了两个大小子,可没少说风言风语,家中的事都偷懒就偷懒,尽指使着林嫦娥去做。 如果林长风真的中了童生,那就大大的不同了。 虽说还不能免税免徭役,但是,他才十六岁呀! 再说,就算他将来没能考上秀才,凭着童生的身份,在石头傎这广园百里内,也是小有名望的人物。 整个石头镇下辖七个乡,近20000人口,不也才一个秀才,五六个童生而已。 没看只是童生的毛长远毛先生,凭着童生的身份,同样混得风生水起,连镇长都给几分薄面。 王钱氏眼珠子转了转,向二儿子递了个眼色,示意他上前和解。 毕竟,能有一个有出息的小舅子,对于王进,对于王家来说,都是一条不秀气的大腿。 “ 第一卷 第4章 沾过血 “长风,恭喜恭喜了,姐夫祝你学业有成,早折桂枝,金榜题名!” 林长风冷冷的看了看,满脸荡漾着笑脸的二姐夫王进,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再看看同样吃得一肚子肥肠的王家众人,心里吐了口气。 以前他每次来王家时,就没有一个笑脸。 现在才通过县试,连童生都不是,被自己一顿喝斥后,还要笑脸相迎。 再想想乡下的林家众人,在得知自己县试成功后的嘴脸,林长风捏了捏拳头:看来,还是得读书呀,在这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大周朝,就算自己赚再多的钱,也没有秀才举人的地位高。 林嫦娥见弟弟不说话,连忙收泪推了推:“长风,你姐夫和你说话呢,以后姐姐就靠你了,你若是考上了童生秀才,到时候姐姐给你找个好人家,也让娘亲放心过些好日子。” “姐,我听你的,等我府试考中童生之后再说吧,寒窗苦读十年,是时候考虑婚姻的事,不过------” 说着,林长风从王家众人脸上一转,口气清高地上扬着嘴角:“我可不想找个差的,找个丑的,毕竟弟弟也是读书人,将来交往的都是有身份的人!” 林嫦娥可不笨,从小也聪慧,自然知道弟弟林长风这是在给自己撑腰。 骄傲地紧了紧怀里的小女儿,咯咯娇笑:“那当然的,就凭咱弟弟这模样,就凭咱弟弟将来的出息,石头镇这方圆百里的姑娘,还不尽你挑!” 这话听到王家众人耳里,心头一凛。 看了看才十六岁出头,虽然身材单薄了点,但眉清目秀一付好模样的林长风,如果真的考上了童生。 只怕是真的会被员外家疯抢! 王钱氏走了过去,推了推儿子,堆着笑脸:“那肯定是的,就凭小舅子这模样这出息,别说是石头镇,只怕是整个青山县的姑娘都由着你挑!” 然后,再对儿子和媳妇说:“嫦娥,老二,你们还不快让长风坐坐,咱都一家人的,磕磕碰碰的了也正常-----” 再一拉围过来的孙女:“招弟,还不快喊舅舅,舅舅将来是要当大官的,会给你买好多好吃的。” 已经五岁多了的王招弟,刚才吓傻了。 虽说平时奶奶也对娘亲风言风语的,没什么好脸色,但像今天这样要动手,还是头一次见到。 她看了看,高兴得合不拢嘴,示意自己上前的娘亲,再看看一脸讨好样的奶奶,一下抱住了并不太熟悉的舅舅:“舅舅,你是真的要当大官,给我买好吃的吗?” 林长风见将王家众人收拾得差不多,弯腰将外甥女抱了起来,抚了抚她有些乱糟糟的头发,软声回道:“招弟乖,当不当大官舅舅不知道,但秀才肯定会考上的,再等舅舅二三年吧,舅舅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的。” 听说林长风肯定会考上秀才,王家众人的脸色更加的复杂了。 而林嫦娥首次挺直了胸口,头一次低头看向王家的众人,拉了拉弟弟的手:“长风,你真有出息,以后姐姐就靠你了,我们青山县才几个秀才,加起来还没超过十个吧?” “没有十个,秀才也不是那么好考的,孙秀才去年年前死了,现在只剩下七个,最后考上的张秀才,都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我们青山县都十二年没有人考中了。” “长风你肯定行的,姐姐相信你!” 林嫦娥骄傲地挺了挺胸口,看了看一脸发光讨好看着自己的丈夫王进,头一次觉得如此的粗卑。 想起嫁到王家这六年过的苦难日子,眼眶又红了。 “长风真有出息,我也觉得你一定能考上,都十几年了,轮也该轮到了我们青山出人才了,你说是不?” 因为常年杀猪,一脸凶像的王进贴近了媳妇,满脸笑意地接过话题,同时轻轻推了推林嫦娥:“嫦娥,还不快让长风进家坐坐,看样子长风还没吃早饭吧?他这是要去书院------” 林嫦娥反应了过来:“长风,你是要去书院吗?吃点东西再走-----” “不吃了,早起在家吃过了,这几天大家送来了不少的好东西,有时间了你回家看看,娘亲有些话要和你说。” 说完这句,林长风盯着才165左右,体重也差不多165斤左右的二姐夫王进:“姐夫,饭我就不吃了,我是不放心我姐,特意过来看看,今天这事就算了,以后再听我姐说,你和你家里人要是对她不好的话,别说我林长风说话不好听,我是不会客气的!” 王进与林长风对视了一眼,只感觉一股冷冷的杀气像钉子一样扎人,连忙闪开目光。 他感觉有些古怪,自己这个只会读书的小舅子,怎么会有一股杀气呢? 这还真让他感觉对了,千年之后的林长风,当兵的时候在部队戌过二三年,在与印度阿三对持时,亲手杀过人。 后来打了一年多的地下黑拳,更是赤手空拳打伤打残几十个,更打死过好几个。 所以,当林长风特意冷冽逼视他的时候,那股刺骨的杀意,比起常年杀猪的他,只多不少。 毕竟,杀人和杀猪是不同的层次。 “我知道,长风你放心好了,我一直对你姐挺好的,今天只是意外,不信你问问你姐?” 说着,王进推了一下女人,示意她给自己解围。 林嫦娥不自在的扭了扭身子,在王家的六年多了,除了第一年日子好过些,后来吃没吃好,事倒做了不少,还尽受气。 但是,这日子还得过下去,于是白了男人一眼,再对弟弟说:“你姐夫还行吧,他没打过我。” “呵呵----” 林长风呵呵笑了笑,对于二姐的言下之意,一听便知。 但是呢,眼下不是计较的时候,除了学习,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 自己如果不能考上童生,一切都将回到从前。 “没有就好,姐夫,招弟她爷爷奶奶,长风要去上学了,等我旬休的时候再来看望你们,希望你们一家和和睦睦的,这日子呀,要看得长远!” 说完,林长风手捏着木棍,抱了抱拳头,行了个礼,再抱了一下二姐林嫦娥:“二姐,我走了,孙山长催我早点过去上学,有什么事,等我旬休回来再说吧。” 老屠夫王大壮一直没有说话,看着儿子王进和儿媳林嫦娥相送着林长风走远的背影,重重地叹了口气。 他感觉才二三个月没见的林长风,好似换了个人。 虽说模样还是一模一样,但是他的人为处事,特别是他刚才冷眼带着杀气的目光,就连他这个杀了一辈子猪,同样也杀过人的老屠夫,都感觉到害怕。 难道是说他因为考取了县试的第三名,马上就要成为童生? 可是,他眼光里的杀气,不可能是一个文弱书生,能说有就有的。 想了想,推了一下王钱氏:“老婆子,以后对嫦娥好一点,林家这小子不是个简单的人物,我们别得罪了。” 刚才还一脸讨好的王钱氏,见到林长风走了,想起自己的表现,又恼怒了起来,冲着门外连连吐了两口口水:“不就是第三名吗?连童生都不是,就算考上了童生又怎么样?不一样还是穷光蛋一个!” 王大壮有些恼火,一拍王钱氏的脑袋:“你怕是不清白吧?他才十六岁就第三名,考上童生还不是迟早的事,如果娶了员外家的女子,能是我们得罪的起人吗?” 说着,他凑到王钱氏的耳朵边,阴沉地叮嘱:“你听我的,林家这小子可能手里沾过血,只要他姐姐在我们王家,他就逃不过我王家的如来佛掌。” “什么?” 王钱氏被吓了一跳,扭头惊恐地问道:“真的吗?真的沾过血?” 王大壮再敲了一下王钱氏的脑袋:“你叫什么叫?我杀猪一辈子,还能分不出来吗?我是不会看走眼的-----” 听到丈夫如此肯定的回答,王钱氏回想起刚才林长风握着木棍对自己劈砍的几个动作,以及冷眼看儿子的样子,心头凛了凛。 不由得打了个哆嗦:“真沾过血呀?只是他一个读书人,又像根麻花似的,怎么可能呢?” 王大壮盯着已经看不到背影的道路西头,迟疑不定地晃了晃脑袋:“是有些古怪,这小子二三个月不见,好像变了个人,莫不是鬼上身了?我们还是小心点好,说不定将来还要靠一靠这小子-----” 第一卷 第5章 记忆力暴增 林长风没想到自己的一个眼神,让同样杀过人的老屠夫王大壮起了疑心,以至后来发生了一系列的变故。 他在告别了相送的二姐林嫦娥之后,坐着牛车,到了三十多里外的青山县城。 先没有急着去青山书院,而是四下转了转。 最先去了一家铁匠铺,找一个老师傅打制了双节棍和一付铁指虎,吩咐用最好的材料,共花了一两二钱银子。 这个世界没有双节棍,也没有指虎。 为此,林长风还画了两张草图,详细的标明了大小尺寸。 老铁匠看过后,双眼放光,感觉从来没见过的这两样东西,应该是非常厉害。 首先它很隐蔽,容易收藏携带,其次是具有很强的杀伤力。 特别是可以戴在四根手指上的铁指虎,如果和人打架拳头相撞的时候,只怕是所向无敌。 指虎有四个大小不一的窟窿眼,弯在里面的一面是一个空心的后座,在握紧成拳之后,可以顶在结实的手掌上,好提供更强更结实的冲击力。 但突出向外的一面,根据手指的形状,有一个被林长风设计成四个厚实的突出点。 另一个则被设计成,刀片一样锋利的砍月牙刀。 只要是运用得到,拳头挥舞时,和一把砍刀的威力会不相上下,甚至更加的隐蔽。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在他人没有提防的情况下,单凭这付出其不意的铁指虎,一般的普通江湖好手,可能也不是此刻林长风的对手。 至于双节棍,是林长风最为熟悉的武器。 以前在部位上的时候,特意找过几位双节棍高手学习,后来被人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出了铁匠铺后,林长风摸了摸变得空荡荡的钱袋,来到了离书院不远的青林书铺。 谢掌柜见到林长风进来,先是眯了眯眼,然后笑了起来:“林小子吧,听说你这次考得不错,参不参加今年的府试?” 以前的时候,林长风也没少来,只不过买书的时候极少,大部分都是在品读。 为此,谢掌柜有些不高兴。 但现在不一样了,人家考取了县试的第三名,不出意外的情况,一个童生的名次少不了。 就算是今年没考中,无非是多读几年。 “掌柜好!” 林长风恭敬地弯了弯腰:“以前多谢您的照顾,没少在你这看书,山长给我来信说了,让我参加今年的府试,将来若有所成,定不会忘了您的关照。” 这话听得谢掌柜愣住了。 以前的林长风可没这么大方客气,每次都闪闪躲躲的,神态也比较冷清。 “哈哈哈哈,谈不上照顾,咱开书铺的,你能来就是给咱家的面子。” “掌柜的客气了,长生心里有数。”林长风满面笑意的点了点头,一边走向书柜,一边回道:“那我先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回头我再找你谈点事,一会可能还得麻烦你一下。” 这话听得谢掌柜再次愣了愣,摆了一下手,客气道:“那你先看,能帮得上的,你尽管开口。” 林长生走到了书柜边,一一看过。 最后拿起一本大约百十来张厚的《宣德院试文集》,这本书他以前看过,都是宣德二十年以来院试中的一些最精华的文章,大约有百来篇。 可以说,只要吃透了这本不厚也不薄的精华文集,别说府试的童生,拿下院试的秀才,也不在话下。 其他的,更高深更深奥的乡试和会试文集,不是现在的自己所考虑的。 林长风翻开,第一篇是自己比较熟悉的“格物致知,汉儒周儒之争”。 大周朝的科举是借鉴了大唐的科举制度,但是更加的严格和细分。 分为每年一次的县试和二年一次的府试,只有府试通过之后,才能拿到童生资格,算是真正的读书人。 再之后是每三年二次的院试,院试同样在行省所在地青州城举办,由各行省的学政主持。 山东行省院试的时候,大概有七八千名童生参加,一般只录取前100名,考取者称之为秀才。 根据名次不同,前十名称之为禀生,每月有一定数量的禀米和禀银,还能在将来为其他的童生在科举时作保,收取几两保银。 而一般的秀才,山东行省可以免除家里两个男丁的徭役,以及三到五十亩田地的税收。 再之后是三年一次,同样长达五天的乡试,乡试同样在行省首府青州举办,不过是由礼部学政大人主持。 每次大概有近万人参加,一般会录取二到三百名左右。 成功后称之为举人,除了免除更多田地税收,政治待遇会更一步的提升。 所谓的穷秀才,富举人,举人有获得做官资格,可永久参加会试,这是士人晋升官僚体系的关键节点。 举人见官不跪,犯罪时地方官不能直接用刑,需先通报学政取消功名后才能按民人审讯。 如果不想进一步考取进士,可以进入衙门从八九品的吏胥做起。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资格之后,通过操纵,也能提升到县丞县令。 但再往上一步,就比较艰辛了,除非政绩过人,或者有深厚的背景。 再之后是同样每三年一次的会试,每次基本上都上万人。 福元年间时,最多的一次会试高达30000多人,同样也只录取300人。 最后是会试成功一月之后,由皇上举办的殿试。 从会试通过的300人中之,分列出三甲。 一甲3名,分别是第一名的状元,第二名的榜眼,以及第三名的探花。 二甲为数最多,是从第四名到前200名,称之为进士。 虽然没有一甲前三名那么耀眼,但仍然有担任重要职务的机会,如果下放到地方,可以担任正七品的县令,或八品的县丞。 最后的100名称之为同进士出身,如果下放到地方,没有出任县令的可能,一般都是八品县丞或主簿一职。 林长风慢慢细细地看了有六七分钟,才将近1000字的第一篇看完。 然后,闭上了眼睛,回忆起这一篇的内容。 很快的,一个个只是有些熟悉的文字,像蝌蚪一般的从脑子里钻了出来。 直到默默念完最后一个文字,他不敢相信地翻开手里的书,一一对证。 发现,竟然只是错了两个不太熟悉的生僻字而已。 这让他大喜。 以前自己也默读过,记下1000字的文章,没有三四天,根本就记不住。 而这次,自己只用五六分钟就达到了同样的效果。 这是不是说自己穿越后,结合了两个人的智慧,智商和记忆力提升了不少? 想到这,林长风随便翻开一本从来没有读过的文章,再次慢慢品读,同样差不多1000来字的文章,差不多记了近十分钟。 然后闭上双眼,再次地默记。 等到一个个蝌蚪一般的文字默念完后,林长风迫切地翻开文章对证。 我的天! 同样只错了两个生僻字! 这时候,林长风兴奋得想跳起来,有了如此完美的记忆力,自己还怕什么科举。 无非多读多记多理解,虽说比不过传说中能过目不忘的超级大脑,比起正常人比起以前的自己,可厉害太多了。 再说,自己还有提升的空间,记得以前看过如何提升记忆的超级大脑节目,可以用抽象的图案代替文字来记忆。 再说,这大周朝不像清明朝那么的变态,以八股文取士。 它有自己并特长的算数,试贴诗,还有原生本身就精通的经论,律赋和策论,相信通过自己提升过的智商和记忆力,还会有更大的进步空间。 想到这,林长风对于科举对于自己的将来,有了更大的信心。 手拿着《宣德院试文集》,信心满满的,向着一直侧视着自己的谢掌柜走去。 第一卷 第6章 变了个人 谢掌柜感觉今天的林长风非常奇怪,首先他站得很笔挺,像一根青松般笔直,就连他行走的时候,都挺直着背,隐隐带着一股杀气。 其次是他看书的时候非常慢。 然后是看完之时,闭上双眼,好似在默记什么。 “谢掌柜,请问你这里还找人抄书不?我现在的情况不太好,家里就一个母亲,想分担一点负担。” 这话听得谢掌柜再次愣了一下。 他还是首次能将自家条件不好,能说得如此坦白的。 何况,这还是一个刚刚县试成功,拿到了第三名成绩的年轻学子。 这顿时让他再次高看林长风,微微一愣之后,热情地点了点头:“可以呀,以你的成绩抄书肯定没问题,只是你不是要参加今年的府试吗?别影响了你的学业。” “呵呵,不会的,我要抄的也是和府试有关的书本,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想通过抄写这些精妙的文章,找到一些规律和灵感。” 这话再次听得谢掌柜愣了一下。 首先是林长风随口说的打油诗,虽然没什么文采,但好像非常的有道理。 其次是林长风坦白自己抄文章的企图。 “哈哈,林公子是个妙人!我还是头一次将抄写说得如此有道理的,希望这能帮到你,今后你想看那本书,尽管来我这里抄写好了。” 谢掌柜愣了一下之后,伸出大拇指,改口称林长风为公子。 他感觉这高高瘦瘦才十六七岁的林长风,就凭他这份坦露和心智,将来极可能会有出头之日。 “谢谢掌柜的认同,我不会忘记你的恩德,小子如有所成,定有所报!只是不知道你这是怎么个抄法,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这个不强求,林公子你要参加府试,就随你自己的时间安排,如果是别人的话,当然是有条件的。” 谢掌柜呵呵笑了笑,然后认真起来:“不过,各行也是有各行的规矩,要求字迹必须工整,1000字中错一个则不计费用,错三个以上,就得赔偿笔墨费。” “当然,我相信以林公子的才华,抄写几本文章,还是能轻易做到的,但丑话说在前头,省得将来不要意思。” “那肯定的。” 林长风认真的点了点头,扬了扬手中的《宣德院试文集》:“做人做事都得有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谢掌柜你放心好了,我不是只图赚钱,一定会认真写好的!每天给你抄写一本这么厚的,你看成吗?” “可以可以,这我相信,凭林公子的才华和人品,我非常放心。” 谢掌柜见自己如此说,林长风没有任何的反应,依然满面笑容风度翩翩的样子,更是认可了。 想了想说道:“这样吧,笔墨都由我提供,像你手上拿的《宣德院试文集》,你每抄10本,我给你200文,别人抄书可是100本起步的,我知道你的目的和别人不一样,就十本十本计算吧。” “谢谢,谢谢掌柜的!你的恩德,我会记在心里的!” 林长风认真地弯腰,行了个书生礼。 他虽然没有抄过书,但书院的一些贫寒学子抄过,所以多少懂得行情。 像自己所抄的这本百十来页厚的《宣德院试文集》,他们抄100本起步,也不会才超过二两银子。 这可是要花费整整一二个月时间,就算是全天候专业抄写,也要二十天以上。 但自己图的不只是银子,更想要的是学习和书法。 所以,每次抄十本,是最合适自己的操作。 谢掌柜见到林长风慎重地行礼,感觉自己的心意没有白白付出,这个时候多付出那么一点点,要是这小子将来成功之后,可能会是极丰富的回报。 ------------------------------- 等到林长风跨入书院门后,不少认识他的同窗和其他班的学子,纷纷前来恭喜。 “长风,恭喜恭喜,没想到你考得这么好,这次我们书院去了五十多个,才考上五个,你竟次于张千山拿到了第三名,真了不得!” “还不是走了狗屎运,平时的时候也没这么好的成绩,我感觉他是猜对了题。” “那能这么说,我觉得长风平时也不错的,只是身体差了点,幸好没事,不然明明考得好,却不能去府试,那就可惜了。” 一路上交谈的人不少,见到恭喜的,林长风满脸笑容的谦虚回应,说自己运气好,是超级发挥了。 听到冷嘲热讽的,就当作没听见。 不过,总体言之,恭喜客气的是多数,阴阳怪气的只占少数。 以前的林长风听到别人说怪话,可能会脸色铁青,心情不美好。 但现在的他,云淡风轻,根本就不在意。 千年之后有一个名人马云说得好,等你成功,身边尽是好人,尽是笑脸! 人只有不停地向上变强,才尽可能地看不到人生的阴暗面。 这只是人生的一个起点,等到自己考上童生后,直接去青州府,去那里读书和经商。 更大的地方,起点越高,机遇也越多。 在将包袱和抄写用的笔墨纸张放好之后,林长风带着特意准备好的一份礼品,向着山长孙长顺的书房走去。 青山书院并不是很大,念书的大小学子有三百来个。 分为甲乙丙丁四个年级。 越是初级班,人数越多。 林长风以前所在乙班有五十多个,基本上都像林长风这么大小,或大上三五几岁,都是准备苦读或者将来去做各行掌柜的学子。 而他即将升级的甲班,不到二十人,全部是将要参加今年下半年府试的准童生。 其中,只有几个像他这么大的小伙子,其他大部分都过了二十,甚至还有几个三十岁上下,已经成家立业的老书生。 “先生,长生来了,谢谢你的关怀,这是我的一点小小心意,娘亲告诉我受人点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将来,学生若点出息,不会忘记您的恩德。” 孙长顺见到林长风脚步轻快的走进来,然后,恭恭敬敬地行礼。 有几许诧异。 他对于林长风能考取县试第三名,并不意外,意外的病好了之后的林长风,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给人一种外表文弱,内心却刚强的古怪感。 “这是为师应该做的,你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主要还是你自己努力。” 孙长顺高兴地点了点头,看了看林长风站立笔挺,又瘦了几分的样子,有些担心问道:“长风,你虽然考得不错,只是你这身体也差了点,府试可是连考五天哦,你得多吃些,多活动活动,不然可能坚持不了。” 这话说在林长风的心坎上,他连连点头答应:“谢谢先生的关心,我听你的,长风也感觉自己身体不太好,所以今后每天我抽出一个时辰来锻炼身体,身体是一切的本钱,没有好的身体,将来考试的时候就更难。” 孙长顺听林长风如此的听话,心里更高兴了。 走到跟前,拍了拍已经比自己还高了一些些的林长风:“你能如此想,为师很高兴,你别说每天锻炼一个时辰,只要能坚持下去,每天半个时辰就可以了。” “先生你放心好了,我会说到做到的!” 在吩咐完林长风要注意的事项,安排他下午就进入甲班后,看着林长风长手长脚,笔挺阔步离开的样子。 孙长顺摇了摇头:“真奇怪,这小子怎么变了个人似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洪亮了很多,莫不是考上了第三名,胆气足了吧?” 第一卷 第7章 林长风抄书 下午上课时,才一进入教室,一个又矮又厚的身影挤了过来,一掌拍在林长风的肩头:“长风,你不错嘛,没想到你考得如此好,以后咱们多交流交流。” 林长风看着表面上挺亲切的,其实有几分恶毒的黄大志,装作什么都不懂的样子,谦虚的点了点头:“大志兄过奖了,你才是我们青山书院的骄傲,你只是一时没有发挥好而已,按学问来说,你肯定比我强,我只是一时的运气。” “哈哈哈哈-----” 这次排名第六十几名,同样成功拿到府试资格的黄大志,听林长风如此说,心情好了不少。 再次用力拍打了一下林长风的肩头:“不错,不错!长风你还是挺懂事的,今后哥哥罩着你,看你这样子,一定是没吃饱,晚饭的时候,我请你一起加餐。” 以前的黄大志可没这么客气,他家里条件非常不错,家有良田四五千亩,在整个青山县,不说是最富豪的那几家,也算是一方的地头蛇。 “谢谢大志兄的关爱,吃饭可以,只是我刚接了青林书铺的书本,答应了人家抄书的,所以晚上会没时间。” 说完后,装作很不意思的低下头颅:“我这次病了一场,家里没钱了,下半年还要府试,我不得不抄些书,好做准备。” 此言一出,整个甲班里到了的十几人,无不侧过头看向林长风。 这可是甲班好不? 哪有进了甲班还抄写书本赚钱的? 听到林长风如此说,黄大志心里冷笑了一声:穷鬼,饭都吃不饱,还读什么书?不如干脆去当抄书匠好了,不过这样也好,府试的时候肯定考不好,自己又少了一个竞争对象。 不过嘴里却安慰道:“那你好好抄书吧,你家孤儿寡母的,是不容易,以后等你不抄书有空了,我再请你吃饭好了。” 等到林长风坐下后,比林长风大了两岁,同时与林长风一起考进青山书院的张千山,侧过身子低声问道:“长风,你真的抄书呀?都马上要府试了,还是专心功课吧,不然你娘亲会伤心的。要是你差钱,我可以借你些。” “谢谢千山,我每天只抄写一本,想用这些钱改善一下伙食,再锻炼锻炼身体。这次县试我病了一场,不锻炼多吃些,我怕自己煎熬不了府试的五天。至于钱我先想想办法,实在不够再找你凑。” “只抄一本呀,那还可以,也就一二个时辰的事。” 张千山点了点头,看了看林长风单薄的身子,又看了看自己也好不了多少的身子,咬了咬牙:“你打算怎么锻炼?我也要养养身子,这次回家我躺了三天没下床。” “我打算每天早上去爬后山,你要是愿意的话,明天早起卯时起床,辰时我们回来。” “去后山?你怕是疯了吧,路上有蛇的!” 张千山惊叫了一声,后山可不低,虽然垂直绝对高度没超过200米。 但是,从书院出发到达山顶,一路的路程足足有七八里。 一来一回加起来,大概十五里左右。 并且,路还挺不好走,有些地方只容单人通过。 而且,山上还有蛇和各种大小动物。 “我知道,蛇没什么,只是注意咬不到人的,开始的时候我不会到山顶,慢慢来,能走到那算那。” “那算了吧,我不跟你疯了,有这功夫,我不如多走一走,顺便念念书。” “那也不错,如果我坚持不下去的话,再和你一起。” 其实,林长风并不太想和张千山一起早上爬后山。 