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意》 第2章 一 上天送给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是父母乘坐的飞机坠毁的消息。 在我快要成年,既将回到祖国的怀抱,彻底离开借宿三年的异地他乡的前夕,来接我回家的父母坠机身亡了。 好可惜。我甚至没能见到他们最后一面。 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任由眼泪糊了满脸,断断续续落在阳台上积成小水洼。 我能感受刺骨的寒冷,仿佛有一阵风吹过,带走了我身体里堆积的所有希望。我直愣愣地望向窗外,依旧那么热闹,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可此时我却觉得这些霓彩灯如同狞笑的鬼魅,又像扭曲的毒蛇,它们爬过来盘旋在我身上,束缚我的脖子使我无法自由呼吸。 就在我快要失去意识时,房间门被轰然撞开,一向沉稳老练的唤叔像爱惊的鹿,再无法维持他的优雅之姿,冲过来将上吊的绳子从我脖颈松解开。我只来得及听他一通又一遍的叫我的名字,想要回应地张了张口,没说什么就昏了过去。 等再次转醒,我睁开眼看到的第一幕,是他帮我擦手。 他是位作家,灵活变通的大脑和生满细茧的手里他的骄傲,唤叔曾说过:“大脑让我感知世界,而双手让我通过写作的方法,向公众讲述这个世界的故事。” 他是非常爱惜自己的这两件东西的,相比之下我的手比他的要粗糙得多。 不过也是因为我从小便学习着小提琴,手上磨出的厚茧无法细数,常常是要等皮磨破,有些见血了才会处理一下。 最糟糕的一次在两年前,我和唤叔同奏交响曲,小提琴和钢琴的声音相碰撞,那一瞬间我们如高山流水,正当我沉溺其中欣赏这天籁之音时,我的琴弦断开了,并且在我手上留下了不小的伤口。 唤叔很着急,立刻带我去了医院治疗。 “唤叔……”我哑声叫他,我看到他眼底积压的愤怒和疲惫。我竟忘记了他这一周都在忙改稿出版的事,那本书太重要了……“唤叔,你去休息吧,我已经没事了。我自己可以……” 他打断我,抬起那双浅灰的眸子看向我,没头没说了一句:“现在我是你的法定监护人了。” 我忍了又忍,终究还是没能控制住夺眶而出的泪水,“唤叔,我想回家。” 很奇怪,他以前不会拒绝我的任何请求,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他却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最后只得石沉大海。 唤叔检查了下我的身体状况,确认没什么大碍,只是脖子被勒紫的那块没消外,一切都好。 他对我说:“别做傻事。”话音未落就起身推门离开了。 我靠在床头,环视整个房间才发现这是唤叔的卧室。床对面靠墙的地方有个三层高的小楠木书架,零零散散放着十几本书籍。 和他相处三年,我并不知道他的笔名是什么,他没有特殊介绍,我也没有很在乎地去问过他。 我只知道他叫林唤,呼唤的唤。 我转头在床头柜上找自己的手机,没有找到,可能是留在隔壁了吧,但我现在压根走动不了,浑身无力。干脆拿了本柜子上堆叠起来的小说,打发打发时间。 《允诺之言》?作者是听雨?听雨……我能肯定我在国内并没有看到过这个作者,想来也不是很火,或者只是个外国畅销书的作者吧。 我翻开书壳,看折页上的作者自介:写小说打发打发时间,如果你翻开了第一页,正在看我写下的这些胡言乱语,说明我们有缘。 我笑了笑,觉得这个作者很有趣,他躯壳下的灵魂一定熠熠生辉。 唤叔整理好手头的材料后,端了阿姨做的餐食,可我却一点都没感觉到饿。 书中自有黄金屋是真的,这个作者的胡言乱语也是真的很好看。 “在看什么?这么入迷。”我身边的床凹陷下去,他坐在我旁边,和我一起看听雨的小说。 “喜欢这本?”他的嗓音低沉,温热的呼吸打在我的脸颊上,我不禁有些脸红。 “他的见解很独道,比如我们都认为家是归属地,但他却写家是中转站。” 我偏过身子用肩撞了下他的,继续道:“唤叔行行好,把这本书送我吧。好不好?” 可能是之前没同意让我回家,这次他几乎是在我说完话的下一秒就点头了,“一本书而已,你想看可以去书房挑。” 父母的突然离开给了我很大打击,唤叔替我处理好了手续,我的户口转到他名下。 国内安排好的大学他也不让我去上,就近在家周围找了个最好的大学。 和以前没什么两样,我上学回家,他写作作曲,所有的事情都在正轨上。 * 年轻人嘛,总会趁着年少青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已经二十岁的我当然也不例外。 两年前唤叔就和我聊过,他尊重我的想法和意见,也支持成年后自由恋爱。这些他都不拘束我,只是说:“如果谈到同性,你就要考虑长远一些,国内不能结婚,但我们居住的这个国家可以。” 他在暗示我拿外国国籍,可也不太认同同性恋结婚,因为我看到他说这句话时皱了皱眉,很短暂,被我捕捉到了。 我怀疑他有预言的能力,因为我带回来的那个人是名男性,或者说我喜欢的人的性别刚好和我相同而已。 和唤叔介绍过我交往对象后,他让我带回家一起吃个饭,也好帮我把把关。 我的现任男友叫萨时·金,是中外混血人,他有一双属于国人的眼睛,沉静而深重的黑棕色,也长着一副外国人的样子,脸庞英俊鼻梁高挺。 我简直太喜欢了,和他接吻都是一种极让人享受的过程。我非常常非希望唤叔能够接受萨时。 因为他是真的无可挑剔:萨时的家庭很幸福,在我去之前他就和家里人提过,记住了我爱吃的和不爱吃的,以至于那次我去他家桌上是满满当当的中国菜系。全是他妈妈亲手做的。实在是太过细心了,我没法不喜欢上他和他的家庭。 “学校邀请了一位有名的钢琴家来汇演参加,作为全场的开幕,想和我去看看吗?” 学校每年会有文艺汇演,主要是校内学生自建的乐团和剧团参加,连看两年后我已经有些腻味,正要摇头拒绝,萨时牵住我的手,和我额头相抵。“我很喜欢那位钢琴家,陪我去听一首曲吧,开幕式结来我们就走。” 漂亮的人撒娇总会让人心生怜爱,我无法,只得答应他。 我们往剧院走的时候,我在小路上看到穿着燕尾服正在逗小猫的唤叔。 我的注意力全在逗小猫的那只骨节分明的手上——唤叔没戴手套就在摸一只浑身脏乱的流浪猫?我感到吃惊,再一看发现他甚至是将手套摘下来特意去摸的。 在我愣神的时间里,萨时也顺着我的眼神看了过去,他的眼底渐渐升起一丝光亮。 萨时拉着我走近,唤叔听到走路声站起了起来,浅灰的眸子从我们十指相扣的手上飘过,最后往上停在我的眼睛里。 我的心一紧,竟狠心甩开了萨时的手,先他们一步开口:“唤叔来参加汇演?” 唤叔淡淡地应了一声,萨时怔然,转头看我,惊喜问道:“你们认识?” 我顶着两束炽热的目光硬着头皮点头,“唤叔是我家人。” 我清晰地看到唤叔紧绷的冷脸放松,然后换上一副平易近人的模样,他朝萨时伸出手,“淮好和我介绍过你,是叫叫萨时.金?幸会。” 萨时异常激动,连我都能看出他颤抖的双手,“林先生,请允许我向您问安。我非常喜欢您的曲目,没想到见到本人了,您比荧幕还上要英俊。” 唤叔和他寒暄过后,再次看向我,声音却陡然变冷了,“我和委员会争取到同台演出的机会,我需要你的协助。” 我和唤叔总有超过旁人的默契。 我点点头,“什么曲?” “上次被打断的那首。有谱。你直接去剧院后台找写有我名字的牌子,那个房间是我的专门休息室。你的琴早就修好了,在包里放着。” 原本我还想问问我的表演工具怎么办,没想到他直接说修好了! 四年前弦断了之后我就再也没碰过它,也没拿去维修,没想到唤叔已经替我做了这件事。 “你到前台观众席等我,我先跟过去看看。”我和萨时约好地点,然后和唤叔一起离开了。 唤叔的脸色很不好,和我印象中温润尔雅的他完全不一样。 “你和他不合适。”唤叔突然开口。 “怎么会?不是说要从心选择吗,我的心告诉我,它很喜欢萨时,那么我也是。”