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可以种地,包括杀手与作精》 第1章 旺妻命 郁郁葱葱的山林中,微风拂过树梢,阳光借机从叶子缝隙中挤出来,洒到长满艾蒿的地上。 林间除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便是清脆悦耳的鸟鸣,听着是杜鹃在求偶。 披散着半长乌发的少年倚靠在一棵杨树上,半张侧脸迎着光,睫羽在高挺的鼻梁上打下小片阴影。 他眼底染着淡青,一脸长时间奔波后的倦意。 青山翠林中,点缀在这片绿色中的少年像天生地养的山妖,苍白的不谙世事——如果忽略他嘴中的骂骂咧咧。 “破古代!破穿越!破皇宫!破马车!破杀手!破山!破草!” 手上被草木割破的细小伤口火辣辣的疼,让从没受过苦的小少爷红了眼眶。 “为什么要让我穿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他越骂越生气,听着头顶叽叽喳喳的声音,仰头咬牙切齿地补充:“破鸟!” 下一秒,一团不可名状的物体从树上掉下来。 少年一惊,迅速向旁边扑倒,那团鸟屎没有掉到头上,却落在袖子上,似乎是在嘲讽他。 少年抿着苍白的唇瓣,恶狠狠地揪了一颗草往树上丢去,没打到鸟,反而落了一头一脸的草屑。 强忍的泪水终于汹涌而出,南梧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 他一个坐吃等死的富N代,原本正高高兴兴选礼服,打算在成人礼上大放光彩,闪瞎所有人的眼睛。 没想到下一秒就穿进这个陌生朝代,被突然出现的禁卫抓进宫里,说他是遗失在外的五皇子。 原本还惊慌失措的南梧瞬间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差点就以为没钱花了。 他不用适应就开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把皇帝送来伺候的小太监小宫女指使的团团转,今天逮个蛐蛐儿,明天放个风筝。 结果刚享受没几天,就被一道和亲圣旨砸得手足无措,他那便宜父皇要把他嫁给邻国皇子,还让他早日诞下子嗣。 一个男人!跟另一个男人和亲?!!! 南梧都以为自己耳背听错了。 先不说他一个男人要嫁给另一个男人的事,让他生崽又是什么鬼? 也没史书记载古代的男人还有这个功能啊! 在短短半个时辰里被灌输哥儿和男人的区别后,南梧果断跑路。 笑话,他可是身穿,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脸上那颗妈生痣跟哥儿的孕痣没有半毛钱关系,他能生个屁! 但进宫后狗皇帝便以他身边无人为由,送了几十个太监宫女过来,名为伺候,实则看守。 南梧只好假装出一副感恩戴德、为父分忧的模样,趁着身形相似的小太监送吃的进来时将人打晕,然后换了衣服,偷梁换柱。 本以为逃出去会费一番功夫,结果传说中铁桶般的皇宫也不过如此,他没费什么力气就到了宫门口。 正想着怎么溜出去时,后颈一疼,再睁眼已经到了皇城外。 他不仅换了身衣服,甚至还多了个装满干粮和盘缠的包裹。 南梧:? 他怀疑自己失去了一段记忆。 但当时的情况容不得多想,狗皇帝指不定已经发现自己的偷梁换柱之计,索性将疑问抛在脑后,包袱一甩撒丫子一顿跑。 没跑一会儿就遇上某个南下的商队,南梧摸了摸自己的短头发,谎称是外出历练的和尚,跟着商队一同离开。 商队从繁华的皇城一路往北,走了快半个月也没有官兵追上来,顺利得南梧都怀疑自己被做局了。 从生死存亡中缓过劲,饱受摧残的屁股发出抗议,以前出门都坐法拉利的小少爷现在坐在拉货的板车上,被颠的腰酸背痛,还不能有一丝抱怨。 甚至为了不惹人怀疑,他还要每天叽里咕噜背背英语单词假装诵经。 唯一能安慰他的只有离皇城越来越远,古代交通不便利,这山高水远,皇帝怎么也不会大费周章来抓他这个小喽啰。 然而途径这座大山时,意外发生了。 一伙蒙着面的黑衣人突然出现,不为劫财,只为害命,而且还是害他的命。 千钧一发之际,这些黑衣人中出了叛徒。 大概是分赃不均,其中一个黑衣人突然杀了同伴,和另外几人打了起来,以一敌六,还占了上风。 