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行公子和北大先生》 第1章 第 1 章 1924年的秋意,是顺着北平城的檐角悄悄漫开的。先是国子监外的老槐树落下第一片金叶,再是什刹海的水面起了细碎的凉波,最后这股清冽的秋气,便裹着满街的墨香,浸透了琉璃厂这条长约一里的文化老街。 此时刚过上午10点,琉璃厂街上已是人声熙攘。路南的“荣宝斋”正卸下新裱的字画,紫檀木画框衬着米黄宣纸,引得几位穿马褂的老者驻足品评;街边挑着担子的小贩穿行其间,竹筐里的湖笔、端砚码得整齐,嗓子里喊着“徽墨润纸,提笔不滞”,尾音裹着北平话特有的儿化音,脆生生地落在青石板路上。 闫昂霄就走在这街面上,青布长衫的下摆扫过被脚步磨得发亮的石板,留下浅浅的褶皱。他今年二十二岁,是北大中文系研一的学生,祖父曾是前清翰林,父亲现任北大国文系教授,这样的家学渊源,让他身上自带一种温润的书卷气。他的眉眼生得清俊,鼻梁高挺,唇线温和,最动人的是那双眼睛,瞳仁像浸在墨里的琉璃。此刻他微微蹙着眉,脚步不疾不徐,显然不是来闲逛的——他的论文选题是《晚清词学版本考辨》,此番前来,是要到街西头的“翰墨斋”寻一本光绪年间刻本的《蕙风词话》。 身后跟着的闫明薇,比他小五岁,刚满十七,梳着齐耳的学生头,一身月白布裙衬得肌肤莹白。她是第一次跟着兄长来琉璃厂,一双杏眼好奇地东张西望,一会儿指着“清秘阁”的楹联问“哥,‘铁画银钩’是说字写得好看吗”,一会儿又被街边摊贩的糖画吸引,脚步不由自主地慢下来。闫昂霄无奈地回头,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明薇,先陪哥找到书,回头再给你买糖画。”小姑娘立刻收起心思,乖乖跟上。 “翰墨斋”的门脸不算起眼,乌木牌匾上的三个字是前清状元的手笔,字迹饱满沉厚。推开那扇雕着缠枝莲纹的木门,“吱呀”一声轻响,便将街面的喧嚣隔在了门外。店内没有点灯,光线有些昏暗,靠北墙摆着三排高大的梨木书架,架上的古籍按经史子集分类码放,书脊上贴着泛黄的签条,字迹是工整的小楷。靠窗的位置设着一张八仙桌,桌上铺着蓝布桌布,放着一方端砚和几支兼毫笔,桌旁的两张太师椅擦得锃亮,显然是供熟客歇脚论书用的。 店主是位年过花甲的老者,姓王,人称王掌柜,此刻正坐在柜台后,戴着老花镜翻检一本线装书。见有人进来,他抬眼望了望,见是闫昂霄,便笑着点头:“闫先生又来了?还是为上次说的那本《蕙风词话》?”闫昂霄拱手回礼,声音温润如玉石相击:“劳王掌柜挂心,正是为此而来。不知那本光绪刻本可有消息?”王掌柜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前些日子给你打听了,城南张老爷家倒是有一本,可他说什么也不肯卖,说是传家的宝贝。” 闫昂霄难免有些失落,他的论文要论证况周颐“重、拙、大”的词学主张,光绪刻本的《蕙风词话》是最早的版本,比后来的石印本多了三篇附录,对论文至关重要。他走到放词类古籍的书架前,指尖轻轻拂过书脊,一本本仔细翻看,希望能有意外收获。闫明薇则在一旁的小书架上翻找话本小说,时不时抬头看看兄长,见他神色专注,便也放轻了动作,生怕打扰到他。 就在这时,店门再次被推开,一阵带着西洋香水味的风卷了进来,打破了店内的静谧。闫昂霄下意识地回头,便见一个身着笔挺西装的年轻男子走了进来。男子约莫二十四五岁,比闫昂霄略高些,身形挺拔如白杨树。他穿的是英国产的深灰色细绒西装,搭配白色真丝衬衫,领口系着酒红色的真丝领结,脚上是一双擦得锃亮的牛津皮鞋,与店内众人的长衫马褂格格不入。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用发油固定出整齐的纹路,眉眼生得英气,眉峰微挑,带着几分张扬的笑意,鼻梁高挺,嘴唇的轮廓分明,说话时带着上海话特有的软糯尾音,却又夹杂着几个英文单词,一听便知是长期在十里洋场生活的人。 这便是栗维岳。他刚从上海来北平,替父亲打理一桩洋行的生意,下个月便是父亲的六十大寿,他听说琉璃厂的古籍字画最是珍贵,便特意过来挑选寿礼。