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城往事》 第1章 静夜思 第一节 床前明月光 西风凛冽,黄沙滚滚。一颗明晃晃的巨日悬于中天,照耀着敕勒川尚未融化的初雪。北国重镇怀荒、柔玄、抚冥、武川、怀朔、沃野,像六个饱经风霜的老卒,平静地坐在烽烟里擦拭残刀,等待着再次冲锋陷阵的号角。无论经过多少硝烟,一代又一代的边塞儿女仿佛就是夜空中最亮的那颗的天狼星,永远那么炽热闪耀。 九月十五是独孤家长子独孤常捷娶亲的大好日子。武川镇上的十里长街披翠结彩,东南西北都被装点得一派繁华,异常热闹。塞民被这一对金童玉女的良缘感染,处处洋溢着祝福与微笑。 独孤家是武川镇上的望族,虽世袭武职,却没有一般习武人家的跋扈之气。尤其是独孤常捷,继承了他父亲崇汉尊儒的志向,迎娶了来自洛阳的小姐明月盈。这位小姐不仅人长得秀美端庄,难得的是知书达理性格温婉,和独孤常捷谦仁的脾气秉性十分相投。独孤老爷和夫人对于这桩婚事非常满意,决定广邀亲朋办一次隆重而盛大的婚礼。 当然有人满意,就会有人不满意。这些不满意的人当中,为首的叫做贺拔金宝。贺拔一族是武川的豪强。他和独孤常捷都在新到任的武川都护李寿麾下供职,但两个人一好战一主和,经常因为意见不统一而产生矛盾。独孤常捷大婚之日,金宝借口为同僚贺喜,在宴会上喝得酩酊大醉,并趁着独孤一家忙着接应亲友的空档,带着他的狐朋狗友闯进了后院新房的门外。 “新娘子呢,怎么不出来见见宾客?”贺拔金宝一把推开虚掩的院门,大声地嚷道,引得周围一阵哄笑。 “我说这南边女子就是有点不懂规矩。没有我们西北姑娘大大方方。”金宝看房里没有响动,继续撒泼道,“独孤家可是武川有名的知礼守份。但今天,我看就一般!新娘子闭门不出,哪里有这样的待客之道?”金宝一边说,一边大摇大摆地翻看着来自南方的新奇嫁妆。周围的人也有样学样,嘴里不停地附和着。 新娘子明月盈被院里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赶忙趴在窗子上向外观察,出去也不是,不出去也不是。谁都没有想到有人会在新婚之夜前来发难,毕竟人生地不熟的,主仆几个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应对。 “他们要是没教,我倒是可以给你说到说到。我们边塞儿女结婚的规矩啊,就是新娘子娘家,要给宴席中没结婚的小叔子发喜礼,亲的表的干的认的都算,而且必须新娘子本人!亲自!一个个发到手上,不然就是没规矩,就是不吉利!” 旁边有好事的人,看热闹不嫌事大,你一句我一句闹起来。“听说新娘子可是来自洛阳的大户人家,难道会少了你的?不过,没有准备也没关系,我们军户人家也没那么讲究。给点喜钱也是一样的。如果一点钱都不拿,那分明就是看不起我们塞民了。” “胡说,胡说。怎么会没有?要我看新娘子是有准备的,就是可能天黑了,眼神不好,不知道要备几份。明月小姐,我替你数过了,我们一共兄弟八个,咱也不多要,每人给个百钱买酒喝,一共八百钱,凑个吉利数,您给个一千吧。” “就是。人呐。一辈子就办一次喜事,姑娘把我们北镇这么英明神武的独孤郎揽到手了,怎么地也得给我们北镇人家一个交代。别这么抠搜,你难道还想把钱留着下一次结婚用?” 贺拔金宝想着明月盈是个足不出户的小姐,肯定没见过这阵仗,听到这些话,现在肯定是又羞又气,说不定已经在掩面痛哭了。哈哈,解气得很! 他正这么想着,突然一个穿着粉色粗布短衣的丫鬟从门缝里溜了出来,仔细一看,手里还拎着一个鲜红色的喜袋。不出所料,里面装的应该就是今天的战利品了。 丫鬟将喜袋举得高高地,把头脸挡住,一路左躲右避,跑到了院子门口台阶上,壮着胆子说道:“喜礼在此。我们姑娘今天大喜,原是要出来见见各位亲朋贵客。但是过一会,我们北国六镇有头有脸的命妇都要前来祝礼。姑娘实在抽不出时间,多有怠慢。这里是二千钱。给各位叔叔买酒吃。快些起身吧,我们家小姐这厢有礼了。”说完把钱往人群里高高地一抛,快速地往外院跑去。 贺拔众人正要一哄而上,不料钱袋子飞到半空,突然被一个紫色的身影截胡了。 “谁!”金宝生气地叫道。 “我!” “你是谁?!” “我你都不认识,你武川大大方方的姑奶奶!” 第2章 静夜思 第二节 疑是地上霜 “哟,我说是谁?!怎么现在独孤家都是女人当家做主了?!不过,要当家也是你嫂子出面。你一个庶女在这儿大呼小叫的,哼,你们独孤家可真是教女有方啊。”贺拔金宝斜起一双眼,用余光把紫衣女孩上上下下打量个遍——只见来者不善,正是独孤家年方十一的六小姐独孤燕云。 “我嫂子裙裾繁重,不便出门,特意派我来招待招待各位!”别看独孤燕云说话娇滴滴,但身量灵活有股子韧劲,只见她拔出院里独孤家的大旗,左右招展,三两下把一群混混逼到了院门口,“贺拔大哥热了吧,小妹给你们好好扇扇!” “呵呵,独孤家总算出了一个不孬的。”金宝环视一周哈哈大笑,“不过,就凭你?识相的,赶紧把喜礼给我们。不然,可别怪我弟兄们手黑。” “怎么?!我抢到就是我的。你想要啊?求我啊。” “见过没规矩的,没见过这么没规矩的。独孤燕云,你这是自讨苦吃。”贺拔金宝嘴里讨不到便宜,心里气急起来。 他身边的几个混混看到老大这个样子,纷纷跃跃欲试,想给这个丫头片子一点颜色看看。 独孤燕云是有所收敛的,因为今天是她大哥的好日子,放在平时她可不惯着这群人,就算拼个鱼死网破,也要拉几个当垫背。 正因为这那的考虑太多,几个回合便败下阵来,独孤家的旗帜被金宝夺走,而她被他们一个人一只手架住,丝毫动弹不得。 独孤燕云此时后悔不已,不过也因此明白了一个道理,既然决定要动武,不怕人少不怕力小,就怕手软。你死我活之际,犹豫者必败! “贺拔兄在这里讨酒喝,莫不是嫌我独孤家的酒不好?!”正当燕云任人宰割,无计可施时,独孤常捷从门外走来。 一起来的还有他的一群同僚。大家看到这个混乱的场面,很是鄙视来闹事的人。贺拔金宝对宾客还是有所顾忌,便指使手下放了燕云。 燕云从贺拔手里夺过独孤家的旗帜,怒不可遏正要向大哥告状,不料常捷却制止了她。刚才他已将现场的状况看个明白,知道妹妹吃了亏,但继续下去只会闹出更大的笑话。不能再纠缠了。 “说起来,这酒可是吐尔斤大将军钦赐。当年我父亲与你叔叔贺拔顿,一起歃血起兵,斩杀了在北境作乱的卫可孤。是何等意气风发,同仇敌忾。家父感怀此战,珍藏这酒如若至宝,一藏就是三年,今天恰逢其时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你觉得这酒不好,还要到后院来找酒喝,那可真是太可惜了。”独孤常捷说。 “他哪里是觉得酒不好,他是觉得吐尔斤将军不好。”独孤家的二公子独孤文捷在一旁幽幽地说道,“刚好今天北镇有头有脸的贵族都在,正好看看哪壶酒入得了贺拔家的法眼?” “唉!二弟不可胡言。” “大哥,和这群人废什么话。他们就是来捣乱的。我可不是我大哥,没什么好脾气,你要真敢来坏我独孤家的好事,且问问我手里的这根鞭子,它同意还是不同意!” 真正气不过的还是独孤燕云,从小受宠的她哪里受过这种窝囊,打定主意要和金宝再战,却被两位哥哥拉着一时不能施展。 “常捷,管好你家小妹。我可没有说酒不好。但如果你硬要这么想,我也没有办法。”贺拔金宝悻悻地说道。 “那你们到后院来干什么?!”独孤燕云怒道。 “我们……我们到这就是消消食,顺便参观一下新房,你们不是也到后院来了么?你们来干什么,我们就来干什么?” “怎么独孤家这么大的规矩,不准别人见新娘、不准别人闹新房。” “没规矩的小丫头片子,你知道个屁!” 贺拔金宝的那一群兄弟看到来了一个硬茬,不禁耍起无赖来——这是混混们的惯常套路,遇到软的就耍横,遇到横的就耍无赖。 占不到便宜就硬占呗。硬占不到,嘴皮子的便宜也是便宜,就是要黑白不分,就是要倒打一耙,就是要你在盛怒下方寸大乱,行差踏错可不是活该吗。要是碰上个思虑重的,气也要给他气几个晚上。这叫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小妹明显明显斗争经验不足,差点中了他们的圈套。 “别人可以,你就不可以!是我规矩大,还是你规矩大?还说我知道个屁,你知道我嫂子都被你吓……”独孤燕云一边骂一边推开了新房的门。只见里面仅跪着两个下人。在这么多人眼皮子底下,新娘子明月盈竟然活生生不见了,“吓……吓跑了?!哥,快来。” “什么!”独孤常捷三步并作两步冲进新房里,里里外外仔细看了一遍,真的半个影子都没有。大家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你们小姐呢?!” 第3章 静夜思 第三节 举头望明月 中原地区物产丰富,大家都丰衣足食,民风历来就比较温和。那里的人骑马射箭、逞强任能的本事没有,苟且偷生的经验却非常丰富。比如大户人家给自己选贴身丫鬟侍从的时候,往往都会着重挑选那些身形外貌和主人相似的,以便遇到危险时可以脱身保命。 明月盈一路北上而来,见到抢掠不少,危险不断,好在有两个比较配合的侍从,这招“金蝉脱壳”之计屡试不爽,“壁虎断尾”之法已经练得炉火纯青。 她打扮成丫鬟从自己院里跑出来后,蒙着头一路小跑,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周围房屋渐矮,树木渐茂。等跑到差不多安全的地方,听着没有人声了,明月盈才找个僻静的角落躲了起来。 “唉哟,嫁个人可真不容易。”她一边拍小腿,一边想:原以为远离了那个族规严明的宗族大家庭,总算是脱离了苦海。从此海阔凭她跃、天高任她飞。哪里知道刚离虎口,又进狼窝。早知道如此,还不如乖乖在家描样绣花。无聊的生活虽带不来精神上的幸福,但至少生命还是有保障的——可现在悔婚还来得及么? 开弓没有回头箭,她明月盈盈的人生注定要走出不一样的轨迹。可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 想到这,盈盈忍不住重重地叹了口气。突然四周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把神经过敏的她又吓了一跳。她全力屏住呼吸,用最大的力气把自己缩在角落里,两只手在黑暗里毫无方向地摸索着。 “喵~”一只硕大的狸猫不知道从哪里跳了下来,刚好落在了明月盈盈的前面,吓得她心跳漏了半拍。 刚把心神收穏,两只体型稍小的又从角落里钻了出来,一只是白得像雪,一只黑得只剩下光亮的眼睛。盈盈蹭地一下就从地上站起来,头重重地撞在一根木梁上,不禁吃痛大叫起来。 “别怕,它们不咬人,就是喜欢你身上的味道。闻一下,它们以后就认识你啦。”盈盈从声音的来处看去,只见一个衣着光鲜而且颇有一些异族特色的男孩,从后面慢慢走了出来。 都说不咬人,那是不咬主人。畜生要是讲道理,它就不叫畜生了。明月盈暗自想:哎!真是越混越回去,沦落到和畜生抢地盘的境地,真是。 “姐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这个小男孩倒是一点都不认生,跑过来一把就扯住了明月盈的衣服,那三只猫顺势在她腿边闻的闻,蹭的蹭。“你能陪我们玩一会吗?” “呃,你好,小朋友。我……我家小姐还有个婚要结,现在没有时间啊。”明月盈盈抽开手臂,赶紧跳到一边与他们几个保持距离。可回过神来一看,这才发现,悲剧了,她已经迷路了。 “你们大人怎么都这样?”小男孩委屈地说道,“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嘛?我去找你,或者你来找我。” “这大晚上的有什么好玩的?而且,我现在得回去。”明月盈突然灵光一现,“唉?小朋友,你认识独孤将军的府邸么?我在那存了好多玩具,你带我回去,可以随便挑随便选。” “好呀好呀。不过要等一会,家里你不喜欢的人还在。”小男孩神秘地说道,“猫猫告诉我的。” “啊?猫猫怎么知道我家有我不喜欢的人?哈哈。”明月盈小心翼翼地哄着这个一派天真的小男孩,把他的话当做是童言。“可是我们也不能待在这啊,这儿也不好玩。要不你先送姐姐回去?” “哼!你就是不愿意和我玩!他们不喜欢我?你也不喜欢我吗?” “不。不。不。我很喜欢小朋友的。就是今天确实不行。”明月连忙解释起来。 “那你就是和他们一样讨厌我的猫。”小男孩急得快哭了。 “不。不。不。你的猫猫不讨厌啊,好可爱,叫什么名字?”明月盈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一边努力回忆着来时的路。 “你问的哪一只?这只白的叫雪球,这只叫煤球,这只叫皮球。雪球最喜欢跳跃,煤球最灵敏,皮球肚子最胖,它喜欢猜测。”小男孩介绍起他的猫来,眼睛都在放光,最后还一跳一跳地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叫独孤陀捷。你叫我多多就可以了。猫猫说,我们还要当很久的朋友呢。” “独孤陀捷?你是独孤家的孩子啊?”明月盈叹了一口气,真是大水淹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那你认不认识我?” “不认识。”也难怪,这个多多看上去大概才五六岁,她在这个年纪,也是养在闺阁不见生人的。 “不过我的猫猫认识。在这武川镇,只要我想知道,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早有耳闻北方人爱吹牛说大话,明月盈也见识过了,只是没想到一个小孩就敢夸下海口,她故意问:“那我考考你,咱俩现在迷路了,你能帮我找回去么?” “猫猫说了,现在那些人还在。我们得等一会。我们得听猫猫的。”小独孤不耐烦地说道。 “你猫猫说的都是对的么。我汪汪表示很不服哦。” 明月盈这时才仔细推敲其多多的话。早年间,她也是听说过有些人能和动物通灵,难道今天真的遇上了?这多少也是有点难以置信。 “猫猫当然不会骗我。但也不全都对。” 哦,还是正常的。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家养的鱼总是养着养着不见了,缸里也干净,缸外也没有,我问猫猫,鱼去哪里了,它要不不肯说,要不就说不知道。”多多撅嘴道。 “那当然了,院子养着这么多猫。我要是鱼,早被吓破胆子了,死得能不快吗?” “咦!你怎么知道我院子里养着好多猫?”多多兴奋地叫起来,“我就知道你也喜欢。” 明月盈斜楞着眼睛直指这三条家伙,不禁觉得这个男孩说话莫名其妙。 “谁家好人一养养三只。” “哎呀,不对。不是三只,是三十只。” 第4章 静夜思 第四节 低头思故乡 “你这叫师出无名,落人口实。和汉人打交道这么多年了,吃亏还没吃够?这个道理都没学会,让我以后怎么放心把重要的事情交给你?”武川镇副都护贺拔府中,贺拔顿一脸严肃地教训着站在中间的贺拔金宝,“今天独孤家喜宴还好没事,有事一定和你脱不了干系,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贺拔金宝垂头丧气,完全没有了刚才的跋扈之色:“叔叔,你怎么也和独孤一样说话?我们是鲜卑人,干嘛学汉人的那一套。有种就和我们来一场大的。汉人那一套要是真有用,他们也不至于缩于东隅苟延残喘了。” “打、打、打就知道打。你那个不是打仗,而是一群混混打架。打赢了又如何,打输了又如何。什么叫做赢,什么叫做输。你嘴上才长几根毛,知道什么?!” 贺拔金宝很是不服,但鉴于是自己的叔叔,强压住性子辩驳道:“我当然知道。赢了就能抢他们的土地,抢他们的钱粮,抢他们的房屋,抢他们的女人。输了就被人当畜生呼来喝去。” “所以呢?现在到底是谁还像畜生一样活着?我们的祖父在抢,父亲在抢,你也在抢,轮到你的子,你的孙也还要靠抢才能生活。抢,说明我们没有啊。可是为什么,他们世世代代一直都有,我们世世代代一直都没有?说明我们从他们那里得到的,从来不是真宝贝。” “什么是真宝贝?像新来的那个李寿李都护那样,文绉绉地站在台上念半天书,然而越说越糊涂的真宝贝么?”金宝一脸不屑地说道。 “唉!不准你这么说李都护,他可是天子钦点。比我还大上一级。”贺拔顿走到门口,朝外看了看,把门轻轻地带上,“你光看到表面,你看不到这背后的力量啊。” “什么力量?”贺拔金宝抢答道,“巫蛊、阴兵,还是里通国外?” “是人心!”贺拔顿说道,“金宝,烧杀抢掠是会失去人心的。你现在周围有人围着你、听你的话,是因为你是贺拔宏的儿子,是我贺拔顿的侄子,这些人心都是我和你父亲,甚至从你爷爷外祖开始,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不是本来就有的,更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如果咱们是贱民,或者高级点,是有点子家底的贩夫走卒,从一无所有达到像现在这样一呼百应,有多难,你试过吗?你敢试一试吗?” “人家愿意跟着我,我为什么要从零开始?!我父亲戎马半生,最终埋骨沙场,不是为了叔叔和我从零开始的。更何况,他们跟着我又不是白跟,哪个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还有钱花,我还可以帮他们搞定喜欢的女人和不喜欢的男人。人心是什么?人心能换来这些吗?” “呵呵。人心不能换来这些,但随时能把‘你’换掉。你看着武川城头,王旗变幻,但坐在大王宝座上的,何曾是最骁勇善战的战士?那只能是最得人心的人。金宝啊金宝,你就是被我们保护地太好了。”贺拔顿失望地说道,“大哥早死,我又军务繁忙,贺拔子弟疏于管教,是我的错。今天这事,你听得明白也好,听不明白也罢,我把话放在这,你就算再怎么不服,以后见到独孤家的人,最好还是客气一点。毕竟,多一个朋友就少一个敌人。” 贺拔金宝一出门就把他叔叔的话抛在脑后,他的那群兄弟知道他今天吃了憋,特地把他带到了花夜楼快活快活。 “他独孤家的酒,依我看,真不如花夜楼的好喝。”其中一个混混倒了满满一海碗酒递到贺拔金宝面前,金宝顺手接过喝了一小口,忿忿不平地放了下去。 “这根本就不是酒的事,而是他独孤家看不起人。娶了个汉人女子有什么了不起。碰上孤独燕云那个疯婆娘,疯疯癫癫地让我们大哥下不了台,改天有机会,我们也去找找她的晦气!” “独孤信是副都护,你叔叔也是副都护,你叔叔凭什么要我们低头?他又不是你老子,凭什么听他的?!” “别说了!你们都给我闭嘴!”贺拔金宝把酒碗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拍,“今天的事,你们以后谁也不准再提。来日方长,我就不信我贺拔家永远比人低一头。” “不提,不提。咳~这好好的一桌酒,都被你们这几只癞蛤蟆搅浑了。来,贺拔大哥,喝了这一杯,我啊后面还给你安排了好戏。”只见中间一个高个子的混混双手一拍,老鸨从屏风后牵出“一串”身着汉人服饰的女子来,“他独孤常捷结婚,我们大哥今天也做新郎,这一众女子都是从汉地挑选出来的,个个都是绝色。