因为,他上后山顶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锻炼身体,而是为了恢复自己的武力值。 到时候,肯定会练拳,以及做各种淬炼身体的动作,比如蛙跳,俯卧撑等等。 如果让他跟随自己,这些就不方便显示。 没一会儿,山长孙长顺走了进来,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本,满脸严肃的走到讲台上。 先是环视了一眼,最后落在挺直着身子,与其他显得有歪七扭八不同的林长风脸上,扯了扯嘴角:“今天是我们甲班正式开始的日子,大家都是冲着下半年的府试而来,在科举这条路上,唯有置死而后生,才可能千万人中突破重围,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林长风跟随着大家亢奋叫喊,同时,挥舞了一下拳头,表示自己的绝心。 “准备好了就好,往年的府试都是八月二十八日开始,今天是三月初九,掰着手指头算,最多也不过一百七十天,再除去路上的时间,我们最多也是一百六十几天。所以,从今天开始,每月你们最多一天假,我希望你们把你们所有的精力,都全心全力的放在学习上,这,你们能做到吗?” “能做到!” 黄大志亢奋的应了一声,然后扭头和其他几个学子,一起看向故意装作有些为难的林长风。 这时候,这个班里的十几人,基本上把答应抄写书籍的林长风,排除在府试之外。 而这,也是林长风所想要的。 现在的自己还很弱小,如果以县试第三名的成绩,参与到甲班的府试竞争,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敌视。 特别是一直压制着自己的黄大志。 千年之后三十岁的林长风,比这世界绝大部分的人都懂人心。 只盼着人比我弱,将他踩在脚下。 所以,在与黄大志对话的时候,公开地说自己因为家里条件不好要抄书,好让甲班的这十几人不把自己放在心上。 至于真正的学业如何,等到府试的那一天,翻牌就是。 下午的时间飞快,林长风一直全心全意聆听着孙夫子的讲解,他一边聆听,一边对应自己的接受和理解能力。 发现,比起之前原生的林长风,这结合了两颗灵魂的智商,真的提高了不少。 以前有一些问题,只听得模模糊糊,需要经过老师的反复分析。 而现在,虽说不能举一反三,基本上能聆听过后,思索过后,就能将这些问题一一吃透。 吃晚饭的时候,林长风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直把坐在一起的张千山看呆了。 以前的林长风虽然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但因为活动得少,每餐一般只能吃一大碗或两小碗。 像林长风这些常年住在书院的学子,交的都是固定的生活费,菜就基本的几样,米饭倒是可以随便吃。 想要吃得好有营养,也可以自己花钱在食堂买其他丰盛的肉食。 这也是林长风抄写赚钱的目的之一。 吃完饭后,林长风回到自己的房间,进入甲班后,为了不影响大家在冲刺阶段的学习,甲班的同学都一人一间。 当然,相应的住宿费也提高了。 先是练习了一会拳脚,活动活动手脚,然后,林长风摊开从书铺里带回来的《宣德院试文集》,认认真真地抄写起来。 他抄书和别人不一样,不求速度,但求理解吃透。 结果,这一本原本只需要一个时辰就能抄完的书,他整整花了两个多时辰,直到亥时三刻全书院的学子都快入睡了,才放下笔墨。 这让故意前来观看的黄大志和其他的几个甲班同学看了,连连摇头,发出冷笑。 第一卷 第8章 上山练武 卯时(早上五点)才过,林长风睁开眼,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 穿好衣服,擦了一把冷水脸,就往后山跑。 这个时候的书院还静悄悄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没起来,正常情况下,学子们都在六点左右的时间段起床。 拐出书院后门后,林长风开始加快了速度,非常匀速地练习长跑。 对于跑步,这已经是林长风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不论是当兵的那几年,还是退役之后打黑拳当保镖的那几年,林长风几乎一天也没停止过。 山脚下的道路比较宽敞,地势也比较平缓。 可较是往上走,地势越险越陡峭,树木也越多越茂盛。 从山脚下到后山顶,并不是一路向上,需要翻越两座山峦,才能到达最高处。 这七八里的路程,林长风大概花了有四十几分钟。 林长风先是揉了揉有些哆嗦的腿脚,苦笑了一声:“这身体素质也太差了,真得好好淬炼,不然将来找个老婆都吃不消,更别说妻妾成群了。” 揉了一会手脚,又活动了一会,大概6点的样子,太阳一点一点地从远方东边山峦的上方,缓缓爬了出来。 重重叠叠,远方的山峦和山脚下的村庄,被金灿灿的阳光照射着仿佛电脑屏上的山水画。 林长风静静地呆立着,全心全意的领悟着这大地初醒片刻,从黑夜到白天的瞬间经过,仿佛明白领悟点了什么,又什么也没有得到。 遗憾地笑了笑,林长风一声长笑,然后一个腾空跃起,开始全力练习拳脚。 林长风的拳法并不是简单的军体拳,或是太极八卦泰拳,而是经过地下黑拳一年多的揉捏之后,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保命拳。 打地下黑拳,是不带头套和手套的,只在口腔里戴着牙套,以防牙齿被击落。 他在400来天里,共打了五十几场,基本上一个星期打一场。 开始打的是一些低阶段的赛事,随着他的拳技提高,赛事也更加残酷。 其中有几场,他差点被打废,好在他的身体素质不错,也恢复过来。 经过这几场生死的锤炼,慢慢,他形成了独属于自己风格的拳法,以保命为主,不求精美,但求精准与速度。 拳场格斗,力量为王,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最后,林长风成了他那地下拳场的王者。 后来被一个富豪看中,以高达八位数的年薪给诚聘,做了三年多的贴身保镖。 而这三年多的时间里,让林长风大开眼界,见识了什么叫有钱人的世界。 原来,这世界是如此的美妙又残酷。 这一趟拳,林长风练习了近个小时,虽说练得大汗淋漓,可还是非常不满意。 只因为,现在这身体的素质太差了,很多的地方根本就施展不出来,往往意达而手脚不至,就好像一口气蒙在心头,不得舒畅。 山顶是一片相对比较平坦,约二三百平方的空地,林长风绕着四周练习了两圈蛙跳,再做了几组综合性的肌肉练习,随后下了山。 在下山的时候,看到了不少刚刚苏醒的小动物,有山鸡野兔,也有蛇和猪獾之类,甚至,他还看到了山豹的痕迹。 这可把他吓了一跳。 千年之后的自己身高1米88,体重200多斤,身手麻利,自然不怕。 现在的自己可是文弱书生。 别到时让野生动物给伤了,那就惨了。 想了想,找了一根非常合适的木棍,藏在山脚下,等明天早晨再次爬山时带上,正好也练习练习棍法。 回到宿舍,先是冲了个冷水澡,再急急忙忙地去食堂进食早餐。 这一顿早餐,可把才起床不久的黄大志看呆了。 只因为,林长风比他吃得还多,两大碗米粥,六个窝窝头。 我的天,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能吃了? 他咽了咽口水,凑了过去:“长风,你啥这么能吃的,是不是饿死鬼投胎?也没见你身上长几两肉,吃的这些都长哪去了?” 林长风将碗里的最后几粒米粥舔食干净,打了一个饱嗝,然后笑嘻嘻地回应:“我感觉自己在长身体,突然变得胃口好了些。” 这听得黄大志翻起白眼。 他今年十八岁,自从两年前长到1米6出头,就再也不长了。 也不是不长,长的都是肥肉,全长在腰上腿上和屁股上。 他看了看,林长风高高瘦瘦眉清目秀的样子,心里一下子不痛快起来:“你长个屁,我两年前就这样,现在还是这样,我看你是家里没吃的,存心想多吃些吧。” 林长风无所谓地笑了笑,点头承认:“也许吧,每个人的身体不一样,有人长在前,有人长在后,我家里穷,就沾大家一点便宜吧。” 听到林长风如此说,黄大志心里有火也发不出来,大家都是同学,同窗三四年。 如果林长风态度不好,他可能找理由发脾气。 可人家嬉皮笑脸的,怎不好意无缘无故抽人家一顿吧? “你真厚脸皮,我在家都不吃这些,来书院也是没办法了,长风,你若是考不上,以后去我家米铺里管管账也行,锻炼锻炼几年之后,给你弄个掌柜当当。” 说着,拍打了一下林长风的肩头,歪着一颗又大又肥的脑袋问道:“怎么样?跟着哥哥混,别说咱们是同窗,不照顾你。” 这话听得食堂里的学子和还在吃食的教职人员,都看了过来。 林长风心里骂了一句隔壁的,老子将来要当大官的,就你这狗屁样子,给老子提鞋都不配,还给你家卖粮算账。 可人在屋檐下,现在是非常时期,只要不太过分,就忍了吧。 反正最多也就一百六七十天,真把老子惹毛了,直接剁了你小子! “嘿嘿,等过了府试再说吧,我想搏一搏,也许我一不小心就成了,人生的事谁能说得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果到时候长风没考好,一定去给大志兄打工,给大志去管账,可以吗?” “哈哈哈哈------” 黄大志嚣张的笑了两声,用力捶了林长风两个肩头:“算是小子识趣,就你这样子,将来来我家做掌柜,就是你最大的成就,到时候哥哥天天带着你,吃香的喝辣的,保证你娶上小娇妻!” 林长风站起身子,揉了揉被拍痛的肩头,装作十分痛苦的样子:“大志兄手劲真大,真是个爷们,在青山县,谁不知道咱黄家的大名,能给黄家做账房,肯定是求之不得,我看这青山县,就数咱黄家最富有了。” 说着,林长风装着有些不敢的,看了看一直冷眼旁观的萧远山。 果然,只见还在乙班攻读的萧远山,眉头皱了起来。 而被林长风马屁拍得正欢的黄大志,毫不客气地长笑,一搂比自己高了半个脑袋的林长风:“你小子真会说话,哥哥就喜欢你这样子,咱黄家不说多有权,钱财上,还真没几个人比得上。” 萧远山的父亲是青山县的从八品县尉,负责治安捕盗案件审理,并协助两季的税收,掌管着青山县各类暴力机构。 当然,上面还有一个正七品县令统管。 只不过,其父萧长远已经在青山县快十年没有动窝,早已将绝大部分该抓不该抓的权力,都捏在手心里。 他这次没考好,名次在55名,离上榜只差了几个名次,正在气头上。 一听土财主黄大志这么说,恼火地一拍桌子:“真脸比马还长,长风都考了第三名,人家给你做账房,也不知道脑袋是怎么长的?” 一直用余光看着萧远山的林长风,见到萧远山站起来拍桌子,心里立马乐了:我看你小子狂,这下踢到马腿上了吧?搞不好骨头都给你踢断了! 第一卷 第9章 不敢不听 黄大志正高兴着,猛然听到有人拍桌子,怒骂自己,不由回头一看。 正想开口喝斥,一看是县尉之子陈远山,脸色涩涩地嘀咕了一声:“老子找账房,关你什么事?” 林长风见这小子怕了,一拉黄大志:“大志兄,咱们惹不起萧远山,还是走吧,他爹是县里的三老爷。” 黄大志感觉林长风这小子识趣,顺势想走,但又不想失了面子,毕竟,老黄家在青山县也是存在了上百年的老地头蛇财主。 再说,自己可是县试过了,将来是童生秀才,甚至是举人的大老爷。 他萧远山算什么? 连县试都考不过,五十几名,比自己差了老多! 不由声音大了点:“有什么了不起,我黄家也不是好惹的,他萧家能在青山县待一辈子吗?我不想跟他一般见识。” 黄大志的声音并不大,也就林长风几个身边的人听到。 这是你自己找死! 林长风装作附和的样子,声音更大些赞扬道:“大志兄真了不起,也就你不想跟远山一般见识,我们这些小农民,可没这底气!” 这一下,食堂里的学子和教职工基本上都听到了。 萧远山噔噔噔地跑过来,一边骂道:“黄大志,你是什么玩意?敢跟老子叫嚣,不行咱就打一场,老子也不叫家里人,省得人说我仗势欺人!” 黄大志一见萧远山冲了过来,吓得脸色都白了。 人家萧远山可是县尉之子,属于青山县最顶级的纨绔子弟,并且,这小子好似身手不错,能骑马能射箭。 他连忙摆手:“我没说,我才不和你打。” 说着,就将准备看好戏的林长风推了出去:“是他说的,要打你和他打吧。” 这把林长风差点气乐了。 摸了摸鼻子,对已经冲到了面前的萧远山笑道:“远山兄,我祖祖辈辈都是乡下农夫,还孤儿寡母的,哪有这么大的口气。” 说完,扭头看向黄大志:“黄兄,你这就没意思了,刚才还说以后做你们家的账房,还说吃香喝辣的,可不带你这么玩,这么坑人的,我可没这么说。” 其实,就算林长风不解释不说,萧远山也知道,小老百姓的林长风,不可能有如此大的口气,也不可能当着黄大志的面冤枉黄大志。 再说,自己堂堂县尉之子,青山县的顶级纨绔,欺负孤儿寡母的,岂不让人笑话。 “黄大志!你YM怎么就怂了,敢做不敢当吗?” 说着,萧远山扬手在黄大志脸上抽了一巴掌,冷笑道:“你刚才不是很牛逼吗?还说带着人家林长风吃香喝辣,怎么就推到了人家身上去?有本事咱俩打一场!欺负人家孤儿寡母算什么本事。” 长了十八年,还从来没被人抽过耳光的黄大志,捂着一张抽红了的胖脸,想骂不敢骂,想哭又不好意思哭。 只得瞪着林长风:“林长风,你TM乱说什么,我和萧公子是什么身份,关你什么事,你算什么玩意?今天这事我和你没完。” “我当然不是什么玩意,哪有资本和你们这些高贵子弟混在一起,既然你这么说,以后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咱们今后不再交往好了。再说,你挨打了关我什么事?我又没说什么做什么?” 说完之后,对着萧远山行了一个礼:“远山兄,今天不好意思,是小弟让你心情不高兴了,人生总有磕磕碰碰,总有潮起潮落,我一个小小的农家子,只想安安静静的念书,你大人大量,不会与我计较吧?” 萧远山见林长风今天突然间变得有条有理,胆气十足的样子,来了兴趣:“我与你计较什么?我知道不是你说的,你的成绩不错嘛,如果不介意的话,咱们交个朋友,我看好你!” 此言一出,黄大志愣了一下。 这萧大志是要收小弟吗? 刚才他还想找机会教训林长风一顿,好将今天受的气发出来,不然脸就丢大了。 没想萧远山当众如此说,明显是不给自己机会呀。 ”谢谢,谢谢萧公子的厚爱,长风当然求之不得,只是我小小农家子哪敢做你朋友,不过,你若是有什么需要用得到我的地方,尽管开口好了。“ 萧远山见考了第三名的林长风如此给自己面子,自然心情更好,一拍林长风的肩头:”这和身份有什么关系,我看好的是你这个人,感觉你小子不错,一会中午和我一起吃饭,看你吃饭的样子,很有食欲。“ 林长风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谦虚道:”萧公子高看我了,如果你喜欢看我吃饭的话,那我就吃给你看,说实话,我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吃过什么好的,不像你们天天山珍海味,我们农家子能吃饱饭就不错了。“ ”哈哈哈哈,你小子就是实在,以前你不这样呀,没想你考中了以后,整个人都变了。“ 说完,一瞪站立旁边眼睛乱转的黄大志:“黄大志,你YM还打不打?别说老子不给你机会,现在林长风是我朋友,是我罩的,你若是乱动心思,别说打断你腿我没提醒你。” “不打,我不打。” 黄大志后退了二步,连连摆手:“你们玩你们的吧,我要念书了,姓林的,你小子有种,今天敢阴我。” 萧远山一见黄大志还敢当自己面威胁刚收的小弟,一巴掌又抽了过去:“你TM还敢嚣张,刚才都警告过你了,你要是敢动林长风一根毫毛,老子就打断你的腿,别以为你黄家有多了不得,小心我去衙门里走一趟,看一看你黄家屁股下有没有屎?” 黄大志被抽得连连倒退几步,想起萧家在县里的强势地位,一脸恶毒地瞪了瞪装作若无其事的林长风,再也不敢说什么,扭头就向教室跑去。 林长风见黄大志走远了,装作有些担心的瞧了瞧一脸得意的萧远山:“萧公子,刚才黄大志好像很不满似的,我看他肯定会报复我们。” “哼!哼哼!” 萧远山连连冷笑了几声:“不是我萧远山看不起他,他要是有本事对我动手脚,算我看得起他!“ 说着,想起林长风的情况,安慰道:”你别怕,我刚才都说了,他要是敢动你一根毫毛,我就收拾他,既然咱认了你这兄弟,欺负你就是欺负我萧远山。” 然后,萧远山威风凛凛地环视一圈:“都听到了没,林长风是我兄弟,谁要是今后敢欺负林长风,就是不给我萧远山的面子。” 听到萧远山如此说,还在食堂里的众人都点了点头。 “谢谢,谢谢萧公子!” 林长风一弯腰行了个大礼:“长风出生农家,孤儿寡母的,没想到堂堂三老爷家少爷,竟然愿意与我做朋友,真是如见明主,长风今生若有所成,定不会忘了你的提携照顾之恩!” 这话萧远山喜欢愿意听,今日的林长风县试第三名,又会说话,他感觉收这么一个小弟,非常的有面子。 至于做朋友,那是玩笑话,自己堂堂县尉之子,青山县第一纨绔,需要朋友吗? “起来,起来,大家都是朋友,无非是几顿饭而已,你一会去教室了,黄大志那小子若是敢欺负你,你只管抽他嘴巴好了,就说是我萧远山说的!” “好的,我会传达给黄大志的,相信萧公子的话,他不敢不听。” “ 第一卷 第10章 示弱 林长风故意跟着萧远山热切地转了一圈,等到快上课,才走进教室。 只见,黄大志腾的一声站了起来,一拍桌子:“林长风,你小子胆子肥了吧,今天是不是故意阴我,我与你无怨无仇的为什么要害我?” “我阴你什么呀?本来我是打算给你家做账房的,可你是怎么做的?还好意思说我,刚才萧公子挺看好我的,认为我是个人才,愿意助我一臂之力,说把我当朋友相待,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去他们萧家做事。” 林长风毫不畏惧地走了过去,相信经过了这十多分钟的拖延,萧远山当众警告的那一番话,应该已经传到了黄大志的耳朵里。 再说,黄大志如果真的敢对自己做什么,那自己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他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目前,正是自己最低谷的时候,只想好好地读书,跳出农家子这个圈子。 这话说得黄大志的牙帮子都要气肿了,想出手教训林长风一顿,又怕萧远山真的打断自己的腿。 只得咬牙切齿地点了点林长风:“姓林的,你给老子记住,姓萧的在青山县待不了一辈子,你最好求老天保佑他一辈子在青山县,不然你等等瞧,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林长风见黄大志不敢动手,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那就日后再瞧吧,我大不了去给萧家做账房,相信萧家的产业不会比你黄家的小。” 这话听得甲班的十几个同窗,都挑了挑眉头。 按照往年的府试成绩,青山县每年也就三五个人能考取童生,剩下的绝大多数,有条件的回自家经商做生意,或打理家族事物。 其他出身不好的,基本上都是给他人去打工,能给萧家去做账房掌柜,无疑是最佳选择。 等到林长风就座后,张千山侧过身子悄悄问道:“长风,你真的准备去给萧家去工作呀?” “也不一定,我尽量考试吧,如果成绩不理想的话,能去萧家工作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我和远山是同窗,比起其他人肯定要照顾些。” “哎-----” 张千山叹息了一声,想起林长风抄书的事,感觉他可能会考不上,正想说什么,再劝劝时,孙夫子走了进来。 ---------------------------- 中午的时候,萧远山特意来到甲班叫林长风一起吃饭。 他冷静之后想了想,觉得将考了第三名的林长风收为小弟,是自己做的正确选择。 将来,如果林长风有出息了,肯定不会忘了自己的好处。 就算他科举不成功,将他聘请到自己家做账房做掌柜,也是对自己十分有利的事。 自家兄弟七八个,虽说自己是嫡子,但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同父异母的更有好几个。 如果林长风进入了萧家做事,将来肯定是听自己的。 相信,以今天林长风的表现来看,将来当个掌柜甚至是大掌柜,也不是不可能。 到了食堂,萧远山大大方方地点了一桌子肉食,直把林长风吃得肚子都快鼓起来了。 这顿饭,两人都吃得尽性,在林长风有意的吹捧之下,萧远山越发的对林长风感到满意。 要不是身份限制,想收林长风做心腹小弟,萧远山都想与林长风叩头拜把子。 而同样来到食堂吃饭的黄大志目睹这一切,恨得牙齿都碎了。 原本计划中,自己想收留的小弟,成了别人的跟班,并且还不能还手,这让十几年来一直顺风顺水的黄大志,眼珠子转来转去。 最后,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毒的闪光,好似想到了什么办法。 -------------------------- 晚上,依旧是抄书,认认真真的将近十万字的《宣德院试文集》,抄了两个时辰。 这抄第二次的时候,时间比起第一次要少了那么十来分钟。 林长风相信,只要自己一边抄写一边理解,十次之后,这些绝妙的院试秀才文章,就算自己死了,也不会忘记。 早晨的时候,依然是卯时准时翻身而起。 擦了把脸后,一个人偷偷的溜出后门,在山脚下找到了先一天准备好的木棍,带着提防的心,一边默默地复读着《宣德院试文集》,一边将默默的反复分析,每一篇文章的立意,每一篇文章的精妙之处。 他不贪多,上山的时候吃透一篇,下山的时候,再吃透一篇就行。 因为太阳还没有爬上山头,山林间只有淡淡的霞光,除了自己快速行走的声音外,只有山风与动物们的鸣叫声。 一个人的独来独往,与天地共存的感觉,让林长风感觉自己的灵魂,格外的空旷与放松。 再次上山,依然没有遇到昨天怀疑的那只山豹,小动物倒是遇到了一些。 这次爬到后山顶,比起第一次快了些,大概只用了四十分钟的样子。 还是先活动手脚,拉伸身体,等到活动完,太阳也出来了。 林长风看了看远远近近如画般的风景,合上了眼睛,慢慢的,慢慢的,他陷入了一片空旷寂静之中。 等到他醒来,发现太阳都爬上山顶二三米高的距离。 嘴里一嘟囔:“我靠!明明只闭了一会,怎么好像过了十几分钟?” 然后,先是练习了一会拳法,再拿起木棍,对着灿烂的阳光,横扫直劈。 林长风的棍法没有拳法厉害,基本上就练习那么简简单单几个基本的动物,以训练速度和力量为主。 他曾经研究过戚家军的兵法和棍法,觉得在整个中华古代历史长河中,戚继光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是所有古代兵书中最接近现代最科学最实用的伟大作品。 它包括军事训练、阵法操演、军令纪律、战术应用及兵器制造使用等,核心在于通过严格实战化训练打造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军队,涉及到方方面面。 可以说,只要将兵书中的一切照书安排到位,只要将士兵训练到位,任何一个略有军事素质的将军,都将立于不败之地。 《纪效新书》十八卷,束伍篇第一、操令篇第二、阵令篇第三、谕兵篇第四、法禁篇第五、比较篇第六、行营篇第七、操练篇第八、出征篇第九、长兵篇第十、牌筅篇第十一、短兵篇第十二、射法篇第十三、拳经篇第十四、诸器篇第十五、旌旗篇第十六、守哨篇第十七、水兵篇第十八。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长枪操练法,光凭着一根根三五米长的竹竿,直来直去的,就杀得肆虐大明的倭寇血流成河。 所以,林长风崇尚的也是那种直来直去的枪法和拳法。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第一卷 第11章 宋体书法 转眼间,十天过去了,林长风了也将十本《宣德院试文集》抄写完毕,打算中午吃完饭后休息的片刻出门一趟,将书送给青林书铺,将已经打制好的双节棍和铁指虎拿回来。 这十来天,林长风的日子,过得非常的紧凑。 每天早起卯时(5点)就起床去爬后山练武,然后,晚上抄书到亥时的样子,再上床入梦。 而中晚的两餐,萧远山常常会给他加餐,给他特意点一二个肉食。 这样林长风明显的变胖长结实了,个子也长高了那么一点点。 他现在长到1米73,体重增长了七八斤,达到115斤,已经恢复到县试生病之前的重量,脸色也变得红润,不再是之前软弱无力的样子。 出了书院,林长风先跑去了铁铺,老铁匠一见他,一下子没认出来。 直到林长风开口说话,说自己前来拿双节棍和铁指虎,才让老铁匠认出林长风。 林长风接过双节棍,先看了看质量,感觉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好些,不论是品相还是品质,都相当的不错。 