他走进店内,目光快速扫过几排书架,大多是常见的经史典籍,没看到特别合心意的珍品,正有些失望时,忽然瞥见放词类古籍的书架前站着个青布长衫的年轻人,正专注地翻看着书册。他心中一动,想着这年轻人看着像是懂行的,便走上前,先从临近书架上抽了一本蓝布函套的书册拿在手里——这书函套上写着“清代孤本”四个字,封皮是暗红色的宣纸,看起来颇为古旧,倒像是个体面的物件。随后他才拍了拍闫昂霄的肩膀,语气带着几分洋派的随意:“Hey,你们这儿有没有那种……就是老祖宗传下来的,字写得特别好看的书?我要给我父亲当生日礼物。” 闫昂霄被他拍得一怔,见他衣着打扮与言行举止都透着一股异国风情,倒也不恼,只是微微侧身,温声道:“先生误会了,我并不是店内伙计,也是来寻书的客人。”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沉静的力量,让栗维岳下意识地收敛了几分随意。栗维岳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穿的青布长衫浆洗得干干净净,袖口磨出了细微的毛边,却依旧平整,眉眼间满是书卷气,才意识到自己闹了笑话。他倒也坦荡,立刻拱手道歉,动作虽不标准,却透着几分真诚:“抱歉抱歉,我看你站在书架前翻书,还以为是店员。我叫栗维岳,从上海来的。” “在下闫昂霄,北大中文系在读。”闫昂霄回礼道,目光自然地落在栗维岳手中拿着的那本蓝布函套书册上,眉头微微一挑——正是他刚才浏览时留意过的那本《人间词话》。 栗维岳见他盯着自己手中的书,便扬了扬手里的册子,得意地说:“我刚从书架上拿的,看这封皮就够老派,写的什么清代孤本,应该能拿得出手当寿礼。”他说着便要去拆函套,想再仔细看看里面的字迹。 “栗先生且慢。”闫昂霄连忙阻止了他,“这本恐怕不是清代孤本,而是民国初年的复刻本,当作寿礼固然可以,但若是以孤本的价格买下,就不划算了。” 栗维岳的手顿在半空,脸上的得意瞬间变成了惊讶。他挑了挑眉,带着几分质疑道:“你怎么知道是复刻本?这函套上明明写着‘清代孤本’,而且纸页也泛黄了,看着就像老东西。”他在上海的洋行见过不少古董字画,自认还有些眼力,却没想到眼前这个穿长衫的年轻人会这么说。 闫昂霄拿起那本《人间词话》,指尖轻轻摩挲着封皮,缓缓道来:“栗先生请看,这封皮的暗红色宣纸,虽然泛黄,但质地细密,是民国初年皖南产的‘澄心堂纸’,清代的宣纸质地更粗些,带着草木的纤维纹理。再看函套上的‘清代孤本’四个字,用的是‘馆阁体’,但笔锋过于规整,没有清代书法家的灵动之气,反而像是民国初年印刷局的工匠仿写的。”他说着翻开书页,指着扉页上的印章:“这方‘观堂藏书’的印章,是王先生的藏书印,但你看这印章的颜色,是朱砂混合了洋红,清代的印章只用纯朱砂,不会有这种偏艳的色泽。” 他又继续说道:“最关键的是,《人间词话》最早是在民国初年的《国粹学报》上连载的,王先生并没有刊刻成书,所谓的‘清代孤本’,本就不可能存在。” 一番话条理清晰,句句在理,栗维岳听得心服口服。他原本只是想随便买本古籍当寿礼,此刻却被闫昂霄的学识吸引,眼神里的质疑变成了敬佩:“闫先生果然厉害!我在上海也见过不少所谓的‘古籍’,现在想来,怕是大半都是复刻本。看来这选古籍的学问,比我做洋行生意还难。” “栗先生过誉了,不过是常年和古籍打交道,多了些经验罢了。”闫昂霄将书放回书架,语气依旧谦逊,“其实复刻本也有收藏价值,若是民国初年的初刻本,字迹清晰,保存完好,也是不错的寿礼。只是店家标着‘清代孤本’,价格定然不低,若是以孤本的价格买了复刻本,就亏了。” 栗维岳对闫昂霄的好感更甚,他拉着闫昂霄走到八仙桌旁坐下,让王掌柜泡了两杯花茶,笑着说:“闫先生,我看你对词学也很有研究,不如我们聊聊?我父亲也喜欢词,尤其是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若是我能说出些门道来,他定然高兴。” 闫昂霄欣然应允。两人从《人间词话》的版本说起,渐渐聊到了词学见解。