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开局,你管这叫养老?》 第二十九章 到达边城 大概是饿狼谷那伙匪徒的下场传了出去,震住了其他不长眼的,接下来的路竟是异常顺畅。 这可把陈娇憋坏了,她还琢磨着再遇上几波不长眼的,来场“零元购”补充点物资呢,结果连个毛贼的影子都没瞧见,只能悻悻作罢。 这段日子,韩泽那边倒是没闲着,给陈娇传过来不少新鲜玩意儿——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满满当当一堆。 先前陈娇跟他提过这边没电,他便没送这些。如今一听她的交易中心升了级,水电齐全了,立马就把这些东西打包传了过来,里头还塞满了海量的影视资源、电子书,瞧着倒是用了心的。 另一个世界的电影电视剧,跟陈娇原来的世界比起来,差别可不小,好多都是她闻所未闻的新剧。 于是乎,每当秦浩川和庄毅轮流赶着骡车,慢悠悠往前晃时,陈娇就窝进自己的空间里,捧着平板看得津津有味。 更让她惊喜的是,里面居然还有末世前的短视频平台海量视频,点开一看,一大半都是美食视频。 咕嘟冒泡的红烧肉、金黄酥脆的炸鸡、淋着红油的火锅……看得她口水直流,什么心理阴影,没一会儿就烟消云散了。 打那以后,陈娇就像着了魔似的,天天跟空间里的加工坊死磕,愣是把那冷冰冰的机器,折腾成了个全能“美食机”。 秦浩川和庄毅可就享福了,顿顿换着花样吃好的,今天是皮薄馅足的包子,明天是喷香流油的烤肉,俩人的脸蛋都肉眼可见地圆润了些。 可庄毅心里却揣着个事儿,越靠近目的地,那点愁绪就越重。一想到到了地方,就得跟道长分开,他就难过得直揪心。 好几次话都到了嘴边,想问问道长:“您真的不买个仆人吗?我愿意卖身为奴,伺候您一辈子。”可每次都没敢说出口。 又颠颠晃晃走了大半个月,流民们身上带的那点粮食早就见了底,中间多亏了陈娇把从匪徒窝里搜来的库存粮食拿出来,掺着干货一起给大家分了,才没让队伍里出现饿肚子的情况。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陈娇总算找到了合心意的落脚地。他们一行人来到了一座名叫“临风城”的小城,这城建在半山腰上,背后靠着连绵的青山,前头就是一片茫茫大海。 城里的客栈挺有意思,好些房间都是“海景房”,只要楼层够高,推开窗就能瞧见波光粼粼的海面,风一吹,带着股咸腥的潮气,倒也别致。 这临风城不大,人口稀稀拉拉的,他们这一大波流民浩浩荡 荡地涌进来,立马就惊动了城里的县令。 没错,这么个巴掌大的小城,居然还是个县城,有皇帝亲自派来的县令管着,县城下头还辖着十二个镇子,以及数不清的小山村、小渔村,盘根错节的,倒也像个正经地方。 陈娇跟着流民队伍一起去了县衙。县令一听说他们都是逃荒过来的,仔细检查了众人的户籍和过所,脸上居然露出了几分喜色。 他们这县人口一直不多,如今有这么多流民愿意留下来,可不是天大的好事嘛。当然,县令不知道,这大概是唯一一波往他们县来的流民了,想再等下一波,怕是难了。 陈娇自始至终没往前凑,就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裳,安安静静地站在人群后头,甚至还把庄毅拉到自己身前,借着他的身子挡了挡,身边再站着个秦浩川,三人凑在一起,瞧着倒像寻常的一家人。 县令看着乌泱泱一片人,也没多为难,大手一挥,给他们安排了几个条件还算不错的村落落户。 这些流民原本都是种地的好手,县令也没瞎安排,没把他们往渔村送,全分到了有耕地的山村,倒也算人尽其用。 出了县衙,陈娇就跟大伙儿告了别,说自己打算先在县城里落脚,要是他们在村里安顿好了,她在县城住腻了,说不定还会去村里串串门,在村里安个家也不一定。 她从匪窝里收缴的金银本就不少,这会儿也大方,直接搬了一箱银子出来,给流民们分了,让他们拿去置办些安家的物件。 流民们拿着银子,对陈娇感激得不行,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说就算在村里落了脚,也一定给道长留个最好的建屋子的位置,随时等着她去。 