南梧想都没想,从身旁已经咽气的黑衣人手臂上扯下袖箭,一头扎进深山。 在躲避追杀的路上,他不慎滚落山坡下,胳膊也受了伤,刚从沟里爬上来就被那只臭鸟拉到身上。 以前看电影总是吐槽主角关键时刻受伤,结果事情到了自己身上摔得比谁都惨。 南梧吸吸鼻子,把袖子上的鸟屎蹭到树干上,然后抬手去掀外袍,略一动作,光洁的额头便生出冷汗。 他忍着痛,单手将外袍一点点褪下。 没了宽袍大袖的遮掩,以扭曲姿态落在身侧的右臂便展露出来。 他用牙咬住外袍袖口,另一手扯着撕下布条,勉力用方才捡的树枝固定好受伤的胳膊。 做完这些,少年面色愈发苍白,两厢对比下,右颊上殷红的小痣更加鲜艳。 他强撑着站起来,用脚将来时路上被衣袍带倒的草拨弄起来,清理掉来过的痕迹,随即转身往密林中走去。 南梧只想着不被杀手发现,一心往前跑,自然没有注意到他转身后,一只灰喜鹊嘶鸣着从树上掉下来。 越往深处,鸟鸣声越少,又走了一盏茶的时间,隐约听到水流声,南梧肉眼可见的松了口气。 虽找到水源,但此地处于密林深处,定有大型野兽过来饮水,亦不能放松警惕。 观察片刻,确认没有危险,他才上前取水。 春末的水带着凉意从指缝间溜走,安抚了南梧心中的焦躁不安。 待水囊装满,南梧起身刚要走,一只利箭直直朝着面门射过来,距离太近,已是避无可避。 他瞳孔骤缩,下意识抬起左手,露出从黑衣人那里捡的袖箭,也不管有没有对准,直接启动机关。 几乎是瞬间,短箭朝着对面飞射而出,而闪着寒光的羽箭也到了眼前,裹挟的风擦过脸颊,往身后射去。 “铮”的一声,探头探脑的竹叶青被射穿脑袋,钉在身后的树干上,翠绿色的细长尾巴还在摆来摆去。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过后,密林中走出一抹黑影,背负弓箭,露出半边精壮的臂膀,粗粝的指尖正捏着方才射出去的箭矢把玩。 来人肤色黝黑,一副农夫打扮,面上覆着青色粗布,留在外面的一双眼睛过于黑白分明,显得有些凶悍。 南梧下意识觉得他很危险,微微侧身,右脚往后撤了一步,摆出方便转身就跑的姿势。 这一动,就看到钉在树上的竹叶青,南梧吓得往旁边挪了两步。 然后反应过来方才那一箭是为了救他,反而是他慌乱中鱼死网破的行为很是恩将仇报。 这个大哥应该不会计较吧? 南梧偷偷抬眼,对上一双漆黑的眼珠子。 两人隔着两三米的距离遥遥相望,男人视线在扫过少年脸颊上的痣时,不自在地扯了扯大开的衣襟。 不仅没遮住**的胸膛,反而将鼓鼓囊囊的肌肉漏得更多。 南梧心跳如鼓,这是什么意思?展示实力打算揍他? 他眼珠子一转,立马露出歉疚的神色,打算塑造一个悲惨的身世,最好惨到这个大哥既往不咎,还给他点钱。 结果一张口却没忍住哭腔,嘤地一声后吹出个鼻涕泡,然后炸开。 小山一样壮硕的的男人递过去一块帕子:“擤一下吧。” 南梧:“……” 他没有接那块手帕,一脸羞愤地回到小河边洗了把脸,胡乱用袖子一擦,然后眼含热泪道歉:“这位大哥,对不住,我刚才应该……没有误伤你吧?” “误伤”二字既表明那一箭不是他的本意,又能让这个一看就凶神恶煞的男人不好意思再追究。 南梧在心中为自己的机智鼓掌,狸奴一样圆溜溜的眼睛看向对面。 男人没从那双微红的眼睛里看到歉意,只看到满满的自得和狡黠。 他将那支短箭扔进身后的箭篓,这才摇摇头,嗓音沙哑:“没有。” “还好还好。”南梧夸张地拍拍胸口:“不然我会愧疚一辈子的。” 对面的男人不接他的戏,只是提醒:“此处常有山君和野猪出没,你不该独自闯入。” “山君?!”那不老虎吗? 许是为了烘托气氛,远处传来一声巨吼,惊起林间山雀。 南梧瞪大眼睛,下意识咽了咽口水,看了眼受伤的胳膊,又看了眼独身一人出现在危险地带的高大男人。 明知有老虎还敢来,想必是有万全的把握可全身而退。 如今自己负伤,若能随他一道,定能省去许多麻烦! 可他现在身无分文,之前的盘缠也在杀手出现时不小心掉了。 没了钱,他要用什么作为交换让这个大哥带他一起出去? “我是附近的猎户,可以送你下山。” 幸福来的太突然,南梧猛地抬头,他想挤出两滴眼泪表示感动,但骤然得救让他哭不出来一点,还嘿嘿笑出声。 “大哥,你真是个好人,我下辈子一定当牛做马报答你。” 话是这么说,但南梧比谁都精,竟给些兑现不了的承诺。 