我笑着点点心口处,“唤叔,如你所见,我和他相处得很好。” “那为什么会在我看到你们牵着的手时松开?你明显有顾虑。”唤叔的语气依旧带着不悦,“我记得我说过我并不讨厌同性恋,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喜欢上谁是一个人的自由。” 我当时只是见你在生气,虽然不知道你在气什么,但我还是想要哄哄你,总不能有了他忘了唤叔吧。 但我知道这个理由站不稳,于是没有说话以沉默来回答他的问题。 “我并没有带你的小提琴来,但已经修好了。”唤叔轻轻叹了口气,“接下来的两年你和他出去玩吧,书先不读了。” 反正没什么大用。 我愣住,“为什么?” 他却说:“只有出去观人生,才能有人生观。” 出去看看大千世界总是没错的,如果一直被困在这一方天地之中,和井底之蛙有什么区别。 第一章锁了不用管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一 第3章 二 那一天的曲子很欢快,像是他在为我们送行,明明他之前写的曲子都那么忧伤。 五年了,我居然逃离了这个地方,还是他亲自送我走的。 五年,他把我的卡限额,强行将我划上他的户口,不准我有过多的社交……请原谅我,唤叔,我和你之间没有孺慕之情,我对你有的更多是非分之想,既然你放我走,那我便不回来了。 请原谅我,肖想几年仍没有回音,我已经累了。 萨时看出我的失落,他轻缓地将我的脑袋靠在他的肩头,温热的大手绕过我的后背,慢慢拍着,像照顾小孩子一样。 可明明在这段感情里,我才是年长的那个,我却很脆弱,需要他的怀抱,汲取来自他的安全感。 飞机下降时颠得厉害,我靠着我的大山,睡得安稳。 “淮好,等回去我们就结婚吧。”我在睡梦中模糊听到有人这样和我说了一句,我没有理会,越睡越沉,像快要再也醒不来。 于此沉沦至世界毁灭。 萨时以为我睡着了,只是叹息着用手抚我的脸颊,轻声在我耳边说:“我爱你。” 而我知道我是在逃避,我不敢说“爱”,似乎对他说“喜欢”已经是我能给的所有。 * 总说七年之痒,这是我和萨时·金在一起的第三年,我开始有些厌倦,不可否认的是他真的很好,处处包容我,尽量避免与我产生冲突,更不会让矛盾延伸为吵架。 他会关心我为什么生小脾气,萨时曾说:“你愿意相信我,知道在你生着气时我不会离开,所以会时常发发小脾气。这太正常了,因为你爱我呀。” 是吧?是因为我爱你。 ……我真的爱你吗? 两年间我们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回过家,不论是唤叔家,还是我已故父母的国内老宅,我都没有回去过。 听雨说得不对,家既不是归属地,也不是中转站,而是一个令人怯懦的地方。 我思考过很多回到唤叔那里之后,他会问我的话,我想了太多太多,最终还是无法确定。 迷茫散去后只剩一地空白,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我抓不住任何东西。无论再怎么伪装,再怎么披着光鲜亮丽的外衣,我的骨子里仍是胆小鬼。 我们一起去了泰姬陵,去聆听那段可歌可位的古老爱情故事。 萨时从古墓中抬头望我时,他的眼中闪着泪光,“他们还是没能走到最后……” 我听他失落说着,心中默默叹息,微微仰头去亲吻他抿着的唇瓣,“我们仍然相爱,不是吗?所以不要为了一段失败的感情难过,这不值得。”他郑重地点头,温柔回吻我。 后来到了阿尔卑斯山下,他向我求婚,我笑着对他说:“如果你能摘到阿尔卑斯玫瑰,我就答应你.。” 我在给萨时机会,一个知难而退不伤任何人的机会。 他沉声道:“好,你等我。” 他让我等他,却再也没能等到他回来。 萨时找的当地向导为了能赚更多的钱,无视天气原因带着一群毫不知情的游客上山摘那象征爱情的野玫瑰。 大风呼啸而过,山上的雪有明显的松动迹象,正当他们想要返程躲避时,却见到了雪山上那片洁白里的鲜艳——他们找到了野玫瑰,找到了爱的容器,所有人都不再关心安危问题,一股脑冲向玫瑰花海。 