今天谁都不准走,谁走谁就是叛徒,我们几个陪大哥战斗到天明。” 向别人学习,还是保持自己,永远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困扰着贺拔金宝,困扰着边防六镇的塞民,也困扰着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对于贺拔金宝来说,处理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不处理,他宁可选择把自己淹没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一次性快感中,用非黑即白的功利主义将自己深度麻醉,也不愿意跳出父辈营造的舒适区,寻找新的人生突破口——他的想法很简单很市侩——向别人学习就是否定我自己,否定我一点就是否定我的所有。这是坚决不允许的。反正我对不对不重要,别人的一定不对,只有这样才能在丛林中生存下去。 那些要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的军户和塞民,他们的想法也很简单——给我们的待遇要提高,至少不能缩减。他们中的大部分本来就不属于这儿,因为朝廷戍边的需要,才放弃了原来的生活来到这苦寒之地。如果朝廷要缩减对塞民的供给,无法保障衣食无忧的生活,那戍边就等同于流放,仗能不能打赢已经不重要了,他们的人生在父老乡亲的口中将成为一个笑话。 而对于大国的统治者们,他们显然要考虑得更多。一方面是要维护住和这些六镇贵族的关系,安抚塞民和军户们的情绪,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供养他们的生活,让其在这安居乐业,继续替国家看守住西北的大门;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这些老将军老王爷佣兵自重,毕竟边塞已经牵扯着朝廷大部分的税收,可实事是投入虽多,却换不来各组势力对皇家的忠诚,军阀割据已经出现苗头性倾向。吐尔斤,作为六镇起义中新推荐出来的首领,朝廷只能非常被动地“奉天承运”将他封为抚远大将军,在这之前,派去镇守边防的所有将领无一例外地被“退货”。 所以,哪里才是真正的出路? 李寿的北行,明面上是上任,其实还带着以皇帝为代表的鲜卑新贵族,对解决旧势力问题的尝试性探索。 虽然说是探索,表现出来确是非常老套,总得概括起来就是两条腿走路:一是扶持朝堂中的新势力,打破北镇高层中旧贵族一边倒的格局;二是用和亲的方式加强与旧贵族的血缘链接——别人说话没有用,但如果是自己的老婆呢?如果是自己的儿子呢?若有利益上的深度捆绑,那推行政策的时候他们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吧。这一代不行,那就下一代。没有什么问题是时间不能解决的。 明月盈结婚的前一天,李寿将和亲团所有女孩子叫到了一起。他一改往日在北镇贵族前战战兢兢的态度,神情严肃: “各位小主,你们跟着我李寿远赴边关、进入塞内,旅途不可谓不艰难,过程不可谓不艰辛。记得刚出洛阳时,我们的大部队浩浩荡荡。但一路走来到如今,有被马匪冲散的,有水土不服客死异乡的,更多的是自己受不了,半途逃回去的,能随我走到武川的虽然只有十之三四,但剩下的都是我大魏的精英。对于他们这些人……我极其惋惜,因为他们失去了完成这个光荣使命的机会。但同时我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人各有志,人亦各有命。 皇恩浩荡,让我们平安地到达了这里。和他们相比,我们无疑是幸运的、福泽深厚的。作为第一批和平使者,你们身上肩负着复兴大魏的重担,史册上必将有你们浓墨重彩的一页。你们的功绩丝毫不亚于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将士,你们在边塞的每一分耕耘都将给家族带来无上荣耀。 到达武川不代表任务的终结,而代表着另一段征途的开始。明天,我们和亲团的各位小主就要陆续登上自己的战场。我李寿在这里为你们这些巾帼英雄送行!虽然和亲团的任务告一段落,朝廷也已经下旨命我为左将军兼武川镇都护。但是,大家以后可以永远把李府当做你们的娘家。我李寿将竭尽所能为大魏尽忠,为各位小主保驾护航,直至获得最后的胜利!” “李大人,你放心吧。我们定当不辱使命!”各家小姐纷纷说,但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盘算。 她们也不傻,谁不知道李寿是一个面热心冷,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他表面上有多情深意切,背后就有多心狠手辣——侍从堆里早有一个谣言在疯传,说逃走的那几家小姐就是因为反抗李寿才被暗暗弄死的,病死的那几个估计也是这个套路——千里之外,塞外边关,失踪几个人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根本没人会来追究,也无从追查——怪只怪这些冤死的丫头自己过分单纯,才被李寿谄媚的外表所迷惑,看不见这个人唯唯诺诺的表面下隐藏着的可怕的野心。这颗野心甚至不会因为其背后牵扯了哪个新贵势力而收敛,也不会被金银财宝而轻易收买。明月盈对以前的家依恋最少,反倒成了李寿眼里决心最强的那个。 事后他将明月盈单独留了下来:“明月小姐,明日就是你大婚了。老朽有几句话要赠与你。不知肯惠听否?” “李大人,我的父母不在身边,您就是我的父母。您所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将记在心上、刻在脑里,绝不敢有半分懈怠。” “好好好。是个乖孩子。你与我有缘,相处几月有余。你也算知我李寿为人,我也知你绝非池中之物。一般人家在女儿出嫁前,娘家人总会交代一下要侍候公婆、勤俭持家、相夫教子……这些作小儿女之态的浑话,我也就不说了。我要说的是,你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你是个聪明人,也知道我们这一路艰险来到武川,绝非是来过家家。魏皇给我们一行安排了一个大任务,光靠我是不行的,需要我们要一起努力才能完成。而明天独孤家就是第一仗,你明月盈就是阵前先锋。成功与否关系到大局成败。 你也看到了,我们一路走来有多不容易,但将来朝堂上的风刀霜剑,只会变多,不会变少,未来的路也只会更加艰难。有些东西不能只看表面,要学会想一想、等一等。事缓则圆,人缓则安。平时做事就要时时小心、刻刻注意,谨小慎微、胆大心细。什么都要以国家大义为先,把自己的事放到后面。这里不比洛阳,稍不留心就会人头落地,客死异乡,更别说任性而为、胡作非为了。退一万步讲,那些人若想要谁死,简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李泰见明月盈低头不语,似是若有所思,又说道:“自出关塞,我李寿日日将脑袋提在手上过日子。不是我怕死,而是我怕死了之后,无法完成朝廷交给我的任务,愧对魏王。可以说从受圣人托付之日起,我早已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更别说别人的。 孩子,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不是明月家的大小姐。但你是或者不是,我根本就不在乎。只要能助我完成宏伟大业,我说你是,你就是。只要我说不是,就算是金尊玉贵的公主娘娘,在我看来,也是一枚碍事的废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月盈似是而非地点了点头,不过马上就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我并没有要求你马上表态。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对你没什么意见,甚至在某些方面非常欣赏你,也知道你活得很不容易,但谁又活得容易呢?朝堂本就是男人争权夺利之地,我并不指望你一个小女孩为我做多少。但皇命之下,有些事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我不想强人所难,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帮我在细微处扶持好独孤氏,最好一年内给他们家生一个孩子,促成一段佳话,我也能给皇家一个体面的交代。 作为交换,我会安排人照顾好你在洛阳的母亲。事成之后,我可以把她接过来让你们母女团聚,或者放你们自由。你尽可以放开手脚,我知道你不但能做到,还能做得非常漂亮。” “我凭什么相信你?!”明月盈警惕地问道。 “有意思,还是第一次有人问我凭什么。”李泰从怀里摸出一块东西抖落在她眼前,“就凭这块大月氏的传世玉佩。我没猜错的话,你母亲应该是大月氏逃逸的皇族吧? 如今西北战事吃紧,我要是拿这块玉佩去皇上那里一告,告你们家族里通外国,我想,明月烈火烹油的日子必将一去不返,甚至族人也要一个不留了。明月小益你再怎么讨厌你的家,也不至于讨厌到株连九族吧?” “你到底想干什么?” “不是我要干什么,而是你要干什么。孩子,老朽虽然虚长你几岁春秋,但在审时度势方面,相信你也是一个聪明人。有些事不需要说得非常明白,也应该知道。我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蚂蚱。我害谁都不会害你的。 而且,我还能向你保证,只要有我李泰一日,就有你一日平安富贵。但是前提是你要拎得清、看得明。 明天是我下第一步棋的日子,这无异于在他们面前立了一个靶子,我们必然会成为别人攻击的对象。” “我就是这个靶子?” “是。所以什么状况都有可能出现。你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尽量把局势稳住,并引向对我们有利的方向。” “我们?” “对。我一直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的取胜方式将成为我们和亲团里其他女孩子的借鉴,并影响整件事的最终走向。所以只能赢不能输。大魏国祚绵长,希望我这一次没有看错人。” 红烛帐暖**贵,蝶恋花娇自多情。谁人能解风流意,朝为青丝暮化雪。 “盈盈,你不用那么紧张。今天是不是被贺拔他们吓到了。其实,他们就是闹着玩的。我们军户鲁莽是鲁莽一点,但也没什么恶意。” “我的独孤大人,早就耳闻西北边陲之地民风剽悍,今朝所遇真是令小女子大开眼界。”明月盈轻轻揽过独孤常捷的手臂,娇憨地笑道,惹得人耳朵也痒痒,心里痒痒。 “盈盈,你这么说,可就是在笑话我。这算什么,等会让你见识见识个更彪悍的……” 为了确保无误,今天大婚的每一个细节,都曾经在明月盈的脑中反复演练过。虽然期间也出现了一段意想不到的插曲,但结果还算是让众人满意的。 对于他们而言,九月十五可能就是一个平凡,热闹一点的婚宴。但对于明月盈来说,这一天,她完成了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虽然她还是那个她,但她已经不是那个她了。 昨日李寿的叮嘱还在耳旁,现在所有就都结束了。一切都仿佛是一个悠长的仲夏夜之梦。 午夜梦回,却是小时候的那个小偏院,她的母亲坐在窗边对着月亮唱了一夜的歌。 那天的月亮和今天一样圆。 第5章 关山月 第五节 明月出天山 对李寿的欢迎仪式在吐尔斤大将军的府邸进行。而那日距离他到达武川,已将近月余。 吐尔斤是知道李寿要来的,只是不知道以怎么一个形式。早在半年前,兵部就跟他表示过,要给他配一个副将。他也当然知道这个副将,根本不是来帮助他的臂膀,而是朝廷监控他的一只眼睛。 既然这些人不会成为吐尔斤集团的一份子,那么像以前一样:听话的,好吃好喝招待几天,再随便找个理由打发走;不听话的,就让他有来无回! 不同的是,这次随行而来的,还有大批的物资和辎重,据说还有犒赏边关战士的美女。吐尔斤想,唉,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佛面看钱面。既然朝廷这么有诚意,我不欢迎欢迎他们,传出去,反倒显得自己没有容人之量了。 李寿来之前就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他知道他将面临的处境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艰难。作为操盘手,这局棋一旦开始就不能停,直至分出胜负。可悲的是临到开局之前,他都不知道哪些力量能为自己所用,不知道自己的棋子在哪里。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吧。 试探都是在黑暗中进行的。 直到李寿一行出了嘉陵关,北方六镇的贵族们才知他的队伍其实是一支和亲团。这些新娘子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要嫁给谁,就带着朝廷从世家大族“上缴”的丰厚嫁妆,浩浩荡荡上路了。 李寿的到来,明显是朝廷向他们抛出的橄榄枝,而且释放的信号非常强烈。所以不管是仇汉派还是亲汉派,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毕竟谁会和钱过不去呢?甚至还没走到边塞,李寿手上的结婚申请书就已经要用麻袋来装了。 “悦氏,佟氏,独孤,贺楼,可足浑,默容,宇文,达奚,伊娄,出连,破多兰,乞伏……” 李寿翻看着桌上一封又一封的信笺,不禁暗喜。哼,不是说固若金汤吗?还不是时间和钱的问题。我不需要有人支持我,只要有人反对你。哈哈。他让侍从把所有书简分门别类,分清合适的不合适的,数日之后,心中已经有了个大概。 这一夜,吐尔斤大将军府推杯换盏,热闹非凡。为了庆祝李都护履新,大家轮番向李寿敬酒,大有不喝胃出血不回家的劲头。 “哼,这个坏家伙。喝不死他?!”贺拔顿坐在吐尔斤大将军的旁边恨恨不平地说道,“一来就像一个老虔婆,东钻西窜地保媒拉纤,真把北镇当成他们家了。” 吐尔斤听了不禁探口气,小声道:“贺拔啊贺拔,你还是这么沉不住气。但确实,你担任副职已久,武川这个都护一空缺,我就极力向朝廷举荐了你。谁知被他老小子给捷足先登了……” “大将军!这都是他的计策!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不然人都跑那边去了。”贺拔顿忿忿道,“就允许他们送官送女人,我们也送!大将军即可命令六镇,遴选美女进贡朝廷。他独孤不是很积极么,就让他们家带头出一个!” “唉!贺拔,兹事体大,我们还需从长计议啊……” 酒过数巡,众人已喝得酩酊大醉,宴席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 “独孤……大人!”贺拔顿举着酒杯,斜着眼,踉踉跄跄地来到独孤行那桌,捶胸顿足地说道:“本月十五令子大婚,我本该出席,但是大将军临时将我叫过去,处理一起紧急的防务……所以,我让金宝代我去沾沾喜气。没想到那畜生贪杯醉酒,竟然闹出这么大一个笑话。改日,我当亲自押送他过来给独孤家赔罪。” “不用。都是自己家的孩子。玩笑而已,我早就忘记了。你还当真?”孤独行摆摆手。 “这孩子父亲早亡,我又忙于军务,确实是失于管教。一整天和一群街头混混在一起,文的科举考不上,武的什么都不会。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贺拔顿继续懊丧道。 “谁人年少不轻狂。大家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我说这孩子也是个好孩子,只是仗着自己家有底气,无所畏惧罢了。 当然,我们独孤家也有待客不周之处。兄妹几人我均已罚过。出言无状,禁足一月。请贺拔家不计前嫌,不要为这点小事伤了两家和气。” “好!独孤大人,你我共事多年,要说在这个北镇,我谁都不服,就服你。如今这么快就娶上了皇城的媳妇,独孤家以后可要更加飞黄腾达了。这用汉人的话怎么说来着?哦,叫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你独孤啊,确实处处快人一步。” “你太抬举我了。有道是,千里姻缘一线牵。这都是他小两口自己的缘分和造化。我和他母亲其实并没为他怎么打算,更别说旁的什么因素了。”独孤行说道,“你也知道我们军户人家,过的是刀口舔血的日子。只有人家挑我们的份,哪里轮得上我们去挑人家呢?能娶上媳妇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你这烧的可不是一般的高香。这可是烧头香。大年初一头一个呢。这不刚才吐尔斤将军还在席上都夸你。” “夸我什么?”独孤行警觉道,顺势敬了贺拔一杯酒,“我家的事哪里劳大将军记挂。” “唉呀,没什么,没什么。就是随便说到一句……说你独孤家的孩子啊……嗯!”贺拔顿清了清嗓子,话到嘴边又吞了半句回去,就等着独孤信来求问他。 “我家孩子怎么了?”独孤行原本微醺的心一下提了起来。 “没什么。没什么。你呀不用这么紧张……”贺拔看到自己戳到了独孤软肋,心里好不快活,卖了半天关子,才慢悠悠地说道,“大将军就是夸啊,夸你独孤家的孩子都是美仪容、好颜色,个顶个俊男美女,一家子人撑起了我们北镇的脸面。以后啊都是国之栋梁。” “长得好有个屁用,就是一个绣花枕头。要我说还是贺拔家的孩子壮志豪情、人中龙凤。不愧是我们大魏的希望!” “哪里。哪里。以后还要靠独孤大人你多多提携啊。”贺拔顿斜了下嘴,似笑非笑地和独孤干了一杯转身而去,一口烈酒吞下,烧得他心里火辣辣的,非常不舒服。 “哼,老匹夫,我看你能笑到什么时候。” 第6章 关山月 第六节 苍茫云海间 独孤行带着独孤燕云去吐尔斤府赴宴。这一个月的禁足可把这个小女儿憋坏了。当父亲的当然知道,她人正是爱吃爱玩的年纪,于是就把这次赴宴当做一个奖励——只要燕云这个月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把表面文章做过去,他就带她去见识见识北镇大将军府! 这是很值得奖励的,毕竟是小小的她,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和常捷他们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才把这场风波压了下去。若是换做一般女子,真没有这样的勇气。