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二十年前》 第1章 扫墓 清晨的日光穿透薄雾笼罩着新阳镇的墓园,深青色的碑面映出前方的火焰。 一阵风卷起了地上的松针,也卷起了刚烧烬的灰,扬在半空中打转,最后悄无声息地落下。 沈璃半蹲在火盆边眯着眼睛,等风停后,在脚边的塑料袋扒拉,掏出一沓天地银行50亿的纸币扔进火盆,刚才的火被风吹灭,现在只艰难地冒着烟。 沈楠去草丛里捡了根树枝,插到火盆里往上挑了一下,火焰“蹭”地冒出来,把那沓纸币燃烧殆尽。 “以后少买点纸币,不太好烧。”她往火盆里扔进一沓黄纸银票:“这种的才好烧,我同学说以前都是用这种,在下面还通用。” 她同学家里是殡葬行业的。 “拉倒吧,与时俱进懂不懂,要说通用,从古至今,只有这个才是硬通货。”沈璃边说边往里扔纸元宝。 两人一边烧纸一边闲聊,纸钱焚烧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 沈怀康去世后的头两年,每次来扫墓心情都很沉重,但时间可以淡化一切,现在两人甚至可以若无其事的在他墓碑前闲聊开玩笑了。 透过缭绕的青烟,沈璃看到墓碑上的照片,沈怀康没什么照片,遗照和墓碑上的照片都是身份证上扫描下来的,远比她记忆中的沈怀康还要年轻。 后来老宅拆掉建新房,那张身份证就再也找不到了,她猜已经埋在那堆破砖碎瓦里了。家里那张唯一的遗照被锁在柜子里不见天日,如果不是每年两次的扫墓,沈璃都快忘了他的样子了。 晨雾散尽,阳光彻底显露出来,墓园的人也多了起来。 一对中年夫妻走过来,打量着沈璃和沈楠,又扫了一眼墓碑上的字,女人犹豫开口:“姑娘,这火盆你们还用吗?” “不用了,你们端去吧。”沈楠贴心地把那根树枝插进火盆。 两人有经验,一大早就过来了。不然在这扫墓高峰期,来得迟了,用火盆还得排队等。 男人端着火盆离去,边走边和身边的女人叹气:“也是可怜呐,看日期她爸爸跟我差不多大的呀……” 声音渐远,沈楠无奈地扯了扯嘴角。对于这种言论或者异样的眼光,两人也早已习惯。没有长辈的陪同,两个年纪轻轻的姑娘来扫墓,在墓园是有些显眼的。 沈璃递了包纸巾给沈楠,沈楠抽出纸,把台阶上的烟灰擦掉才坐下。 “万华杰厂里赶着出货,我想着他来不来都不打紧,清明节加班工资还高。” “嗯。”沈璃点点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沈家就剩下仨人,没人讲究,横竖她们俩不缺席就行。 她拿着纸巾细细擦着沈怀康的墓碑,本就白皙的脸在黑色针织衫的衬托下显得更加苍白。 沈楠看着她:“来得这么早,你早饭吃了没?” “准备回去再吃,不过现在是有点饿。”沈璃摸摸肚子。 沈楠皱了皱眉:“一会还要去村北,回家还早着呢,你小心低血糖又犯了。” 沈爷爷去世时,镇上的墓园还没修建,那时都是土葬,沈爷爷就葬在村北,姐妹俩每年扫墓都要跑两个地方。 “都好久没犯了,哪儿就那么巧。”沈璃不以为意。 “行了,走吧,早点去早点回。”沈楠站起身催道,冲着墓碑说了句:“爸,我们现在去看爷爷了啊。”说完拎起塑料袋转身走了。 “爸,我们走了,等十月朝再来看你。”沈璃话音刚落,心里突然开始发慌。 扶着墓碑站起身,她想叫住沈楠,眼前却陡然发黑,耳朵里像是飞进了一群蝉,尖细的鸣叫,直往脑子里钻,脚下一软,地面朝她撞来。 “轰!” 沈璃倒在地上,眼前的一切都像是被开了慢速播放,墓碑旁松柏枝上的麻雀被惊跑了,只剩树枝慢慢地颤动。沈楠扔下袋子冲她跑来,脚步缓慢,口中喊着什么,可沈璃听不见。 她想,还好没磕在墓碑上,不然这张脸毁容了,她还怎么找对象呢。 希望她倒下的地方没有鸟屎,她这件针织衫还挺贵的。 她以后一定会养成按时吃早饭的好习惯。 这次怎么感觉比以往更难受,心里慌得厉害,她不会是要死了吧? 沈璃被自己这想法吓了一跳,又想起洪桂香,她中年丧夫,晚年丧子,如果现在孙女再出事,她怎么办?不行,不能死。 短短的几秒钟,沈璃却觉得无比漫长,她感受到心脏剧烈的跳动,像在为她的生命倒数。 目光聚焦到墓碑上的那张照片,沈璃在心里默念:爸,你帮帮我,我,不能,死…… 沈璃闭上眼睛,在意识涣散的最后一刻,脑子里的蝉鸣终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沈楠的惊呼:“沈璃!” 直到耳边的声音彻底消失,沈璃感受到的除了寂静,就是虚无。 …… “沈璃!醒醒!快醒醒!” 沈璃感觉到有人在推,手臂上像有无数根细针扎着,星星点点的酥麻感。 她缓缓睁开眼睛,朦胧间看到一个寸头小男孩。 小孩?哪来的小孩? 小寸头白净的脸上满是汗珠,眼神中透露出焦急,双手紧紧攥着裤子,见沈璃睁眼,冲着她吼:“快点让开!” 沈璃下意识要站起来,手臂还是麻麻的,撑着桌子站起来时还不太灵活,落在小寸头的眼里就是磨磨蹭蹭了。 只听见一阵“叮铃!”小寸头狠狠地瞪了沈璃一眼,又一屁股坐下。 铃声如魔音传到沈璃的耳朵里,她的脑袋终于清醒,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她听了二十多年,是新阳镇中心小学的上课铃。 她环顾一圈,不可置信。前后左右都是跟小寸头一般大的小孩,七八岁的样子,正叽叽喳喳地聊天。 她不是在墓园吗?就算晕过去醒来也该是在医院啊!沈璃闭紧双眼使劲晃了晃头,不对,是在做梦。她在心里默数三秒,睁眼后,还是这个教室。 映入眼帘的是讲台后那块黑板,两边凸起中间凹陷的弧形黑板,她只在新阳小学见过。黑板上方挂着八个方形板,上面贴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红色大字,新阳小学每间教室都是这样。 沈璃低下头,眼前是破旧的课桌,不知道被多少届学生淘汰下来的,漆已经掉了大半,整张桌面凹凸不平。 她伸出手抚摸桌面,又立刻顿住。 这是一双生了冻疮的手,手指发红肿胀,最重要的是,这双手很小! 沈璃突然想到了什么,夺过旁边小寸头的文具盒,翻开盖子,死死盯住。老款的铁质文具盒,盖子里面光滑平整,她上学时经常当镜子照。 文具盒盖不如镜子清晰,但沈璃还是看清了。里面的人像还是她,只不过是缩小版的她,一头短发,看起来像个男孩子。 桌面上摆着的语文课本,三年级,上册!沈璃瞪大眼睛,她回到了小学三年级! 小寸头因为沈璃磨蹭导致他上不了厕所正生气,这会儿又见平时唯唯诺诺的沈璃还敢抢他文具盒,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我要告老师!” “告老师什么?”一个女人走进来。 她穿着黑色的长款棉袄,脚下踩着一双高跟鞋,走在水磨石地面上“嘎达嘎达”地响,这声音一直持续到女人站到讲台前。 沈璃有印象,这个女人是她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谢老师。 倒不是沈璃记性有多好,实在是这位谢老师的辨识度太高了。 一头长发编成了粗粗的麻花辫,辫尾已经垂到膝盖了,偏她个子又不高,为了看起来和谐点,总是常年踩着恨天高。 出于学生对老师的天然恐惧,沈璃和小寸头赶紧坐下。 谢老师把辫子往后一甩,重重地拍了拍讲台,一脸怒容:“你们真是太不像话了!上课铃都响了没听见吗?我在办公室都听到你们的讲话声了!没有一点纪律!” “还有你,王子,你要告什么?”谢老师瞪向小寸头。 沈璃瞄了眼小寸头面前的课本,整齐的字体“三2班,王子”,没错,姓王名子,她小学时确实有这么个同学。 王子站了起来,抬眼看看谢老师,见她一脸严肃,又赶紧低下头,嘟囔道:“刚刚下课时我要上厕所,沈璃堵着不让我去。” 沈璃这才回想起她刚醒时王子那张焦急的脸。 林川县是个人口大县,下辖的各个乡镇人口也不少,包括新阳镇。新阳小学每个班级都有七十多人,教室里挤得满满当当,坐在里面的学生要出去就得叫靠外的学生让一下。 谢老师早就发过指令:课间不去上厕所的学生,上课时也不许报告要上厕所。 其实王子本来没想告状,但真是憋不住了。 谢老师的眼神在王子和沈璃身上溜了一圈,沈璃平时文静听话,不像是敢跟同学起矛盾的性子,但看王子那着急的神情,也不像说假话。 “老师,我不是故意的,刚刚课间时我睡着了。”沈璃清脆的声音响彻在教室。 谢老师瞄向王子,下巴朝门口一抬:“抓紧去抓紧回来!”沈璃赶紧起身给他让路。 下课铃一响,王子就抢过沈璃的本子。他早就发现了,沈璃根本就没在听课,一整节课,她都在那个本子上写什么东西。 沈璃正入神,被王子吓了一跳,反应过来,朝他摊开手:“还给我。” 王子充耳不闻,要翻开本子找她到底写了什么。 沈璃一急,一掌拍在王子的胳膊上,王子惨叫一声,手中的本子应声落地。 王子还在捂着膀子哀嚎:“你怎么打人啊!你刚刚还抢我文具盒,我都没打你。”他觉得沈璃今天很古怪,平时最内向胆小的一个人,今天不仅抢他东西,还敢打他。 沈璃白了他一眼,不说话,只是捡起本子,合上,塞进书包里。 王子瞪着她,见她不吱声,大概是知错了。算了,好男不和女斗,王子哼了一声,转头跟后座的张闯玩起了拍纸牌。 