就连一向理智冷静的萨时也冲了过去,争夺那株最大的黄玫瑰。 可这一切都是假的,他们死在了那个山坳里。 向导给他们的氧气瓶里有致幻迷药,他们看到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雪崩时,雪覆盖在身上的重量才是真实的。 我在事故后被警方传唤去认死者,当看到萨时原本英俊的脸庞冻得泛紫,右手里什么都没有却攥得死紧。 警察告诉我说,他被找到时手上抓了一大捧雪,可能以为他摘到了玫瑰。 不过现在雪融化了花也没了,只留下想要完成爱人提出的任务的信念在支撑他,即使已经离也也不愿松手。 “请转告我的爱人沈淮好。我永远爱他,不曾改变。” 这句话是我在把他手机开机的看到的,我忍着愧疚难过的泪水,不让它落下。 已经没人会为我擦掉这决堤的眼泪了,我带着萨时的骨灰和他的所有行李离开了这里,临行前去听了向弄的供词。 “我没想到会发生雪崩。走之前天气还好好的,我只是为了赚钱糊口。上帝想要惩罚贪心的人,这并不能怪我。” 我咬牙,从唇齿中挤出两个字:“畜生。” 我带着萨时逃回了家,把通信方式全部调换,如同与世隔绝一般。 如果可以,我宁愿死在山上的人是我,而不是他。 我将他放在和我的祖辈们一起睡着的宗庙里,虽然我没口头上同意他的求婚,可在回来的路上,在我心里已经和他走过了短暂的一生。 我坐在老宅的院子里发呆,这里和我小时候的印象差了很多,原本我该躺在奶奶舒适的藤椅上,摇摇晃晃像在骑马,而不是现在这张皮革椅。 坐着很不习惯。 唯一不变的是透过桂花树洒在我身上暖烘烘的阳光,它永远都在,是亘古不变的。 正当我昏昏欲睡时,隔壁阿婆来敲了院门,抑制不住地激动:“淮娃回来啦?来给阿婆开个门嘛,阿婆有东西要给你。” 我挣扎了一会儿,还是去开了门。阿婆一上来就拉着我转圈,嘴里念叨:“可以可以,比以前要壮实,捏到都有肉了,唤子没虐待你嘛?” 我苦笑着说:“阿婆,唤叔怎么会虚待我?他心疼还来不及呢。” “那你咋个自己回来了?” “想回来看看。” 话音未落,我就听到院外传来摩托的声音,还不止一辆。 阿婆脸色瞬间白了不少,我来不及问话就被她推搡回屋,“快,快,从后门出去,我来解决……这个是给你的,唤子让我给你。” 阿婆把她手上的东西塞进我的怀里,然后出去招呼那群不速之客。 老宅靠山,从后山上可以看清院子里的情况,我没敢犹豫,立刻跑了出去。 “头儿,你看,居然还有骨灰!” 他们居然直接去了宗祠,我浑身的血液变得冰冷无比,无法再迈出一步。 于是我听到了更令人齿寒刺骨的一个字,“砸。” 萨时的骨灰! 我拼命逃回去,却是眼睁睁看着瓷罐在地上砸碎,落地如花绽放,只得一瞬灰暗。 我颤抖着走过去,在散落的尘埃前跪下,泣不成声:“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想过会这样……” 我不能再求他原谅我了,他不可能原谅我了。 那一伙人的头儿从地上捡起刚刚阿婆给我的东西,那是一本书。 应该是我没拿稳,跑过来的时候掉了。此刻的我顾不上这些,只想把萨时的骨灰聚拢,重新装好。 他还没有回到故土,你们不能这样对他。我崩溃地想。 “这是什么……《归属地》?作者叫什么?听雨?” 我一愣,茫然看向那个人手上的黑皮书。 “我知道头儿,这个不就是那个林什么死人的笔名吗?” 林唤的笔名,叫作听雨。 头儿俯身掐住我的下巴,眼神凶狠杀伐,“你知道他……我是说林唤,在哪儿对不对?” 我沉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没有回答他,这反倒把他激怒了,“当初那个死人偷了我的毕业论文,让我坐了三年牢,老子凭什么不能讨个公道?!” “褚应,你少说两句……”阿婆苦苦劝道。 “我呸,你个老婆子也配教训老子?” 我沉默,再抬眼时恨不能杀了面前的人,“那他妈是你自己活该。” 褚应就是个颠倒黑白的废物,不过因为钱,就闹得都不得安宁。 “你说什么?”他面露凶光。 