男人布巾下面的唇角上扬,目光灼灼盯着少年说话时脸颊上若隐若现的梨涡,淡声道:“家中不缺牛马。” 好人卡没发出去的南梧半张着唇,有些尴尬,直到瞥见男人黑红的耳廓,后知后觉明白了什么。 他看过不少言情小说,不是不通情事的小孩子。 如今穿到古代,脸上生了红痣的男子被称为哥儿,是可以跟男人成亲的。 而他因为脸上的桃花痣,在别人眼中不是男人,而是可以生崽的哥儿。 这个男人耳朵都红了,肯定是看上他了! 南梧得意的很,他要是有尾巴,现在肯定翘上天。 这个大老粗看着黑了吧唧,眼光倒是不错。 在南梧看来,自己被人喜欢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如今天时地利人和,他要是不利用一番都对不起老天的安排。 南梧再抬起垂下的脑袋时,眼中已经蓄满泪水:“我……其实是被仇人追杀到这里,我爹要把我嫁给一个权势滔天的糟老头,我不愿意,就在大婚当天偷跑了。那个老男人觉得我让他没面子,就想杀人灭口呜呜呜呜呜~” 南梧说完装模作样地擦眼泪,顺便观察男人的脸色,见他没露出犯难的神情,呜咽一声后继续道:“大哥方才救我于蛇口,在下甚是感激,若我孑然一身,定要以身相许……” 察觉落在身上的目光更加灼热,南梧遗憾地叹了声:“可是……” “可是什么?”男人骤然向前一步,一副生怕他反悔的模样。 南梧抿唇,低头垂泪,露出纤弱白皙的脖颈:“我如今被人追杀,大哥若与我有了牵扯,不但会伤及性命,更会连累家人,我怎忍心看大哥因我陷入险境?” 他说这句话时心里不太有底,毕竟事关身家性命,正常人听了都会退缩,但不说又对不起那点剩余不多的良心。 谁知道面前的男人松了口气,语调稍扬:“我无父无母,亦无其他亲人。” 南梧连可怜都忘记装了,半张着唇:“啊?” 许是少年眼中的愕然太过明显,男人忙补充一句:“旁人虽说我克父克母,但镇上桥洞下的瞎子给我算过,说我是旺妻命。” 南梧:“……” 第2章 第 2 章 不愧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狠人,看待问题的角度怪清奇的。 不过,他对这人口中的“旺妻命”很是心动。 连穿越这种事都发生了,占卜算卦之事信一信又何妨? 为了让男人更加坚定,南梧一把拉住他的手,七嘴八舌撒了许多谎:“我这个人很有用的,不仅会种地,做饭也是一把好手,家里家外一把抓。咱俩成亲后,你只管睡到太阳晒屁股,我勤快着呢,保管把你伺候的舒舒服服。” 南梧一鼓作气说完,小心翼翼觑墨显脸色,见他眉眼间有些古怪之色,心里咯噔一下,不会弄巧成拙了吧? 想到古代人对子嗣的重视程度,他咬咬牙,豁了出去:“我之前看过郎中,他说我孕痣鲜艳,是个好生养的,咱们以后生他十个八个小孩,给你传宗接代。” 南梧说完后就陷入心虚,他一个大男人,能生出个屁啊? 但事已至此,容不得退缩。南梧眼巴巴看着若有所思的男人:“大哥,我一个老实人,说的都是实话,绝无半句虚言。况且,我俩孤男寡男衣衫不整地出现在深山,你要是不娶我,我只能一头撞死在树上了。” 他说完后低着头,等待宣判。 俯视着少年颤巍巍眼睫的男人反手圈住他细瘦的手腕:“好。我们成亲。” 南梧一喜,连忙仰头确认:“真的?” “自然。”许是不常与人交谈,男人的声音有些不自然,说话也简明扼要:“去镇上看郎中。” 得到想要的回答后,南梧一直紧绷的神经骤然放松,在他话音落地的瞬间,竟然身体一晃,面朝下往地上倒去。 与想象中一头栽到地上的青草泥土味道不同,闯进鼻腔的是阳光暴晒后的皂荚味。 南梧只来得及揪住男人的腰带,生怕自己昏迷后被抛下,随即便没了意识。 温软的侧脸贴着胸膛,呆立原地的男人只觉半边身体都是酥麻的。 他梗着脖子往后仰起下巴,不敢碰到少年的额头。取来腰间挂着的竹筒,托住人后颈喂了些水。 看着面容精致的小哥儿,再看了看自己粗糙的手,只敢用没有茧子的指背轻轻碰了碰,柔软得不可思议。 他扯了扯衣袖,遮住大半手掌,这才将人抱起往山下走去。 没走两步,男人脚步一顿,从地上捻了些泥土抹在南梧侧颊,遮住那颗分外艳丽的孕痣。 他并未大摇大摆进镇中,而是处处避着人群,翻墙进入镇上的医馆,将人安顿在小床上。 白着胡子的郎中一见他,两手结印似的在身前飞速比划着。 郎中:这是谁?你从哪儿偷来的人? 