纯手工的打制,比起千年后的流水线产品,还要完美。 重量七八斤左右,全部延伸的话有八十厘米长,相当于一根短铁棍。 掂了掂手感后,林长风耍了几个招牌动作,直把老铁匠看呆了,连连喝彩。 没想到这怪模怪样的东西,挥舞起来,竟然如此的帅! 至于铁指虎更没得说,经过老铁匠的精心制作,简直说是艺术品,特别是月牙状的那把,都可以照出人的眉目来。 给了剩下的尾款后,林长风指了指铁铺到处可见的铁渣,笑着问道:“老师傅,不知道你有没有空,再麻烦你帮我制作一件铁砂背心?” 老铁匠不知道背心是什么:“你是说用这铁渣子做东西么?背心是什么东西?” “我给你一张草图,一看你就明白了。” 说着,林长风从怀里摸出早画好了的铁砂背心图。 然后,比划着身体讲解,要注意些什么。 这让老铁匠一看就明白了。 林长风设计的铁砂背心,其实是仿制千年之后的防弹衣,大体分两大块,然后在左右两侧的腋下,用布条系紧,同时可以根据身体的胖瘦调节尺度。 要求老铁匠用较细的铁砂,一格一格地缝制在桐油浸泡的粗麻布里,重量在30斤左右,既可以穿在身上锻炼体能,也可以当防弹衣使用。 这些新鲜的玩意,老铁匠看了很是喜欢,满口答应,让林长风十天后再来取。 然后,林长风来到青林书院,谢掌柜第一眼见他就愣住了,有些不敢相信的上前:“林公子,真的是你吗?怎么感觉你长高长壮了些。” “见过掌柜的,这些日子我加强了身体锻炼,上次县试后病了一场,不得不多活动活动。” 说着,林长风将包袱解开,把抄写好的《宣德院试文集》递了过去:“掌柜你看看,我抄写得如何?” 谢掌柜一边打量着形象大变的林长风,一边接过书本。 先是漫不经心的看了看,第一眼就有些发愣,感觉林长风的字体与别人不一样。 等到翻到最后几本之后发现,林长风所抄写的书,非常的干净,排列非常的有序,可能是自己所有抄写书本里,最工整,让人读起来感觉最舒服的一本。 另外,林长风的书法也非常有风格,基本上每一个字的大小都一致,除了前面几本稍微生涩一样,后面的几本书法越来越熟练工整。 这种大小一致,像同一个模子刻出的书法,他还从来没见过。 不由奇怪的问道:“林公子,你这是什么字体,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呵呵----” 林长风呵呵笑了笑,装作随便的样子笑道:“我看书的时候,老是觉得别人抄得乱七八糟的,觉得如果大小一致会舒服些,就试着练习练习,开始的时候慢了些,后来和其他的书法,也差不多快慢。” “什么?这是你自己独创的?” 谢掌柜被惊得跳了起来,瞪大着眼睛,不敢相信地瞪着林长风。 他是做书铺生意的,一辈子接触书本和文字,还是头一次见到能自己创造书法的人才。 “也不是我独创的,我看过先生和师兄们看过的字,只是他们没有我这么特别注意工整罢了。” 其实,林长风书写的就是后世的宋体,在这个时代已经开始出现,只是没有像林长风这么系统性地写成整本书。 谢掌柜想了想,好像有道理,好像记得也有人偶尔写过,但是没有这么好,没有像这样子,一本书从头到尾都一模一样。 不由一拍林长风的肩膀:“林公子,你真是个人才,这样,以后你抄写的书,每十本我给你300文,这次的我也给你这个价。” “谢谢,谢谢掌柜的!” 林长风弯了弯腰,行了个礼:“既然掌柜看得起,那我继续抄,能多一点收入,对于我对于我母亲来说,都是不少的收入。” “你继续抄吧,你这孩子不错,知道孝敬母亲,将来肯定有出息!”说着,谢掌柜眼珠子转了转,有些迟疑地问道:“请问,林公子今年贵庚了,有没有对象?” 这话听得林长风脸红了一下,难道是要给我说亲吗? 老子虽然挺想女色的,但才十六七岁,读书要紧呀! “回掌柜的,年初刚满十六周岁,我家里就一个母亲把我养大,现在哪有条件说亲,这男人事业为重,怎么也得等到府试完之后再说。” “哈哈哈哈-----” 谢掌柜一声长笑,看了看林长风柔中带刚,身材高挑,眉目清秀风流才子的模样,很是中意的点了点头,笑着说道:“林公子说得有道理,男人事业为重,我相信以林公子的文才,今年府试一定一举成功!到时候你若有意的话,老夫替你说个亲好不?” 这下,林长风的脸更红了。 虽说千年之后的自己已经三十,仩这年轻的身体,心态也年轻了不少。 “谢谢,谢谢掌柜的另眼高看,如果小子府试成功之后,真有合适对象的话,那先谢谢你了。” 说完这句,林长风装着不好意思地转身:“掌柜的,我先找找书,书院马上要开课了,有时间再和你聊。” “好的,你随便找,你喜欢什么就抄什么好了。” 谢掌柜等林长风去找书,一边翻看着林长风抄写的《宣德院试文集》,一边打量着林长风高挑笔挺着身姿,人中龙凤的样子。 不觉间,嘴角翘了起来。 青林书铺是一家连锁性大型书铺,基本上开遍了大周朝的各个角落。 全国加起来有三百多家分店,而他只是最小的书铺掌柜之一。 人在职场,自然想向上爬。 今日再见到林长风,感觉凭着林长风独创的书法,以及他这才十六七岁就已经隐隐显露的风流才华,凭着他县试第三名的成绩,今年考上童生应该是十有九成。 如果将他推荐给东家,也许是一个大大的机缘。 只是,东家王福贵的女儿大的大,小的小。 大女儿王语嫣今年二十没嫁,小女儿王语晴才十二,又太小。 东家王福贵年过五十,因为近几年先后死了两个儿子,身体出了大问题,这些年都是大女儿王语嫣在主持整个书铺事物,这使得她二十岁还未嫁,被拖成了老姑娘。 但东家就这两个女儿,将来东家百年后,不出意外的话,无疑会由两个女儿继承。 这使得青林书社的上上下下,都在盯着东家的两个女儿。 有人毛遂自荐,也有人介绍自家的亲朋好友,奈何生得极美的王语嫣全看不上。 那么,自己如果将独创了文体的林长风推荐上去,不论被哪一个看上,都少了自己的好处。 想着想着,谢掌柜陷入了沉思中,觉得还是先将《宣德院试文集》递上去再说,大概的说一下情况,能成更好,不成也没什么损失。 最起码,自己在青山县发现了一个人才,发现了一个对于书局大大有用的人才,这功劳是少不了的。 他个人感觉,如果将林长风创造出来的完整字体,全面铺开使用的话,对青林书局的业绩,会有一个较大的提高。 第一卷 第12章 介绍对象 接近上课的时候,林长风才急急忙忙地赶回书院。 在他跨入自己的宿舍时,让一直留意他的黄大志看到了。 见他背着包袱急急忙忙的样子,心头闪过一丝疑惑,难道这小子出去了? 大家都在书院里,肯定是没机会下手,如果出了书院,那还不由自己想怎么整就怎么想。 不说打死他,打断胳膊或腿,不是小菜一碟。 如果林长风变残废,读不了书,当不成掌柜,相信萧远山也不可能为了一个废人与自己翻脸。 别看现在林长风与萧远山走得近,无非是他有利用价值。 而林长风不知道这些,如果知道黄大志如此歹毒,竟然想打断自己手脚,绝了自己后路。 只怕,早就下狠心,偷偷的弄死了。 转眼又过了十天,林长风再次在中午的时候,背着包袱走出书院。 这一次,让一直派仆人留意的黄大志给发现了,指使仆人一路跟随,看林长风到底出书院做了些什么。 林长风才一出书院,就发现了有人跟随。 他作为千年之后的军中精英,又当了数年富豪保镖,对于黄大志仆人丑陋到极点的跟踪术,只一二个转身,就发现了。 “狗日的,你TM没完了是吗?真以为老子拿你没办法,小心老子弄死你。” 林长风嘀咕了一句,连连几个闪身速跑,就将黄大志的仆人甩得无影无踪。 又十天过去,林长风更长高长壮长帅了些。 差不多1米74的样子,体重长到了120斤左右,已经彻底摆脱了软弱书生模样。 这二十多天风雨无堵的身体淬炼,从第一次爬山的四十多分钟,现在只需要半个小时,同时,他的拳法以及身手,也越来越熟练。 不说到达千年之后的高度,大概也有了三成左右的水准,就算赤手空拳,对付二三个成年男人,也不是问题。 这次,林长风一走进铁铺,老铁匠立马就认出他来:“呵呵,公子你来了,我昨天才制作好,你来得真及时。” “辛苦师傅了,放在哪,我试试看。” 等到老铁匠从后院的架子上取过来,林长风伸手掂了掂,感觉有些重。 相对于他目前的身体素质,可能是重了些,但咬咬牙,也能坚持。 再看了看手工和款式,真没得说,对得起自己抄书赚来的300文。 套在身上,活动了一会,感觉沉甸甸的,活动的时候,不是太灵活。 道别老铁匠后,林长风穿着铁砂背心,走到了青林书铺。 早已等待多时的谢掌柜,快步的迎了过去,看了看林长风长高了些,但好似胖了不少的样子,迟疑地问道:“林公子,你这是怎么了?才十天不见你,好似胖了不少?” “呵呵-----” 林长风呵呵一笑,掀起长衫露出里面的麻布铁砂背心:“里面加了件铁砂背心,这些日子在练武,找了个会武的师兄,跟着一起锻炼。” “你会武功?” 谢掌柜瞪大了眼睛,他不敢相信地捏了捏深蓝色的铁砂背心,感觉里面缝制的好像是粗铁砂。 “会一点点,男人应该会些拳脚,才不会轻易被人欺负。” “不错!不错!” 谢掌柜连连赞扬,下意识地想拍打林长风的肩膀,又想起前几天发给京城的书信,和那本林长风最后抄写的《宣德院试文集》,忙放下手臂。 将来,万一要是成了的话,这可是自己的东家。 “我也是随便练练,锻炼锻炼身体,也磨炼磨炼意志,读书人没有良好的身体,也没坚强的意志,很难走到最后。” 听林长风如此说,再看看林长风经过二十多天后,更加俊秀有棱有角的阳光模样,谢掌柜对于林长风更加的看好。 等到林长风解下包袱将十本书摆放在桌子上,他快速地浏览了一遍,感觉林长风的书法,比起十日之前,更进了一步,隐隐有了大家气度。 麻利地将抄书款结清后,谢掌柜想了想说:”林公子,我前几天将你抄的那本书,寄到了京城总店,不知道你介意不?“ “呵呵,我有什么好介意的,字写出来就是让人看的,我这字体对于你们书铺可能比较合适,就艺术观赏而言,没有太大的价值。” 谢掌柜见林长风一下子就说到了点上,暗赞,这小子真是聪明人!小小年纪就能认清自己。 “林公子真聪慧过人,一下说到了点上,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我们书社采用公子所创的这种字体的话,我个人感觉书籍会好卖些,这几天你抄写的那几本书,早已卖完了。所以,就寄了一本给我们东家,到时候咱东家如有意愿的话,再与公子协商好吗?” 林长风偏了偏头,想了想,这个时代的书籍都还是雕版印刷,成本相对来说比较高。 如果自己将活体印刷术指点出来,再结合自己创造的宋体,肯定是一件大有前途和极有意义的事。 只不过,自己现在实力有限,就算是说了,也没什么实际利益可言。 “没问题呀,只要你们东家觉得可行,我也愿意为我们大周朝的文化事业,做出一点点贡献,这于国于己于你们书社,都是一件好事。” “公子真有博爱之心!” 谢掌柜赞了一声,然后问道:“不知道公子对我们青林书社了解不?” “了解一些,你们青木书社应该是全国四大书社之一,全国开了有几百家分店吧。” “公子说得不错,我们青林书社的规模在全国排行第三,全国开了有322家分店。” 谢掌柜点了点头,然后继续问道:“那公子你知道我们东家的情况么?”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一个农家子,天天埋头苦读的,对于社会上的事不太懂。” “呵呵,这也正常,我们东家姓王,今年五十出头,现在只有两个女儿-----” 说着,谢掌柜停了下来,眼睛盯着林长风,看他是什么反应。 林长风见谢掌柜停下来不说,盯着自己,心头一跳。 难道是要给我介绍对象吗? 人家是身份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两身份的大家闺秀,而自己现在连温饱都成问题。 不由笑了笑:“怎么了?掌柜的是想给我介绍对象吗?小子这清白的出身,钱兜比我的脸还干净,我可养不起美娇娘。” 头一次听到这说法的谢掌柜乐了,觉得这小子,非常聪慧又风趣。 “哈哈哈哈------” 谢掌柜哈哈长笑了一声:“公子现在是潜龙在渊,我相信以公子的才华,不出数年,就能出人头地!” 说完后,认真起来:“我家大小姐今年二十,长得花容月貌,因为东家这些年身体不太好,她忙着负责书社的事,给耽误了,不知道------” 说着,谢掌柜再次停了下来,目光灼灼地盯着林长风,等着他接话。 “哟,原来真给我介绍对象呀?我对年纪倒无所谓,只要她人好!” 林长风听了心头连跳几下,这可是真正的白富美,比起娘亲所说的员外家女儿,可是高级多了。 千年之后的林长风对于吃软饭这事,没有任何的抗拒。 再说,相信以自己的能力,就算是软饭也能硬吃。 二十岁正好呀! 他没有这个世界的男人变态,找个十六七岁身体都还没长开的女孩,生孩子的风险多大。 心里这么想着,潇洒地转了一圈:“掌柜,你觉得我这样子,你们家大小姐看得上吗?我可是家徒四壁,穷小子一个哦。” 谢掌柜见林长风听到给介绍白富美,都依然潇洒自如的样子,更感慨,这小子是个人物,心态真TM强。 “呵呵,我觉得完全没问题,以公子你的人才,完全配得上!” 说着,微微停顿了一下:“当然,你要是学业有成,就更有把握了,毕竟我们东家家大业大,情况也比较复杂。” “好说好说,今年的府试,我一定能通过的,男人没点成就,不论对谁都说不上话。” 谢掌柜见林长风一口就肯定自己能考上童生,就更兴奋了。 他这些日子,私下也打听过林长风的情况,如果林长风明年再考上秀才,那他和大小姐的亲事,就十拿九稳! 第一卷 第13章 那自己去看看不? 等到林长风走回书院时,只见黄大志那个瘦瘦的书童,依旧在门口等着自己。 并且,还目露凶光的直视不放。 显然,是因为被自己甩开了,心情很不好。 如此说来,黄大志这家伙是想算计自己,很有可能趁自己外出,或者在回家的路上,对自己动手脚。 想到这里,林长风冷冷的笑了笑:既然你想死,那我就成全你吧! 当天晚上晚餐的时候,林长风主动地拉着萧远山:“萧公子,我这些日子承蒙你照顾,今日我抄书得了几百文,回请你一餐行不?” 萧远山这些日子,基本上每天都和林长风在一起,越是交往,越是觉得林长风这人风趣幽默,挺有内涵。 无论自己说什么,都接得上,都能说到自己的心坎上。 不由呵呵笑道:“不错呀!你都会赚钱了,只不过,你抄书这点钱,给我塞个牙缝也不够吧?” “萧公子,咱农家子有农家子的活法,吃了你这么多顿,好得请不起,咱就在食堂加几个菜也行,所谓礼轻人意重,不在乎贵贱,全是兄弟的心意。” 每个月光生活费都有五六两的萧远山,比起林长风一年所有开销加起来都多,他不在乎吃的是什么。 而是林长风能把抄书赚来的几文钱,拿出来请自己吃饭。 这说明,他会做人,懂得知恩图报,不忘本。 于是,林长风花了近200文,请萧远山和他的书童,在书院的食堂点了一桌子好菜。 这可能是林长风有史以来,最大方的一次。 同时,他还在吃饭的时候,装出一付心疼又大方的小气模样,直把萧远山整得感慨连连:这小弟收得不错! 就在林长风一边读书,一边锻炼身体,一边找机会准备弄死黄大志时,远在八百里外京城开封府的青林书社大小姐,王语嫣收到了青山县掌柜谢长青的第二封书信,以及第二本林长风抄写的书籍。 第一封书信和那本《宣德院试文集》,在十几日之前,王语嫣已经看过。 当时觉得书法还不错,虽说不是十分的出色,但对于书社印刷来说,好似是很不错的选择。 等到看完第二封信及第二本书,王语嫣陷入了沉思。 这第二本书,明显比第一本书,书法要成熟多了,隐隐有了大家的气度。 并且,这还是一个才十六岁出头的青年学子,独创的完整书法。 并且,谢长青在第二封书信中,比较详细地介绍了林长风的基本面貌,说此人身材高挑,面目俊朗,风趣幽默,成绩较好,完全是女子心中完美的夫君。 而且,还提了一句,此子尚未成亲。 这是什么意思? 给一个年过二十的老姑娘,介绍一个样样完美的书生,不言而喻,是想介绍对象。 这些年,也一直有人介绍对象,甚至,家族中那些叔叔伯伯还强行安排,都让自己借口要照顾父亲,给拒绝了。 当然,像书社里谢长青这样的掌柜,也曾经给介绍过,只是好像没有这么合适过。 其实,王语嫣自己也急,在大周朝,女子年过二十之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对象,不是离异的,就是丧偶的。 人家身家清白,家境条件好的,是不可能找自己这么大的老姑娘。 可是自家情况很复杂,自从前几年,长兄和弟弟先后去世之后,父亲的身体彻底地垮了下来,自己不得不接过父亲手里的重任,将这表面上风光,实则危险重重的担子接下来。 外有几大书社的窥视,想趁父亲病倒收购。 内有亲叔伯堂兄弟插手其中,恨不得自己和妹妹早些出嫁,然后以家族的名义,重新分配利益。 “哎,真的好累------” 王语嫣重重地叹了口气,捶了捶有些昏沉的脑袋。 坐在旁边的王语晴见到姐姐读完书信后,一付心神不宁的样子,心疼的抓过书信,飞速地扫了几眼。 王语嫣反应过来,急了:“你乱看什么?都做生意的事。” 王语晴一边闪躲在屋子里转圈,一边飞速地看完后面的字,特别是读到林长风未婚,没有亲事时,一下笑了出来:“姐姐,这个林长风不错哦,人家未婚还是书生,长得又高又帅!” “你瞎说什么呀?谢掌柜介绍这人字写得好,独创了一手书法,很适合我们。” “什么?” 王语晴停了下来,任凭姐姐将手里的书信夺了过去,瞪着一双又大又圆的大眼睛,惊奇地问道:“独创书法?这怎么可能?别说他十六七岁,六七十岁也不太可能吧?” “不信你自己看。” 说着,王语嫣将书桌上的两本书,甩给了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小了几号的王语晴:“这是他先后抄的两本书,明显后面的一本更好更熟练。” “真的?那我看看。” 王语晴飞速地翻开两本书,比了又比。 从第一本到第二本,明显有非常大的进步,很明显的看出,这是一个新手渐变的过程。 “我的天,这怎么可能?” 王语晴张大了嘴巴,连连直呼:“这真是一个人才,谢掌柜说得不错,如果我们书社用他的书法来印刷的话,绝对业绩会好上不少,就这字,谁看谁舒服。” 说着,王语晴挨着姐姐挤了挤:“姐姐,我看这林长风很不错,不如你把他娶进我们家,这样伯伯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话,听得王语嫣一下就俏脸通红,同时,小心脏像鼓一样的猛敲起来。 不过,嘴里却不肯服输:“我都二十了,既然你觉得不错,不如许给你吧,你们年纪正合适,等到你长大了,他也学业有成,不是正好吗?” 这话听得王语晴,一下激灵起来,哆嗦了一下,一下从脸红到脖子。 这个时代的女子,一般十三四岁开始定亲,然后十五六岁出嫁。 “姐姐,你说什么呢,人家是谢掌柜介绍给你的,再说你都没有嫁,哪轮到我?” 原本还在欢笑,调侃妹妹的王语嫣,一听妹妹说自己还没嫁,愣了愣,感觉眼睛里进沙子了。 仰了仰头:“姐姐不嫁了,都二十了,没人看得上,我感觉这林长风还行,有时间姐姐去替你见见,咱们家没有男子,正好他还会些武功,如果合适,将来能考取功名,就没人敢欺负咱俩姐妹。” 从小和姐姐一起生活,被姐姐带大的王语晴,哪会不知道姐姐是什么心情,一见她仰头,知道姐姐可能哭了。 哽咽着抱住姐姐:“姐姐,咱不哭,大不了咱们把书社让给叔叔他们,你早点嫁人吧,再拖下去,真的晚了。” 被妹妹王语晴这么一说,原本压力就十足的王语嫣,一下流出泪来,抱着妹妹的头,不让她看见自己的脸:“姐姐都二十了,都已经过了花季,只要你将来过得好,姐姐就知足了,咱父亲打下来的江山,凭什么给他们,就算是给了他们,他们也守不住,也会卖给别人,还不如我们自己卖了。” “姐姐,我不想这样,我想你有个好姐夫,要么,你去青山县看看吧,谢掌柜不是说了,那姓林的喜欢大些的。” 的确,谢长青在信里说了,林书生不介绍女人的年轮大,今年肯定能考上童生。 就谢掌柜的信来看,这人的外表和文才肯定错不了,虽说年轮小了点,家境也差了点,但是也好掌控呀。 也许还可以收进自己府里,生了儿子给自己姓,这样,伯伯叔叔们就断了心思。 那自己去看看不? 也许,能成? 第一卷 第14章 毒死 眼看,再过两天就要旬休回家,林长风有些急切了。 根据这一个月来的观测推算,黄大志这王八蛋,肯定是想在自己回家的路上拦截自己。 以他那脾气,打断自己腿或敲断自己的手,非常可能。 甚至搞不好,还可能偷偷的杀人灭口。 终于,夜晚下起大雨。 林长风按照平常的生活规律,快到亥时的时候,抄完书,然后灭灯上床睡觉。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林长风睁开了眼,悄悄的爬起来。 只穿着单薄的长衫,蒙着面纱,轻轻走出房门。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特别轻盈,甚至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 这半个多月,除了洗澡睡觉的时候,那件30来斤的铁砂背心,就从来没有脱下过。 寂静的深夜,除了哗哗的雨水,没有任何的杂音。 黄大志和书童睡一间房,离林长风的宿舍并不远,大概200多米的样子。 只用了一会,林长风就走到黄大志门口,先是侧耳听了听。 只听见里面传来一阵阵粗壮的呼噜声,以及,一道细细的呼吸声。 过了有一分钟,林长风摸出早准备好已经多次实验过的纤细铁签,轻轻慢慢地撬开里面的门栓。 然后,迅速的闪了进去。 只见,幽暗的屋子里,睡在外面的书童好似动了一下,而睡在里面的黄大志,依然鼾声如雷。 林长风不敢动,杀一个人还行,说是意外。 如果将两人一起杀了,肯定要招来各方面的注意。 虽说,绝对没有人能找到自己杀人的证据。 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概过了两分钟,林长风等到书童完完全全地睡安稳,再轻轻地摸向黄大志的床边。 既然想杀黄大志,这些日子里林长风早已将黄大志的一切都摸得干干净净。 可以说,黄大志穿什么底裤,林长风都一清二楚。 只见,黑暗之中,黄大志仰天而睡,张着大大的嘴,鼾声时粗时细。 林长风毫不迟疑的将手里,前几天在后山上配制好的毒药,一滴一滴,慢慢地滴入黄大志张得大大的嘴里。 这种毒药不会一时之间,立马猝死。 而是要经过数小时的消化之后,才心脏剧烈跳动,类似心肌梗塞。 并且,这种毒药在死者死后的数分钟,立马剧变,最多半个小时,就算是医生全面解剖,也找不到中毒的痕迹。 这些,都是林长风在给富豪做保镖的那些年里,学到的一部分杀人手段。 两分钟后,林长风终于将手里的毒药滴了个干净。 再轻轻的推开门,用铁签从外面将里面的门栓合上。 不过,最后的那一下,里面的门栓发生了一些摩擦,隐约听到书童翻了一下身子。 穿过昏暗的走廊,林长风回到自己的房间,轻轻关上门后,吐了口气:“小子,做人不能太嚣张,不然你连死都不知道!” 这夜,雨一直在下,等到第二天太阳快出来的时候,才收住雨。 林长风不得不在宿舍里徒手淬炼身体,这一个月快过去,丰富的营养补充,再加上不间断的淬炼,体重差不多到了125斤。 比起刚穿越的时候,差不多长了20斤,身高也长了有2厘米多,快到1米75了。 经过这一个月不间断的淬炼,林长风已经开始有了比较明显的腹肌,面部的轮廓也坚毅了很多,不复之前软弱书生模样。 开始有了千年之后运动达人,阳光男孩的味道。 他的力量比起之前,更是成倍的增长。 上午上课的时候,林长风一直在留意着黄大志的状态,感觉他的脸色比平时要差一点。 中间,还跑出教室拉了一泡大的。 这就让林长风有些怀疑,是不是这个世界的药草效果不一样。 好在,中午吃饭的时候,黄大志吃着吃着,突然呕吐起来。 突然抱着肚子,猛拍自己的心脏说痛。 这一下,把食堂正在吃食的学子和教职人员,全部吓愣了。 叫着叫着,黄大志开始抽搐起来,只一会儿,就停止了挣扎。 从他呕吐到最后没有声息,整个过程也就三四分钟而已。 林长风一直站在围观的人群外围,冷冷的看着,没有靠近,省得让人看出些什么。 很快的,山长孙长顺带着大夫赶了过来。 花白胡子的大夫先是翻开眼皮,看了看眼珠,再探了探脉搏,摇了摇头:“孙先生,已经没救了,通知他家人吧。” 这话听得一直急得团团转的书童,眼珠子都红了。 少爷死了,那他这个贴身伺候的书童也活不了。 急切间,他胡乱地嘶吼:“这不可能,我家少爷一直好好的,肯定是有人害死他了。” 这话听得孙山长很生气,他可是青山县七个秀才之中的一个,创办书院二十多年,教出来的学子没有10000人,也有好几千。 别说是黄家的书童,就连黄家的主子,在自己面前说话也要客客气气的。 黄大志是自然死亡还好,要说在被人害死在书院里,只怕是再没人敢来读书了。 不由一个巴掌:“胡说八道!你家少爷在大庭广众之下好好的吃饭,刚才我问了,除了你和他在一起,根本就没有人接近过。那你说是怎么害的?要说害,那也只能是你!” 书童捂着嘴巴不肯承认:“我家少爷身体一直好好的,要么是被人下了药,要么就是被人给点了穴,不然一个好好的人,怎么就突然这样子?” “胡说八道!生死由命,阎王叫人三更死,谁能留人到五更,这大庭广众之下,谁有这手段,你怕是吃药吃多了吧?” 孙山长再次抽了一巴掌,然后开始吩咐,叫人去请衙门里的差人,叫人通知黄家来接尸体。 最后,大手一挥:“大家都回去,该上课的上课,一会会有衙门的差人和仵作来验尸。