栗维岳虽然是学商业的,但从小受父亲影响,也读过不少词集,他笑着说:“我觉得王先生说的‘境界说’最有道理,‘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这和我们做洋行生意也差不多,刚开始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到处找商机;中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苦心经营;最后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事业有成。” 这番独特的解读,让闫昂霄眼前一亮。他以往和同学讨论“境界说”,大多是从文学角度切入,从未想过能和商业联系起来。他点了点头,赞同道:“栗先生这番见解很是新颖。其实词学本就不是束之高阁的学问,‘境界说’的核心是‘真’,无论是做学问还是做生意,只要心怀真诚,脚踏实地,便能达到最高境界。就像纳兰性德的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没有华丽的辞藻,却因情真意切,流传至今。” “对对对,我就喜欢纳兰性德的词!”栗维岳一拍大腿,兴奋地说,“上次我在上海的洋行里,和一个英国商人聊天,给他翻译了‘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他听了之后特别佩服,说中国的诗词比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还有意境。”他说着,便用带着上海口音的普通话吟诵起来,虽然语调不算标准,却透着一股真挚的喜爱。 闫昂霄也来了兴致,和他谈起纳兰性德的身世与词作风格:“纳兰性德出身贵胄,却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他的词多写相思离别,却又不局限于儿女情长,字里行间藏着对人生的思考。比如‘沉思往事立残阳,当时只道是寻常’,看似平淡,却把失去后的悔恨写得入木三分,这便是‘以浅语写深情’,也是词学的高境界。” 两人越聊越投机,从纳兰性德聊到李清照,从柳永的婉约聊到苏轼的豪放,又从词学聊到新文化运动。栗维岳说起上海的洋场文化,提到胡适、□□等人的文章在上海的传播,语气中满是赞叹;闫昂霄则谈起北大的学术氛围,讲述自己听胡先生讲座的见闻,眼神中透着向往。原本静谧的书店里,只剩下两人的交谈声,时而激烈辩论,时而会心一笑,连王掌柜都听得入了神,忘了招呼其他客人。 一旁的闫明薇早已看完了一本话本小说,她托着下巴坐在太师椅上,好奇地打量着栗维岳。这个从上海来的“洋派公子”和她认识的所有文人都不一样,他说话时手舞足蹈,眼神里满是活力,聊到兴起时还会冒出一两个英文单词,却又对中国的诗词了如指掌。她悄悄走到闫昂霄身边,拉了拉他的衣角,小声说:“哥,该回家了,娘还等着我们吃饭呢。” 闫昂霄这才意识到天色已晚,窗外的秋阳已经西斜,将店内的书架镀上了一层金辉。他站起身,对栗维岳歉意地笑了笑:“抱歉,聊得太投入,忘了时间。” 栗维岳也有些意犹未尽,他看着闫昂霄,眼神里满是不舍:“闫先生,和你聊天真是痛快!我在北平还要待一个月,不知道能不能再向你请教词学问题?”他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还想请你帮我挑一本真正的古籍当寿礼,有你帮忙,我也放心。” 闫昂霄沉吟片刻,点了点头:“若是栗先生不嫌弃,我明日下午再过来,帮你挑选。” “太好了!”栗维岳连忙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和钢笔,递到闫昂霄面前,“那请闫先生留个住址吧,明日我去接你,咱们一起过来。要是耽误了你的正事,我也好上门致歉。”他的钢笔是美国产的派克金笔,在当时算是极为贵重的物品,闫昂霄却没有在意,接过本子,写下自己的住址:“北平府学胡同甲三号。” 栗维岳小心翼翼地收好本子,又和闫昂霄交换了姓名,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他走后,王掌柜笑着对闫昂霄说:“闫先生,这位栗先生看着是个洋派人物,倒也是个真心爱书的,你们倒是投缘。” 