若是换做是他的几个儿子去出头,也不可能这样平稳结局。 看见小燕云穿着战袍出来的时候,独孤行不禁眼前一亮——这不就是年轻时候的他自己么。 “燕云,让你穿男装扮作小厮,你会不会觉得委屈?”父亲问道。 “不委屈。这套衣服合身得很,动作又方便,比女装好多了。再长两年,我也可以跟着爹去打仗了。”燕云说着比划了两下,有模有样地学起了小厮们行走作揖的样子,把独孤行逗得哈哈大笑。 “不觉得委屈就好。女子自有女子的好处,不用妄自菲薄。爹爹一直很反对别人说的什么女不如男。在我们家,儿子和女儿都是一样的。今天让你扮作男儿,也是权宜之计。” “我知道爹爹的意思。女子在外容易被欺负。爹爹让我这么穿是为了保护我。”独孤燕云第一次穿男装,注意力都衣服上,一会摸摸这里,一会摸摸那里,感觉很新奇。 独孤看着这个刚满十岁的孩童,语重心长地说道:“不是是女孩就会被欺负,换作男儿也是一样的,换做一个部族,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 恃强凌弱,人性如此,只是女孩子更危险一点。整个社会就像沙漠,最安全的就是把自己变成沙,埋于其中,跟着沙丘去藏锋就势。” “我知道,我知道。就是不能当显眼包,我听我娘说过。”独孤燕云抢答道,“出头的椽子,先烂呗。” “你知道?你知道,那还给你哥你嫂子出头?”独孤行反问道。 “当时,脑子一热就冲出去了,我也控制不住啊。不过,他们又拿我没办法。这是在我家,我说了算。”独孤燕云得意地说。 “你还真跟你娘说的一样,好大一个狗胆。”父亲又问,“那要是不在家呢?” “那,我就穿男装藏起来呗。”独孤燕云把发髻弄散,高高地梳理一个髻,这样一来就更像男孩子了。 “你能穿一辈子男装,藏一辈子吗?”独孤信道,“那些丝绸裙子不要了?金镯银簪也不要了?不要的话,我都给你扔了。哈哈。” “要的。谁说不要!得来不易,且行且珍惜。”这可是燕云一件件收集起来的玩意儿,有些还挺费工夫,怎能说扔就扔。 “那你要是不在家,爹娘哥哥都不在身边了,你怎么办?” “真要有这么一天,我就打他。” “他力气比你大,武艺比你好。” “那我就用刀!”燕云压低声音说,“杀了他。” “一点事,杀人倒不至于。而且,随便杀人是犯法的。到时候,你不仅委屈受了,还要被官府抓。” “那我就跑。我骑马跑得可快了,一般人追不上我。”独孤燕云一溜烟跑出去,又一溜烟跑回来。 “他同伙一群,堵你一个,易如反掌。” “那怎么办?我总不能一直躲着吧?我可受不了这个窝囊。爹爹,你教教我。我要成为一座山,才不要变成一堆沙。” “傻孩子,真正厉害的山都是藏在沙土里的。爹不是教你了么?要学会藏锋取势。藏分大藏和小藏。势分大势和小势。这里面都是学问。你要多听、多看、多想。但是话不要多说——人说出的话是另一种牢笼,只会把自己限制死。 聪明人都是懂得事前规避,而不是当时去拼命。爹娘生你这么大个脑袋,你却要和人去比拳脚,那不是白瞎大脑袋了? 当然要是真的碰上了性命攸关、没有缓转的时候,什么最重要?生命最重要。散尽钱财可以重新挣,背井离乡可以重建家园。只要肯下脚,哪哪都是路,千万别因为愧疚,就自己把路堵死。你死我活之际,拼命也要拼得,发疯也要发得,畜生也要当得。 爹爹有一个最低的要求,就是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别人怎么样看待你,一定要活着,而且不能作践自己,不能放弃自己,好吃好睡,在自己力量范围内什么都要保证好好地。 退一万步讲,熬着!咱们让羽箭再飞一会,时间能解决一切问题。谁活得久,话语权就在谁手上,谁好谁孬由你说。人没了,真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等他们男人一开始喝酒,燕云就打着解手的名义溜了出去。哎呀!这大将军府当真是气派难挡,难怪大家都想做大将军,我都有点想当了——独孤燕云一边走一边看,感觉这个偌大的府邸雕栏画栋、玉砌石桥,简直和神仙居住的地方一样,怎么也走不完,怎么也看不完。 来的路上,独孤行早就和她交代过五个“非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非礼勿逛。一开始燕云行事还是中规中矩的,绝不多走一步,绝不多说一句。但到后面轻车熟路了之后,她胆子就越发大起来。 平心而论,这事也不怨她:什么是礼,什么是非礼,几千年来也没人能说明白——既然没人讲得清楚,那我可就管不了了。 丝竹渐远,两旁景致倒是越来越清幽雅致,与前殿相比另有一番意趣。 宇文家的大公子宇文瑜站在楼上看到一个小战士在武器库里乱逛,这也碰碰,那也摸摸,行迹非常可疑。 “这里是藏兵阁你来干什么?”宇文瑜厉声问道,“莫不是细作!” 从天而降的一句话,把独孤燕云吓了一跳。她想起了父亲的嘱咐,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宇文瑜见到那人不说话,抽出旁边的弩箭,一箭就扎在了独孤燕云脚前:“再给你一次机会,不然下一箭射穿的,就是你的膝盖!” “好汉饶命!我……”独孤燕云定睛一看,射箭的是个衣着体面的少年,服装的制式却不像是大将军府上的,不过她也不能确定——如果胡子的浓密程度能推断一个人的能力,她想,那么这个小子的能力,凭她的本事应该能应付过去。 “哪个细作会承认自己是细作。我看你才像!若不马上报上名来,我就要喊人啦。” “哼!一个小厮也配问我?!你先说。”宇文瑜见这个小战士说话气势丝毫不虚,料想应该不是细作,便慢慢放下了手中的箭弩。但这厮确实无礼,一是在院中大模大样地乱走,二是见到主子不跪拜,还要“报上名来”。 难道这将军府的下人都是这般没规矩么?别说其他,这纪律连他们宇文家都比不上。 “你是哪里派来的?!你来干什么?!” 谁知独孤燕云也是这么想的,一句“老娘独孤,细作你妹”刚想脱口而出,她老爹的五个“非礼”像紧箍咒一样缠上了她脑袋。唉,毕竟在人屋檐下,该低头得低头。 “参见大人!”独孤燕云深深滴作了个揖,把脸埋在腋窝里,说道,“小人独孤都护府奴才,今日随我家主人前来赴宴。途中想解个手,但园子太大,迷路了。还想小爷能高抬贵手,放小人一马。改日定当……” 独孤燕云本来想给自己胡乱编个名字,糊弄一下这个凶巴巴的人,比如贺拔之类,顺便还能泼泼脏水——反正下人多了去了,你找去吧,你又不认识我——但转念又想,万一被当众拆穿了呢?那可着实有辱独孤门风啊。还不如大大方方承认算了,毕竟谁都会走错路。 “武川的?”宇文瑜冷冷地说。 “是是是。”独孤燕云听到那人语气稍有松懈,连忙装模作样地点头应承。哼哼,被我家名头吓到了吧? “你们主家几个孩子?”那少年猜疑道,有意印证她说话真假。 “共六个。三男三女。”没想到燕云回答地干脆。 “你倒是磊落。”不过宇文瑜还是信不过,“女子们都叫什么?” “大小姐叫独孤倩云。二小姐独孤若云。三小姐独孤燕云。”哈哈,多响亮的名头,独孤燕云,那可不就是姑奶奶我嘛。 “行了,行了,你走吧。”宇文瑜想,再不走独孤家谱都要背出来了,见过没心眼的,没见过这么没心眼的。哪个国家有这种细作也够倒霉悲催。 “这是大将军府的藏兵阁,再没规矩也不能乱入。今日得亏遇到的是我,要是碰上别人,你现在就是一个枉死的刺猬!” 燕云心里想“老娘爱来来,爱走走,你管不着”,又隐隐觉得不对,凭什么就他问我,我不能反问他,他的底细我可一点都不知道! “敢问阁下贵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斗胆问一下出园子的方向?”燕云心想一定要套出你小子的名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宇文。”那少年冷冷地说,“这个园子很大,但往西南角一直走就出去了。” “啊?这在大将军府歘歘放冷箭的是宇文少爷啊?认识的知道是宇文少爷,不认识的还以为是吐尔斤将军呢?”吼吼,都不是你家,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燕云学着大人的世故样,随便作了个揖起身欲走,“谢宇文少爷救命之恩,宇文少爷再见。” “等等。”宇文瑜看着独孤燕云的表情若有所思,他的内心似乎有点犹豫不决。 “什么?”燕云故作夸张地问道,“您是在叫我吗?” “刚才没伤到你吧。”宇文瑜突然温柔地说。 独孤燕云心里想,这人莫不是有失忆症,或者有眼疾。刚才是谁叫嚣着要射穿我的膝盖,现在倒问我伤到没有。这是要干什么?!拉关系,谈感情了么。 “没有。没有。没有。小人贱体一个,哪里劳宇文少爷费心?” “我没听错的话,刚刚你说你是独孤家的人?”宇文瑜又问了一遍。 果然是失忆症。 唉,不对,这小子似乎在“挖坑”。 “是。”燕云嘴边突然多了一个把门的,“但我是外院的,不是内院的。独孤府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主家和你这么亲密?”他又在套话。和一个下人攀扯家常?放在平时,这事是不可能的发生在宇文瑜身上的。 “不好意思,少爷。你哪里看见亲密了?他是我主子,我奉承他是应该的。而且我是临时换班,今天第一天伺候。原来的那个人晌午吃了放坏的豆腐……拉肚了。一下午嘞放了三十几个屁,去了十多趟茅厕。那个臭哦。”燕云指手画脚,故意表现得粗鄙不堪引他反感,“管家嫌他臭,才叫我来的。” “哦。那你也算是独孤信亲卫。”宇文瑜心里冷哼一声,表面却一改往日严肃的表情说道,“我宇文和独孤府上世代交好,我父更是独孤老爷多年的朋友。我和你虽然认识得晚,但其实早就是一条阵线的人。 可如今我有点琐事缠身,不方便出府。 你能否帮我一个忙……带点东西出去?” 第7章 关山月 第七节 长风几万里 远处丝竹乱耳,宇文概的长子宇文瑜站在吐尔斤将军府的阁楼上望月怀远。一阵深秋的长风吹来,吹柔了花草树木的身段,给刚入夜的将军府带来了阵阵寒意。 此起彼伏处,光影追逐中,一个灵巧的身影在偌大的花园里晃动,和这一番深秋的肃杀之气格格不入。 宇文瑜站在阁楼之上远远地就看到了独孤燕云——这又唱又跳,采两朵花的行为,一看就是一个女孩子,只是为什么穿着战士的衣服呢? 刻意隐藏身份,莫不是细作?哪个倒霉悲催的养了这么个天真烂漫的细作?这种无忧无虑还真是让人羡慕呢。 相比之下,虽然宇文瑜也仅是弱冠之年,但这几年的遭遇已经让他的心老如耄耋。 他是沃野镇豪强宇文概的长子,但母亲式微,他只能让出嫡子之位给他的二弟觉。他不是不懂事,在这个战乱的年代,他甚至非常理解他的父亲——毕竟大夫人来自世家大族,确实比他的生母优秀很多,无论是相貌、谈吐、性格,还是家世、见识、阅历等各方各面。父亲成功需要这样的女人扶持。 为了让那个女人心安,自己的母亲主动让位为妾,宇文瑜也就只能变成庶子。让位就让位吧,能活着就行。 眼见着宇文家族的势力越来越大,各路诸侯一方面拉拢,一方面牵制,使尽解数。吐尔斤为了让各大家族的势力为自己所用,就在自己家藏兵阁里开了一个“预备役将帅班”,以大将军的名义要求每府出一个孩子到将军府“学习”。 说好听是去藏兵阁学习,但大家都知道这是去做人质的。上什么课、谁上课、什么时候上课这些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让大将军放心。要是有一天大将军不高兴了,那这里的学生就永远都不可能毕业了。 备选人选有两个,经过大家的一致推举,这一“学习”的任务非常自然地落到了宇文瑜的头上。 出发为质的那天,宇文瑜拜别父母后早早地坐在了马车里。院子里的人进进出出一如往常,十分有序地忙碌着。谁都没有注意,或者不敢提及这次远行对这个男孩子的人生意义。 “谁让他是长子呢。我们觉少爷还小~”大院里的奴仆分成两派,一派是姚夫人的,一派是大夫人派来的。刚开始大家还是各安其分各司其职,不知怎么回事,突然间就吵了起来。 “呸!谁不知道,这次本来是要二公子去的。人家要的是嫡子。我们少爷这么大,该会的都会了,还学什么?年纪小才要好好学学!” “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是好人心。我们大夫人给瑜少爷准备行李,真是比给自己准备嫁妆还上心,你看!这一车一车的。瑜少爷真是有福之人啊。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个福气给你,你要不要。看着是一车车,都是些棉絮、布。有什么用?!一堆不值钱的玩意儿!” “你又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怎么了!?不服气?你找大夫人说去啊,你找老爷说去啊。我们家少爷是要继承老爷家业的,最终这个宇文府归我们管。我呀,不和你们这些有今天没明天的人计较。” “我为宇文老爷出生入死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你……” “别说了,董叔。”宇文瑜看外面越吵越凶,连忙出车制止,若继续发展下去,恐当日的场面要不好看。大家都不知道宇文瑜在车里,一看他出来都闭了嘴。 “董叔,这是我爹的意思。我作为儿子,如果不听我爹的话那就是不孝。这几年跟沃野的将士一起出生入死,我的一身本事都是军营教给我的,如果我不去,就会贻误军情,这是不忠。觉,是我的二弟,作为长兄,我自然该关照他,不然我就是不悌。无论怎么样,都该是我去。” “可是,他们都说那吐尔斤府是狼窝啊。好处轮不到你,送命的事尽让你去。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我和老爷说去,怎么你就捡来的吗?你不是他宇文泰的儿子吗?” “董叔,我不怕。狼窝也要去,虎口也要闯。我宇文瑜已经弱冠,尚无军功可以立身,比起在战场上报国杀敌,在野地里茹毛饮血,做人质算不得什么苦差事。董大,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是我已经长大了,不能一直站在父亲的背后。我要站到前面去。我需要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宇文瑜站在车头上说,“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豪言壮语说说是容易的,实现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回想起出发之日至今已有三月有余,大将军府藏兵阁里的“来学习”的孩子也换了两拨。外人看见宇文瑜,总说他怎么这么淡定,不和其他学生一样吵闹。只有他自己知道,说不着急那是假的:宇文家势头越来越旺,必会引来别人的眼红和忌惮。男人表面上慷慨豁达,其实内里的嫉妒心也是很强烈的。父亲在外越是打胜仗,他回家之日就越是遥遥无期——这几个月,院子里还没有来过吐尔斤府以外的人,这个小战士虽然看起来不靠谱,但谁说得准呢,总要试一试。唉,死马当活马医吧。 “不可以。”独孤燕云马上拒绝了宇文瑜这个不合理的请求,他果然在挖坑。 “那你就是细作。”宇文瑜慢慢举起放下的箭弩,对准了燕云的脑袋。 “我说了我是独孤府的人。” “哼。那你就是独孤府的细作。我怀疑整个独孤府都里通国外。” “你不要倒反天罡,血口喷人!”独孤燕云气愤地说道,“我们军户对外作战,最需要的就是同仇敌忾,上下一心。现在动不动就你里通国外,他里通国外,搞得人和人之间都生嫌隙。你说独孤家里通国外,我还说你宇文府扰乱军心呢!” “那你就帮我带两封信出去。” “我家老爷治下极严,非礼勿收,随便拿别人东西那是要坏规矩的。” “你在我面前也配讲规矩?”宇文瑜轻蔑地说,“要是我把你当场拿住,绑着扔到前殿去……你也知道今天北镇一众贵族都在,你们独孤家的脸应该会被你丢光了吧?不知道治下极严的独孤老爷,会怎么处置你?!” “你!” “几封信又没什么妨碍。你要是不想送扔了也行。我宇文瑜也从来不做强人所难之事。” “你这还不强我所难?” “那没办法。这就是命。谁让你乱走。谁让我碰到的是你。” 独孤燕云终于明白父亲给她说的五个“非礼”是什么意思了——一时的自由,换来的是被绑架、被勒索、被骑虎难下。守好规矩,才能给自己的人生争取更大的空间。否则就是误入偏巷,越走越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夜路走多,总会遇到鬼。” 燕云飞也似地逃跑了。 宇文瑜望着她的背影叹了一口气:鸿鹄空有朝天志,不似燕雀自由飞。这段时间里,他白天想晚上想,把世事参破,把炎凉看尽。 人生自古谁无死,做男人就是要不怕死。向死而生才是最终的出路。如果人生是一局棋,为弈者求全也,为棋者求存也。以人为棋不难,难的是以己为棋。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不怕轰轰烈烈地死,就怕苟且偷生地活。 “呵呵,批发老婆?李寿这小老儿的行径,听听都是令人发笑。朝廷怎么派了这么个人来?是没有男人了么?”酒宴散场后,吐尔斤一党聚集在书房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了起来。 “唉!不可小觑。这招战国时的伍子胥就用过。吴国不就是那么被灭的?”其中一个幕僚说。 “那怎么也得给大将军府上进献几个,这李寿也太没有眼力见了。” “嘁!给我我都不要。我院里就有三个,那娘们一个比一个厉害。这个糖衣炮弹可有点遭不住啊。” “外有宇文概合纵,内有李寿连横。我们总不能束手待毙吧。” “小小宇文李寿,不成气候。你且看我怎么戏耍他!”贺拔顿说。 “怎么耍?”在座的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饶有兴致。 贺拔顿用手往外一指,戏谑道:“喏。这不就有个现成的。” 第8章 关山月 第八节 吹度玉门关 宇文瑜给独孤燕云的信件一共有两个。一个是给她父亲的一封信,一个是要送到城南娑门马队的一块玉佩。 燕云怀里揣着这两个烫手的山芋,心里后悔不已:玩了一辈子鹰,最后却被鹰啄了眼,燕云啊燕云,你真是蠢得可以,看人家长得帅,就犯了这么大一个错误——这其中一封信还是给她父亲的,这样一来,扔都不能随便乱扔了。 虽然她是相信她的父亲足够忠君爱国,但架不住那小子乱写啊,被人拿住了就是实证,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她战战兢兢地回到父亲身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突然大将军的贴身侍卫来传话,说是大将军让独孤行去后园单独议事,军务紧急,刻不容缓。独孤行虽然对吐尔斤的用意将信将疑,却也不得已带着自己的侍卫紧随而去。 独孤燕云第一次来到了大将军的议事堂。只见烛火将大堂映照得金碧辉煌。正中是一把楠木制成的交椅,交椅上铺着西北白狼亮得发光的毛皮,一颗硕大的狼头就这么躺在吐尔斤大将军的脚下。