我们青山书院创办几十年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切都以官家的审办说了算。” 听到这,林长风吐了口气。 只要大夫不是现在就检测,等到仵作来了,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而被孙山长连抽了两个耳光的书童,偶尔见到人群中扬长而去林长风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的感觉,可能与这个少爷一直要自己留意的学子有关。 虽说,少爷在书院里平常也很嚣张,仇家也不少。 但从来没有让自己盯梢,让自己通知家里人,在后天他回去的路上,打断他的腿,敲断他的胳膊。 只是,他根本就没有机会呀?自己可以时时刻刻跟随在少爷身边。 第一卷 第15章 哪一个姑娘不喜欢 四月初八的这一天,整个青山书院都乱糟糟的。 因为黄大志突然暴死在书院的食堂,不止学生,就连教职老师都没有心思上课。 很快的,衙门里的差人和仵作,在现场勘测诊断过后,作出了黄大志因为心脏问题暴病而死的结论。 但汹涌而来的黄家人,坚决不认同,要求青山书院给一个说法。 最后,山长孙长顺找到县令常林及县尉萧长远,经过私下沟通之后,派了十几个差人,强行的将尸体拉出了书院。 至此,黄大志暴死事件,算是谢幕。 然后,书院里宣布,明天提前放假一天,让各位学子回家多休息一天。 林长风正常的卯时起床爬山锻炼,然后十分开心写意的背着包袱,来到青林书院,笑嘻嘻的招呼:“掌柜,我们今天放假,书给你送来了。” 谢长青眯了眯眼,看了看,才九天没见,好似又高了点又壮实了点的林长风,乐呵呵地笑道:“林公子,你这真一天一个样,我怎么觉得你这一个月长高了不少?” “嗯,是长高了些,现在天天运动,吃得也多,我这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长高也正常。” “是吗,那你家父母是不是也高呀?念慈的身体还好吗?” 其实,自从谢掌柜存心想这个媒之后,早已派人去了林家庄,将林长风家里的情况打听得一清二楚。 “先父挺高的,比我现在还高那么一二尺,算是我们村子里的高个,我娘亲的话个子也不低。至于她老人家的身体,不好也不差,主要是我父亲不在了,她一个人操劳,为了我劳心劳力吃了不少苦。” “那就难怪了,看来林公子你还有长,我们家大小姐个子也不低,差不多到你额头,挺般配的。” 听到这,林长风红了红脸:“那她挺高的,身材也一定不错,只是我这条件不好,家里就一个老母亲------” 说着,林长风摇了摇头,向书架走去:“谢谢掌柜的好意,这事强求不来,你检查一下书,我再找本书。” 正在翻看林长风书法的谢长青,满面笑容地鼓励道:“林公子抄的肯定没问题,你这书法越来越好了,我想你再抄下去,都可以刻模了。昨天我家小姐回信了,说你的书法非常合适,有时间了她可能会过来一趟,当面与你面谈。” 这话听得林长风脚步顿了一下,扭了扭头:“真的吗?那我挺期待的,不知道你家小姐性格咋样,好不好相处?我自认为现在的书法还差了点,还有进步的空间。” “我们小姐性格不错,人也非常漂亮,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这三四年,书社的大小事物,都是她在统筹管理。至于你的书法,我觉得非常不错了,如果能雕刻成模板,效果肯定不错。” 听谢掌柜如此说,林长风突然涌起一个念头。 那就是自己可以先雕几个章嘛,然后将来几个章子拼在一起,再延伸出活体印刷术这一概念。 在书铺里,林长风并没有停留多久,正常的结交完,洒脱地背着抄写的笔墨就走了。 虽然,他也想吃王语嫣这碗软饭。 但人都没见到,还不知道美丑,不知道性格如何。 自己穿越到这世界,就算是吃软饭,也要吃最香最软的那一碗,总不可能是块肉就挑到碗里。 再说,就自己目前这条件,别人还不一定看得上。 一切,顺其自然好了。 出了书铺后,林长风在街头转了转,买了些小孩子喜欢吃的零食,然后乘着牛车,赶到石头镇。 这一路上,他都留意着身后的动静,看有没有人盯梢。 最后一直到二姐家,也没有看到有跟着的人,看来黄大志突然暴死,自己算是安全,不用再担心暴露。 林嫦娥望着大步走进院子的林长风,简直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然后跳了起来:“长风,真的是你呀?不是明天才旬休吗?你这一个月怎么长了这么多,让姐好好看看你!” 说着,林嫦娥伸手就捏林长风的胳膊,捏林长风身上的肉,发现怎么硬邦邦的。 掀开他的长衫一看,看到一件怪模怪样的背心。 不由惊奇地问道:“长风,你这是穿的什么?我说是你怎么胖了这么多,原来里面穿着衣服呀。” “呵呵----” 林长风笑呵呵地掏出给外甥女买的甜嘴零食,塞到了她俩手里:“我县试的时候不是病了一场吗?这次我在书院里找了个师傅开始练武,想把身体养壮实一点,不然府试的时候连考五天,会很难熬的。” “这是干嘛,家里有吃的,买这些尽浪费钱。下次不许你买了,你下半年就要去青州考试,要花不少钱。” 林嫦娥心疼地打了一下弟弟:“你练武是好事,但不要影响你学业,不过你这样倒身体壮实多了,娘亲看了一定很高兴!” “不影响的,我自己安排好了时间,另外我还在书铺找了份抄书的活,每抄一本可以得30文,所以钱方面的事,我自己也会准备的。” “什么?抄一本书30文?” 林嫦娥跳了起来,不敢相信地摸了摸弟弟的脑袋,发现他比自己高了快一个脑袋:“那你抄一本要多久,千万别影响了功课,咱家虽然差钱,但你学业最重要。” “要不了多久,每天就一个时辰抄一本,我已经给书铺抄了三十本,给了我900文。” 这话,让在一边旁听的王家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我靠! 一个时辰就赚30文,自家给别人杀一条猪要忙活二三个时辰,也才三四十文。 这抄书也太赚钱了吧? 在二姐家,林长风并没有停留多久,喝了几口水后,继续上路。 他和王家人没什么好说的,主要来是给二姐撑腰的,看看她在王家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再被欺负。 好在看来效果还不错,这次二姐的面色和状态,比起以前要开朗了不少。 出了二姐家,林长风没有再坐车,开始慢跑着往家里赶,反正也不远,十里来路,用不了一个小时。 这让沿途不少认识他的人,纷纷好奇地与他打招呼。 一来是惊奇他的变化,二来是他一个堂堂的书生,竟然吭哧吭哧的跑步回家,实在是太搞笑了吧。 从石头镇到林家庄就一个铜板,不会说连一个铜板都掏不起? 不过,林长风全然没将这些放在眼里,一路上笑眯眯的与熟或不熟的人,都打着招呼。 这就让大家更加的奇怪起来,林家庄大名鼎鼎的书生,竟然一下子变得客气了。 于是,有人调侃,林书生要不要给你介绍个对象呀,我们村里的某某姑娘,非常的不错。 然后呢,好些大姑娘小媳妇也偷偷跑出来,看林长风吭哧吭哧慢跑的样子。 直看得她们,桃花眼都流蜜了。 可不是,林书生现在的样子,在石头镇这一片绝对是第一美男,再加上他县试第三名,马上就可能成童生的名头。 哪一个姑娘不喜欢呀? 第一卷 第16章 回家 等到林长风慢跑到林家庄的时候,都已经是中午12点多。 林陈氏坐在院子忙着手中的活,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阵的招呼声:“这不是长风吗?怎么变了个人似的,长胖了不少呀。” “长风回来了,怎么是走路回来的,看你出这身汗的。” 这把林陈氏激动得,呼地就站了起来。 才跑出门口,就见到儿子吭哧吭哧地慢跑着,正满头大汗地与邻居们打着招呼。 一下就眼睛红了:“风儿----” “娘亲,我回来了,你吃了没?” “还没,你不是明天才放假吗?怎么提前回来了?” “书院里出了点事,多放了一天假。” 走到跟前时,林陈氏发现才一个月不见的儿子,大变了样。 变得又高又帅又壮的。 不由惊喜地摸了摸:“风儿,你好像长高长壮了,都快赶上你爹了。” “嗯,这一个月里我天天锻炼,饭吃得多,身体好了很多。” 说着,林长风亲切搂住娘亲肩膀,转身给看热闹的乡亲们打了招呼后,然后兴高采烈地往屋里走:“娘亲,我们回家,我有好事给你说。” 林陈氏被儿子搂得心里甜蜜蜜的:“什么好事呀?你二姐已经回了家二次,说你在王家威风凛凛的,没有人再给她脸色,你刚才去了你二姐吧。“ “去了,刚才就是从二姐那回来的。”说着,还拍了一下包袱:“她还让给你带了几斤肉,说给你补身子。” “带什么带,前几天才回来的,带了肉来。”林陈氏嗔怪了一句,反问道:“你看她们家怎么样,她婆婆和她嫂子事贼多?“ “挺好的,娘亲你放心好了,儿子今年一定会考上童生的,他王家要是敢起范,我削了他!”说着,林长风挥了挥已经结实了不少的胳膊,作出豪情万丈的样子。 听到儿子说一定能考上童生,林陈氏的嘴巴都笑到后脑根上了。 等吃中饭时,林陈氏真的相信儿子的饭量大涨了,一口气吃了三大碗糙米饭,,还将二三盘子菜吃得干干净净的。 即开心又烦心,以后这么能吃,怎么养活呀? 但当儿子从包袱里摸出几百个铜板,说是自己抄书赚的,每抄一本书,就能赚30文。 直把林陈氏高兴得,眼泪鼻水都流了出来。 连忙跪在先夫的牌位前,又哭又笑地宣告,自家儿子会赚钱,会疼爱娘亲。 从小没有父母的林长风,看着林陈氏喜极而泣的样子,心里也酸酸的眼眶红了。 林长风在家里睡了一夜,第二天大清早卯时就起来,穿着怪怪的铁砂背心,绕着林家庄吭哧吭哧地跑。 直把醒来和没醒的乡亲们都惊动了,纷纷跑出门口看热闹,甚至,还有些小屁孩跟在他屁股后面,学着他的样子跑步。 他一口气跑了一个小时,才回到家里,又开始打拳练习双节棍。 这直让尾随而来的小屁孩们,像看戏一般大呼小叫。 没一会儿,整个林家庄的父老乡亲,都知道林老三家出了个会武功的书生。 这也怪不得别人,穿越了一个月后的林长风,身体基本上达到了正常年轻人的健康状态,这让他的功夫也有了千年之后的四成水准。 别的不说,光是他耍双节棍时,那忽上忽下,银光闪闪指那打那的动作,真够酷真够帅的! 林长风之所以如此做,就是想让村里的人知道,自己不但读书厉害,功夫也厉害,不让村里的人看自己不在家,敢欺负一个人在家的娘亲。 不论任何时代,总有一些欺弱怕强的货色。 等到娘亲出门忙农活的时候,林长风脱去了穿了十几年的长衫,穿上他过世父亲相对宽松些的旧短褂,也跟着一起下田地干活。 这直把众多乡亲们的眼镜,都掉了一地。 因为,之前的林长风,十六年来,可从没下过地。 林陈氏虽然嘴里说着,你是读书人,快回去念书,田里的这点事,娘亲一个人搞得定。 但看着儿子规规矩矩,认认真真在地头埋头忙活的样子,以及乡亲邻居们赞不绝口的模样,林陈氏有一种现在死了,都是幸福的感觉。 又睡了一晚,林长风卯时就起来,吃了早餐在娘亲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再次背着包袱,踏上了求学的旅途。 这一次,他跑步到石头镇,没有再去二姐家。 但是二姐林嫦娥好似知道了他不会进门,早早的就在坐牛车的地头等他。 给他塞了几张油乎乎的肉饼,又想给他塞些生活费。 这给林长风推了回去:“姐,钱就别给我了,我现在抄书一个月就赚900文,除了生活费还能剩不少,另外,我可能还会与书社合作,给他们出版书,所以,今后你别为我担心,我会自己赚到我的学费和生活费,你要是有时间就多回去看看娘亲。” 这话听得林嫦娥一下,眼睛红了,抹着眼泪,掐着弟弟结实多了的胳膊:“你尽说大话,尽逗姐姐哭。你还是好好念书,钱的事,我和娘亲和大姐会想办法的,只要你能考上童生,我们林家就立起来了。” “嘿嘿,姐姐你放心好了,我真没说大话,青林书社的大老板回信了,可能过些日子会过来,说我的字写得好,可以用来雕版。” “真的吗?姐姐不信-----” 林长风见时间还早,牛车没坐满,就从包袱里摸出一本自己昨天抄好的书,塞到二姐手里:“姐你自己看,这是我抄的书,掌柜的说了,非常合适雕版成书。” 林长风知道这事瞒不了,也没必要瞒。 等考上了童生后,将来还打算写书,写《西游记》《三国》《红楼梦》等等。 至于别的生意,像精制盐,精酿酒,香皂肥皂什么的,等到自己考上了举人,有了一定的实力之后再说。 不然搞不好,赚了钱,命却不保。 “真是你写的呀?” 林嫦娥虽然不会写字,但是看着那一行行一排排,整整齐齐,一笔一画像雕刻的字迹,还是分得出好与丑。 “当然是我写的,你老弟厉害吧?别人抄书100本还不到二两银子,你老弟我抄一本书就给30文,而且放在书铺里就卖光了。” “老弟,你真厉害!” 林嫦娥的眼睛闪烁得像一颗小太阳,小心翼翼地捧着书本,眼泪一颗一颗的往下滴:“你有出息了,娘亲这一辈子也值了!这十年多,娘亲的头发都白了,你要记得娘亲为你吃的苦,将来有了婆娘,别有了婆娘就忘了娘亲。” “怎么可能呢?” 林长风给二姐林嫦娥擦了擦眼泪,做出恶狠狠的样子:“她要是敢不听娘亲的话,我就打她屁股,打到她服为止。” 这话听得林嫦娥小脸一红,嗔怪地捶打了一下林长风:“你尽胡说,这么大人,也不害臊,娘亲不是说了,等到你考上了童生,就给你找个员外家女儿。” “嘻嘻,这事不急,等我和书社老板见了面再说。” 说着,林长风迟顿了一下,想了想说:“二姐,我打算考上了童生后,搬到青州城里去-----” 还没等林长风说完,二姐林嫦娥就跳了起来:“什么?你搬到青州城里去,那娘亲呢?你有那么多钱吗?今后怎么生活?” “二姐你急什么?娘亲肯定是和我一起,反正将来也要在青州念书,不如早点搬家,不然我在外面念书,娘亲一个人在家里,我也不放心。” 听到弟弟说带着娘亲一起搬家,林嫦娥放心些了,但是:“你带着娘亲还行,但是钱呢?青州城里可不像乡下和青山县,要花很多钱的。” “二姐你放心好了,我既然去,肯定有我的计划和把握,总不可能让娘亲跟着我去吃苦,大不了我给书社抄书,也能好好的生活。” 想起老弟一个月,每天抄一本书就能小赚一两银子,感觉去了青州城,好像也能生活得不错。 林嫦娥又笑了:“那你和娘亲和大姐说了没?” “还没有呢,我这不是先和你透透气,等你哪天回家,再和娘亲说好了,大姐那边你也可以提前说一声。” “行,我知道了,过几天我就回去看娘亲,这样的话,以后就难看到你了。” “不至于,情况好的话,到时你和大姐也可以跟着我一起去青州城,大城市的机会多。” 听到弟弟这么说,林嫦娥抬头看了看林长风,先是欢喜的笑了笑,又暗了下来。 自家的情况自己清楚,那个杀猪的丈夫,不是个好交道的人。 第一卷 第17章 新体字 就在林长风回家在这两天里,清水湾的黄家陷入了无比的悲痛之中。 他们家最有出息,也最可能考上童生的老三黄大志,竟然暴死在青山书院,并且,还找不到任何的缘故。 为了弄清儿子黄大志死亡的缘故,而特意请专业的仵作详细的检查个遍,依然说是自然暴死。 为此,家主黄得意将一直负责照顾儿子的瘦子书童一顿狂打,直把两条脚都打断了。 瘦子书童惨叫之中,说可能是林长风所害的。 然后在家主黄得意的烤问下,瘦子书童将黄大志与林长风之间结怨的整个过往,一五一十的说得清清楚楚。 并且说,少爷死前一天安排了人手,计划在旬休的那天,在放学路上对林长风动手,要打断他的手脚。 但黄得意一再盘问后,感觉这林长风文弱的书生,应该是没有下手的可能。 只不过,此人的嫌疑最大。 想了想,挥手让人将瘦子书童和儿子一起埋了,打算找机会去试一试林长风。 不管有理没理,只要怀疑你,一个小小的农家子,还不是像粒蚂蚁样。 要不是有萧远山在这小子在书院里罩着,只怕是已经打进了青山书院。 至于孙长顺那老匹夫,黄家与他,有你无我。 在书院埋头苦读,日复一日淬炼身体,攻读学业,抄写书籍的林长风全然不知,自己被黄家给盯上了。 这件事过了有十来天后,萧远山突然从乙班转到了甲班,准备参加下半年的府试。 可能是他父亲通过关系,将黄大志死去后的名额,转到了他的名下。 正常情况下,考中的学子死就死了,没有轮替之一说。 就算按顺序排列的话,他也才第二十二名,前面还一个学子。 但人间的一切离不开操作,有钱能使鬼推磨,况且,他老子还是青山县的实力第一人。 到了甲班后,萧远山与林长风之间走得更紧了。 可以说,除了睡觉的时间和早上淬炼的时间,两人就没有分开过。 至于林长风的伙食,他硬是全包了。 因为,林长风对他的功课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特别是在算术方面,林长风眯着眼睛,掐一掐手指头,就将自己扣破了头皮也不怎么解的算术题,轻易就解算了出来。 这让萧远山简直要跪拜,称林长风是天人。 并且,林长风给青林书铺抄书送书的时候,他也跟了过去。 这才知道,原来青林书铺里爆火的新体字抄书,竟然是自己兄弟自己的跟班,林长风所独创的。 然后,随着他的大嘴巴一宣传,整个青山书院上上下下,一天之内都知道了甲班的林长风独创了新体字。 为此,孙长顺山长亲自来到林长风的宿舍,检查林长风所抄写的书本。 然后一拍桌子:”人才!你小子是个人才,也不知道你脑袋是怎么想的?这字你好好地练习,等到府试的时候,你就用这字体写,保证你能打高分!“ 其实,不是说林长风创造的新体字有多艺术感。 只是,它非常合适考试,会让看多了乱七八糟字体的考官,在看到新体字时,绝对耳目一新,如沐春风。 “谢谢先生的指点,我是为了抄书的时候尽量清楚,才从各字体中结合出这种写法。还没想到考试的事,既然先生这么说,考试的时候长风就用这字体写。” 其实,这是林长风故意让山长孙长顺开心的,他能不知道这字体对于考试,对于书籍的重要性吗? 站在一边的萧远山眼睛一亮,这自己也可以学呀。 不由接口抢道:“先生,那我也写这字怎么样?还来得及吗?” “这个你要问长风了,这字是他创造出来的,你要是能学会,对你的成绩自然有好处,像你那狗刨样的字,那个考官看了不头痛。” “林兄,长风兄-----” 萧远山滑稽地弯了弯腰,挤眉弄眼的冲着林长风献谄:“你教教我呗,小弟拜你为师,咱俩考试的事,我全包了!” “没问题,这个是小事,但你能学几成,我可保不了。” “那你用用心呗,我相信以你的能力,这是小事一桩。” “你说的轻巧,不信你看看我开始抄的那几本,也不是很好看,不过,你要是想要速成的话,也有办法。” 孙长顺和萧远山一听有办法,眼睛就亮了。 萧远山迫不及待地拉着林长风的衣袖,摇了摇:“什么办法?只要你说,我一定做到!” “嘿嘿----” 林长风歪着嘴巴笑了笑,指了指桌上所抄的书:“抄书呗,你要像我一样,每天抄一本,保证你考试的时候,一定能出师!” 这话听得萧远山先是眼睛一亮,然后皱起眉头。 他可不缺钱。 他也没有坐着一动不动的定性。 别看抄这一本书,可能只需要一个时辰,但是那份稳定性,很考验人。 “我可没这耐性,一动不动的,有时间,我不如-----” 说着,萧远山瞟了一眼站在旁边,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山长孙长顺。 “哈哈,这你就不知道了,我抄的书一定可以促进我的功课,通过重复的抄写,可以将文章的内容都记忆下来。二来,可以磨炼我的意志,将来不论在考试,还是做其他的事情,都能稳得住性子。” 听到这,孙长顺的眼睛亮了。 一拍林长风的肩膀:“行,你就好好抄吧,为师相信你将来大有前途,小小年纪能考虑得如此长远,将来为师最有出息的学生,可能就是你了!” “谢谢,谢谢先生!” 林长风弯了弯腰:“我会尽力而为,虽然长风出身贫寒,但我从不自卑,人想得有多远,才能走得有多远,我只相信,路在脚下,都是自己走出来的!” 听林长风如此说,萧远山震了震,瞧了瞧一脸自信,仿佛放着光芒的林长风,他觉得自己需要调整心态。 不能再把他,当成小弟对待。 搞不好这小子将来的前途,比起自己的父亲还高。 要知道孙山长育人二十多年,桃李满天下,目前成绩最好的学生,已经考上了第二甲进士。 只不过,这人算是孙山长的半个学生,他是外地的,只在青山书院就读三年。 又说了几句,林长风提起与青林书社合作雕版的事。 然后,将自己这几天抽空雕刻的两颗章子,用墨水在纸上盖了个印。 直把孙长顺看得眼睛都瞪了出来。 他哆嗦着举起印章,再比对以前的书本,仿佛发现了一个新天地。 这新体字与以前的版本字,不论是清晰度还是观赏性,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激动了好一会,他重重地捶了一下林长风:“好小子!为师以你为荣,不论你将来的学业如何,在大周的历史上,一定会有你的光荣印迹。你要是能与青林书社达成一致,于你于书社,于我们大周朝千千万万个学子,都是十分有意义的事!” “先生你过奖了,我倒没有想这么长远,先生要是有时间的话,我们可以与青林书社一起谈谈,他们家的东家上个月来了信,说会来我们青山一趟,要与我面谈,我怕自己年轻不懂规矩,如果有先生指点的话,一定会顺利得多。” “好!好好!只要他来,为师一定全力促进你与青林书社的事!” 孙长顺高亢地应了下来,激动得脸都红了。 他知道,只要自己参与其中,那将来说起新体字,一定少不了会提起他孙某人。 最起码会说,这是孙某人的学生林长风,独创的! 第一卷 第18章 雕刻成章 六月初九,又到了书院旬休的日子。 上一个月的旬休,林长风没有回去,只是托人带了口信,说学业忙,六月休假再回。 其实,他还是怕黄家会在路上对自己下手,再加之旬休那天,约好了与萧远山一齐骑马射箭,比试武艺。 所以,这一次他搞七搞八的,被萧远山死缠着,要一起去他家里看看,同时,也拜一拜见伯母。 两人先是来到青林书铺交书。 这一次,萧远山也抄了十本书。 他眼巴巴地看着谢掌柜翻看自己抄写的十本书,心里忐忑不安,又兴奋。 这可是他人生中,自己动手赚到的第一笔钱,虽然相对他每个月近十两的零花钱,还抵不了他一天的开销。 可是这十本书,整整花了他半个多月的时间。 抄第一本书的时候,整整花了二三个时辰,这还是全心全意,根本没有研究书里内容的情况下,好几次,他都打算弃书不抄了。 然后被林长风冷笑了几声,又咬牙切齿地坚持了下来。 因为,他不只是没耐心坐不住,更因为才开始学新体字,写得乱七八糟,简直不堪入目,好在在林长风的细心指点下,抄了五六本书后,渐渐找到了感觉。 谢掌柜看着最前面的几本,实在不像话的新字体抄书,想哭都哭不出来。 这玩意,鬼才买。 送给别人擦屁股,估计都嫌墨汁黑屁股。 但人家是萧县尉之子,萧三少爷也! 好在,从六本开始,慢慢有了点样子,到了最后的两本,还过得去。 “萧公子不错,进步挺快的,还继续抄不?” 谢掌柜收好书,心疼地从柜台里摸出300文,推到萧远山面前。 萧远山有些哆嗦地捧起300文铜板,看了看一脸微笑的林长风,想起自己这些日子在林长风开导之下,各学课的全面进步,一咬牙:“抄!长风抄我就抄,我陪他到底!” “不错不错,坚持就是胜利!” 林长风鼓励地拍了拍萧远山:“这是你自己人生中赚到的第一个铜板,回头收藏起来,给你父母给你家人买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记录你生命中最初的创业生涯,我想伯父伯母会以你为傲的。” 听到林长风如此温暖的心灵鸡汤,萧远山恨不得立马就冲回家里,告诉爷爷奶奶,告诉父亲娘亲,你们以为长不大只会花钱的三小子,已经是能自己赚钱的大人了! “谢谢兄弟的提醒,我会记得的,等陪你回去拜见伯母,我再回家。” 与谢掌柜说了几句雕版的话后,林长风摸出雕刻上自己名字的章子,沾上印油,“啪!”的盖在自己所抄写的一本书面上。 “掌柜的,这是我前些日子用新体字雕刻的印章,将来如果我们合作的话,雕版出来的书,大概就是这样子。当然,我再练习练习几月,效果肯定还会更好。” 谢长青哆嗦着捧起印着鲜红印章的书本,看着这方方正正,入木三分般的字体,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再看了看,经过三个月坚持不懈日日淬炼,已经长到了1米78,体重增长到136斤,棱角变得分明,剑眉星目,玉树临风的林长风。 哆嗦着嘴唇:“林公子,我们一定成,我这就将这本书以最快的速度发到大小姐手里,原本她说过来的,家中有事又给拖住了。” 跟随着林长风来了四五趟的萧远山,隐约感觉这其中有古怪,好奇地搂住比自己高了小半个头的林长风,坏坏的笑道:“长风,你与大小姐是怎么回事?什么一定成?不会说是你们之间-----” 说着说着,萧远山用两根大拇指,暖味的碰了碰。 “少胡说八道!” 林长风装腔作势地踹了萧远方一脚:“人家大小姐还是黄花大闺女,你开我的玩笑无所谓,我是和她谈雕版的事,要是成了,兄弟也是有钱人了。” “黄花大闺女?” 萧远山嘀咕了一句,看了看林长风,又看了看谢掌柜,总感觉这其中有事,不会是相亲吧? 不然,也不需要人家一个大小姐从遥远的京城赶来青山县,当面与林长风交谈,难道派一个管理的高层,先谈谈不行吗? 结算完,包好下次抄写用的纸墨后,两个人骑着大马,直奔石头镇而去。 