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点东西(bl)》 第1章 陆峥vs沈砚之 民国十七年,秋。 青泥岭的风裹着松涛与匪气,绕着白墙黛瓦的溪口镇打了个圈,便轻悄地敛了势——岭上的当家陆峥,正猫在镇小学的老槐树浓密的枝桠间,连呼吸都放得极轻,像一头蛰伏的兽,偷偷描摹着窗内的光。 他没敢靠太近,粗粝的手掌攥着槐树干,指节因用力而泛白,脸上的刀疤被树影切割得忽明忽暗,平日里盛满戾气的眼,此刻却柔得发沉,连眼底的碎光,都黏在窗内那人身上,挪半分都难。窗纸薄透,沈砚之坐在案前,穿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袖口磨出浅淡毛边,脊背挺得笔直,却无半分凌厉,反倒透着文人特有的温润。指尖捏着羊毫,蘸墨时轻顿,落笔时舒缓,一笔一画教孩子们写“家国”二字,墨香混着阳光,顺着窗缝飘出来,竟压过了陆峥身上的烟火气与血腥味。 “横平,竖直,做人也该这般。”沈砚之的声音温温柔柔,像山涧刚融的溪水,淌过陆峥荒芜了二十多年的心。他俯身,替身边握笔不稳的孩子扶正手腕,眉眼低垂,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连指尖的薄茧,都透着书卷气的好看。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跟着念,他便笑,嘴角弯起浅浅的弧度,冲淡了乱世的潦草,也冲淡了陆峥骨子里的蛮横——那是陆峥见惯了打杀抢掠、粗鄙流民后,从未见过的模样,干净、柔软,像一束光,猝不及防撞进他混沌的世界,让他连心跳都乱了章法。 他喉结滚了又滚,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的驳壳枪,那是他常年用来防身、杀人的物件,此刻却觉得太过粗硬,配不上窗内的温柔。良久,他才哑着嗓子,粗声粗气地跟树下候着的小弟嘟囔,语气里带着几分势在必得的野气,还有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痴迷:“看见没?那先生,跟爷回山,做爷的压寨夫人。” 小弟愣了愣,连忙凑上前,声音压得极低,带着几分迟疑与局促:“当家的,可、可那是个男人啊……山下的媳妇,都是女的,能洗衣做饭,哪有找男人做媳妇的道理?” 陆峥眉峰一挑,猛地从枝桠上跳下来,震得槐树叶簌簌落下,转头瞪了小弟一眼,语气更横,半点没觉得不妥,反倒带着几分桀骜的执拗,声音里藏着不易察觉的护短:“男人怎么了?爷看上的人,管他是男是女,就得是爷的媳妇。他那般好看,那般温和,比山下那些扭扭捏捏的女人,强百倍千倍。” 他说着,又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窗内,眼神软下来,嘴角不自觉地扬着,“爷要他,就要他。” 话音落,他不再偷看,却还是忍不住摩挲着指尖,仿佛还能触到方才透过树影看到的、沈砚之指尖的温润。拍了拍腰间的驳壳枪,眼底的野性混着几分隐秘的欢喜与急切,转身对小弟吩咐:“备好家伙,明日一早,随爷下山,把人给爷请回山。” 他说的是“请”,可语气里的蛮横,谁都知道,那是青泥岭当家的“强请”——是抢,是势在必得的占有。 第二日清晨,马蹄踏碎了溪口镇的宁静。陆峥带着手下撞开学校木门,枪托砸断了课桌上的笔墨纸砚,孩子们吓得缩在墙角。沈砚之握着笔的手没抖,抬眼时,撞进一双浸着野性的眼——那双眼,昨日在槐树下,已偷偷描摹过他无数遍,藏着他从未读懂的痴迷与炽热。 “沈先生,跟爷回山。”陆峥走上前,伸手想去碰他的眉眼,却被沈砚之猛地避开。他不恼,反倒笑了,刀疤在脸上显得格外狰狞,却又藏着几分笨拙的热忱,“爷说了,要你做爷的媳妇。” 沈砚之不肯。他是江南来的读书人,守着礼义廉耻,怎肯与匪类为伍,更遑论是做一个男人的“媳妇”。他拼命挣扎,被陆峥粗暴地扛在肩上,山风灌进他的长衫,吹得他发髻散乱,也吹碎了他所有的体面。身后是孩子们的哭声,身前是陆峥滚烫的肩背,他骂得声嘶力竭,陆峥却只漫不经心地拍了拍他的腰:“闹够了就安分点,爷的寨子里,缺个识文断字的媳妇,就缺你这样的。” 青泥岭的日子,是沈砚之的炼狱,也是陆峥笨拙的温柔。陆峥不懂文人的风骨,只知道沈砚之怕冷,便把最好的狐裘给他;知道他爱读书,便翻山越岭去山下的城镇,抢来一摞摞古籍字画;知道他不肯碰自己,便从不强迫,只在深夜坐在他的房门外,听他低低地叹气,或是念几句听不懂的诗,偶尔也会喃喃自语,重复着那句“先生真好看”。 没人知道,陆峥藏着一个秘密。在沈砚之熟睡的深夜,他会偷偷溜进书房,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笨拙地捏起羊毫笔——那是他特意给沈砚之留的,笔杆光滑,带着沈砚之指尖的温度。