等所有人都欢天喜地地散开,有的去采买锅碗瓢盆,有的去打听去村落的路,陈娇刚转过身,就见庄毅还直挺挺地站在原地,哪儿也没去,就那么眼巴巴地瞅着她。 陈娇愣了一下,笑道:“哦,小庄啊,差点把你给忘了。刚刚给他们分了银两,可不能漏了你,还有这一路赶车的酬劳,加起来,我给你二十两银子吧。拿着,快去找他们汇合,也好早点去村里安顿下来。” 说着,就从怀里摸出个沉甸甸的银锭子递过去。可庄毅却没接,反而“噗通”一声跪下。 像是下定了天大的决心,闷声说道:“道长,我……我愿意自卖为奴,求您收下我吧!”“啊?”陈娇眨了眨眼,有点懵。这怎么还赖上她了呢? 庄毅见她没立刻拒绝,赶紧又说道:“道长,您要是在县城安家,身边有个 成年男子,办起事来总归方便些。而且您平日里出门,总得有个人跑腿打杂、搬个东西什么的,我力气大,啥活都能干!” 陈娇一听,琢磨着好像也是这么个理。她一个女子,带着小川这么个半大孩子,在外人眼里,确实容易被当成软柿子捏。 要是身边跟着个庄毅这样的成年男子,旁人多少得掂量掂量,能少不少麻烦。再看庄毅,先前刚遇上他的时候,瘦得一阵风就能吹倒,颧骨都凸着。 这大半个月跟着自己,顿顿吃得饱、睡得香,赶马车也不算累,竟是长了不少肉,脸颊圆润了些,身上的力气也见涨,瞧着健壮多了。 他本就个子高,往那儿一站,眉眼也带着股硬朗劲儿,看着就不是好惹的样子。 陈娇沉吟了一会儿,心里有了主意,打算留下庄毅。不过,“买奴”这事儿她可没打算干,都是平等的人,没必要弄这一套。 可能是她第一次穿越,三观还不能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吧,而她也不打算急着去改变。 竟然打算把庄毅也留下来,但他们三个的身份得先捋顺了。等她在县城找好住处,肯定要更换户籍。到时候得好好操作一番,把三人的关系给定下来,省得日后惹人怀疑。 陈娇现在用的是“吴小云”的过所和户籍,身份是个死了丈夫和儿子的寡妇。那庄毅和秦浩川,就可以说成是她丈夫姑姑的儿子。 嗯,就当丈夫有两个姑姑,一个嫁了姓庄的人家,生了庄毅;另一个嫁了姓秦的人家,生了秦浩川。 这么一来,俩人都得叫她“表嫂”,他们三个各有各的户籍,合情合理,旁人也挑不出错来。 等以后在县城安顿稳了,还能给庄毅寻个媳妇,到时候家里有个人收拾打理,她就能腾出手来,多学些东西。 毕竟谁知道以后还会穿越到什么地方去呢?多学些本事,总能更轻松地应对各种情况,总没错的。 喜欢地狱开局,你管这叫养老? 第三十章 边城定居 陈娇领着秦浩川和庄毅两人,先在临风县城里寻了家看着干净的客栈落脚。虽说临风城算不上什么大城,但临海的地理位置好。 南来北往的商队总爱在此进海鲜干货,城里随处可见摆摊卖海鲜干货的铺子,咸鲜的海腥味混着食物的香气,在街头巷尾慢悠悠飘着。 歇了一晚养足精神,第二天陈娇就带着两人直奔城里的牙行。一进门,她就大大方方说明了来意:“我要带着两个表弟在这儿安家,劳烦你们帮忙寻处合适的宅子,最好是能住得舒心、方便过日子的。” 牙行里的伙计都是老江湖了,眼尖得很。一眼扫过去,见陈娇穿的衣裳看着朴素,连点多余的绣花装饰都没有,可上手一摸(递茶水时不经意碰了下袖口),就知道那布料是上等的云锦,摸着细腻挺括,不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 再看秦浩川和庄毅,两人虽面带拘谨,却都透着股老实劲儿,凡事都下意识看陈娇的眼色——这明摆着,这一行三人里,做主的是这位姑娘,而且还是个不差钱的主儿。 伙计不敢怠慢,当即领着三人在城里转了起来。先是看了处临街的一进小院,可惜院子太小,连个晒东西的地方都局促;又看了处城西的宅子,倒是宽敞,可离市集太远,买个菜都得走半个时辰。 转了大半天,最后陈娇一眼看中了城东的一处二进宅院。这宅子格局方正,前后两个院子分得泾渭分明,前院能搭个葡萄架、摆两张石凳,后院还带个小花园,种着几棵老桂树。最贴心的是,前院和后院各有一口水井,各配了一间小厨房,不管是自己住还是分着用,都方便得很。 陈娇围着宅子转了两圈,摸了摸后院水井的石栏,又看了看厨房的灶台,笑着点头:“就这处了,我看着舒心。”当下就拍板买了下来。 说起来,她从饿狼谷匪徒那儿抄来的银子,这会儿花起来真是九牛一毛——买这处宅子才花了五百两,连她钱袋里的零头都算不上。 