左右众将士的威严压得她抬不起头来。 只看见走在前面的父亲突然间跪了下来,燕云也马上跟着跪在了地上,这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毯,柔软得和自己家里的被褥一样。 “唉!独孤,不必多礼。这些繁文缛节都是汉人们制定的。我最讨厌这一套。”吐尔斤走下交椅,双手把独孤行扶了起来。 “咱们也不说废话了。你也知道最近沃野镇的镇民,闹得厉害。就是为了朝廷减裁用度的事。也难怪,那个沃野地处偏远,民族混居,有大量的柔然以及高车的移民。这些马匪的后代最是贪得无厌,为了一点钱财竟作出杀人放火的事来。 这不三天前,几个反民冲进沃野都护府,把守城的主官给杀了。几个副的也跑了,目前了无音信。在我治下发生这样的事。独孤大人,你说老朽是不是愧对朝廷,愧对百姓啊?” “这件事的发生难以预料。哗变也不是大将军所希望看到的。”独孤说到。 “是啊。谁知道朝廷选派来的都护这么不堪用。我早就和他说过,沃野的镇民素来顽劣难驯。他不听,非要搞塞内那一套,结果把小命赔了进去。 唉,依我看,没了这种将员,也是大魏之福。要是征战沙场,也是损兵折将的主。论德、论才、论能,真不如我边塞里成长起来的将领一分一毫啊。” “大将军的意思是……”独孤行问道。 “一镇不可无主。特别是沃野这样的重镇。”吐尔斤缓缓道,“可惜朝廷只给了我任命副将的权力,主将还是要兵部下文才行。所以,我们今天让你来就是为了和你商议这个事。你看着你现任武川副将多年,兵马要务熟稔于心,处理边防军事轻车熟路。我命你为沃野副都护,主持全程军政工作怎么样?” “去沃野?” “是。在朝廷派来的新都护到达之前,你先去沃野主持工作。当然,我也会像朝廷启表承奏,推荐你为主将。” “哦,恭喜。恭喜。独孤大人,这可是一个飞黄腾达的好机会啊。”旁边的一众幕僚应声起哄道,“我们想去,大将军还看不上呢!” “可是……” “你这是信不过大将军?还是信不过朝廷?”贺拔顿道。 “不是!” “那是什么?”吐尔斤问道,“大家都是一起喝酒吃肉的生死兄弟,独孤大人有什么难处不妨说出来听听。” “平定叛乱,需要人财物齐备啊。” “有。有。有。”吐尔斤马上承诺道,“你先去,我自会在后方调配人马和粮草。” “不过……” “唉!独孤大人!你说你有难处,我也有难处,在座的各位谁没有难处?退一万步讲,天下英雄如过江之鲫。又不是只有你独孤氏名望高,威望大。他贺拔、他豆卢、他贺赖、他、他、他……谁不是战功赫赫、治军有方。独孤啊、独孤,你要珍惜眼前的机会。不要像我,等到华发均白,才后悔年轻的时候没有立下大志,要不然现在可能已经为朝廷征服柔然,打到高车了。” “当然,当然。柔然那个鸟不拉屎的弹丸之地,吐尔斤将军出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独孤你可要珍惜机会。不要让大将军失望啊。” 独孤行被耍一道,派到了外地作战。出城门的时候,他的手上除了一张盖着吐尔斤大印的委任状,什么都没有。大道上只有他们几个人在走着,显得特别落寞。 燕云坐在父亲的坐骑上,心思还在大将军府柔软的羊毛毯里。说句实话,那些大人叽里咕噜说一堆,她一句也没有听懂,也不想听懂。所以,她爹艰难的处境她也不知道。 自从将军府出来,她的脑子就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坐在那样气派的大堂中,左文官右武将,各路英雄在她面前下跪,而她自己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可偶然抬头的瞬间,她看见了父亲忧愁的脸,一顿晚宴似乎让他苍老了好几岁。 “爹,沃野在什么地方?好玩吗?”独孤燕云没话找话。 “爹,都护是是个什么官?大吗?”见父亲不答,独孤燕云又问。 独孤行看着这个一脸稚气未脱的小孩,不知道该怎么去描述今天发生的事。“你觉得大就大吧。” “那我们去沃野吗?”独孤燕云抢过那张委任状,一个鲜红的大印赫然在目。 “你想去吗……?”独孤行反问了一句,看似是问女儿,实则是在问他自己,他自己也不知道何去何从。 “去!武川这个地方,我早就待够了!”独孤燕云开心地说。 “你个小丫头,投胎做人才几年,就说待够。”独孤行被女儿的情绪所带动,突然间,好像有了主意, “不过,你说得对!树挪死,人挪活。世界那么大,不去试试怎么知道?!” “爹!你去可一定要带上我!” 第9章 长干行 第九节郎骑竹马来 明月盈到独孤府的这段时间,是她这辈子过得最舒心的日子。军户人家性情豪爽,没有以前那个家晨昏定省那么多的规矩。公公婆婆们还年轻不需要自己伺候,而且一个军务繁忙,一个有N个小娘需要张罗,根本没时间管她。只要丈夫独孤常捷去了军营校练,这偌大的院子里就剩下她一个人,想干什么干什么,好不惬意。 要不要去干点活呢?无聊的时候,明月盈不是没有产生过诸如此类的想法。毕竟从小到大,她都没有闲下来过。忽然间闲下来了,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还真有点不适应。有时看到下人们干活手忙脚乱的,自己也有一点手痒,甚至想上去帮个忙,不然就好像显得有点不太合群,没有安全感。 “但皇帝背的不是金扁担。”李寿一眼就看出了她的毛病,总是找机会提醒她。 “一个大家族里的新妇,不愁吃不愁穿,要那么勤劳干什么?更何况这也明显不符合富户嫡女的身份,一身的‘卖相’让人看了笑话。我们可以吃苦,但不能总吃苦。 架子该端得端,规矩该立得立。从一开始,就要把界限划好。千万不能因为自己是新来的就不好意思。你要时刻记住,你代表的不是你,你代表的是皇恩浩荡。” 真的是很神奇。怎么每次心里想什么,李大人总能猜到。虽然自己嫁的是边塞军户,但多少也是个官眷,明月盈担心,相处的时间长了,自己这个“冒牌货”难免露出马脚。万一露了馅,可就难堪了。可是李寿当初为什么不直截了当挑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呢?和亲团里又不是没有?难道是我蠢得上相了? 明月看向这个两鬓略白的老头,自觉在他面前就是透明人。 李寿感受到了这个小女孩的疑问,自言自语道:“没什么好奇怪。我早就说过,我和你本来就是差不多的人,就是虚长你几岁罢。现在更是在同一个局里……说白了,我们异地赴任的官员,对于当地人来说,本来就像是一个远嫁而来的媳妇,说好听的是来管家,其实就是来伺候人的。 我的处境甚至比你还更艰难一点。你呢,上有我的提携,中有独孤当家人的认可,下有丈夫疼爱。我呢?我的这个媳妇可不好当,受的是夹板气,上上下下都有压力。我还是一城主事,天天一堆人等着我下决断,一堆人等着挑错处。稍微疏忽,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丫头,你这几天日子好过吧?我也真羡慕,但你也要知道,这样的机遇期不多,浪费一天就少一分胜算。人长得再漂亮也会年老色衰的,丈夫会变心移情,当家的会变换阵营,我也随时会倒台。你可要抓紧时间完成任务,不然就太对不起我了。 要是真没办法,你不还有钱吗?有银能使鬼推磨,有金能使磨推鬼。别人的嫁妆我都扣了一半在都护府,唯独你给了全份。怎么办?花呗。” 好在,明月盈十三年来大家族的生活也不是白熬的。李寿一提点,她马上就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以前觉得这些小姐太太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平日里的任务不就是使劲作,使劲花钱嘛。谁想到,花钱也是要本事的。怎么花?花多少?花在哪?都非常考验一个人的见识和眼界。 盘子小的时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完成温饱任务就算是成功。可现在盘子大了,风险和收益也跟着变大,面临的抉择真没有1 1=2这么简单。 而且她想的比一般姑娘想的还多一层:自己有更重要的事要干,不能把精力都用在宅院里。人都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可见这高门大院里的心思一花进去就是个无底洞。她可不能陷在里面,否则别说帮李寿在北镇营销造势了,走不走得出家门都是个问题! 当务之急是给自己肃清一个理想可靠的环境,为今后的事业打好群众基础。常捷已经被他抓过几次壮丁,该吃的饭也吃了,该逛的街也逛了,该秀的恩爱也秀了,实在作不起什么舆论上的风浪。 可在这个家里,除了丈夫,她最熟悉的就是独孤燕云和独孤陀捷了。燕云么,最近听说要跟着公公去沃野,这几天忙得脚不沾地,根本找不到人。唉。剩下的也只有独孤陀捷了。这个小屁孩上次不是邀请我去他院里玩么。今天正好有时间,且去会会他和那三十多只猫! 明月盈还没进门,就听到多多在院子里叫喊:“猫猫别闹,再闹我就翻脸了,不要觉得我没脾气。” 只见皮球从高高的屋顶上蹿下,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她的脚下。又是这只肥猫。多多从院子里跑了出来,一看是明月盈,开心地在原地跳了起来。 “嫂子,你可来了。我说皮球怎么突然不听话。” “别叫嫂子,听着怪老的。咱两这么熟,还是叫我盈盈姐吧。”明月盈把手里的糖果和刚买的小鱼干放下,回头打量起这个屋子来,“我无聊得很,来找你们玩。你母亲在家吗?” “嗯,她在里面睡觉。”多多压低声音说,“我娘说客人来了就让我和你玩会,外屋有果子可以吃,不用去理会她。” 早就听下人说过,多多的母亲是一个异域女子,一直有个怪毛病喜欢白天睡觉,夜间出来活动。夫人们都很少和她打交道,下人们私底下都管她叫做“猫姨娘”。 独孤常捷也和她介绍过多多妈妈,言语中倒是对她非常尊敬。因为父亲告诉过他,她是山胡一个部落的“女萨满”,部落被吞并了,无处可去,才被独孤行收留在这里。虽然不事生产,但是精通巫蛊医之术,曾经在父亲参与的多次战斗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大婚之夜走丢的明月盈也是她卜卦找回来的——有些事本来就无法用普通人的思维去理解,但独孤行对她和多多保护地很好,足以说明一切。 “盈盈姐姐,我和猫猫也很无聊,不知道玩什么?”多多拉着明月盈坐在屋檐下,看着满院子的猫发了个大呆,“大哥去做什么了?” “他去军营里校练了。” “二哥去做什么了?”“和大哥一起去军营里校练了。” “大姐在做什么?”“和大夫人在一起,不知道做什么。” “二姐在做什么?”“和二夫人在一起,不知道做什么。” “三姐在做什么?”“和三夫人在一起,哦不……和大哥一起去军营里校练了。” “好无聊。那我俩做什么?”独孤陀捷问。 “我们去找一二三夫人和小姐们?” “不去。她们不喜欢猫猫。” “其实我也不怎么想去她们那。”明月盈附和,“那要不咱们去军营里瞧瞧?你认识路吗?” “好!武川就没有猫猫不知道的。”多多得意地说,“煤球开路!” 武川的校练场上,一群精壮的汉子赤胸露背在那里训练。虽已入秋,但阳光将他们全身晒得黝黑,豆大的汗水挂在每一个人的脸上,使得校练场上的沙地看上去都要比旁边的要湿一点。 独孤陀捷和明月盈到达的时候,他们似乎刚刚结束一场战斗。两队人围在中间的沙地旁边,独孤行正拿着一个树枝复盘刚才的局势。 “这次作战,很多问题。问题最大的就是燕云。你既然是一个射手,就应该占领高地。无论任何时候,脑子里都要想着高!高!高!你看这些位置就非常适合你。”独孤行在沙地上圈出位置,又指出实际的地点给独孤燕云看。 “可是……”独孤燕云刚想辩解,却被父亲的眼神吓了回去。 “你只有第一次位置选对了。第二次,第三次都是错误的。虽然你们团队决定了这个线路,但这个线路对你来说是死路。如果这么选,你到达下一个伏击点,必须穿过这一座大山。那里有克你的死局,火烧联营!” “还有你,文捷。作为先锋,有机会就要多杀。你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这种妇人之仁!?现在多杀一个,以后就少一分危险。那些人蠢蠢的,但不能因此而手下留情。这是你的优势,你的优势就是时间!等到他们反应过来,你就杀不了他们了。 后来你是适应了战局,但又犯了一个错误。敌人在前面。你后退有什么用呢?后面就算有人,也只有很少几个,那里不是你的战场。前面,前面。必须往前冲。” “常捷,你作为指挥,我要你牢牢记住这句话。不要让短暂的成功蒙蔽双眼。”独孤行转过头对常捷说,“你们这次失败,败就败在第一次伏击这个地点的选择上。虽然你们的伏击是胜利的,但这也导致了以后的大溃败。主要原因就是后劲不足。你在第一次战斗的谋划中,牵扯进自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有时间和精力……这个胜利是必然的,换作谁指挥都毫无悬念。但之后呢?战场上的局势瞬息万变,一次胜利根本无法决定以后的战况。你们明显考虑不足。顾头不顾尾!导致后面队伍的行为像一只无头苍蝇,非常盲目!” “如果这场战斗叫我来指挥,我第一次就不会放在这里。而是放在这儿。你可以仔细想想,大家都想一想,放在这儿,同样是赢,是不是折损就少很多?是不是战斗路径就短很多?是不是每一个战士能迅速找到自己的优势局?虽然可能第一伏击没有像你们这次一样大胜。但是这才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持久战。 你们这个方案,完全就是死战!苦战!人肉堆起来的胜利!后面虽然挽回了一点,但对于有些战士而言,可是地狱之行。 不过,每一个战神都是从地狱杀出来的。经过彻身彻骨的疼痛,才知道自己身上的弱点。才知道自己的路在哪里,怎么去做。不然都是浑浑噩噩的,一天到晚做梦一样,不知道在干什么! 知道自己的死局在哪了,在不急的时候就要做好训练。而不是懒懒散散,临到头了再想通就来不及了。” …… 独孤行站在沙场中间,恨不得将浑身解数都教给这一群孩子们。他们虽然还小,但这不是逃避战场的理由。甚至他很后悔没有早一点教会这群孩子,不然现在他们已经是大魏最勇敢的战士,而不是一群愚钝的拖油瓶。说到底,是他的认知不足,剥夺了孩子们的成长机会啊。 是啊!早该断奶了。 第10章 长干行 第十节 绕床弄青梅 “盈盈,你怎么来了?”独孤常捷看到军营门口站着的人,开心得像一个孩子。他赶忙捡起了扔在草堆里的衣服,一边往身上套,一边蹦向营口。 “常捷啊常捷,你也有今天。”谁想这个平时一本正经的独孤郎,见到媳妇时居然还能红了脸?大家吹哨的吹哨,起哄的起哄,使劲地嘲笑着他的狼狈,毕竟能让独孤也红红脸的机会可不多。 常捷跑到半路,听到他们的嘲笑又折了回去,一溜烟把草地上所有的衣服捡了起来,一件件甩给那些光膀汉子们。“穿上,穿上。赤身露体有伤风化。” “伤他娘风化。常捷你身上的零件,哪一个小嫂子没见过?”有人取笑道。 “对!老子就不穿。老子就这样儿。”身边一个军士大笑着说,“爷见到新媳妇脱衣服还嫌来不及,穿哪门子穿。” “哎,我说你别老子老子的。他老子在那儿呢。可快点穿上,这是军令。还有你,什么叫哪一个嫂子没见过?咱妥妥就一个嫂子。有,且只有一个。你说话要注意点。”另一个军士抢过衣服,假模假式地往他头上硬套,那人偏头一躲,两人顺势打闹起来。 “快来人呐,杀人啦,有没有人管啊。嫂子,嫂子……独孤常捷,你可真的是重色轻友!” “她是我嫂子!你们别乱认亲戚。不穿衣服是吧,这就归我了。”独孤燕云一把抢过搭在那人肩头上的衣服,不客气地说道,“投不投降?!” 明月盈先去公公那里问了安,看着闹得差不多了,就把随身带来的烧鸡牛羊肉和美酒分给了一群弟兄们。那群少年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又恰逢训练完,看见这一堆的吃食就像饿了三天的狼,眼睛里都冒绿光。不一会儿,明月盈带来的东西就被他们抢光了。 “嫂子,你可要天天来才好。你要不来,我们每天都派两个人去接。上午接一趟,下午接一趟。” “好!”明月盈笑着对大家说,“但我来自外地,不熟悉你们的口味,下次你们想吃什么,就和常捷说,我啊肯定给你们送来!” “我要烤羊排!” “我想吃柑橘,听说那是南方才有的。我长这么大都没吃过。” …… “去,一边去。盈盈,你可别惯着他们。这一个个还点上菜了。你们当营地是饭馆儿吗?”常捷可唱不了一点儿舌战群儒的戏——再说他们也不是儒,是群喝完酒的臭流氓——赢也不光彩,吵输更丢脸,只有走才是上计。他连忙牵起明月盈的手,把她扶上自己的坐骑准备逃离现场。 “哥,哥,还有我呢,你俩去哪?当我和猫猫不存在吗?你俩一起走了,我和猫猫怎么办?”看着哥嫂一起上马,大有去外面吃独食的趋势,多多心里深感不妙。 “大人做事,小孩别瞎打听。你找文捷和燕云带你回去。” “不。我不同意!”多多一把抱住大哥的大腿道,“你们休想丢下我!不然我就和猫猫一起捣蛋!” “说!你想要啥?大哥给你买!”为了搞好二人世界,常捷准备慷他一次慨,好甩掉多多这个油瓶。 “我要盈盈姐!”多多嘟着个嘴,语气不容置喙。 “这不行。那是我老婆。你找你老婆玩去。” “盈盈姐是和我一起来的。也得和我一起回去!”别看这个六弟年纪小,吵起架来可一点都不输声势。 明月盈看到多多快急出了眼泪,连忙劝解道:“行了,常捷,多多还是个小孩子,咱们就带上他吧。多多来,你坐我前面。” 独孤常捷感叹道:“哎!真想做一天小朋友,天真可爱不知愁。” “你有什么好愁的?”明月盈转过身反问,“常捷,你在我面前可以永远做个小朋友。” “我愁。当然愁。”独孤常捷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多多黑亮浓密的头发。 一匹马,三个人,奔跑在落日的余晖里。如果时间可以停止,明月盈多想让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一日常捷早起无事,坐在明月盈的梳妆台前静静地看她梳妆。窗外竹枝摇曳,秋风送爽。 “盈盈,总觉得你有点不一样。” 明月盈以前从未被人这样长久注视过,心里不禁有点发毛。“是吗?嫌弃我长得丑?但是,不好意思。你也不能退亲了。” “这么好的媳妇,我怎么舍得!你要是不见了,我掘地三尺都要给你找回来,天涯海角都要给你找回来。” “那是哪里不一样?是鼻子不一样?还是眼睛不一样?”明月盈心里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被他看出破绽,“你说个样子,我照着改还不行吗?” “就是感觉。那种感觉。”孤独常捷眯起眼睛,慵懒地往后一趟。 明月盈表面波澜不惊,身体却下意识地正襟危坐起来——富家子弟历来纨绔,风月场上的事哪个不是信手拈来? 比起那些柔荑,自己的全身确实是经不起仔细推敲。只有她自己知道和真正的大小姐之间的差距有多大,而且有些东西,比如“贵气”一时半会儿是养不出来的。 “是嘛。但我其实是很平凡的人。大家不都是一样的吗?”明月盈忍不住瞟了一眼锦绣堆积中的这个纨绔,决定无视他说的内容,来一招空对空。 明月盈本来描着眉毛,现在心里有事,不是这边高就是那边低,画了几次总也画不好。常捷抢过画笔,替她细细地描起来,想不到这个拿刀拿枪的手,做起这个细致活来倒也像模像样。 “你看,别人呢,都是恨不得全世界都以他为中心,展示自己多么不平凡。你呢,却老是说自己很平凡,说自己和别人一样。一个存异,一个求同,这就是差别。按照我们战场上审问俘虏的套路,事出反常必有妖。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别有居心?”独孤常捷一边说,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他细细地给明月盈画着眉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从没有说过这句话。 “常捷,你可别胡乱猜疑人。你说你描眉这等熟练,还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呢!但我,就从来不猜疑你。夫妻之间要是相互猜忌,就算再好的神仙眷侣,最后也是要生分的。”明月盈拿过画笔继续自己的脂粉事业。 独孤常捷也不执着,顺势又倒在了床上:“你有什么好猜,我也没有什么好瞒。风月场上逢场作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若问我,我肯定会说。可是你又不问。” “那反倒是我的不是咯?”明月盈收拾好自己的妆面,巧笑倩兮地对着独孤常捷送了一篮秋天的菠菜。 “不过也没什么。你要是妖精,我就是太上老君派来收你的神仙。命中克你,小妖精,还不赶紧束手投降!”独孤看得入迷,一把搂过她的肩膀抱在怀里,不顾刚擦上的脂粉未干,狠狠地在脸上亲了一口。 明月盈啊明月盈,和煦只是你的外表,内心却是谁也走不进的坚冰。 独孤常捷心里想,他以前不是没有和女孩子相处过。她们一般都会好奇身边人的情史,但明月盈就从来不过问。难道是我魅力不够大么?难道她就不吃干醋么?也许真的是自己犯贱,当年那些女孩子上赶子地往自己身上贴,还觉得老烦人了,一个比一个难伺候。这个倒是事不多,可是又感觉自己不够受重视。 “哎,别闹。好不容易画好的妆面,别给我糟蹋了。”明月盈挣脱束缚,从床上挣扎着起身,“你还没有说,我哪里不一样呢?” “好看!独孤常捷的媳妇儿哪能跟别人一样呢?我就是要不一样!” 第11章 长干行 第十一节同居长干里 “你可是稀客!” 这日,明月盈从公婆那里请安回来,在自己屋子里安静地坐着,突然,门帘被掀起,外面鬼鬼祟祟弹进来一个人。 “好嫂子,求你一件事。”说话的正是独孤家的五小姐独孤燕云。她一改往日大大咧咧的作风,一张大嘴对着明月盈,笑得比哭还难看。 “什么事?要我陪?你确定?”明月盈满脸疑惑道,“先说来听听,我再考虑答不答应。” “哎呀!其实没什么!我就是想去逛逛街,她们都没时间。”独孤燕云一边回答,一边塞了个果子在嘴里掩饰尴尬,“所以,我想找你陪我去。” “可以啊。咱俩年纪差不多,我正好给你参考参考。不过,你去街上买什么?没准我这里就有。你要着急,就先用我的!” 明月盈嘴里这么说,但心里暗想:不对,最近府里无事,夫人小姐们都闲得很,她们怎么会没时间呢?没时间的是她吧,一天到晚见不到人。 “买。什。么。”这是个好问题,燕云心里锤了自己一百遍,后悔没早点想好托词,“呃……就是,城南街市里那个什么啥?唉!嫂子,你来了这么久,就没想出去逛逛吗?” “我逛了啊。你大哥陪我去的。” “逛。过。了。”独孤燕云又问一遍道,“城南也逛过了?” “逛过了。”明月盈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位不速之客,不禁猜测这位别别扭扭的小姑子此番前来的动机和目的。 “那城南的街市上,东西可多了,南来北往有好多人在那做买卖。你就没想着买点我们边塞的特产?然后让马队往洛阳家里寄点?”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该寄封家书回去了。”明月盈想这小丫头的提议确实不错,正是自己没想到的。不过……难道她也看出来了? “儿行千里母担忧。我说吧,这事儿早晚得采办。拖后不如赶早,我这就陪你去看看。” “唉,不对。不是你找的我吗?现在怎么好像变成了我找的你?”明月盈伸出长长的手指,指着她的鼻子,不过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独孤燕云抓着,一把从凳子上拉了起来。 独孤燕云一边推着明月盈的后背,一边说:“哎呀,嫂子。别问了,快走吧。你陪我,我陪你。都一样,一样。” 到了南市,独孤燕云拉着明月盈从南走到北,从东走到西,逛了好几圈,不像来采买,倒像是来踩点的。她表现的很着急,反而明月盈挑挑拣拣,选了好几样新奇玩意儿。 “燕云,你走得太快,我都跟不上了。你怎么这么着急,是不是丢了什么?”明月盈在一个卖干果的摊子前停下又想买点,那里摆着今年新下的杏干、葡萄干、无花果干、花生、大枣诸如此类。 “着急?没有。我就是……”正说着,突然独孤燕云的眼睛好像瞄到了什么,“伽娑马队!原来在这!” “你要买马?”明月盈吃惊地问,“那你找错人了,我也不会挑啊。” “不是。不是。嫂子,你听我说。”独孤为了应付明月盈,脑子都快干冒烟了,“我们边塞啊,不像洛阳的物产那么丰富。但是这干果和肉干,那是一等一的好!你们老家肯定没有。” “有~洛阳啥没有?” “那有也肯定没这里好吃。你们的果子都是晒干蜜炼的,而我们的果子是在树上自然干的,味道鲜很多。我看这摊儿就不错。”独孤燕云向摊主递了一个眼色,摊主立马附和着接过话头,而且邀请明月盈随便试吃。 “哦。我尝尝。”明月盈尝了一个吊干杏,味道酸酸甜甜,确实好吃,感觉一口气可以吃半斤呢。 “而且啊,你们家是大户人家,叔叔伯伯,哥哥姐姐都多,每家一份,就要寄回去不少。”独孤燕云用手远远一指,“喏,你看,这不现成的就有个马队吗?你眼下买了,然后搁那里寄回去。方便得很!洛阳到这儿有一个很成熟的行商马道,寄东西不出一个月就能到了。” “这个。这个。这个。我们都要了。帐记在独孤府小东家独孤常捷头上。大爷帮个忙,给我们送那边去,”燕云一边拉起明月盈往出走,一边对着摊主比划,“对。就是那里。伽娑马队!” 伽娑马队的铺面在南街市里非常不起眼,一个小小的门口上面挂了一个小小的牌子,难怪燕云逛了一圈都没有发现它——不过这是马队的惯例,因为它不管交易,只管运输,所以小小的一个铺面够登记做账就行了,但仓库一定得大,还得私密性好,不能惹眼,不然总有一群亡命之徒会惦记着。 “老板!老板!出来发财!生意来了!”独孤燕云一脚踹开虚掩着的店门,发现这个小小的店铺里面竟然别有洞天,从它冷清的外面看,当真一点也看不出来。 只见这个货栈上下两层,中间一个大大的天井,柱子和柱子之间码放着整整齐齐的货物,一群彪形大汉正在有条不紊地装货、卸货。 “我是这里的掌柜。您有什么货要寄,先来这边登记下。”一个瘦削的男人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招待她们,通身的罗绮在一堆灰蒙蒙的货物中显得格外鲜亮。 “我要找你们老板!” “请问您要寄什么?”掌柜的收起笑脸,斜着眼睛对独孤燕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眼神中藏不住的精明。 “寄什么?找她!”独孤燕云用手胡乱指了指明月盈,自己越过掌柜查找起来,“你们老板呢?” “您是第一次来我们马队寄货吧?”马队掌柜把手里的算盘轻轻一拦,不卑不亢地说道,“女客官,我们马队虽然小,但是也有自己的规矩。买卖小了,都是我说了算。大买卖才是找老板谈的。敢问姑娘贵姓?” “贵姓独……免贵姓燕。”独孤燕云不想旁生枝节,就存了个心眼,没有说自己的真实身份。 “燕老板,你想见我们老板,敢问是多大的买卖?”这个掌柜可真是执着,一点没有顾客就是上帝的意思。 独孤燕云被问得没有办法,只得从怀里掏出宇文瑜给她的那块玉佩,心里想: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再过几天她就要去沃野了,这块玉不知道会惹出多大的祸,她本来都想扔了,但她不是背信弃义的人,做不出出尔反尔的事。现在自己能把这东西送到这来,对于那个只说了几句话的人来说已经算得上仁至义尽,至于以后怎么样,可跟她没任何干系。 “你给她看看这个,她就知道了。” 等明月盈在柜台那登记好洛阳的住址,核对准货物的数量,付完押金和运费出来,独孤燕云已经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只见她迫不及待的样子,拽上嫂子的手就一个劲往外走。明月盈还弄不明白什么事,就被她拖到了外面。不过,两人还没走远,只听得楼上传来一个娇滴滴脆生生的声音: “二位小姐慢走。我宇文芳芳疏忽了,不曾迎接贵客!” …… 当独孤燕云和明月盈回到独孤府,时间已经到了当日的下午。宇文芳芳的交际能力不可说不高明,只是一顿午饭的功夫,就把她俩哄得亲如姐妹了。 独孤燕云和她结交,主要是欣赏她独立、大气、豪爽的性格。明月盈和她结交,除了欣赏她,更是看中她的交际手腕和人际资源。到了晚间,明月盈和独孤常捷聚在一起闲话,自然而然就聊起了今天的际遇,不过她信守承诺,免掉了独孤小妹的这一段。 “我们把下次一起吃饭的时间都约好了。”明月盈说。 “你们女人……真是头发长见识短,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 “在你眼里我就是笨蛋么。那个宇文芳芳确实厉害!而且看着挺靠谱的。”明月说,“我真羡慕她,一个人能撑起这么大的买卖。相比之下,我就像只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呢。” “你可不是小家雀。哪有这么说自己的。”独孤常捷取笑道,“不过,如果你觉得无聊,为什么不在家里找些事情干干呢?你要是不好意思和夫人说,那就我去。” “不要!我可不想趟这趟浑水。”明月盈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说独孤府是浑水?”长这么大,他还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难道不是吗?这个家看似平静,其实暗潮汹涌呢。”明月盈说,“我啊真是羡慕你们男人。书上说,男人的一生任务有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他三个是真,齐家这个是假。试问哪个男人的家,是他自己齐的,不是女人给他齐的?” “小家雀先生高论,我独孤拜服。不让你展示一下齐家的能力,好像有点浪费人才了。” “你少拿我取笑。退一万步讲,家里还有夫人们当家做主,怎么也轮不到我。你可千万别把我推出去。拜托。拜托。” 一般新妇出嫁前都会被娘家嘱咐,要勤劳、要奉承、要嘴甜、要眼里有活儿。但明月盈从来不在一些琐事上多嘴多手。这不是懒不懒的问题,而是大家族的生存经验:谁要是过分表现,最后肯定后悔。 打理家务是什么好干的差事么? 首先是涉及到家政的主导权问题。这个家的老大当然是独孤行。但后面就比较复杂了。常捷的娘亲早亡,换句话说,她没有亲婆婆。在嫁给他之前,独孤常捷在家里的地位很尴尬。这些年受了多少委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好在人已经长大了,如今也娶了妻分了院。作为小家庭的一员,她自然要给丈夫争脸。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得不考虑对丈夫的影响。但是她刚来,局势还不明,明月盈不想马上面临站队的问题,不若以静制动,隔岸观火。 然后是婆婆们的情况还不清晰。一个府三个夫人,N个小娘:这里面有入府早的,有资格老的,有手腕强硬不服输的,有娘家富贵背景大的,有温柔可人正受宠的。在英俊潇洒有魅力的公公带动下,好干又好看的活儿早被老姐姐们分配得明明白白的了。哪里还有她明月盈插手的余地? 当然,生活习惯不同,也是有点子麻烦。南北方生活差异大,有的是吃不惯、看不惯的时候,一不小心就踩雷了。“多问、多学、别多嘴”——李寿可算是把小媳妇儿精神概括地特别到位,出嫁之前就对明月盈百般吩咐——“宁扮猪,吃老虎”。所有争强好胜的行为,必然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公公加几个夫人小娘小姑子,一个人过来给她立一个规矩,一人挑过来给她挑一个毛病,就够她喝一百壶了,更没有必要去横插一脚。 但最重要的,还是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回报率问题。理家不合算呐。 多干多错,少干少错。而且干多干少都没有钱。别说家里的家务没有她插手的余地,就算有,每个府都有管家、下人、买办、看护。你干了,他们干什么?意思是他们多余了,可以不用来了呗?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实在蠢得可以,吃饱了没事才去现这个眼。而且这个独孤府体量就这么大,再干也干不出花儿来。 退一万步讲,以后有的是苦活、累活、脏活、吃力不讨好的活,总会轮到她的。至于现在?谁爱做谁做去吧。 唯一对她有要求的就是李寿李大人。婚前他布置给她的任务:一、一年之内生一个孩子,这个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了,急不来;二、如何给皇帝编一段佳话——明月盈之前想这是最简单的,但真要作起这个文章来,可一点不简单。 最主要的是她并不是那种喜欢作秀、出风头的人。而且做好这事需要有人配合、有人捧场。且不论一个人在人群里自导自演,多少显得有些不太正常,单单说为了得一个贤惠的好名声,踹掉别人的饭碗这个行为,损人又不利己。而因此失去的人心,得花多少精力才能攒回来? 表现欲这种东西,人人都有,但忍忍就过去了。巴不得别人想不起她呢。这样子的话天天才都是好日子。 第12章 长干行 第十二节 两小无猜嫌 “做生意?!做什么生意?” 当独孤常捷听到明月盈宣布这个消息时,嘴里的一口茶差一点喷出来,“我的娘子,你是对夫君我有什么不满意么?” “还没有正式决定~这不是刚和夫君你商量吗?我还以为你会举双手双脚赞成呢?”明月盈没想到自己的丈夫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后悔把自己的想法说太早了。果然是事以密成,言以泄败。 “不准去。我独孤家好像还没有沦落到靠女人抛头露面来养家的地步。就你这弱不禁风的样子,去做生意就是打我的脸。我对你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怎么能自己糟蹋自己个儿呢?” “哪有这么严重?根本就没到你想的那一步。”明月盈还想尽力挽回一下,“再说,能为家里再添一份进项不是挺好的么?” “不行不行。做生意是下九流,走投无路的人才做的。别说我族里不同意,我都不同意。人家看见也会说,我媳妇都拉出来卖货了,独孤常捷是连场面都撑不住了吗?我可丢不起这个人。” “好吧。好吧。不去我不去。那我投点份子钱行吗?我都答应芳芳了,她说我若是入股她新开的脂粉店,满一年可以给我四分的利,满两年六分,满三年九分。而且我不用独孤府的钱。我用自己的私房钱。反正,银子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给她钱生钱呢。” “那个芳芳?我怎么不知道?你图她的利,她吞你的本。到时候她卷起钱一跑,你哭都找不到地方哭去!” “就是宇文芳芳,南市伽娑马队。她呀跑得了尼姑跑不了庙,我觉得咱们可以试试。” 明月盈见丈夫不拒绝得像之前那么坚决,又敲边鼓道,“而且啊,我找猫姨娘卜了一挂。” “猫姨娘?多多的妈妈?她怎么也和你一起瞎掺和。” “唉呀,你先好好听我说完嘛。猫姨娘说,这个世界上有五种元素,木火土金水,对应五种身份,农工仕兵商。这个五个东西的排布可有讲究,顺序相生,隔一相克。我们家是兵户,就是金,水为财就是商。金生水,说的就是我们兵户在做生意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要好好利用。为什么要守着金饭碗要饭吃呢?” “盈盈,我怎么就不明白,你就沦落到要饭吃的地步了?这些神神道道的东西,我听不懂,也不想听懂。” “那我再解释解释。你看士兵的特征不都是拿武器,武器不就是金属做的。商人么,一团和气,和气生财,正印证了‘水利万物而不争’这句话,那说的不就是商人水性么?” “那更不行了。见谁都笑?见谁都往上贴?没有一个男人喜欢自己媳妇水性的。况且商人是水利万物而不争。但是我们兵者乃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争,寸土必争。这个和商人的‘不争’作风是完全相反的,根本不能融合在一起。” “夫君,你说的对。一般情况下,不是能融合在一起。但不一般的情况还是可以的。” “什么是不一般的情况?” “那水也会‘争’,金也可以是‘水性’。反者道之动,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正因为有变化,才给事物带来转机,不然世界就是一个死气沉沉的世界了。” “什么转机?独孤和宇文搅在一起就是转机?” “猫姨娘就是这么说的。但凡事都不绝对。我觉得可以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对错呢?” “依我看,纯多余。但是,你要是实在无聊的紧,那就试试吧。前提是不要给自己累着了。我给你三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撞到了南墙你自然会回头了。” “那必须的。还是夫君最宠我。你放心,我呀绝不给你丢脸。”明月盈愉快地说。 若是放在以前,她没什么家私,肯定不会做这种冒险的行为。但谁让她现在是富得流油的大小姐呢?别说那一屋子的嫁妆,光是独孤府给的份例已经非常丰厚。统统都是我的,不花白不花! 独孤燕云就要随父亲去沃野上任。出发的前一天,宇文芳芳把俩姑嫂邀请到了货栈为独孤燕云践行。酒至半酣,宇文芳芳举起杯子站到了凳子上,兀自唱了起来: “自古万男靠不住,女子应怀木兰心。与其扶他凌云志,不如自赚万两金。燕云妹子,从明天开始你就要踏出第一步了。我祝你不久的将来,带着黄金和郎君一起登顶昆仑!” “这个不行不行。