男人扯下脸上的粗布,露出一张坚毅俊朗的面孔,半边脸颊上的刀痕一同显现出来,狰狞的伤疤有几分骇人,隐约能看出鲜红的嫩肉。 他言简意赅:“山上捡的。” 郎中:? 他上前瞧了眼,这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哪像山里能捡到的? 刚要过问,就被身后的人重重推了一把,催促道:“他胳膊受伤,说着话就突然晕倒,你快看看。” 郎中一个踉跄,没好气地白他一眼,回过头把视线放在床上的少年身上。 一把脉,他便发现了问题,这脉象分明是个小哥儿,再看他脸上的泥印,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定是墨显这混小子见色起意,把某个大户人家的小哥儿劫了过来。 真是光棍汉当疯了!竟然干起采花大盗的勾当。 南梧没什么大碍,是饿晕的,此外胳膊有些脱臼,但并不严重,郎中给他重新固定过夹板,又处理了身上的擦伤。 墨显:“他怎么样?” 郎中抬手比划:醒来吃些东西就好了,等醒来后你立马把人送回去! 墨显无视他严肃的表情,将少年的外袍脱下。 随即用箭簇划破掌心,血液从伤口处涌出,浸透布料。 郎中一惊,臭小子娶不到媳妇儿终于憋疯了?这都开始自残了! 墨显给还在昏迷中的人盖上薄被,然后看向郎中:“我出去一趟,你照顾好他。” 说完转身就走。 郎中:? 郎中:! “啊!啊啊!”郎中气得差点都会说话了,等追出去时只看到墙头略过的衣角。 他没好气的朝着虚空踹了一脚,就见刚才消失的人重新翻了进来。 郎中比划:你又回来干什么? 墨显指了指脸上那道剑伤:“有祛疤的药膏吗?” 郎中:…… 墨显顶着厚厚一层药膏回到之前遇见南梧的地方,果不其然发现有人来过。 他顺着溪流走了大概一里路,找到一个山洞,将染血的外袍扔到洞口。 然后从怀中摸出一块玉佩,扔到衣服上。 森冷的山洞里传出一声虎啸,嘴角还染着血的老虎探出脑袋看了一眼,见到来人后又懒洋洋缩回去,继续撕咬已经看不出人样的尸体。 * 南梧醒来时,眼前一片昏暗,头顶是男人的粗喘声,心脏下意识缩紧,反应过来抱着自己的人是白日遇上的男人,这才松了口气,艰难地抬手扯了扯他的袖子。 “大哥。” 墨显停下来,规规矩矩地目视前方:“你下午晕倒,我带你去镇上找了郎中。” 南梧敏锐地听出他语气里那丝紧张,有点想笑,额间却落下一滴滚烫的汗水,顺着鬓角隐入发间。 晚春还带着些寒意,更深露重,但自己身上裹着薄被,身体紧靠着男人胸膛,热意源源不断传送过来,暖烘烘的。 墨显抱着怀中的一团,脚步不停,即使南梧已经醒了,也没把人放下让他自己走的打算。 南梧隐约品出男人纵容的态度,当即翘了尾巴,理所当然地指使他:“你这样抱着不舒服,我要坐起来。” 墨显没说什么,脾气很好地调整了姿势,让人坐在他臂弯上。 南梧打量着四周,即使天上明月高悬,周围依旧黑漆漆一片,也不知道这个男人是靠什么认的路,真不会一脚踩沟里吗? 正想着,一个带着热度的油纸包递到眼前,他接过后摸黑打开,肉包子的香味立马飘出来,好香! 南梧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吃了两个,他摸了摸鼓起来的肚子,颇有些意犹未尽。 但想到自己目前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生活,他拍了拍墨显肩膀,把最后一个包子递过去,有些生疏地讨好:“大哥,你也吃。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要互相扶持。” 墨显有些意外,他抱着人的手紧了紧,用行动表示自己腾不开手。 南梧一愣,先抬手摸了一把,顺着男人的眉骨往下,然后是高挺的鼻梁,最后准确找到嘴巴,这才把包子递到他嘴边。 墨显黑暗中的眼眸亮的惊人,一口咬下去,包子只受了皮外伤。 平时两口一个的包子,他磨蹭了好半天才吃完。 举着包子的南梧暗自嘀咕,这人看着粗犷,吃饭还挺细嚼慢咽的,他们古代人可真讲究。 “大哥,我们还有多久才到?” “快了。” 墨显的声音跟他这个人一样,听起来十分可靠。南梧本以为他说的“快了”还要再走半个小时,结果没两步就到了。 木门被推开,南梧听到“叽叽咕咕”的声音,应该是院子里养了鸡。 