对于林长风会骑马的事,很令萧远山感到惊诧。 因为林长风是农家子,家里也好,族里也好,不可能养得起马匹。 林长风随意地扯了几句,说林家庄曾经养过几匹老马,在自己父亲没去世的时候,曾经带着他骑过几次,长大些后,又骑过几次。 然后,他在与萧远山首次骑马的时候,开始故意表现得比较不堪。 然后,骑着骑着,就在萧远山惊诧的目光中,好似飞速般的领悟到骑马的诀窍。 当然,也只发挥了他实际一半的水准。 最后,萧远山只好伸起大拇指。 后来,两人开始比赛射箭。 这就真的不是林长风所会的了,开始的半个时辰,他十箭难中一箭。 但以他超人的运动细胞,和生死边缘挣扎过来的领悟力,才一个下午,也慢慢有了感觉。 “驾,嘚,嘚-----” 一阵大马跑来的声响,从院子外面传来。 林嫦娥心神不宁地侧听着外面的动静,今天是老弟放假的日子,应该会来自己家。 就在马声停下时,她迟疑地站起来,想往外走。 只见,老弟林长风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雄赳赳地闯了进来。 “长风!你是哪里来的马?刚才是你骑来的吗?” “当然是我骑的。” 林长风扫了扫,闻声出来迎接的王家众人,客气地点了点头,然后介绍道:“这是我兄弟,也是我的同窗好友,县尉萧大人家的三公子萧远山,这马是他的,他说今天放假来看看姐和娘亲。” 此言一出,王家的十几口人和院子外跟来围观看热闹的众人,一片哗然。 然后,一个个脸色紧张的望了望,紧跟在林长风身后,衣着奢华,明显是富贵人家的萧远山。 县尉大人! 我的天,这可是青山县最牛逼的人物!县令大人可能大家不知道,因为十年里已经换了三个。 而县尉萧大人可是一直坐在青山县,没有挪窝。 林家的小子,竟然和他结交成了兄弟,并且,看样子还关系不浅。 果然,林长风回头喝斥了一声:“喊人呀,平时看你挺机灵的,这是我二姐嫦娥,这是我外甥女招弟,这是她的婆家人。” 萧远山瞪了瞪,有意拿自己显摆的林长风,然后满脸笑容地打招呼:“二姐好,我是萧远山,以后你就叫我三小子,或者叫我远山好了,我在书院里得到长风很多的帮助,咱们就像亲兄弟一样。” “不,不,我可不敢-----” 林嫦娥紧张地连连摆手:“你是萧家的公子少爷,我怎么敢这么叫。” “不用客气,姐,他真是我兄弟,我和他是一辈子的好兄弟,将来咱们交往的日子多,你就叫他远山好了,我也这么叫他的。” 林嫦娥看了看萧远山的脸色,看到他用力的点头,吸了吸气,有些哆嗦地打招呼:“远山老弟,你快坐,姐姐家不太像话,你和长风突然来,也没准备什么。” “二姐你别客气,我们就过路来看看你,一会还要去看伯母,早听长风说,他两个姐姐长得很漂亮,今日一见,难怪长风长得这么俊气,原来是像他姐。” 林长风见萧远山如此给自己面子,对于萧远山多了些认真。 最开始,他只是想利用萧远山的身份,来避开黄家的威胁。 可随着这三个月来的亲密接触,感觉这人还不错,没有某些纨绔子弟的嚣张跋扈。 并且,两人的性格还挺合得来。 最开始的时候,是林长风迁就着萧远山,可随着林长风显示出自己的才华,特别是上个月书院放假休息的那天,两人比武的时候。 林长风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将一直以自己武功引以为傲的萧远山,压得死死的。 特别是林长风耍了几个双节棍的高难度潇洒动作,萧远山直接开口叫师傅,说一定要学会。 从此,两个人的关系倒了过来,是萧远山迁就林长风的时候多。 “你才俊气呢,你全家都俊气,我这叫风流倜傥,叫玉树临风,叫剑眉星目,叫气宇轩昂,叫阳光男孩-----” 林长风指着自己的鼻子,夸了一大堆。 直让他姐捏着他的鼻子喝斥:“你真不要脸,才两个月不见你,不但个子长了,脸皮也厚实多了。” 听到说林长风长个子,萧远山就更气不打一处来,他比林长风只大了一岁多点。 可他在今年就没怎么长高,而林长风在今年半年的时间里,都长高三四尺。 不由抢声喊道:“二姐,你这真的说对了,长风这小子,今年不知怎么变的,脸皮比天还厚,常常说他是天下第一帅!” 说完后,装作很不服气的样子,连连呸了两下:“我呸!呸!臭不要脸!” 这一下,王家院里里里外外看热闹的人,全哄堂大笑起来。 第一卷 第19章 大姐彩凤 从二姐林嫦娥家出来,林长风骑着马绕了几里路,来到另一个镇子——黑石镇。 这是大姐林彩凤家,她和大姐夫尚青云在黑石镇上开铁铺,没有和婆家生活在一起。 当林彩凤见到骑着马儿,潇洒下马之后,牵着枣红马默不作声走向自己的林长风。 她看了又看,最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冲上前一把抱住林长风,用力捶打着:“你这坏家伙,真是你呀?姐都认不出你了,你也不喊姐姐,姐要不是认出你身上是娘亲缝的衣裳,真不敢相信,你咋长成这样了?” 自从穿越之后,林长风还没见过大姐林彩凤。 但小时候被大自己十岁大姐林彩凤带大的记忆,他依然还清晰地记得。 不由得鼻子酸酸的:“大姐,我一直在念书,八月底要府试,就没来看你,今天我兄弟骑马要看娘亲,特意绕过来看看你。” 听到老弟说府试,林彩凤急切地问道:“老弟,你学业怎么样?我上月端午节回家里,听娘亲说你现在非常努力,还抄书赚了不少钱?” “哈哈哈哈-----” 林长风哈哈仰天一笑,拍了拍胸口:“大姐,你就放心好了,老弟我考上童生绝对没问题,我抄书不只是为了赚钱,主要还是为了读书,多抄几遍,记得更清晰!” 见弟弟仰天豪迈长笑的样子,林彩凤开心得跳了跳,推开林长风,仔细再端详了一下。 她还是过年的时候见过老弟林长风,那时他还大概1米7出头的样子,单单瘦瘦的,脸色苍白,一付读书人斯文模样。 而现在虽然衣服穿得差些。 却高高壮壮,骑着马而来,相貌硬朗多了,眉目之间,好似富家豪爽子弟。 不由得,骄傲地看向站在一边傻笑的丈夫尚青云:“你看,咱弟弟怎么样?都快比你高了吧?我就说我弟弟是读书的料,将来肯定当大官。” “肯定的,那是肯定的。” 尚青云憨憨地连连点头,赞同自家婆娘的说话。 这时,林长风向大姐夫尚青云亲热的打招呼。 他一直和大姐夫关系比较好,主要是这人性格好,自小打铁打得人高马大,比起自己还要大十三圈。 高度在1米8出头,体重应该过了200斤,打了十几年的铁,身上的肌肉都成了铁板。 主要是人憨厚直爽,没有杀猪的二姐夫那么多心眼。 更重要的是大姐夫一家都对大姐林彩凤都好。 另外,上次他在县试的时候,是大姐夫尚青云一直陪着,还是他将昏死过去的自己,背回林家庄。 还有两个长得黑黑壮壮的外甥,好不容易等到大人招呼完,迫不及待地拉住林长风:“舅舅,你好帅的,长高了好多,你这马可以让我骑一下吗?” 林长风摸了摸快十年的大外甥尚秋生,又摸了摸紧抱着自己大腿,才七岁的小外甥尚秋云的小脑袋。 转身介绍牵着白马站在旁边欢笑的萧远山:“姐姐,姐夫,这是我兄弟兼同窗萧远山,他是县尉萧大人家的三公子,你就叫远山好了。” 此音一出,大姐和大姐夫都愣了愣,十来个围着看热闹的民众,也愣住了。 我靠! 萧大人家的公子! 难怪这么贵气! 林彩凤愣了一下,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迟疑地开口喊道:“那姐就沾光了,喊你远山老弟好吗?不知道你比我弟弟大还小,他这小子从小就调皮,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多担待一点。” 萧远山见林长风的大姐比起二姐家要大方,说话也好听,很是欢畅地点点头:“大姐好,大姐夫好,我比长风大一岁,虽然与长风不是血肉兄弟,但胜过亲兄弟,他这些日子对我帮助挺大的,今日来也没带什么礼物-----” 说着,从兜里摸出几十铜板,分别塞到两个黑不溜秋的小子手里:“给,这是远山舅舅给你们的见面礼,一会喜欢什么,你们自己去买。” 林彩凤见这两把,大概有五六十文,急忙的要拒绝:“不,不,远山老弟,这不合适,太多太多了。” “合适合适,当舅舅的哪能亏了自家外甥,这才几个钱,我今日和长风抄书都赚了300文!” 说到这,萧远山愣了一下。 我靠! 这两把铜钱可是我刚才抄书赚的。 还要给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和几个兄弟姐妹买礼物呢。 哎,这下糟了。 要不然,给家里买礼物的钱,用别的钱代替吧,反正都是钱,他们也不知道。 林彩凤听到弟弟今天也赚了300文,看了看林长风的神色。 林长风点了点头,示意她将萧远山给的见面礼给收下来。 林彩凤见弟弟同意了,示意两个儿子收下。 当然,这钱只是让他们暂时看一下,装一下,等到没人看见。 都没收了! “那你们收下吧,还不谢谢远山舅舅。” 两个小子长这么大了,平常收钱的时候,最多也就过年的时候收一二个铜板而已,哪里有机会捧着一把的钱。 不由,咧着嘴巴,齐齐的弯腰:“谢谢远山舅舅,远山舅舅你真帅!以后多生几个小弟弟!” 听两个小家伙说到了自己的心坎,萧远山开心得又从怀里抓了一大把,塞给两个长得壮实,却精灵古怪的小家伙。 这可把两小家伙乐坏了,再次齐齐弯腰感谢,然后手脚麻利的就往自己兜里装。 等到好不容易装好了,又去牵林长风手,小心翼翼紧张地看向不停打着鼻腔的两匹大马:“舅舅,我想骑马。” “你骑什么马?小孩子不怕摔了么?到时候断手断脚,找不到婆娘。” “不,我不-----” 老大尚秋生用力地挣开,想把自己拖到一边去娘亲的手:“我要骑马,舅舅小时候也骑马,他也掉下来,也没有断手断脚。” “嘿嘿------” 在一边牵着白马的萧远山,听林长风小时候骑马真掉下来过,嘿嘿地瞥了瞥林长风,一把抱起小的:“秋云吧,舅舅带你,保证你比你舅舅厉害,不会从马上摔下来。” 尚秋云一见有马骑,高兴得跳了又跳,连忙拍马屁:“远山舅舅你真好!你是世界上最好的舅舅!我最喜欢你了!” 这让萧远山开心的点了点林长风:“看到没,我这远山舅舅才是最好的舅舅,我带着外甥骑两圈,就你这水平,还是等我回来了再说吧。” 说着,萧远山抱着四十来斤的尚秋云,一手撑着马背,翻身而上。 然后,在尚秋云的尖叫声中,一列马绳,驾的一声,就窜了出去。 尚秋生见弟弟跑远了,急得哭了起来:“舅舅!舅舅,我也要骑马!我要骑马!” 这个时代的一匹大马,可是比千年之后的劳斯莱斯还是稀奇。 平常见都少见,更别说骑了。 林彩凤见大儿子急切的样子,望了望老弟林长风。 林长风点了点头,示意自己没问题。 林彩凤一咬牙,拉住大儿子:“你把远山舅舅给你的钱给我,我要让你舅舅带你骑马。” 尚秋生愣了,摸了摸兜里的铜板,又看了看舅舅手里牵着的大马,又看了看,早已看不到影子的弟弟。 想一想过年的时候,好不容易收到的几个铜板压岁钱,都没有保住。 眼睛转了转,一咬牙,牙疼地摸出铜板:“娘亲给你,我还是骑马吧-----” 只要他想得太美好,林彩凤接过他手里的钱后,伸手摸进了他的兜里,将剩下的三个铜板全摸了出来。 他撇了撇嘴想哭,又想起钱都摸走了,再哭可能马都骑不了了。 一把抱住林长风:“舅舅,我要骑马,你快带我追上弟弟!” “好!” 林长风抱起差不多有七八十斤,长到了有1米2出头的大外甥掂了掂,单手将他举到马背上。 然后,一手撑着马背,用力往下一压:“走起-----” 只见,林长风身如大鹏般的腾空而起,原地拨高,身姿潇洒地翻上了马背。 然后,一列马绳,驾的一声,直追萧远山而去。 林彩凤愣愣地看着消失不见的马和弟弟,脑子里稀里糊涂的。 这是自己的弟弟吗? 才半年不见,人长得高高壮壮的,模样变了正常。 可是他的性格,怎么也完全不一样了? 从前内向怕事,话语不多,只会埋头苦读,而现在豪爽得像一侠客。 她比林长风大十岁多点,老弟林长风一出生,就是她在带。 可以说,在她出嫁之前的五六年里,老弟林长风一天二十四小时就没离开过她的视线。 第一卷 第20章 林家庄沸腾了 因为带着两个玩疯了的外甥骑马,原本打算中午回家的林长风和萧远山,在大姐家吃了中午。 饭后聊了会,准备府试通过之后,将搬家去青州城的事,就与萧远山骑马回了林家庄。 不过,在临走之前,林长风将大姐夫尚青云喊到一边,将自己画的一张铁箫草图,交给了尚青云。 要他没事的时候先研究研究,可以先用普通材料做样品,等经验成熟之后,再用最好材料给自己做一把特制的。 这把铁箫可不只是能奏乐,更能杀人。 本身长度就有1米2,直径5厘米,不是看铁箫上的乐孔,可以说它是一根铁棒。 这样,自己可以随身携带,可以奏乐,也可以防身。 并且,林长风在粗实的铁箫内,设计了可以发射铁针暗器的喷射装置,成功了的话,能喷射四五十米的样子。 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没人能逃过他的刺杀,再加上毒药的话,天下无敌。 另外,林长风还在设计铁弹弓,和中型可以连续发射二十根铁箭的弩箭。 只不过没有拿出来,等以后需要了再说,因为铁箫可以奏乐装逼,等考上了童生秀才,在人才聚集的青州城,与学子们名人雅士交流的时候,来一曲《沧海一声笑》《送别》什么的,还不迎来一大波仰望的目光。 甚至,还可能有花容月貌的大家闺秀们,香吻相送,以壮大自己的后宫,开枝散叶。 当然,到时候吟些这个世界还没有出现过的诗歌,成为一代文豪,打造出自己顶级文人加音乐家的超级头衔,无疑是最佳的保护伞。 这个世界在唐后,在大周朝周世宗打下江山成为一代霸主之后,就彻底改变了,没有出现王安石,苏家三杰这样的人物,也没有辛疾弃。 那么,自己完全有责任将他们的作品搬运出来,继续发扬中华文明最灿烂的光芒。 至于在青山这小小的县城就算了,老老实实的渡过这几月,拿到能去大城市生活的本钱,就够了。 在回林家庄的路上,萧远山反复追问了他要搬家的事,当场决定也要跟着他一起去青州城定居求学。 只是,林长风嘲笑他,自己可是要考上童生,再考秀才的,你考不考得上,能不能跟上还两说。 这直把萧远山气炸了,说你是看不起人吧,凭啥咱就考不上,非也考上童生考上秀才,让林长风看看,让他瞪大了自己的狗眼。 他萧远山也是读书的料! 其实萧远山读书的底子也不差,上次县试的时候,只是心态没调节好,才考了二十二名,名落孙山。 但经过这二三个月与林长风的日夜相处,在林长风全方位的指导下,特别是算术这科,有了飞速的进步。 没办法,林长风教给了他九九乘法表,还教了他经过改变之后,千年之后一元二次方程式等简单的数学公式,对于相比简单府试算术,肯定是没问题。 再说,他学着林长风抄书,也觉得这方法不错,自己抄过的那本曾经读过,却记忆不深的《宣德院试文集》。可以说根深蒂固了。 到了林家庄的村口,林长风就下了马,一路牵着回家,不停地与纷纷拥来的乡亲族人们打招呼,直让从小看他长大的乡亲族人们,连连称赞过不停。 就连没有介绍身份的萧远山,也被大大的赞扬了一通,说两人模样周正,气质儒雅,是人中龙凤。 林陈氏上午就盼了一个上午,还没等到林长风走到家门口,就听到了乡亲们的呼喊声,忙跑了出来。 远远见到牵着大马的儿子,哭了起来:“风儿!风儿-----” 林长风看到两月不见,精神面貌好似好了些的娘亲,马绳一丢,大步迎上前,单手搂住林陈氏:“娘,你等急了吧?我上午去了大姐家,在她家吃了饭才回来的,不然早到了。” 林陈氏听到儿子去了大女儿林彩凤家,连连称好,抹着眼泪看着,两个月没见,又长高长壮长帅了的儿子,幸福得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聊了两句后,林长风认真地介绍自己的同窗好兄弟萧远山,直把林陈氏和围观的上百个乡亲族人,惊大了眼睛。 这时,萧远山没了见到林长风两个姐姐的随便。 丢开马绳,恭恭敬敬地弯腰行大礼:“伯母好,我是远山,和长风同窗三四年,虽然不是血肉兄弟,却比亲兄弟还要好,他为人聪明善良,对我帮助良多,可以说是我的良师益友。今后我也是你的儿子,你就叫我远山好了。” 林陈氏见县尉大人家的公子,竟然称也是自己的儿子,还说儿子对他帮助良多,说是他的良师益友,那种骄傲,像珠穆朗玛峰顶的山风,直吹得林家庄上的父老乡亲们,首次真正的低下了头颅。 承认了林陈氏母子出人头地了,比起在乡下田地里刨食的族人们,已经跨越了层次。 可不是,青山县最有权威的萧大人儿子,都认林长风为兄弟,还自称是林陈氏的儿子,大家还比不什么比。 等到晚上的时候,整个林家庄最有权威名望的几个族老族长,都来林长风家就餐。 当然,作为自家这一房年轮最大辈分最高的二大爷林平安,自然参与这场林家庄有史以来,最高级别的酒桌会议。 在当面了解了林长风的情况,主要是了解与县尉大人家三公子的交往,见到林长风对萧远山随意拍打,偶尔做出先生师父的神态,大家都喝醉了。 回家了之后,严令自家人和族人们,今后对林陈氏要顶格相待。 从林长风目前的发展来看,以及他在酒桌上表现出来,远超常人的眼光和风采,这小子哪怕只考到童生,都是了不得的人物。 何况,还有萧家公子的鼎力相助。 在酒桌上,族长林大根询问起已经流传开来,林长风计划要搬去青州城的事。 林长风也表了态,童生是肯定能考上的,将来还要一路科举,既然要念书,自然青州城的教育基础更好也更方便。 至于怎么生活,林长风没有表露太多,但保证自己将来在青州城里立足之后,发展好了之后,会带一部分族人去青州城生活。 毕竟,还是自家人可靠。 另外,将来学业有成,考上了秀才之后,官府给予的免徭役和免税田地,会都交给家族,由二大爷和大根族长协商处理。 而萧远山在乡老们的吹捧下,米酒喝了两大碗后,拍着胸脯保证,今后林家庄有什么需要用得到他的地方,自己一定全力以助。 反正,这一场酒后,林家庄的族人们都沸腾了。 先不说林长生考上秀才交出免税田地,将来林长风会安排族人去青州城讨生活。 最起码有了萧家三公子拍着胸脯的保证,在石头镇这十里八村的,谁敢在欺负到林家庄的头上。 到时候,在与衙门打交道时,有了更多的底气,衙役也不会胡乱征胡乱欺压。 当然,林长风能考上秀才考上举人,能带着大家去青州城赚钱更好。 青州城可是山东行省的首府,相当于千年之后的省会。 能从犄角旮旯的林家庄,跑到200多里外的青州城里生活,这是大家做梦都不可能想到的美事,现在有了希望,自然是人心沸腾。 以至于在第二天,林长风和萧远山早早起床去青山书院念书时,整个林家庄醒来了上百号人一路相送。 这让林长风满心欢喜,也颇感压力。 这个世界的人际交往,基本上都讲究血缘或师生同窗,能有一大帮人跟随,有些事,总比自己一个人奋斗方便多了, 第一卷 第21章 真是个好丫鬟 就在林长风旬休回家的这一天,离林家庄二十多里外的清水湾黄家家主黄得意,左右矛盾。 原本计划,等到林长风旬休的时候,在回家路上办了他。 好完了儿子黄大志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至于,儿子黄大志的死,是不是林长风造成的,并不重要。 奈何这小子一直躲在青山书院不出来,就算是偶尔出来去书铺走动走动,身边也跟着萧家的三少爷。 况且,从书院到书铺没多远,人口繁多,自己要是敢下手,没留意伤了萧家三少,那就是找死。 而好不容易等到他回家,他竟然骑着马,依然和萧家那小子在一起。 在考虑良多后,挥手让十来个族人们离开,以后再找机会。 大不了,等到林长风府试的那天,找个手脚轻快的小偷,塞些东西丢进他的考篮里,让他在贡院门口丢人,从此断了他科举的路。 没有了读书人的身份,那还不就和乡下的小老百姓一样,想圆就圆,想他扁就扁。 相信,失去前途失去了读书人身份的林长风,也不会被萧家三少看得上。 继续在青山书院埋头苦读的林长风不知道这些,依旧每天卯时起床爬山淬炼身体,依旧白日研究学问,晚上抄书磨炼意志。 在六月十四日这天,王语嫣再次收到了谢掌柜,每月一次寄来的信件,包括林长风最新抄写的书籍。 当她看到封面上,那鲜红色用新字例体雕刻的印章,林长风印四个大字,身子哆嗦着站了起来。 然后捧起书本,走到强烈的阳光,仔细看了又看,最后眼睛散发着强烈的光芒。 这用新体字雕刻出来的文字,比起曾经各种字体雕刻出来的文字,都清晰得多,要清晰二三倍以上。 不只是好看,关键它格外的清晰好认,每一个字都规规矩矩的,有棱有角,入木三分的样子,不会让人误读。 这不由得,让王语嫣十分好奇起来,通过谢青云描述,个子越来越高,模样越来越帅的林长风,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才能创造出如此最适合印刷的字体来。 你要说一个年长的老者还有可能,然后,他只是一个才十六七岁,还在埋头苦读的孩子。 想了良久之后,王语嫣稳了稳心神回复,下个月初,将去青山县一行,考察各分店的业绩。 七月初八这天,林长风接到谢掌柜的通知,青林书社的大小姐已经到达,约他次日早上在书铺相见。 第二日一出书院门,萧远山就兴奋不已地嘟囔:“我让穿一身好一点的你又不听,我说给你办一身,又不要你钱,装什么清高,人家大小姐头一次见你,说不定,看你这样子嫌弃了。” “你嘟囔什么呀?怎么比老婆子还碎嘴,我是去谈生意,又不是真的相亲。” 林长风扯了扯,即使脱去了铁砂背心,依然显得有些紧绷,洗得有些泛白的蓝色长衫,现在的他长高1米79,体重140斤,身上的肌肉都结实成块,腹肌成六块,使得娘亲去年才缝制的长衫变得短了些,紧了些。 但也更衬托得他身材修长,强壮。 “我看就是相亲,你没看谢掌柜那样子,说他家大小姐天姿国色的,大就大了点吧,就算没那么漂亮,可人家家境好,能帮助到你。” “行啦,别说了,已经到了,我自己心里有数,性格好,各方面合适的话,兄弟我不介意吃软饭的。” 站在书铺门口观望了好一会的谢青云,终于看到林长风和萧远山,肩并着肩,嘟嘟囔囔地行来。 先是欢喜的笑了笑,再看看林长风身上泛白的长衫,皱了一下眉头,这小子也不修饰一下,依旧一副老样子,又不是没钱,光抄书费自己都给了他快5两银子了。 不过说来,这小子半年来,长得越来越高大挺拔,模样也越来越周正,就算是平常的衣裳,穿在他身上都有一种格外的风采。 “林公子,萧公子,你们来了呀,谢某等你们好久了。” “呵呵,我们不早也不晚,一直是这时间,早上一起去爬山了。” “你呀,真有定力!” 谢青云比了比大拇指,伸手示意:“里面请,大小姐在里间等你。” 萧远山满脸调侃地跟在两人身后,才一进入书铺,就见到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站立在柜台前,直直地盯着走在前头的林长风。 心里赞了一句:模样不错呀,不说万里挑一,也是千里挑一的大美人了,而且看起来不大,这么漂亮的富家好,怎么就还没嫁呢?如果看不上林长风的话,自己娶了也不错! 林长风给直视着自己的大姑娘打了九十分的样子,脸庞圆润,身子圆润,眼睛也圆润得像口水井。 除了个子稍微低了点,胸脯倒是挺大的,应该在D胸以上吧,将来自己和孩子都不会饿着。 只是,他和萧远山都想错了。 “杜娟,你通知小姐一下,林公子来了。” “好的,这个是林公子吧,你的名字在我们小姐耳朵里,已经起茧了,今日见你,果然像谢掌柜说的,人中之龙凤,风流倜傥,玉树临风!” 我靠! 原来是丫鬟! 这丫鬟也太漂亮,太大胆了点吧,说话清脆直爽,性格火辣辣的,像颗小辣椒。 林长风的眼睛从丫鬟那波澜壮阔的胸口一扫而过,决定,只要小姐能和这小辣椒差不了多少,这大胸脯火辣的丫鬟,必须拿下! “杜娟姐好。” 林长风谦虚的弯了弯腰,行了个书生礼:“我就是长风,是谢掌柜看得起我,我穷小子一个,除了个子高了点,武功强了点,功课好了点,字也好了点,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 “噗嗤!” 杜娟听完林长风不要脸的一番自我吹嘘,忍不住笑了出来。 忙捂着又红又厚实的嘴巴,眼睛弯弯的,面泛桃花的娇笑:“林公子你真会说话,谢掌柜果然没说错,说你这人尽逗人开心,你真的比我小吗?看你长得好高大哦。” 说着,杜娟喜上前滋滋地与林长风比了比身高,她才到林长风的嘴巴边。 其实她也不低,身高1米62,已经超过了这世界女子的平均身高。 “嘿嘿,我今年十六,正月生的,今年长了不少,将来可能还会长高哦。” “真的十六岁呀?你还要长高的话,那我岂不是越来越矮了?” 杜娟张大了嘴巴,踮脚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好似要将自己罩了住,棱角分明,剑眉星目,因为天天淬炼身体阳光大男孩的林长风,直感到一阵阵的心跳加速。 “咳!咳!” 站在一边的谢青云,见大小姐的贴身丫鬟与林长风,一见面就亲热说过没完,不由得咳嗽了两下。 提醒两人注意,正主子还在后面呢。 这个世界的小姐出嫁,一般都会带着贴身的丫鬟一同出嫁,一来是继续照顾自己,二来也好分担夫君的火力。 以提防夫君再去找别的女人,在自己怀孕或不方便时,替代自己。 另外,万一将来自己生不出小孩,丫鬟生的孩子就收归自己,好不被夫君所休,继续掌控家业。 瞧得正美,心里幻想着已经与林长风开始生孩子,然后怎么取名字的杜娟,听到谢青云的咳嗽声,清醒了过来。 自己想再多也没用,还得大小姐看中才行。 