课间总是很吵,沈璃捂住耳朵,低头一下一下地磕着桌面,整理思绪。她以前也有过低血糖晕倒的经历,可这次的症状尤为激烈,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晕过去还是猝死了,难道是爸爸在冥冥之中保佑她? “喂!你又犯困了?你昨晚抓贼去了?”王子拍了下她的肩膀,力度有些大,很难不让人想到,他有故意报复的成分。 沈璃迷茫地抬起头,如梦初醒。 王子指了指讲台,讲台上站着一位男老师,四十左右的样子,鼻子上架着副眼镜,很符合老师的形象,但实在没什么特色,沈璃是真想不起来是谁了。 见王子从桌肚里掏出本皱皱巴巴的数学书,她也有样学样。 第2章 二十年前的家人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沈璃收拾书包,飞快地往外冲,她已经迫不及待要回家了。 刚到教室门口,就被一个女生拦住,女生拿着根小棍指着沈璃命令:“排队!” 见沈璃没反应,李茜又说了一遍,临了加上句:“你不听我可要打你了。”说完还挥了挥手里的小棍。 沈璃猜她应该是班长,这个时候的老师还是很有威信的,连带着老师亲封的班长也有点小权,这点小权就包括拿小棍打手心,足够在小孩子里面立威。 沈璃只好乖乖朝队伍后面走,刚站好,一个胖胖的小丫头转过身来,圆乎乎的脸蛋,黑红黑红,扎着两个小辫子,朝着沈璃撇嘴:“那个李茜,不就当个班长,神气什么!” 沈璃朝胖丫头笑了笑,胖丫头见沈璃没附和她,小辫一甩,又转回去了。沈璃看到她书包上用金色彩笔写的名字,张媛媛。 很好,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新阳镇小学每一年暑假后都要重新分配班级和老师,小学六年,她换了六个班级,每个班级小孩又那么多,况且又过了这么多年,不记得也正常。 跟着队伍出教室,寒风灌进走廊,沈璃缩了缩脖子,把手揣进口袋,不小心蹭到了手背,瞬间疼得她龇牙咧嘴。 沈璃小时候最怕冬天,因为每年冬天,她的手都会生冻疮。沈楠比她更严重,两只手年年肿的跟猪蹄一样。 对了,沈楠呢? 走到小学门口,队伍散开,沈璃在路旁的人群中找沈楠,二年级应该已经出来了。 在路旁卖零食的小摊边,沈璃看到了沈楠的身影,她正伸手管同学要辣条。跟自己一样的短发,穿着跟自己同款的不太合身的绿色小棉袄。 沈璃记得这棉袄是二年级寒假时,沈怀康带她们俩去买的,姐妹俩鲜少买新衣服,沈怀康特意买的大一号,沈璃长得快个子高,现在手腕已经露了一截出来。沈楠虽个子不高,但却是横向发展,棉袄穿在身上,勒得紧紧的。 “沈楠!”沈璃张口叫她。 沈楠听见声音,跟同学告别,手里拿着根辣条跑过来,有些敦实的身材,跑起来摇摇晃晃。沈璃仔细盯着她,单眼皮,黑皮肤,眼角一颗痣,眼前缩小版的沈楠和成年后的沈楠合二为一。 见沈楠过来,沈璃抬脚就走,沈楠拉住她:“干什么去?” 沈璃慌忙挣脱她的手,见那只油腻腻的手仍捏着根辣条,扯她的是另一只手,才放下心来:“回家啊。” “不等四姐吗?斯哈!你跟四姐吵架了?斯哈斯哈”沈楠被辣得嘴唇通红。 沈璃一拍脑门,想起来还有个沈丹丹,“哦对,差点忘了。” 话音刚落,听见后面的喊声:“沈璃!沈楠!” 沈璃扭头,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走过来,满头的发夹。也是黝黑的皮肤,跟沈璃差不多的身形,高高瘦瘦,走路两只脚呈外八状。 看见这个走姿,沈璃就认出来了。 沈楠上前挽住沈丹丹的手,用的是干净的那只,“四姐,你哪来这么多发夹。” 沈丹丹得意一笑:“我同学借我戴的。” “给我戴一下呗。”沈楠羡慕地看着沈丹丹。 “那不行,我就戴这一天,明天就得还给她了。” 几人一边说话,一边往家走。沈璃落在后面,望着沈丹丹满头花哨的发夹,又想到她以后抱着两个娃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 沈丹丹不是沈璃的亲姐,两人是本家,沈丹丹是族中的堂姐,在家里排行第四,她上面还有三个姐姐。要说两家祖上到底什么关系,就是沈怀康也说不清,总之沈家村大半是姓钟的,多少都沾点亲。 沈家村离新阳小学不远,只要过条马路,十分钟就到了,直线距离则更近,近到即使在家里,沈璃都能听到新阳小学的铃声,从小听到大。 马路很窄,连正式的车道线都没有。这个时候私家车不多,路上最多的就是大货车,两车相会要格外小心,前车速度慢了,后面就是不断的鸣笛声。沈璃捂住耳朵,太吵了。 每到放学,这条路上就会出现大批的小学生,没有人行道,只能走到马路的边边上。沈璃佩服这个时候家长的大胆,不由得想起了她的同事,孩子上高中,还坚持每天接送。 拐进沈家村,跟沈璃和沈楠告别,沈丹丹继续往村子里走,她家还在里面。 一条小黑狗迎上来,身形不大,冲着沈璃和沈楠摇尾巴,是双喜! 双喜是沈楠在路边捡回来的,刚到家时才两三个月,姐妹俩走到哪儿跟到哪儿,在沈家呆了七八年,寿终正寝了。 沈璃蹲下身摸着双喜的头,有种失而复得的惊喜。它是沈楠一年级的时候捡回来的,现在也就一岁。 双喜身体兴奋地扭动,尾巴摇地更欢快。沈璃拍拍双喜的背:“走了,双喜,回家啦!” 双喜就兴奋地跑在前头,穿过一条狭窄的巷子,沈璃看到了记忆中的老宅。 破!太破了! 左右的邻居家都拉了大大的院子,中间夹着沈家三间光秃秃的红砖瓦房,房子建了没几年,算是新房,但周遭的环境破乱,有种奇异的割裂感。 沈璃记得在邻居早已经住上水泥砖房时,家里住的还是土坯房,沈璃和沈楠在土坯房里度过了幼儿时期。后来村里说这是危房,要改造,又给了一笔补贴,家里才建了新房。新房建好后,沈怀康手里就没钱了,到自己上六年级时家里才终于建了院子。 地面还没铺水泥,是夯实的土地。前面两棵冬青树权当做大门了,冬青树下堆了一堆废品,全是洪桂香捡来的塑料瓶和纸箱。 沈璃走到堂屋门前想推门进去,发现门锁了。 “奶不是说了她今天要去赶集么,你又忘了?”沈楠走过来,蹲下拿起块砖,下面压着钥匙。 洪桂香在屋后的菜园子里种了些蔬菜,集会上就带去卖。 沈楠捡起钥匙开了门,里面的景象又是让沈璃两眼一黑。 乱!太乱了! 洪桂香节俭到极致,舍不得花钱买衣柜,也舍不得花钱给沈璃和沈楠买衣服,姐妹俩的衣服基本都是别人给的,合身的就穿,不合身的就收起来,反正绝对不会扔。满屋子都是纸箱和塑料袋,装着一家子的衣物,像摆摊一样,全平铺在地上,洪桂香觉得,这样翻找很方便。 沈楠是大大咧咧的性子,从来不觉得有什么。沈璃就不一样,她心思敏感,打心底里自卑,从小到大没有带过同学来家里。 沈楠放下书包直奔大彩电,拿起遥控器按到少儿频道,还好,来得及看《天眼》。 她搬出椅子坐下,跟着片头曲唱起来:“天眼天眼天眼天眼,一闪一闪一闪一闪……” 沈璃搁下书包,朝里间走。里间是沈怀康的卧室,一张床,空空荡荡,落了一层灰。 沈璃看向墙上挂着的日历:2005年12月5日,阴历冬月初五。 是了,沈怀康一年到头都在外地打工,逢年过节才会回来,沈璃和沈楠是标准的留守儿童。 床边立着一个黄漆木柜,里面一半放沈怀康的书,另一半放了几床被子,柜门上有面全身镜。 沈璃走到镜子前,终于看清了自己8岁的样子。她和沈楠在5岁以后直到成年,除了学校的证件照,从来没有拍过照片,长大后看朋友的童年照常常觉得遗憾。 镜子里的女孩皮肤苍白,身形瘦弱,一头短发干枯发黄,一幅营养不良的样子,只有一双大眼睛为这副身躯添了几分神采。。 沈璃叹了口气,这个家太穷了。 小时候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长大后才听洪桂香提起,是因为爷爷生病,沈怀康为了给他治病,借了一大笔钱,可最后不仅人没了,还欠下了一屁股债,王海燕就是因为这个跟他离的婚。 沈璃转身到堂屋,沈楠仍津津有味地在看动画片。看了眼墙上挂着的大钟,快到五点了。沈璃走到厨房把米饭蒸上,正寻思要炒什么菜,听见外面三轮车的声音。 是洪桂香回来了,沈璃赶紧迎出去:“奶!” 年轻了二十岁的洪桂香骑在三轮车上,精神烁烁。 沈璃又想起上辈子,洪桂香太苦了,先是丈夫去世,接着儿媳抛下两个年幼的孩子离家,她一个人又当妈妈又当奶奶,眼看把两个孙女拉扯大了,儿子又意外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沈璃亲眼见过。 那个强势了一辈子的小老太太,终于被打倒了,她不吃不喝,只是整天哭,每当有亲戚来探望她,她就像祥林嫂一样,一遍一遍复述沈怀康离家时说的每一句话,努力从那些话语中找到沈怀康离世的预兆,并迫切地寻求别人的认同,然后暗自懊悔,她为什么没有察觉,为什么没有拦住他。 沈璃和沈楠就会抱着她,告诉她一切都是意外,没有什么预兆,谁都怪不了。 沈璃的眼前泛起水雾,她忙用手擦掉,深吸了一口气。 洪桂香下了三轮车,招呼沈璃:“沈璃,来,过来帮我把萝卜抬下去。” 萝卜装在一个大麻袋里,沈璃帮着洪桂香抬到西屋。一边抬,洪桂香一边念叨:“今天去的太迟了,没抢到好位置,萝卜没卖掉多少。” 