他不懂握笔的规矩,手指僵硬地攥着笔,墨汁蘸得太多,一落笔便晕开一片黑,把宣纸染得一塌糊涂。他不气馁,一遍遍地写,只写两个字——沈砚。起初是歪歪扭扭,笔画僵硬,像刚学写字的孩童,墨汁蹭得满手都是,连脸上都沾了几点黑,模样滑稽又虔诚。他对着沈砚之白日里写的字临摹,记住“沈”字的三点水要舒缓,“砚”字的石字旁要厚重,写得满意了,便小心翼翼地折好,藏在枕下;写得不好,便揉成纸团,偷偷扔进炭火里,生怕被沈砚之看见,惹他笑话自己粗鄙。有一次,他写得太入神,竟没听见沈砚之起身的动静,被撞个正着时,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手忙脚乱地把宣纸揉成团,脸颊涨得通红,粗声粗气地辩解:“没、没干什么,就是看这纸闲着碍事。” 沈砚之只冷冷瞥了一眼,没说话,转身回了房,却没看见,陆峥枕下,藏着一叠写满“沈砚”二字的宣纸,每一笔,都藏着他不敢言说的痴迷。 沈砚之始终冷着一张脸,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出口便是嘲讽。他骂陆峥草菅人命,骂他野蛮无知,骂他荒唐可笑,骂他不该强抢一个男人上山。陆峥从不恼,只挠挠头,粗声粗气地说:“先生说的是,可爷除了打家劫舍,别的不会。但爷不会害你,谁要是敢动你一根手指头,爷扒了他的皮——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爷的人。” 有一次,山下的军阀围剿青泥岭,炮火连天。陆峥把沈砚之藏在山洞里,自己带着弟兄们冲出去厮杀。回来时,他浑身是伤,胸口的伤口渗着血,却还是笑着,从怀里掏出一支完好的羊毫笔,指尖因失血而泛白,却依旧小心翼翼地护着那支笔:“先生,我见山下的铺子在卖这个,给你抢来的。以后你教我写字,好不好?就写你当初教孩子们的,写……写我们俩的名字。” 沈砚之看着他染血的手,看着那支笔,心头第一次泛起异样的滋味。那滋味像青泥岭的雾,模糊不清,带着几分慌乱,几分不忍,还有几分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动容。他终究还是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拿出草药,给陆峥包扎伤口,指尖碰到陆峥粗粝的皮肤时,两人都顿了顿。陆峥盯着他低垂的眉眼,眼底是藏不住的欢喜,像个得到糖的孩子,语气带着小心翼翼的期盼:“先生,你是不是不恨我了?是不是愿意做爷的媳妇了?” 沈砚之没答,只是手顿了顿,眼底翻涌着矛盾与挣扎。他恨陆峥的强抢,恨他毁了自己的人生,可在这荒山野岭里,这个蛮横、荒唐,却肯把真心捧到他面前的土匪,却是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这份矛盾,像一根刺,扎在他心头,越扎越深,直到再也拔不出来。 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更大的围剿来了。这一次,军阀势在必得,层层包围了青泥岭,炮火将山岭的草木烧得焦黑,浓烟滚滚,遮天蔽日。陆峥知道,守不住了。他把沈砚之叫到身边,把那支羊毫笔塞进他手里,又把自己的驳壳枪放在他腰间,语气是从未有过的温柔,还有几分难以掩饰的愧疚:“先生,山下有条小路,你从那儿走,能回到溪口镇。以后,好好教书,别再想起我,也别再怪我当初荒唐,强抢你上山。” 他顿了顿,从枕下摸出那叠藏了许久的宣纸,递到沈砚之面前,声音带着几分局促,“这、这是我偷偷写的,写得不好,你别笑话……以后,要是你想起我,就看看这个,要是不想,就烧了吧。” 沈砚之看着那叠宣纸,看着上面歪歪扭扭、却一笔一画都透着虔诚的“沈砚”二字,看着陆峥眼底的忐忑与不舍,眼眶瞬间红了,喉咙发紧,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爷是青泥岭的匪首,不能跑。”陆峥笑了笑,刀疤在脸上显得格外狰狞,却又带着几分决绝,嘴角的血迹顺着下颌滑落,“我弟兄们的命,都在这儿。先生,忘了我,好好活着——就算你是男人,爷也没后悔要你做媳妇,这辈子,没后悔。” 他不等沈砚之再说什么,便转身带着弟兄们冲了出去,玄色的身影很快淹没在炮火与厮杀声中。沈砚之站在山巅,看着山下火光冲天,看着那个他恨了又念了、怨了又疼了的身影,在人群中浴血奋战,一次次倒下,又一次次爬起来,最终,再也没能站起来。 陆峥最后看的方向,是山巅。他像是看到了沈砚之,嘴角扬起一抹浅浅的笑,像是在说,先生,我护不住你了,你好好活着。然后,便没了动静,那双曾偷偷描摹过他无数遍的眼,永远地闭上了。 沈砚之疯了一样冲下山,脚下被碎石划破,鲜血浸透了鞋袜,他却浑然不觉。