又是一道木门推开的声音,下一秒,他从温热的怀抱中被剥离,坐到硬邦邦的长凳上。 墨显找来火折子,将蜡烛点亮。南梧借着这点昏暗的光,看清屋子里的摆设。 这是一间很简单的砖房,堂屋只有一套用来吃饭的桌椅,墙上挂着弓箭。 虽然房子不大,但干净整洁,比南梧想象中的好了不少。 正打量着,暗处突然出现一双绿色的眼睛,他吓得“啊”了一声。正转身去关门的墨显立马回头:“怎么了?” 南梧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绿眼睛,这才发现是一只玳瑁猫。 小猫一跃,轻盈地跳上桌子,脑袋蹭了蹭南梧的下巴。 他松了口气,原来是猫啊~ 不过这猫怪眼熟的,像他之前在皇宫里喂过的那只,可能是这个品种的小猫都长得相像的缘故。 “大哥,这是你养的猫吗?叫什么名字啊?” 墨显关好门,挥手把偎依在少年怀里打呼噜的小猫赶下桌子,“叫咪咪。” 南梧:“……”竟然连名字也一模一样,果然咪咪这个名字太大众了。 自认遇到另一个起名废的南梧对男人的态度亲昵了些,颇有种他乡遇故知的心情。 墨显将弓箭挂回墙上,随即去了里间。 南梧探头看了眼,便收回视线,拘谨地坐在桌子上,将重新跳回他膝盖的小猫狠狠一顿揉搓。 墨显没一会儿就出来了,手里捧着一个匣子,打开后放到桌子中间:“我姓墨名显,二十有三,家住永康村,有良田七亩,这是房契和地契,都交由你保管。” 南梧偷偷看了眼坐在对面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把脸遮住了,只露出上半张脸。 他撇了撇嘴,这都要结婚了还藏着掖着,防谁呢?生怕自己认得他吗? 哼,没意思。南梧小心眼地给墨显取了个外号——游乐娃子。 他移开视线,将注意力放在匣子里的东西上,底下应该是契书,上面的字竟然不是繁体字,而是一种从未见过的字,一目十行扫过去,半个都没认出来。 好好好,穿个越直接成文盲了,要不是高考成绩一般,他得气成河豚。 除了契书外,里面还有两锭金子,外加几块碎银。 南梧惊讶地拿起来掂了掂,估摸着有一斤重,按他穿过来时的金价算,约折合人民币五十万。 不管对于古代还是现代的普通人来说,都是一笔巨款。 这个朝代种地这么挣钱的吗? 从身价几十个亿的小少爷变成一穷二白的黑户,南梧急需小钱钱来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 他把匣子往自己这边挪了挪,对着墨显甜甜一笑:“那我收下咯~” 墨显按住他往回缩的手:“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南梧,南无阿弥陀佛的南,魁梧的梧!” 墨显松手,南梧迅速搂过匣子,就差亲两口了。 小猫也把爪子搭上去,喝彩似的喵喵叫个不停。 墨显看了眼残留着柔软触感的手指,默默攥进掌心。眼见插不进一人一猫之间,遂去外面烧水。 人刚走,南梧便把猫一扔,鬼鬼祟祟挪到卧室门口。 卧室没有门,只用一块粗布门帘挡着。他把脑袋钻进去,大致扫了眼,空荡荡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大床,再没其它家具。 南梧托着下巴,这人还怪时髦的,走简约风。 他转身坐回桌子前,百无聊赖地逗猫。一抬眼正好看到在露天厨房烧水的墨显,男人肩背宽阔,四肢修长,简单的弯腰动作都像猛虎伏地,压迫感十足。 南梧揪了揪衣领,瞥了瞥自己饿及才会出现的腹肌,露出嫉妒的神情。 如果不是突然穿越,他现在应该在健身房撸铁,然后在开学前拥有完美的倒三角身材。 墨显端着掺好的温水进来时,正好对上南梧炙热的目光,瞬间绷紧一身腱子肉,腰背挺得更直了。 “今天很晚了,你胳膊有伤,要多休息,简单擦洗一下就睡吧。” 南梧也没挑剔,毕竟古代洗澡不太方便,之前赶路的半个月没有热水,只能简单用冷帕子擦一擦脸,现在已经算得到很大的改善了。 见小哥儿旁若无人地开始脱衣服,墨显连忙转身往外走,刚到门口就被叫住了:“你干嘛去?” “我……我先回避。”墨显整张脸都红透了,只攥着拳头背对他。 南梧愣了一下,抬了抬绑成猪蹄的右手,不敢置信地问:“你不帮我擦吗?” 俗话说得好,伤筋动骨一百天。