放下麻袋,洪桂香拍拍手:“行了,你去写作业吧,我去做饭。” “奶,饭我已经蒸上了,炒个菜就行。”沈璃答。 洪桂香很意外,“蒸上了?这么能干?” 沈璃:“跟你学的嘛!” “行,那我炒个菜。”洪桂香出去抱了捆干树枝回来烧火,家里有煤气灶,但不常用,洪桂香最常用的是柴火灶,她说农村最不缺的就是柴火,省钱。 沈璃回到堂屋,刚刚洪桂香倒是提醒她了,写作业。可她呆坐了一下午,根本不知道作业是什么。 翻开作业本,上面记录了她整理了一下午的思绪:8岁,三年级,05年,沈怀康,洪桂香,沈楠。后面加了个王海燕,但又被沈璃用红笔叉掉。 她在心里默念,沈璃,这次你一定要好好活!不要让自己有遗憾! 作业本的最后是用红笔圈出的一串日期:15年3月17。 第3章 时隔十年的通话 沈璃合上作业本,抬头见沈楠还在看电视:“沈楠,你作业写了没?” 沈楠头也不回,眼睛舍不得离开电视一秒:“今天老师没布置作业。” 沈璃又气又好笑,时隔多年,还能听到沈楠这个烂借口。 沈璃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成绩优异,文静听话。沈楠不一样,她是班里的倒数,且每天都不写作业,是办公室的常客,回回被老师打,回回认错,然后坚持不写作业。 学习上的事,洪桂香不懂,被她一句“今天没有作业”就糊弄过去了。沈怀康倒是关心,但人在外地,鞭长莫及,也就只有回家的时候问上几句,不足为惧。 就这么着,沈楠混到了初中毕业就没有再上学,进了工厂上班,认识了万华杰,早早地结婚生子了。 “放学时我都听见你们班同学讨论作业了,我要告诉奶你不写作业。”沈璃故意诈她。 “你敢去试试,告状精!我就不写,关你什么事!”沈楠终于回过头来,竖起拳头威胁道。 沈楠脑子简单,经不起诈,轻易就上当,但是她武力值可不低。 沈璃望着沈楠敦实的身材,还是闭上了嘴。 她打不过沈楠的,小时候和沈楠的每一次打架,都以沈璃失败告终,打不过她就跑,可沈楠也总能轻易追上她,然后接着打。 沈楠小时候就跟个猴子一样,跑步打架翻跟头,一天天使不完的牛劲儿。反观沈璃,就是个软脚虾,长得跟竹竿一样,体质又差,爱生病。 洪桂香也恨铁不成钢,每每看到沈璃被打得哇哇哭,她上去锤沈楠,顺带要骂句沈璃“没用的东西,白长这么高。” 上辈子的沈楠结婚后就没再上班了,老老实实在家当起了家庭主妇,万华杰也在工厂上班,工资不高,沈楠的日子过得紧巴巴,常常要找沈璃接济。 沈璃也就是个普通的文员,好就好在她没结婚,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沈璃决定改变就从沈楠做起,沈楠这个人吃软不吃硬,因为沈璃硬不过她。具体要怎么改,她还得好好想想。 沈璃想得出神,洪桂香端菜进来,“吃饭了。” 沈璃忙起身收拾桌子,家里这张桌子,既是餐桌,也是沈璃平时写字用的课桌。 见沈楠还在看电视,洪桂香踢了一脚她的凳子,“去拿碗。” 沈楠这才不情不愿地起身出去,一步三回头盯着电视,生怕错过一点重要情节。 沈楠盛完饭,看着盘子里的白菜炖萝卜,长吁短叹:“怎么又炒萝卜?我不想吃萝卜。” “你想吃啥?你想吃龙肉?”洪桂香拉着脸瞪了沈楠一眼,夹了筷萝卜送进嘴里。 沈璃难得地跟沈楠产生共鸣,她也不想吃萝卜。 这个家太穷了,得赚钱呐!沈璃刨了一口米饭,味同嚼蜡。早知道重生,她就该提早背些彩票号码,唉!人生难买早知道。 沈璃又想到上辈子的房价,不知道现在的房价是多少,买房也是种投资嘛。没过一会儿,又泄下气来,房价再低,她也得有钱不是,这第一桶金到底该怎么赚呢? 吃完饭,沈璃主动收拾碗筷去刷,洪桂香很诧异,平时都是姐妹俩分工,一人刷一天,她没记错的话,昨天沈璃才刷过,这孩子怎么今天转性了。 其实沈璃是看到了沈楠的手,如她记忆中的一样,肿得像猪蹄。沈楠格外怕冷,除了手,她的耳朵、膝盖也是年年生冻疮。究其原因,就是穿的不保暖。 沈璃刷完碗看了眼大钟,7点,沈怀康肯定下班了。 她一步步挪进里屋,电话在床边的桌子上,沈璃已经很多年没见过电话了。床边的墙上有用铅笔记下的号码,沈怀康这个时候有部小灵通。 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照着墙上的号码拨打过去,等待的时间无比煎熬,沈璃的手无意识地扣着桌面。 终于,话筒里传来那个熟悉的声音,“喂。” 沈璃几乎要掉下眼泪,生生忍住,把话筒拿远,深呼吸,又凑近话筒应道:“爸!” “沈璃?吃饭了没?”沈怀康很意外,平时他打电话回家,两个女儿都不一定接,这次居然主动打给他。 沈璃紧紧握住话筒:“刚吃完,爸,你吃饭了没?”沈璃听见话筒那边嘈杂的声音,闹哄哄的。 “我也刚吃完,跟工友打牌呢。”沈怀康答道,又紧接着问沈璃,“沈楠呢?” “她和奶在看电视。” “哦。”沈怀康应了一声,随后就是良久的沉默,父女两向来如此,在一起没什么话说。 不,也不是,沈怀康记得沈璃和沈楠更小的时候是很粘自己的,每次打工回家,两个人抢着端凳子让他坐,坐了谁的凳子,另一个人都要生气,他只好把两个凳子拼在一起坐。 沈璃也沉默着,突然又开口:“爸,你什么时候回家?” 沈怀康庆幸有了新话题,“腊月二十左右就放假了,快了。” 两人又不咸不淡地聊了几句就挂了。 沈璃也感受到了尴尬的氛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跟沈怀康的相处会有些莫名的不自在,每次沈怀康打电话回家,沈璃和沈楠总是躲着不接,时间久了,对沈怀康就更加陌生。 这种陌生一直持续到成年后,虽然有了手机,但也鲜少与沈怀康联系,姐妹俩太过独立。有时也隐隐觉得有些不正常,应该改善一下关系,却又总是难以迈出那一步。 再后来,就是那个噩耗。 沈璃的鼻尖骤地发酸,恍惚间好像又坐在那辆赶往医院的车上。她蜷缩在后座,盯着车窗发呆,路边的树木拖着残影飞速后退,是永无止境的浪潮,就像她源源不断的泪水,漫过了整段路程。 “沈璃啊!去洗脚!”是洪桂香中气十足的嗓音。 沈璃应了一声,抹掉眼泪。还好,现在一切都来得及。 …… 听到鸡鸣声,沈璃睁开眼睛,老旧的房梁在昏暗里勾勒出模糊的轮廓,愣神几秒,2005年的记忆才轰然回笼。 身旁的沈楠头埋在被子里呼呼大睡,家里房间少,两人从小就睡一张床。 脚边的玻璃输液瓶早已凉透,那是洪桂香从村诊所要来的“暖水袋”,不花钱还结实,只是此刻冰得像块寒玉。 沈璃把水瓶踢出被窝,坐起身时,寒气瞬间钻进领口,她打了个寒颤,连忙套上那件绿色棉袄。里面的棉花已经结团,不怎么保暖了。手背蹭到袖口,开始发痒,沈璃知道,现在只是红肿发痒,等到后期还会溃烂。 沈璃举着双手仔细端详起来,大概是右手常作业的原因,活动多,症状轻一些,左手已经完全是猪蹄了,指关节都快要看不见了。“看来得逼着自己多活动活动。”沈璃喃喃自语。 “沈楠,沈璃!快起来,七点了!”洪桂香在西屋外喊,声音带着几分急促。 洪桂香总是这样,她看不懂钟点,只看时针指向,报时全是整点。 房门被推开,洪桂香见沈璃已经穿好衣服,愣了一下,随口嘱咐:“喊沈楠起床。”说完又风风火火扎进厨房,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很快响起。 沈璃推了推沈楠,她哼了两声,还是没醒。沈璃凑到沈楠耳边喊:“起床了,迟到了!” 沈楠半睁着眼睛,迷迷糊糊“哦”了一声,头一歪,又昏过去了。 沈璃只好拉开被子,掀起一阵寒气,沈楠瞬间坐起,扭头冲沈璃发火:“干嘛!” “奶让我喊你,你现在不起床,一会儿四姐来了,别求着我俩等你。” 沈楠这才磨磨蹭蹭摸过衣服往身上套。 沈璃自顾自拿起梳子梳头,洪桂香为了省事,给姐妹俩全留的短发,沈璃有一回去诊所输液,还被人认作是男孩子。 沈璃却觉得长发也不过是扎个马尾,不费什么事,她们俩这短发就很尴尬,要说长,不长,要说短,也不是那种板寸头,毕竟还是个女孩子。 但是每天早上起床就得花很长时间打理,比如现在,睡了一夜的头发此刻跟鸡窝一样。沈璃拿着梳子蘸了点水,头发还是翘得厉害。只能把热毛巾盖在头上敷,把头发打湿,折腾了好一会。 洪桂香把昨天晚上的剩饭加点水煮成米粥,电饭煲上的蒸架里放了几个馒头,昨晚的白菜炖萝卜也放进去一起蒸。 沈璃昨晚就没吃多少,现在饿的前胸贴后背,再不想吃也只得吃。 三人正吃着,沈丹丹在外面喊:“沈楠,沈璃!走了!” “奶,我走了。”沈璃把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拎起书包就走。 沈楠着急,仍不忘夹了筷萝卜,又掰了半个馒头一边走一边吃。 到学校门口,学生会的同学正站在门口查红领巾,沈璃瞥见王子在拐角处冲使劲她招手,一眼就看见他光秃秃的领口,果然没带红领巾。 她让沈楠和沈丹丹先进去,自己脚步一转,朝王子走去。 “沈璃,我桌肚里有条红领巾,你去帮我拿一下呗。”王子笑的谄媚,白净的脸像刚剥了皮的水煮蛋。 太可爱了,沈璃没忍住上手掐了一把,这孩子底子好,长大包是个帅哥,可惜她上辈子没见过王子长大后的样子。 王子一把挡开沈璃的手,想要发火又忍住,“掐我干嘛?” “我帮你有什么好处?”沈璃忍不住逗他。 “咱们不是同学么!”王子急的跺脚。 沈璃作势要走,王子连忙扯住她:“我帮你写一回作业!成交不?。” 沈璃眼珠一转,本来只是想逗逗他,但这个条件,她还真需要。 “行!” “你跑起来,一会要上课了,就是没被扣红领巾的分,也得扣迟到的分了!”见沈璃不急不躁的样子,王子忍不住低声冲她喊。 沈璃懒得回应,举起手比了个OK的手势,就当是对昨天拦着他上厕所的补偿吧。 第4章 办公室常客 沈璃气喘吁吁地把红领巾送到王子手里,王子套上红领巾,大摇大摆地从学校大门走进去。 到了教室,王子把作业本掏出来递给沈璃。 “干嘛?”沈璃看向他。 “查作业啊,你不是小组长么?” 又有几个小孩围上来,手里都拿着个语文本。 对了,自己还当过小组长呢。谢老师把语文成绩排前几名的学生都封了个小组长,每天查组员的作业。各个组长的作业,则是交给语文课代表查。 沈璃查完作业,发现还少一个人,她挨个数,看见张闯躲在课桌底下,趴在板凳上补作业。 这是张闯的常规操作,每天早上都会提早到校补作业,语文就是狂写,数学就是狂抄。 张闯抬头对上沈璃的视线,吓了一跳,双手合十恳求道:“别告诉老师,求你了,我马上就补完了。” 沈璃看了眼他本子上龙飞凤舞的字迹,没吱声,扭头坐下。 张闯低下头,心里直打鼓,沈璃不会要告状吧,脑子里搜寻一会要用什么借口应付谢老师,手上却一刻不敢停。 其实沈璃正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要也蹲在桌底下补作业,但还没等她行动,李茜就走过来了,手一伸:“作业!” 沈璃看李茜那铁面无私的样子,觉得两人之间应该没有给她放水的交情,只能坦荡回答:“我没写。” 李茜眼睛一亮,露出一丝幸灾乐祸的笑,转身回座位拿了个小本子,把沈璃的名字记上:“一会谢老师肯定得打你手心。” 沈璃皱了皱眉,这小孩怎么小小年纪,不盼人好啊。 第一节课铃声刚落,谢老师就走进教室,李茜立刻兴冲冲地把没写作业的名单交了上去。 谢老师挨个读名字,读到沈璃时顿了顿,抬眼看向她:“沈璃,怎么回事。” 沈璃站起来,耷拉着眼皮,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老师,我昨天下午头疼,晚上回去就去诊所输液了,今天我一定把作业补上。” 要是别人说这话,谢老师肯定不信,但沈璃一向老实,不会说谎的,况且昨天下午确实有点不在状态的样子,好像现在还不舒服呢。 谢老师点点头,“行,坐下吧,作业不用补,你不舒服就多休息。” 后座的张闯一边庆幸沈璃没给他供出来,一边暗自窃喜:“原来装头疼就可以了,下次他也试试。” 王子小声问沈璃:“你刚才不还好好的吗?”还威胁他给她写作业呢。 沈璃冲他勾勾手,王子凑过来,沈璃扯了个笑容:“少管闲事。” 被沈璃呛了一句,王子想出声反击,又想到沈璃刚帮了他一回,只好悻悻转过头,给她留了个后脑勺。 沈璃看他几秒内切换了好几个表情,忍不住想笑,这小孩太可爱了。 …… 课间操时间,沈璃做得格外认真。她从小就体质差,不爱运动,三天两头感冒发烧,长大后也没一点儿长进。重来一回,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锻炼,多运动,增强体质。 课间操结束后,谢老师急匆匆走过沈璃身边,突然停下脚步,递给她两本书:“沈璃,把这个送到我办公室桌子上,顺便跟数学老师说一声,我去开会,下节课麻烦他代一下。”说完,拎着包又急匆匆地走了。 每层楼的办公室都在东楼梯拐角第一间,这个沈璃还记得。她抱着书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此起彼伏的哭声。 探头一看,沈楠正被老师按着手心打,后面还站了几个小孩,全都拖着鼻涕,淌着眼泪,显然是刚被教训过。 方老师一棍子打在沈楠的手心,她疼得“啊”了一声,要把手往回缩,却被方老师死死拽住:“为什么不写作业?” “我忘了。”沈楠哭得撕心裂肺。 “啪!”又是一下,方老师气笑了,“还敢撒谎,回回都是这个理由!错了没有?” “错了。”沈楠抽抽搭搭地回答。 方老师放下棍子:“下次还写不写?” “写。” “挨打冤不冤?” “冤。”沈楠脱口而出。 “嗯?你还冤?”方老师立马捡起棍子。 “不冤不冤!呜……”沈楠的手下意识往身后缩,生怕再挨打,眼泪掉得更凶了。 沈璃没忍住“噗嗤”笑出声,又赶紧捂住嘴。办公室里的老师听见声音,一齐抬头,才发现门口站了个小孩。 沈璃喊了声“报告”。 “进来吧。”戴眼镜的钱老师抬了抬镜框,正是昨天下午的数学老师。 “谢老师叫我把这两本书拿到她桌子上。”沈璃举起手中的书。 钱老师指着门边的办公桌:“你放那儿吧。” 沈璃放下书,又转达了谢老师的话:“谢老师说她去开会,下节课麻烦您代一下。” “行,我知道了。”钱老师点头。 沈璃放走出办公室,就看见方老师挥手让学生们回教室。 沈楠泪眼朦胧中,看见沈璃,脸瞬间涨的通红,心里只觉得丢人,快步走出办公室,没好意思跟沈璃说话。 学生走后,钱老师看向方老师,笑着问道:“你们班的沈楠,是沈璃妹妹吧?”他记得沈璃暑假前是从方老师班级升上来的。 “不是,沈璃是沈楠的妹妹,沈楠还比她大一岁呢。”方老师端起保温杯,吹了吹上面的茶叶。 不怪钱老师误会,一开始方老师也误会过,理所当然的以为个子高的就是姐姐。 “那怎么姐姐反倒低一级”钱老师钱老师有些诧异。 “别提了,”方老师叹了口气,“她们俩是同年入学的,本来这学期都该升四年级的,但沈楠成绩太差,被留级了。 “哟!那这姐妹俩可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钱老师摇头,不仅是长得不像,成绩和性格也是截然相反。 方老师深有同感地点点头:“谁说不是呢。” …… 双喜在脚边打转,尾巴甩在沈璃的裤腿上,沈璃一脚把它踢开,走到灶台边淘米,冰凉的水浸过手指,她怀疑连骨头都被冰透了。 小黑刚出去,沈楠又进来,接替双喜在她身边转悠。 “干嘛?”沈璃头也不抬,手掌挡住盆沿,把淘米水倒进一旁的泔水桶里。 沈楠缩了缩右手,塞进口袋,声音闷闷的:“沈璃,今天的事你能不能别告诉奶?”要是让洪桂香知道,她免不了又是一顿打,今天被方老师打的这只右手,到现在还疼呢,她今天已经够惨了。 “谁叫你不写作业,挨打活该。”沈璃把好的米倒进电饭煲,舀了瓢水倒进去,伸出手指验了验。 被沈璃一句话噎了回去,沈楠顿了顿,右手隐隐生疼,拽住沈璃的衣角哀求:“你总不想看见我被奶打死吧。” 沈璃扣上锅盖,抬起头:“要我不告诉奶可以。” 沈楠的眼睛一亮,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 “不过你今天得把家庭作业写了,写完了给我检查。”沈璃补充道。 沈楠眼珠一转,故技重施:“今天老师没布置作业。” “行。”沈璃点头,“那你等着吧,等奶一回来我就告诉她。” “别,我写,写还不行嘛!”沈楠转身回到堂屋,赌气似的把作业本抽出来,重重地甩到桌上。 靠威胁来教化沈楠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这不,才过两天,这丫头就故态复萌了。 “我就不写,你又不是老师,凭什么管我!”沈楠梗着脖子叫嚣。 提前体会到了当家长的崩溃,沈璃气得要翻白眼,想揍她一顿,但也只是想想,她要是真上手,谁挨揍还不一定呢。 唉!管小孩可真难哪,沈璃忍不住感叹,自己小时候怎么就那么听话懂事,好像从来就没有过叛逆期,简直是家长眼中的“省心典范”。 不出所料,第二天早操结束路过二楼,就看见沈楠在班级门口罚站,鼻涕眼泪糊了一脸,一双猪蹄冻得通红,不时伸出来擦鼻涕。 沈璃摇摇头,转身上楼梯。 刚要进教室,里面一个身影往外走,跟沈璃撞了个正着,沈璃身形单薄,踉跄着后退两步,扶住墙面才稳住身形。 “你没长眼睛啊!”李茜叉着腰。 沈璃看了一眼,又是这个丫头,她没搭理,径直往里走。 李茜身旁的两个女生立刻上前一步,挡住沈璃:“快点道歉,你都撞到班长了。” 沈璃深吸一口气,耐心跟她们解释:“不是我撞她,是我们两个互相撞。” “你还敢顶嘴!”其中一个女生伸手想推沈璃,沈璃侧身躲开,平静地盯着她:“走开!”扒拉开两人,回位置上坐下。 三个女生在原地面面相觑,这个沈璃怎么好像不一样了。 王子和张闯竖过来一个大拇指,张闯拍拍沈璃的肩:“你不怕班长啊?。” “怕什么?”沈璃的手指放在桌子上弹钢琴,最近一闲下来就用这种方法活动手指,促进血液循环,手上的冻疮确实好了不少。 张闯挠挠头,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觉得应该是要怕的,沈璃这副无所谓的样子实在有点“反常”。 “李茜为什么老针对我?”沈璃早就感觉到了。 王子眨着大眼睛,一脸“你居然忘了”的表情:“还不是因为你期中考试抢了她第一么。” 李茜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没想到期中考试沈璃超常发挥,把她挤到了第二,这事她一直耿耿于怀。 