办手续时,她想都没想就把房主写成了自己的名字,秦浩川和庄毅也没意见,毕竟这宅子本就是陈娇出钱买的。 有了宅子,落户的事就好办了。陈娇带着两人去衙门办手续,秦浩川和庄毅作为亲戚,顺利把户籍挂靠在了这处宅子名下,不过三人还是各有各的独立户籍,日后不管是分家还是办事,都不耽误。 手续办齐后,牙行还特意安排了两个杂役过来,里里外外把宅子打扫得干干净净,连窗户缝里的灰尘都擦得锃亮。当天傍晚,三人就拎着行李搬了进去。 陈娇住宽敞些的后院正房,前院则分给了秦浩川和庄毅,一人住东边的厢房,一人住西边的,中间隔着个小天井,平日里互不干扰,相处得倒也和睦。 可住了小半个月,陈娇就觉得有些不方便了。之前在路上的时候,吃喝拉撒都是她一手安排,倒也没觉得累;可现在安定下来,总不能天天还是她来管着柴米油盐、打扫屋子这些琐事吧?她一个姑娘家,总跟两个大男人天天凑在一起处理家务,也实在不妥帖。 这天晚饭时,陈娇看着坐在对面吃饭的庄毅,心里又琢磨开了:庄毅都十七了,按这时候的规矩,早该娶妻生子了。 可他如今在临风城没根基、没产业,就是个外来的年轻人,想寻个踏实过日子的好姑娘,还真不是件容易事——谁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连固定住处都没有、没个正经营生的人呢? 琢磨来琢磨去,陈娇干脆又跑了趟牙行。这次她直奔主题:“我想挑个年轻、还没出阁的女子,不用多漂亮,只要老实本分、能干活过日子就行——是给我表弟庄毅选媳妇,到时候让他自己挑个顺眼的。” 牙行伙计很快就领来了四五个姑娘,有看着娇俏的,有看着文静的。庄毅红着脸,搓着手看了一圈,最后却选了个看着最普通的姑娘——这姑娘个子中等,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眉眼清秀,算不上顶好看,但眼神实在,一看就是个能吃苦耐劳、踏实过日子的人。 陈娇问清了情况,这姑娘家里穷,父母为了给弟弟凑彩礼,就把她卖到了牙行,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家里人一直叫她“六丫”。 陈娇又单独拉着六丫聊了聊,问她愿不愿意嫁给庄毅。六丫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好半天才小声说:“庄大哥看着是个老实人,我愿意。” 事情就这么定了。陈娇花了十两银子从牙行把六丫赎了出来,又马不停蹄带着人去衙门,托人给六丫消了奴籍,改成了良民身份。 紧接着,她又请人写了婚书,让庄毅和六丫按了手印,还特意给六丫改了个正经名字——“刘雅”,取“文雅、端庄”的意思,也算是给了她一个新的开始。 家里添了个女人,日子一下子就有了烟火气。刘雅是个勤快人,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打扫院子、烧火做饭,把前院后院收拾得井井有条,连庄毅的衣裳都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庄毅看在眼里,心里踏实得很,也放心地出去找活干了。 临风城靠海,最主要的营生就是跟海货打交道——要么是出海捕鱼,要么是晒制海鲜干货, 要么是开铺子卖海货。 庄毅有了本地户籍,找活干也方便了不少。他在市集上转了两天,最后在一家专门制作海鲜干货的作坊里找到了活干,负责给鱼、虾去鳞、清洗,再帮忙挂起来晾晒。 作坊老板看他手脚麻利、干活实在,每月给开了一两银子的工钱。一两银子看着不多,但在临风城已经够一家三口省着点花用的了。买米买面只需要几百文,再买点蔬菜、偶尔割点肉,日子就能过得有滋有味。 庄毅有了稳定的活计,刘雅又把家里打理得妥妥帖帖,陈娇也就不再多管他们的事了,只偶尔在他们遇到难处时搭把手。 安顿好两个“表弟”,陈娇终于能腾出手来琢磨自己的事了。她当初决定在这儿住下来,可不是为了混日子的,而是想趁着现在日子悠闲的机会,学一门能安身立命的技能。 一开始,她也想过学琴棋书画——毕竟是古代女子的“标配技能”,学着也雅致。可转念一想,琴棋书画虽好,却不能当饭吃,真遇到急事了,半点用都没有。 思来想去,陈娇觉得还是学医术最实在。