跪在陆峥冰冷的尸体旁,他手里紧紧攥着那支羊毫笔和那叠宣纸,笔杆被他捏得变了形,墨汁混着指尖的鲜血,染得他满手通红。他没有哭,也没有号啕,只是死死地盯着陆峥的脸,眼神一点点空洞下去,嘴里开始反复念叨,声音细碎又破碎,带着几分疯癫的执拗:“陆峥,你起来……你起来啊……男人怎么了……你说的,男人怎么了……我做你的媳妇,我跟你回山,你起来教我打枪,我教你写字……你看,你写的我的名字,很好看,我教你写得更好看,你起来……” 他一遍遍地念,一遍遍地晃着陆峥冰冷的肩膀,指尖抚过陆峥脸上的刀疤,又轻轻摩挲着宣纸上歪歪扭扭的“沈砚”二字,像是在触碰往日的温度,又像是在确认这个人,是真的没了。风卷着焦糊味吹过来,他却浑然不觉,只是喃喃自语,重复着那句“男人怎么了”,重复着陆峥的名字,从日落到日出,从天亮到天黑,声音渐渐沙哑,却从未停歇。 军阀撤走后,青泥岭成了一片废墟,断壁残垣间,只剩下焦黑的草木与未干的血迹。沈砚之没有回溪口镇,也没有离开青泥岭,他成了这座空山唯一的守墓人。 他依旧穿着陆峥给的狐裘,狐裘早已沾满尘土与血迹,却被他紧紧裹在身上,像是还能感受到陆峥的温度。手里始终攥着那支羊毫笔和那叠宣纸,整日在山上游荡,时而蹲在陆峥倒下的地方,一笔一划地写“陆峥”二字,写了又擦,擦了又写,指尖磨出了厚厚的血痂,混着墨汁,在地上晕开一片破碎的痕迹;时而走到那棵老槐树下——那是陆峥第一次偷看他教书的地方。他会学着陆峥当年的模样,猫在枝桠间,却再也看不到窗内温润的身影,只能望着空荡荡的校舍,眼神涣散,浑身都透着死寂的破碎。风一吹,槐树叶簌簌落下,落在他散乱的发间、沾满尘土的肩头,他便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接住,嘴里依旧反复念叨着,声音轻得像风,却又带着钻心的疼:“男人怎么了……他说,男人怎么了……我是他的媳妇,我是陆峥的媳妇……他以前,就在这儿看我教书,他偷偷写我的名字,写得很好看……陆峥,你出来,再看我教一次字,好不好……” 他常常在槐树下坐至深夜,靠着冰冷的树干,怀里紧紧抱着那叠宣纸,像抱着陆峥残存的真心。月光洒下来,照在他空洞的眉眼上,照在宣纸上歪歪扭扭的字迹上,照在他满是血痂的指尖上,整个山林都静得可怕,只剩下他细碎又疯癫的呢喃,混着松涛声,在晚风中辗转,一遍又一遍,没有尽头。 更让人揪心的是,他总爱下意识地摩挲腰间的驳壳枪——那是陆峥留给她的,枪身早已生了锈,却被他擦得发亮。他摩挲的姿势,和当年陆峥摩挲枪身的模样一模一样,粗粝的指尖一遍遍划过枪身的纹路,像是在触碰陆峥的掌心,嘴里还含糊地念着:“陆峥……枪……护着你……护着我……” 偶尔摸到枪托上陆峥留下的浅淡指痕,他会突然笑起来,笑得眉眼扭曲,笑得眼泪直流,转瞬又陷入死寂,只是摩挲的动作,从未停下。 偶尔有山下的山民上山砍柴、采药,撞见这个疯癫的男人。他们大多是当年见过陆峥的,知道他是被青泥岭当家强抢上山的先生,也知道陆峥最终死在了军阀的炮火里。有年长的山民,远远看着他在槐树下枯坐,看着他摩挲着驳壳枪、抱着一叠泛黄的宣纸喃喃自语,总会忍不住叹口气,对着山林低声念叨:“造孽啊……一个是杀人不眨眼的匪,一个是教书育人的先生,乱世里瞎缠一场,到头来,一个埋了黄土,一个疯了余生。那匪崽子,当年在槐树下看先生的眼神,哪是看媳妇,是把这辈子的光,都落在先生身上了……” 叹完气,便匆匆收拾好柴火、草药下山,没人敢上前搭话,生怕惊扰了这空山之上,一段破碎的执念,一个疯癫的孤魂。 山月依旧,晚风依旧,松涛声里,仿佛还能听见当年那个蛮横的土匪,在槐树下低声的痴迷,听见他大声喊着“男人怎么了”;仿佛还能看见,深夜书房里,那个粗鄙的男人,笨拙地握着笔,一笔一画描摹着“沈砚”二字的虔诚;仿佛还能看见,窗内的先生,眉眼温润,落笔生花。只是再也没有人,会为他抢一支羊毫笔,会在深夜守在他的门外,会固执地要他做自己的媳妇,会偷偷写下他的名字,藏起满心欢喜。 而那个疯了的先生,终将在这片荒山里,耗尽余生,直到再也念不动陆峥的名字,再也说不清那句“男人怎么了”,直到那叠宣纸被风雨侵蚀得模糊不清,直到他摩挲驳壳枪的指尖再也抬不起来,直到他与草木同枯,与山风同寂,将这段乱世里的荒唐与炽热,连同自己的神智,一并埋进青泥岭的黄土里,只留一棵老槐树,一场山风,一段无人再懂的疯癫与执念,还有山民们偶尔路过时,一声轻浅又沉重的叹息,消散在岁月的风里。 第2章 林知夏vs沈亦燃 林知夏第一次见到沈亦燃,是在盛夏的午后。 他是私立中学新来的国文老师,二十一岁,穿洗得柔软的米白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腕间细瘦的骨节,说话时声音温温柔柔,像浸了凉水的蜂蜜,连眉眼间的笑意,都淡得恰到好处。而沈亦燃,是全校闻名的麻烦少爷,二十岁,顶着一头微卷的黑发,校服外套搭在肩上,领口松垮地敞着,眉眼锋利,浑身都透着易燃易爆的狂躁,刚在教务处砸了办公桌,正被校领导训得不耐烦,一脚踹在走廊的栏杆上,发出哐当一声响,惊飞了窗外的麻雀。 “沈同学,”林知夏走过去,声音没有半分责备,只带着几分温和的耐心,“栏杆会坏,也容易伤着自己。” 沈亦燃转头瞪他,眼神桀骜又暴戾,像一头被惹毛的小兽:“关你屁事?新来的?少管老子。” 说着,抬手就要推他,却被林知夏轻轻按住手腕——林知夏的手很软,温度偏低,按住他躁动的手腕时,竟奇异地让他顿了顿。 “我是林知夏,你的国文老师。”林知夏没松开手,也没生气,只是平视着他,眼底没有厌恶,没有畏惧,只有一片平静的温柔,“不管你有什么烦心事,别拿自己和东西撒气,好不好?” 那是沈亦燃第一次,没对主动搭话的人恶语相向。他从小活在破碎的家庭里,父亲酗酒家暴,母亲早逝,没人教过他怎么温柔,怎么好好说话,狂躁和暴戾是他保护自己的铠甲,也是他刺伤别人的利器。所有人都怕他、厌他,骂他是没教养的疯子,只有林知夏,敢伸手碰他,敢用那样温柔的眼神看他,敢轻声细语地劝他。 从那天起,林知夏成了沈亦燃的例外。 沈亦燃依旧狂躁,依旧会和人打架,会逃课去酒吧,会把课本撕得粉碎,但他唯独不对林知夏发脾气。他会偷偷蹲在林知夏的办公室窗外,看林知夏批改作业,看他低头写字时长长的睫毛垂下来,看他温柔地安抚犯错的学生;他会在林知夏下班时,不远不近地跟着,赶走那些想找林知夏麻烦的小混混,却从不肯露面,只在林知夏回头时,飞快地躲起来;他会把别人送的、自己不喜欢的小蛋糕,偷偷放在林知夏的办公桌上,别扭地附上一张歪歪扭扭的纸条,上面写着“不要浪费”,却没敢署名。 林知夏都知道。 他知道沈亦燃的别扭,知道他的狂躁背后是无尽的孤独和脆弱,知道这个浑身是刺的少年,只是想被人好好爱着。他没有点破沈亦燃的小动作,只是会在第二天,把温热的牛奶放在沈亦燃的课桌里;会在沈亦燃打架受伤时,温柔地给他包扎伤口,轻声说“下次别这样了,我会担心”;会在沈亦燃逃课的时候,找到他常去的天台,坐在他身边,安安静静地念诗,念那些关于温柔、关于救赎的句子,不催他回去,也不责备他。 “林老师,”有一次,沈亦燃躺在天台上,望着漫天晚霞,声音沙哑又别扭,“我是不是很糟糕?所有人都讨厌我。” 林知夏侧头看他,少年的侧脸锋利又脆弱,眼底藏着不易察觉的自卑和惶恐。他伸手,轻轻揉了揉沈亦燃的头发,动作温柔得像是在触碰易碎的珍宝:“不糟糕,亦燃。你只是没被好好对待过,所以才学会了用最锋利的样子保护自己。在我这里,你可以不用伪装,不用暴躁,你只是沈亦燃,是我想好好对待的人。” 那天的风很温柔,晚霞很美,林知夏的声音很轻,却像一束光,猝不及防地照进了沈亦燃荒芜黑暗的世界。沈亦燃猛地转头,眼眶通红,平日里狂躁暴戾的模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少年人的脆弱和委屈,他伸手,紧紧抱住林知夏,声音带着哽咽:“林老师,别丢下我,好不好?我会好好听话,我不打架了,我不逃课了,你别丢下我……” 林知夏轻轻回抱他,拍着他的后背,温柔地安抚:“不丢下你,亦燃,我一直都在。” 那之后,沈亦燃真的变了,那份被救赎后的温柔,细碎又真切,藏在每一个不起眼的瞬间里。他不再把校服搭在肩上,而是规规矩矩地穿好,领口扣得整齐,哪怕偶尔还是会烦躁地扯一下,也会在想起林知夏的话后,慢慢抚平;他不再撕课本,反而会把林知夏讲过的课文,一笔一画地抄在笔记本上,字迹从歪歪扭扭变得工整,哪怕有字写错,也不会暴躁地揉掉纸张,只是轻轻划掉,重新书写,页脚还会偷偷画一个小小的太阳——那是他眼里,林知夏的样子。 他开始学着温柔待人,不再对同学恶语相向,有低年级的学生不小心撞到他,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推开呵斥,而是僵硬地站着,别扭地说“没事”,甚至会下意识地扶对方一把,说完就耳尖发红,飞快地转身躲开;他会记得林知夏不爱吃香菜,每次偷偷给林知夏带早餐时,都会特意嘱咐老板去掉香菜,递过去时却嘴硬地说“顺路买的,没人吃才给你”;他不再逃课去酒吧,而是会留在办公室里,安安静静地坐在林知夏身边看书,哪怕看不懂那些晦涩的国文典籍,也会耐着性子翻下去,只是偶尔会偷偷抬头,看着林知夏温柔的眉眼,眼底满是藏不住的欢喜和眷恋,一旦被林知夏发现,就会慌忙低头,耳尖发烫,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就连骨子里的狂躁,也被林知夏的温柔一点点抚平。有一次,有人故意挑衅他,骂他是没妈的野种,换做以前,他早就冲上去大打出手,可那天,他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眼底翻涌着暴戾,却在想起林知夏“别拿别人的错惩罚自己”的叮嘱时,慢慢松开了拳头,只是冷冷地瞥了对方一眼,转身就走,没有争辩,也没有动手。