沈璃无语:“真无聊。”手指依旧不停,继续敲击着桌面上不存在的钢琴。 她大学时周末在一家钢琴培训机构做前台,干了一年,这首曲子也练了一年,早已熟练到不用看谱,旋律和指法都烂熟于心,只不过实在意想不到这首钢琴曲的最后用处会在这——治冻疮。 第5章 再见童年玩伴 王子跟张闯商量周末安排,“明天来我家玩,我家有DVD,来我家看碟片。” “真的?有奥特曼吗?”张闯立刻来了兴致。 “有,还有……”王子正要细数存货,被沈璃打断。 “王子,你上次说帮我写一回作业是吧?” 王子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祥的预感,慌忙摆手:“我说帮你写作业,又不是周末的作业。”周末作业他自己完成都够呛。 沈璃笑眯眯地看着他,伸手捏了捏他肉乎乎的脸蛋:“你想反悔?” “不,不是,下周一我帮你写行不行?”王子苦着张脸看着沈璃求饶。 沈璃还是笑眯眯的样子,只是两只眼睛透出来的信息分明是“不行”。 王子觉得最近的沈璃跟以前很不一样,身上多了种说不出来的气势,但跟李茜咋咋呼呼的强势又不一样,总之让他不敢轻易反抗。 沈璃想了想,退了一步:“这样吧,你帮我写语文,数学和英语我自己写,这样行了吧。” 语文的作业总是大量的抄写,她一个成年人,还要刻意模仿小时候的笔迹,写起来实在费劲。 “行!太行了。”王子点头如捣蒜。 …… 转眼到了周末,沈璃终于不用再早起上学了。 “沈璃,沈楠,我去教会了啊。”洪桂香在门外喊。她是虔诚的基督教徒,每周六上午都要去教会祷告,是雷打不动的行程。 “知道了。”沈璃答应着。 “电饭煲里有饭,插头还没拔,一会记得吃。” “哦,知道了!” 眼见太阳透过窗户晒到被子上,沈璃和沈楠才起床,周六还有事情要做。 沈璃和沈楠平时没有几件能穿的出门的衣服,只能趁周六把平时的衣服洗好,等到周一差不多晾干就能穿了,如果周日洗,周一是绝对晾不干的。 两人把洗衣机抬到水井边,水龙头结冰冻住了,只能压水井。 两人轮流压水井,接了一大盆水,合力把水倒进洗衣机,又把昨晚去澡堂子洗澡换下来的毛衣棉裤之类的扔进洗衣机,倒了两勺洗衣粉。沈楠拖了根插线板插上插头,转动洗衣机的开关。 做完这些,两人赶紧钻进厨房,蹲在碳炉子边烤火。手渐渐回暖,沈璃掀开电饭煲,上层笼屉里热着馒头,下面是玉米稀饭。 两人蹲在炉子边把饭吃了,听见外面洗衣机的嗡鸣声消失,沈璃到西屋找了双橡皮手套,看了眼沈楠的手,还是把手套塞给她。 从洗衣机里捞出衣物,两人一正一反拧干水,又放进大盆里反复漂洗,最后塞进甩干桶。 现在的洗衣机还是半自动的,沈璃无比想念后来的全自动洗衣机。 她让沈楠进屋烤火,自己带上手套把两人换下来的棉袄放进大盆,就着刚刚漂洗过的水搓洗,直接丢进洗衣机是洗不干净的,袖口、领口、襟前都要打上肥皂使劲儿搓。 双喜蹲在炉子边正烤火,突然冲出来冲着门口叫唤,刚叫了两声,看见来人,又摇着尾巴仍旧回厨房去了。 沈璃听见声音,放下盆里的衣服站起身。门口站着个小女孩,见沈璃走出来,高兴地招手:“小璃,你在家啊?” “沈玉?”沈璃迟疑道,她跟成年后的沈玉都很久没见了,对这个缩小版的就更加陌生了。苹果头,红扑扑的脸蛋,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这就是沈玉。 厨房的沈楠听见沈玉的声音,也走出来。 “我还以为你俩不在家呢,在家怎么不来找我玩啊?方方姐也放假了。”沈玉抱怨道,平时周末,这姐妹俩都会去找她玩的。 沈楠解释:“我们在家洗衣服呢,打算洗完再去找你来着。” 沈璃笑着对沈楠说:“要不你先去吧,就剩这两件棉袄我自己能洗完。” “行,那我走了。”沈楠毫无负担,挎着沈玉的手臂就走了。 倒是沈玉,走了几步又扭头冲沈璃喊:“小璃,那你洗完记得来方方姐家找我们。” “好!”沈璃笑着应声,低头继续搓洗衣服。 沈玉从三年级开始在新阳小学寄宿,每周末回家一趟。沈家村离新阳小学那么近,没道理要寄宿,但沈玉的父母在外开大车,没时间照顾她,又担心沈玉在家里被爷爷奶奶惯坏了,只好把她送到寄宿学校去。 听沈玉的名字就知道了,也是沈璃的本家。她是沈丹丹的堂姐,两人的爷爷是亲兄弟,按理说她和沈丹丹的关系应该更好,但由于沈璃和沈玉同岁,再加上两家离得更近,从出生开始,两人就是最好的玩伴。 身边人都以大名称呼沈璃,只有沈玉,一直喊的是“小璃”,带着独一份的亲昵。沈璃不知道她是跟谁学的,其实沈玉也不知道,只知道从记事起就这么叫了。 两人直到上初中前,还是最好的朋友。沈璃上的是新阳小学直升的初中,而沈玉的父母在林川县城里买了房子,又托关系把她塞进了林川县的重点中学,两人的差距开始拉大。 从那以后,沈玉周末也是在县城里度过,回新阳镇的时间越来越少,和沈璃的关系愈发疏远。 再后来两人见面只剩客套,沈玉也不再喊她小璃,而是和旁人一样直呼大名。 就这样,沈璃和她人生中的第一个好朋友,童年时期最好的玩伴莫名其妙的BE了。 晾好衣服,沈璃进厨房,拎下炉子上的水壶,见碳快烧尽了,她拿起火钳子,走到走廊下夹了块新的蜂窝煤换上,手伸上去烤了会,等蜂窝煤渐渐发红,才放心把水壶拎上去,搓了搓烤得温热的手,往方方家走去。 才走到院子门口,就听见屋里一阵小孩的嬉闹声。方方家向来是村东头这一帮小孩的聚集地。方方在新阳中学上高中,也是周末才回家。她性子活泼,不嫌弃这些小孩子幼稚,跟他们能打成一片,小孩子都喜欢来找她玩 方方拿着副扑克正发牌,见沈璃开门,招呼道:“沈璃,快进来,下一轮你也来。” 桌子边围着一圈小孩,除了沈楠和沈玉,还有赵家姐弟俩,赵盼盼和赵远。沙发上还坐着一个,也是沈璃的本家,叫沈伟,都是年龄差不多大的小孩。 说来也奇怪,村东这一段,跟方方差不多大的没几个,像沈璃这么大的小孩,那两年倒是出生不少,大概这也是方方跟这帮小孩玩到一起的原因。 这帮小孩年龄太小,复杂的纸牌玩不明白,现在玩的是最简单的“小猫钓鱼”。 规则是每人随机发放纸牌,按顺序出牌,依次叠放,如果自己出的牌和前面任何一张牌数字相同,那么两张牌包括中间所有的牌都可以拿走,直到把所有牌都赢光就是胜利。 沈楠赢回来的牌傻不愣登地摆到一边,沈玉趁沈楠没注意,从她的牌上摸了几张,插到自己的牌中。 沈璃在一边坐着,将这一幕看在眼里,觉得有些好笑。 沈玉很机灵,好胜心也很强,村东这些孩子里,她的家境是最好的,小孩子们都愿意捧着她,她也乐于做孩子王,向来只有她当第一的份儿,任何方面不愿意落后于人。 大概也有她父母的原因,沈璃记得一年级的时候,两人分在一个班级,期末考试,沈璃得了奖状回家,沈玉的父母知道后,一脚把沈玉踹到门外,夫妻混合双打。 最后还是被沈玉的奶奶拉开,沈玉才逃过一劫,这是沈璃后来从洪桂香的口中听说的。 沈璃还记得自己得知这件事时的惊讶,本来自己还挺羡慕沈玉,羡慕她是独生女,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有玩不完的娃娃,吃不完的零食,花不完的零花钱,知道这件事后,只有庆幸。 沈怀康高中毕业,原本成绩不错,只是因为家里太穷,供不起他,只能外出打工干苦力。 他爱看书,身上很有些知识分子的开明,从不打孩子,甚至连脏话都不说一句,这在农村里是很罕见的。 沈玉的父母固然宠爱她,对她的要求却也严苛。他们未必是气沈玉没得奖状,更多的是气她输给了沈璃这个没人管教的“野孩子”。 沈玉对沈璃也是很复杂的,平时两人亲密无间,沈璃性格懦弱,被别人欺负,沈玉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替她出头,但如果沈璃有任何地方超过她,或许是成绩,或许只是玩游戏时的输赢,她也会冷嘲热讽,摆脸色给沈璃看。 人性的复杂,从来不分年龄。沈璃小时候不懂,长大后才想明白这些事情,她想到了后来网络上很火的一句话,还挺符合她和沈玉之间的关系,“我希望你好,但不能比我好”。 扑克牌玩了几轮后,赵盼盼问方方:“方方姐,现在几点了?” 方方看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刚过十一点。” “我得回去做饭了,方方姐,你们玩吧。”赵盼盼起身往出走。 李小芹和赵建民最近接了个给房子刷漆的活儿,中午主家不包餐,夫妻俩得回家吃,做饭这活儿自然是落在了赵盼盼头上。 赵盼盼到家焖上米饭,把早上吃剩的萝卜丝放到电饭煲的笼屉上热着,转身准备炒菜。 麻袋里还有土豆,她捡出几个发芽的,把发芽的部分削掉,洗干净后切丝,菜刀对她来说太大了,她握着刀柄,费力切着,土豆丝切得粗细不均,切好后倒进水盆,双手伸进去淘洗,肿胀的手指已经冰得没有知觉了。 她很羡慕赵远,明明只比她小一岁,从小到大,娇生惯养,什么活儿都不用做。不像她,从八岁起就开始做饭洗衣服,做赵建民和李小芹的后勤保障。 她不是没有过委屈,可但凡她提出异议,得到的只有一顿皮鞭,久而久之,也习惯了逆来顺受。 菜刚盛出锅,李小芹和赵建民就骑着摩托车回来了。 赵盼盼把菜端进堂屋,李小芹一进门就问:“你弟呢?” “在方方姐家玩呢。”赵盼盼放下盘子,连忙拎起热水壶往脸盆里倒水。 