闫昂霄望着店外栗维岳的背影,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原本以为这个上海来的洋行公子只是个纨绔子弟,没想到却对诗词古籍有着如此浓厚的兴趣,更难得的是,他的见解新颖,没有传统文人的迂腐之气。 回家的路上,闫明薇终于忍不住开口,她拉着闫昂霄的袖子,好奇地问:“哥,那个栗先生真有意思,说话还夹杂着外国话,和我们学校的先生们一点都不一样。” 闫昂霄低头看着妹妹,笑着说:“他是上海洋行的少东家,常年和外国人打交道,自然和我们不一样。不过他倒是个真心爱书的人,学问也不差。” “可是他拍你肩膀的时候好唐突呀。”闫明薇皱了皱鼻子,又忍不住笑了,“不过他道歉的时候还挺真诚的。哥,你明天真的要和他一起去挑书吗?” “嗯,他既然诚心请教,我自然要帮忙。”闫昂霄说着,抬头望向天边的晚霞,秋风吹过,带来阵阵桂香。 前段时间听到一首歌,歌词很美。美到让人忍不住想动动手指,写个跨越艰难险阻也要在一起的爱情故事,于是就有了这个......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 1 章 第2章 第 2 章 府学胡同甲三号的闫家小院里,自从上周琉璃厂与栗维岳偶遇后,这处静谧的小院便多了几分热闹,栗维岳果真如他所言,一周内竟登门拜访了三次。 第一次登门是偶遇后的第三天上午,闫昂霄正在书房校勘《花间集》的手稿,院门外传来清脆的门环声。闫明薇跑去开门,刚探出头便惊呼一声,回头朝书房喊:“哥,是栗先生!他还带了好多书呢!”闫昂霄放下手中的朱笔,走出书房便见栗维岳站在院中,一身浅灰色西装外罩了件黑色马褂,显然是入乡随俗做了些调整,手里拎着个紫檀木书箱,脸上带着张扬的笑意。“闫先生,冒昧来访,还望勿怪。”他说着将书箱递过来,“这是我从上海带来的几本词集,有几本是石印本,想请你帮忙鉴别一下版本。” 两人径直走进书房,闫明薇端来两杯花茶便识趣地退了出去,临走时还悄悄把房门虚掩上。书房不大,北墙是顶天立地的书架,架上整齐码放着经史子集,靠窗的书桌上铺着素色宣纸,砚台里的墨汁尚未干透。栗维岳环顾四周,目光落在墙上挂着的“宁静致远”匾额上,那是闫昂霄祖父的手迹,笔力苍劲。“闫先生的书房真是雅致,比我在上海的藏书室更有韵味。”他由衷赞叹道,随手从书箱里取出一本《稼轩长短句》,“你看这本,说是光绪年间的石印本,我总觉得印刷质量太差,不像正品。” 闫昂霄接过书,指尖拂过泛黄的纸页,又对着光线看了看纸的纹理,笑道:“栗先生好眼光。这本确实是仿光绪本的民国石印本,你看这字迹,‘醉里挑灯看剑’的‘挑’字,原版是隶书笔意,这本却偏楷书,而且纸是机制纸,光绪年间还没有这种细腻的纸质。”他说着从书架上取出一本真正的光绪石印本,“你对比着看,就能看出差别了。不过这本仿印本倒是收录了几首罕见的佚词,也算有收藏价值。”栗维岳凑近细看,果然发现了诸多不同,连连点头:“难怪我父亲说,鉴别古籍得找真正懂行的人,闫先生真是火眼金睛。” 第二次来访是周五的午后,栗维岳带来了一本明刻本《世说新语》,说是从北平的古玩市场淘来的。两人从魏晋名士的言行谈到明清小品文的闲适,栗维岳说起上海的文人沙龙,提到曾见过周先生的《自己的园地》手稿,闫昂霄便兴致勃勃地与他探讨“人的文学”理念。窗外的银杏叶随风飘落,落在窗台上,两人竟浑然不觉,直到闫明薇来请他们用晚饭,才发现早已过了黄昏。 第三次登门时,栗维岳没带古籍,反而带来了几包上海的五香豆和酥糖,说是给闫明薇的小礼物。小姑娘收到礼物后笑得眉眼弯弯,主动拉着栗维岳问上海的弄堂趣事,书房里的气氛比前两次更显融洽。这次两人聊的是唐宋诗词,栗维岳偏爱苏轼的豪放,说起“大江东去”时还手舞足蹈,模仿戏台上的老生唱腔;闫昂霄则更欣赏柳永的婉约,轻声吟诵“杨柳岸,晓风残月”,声音温润动人。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在两人的讨论中却碰撞出奇妙的火花,栗维岳感慨道:“以前我总觉得婉约词太过缠绵,经你一讲,倒觉得这细腻里藏着真性情。” 