回去后,他找到林知夏,眼眶通红,声音沙哑,带着几分委屈和不甘:“林老师,我没打架,我听话了,对不对?” 林知夏伸手,轻轻抚平他皱起的眉峰,温柔地说“对,亦燃做得很好”,他就会瞬间平静下来,乖乖地靠在林知夏身边,像一头被安抚好的小兽。 林知夏看着他的变化,眼底的笑意越来越浓。他知道,救赎是双向的,他救赎了沈亦燃的孤独和狂躁,沈亦燃也填补了他内心的空缺,让他平淡的生活,多了几分鲜活和热闹。他们没有说破那份隐晦的情愫,却有着旁人不懂的默契,一起在清晨的校园里散步,沈亦燃会主动走在外侧,小心翼翼地护着林知夏;一起在办公室里看书,沈亦燃会偷偷给林知夏泡一杯温热的茶,学着林知夏的样子,轻轻吹凉;一起在天台看晚霞,沈亦燃会安静地靠在林知夏肩上,不再说那些暴戾的话,只是轻声说着日常,日子温柔又平静,仿佛这样的时光,会一直延续下去。 可命运的恶意,从来都不会因为温柔而停歇。 沈亦燃的父亲,因为欠下巨额赌债,被债主找上门来。那些人凶狠残暴,找不到沈亦燃的父亲,就把主意打到了沈亦燃身上,他们闯进学校,扬言要把沈亦燃带走抵债。沈亦燃骨子里的狂躁又被激发出来,他抄起身边的凳子,就要和那些人拼命,眼神里满是暴戾,像极了以前的自己,可他的余光瞥见身后的林知夏,动作却顿了顿——他不想让林知夏看到他暴躁的样子,不想让林知夏失望。 “亦燃,别冲动!”林知夏冲过来,挡在沈亦燃身前,温柔的脸上满是急切,“我来解决,你别出事。” “林老师,你让开!”沈亦燃红着眼,想把林知夏拉到身后,“这些人不是好东西,我不能让你受伤!” 他这辈子,从来都没有怕过什么,可这一刻,他怕了,他怕那些人伤害到林知夏,怕自己唯一的光,被熄灭,怕自己好不容易变得温柔,却还是没能护住最想护的人。 混乱中,债主手里的刀,朝着林知夏刺了过去。沈亦燃想都没想,猛地推开林知夏,自己硬生生接下了那一刀。锋利的刀刃刺入腹部,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校服,也染红了林知夏的眼睛。 “亦燃——!”林知夏疯了一样冲过去,抱住倒在地上的沈亦燃,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温柔的语气消失殆尽,只剩下无尽的恐慌和绝望,“坚持住,亦燃,我送你去医院,你坚持住……” 沈亦燃靠在林知夏的怀里,腹部的疼痛让他浑身发抖,可他看着林知夏泪流满面的样子,却突然笑了,笑得很虚弱,却带着几分释然,几分温柔——那是他第一次,笑得这样温柔,没有桀骜,没有暴戾,只有纯粹的欢喜和眷恋,和他平日里偷偷看着林知夏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林老师,”他的声音很轻,断断续续,像是随时都会消失,“对不起……我还是没忍住,还是惹麻烦了……我是不是,又让你失望了……” “不怪你,亦燃,不怪你,”林知夏紧紧抱着他,泪水不停地落在他的脸上,“是我不好,是我没保护好你,你别说话,保存体力,我们马上到医院了……” “林老师,”沈亦燃轻轻握住林知夏的手,他的手很烫,沾满了鲜血,却依旧小心翼翼地,像是在触碰稀世珍宝,“我好像……没那么糟糕了,是不是?我听你的话,不打架了,不逃课了,我学会写字了,我也会温柔待人了……我是不是,配得上你的温柔了?” “配得上,亦燃,你配得上,”林知夏哽咽着,一遍遍地重复,“你一直都配得上,是我最好的亦燃,是我最想好好对待的人……你再坚持一下,我们还要一起看晚霞,一起抄课文,一起……”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沈亦燃握着他的手,缓缓垂了下去,眼睛永远地闭上了,脸上还残留着浅浅的笑意,温柔得让人心碎。那一刻,盛夏的风突然停了,晚霞依旧绚烂,却再也照不进少年的眼底,也再也暖不透林知夏的心。 沈亦燃走了,那个曾经狂躁暴戾、浑身是刺,却被他温柔救赎,慢慢褪去锋芒、学会温柔的少年,永远地留在了那个盛夏,永远停在了二十岁的年纪。 林知夏没有疯,也没有垮,只是从此,温柔成了他的铠甲,也成了他的枷锁,温柔未改,爱意未消,只剩满身孤寂与执念,日复一日,在回忆里反复凌迟自己。 他依旧留在那所私立中学,依旧是那个被学生敬重的国文老师,穿洗得柔软的米白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说话时声音依旧温温柔柔,可眼底的光,却随着那个少年的离去,彻底熄灭了,只剩化不开的悲凉,淡得像雾,却重得压心。 办公室的桌面,永远保持着两人曾经的模样。左边是林知夏的教案和羊毫笔,右边是沈亦燃没抄完的笔记本,页脚的小太阳被摩挲得发毛,旁边放着一杯永远温热的茶,没有香菜的早餐每天准时出现,像是那个别扭的少年从未离开,只是又偷偷躲起来,等着看他发现时的温柔眼神。 