赵建民也进屋了,吩咐赵盼盼:“去喊你弟回来吃饭。”他摘下手套,冻僵的双手插进热水里,慢慢有了知觉。 “知道了。”赵盼盼放下暖瓶,应声出去。 第6章 进县城 周日一早,洪桂香又拖着一麻袋萝卜,蹬着三轮车去赶集,车轮压过结霜的土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听见三轮车的声音越来越远,沈璃躺在被窝里嘀咕:不知道洪桂香这天天赶集卖菜能卖多少钱。 念头刚落,她眼睛猛地一亮,对啊,她也能去啊! 想到这里,顿时来了精神,沈璃麻利的穿衣下床,直奔堂屋的旧鞋架。 洪桂香爱把钱藏在旧鞋子里,藏的时间久了,她自己都忘了。前世年前大扫除,沈璃和沈楠把旧鞋子都装进麻袋里给扔了,洪桂香舍不得,又捡回来,塞在门口的冬青树底下,直到几个月后才发现,但长久的风吹日晒雨淋,钱早就烂了。 不过那是沈璃上高中时候的事情,她不确定现在的洪桂香有没有在鞋子里藏钱的习惯。 沈璃挨个掏鞋子,指尖刚碰到最底下那双棉鞋,沈楠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找什么呢?” 沈璃手一抖,连忙抽回来,故作镇定地拍了拍鞋面上的灰:“找鞋子穿。” “哦。”沈楠摸着肚子直哼哼,“饿死了。” 这事儿不能让沈楠知道,上辈子的沈楠有偷钱的习惯。 沈璃假装继续找鞋,头也不抬地说:“奶说电饭煲里有饭,你去盛吧,给我盛一碗。” “哦。”沈楠蔫蔫地应了声,果然端回来的又是玉米稀饭,菜就是一小盘萝卜干,洪桂香自己腌好晒干的,除了咸得发齁,没半点滋味。 沈楠打开电视机,调到少儿频道,一边吃饭一边看起了动画片。沈璃看着这饭,没一点胃口,满脑子想的全是搞钱! 吃完饭,沈璃催沈楠把碗刷了,特意加了句,“晚上的碗我洗。”她想支开人继续找钱。 沈楠随便含混应着:“知道了,一会儿就洗。”可眼睛压根儿没离开电视。 沈璃只能坐下陪着沈楠看动画片,十分钟过去了,碗筷还在桌子上堆着,沈璃又催了一遍。 沈楠反倒不耐烦:“急什么?我不是说了一会儿洗么。” 二十分钟过去了,碗依旧纹丝不动。 “放那里呗,我又没让你洗。”沈楠有严重的拖延症,拖字诀被她用得炉火纯青。 沈璃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火气。她起身走到屋外,在墙边找了根竹竿,走到堂屋外的电闸旁,轻轻捣鼓了一下。 “啪。”电闸上的小灯瞬间熄灭,电视机也没了声音 “怎么又停电了!”沈楠嘟囔起来。 沈璃把竹竿扔到墙根,走进堂屋,若无其事地问:“又停电了?” 沈楠很不高兴,皱着眉头答,“烦死了,我还没看完呢。”终于自觉收拾起碗筷。 端着碗筷出去时,沈璃怕她洗得太快,冲她喊:“记得把锅也刷了。” “嗯。”沈楠闷闷地答道。 见沈楠出去,沈璃赶紧又跑到鞋架前翻起来。 刚刚最底下的鞋子还没翻完,沈楠拿起一只洪桂香的棉鞋,手往里伸,愣住,她摸到了一个塑料袋。 把塑料袋拿出来,里面竟然包着一沓钱。沈璃打开数了数,有一千块。 沈璃的心脏“怦怦”狂跳,第一次偷钱,难免慌神沈璃实在佩服沈楠,她干这事时是怎么坐到心安理得,一点负担都没有的。 沈璃小心翼翼地抽出了三百,剩下的钱仍旧包好塞进鞋子里,又把鞋子放回原来的地方。 第一次,她不敢多拿,怕被洪桂香发现。 沈楠有次偷了洪桂香的钱,洪桂香发现钱少了,上学前把姐妹俩锁在屋里逼着承认,不承认就不许上学。 那一次对沈璃来说就是噩梦,她一项是很守规矩的,对迟到这件事有发自心底的恐惧,毫不夸张的说,跟天塌了没什么区别。 当时的她并不知道沈楠偷钱,只觉得是洪桂香记性差,记错了,觉得又气又冤枉,加上对迟到的恐惧,她在屋子里嚎啕大哭。 洪桂香不为所动,笃定就是她们俩其中一个偷了钱,拿了根棍威胁两人,再不承认她就要打了。 最后沈楠终于把钱拿出来了,沈璃到现在都记得自己那一刻的惊讶,那是她第一次知道沈楠会偷钱。 后来在培训机构时,听几位老师闲聊,说起儿童心理学,孩童时期有很多孩子都会有这样的行为,需要好好引导。 沈楠有很多小毛病,但本性并不坏,她只是自制力太差,随着年龄增长,那些小毛病也渐渐改掉了。 沈璃跟沈楠说自己去找同学玩,揣上钱坐上了公交车。 她要去县城,车费五块,她给了十块,幸好出门前又在洪桂香的枕头下翻到了十块钱零钱。 售票员找钱时一脸怀疑地盯着沈璃,“你小孩子家家的,出来家长知道吗?” “知道的,阿姨,我爸爸在县城上班,我找得到路。”沈璃随口编了个理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现在的公交远没有后来的干净宽敞,车辆老旧逼仄,路上只要有人招手就停,路程还没过半,车上已经挤得站不下了。 车厢内不断地有人抱怨,“别带人了,太挤了!” 司机充耳不闻,跟售票员配合默契,一踩刹车,售票员立马拉开车门,冲着车厢吼:“来!往后挤一挤啊,后面那么大地儿……” 沈璃头被车厢里的气味熏得头晕眼花,只想快点到县城。 半小时后,公交终于驶进了了林川县,沈璃看着窗外,像在看一部老旧的电影。 这个时候电瓶车还没普及,路上最多的是二八大杠和摩托车。一辆烤红薯的三轮车驶过,空气中都飘散着甜香。 “师傅!好福来停一下。”有人喊道。 沈璃如梦初醒,这一站下车的人最多,她也跟着下车,车门再关上时,车厢内的人已经少了一大半。 好福来是林川县最大的购物商场,也是林川县的标志。乡镇的人进县城,基本都得去好福来逛一圈,可以说整个林川县的人对好福来有着独特的情怀。 可惜后来在几个新商场的崛起与冲击下,还是倒闭了。 沈璃跟随人群往前走,走到好福来门口,有发传单的大姨冲上来给了沈璃一张,是商场里面餐厅的广告。 商场门口摆着张桌子,上面放了个募捐箱,旁边的音响还播放着《感恩的心》。 沈璃继续往前走,她这次的目的地不是好福来。 路边有些大学生样子的年轻人,三三两两组队,缠着一个小姑娘,让她做个什么调查问卷。 沈璃路过眼镜店门前,穿着统一工服的店员列成方阵,音响里炸开了《快乐崇拜》的前奏,站在最前面的领舞跟随音乐开始摇摆,整个队伍也跟着摇摆,间奏的时候还时不时喊声口号:“业绩冲第一,服务暖人心。” 周遭透出一种忙碌、充实又积极向上的感觉。 沈璃被感染到,随着动感的节奏,加快步子走向了林川小市场。 好福来的隔壁就是是林川县最大的批发市场,县内的所有小商品都是在这里进货。 沈璃踏进小市场,跟后来的市场没什么区别,林川县发展迅速,好像唯独忘记了小市场这个地方,小市场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着。 市场内有几百家店铺,贩卖各种商品,衣食住行样样都有。 “叮铃!”身后传来车铃声,沈璃靠边站好,一辆二八大杠从她身侧经过,后座用绳子绑上了一个装的满满的大麻袋。 沈璃边走边逛,各家店铺的面积不大,但东西都塞了不少,室内挂满了,就挂到室外的墙上,这家店经营什么,只在外面的过道上扫描一下,就一目了然。 靠近大门的店铺都是些卖文具用品的,如果开学卖,或许能大赚一笔,现在都快放假了,太迟了。 再往里走,是卖对联福字的,现在卖又太早。 沈璃绕进一条小胡同,墙上挂着保暖内衣、围巾、手套、袜子之类的,沈璃挨家看,突然眼前一亮。 “老板,这副手套怎么卖?”沈璃拿起一幅手套,是露指带翻盖的,表层毛茸茸的,还带了绿色的小鹿角。 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走出来,烫着时兴的卷发,见是沈璃一个人,眼神淡了些:“你家大人呢?” 沈璃看见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我爸爸在西市场进货。” 原来是跟着进货的家长来的,大概是大人在上货,小孩觉得无聊闲逛。 “八块。”老板随口道。 沈璃拿起手套试戴,手套伸缩性很强,大人小孩都能带,款式也多,“老板,我爸常在这边进货,我多多少少知道点,你可别诓我这个小孩子。” 老板闻言,终于认真打量起眼前的小孩,白皙清瘦,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身上的棉袄洗的有些泛白,不像是条件宽裕的样子,不过,来小市场进货的人穿的都不大体面,为了装货方便。 况且她神色自然,说话利落,眼中透露着些机灵。 本来见是个小孩,想宰一刀,没想到好像还是个行家。“你自己买?” “我爸现在在西市场进货,走不开,叫我来这边看看,说是让我锻炼锻炼,如果卖得好,就大量进货。”沈璃继续扯谎。 “批多少?” 沈璃知道,小市场里的东西零买,老板都是给的零售价,只有大量批发,才给批发价。 “先拿一百双试试。”沈璃故意说得底气十足。 “这样吧,算你五块一双。你看我这个样式是最新款,现在最好卖的就是这种,又好看又厚实。” 沈璃一听,瞅着老板笑:“阿姨,五块一双,那我定价又得更高了,乡镇又不比县里,卖不上价,算了,我去隔壁看看。”沈璃作势要走。 老板见沈璃还真有些做生意的样子,连忙拉住她:“哎!你这小孩,那你说,多少钱。” “两块五。”