于是,白了白谢青云,向着林长风和看傻了的萧远山侧了一下身子:“林公子,你稍微等会,我先进去禀报一下小姐,马上出来。” 说完扭身,跨入了书铺的后院。 这一扭身,让林长风发觉到了亮点,这丫鬟不但胸大,屁股也大! 现在七月天,大家衣裳都单薄,这丫鬟虽然穿的是宽松的长裙,但也被又宽又厚实的翘臀,绷得隐约看见两瓣满月的形状。 心里暗暗的啧了一声:真是个好丫鬟,胸大屁股翘,像娘亲说的,适合生养! 给你打95分! 第一卷 第22章 没有拒绝吃软饭的理由 杜娟一走进书铺的后院,心就嘣嘣跳了起来。 她从小就跟着大小姐,以她的身份,以及和大小姐的感情,不论将来还是现在,都必须在一起的。 只奈何大小姐为了常年生病的父亲,不得不拖了好些年,都二十一了还没出嫁。 这让她也急在心里,自己再不出嫁,也成了老姑娘。 在来青山县之前,她心里还有些彷徨,姓林的小子会不会是谢掌柜乱吹的,他会不会不好相处,会不会嫌小姐老了。 可刚才一见到林长风,她就感觉有戏,这小子的眼睛一直在扫自己的胸口,开口就叫人家姐,从眼神中看得出来,他真不介绍年轮大些的。 “小姐,小姐,人来了,林公子长得真好看!” 杜娟才推开门,就尖叫了起来,跳跃着蹦到王语嫣的面前,伸手比画了一下:“他好高的,我只到他的嘴巴边,他还他说以后还会长高!” 一直在等待着杜娟汇报的王语嫣,松了口气,看了看杜娟激动得满脸通红,笑得像桃花的样子,不由调侃道:“不会是你自己看上了吧?要么我让给你,反正你们也年纪差不多。” 这话听得杜娟脸一下白了,哆嗦着跪了下来:“大小姐,你别乱开玩笑,我可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林公子再好也是你的,我只是帮你过过眼。” “哈哈----” 王语嫣拉了拉杜娟的手:‘起来吧,和你开玩笑的,如果成了的话,自然少不了你一份。“ 站起来的杜娟,听到大小姐这么说,脸色又红了起来,不好意思地捂着胸口:“我听小姐的,反正小姐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那你看他性格怎么样?是不是像谢掌柜说的那样?” “嘻嘻----” 杜娟嘻嘻笑了笑,眯着眼睛:“性格蛮好的,比谢掌柜说的还要好,反正看起来很舒服,他刚才还叫我姐了。” “叫你姐?” 王语嫣听丫鬟这么说,眉头急皱了一下,很快地又舒展开:“那他应该好说话,不会是书呆子。” “怎么可能是书呆子,倒是跟着他一起来的那个萧家老三,像个书呆子一样。” 这话萧远山没听到,不然肯定会跳起来骂道,我堂堂青山县的第一世家纨绔,见过经历过的女人比起林长风这初哥,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那你出去请林公子进来吧,我先和他见见,你也在一边看看。” “好的,小姐,我这就出去。” 过了大约五六分钟,刚刚把抄写书籍交接完的林长风,见到杜娟笑嘻嘻的走了出来:“林公子,我们家小姐让你进去,说有事和你谈。” “好的,麻烦杜娟姐。” 说着,林长风就要往里走。 这急得萧远山跳了起来:“长风,那我呢?” “你在外面先看看书,谈好了,自然会见见。” 见到林长风跟在那个大屁股丫鬟进了后院,萧远山不服气地踢了踢柜子:“真是没良心的东西,本少爷当你兄弟,你有女人了,就忘了我。” 而进了后院的林长风先是左右看了看环境,感觉十分的开阔雅致,然后眼睛不由自主的落在,杜娟那走路时一摇一摆的翘臀上。 恰巧杜娟回头想和他说话,一见他在看自己后面,立马羞得一脸通红,走路都不知道怎么迈腿了。 “你乱看什么?小心我告诉小姐!” 林长风见杜娟一脸羞红,却鼓着脸蛋装得恶狠狠的样子,十分心痒,笑嘻嘻的上下扫描:“我在看风景,看见了晚上明亮的月亮!” 这话听得,一直嫌自己屁股太大了的杜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太羞人了。 伸手捂住脸,感觉又不能这么让林长风小看了,就伸手在他的胳膊上捏了一下:“你太坏了,我们家小姐很文雅的,你这样-----” 说着,又惊奇起来,因为林长风的胳膊像铁块一般,捏都捏不进:“你怎么这么结实呀,硬邦邦的。” “嘻嘻,男人当然要硬才行,不然不健康。” 一时之间,杜娟还没明白过来,愣了愣,好似联想到了什么。 眼神在林长风的裆部飞速地溜了一下,羞得头也不回的跑了:“大坏蛋,我不理你了。” “哈哈哈哈,你不理我可不行,我和你小姐的事,你知道吗?” 杜娟顿了顿,一边走一边扭头问道:“我知道,那你介意我小姐年轮大你几岁么?” “不介意,我就喜欢大的,只要你家小姐有你一半的好看,我就同意。” 说着,林长风故意在杜娟那侧过身子后,显得格外突起的雪峰上,盯了一下。 杜娟听林长风这么说,一颗悬在空中的心,落在了地上。 同时,心里美得起飞,这小子说自己好看,真有眼光。 于是,故意扭了扭丰满的身子:“我真的那么好看吗?” 我靠! 辣!真TMD辣! 这个胸大屁股翘的丫鬟,必须拿下,哪怕是小姐差一点,也可以用丫鬟代替。 “好看!我觉得不只是好看,将来咱家儿子一定也不会饿着!” 杜娟愣了下,看着林长风沾着自己雪峰不放的目光,一下明白儿子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大坏蛋想和我生儿子! 哼! 我才不生呢! 要生,就生十个八个的! 王语嫣站在门边听着外面不断传来的话语声,丫鬟杜娟好似十分的开心,另外那个男子的声音,也十分的快活,声质清爽,磁性十足,听得人心里痒痒的。 眼看就要推门进来,她下意识的坐了下来,微微侧着身子,好将自己身材和完美的侧脸展示出来。 “小姐,林公子来了!” 王语嫣闻声扭头一看,顺着灿烂的阳光,一道如山岳挺拔的高大身影,大叔的跨过门槛。 然后是一双炯炯有神乌黑的眼睛,直视着自己,目光中带着几分好奇,带着几分喜悦,还有点点的紧张。 然后,他笑了,开口说话,只见他红润的嘴唇上下张开,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 再往下看了看,壮实宽厚的胸膛,修长结实的四肢,隐隐觉得像一道无比结实的墙,将自己挤压得无比踏实。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一下子满了,感觉眼前的这个人,给自己好强烈的安全感。 杜娟见林长风向小姐问好,而小姐竟然愣愣的盯着人家的身子,没有回话。 一下急了,轻轻晃了一下:“小姐,林公子问你好呢?” “好,林公子好。” 反应过来的王语嫣,像没有经历过任何事的小闺女,一脸绯红的站了起来,有些语无伦次地请林长风坐下。 她这一站起来,原本给她样貌打九十五六分的林长风,再次增加了三四分。 这大小姐样貌没得说,比原本觉得很美的杜娟还漂亮些,鹅蛋饱满的脸蛋,高高洁白无瑕的额头,一双十分有灵气的眼睛,加之她数年操劳书社大小事物,使得她看起来颇有几分千年之后霸道女总裁的气场,再加上她应该超过了1米7的傲人身材。 简直,完美! 胸虽说比丫鬟杜娟要小了点,大概在C和D之间,屁股也没有丫鬟杜娟那么的饱满,却也不秀气。 综合来说,她的身材才更好气质更强,从头到脚像似一幅画。 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增之一分嫌长,减之一分嫌短! 嗯,这女人我必须拿下! 这么香的软饭还不吃,岂不是傻子。 大不了,让出一二个儿子跟着她娘家姓,那她和她父亲应该,没有拒绝我吃软饭的理由。 第一卷 第23章 我生的孩子跟我姓 “林公子,不好意思,一下子有点走神,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就有如此的才华,真是世所罕见!” “哈哈-----” 林长风哈哈轻笑了一声,随意的摆了摆手,然后顺势坐下,笔挺着腰杆:“大小姐你过奖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有人少年老成,有人大器晚成,像我这样的人也许不多,但一定也有的。” 说着,林长风盯着王语嫣绝美的脸庞,认真的说道:“不过,像大小姐这么完美的女子,绝对是天下罕见,今日一见大小姐,才知道谢掌柜原来说的话,并不可信。” 这话听得王语嫣满心欢喜,但林长风后面的半句话,又让她好奇,不由问道:“谢掌柜说了什么?让你觉得不可信。” “谢掌柜说你天姿国色,貌美如花,我觉得嘛-----” 王语嫣听林长风说了一半,就掉自己胃口,不由嗔怪起来,嘟了嘟嘴巴:“你觉得什么呀?你说话怎么老说一半的。” “哈哈,我觉得大小姐应该是倾国倾城才对,这世界应该没有比你更美的女子,今日得见大小姐,此生已无所求!” 此言一出,原本就娇羞的王语嫣,更是羞得也美得,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出来,肌肤泛红。 而站在王语嫣旁边的杜娟有些吃味,故意地扭了扭自己高挺的雪峰。 果然,林长风的目光一下被吸引了过去,飞速地刮了一眼。 王语嫣羞得不知道说什么好,想骂他油嘴滑舌吧,又不太熟,说他说得对吧,又不好意思。 微微顿了顿,从林长风那飞入云霄的剑眉,落到不厚不薄的红润嘴唇上,犹豫着问道:“那你知道我们今天相见的目的吧?” “知道,谢掌柜给我们介绍对象,我一眼见你就喜欢上了,我对你非常满意!” “啊!” 王语嫣惊诧得尖叫起来,一下站了起来,原本白皙如玉的脸蛋,像是刷了一层红漆:“你说什么?人家问你雕刻的事。” 这个世界的人,非常保守,别说这么直白的坦露,就连说一句赞美的话,都觉得居心不良。 好在两人原本就是奔着相亲来的,不然非掩面逃窜。 “雕刻的事好说,咱们成了一家人,肉都是自家碗里,多少随你意。” 这话说得王语嫣和丫鬟杜娟,愣愣的看着林长风,心想,谢掌柜介绍的不完全呀。 愣了一会,王语嫣噗嗤一笑,捂着嘴巴反问:“你就不怕我没看上你?最后连雕刻也谈不成?” “哈哈哈哈-----” 林长风站起身,缓缓靠近王语嫣,嘴角上扬,无比的自信:“你为什么看不上我?我除了穷了点外,但是人长得帅,不说天下第一美男,起码也是青山县,甚至是我青州府的第一美男!而且我学业好,将来最少也能考上举人,至于身体,你也看到了-----” 说着,森长风掀开长衫的一角,露出已经是八块的结实腹肌,拍了拍:“你看,我才十六岁,将来还能长高长帅,你不觉得很完美吗?” 王语嫣和杜娟盯着林长风露出来的八块结实的腹肌,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然后,“咕咚”一声吸进肚子。 这直羞得两人捂着脸,为自己刚才发出的声音,羞得说不出话。 最后,还是杜娟胆子性格火辣一些,站到前面:“你好意思吗?让我们看你肚子,还说你是读书人,我看你就是个登徒子,哪有你这么样的,弄得我们姑娘家家的,多不好意思。” “嘿嘿,不好意思,那你别看呀,我看刚才某人很喜欢的样子。” “我们才不喜欢呢,我们又不是没有。” “真的吗?” 林长风装作十分奇怪的样子,往杜娟和王语嫣的肚子瞄了瞄:“那你们也给我看看呗,不然就我给你们看了,多吃亏。” 这一下,把王语嫣给气乐了。 不自禁的飞脚踢向林长风:“你这人真坏,嘴真损。” 谁知道,林长风竟然没躲开,故意挨了王语嫣一脚,直发出“咚”的一声轻响。 把王语嫣吓得发出一声惊叫:“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没事。” 林长风无所谓地摆了摆手:“打是亲,骂是爱,夫妻之间不打不骂不痛快。” 此言一出,王语嫣和杜娟抱着笑成一团。 这下知道了,自己遇到了一个极度厚的厚脸皮。 不过,却觉得非常的轻松愉快。 这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么的轻松愉悦过。 笑得差不多后,王语嫣板着脸,认真的问道:“林长风,我都二十一了,大你四五岁,你不介意吗?” “不介意,完全的不介意。”林长风认真坚定的回道:“我喜欢大一些的,这样生下来的孩子才健康。” 这话听得两人有些诧异,这是什么理论。 不过,一个黄花大闺女和人家谈论生孩子的事,太不好意思了。 既然聊到生孩子,王语嫣想起家里的事,一咬牙:“那我问你一个事,如果你同意了,我就答应你。” “你说,看到大小姐这么漂亮的份上,不论什么事,我都一定能答应的。” 王语嫣十分的害怕,怕自己说了,林长风会翻脸,犹豫了一下,张了张嘴:“就一件事,生下来的孩子能跟我姓吗?我们家剩下我俩姐妹,如果没有男孩继承,家里的人都会抢夺家产,这青林书社就会四分五裂。” 林长风听王语嫣这么说,有点意外,又在意料之中。 毕竟,人家身价上百万两的家产,就两个闺女,家族中人自然是虎视眈眈。 不知道多少人在等着吃绝户。 就连自己在县试昏倒之后,听娘亲说,都有人在等着自己落气,好分那么一点点微薄的产业。 不过,他故作沉默的等了等,装作深度考虑的样子。 千年之后穿越而来的林长风可不像这个世界的人古板,对于孩子的姓氏不太在意,只要是自己的种,跟他娘姓又怎么了。 当然入赘是绝对不可能的。 再说,自己肯定要多找几个老婆,不说三五十个,最少也不能比韦小宝差吧。 看来,让孩子跟自己姓,这也是王语嫣这么大还没成亲的原因之一,也才让自己检了个宝。 但有些事,答应得太快,别人就不会珍惜。 只有好不容易到手的,才觉得是宝贝。 王语嫣感觉自己的心脏,快飞了出来。 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个极品,人高马大,身体强壮,风趣幽默,不嫌自己岁数大,而且前途光明。 要是错过了他,王语嫣感觉这一生,再也没有希望了。 不由后悔,刚才不该说这些,孩子不跟自己姓就不信吧,再拖下去,真的要给别人当后娘了。 大不了,少分些家产,自己和妹妹去奋斗好了。 她紧张地盯着林长风那双厚薄适当的红润嘴唇,过了有二三分钟,终于开口了。 “儿子跟着你姓也行,但我不能入赘,我家就我一个男儿,我得为我林家开枝散叶,将来还得再娶亲生子,不然我没法给我娘亲交待。” 这话听得王语嫣,皱了皱眉头。 不过,她很快就平复了心情。 以林长风现在发展出来的态势,说不定人家将来,很快就出人头地,自己目前也就是趁人家贫穷刚起步,才沾了大便宜。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生的孩子跟我姓,继承我王家的家业,好封住家里人的嘴,你林家的事你自己看着办。接下来我们谈谈雕版的事。” “哈哈哈哈-----” 林长风一阵豪笑,张开双臂:“这个好说,都一家人,你看着办普好了,现在我们庆祝一下,表示我们从此成为一家人。” 然后,趁着王语嫣害羞犹豫的时候,上前将她抱在怀里。 然后又将站在一边的杜娟也搂了过来,顺势,将手搭在自己刚才窥视已久的翘臀上,上下摸索着下真实的形状。 第一卷 第24章 打赌叫哥 萧远山在外面足足等了有半个时辰,眼睛都望穿了,终于看到林长风春风满面的出来。 一看他那骚样子,肯定是搞定了。 “你这人真是有异性没朋友,怎么样,王大小姐漂不漂亮?” “哈哈哈哈-----” 林长风想起刚才抱着两个大美人时,一番流氓顶得她们全身发软,然后趁机抱着一顿热吻,就豪爽得仰天长笑:“那必须的,我什么眼光,找的媳妇自然是极品美女,现在我们去请先生来,中午一起吃饭。” 谢青云在林长风出来之前还有些忐忑,不过时间越久,他越是相信成了。 不然孤男寡女的,不会呆这么久。 既然双方都满意了,那这小子,不,那林公子可就成了自己的少东家,连忙上前拜见:“拜见林公子,恭喜恭喜,你们郎才女貌,佳偶天成,祝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对于谢掌柜给自己的介绍,林长风非常的满意,不由客气地弯了弯腰:“谢谢,谢谢掌柜的从中穿针引线,没有你的帮助,我和语嫣之间也见不面,也成不了姻缘,等我府试完,你也跟着一起去青州城吧,我会在青州城定居的,今后山东行省的生意就交给你了。” 这话听得谢青云笑得成了一团菊花,青州城可是比青山县的掌柜,高了二三个级别的存在,先不说年薪涨了多少,能掌管整个山东行省的二三十家分店,在全国300多家分店的大大小小掌柜中,绝对是名列前茅。 再说,青林书社有了林长风的加盟,有了新体字的雕版印刷,必将进一步地壮大。 “谢谢林公子,谢某一定会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定不负你和大小姐的栽培!“ 就在林长风和萧远山亲自去迎接孙长顺,参加中午的会餐,就青林书社与林长风合作的事,做一个见证,同时,也将以青山书院为起点,全面的推广新体字。 王语嫣和丫鬟杜娟,双双地倒在床上,全身发软地回忆着刚才的疯狂经过。 真没想到,与男人拥抱是这么回事? 是如此甜蜜得让人发狂。 刚才除了脱衣,两人身上大大小小的地方,基本上都让那坏家伙摸遍了。 然后,三个人抱在一起,你亲我的,我亲你的,亲得天昏地暗,直至被重点照顾的王语嫣尖叫了一声,发泄出来才小女孩意思的将林长风推出房门。 ”小姐,我们怎么办?林公子他-----“ ”还能怎么办,都这样子了,只能便宜他了,没想到这坏东西这么坏!“ 说着,王语嫣迟疑地问道:”杜娟,你说这坏家伙是不是风月老手,他怎么好像很精通似的?“ 杜娟觉得今天无比的幸福,一辈子也没有这么幸福过。 自己一个丫鬟,能与小姐一起分享林长风这么样一个完美的男人,从刚才林长风对自己的摸索来看,他特别中意自己比小姐大上几分的翘臀。 刚才要不是和小姐在一起,那自己一定被他扒光吃了。 这可是自己的男人,一定得为他说好话:“我们姑娘家啥知道,谢掌柜不是说了,林公子一直在书院里念书,除了十天一次出来交书,就没有出过门,也许他天生就这样,天生就会坏。” “嗯。” 王语嫣嗯了一声,感觉全身都湿了,特别是那地方腻乎乎的,于是吩咐:“杜娟,你帮我倒水去,我洗一洗。” “好的小姐,我这给你倒水去,一会我也擦擦,身上不太舒服。” 王语嫣斜靠在床头,看着杜娟扭着硕大的屁股,一扭一扭地跨出房门,突然觉得她风情了好多。 想起刚才三人抱在一起的样子,想起林长风暂时还成不了亲,他才十六岁,还要连续的府试,院试,甚至会试。 一咬了咬牙:“先好了你吧,杜娟,今晚就和他成了,只要有了这事,他想走也走不了,最好先把肚子弄大,先有了儿子,跟着我姓-----” 她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大家闺秀,可不能轻易就让林长风得到了,不然将来会让他看不起。 那么,让自己贴身,将来也一定陪嫁的通房丫头杜娟,先与林长风成就好事,这是栓住林长风的最佳手段。 不然万一这小子一路科举成功,不要自己了,岂不是大亏特亏。 当然,杜娟要是怀了孩子,生了儿子就更好,就有了保障跟自己姓王。 相信,林长风总不会不要自己骨肉。 林长风并不知道,王语嫣为了栓住自己,决定今晚就将杜娟推到自己怀里,不然会直接一脚将一直嘀咕着杜娟的萧远山,踢出十里八里外。 “长风,我看杜娟姑娘不错,她家小姐不知道还有没有贴身的丫鬟?将来会有几个陪嫁的----” “你什么意思?” 林长风白了萧远山一眼:“一直嘀嘀咕咕,我告诉你,这可是我的陪嫁丫鬟,难道你想喝我的洗脚水呀?” “我去你大爷的!不就一个丫鬟嘛,谁稀罕似的?” 萧远山一听林长风这小子不给自己机会,飞起脚就踢,却轻松被林长风躲过。 “不稀罕你老嘀咕什么?” 林长风跳开后,显摆似的握了握五个手指头:“我家的丫鬟得劲吧,刚才老子摸了个遍,真奶奶的有弹性!” 听林长风说摸了个遍,萧远山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咆哮地指着林长风的鼻子:“你大爷的尽吹牛,人家大小姐在,你也敢摸?” “有什么不敢的,既然是我的女人,她的丫鬟就是我的丫鬟,将来还要给我生孩子呢。” “你,你,你-----” 萧远山被林长风显摆得说不出话来,感觉自己堂堂青山第一纨绔白活了。 等到气顺了些,萧远山装作不屑地笑道:“我看王家的大小姐不怎么样吧?才会让这么好看的丫鬟伺候你-----” 说着,坏坏的拉长的尾音:“哟,我看你这软饭也不好吃,真浪费了你这张脸-----” “哈哈哈哈-----” 林长风摇头晃脑地哈哈一笑:“我吃软饭怎么啦?你有这资格吗?等一会你就知道了,什么叫美人,我林长风是那么随随便便的人吗?” “你就是个饥不择食的货,也就你才看得上那丫鬟,要是我,给我也不要。” “口是心非,不要那你刚才还嘀咕什么?你这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难道你不觉得杜娟很有女人味吗?” 萧远山想起先前见到杜娟那胸大屁股翘,风情火辣的样子,又气又恨:“有女人味又怎么样?你又不会分我一杯,你以为就你有,我家的丫鬟也个顶个的漂亮。” “嘿嘿----” 林长风一把搂住萧远山的脖子,嘿嘿一笑,眨民眨眼问道:“那你弄过几个,有没有这么大屁股的?” 萧远山脑子中飞速地闪过自己弄个的那两个丫鬟,虽然没杜娟性感,没这么好看,但不能承认。 男人在这事上,怎么能丢了面子:“我不像你小子处男一个,老哥我都处理过五六个了,有些比杜娟绝对好,有些可能差上点。” “真的?,你弄过五六个了?” 林长风细看了看萧远山瞪大着睁也不睁的眼睛,分不出他是说真的还是假的。 但说自己是处男,这太不可以了。 咬着牙,一拍胸脯:“什么处男,我今晚就拿下她,哥哥我就不信了,我青山县第一美男,还拿不下一丫鬟!” 见到林长风吹牛,萧远山认真了:“好,长风那咱俩打个赌,你要是拿不下怎么办?” 这听得林长风有些心虚,但想想刚才三人抱在一起疯狂的样子,王语嫣肯定没这么容易,身份摆在这。 但杜娟嘛,可以试试。 “好,我跟你赌,我要是拿下了怎么办?” “你说吧,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就不信你有这么牛,到时候你得给我证据,别空口白话。” 证据? 证据还不好说,自己接近20厘米长的大家伙,还不让黄花闺女的杜娟,歪着身子走道。 “行,我要是赢了,你以后叫我哥!绝不带反悔的。” “没问题,那你要是拿不下又如何?” “拿不下,我就叫你哥,叫你远山哥。” “这算什么赌?我本来就比你大嘛,这赌来赌去,都你沾了便宜。” 林长风飞起一脚:“你就说你赌不赌嘛,痛快点,过了这一村没有这一店。” 萧远山想了想,林长风这小子现在一直压着我,这一把感觉赢的机会非常大,一咬牙:“赌!我给你赌,我到看看你有多牛?” 林长风扭了扭身子,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胯部:“嘿嘿,我有多牛,你不知道,没看过吗?” 萧远山经常与林长风一起尿尿,那玩意,自然见过不少次。 比了比,觉得好自卑。 “我艹你大爷的,真TM流氓,也就杜娟才看上你这货色。” 萧远山感觉受到了万点打击,身高比不过,读书比不过,打架比不过,帅比不过,就连男人的家伙也差了好多。 不由,骂骂咧咧地跨入了书院大门。 第一卷 第25章 与丫鬟骑马回家 晚餐是在青山县最高档的明月楼吃的。 就餐的人也不多,就王语嫣主仆,孙长顺山长,谢青云掌柜,再加上林长风和萧远山这两死铁。 萧远山一见王语嫣,就惊呆了。 他这一生十七年,虽然没有见过很大的世面,但身为青山第一世家的纨绔子弟,多少还是见过世面的。 这么极品的大美女,又身价上百万两白银,竟然看中了林长风这小子。 只能说是林长风走了狗屎运,别说大了几岁,再大几岁又如何! 何况,还有一个极品胸大屁股翘的火辣丫鬟想送,这是男人都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他是不知道林长风口头约定了卖身条约,生的孩子跟着王家姓。 不然,可能会嫉妒少那么一点。 不过,除了最开始的惊诧嫉妒外之后,萧远山还是非常卖力的,卖力的吹捧自家兄弟,说咱兄弟如何如何了不得,风流倜傥,文武双全,差一点连林长风那不是人类的大家伙,都卖弄了出来。 而山长孙长顺,在得知眼前的这两个大美人,竟然就是学生林长风已经确定的妻妾,除了羡慕之外,就是深深的祝福与骄傲。 在就餐之后,大家就林长风与青林书社的合作简单的说了说。 毕竟,人家两口子都相中了,剩下的都是人家两口子的内部事。 主要是将青山书院与青林书社合作的事,谈定了一个大概的方向。 将会以青山书院为起点,全面的推广新体字,和推广以新体字印刷的书籍。 这是双方共赢互助互利的大好事,自然一谈就成。 不过,这一切都得等到林长风参加完府试之后再说。 然后约定,在府试和院试相隔的这一年的时间里,完成初步的合作。 大周朝的制度科举,从府试到院试,再从院试到会试,都是每三年一次,相互之间都正好相隔一年举行。 也就是说,今年林长风考童生,明年林长风考秀才,后年考进士,在二十岁那年,一切顺利的话,可能会参加进士科举。 