一周的时光转瞬即逝,十月的最后一个周六,北大要举办一场公开讲座,主讲人是胡先生,主题为“新文化运动与传统文学的革新”。闫昂霄提前两天便托同学拿到了入场券,这日清晨特意换上了一件新浆洗的长衫,吃过早饭便带着闫明薇往北大赶。此时的北大校园早已褪去了晨雾,未名湖的水面泛起粼粼波光,岸边的柳树虽已落叶,枝条却依旧柔美。路上随处可见穿着长衫或西装的学生,手里捧着书本,三三两两地讨论着学术问题,空气中都透着浓厚的求知气息。 讲座设在北大的大礼堂,此时距离开场还有半个小时,礼堂内却已座无虚席。闫昂霄带着闫明薇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刚拿出笔记本和钢笔,便听到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上海话的软糯:“这位同学,麻烦让一让。”他回头一看,竟是栗维岳。 栗维岳今日穿了件藏青色的西装,搭配白色衬衫,没有系领结,显得比往日随意了些。他手里也拿着一张入场券,看到闫昂霄时,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快步走过来:“闫先生,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我也是特意来听胡先生讲座的,托了洋行的朋友才拿到入场券。”他说着在闫昂霄身边的空位坐下,闫明薇连忙朝他眨了眨眼,小声说:“栗先生,你也喜欢听胡先生的讲座呀?”栗维岳笑着点头:“胡先生的《文学改良刍议》我在上海就看过,很有见地。” 两人正说着话,礼堂内忽然安静下来,胡先生身着长衫,面带微笑地走上讲台。他先是向台下的学生拱手致意,然后打开手中的讲义,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诸位同学,今日我们来探讨一个重要的话题——新文化运动与传统文学的革新。近年来,新文化运动蓬勃发展,‘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人便认为我们要彻底抛弃传统文学,其实不然……” 胡先生的演讲条理清晰,语言生动,他从《诗经》的“风、雅、颂”说起,讲到唐诗宋词的繁荣,再到明清小说的兴起,指出传统文学中蕴含着丰富的精华,新文化运动并非要全盘否定传统,而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白话文的形式让文学更贴近大众。“就像苏轼的词,‘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无论是用文言文还是白话文解读,其中的家国情怀与人生思考都是相通的。我们要做的,是让更多人能读懂、能理解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学,而不是将其束之高阁。” 台下的学生听得聚精会神,不时发出阵阵掌声。闫昂霄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笔尖在纸上划过,留下工整的字迹。他偶尔会抬头看向讲台,眼神中满是敬佩。栗维岳也听得十分认真,手中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遇到精彩之处,还会轻轻点头。当胡先生讲到“中西文化的融合并非简单的照搬,而是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时,栗维岳忍不住低声对闫昂霄说:“这点我很赞同,上海有很多洋行老板盲目崇洋,反而丢了自己的根。” 讲座持续了两个小时,临近中午时才结束。学生们纷纷围上前,向胡先生请教问题,闫昂霄也带着自己的疑问上前,请教了关于“传统词学如何与白话文结合”的问题,胡先生耐心地为他解答,还推荐了几本相关的书籍。栗维岳则在一旁等候,看着闫昂霄与胡先生交流时自信的模样,眼中满是欣赏。 