我丝毫不惧,盯着他一字一顿道:“你他妈就是个废物点心。” 眼看着拳头就要落在我身上,他的小弟都拉住他劝道:“使不得使不得,现在是法制社会,等明儿再问也来得及。” 混混还懂法?我冷哼一声。 等他们走后,阿婆蹒跚朝我走来,心有余悸道:“还好他们不知道沈家还有个你,我的天哟,要不然真会做出什么来。前几天他们来砸你家东西我报了警,警察拘留了他们,没想到又来了。” 我跪在地上没吭声,阿婆以为我太伤心,正要离开,又听到我问话,“林唤是沈徊路吗?" 阿婆耳背,没听到我这一声问话,匆匆忙忙便走了。 我也没指望她能告诉我什么,这个阿婆一直都神神秘秘,不像其他太婆那么八卦,她有很多自己的秘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沈徊路,林唤,听雨。 原来你早就在向我表达你那畸形的爱意了,只是你不说我不问,就当作从来没有发生一样,就像那一场雨无法从头来过。 林唤大我十四岁,是我父母在山上捡回来的孩子,。 妈因为身子弱,总是不能受孕,然而老一辈人催得紧,于是顺理成章的,他成了我们家的一员。 爸爸给他取名叫“徊路”,他说这个名字压得住他流浪的苦涩,终于苦尽甘来了。那一年的林唤七岁。 我因为意外来到这个世上,一开始检查到我时他们并不想要我,十四岁的林唤开始懂事,觉得无聊孤独,恳求我父母留下我。 所以我平安来到了这个世界。 林唤二十岁离家到国外读书,他并没有盗窃任何人的劳动成果,相反他甚至是无私的在帮助褚应,但那份文件被旁人拿走,最后判了褚应的罪。 褚应矢口否认,一直在说是林唤的错。 唤叔失望透顶,离开了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家。 那时的我还小,只记得他走前下了一场大雨,应该是天公看他太冤,来为他洗刷干净离家的路,或许到了第二天这路就繁花锦簇了吧。 到了国外他换了名字,找到定居的地方。 这才是他很快接纳当时年少轻狂我的吧。 因为我们早就认识,早就熟悉对方,只是我不知道,我被他蒙在鼓里。 那时的他事业有成,在国外发展出一条很好的交易链,做到这些他也不过才二十九。爸妈送我去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他,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叫我唤叔吧,以后这里就是你的第二个家,不用太生疏。” 他处处都在为我考虑。 我却认为他不喜欢我。 “沈淮好!” 我正在收拾萨时的骨灰,能够拾起来的我都重新装进了新的瓷罐。 我听到声音没有抬头,只有颤抖的手出卖了我。 “淮好?让我看看你。” “别碰,你手脏。” 我冷声拒绝了他的好意,伸在我面前的手也收了回去。 我知道他来了,可我不想理他。 “阿婆和我说了你的事,我感到抱歉。”林唤放低姿态,轻言细语道。 我依旧没有说话,我蹲在地上,想着应该带他回他的家,还是就埋在这里。 我把脑袋埋进□□,眼泪打在地面上,把地面染在深色。 他的父母在等他回家,我必须回去交差。 “他要回去,你也一样。”林唤低声说,“这里对于你来说,有太多回忆,你待在这里,只会更难受。” 第4章 三 “我的家就在这里。”我固执地闷闷地回应。 林唤不忍心看我这么消沉,从酒窑里拿了壶桂酒,又到厅堂端了张小桌子在院子放好,倒满两杯。 “借酒消愁。”他向我举杯示意,没管我有没有回应,仰头将他一饮而尽了。 他喝得豪迈,没设防被陈年烈酒呛住,止不住地咳嗽。 我没动面前的酒杯,在我看来那就里杯毒药。 我盯着酒杯里黄色还有些许桂花沉淀在里面的酒,过了好一会儿才问他:“你想知道什么?” 林唤沉默良久,眼尾的红润不知是伤心难过,于是被呛住留下的痕迹。 “你快一个星期没有寄给我明信片,我很担心。最后一张从德国寄来,我就猜你们会去阿尔卑斯山。后来看到雪崩消息,我就立刻去找你们了,结果问遍民宿,其中一家告诉我,你已经离开了。