沈璃淡定开口,插在口袋里的手已经攥出了汗,她没干过这事,只不过听人说过,在小市场买东西得对半砍。 老板娘一听这价格,嗓门突地增大,“两块五!我进货都进不来。” 沈璃知道,这是他们的一贯话术,小市场里的店铺都是直接从厂家进货,价格只会更低。 要问她怎么知道的,不巧,她的高中同桌家就在小市场开店。 沈璃一脸纠结,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那就三块。” 老板没吱声,像是在考虑。 沈璃仰起白皙的小脸,一双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冲着老板撒娇:“阿姨,您就让我赚点零花钱呗。” 沈璃知道,自己的长相还挺能唬人的,白白净净,一副三好学生的长相,任谁看也只会觉得是个乖巧的小孩。 老板看着沈璃,跟自己家女儿差不多大的年纪,自己女儿还懵懵懂懂,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她却已经在做生意了。 “行吧,那就三块!”老板终于松口,“不过出去可别跟别人说。” 沈璃没想到还算顺利,“好嘞,阿姨。祝您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你放心,等这一百双手套卖完了我还会来的。” 老板噗嗤一笑:“你这小孩,嘴还怪甜的来。” “你爸不来帮你拎?。”老板装好手套,各色的都拿了一些。 “我爸就在外面,他三轮车上的货太多,进不来,阿姨再见!” 沈璃拖着大袋子往外走,这次还算顺利。 “妈!我给你带饭了!”一个小丫头跟沈璃擦肩而过,沈璃看清了她嘴边的那颗痣,顿住脚步。 正是她那位高中同桌,林思琪,居然这么巧。 第7章 卖手套 顺着好福来往回走,正是中午饭点,路边饭馆飘来菜香,沈璃摸摸肚子,咽了咽口水。 捏着口袋里仅剩的五块钱,沈璃叹了口气,这是车费。 走到公交站台坐下,呼出一口气,这一百双手套对她一个小孩来说,不是一般的沉,尤其是她比一般的小孩还要瘦。 应该带着沈楠来的,她力气大,沈璃想着。 放下口袋,手伸到嘴边呵气,眼睛突然瞥到袋子,沈璃暗骂自己脑子短路了,有现成的手套不戴,白挨冻。 乡镇的公交总是特别难等,站台没有避风的地方,寒风呼啸着刮过,林川的冬天是那种干冷,太阳亮得刺眼,却没有半点暖意,冻得她浑身哆嗦。 终于远远地看见公交车驶来,沈璃拖着大袋子不方便上车,售票员给她托了一把。 中午,车上的人不多,进县城的人一般是下午或者晚上才回程。 沈璃坐下,把袋子拖到脚边。 “到哪里?”售票员问。 沈璃掏出五块钱递给她:“到新阳。” 售票员接过钱,往她脚下看了一眼,大红色塑料袋,隐约看得见里面的手套,好奇道:“你一个小孩,怎么自己来进货?” 沈璃眨着眨大眼睛,随口编道:“我爸三轮车坏了,他去修车了,叫我先把货带回家。” 售票员问:“里面都是你手上的这种手套?” 沈璃眼睛一亮,赶紧点头:“对,阿姨,好看吧?您要不要带一双” “打开我瞧瞧。”售票员很有兴趣的样子。 沈璃赶紧打开塑料袋,售票员蹲下挑了一双粉色的半指手套问:“怎么卖的?” 沈璃挠了挠头,装作思索的样子,“我听见爸爸是五块一双进的,卖的话应该要贵一点吧,六块吧。” 售票员心里暗笑这孩子实在,又多拿了一双:“我拿两双,你知道多少钱吗?” 沈璃笑呵呵地说:“阿姨,我会算账,二六十二,十二块钱。” 售票员从手里抽出十块钱,又从口袋里摸出两个硬币,递给沈璃。 后座的一对年轻人听见了,也凑过来挑了两双,付了十二块钱。 沈璃喜滋滋的接过钱,没想到还没到家,已经卖掉四双了。 她拖着袋子到家门口,没敢直接进去,站在外面张望,见洪桂香的三轮车不在,才敢拖着袋子进西屋。 一进屋就关上门,沈楠趴在床上被吓了一跳,坐起身问她:“你干什么去了?” 沈璃一愣,“你怎么没去堂屋看电视?” 沈楠晃了晃手中的漫画书,“这个更好看。”目光随即落在她手里的塑料袋上:“那是什么?” 沈璃知道,既然被她看见,肯定就瞒不住了,索性敞开袋子:“手套,你挑一双吧。” 沈楠立刻跳下床,扒着袋子翻来翻去,只觉得这个也好看,那个也喜欢。 沈璃催她:“快点。” 沈楠犹豫不决,最后选了双紫色的,拆开包装,戴在手上,眼中闪烁着兴奋:“沈璃,这是哪儿来的?” 沈璃重新系好袋子,严肃地盯着她:“保密,但是你不能告诉奶,你要是说了,手套就还给我。” 沈楠连连点头:“你放心,我肯定不告诉奶。” 沈璃把袋子塞进床底,又走到门边看了看,确认看不见才放心。 她走到堂屋,从口袋里抽出十块钱,放回洪桂香的枕头底下。至于鞋柜里的钱,老太太一时半会儿应该发现不了。 周一上学路上,沈丹丹盯着沈璃和沈楠的手套,羡慕又好奇。 沈楠如沈璃交代的那样说:“表姐送的,她现在在县城卖手套,款式又多又漂亮。” 沈丹丹看了看自己的手套,是她妈妈纯手工织的,厚实,笨重,确实不如姐妹俩的手套时髦好看。 “四姐,你要不要,你要的话,我叫表姐卖你一双。”沈楠问她。 沈丹丹心里羡慕得要死,嘴上却不肯承认,从来都只有他们两姐妹羡慕她的份儿,仿佛现在想要这副手套就是向他们两姐妹认输一样,嘴硬道:“我不要,我妈也给我买了。” “真的?是一样的吗?”沈楠还傻乎乎地追问。 沈丹丹含含糊糊应付过去,“嗯,差不多。” “那你明天戴着,看看是不是跟我们的一样。”沈楠完全没察觉出来。 沈璃失笑,怎么还追着人杀呢? 沈丹丹心里早已打定主意,今天放学就缠着妈妈到集上买。 早操排队时,沈璃又跟张媛媛站到了一起,沈璃故意把手举起来哈气,果然吸引到了张媛媛的目光。 做早操时,沈璃做的格外标准认真,身边一圈小孩盯着她的手套看。 早操一结束,大家立刻围了上来。 “沈璃,你这手套好漂亮啊。”张媛媛一边说一边上手摸:“哇!毛茸茸的好舒服。” 沈璃得意地指着手套上的鹿角:“你看,上面还有鹿角呢,这是圣诞节的元素。” 张媛媛一脸迷茫。 沈璃问她:“你知道圣诞节吗?” 张媛媛摇摇头,沈璃给她科普,科普完一扭头,身边围了一圈同学。 “哇!沈璃,你能不能帮我买一双,我也想要圣诞节的手套。” “可以啊,不过你有钱吗?这手套要六块钱。” “你瞧不起谁呢?”张媛媛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硬币。 “你哪儿来的钱?”这些硬币对小学生来说是巨款了,得先搞清楚,要不然怕有家长来退货。 “我妈给的零花钱,只不过我最近想减肥就攒着没花没花。”张媛媛凑在她耳边说道。 沈璃点点头,“行,那我下午就带过来给你挑。” 旁边围着的几个同学也纷纷起哄:“沈璃,我也要。” “这样吧,一会儿谁要的过来到我这登记一下。”沈璃跟他们说。 回到教室,沈璃拿出本子,排好序号开始登记,先交钱预订的下午可以优先选,张媛媛第一时间把钱给沈璃。 有几个人先交了钱,还有几个说下午带钱。 中午放学,跟沈丹丹分开后,沈楠才跟沈璃说:“我们班有几个同学也想要,不过还没交钱。” 沈璃交代沈楠:“下午你装十副手套,记住,交钱的才能给。” 沈璃很欣慰,沈楠总算机灵了一回,还知道背着沈丹丹说。 沈丹丹是个小喇叭,她知道的事准会告诉她妈,她妈妈更是个大喇叭,让她知道,洪桂香也就知道了。 有一回沈楠考了倒数第一,沈丹丹扭头就跟她妈说了,她妈跟洪桂香不对付,两家农田挨在一起,时常因为农田吵架。 沈丹丹妈妈得知这件事,在洪桂香面前幸灾乐祸,洪桂香又臊又气,回家把沈楠打了一顿。 沈楠看着没心没肺,原来心里还没忘记那顿打。 小黑摇着尾巴一扭一扭地跑过来,伸着舌头喘粗气,沈璃把电饭煲里的米饭挖到它的饭盆里,小黑头埋进饭盆吃了起来。 沈楠走过来看了眼饭盆,“你都挖给它了,咱俩吃什么?” 沈璃手指夹住五块钱在沈楠眼前晃了晃,“咱俩吃顿好的。” 两碗泡面放在桌子上,沈楠已经没有心思看电视了,时不时就要问:“沈璃,泡好了没有。” 沈璃用筷子挑了根面送进嘴里,嚼了两下,在沈楠期待的目光中慢悠悠道:“好了。” 沈楠扑向泡面时,让沈璃想到了小黑。 下午刚到学校,张媛媛就跑过来挽着沈璃的手臂:“带来了吗。” 搞得跟特务接头一样,沈璃忍不住想笑。她放下书包,把里面的手套拿出来,张媛媛“哇”了一声,教室里的其他同学也被吸引过来。 张媛媛在紫色和粉色中犹豫不决,后面排队的小孩都催她:“张媛媛,你快点。” “选紫色的,紫色很衬你。”沈璃给出建议,其实是粉色显得张媛媛更黑了。 沈璃的卖手套大业,张媛媛功不可没,她不仅自己买,还带了六年级的姐姐和一票同学一起买,高年级的学生手里可比他们这些小孩富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痛快得很。 沈璃手指敲着桌面,脑子里已经在盘算下一次去小市场得进多少货了。 “沈璃!你上来写。”钱老师敲了敲讲台。 沈璃回神,冷不丁对上钱老师的目光,有些心虚。扫了眼黑板,是道乘法计算题。 她淡定地走上台,拿起粉笔写起计算步骤。 钱老师见沈璃走神,本想借着她写不出题目敲打她一番,见沈璃轻松搞定,也只好作罢,扬了扬下巴示意她回去。 沈璃回到座位,心里有些无奈,小学的题目,对她一个成年人未免太过简单,每天在教室里干坐着太煎熬了。 