不管是在哪个年代,懂医术总能帮到自己、帮到身边的人,关键时刻甚至能救命。 定下目标后,她就开始在临风城里四处打听,看有没有医术好的医师愿意收徒弟。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让她找到了一位。那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姓李,据说祖上曾在太医院当御医,传到他这一辈,医术也是十分了得。 李老头家里开了家“济世堂”医馆,不过他年纪大了,身子骨不如从前,早就不怎么出来坐诊了,平日里都在医馆后院养花种草、整理医书,医馆里的活计都交给儿子李大夫打理。 喜欢地狱开局,你管这叫养老? 第三十一章 拜师学医 陈娇知道这李老头是个宝贝,不敢贸然上门,先托了牙行的伙计去探口风,问李老头有没有收徒的想法。结果伙计回来带话,说李老头一听想拜师的是个女子,当场就摇了头。 在他看来,女子心思细是细,可学医要背那么多医书、要跟药材打交道,还得给人看病问诊,太辛苦,女子根本吃不了这份苦,而且“女子行医”在这地方也少见,他不想破这个例。 陈娇听了,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可也没放弃,还在琢磨着怎么能说服李老头。后来有一次,陈娇在交易中心跟纪昌生聊天,无意间提起了这事。 纪昌生一听就乐了:“这还不简单?我给你找点好东西,保准那老大夫见了就动心!”隔天,交易中心就传来了消息,纪昌生给她传过来一堆“萝卜”。 那东西看着粗粗圆圆的,外皮是土黄色,带着些须根,跟市集上卖的白萝卜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要是没人说,谁也想不到这是好东西。 陈娇收到东西时,还拿着一根翻来覆去地看,疑惑地跟纪昌生确认:“你没搞错吧?这不是萝卜吗?拿萝卜去拜师?” 纪昌生在那边笑出了声:“你可别小瞧它,这是人参!我们这边的人参就长这样,比你们那儿的粗壮多了。之前那些远古人不懂,把这人参当成有毒的东西,因为有人吃了一口就流鼻血——其实是药效太强,他们身子虚扛不住。” 纪昌生还特意解释,他也是上大学时去植物园参观过,见过人参的样子,后来在他们那边的山林里发现这“大萝卜”,琢磨了好几天,对比着记忆里的样子,才确定这是人参。 因为这人参的药力太猛,他自己都不敢多吃,这次特意给陈娇传了一堆,让她拿去当“敲门砖”。 陈娇听了又惊又喜,从一堆“萝卜人参”里挑了根最小、最细的——太大的怕太扎眼,小的刚好合适。 第二天一早,她就揣着这根“萝卜”去了济世堂,求见李老头。李老头一开始见她又来,本想直接拒绝,可耐不住陈娇态度诚恳,又看她手里拎着个布包,好奇地问了句:“你这是带的什么?” 陈娇把布包递过去,笑着说:“我前段时间去深山里采药,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看着像萝卜,又觉得不太对劲,想请您帮忙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李老头接过布包,把那“萝卜”拿出来,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又捏了捏,皱着眉说:“看着就是普通的山萝卜啊,没什么特别的。”话是这么说,他还是忍不住掐了一小截须子,放在嘴里嚼了嚼 。 这一嚼可不得了——刚嚼了两口,李老头的眼睛就亮了,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神瞬间变得有神,他又仔细嚼了嚼,品了品,猛地一拍大腿:“好家伙!这哪里是萝卜!这是人参啊!而且是极品人参!你看它看着不起眼,像是刚长几年的样子,可这药力,比我见过的几百年份的老参还要强!” 陈娇趁机说:“我也是怕认错了,白白浪费了好东西。其实我一直对草药很感兴趣,也想跟着您学医术——不是为了别的,就是想以后再在山里遇到好东西,能认出来,也能学点本事,帮自己、帮身边人看看小病小痛。这根人参要是您不嫌弃,就当我的拜师礼了。” 李老头捧着那根人参,眼睛都舍不得挪开——他行医一辈子,最爱的就是这些珍稀药材,见了这么好的人参,早就“见猎心喜”了。 