太难了,我做不到。”独孤燕云害羞地说。 “谁说做不到?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那我还是再喝一杯酒吧,醉了就能梦到了。” “唉!不可以妄自菲薄。有什么难?我就差一点做到了。黄金我有了,郎君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昆仑山我也早就去过了。说真的,人生在世不可不去一次昆仑。那个地方真是令人震撼。”宇文芳芳眼神迷离,似乎正在回味往事,“你年纪还小,大把的机会等着你呢。” “你细说,你细说。我不想听昆仑山,我想听只要曾经拥有的那个。芳芳姐,认识你这么久,还第一次听你提起你的夫君。”明月盈好奇地问。 “那个家伙,不说也罢,扫了大家的兴致。”她俯下身子,晃着酒杯转了一圈,“你们既然拜了我宇文芳芳的码头,我今天就好好带你们放肆放肆。每个人都唱个你最拿手的。我先来。我最拿手十八摸,小娘子要不要让我摸一摸。”芳芳作势要去挠明月盈痒痒。 “那是男人爱听的,我不要。”明月盈被芳芳咯吱得花枝乱颤。 “错!其实男人不爱听这个,这种曲子就是喝酒的时候,怕新来的人,放不开手脚,唱来助助酒兴的。谁没事听这个?!” “那男人爱听什么?”独孤燕云问。 “无外乎小流氓复仇大成功。土包子捡到聚宝盆。公主爱上穷书生。啊哈哈……俗俗俗,太俗了。依我看,这都是男人的意淫。 因为这词啊,曲啊,都是落魄书生编的。但凡体验过权利的滋味,哪怕只有一两日,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梦。不好不好。”芳芳说道,“我们今天啊,要唱就唱个新鲜的。” “啥新鲜的?女流氓复仇大成功。丫鬟翻身做主人。霸道君王爱上满脸皱纹的我。”燕云说着,做了一个鬼脸。 “对!要不然我总说,咱姐两投脾气。来来来,你上来。我演宰相,你演将军。我们一起来过把瘾。”芳芳说。 “那不行。我又想演宰相,又想演将军。”燕云说。 “好!出将入相,你就演诸葛!”芳芳说。 “那我演阿斗。我看了半辈子的阿斗,谁都唱不过我!”盈盈说。 第13章 凉州歌 第十三节 朔风吹叶雁门秋 暮秋的雁门关外,风裹着沙砾打在独孤燕云的帷帽上,发出细碎的噼啪声。她掀起帽上的白纱,望见父亲直直地勒住缰绳,青灰色的官袍在风中摇曳。独孤行往日里总是挺直的脊背,此刻竟微微弓着,像被沃野镇厚重的城墙压去了几分意气。 “到了。” 独孤一行在城门前停稳。这里没有迎接的仪仗,也没有传说中的兵荒马乱。几个裹着粗布木甲的兵卒拿着长长的红缨枪,兢兢业业地盘问着来往的路人。他们的腰间,悬着的不是吐尔斤的龙纹刀,而是铸着“宇文”二字的铁剑。独孤行的心沉了沉,想起了那天夜里在大将军府,那一张盖着鲜红大印的委任状。 进城的第一夜,独孤行在客栈沉思了一个晚上。燕云眯着惺忪的睡眼,看见烛火将父亲的影子时而拉长,时而缩短。靴底蹭过地板的声响,在空荡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终于天快亮时,她听见父亲低低地叹了口气,然后把那张委任状夹进书里,放在了行李的最深处。 第二日清晨,独孤行换上了一身素色的常服,再没提过关于大将军府一句,只叫人将带来行李仔细收好“先规整着,往后再说”。 燕云开始跟着父亲在沃野的街巷间闲逛。店铺里挂着的幌子大多换了新的,城内的府衙外面雕刻着宇文氏的图腾。 她在一家旧书铺里看见一本残破的《魏律》,书页被虫蛀得满是孔洞,掌柜的见她翻看,连忙摆手:“姑娘别碰这个,如今这书……不兴看了。” 独孤行本来已经走远,却又回头拿起那本《魏律》良久直到指尖泛白,但最终还是轻轻地放回了原处。 转身时,听见掌柜和隔壁的老板在身后小声说:“听说昨日那个弃城跑了的周副都护,昨儿都去宇文大将军府递了拜帖。不知道另一个副都护躲在哪里?” “我听说剩下的那个副都护是吐尔斤的亲信,还躲呢?八成是死了。死了还利索些。若活着,在这沃野镇哪里还有他待的地方?!” “那他也可以回去,再找吐尔斤弄个官当当嘛。” “回去就是个死!谁会用打了败仗的人。即使有,也不可能是吐尔斤,他不是个有容人之量的人。再说,我看宇文概就挺好,其他人坐上了都护的交椅,哪个不是先刮老百姓一层皮,可他一上来就免了我们一半的赋税……”掌柜的看独孤行似乎在听他们聊天,赶紧示意对方闭嘴,“客官,有什么想买的?随便挑,随便看哈。” “燕云。” “什么?”独孤燕云正在思索几个掌柜的话,听到父亲的叫唤一时间竟没有反应过来。 “你在这儿挑几本书。然后就和小武他们回客栈吧。我去集市上买点葡萄酒。天黑之前回来。你们不用等我。” 燕云一脸蒙圈,她,挑书?挑刀枪才差不多!不过,父亲不可能不知道她的命中克书的德行。 不就是想甩掉我吗?不去就不去吧,本小姐正好自己逛逛!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都护府还是那个都护府,里面的人却换了一茬又一茬。正印证了那句老话——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独孤郎,你怎么在这里?”宇文概听到亲卫通报,说来了一个武川旧友,不禁感到十分好奇,到了大堂这才知道是独孤行来了。 “宇文兄啊,宇文兄,你这通身的气派,竟叫我不敢相认了。”独孤行说道,“哦不不不,看我这死脑子,现在应该管你叫宇文大将军才对。” “说笑。说笑。你我是自幼相识的兄弟,你叫我什么我都认。之前贺拔公让我来沃野调度粮草,无意之中赶上了这场哗变。我也只顾平乱,不知怎的,就被人推到这个位置上。骑虎难下!非我所愿呐!”宇文概痛心疾首道,“现在好了,你来了。沃野的老百姓终于有救了。你切勿推辞,这一城主事非你莫属。而我也终于不用在这里,硬着头皮强撑了!” “乱世之中,守土不易。但更难的是守住人心。你的本事和能力,我是素来敬服的。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你我北镇旧部,早该聚在一起干些利国利民的实事。如今沃野的治绩有目共睹,无他,一是魏国洪福齐天、国祚绵长,二也皆因宇文兄强力坐镇、励精图治。这实乃天意啊,我独孤哪能逆天而为呢?”独孤行说。 “那你这是……” “我?不过是又被小人摆布一道罢。” “独孤兄,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何必屈居人下,热脸贴冷屁股呢?”宇文概说,“沃野重建,正是用人之际。以独孤之才,定能有所作为。兄要是不嫌弃,就留在这儿吧。你我二人正好有个照应。只要有我宇文一口饭吃,定然不会让独孤饿肚子。” “但是我妻儿老小还在武川。恐不能如愿。” “唉……实不相瞒,我儿亦在吐尔斤那里,是生是死难以预料。可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只有舍弃小家,才能成就大家。” 眼前之人已经拥有了几分运筹帷幄的沉稳,独孤行看着看着,不禁想起了年少时两人对坐饮酒,共计天下,那时信誓旦旦的话语仿佛还在耳畔。 初见少年拉满弓,不惧霜雪不惧风,可终究一纸唤醒英雄梦。原以为山一程水一程,人生何处不相逢。可终究同是天涯沦落,一别再见无期。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山海皆可平,难平是人心。即便是盛世洛阳三万里,莫不是写尽了异乡人的遗憾与可惜,只是背人不喊疼。不变的只有变化,有变化就难随其心。就像人字有两笔,一撇写的是前半生的执着,一捺写的是后半生的释怀。 那日父亲从宇文概的府邸回来时,带回了一坛西域葡萄酒。他叫燕云过来,给自己倒了一杯,给她也倒了一杯。酒液殷红,在银杯里晃出细碎的光。 “往后在沃野,言行要谨慎些。”父亲的声音很轻,目光落在窗外,那里的胡杨,树叶多数已落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指向天空,“咱们是来讨生活的,不是来争长短的。” 燕云低头抿了口酒,酒气辛辣,呛得她眼眶发热,却不敢咳出声——她知道父亲这话里的无奈,就像他藏行李里的那份委任状,应该再也没机会亮出来了。 从此以后沃野都护府上多了一位叫做白羽的别将。相传这个白别将不仅有天人之姿,而且熟谙兵法,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军事将才。虽然深得宇文都护的信任,但是他做人却非常低调,沃野镇很少有人见过他。 而这个相传也很快被人们遗忘在角落里。如今北镇的起义越来越多了,这种事放在目前,一点也引不起大家的关注。很多附近的城池,可能上午还是龙腾图,下午就换了旗帜;还有很多的将帅,早上还在校场上指点江山,晚上就变成了刀下鬼。 “得道者多助之。沃野啊沃野,难道你才是我的证道之地?” 独孤行一走月余,全无消息。这个局势对李寿来说,忧喜参半。忧的是,独孤是他刚刚结交的新盟友,可没几天人就被吐尔斤弄走了,至今生死难料。就是说,第一步落子就陷入了死局——他知道吐尔斤会对他采取措施,只是想不到行动会这么决绝,这么快。 喜的是,独孤族实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领头人虽然走了,但留在武川的势力却还在。这股力量经过独孤信十年如一日的经营,实力不可小觑。有独孤行在的时候,这些人直接听命于他,间接听命于李寿。独孤行一走,群龙无首,李寿立马有了队伍的实际控制权。这支队伍以独孤常捷为代表,是李寿实打实的追随者——换句话说,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光杆子司令了;他和独孤家族有了更深一层的利益绑定。 独孤一族也明白,独孤行此去凶险无比。但沃野之行,不得不行。这一去他们将面临三种结果。 一、独孤行赢了。那最好不过,上上下下都有交代,独孤也成了沃野的主事之官,若有李寿在朝廷的保举,这正都护之职也如探囊取物,左右不过时间的问题。 二、独孤行死了。独孤家族失去了领头人,他的长子常捷虽然素质不错,但毕竟年幼,很多方面还懵懂无知,家族重创是必然的。 三、独孤行跑了,或者降了。这个对他们来说就是灭顶之灾,后果难以想象。虽然有正都护李寿的庇护,但这个庇护是暂时,不可靠的,吐尔斤像一只老虎能随时吞了他们,而且理由非常充分——叛国投敌。 人、财、物,一定要早作打算! 好在,最近狼烟四起,吐尔斤疲于招架应付,根本顾不上制裁他们。当然,之前他答应独孤行,给调派的粮食和军队也就成了一个屁。 这仗怎么打?怎么能赢? 上天保佑我独孤氏。此刻没有消息,反倒是最好的消息了。 第14章 凉州歌 第十四节万里烟尘昏戍楼 明月盈最近成了府里的香饽饽。这不刚开院门,独孤府大夫人郭氏就端了一碗甜汤迎了上来。后面跟着独孤族大大小小的一群妇人,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些房产、地契、珠宝、古董、貂皮之类的。 “常捷媳妇,听说你有路子能换来金子。”郭夫人笑得尴尬,吞吞吐吐了许久,最后还是没有开口。倒是正受宠的季小娘没什么废话,开门见山地问明月盈。 “没有!小娘你听谁说的?我一个新妇,刚嫁进来才几天,哪有那个本事?!”明月连忙否认。 “唉,不急,不急。咱们喝点甜汤慢慢说。”郭夫人轻轻柔柔地拉着明月盈的手一起坐下,语重心长地说,“不瞒你说,咱们家最近遇上事了。这事和你公公有关,不是随便就能解决得了的。大家……总要早作打算。虽说你刚嫁进来没几日,但总归是独孤家的媳妇。咱们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间总是要互相帮助才对。” “而且这都是干净的钱,来路是清清白白,我们当初买它们也是花了大价钱。要不是着急,真不忍心贱卖了。咱正正经经地拿它换点金子,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总归也要出一份力!”郭夫人又说,周围其他人纷纷应和。 “各位夫人们,我知道你们手上的都是好物件。可如今兵荒马乱的,金子过一天一个价,涨得厉害。市面上房契、地契、古董、珠宝都跌到了之前市价的五成,而且还是有价无市,没有人收!我们又这么着急卖,能换来三成就算不错了。我也没有办法,世道如此。”明月盈对众人解释道。 “你有办法,你肯定有办法。大家谁不知道,你啊上头有人。有李寿李大人罩着,干什么都方便。”季小娘又说道,“不过我也清楚你们年轻人,不是嘴笨,就是脸皮薄。你要是不好意思,你带我去,我去和李大人说道说道。” “什么勾栏习气!轮到你当家做主了?”大夫人郭氏终于忍不住了,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吓得她马上就闭了嘴,“我们老爷只是没有消息,又不是没了。你用不着火急火燎地找下家。” “天可怜见!你就仗着入府早,孩子多欺负人。我这也是为大家好……你整日介关在屋里念佛号,哪里知道外面的艰难!”季小娘说着说着眼泪汪汪就要哭起来。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二夫人崔氏说,“盈盈,要不你六百里加急,写封信回洛阳,请亲家们帮帮忙。”崔氏是燕云的生母——说起清河崔家,那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豪族。自独孤父女失去消息,她是最着急的一个,日日都要往清河寄三封信,请娘家子弟帮忙打探消息。 “对,对,对。崔妹子说得有理!”郭夫人说道,“我们都是北镇的人。一大群子穷亲戚。能问的都已经问过了,但谁都吃不动这么大的家私,真的是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找你。” “我的族亲也……”明月盈抬头看着这一群人殷切的表情,似乎她是她们能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无论自己说什么她们都不会信的,她们只会相信她们愿意相信的。如果今天不给一点念想,只怕是会日复一日缠着自己,到时候她就更难施展了。 “那行吧。我写封信回家。不过,你们也不要报太大希望。有机会自己能卖一点是一点。” “理解,理解。毕竟我自己也没有办法。”郭夫人松了一口气。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崔夫人一边说一边取出纸笔,“燕云在的时候,你和她就要好。看在燕云的份上,你也要帮帮忙。我就这么一个女儿,沦落再外面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头。我谁都不怨,就怨我自己生了这么个冤家,那孽障要是有你一半乖巧听话……唉!” 独孤常捷在里屋将刚才的情况听得一清二楚,心里很是恼火,但同时更多的是无奈——大难临头各自飞的道理谁都清楚,他不能去要求一群妇孺,要恨只能恨自己太不顶事,不能代父亲撑起这个家。 “要是我的娘亲还在就好了,她肯定有办法。”独孤常捷重重地叹了口气,悲极却笑,“盈盈,你……也准备走吗?” “走?去哪?”明月盈不知道怎么回答,也不知道独孤常捷为什么会这么想,“我们洛阳有一句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已经嫁给你了,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除非你不要我,否则我是不会走的。” “可是,独孤家眼看就要败了。你在这里没有好处。”常捷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里泪光闪烁,虽然对外他一直都没有承认这个事实。 “那我们也要救救看。” “哼。怎么救?”独孤常捷问,“以前权贵和我们交好,看的都是父亲的面子。如今独孤失势,谁还会来我们家走动?” “不去问问怎么知道呢?” “问也是白问。世人莫不是趋炎附势的。”独孤脸一横,许是这几日的世态炎凉将他伤了个透。 “你先不要这么悲观。凡是都是有好就有坏,有坏就有好。我就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但是患难才会现真情。”明月盈说,“有些人本来就是过客,要走就不必留,让他们走吧!” “可是……” “我们年纪轻,论世故论成熟还远远不够。不过,我想崔夫人也是不想家散的,她应该有主意!” 第二日,独孤府二夫人崔氏立冬要办寿宴的消息就传遍了大街小巷。北镇里有头有脸的家庭都收到了来自独孤府的请柬,邀请他们的女眷去做客。有的人收到请柬就把它扔进了垃圾桶,有些人不打算去但也将寿礼预备了,只有少数几个独孤的旧相识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其实,大部分的人都在观望,也许是在等待一个坚决不去或不得不去的理由。 “谁?!”明月盈交代完六百里加急的信件后,在宇文芳芳那里喝起了茶。 “冯。小。怜。”宇文芳芳想可能是马队里太嘈杂,他们两夫妻没听清,就加重语气又说了一边。 “冯小怜是谁?”明月问。 “城里那个风头正盛的歌姬。可难请了。”常捷说道,后来才反应过来,自己说漏了嘴。 “你也认识?!”明月盈回头看了看常捷似是警告。 “听说!只是听说!” “你听谁说的?我怎么就没有听说过!” “我怎么知道谁说的?话自己飘到耳朵里的!人的耳朵又不像嘴巴眼睛,想开就开,想闭就闭。”常捷说,“哎呀,明月你不要跑题。这不是重点。” “小怜,她也是个性情中人。来不来是要看她心情的。不过你们放心,我去请,她一定来。到时候只怕听戏的人太多,独孤府都要坐不下。”宇文芳芳道, “而且,你们不是要换金子么?这事也可以找她帮帮忙。这丫头,别看表面我见犹怜的,实际硬实得很。我这马队里,还有她一半股份呢。” 立冬那日,沃野竟然下起了雪。燕云站在都护府衙的廊下,看雪花落在青瓦上,很快积起薄薄一层。远处传来戍卒的号角声,那是和武川不一样的旋律,调子雄浑沉厚,虽然听了几个月却仍让她觉得陌生。今日是她母亲的生辰,院里只有她和几个老仆,炉子里的炭火明明灭灭,映得她孤单的影子在墙上晃来晃去。她想起去年此时,在武川的家中,母亲还在为她绣御寒的锦帕,她和兄长们在庭院里打雪仗,父亲则在书房里为母亲写楹联,墨香混着梅香,满院都是暖意。 如今梅香没了,墨香也淡了。燕云从怀中摸出那方锦帕,贴在冰凉的脸颊上。锦帕上的温度,像是还残留着家乡的暖意,可窗外的朔风,却一遍遍提醒她,这里是沃野,是宇文概的天下,是她和父亲不得不妥协的他乡。 雪越下越大,将远处的街巷、近处的屋檐都盖得一片洁白,仿佛要将所有往事都掩埋。燕云望着漫天飞雪,忽然觉得,这茫茫天地间,竟没有一处能容下她的孤独——就像父亲藏起的任命,就像她不敢言说的思念,都只能在这朔风里,悄悄沉淀,再悄悄融化。 