我很后悔。” 后悔什么?后悔放任我们出来环游世界,还是后悔把我关在他身边禁锢五年了? 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 我听他说着过往的小事,可这些事早如过往烟,死去的人不能复生,时间马不停蹄地往前走着,世间万事万物就只有四季在周而复始着。 * “要跟我回去吗?” 林唤想揉我的头,被我躲开了。 “我自己回去,徊哥……”我顿了顿,最后还是换了个称谓,“唤叔,我不想和你纠缠不清。” 说完我便带着萨时回屋了,今天也不过才入秋没多久,怎么会这么冷。 冷的刺骨,冷的钻心。 * 我是最先回家的那个,毕竟萨时离开家太久了,估计他也想着家呢。 “小淮回来啦?快进来,外面太冷了,进来暖和暖和。” 金夫人热情地招待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面对这样温馨的场景,无论如何我都开不了口,骨灰就在我随行的包里揣着,东西膈应着我的后脊,如芒在刺,令我坐立不安。 金先生放下报纸,看到我非常高兴,笑起来时连胡须都在攒动,他把离壁炉最近的位置腾出来让给我,拍拍软垫示意我去坐下。 我该怎么办。 金先生见我一言不发,以为是担心害羞的,于是先挑了话头:“怎么样,出去说得开心吗?” 我深呼吸,勉强用平稳的声音回答:“过得非常愉悦,简直无法想象两年内走了这么多地方。” 金先生哈哈大笑,“唤说得对,就是要你们自己出去多走走,不然老困在这里像什么话。” 我的心明显漏跳了一拍。 金先生刚刚说到了“你们”,这是从开始对话以来第一次提到人数。 可为什么他不问我萨时去哪儿了? “金先生,您知道萨时去……” “今天的运气真是坏透了。” 大门被“嘭”地撞开,冷空气疯狂钻进客厅,我不由得打了个喷嚏,又茫然抬头看向站在大门口脱大衣的男人。 是萨时·金。 我张了张口,忽然哽咽,泪水不由自主地掉落。 “萨时,快来看看谁回来了?”金夫人向他展示惊喜似的,从我面前让开,“是谁好哦!” 她也看向我,却看到了我眼底蓄满的脆弱,不禁慌了神,连忙问我:“哎呀怎么哭了……是因为太久没见到我们么?还是回家觉得太激动了?不哭啊不哭,咱们就是哭,也要流幸福的泪水。” 我瞪着萨时,萨时也在看到我后停在原地,冷眼与我对望。 金夫人明事理,瞬间猜了个七七八八,拉起还坐在地上发愣的金先生出门,“今天的菜还没买,我们先出去一趟,你们好好叙叙旧。” 话音伴随着关门声一起消失了。 “你不是死了吗?” “你怎么还活着?” 异口同声的两句话俱是伤人的利器。 萨时先反应过来,“你不是死在阿尔卑斯山上了吗?你不是去摘那愚蠢的野没瑰了吗?” 我发怔,这些都是他做的事,怎么全到我身上来了。 “萨明·金骗我?”他危险地眯起眼,像即刻要出动捕猎的豹子。 我抖着声音,努力便自己平静。“你到底是谁?” 他冷笑着,靠在我旁边坐下,极俱压迫感气弥漫在我周围,我几乎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望我认识的萨时·金。 “沈淮好,我是萨时·金啊。” “不可能,你明明已经死在……死在山上了。” “那里我哥哥。”他叹了口气,嘟哝道,“我早该猜到的。明明我们长得那么不一样,你却一点都没发现。” 他没指望我发表什么见解,自顾自得讲了下去,“我父亲在遇到那个中国女人前,那个女人就已经有了孩子,当时医疗设备不完善,只检查出我们其中的一个。我们其实是双胞胎,只不过,他的眼睛偏黑,而我偏棕并且在左眼角下有一颗泪痣。 “我母亲被蒙在鼓里,麻醉剂让她昏了过去,所以他不知道我哥的存在。”他苦笑着,“中国人总爱说世事无常,又会摇头评价这是造化弄人。” 萨时·金一边说起尘封的往事,一边观察我的变化,“你大可以放心,和你在一起三年的一直是我哥哥,并不是我。” 他起身换了个位置,坐在了靠窗那边,“只不过你们到了任何地方,要做什么事情,我都知道,我必须要营造出自己不在家的样子,为此我在另一个陌生国家生活了一年。