等学生们渐渐散去,已是中午十二点多。栗维岳走上前,拍了拍闫昂霄的肩膀:“闫先生,刚才你提的问题很有深度,胡先生的解答也很精彩。这附近有一家‘清风茶馆’,环境雅致,我做东,请你喝茶,咱们好好聊聊刚才的讲座内容。”闫昂霄看了看身边的闫明薇,有些犹豫:“还要麻烦栗先生破费,而且明薇还在这儿……” “没关系呀哥,”闫明薇连忙说道,“我可以在茶馆里看书,你们聊天就好。而且我也想尝尝北平的茶馆是什么味道。”栗维岳也笑着说:“明薇妹妹也一起,茶馆里有很多点心,小姑娘都喜欢吃。”见两人都这么说,闫昂霄便不再推辞,点了点头:“那便多谢栗先生了。” “清风茶馆”就在北大校门东侧的胡同里,距离礼堂不过数百米。走进茶馆,一股淡淡的茶香便扑面而来。茶馆的装修古雅,木质的桌椅擦得锃亮,墙上挂着几幅水墨山水画,墙角的炭炉上煮着沸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伙计见三人进来,连忙上前招呼:“三位客官,里面请!楼上有雅间,安静得很。” 栗维岳选了一间靠窗的雅间,窗外正对着胡同里的一棵老槐树,枝叶繁茂。三人坐下后,伙计递上茶单,栗维岳让闫昂霄点茶,闫昂霄便点了一壶龙井,又给闫明薇点了一碗杏仁茶和一碟桂花糕。不一会儿,伙计便端着茶盘上来,先给三人倒上茶,碧绿的茶汤在白瓷茶杯中显得格外清澈,香气扑鼻。 “刚才胡先生讲到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学的冲击,我倒是有些不同的看法。”刚喝了一口茶,栗维岳便率先开口,将话题引到了讲座上,“我在上海接触过很多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他们中的有些人确实过于激进,认为所有的传统文学都是糟粕,甚至主张废除汉字,改用拼音文字,这未免太过极端了。” 闫昂霄赞同地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的茶杯:“栗先生说得有道理。我也认为,新文化运动的核心是‘革新’而非‘抛弃’。就像我们研究词学,既要吸收新文化运动的白话文理念,让词学研究更通俗易懂,也要保留传统词学的精华,比如‘境界说’‘格律论’,这些都是经过千百年沉淀下来的宝贵财富。”他说着翻开笔记本,指着刚才记录的内容,“胡先生也说,传统文学中的‘真性情’是永恒的,无论是文言文还是白话文,只要能表达出真挚的情感,就是好的文学作品。” “没错!”栗维岳一拍桌子,兴奋地说,“就像我父亲,他是个传统的文人,一辈子都在研究诗词,但他也很欣赏白话文,说这种文字更贴近生活。上次我把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给他看,他看了之后说,虽然文字直白,但这批判精神比很多文言文小说都深刻。”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又补充道,“我觉得中西文化也是如此,不能盲目排外,也不能全盘西化。比如我们洋行做进出口生意,既要了解西方的商业规则,也要保留中国商人的诚信为本,这样才能长久。” 闫昂霄没想到栗维岳能将商业与文学联系起来,而且见解如此独到,心中不禁对他多了几分敬佩:“栗先生这番话很有见地。其实文学和商业看似毫无关联,本质上却是相通的,都需要‘真’与‘新’。文学要真情实感,要不断创新形式;商业要诚信经营,要不断开拓新的市场。” 两人越聊越投机,话题从新文化运动渐渐延伸到中西文化的融合。栗维岳说起自己在上海的经历,见过很多穿着西装却满口之乎者也的文人,也见过穿着长衫却精通西洋科学的学者:“我觉得真正的文化融合,不是外在形式的模仿,而是内在精神的吸收。就像我穿西装,不代表我抛弃了中国文化;闫先生穿长衫,也不代表你排斥西方思想。” 闫昂霄对此深表认同,他说起自己的一位老师,是前清的举人,却精通英语和德语,还翻译过莎士比亚的戏剧:“我老师常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无论是中国文化还是西方文化,只要是优秀的,我们都应该学习。