自己一个心理年龄近三十岁的人,每天跟这些小孩子打交道更是无比煎熬。 她想到跳级,可念头刚冒出来就被她摇摇头压下去了。 沈楠本就因为外貌不如她心里有些自卑,要是自己再跳级,怕是更会觉得抬不起头。 成年后的沈楠曾不止一次跟她抱怨老天不公平。从小到大,只要有不熟的人知道他们是亲姐妹,总会一脸不可置信地问:“真的是亲姐妹吗?” 沈璃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算是中了基因彩票,而沈楠却偏偏挑着缺点长,皮肤黑,个子矮,眼睛小,两人站在一起,反差不是一般的大。 已经够不公平了,她想。 第8章 刘姥姥进大观园 “忘了你存在!有什么期待!欢乐你邀请它一定来~” 还是林川县的那个眼镜店门口,眼镜店的员工还在跳《快乐崇拜》,动作简单有力,抬手、踏步间满是活力,欢快的音乐和动感的舞步让沈楠挪不开眼,这是她第一次进县城,对林川县的一切都感到新奇。 沈璃放下手中的手提袋,手指被勒得发红,索性揣进口袋,坐在花坛边上休息,等沈楠什么时候看够了再走。 前世的沈璃上初中后,和沈丹丹分到一个班级,她充分发挥了自己小喇叭的功能,一句“她家可穷了,她妈早就跑了”,沈璃单亲的消息就此传开。 那个时候,离婚的夫妻不多,但凡有离婚的,一律称为“跑了”,沈璃成为了同学中唯一的“妈妈跑了”的异类。不仅如此,沈丹丹还私下告诉同学沈璃姐妹俩从没去过县城,更惹来一帮人惊讶和讨论。 她知道沈丹丹这么做的原因,因为到了一个新的学校,新的班级新的同学,周围的一切都太陌生了,她急需用别人的难堪,垫起自己和新同学说话的台阶,虽然未必是有多大的恶意。 很不幸,沈璃就是那个垫脚石。沈丹丹也成功了,她确实因为这些小道消息,招来了一些爱八卦的同学,在新的班级结交到了好朋友,但沈璃却因此遭到同学的嘲笑和孤立。 她本来就心思敏感,被同学孤立使得她更加自卑,也是她成绩一落千丈的原因之一。 她和沈楠不像那些同学,有父母可以在周末或节假日带他们去县城玩。沈怀康一年到头在外地,就算是逢年过节回家,也只是匆匆一聚,又哪里想得到这些。 至于王海燕,自从她和沈怀康离婚后就再也没回来过,沈璃和沈楠对这人一点印象都没有,直到沈怀康的车祸赔偿款到手后,这人才终于出现。 洪桂香就更不用说了,她一辈子都没有出过新阳镇,连带着两个孙女当然也是如此,所以前世的沈璃和沈楠直到初中毕业后才走出那个小镇子。 其实在沈丹丹把这件事公布之前,沈璃从不认为这会是一件值得嘲笑的事情。 “县城”这两个字,她从沈玉口中听的最多,有时她去找沈玉玩,沈玉会告诉她“一会我妈要带我去县城”,“昨天我去县城玩了”,“我小舅带我去县城”。 县城对沈璃来说是个遥远的词汇,每次听沈玉这么说完,她的内心是毫无波澜的,谈不上羡慕与否。 她就像是坐井观天的那只青蛙,生在新阳镇,长在新阳镇,她的世界就是新阳镇,新阳镇以外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遥远的另一个世界。 既然重来一次,沈璃不想沈楠和自己一样再被嘲笑了,所以这次进货,她把沈楠也带上了,让她开开眼界。 坐公交车时,沈楠就兴奋不已,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坐公交车,第一次离开新阳镇。 两人先去了林川小市场,手套还没卖完,圣诞节快到了,这次去批发了一些苹果的包装盒,沈璃打算到时候去街上买些苹果装进去,等平安夜拿到新阳中学门口去卖。 小学生对圣诞节没什么概念,她是过来人,知道这玩意在小学卖不动,只能寄希望于中学生。 周末的好福来门口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商场门口搭了一排遮阳帐篷,篷下的喇叭喊得震天响:“毛衣二十块一件,不起球不褪色!”“麦芽糖,好吃又便宜的麦芽糖……” 眼镜店的音响和摊贩的喇叭搅在一起,喧闹又充满生活气息。 沈楠很快又被进出商场的人群吸引了注意力,沈璃站起身:“要不要进去逛逛?” 沈楠有些紧张:“你还有钱吗?” 刚刚去小市场,看见沈璃把钞票给出去,她都肉疼得很。 沈璃笑了,拎起手提袋:“没有钱也能进去,商场又不收门票。”说完拉起沈楠的手推开了好福来的玻璃门。 一进商场,仿佛又是另一番天地了。暖气裹着香脂味扑过来,两排电子产品和珠宝首饰的玻璃柜台形成一条长长的过道,年轻靓丽的柜员们穿着统一的制服冲着来往的人群招呼。 沈楠每路过一个柜台都要趴上去看看,活像刘姥姥进大观园,沈璃也不催她,只在她身后慢慢跟着。 走到储物柜前,取了小票。手提袋里的是折叠的包装盒,用的时候才要撑开,此刻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沓纸,不占地方,轻而易举地塞进柜子里了。 再往里走就是两排自动扶梯,沈璃牵着沈楠的手忽然收紧,沈璃回头看她,只见她盯着扶梯,眼睛亮闪闪的冲沈璃道:“是电梯!跟电视上的一样诶!” “走,咱们去试试。”沈璃说。 到了电梯前,沈楠反倒脚步慢下来,凑近沈璃耳边小声说:“我有点害怕。” 沈璃也小声和她解释:“不用怕,没什么的,你跟着我,我喊1你就出左脚,喊2你就出右脚。” “1!2!”沈璃手搭在橡胶扶手上小声喊着口号,“你看,这不就上来了。” 沈璃今天对沈楠耐心地过了头,更像是弥补小时候的自己。 她想到了自己第一次逛商场的样子,那时她在县城上高中,周日返校要在这里转车,和同学一起进来逛了逛。 那是她第一次觉得原来电视上的画面离她这么近,不过她的自尊心不允许她像沈楠这样,把心底的波涛骇浪表现出来,所以她只能可笑地装作云淡风轻,好像经常来逛的样子。 沈楠站稳,一只手扶住扶手,看着地面离得越来越远,另一只手不由得握紧了沈璃的手。 电梯直上二楼,是一个大型超市,沈楠晃了晃沈璃的手,又指了指远处,沈璃看过去,是一堆购物车。 “等咱们有钱了,咱们也去推购物车买东西。”沈璃对她说。购物车对现在的两人来说,太高了。 沈楠激动地点点头。 沈璃看着她问:“你想不想吃东西?” 沈楠的回答当然是想,两人走近商场的试吃区,柜台上摆着一排切成小块的面包和火腿肠。 沈楠犹犹豫豫,不敢上前,沈璃拿了跟牙签递给她:“这就是让人试吃的,你看前面那么多人排队,他们都没给钱。” 俩人蹭了一顿午饭。 牵着沈楠下楼,还是坐的自动扶梯,这一次,沈璃没喊口号,沈楠自己默默地念“1!2!” 出了好福来大门,寒气骤然袭来,两人同时把手揣进口袋。门边一个小摊位,摆着许多瓶瓶罐罐。 “老板,给我来杯香芋味的,加珍珠。”一个年轻女人踏着高跟鞋停在小摊位前。 沈璃也走到摊位前,转头问沈楠:“你要什么口味的?” 沈楠看着瓶瓶罐罐里五颜六色的奶茶粉,犹豫了一下:“我要草莓味的。” “老板,一杯芒果一杯草莓,加珍珠。”沈璃从口袋里摸出四个硬币放在摊位上。 “好,小朋友等一下哦,水还没烧开,马上就好。” 摊位上摆着一台饮水机,这个时候的奶茶是用奶茶粉现冲的,不加珍珠一块钱,加珍珠两块钱,沈璃觉得和后来兴起的各大品牌的奶茶也差不多少。 等奶茶的功夫,沈楠的目光又被一家人吸引。 一个男孩站在好福来的招牌底下,比着“耶”的手势,皱着眉头看向前方,一对老夫妻手里拿着照相机指导男孩动作:“不要皱眉呀!笑一笑!”应该是男孩的爷爷奶奶。 男孩强扯出笑容,不耐烦地问:“好了没?这样很傻。” “哎呀!要寄去给你爸妈看,你再笑一笑呀!”男孩的奶奶说完把相机递给老伴儿,自己站到男孩的身边比耶。 “咔嚓!” 沈璃看向镜头,相机崭新,男孩爷爷的脚下还放着刚拆的包装盒,上面印着“佳能”,显然是刚从商场拎出来的。 沈璃心里沉了沉,她们一家连照片除了拍证件照,就没正经进过照相馆,而别人家却已经能把拍照当成随手的消遣了。 “奶茶好了,小心烫!”老板把两杯奶茶递给沈璃,沈璃接过来,见沈楠还在看人家拍照,胳膊肘抵了下她。 沈楠回过神,赶忙接住粉色的那杯。 奶茶有些烫,但两人都戴着半指手套,拿在手里觉得温度正好,插上吸管一边喝一边公交站台走,沈楠却反常地安静了许多。 沈璃吸了一口珍珠,扭头看向她:“等爸爸回来,我们也去照相馆拍照好不好。” 沈楠的神色肉眼可见的高兴起来,重重地点了点头,她觉得今天的沈璃简直无所不能。 姐妹俩上一次拍照还是沈璃五岁的时候,很平常的一天,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沈怀康心血来潮,给姐妹俩打扮了一番,带着她们去了镇上。 大概是因为这情况真的太罕见了,所以直到成年后,两人还清清楚楚的记得那一天。 沈怀康骑着二八大杠,大杠上坐着沈璃,后座坐着沈楠,他们先去了集市,洪桂香在那里卖菜。 那天的姐妹俩穿着时髦的小套装,沈怀康跟洪桂香说了一会儿要去拍照的事情,洪桂香当然不赞成:“花那个闲钱做什么。” 和洪桂香一起卖菜的摊贩起哄:“拍照片能花几个钱,留个纪念嘛。” “这俩孙女好漂亮哟。” “长得真好,跟双胞胎似的。” “真狠心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