虽说他不是贪财之人,可面对这样的宝贝,再加上陈娇态度诚恳,又说得实在,他也动了心。沉吟了片刻,李老头终于点头:“罢了罢了,看你这么有诚意,又对草药有心,我就破一次例,收你当关门弟子吧!” 陈娇终于如愿拜师,秦浩川也有了自己的打算。他之前就跟陈娇说过,想跟着学医,将来能当个大夫,既能糊口,也能帮人。 于是陈娇跟李老头提了一嘴,李老头就让儿子李大夫收了秦浩川当学徒。从此,陈娇每天在济世堂后院跟着李老头学认药材、背医书、辨病症,秦浩川则在医馆前堂打杂,跟着李大夫学抓药、记药方,学些最基础的医术知识。两人各有各的去处,日子过得充实又安稳。 韩泽在末世的日子像被按下了快进键,陈娇跟着李老学医的时光也不例外,转眼就过去了小半年。 得益于系统早早就强化过她的意识,她的记忆力比普通人强出一大截,旁人捧着医书啃得头都大的《本草纲目》《伤寒论》,对她来说不过是花点时间就能背得滚瓜烂熟的内容,压根算不上难事。 还记得当初李老收她为徒时,看着她的年纪,就忍不住皱着眉提点:“你这岁数学医,起步确实晚了些,往后怕是要多吃点苦。” 当时陈娇也没说什么豪言壮语,只是笑着坦诚:“李老您放心,我学医不为别的,就是想自己懂点医术方便些,至于能学到什么程度,我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可真等教起来,李老才发现自己没看走眼。他每次布置的医书背诵任务,陈娇从来没拖过,总能按时按点完成,哪怕有些晦涩的古文段落,她也能琢磨明白。 虽说论天赋不算顶尖 ,比不上那些十几岁就入行的天才,但胜在踏实肯学,从没因为记不住内容让他气得吹胡子瞪眼,反倒时常能给李老带来些小惊喜,让他对这个“大龄徒弟”越来越满意。 想起空间里那堆长得像萝卜、实则药力相当于千年人参的宝贝,陈娇心里一直记着韩泽。之前她特意挑了品相最好的一半,传给了韩泽。 韩泽直接就把东西送去了研究院。半年后,韩泽传来了好消息——他在交易中心里声音都带着雀跃:“陈娇,我们成了!研究院用丧尸晶核加上你送的人参,真的研究出激发异能的药剂了!” 因为后续研究还得靠人参支撑,韩泽也没忘了陈娇,特意给她留了好几份药剂送过来。陈娇不是藏私的人,转头就给了纪昌生两瓶——她知道这药剂不是百分百成功,多给一瓶,也是多份保险。 拿到药剂的当天,陈娇就先给自己开了一瓶。冰凉的液体滑入喉咙,没一会儿,她就感觉到体内涌出一股温润的能量,指尖甚至冒出了点点嫩绿的新芽——她觉醒了木系异能! 后来问了韩泽才知道,这药剂能二次服用,理论上能觉醒第二个异能,只是韩泽那边,能成功觉醒双异能的人少得可怜,几乎算是凤毛麟角。 陈娇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又喝了一瓶。这一次,体内的能量变得格外轻盈,像是能直接穿梭在脑海里,等能量稳定下来,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竟觉醒了精神系异能。 当时她还嘀咕了一句,觉得这异能有点鸡肋:毕竟她有系统强化的意识力,日常用着足够顺手,这刚觉醒的精神力,好像也没派上什么大用场。 喜欢地狱开局,你管这叫养老? 第三十二章 学医开窍 另一边,纪昌生拿到药剂后,也没犹豫,当天就服了第一瓶。他本是远古部族的人,天生力气就比普通人要大,这次觉醒的竟是力量异能,而且一觉醒就直接拥有了“巨象之力”,据他自己说,他现在能单手举起几吨重的石块,部族里没人能比得过他。 可纪昌生却不太甘心,因为没觉醒能操控五行元素的异能,他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再喝一瓶药剂试试。 没想到这一次运气竟这么好,淡蓝色的火焰直接从他掌心窜了出来——他觉醒了火系异能!要知道,之前在部族里,他只敢跟人说自己“和神使有联系”,现在能凭空生出火来,部族里的人直接把他当成了“神使”。 一边是能搬山的巨象之力,一边是能操控“天火”的本事,纪昌生在部族里的威望一夜之间就超过了族长。 族人们几次三番劝他当族长,都被他死活拒绝了。可最后还是没逃过“赶鸭子上架”的命运——被推上了大巫师的位置。 