你们出去旅游的第二年我实在受不了那种孤苦伶仃的生活了,所以我骗我爸妈,说你还想出去玩,而我为了学业回提前来了。” 我的眼睛被炉火熏得生疼,可我不愿去看旁边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我一直在想萨明为什么会喜欢上你,亲眼见你一面我就明白了。”他转头看向我,直直望进我的眸子里,“你的眼睛生得太好看了,看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 他说这句话时,我能感觉到**裸的嫉妒。 这种感觉很不好受。 萨时·金突然说:“这个秋天比以往都冷,不是吗?”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只得点点关同意他的说法。 “是不是快要下雪了。”他望着窗外的景色。 我皱了皱眉,不明白他这声感叹有什么意思。萨时·金低头喃喃道:“今年本来说好了要一起去看雪的。” 这声叹息太轻,我没有听见。 时间流逝地很快,早上我赶过来时还阴蒙蒙的天,现在居然漏出了的一缕阳光。 已经到下午了吧,金夫妇还没回来。 我的心紧了紧,有种不祥的预感。 “你以后还是别来了。”萨时·金周身的气场又陡然冷了下去,“我告诉过他被爸妈发现,没想到直接被撞破了。你应该还有印象吧,那一次汇演,我哥和你往剧院走,你们离开后,他转身看到了我妈。” 我被冻得浑身僵硬,他像是没注意到我的不对劲,自说自话,不住倾诉:“你和林唤一走,我妈跑过去就抓着他走问,他含糊应付后立刻给我打了电话。我承认我有私心,我不想你们在一起。我只想带着我哥藏起来。” 躲在隐秘的角落,不被任何人找到。 “今年我和他说好,找一个地方隐居。但他不要我了……”萨时金说,“你走吧,别再回来了。” 这便是我和他的终结,故事草草落了幕,而我不愿再深究,我离开了。 我不知道他会和父母怎么解释,我没空去想这些,现在我的大脑一片混乱,眼前看见的事物渐渐模糊,一个高大的身影朝我奔来,在我失去意识的前一秒,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被搂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 “感觉怎么样?” 我醒来时,床榻边坐着陌生的男人。 我怯懦地缩了缩脑袋,低头看到自己穿着病号服,愣了一下,抬首问那个男人:“您、您好,请问我是生病了么?我怎么了呀,可以告诉我吗?” 我的声音渐渐弱下去,不敢说太多话。 我看到这个男人眼里的痛楚和悲伤了,他好像很难过。 “你忘了一些人和事,可能要过很久才会记起来,也可能会遗忘一辈子。” 男人的声音很温和,像山间的潺潺流水。 “我叫林唤,而你……你叫沈淮好。” 沈淮好?我呆呆想着,是个挺好听的名字。 “你认识我?” 林唤低眸,苦叹道:“何止是认识。” 他攥紧拳头,想要做点以前不敢做事,但最终还是松开手,抚了抚遮住我眼睛的刘海。 “我们有很多没有解开的矛盾。你因为精神受创,大脑保护机制过度,所以才导放暂时性失忆。想出院和我回家看看吗?” 我没有拒绝他的邀请,毕竟我浅意识也觉得这个人与我的关系不一般,尤其是……我抬起左手,看了看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和他刚刚碰我时,他手上那枚戒指是同款。 它们相撞时会发出清脆的响声,比如此刻他和我十指交扣时。 林唤是我的爱人,我笃定地想。 他带我回了家,开门的那一瞬间熟悉感铺面而来,我却想不起什么,林唤见我发愣,牵过我的手,在我的发顶上吻了吻,带我进到客厅坐下。 “想吃什么?”林唤朝我笑了笑,“可以随意点餐。” 我歪头想了想,在脑子里寻找所剩无几的记忆,“桂花糕吧,这个能做吗?” 林唤往我面前摆好两本书和一些零食,嘱咐道:“医生说怕你精神再次受创,这几天先不要接触网络上的东西,好好养着吧,看会儿书等我。” 