孙山长因为高兴,加之岁数也大,喝得的点高,最后被林长风指派着萧远山送回了书院。 而后林长风乘着几分的酒意,邀请王语嫣主仆,要不要去自己老家一趟. 王语嫣眨巴了一下眼睛,想起先前想过的策略。 自己没名没份的去林长风老家,目前肯定不太合适。 但让丫鬟杜娟,代自己去看看拜访一下,确定一下关系挺好。 再说,这一去晚上不回,正好把那事办了。 于是,王语嫣将杜娟拖到一边,在她耳朵边嘀咕了好几句。 直把杜娟惊得小心脏都嘣了出来,又是惊又是喜。 小姐竟然要我和林公子今晚同房! 还说,最好怀上了,先生个孩子,好稳固与林公子的关系。 我的天! 还有这么美好的事,竟然砸在了自己的头上。 原本自己只是边角料,今晚竟然替小姐当了主角。 不过,在这个世界的豪宅大院里,这些也是基本的操作,不少的美貌丫鬟常常是家主和少爷的玩物。 如果借此能生得一儿半女的,特别是在主人子孙稀少的情况下,母凭子贵,鲤鱼跳上了龙门。 得到王语嫣的同意后,林长风得意的一手将杜娟托到马背上,然后,有意卖弄的潇洒至极飞跃而上,将杜娟半搂在胸前,冲着王语嫣和谢掌柜抱了抱拳:“语嫣,我这就走了,回家有四十来里,明早我再与杜娟一起回来。” 王语嫣看见丫鬟杜娟半靠在林长风怀里,娇艳欲滴的样子,心里一阵抓心的痛,感觉自己失去了什么。 但在商场和家族战场中厮杀了四五年的磨砺,让她强忍了下来,半是勉强地挥了挥手:“你们早些走吧,路上小心点,明天早些回,替我向伯母问声好,将来有空了再去拜访她老人家。” “好的,我知道啦,我就说她媳妇不好意思,下次一定亲自上门。” 说着,也不等王语嫣绯红就有点脸嗔骂。 一靳缰绳,双脚一夹,大马飞奔而出。 杜娟从头到尾都昏昏沉沉的,从一见到林长风这坏家伙,就三迷五道的。 特别是上马之后,林长风这坏家伙就一直用那坏东西在下面顶着自己。 大马跑了一会儿,等到没人了的时候,林长风将在腰间搂着一只手,攀上了雪峰,轻轻地揉捏着:“娟儿姐,你喜欢我吗?” 杜娟被揉捏得气喘吁吁,下意识地回应:“喜欢,奴家喜欢少爷,生生世世都喜欢少爷。” “啪!”一下,林长风用力地亲了杜娟的侧脸一口:“娟儿姐真乖,一会我先带你去见见我姐。” “姐姐家远吗?我们今天还回得去吗?” “回得去,正好顺路。” “少爷,你轻点,奴家喘不过气来,别让人看见了。” “嘿嘿,路上没人,我看着呢,娟儿姐,今晚少爷吃了你好吗?” 杜娟感觉自己燃烧了起来,对道路两边的风光都看不清了,好在这时路边有了行人,林长风将手放了下来,停止了摸索。 她呢喃着:“只要少爷你疼我爱我不离开我,娟儿什么都听你的。” “娟儿姐真乖,你是我这一辈子第一个女人,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咱们将来多生几个孩子,永远不会离开你的。” 杜娟感觉自己飞了,看不清这世界的一切,只有身后这个滚烫让自己燃烧的男人,。 甜言蜜语间,林长风骑着大马来到二姐林嫦娥家门口,也没进院里,在大门口吆喝了一声:“二姐,我们回来了!” 早上等了好一会,没有等到弟弟路过的林嫦娥,早已放弃了今天见到老弟林长风的想法。 现在突然间听到弟弟林长风的吆喝声,飞一般的窜了出来。 只见,弟弟林长风单手搂着一个貌美如花,衣着华丽,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俏脸绯红如血的女子,双双骑在大马上。 不由惊呆了:“长风,这是谁呀?” “姐,这是我的小妾,杜娟。” 说着,林长风紧了紧杜娟,示意道:“杜娟,这是我二姐,那两个小家伙的是我两外甥女,招弟和盼弟。” 杜娟听林长风介绍自己是他的小妾,心里甜蜜蜜的。 通房丫鬟的身份,有时比小妾还不如,全看和主人的关系如何。 她挣扎着要下马行礼:“少爷,你让我下去,我和姐姐说说话。” 林长风哪敢让她下马,不然自己也下马的话,那就露丑了。 “就在马背上见见说几句话好了,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得早点回家。” 杜娟扭了扭身子,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侧着身子弯腰行礼:“姐姐,少爷他不让下来,杜娟给姐姐行礼了,我是青林书社王家大小姐的丫鬟杜娟,今天小姐要我去看一看老太太,没想少爷他先到你这来了。” 林嫦娥和王家十几口人,全部目瞪口呆地瞪着双双靠在一起,仿佛连体胎儿的林长风和他的小妾。 感觉这个世界疯了。 这个世界的人,可不像千年之后,可以当街随意亲吻。 别说两人骑在一匹大马上搂在一起,就连男女之间牵着手,都是淫荡与罪恶。 “青林书社-----”杜娟愣了愣,因为弟弟在青林书院抄书赚钱,她懂得比别人多些:“长风,你们说的是青林书铺吗?他们掌柜的不是姓谢吗?” 林长风看了看天色,已经下午四五点,再聊下去到家都快天黑了,那还怎么搂着杜娟从林家庄经过,显摆显摆。 再说,长夜漫漫,自己还要和杜娟姐彼此了解身体,探索彼此的秘密。 在这里和二姐见过就好,再说就是浪费宝贵的青春。 于是麻利的介绍道:“青林书铺是青林书社的一个分店,它下面有300多家分店,老弟我与青林书社的大小姐今日相亲,我们都满意了,就让杜娟先回家里见见娘亲。” 说着,林长风一勒缰绳:“二姐,我先走了,再不回家就晚上,早上我还要回书院里念书。” 杜娟见到林长风勒马就走,急忙地从怀里摸出几张银票,往马下一丢:“二姐,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意,今天来不及了,你收下给外甥们买点小吃。” 林嫦娥追了没几步,弟弟风一般地带着那个名叫杜娟的漂亮丫鬟,飞奔远去。 只剩下三张飞舞在马背后的银票,她伸手连连抓在手里。 展开一看,好家伙,一张是十两的,一张是五两的,还有一张竟然是一百两的银票! 我的天! 林嫦娥惊呆了,弟弟这是找的什么女人,一个丫鬟挥手就是一百多两银子,那她的小姐是什么人? 而围过来观看的王家众人,在看清了林嫦娥手里的银票后,眼珠子都要掉了出来。 他们家杀了一辈子的猪,所有的产业加起来,应该也没超过100两银子吧。 老屠夫王大壮看了看矮壮的儿子,再看看迅速消失不见的林长风,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第一卷 第26章 娶了个白富美 就在林长风搂着丫鬟杜娟骑马赶往林家庄时,喝得也有点高了的萧远山回到了位于城东的家里。 他在今年之前,基本都每天赶回家里睡,可自从和林长风交往之后,特别是进入甲班后,因为跟随林长风学文练武,就很少回来。 而他父母亲得知他学业进步,并听山长孙长顺说他有可能通过今年的府试,非常支持他与林长风的交往。 在奢华中带着些低调的书房里,县尉萧长远望着与自己有着六七分相似,因为喝多了酒而控制不住情绪三儿子萧远山描述,今日与林长风在一起的经过。 听着听着,不自禁站了起来,背着手转圈。 他当然看过林长风用新体字抄写过的书籍,也看过自家儿子这两个多月的练字。 认为这是一门不怎么艺术好看,却非常实用的书法。 也试着练习过,写出来的文字的确非常好认。 并且,林长风所写出来的文字,有一部分好似经过了简化,没有部分老学究那么复杂,非常便于书写也便于推广认字。 在大周朝,老古董老学究们非常写繁杂的字体,认为这是复古雅趣,而一些思想活跃年轻的学子,则喜欢书写相对来说简单些的文字。 目前,这两种文字在大周朝都通用,常常交叉混合使用。 当然,再简单的文字,也不可能像千年之后的简化字那么的简化。 但从古至今,文字都是一脉相承,都是渐渐从繁杂到简单演变。 萧长远听完儿子的详细描述,兴奋地拍了拍桌子赞赏道:“远山,你这兄弟交得不错,长风这小子别学现在穷了点,现在有了王家的支持,将来不说进士,举人绝对是少不了的。如果有了王家的支持,他最起码也会从县丞主簿起步,比起老子我要强多了!” 萧长远只是个秀才,在三十来岁月对科举灰心了之后,才进入衙门做小吏,最开始从户房书吏做起,然后升到刑房主管,再到八品的典史,最后才升到县尉,就再也升不到了。 这不是他的能力不能,是他没有关系和举人的身份。 而只要考取了举人,关系和金钱到位的话,直接从八品的县丞主簿做起,最好的成绩能进行朝廷,成为三四的高官。 所以,萧长远对于家族唯一学业好的萧远山全力的支持,支持他与林长风的深度交往。 听到父亲这么说,萧远山清醒了些,不敢相信地嘟了嘟嘴:“他真有这么厉害吗?我倒觉得他脸皮挺厚的,听说王家开了几百家分店,应该很有钱?怎么就真的看上了他?” “脸皮厚才是资本,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心不黑能做什么?再说林长风本身也很不错,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人才,也就他出身差了点,不然也不会找上王家的老姑娘。” 萧长远不了为然的反驳了儿子一句,接着感慨了两句:“王家的确有钱,所有资产加起来,几百万两会有的。” “只是呀,这没有根的大树一旦倒了,会砸死人的,除非值得了那层皮。” 这话听得萧远山一惊,惊恐的问道:“父亲,你是说王家很危险吗?那长风他是不是也危险?” 萧长远自从知道林长风将会和青林书社合作后,私下里调查过王家的底细,大概的知道王家的一些内幕。 “这要看长风他参与得深不深,不过以他表现出来的机灵,应该没多大事。王家的情况我大概了解一些,王老爷子举人出身,他先后死了两个儿子,这些年精神跨了,才交给女儿在管。他只要一死的话,王家十有八九保不住。” 萧远山听了愣了一下,眼神里露出几分担心:“这可不是好事,这么大一笔钱,不知道多少人在盯着,长风他又没有背景,能吃得下来吗?” “这事你别管好了,等他回来,你透透气,告诉他一些内幕,另外那几家书社虎视眈眈。这小子机灵古怪,用不了你去操心。” 就在萧家父子,就林长风突然与王语嫣相亲成功一事嘀咕时,林长风在太阳没有落山之前,一手勒着马缰,一手环搂着丫鬟杜娟,缓缓地穿过林家庄。 这直把古朴憨厚的林家庄父老乡亲们,都看呆了。 全村好几百口人,全部大惊小怪的跑了出来,一个个前呼后拥地看热闹。 而杜娟也表现得异常乖巧,林长风让她叫什么,她就叫什么。 等到林陈氏听到动静跑出院子时,差不多将她家堵住了。 林长风轻巧的跳下马,然后单手将百十来斤的杜娟托下马,满脸笑意的向看呆了的娘亲打招呼:“娘亲,这是杜娟,我娶的小妾。” “什么?小妾?" 上百个围观的族人纷纷倒吸了口气,这么漂亮极品,看似大家闺秀的女子,竟然是长风的小妾! 林陈氏哆嗦着走到跟前,有些不敢直视气质和长相都绝佳的杜娟,轻声问儿子:“风儿,你是说真的吗?;这么好的女子,啥就成了你小妾,咱家是什么条件?” “呵呵,咱家咋啦?不就现在穷一点嘛,但你儿子我长得帅,自然有女子追上门!” 原本羞得不行的杜娟,听见林长风和他娘亲都胡咧咧,捏了一下他的胳膊,噗嗤的笑出声来。 听儿子这么说,林陈氏有了底气,忙上前挽着杜娟的手:“姑娘,你别听这小子瞎说,也不知道跟谁学的,没大没小,没个准数。” 杜娟见未来的老太太要搀扶自己,忙侧身行了个晚辈万福礼:“杜娟见过老太太,祝老太太长命百岁,儿孙满堂,福满乾坤!” 林陈氏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隆重正式的行礼及祝福话,忙摆着手:“姑娘你客气了,咱们都一家人,我虽然不知道你是哪家的好女子,只要进了我林家的门,就是我林家的人,以后我就给你做主!保证没人敢欺负你。” 说着,前后打量了杜娟前凸后翘胸大屁股大,十分好生养的样子,喜滋滋地扶起她:“好,很好,老婆子就喜欢你这样子,以后多给我林家生几个胖娃娃!” 这话听得杜娟一脸绯红,又有些不安。 她可是大小姐的贴身丫鬟,将来生下的孩子,自己可做不了主。 “哈哈哈哈-----” 林长风瞧了瞧娘亲那幸福得像朵花儿的模样,哈哈长笑几声,伸手搂住娘亲,一手牵着大马走进了院子:“娘亲,一会我告诉你一个更好的消息,你儿子不旦有了小妾,媳妇也给你找好了!” “什么?” 林陈氏惊喜地看向得意洋洋的儿子,连连追问:“你说什么?是哪家的女子?她人怎么样?会不会看不上我们家?” “就是杜娟的小姐,我抄书的青林书社王家的大小姐,她人挺好的,我们今天见了,等我府试完后,就带她来见你。” “书社的大小姐呀,那挺合适的,都是读书人。” 说着,林陈氏觉得不对:“那不对呀,你不是说书铺的掌柜姓谢吗?怎么又变成了王家?” 进了院子,林长风先把大马栓好,喂了些马料之后,再讲解起自己和王语嫣之间的事。 当然,没有提生了孩子跟王家姓的事,省得娘亲听了着急。 反正自己将来要妻妾成群,也不差几个姓林的。 只是说因为自己独创了一手好书法,非常合适雕刻印刷,加之他本人非常帅,就被远在京城的王家大小姐,一眼看上了。 听完儿子连哄带骗的讲述后,林陈氏又是欢喜,又是紧张的不知道是站着好,还是坐着好。 这儿子也太有出息,在自家读书都最艰难的情况下,还哄骗了一个家产上百万的白富美做妻子。 这真是逆天了! 而一部分没走,围着听热闹的族人们,在听到林长风竟然赤手空拳娶了一个超级白富美,还顺带一个极品丫鬟。 立马,将这传奇的稀罕故事,传遍了整个林家庄。 第一卷 第27章 破身 当天的夜晚,林长风简陋的泥砖房里,从吃了晚饭后,就一直唔唔嗯嗯,好似春天来了,鸟儿叫过没停。 这让睡在隔壁的林陈氏,欢喜不尽,也暗骂不停:这坏小子都弄一个时辰了,也不知道爱惜身体。 直到,隐约听到儿子和那个叫杜娟的丫鬟,齐声的尖叫了一声后,才彻底安静下来。 同时,离林家庄二十多里外的清水湾黄家黄得意,在深夜收到林长风带着一个美貌丫鬟回家和消息。 并且得知,这丫鬟是什么青林书社大小姐的贴身丫鬟,说什么,林长风与青林书社大小姐相亲成功。 这就让黄得意恐慌起来,要么立马下手,要么就从此放弃。 他感觉再不下手,将来,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在反复思索后,他连夜安排亲自带领着七八个得力的人手,埋伏在林长风在快到石头镇的一处险要路口,只要他一经过,必死无疑。 而一大早就起来的林长风并不知道这些,在吃饱过后,托着全身发软,走不动道的杜娟,让她侧坐在自己身前。 然后,告别了一脸姨母笑的娘亲,骑着大马离开了村口。 在离开村口后没多远的一条分岔路口,林长风想了想,选择了另一条稍微远了四五里的乡间小道。 他总感觉到自己这一路上,都好似有人盯着。 在正常的情况下,自己一个骑马的话,倒不害怕人拦截。 但今天杜娟刚刚破了身子,连坐在都不能分开双腿,要侧坐在自己怀里,速度比起平常要慢了一倍都不止。 这如果让心怀不轨的黄家给堵上了话,除非自己将杜娟推下马,不然就有双双丧命的可能。 现在的他,磨炼了四个来月,大概恢复到千年之后五成的水准,一个人单打独斗,对付七八人应该没大问题。 关键是杜娟才破身,走路都成问题。 在不能确保杜娟安全的情况下,他情愿绕远一点,走更安全的路。 也幸亏他今天担心着杜娟,才躲过了一劫,才保全了杜娟的性命,也让他和王语嫣的婚事没有出现意外。 不然,他这一生的道路,可能就是另一个结果。 最少,也没来后来的那么顺畅。 萧远山站在青林书铺的门口,左看右看,嘴里不停的嘟囔:”这小子是怎么了?怎么还没到,都已经快巳时了,先生就要点名了。“ 陪着他站在门口的谢长青也左看右看,望着金灿灿的阳光,又看了看书铺里,也有些着急的大小姐。 正陪着笑脸要说话时,只听一阵轻快的马蹄声,从西头的拐角处转了过来。 萧远山用手掌挡了挡阳光,欢喜地远远叫了起来:“长风,你这小子终于来了,你快点,先生就要点名了!” 坐在马上的林长风当然看到了站立在书铺门口的两人,一声长笑:“远山老弟,你快叫哥,今天晚上请你哥哥吃大餐,你知道为什么不?” 笑得正欢的萧远山,突然好似被掐住了脖子的鸡鸭,一下子哽地没了声音。 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侧坐在林长风怀里,双脚并拢,一脸桃花样水灵灵温顺无比的杜娟。 心里止不住的草泥马,一颗好白菜让猪给拱了。 自己打什么赌? 被林长风这个骚货带回了老家,肯定是吃干抹净了。 谢长青见到叫得正欢的萧远山,突然间不说话,脸色也变得难看,不由好奇地问道:“萧公子,你们怎么了?你怎么就叫林公子哥哥了?还要请他吃大餐,难道你们打赌了不成?” 萧远山没有搭理谢掌柜,烦躁地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 他知道自己一走,林长风肯定会逼着他叫哥哥,再说,他也不想放弃看杜娟破身之后,下马走路的样子。 他觉得一个女孩在破身之后,扭着身子,带着痛楚楚楚可怜走动的样子,才是女人一生最美丽的片刻。 当然,如果是自己破的身子,就更完美。 “哈哈哈哈-----怎么了?你不是想走吗?怎么又不走了,你看你这人贼没劲,输了就输了呗,就让你叫几声哥哥而已。” 林长风勒了一下马儿,在书铺门口停了下来,一边讥笑板着面的萧远山,一边轻快地跳下马。 然后伸手举着杜娟的腰肢,将她抱下来放地上:“宝贝,我们到了,你先休息休息,我要去上学了,放学了再和你吃饭。” “嗯。” 杜娟一脸绯红的嗯了一声,不敢看站在书铺门口的两人,和街头行人好奇的目光。 只是,她才一落地,因为被林长风昨晚过分的开垦,一阵撕裂感痛得她,压制不住的尖叫了一声:“啊哟-----” 听到杜娟的叫声,林长风向一直瞪着的萧远山挑了挑眉头,示意他看到了没?听到了没?这证据算不算? 哥哥是不是昨晚告别了处男,同时,也摘了一朵鲜花。 然后,哈哈一声轻笑,在众人的目光下,一个公主抱,搂抱起杜娟,飞一般的窜进了大门敞开的书铺。 在王语嫣又惊又奇又羡慕又埋怨的目光下,抱着杜娟溜进了书铺后院。 王语嫣看了看瞬间消失不见的林长风,心里又酸又甜又苦的,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顿了顿足,也跟着溜进了后院。 “杜娟,你好好休息,我马上就上课了。” 林长风麻利地掀开床上的薄薄被单,先是将杜娟放在床上,再将枕头垫好,捏了捏她白白嫩嫩的脸蛋,轻声细语着。 杜娟虽然十分的娇羞,但更多的是甜蜜和幸福。 她痴痴地凝视着,这个昨晚破了自己身子的男人,感觉一分一秒也不想离开他。 “公子,你好好念书吧,我们都还指望着你早日科举成功,不用担心我,小姐和我在一起,我们等你放学。” “宝贝真乖!” 林长风低头在杜娟红嘟嘟嘴巴上亲了一口,又捏了她的小鼻子:‘那我走了-----“ 亲完一转身,就看到王语嫣站立在房门口,高挑的身材被身后灿烂的阳光照射得,她分外的修长和妖娆。 再看看她眼里,似乎有几分委屈,有几分失落。 几个大步上前,将她拉入房间,刮了刮她的鼻子:”亲亲的娘子,你怎么了?是不是想我了?” 王语嫣听林长风如此肉麻的叫法,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羞得连连跺脚:“谁是你娘子?昨晚还抱着杜娟睡,今天又来叫我亲亲的-----” 林长风看了看日头,感觉快来不及,立马要点名了。 一伸手就将她搂在怀里,张嘴就去咬她的嘴巴。 直把王语嫣惊得也羞得不停地挣扎,林长风一恼火,挥起巴掌抽了她两屁股。 这下,王语嫣就老实了,羞吓得乖乖的任林长风亲吻。 亲着亲着,王语嫣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直到林长风把她推到床头,松开她之后,捏着她的鼻子吩咐:“娘子,你今日帮我照顾一下杜娟,我现在读书去,时间来不及了,等我下午放学后,再来找你吃饭。” 说完,没等王语嫣清醒过来,飞一般地跑出了房间。 而在书铺门口又等了有四五分钟的萧远山,脚不停的踢着街道上的青色石板,嘴里不停地嘟囔:“有完没完,也不知道轻重,一会先生骂人,就知道厉害了,我可不替你背黑锅。” 只是,他话还没音,林长风就跑了出来。 也不搭理他,飞快的跑向了书院。 这把萧远山急得,一边跑一边骂:“狗东西,你就不是人,要我等你,自己倒跑得飞快!” “哈哈哈哈,我要你等了吗?再说,老弟等哥,不是应该的吗?” “应该你个头----” 在一阵笑骂中,两个人跑得身后的灰尘都圈了起来,正好卡在先生跨入教室之前,先两步跑进教室,气喘吁吁的坐下来。 然后,彼此对视了一眼,尽是得意。 第一卷 第28章 结业 萧远山一边听先生讲课,一边打量着坐在自己侧旁的林长风。 只见他,迅速全心全意地投入了学习中。 金灿灿的阳光,将他愈发修长端坐的身姿,映射得阳光十足,侧脸的轮廓如刀削,眉头飞扬,眼神炯炯有神,显得这是一个极有魅力的年轻男子。 不由暗骂了一句:狗日的,长得好就是占便宜,吃软饭都吃得那么霸道,才一天就将人家丫鬟搞到手,而且是个极品的! 虽然心里暗骂,但更多的是羡慕又佩服,林长风能转瞬将极美貌的王家大小姐和那才亲密过的极品丫鬟放下,忘情地投入到学习当中,这一点,自己是绝对做不到。 也许,这就是他为什么能迅速的成长,能迅速地拿下王家主仆的原因吧。 而就在林长风全心全意上课的时候,斜靠在床头的杜娟被小姐王语嫣,反反复复的盘问,她去了林家庄之后的所见所得。 特别是林长风的娘亲如何,是不是好交往。 当听得林长风对自己娘亲都连哄带骗,满口的好话,并且,林家庄的父老乡亲都对林长风赞不绝口,对于林长风的感觉更好了一层。 一个对父母对族人关爱的人,也会对自己的床上人关爱,更会放在心里。 她现在对林长风的感觉挺复杂的,来之前带着几分功利和算计,主要是为了能将书法极好能雕版的他,绑到自家的这条快要沉的大船。 同时,也解决自己的婚事。 家族里的其他人当然不知道青林书社的风险,但掌舵了三四年的王语嫣,比任何人都清醒,只要父亲病亡,在没有外部强力支撑的情况下,不用外部的吞噬。 在自己没有为王家生下王姓子嗣的情况下,立马会四分五裂。 况且,外部那些贪婪的目光,早已虎视眈眈,就等着王家内部分裂的那一刻。 所以,她才在多方面考虑过后,要抓住林长风这个出身贫寒,却有极大潜力的小书生,好将他绑在自己身上。 可当她见到身材高大外表俊朗,自称是青山第一美男,也的确是青山第一美男的林长风,情不自禁的被立即吸引。 这是人的本性,不论男女,对于外貌优秀的异性,总会迷恋几分。 千年之后常说,脸是可以当饭吃的! 况且,林长风风趣幽默的口才,放荡不羁的气质,霸道地强行对她亲吻抚摸后,就像浪子一般迅速地占领了她的心扉。 问着问着,王语嫣好奇地问起两人昨夜的经过,直把才昨夜破身的杜娟,羞得一脸通红。 她不好意思说,却又不敢拒绝小姐的问话,;因为,她是小姐的替身,她的命都是王大小姐的。 在大周朝,很多小姐在出嫁前,为了弄清对象的身体状况,以免性生活不协调,常常会指使贴身的丫鬟,先一步与对象深度苟合。 杜娟红着脸,只能一五一十地描述出来,整整讲了有十几分钟,说林长风是如何如何的玩弄自己。 直把王语嫣听得,口张开得,都能吞下一只鸭蛋。 等到杜娟用手比画那玩意的模样,王语嫣无法想象,杜娟她怎么受得了? 下午放学后,林长风拉着已经低头叫哥哥的萧远山,再次跑到青林书铺,与王语嫣杜娟会餐。 这一顿晚餐,直把当电灯炮的萧远山,布鞋都扣烂了两双。 主要是林长风这小子太不要脸了。 为了让两个大美女开心,不要脸的好话,一箩筐又一箩筐地当面喂,直让两个大美女逗笑得花枝招展。 同时,也让萧远山下定决心,要全方面向林长风学习。 不只是学文练武,更要学他不要脸泡妞的精神! 王语嫣在青山县并没呆多久,前后加起来才四天,就离开了青山县,主要是林长风学习很忙,都七月中旬,还有一个多月就府试,没有时间陪她。 不过,在临走之前的那天夜里,林长风偷偷地溜了出来,睡在了王语嫣的隔壁。 这一晚,让听了一夜猫叫的王语嫣,算是见识了林长风的厉害。 长达一个时辰的征战,不只是杜娟喊破了喉咙,王语嫣也一夜无眠。 这让她首次痛恨自己的身份,为什么不是丫鬟杜娟,不然也能痛痛快快的尝受鱼水之欢。。 时光飞逝,转眼一个月过去,到了八月二十日这天,青山书院甲班终止了最后的一节课。 孙长顺感慨地望着教室里的近二十个学子,特别是仿佛破茧而出的林长风,这小子在半年的时间里,不只是长得高大威猛,学业更是突飞猛进。 特别是算术这一课,都可以做自己的先生了。 另外在半年每晚不间断的抄书加持下,他的文章,从之前的略为青涩,也渐渐有了大家的风范。 如果不看他本人,只看文章和策论,绝对以为,这是一个久耕文坛的老先生所书。 先前叫他参加府试时,孙长顺只有五六分的把握,现在是十分的放心。 不出意外的话,必进青州府甲榜前十! 收拾了一下心神,孙长顺声音颤抖着扬声道:“各位学子,咱们青山书院甲班的功课就学到今天,明天休息一天,大家准备一天,后天咱们直接出发去青州府。” “在这里,我首先祝愿各位学子学业有成,都能金榜题名!都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随着山长孙长顺的话音落下,林长风率先的鼓掌喝彩:“好!