成了大巫师后,纪昌生想着既然坐上了这个位置,自然是要担起那份责任,于是便提出跟着陈娇学医术,说是要“多学本事,更好地护着部族”。 陈娇一开始总觉得精神系异能没用,直到她重新捡起医书才发现,自己之前的定论下得太早了。 原来精神系异能开发的是脑域,觉醒之后,过目不忘成了最基本的能力,就连李老讲过的医术理论,她都能举一反三,甚至能自己琢磨出些新的用药思路。 这变化落在李老眼里,可把他惊得不轻。在他印象里,陈娇一开始就是个资质平平、顶多记性好点的徒弟,怎么突然就跟开了窍似的,天赋和悟性一下就冲到了顶尖层次? 有好几次,李老都忍不住想拉着陈娇问问:“你这丫头,是不是偷偷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不然怎么进步这么快?” 最初的时候,陈娇对学医这事并没抱多大期望。她总觉得自己底子薄,就算埋头学,大概率也学不出什么名堂,心里就一个朴素的念头:能学一点是一点,将来能派上点小用场就够了。 可谁能想到,精神异能就像给她开了窍,以前看半天都摸不着头脑的医书理论,如今扫一眼就能顺着逻辑理清楚;原本记不住的草药特性,在异能加持下也变得清晰好记,学医这件事竟莫名简单了许多。 李老把陈娇的变化看在眼里,见这姑娘总算“开窍”,也收起了之前的几分随意,真真正正拿出了看家本事。 他不再只讲些基础的望闻问切,开始把自己几十年攒下 的经验诀窍倾囊相授——哪些草药搭配着用效果翻倍,哪些病症看着相似实则差之千里,甚至连给病人扎针时手劲该怎么控制、遇到紧急情况该先稳哪步,都讲得细致入微。 陈娇这边也没辜负这份用心,每天天不亮就起来背医书、认草药,遇到不懂的就追着李老问,哪怕是吃饭时想起个疑问,也能放下筷子就讨教。 一老一少,一个教得毫无保留,一个学得专心致志,医馆里时常能看到两人围着一张药方低声讨论的身影,气氛格外和谐。 这一学,就过去了整整五年。直到某天,李老放下手里的脉枕,看着眼前已经能独当一面的陈娇,缓缓开口:“丫头,我肚子里这点东西,已经全教给你了,往后再想提升,就得靠你自己慢慢沉淀,多给人看病、多积累经验才行。” 陈娇听了这话,心里又感激又踏实,对着李老深深鞠了一躬——这五年的教导,让她从一个医学门外汉,真正走进了行医救人的大门。 从那之后,陈娇就不再天天泡在医馆了。不过医馆里还有秦浩川在接着学,早在两年前,他就正式给李大夫磕了头、敬了茶,成了李大夫名下正经的弟子,如今正跟着师父一步步打磨医术。 这些年里,身边人的日子也悄悄变了样。刘雅嫁给庄毅的第二年,就顺顺利利生了个大胖小子,今年又添了个粉雕玉琢的女儿。 庄毅如今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再也不是当年刚失去父母时,站在原地茫然无措、连下一步该怎么走都不知道的少年了。 他脸上的青涩渐渐褪去,眉宇间多了成年人的稳重,说话做事也比以前周全了不少,撑起了一个家的担子。 可随着年纪增长、阅历渐多,庄毅心里对陈娇的忌惮,反倒越来越深。小时候不懂事,只觉得道长(陈娇)厉害,可现在回头想想当年饿狼谷的事,他越想越觉得心惊——那时候匪窝盘踞在山谷里,人多势众,怎么偏偏就被端了? 现在想来,恐怕就是道长一个人,硬生生闯进匪穴,把整个匪窝给平了。他还记得道长回来时的样子,脸色苍白得吓人,看谁都没什么精神,后来连着好几天,只要看到一点肉沫就恶心反胃。 当时他不懂,现在才明白,那大概是杀人杀多了,心里受了冲击,也不知道当时匪寨里的场面,到底有多惨烈。 他还记得,他们收拾东西准备赶路的时候,远处那座山头的火,还在烧着,滚滚黑烟飘在天上,好久都没散。 现在的道长,看着和普通人没两样,每天按时去 医馆,不张扬也不惹事,可庄毅心里对她的敬畏,半分都没少过,反而因为知道了她的厉害,越发不敢怠慢。 离开医馆后,陈娇就把心思放在了家里,开始认认真真教纪昌生医术。对她来说,这既是帮纪昌生入门,也相当于自己把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一遍,温故知新。 更重要的是,纪昌生来自另一个位面,他那边的植物和这边的完全不一样,很多草药都是陈娇见都没见过的,两人一起学医的同时,还得花时间研究这些陌生的草药。 