他依旧会在清晨绕着校园散步,下意识地走在外侧,指尖习惯性地摩挲着腕间——那里曾被沈亦燃紧紧攥过,带着少年滚烫的温度,如今只剩一片冰凉。路过曾经沈亦燃偷偷蹲过的窗下,他会停下脚步,轻声喊一句“亦燃”,风穿过树叶,沙沙作响,却再也没有那个耳尖发红、慌忙抬头的身影。 傍晚的天台,成了他唯一的归宿。他依旧带着两本书,一本是自己的,一本是沈亦燃的,安安静静地坐在曾经并肩的位置,念那些关于温柔与救赎的诗,念到“余生漫长”时,总会哽咽着停下,转头看向身边的空位,眼底空洞得可怕,却又带着几分偏执的期待,仿佛下一秒,那个少年就会靠在他肩上,轻声说“林老师,我又走神了”。 他会一笔一笔,替沈亦燃补完没抄完的课文,字迹温柔工整,却在写到沈亦燃名字时,反复停顿,指尖颤抖,墨汁晕开,像极了当年少年笨拙写字时的模样。补完一页,他会轻轻抚摸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低声呢喃,语气是旁人从未听过的缱绻与委屈:“亦燃,你看,我陪你抄完了,你说好要好好听话,怎么就食言了?” 有学生问他,“林老师,你是不是在等什么人呀?” 他会温柔地摇头,眼底却泛起水光,轻声说“是呀,在等一个很乖的学生,他只是走得有点久”——他从不肯说沈亦燃走了,只肯说他“走得久了”,像是只要一直等,那个少年就会踩着盛夏的晚风,笑着朝他走来,依旧是那副桀骜又炙热的模样,会别扭地递给他一块小蛋糕,嘴硬地说“没人吃才给你”。 他再也没有给别人泡过温热的茶,再也没有揉过别人的头发,再也没有说过“我会担心你”这样的话。那些专属沈亦燃的温柔,被他小心翼翼地封存起来,成了刻在骨子里的执念,每一次触碰,都疼得无法呼吸,却又舍不得放手。 后来,每到盛夏,校园里的晚霞依旧绚烂,林知夏依旧会坐在天台上,抱着沈亦燃的笔记本,从日落坐到月升。他的温柔里,永远藏着一个二十岁的少年,藏着一段未说出口的情愫,藏着一场盛大而遗憾的救赎。 没有歇斯底里的崩溃,没有疯癫错乱的执念,只有细水长流的孤寂,和日复一日的思念——这是晋江最戳人的虐,是他渡了少年的狂躁,却渡不过自己的余生,是少年教会他鲜活,他却只能带着这份鲜活,在漫长岁月里,温柔地守着一场空,直到生命的尽头,直到眼底的温柔,连同对少年的思念,一起埋进盛夏的风里,只剩一句未说出口的“我爱你”,和一场永远无法圆满的遗憾。 第3章 陆承宇vs沈知予 南城的秋意总浸着湿凉,法院后门的香樟叶落得缠绵,沈知予抱着一摞贩毒案卷宗,指尖覆着常年握钢笔的薄茧,下颌线绷得利落又冷硬。二十一岁的少年法官,是司法界最年轻的锋芒,铁面果决,不徇私情,却也孤僻得近乎疏离,不接寒暄,不赴邀约,周身像裹着一层化不开的寒雾,拒人于千里之外。 “沈法官,等一下。” 温和的声音撞碎秋凉,陆承宇快步走上前,二十六岁的缉毒警穿着浅灰色针织衫,眉眼柔和得像午后暖阳,嘴角噙着浅淡的笑,手里拎着一杯温热的牛奶,递得小心翼翼,生怕惊扰了眼前的寒石,“庭审开了一上午,喝点热的暖暖胃,空腹审案伤身体。” 沈知予抬眼,清冷的目光扫过他,又落在那杯冒着热气的牛奶上,没接,只微微颔首,声音淡得像风:“不必了,陆警官忙自己的事就好。” 他的语气无半分恶意,却也无半分暖意,疏离得坦荡。陆承宇却不尴尬,收回手,指尖轻轻摩挲着杯壁的温度,眼底温柔里藏着未说出口的欢喜与小心翼翼——这是他暗恋沈知予的第三个月,初见是在贩毒案对接会上,少年坐在审判席上,目光锐利,言辞精准,哪怕面对穷凶极恶的毒贩,也无半分怯场,那一刻,心动便悄悄落了根。 他懂沈知予的孤僻,不逼他接纳,不冒失靠近,只以案件对接为借口,默默陪在他身边。庭审结束递一杯热饮,加班晚了守在法院楼下,雨天撑一把伞,甚至悄悄整理好贩毒案的后续线索,匿名送到他的办公室,避开所有可能让他反感的分寸,只做无声的守护。 沈知予不是不懂。他知道那些日日准时出现在楼下的身影是谁,知道传达室里温热的早餐是谁送的,知道匿名线索的落款虽空,字迹却与陆承宇递来的案件材料如出一辙。他向来习惯独来独往,从未有人这般温柔地迁就他的孤僻,这般不动声色地护着他,心底的寒雾,渐渐被一寸寸暖意浸得松动。 他开始不再刻意避开陆承宇,会接过他递来的热牛奶,会沉默地听他讲缉毒队的琐事,会在加班到深夜时,任由他送自己回家,甚至会在他执行任务受伤后,悄悄在他常去的便利店,放一份温热的便当,不用多余的话,只一份笨拙的善意,回应着那份隐秘的温柔。 陆承宇都懂。他看得出沈知予眼底的松动,看得出他孤僻外表下的柔软,这份小心翼翼的暗恋,渐渐有了微光。他盼着,等手头的缉毒案结束,等沈知予再放下一点防备,就鼓起勇气,把心底的喜欢说出口,盼着能陪他走过岁岁年年,把所有温柔,都给这颗孤冷的寒星。 只是他们都没料到,一场始于正义的交锋,终究引来了致命的杀机,这份尚未说出口的爱恋,终将葬在南城的寒秋里。 沈知予审理的“暗鸦”贩毒集团案,一举将头目周坤判处死刑,核心成员尽数落网,却也让残余势力恨之入骨。