比如西方的逻辑学,就对我们研究传统文学很有帮助,可以让我们的论证更严谨。” 一旁的闫明薇捧着杏仁茶,安静地听着两人聊天,偶尔插上一两句。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在兄长的影响下也读过不少书,能听懂两人的讨论。当听到两人说起莎士比亚时,她好奇地问:“栗先生,莎士比亚的戏剧和我们的京剧哪个更好看呀?”栗维岳笑着回答:“各有各的好,莎士比亚的戏剧情节跌宕起伏,京剧的唱腔优美动人,有空我带你去上海看昆曲,比北平的更热闹。”闫明薇立刻兴奋地拍手:“好呀好呀!” 时间在两人的畅谈中悄然流逝,伙计进来添了好几次水,桌上的桂花糕和瓜子也已经吃完了。闫昂霄看了看窗外,才发现已经是傍晚时分,连忙说道:“不知不觉聊了这么久,都快天黑了。” 栗维岳也看了看时间,有些意犹未尽:“和闫先生聊天就是痛快,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我在上海也认识不少文人墨客,但从来没有人像你这样,既能深刻理解传统文学,又能接受新思想,真是通透。”他说着,眼神中满是真诚,“以前我总觉得北平的文人都很迂腐,没想到能遇到你这样的知己。” 闫昂霄心中也颇有感触,他原本以为栗维岳只是个沉迷浮华的洋行公子,没想到他对文学和文化有着如此深刻的见解,而且为人坦荡真诚。“栗先生过誉了,”他温声道,“你对中西文化的融合也有独到的看法,而且能将商业与文学结合起来,这是我从未想过的。以前我觉得上海的商人都只重利益,遇见你才知道,原来商界也有如此热爱文化的人。” 就在这时,雅间的门被轻轻推开,闫明薇的同学小琳站在门口,气喘吁吁地说:“明薇,你怎么还不回家呀?你娘让我来寻你,说天都黑了,担心你出事。”闫明薇这才想起母亲的嘱咐,吐了吐舌头:“哎呀,我忘了时间了。” 闫昂霄连忙起身道歉:“都怪我,聊得太投入,忘了时间。栗先生,今日多谢你的款待,改日我做东,请你在北平的饭庄尝尝地道的北平菜。”栗维岳也站起身,笑着说:“客气什么,能和闫先生畅谈一番,比吃什么都痛快。改日我一定赴约。”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钱包,让伙计结账,又对闫明薇说:“明薇妹妹,下次我带你去吃北平的烤鸭,比茶馆的点心好吃多了。” 三人走出茶馆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胡同里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照亮了脚下的路。栗维岳原本要叫黄包车送两人回家,闫昂霄婉拒了:“府学胡同离这儿不远,我们步行回去就好,正好消化消化。”栗维岳便不再坚持,拱手道:“那我就不送了,明日我再登门拜访,向你请教词学问题。” “随时欢迎。”闫昂霄回礼道。看着栗维岳的身影消失在胡同口,闫明薇才拉了拉闫昂霄的袖子,好奇地问:“哥,你和栗先生好像很投缘呀?我从来没见你和谁聊得这么开心过。” 闫昂霄愣了愣,低头看着妹妹清澈的眼睛,脑海中浮现出今日与栗维岳聊天的场景,从胡先生的讲座到中西文化的融合,从诗词歌赋到商业理念,两人的观点虽有分歧,却总能相互理解。他微微一笑,轻声道:“是啊,栗先生是难得的知己。” 夜色渐浓,胡同里的行人渐渐稀少,兄妹俩的身影被路灯拉得很长。闫明薇走在前面,偶尔捡起一片落叶,回头朝闫昂霄笑。闫昂霄跟在后面,心中却思绪万千。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知己只会是那些埋首古籍的文人墨客,却没想到会遇到栗维岳这样一个“洋派公子”。这个从上海来的年轻人,就像一束闯进他平静生活的光,带着新鲜的气息,让他原本只围绕着古籍的世界,变得鲜活而多彩。 走到府学胡同的路口,闫明薇忽然停下脚步,回头对闫昂霄说:“哥,我觉得栗先生人很好,虽然看起来有点张扬,但很真诚。下次他再来,我给你们做我最拿手的桂花糕。”闫昂霄笑着点头。