哪些能入药,哪些有毒性,药效和这边的草药比有什么差别,都得一点点摸索。有时候遇到实在搞不懂的,他们还得麻烦韩泽,让他用现代的科技设备,对那些未知的植物进行化验,从成分上分析它们的特性,这样才能放心用在医术上。 韩泽有个交易系统的事,从来没瞒着人,基地的高层都知道,他这个金手指能连接到一个古代位面和一个远古位面。 陈娇住在海边,靠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每个月都会和韩泽做笔交易,给他供应一批无污染的海鲜,除此之外,还有新鲜的蔬菜和粮食。 不过大部分的肉食和蔬果,其实是纪昌生提供的——他那边的位面物产丰富,能提供给韩泽的食物还是十分丰富的。 韩泽也大方,每次交易给的金银都很足,更多的是一些古代和远古位面都能用到的日用品,从不亏待他们。 虽说陈娇和韩泽的交易,没法供应整个基地的需求,但也帮了大忙,大大缓解了军队的压力。至少能让那些天天训练、出任务的军人们,能吃饱饭。 不用再担心缺粮,也能保证他们能摄入足够的维生素,不用因为营养不良影响体力,这对维持军队的战斗力来说,已经是很大的帮助了。 喜欢地狱开局,你管这叫养老? 第三十三章 有人提亲 陈娇心里清楚,穿越这种事,大概率还会跟着自己,说不定哪天就会突然到另一个地方。所以她早早就做了准备,在自己的仓库里特意划出一片区域,开始为下辈子囤货。 首先要囤的就是粮食,大米、面粉、杂粮这些耐放的主食,她买了一批又一批,堆得满满当当。 其次是布匹和衣物,不管是冬天穿的棉衣,还是夏天穿的单衣,都准备了不少,还有针线、布料这些能自己做衣服的材料。 至于吃食,除了主食,油盐酱醋、干货、腊肉这些方便储存又能调味的,她也在慢慢攒,想着就算到了陌生的地方,也能先保证基本的生活。 就这么着,陈娇几乎在家里“蹲”了整整三年。这三年里,她除了每隔一段时间,会悄悄出去采购一批货物补充库存,其他时候连后院的门都很少出,安安静静地教纪昌生学医,研究草药,顺便打理自己的囤货。 秦浩川今年已经十九岁了,去年的时候,他娶了李老的孙女,成了师父的女婿,人也从陈娇家搬了出去,住进了李老家里。 陈娇知道后,特意准备了一箱子财物,里面有银子、首饰,还有些实用的物件,悄悄送到了秦浩川手上。 她看着秦浩川从一个半大的孩子,长成能撑起家的男子汉,心里跟嫁闺女似的,总觉得该给点“压箱底”的东西,让他过日子能更踏实些。 现在陈娇住的宅子里,格局也很分明。她自己住在后院,后院有个专门的后门,就算要出门,她也都是走后门,尽量不和前院打交道。 前院住的是庄毅和刘雅一家四口,庄毅夫妻俩带着两个孩子,把前院打理得井井有条,平日里两家各过各的,偶尔遇到了,也只是客气地打个招呼,互不打扰。 这一日午后,日头不燥不烈,刚好透着院角那棵老梧桐的缝隙,在青砖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陈娇正蹲在后院的药圃边,小心翼翼地给一株刚冒芽的三七松松土。 指尖轻轻拂过嫩绿的芽尖时,一丝极淡的木系异能悄然流转,原本还带着点蔫意的小苗,瞬间就挺括了不少,叶片边缘也亮得泛光。 自打觉醒了这木系异能,陈娇简直像是换了个人——前世她可是街坊邻里都知道的“植物杀手”,别说是娇气的花草,就连人家说“插根棍儿都能活”的仙人掌,到她手里不出半个月,准能给养得根烂叶黄,最后蔫头耷脑地成了枯刺。 可现在不一样了,经她手的植物,哪怕只剩下一丝生机,只要她指尖的异能轻轻一渡,保准能缓过来 ,枝繁叶茂地长得比谁都精神。 也正因如此,陈娇把后院但凡能翻出点土的地方,都密密麻麻种上了草药。从常见的薄荷、紫苏,到稀罕些的当归、黄连,甚至还有几株她特意寻来的百年老参苗,都被她照料得井井有条。 这会儿她正拿着小竹耙,一点点把药圃里的土块敲碎,鼻尖萦绕着草药特有的清苦香气,连带着心情都跟着沉静下来。 忽然,一阵轻轻的敲门声从院外传来,“笃笃笃”,不重却很执着。陈娇手里的动作顿了顿,先是下意识扭头看向通往后街的后门——平时邻里有事找她,大多走的是那边。 可等她侧耳再听,才发觉声音是从前院传过来的。