第15章 凉州歌 第十五节 征马长思青海北 宇文瑜在吐尔斤府左等右等,等来的却是自己的父亲宇文概在沃野大获全胜的消息。这个消息对他来说,既好又坏。好的是家族终于扬眉吐气,在六镇有了一席之地,坏的是他惨了。 原来的他借着学习的名义,还可以在大将军府内随意走动,但现在的他,却被锁在房间里一步都踏不出去。吐尔斤抓紧了对他的看管,美其名曰“抚恤”,实则恨不得天天掌掴这狼崽子几遍才解恨。 话说吐尔斤有时候也会怀疑自己,看着宇文瑜倔强又清澈的眼神,唉,那个曾经呼风唤雨的大英雄,发个威,朝堂都要抖三抖的他,如今却要在一个黄毛小孩的身上找存在感——这多少是有点无耻的——毕竟他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做,何等无辜。 可真要说无辜,他身上流的却是宇文家族的血液。也许用不了几年时间,这个小子就会变成另一头狼,只是现在尚未嗜血而已。 这世道,对于宇文瑜来说无疑是幸运的。现在外面越来越乱,吐尔斤内忧外患,根本没有精力理睬府里这些琐碎的事。宇文瑜对吐尔斤来说,更像是那将至之日的一个谈判筹码,可能还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惊喜。若真的弄死了,那之前的铺垫就全白费了。 “这府里的伙食是越来越差了。”宇文瑜用两根纤细的筷子,不断翻搅着碗里的东西,知道的说那是菜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草屑里掉进去几粒米,“人怎么可以和畜生吃的一样!” “爱吃不吃!姓宇的,你以为自己是什么?”给他送饭的老卒说道,“明儿还不一定有了呢!” “我宁可饿死!”宇文瑜将饭菜通通扔出窗外。 “哟,有骨气!是条汉子!”老卒抿了一口酒,捡起掉落在地上的碗筷道,“但以后你若不要,请提早说一声!害我这么冷的天,还得给你送过来。” “昨天的看守不是你。”宇文瑜说道,“你让昨天的看守过来,我要干净的热水!” “水?没有。雪倒是一大堆。您推开窗户,自己取就行。”老卒指指宇文瑜窗前的雪说道。 “这是人用得的?” “怎么用不得?!”老卒从栏杆上捧起一把雪,双手相互使劲搓了搓,又掬到脸上洗了一把脸,“战场上,我们都这么用,不仅能用,还能吃呢。你尝尝。”说完,老卒抡起手里的雪,朝着宇文瑜的窗子扔了进去,一扔完马上就跑了。 “为老不尊!你!”宇文瑜没有防备,被雪球正中胸口,正想发作,突然看见一个纸头从雪球里漏了出来。他故作生气地踩在雪球上,将那个纸头藏在了自己脚底。 远处的独孤府,独孤常捷在军营里被冷落了一天,无处发作。在今天的一次演习中,各军士觉得他某个作战方案有点问题,指出了改善的方向,言辞可能有些直接,但这在被捧着长大的人理解起来,就是近乎人身攻击了。 但大家都这么说,常捷当场也不好发作,所以“忍辱负重”到这会儿,如今回到家见到明月盈,不知怎么突然爆发起来。 “宇文芳芳。宇文芳芳。一天到晚宇文芳芳。她是谁?你为什么要听她的?我才是你的家人。无论任何时候,最该听听家人说的话,至少是了解你的人说的话!”独孤常捷说, “没错。她看上去是很厉害,但使她成功的道路,你去走了不一定会成功。她对你而言也仅仅是认识,又不了解你,提出来的意见只是她单方面的视角。你为什么要深信不疑呢?为什么要把家里的不幸暴露给别人看!” “我也没说什么。”明月盈嘟囔道。 “你说了。你虽然什么都没有说,但你什么都说了,什么都做了!我知道,你就是觉得我无能!和别人一样看不起我!”独孤常捷说道,像一只受伤的小兽。 “常捷。我只是在想办法。想为这个家尽点力。别人看不起是别人的事,我们自己要看得起自己。” “那当家还是男人的事。我早就说过,我们家还用不着女的抛头露面!”独孤常捷说, “包括那个什么狗屁倒灶的生日宴。费劲力气搞起来,有什么效果吗?!来了几个人?!还都是给冯小怜捧场的,有几个真心实意?! 独孤家失势了,需要戏子撑场面了,这是一件很光荣的事么?有必要到处去宣传么?如今搞得人尽皆知,我在外面都抬不起头。” “之前就是说试试看,没说包成功的。保全府里本就是一件大事。怎么可能一蹴而就?常捷,我知道你很生气。我也知道你也不是故意要说这些话给我听。所以,我会原谅你。但也请你原谅你自己。” 明月盈说,“我不知道白天你在外面经历了什么,受到了怎样的对待。但是起起伏伏本来就是人之常情。月亮都有圆缺,人哪有完人? 退一万步讲,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你管他们说什么,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 独孤常捷很苦闷,拿着拳头砸前面的墙。他自小熟读诗书,了解不少孔孟之道。明月盈说的他并不是不明白,只是由奢入俭难!明白和做到是两回事。这两个阶段之间差的是千次万次的磨练,而这种磨练必然是剥皮噬骨,痛彻心扉的! 正如《孟子·告子下》中所说: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 太刚易折。独孤常捷,这才哪到哪啊。少年得志的弊端就在这里。同样一个处境,明月盈忍得了,会主动出击,甚至觉得自己大有可为;但放到独孤常捷这就忍不了,失去父母的帮助,他就已经觉得自己穷途末路了。 人和人之间的不同因此而显现出来。在儒家里叫“空乏其身”,在道家叫做“否泰相生”,“无为而治”。有些人能取得巨大的成就,有时候无关乎他的运气、智慧、家世、学识、年纪,而就是一个“无”字,一个“空”字所影响出来的结果。 这种经历了穷思竭虑、求而不得之后,会爆发出巨大的精神力量。在这种精神指引下,所建立起来的人生框架,就是坚固非常,不会被一点诱惑或烦恼轻易打倒。 就是因为什么都没有,才会想去“无中生有”。就是因为两手空空,才会想去“发大愿”。最后的结局,反倒比一开始什么都有的人要更好。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不会认为白面馒头是美食,让他吃几顿馒头就开始感叹人生无望。从小食不果腹,吃菜根长大的人就不会这样,给他馒头吃饱了,他甚至感觉可以征服全世界。所以,吃苦是一定要吃一点的,而且要趁早。 一个人的能力不仅要看他能够得多高,还要看他能把自己压得多低。摸高可以慢慢摸,但压低身段必须从小开始。 因为人小的时候心力旺,对批评的接受能力高,吃多少苦都不会觉得苦,只会觉得好玩,一下就消化掉了,过几天就忘了。 长大了再让他去吃苦,就像牛不喝水,得有一个人去强摁牛头,就有点上难度了。 等老了,更接受不了一点批评,一批评就等于否定了他的整个人生,心力消化不了,很容易走绝路。 明月盈知道,要让独孤常捷接受现实,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样的蜕变只能由他自己去完成,并不能假手他人。蜕变得越彻底,于他自己越有利,这个家族才能有真正的转机。 而此时此刻,面临人生蜕变的不止是独孤常捷,还有他的妹妹独孤燕云。磨砺她的不只是家族兴衰,还有一场横跨百年的血泪冲突。 第16章 凉州歌 第十六节 胡笳夜听陇山头 沃野镇外正在举行半月一次的点兵仪式。在宇文概得到沃野的军事领导权后,定时点兵就成了营里的惯例。当大部队里挺进“白家军”旗帜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不看好,有的将士甚至觉得有点晦气。 “举个‘白’旗,算是啥意思嘛~我老汉当兵这么多年,倒是从来没有见过。”说话的是一个修筑防御工事的老卒,对于不想获得军功,只想苟全性命的人来说,没有比当一个有战先撤的工事兵更好的职位了。 “你一个挖土的,知道啥。战国时期也有个将军姓白,叫做白起,号称战神,又称人屠,可厉害了。三国蜀地又有个大将叫做关羽,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那也不是盖的。这个白家军的别将,名叫白羽。又是白起又是关羽。我看此人有雄心壮志,以后定能发达。” “嘁。你一个砍树的知道的可真多。那我问你,你知不知道有句话叫做,一将功成万骨枯?!哦,士兵送人头,大佬刷经验。他厉害也好,不厉害也好,我反正不去凑这个热闹。你去吧,不然我挖的这些个坑没人填。”老卒说。 “嘘,小声点。扰乱军心可是大过。”另一个士卒从地面上跳进壕沟里,“再大声就让外面人听见了。” “怕什么!听见才好呢。我们这些挖土、砍树、喂马、做饭的小喽啰,干了这么多天的杂役,连上场点兵的资格都没有。乡亲们若问起,我都感觉丢人。”砍树的士卒说。 “不会吧。你真想上去送人头?”壕沟里的人看这里热闹都围了过来,听见有人居然想去战场后又纷纷摇头走开了。唉。傻子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来都来了。建功立业你不想吗?”砍树卒说,“砍树在哪不能砍?喂马在哪不能喂?做饭在哪不能做?当然了挖壕沟只能在这挖壕沟。” “想是想,但是真的建功立业哪有那么容易。起码也要世家子弟才行,我们这种俗称炮灰,上了战场就是给人家垫脚的。”有人说。 “世家子弟往上数三代那也跟我们差不多。再说了,真正的世家又看不上这一星半点的军功了。人生哪有几回搏?此时不搏何时搏! 我听说,这个白家军可厉害。次次冲锋陷阵都冲在头一个。自从几个月前加入宇文大将军的账下,已经打了好几个胜战了。” “你们这一群人真没有见识。那叫先登。在攻城时,第一个突破防线,登上敌方的城墙。一旦成功了,就能撕开敌方第一个口子,大大挫败敌人的士气。所以奖赏一直都是最多的。 古来也有很多著名的先登者,比如五子良将乐进,历下四次先登之功,从一个普通小兵变成了右将军。还有樊哙,本来是个杀猪的,曾经八次先登,就被封为了公候。” “唉!这个比较考验个人的素质,一般人做不到。想想那些箭矢、热油、滚木、巨石,招呼在身上哪一个是好受的?而且吧,太招摇了,惹人妒忌,不利于团结。除了先登,还有没有低调一点,又可以累计军功的?” “还有夺旗、陷阵、斩将,你挑一个。” “我感觉陷阵还可以唉。闭着眼睛冲进去就行了。”一个小兵说。 “好家伙,冲进去,还要再冲出来的!你以为呢?赶羊啊?要真上战场,敌人不是砍死的,而是被你笑死的……嘘!安静!你可别笑了。再笑就看到你的胃了。” 独孤燕云回到父亲的营帐细说今天的见闻,深感父亲的不易。这时她跟着父亲也换了一个名字,叫做白彦。 “彦儿,那你说说军功之中哪个为首?”父亲白羽问道。 “先登为首。第一个往前冲的人,往往要面临敌人最猛烈的攻击。”白彦看着向父亲血迹斑斑的战袍说,“但只要城墙一破,全城自然手到擒来!” “非也。你不要从难易程度、生还比例去考虑,要跳出来,从概率的角度考虑。如果打输了,那没什么好算的,不论谁横竖都是个死。 如果赢了,咱们从后往前推,先登是最容易获得的。只要破城必有先登。同理,只要陷阵必有破阵,只要野战必有夺旗。” “那就是斩将。四大军功,斩将为首。军法规定,主将死,护卫全斩。戍卒是一群莽夫,但护卫是死士,将帅身边定然是战斗力出挑的勇者,这些人一旦开始玩命就不好对付了。” “对,也是错。”白羽说,“我说了彦儿,要跳出问题看问题。军功之中,斩将不若从龙,从龙不若救主。如果打仗的人只会打仗,那就是匹夫之勇,终有一天死于好勇斗狠。” “那父亲,你这是……”白彦拾起放在帐门边的宝刀,才几个月父亲已经更换了三把,每一把都砍得豁了口。 “为了让他安心罢。” 白彦从父亲的营帐出来,看见外面车水马龙,嘈杂声不绝于耳——原来点兵之后,宇文大将军又分了一些兵力和辎重给“白家军”——大家忙着收编物资和兵员,越发显得她这个小兵无所事事。 小武是白羽将军的近卫,此时正坐在营帐门口一遍又一遍地擦拭残刀,而上面的血迹似乎怎么也擦不干净。看到白彦在营地里转了一圈,最后向他款款而来,小武顿感不妙,条件反射一样突然立正起来:“小姐。” 白彦听到这个久违的称呼,着急地看了一下四周,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顺势捡起小武掉在地上的刀还递给他。她从上到下打量着,绕着小武转了几圈,把小武绕得一个头两个大。 “小武哥,你在这里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待着。”小武知道这个丫头的脾气秉性,立马来了个眼观鼻鼻观心。 “那也不能总待着。小武哥!”白彦双手拍了拍小武的肩膀又说,“下一次攻城,你能不能带上我?我也想去长长见识!” 小武吓了一跳,不知道是给她拍的,还是震惊的:“这个事你请示将军了吗?我可做不了主。一切得听将军的。” “请示了,请示了。我这么规矩一个人,怎么可能擅自做主?你放心,我不会让你难做人的。”白彦素知小武就是一个榆木脑袋,做什么事都是以她父亲为中心。 “那我找将军再确定一下。”小武说着转身作势要进营帐。 “哎呀!别啊!我不会跟将军说是你带我去的。站住!回来回来!臭小武,你怎么那么死脑筋。”白彦急得跳脚,“我,我,我父亲正在看兵书,最讨厌被人打扰了。” 小武一副“我就知道你”的表情,摆回了原来眼观鼻鼻观心的姿势。 “不去就不去。但是我们这几个新来的,到这里这么多天,我都看不清怎么个编制,小武哥,这个总不犯你忌讳吧,能不能给我说说。” “我脑筋死了,不适合说话。”小武撅着一张嘴,把头转了过去。白彦拉着小武的手不放,左边推右边搡,把他作弄得像一个面团,大有不撬开嘴不撒手的架势。 “这是军事机密!你!有没有组织性,纪律性?”小武喝了一声,引来周围的人一齐侧目。 “哼!有什么稀奇!你不告诉我,自然有人告诉我。”白彦自讨没趣,就要走。 “不过……只要你不再惦记着去战场,我可以和你说说。但是前提是你不能再好奇了。那不是什么好地方。” 战场能是什么好地方呢?白彦想起小时候,老先生教过的曹操《蒿里行》: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肠人。” 只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没有见过的东西,饶是地狱,她也想去看看! 第17章 塞下曲 第十七节 林暗草惊风 来到沃野之前,独孤燕云从来没有直面过真正的战争。她的字典里,打仗充其量就是一场人数多一点的蹴鞠比赛,不知道吃饭、睡觉、人事和分配才是战争的大问题。 等比赛结束,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齐活儿。所以,她一直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一次父亲这么“小气”,严厉杜绝她靠近战场,哪怕是一步也不可以。 她心里想到的只有建功立业,名震边陲。当城外吹起号角,她甚至都能幻想出自己身着甲胄,左呼右应,驰骋沙场的画面。 至于其它的事,那不是她该考虑的。 做完当天修筑任务后,独孤燕云经常拿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勾勾画画,有时是她道听途说的作战形势分析,有时是大小战役的人名与军功,更多的时候是在默写,她尤其喜欢曹植的那首曾经名动天下的《白马篇》: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而这,也是她来沃野的主要目的。独孤燕云,就像一只羽翼渐丰的小鹰,她要学会自己飞翔,而不是躲在父母兄弟的翅膀下苟且偷安。可照现在这样的速度发展,她的计划很可能要落空了。 “哟,砍树的。这鬼画符是啥?想不到你还识字!” 独孤燕云被身边的吵闹声唤醒,她想起了现在自己的身份——她是白彦,是白羽将军带来的一个粗鄙的家奴,如今被安排在工兵营里修筑工事。父亲这么安排自有他的道理,他有很重要的任务要完成,在成功之前,独孤燕云哦不,是白彦,必须隐藏自我,静静蛰伏,不能给别人添乱。 “不认识,不认识。我一个奴才认得什么?只不过是给我家小主人当过几天陪读罢。”独孤燕云连忙否定,并用脚把地上的字划拉掉。 走来的是他们工兵营里负责填土的队长丁好:“能写字就能写字么,放平时倒也稀罕。但到了战场上,这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本事,最多就是多写几封遗书。” 丁好凭着年纪大,有把子力气,一来就被任命为队长,这可让他狂得不行不行的,认识他的人都说,他的眼睛长到了头顶上。 “写字不是本事,那什么是本事?”独孤燕云不服气,虽然她也觉得会写几个字没什么厉害,但是这个人怎么可以踩她呢?而且是无缘无故。这不是找茬吗? “哼!”丁好看眼前的这个小伙子身量娇小,但是口气却不小,不禁激发了他的胜负欲,“真本事就是上战场杀敌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我才哼呢!就凭你。”独孤燕云绕着这个灰头土脸的人转了一圈,怎么看怎么不像,“说得好像你上过战场一样。我没吃过死猪肉,可见过活猪跑。别到我跟前吹牛啊,我忙着呢。” “什么猪啊,牛啊。砍树改放牧了?我有必要跟你一个砍树的吹牛么。上次我就去了。宇文将军带的我呢!” “啥?!你说宇文概带你?”独孤燕云瞪大了眼睛,心里五味杂陈,这里面一部分是不相信,另一部分是羡慕嫉妒恨。 “当然……当然不是宇文概啦,他可是大将军,怎么也轮不上我们这些人去攀附。”丁好自知牛吹大了不好,连忙打圆场,“不过姓宇文倒是真的,那人叫做宇文岂,是大将军的亲戚。”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真上战场了。你要是能上,我也能上。我才不信那个宇文什么岂会带你呢?” “长生天在上,若有假,我就让天雷劈死。”丁好信誓旦旦道,“你看我这儿,就是上次攻城的时候被石头砸的。你看,你看……我总不能闲着没事自己砸自己罢。” 说着,丁好撩开头发,露出了里面刚长好的伤口。伤口不深,看样子是最近才受的伤。这个家伙确实没有说谎。 “那我也不信。除非……”独孤燕云把他的头发放下来,重新耷拉好。 “除非什么?” “除非你带我也去。” “你也去?”丁好激动起来,问了一圈终于找到搭档了,“你可想好了?这个可不在作战计划里,不计军功的,而且有生命危险。” “你就说你带不带吧?”独孤燕云一脸别废话的表情。 “带!”丁好一把搂住独孤燕云的肩膀,似乎这一时半会的时间他两就成了铁哥们,“不过,我得先带你去找一个人。” “谁?” “到了你就知道了。” 穿过一个幽暗的林子,丁好带着独孤燕云找到了宇文岂——这个家伙猫在一堆木头下面,听令哐啷不知道在干些什么。丁好一路上故弄玄虚,终于把人骗到了这儿。很明显,他这么做不只一两次了。熟人都不上他的当,所以只能骗骗刚来的新面孔。 当丁好和独孤燕云出现在他身后的时候,明显看见他吓了一大跳。 “你俩走路怎么没动静!我还以为是鬼呢!”宇文岂惊魂未定地说,手上的活儿却没有停。 “鬼有什么可怕,人才可怕呢。这个地界上,哪里没死过人?哪里没有鬼?要是鬼有用,那还打个屁的仗。”丁好说,“不是我们没动静,是你自己太入迷了。” “和你说话都多余。人找到了?”宇文岂问。 “和你说话也多余。这不就是?瞎?”丁好说。 “有就好,有就好。”说着又转身忙活起来,头都没有再抬一下,“我这个塔楼就快造好了。你先别和我说话。我现在脑子里都是点子。和笨蛋一说话,点子就全跑了。” 独孤燕云有一种明显被冒犯的感觉,但当他看到躺在地上的“鸿章巨制”时,非常自觉地闭了嘴。 那是一个将近十米长的大家伙。整体上来看就是将几副梯子整合在一起,变成一个楼的形状。因为是躺倒的,所以看不出它的高大,如果竖起来,这个家伙将和城墙差不多高。 “说你俩笨还真笨,别光站着啊。给我搭把手!”宇文岂骂道,“怎么只找来一个人?不够用啊。” “有就不错了。世道变了,人都学精了。不给点好处都不来。我是尽力了。要不下次你自己去试试?看有没有人会理你。”丁好说。 这个在平时,独孤燕云是无论如何忍不了的,但今天却很神奇,宇文岂似乎有一种魔力,她甚至有点迫不及待地想加入其中。 “这是什么?”独孤燕云一边在下面递工具,一边好奇地问。 “这是塔楼。宇文岂做的。”丁好扶着这个大家伙说道。 “塔楼?”独孤燕云又问,“干什么用?莫非……你们是想逃跑?” “大哥,请你用脚趾头想想,宇文将军这么英明神武,现在都是投靠他的人,哪有人会走?” “那这是?” “唉!你们不要说话!干扰我的思路了。”宇文岂在塔楼上一面工作一面喊。 丁好知道宇文岂的臭脾气,不得不压低声音:“攻城用的。” “哦。那这位就是宇文岂?”独孤燕云也压低声音说,“看样子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有本事的人脾气都怪。” “可不是。整个工兵营,你见我丁好服过谁?我这个堂堂、堂堂大队长,说句实话,只有他能让我闭嘴。你可别小瞧他。宇文岂,邪乎的很!” “那你们找我来干什么?我也觉得他邪乎得很啊。” “说来话长。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两个字。填。坑。” “填什么坑?”独孤燕云轻声问,“那也不是上战场啊?” “宇文岂说的。我感觉啊,他的意思应该是,我们得偷偷跑到敌人的城下,看看这个家伙好不好用。”丁好踢了踢脚下的玩意儿道,“所以……可能得有人牺牲。我负责挖坑,你就填到我挖的坑里,刚好。” 独孤燕云:“……” “乱说。别听他乱说。”宇文岂从塔楼上跳了下来,似乎已经完成了他的工作,“我找你们来是因为这个塔楼要试验,等我这个大杀器一登场,准能以一敌百,死的还不知道是谁呢!” “有这么厉害?!” “可不是。”丁好说,“小兄弟,你可有福气了,能参与这么伟大的工程。到时候大将军论功行赏,这个军功章肯定有你的一份。对了小兄弟,你叫什么来着?” “白彦。” “白眼?白眼狼?这个名字可不好。我以后就叫你小白吧。” 第18章 塞下曲 第十八章 将军夜引弓 独孤燕云回到自己的营帐,躺在麻袋上激动地睡不着觉。 她的营帐说是营帐,其实是库房的一角,位置刚刚好在大帐的后方,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高高的货物上面还睡着一个人。 这是小武听从白羽将军的指示,绞尽脑汁给这个小兵找到的落脚所,对外却宣称白彦干活偷懒,依军法,罚他晚上继续看库房。 不过,那些个乱七八糟事在今天的“重大发现”面前通通不重要。 来沃野这么久,今天,她可总算干上点有用的。没白来!就冲这个塔楼,就没白来!回去跟武川的弟兄们可有的吹了。 宇文岂说的没错,这个塔楼是攻城用的大好物件。说到攻城之难,难就难在地利的劣势,不管谁出战,都需要调派大量的人力物力。无他,就是因为敌方占据了高点,对处在下方的人在武器、视野上都有巨大的优势。 据以往的攻城经验,平均我方每五十人才能胜对方一人,这还是有作战经验丰富、士气高昂的队伍能出的成绩。要不人们经常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呢。一点点突破都要靠将士们用血肉堆出来。 守城的最佳案例就是诸葛亮的空城计,一个人能退司马懿千军万马,不过这个是攻心之战,条件非常严格,不可复制,不可推广。 相比之下,塔楼的发明就有很高的实战价值。有了它,以后的战局就不再是高对低,而是高对高。 在自己这边全副武装,与敌人在同一水平线上作战,大大避免了,竹梯架在别人家的城墙上被轻易掀翻的毛病。这样无论是冲在前面的兄弟,还是在下面扶梯子的兄弟就不会挨热油石掷之苦了。 而且这个塔楼是可以移动的,可以拆解,可以临时组装,甚至还可以加装其他武器或防御设备,大大增加了战场上的机动性。 有了它的助攻,甚至以后的作战方式都要完全改变。但是这个塔楼也有缺点。 最大缺点不在塔楼本身,而是路。 西北多荒原,荒原平坦,容易行驶,只要在架子下安装轮子即可推动。 但临近城郊,地貌就会变得复杂——花草树木成堆成片,沟沟壑壑也是常见——这就导致塔楼的移动和前进,会非常困难。 如果主要道路被敌人封锁,或者道路行驶条件不佳,就必须有一支队伍在塔楼行进的方向上,不断“填坑”造路,以创造良好的行驶条件。 其实这本身就是修筑防御工事的一部分,只是对修筑兵的个人要求就提高了很多。目前工兵营里根本拉不出这样的队伍。 现在这些人,都是些走后门进来的,或者老弱病残等需要特别照顾的群体,军营里养这么些人重在“安置”而不是“作战”,所以以目前的水平,这些个兵是难以胜任的。 可上哪里去找一批素质好的兵源呢?老实讲,真的好兵每个营里都缺。还不是一般缺,而是很缺。 人都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完全不是这样的。抛开经验不谈,老兵说实话,没有新兵好用。大部分人养着养着,不是变成了按部就班、拨一下动一下的算盘珠子,就是变成了油盐不进、十分圆滑的老油条。 听话但不好用,好用但脾气大,你自己看着办。一个将领能找到堪用、趁手、贴心的部下,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更多的时候,指挥官面对的,是一群表面整齐划一,实际一盘散沙的队伍。 校场上,他们举着同样的红缨枪、做着同样的动作,但每个人心里在想什么,站在高台上的人永远都不知道。 一旦被战争机器绞杀,他们又会变成同样的一堆白骨与血肉。 总的说来就是,一个黑头一个坑。摆在宇文岂面前最大的问题,不是塔楼的技术性难题,而是组建一只专门化的作战部队。 但哪里去找可靠的人呢? 人事组织牵一发而动全身,你军多了,我军就少了,动一下都是难。谁就一定比谁更重要?能打的,大家都抢。 前不久宇文概的部队正经历过一次简化重编,用以区别以往的编组。最大是宇文概,然后就是几个统军,统军下再设军主,然后就是大头兵了。因为他的这支队伍本来就不大,所以去除了以前六镇里的监军还有都护的岗位,管理体系扁平化不少,避免了政出多头的弊端。 其实说起编制,简单点就两种,一是兵,二是将军。在部队里,随便遇上一个长官都可以叫将军。这个称呼,与其说是头衔,不如说是复杂的人情社会里,一个交际用的工具。毕竟俗话说,伸拳不打笑脸人,往大了叫总没有错。 但将军和将军还是不一样的,一群将军在一起的时候,可不能乱叫,因为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叫了假的,真的会心里不舒服,甚至还会给自己和别人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毕竟俗话又说,就是佛,也会争一炷香。 真的将军大权在握,手起刀落,分分钟能决定别人的生死。假将军么,有些时候是对年老退役军官的安慰,有些是不怀好意的捧杀,有些是对高军功长官的尊重,有些是看在主子的面子上的示好。 说到这,不得不说说以前边塞六镇的编组。 整个六镇被朝廷捆绑在一块管理。管理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军政合一,大将军又管钱袋子又管枪杆子,这在常年军阀混战的地区是标配。 最大的指挥官叫做总戎政,总揽六镇的军政大权,直接对朝廷负责,一般由鲜卑贵族或者皇帝的亲信担任。现在的总戎政是吐尔斤,他手下有十万兵力,分布在六个都护手里。六个都护一人管一个镇,手下又分别有左右两个副都护。 都护的任命,总戎政有推荐权,没有决定权,但说白了,朝廷的权力最多只能走到都护这。 如果都护是外来的,不是很熟悉业务,那就极易被军务的直接管理者——副都护架空。 而副都护的任命只要在总戎政这里报备就行了,不需要上报朝廷。所以有些时候其他地方来的人往往会看到一个奇怪的场面,就是总戎政和各镇的副都护比较亲密,喝酒议事在一个桌子上。都护们反倒自己坐一桌。 这种组织方式对皇权是很不利的,特别是在朝廷动迁洛阳,准备裁撤北方军务这个节骨眼上。可以说,塞民对大魏的皇帝已经离心离德,整个六镇的权利被高度集中在总戎政的手里。好在,吐尔斤贪心大于野心,不然朝廷面对的不会是一只贪得无厌的豪猪,而是一头嗜血的恶狼! 宇文概看到了这个弊端,在沃野驻防时极力推行部队的编组改革。他当时还没有产生逐鹿中原的想法,改革的初衷只是为了提升大帐对部队的控制力,从而更好地管理。 但也不是没有人跟他提及过自立为王的想法,可宇文概作为一名鲜卑旧部,大概对魏皇还是怀有起码的忠心,所以他也一直自称镇将。 在平定了沃野之乱后,宇文概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表奏朝廷和总戎政,并且立马收到了朝廷八百里加急的回复——同意!并且直接给了一个封号“征夷大将军”,和吐尔斤的“征西大将军”一样是正三品。 不同的是,这次册封诡秘地绕过了吐尔斤,他事后三天才知道自己多了一个平起平坐的“同事”,而这个同事前不久还是他下属的下属。 “表子养的杂碎!他们想干什么?!”吐尔斤收到消息后大怒,将桌子上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场面非常混乱。有几个倒霉的侍从不幸被砸中,脑袋上顿时鲜血直流。 “宇文狗,我承认你,你才是。我不承认,你什么都不是!”吐尔斤对着空气恶狠狠地说。 “将军不要动怒,怒伤身。”吐尔斤身边的幕僚赶紧倒了一杯水,递到他跟前说,“这个征夷大将军,我看,宇文概有这个命受,没那个命享。我们且让他再得意一阵子,过了这阵,就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对对对,这个要从长计议。”另一个幕僚附和道, “没准是二桃杀三士之计。 既然朝廷瞒着我们,自己和宇文概偷偷联系。那索性,我们就当作不知道。朝廷可以下文表彰,我们也可以下文奖励宇文概,他给封号,我们也可以给他一个官做。 与其恼怒,不如把这个难题拋给他,看他怎么选?! 他若选择那一边,那刚好给了我们制裁他的借口。 他若是识时务,总不会与我们结怨。毕竟如今战火连天,他打得了一次胜仗,难保次次都胜。总有受敌挟制的时候。不向我们投诚,是等着腹背皆敌吗? 我们且等一等,看看他的态度。将军!听老朽一句,多事之秋,咱们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第19章 塞下曲 第十九章 平明寻白羽 当一支身着白色避雪袍的人马,列队穿过森林时,这个灰白相间的世界仿佛重新活了过来。没有一个人会想到,在大雪封山的寒冬腊月,三个初生牛犊会赤手空拳地,闯荡荒无人烟的林海雪原。 早上刚点完兵,瞭望哨就发现好几个无所事事的小兵,鬼鬼祟祟地往营地外钻。这种出溜的行为在工兵营里很常见,毕竟大家对这些老弱病残也没什么大要求,所以瞭望哨就算看见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们去,反正也走不远,充其量打打几只野兔祭一下五脏庙,或许自己还能分些到。 于是,宇文岂、独孤燕云、丁好三个人就这么赤果果地,在哨兵的眼皮子底下,用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钻出了狗洞。 “白眼狼,跟上,跟上。还有你,岂有此理。”丁好身强体壮,在雪地里行走和在平地一般,把剩下的两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丁不好,你怎么一下窜这么远,跟个猴儿似的。”独孤燕云气喘吁吁地说,“知道的说你在打野,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当逃兵了。” “呸呸呸。你才逃兵。我叫丁好。顶好的丁,顶好的好。多么棒的名字!多么优秀的兵!人和名多么符合!你是听不懂,还是听不见?白瞎我跟你说这么多遍。” 宇文岂听到不禁悻悻地白了丁好一眼,见过自信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丁好这人不管脑子好不好使,内心是真的强大啊。 “嗷呜——呜——”独孤燕云学了一声狼啸,“我是白眼狼,可不正是听不懂人话。就算能听懂两句,我且问你,丁不好,你说人话了吗?单一条,凭什么给人乱起外号?” “呦吼~,白……你还敢跟长官顶嘴了?” “顶你怎么了,我还敢骂你呢!”独孤燕云清了清嗓子,“丁不好,顶顶小,乱起名,说还恼,拜高踩低,狼心狗肺,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卸磨杀驴……” “好小子,整这些花活儿,欺负我不识字。下回我……我,我们,可不带你出来玩了。” “安静!闭嘴!嘘!你们俩这一路不说话,没人把你们当哑巴。不要忘了我们这次的目的。我们是来给惊云探路的,不是来斗嘴的。”岂有此理说。 惊云,是他们三给塔楼起的名字。小白起草,宇文拍板,并且一致否认了丁好叫“铁柱”的提议,把他恨得牙痒痒。 “你俩白眼狼,真是岂有此理!” 丁好撅起嘴巴,双指做了一个捏扁的姿势。然后飞速跑回来,给独孤燕云的嘴巴捏了一下,又迅速跑开了。 “你!”独孤燕云感觉自己被一个傻缺冒犯,气得嘴都歪了。 “别说话!”丁好学着宇文的语气。 “你!”独孤燕云不服气,拾起旁边的雪块,准备给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来个透心凉。哪知道雪块还没有扔出手,就被丁好死死地压在了地上。“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宇文岂看到丁好的举动,立刻猫身下去。只有独孤燕云斗嘴还有点意犹未尽,摩拳擦掌地要求再来一回合。 “咳咳。别学我说话。”丁好压低声音道。 “就只许你说,不许我……”燕云话都到了嘴边,突然不远处有个树枝明显动了一下。 “什么东西?” “有人!” 大帐外漫天遍野下起了鹅毛大雪,把账内哔剥的炭火映衬得非常惨淡。独孤行拧着眉头,目光如炬,似乎是想穿透漫天的飞雪,直击远方那座易守难攻的掖城。 “这几天雪太大,士卒们都不太愿意操练。好些弟兄们手和脚都长了冻疮,严重点的,甚至手拿不了刀,脚穿不上鞋。”几个军主站在大帐里跺脚,不是他们不愿意坐,实在是越坐越冷,还不如站起来动一动来得暖和。 “兵法有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现在我们这是天时也不占,地利也不占,人和也不占。 将军,我真想不通咱们这么冷的天,还待在这里干嘛。依我,不若今年先如此算了。等明年开春,暖和了再来。” 负责粮草的统军,名叫宇文喆喆,打起了退堂鼓。他说完环视了一圈,见众人都没有响应,有点尴尬,于是把冻红的双手放在自己的嘴巴上,稍作遮掩。 宇文喆喆说的是实话,其实众人都有偃旗息鼓的意思,因为喆喆是大将军最信得过的表兄,掌管着全军粮草的调配,由他提出最合适。只是看宇文概的脸色,似乎不愿意退军,大家都不好说什么,只能沉默。 独孤行此时排在大帐的最末一位,身份只是一个军主。见所有人都不说话,他往前一步走进帐中,将自己思考了几天的想法说了出来: “大将军,战机不可失。敌军倚仗天寒,必料我军不敢强攻,此刻正是松懈之际。” 众人听了这个新来的白羽将军说的话,先是一惊,不过马上看天的看天,看地的看地,看火的看火,没有一个人准备接茬。 毕竟,白羽将军么,论相貌,大家都是服气的,至于其他方面,还有待时间验证。 “嘿嘿,大家坐,坐,坐。不要站着嘛。”众人的反映,宇文概在大将军的位置上看得一清二楚。 他从首席上站起身,把这些统军和军主引到座位上,当走到独孤行边上的时候,刻意用双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兵法是说过,天时地利人和。末将是赞同的。但是,我觉得,兵法说的也不绝对。天时上,我们和敌军处在同一片长生天之下,我们下雪,他们也在下雪,不存在不占天时的说法。而且,我认为……” “打仗可不是过家家。要死人的!人生父母养,死得其所也罢,就怕死在不该死的事情上,那就太冤了。”一个年纪略大的军主说,他见多了生离死别,主打求稳求全,在伤亡率上看得重。 “老将军说的有理。但打仗总是要死人的,不过是死多死少,死早死晚的差别。这个……这个……不若让白将军先说完嘛。”宇文概又示意独孤行继续。 “而且,我认为,人和这一点上,我们也是占优势的。前一仗,柘城之役,我军大捷,正是将士们士气高涨,敌军士气衰败的时候。据我观察,这几日城中百姓纷纷以各种方式弃城而走。昨天早上,我军的几个小兵就铺获了掖城的一个里长。” “哦?里长?哪几个小兵?谁安排的?” “这些无足挂齿。重要的是,将军,天时、地利、人和是理想的状态。大部分时间都不存在这么完美的战斗条件,必然是优势劣势共存的。 两益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人心都是肉长的,牺牲谁都不想看见。我们的目标,就是要争取用最小的牺牲,获取最大的利益。” “行行行,漂亮话都让他说了。话说完了,活谁干!?”几个军主在底下窃窃私语。 “呃哼!”宇文概清了清嗓子,嘈杂的议论顿时停了下来,“我觉得白将军,言之有理。那,谁愿前往啊??” …… 众人将眼睛都看向白羽,又看向宇文概。感觉这两人像是唱双簧。 “末将愿往!”白羽上前一步,低头领命。其他人站在原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好!有白将军之将才,实乃我军之福。若此次攻城胜利……,还有一统军之位虚席以待!” 众将一时咋舌。 “好你个宇文概,来真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