自己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墨显作为未婚夫,不该伺候他吗? 墨显脑袋一阵轰鸣,眼前浮现少年沐浴时纤细诱人的躯体,整个人瞬间升温。 第3章 第 3 章 他自小生活在永康村,只记得阿爹每日都逼他练武,直到六年前,墨显打败了阿爹,从此传承他的衣钵——做一个拿钱办事的杀手。 而逼他练了这么多年武的阿爹交代完所有事,第二日就自杀殉情了。 墨显对钱没有太多追求,反而更喜欢种地,所以很少接单。即便如此,他在江湖上的名号依旧赫赫有名。 只因普天之下没几人可以潜入重兵把守的皇宫,还能完好无损地出来。 墨显撞见南梧洗澡,只能说是一场意外。 有人出一千两银子让他进宫盗书,墨显从藏书阁出来时,撞见巡逻的侍卫,索性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大的宫殿,等深夜再出去。 只是没想到正好选在南梧沐浴的殿中,还看到了他的身体。 既然如此,他自然是要负责的。 恰好南梧也想逃出去,他便将计就计,设法混入路过永康村的商队,带人一起离开皇城,只是没想到中途有人派了死士追杀,他与那几人缠斗之时,墨显受惊跑入深山,还伤了胳膊。 好在他已将那些死士引入深山,杀掉后喂虎,又做了南梧葬身虎腹的假象,等再过些时日,若无官兵搜查,便带南梧南下,彻底离开这里。 见墨显背对着他不动,颐指气使的小少爷后知后觉想起自己寄人篱下的处境,心虚地打哈哈:“也不是想要你伺候我,我是心疼你大半夜还要烧水,多累啊,都是男人,咱俩一块儿洗多省事……” 墨显转身,看着昏暗灯光下愈显富丽堂皇的小皇子,他在宫里沐浴时有专门伺候的小太监,还有美酒佳肴做伴,哪怕与自己成亲,也不该为此降低标准。 “我帮你。”墨显撸起袖子,走近后蹲下给人脱鞋。 南梧虽然睡了一觉,但四肢还是软绵绵的,带着剧烈运动后的酸痛。 见状内心窃喜,但白皙的面皮上却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墨大哥,麻烦你了,等我胳膊好了,我也伺候你洗澡。咱们有来有往,地久天长。” 墨显握着南梧纤细脚踝的大掌骤然一紧,在油灯下显得更加凶悍的双眸圆睁,像正在狩猎的猛兽,紧紧锁定双手向后撑着长凳的纤弱哥儿。 南梧被盯地吞了口唾沫,磕磕巴巴道:“怎……怎么了?” 墨显垂下眸,将他的白袜褪去,闷声道:“无事。” 掌心中的脚很是细腻柔软,纤细修长,白生生的,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圆润的脚趾上有一枚硕大晶莹的水泡。 墨显自小习武,手上,脚底都是茧子,长了水泡直接戳破,过几天就好了。 但小哥儿不一样,全身上下没一处是硬的,需要精细些。 “我去找针,把水疱挑破,再涂些药。”说完便去里屋翻找。 南梧挪了挪屁股,单手去解腰带,宽大的袍子散乱下来,露出洁白的亵衣。 等墨显出来时,那不安分的哥儿已露了半边圆润的肩膀,坐在凳子上扭来扭去。 他闭了闭眼,捏着针的手都在抖,半晌后才蹲到南梧面前,拾起凳下晃悠的那只脚,放在膝头。 墨显将针在火焰上一烤,抬眸看着南梧:“可能会有些疼,忍一忍。” “这有什么?”南梧一脸骄傲地挑着下巴,信口胡诌:“我在家里什么活都干,烧水做饭扫地种田,再苦再累都不怕,还会怕这点疼?” 墨显指尖微动,揉了揉比他手还嫩的脚,没有附和,趁机将水疱挑破。 随着里面的液体被挤出,那层薄薄的皮贴到肉上,一阵刺痛袭来。 南梧嘶了声,又想起方才的豪言壮志,迅速噤声,鬼鬼祟祟地瞟了墨显一眼,好在他只顾着挑水泡,没听见自己的痛呼。 说起来,活了十八年,这还是他第一次长水泡。 “好了吗?” “好了。”墨显把针放到桌上,拿出小瓷瓶,将淡绿色的药膏敷在水泡上,用纱布轻轻裹住。 南梧百无聊赖地用指甲拨了拨桌上比自己中指还长的针,“你这针怎么没有针眼,没针眼怎么缝衣服啊?” 他虽然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 墨显身体一僵,有一瞬间都怀疑南梧在试探他。 没有听到回答,南梧动了动脚趾,示意蹲在地上的男人看过来,锲而不舍地追问:“这个针没有针眼哎。” 