她心里泛起一丝意外,随即放出意识轻轻一扫,很快就看清了前院的情形:只见前院那道连通着后院的月亮门前,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那位总爱琢磨些小心思的刘雅,另一个则是个穿着青布衫、手里攥着块花帕子的中年女子,两人正探头探脑地往后院张望。 陈娇盯着那中年女子的脸看了两眼,总觉得有些面熟,像是在哪儿见过。可她这些年一门心思扑在医术和草药上,除了去医馆,平日里极少跟外人打交道,就算见过,也大多是一面之缘。 她没多想,只当是之前在医馆看病的病患家属,便放下手里的竹耙,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慢悠悠地往前院走去。 走到月亮门跟前,陈娇伸手拉开了门栓。门刚一打开,刘雅率先抬眼望过来,可一对上陈娇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不知怎么的,心里突然就咯噔一下,原本想好的话卡在喉咙里,连带着手脚都有些发僵,莫名生出几分畏惧来。 “表、表嫂。”刘雅咽了口唾沫,声音比平时低了些。“什么事?”陈娇的目光越过她,落在旁边的中年女子身上,语气没什么起伏,“这位是?” 刘雅连忙垂下眼睑,手指不自觉地绞着衣角,小声介绍:“这位是花、花冰人。”“冰人?”陈娇愣了一下,眉头微蹙,心里还在琢磨“冰人”是做什么营生的——难不成是卖冰的? 可这天气也不算热,犯不着特意找她谈卖冰的事。不过也就片刻功夫,她忽然反应过来,这“冰人”不是卖冰的,是旧时说的“媒婆”! 花冰人见陈娇反应过来,立刻往前凑了半步,手里的花帕子一甩,脸上堆起热情的笑容,声音也拔高了几分,透着股喜庆劲儿:“哎呦,刘氏她表嫂,大喜呀!真是天大的喜事找上门咯!” 陈娇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反问:“哦? 喜从何来?我怎么不知道我有喜事?”花冰人立刻装模作样地把花帕子捂在嘴边,压低了点声音,却又刚好能让陈娇听清楚。 “哎呀,她表嫂你是不知道啊!西市那个丁屠夫,你还记得不?就是前阵子你去买猪肉,他给你多割了二两瘦肉那个!那一日啊,他就瞅了你一眼,这心呐,就跟被钩子勾住似的,再也放不下了!之后他四处打听你的住处,问了好些人,费了老大的劲,才总算通过刘氏找到你呢!” 陈娇依旧面无表情,眼神里没半点波澜:“找我做什么?我跟他素不相识。”“哎呦,她表嫂你这话说的,可就见外了!” 花冰人急了,连忙摆手,“我今儿来,就是受丁屠夫的托付,特意上门来提亲的呀!你可别小瞧了丁屠夫,人家虽说看着粗犷,却是个实在人!他爹娘死得早,家里没老人牵绊,你要是嫁过去,那就是妥妥的当家主母,家里大小事都由你说了算!虽说他前头是有个妻子,可早就没了,也没留下一儿半女,你嫁过去之后,隔年要是能生个大胖小子,那往后的日子,可不就是享清福嘛!” “享清福?”陈娇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轻轻嗤笑一声,眼神里多了几分冷意,“我倒想问问,这享的是什么福?我现在在家里,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每天守着我的药圃,研究我的医术,日子过得舒坦得很,还不够享福吗?难道去他家,给他洗衣做饭、伺候他起居,还得被逼着生孩子,这就是你说的享清福?我看是去当免费的老妈子还差不多。” 花冰人脸上的笑容僵了僵,随即又换上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对着陈娇劝道:“她表嫂,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哪有女人不嫁人过日子的?这女人啊,这辈子总得有个男人依靠,生个孩子傍身,不然等你老了,身边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那多孤单啊?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喜欢地狱开局,你管这叫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