他们记恨沈知予的铁面无私,记恨他断了财路,一份针对他的追杀令,悄悄在暗处蔓延开来。 陆承宇最先截获消息,周身的温柔瞬间褪去,只剩缉毒警的冷厉与决绝。从那天起,他不再掩饰守护的心意,明目张胆地接送沈知予上下班,寸步不离地陪着他,哪怕沈知予轻声说“我能应付”,他也不肯离开,语气温柔却坚定:“知予,别怕,有我在,我绝不会让他们伤害你。” 这是陆承宇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没有疏离的“沈法官”,只有满心的担忧与珍视。沈知予浑身一僵,清冷的眼底泛起一丝浅淡的涟漪,没有反驳,只是默默跟在他身侧,走路时,悄悄往他那边靠了靠,像是在汲取一份暖意,又像是在回应一份心意。 那些日子,南城的风里都藏着杀机,可沈知予的小公寓里,却有着难得的烟火气。陆承宇会给她煮清淡的小菜,会在夜里守在他的卧室门口,哪怕疲惫不堪,也保持着警惕,会在他批改卷宗时,安静地坐在一旁,陪着他到深夜,偶尔递上一杯温热的茶水,眼底的温柔,藏都藏不住。 沈知予渐渐卸下防备,会对着陆承宇露出浅浅的笑,会主动给他煮一碗青菜粥,会在他熬夜时,轻声劝他休息,甚至会在他说起缉毒的危险时,眼底泛起一丝担忧,轻声说“我等你回来”。 他没说喜欢,可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藏着未说出口的欢喜。他盼着,这场危机过去,就和陆承宇坦白心意,就打破自己的孤僻,好好陪着他,好好爱他。 可“暗鸦”的残余势力,远比他们想象的更狡猾凶狠。他们摸清了陆承宇的软肋,设下圈套,谎称发现贩毒余孽的落脚点,引诱陆承宇离开沈知予。 那天,陆承宇接到支队电话,看着沈知予眼底的担忧,满心犹豫。沈知予看出了他的为难,轻声说:“你去吧,我待在家里,锁好门,等你回来,给你煮青菜粥。” 陆承宇反复叮嘱,语气里满是不安:“一定要锁好门,不许给任何人开门,每半个小时给我发一条消息,我处理完事情,立刻回来,别害怕。” “我不怕,我等你。”沈知予看着他,眼底的清冷褪去,只剩浅浅的期许。 陆承宇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这是他第一次敢主动触碰他,语气温柔又郑重:“等我,一定要等我。” 可这一去,便是永别前的最后一面。 陆承宇赶到所谓的落脚点,才发现中了圈套,空无一人的废弃厂房里,只有一张纸条,上面的字迹凶狠:“想救沈知予,孤身来西山仓库,不许报警,否则,让他为周坤陪葬。” 心脏瞬间被攥紧,陆承宇不敢耽搁,驱车狂奔向西山,一路上,给沈知予发消息、打电话,却始终没有回应。他恨自己的大意,恨自己不该离开,恨自己没能好好护着他。 赶到西山仓库时,他看到沈知予被绑在椅子上,脸上有轻微的擦伤,脖颈处被刀刃划破,渗出一丝刺目的红,可眼底依旧坚定,没有半分惧意。看到陆承宇赶来,沈知予眼底瞬间泛起慌乱,轻声嘶吼:“陆承宇,别过来,是圈套!” “闭嘴!”黑衣人呵斥着,刀刃又收紧了几分,“沈法官,你送我们大哥上路,今天,就让你和你的小警察,一起下去陪他!” 陆承宇停下脚步,周身的温柔彻底褪去,眼底满是冷厉,却又带着几分妥协:“放了他,所有恩怨,冲我来,与他无关。” “与他无关?”黑衣人冷笑,“若不是他铁面无私,我们怎会落得这般下场?今天,你们一个都跑不了!” 陆承宇缓缓举起手,脑海里飞速运转,他是缉毒警,身手利落,可对方人多势众,刀刃架在沈知予脖颈上,他不敢轻举妄动——他怕自己一动,沈知予就会受伤,怕自己失去他,怕这份未说出口的爱恋,连告别都来不及。 他突然笑了,眼底的冷厉褪去,又变回了往日的温柔,目光死死锁着沈知予,语气温柔得像在诉说情话,又像在做最后的告白:“知予,对不起,我没能保护好你。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喜欢了,本来想等危机过去,就告诉你,本来想陪你看遍南城的四季,本来想陪你一辈子,好好爱你。” 沈知予浑身一僵,清冷的眼底瞬间崩塌,泪水不受控制地滑落,声音哽咽又绝望:“陆承宇,我也喜欢你,我早就喜欢你了,你别有事,我们一起出去,好不好?我们好好在一起,好不好?” 这是他第一次,坦诚自己的心意,却是在这样生死未卜的时刻,带着满心的绝望与期许。 陆承宇眼底泛起泪光,却依旧温柔,他突然猛地冲上前,吸引了黑衣人的注意力,趁着他们分神的瞬间,一把推开沈知予,自己却被黑衣人团团围住,刀刃一次次落在他身上,浅灰色的针织衫瞬间被鲜血染红,温柔的眉眼,渐渐染上血色与疲惫。 “陆承宇!”沈知予嘶吼着,想要冲上去,却被陆承宇死死拦住,他的声音微弱,却依旧坚定,“知予,跑,快跑,别回头,好好活着,忘了我……” 沈知予不肯跑,他看着陆承宇浑身是血的模样,看着他温柔的眉眼渐渐失去光彩,心脏像是被生生撕裂,疼得无法呼吸。他想冲上去,想和他一起,哪怕是死,也不想独自活着。 陆承宇不想让他死。