墨显抬眸,对上那双黑白分明、不带一丝诘问的眼睛,他便知道自己多虑了:“这是猎兔子用的飞针。” “猎兔子,怎么猎?”南梧一脸好奇,“难不成用手飞啊,兔子跑那么快,怎么可能猎到?” 墨显见他感兴趣,从怀中取出一个精巧的暗器,将飞针装进去,抓着南梧的手放在机关上:“对准猎物后,按这里。” 南梧只觉得手心一麻,飞针便射向木质窗户,“叮”的一声,飞针一半扎进木头里,声音之大,让在里屋乱窜的咪咪探出门框,眼珠子警惕地瞪圆。 墨显把暗器放进南梧的宝贝匣子里:“等你胳膊好了,我带你去山里打猎。” 南梧听了,只好按捺下激动的心情,先褪去身上碍事的衣袍,只着轻衫坐在凳上,打着哈欠看他摆弄木盆里的帕子。 墨显拿着温热的帕子,朝南梧伸出一只手,眼角泛着泪花的小哥儿乖乖伸出胳膊,把手搭到他掌中。 “腿。” 擦完上半身,墨显拍了拍膝盖,示意他把腿放上来。 南梧揉了揉眼睛,刚抬起右腿,左边屁股一阵肉被撕扯掉的钝痛。 “啊!”他大叫一声站起来,差点碰翻水盆。 墨显扶住扑过来的纤弱身影,“怎么了?” 南梧立即脆生生地告状:“这凳子夹我屁股肉!” 他撩起衣摆,一边用手搓后腿,一边扭身去瞧,但油灯太暗,这个姿势又过于考验人体柔软度,根本看不到什么。 墨显把人揽在怀里,帮他稳住身形,端起油灯凑近些看,那白皙软弹的丘陵上多了一道骇人的青黑,隐隐有扩散的趋势,最中间还破了皮。 南梧呲牙咧嘴,扯着脖子问:“是不是很严重?我感觉肉被夹掉一块。” “没有夹掉。”墨显声音有些沙哑,他停顿一下,咽了口唾沫,才接着道:“破了点皮,先涂些消肿止痛的药,过两日用药酒揉开。” 他迅速给人擦了一遍下身,取了药箱中白色的小瓷瓶,在伤处薄薄敷了一层,然后用外袍裹着人抱进里屋。 南梧抱着枕头趴在床上,看着土墙上虎背熊腰的影子,无聊地在影子头顶比了个兔耳朵,在墨显转身前迅速收回。 “被褥都是新的,我在隔壁屋,有什么需要就喊一声,不要自己下床。”墨显捞起地上到处溜达的咪咪,擦干净爪子后塞进帷帐:“让它陪你。” 南梧乖乖点头,就算墨显不说,他也会这么干。他可是伤员!多受点照顾是应该的。 晚春还有些冷,但床上的被子很厚,嗅着有股温暖的气息,盖到身上,连骨子里都是暖的。 眼见油灯发出的光辉越来越弱,南梧从帷帐中探出脑袋:“墨大哥,晚安。” 墨显脚步一顿,他虽然没听过晚安,但从字面也能理解这两个字的意思,怪新鲜的。 “晚安。” 南梧捂在被子里,半个月的奔波劳累让他有种不真实感,手在咪咪软乎乎的肚子上抓了抓。 刚才还打呼噜的小猫咪立马竖起尾巴,爪子按住作乱的手,用小尖牙磨,嘴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伴着这呼噜声,他慢慢合上眼。 晨曦微露,金轮当空。 南梧鼻尖萦绕着清冽的桃香,脑袋一片沉重,他推了把头顶热乎乎的暖源,咪咪“喵呜”一声后,迈着猫步蹲到他胸口,南梧这下彻底清醒了。 拉开帷幕后,刺目的光芒闯进眼帘,从窗户里照进来的光不难推测外面昊日当空的场景。 南梧差点蹦起来。 这都大中午了吧?第一次住来别人家,就睡到日上三竿,这成何体统?尤其是他昨天还信誓旦旦,说什么家里家外一把好手,结果起都起不来。 墨显要是觉得他没用,想退货可怎么办? 南梧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十分清楚,没房没车没钱没户口,就他这种四无人员……不对!没有户口,他连人都不算! 除了巴着墨显之外,还能有其它的生存方式吗? 南梧胡乱套上衣服,趿拉着鞋一瘸一拐跑到院子里。 昨天回来已是深夜,他没认真看过房屋布局,现在一看,比他想象中的农家小院大上许多,四周还垒了两米来高的土墙。 除了自己住的主屋,进门右手边先是厨房,紧挨着的是东屋,马厩在大门左边,然后是茅房。主屋西侧有一条小道,应该是通往后院。 正在给马儿喂草的墨显听见动静,转头看到一颗蓬松的海胆头颠颠儿跑来。 两人一对视,南梧便心虚地先发制人:“你怎么不叫我起来啊?我昨天就是太累了,正常情况下五点钟、就是寅时,不到寅时我就起床做饭了。” 墨显挑眉,不置可否,但还是点点头:“那我明天叫你起来做饭。” 南梧:“……”他怎么不按计划来?正常人不都客套两句,说不用不用,你歇着就好吗?谁家好人五点就起来做饭? 