书我没有碰,光是看着那黑沉沉的书封,我就觉得很不舒服,瞪着瞪着莫名其妙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已经到了床上,我被他搂在怀里。 窗帘并没有拉实,正在下山的冬日小太阳悄悄将最后一缕温暖洒在被子上,落在我伸出去的手心中。 我扭头看了看窗外,灯火延绵十里,一派生机盎然之像,让人心生喜悦感到幸福。 可在幸福之余,我还有些苦涩和迷茫。内心空落落的,什么都抓不住。 “醒了?”林唤低哑的声音从我脑后响起。 我转回头去看他,笑道:“我的桂花糕呢?不会做失败了吧?” 林唤凑到我面前吻我,“叫阿姨帮忙温着呢,没失败。” 虽然我失忆了,还是有些微记忆,记得他手艺好,尤其是做甜品。 后来我问过他为什么这么会做甜品,他说:“因为有只馋猫小时候喜欢糖,吃多了长了蛀牙,痛得直掉珍珠,没办法,只能做点无糖的漂亮东西哄一哄了。” 我怔然,手上还没来得及送入口的慕斯掉入盘子,“这是无糖的?!” 甜品怎么能是无糖的! 还好他在我要爆发前解释了。 “当然不是,这个放了不少糖。” 我小心翼翼尝了一口,还是之前那个味道没变,和桂花糕一样好吃。 “你怎么什么都会啊……”我感叹道,“这么一看,我简直像个废物,什么都做不来。” 林唤温声道:“每个人会的东西都有所不同,这样才组成了多元的世界。我有段时间很忙,经常弄去东西,钥匙都数不清换过几把了,你花了一周时间找材料做了一只针线小狗,让我挂在钥匙串上。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把钥匙再搞丢,就再也不让我回家了。” 他顿了顿,摩挲我的手,淡笑着,像春日里盛放的百花,“你是一个很棒的人,不用为了一点小事就自我否定,这没必要。” 话虽如此。 不过我失去的记忆好像再也回不来了,这倒是不成问题,毕竟有林唤在,似乎失去这些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他总会帮我记得一些,然后讲给我听。 *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去参加了一个葬礼,死去的人叫萨时·金。 我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问林唤,他也只是说是我以前的朋友,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人。 我走到他的墓前放下白花,无意中又看到在他旁边有个无名碑,心忽然刺痛了一下。 我觉得这个地方让我感到不舒服,就想要提前离开,和萨时的父母打过招呼后,我们就走了。 我和他在街上走着,慢慢散步回家。 我没看路,一直盯着林唤,结果不小心撞上一个小朋友,他的眼睛很特别,是偏黑的棕色,有着像中国人却又有外国人的样貌,我看他的第一眼觉得熟悉,但想不起来在哪儿见到过。 或许是在梦里有过一面之缘吧。 小朋友挎着一只大篮子,里面是五颜六色的玫瑰。 我俯下身去摸他的头,柔声问:“撞疼了吗?” 他睁着大眼睛,慌乱摇头。 “买一枝玫瑰吧。”林唤突然提议。 我想了想,觉得也是,就算是不小心撞到小朋友,给他道歉啦。 于是挑了选枝黄色的,递给小朋友零钱,然后把花送给了林唤,笑着问他:“林先生,你愿意和我在一起一辈子吗?” 林唤接过我的花,“我愿意。” 小朋友朝我们感激地笑笑,一步三回头地走了,走到拐角处还挥挥手,大声说道:“大哥哥,祝你们永远幸福!” —END— 完结啦[星星眼]番外不知道有没有,应该有的吧。 这个故事充斥着遗憾,我已经尽力圆回去了,毕竟在一开始,我想的就是淮好和唤叔在一起,不知不觉却插入了萨明。 是我的过错,不要怪淮好。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