谢谢先生的吉言,大家都金榜题名,马到成功!” 然后,教室里跟着响起激烈的巴掌声。 就连站立在讲台上的其他教师,也激动得手掌都拍红了。 对于这一界的学子,他们最为满意。 因为在林长风的带动下,大家在算术这一课都有了不少的长进,并且,大家都练习了新体字,想来在考试的时候,会给考官们一个良好的卷面分。 科举的时候,考试的卷面感也很重要。 整洁的卷面,书写工整,书法漂亮,无疑会让整天批卷的考官心情舒畅,这样在打分的时候,往往会松动几分。 如此以来,想来这一界的学子们,将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寒窗十载十几载,再过几天就到了你们收获果实的时候,我们就算是不为了自己,为了我们身后默默付出的家人,都必须全力以赴!” 说着,山长孙长顺挥起拳头,用力地挥了挥。 “在科举这条路上,我们只有前进,不停地前进,我们才能站立山头,独领风骚!” “其实,我们要战胜的不只是其他的学子,更加要战胜我们自己!” “说到这里,我重点表扬一下我们林长风同学,他这半年的时间,除了睡觉,都全力以赴地都用在学习上,每天卯时起床,亥时才上床,不但学业突飞猛进,更是独创了新体字,将来的他,一定会是我们青山书院的榜样,请我们给他一点掌声好吧?” 萧远山也跟着大家一起鼓掌,不过心里在吐槽:这小子勤奋,也但勤奋地把人家姑娘都勤奋到了床上。 并且,一次还泡了两个。 而老子呢,这半年都没有碰过女色。 每次回到家里就像打仗一样来去匆匆,娘亲盯着自己不放,连跟原本睡过的丫鬟,亲个嘴的机会都没有。 其实,我才是那个最勤奋的人! 而林长风谦虚的挥了挥手:“谢谢先生的表扬,笨鸟先飞,我可能没有各位师兄弟们聪明,就早起一点,晚睡一点,这样多些时间用来学习,长风相信各位师兄弟个个都是人才,都能比长风考得好,在此我提前祝愿师兄弟们个个金榜题名,梦想成功!” 好话人人都喜欢听,虽然知道这不可能,但教室里的鼓掌声和喝彩声,传得整个书院都听到了。 在上完最后一堂课后,林长风没有回林家庄。 上次杜娟去家里时,给了二姐115两银子,让二姐送到家里,最后娘亲收下了100两。 另外,杜娟还给娘亲200两银票,说是小小见面礼,因为来得匆忙,不知道买什么好,干脆就拿点银子让娘亲自己看着买。 其实,林长风和王语嫣都心知肚明,直接给林长风钱赞助他科举,不太合适。 如果通过他二姐和娘亲,大家都能接受。 再说大姐夫尚青云也提前来了青山县城,要亲自送林长风去青州府试,带来了已经研制成功的铁箫,还带来了林陈氏送来的300两银票。 就没有再回去的必要。 他心里非常有数,这是一生最重要的关口,首先是通过府试,顺利地拿到童生的名额。 才可能真正与王语嫣联姻,再与王家就雕版的事,拿到合适的利润。 林长风清醒地知道,自己如果科举不能成功,就算是和王语嫣成婚也没有话语权,就算不是赘婿,也好不了多少。 再说,一旦雕版新体字推广开,业绩大涨的青林书社,没有自己不断科举加持,自己和王语嫣能保得住吗? 所以,在自己没有考上举人之前,活体印刷术就不能推广,只能先行研究。 总之一句话,科举成功,才是自己唯一能出人头地的捷径。 第一卷 第29章 抵达青州城 宣德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林长风与萧远山等人,在山长孙长顺亲自带领下,出发前往青州府青州城,同时,也是山东行省首府所在地的青州城。 在出发之前,他第一次见到了萧远山的父亲和他的部分家人。 他对萧远山父亲县尉萧长远的印象非常深刻,此人五十出头,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一看就知道人经历了事故,久经风霜的精明人物。 当场,林长风以晚辈的身份,恭恭敬敬地拜见了萧远山一家。 毕竟,人家是青山县的地头蛇,是整个青山县最有权威的人物之一。 虽说,他可能将来调去其他地方上任,但以自己与萧远山的关系,并不影响与其继续交往。 而萧长远对于林长风的印象就更深了,他第一眼就从人群看到了林长风。 虽然此前从没见过这人,但一眼就知道了,这人心是林长风无疑。 只因为,他那与常人绝然不同的身姿和气场,就其他人衬托得淡然无光。 就连一向引以为傲的儿子远山,都显得普通。 首先是林长风的身材修长而强壮,其次是林长风眼睛里偶尔流露出来的深沉,让经历了二十多年官场老江湖的他,都深感吃惊。 这到底是什么的环境,这到底是什么的智商,才能让一个不到十七岁的少年,有了中年人的深沉和阴鸷。 可表面上,他又是一个阳光十足的大男孩,看起来十分随意不羁。 这就让他怀疑起,当初黄家小子无缘无故的死亡事件,是不是这小子造成的。 毕竟,黄家小子的书童,曾有过这么一嘴。 只是,他仔细翻阅了所有宗卷,也没发现林长风有任何可疑的地方,甚至有牵连到的地方。 可他不是别人,在县衙里钩心斗角二三十年,看过了太多人间的黑暗面,就凭着他偷偷观察林长风的举动,看到林长风远异于其他学子的成熟度,本能的感觉这人有古怪。 后来,萧长远在告别的时候,重重地拍了拍,已经长到了1米80,体重达到了150斤左右的林长风:“长风呀,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家的远山远远不及你,伯父别的也不说,在青山县只要伯父能做到,能帮助到你的,你尽管开口。” 然后,也不等林长风开口感谢,继续说道:“伯父知道你不是常人,将来一定前途远大,只希望你能看在与远山兄弟多年的份上,将来在用得上他的时候,多提点他一下,这可以不?” 林长风与萧长远平视了一眼,似乎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点什么,荡漾着笑脸,恭敬地弯了弯腰:“谢谢伯父的看重,长风贫穷小子一个,能得到伯父您的认同,心里十分的高兴。我与远方同窗数载,彼此之间互相帮助,虽然不是亲兄弟,却情胜兄弟。咱兄弟之间,没有什么不可说,不可以做的,将来小子真的能如您所说,一定不忘记我们之间曾经的友谊,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不会是一个忘恩的人。” “哈哈哈哈-----” 萧长远听林长风如此说,并点明自己不会是一个忘恩的人,高兴得抬头哈哈一笑。 他知道林长风已经与青林书社王家大小姐相亲成功,很可能府试之后,就会进行新体字雕版印刷。 那自己只有在青山县这一亩三分地,给林家族人一些帮助。 “贤侄你放心府试去吧,不论结果如何,以后你们林家庄若是有什么事,直接来找我好了!在此,我提前祝愿贤侄一举成名,马到成功!” 站在一边背着两人行李的尚青云,还是头一次,如此近距离地与这么高级别的人物接近。 他看了看,外表恭敬,言谈举止都十分得当的小舅子林长风,首次感觉这孩子,真的长大了! 将来,自己和孩子,可能还要靠这小舅子提拔。 ------------------- 从青山县城到青州城,不太远,但也不近,一百五六十里路的样子。 虽然现在的时代不是很太平,常常有拦路打劫的山贼强盗什么的。 好在,县尉萧长远为了儿子萧远山能顺利科举,找借口派遣了二十名捕快和衙役,一路护送。 青山书院的十八名学子,再加上相关的护送人员,总数多达近八十人。 使得一路顺利平安,在八月二十五日这天的下午,胜利地达到青州城。 还没进入青州城,林长风就被青州城高达十几米宏伟的的城墙,给惊到了。 千年之后的林长风本身就是青州人,他曾经也参观过依旧保留着青州古城。 只不过,千年之后的古城相比现在的城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可能是异界的原因,这个世界的青州城成了山东行省的首府,这使得它更加的大气磅礴,城墙更加雄伟,人口也更多,当然也更加的繁华。 但位置没有变,依旧在淄博与潍坊市之间。 向东是莱州府和登州府,也就是千年之后的淮坊胶州,以及蓬莱烟台威海等市,向西侧是济南和兖州东昌三府,也就是淄博济南聊城等地。 整个山东行省像一把斧头,西边的三府是斧头,地盘东西狭长。 莱州和登州二府是斧尾,相对细长,整个二府全部临海,而青州府恰好是斧头的相连处,上通渤海湾,下通黄海。 青州莱州和登州三地紧密相连,从地形上看,就像是从齐鲁大地向大海伸出的一只手臂,被称之为山东半岛。 从更大的地形看,在山东行省的北方是河北行省,它临近战火纷飞的边境线,与辽国交界。 这使得整个山东行省,及北面河北和南面淮南行省的部分资源,都在这里汇聚,人文发达,民风也彪悍。 进城的时候,近八十人的队伍中,除了二个有秀才身份的师长外,所有人包括身着皂衣公服的衙役们,都通通的每人上邀了八个铜板的进城费。 好在守门的衙役看在同行面子,以及都是进城府试学子的身份,没有特意为难,只是简单地搜查了一下,便快速放行。 而其他普通人进城,林长风亲眼看到了,衙役们各种各样找花样的找茬为难。 不是多要钱财,就是浑水摸鱼,调戏着好看的大姑娘小媳妇。 总之,将千年之后的保安精神,发挥到彻底,当然更加的过分。 这就看在眼里的林长风,第一次感觉到身份的差距,不得不上进的理由。 不然,自己哪怕是创造发明,混得再有钱,也逃不过这些最底层小东西的刁难。 甚至,可能还会调戏自己的美貌女眷。 像王语嫣这样有钱的极品女子,想要顺利的在各种关卡通过,肯定花费不小,往往还要赔着笑脸。 在这大周朝,没有政治实力为基础,经济都政治人物的食物。 尚青云懵懵懂懂的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裹,东张西望的跟随在小舅子身后,见到他若无其事谈笑风生的样子,十分的羡慕。 这如果是让自己一个人进城,只怕是连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 他这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青山县城,去过最高档的场所,也就是小舅子去年科举时的县贡院。 可与青山县城相比,这青州城起码大了十倍,人口只怕是多了几十倍。 最后,在山长孙长顺的带领下,大部分人来到了提前预定好的云来客栈。 而林长风和萧远山几人,来到离贡院更近一点,环境也更好一些的清风客栈。 在这住宿一天可不便宜,府试期间,普通客房每间每天500文起步,至于稍好一点的800文一间,最好的天字上房,每间高达二两银子一天。 就这样,还没有房间。 这直把尚青云惊得话都说不完整,想掏钱自己付时,一把被萧远山打掉了:“大姐夫,说好了,来府试的费用,一切我都承担了,将来,长风哥只要带着我考试,一切的费用我都包了!” 尚青云看了看萧远山,又看了看小舅子林长风。 林长风呵呵笑了笑:“就让他付吧,回头我们请他吃顿好的就行了,反正他家有钱。” 说着调侃了萧远山一句:“那你得多努力,不然我一路向上考试,就没有你掏钱的份了。” 这句话,哽得萧远山脖子鼓鼓的,一边让书童掏钱一边嘟囔:“就你牛,我看你能考到什么份上,我告诉你,在考上秀才前,你别把我甩开,我点信心我还是有的。” 第一卷 第30章 被人陷害 第二天的早上,林长风依然卯时就起床,拉着萧远山出去跑步。 在众多学子,以及青州市民诧异的目光下,直把萧远山羞得脸都红了。 只有林长风若无其事,穿着厚重的铁砂背心一边慢跑,一边打量指点沿途的风景人文。 好在他们起来得很早,没多少人看见,不然还真会围观起来。 这一跑就是近一个时辰,基本上把离清风客栈一里多外的青州贡院,四围的路况和环境,了解个遍。 在回到客栈之后,林长风罕见地没有埋头看书,即没有出门去探查府试的消息,也没像其他学子临时抱佛脚。 而是练拳和抄写书籍。 这把学业不是太好也不太差,可能考上也可能考不上,原本打算要临时抱佛脚的萧远山看傻了:“长风,你是怎么回事?你抄书就算了,竟然还练起拳来?” “嘿嘿----” 林长风收回拳头,嘿嘿一笑:“该看的书,我们早已看过了,现在我们要放松心情,以最轻松的心态投入到考试中,所以,你最好像我一样放空自己,将身体和心态调节到最舒服的状态,这样才能发挥出自己最佳成绩。” “是吗?我怎么没听说过?”萧远山愣愣地眨巴着眼睛,然后坏坏的笑了笑:“长风,要么我们去喝花酒吧,我看好多人去了青楼,那样挺放松的。” “胡说八道,你想去就去,别说我没告诉你,你把精力都用尽,考试不好别怪我没提醒你。” 听林长风这么说,萧远山认真想了想,也回到了自己房间,学习林长风抄书练拳。 第三天,两人还是卯时起床跑步,回来继续抄书练拳,只不过,今天晚上睡得早一些。 因为,八月二十八日这天,府试开始。 不过,就这两天早晨穿着铁砂背心的跑步,使得两人在青州城参加府试的学子中,有了一定的名声,人称青山二傻,早上跑步的二傻子! 二十八日卯时还没到,早上才四点来钟,天色都还没亮,整个清风客栈就乱轰轰的。 可林长风依然睡得安稳,准时地醒来。 这把紧张得一夜基本未睡的大姐夫尚青云,看着自己的小舅子,觉得他是神人。 也把早就起来了的萧远山和他的书童看得,觉得林长风是神人。 仔细检查了两遍要带入贡院的考篮后,林长风四人夹在浩浩荡荡的人群中,步行一里多,来到已经人山人海的贡院。 就在他与山长孙长顺碰头之后,正排着队等待着检查时,发现有人在向自己靠近。 这一次的科举,对于林长风来说,是生命中最最关键的时刻。 所以,他一直在留意着,有没有人要搞自己? 不要说是外人靠近,就连一起来的同窗,他都不会让人靠近自己身边,以防有人将影响到科举的杂物,塞进自己的考试篮子里或身上。 这害人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谁知道那个人看自己不顺眼,在关键的时候给自己来一下。 大周朝对于学子考试舞弊,处罚是相当严重的。 轻则取消本场考试资格,重一点取消这一辈子的资格,更严重的,还有砍头丧命的危险。 他装作毫不知道的样子,任由那个一看就贼头贼脑的家伙靠近自己身边,就在他将手伸入自己考篮的那一瞬间,动作快如闪电的捏住那只手。 大喝了一声:“你这是做什么?为什么要陷害我?” 随着林长风的一声暴喝,原本嘈杂的广场,纷纷的扭头看来。 而那个贼头贼脑的汉子,被林长风的一声暴喝吓得尿都出来了。 考试严格,并不只是针对考试的学子,像他这等陷害学子考试的行为,最少判三到五年,遇到厉害的角色,砍掉脑袋也不一定。 “长风,这是怎么了?他是要害你吗?” 山长孙长顺的脸被吓白了,林长风可是他最为看好的学生,而且是极可能考上甲榜的学生。 如果被人陷害,别说秀才,就连童生都没了资格。 “先生,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刚才我就注意到这人不对劲,他鬼鬼祟祟地往我身边凑。” 说着,林长风将那人的手掌捏开,只见,一小卷的纸条掉在了地上。 孙长顺麻利的打开一看,上面全密密麻麻的抄送细小的文字。 “草泥马,真的陷害呀!” 四周的人,纷纷吸了口冷气,同时四下张望与周围的拉开距离,生怕有人靠近陷害自己。 山长孙长顺气得啪的抽了贼人一耳光,暴怒道:“你是何人?谁派你来陷害我的学生?” 张小四已经做贼十多年,极少的失手,所以才被黄得意看中,前来执行这次任务。 他捂着脸哭喊求饶:“老爷你放过我吧,我是鬼迷心窍,看他长得不顺眼,就顺便塞一张。” “呵呵-----” 林长风冷漠地笑了笑,看了看前面移动的人群,决定快刀斩乱麻:“这样吧,我也不为难你,只要你把背后的人说了,我就放过你。” 说着,手里一用力,捏着贼人骨骼扎扎地响,威胁道:“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交给差人,你是知道后果的,没有五年,你出不来。并且,你出来之后,我会打断你的腿。” 张小四被捏得骨头都要碎了,叫了几声。 不过,更痛的是一旦林长风真的报官,他必坐牢无疑。 而自己只要说出来,大不了远走天涯,不回青山县就行。 想了想,他想凑近了林长风说。 谁知林长风一把将他推开:”说就说,本少爷没有时间和你浪费,坐牢是你的事,又不是我害你。“ ”是黄员外,他让我弄你。“ 听说是黄员外,林长风顿时知道是黄大志的父亲黄得意。 自己穿越到这世界正好半年,为了能顺利科举,极少出门社交,唯一有过节的,也只有黄家了。 本来林长风还想问清楚点,但觉得没有必要。 既然黄家他想找死,那等到自己考试完,就回去弄他,顺便也弄些银子。 正好自己要搬家来青州,需要银子买房。 如此以来杀人夺财,没有任何压力。 想到这,林长风大手一挥:“你走吧,最好别让我再看到你。” 张小四脱手之后,也不说话,低头就窜进了人群之中,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这时,也快轮到林长风他们进场。 林长风和山长孙长顺说了几句,又安慰了一下萧远山的情绪,再次的检查了一下手里的考篮。 发现里面没有任何多余的杂物。 又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衣裳,看有没有被贼人塞了东西。 他再现在的身体相当的好,只穿了一件稍厚的长衫,并没有穿铁砂背心,以免影响到考试。 没一会,就检查了一遍,发现没有任何的异常。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终于轮到了自己。 林长风在将考篮子交给检查的士兵时,麻利轻快的塞给对方一角碎银。 这是他从书上看到的知识,也问过山长孙长顺,知道这样可行。 果然,面不改色的士兵在收到碎银后,在检查自己的时候,动作放松了不少,并没有将自己篮子里的吃食捏碎得不成样子。 但该做的动作一个没少,身上的衣服脱得光光的,甚至头上的头发也搜查了一遍,看有没有携带舞弊的东西。 只是,几个士兵在看到林长风光溜溜的身体时,眼睛都诧异得亮了亮。 只因为他这1米8的身高,再配上结实如铁的肌肉,以及八块线条分明的腹肌,这哪里是科举的学子,简直是参加武考的武师。 至于,某一物,就更令所有人自卑了。 在没有刺激的情况下,都比常人最大的尺寸都要大! 第一卷 第31章 第一场经义题 进入贡院,经过唱名再次核对之后,林长风顺利的领到了自己的考间号:丙字一百八十七号! 林长风提着自己的考篮轻快的找到自己的位置,左右打量了一下,位置还行,不好也不坏。 离臭号大概有三四百米的距离。 虽说进来之前,他也做了准备,万一自己抽中了臭号怎么办。 相信以自己千年之后在部队磨炼出来的意志,一切不在话下。 但能不靠近臭号,自然更好,不然光那“噼里啪啦!”的声响,难免影响心情。 青州贡院果然不亏为州府试场,比起破破旧旧的青山贡院,不论哪一方面都要强多了。 考舍宽度1米5左右,长度约2米。 这尺度对于一般身材的考生可能够了,但对于已经长到1米8的林长风,略微小了点。 进入属于自己,将要度过五天四夜的考舍间里,林长风首先检查了一下上方的顶棚瓦片,看有没有漏雨的地方,以免下雨的时候,打湿试卷。 不过还好,大体上过得去,只要不是下特别大的雨,没什么问题。 但林长风还是站起身,轻巧地将顶棚上的瓦片调整了一下,将上方调整得更密实。 然后,再看了看两侧的木板,竟然有不少的缝隙。 麻利地将带来的废纸塞了塞,并加固了一下木板,以免隔壁的考生万一发疯影响到自己。 要知道,在考试的时候,有时间运气不好,分配在心理素质不好的考生旁边,在对方崩溃时,会造成自己作废的情况。 调整了十来分钟,将考舍内整理得干干净净之后,林长风开始闭目养神。 大概又过了十来分钟,忽然“哐-----”的一声锣响,撕裂了考场的寂静。 “肃静,发卷!” 一道洪亮的声音喝道。 林长风精神一振,睁开眼睛,立刻挺了挺腰杆。 只见,几个衙役捧着高高的,用黄纸封好了的卷子,开始按号舍顺序逐一发放。 与此同时,一个穿着绯色,代表四品官员身份的中年考官,在几个随从的簇拥下,背着手,迈着官步,开始在考棚间的通道上缓缓巡视。 林长风只微微抬头看了一眼,并不想引人注视,就迅速地低下头,接过试卷后,轻手轻脚的打开。 现在是改变命运的时候,无需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但是,面色微黑身材偏瘦的考官,依然在众多考生中,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只因为林长风的神色太过平静,加之他个子高大,面貌出众,还有他独特的气场,不引人注意都不行。 第一天考的是经义经论,比较费脑。 这要求有相当高的文学素养,能吃透四书五经的全部内容。 好在这只是府试,并不太难。 林长风先是飞速地看了一遍题目,心里有数,不难,顺利通过。 第一题:“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 要求:阐释此句精义,并论君子当如何于日常践行此道? 此题考察对经典格言的理解深度与具体实践阐发能力,要求考生将抽象道理转化为可操作的修身准则。 林长风看了两遍题目后,闭上眼睛,飞速地将脑子里关于这一章的文集,全部地调动起来。 经过这半年日以继夜的持续抄写背诵,林长风的记忆力,已经达到了,千字文抄四五遍之后,能只字不错的程度。 默想了七八分钟,在脑子里将整片文章,大概构思了一遍后,林长风打开草纸,缓缓地写下: “君子慎言如惜金,非惧失言,惧失诚也。昔杨震暮夜却金,片语定乾坤,此讷言之力,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此敏行之范----” 笔锋力透纸背,将抽象道德转化为可践行的准则,又结合一些典章,博古论今的阐述出来。 方方正正的新体字,就如惊涛骇浪里压仓巨石,林长风稳稳妥妥地一字一字,安安静静地写完第一篇章稿。 这一次,他并没有写太过简化的字。 只是在写太过繁杂的文字时,才写简化体,这样能够使得整篇文章,看起来更加的赏心悦目。 毕竟有些太繁杂的字,写起来不但费劲,而且还影响整篇文章的美感。 第一天的经义经论,共出了五道题。 林长风花了二个时辰,快到中午,才将所有的草稿写完。 在中午简单的吃了带来的吃食后,林长风再次闭目养神。 直到把精神调谐到最佳的状态,林长风一鼓作气,只用了一个时辰多点,顺顺利利地将五道题,全部填写完毕。 可能是他全心全意填写的缘故,他并没有注意到,先前那个巡查的考官,再次的巡视到了他的跟前。 江大桥愣了一下。 这考生的字体,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他一路从童生考到进士榜的前十,可以说是博览群书,也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字体。 但像眼前这学子所书写的字体,真让人称奇。 先不说,他写得有多漂亮。 自己只要用心练习的话,也可能达到这水准。 只是,这学子才多大? 大概十七八岁吧? 他写的这种字体一笔一画,就像模子里刻出来一样,非常的整齐。虽说目前笔锋还差了点,还缺少一点点的神韵,但也隐隐有了大家的气派。 将来,只要他继续坚持下去,未免不是一代书法大家。 要知道,书写漂亮容易,但写独具一格的书法就太难了。 如果说,这字体他是师从他人还说,要是自己独创的那就是天才。 只是,如果这字体是师长所创的话,应该在文坛流传开来,自己不会没看过? 仔细看了看这整篇千来字的文章,所有的字体大小一致,每一个字与每一字的间隙也完全一致,一笔一画像刀刻入骨,就像是雕刻在洁白的纸张上。 想到这,江大桥的眉头一挑。 如果能将此字体雕版成书的话,岂不是看得赏心悦目! 想到这,再看向这学子所书写的文章,江大桥再次在心里拍案叫好。 不错!不错! 虽然还达不到举人的水平,但以这文章的水准,明年参加院试,考上秀才绝对没问题。 看完一整篇,钱大桥认真端详了一下,全神贯注,忘然物外在填写的林长风样貌。 更是点了点头。 好人才! 身材高大,样貌英俊,就算在这10000多考生中,也算是出类拔萃的顶级美男。 要知道,这读书人本身就是民众中的精英,各方面达不到标准的自然不会跨入科举这一行列。 除非家里有矿。 林长风并不知道,自己凭着一手出手的新体字,已经引起了主考官,青州知府江大桥的强烈兴趣。 这青州知府,相当于千年之后的省会城市的市长,比起地方上的地级市长要高一级。 所以,青州知府江大桥的品级是正四品。 在顺利地考完第一场的试题后,林长风先是去方便了一下。 然后闭目打坐,等待着交卷。 当天晚上时,交完卷后,考棚里渐渐地有了各种声响。 有人在小声叫唤,考题为什么这么难。 有人在唉声叹气,抽泣成声说自己没有作完。 这些明显是没考好,并且心态出了问题。 同时,也是已经注定淘汰了的学子。 林长风只听了一会,再次盘腿打坐,直到心神彻底的宁静,才打开带来的油布,静静的躺下,盖上带来的另一件厚实的长衫当被,安然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