但话都说出去了,他只好硬着头皮接下:“这就对了,正好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他话音刚落,一旁的马就打了个鼻响,撅着嘴露出洁白的大板牙,耷拉着舌头略略略,眼珠子朝后翻,一副嘲讽的表情。 南梧瞪眼,“它嘲笑我!” 墨显拍了拍马脖子,沉声道:“二黑!” 二黑收了舌头,但一直用眼睛瞟南梧,还伸着脖子,贱嗖嗖的。 南梧站在安全区域,双手叉腰:“再看就给你绝育!”怕绝育二黑听不懂,他又解释:“就是骟了你,去势!” 听懂后的二黑宛若晴天霹雳,草也不吃了,缩回棚子里,骂骂咧咧地鬼哭狼嚎。 墨显面巾下的嘴唇勾起,提醒得势后一脸得意的南梧:“它两年前就骟过了。” “啊?” 南梧摸摸鼻子,怪不得反应这么大,“为什么骟了,不留着配种吗?” 南梧在现代学过马术,除了需要参赛的马儿和马场控制繁殖外,一般都不会给马绝育。 农村的马就更不会了,他听教练说,很多人都会花钱找雄壮的公马配种,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二黑虽然贱,但身躯高大,毛发乌黑,是匹不可多得的好马,要是出去卖……不是!是配种,也能养家糊口了。 墨显将草倒进马槽的动作一顿,随后若无其事道:“它太过折腾,晚上一直嘶鸣,吵得村里人睡不着觉,便骟了,可以安静些。” 随即嘱咐:“二黑脾气差,我不在的时候别靠近它。无聊可以去后院找大黄玩,它性格温和,过些天生了小牛,便放在院子里看门。” 南梧一听,两眼放光,他穿越前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养牛,打算买一只回来放别墅里养,结果还没实施就穿到古代。 一听后院有牛,哒哒哒就想往后院跑,被墨显叫住:“先吃饭。” “好哦。”南梧拐了个方向,踩着墨显的脚印进了厨房。 厨房里蒸汽腾腾,墨显揭开木制锅盖,将蒸红薯和炒的野菜端出来,掀开箅子,里面还炖了小半锅的鸡肉。 南梧伸长脖子嗅着肉香,肚子都快打鼓了。半月以来,除了昨日,他没吃过一顿好饭,睡过一顿好觉,现在看到肉,就差两眼放光了。 他抢着上前端起托盘:“我来帮你。” 墨显将肉盛进敞口的陶罐中,紧随其后。 南梧把托盘放到桌上,环视一圈,想着挑一个不夹肉的凳子,却发现昨天夹自己屁股的那条长凳已经不见了,随口一问:“怎么少一条凳子?” “那条凳子不稳,劈成柴火烧了,日后重做一个。”墨显放下陶罐,取来一个四四方方的垫子放在长凳上,示意南梧坐下。 南梧听后有点扭捏,觉得墨显像那种孩子摔倒就打地的家长。 但心里又止不住高兴,昨天被夹了一下,屁股就疼到现在。要不是寄人篱下,就按他以前的脾气,那凳子早扔垃圾桶了。不过现在的结果,他也比较满意。 面容艳丽的少年坐在桌前,唇角噙着笑,将不够丰盛的菜肴和廉价的器皿衬得更加寒酸,整个屋子都是灰扑扑的。 金尊玉贵的皇子就该躺在金银窝里,哪能和自己消磨在这无趣又贫瘠山窝窝中? 墨显心中迅速有了决断,他这些年攒下不少积蓄,该去州城买座宅子,再经营一门生意,成家立业。 想到南梧的身份,他决定将住所定在穹州,富庶,离皇城又远。 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改善家中的条件,“我明日去镇上买瓷碗,再去裁缝铺做些垫子铺在凳子上,今日先将就着。” 南梧戳了戳图案古朴的陶碗,这放在现代也有个三四万。无奈时运不济,放在这古代,也就五六文钱。 听墨显这么一说,当即就道:“那买最贵的!” 刚说完便意识到这句话不符合自己贤惠、勤劳朴素的人设,生硬地自圆其说:“买一个最贵的给你用,你是一家之主,用这种便宜的碗,哪能衬托你的身份?” 墨显:“……” 小哥儿的心思明明白白写在脸上,他便也顺水推舟:“听你的。不过只换一只碗不像样,便全换了,也不贵。” 南梧听后喜滋滋的,果然男人都是需要哄,他只用学着小妈那套,就能把墨显这个没见过世面的糙汉子死死拿捏住,到时候他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家之主,金子银子房子全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