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引爆了身上的信号弹,强光闪过,黑衣人下意识地捂眼,他趁着间隙,一把将沈知予推出去,用尽最后一丝气息,轻声说:“好好活着……爱你……” 沈知予被推出去很远,他回头,只看到陆承宇被黑衣人围在中间,浑身是血,却依旧朝着他的方向,露出温柔的笑,那笑容,像秋日最后的一缕温风,温暖而绝望,最终,被漫天血色淹没。 沈知予被赶来的缉毒支队救下,可当他再次回到西山仓库时,只看到一片狼藉,满地鲜血,还有陆承宇冰冷的身体——他没有被黑衣人打死,而是在他们逃走后,选择了自杀。 他的手里,攥着一枚缉毒警徽章,还有一张沈知予的侧脸照,照片背面,是一行温柔的字迹,带着淡淡的血迹:“知予,愿你往后无灾无难,岁岁平安,愿你放下孤僻,好好爱这个世界,哪怕我不在。” 旁边,还有一封未写完的信,字迹潦草,浸着血迹,字字都是藏在心底的爱恋与遗憾:“知予,对不起,没能护你周全,没能等到和你好好告白,没能陪你煮一辈子青菜粥,没能陪你看遍四季……我怕我活着,会连累你,怕他们继续追杀你,怕我给不了你安稳的未来,所以,我只能以这种方式,结束一切。别难过,好好活着,就是对我最好的成全……若有来生,我不想再做缉毒警,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好好爱你,再也不分开。” 沈知予蹲在地上,抱着陆承宇冰冷的身体,泪水汹涌而出,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向来孤僻,向来不善表达情绪,可这一次,绝望与悲伤,像是要将他彻底吞噬。 他终于知道,陆承宇的温柔,从来都不是一时兴起,他的守护,从来都不是理所当然,这份暗恋,深沉得让人心疼,决绝得让人心碎。而他,直到失去,才敢坦诚心意,直到永别,才懂这份温柔的重量。 缉毒支队的人劝他好好活着,说陆承宇最大的心愿,就是让他平安喜乐。可沈知予不听,他的世界,本是一片荒芜,是陆承宇带着温柔而来,点亮了他的寒星,如今,温烬燃尽,他的世界,又变回了一片黑暗,再也没有暖意,再也没有光亮。 他回到他们曾经相伴的小公寓,那里还有陆承宇没煮完的粥,还有他留下的针织衫,还有温热的茶水,每一处,都留着陆承宇的痕迹,每一处,都在提醒着他,那个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不再去法院,不再批改卷宗,整日坐在窗边,抱着陆承宇的徽章,抱着那张照片,一动不动,眼底没有半分波澜,像一块彻底失去温度的玉。他一遍遍看着那封未写完的信,一遍遍描摹着陆承宇的字迹,一遍遍呢喃着他的名字,心底的执念,越来越深——他不想放下,不想忘记,不想独自活着,他要去找陆承宇,要和他一起,完成那些未完成的期许,要和他一起,奔赴一场迟到的爱恋。 一周后,沈知予处理好了所有事。他递交了辞职申请,辞去了法官的职位,给缉毒支队写了一封感谢信,而后,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只带走了陆承宇的徽章、照片和那封信,去往了西山仓库——那个他们最后告别的地方,那个陆承宇离开的地方。 秋日的风依旧湿凉,吹起地上的落叶与血迹,沈知予站在陆承宇自杀的地方,眼底没有了绝望,没有了悲伤,只剩下一片平静与坚定。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钢笔刀,那是陆承宇送他的,说是方便他批改卷宗。 他轻轻抚摸着钢笔刀,又抚摸着手里的徽章,语气温柔得像在和陆承宇说话,像在诉说心底的缱绻:“陆承宇,我来了,我没有好好活着,我来陪你了。你说有来生要好好爱我,可我不想等来生,我想现在就陪着你,再也不分开。” “我从来都不是孤僻冷漠,只是没人敢靠近我,只有你,只有你愿意温柔地迁就我,愿意好好护着我。是你,让我懂得了欢喜,懂得了温暖,懂得了爱,如今,你走了,我便没有了留在这世间的意义。” “陆承宇,等我,我们一起,看遍南城的四季,一起煮青菜粥,一起,好好相爱。” 话音落下,钢笔刀划过手腕,鲜血缓缓蔓延,落在满地的落叶上,与曾经的血迹相融。沈知予缓缓倒下,怀里紧紧抱着陆承宇的徽章与照片,眼底带着浅浅的笑意,像是终于要奔赴一场迟来的爱恋,终于要与他的温风,重逢在另一个世界。 南城的秋,依旧寒凉,香樟叶落,寒星陨落,温烬燃尽。没有人知道,曾经有一位温柔的缉毒警,暗恋着一位孤冷的少年法官,没有人知道,他们未说出口的爱恋,最终以生死作结,以殉情收尾。 只留一场隐秘而深沉的爱恋,一份无解的遗憾,藏在南城的秋风里,藏在西山仓库的荒芜里,岁岁年年,无人惊扰,却岁岁年年,都在诉说着,生死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